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高频考点: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公共基础知识高频考点: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公共基础知识高频考点: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公共基础知识高频考点(十二)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重要程度:★★★★★

本章考生需要掌握:

第一、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区别;

第二、懂得判断出哪些行为归属于正当防卫,哪些行为归属于是紧急避险。

考点?

正当防卫: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其他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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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

紧急避险: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其他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较另一小的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行为不构成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考点?两者的区别

考点四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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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题(2018-四川-单选)

42.甲脾气暴躁,经常对两个儿子暴力相向。某日,甲喝酒后回家开始对大儿子乙破口大骂并冲进厨房拿起菜刀边骂边向乙砍去。此时,站在其身后的小儿子丙(已成年)拿起门后的木棍向甲的头部猛击一下,致甲当场死亡。丙的行为是()

A.故意杀人

B.紧急避险

C.防卫过当

D.正当防卫

答案:D。解析:根据题意,丙通过损害不法侵害人(甲)的利益的方法,来保护合法权益(乙)属于正当防卫。

第二题(2018-河南-单选)

24.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以下情形属于正当防卫的是()。

A、某地反日游行中,李某用U形锁将不听劝阻路过此地的日系车主张某砸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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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赵某怀疑路边醉汉会对行人不利并将其制服

C、水果摊主刘某用西瓜刀将劝阻摆摊的城管队员捅伤

D、摩托车主赵某将正在扒窃行人钱包的小偷撞倒

答案:D 。解析:考察正当防卫。正当防卫的实施对象是不法侵害人。A项的“路过此地的日系车主张某”、B项的“醉汉”和C项的“城管队员”都不属于不法侵害人。D项“扒窃行人钱包的小偷”符合条件。

第三题(2017-广东-多选)

50、(多选题)正当防卫的本质在于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其应符合的条件有()。

A. 正当防卫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B. 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C. 正当防卫必须是在不法侵害结束的时候

D. 正当防卫可以针对合法行为

答案:AB。解析:考察正当防卫。正当防卫的要件有:一、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二,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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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候;三、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四、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对照题干选项,明显CD是错误的。

第四题(2017-河北)

36 、(单选题)张某与李某素有仇怨。一日,李某拦住张某百般羞辱。张某挥拳作势欲打李某,李某逃跑,张某仍紧追不舍,李某从屠户朱某处抢的杀猪刀一把,张某不敢再追,欲转身离开时,李某用刀砍伤张某,致其流血过多死亡。李某的行为属于()

A.防卫过当

B.故意杀人

C.正当防卫

D.紧急避险

答案:B。根据题干,李某拿起杀猪刀时,张某已没有对李某进行追打。因此不属于正当防卫。李某之后主动用到砍伤张某,这已构成故意伤人的行为,最后张某流血过多死亡,造成故意杀人,因此选B。

第五题(2018-四川)

82、行政诉讼法是“民告官”的法,因此,行政诉讼法的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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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是行政管理中的相对一方的当事人。

A正确

B错误

答案:B。解析:明显错误。前半句是正确的,后半句错误了。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

第六题(2017-贵州)

49、(对错题)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立即停止执行。

A. 正确

B. 错误

答案:B。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

第七题(2017-广西)

18、(单选题)个体户王某因销售货物时屡有短斤缺两现象,工商管理局发现后决定对其处以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王某不服,决定以工商管理局为被告打官司。该诉讼属于()。

A.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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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行政诉讼

C.刑事诉讼

D.行政复议

答案:B。解析:还要多想吗?题意说“要打官司”,官司属于司法范畴,行政诉讼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因此选B。或者,根据题意,王某认为工商局的行为不是存在适当不适当的问题,而是存在不合法判决的问题,因此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才更合适。

第八题(2017年-内蒙古)

30、(单选题)王某是某公司的老板,因违法经营被当地的工商局罚款5000元,对此说法正确的是()

A.处罚现场可由1名执法人名执法人员执法

B.处罚决定书送至王某处,该处罚行为即生效

C.王某不服,提起申诉,处罚应停止执行

D.王某对此处罚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后才可申辩

答案:B。解析:A项错误,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C项错误,当事人提起申诉,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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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不应停止执行。D项错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申辩没有先后顺序。

第九题(2017-广西)

67、(多选题)当自己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与别人发生纠纷时,可选择非诉讼途径来解决,其中非诉讼解决纠纷的途径主要有()。

