高处作业审批表

高处作业审批表

高处作业审批表(存根)

高处作业审批表(申请单位留存)

动用明火三级安全审批规定示范文本

动用明火三级安全审批规 定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动用明火三级安全审批规定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动用明火三级审批安全规定 一、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条例,严格安全管理,特制订 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下属各分公司、项目部。 三、申报一级审批动用明火作业的范围及程序: 1、一级动火的范围: 禁火区域内:油箱、油罐、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 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 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 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2、一级动火的申报程序: (1)申请应在一周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三天,期满

应重新办证,否则视作无证动火。 (2)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主管防火工作的负责人填写,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四、申报二级审批动用明火作业的范围及程序: 1、二级动火的范围: 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明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等动火作业。 2、二级动火的申报程序: (1)申请人应在四天前提出,批淮最长期限为七天,期满应重新办证,否则视作无证动火。 (2)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负责人填写,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五、申报三级审批动用明火作业的范围及程序: 1、三级动火的范围:

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参考)

临时动火作业审批表 动火审字第号动火申请单位(章)单位负责人 动火申请单位现场负责人联系电话 动火部位动火方式 动火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动火施工单位操作人员 动火施工单位己釆取的安全措施及承诺1.动火施工单位己釆取了以下安全措施,保证动火作业期间的安全:(1)现场配备有灭火器、消防水(有)(无) (2)现场配备有隔离砂(有)(无) (3)现场无易燃易爆物品(有)(无) (4)现场有专人监护(有)(无) 2.动火施工单位承担因动火作业造成损失的责任。 申请人签字: 审 批 意 见审核人:批准人: 临时动火作业安全规定动火前“八不”: 1.防火、灭火措施没落实不动火。 2.周围的杂物和易燃品、危险品未清除不动火。 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物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4.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可燃液体的容器、管道用后未清洗干净不动火。 5.在进行高空焊割作业时,未清除地面的可燃物品和采取相应防护措施不动火。 6.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车间和场所未采取安全措施,危险性未拔除不动火。 7.未有配备灭火器材或器材不足不动火。 8.现场安全负责人不在场不动火。 动火中“四要”: 1.现场安全负责人要坚守岗位。 2.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作业人员要加强观察、精心操作,发现不安全苗头时,立即停止动火。 3.一旦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时要立即报警和组织扑救。 4.动火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动火后“一清” 完成动火作业后,动火人员和现场责任人要彻底清理动火作业现场,并确认无误后才能离开。 备注动火施工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施工人员上岗资格证明;。

动火作业人员证件复印件(身份证、上岗资格证) 注:临时动火作业审批表一式两份,申请动火单位和审批单位各执一份。

登高作业审批报告

登高作业审批表 现场负责人: 安全巡检员: 一、施工班组:作业时间:年月日时分 二、登高地点:(具体施工位置) 三、登高内容:(详细填写) 四、安全技术措施及注意事项: 1.高空作业前应做好班前准备,对危险源进行辨识。 2.“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 3.从事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症、恐高症及其他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4.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5.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6.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 (1)闪电、打雷、暴雨;(2)六级以上大风;(3)钢管上雨水未干;(4)高空作业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 当上述情况过后,必须经安全员和有关技术人员检查各种作业设备,确认无问题后,才能恢复作业。 7.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8.凡经常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作,应配备工具袋,高空作业使用的小型工具,均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准在钢管上或脚手架上乱放工具。 9.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应有高空作业工具和安全用具检查保管台帐。 10.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必须同时使用安全带和保险绳。安全带和保险绳一般应高挂低用,即将安全带绳端的钩子挂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较低处进行作业。 11.电焊工在两米以上高空进行焊接时,必须找适当位置挂好安全带。确实无处挂安全带,又无其他方法解决挂安全带时,则应做好其他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操作。 12.进行高空焊接必须先将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带,还要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割下的金属或火花不致伤人或引起火灾事故。 13.电焊工所用焊条,应装在焊条桶内,随用随取。用剩的焊条头,应装在铁盒内或找适当的地方放好,待工作完毕后一同带下。 14.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上往高空抛物件,应使用绳索、吊篮、高架车或吊车等传递物件。特殊情况下,如果必须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时,地面应有人看管,以确保不伤害他人和损坏设备。 15.高空作业所用小型机具(如葫芦、千斤顶等)应找适当位置放好,并用绳索、铁丝捆绑牢。 16.站在跳板上工作时,不应站在跳板的端头。同一跳板上站立作业人员不能超过2人。 17.应尽量避免上、下层同时进行作业。如无法避免时,上下层之间必须设专用防护棚或其他隔离措施,上层不准堆放工具和物件。否则,应保证工人不在同一垂直线的下方进行工作。 18.高空作业区的沿口、洞孔处,应设置护栏和标志,以防失足踏空。 19.高空作业区的下方地面,严禁堆放脚手架、跳板或其他杂物,地面人员应禁止在高空作业区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20.高空进行清洗工作时,应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防止工器具跌落,确保清洗液和污物不对下面建筑物、道路造成污染或损坏。五,风险评估 任务危险源/危害因 素 风 险 类 型 风险及其 后果描述 事故 类型 风险评估 管理 对象 管理标准管理措施 可 能 性 损 失 风 险 值 风 险 等 级 1.登高不系安全带人高空坠落 人身 伤害 I4 E2 8 一般 登高作 业人员 1.凡作业地点离地面(楼板)2m以上, 即为高空作业,高空作业必须执行高空作 1.班组定 期学习登

