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大坝安全现场检查技术规程 __DL_T 2204-2020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规定 (2)

5 挡水建筑物 (3)

6 泄水消能建筑物 (7)

7 输水发电建筑物 (11)

8 通航建筑物 (14)

9 金属结构 (16)

10 边坡 (20)

11 水库及库盆 (22)

12 水情测报系统 (23)

13 安全监测系统 (26)

附录A(资料性附录)裂缝检查要求 (29)

附录B(资料性附录)渗漏检查要求 (31)

附录C(资料性附录)水下检查要求 (33)

附录D(资料性附录)冲坑检查要求 (35)

附录E(资料性附录)专项检查报告编写要求 (37)

附录F(资料性附录)年度详查报告编写要求 (40)

附录G(资料性附录)巡视检查记录表 (44)

水电站大坝安全现场检查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已运行水电站大坝安全现场检查的项目、内容、方法、成果整理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已运行水电站挡水建筑物、泄水消能建筑物、输水发电建筑物、通航建筑物、金属结构、边坡、水库及库盆、水情测报系统、安全监测系统等现场检查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 12898 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

GB/T 22482 水文情报预报规范

GB/T 35221 地面气象观测规范

GB/T 50138 水位观测标准

GB/T 50784 混凝土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

GB/T 51416 混凝土坝安全监测技术标准

DL/T 1014 水情自动测报系统运行维护规程

DL/T 1558 大坝安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规程

DL/T 5178 混凝土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

DL/T 5259 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

DL/T 5299 大坝混凝土声波检测技术规程

DL/T 5416 水工建筑物强震动安全监测技术规范

DL/T 5772 水电水利工程水力学安全监测规程

HY/T 102 声学多普勒流速剖面仪检测方法

NB/T 10227 水电工程物探规范

NB/T 35003 水电工程水情自动测报系统技术规范

SL337 声学多普勒流量测验规范

SL436 堤防隐患探测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大坝large dam

大坝是指包括横跨河床和水库周围垭口的所有永久性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封堵结构、输水和通航建筑物的挡水结构以及这些建筑物与结构的地基、近坝库岸、枢纽区边坡和附属设施。

3.2

现场检查on-site inspection

在水电站现场对大坝等进行的检查、排查工作。按照检查要求分为巡视检查、专项检查和年度详查。

3.3

巡视检查 visual inspection

凭借感官及必要的工器具对大坝等进行检查、记录的工作。按照检查频次分为日常巡视检查和特殊情况巡视检查。

3.4

专项检查special inspection

指日常运行中排查安全隐患、界定隐患程度而采取专业手段开展的检查。

3.5

年度详查annual review

指每年汛后开展全面详细的检查,并结合年度的各项检查、大坝监测资料整编分析、大坝安全管理情况,分析水库、水工建筑物、边坡、闸门及启闭机、监测系统及水情测报系统的运行情况和维护加固改造情况,查找安全隐患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下年度工作建议,形成检查报告的工作。

3.6

边坡slope

指枢纽区边坡和近坝库岸。

3.7

枢纽区边坡slope in project area

临近大坝和附属建筑物,其失稳将直接影响大坝安全的边坡。

3.8

近坝库岸near-dam slope

大坝上游水库区域内失稳将直接影响大坝安全的库岸边坡。

3.9

库盆reservoir basin

指采用防渗技术构筑而成的完整的作为长期蓄水的人工防渗结构体。

4 基本规定

4.1 水电站大坝安全现场检查应对结构和运行安全性态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异常现象或存在的隐患,提出意见和建议。

4.2 现场检查的方法主要依靠目视、耳听、手摸、鼻嗅等直观方法,可辅以锤、钎、量尺、放大镜、望远镜、照相机、摄像机等工器具进行;重要部位或人员难以到达的部位可布置摄像探头或采用无

人机航拍等辅助检查;必要时可采用探挖坑(槽)、钻孔取样或孔内电视、注水或抽水试验、水质分析、示踪试验、水下检查、无损检测等方法进行检查。其中裂缝检查、渗漏检查、水下检查、冲坑检查要求分别参见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

4.3 现场检查前应做好运行调度安排、备好有关的图纸和资料以及现场检查所需的工具设备等。4.4 现场检查应根据不同的作业环境,开展风险分析,制定并采取作业安全措施。

4.5 现场检查应进行记录,并附示意图、素描图或照片及影像等资料;对缺陷进行编号,说明缺陷部位、规模、性状,并与历次检查情况对比,说明变化情况;记录检查时的水位、气温、降水量等环境量。

4.6 现场检查应结合建筑物布置、结构特点、运行性态以及检查的类别,制定适合于本电站水工建筑物和附属设备的现场检查作业指导书,明确检查内容、方法、要求、路线和频次;应重视检查工况与建筑物响应的关系,重视与仪器监测成果的比对,对运行性态异常、仪器监测成果警示的部位应重点核查。

4.7 当发现运行性态异常或疑为运行性态异常,需用专业手段深入检查时,应进行专项检查。专项检查成果应与以往检查成果对比分析并形成报告,专项检查报告编写要求参见附录E。

4.8 年度详查应按照规定的检查项目和内容进行全面详细检查,特别对日常巡视检查发现的隐患和监测发现的异常部位应进行重点核查。检查时间宜安排在大坝运行不利工况,大多数受检结构部位和设备易于观察的时段,对于不易检查的部位和设备,宜创造条件进行检查。年度详查应编制年度详查报告,编写要求参见附录F。