A.行政复议

B.调解

C.上诉

D.仲裁

答案:ABD。纠纷解决方式分为诉讼方式和非诉讼方式。其中,诉讼方式包括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非诉讼方式,则是当事人不通过法院等机关处理法律事务,我国公民非诉讼途径包括:申诉、仲裁、复议等。C项,上诉是属于诉讼途径。

第十题(2017-安徽)

54、(对错题)行政复议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也审查其合理性。()

A.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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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错误

答案:A。解析:行政岗复议既审查合法性又审查合理性。

第十一题(2017-山西-单选)

53、(单选题)下列案件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A.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B.人民政府对其工作人员的开除决定

C.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

D.人民政府责令某企业停产治理环境污染的决定

答案:D。解析:根据考点四,A项属于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不受理。B项属于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法院不受理。C项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同样法院是不受理。D项,考生需要熟记: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为,因此D当选。

第十二题(真题-单选)

我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行政诉讼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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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不受理的是:( )

A. 公民于某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自己抚恤金

B. 某工厂认为工商局在进行突击检查时损毁了一些精密仪器,侵犯了自己的财产权

C. 张某不服行政机关对其任免决定

D. 某工厂不服相关行政部门对其做出的责令停产停业的处罚

答案:C。人民法院不受理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故选C。。

第十三题(真题-单选)

下列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是( )

A. 某民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所制定的自治条例

B. 某工商局做出的不予颁发营业执照的决定

C. 中纪委做出的具体处理决定

D. 国家发改委所制定的规章

答案:B。A和D属于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C属于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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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行为。

第十四题(自编-多选)

江门市蓬江区公安分局对小明做出400元罚款,小明不服,可以向( )申请行政复议。

A.蓬江区公安分局

B.蓬江区政府

C.江门市政府

D.江门市公安局

答案: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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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必背基础知识点之政治理论27大知识点

1. 一个细胞在人工操作下分裂繁殖从而形成细胞群,在细胞群中每个细胞的基因彼此相同,这种操作被称作( ) A.基因工程 B.蛋白质工程 C.克隆技术 D.转基因技术 2. 唯心主义的两种基本类型是指( )。 A.辩证的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唯心主义 B.宗教唯心主义和历史唯心主义 C.主观唯心主义和客观唯心主义 D.可知论唯心主义和不可知论唯心主义 3. 毛泽东提出,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是( )。 A.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B.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建设 C.调动国内外一切积极力量 D.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 4. 毛泽东思想达到成熟的标志是( )。 A.以农村包围城市的革命理论的形成 B.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理论的形成 C.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形成 D.新民主主义理论科学体系的形成 5. 我国刑法规定,对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人犯罪的( )。 A.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B.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C.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D.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6. 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 A.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B.又聋又哑的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C.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D.精神病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7.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 )。 A.原判刑期以上,三年以下,不得少于一年 B.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不得少于六个月 C.原判刑期以上,三年以下,不得少于六个月

D.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不得少于一年 8. 市场机制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的前提是( )。 A.完备、统一的市场体系 B.计划与市场相结合 C.政府加强宏观调控 D.政府放弃宏观调控 9. 社会总需求是指对一国总产出的意愿购买量,它包括( )。 A.企业需求、家庭需求和政府需求 B.居民消费需求、企业投资需求、政府购买需求和出口需求 C.劳动力需求、要素需求和科技需求 D.工资、利润和折旧 10.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施的依靠科学技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是( )。 A.火炬计划 B.星火计划 C.丰收计划 D.燎原计划 11. 认为决策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这一思想来源于( )。 A.理查德·施奈德 B.伊斯顿和拉斯维尔 C.西蒙 D.林德布罗姆 12. 从决策的基本属性来看,决策是( )。 A.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活动 B. 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活动 C.客观规律的真实描述 D.客观规律的正确反映 13. 两点论和重点论的关系是( )。 A.重点论以两点论为前提,两点论内在地包含着重点论 B.两点论以重点论为前提,重点论内在地包含着两点论 C.重点论以两点论为内容,两点论以重点论为形式 D.两点论以重点论为内容,重点论以两点论为形式 14. 酸雨对水生植物的危害很大,特别严重时还会危害人类健康,它的主要成分是( ) A.硫酸和盐酸 B.盐酸和高氯酸 C.高氯酸和硝酸 D.硝酸和硫酸 15. 发展揭示了新陈代谢这一宇宙间普遍的、永远不可抗拒的客观规律,发展的本质是( )。 A.变化 B.增加 C.创新 D.运动