高处作业管理办法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72084 高处作业管理办法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高处作业管理办法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目的 为有效管控高处作业,确保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辖区域内进行的高处作业管理。 3、术语及定义 3.1高处作业 凡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3.2高处作业的分级

a) 高处作业高度在2-5m的为一级高处作业; b) 高处作业高度在5-15m的为二级高处作业; c) 高处作业高度在15-30m的为三级高处作业; d) 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的为特级高处作业。 4、职责与权限 4.1安全办 4.1.1负责《危险作业申请表》的审批和监管。 4.1.2负责确认二级登高作业坠落的危险控制方法。 4.2责任单位 4.2.1负责一级登高作业坠落的危险控制方法和登高作业人员身体健康状况的确认,

明火作业安全规定

明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明火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因明火作业而引起的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灼伤以及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的发生,减少职业危害,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在本公司区域内的明火作业。 三、引用文件 GB/T 2550-2007 气体焊接设备焊接、切割和类似作业用橡胶软管 四、术语和定义 (一)明火作业 电焊、气焊、气割、碳弧气刨和火工校正等作业。 (二)特种作业 对操作人员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险因素的作业。 (三)“明火十不烧” 1、焊割工无操作证,又没有正式焊割工在场指导,不能焊割;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作业,未经审批,不得擅自焊割; 3、不了解作业现场及周围的情况,不能盲目焊割; 4、没有正常的施工手续,不了解其使用和构造情况的物体不能盲目焊割; 5、盛装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各种容器,未经过彻底清洗不能焊割; 6、用可燃材料做保温层的部位及设备,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7、有压力或密封的容器、管道不能焊割; 8、附近堆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彻底清理或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能焊割; 9、作业部位与外单位相接触,在未弄清对外单位有否影响,或明知危险而未采取有效 的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10、作业场所附近有与明火相抵触的工种,不能焊割。 五、职责分工 (一)人力行政部 1.负责落实明火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

2.负责做好明火作业人员的培、复训及汇总登记工作。 (二)安保部门 1.负责日常巡检工作,及时指出明火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 2.负责监督检查各区域明火作业人员的明火作业操作证持证情况; 3.负责做好各级明火作业的审批; 4.监督各相关部门落实现场的监护工作。 (三)各相关部门 1.负责作业人员的明火作业日常安全巡查和专项检查; 2.负责作业人员的明火作业的器械以及器材维护和保养; 3.负责作业人员的部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以及工作前后的安全提示; 4.负责集中统一管理明火作业人员的特种操作操作证,并及时上报特种作业人员培复 训名单。 六、管理要求 (一)管理人员安全要求 1.必须严格执行“五同时”,即: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 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在布置生产任务时,应结合具体工程对操作人员明确作业内容、程序以及有关安全 注意事项; 3.工作前,先查明作业现场及周围环境的安全状况,并落实安全措施(如:防护栏杆、 扶梯、安全网、脚手架、板等); 4.对现场照明设备情况及照明度进行检查,保持明火作业现场光线良好;有限空间内 作业时,必须配备有效通风,并指派专人监护。 5.各级生产组织管理者,尤其是班组长,应了解每个操作人员的身体状况,以及合理 安排生产任务; 6.按禁火区动火管理规定办理申请手续,并落实防火防爆措施;在进行具有重大危险 性的明火作业之前,相关管理人员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研究,确认明火作业方案, 明确工作内容,落实安全措施;作业中,应加强现场指导和监督检查。 7.三级动火管理 (1)一级动火