4.9 金属结构现场检查应检查金属结构运行性态、设备完整性和结构安全性;挡水闸门应重视挡水安全性、启闭运行可靠性。

5 挡水建筑物

5.1 混凝土坝

5.1.1 检查项目和内容

5.1.1.1 坝基

a) 两岸坝肩区岩体滑坡、坍塌、掉块、渗水;支护体混凝土裂缝、剥蚀、破损,锚块开裂、

松动;灌浆洞和排水洞衬砌混凝土错动、破损、裂缝、渗水,未衬砌洞室岩体坍塌、掉块、

挤压、松动及排水孔出水、浑浊度、析出物等。

b) 坝体与岸坡结合部位的错动、脱开、渗水等。

c) 基础灌浆廊道和基础排水廊道混凝土结构缝错动、渗水,混凝土破损、裂缝、渗水、析钙

等;基础排水孔出水、析出物情况。

d) 设有空腔(宽缝)的大坝,空腔(宽缝)部位地基岩石及其与坝体结合处的挤压、错动、

渗水、析出物等。

e) 下游近坝区域部位涌水、渗水及其浑浊度、析出物等。

5.1.1.2 坝体

a) 坝顶路面及防浪墙混凝土破损、裂缝;主要裂缝在上下游坝面、闸门井和闸墩等立面的延

伸情况;结构缝开合、错动、止水破损或失效;坝顶门机轨道错动、变形等。

b) 混凝土坝与其它坝型连接部位的顶部裂缝、不均匀沉陷,下游面渗水等。

c) 上、下游坝面混凝土破损、冻融冻胀、剥蚀、疏松,裂缝及施工层面渗水、析钙,结构缝

开合、错动、渗水等。

d) 坝体廊道混凝土破损、裂缝、渗水、析钙,结构缝开合、错动、渗水,排水管出水、析出

物及堵塞情况。

e) 坝体封堵结构与坝体结合部位的脱开、渗水、析出物等。

5.1.2 检查要求

5.1.2.1 日常巡视检查应按照DL/T 5178规定的频次及GB/T 51416的要求对5.1.1的检查项目进行检查。

5.1.2.2 特殊情况巡视检查除对5.1.1检查项目逐项检查外,针对不同情况检查要求如下:

a)现场有明显震感的地震、特别是坝址100km以内发生5级以上地震后,重点检查坝顶结构

损伤,坝肩、拱座和坝体错动、破损和裂缝,渗流量和扬压力变化情况;

b)当发生历史高水位或低气温时,重力坝应重点检查坝体、坝基渗流量和扬压力变化情况,

坝面裂缝情况;

c)当发生高水位+低气温工况时,拱坝应重点检查基础渗流量、扬压力、坝踵基础变形测值

变化情况;当发生高水位+高气温工况时,拱坝应重点检查坝肩和拱座变形和渗流情况;

当发生低水位+高气温工况时,拱坝应重点检查坝体下游面靠岸坡部位产生斜向裂缝和其

它部位水平裂缝情况;当发生低水位+低气温工况时,拱坝应重点检查坝顶及坝肩裂缝。

5.1.2.3 当发生以下情况应开展专项检查,检查要求如下:

a)当坝体出现贯穿性裂缝时,应对裂缝进行专项检查,查明裂缝的规模和性状;裂缝检查具

体要求见附录A;

b)当坝体溶蚀严重或坝体大面积冻融冻胀破坏时,应开展坝体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测,查明破

坏范围、坝体混凝土物理力学性能及坝体渗流情况;

c) 当坝体混凝土遭受腐蚀破坏时,应开展水化学试验和坝体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测,进行水质

和析出物化学成分检测分析,查明腐蚀原因、破坏范围、坝体混凝土物理力学性能及坝体

渗流情况;

d)当推测坝趾或坝踵基岩存在淘刷时,应进行水下检查,查明冲刷、破损部位、范围、深度

等;水下检查具体要求见附录C;

e)当坝基渗流量异常增大或坝基扬压力大范围升高时,应查明帷幕质量、排水幕效果。

5.1.2.4 对于年度详查,除按5.1.1的内容进行检查外,要求如下:

a)应选择高水位、冰冻期检查坝基、坝肩、拱坝抗力体、下游坝面、坝体排水管;应选择低

水位时检查上下游坝面、坝肩;

b)坝顶重点检查坝段之间错动;坝肩、拱坝抗力体重点检查开裂、渗水情况;坝体重点检查

贯穿上、下游的裂缝、渗水情况,坝体结构缝开合、渗水,坝体排水管排水情况、坝体下

游面湿润、渗水情况;坝基应重点检查集中渗水点、析出物和冲刷情况;

c)对于坝顶贯穿性裂缝,要重点描述裂缝规模及与相邻结构的关系;对于坝体渗漏,要重点

描述在同一高库水位情况下,坝内廊道、下游坝面集中渗水点具体部位、数量或渗流量变

化情况;对于坝基扬压力,要重点描述变化趋势及与设计采用值的比较,有条件时检查测

压管卸压后的渗水量;对于混凝土坝与其它结构连接部位,重点描述渗水变化和不均匀变

形情况。

5.1.3 主要检查成果

5.1.3.1 日常巡视检查应现场填写巡视检查记录表,记录格式和内容参见附录G表G.1。对裂缝、渗水、坝段错动、坝肩拉裂等主要缺陷,按4.5的要求进行记录。

5.1.3.2 特殊情况巡视检查应现场填写巡视检查记录表,记录格式和内容参见附录G表G.1,当出现达到或超历史情况荷载、水工建筑物或设备有损坏、监测成果有明显异常的情况时,应形成检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检查过程描述、检查主要部位、内容、检查发现的缺陷和隐患、建筑物或设备安全状况评价、提出意见和建议,并附影像资料、素描图等。

5.1.3.3 专项检查和年度详查应编制报告,专项检查报告编写要求参见附录E,年度详查报告编写要求参见附录F。对专项检查和年度详查发现的缺陷和异常情况,在报告中应与历年检查成果进行对比分析,说明其发展变化情况。

5.2 土石坝

5.2.1 检查项目和内容

5.2.1.1 坝基

a) 两岸坝肩区的绕渗、塌陷、开裂等。

b) 坝体与两岸岸坡连接处的渗水、析出物、塌陷等。

c) 基础灌浆廊道衬砌、底板结构及结构缝渗水、析出物、裂缝、错动;未设置混凝土底板的

排水廊道内基岩挤压、松动、错动及排水孔出水、浑浊度、析出物等。

d) 坝脚集中渗水点、析出物、浑浊度、淘刷、沉陷等。

e) 下游近坝区域涌水、出水量、浑浊度、析出物等。

5.2.1.2 坝体

a) 坝顶路面沉陷、裂缝等;防浪墙结构缝张开、挤压、错动和混凝土裂缝、破损等;防浪墙

底部与坝体防渗顶部的连接情况。

b) 斜墙堆石坝防渗体及均质坝上游面的集中渗漏、塌陷及心墙堆石坝的防渗体集中渗漏等;