公共基础知识考点常识高频考点—地震知识.doc

2018公共基础知识考点:常识高频考点—地 震知识 华图教育网整理了2018公共基础知识题库及答案、公共基础知识模拟题、公共基础知识练习题、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重点、公共基础知识指南等,希望帮助考生快速顺利的掌握2018公共基础知识考点。 2018公共基础知识考点:常识高频考点地震知识 地震又称地动、地振动,是地壳快速释放能量过程中造成的振动,期间会产生地震波的一种自然现象。地球上板块与板块之间相互挤压碰撞,造成板块边沿及板块内部产生错动和破裂,是引起地震的主要原因。 一、地震分类: (一)根据发生的位置分类:分为板缘地震、板内地震、火山地震; (二)根据震动性质不同分类:分为天然地震、人工地震、脉动; (三)按地震形成的原因分类:分为构造地震、火山地震、陷落地震、诱发地震、人工地震; (四)根据震源深度进行分类:浅源地震(震源深度小于60km)、中源地震(震源深度60 300km)深源地震(震源深度300km 以上)。

二、地震分布:世界上主要有三大地震带: 1.环太平洋地震带、 2.欧亚地震带、 3.大洋中脊地震带。 三、传播方式: 纵波:振动方向与波的传播方向一致的波,传播速度较快,到达地面时人感觉颠动,物体上下跳动。 横波:振动方向与波的传播方向垂直,传播速度比纵波慢,到达地面时人感觉摇晃,物体会来回摆动。 四、其他常见名词: 震源:地球内部直接产生破裂的地方称为震源,它是一个区域,但研究地震时常把它看成一个点。地面上正对着震源的那一点称为震中,它实际上也是一个区域。 震中:根据地震仪记录测定的震中称为微观震中,用经纬度表示;根据地震宏观调查所确定的震中称为宏观震中,它是极震区(震中附近破坏最严重的地区)的几何中心,也用经纬度表示。由于方法不同,宏观震中与微观震中往往并不重合。1900年以前没有仪器记录时,地震的震中位置都是按破坏范围而确定的宏观震中。 震中距:从震中到地面上任何一点的距离叫做震中距。同一个地震在不同的距离上观察,远近不同,叫法也不一样。 震源深度:从震源到地面的距离叫做震源深度。 地震震级:是地震大小的一种度量,根据地震释放能量的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重点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重点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重点 考情综述: 重点章节: 重点知识举例: 行政主体 一般认为,在我国,行政主体可以分为两大类: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又称为“被授权的组织”)。 2.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是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规章授予行使行政权力的组织。 提示: 考情综述: 重点章节: 唯物辩证法、真理、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 重点知识举例: 质量互变规律 (1)质、量、度及其相互关系 任何事物都具有质和量这两种规定性,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体。 质是一事物区别于其它事物的内在规定性,是与事物直接同一的。 量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数量、规模、大小、程度等方面的外在规定性。量和事物是不可分离的,但量与事物不是直接同一的。

度是质与量的统一,度是事物保持自己质的量的范围、幅度和限度。事物的度都有其关节点。所谓关节点指的是事物度的上限和下 限的两个极限。任何事物的度,都有两个关节点,要把握事物的度,必须找到它的关节点。 (2)量变、质变和质量互变规律 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变化发展的两种基本状态。量变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数量上的增减变化。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量变和 质变是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相互转化的,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 基础,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同时,量变和质变是互相渗透的:①量变中渗透质变,在总的量变过程中包含着部分质变。②质变中渗透量变,这是指质变过程中 包含着新质在量上的扩张。 提示: 对基本哲学原理的理解力求透彻,达到能运用哲学知识解释生活中的一切现象的目的。学习过程中尽可能的联系实际,找寻“生活 中的哲学”。 三、毛泽东思想概论 考情综述: 毛泽东思想概论这部分内容,基础理论知识是考查的重点。同时毛泽东个人的著名作品也是常考点。 重点章节: 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总路线和基本纲领、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 重点知识举例: 群众路线 3.群众路线的内涵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我党的根本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

在履行职责与正当防卫之间_对警察防卫权的再认识(可以重点参考)