明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安全资料】.doc

明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明火作业的申请、审批、现场控制和焊割具管理的职责、流程和要求,旨在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安全、公司财产安全。 本文件适用于公司区域内所有明火作业的安全管理。 2 定义 明火作业是指电焊、气割、气焊、碳刨、火工校正等作业。 3 引用文件 3.1 《密闭舱室作业安全管理规定》(GL/CH 04-010) 4 职责 4.1施工作业部门负责明火作业实施,布置、落实、监督明火作业过程中各项安全措施,申请一级、二级明火作业,审批三级明火作业。 4.2施工工程总管负责核实一级、二级明火作业。 4.3施工管理部门负责审核一级明火作业,批准二级明火作业。 4.4安环部负责协助制订明火作业安全防范措施,负责一级、二级明火作业现场安全措施落实和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4.5公司分管领导负责批准一级明火作业。 5 管理要求 5.1明火作业的分级 5.1.1一级明火作业范围:主要是指可能引起爆炸和燃烧并迅速扩大成灾或产生其他严重后果明火作业。包括:

a)船舶部位的驾驶室、集控室、海图室、报务房、油船和化学品船的泵仓、液化气船的气罐及管系、电瓶间及二氧化碳房等危险区域,需现场明火作业的燃油管系; b)门机等大型起重设备及船坞的驾驶室和集控室; c)油库、化学品仓库、可燃气体供应站房、总降站、档案资料室等。 5.1.2二级明火作业范围:主要是指可能引起燃烧并扩大成灾场所的明火作业。包括: a)船舶部位除一级明火作业范围以外的所有船舶部位,包括机舱、测爆合格的货油舱和涂装舱室、甲板及压载舱等区域; b)大型起重设备的机舱或机房、船坞的机舱和生活区、拖轮、燃气管道等; c)一般物质的仓库、油污水处理站等; d)动能管道。 5.1.3三级明火作业范围:在一、二级明火作业范围以外的没有明显火灾危险的区域,如车间内外场的固定明火作业点。 5.1.4对于新制二氧化碳室或其他进行改装工程,周边易燃物品清除或拆除干净的,可作为二级明火作业范围。 5.1.5存油的油舱油柜及卸油后但未经测爆合格的油舱油柜、涂装后未经测爆合格的油漆舱室等区域,属于不得进行明火作业范围。 5.2明火作业的审批 5.2.1一级明火作业由施工作业部门协同工程队或班组申请,填写《一级动火申请单》(GL/CH 04-007-R-01),施工作业部门应督促施工班组(或工程队)在作业前对已采取的防范措施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并在申请单上确认打钩,之

动火作业审批表

动火作业审批表 申请日期:年月日动火审字第号申请单位申请人联系电话 动火作业(原因)动火方式动火部位 预计动火持续时间自日时分至日时分 操作人(身份证)看护(管理)人 动火作业单位已采取的安全措施及承诺1、动火作业单位已采取了以下安全措施,保证动火作业期间的安全: A、专业人员动火,持证上岗 B、已清理易燃物品 C、已经技术交底及安全动火教育 D、配备灭火器、接火斗、防火布、看护人 2、动火作业单位承担因动火作业造成损失的责任 总包单位意见 审批人:(签字)(公章) 监理单位意见 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意见 工程师: 动火作业安全规定动火前“八不”: 1、防火、灭火措施未落实不动火; 2、周围的杂物和易燃品、危险品未清除不动火; 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物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不动火; 4、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可燃液态的容器、管道用后未清洗干净不动火; 5、在进行高空焊割作业时,未清除地面的可燃物品和采取相应防护措施不动火; 6、存储易燃易爆品的仓库、车间和场所未采取安全措施,危险性未消除不动火; 7、未配备有效灭火器材或器材数量不足不动火;8、现场安全负责(看护)人未到位不动火。 动火中“四要”: 1、现场安全负责人(看护人)要坚守岗位; 2、现场看护人和动火作业人员要加强观察、精心操作,发现不安全苗头时,立即停止动火; 3、一旦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时要立即报警和组织扑救; 4、动火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动火后“一清”: 完成动火作业后,动火人员和现场看护人要彻底清理动火作业现场,并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 备注1、动火申请至少须于作业前一天提出;2、动火区域及非指定区域内禁止吸烟。