斜墙、心墙堆石坝及均质坝上游混凝土护面的裂缝、破损、塌陷、排水孔反渗水等;上游

块石护坡的冒泡、反渗水、塌陷、隆起、堆积物、植物生长、动物洞穴等。

c) 面板堆石坝上游面板隆起、塌陷、破损、剥落、疏松、裂缝、挤压、错动等;周边缝、垂

直缝及水平缝表面止水扭曲、断裂、剥落、老化、止水材料流失、保护盖损坏等。

d) 下游坝面浆砌块石护坡开裂、塌陷,干砌块石(草皮)护坡隆起、塌陷、局部滑坡以及下

游护坡混凝土框格结构破坏、填充物流失等;排水反滤系统排水通畅情况、集中渗水点、

析出物、塌陷等;植物异常生长、动物洞穴、白蚁活动等。

5.2.1.3 土石坝与混凝土结构(或其它建筑物)的连接部位

a) 连接部位上游面止水结构破损、冒泡、渗水等。

b) 连接部位顶部裂缝、不均匀沉陷等。

c) 连接部位下游接触面渗水、塌陷、结构裂缝、错动等。

d) 坝内埋管与坝下游坡面连接部位渗水情况。

5.2.2 检查要求

5.2.2.1 日常巡视检查应按DL/T 5259规定的频次对5.2.1的检查项目进行检查。

5.2.2.1 特殊情况巡视检查除对5.2.1检查项目逐项检查外,针对不同情况检查要求如下:

a) 现场震感明显特别是坝址100km以内发生5级以上地震后,应重点检查坝顶防浪墙变形,

坝顶路面开裂、塌陷,坝体中上部上、下游坝坡的塌陷、滑坡以及坝脚集中渗水点情况;

实测坝顶及防浪墙顶高程;

b) 当发生特大暴雨、库水位骤降时,应重点检查上、下游坝坡的滑坡、塌陷等情况;对于砂

砾石坝或均质土坝,应检查坝体浸润线或坝脚出逸点部位抬高情况。

5.2.2.3 当发生以下情况应开展专项检查,检查要求如下:

a) 当大坝渗流量偏大且同一库水位情况下有增大趋势,或坝脚渗水点增多、出逸点抬高时,

应对上游坝面或坝脚等部位进行水下(或水上)渗漏检查,查明渗漏通道;渗漏检查具体

要求参见附录B;

b) 当砂砾石坝或均质土坝的坝体浸润线在同一库水位情况下有逐年抬高趋势时,应检查下游

坝坡出逸点位置;

c) 若河床部位面板发生严重的挤压破损,应进行面板水上和水下检查,查明破损部位和规模,

水下检查具体要求参见附录C;

d)若坝顶、下游坝坡发生塌滑或滑坡,应检查塌滑或滑坡的部位和规模;

e)坝体发生大规模蚁穴损坏,应进行上、下游坝坡及附近土质边坡的全面检查,查明蚁穴部

位;

f) 坝内埋管与坝下游坡面连接部位异常渗水,应检查埋管内水外渗情况、埋管与坝体结合部

位防渗止水结构破坏情况,查明渗漏通道;渗漏检查具体要求参见附录B。

5.2.2.4 对于年度详查,除按5.2.1的内容进行检查外,要求如下:

a) 应选择高库水位时检查坝基、下游坡面及坝脚、土石坝与混凝土结构连接部位、坝内埋管

下游渗水情况;应选择低库水位时检查上游坝面;

b) 坝顶路面应重点检查贯穿性裂缝出现和发展情况,上游面坝坡塌陷情况;设置排水孔的上

游混凝土护面,在库水位下降过程中应根据排水孔反渗水重点检查排水孔通畅情况;坝基、

下游坝面应重点检查坝坡塌滑、坝脚集中渗水点、大坝渗流量变化情况;砂砾石坝或均质

土坝要检查坝体浸润线在同一高库水位情况下变化抬高的趋势;土石坝与混凝土结构连接

部位要检查下游面渗水和塌陷情况;沉降量大的高坝在蓄水初期要实测坝顶及防浪墙顶高

程;

c) 对于坝顶路面贯穿性裂缝,要核查防渗体开裂情况;在同一高库水位情况下,出现坝基、

下游坝面及坝脚集中渗水点数量增多或大坝渗流量增大,砂砾石坝或均质土坝的坝体浸润

线或出逸点部位有抬高趋势,土石坝与混凝土结构连接部位的渗水点数量增多和渗流量增

大,坝内埋管与坝下游坡面出水量增大,应评估坝体或连接部位发生渗透破坏的可能性。

5.2.3 主要检查成果

5.2.3.1 日常巡视检查应现场填写巡视检查记录表,记录格式和内容参见附录G表G.2。对坝顶路面贯穿性裂缝、防浪墙错动、面板破损、坝坡塌陷、坝脚渗水等主要缺陷,按4.5的要求进行记录。

5.2.3.2 特殊情况巡视检查成果要求同5.1.3.2。

5.2.3.3 专项检查和年度详查成果要求同5.1.3.3。

5.3 堵头

5.3.1 检查项目和内容

5.3.1.1 堵头与周边岩体或混凝土结合情况以及变形、裂缝、渗水、析钙等情况。渗漏情况包括:渗漏部位、渗流量、渗漏水质和携带颗粒情况以及渗透压力等;变形情况包括:堵头端面与周边岩体或混凝土结合面张开、鼓胀、剪切掉块等情况。

5.3.1.2 堵头下游围岩坍塌、掉块,渗漏点分布和渗流量,围岩排水孔出水情况;实心段下游衬砌混凝土开裂、掉块、钢筋裸露情况等。

5.3.1.3 堵头设置放空管的,检查门(阀)、闷头及其紧固件的锈蚀、渗水情况以及其启闭设备状况。

5.3.2 检查要求

5.3.2.1 日常巡视检查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承受高水压而未经长期高水位考验的堵头日常巡视检查频次每月不宜少于1次;存在渗流量大或持续增大、析出物严重的,应加密检查频次。

5.3.2.2 年度详查应重点检查堵头及周边渗漏情况、渗流量、渗透压力和析出物等变化情况;实心段下游衬砌混凝土开裂、掉块、钢筋裸露情况;堵头中设置放空管的,重点检查门(阀)、闷头及其紧固件的锈蚀、渗水等情况。

5.3.3 检查成果

日常巡视检查应对堵头渗水、析钙,周边围岩坍塌、掉块,混凝土及下游空心段衬砌开裂、掉块、钢筋裸露,排水孔出水情况等,按4.5的要求记录。年度详查成果要求同5.1.3.3。