法学评论(双月刊)2009年第6期(总第158期) 在履行职责与正当防卫之间 ———对警察防卫权的再认识 张正新3 内容提要:我国《刑法》中的正当防卫制度没有专门规定警察的防卫问题,人民警察依法制止和打击犯罪的行为一般不宜适用正当防卫的规定。在发生暴力袭警等严重危及警察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警察可以实行自我防卫,这种防卫适用刑法对正当防卫的规定。 主题词:警察 履行职责 正当化事由 防卫权 警察作为一种站在社会矛盾最前沿的职业,决定了警察工作具有荣誉和风险并存的特点。除了在与犯罪行为作斗争过程中可能遭受伤亡之外,抗拒执法、暴力袭警等违法犯罪活动也给警察工作带来诸多风险因素,有些案件直接导致了警务人员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为此,不少观点提出警察应该具有刑法规定的正当防卫权,然而,现实情况却是,由于受到种种因素的制约,即使是当警察自己的人身安全遭到严重暴力侵害时,他们往往也是处于被动挨打的局面,特别是开枪防卫更是倍受争议的事情。实践当中认定警察是否正当防卫的案件更是鲜有耳闻。理论与实践的脱节让我们不能不思考这个问题:警察在执法过程中究竟有无防卫权,这种防卫是否可以归于刑法中的正当防卫?笔者也就这个问题谈谈个人见解。 一、我国刑法没有专门规定警察的防卫权 我国刑法第20条分三款规定了正当防卫制度,即“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对于正当防卫,现行刑法和1979年刑法都没有对警察等特殊职责人员的防卫问题作专门的规定。虽然1997年刑法对原刑法中的正当防卫制度作了很大修改,尤其是增加了对特定犯罪的特别防卫权规定,而且将防卫过当表述为“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这些实际上都是放宽实施防卫行为的限制。但在“宽”的指导思想下,新刑法也没有就警察等特定职责人员的防卫问题进行单独规定。这一点与紧急避险制度有明显不同。 现行《刑法》第21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在这里,紧急避险制度同样也是由三款构成,但其第三款专门规定了“负有特定职责的人”不能适用紧急避险的规定“避免本人危险”。该规定主要是基于如下理由:其一,负有特定职责的人的工作本身具有排险性质,涉及国家和人民的重大利益。如果允许他们避险,这与排险救助工作背道而驰。其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一般经过专门训练,具有与职责有关的专门知识和技能。如果在那时刻,他们不去排险救难,就是在逃避困难,躲避危险,给社会造成重大的损失。与紧急避险不同,正当防卫是要以对不法侵害人直接造成损害的方法制止不法侵害的,而制止不法侵害本就是警察的任务和职责。我国《警察法》第2条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 3湖北省政法委员会常务副书记,法学博士,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 731

对紧急避险后还能正当防卫吗

一、对紧急避险后还能正当防卫吗 对紧急避险行为不能实施正当防卫。 按照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某人为了自身的人身财产安全,或某种合法权益,不得不实施了损害无辜第三者合法权益,且不超过必要限度的紧急避险行为,是不会犯罪的,是合法的。 二、紧急避险的成立要件有哪些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其成立的要件有: 1、必须遭受现实的危险。现实的危险包括:自然力量产生的危险,如洪水、地震等;机械、能源设备产生的危险,如飞机故障、油库自燃等危险;动物侵袭造成的危险;人为原因造成的危险等。

如果实际并不存在着危险,由于对事实的认识错误,行为人善意地误认为存在这种危险,因而实行了所谓紧急避险,在刑法理论上称为假想避险。假想避险的责任,适用对事实认识错误的解决原则。 2、必须是正在发生的危险,即危险迫在眉睫,合法权益正处在危险威胁之中,如不实行紧急避险,危险立即会转化为现实危害,使有关的合法权益遭受不可挽回的损失。 对于尚未到来或已经过去的危险,都不能实行紧急避险。否则就是避险不适时。例如,海上大风已过,已经不存在对航行的威胁,船长这时还命令把货物扔下海去,这就是避险不适时。船长对由此而造成的重大损害,应负刑事责任。 3、必须是不损害某种合法权益就无法避免的危险,紧急避险是别无选择的一种选择。 4、必须出于保护合法权益的目的。行为人损害某一合法权益,必须是出于避免较大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失的正当目的。 紧急避险是采取损害一种合法权益的方法保全另一种合法权益。因此,紧急避险所损害的客体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明确这一点,对于区分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具有重大的意义。在行为人的不法侵害造成对国家、公共利益和其他合法权利的危险的情况下,如果通过损害不法侵害人的利益的方法来保护合法权益,那就是正当防卫。如果通过损害第三者的合法权益的方法来保护合法权益,那就是紧急避险。损害的对象不同,是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重要区别之一。