高空作业审批表.doc

高空作业审批表 申请日期:编号: 申请 申请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人: ________________ 申请单位 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含联系方式): 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 作业内容 作业时间年月日时至月日时作业地点作业级别□ 位于天花板或屋顶上方施工□ 踩于管线上或钢梁施工 □ 在楼梯上使用梯子施工□ 外墙施工 高空作业方式 □位于 2M以上无固定平台及护栏之处所或开口旁需停留施工 □ 脚手架施工其他()安全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隔离警示 设施其他() 作业前检查事项: □是□否□不需要 1 、施工现场已加设隔离或警告标志。 □是□否□不需要 2 、作业地点下方安全可靠。 □是□否□不需要 3 、梯子、施工架或平台等登高工具稳固性良好。 □是□否□不需要 4 、已准备足够数量安全带或装妥安全网。 □是□否□不需要 5 、施工梯架位置不会被门撞到或被其他设备、物体碰撞。 □是□否□不需要 6 、电气施工已完成安全检查。 □是□否□不需要7 、使用工具袋或其他防止工具掉落之措施。 □是□否□不需要 8 、施工人员为男性,年满18 岁且不超过 55 岁。 □是□否□不需要 9 、确认所有高空施工人员知晓该区域安全事项(危险因素)。 10 、其他注意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 许可 施工方安全负责人签名: 申请人签名: (本单位施工区域指定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安全部经理 / 组织部门负责人 / 安全专员签名:分管安全领导签名: 准予施工□不准施工□ 作业后

作业后检查事项: □是□否1、工作环境已清理、工具清点完毕并携出。 □是□否2、梯子、施工架已移除或拆除。 □是□否□不需要3、所有隔离措施已拆除且已恢复。 施工方现场安全负责人签名:本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签字: (交回安全部存档) 注 1:承包商若有违反许可证之规定,本公司可依承工程建设管理奖惩制度,施以适当处罚。注 2: 本许可证期限内有效,逾期仍需作业得事先再提出申请。 注 3:一式二份分送 (1) 安全部、组织部门留存(2) 施工单位张贴现场

施工现场登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施工现场登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施工现场登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 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 目的 为确保勘测外业施工现场登高作业生产活动中,操作 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仪器设备的工作安全,防止发生登高作 业安全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适用于测量作业;高空操作等登高生产作业。 3 职责 3.1项目技术负责人为登高作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 人,负责登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有效执行。 3.2 项目经理应熟悉现场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并严 格执行。对登高作业安全负直接责任。

3.3项目部安全员,适时把握危险源并实施防范策划,督办日常登高作业安全工作。 4工作内容 4.1工作要求 4.1.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适时组织宣传教育,使员工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树立安全保护意识。 4.1.2针对项目现场测量情况,做好危险源初始识别、评价,并制定控制措施。 4.1.3从事登高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良好,患有有关禁忌症的人员,禁止从事相关登高作业。 4.1.4加强日常性的安生生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问题及时上报。 4.1.5每月一次由测量员对登高作业的器具进行检查,并记录。

登高作业安全守则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登高作业安全守则(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80839 登高作业安全守则 Ascent Work Safety Code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一.高空作业班组领班需填写《高空作业审批表》内容包括高空作业内容、安全措施和现场负责人等项目,交工程总监/经理审批。 二.酒店工程高空作业管理一般由工程总监/经理负责,工程总监/经理接到《高空作业审批表》后,认真审查,必要时可到现场查看,如因审批把关不严造成事故,工程总监/经理负有责任。 三.高度在五米的作业可由项目主管代工程总监/经理行使高空作业管理权力;五米以上的登高作业,必须由值班经理或工程总监/经理负责管理。 四.如存在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1.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精神病、美尼耳氏综合征、严重贫血、关节炎、恐高症、视力障碍等不宜登高人