6 泄水消能建筑物

6.1 检查项目和内容

6.1.1 岸边式溢洪道

6.1.1.1 进水渠

a) 渠道内的漂浮物、堆积物等。

b) 两侧导墙结构及结构缝止水破损或渗水、裂缝、错动等,排水孔出水、浑浊度或堵塞。

c) 泄水时的绕流、导墙左右水位差、异常横向流、漩涡等不利流态。

6.1.1.2 控制段

a) 闸墩、胸墙、牛腿、支铰、门槽等关键受力结构或部位的裂缝、渗水、剥蚀等,闸墩或闸

室结构缝止水破损、不均匀沉降、张开、错动、渗水等。

b) 与两岸或相邻建筑物连接部位结构缝的张开、错动、止水破损及下游交接部位的渗水等。

基础灌浆廊道衬砌、底板结构及结构缝渗水、析钙、裂缝、错动和排水孔出水量、浑浊度、

析出物等。

c) 堰面、闸墩侧面、门槽等过流面混凝土破损、露筋、坑槽、空蚀、冲刷磨损情况;闸室过

流面钢衬或抗冲耐磨层的脱落、翘曲等。

d) 启闭机排架柱、梁、板结构的破损、裂缝及不均匀变形等。

e) 混凝土表面的冻融冻胀、疏松、脱落、剥蚀等情况。

f) 泄水时门槽漩涡,梁(板)底阻水,水流冲击牛腿、支铰、大梁,流道漂浮物卡阻等情况。

g) 泄水时结构的振动情况。

6.1.1.3 泄槽

a) 过流面错台、凸出物、凹陷等不平整情况。重点检查边墙、底板结构缝部位的错台、钢筋

头凸出、局部混凝土表面破损等。

b) 混凝土底板、边墙的裂缝、渗水等。

c) 过流面混凝土的粗骨料出露、破损、露筋、坑槽等。重点检查结构缝、弯道后、掺气槽等

部位的空蚀及冲刷磨损。

d) 泄水时控制段出流的水翅、水冠,泄槽内水流波动、涌浪及翻越边墙现象,掺气效果、掺

气孔(井)通畅情况或啸叫现象。

e) 泄槽底板基础排水系统出口的出水状况及变化情况。

6.1.2 坝身泄水建筑物

6.1.2.1 进水口、控制段

a) 进水口前泥沙淤积情况,漂浮物堆积形态;泄水时进水绕流、回流、偏流、漩涡吸气状况

等不利流态,通气孔通畅情况或啸叫现象。

b) 深孔门后补气畅通情况。

c) 控制段的其它检查内容见6.1.1.2。

6.1.2.2 溢流面、泄槽、管道

a) 溢流面、泄槽检查内容见6.1.1.3。

b) 混凝土管道的混凝土剥落、露筋、坑槽等,混凝土裂缝及渗水、结构缝漏水、析钙等;钢

衬管道的钢衬鼓包、焊缝撕裂、钢衬防腐层磨蚀、钢衬脱落和脱空等。

6.1.3 泄水洞

6.1.3.1 进水口

a)进水口前孔口前沿泥沙淤积、漂浮物及堵塞等阻水现象。

b)边墙、闸墩、胸墙、牛腿、支铰、门槽等混凝土结构的空蚀、破损、冲刷露筋、冻融冻胀、

裂缝和渗水等。

c)启闭机排架柱、梁、板结构破损、裂缝及不均匀变形等。

d)泄水时进口漩涡、偏流等不利流态,通气孔通畅情况或啸叫现象。

6.1.3.2 洞身段

a) 底板、边墙、顶拱等洞身混凝土结构空蚀、冲刷露筋、破损、裂缝、渗水、错台、平整度

和排水孔出水等。

b) 洞身围岩结构崩塌、掉块、渗水、排水孔出水等。

c) 钢衬结构的脱空、鼓包、焊缝撕裂、防腐层脱落、磨蚀等。

d) 闸室结构混凝土裂缝、渗水、破损等;门槽混凝土破损、渗水;通风设施畅通情况。

e) 洞内消能工空蚀、冲刷、磨损等。

f) 底板淤积部位、范围、深度。

g) 泄水时掺气孔啸叫现象。

6.1.3.3 出口段

a) 底板、边墙等混凝土结构空蚀、冲刷露筋、破损、裂缝、渗水、错台、平整度等。

b) 门槽混凝土破损、渗水。

c) 泄水时水流波动、涌浪翻越边墙现象,掺气设施掺气效果。

d) 排水设施出水情况。

6.1.4 消能工及其防护设施

a) 挑流鼻坎、消力池(戽)底板及两侧边墙的裂缝。

b) 挑流鼻坎、消力池(戽)底板及尾坎、消力墩、两侧边墙等部位破损、露筋、坑槽等。

c) 消能设施末端地基淘刷范围、深度,下游冲坑深度及坑底与鼻(戽)坎坎趾的水平距离,

护坦海漫的冲刷情况。

d) 阶梯消能、宽尾墩消能等过流面混凝土破损、冲蚀情况。

e) 消力池(戽)内淤积物分布范围、堆积物形态及组成等。

f) 泄水时的挑射水流归槽、消力池(戽)内水跃消能流态等。

g) 消力池或消能塘底板排水廊道检查内容见5.1.1.1 c)。

6.1.5 下游河道及两岸防护结构

a) 下游河道两岸垮塌、堆渣等侵占河道情况。

b) 两岸防护基础、岸坡的淘刷情况。

c) 泄水时下游河道水流流态及水面波动情况。

d)泄水雾化的雨强、范围及两岸边坡防护排水措施的有效性。

6.2 检查要求

6.2.1 日常巡视检查应按水电站拦河坝的检查频次对6.1的检查项目进行检查,泄水期间须加密检查频次,特别加强泄水建筑物水流流态和雾化影响的观察,对高速水流区则应在洪水过后或暂停过流期间组织检查。泄水频次极少的泄水建筑物流道和消能工部分可适当降低检查频次。

6.2.2 特殊情况巡视检查除对6.1检查项目逐项检查外,针对不同情况检查要求如下:

a) 现场有明显震感的地震、特别是坝址100km以内发生5级以上地震后,应重点检查泄水建

筑物控制段、启闭机排架等结构的不均匀变形、裂缝、混凝土破损、渗水等;

b) 在发生泥石流后,应重点检查泄水建筑物进口、出口的淤堵情况。

6.2.3 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开展专项检查,检查要求如下:

a) 在本工程经历超重现期5年以上历史最大洪水泄水后或发现流态异常情况应进行检查,查

明泄水建筑物门槽水下冲刷情况、流道破损部位和规模以及下游冲坑冲刷情况,水下检查

具体检查要求参见附录C,冲坑检查具体要求见附录D;

b) 当闸墩出现贯穿性裂缝可能影响结构安全时,应查明裂缝的规模和性状;裂缝的具体检查

要求见附录A;

c) 压力管道出现内水外渗明显增加,渗压、变形、应力监测数据明显异常和检修发现管道有

异物等异常情况时,按7.2.3.1 a)、c)要求检查。

6.2.4 对于年度详查,除按6.1的内容进行检查外,要求如下:

a) 汛前重点检查进水口堵塞、淤积或其他阻水情况,出口段、消能段坍塌、淤积等阻碍行洪

情况,排水设施、掺气设施完好情况,通气孔通畅情况;