最新《公共基础知识》重点归纳

法理 ●法的概念:特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由国家制定认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综合 ●法的特征:1、调整人的行为或社会关系2、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具有普遍约束力3、以国家强制力保护实施4、规定权利和义务 ●法的本质: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 ●法的规范作用: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 法的作用 ●法的社会作用: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法与经济基础的关系:经济基础决定法,法又反作用于经济基础。 ●法与生产力的关系:生产力发展的水平直接影响法的发展水平。法律离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既无存在的可能,也无存在的必要。 ●法对市场经济宏观调控的作用:引导;促进;保障;制约。 ●法对微观经济的作用:确认经济活动主体的法律地位,调节经济活动中的各种关系,解决经济活动中哦的各种纠纷,维持正常的经济秩序 ●法与政治的关系:法受政治制约(政治关系发展、整体改革、政治活动的内容),法服务于政治(调节阶级间、阶级内关系,维护社会关系、社会秩序;打击制裁违法犯罪,调整公共事务关系,维护公共秩序) ●法与党的政策的关系: 相同点(内容实质方面联系):阶级本质、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经济基础、社会目标等 区别:意志属性、规范形式、调整范围(不尽同)、实施方式、稳定性程序化程度 ●法与党的政策相互作用: 一、法的制定:1、政策是立法的依据和指导思想 2、发将政策转为形式合理效力普遍的行为规范 二.发的实施:1、政策变法,使正统,又反之约束政治活动 2、法的实施借助政策作用 ●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是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 ●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础,因为:民主是法制产生的依据、力量源泉,决定了法制的性质和内容 ●法的渊源的专有含义:法律规范的形式上的来源和其外在表现形式 ●法律效力等级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部门和地方政府)。 ●宪法:根本大法,最高法律效力 ●法律:由全国人大或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全国范围内生效;规范性法律文件 ●行政法规: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事务根据为宪法、法律 国务院发布的决定、命令,凡具有规范性的也属于发的渊源 ●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省政府所在市、国批的较大市),适用本地方。 ●规章:1、部门规章:指由国务院各部委+中银+审计署+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依据为:宪法、法律、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 2、地方规章:政府制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市、经济特区所在市、国的较大市)依据:宪法、法律、行政法规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民族自治地方人大制定,区域内生效 ●特别行政区法: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由全国人大以法律规定。 ●国际条约:与民法规定不同的,适用国际条约,但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规定是规范性文件,不属于法律范畴,效力低于法律。 ●广义的法律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法律关系三要素(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主体(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客体(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物、精神产品、人身、行为)、内容(权利义务) ●权利能力:能够才加一定的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主体能力; 行为能力:法律关系的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实际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 行为能力必须以权利能力为前提,无权利能力就无法谈行为能力。 ●法人的权利能力:生于成立,终于解体 公民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自然人有权利能力,未必有行为能力,根据年龄和精神状况,分为:完全、限制、无行为能力人

关于防卫过当的法理界定分析

关于防卫过当的法理界定分析 正当防卫,是对危害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正在实施侵害的行为采取不超过必要限度的制止性的损害行为。所谓防卫过当,是指采取的制止性行为超过了必要的限度,造成侵害人的重大损害的行为。“不超过必要的限度”,是指以制止不法行为的状态为限度,不法侵害状态已处于结束状态,危险状态已消除。如:某人持刀行劫,被劫人自卫反抗,将行劫人打翻并夺下其所持刀具,刺伤行劫人,行劫人的不法侵害已被制止,不法侵害状态和危险已处于结束,制止行为的损害到此为止,为“不超过必要的限度”。 我国新刑法第20条第2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里的“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含义,与1979年的旧刑法相比对公民实施防卫行为进行了扩张,在鼓励公民更好地利用防卫权,保护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方面,其积极意义是显而易见的,但由于立法过于简略,没有作出明确的界定,造成了在正当防卫理论上的争论和实践中的困惑,特别是罪与非罪的困惑,在司法实践中不容易操作。为此,对防卫过当的表现形式分析,对何谓“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以及“造成了重大损害”的标准与程度如何,笔者拟作些探讨,以期抛砖引玉,完善正当防卫的理论与实践。 一、现行法律关于防卫过当文字表述存在的缺陷