员不行进行高空作业。 2.没有《高空作业审批表》或《高空作业审批表》没有通过,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3.恶劣天气情况下,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4.安全措施不到位,无安全器械。 5.登高用具不合要求。 6.高空作业环境恶劣、无防护措施和设施。 五.高空作业安全要求: 1.遵守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安全帽和安全带佩戴良好。 3.使用梯子高度超过两米,必须有人辅助。 4.作业面不得存在垂直同时作业。 5.高空作业所需工具、物品必须有专用工具传递,不得抛掷。 6.高空作业下方为警戒区,人员进入必须佩戴安全帽。 请输入您公司的名字 Foonshion Design Co., Ltd

动火作业审批表(中英文版)

动火作业审批表 Hot Work Approval Form 分包单位Subcontractor: 时间Date: 操作人员名单Operator 作业内容 Work Content 动火位置 Hot Work Position 动火时间 Hot work Time From to 安全检查及防护措施 Safety Inspection and Preventive Measures 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 Enough fire fighting equipments are provided. 是否 Yes No 易燃品离火源10米以上 Inflammables are at least 10m away from the fire source. 是否 Yes No 氧气瓶与乙炔瓶相距5米以上 The distance between oxygen cylinder and acetylene cylinder is more than 5m. 是否Yes No 作业前检查周边环境不可有易燃易爆物品 Inflammables and explosives are forbidden nearby the hot work area. 是否Yes No 作业完后要检查残渣余火熄灭 Remaining fire is extinguished after the hot work is finished. 是否Yes No 是否设有监火人员 Fire monitor is provided. 是否Yes No 申请人签名:Applicant: 动火作业人: Hot-work operator: 监火人: Fire monitor: 总包审核意见: Comment by Contractor: 审核人:年月日 Checked by: Date: 注:1.本表一式二份,供动火单位及总包存档。 Remark: This form is in duplicate for Contractor and hot-work operating company. 2.动火作业必须持有此表,接受SCP-JO及现场保安的核查。 The hot work must be equipped with this form and be checked by SCPJO and site security. 3.该审批表有效期为一天,否则即视为无证动火。 The period of validity for this form is one day. Any expiration would be treated as work without permit.

明火作业规定

1目的 为加强消防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防止在明火作业过程中发生火灾,避免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根据《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临时动火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公司区域范围内的所有明火作业项目适用本规定。 3定义 “明火作业”是指进行焊接、切割、喷灯、浇沥青等产生明火的作业。 按动火区域危险程度的不同,动火等级划分为一级动火和一般动火。一级动火是指在易燃易爆场所和可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明火作业;除一级动火区域以外的其它所有区域的明火作业统称为一般动火。 4责任 4.1申请 4.1.1明火作业部门(单位)应携带事先填妥并经有关人员核准的《限期明火批准书》(见 附件1)向公司消防队提出动火申请。 4.1.2《限期明火批准书》一式二份,由动火部门(单位)和消防队各执一份。 4.1.3节假日期间原则上停止明火作业。如确需动火的,动火部门(单位)应在节假日前最 后一个工作日的前一天提出申请,并在消防队登记备案。 4.2核准 4.2.1动火部门(或明火作业的第一发包部门)的经办人和部门经理应首先对提出申请的《限 期明火批准书》进行核准并签名。 4.2.2明火作业区域所在部门经理应对“申请在本部门区域内进行明火作业的《限期明火批 准书》”进行核准并签名。 4.3审批 4.3.1消防人员在审批前应检查申请者的资格: 本公司人员动火的,要检查动火人员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特殊工操作证》; 外来单位进行明火作业的,首先要查明该单位是否已与本公司安全部门签署 《安全协议》,再检查动火人员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特殊工操作证》。 4.3.2消防人员应在《限期明火批准书》第六条所列条款中,对要求动火部门(单位)落实 的选项前打“√”。

高处作业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各项目高处作业的监管工作,杜绝高处作业操作安全隐患,加强高处施工作业的管控,确保高处作业安全、有序进行。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高处作业分级》(GB/T 3608-2008)、《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1)等国家法律、法规。 3.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各项目内部员工、委外工程及外来单位施工的高处作业管理。 4.高处作业定义、级别及围栏设置 4.1高处作业定义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4.2高处作业的级别 高处作业高度(H)级别 当2≤H≤5米时一级高处作业 当5<H≤15米时二级高处作业 当15<H≤30米时三级高处作业 当30<H米时特级高处作业 4.3高处作业的地面应划出禁区,加设围栏、警戒带隔离,并在作业区