b) 汛后重点检查流道混凝土空蚀、冲刷、破损等,下游岸坡冲刷、淘刷、塌岸等,原有缺陷

处理效果。

6.3 主要检查成果

6.3.1 日常巡视检查

a) 日常巡视检查应现场填写巡视检查记录表,记录格式和内容参见附录G表G.3。

b) 对检查发现的混凝土结构裂缝、空蚀、冲刷等形成的粗骨料出露、露筋、坑槽等主要缺陷,

按4.5的要求进行记录。

c) 对泄水过程中发现的进口漩涡、通气孔啸叫、折冲水流、水翅等现象,应及时记录库水位、

闸门开度、下泄流量、泄水建筑物运行情况以及不良现象。

d) 对泄水雾化影响严重的区域,包括重要构筑物(如厂房、变电站、交通公路等),应加强

泄洪过程观察和记录,标明库水位、下泄流量和闸门开启等运行情况、雾化影响范围、雨

强影响程度、排水设施运行情况等。

6.3.2 特殊情况巡视检查成果要求同5.1.3.2。

6.3.3 专项检查和年度详查成果要求同5.1.3.3。

7 输水发电建筑物

7.1 检查项目和内容

7.1.1 输水建筑物

7.1.1.1 明渠及压力前池

a) 结构混凝土裂缝、渗水、破损、冻融冻胀、剥蚀等。

b) 结构缝开合、错台、渗水、止水结构破损等。

c) 渡槽、明渠等混凝土结构不均匀变形及基础沉降情况。

d) 前池退水渠畅通情况。

7.1.1.2 进水口(抽水蓄能上库电站进/出水口)

a) 低水位或接近发电最低水位时,进水口前水流流态和不利吸气漩涡。

b) 进水口前漂浮物、堆积物出现堵塞或其他阻水现象。

c) 多泥沙河流,进水口前泥沙淤积情况,包括淤积高程、范围以及与进水口的相对空间关系。

d) 门槽二期混凝土渗水、破损等。

e) 进水塔、排架柱等混凝土结构裂缝、渗水、破损、冻融冻胀、不均匀变形及基础沉降情况。

f) 进水口边坡局部和整体稳定情况。

7.1.1.3 压力管道

a) 埋藏式

1) 隧洞沿线山体、冲沟的渗水及变化情况,沿线边坡坍塌、滚石等异常现象。管道相

邻洞室渗水及变化情况。

2) 放空时混凝土衬砌内壁裂缝、反渗水、破损、灌浆孔出水及排水孔畅通情况等,钢

衬内壁防腐涂层脱落、锈蚀、鼓包、脱空及焊缝裂纹、反渗水、灌浆孔出水等。

3) 长隧洞定期检查隧洞内壁水生物附着情况、隧洞或集渣坑淤渣情况。

b)明敷式

1) 混凝土衬砌外部裂缝、渗水、破损、冻融等。

2) 钢衬锈蚀、鼓包及焊缝裂纹、渗水等;钢衬外部保温设施完好情况;钢衬伸缩节渗

水、锈蚀、变形情况。

3) 镇墩、支墩结构裂缝、基础变形和冲刷情况;支承环、支承环与墩座间变形情况;

支座清洁、润滑和活动情况。

4) 管床的沉降、错动、开裂等,管道沟槽排水畅通情况。

5) 跨沟管桥支撑结构不均匀变形及基础沉降情况。

7.1.1.4 调压室

a) 混凝土结构裂缝、渗水、破损情况;寒冷地区混凝土结构外部保温设施完好情况。

b) 调压井所处部位山体地表渗水和边坡稳定情况。

c) 放空时,检查底板破损、淘蚀情况。

d)负荷变化时调压室运行水位、溢出或底板脱空情况。

7.1.1.5 闸(阀)室

a) 结构混凝土裂缝、渗水、破损等。

b) 门槽或闸(阀)结构混凝土破损、裂缝、渗水情况。

7.1.1.6 出水口

a) 检查河道堵塞或其他阻水现象。

b) 检查门槽或闸门井结构混凝土破损、裂缝、渗水情况。抽水蓄能电站下库进/出水口检查

内容见7.1.1.2。

7.1.1.7 排水系统

a) 压力管道排水廊道、排水洞、排水孔等出水情况,包括部位、排水量及其携带物质等。

b) 钢衬外排水管渗水情况,包括渗流量、杂质或颗粒、析出物等。

7.1.2 水电站厂房

7.1.2.1 地面厂房

a) 屋顶结构完整性及防渗排水情况。

b) 结构缝的渗水、开合、错动等情况;结构变形及基础沉降情况。

c) 流道混凝土结构渗水、裂缝、破损、变形等。

d) 厂房内柱、梁、板、墙等受力结构的裂缝、变形、异常振动等。

e) 连通上、下游或河道的孔洞、管沟、通道、预留缺口等部位的高程以及其封堵和引排措施

可靠性。

f) 厂房与泄水建筑物之间的上、下游导流墙的长度和高度。

g) 库岸及厂房上、下游河道淘刷或淤积情况。

h) 厂区排水系统、渗漏排水系统、检修排水系统运行状态和设备完好性;厂房渗漏、检修集

水井容积、排水能力以及运行维护情况;排水系统水泵出口止回阀是否为缓闭式止回阀及

其完好性;厂区周边地表及边坡的地表水、地下水截、排水系统运行情况(截水有效性、

排水通畅性及排水能力)。

i) 厂区边坡局部和整体稳定性。

7.1.2.2 地下厂房

a) 支护结构的脱空、掉块、渗水、裂缝、错缝等。

b) 岩壁吊车梁、桥机轨道的变形情况,桥机轨道连接部位错位、固定螺丝松动等。

c) 交通洞、通风洞、排风洞与外界连通洞室进口部位的防洪措施和人员安全进出通道设置情

况。

d) 混凝土流道、排水系统及厂房内柱、梁、板、墙等受力结构检查内容参见7.1.2.1。

7.2 检查要求

7.2.1 日常巡视检查频次输水发电建筑物每月不宜少于一次;检查条件恶劣的输水建筑物的检查可结合年度详查一并进行。

7.2.2 特殊情况巡视检查

7.2.2.1 输水建筑物除对7.1.1检查项目逐项检查外,针对不同情况检查要求如下:

a) 现场有明显震感的地震、特别是坝址100km以内发生5级以上地震后,输水建筑物重点检

查明渠、明敷式压力管道及其支撑结构的基础变形;进水塔(排架)、跨沟管桥和明渠等

外露混凝土结构的变形、破损、裂缝、渗漏等情况;明敷式压力管道(伸缩节)变形、渗

漏;