刑法关于防卫过当的表述存在明显逻辑矛盾的问题,例如将“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改为“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乃举手之劳,不予修改实为新刑法的一个缺陷。对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的防卫规定,在表述上仅规定“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似显不足。我们知道,正当防卫采取的是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方法,至于损害的利益是不法侵害人的人身权益,也可以是其财产权益,法律并未限制。在新刑法第二十条第一、二款将防卫的结果分别表述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和“造成重大损害的”,二者是相互协调的,第三款“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表述则与前两款的表述不一致。笔者认为这无疑是正当防卫制度的又一缺陷,这样表述的弊端,一方面往往会造成对严重暴力犯罪的不法侵害人人身而不能对其财产进行防卫并造成损害的误解,另一方面对严重暴力犯罪的不法侵害人采取防卫行为造成其财产的重大损害是否也“不属防卫过当”,因立法上不明确可能带来司法实践中的操作困难。笔者认为应增加对不法侵害人财产造成重大损害同样不属防卫过当的规定,同时仍应突出“人身伤亡”的规定,可以表述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或者其他重大损害的,不属防卫过当”。 二、关于防卫过当的表现形式 根据防卫过当的概念,防卫过当的表现形式是行为过当与结果过当的统一,仅有行为过当或仅有结果过当均不能构成防卫过当。在审判实践中,要正确把握防卫是否过当,要紧扣两个环节,一是行为和结果都要过当,二是正确理解和认定两者之间的关系。首先,对立法

计算机二级公共基础知识高频考点归纳总结

第一章数据结构与算法 算法 1、算法:是指解题方案的准确而完整的描述。算法不等于程序,也不等计算机方法,程序的编制不可能优于算法的设计。 2、算法的基本特征:是一组严谨地定义运算顺序的规则,每一个规则都是有效的,是明确的,此顺序将在有限的次数下终止。特征包括:(1)可行性;(2)确定性(3)有穷性(4)拥有足够的情报。 3、算法的基本要素:一是对数据对象的运算和操作;二是算法的控制结构。 4、指令系统:一个计算机系统能执行的所有指令的集合。 5、基本运算包括:算术运算、逻辑运算、关系运算、数据传输。 6、算法的控制结构:顺序结构、选择结构、循环结构。 7、算法基本设计方法:列举法、归纳法、递推、递归、减斗递推技术、回溯法。 8、算法复杂度:算法时间复杂度和算法空间复杂度。 9、算法时间复杂度是指执行算法所需要的计算工作量。 10、算法空间复杂度是指执行这个算法所需要的内存空间。 数据结构的基本基本概念 1、数据结构研究的三个方面: (1)数据集合中各数据元素之间所固有的逻辑关系,即数据的逻辑结构; (2)在对数据进行处理时,各数据元素在计算机中的存储关系,即数据的存储结构;(3)对各种数据结构进行的运算。数据结构是指相互有关联的数据元素的集合。 2、数据的逻辑结构包含:(1)表示数据元素的信息;(2)表示各数据元素之间的前后件关系。数据的存储结构有顺序、链接、索引等。 3、线性结构条件:(1)有且只有一个根结点;(2)每一个结点最多有一个前件,也最多有一个后件。非线性结构:不满足线性结构条件的数据结构。 线性表及其顺序存储结构 1、线性表是由一组数据元素构成,数据元素的位置只取决于自己的序号,元素之间的相对位置是线性的。在复杂线性表中,由若干项数据元素组成的数据元素称为记录,而由多个记录构成的线性表又称为文件。 2、非空线性表的结构特征: (1)且只有一个根结点a1,它无前件;(2)有且只有一个终端结点an,它无后件; (3)除根结点与终端结点外,其他所有结点有且只有一个前件,也有且只有一个后件。结点个数n称为线性表的长度,当n=0时,称为空表。 3、线性表的顺序存储结构具有以下两个基本特点:(1)线性表中所有元素的所占的存储空间是连续的; (2)线性表中各数据元素在存储空间中是按逻辑顺序依次存放的。 4、顺序表的运算:插入、删除。 栈和队列 1、栈是限定在一端进行插入与删除的线性表,允许插入与删除的一端称为栈顶,不允许插入与删除的另一端称为栈底。栈按照“先进后出”(FILO)或“后进先出”(LIFO)组织数据,栈具有记忆作用。用top表示栈顶位置,用bottom 表示栈底。 2、栈的基本运算:(1)插入元素称为入栈运算;(2)删除元素称为退栈运算;(3)读栈顶元素是将栈顶元素赋给一个指定的变量,此时指针无变化。 3、队列是指允许在一端(队尾)进入插入,而在另一端(队头)进行删除的线性表。Rear指针指向队尾,front 指针指向队头。 4、队列是“先进行出”(FIFO)或“后进后出”(LILO)的线性表。 线性链表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考试重点