不同的位置悬挂有关的警示标志,设置专人防护。 禁区围栏与作业位置外侧间距: 高处作业级别禁区围栏与作业位置外侧间距 一级高处作业2—4米 二级高处作业3—6米 三级高处作业4—8米 特级高处作业5—10米任何人不准在禁区内休息或工作,应在作业区醒目处悬挂标记,写明级别种类和技术安全措施。在作业区入口处悬挂有关标志牌,提醒作业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注意安全。 4.4按高处作业人员分类,可分为公司内部高处作业及委外专项工程高 处作业。依据高处作业分级,公司内部员工可进行一、二级高处作业; 三级、特级高处作业必须由委外单位施工。 5.高处作业实施流程 5.1各项目内部高处作业 5.1.1内部高处作业实施流程 a)一级高处作业(2≤H≤5米) 各项目须每季度定期组织员工开展高处作业注意事项的专项培训,提高人员安全意识。在开展高处作业前,责任部门主管须向高处作业人员告知安全注意事项。 b)二级高处作业(5<H≤15米)

明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明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5610明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Regulations on Safety Management of Open Fire Operation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明火作业的申请、审批、现场控制和焊割具管理的职责、流程和要求,旨在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安全、公司财产安全。 本文件适用于公司区域内所有明火作业的安全管理。 2定义 明火作业是指电焊、气割、气焊、碳刨、火工校正等作业。 3引用文件 3.1《密闭舱室作业安全管理规定》(GL/CH04-010) 4职责 4.1施工作业部门负责明火作业实施,布置、落实、监督明火作业过程中各项安全措施,申请一级、二级明火作业,

审批三级明火作业。 4.2施工工程总管负责核实一级、二级明火作业。 4.3施工管理部门负责审核一级明火作业,批准二级明火作业。 4.4安环部负责协助制订明火作业安全防范措施,负责一级、二级明火作业现场安全措施落实和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4.5公司分管领导负责批准一级明火作业。 5管理要求 5.1明火作业的分级 5.1.1一级明火作业范围:主要是指可能引起爆炸和燃烧并迅速扩大成灾或产生其他严重后果明火作业。包括: a)船舶部位的驾驶室、集控室、海图室、报务房、油船和化学品船的泵仓、液化气船的气罐及管系、电瓶间及二氧化碳房等危险区域,需现场明火作业的燃油管系; b)门机等大型起重设备及船坞的驾驶室和集控室; c)油库、化学品仓库、可燃气体供应站房、总降站、档案资料室等。

明火作业等级划分、审批程序及有关事项

明火作业等级划分、审批程序及有关事项 一、明火作业区域等级划分 (一)一级动火: 1. 禁火区域内[即公司列为防火重点部位的存放各类可燃物品或化学危险物品或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加油站、内燃机修理间、油漆间或油漆作业场所、木工间、木料堆场、草包或麻袋或塑料编织布(袋)堆放场所、轮胎翻修间等]; 2. 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易爆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 各种受压设备; 4. 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 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6. 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二)二级动火: 1. 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 2. 小型油箱等容器; 3. 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4. 沉井内、地下管道内等用火作业。 (三)三级动火: 1.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 (四)施工生产现场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碰焊、冷作、维修、预埋件制作等用火作业,可一次性办理动火作业审批手续。 二、动用明火作业审批程序 1. 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或项目经理部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

(一级动火许可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2. 二级动火由所在工地、车间的施工生产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二级动火许可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所在单位或项目经理部经理(正职)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3. 三级动火由所在工地、车间的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三级动火许可证),报项目经理部、车间分管防火、施工生产的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 国定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的动火作业,按上级规定应升级审批。由二级升为一级的动火作业,由项目正职经理审批;由三级升为二级的动火作业,由项目分管防火、施工生产的负责人审批。 三、动火作业审批时效 1. 一级动火申请人应在一周前提出,批准最长有效期限为24小时,期满应重新办证。 2. 二级动火申请人应在四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有效期限为3天,期满应重新办证。 3. 三级动火申请人应在三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有效期限为7天,期满应重新办证。 四、动火作业有关要求 1. 动火作业必须按明火作业区域等级划分范围分别办理《动火许可证》,各级审批人不得超越自己的审批权限批准动火作业。 2. 《动火许可证》应正确填写,写清动火部位、动火操作人、监护人和申请人姓名、动火时间、拟订防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3. 一、二级动火作业审批前,审批人应(也可指派专兼职防火保卫干部)到现场核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签发。 4. 动火作业前必须签订《明火作业安全责任书》,落实动火操作人、监护人的防火安全职责;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二证一器一监