b) 在发生特大暴雨后,输水建筑物重点检查跨沟管桥和明渠、明敷式有压管道及其支撑结构

基础淘刷;

c) 在发生泥石流后,重点检查进水口、明渠的淤堵,跨沟管桥、明渠支撑结构变形、破损情

况;

d) 在发生气温骤升、骤降时,重点检查明敷式压力管道伸缩节变形、渗水;

e) 当机组发生非正常运行的停机、甩负荷、增负荷等工况,应全面检查输水系统衬砌结构破

坏情况、排水系统渗流量变化情况等。

7.2.2.2 水电站厂房除对检查项目逐项检查外,针对不同情况检查要求如下:

a) 现场有明显震感的地震、特别是坝址100km以内发生5级以上地震后,重点检查厂房支撑

结构的变形、裂缝、损坏等以及地下厂房支护结构的破损,厂区边坡坍塌、掉块和支护结

构的变形、裂缝、损坏等情况;

b) 在发生特大暴雨、泄洪雾化或泥石流后,重点检查厂区排水系统和尾水淤堵情况,厂区边

坡坍塌、掉块和支护结构的变形、裂缝、损坏等情况。

7.2.3 专项检查

7.2.3.1 输水建筑物

当发生以下情况应开展专项检查,检查要求如下:

a) 当压力管道衬砌结构或其外部承载体渗水明显增加,渗压、变形、应力监测数据明显异常

时,应开展压力管道渗透破坏检查或必要时尚应补充勘探工作,评估围岩稳定性和压力管

道沿线山体边坡稳定性;

b) 当排水系统水体混浊或夹杂颗粒,渗流量明显增加时,应检查压力管道阻水防渗结构,查

明颗粒、渗水来源;

c) 当发生明显的内水外渗(包括施工支洞堵头)、机组运行或检修发现管道有异物情况、运

行时管道发生异常响声时,应进行管道的放空检查,查明衬砌结构、相关设施的完好性;

d) 当进水口、明渠、明敷式压力管道等主要支撑结构出现贯穿性裂缝时,应开展裂缝专项检

查,查明裂缝规模、性状、查找成因。

7.2.3.2 水电站厂房

当发生以下情况应开展专项检查,检查要求如下:

a) 当厂房混凝土结构贯穿性裂缝、变形等持续增大时,应重点检查裂缝、变形的性状、查找

成因;

b) 当厂房出现异常振动时,应检查厂房结构振动部位、损坏情况、记录振动工况、查找成因;

c) 当地面厂房结构缝发生错动、变形等超过历史最大值且量值不断增大时,应重点检查厂房

基础的安全稳定性,查找不均匀变化的成因;

d) 当地下厂房支护结构发生较大范围损坏或失效时,应检查损坏的规模和原因;

e) 当厂区边坡坍塌、掉块和支护结构的变形、裂缝、损坏情况严重,可能影响边坡整体稳定

时,应开展厂区边坡整体安全性检查评估。

7.2.4 年度详查

对于年度详查,除按7.1的内容进行检查外,要求如下:

a) 输水建筑物重点检查压力管道衬砌结构和其外部联合承载体、排水系统的渗水及其变化、

隧洞沿线山体渗水情况;进水口、明渠及明敷式压力管道结构的变形及基础沉降等变化情

况;混凝土结构的渗水、裂缝、破损发展情况;钢衬及支撑结构外观的锈蚀、变形、裂纹

发展等情况;

