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依据和说明
编制依据和说明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
第一章编制依据和说明
1.1编制依据
1、《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发改投资[2006]1325号)。
2、《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粤建市[2010]15号)。
3、《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号)。
4、《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
5、《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
6、《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
7、《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
1.2软件开发概算依据
软件开发成本的造价主要依据为广东省软件行业协会编写的《软件项目开发概算指南》。
根据《软件项目开发概算指南》第4章,软件开发项目成本计算中应包括软件项目在开发过程中所耗费的各项费用,包括从设计阶段到测试完毕交付用户使用之间所发生的工资费、材料费、外协费、试验费、固定资产使用费、交通费、管理费等。一般用人月成本作为度量指标。人月成本
是指软件企业一个月平均需要的所有成本开销(包括工资、奖金、福利、办公成本、国家各种税费、管理费用等等)及软件企业合理利润的总和,除以企业员工人数。其成本开销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工资、国家规定的福利、奖金及各项物质奖励、办公成本、人力资源储备费、基础设施建设及设备的购置折旧费、国家税收和企业利润和管理费用。综合以上因素,可得出一般程序员的人月成本Q为:
Q=(工资+福利+奖金+办公成本+资源储备+基础建设+税收利润)*(1+管理费率)
=(B+++B/3+++B/3)*
=*B
其中B为软件企业需要支付给软件开发人员的工资的平均值。各个岗位人员工作量可基于以下标准计算:
(1)以程序员的工作量为标准;
(2)高级程序员的工作量为标准工作量的倍;
(3)系统分析员的工作量为标准工作量的倍;
(4)测试工程师的工作量为标准工作量;
(5)高级测试工程师的工作量为标准工作量的倍;
(6)项目管理人员的工作量为标准工作量的3倍;
(7)市场营销人员的工作量为标准工作量;
(8)技术支持工程师的工作量为标准工作量;
(9)文秘的工作量为标准工作量的倍;
此外,由于涉及到与多个部门协调,并可能随这些部门的系统变动而
产生变动,这会增加本项目的软件开发成本,在计算软件开发成本的时候,还应该乘以需求变更系数。
1.3人工费用标准说明
本项目中技术人员的人工费用建议标准为:普通工程师万元人/月,中级工程师万元人/月,高级工程师万元人/月。
1.4服务费用相关说明
服务费用取费依据与标准如下表:
服务费用一览表
1、项目管理费
项目管理费适用于建设单位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开支。包括:差旅交通费、工具用具使用费、零星购置费、资料费、会议费和其他管理性质开支。项目管理费取费参考标准如下:
表项目管理费计算标准
2、设计咨询费
设计咨询费适用于编制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前的建设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投资概算文件等所收取的费用。
表设计咨询费计算标准
计算公式:设计咨询费=M×费率×调整系数。
3、工程监理费
工程监理费适用于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以及勘察、设计、设备监造、保修等阶段的相关工程服务。
表工程监理费计算标准
计算公式:工程监理费=M×费率×调整系数。
4、第三方测评费
第三方测评费适用于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检测和项目验收所需发生的费用。第三方测评费包括安全测评和验收测评。
表第三方测评费计算标准
计算公式:咨询费=M×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