高空作业管理办法

高处作业管理办法 1、目的 为有效管控高处作业,确保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辖区域内进行的高处作业管理。 3、术语及定义 3.1 高处作业 凡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3.2 高处作业的分级 a)高处作业高度在2—5m的为一级高处作业; b)高处作业高度在5—15m的为二级高处作业; c)高处作业高度在15—30m的为三级高处作业; d)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的为特级高处作业。 4、职责与权限 4.1 安全办 4.1.1 负责《危险作业申请表》的审批和监管。 4.1.2 负责确认二级登高作业坠落的危险控制方法。 4.2 责任单位 4.2.1 负责一级登高作业坠落的危险控制方法和登高作业人员身体健康状况的确认,4.2.2 负责登高作业需求的提出,并按高处作业分级提交相关部门核准。 4.2.3 作业前安全设备员和作业人员应确认安全保护设备需求和应急措施。 5、程序及细则 5.1 审批 5.1.1高处作业应按不同控制分级对坠落的危险控制进行审批。 5.1.2 一级高处作业施工责任单位填写“危险作业申请表”,由责任单位主管领导或安全员审核确认,并存档备案。 5.1.3二级高处作业由施工责任单位填写《危险作业申请表》,提交安全办主任核批,并对二级登高作业坠落危险控制方法进行确认。 5.1.3三级及三级以上高处作业由责任单位填写《危险作业申请表》,提交安委会副主任及以上核批。

5.2 管理 5.2.1责任单位应根据高处作业按不同控制等级,填写《危险作业申请表》,提交相关部门核批。《危险作业申请表》,一式两份,分别由核批部门和责任单位存档备案。 5.2.2高处作业期限应严格控制在核准的作业期限内,一般控制在5天之内,超过期限的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5.2.3 高处作业应指定责任人,登高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作业环境和安全要求。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眩晕症、癫痫等禁忌症的不得登高作业。 5.2.4 登高作业现场应指定专人监护,监护人员负责督促作业人员遵章守纪,检查危险控制措施,发现危险情况时有权命令停止作业。 5.2.5 登高作业应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如穿软底鞋、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等。在石棉瓦等轻型屋面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行走防坠落的控制措施,不准在没有任何安全防范措施情况下冒险作业。 5.2.6 登高使用的活动梯必须可靠,使用时应保持三个接触点,梯脚防滑措施应完好,无开裂破损。金属伸缩直梯回挡块完好可靠。人字梯活页可靠,两梯之间梁柱中部限制拉线牢固可靠。 5.2.7 高处作业所带工具、材料等物,应放在工具袋中或放在不易坠落的稳妥之处,不准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 5.2.8 抢险或其他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履行申报手续的,现场应指定专人负责指挥,采取临时安全防护措施,并立即通知安全办或相关职能部门,补办相关手续。 5.2.9 未经核准擅自从事高处作业的,按《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处罚,造成后果的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精选范文--明火作业安全规定

明火作业安全规定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明火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因明火作业而引起的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灼伤以及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的发生,减少职业危害,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在本公司区域内的明火作业。 三、引用文件 GB/T2550-2007气体焊接设备焊接、切割和类似作业用橡胶软管 四、术语和定义 (一)明火作业 电焊、气焊、气割、碳弧气刨和火工校正等作业。 (二)特种作业 对操作人员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险因素的作业。 (三)“明火十不烧” 1、焊割工无操作证,又没有正式焊割工在场指导,不能焊割;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作业,未经审批,不得擅自焊割; 3、不了解作业现场及周围的情况,不能盲目焊割; 4、没有正常的施工手续,不了解其使用和构造情况的物体不能盲目焊割; 5、盛装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各种容器,未经过彻底清洗不能焊割; 6、用可燃材料做保温层的部位及设备,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7、有压力或密封的容器、管道不能焊割; 8、附近堆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彻底清理或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能焊割; 9、作业部位与外单位相接触,在未弄清对外单位有否影响,或明知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10、作业场所附近有与明火相抵触的工种,不能焊割。 五、职责分工 (一)人力行政部 1.负责落实明火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 2.负责做好明火作业人员的培、复训及汇总登记工作。 (二)安保部门 1.负责日常巡检工作,及时指出明火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