b) 厂房重点检查混凝土挡水结构渗水和结构缝渗水的变化情况,对于不均匀地基或软基上的

厂房,关注结构缝开合或错动变化情况;混凝土板、梁、柱等受力结构重点关注裂缝、变

形发展等情况,如发生裂缝、趋势性变形等现象,应结合结构设计承载能力分析设备布置

的合理性;地下厂房洞室支护结构的完整性;厂区边坡的稳定性。

7.3 主要检查成果

7.3.1 日常巡视检查应现场填写巡视检查记录表,记录格式和内容参见附录G表G.4。对输水发电建筑物的渗水、裂缝等主要缺陷,按4.5的要求进行记录。

7.3.2 特殊情况巡视检查成果要求同5.1.3.2。

7.3.3 专项检查和年度详查成果要求同5.1.3.3。

8 通航建筑物

8.1 检查项目和内容

8.1.1 船闸

8.1.1.1 闸首

a) 上、下闸首混凝土结构内外立面、闸顶(桥)面裂缝、破损、剥蚀、渗水、析钙等。

b) 闸首混凝土结构缝开合、错动,止水结构破坏等。

c) 工作(检修)闸门门槽二期混凝土破损、渗水。

d) 船闸上闸首挡水坝段基础灌浆廊道衬砌、底板结构及结构缝渗水、析钙、裂缝、错动等。

e) 闸首与其它挡水建筑物连接部位的不均匀沉降、变形、渗水等。

8.1.1.2 闸室

a) 闸室墙体内外立面、底板混凝土(含消能结构)裂缝、破损、剥蚀、渗水、析钙、磨损等。

b) 闸室墙体较大变位、结构缝开合、错动、不均匀沉降,贴坡墙与岩体结合面脱开,止水结

构破坏。分离式闸室底板与闸墙间的结构缝开合、不均匀沉降、止水破坏或失效。

c) 闸室、下闸首顶部混凝土、系船设施适应性及完好情况。

d) 闸室、下闸首邻河床侧泄水及混凝土基础淘刷等。

8.1.1.3 输水系统

a) 输水系统进水口和出水口、输水廊道、门(栅)槽及竖井结构混凝土裂缝、渗水、磨损、

空蚀等。

b) 输水系统进水口和出水口、输水廊道结构缝混凝土破损,止水结构破坏或失效等。

c) 输水系统进水口和出水口前泥沙淤积,漂浮物及垃圾堆积物堵塞,壅水及不良流态等。

d) 输水廊道工作(检修)阀门门槽二期混凝土破损、渗水,通气孔畅通情况等。

e) 排水廊道混凝土结构裂缝、渗水,地面及渗漏集水井泥沙淤积、堆积物等。

8.1.2 升船机

8.1.2.1 闸首

检查内容参见8.1.1.1。

8.1.2.2 船厢室及塔楼

a) 塔楼筒体结构、平衡重竖井结构混凝土裂缝、破损等。

b) 塔楼筒体结构缝开合、错动、不均匀沉降、变形等。

c) 塔楼筒体结构、平衡重竖井结构导向设施等金属构件防腐和锈蚀情况。

d) 船厢室底板结构缝开合、渗水情况。

8.1.2.3 输水系统

水力浮动式升船机输水系统检查内容参见8.1.1.3。

8.1.3 引航道

8.1.3.1 上、下游引航道

a) 导航墙(墩)、靠船建筑物不均匀沉降、倾斜情况,混凝土结构裂缝、破损、剥蚀。

b) 浮式趸船导航结构破损。

c) 导航、靠船建筑物系船设施适应性及完好情况。

d) 导航、靠船建筑物基础淘刷。

e) 引航道及口门区冲刷、泥沙淤积及垃圾杂物堆积情况。

8.1.3.2 中间渠道

a) 渡槽结构混凝土裂缝、破损、剥蚀、渗水等;结构缝错台,止水破坏等。

b) 渡槽下部墩柱结构混凝土裂缝、疏松剥蚀等,墩柱结构倾斜、沉降等。

8.2 检查要求

8.2.1 日常巡视检查按DL/T 5178规定的频次对8.1水上部分的内容进行检查;水下部分检查结合船闸大修及水下检查开展。

8.2.2 特殊情况巡视检查除对8.1检查项目逐项检查外,针对现场有明显震感的地震、特别是坝址100km以内发生5级以上地震后,应重点检查通航建筑物结构的不均匀沉降、变形、损坏、裂缝、渗水等变化情况。

8.2.3 发生以下情况应开展专项检查,检查要求如下:

a) 当混凝土闸墙变形超过历史最大值且变形量不断增大时,应进行停航放空检查,重点检查

闸墙内侧水平裂缝、输水廊道顺水流向垂直裂缝,对主要裂缝的走向、长度、深度和宽度

进行检测,并对闸墙外侧单薄混凝土结构裂缝、挤压破损情况进行检查。裂缝检查要求参

见附录A;

b) 当混凝土结构主要受力部位裂缝发展时,应对裂缝进行素描,检测主要裂缝深度,裂缝检

查要求参见附录A;

c) 当输水流量明显减少或通航建筑物长期未使用时,应对进口淤积情况进行测量或水下检

查。水下检查具体要求参见附录C。

8.2.4 年度详查每年结合检修或岁修开展,除按8.1的内容进行检查外,要求如下:

a) 选择水库低水位时检查上闸首外立面,下游低水位时检查闸墙外侧混凝土和基础淘刷情

况;

b) 选择闸室高水位时检查闸墙外侧和基础廊道渗水情况,低水位时检查内侧混凝土裂缝、破

损、反渗情况;在闸室高、低水位交替期间检查闸墙、结构缝变形情况;

c) 检修或岁修期间,应对输水系统、闸室(首)水位以下部分、塔楼混凝土结构、闸(阀)

门门槽等部位进行检查。

8.3 主要检查成果

8.3.1 日常巡视检查应现场填写巡视检查记录表,记录格式和内容参见附录G表G.5,对结构裂缝、渗水、闸室结构缝错动等主要缺陷,按4.5的要求进行记录。

8.3.2 特殊情况巡视检查成果要求同5.1.3.2。

8.3.3 专项检查和年度详查成果要求同5.1.3.3。

9 金属结构

9.1 检查项目和内容

9.1.1 闸门

9.1.1.1 闸门应检查关闭挡水时漏水、振动、空蚀等缺陷。

9.1.1.2 泄水建筑物和船闸输水系统工作闸门应检查泄水时水流的流态、闸门振动情况;需在冬季操作的寒冷地区泄水工作闸门应检查门叶与门槽之间的防冰冻措施的有效性。对存放在门槽中受水流影响的平面闸门应对其晃动、振动、紧固件松动等情况进行检查。

9.1.1.3 双吊点启闭的闸门和船闸人字闸门应检查其启闭过程的同步情况;其中船闸人字闸门还应检查全开位置的锁定情况,下沉式闸门还应检查全关位置的锁定情况。船闸输水系统的工作闸门应检查启闭过程的振动情况。

9.1.1.4 潜孔式工作闸门、事故闸门应检查通气孔的通畅情况、啸叫现象和补气途径。

9.1.1.5 门体结构、吊杆应检查其变形、损伤、腐蚀、裂纹情况,重点检查面板、主梁、边梁、支臂、支铰、背拉杆、吊耳及一、二类焊缝。

9.1.1.6 平面闸门应检查其定轮装置的转动、润滑情况,定轮表面的裂纹、腐蚀、磨损情况,定轮装置紧固件的松动、缺件情况;检查其主支承滑块摩擦表面的完好情况,底座的腐蚀情况,紧固件的松动、缺件情况;检查反、侧向定轮或滑块的完好性。

9.1.1.7 弧形闸门应检查其支铰装置的转动、润滑情况,紧固件的松动、缺件情况;检查侧向轮或滑块的完整性。

9.1.1.8 人字闸门应检查其顶枢、底枢的转动、润滑及腐蚀情况;检查支枕垫的磨损、腐蚀和固定情况。

9.1.1.9 闸门止水装置应检查水封的磨损、老化、破损情况,刚性止水的磨损、表面平整度情况,水封压板、挡板、垫板的腐蚀、空蚀情况,紧固件的腐蚀和缺件情况。

9.1.1.10 闸门平压装置应检查其封水情况;检查其受力构件(拉杆箱、吊轴等)的腐蚀、裂纹、变形情况;检查紧固件的松动、缺件情况。

9.1.1.11 门槽应检查埋件松动、缺件及表面的磨损、腐蚀情况;检查埋件周围混凝土空蚀、冲蚀、渗漏情况。

9.1.2 启闭机

9.1.2.1 启闭机的机架、门架应检查其结构和焊缝的变形、损伤、腐蚀和裂纹情况,连接螺栓的紧固程度。

9.1.2.2 固定卷扬式、移动式启闭机和螺杆式启闭机的制动器应检查制动片工作面的磨损、腐蚀等缺陷情况,操作系统完好性。

9.1.2.3 固定卷扬式、移动式启闭机和螺杆式启闭机的联轴器应检查其腐蚀和噪音。

9.1.2.4 固定卷扬式、移动式启闭机和螺杆式启闭机的减速器应检查其润滑油的油质、油量、渗漏情况,必要时,应开箱检查减速器的齿轮啮合状况及齿面的损伤、磨损、腐蚀情况等;开式齿轮副应检查其润滑、啮合状况,齿面的损伤、磨损、腐蚀情况;还应检查齿轮轴轴承的润滑、磨损和温升情况。