2016年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考点及复习建议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公共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和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履行公务员义务的必备能力和素质。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历史、公文写作、道德、国情市情、时事常识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制度等方面的知识。主要为客观性 试题。题型主要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写作等。 政治。主要测查应试者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形成、发展过程及主要内容的理解和运用。主要包括:了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和党的建设理论;正确认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地位;了解中国共产党建立社会主义的斗争及中国共产党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历程;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形成、发展及特色;学习理解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党和国家新时期的方针政策以及时事政治等。 【重点】马列主义基础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和国家新时期的方针政策以及时事政治等。 【复习建议】政治部分是考试中的绝对重点,必考,占分最高,这一部分要重点练习和记忆,特别是中特、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部分,是重点,同时有一定难度,这部分的题目要多做几遍,把握命题的规律。 经济。主要测查应试者对市场经济基本原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等内容的理解和运用。主要包括:了解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含义及特征;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政府宏观调控体系、收入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认识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的对外经济关系以及我国的对外开放格局、经济全球化与我国对外开放的关系。 【重点】经济学基础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知识以及财务管理的基础知识。 【复习建议】经济常识在近几年分值逐渐加大,与日常生活结合更加紧密,在本题库中已经把尽可能多的题型列出,做完即可保证高分。 法律。主要测查应试者对法学的基本理论、我国法律基础知识的了解以及法律在工作生活中的实际运用能力。主要包括正确认识我国国家性质、经济制度、国家结构形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机构;熟悉刑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商法等主要实体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则,理解刑事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经济领域的相关法律关系等;了解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主要程序法及其实际运用。 【重点】宪法、刑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

防卫过当与正当防卫的区别 与联系

防卫过当与正当防卫的区别与联系 1、 (一)防卫过当的主体 防卫过当的主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单个公民。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的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就是说, 防卫过当所构成的犯罪中,有已满16周岁的和已满14周岁的犯罪主体,但防卫过当的主体一般是已满16周岁的人,因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由于认识能力的限制,一般不可能正确判断防卫过当这种犯罪行为的性质。 (二)防卫过当的主观方面 防卫过当的主观方面是防卫人对过当结果持放任或者疏忽大意、过于自信的态度。防卫过当是一种应负刑事责任的行为,因此,同其他犯罪一样,要求防卫人在主观上具有罪过。关于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刑法理论界说法不一,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1)疏忽大意过失说,该观点认为,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只能是疏忽大意的过失。 (2)全面过失说,该观点认为,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可以是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但不能是故意。 (3)过失与间接故意说,该观点认为,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和间接故意,只有直接故意不能成为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 (4)过失与故意说,该观点认为,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可以是任何种类的过失与故意。 (5)故意说,该观点认为,防卫过当都是故意犯罪,因为防卫过当是故意造成的损害。 我比较赞成第三种观点,要确定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应当注意到防卫过当的成立要求具备防卫目的的正当性一点,防卫过当的目的的正当性决定了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不可能是直接故意,直接故意的内容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希望该结果发生,如果防卫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积极追求和希望这种结果发生,这就是否定了防卫过当的本身。防卫过当的行为人是在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情况下,为了保护合法权益才实施防卫的,主观上出于正当防卫的意图,尽管防卫行为是故意实施的,但防卫人并没有危害社会的犯罪目的,只是由于在同不法侵害紧张搏斗时的疏忽或者判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区别

正当防卫就是指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他人或本人的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对不法侵害者造成一定损害的自卫行为 例子:1、受害者用现场临时得到的东西将匪徒(强奸、抢劫、杀人、绑架)打成重伤、轻伤(使其无法继续犯罪) 2、受害者用随身携带的自卫武器(如棍子)将匪徒打成 重伤、轻伤 紧急避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伤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例子:1、比如你看张三家发生火灾了,就把张三的邻居李四,挂在外面的棉被拿起来扑火,结果棉被烧毁。 2、张三开车,结果刹车失灵了,为避免撞到路上来往的 汽车,就把车一扭,撞在了护栏上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区别是: (1)危险的来源不同。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是他人的不法侵害,而紧急避险的起因条件是一种危险,包括自然灾害等非人为的损害。