2.负责监督检查各区域明火作业人员的明火作业操作证持证情况; 3.负责做好各级明火作业的审批; 4.监督各相关部门落实现场的监护工作。 (三)各相关部门 1.负责作业人员的明火作业日常安全巡查和专项检查; 2.负责作业人员的明火作业的器械以及器材维护和保养; 3.负责作业人员的部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以及工作前后的安全提示; 4.负责集中统一管理明火作业人员的特种操作操作证,并及时上报特种作业人员培复训名单。 六、管理要求 (一)管理人员安全要求 1.必须严格执行“五同时”,即: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在布置生产任务时,应结合具体工程对操作人员明确作业内容、程序以及有关安全注意事项; 3.工作前,先查明作业现场及周围环境的安全状况,并落实安全措施(如:防护栏杆、扶梯、安全网、脚手架、板等);

登高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登高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1、作业人员身体条件符合要求,无恐高证。 2、作业人员着装符合要求。 3、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离地面2m以上的作业必须挂牢安全带,后方可作业,禁止安全带低挂高用。 4、作业点下方设警戒区,并设警戒标志。 5、现场搭设的脚手架,防护围栏符合要求。 6、攀登作业时要手抓牢、脚登稳,避免滑跌,重心失稳。 7、夜间高处作业要有可靠的照明,必要时安装临时照明灯具。 8、特级高处作业配备通讯联络工具并安排专人监护。 9、施工人员配备工具袋,施工工具和工件应有防滑落措施。 10、严禁向下抛投杂物。 11、登高作业前,必须按规定办理“登高作业审批表”采取可行的安 全措施,指定专人负责,专人监护,各级审批人员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审批人员应赴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 12、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病和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禁止登高作业。 13、登高前,施工负责人应对全体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14、检查所用的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防护板、安全网)必须安全可行,严禁冒险作业。 15、登高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业,若必须垂直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16、登高作业时,应使用死扳手,如用活动扳必须用绳子拴牢,操作 人员必须站在安全可行位置,系好安全带。使用套筒扳手,扳手套上 螺母或螺钉后,不得有晃动,并应把扳手放到底。螺母或螺钉上有毛 刺,应进行处理,不得用手锤等物将扳手打入。扳手不得加套管以接 长手柄,不得用扳手拧扳手,不得将扳手当手锤使用。 17、脚手架的负荷量,每平方公尺不得超过270公斤,如负荷量必须 加大,架子应适当加固。 18、铺板应进行固定,防止脱落或由于受力不均侧翻,超过3米长的 铺板不能同时站两人工作。 21、进行高空焊接、氧割作业时,必须事先清除火星飞溅范围内的易 燃物。 22、使用梯子时,必须先检查梯子是否坚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立梯 坡度60度为宜。梯底宽度不低于50公分,并应有防滑装置。梯顶无搭勾,梯脚不能稳固时,须有人扶梯人字梯拉绳必须牢固。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及审批制度示范文本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及审批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及审批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目的和范围 为加强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因特殊作业而引起 的安全事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员工的 安全、健康和公司财产不受损失,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特 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发生在公司所有区域内、所有人员的, 关于国家规定的及公司要求的相关特殊作业。 2.引用标准 无 3.术语 3.1明火作业:是指进行焊接、切割、加热、打磨等以 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电钻、砂轮等可能产生火星、火

花、发热等现象的临时作业。 3.2高空作业:凡坠落高度基准面在2m(含2m)以上有可能发生高空坠落的高空进行的临时作业。 3.3临时用电:是指在固定电源上临时接的所有用电均称为临时用电。 4.培训与资格 公司特殊作业从业人员,以及外协、外包工作人员均需了解掌握本制度。 5.职责 5.1安环部 5.1.1负责公司所有特殊作业的审批工作,对全厂的特殊作业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1.2负责公司所有特殊作业的过程中的安全监督工作。 5.2需要特殊作业的部门,负责向安环部提出特殊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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