9.1.2.5 固定卷扬式、移动式启闭机和螺杆式启闭机的传动轴应检查其变形、腐蚀、裂纹及磨损情况。

9.1.2.6 固定卷扬式和移动式启闭机的卷筒、滑轮组应检查其绳槽表面、辐板等主要结构部位的损伤、裂纹等缺陷情况,轴承的润滑情况及滑动轴承的磨损情况。

9.1.2.7 固定卷扬式和移动式启闭机的钢丝绳应检查其润滑、固定、磨损、变形、断丝、腐蚀及排列状况等情况。

9.1.2.8 移动式启闭机应检查车轮的裂纹、磨损、龟裂、起皮情况,轨道的弯曲、轨面高差、接头间隙和错位等状况。

9.1.2.9 液压启闭机应检查液压缸缸体、活塞杆、端盖、支铰座等主要结构件的变形、损伤和裂纹情况。

9.1.2.10 液压启闭机应定期检测液压油的黏度、水分、机械杂质等主要性能;检查液压系统仪表的灵敏度、准确度;检查液压系统油泵、阀件、管路等元器件的腐蚀、泄漏情况。

9.1.2.11 螺杆启闭机应检查螺杆、螺母的裂纹、变形、损伤、磨损、腐蚀及润滑状况;检查手动机构的完整性和可操作性。

9.1.2.12 各启闭机应检查电动机的电压、电流、绝缘电阻;检查现地控制或集中监控的电气设备和供配电线路的绝缘及接地可靠性;检查电缆的老化程度;检查配电柜、电控柜除湿加热设施的完好性。

9.1.2.13 各启闭机应检查荷载限制、行程控制、开度指示及显示装置等安全设施的完好性;移动式启闭机还应检查缓冲器、夹轨器、锚定装置、风速仪、避雷器等安全设施的完好性;液压启闭机还应检查油压、油温、油位、滤油器堵塞等安全设施的完好性。

9.1.2.14 各启闭机运行过程应检查双吊点的同步偏差、制动器的制动性能、各转动机构的灵活性、控制设备运行可靠性,以及异常噪音、异常温升、啃轨现象、液压缸爬行和外泄漏现象。

9.1.3 升船机

9.1.3.1 上、下闸首的闸门和承船厢两端的闸门应按9.1.1的要求检查其门体结构、支承装置、止水装置、平压装置和门槽,以及启闭过程双吊点的同步偏差、停止位置的锁定情况。应重点检查承船厢厢端闸门的止水装置,不允许有漏水情况。上述闸门的启闭设备应根据9.1.2的规定进行相应检查。

9.1.3.2 承船厢和承船车结构应检查其变形、损伤、腐蚀、裂纹情况,重点检查面板(承船厢铺板)、梁系、联接铰、吊耳等构件以及各部位的一、二类焊缝,并应检查其导向装置的完好性。

9.1.3.3 对接装置应检查间隙密封机构、顶紧装置、承船厢水深调节和间隙充泄水设备的完好性。

9.1.3.4 钢丝绳卷扬提升式升船机的主提升机械设备和钢丝绳卷扬式斜面升船机的牵引绞车应按9.1.2的要求检查其机架、驱动电动机及工作制动器、安全制动系统、机械同步系统、减速器及其润滑系统、卷筒装置、滑轮组、钢丝绳组件、各液压站、传动轴、联轴器,以及控制保护设备等的完好情况。

9.1.3.5 齿轮齿条爬升式升船机的升降驱动系统应重点检查驱动小齿轮和齿条的啮合情况及齿面润滑、磨损、腐蚀情况;并按9.1.2的要求检查其驱动电动机及安全制动系统、减速器及其润滑系统、机械同步轴系统、驱动小齿轮支承结构及其超载保护装置、各液压站等设备的完好情况。

9.1.3.6 水力式升船机的驱动系统应检查充、泄水阀的启闭过程、开度检测及显示的完好情况;检查充、泄水阀及浮筒等的漏水情况;应按9.1.2的要求检查卷筒装置、同步轴系统、制动系统、动滑轮及各液压站等设备的完好性。

9.1.3.7 平衡重系统应检查钢丝绳的润滑、固定、磨损、变形、断丝及腐蚀等情况;检查平衡链连接可靠性;按照9.1.2的要求检查平衡滑轮装置和可控平衡重卷筒装置(安全卷筒装置)及其制动系统、钢丝绳长度调节装置;检查平衡重轨道、导向装置的完好情况;检查各平衡重组锁定装置的可靠性。

9.1.3.8 钢丝绳卷扬提升式升船机应检查承船厢安全锁定装置(若有)的动作顺序正确性,检查对接锁定装置动作顺序的正确性和锁定可靠性;齿轮齿条爬升式升船机应检查全升程内螺杆与螺母柱之间上、下间隙值超差情况,检测间隙检测装置的完好性;水力式升船机应检查上、下游快速闸门远方操作紧急关闭的可靠性。各升船机还应检查防撞装置等安全设施的可靠性。

9.1.3.9 各类升船机应检查上、下游挡水闸门的位置检测和保护设施、承船厢与闸首对接停位检测和保护装置、升程越限保护装置、事故紧急制动、承船厢水位检测、承船厢入水深度检测、竖井水位检测等安全检测设施的可靠性。

9.1.3.10 升船机运行过程应检查承船厢的水平度偏差、制动器的上松闸性能、各转动机构的灵活性、异常噪音和振动情况、异常温升情况、控制设备运行的可靠性。

9.1.3.11 各类升船机应检查供电电源、交通信号指挥系统、图像监视系统设备的完好情况。

9.1.3.12 各类升船机应根据相关规程规范对消防设施、安全疏散通道进行检查。

9.1.4 供电装置

9.1.4.1 架空(电缆)进线的敷设和老化状况;变压器的完整性及油位、油色、声音、温度、绝缘状况;配电设备的完整性及运行可靠性。

9.1.4.2 柴油发电机组的电池电压、水箱水位、机油油位、柴油油位及发电运行可靠性。

9.1.4.3 各启闭机室、配电室的漏雨、潮湿、鼠害等情况。

9.2 检查要求

9.2.1 日常巡视检查闸门和启闭机每月不少于1次,汛期加密检查;位于水下的闸门、门槽、承船厢等可结合检修或水下检查时进行检查;对于检查条件较差的深孔闸门等,检查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

9.2.2 特殊情况巡视检查除对9.1检查项目逐项检查外,针对不同情况检查要求如下:

a) 现场有明显震感的地震、特别是坝址100km以内发生5级以上地震后,重点检查挡水状态

工作闸门结构的变形、裂纹情况;工作闸门定轮、支铰等支承结构与门叶、基础埋件的联

接情况;卷扬式启闭机各机构与机架之间,机架与基础埋件之间的联接情况;移动式启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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