(2)损害程度的限度不同。正当防卫所造成的损害可以大于或等于所要保护的利益,而紧急避险所造成的损害不能等于更不能大于所要保护的利益。 (3)对行为的限制不同。紧急避险要求必须是不得已的,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而采取的。而正当防卫则无此要求。 (4)行为针对的对象不同。正当防卫要求打击的对象只能是不法侵害者本人,而紧急避险则可以是无辜的第三者,二者损害的对象是有原则区别的。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区别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有着明显的区别,正当防卫反映的是合法权益与不法侵害之间的矛盾,而紧急避险反映的则是两个合法权益之间的冲突,是在紧急情况下舍小利而保大利的问题,基于这一基本区别,派生出如下具体的不同点: 1.危险的来源不同 正当防卫的危险来源通常只能是人的不法侵害。因为正当防卫不是公民与生俱来、随时可用的权利,而是法律为公民设定的、在遭到不法侵害时才能行使的权利。因此,不法侵害的发生与存在,是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如果不存在不法侵害,正当防卫就无从谈起。 紧急避险的危险来源,除了人的不法侵害外,更多情况下是自然的力量、动物的侵袭,以及人的生理、病理的原因。这是因为紧急避险,前提是有危险需要避免。所谓危险,是指某种有

公共基础知识必背政治常识考点

公共基础知识必背政治常识考点 导读:我根据大家的需要整理了一份关于《公共基础知识必背政治常识考点》的内容,具体内容:公共基础涉及的方面很广,学习的时候要有自己的方法。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公共基础知识必背政治常识考点,一起来看看吧!公共基础知识必背政治常识考点:社会管理1、社会管理格局...公共基础涉及的方面很广,学习的时候要有自己的方法。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公共基础知识必背政治常识考点,一起来看看吧! 公共基础知识必背政治常识考点:社会管理 1、社会管理格局: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 2、社会管理:是政府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政府职能之一的社会管理,是指国家通过制定一系列社会政策和法律规范,对社会组织和社会事务进行规范和引导,促进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自然协调发展的一系列活动以及这些活动的过程。 内容包括: 培育和健全社会结构调整各类社会利益关系回应社会诉求 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正、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维护和健全社会内外部环境 3、创新社会管理需要在以下方面切实提高政府行政效能 A、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努力建设服务型社会 B、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行政审批事项 C、进一步提高公务员素质,推进政府绩效管理

D、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提倡讲短话、开短会、行短文,坚决摒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社会管理练习题: 1、为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全国各地积极出台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措施,下列措施中不属于创新社会管理的是(B) A、组织社会志愿者开展邻里互动活动 B、提高临床一线医护人员的待遇水平 C、通过微博向群众提供政务服务资讯 D、设奖鼓励市民投诉举报食品安全问题 解析:本题考查政治常识,社会管理创新是指在现有社会管理条件下,用现有的资源和经验,据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态势,尤其是依据社会自身运行规律乃至社会管理的相关理念和规范,研究并运用新的社会管理理念,知识,技术,方法,和机制的,对传统管理模式及相应的管理方式和方法进行改造改建不改革,建构新的社会管理机制和制度,以实现社会管理新目标,或者这些活动的过程.社会管理创新既是活动,也是活动的过程,是以社会管理存在为前提的,其目的在于使社会能够形成更为良好的秩序,产生更为理想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2004年6月我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ACD,都有公众参与,B选项只涉及特定群体,不属于社会管理创新,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选项。 2、某市120余政府机构集体入驻微博,打造政务微博群其中7个官方

计算机公共基础知识考点

计算机公共基础知识考点 第一章数据结构与算法 1.1 算法 1.算法的基本概念 (1)概念:算法是指一系列解决问题的清晰指令。 (2)4个基本特征:可行性、确定性、有穷性、拥有足够的情报。 (3)两种基本要素:对数据对象的运算与操作、算法的控制结构(运算和操作时间的顺序)。(4)设计的基本方法:列举法、归纳法、递推法、递归法、减半递推技术和回溯法。 2.算法的复杂度 (1)算法的时间复杂度:执行算法所需要的计算工作量。 (2)算法的空间复杂度:执行算法所需的内存空间。 1.2数据结构的基本概念 数据结构线互有关联的数据元素的几何,即数据的组织形式。其中逻辑结构反应数据元素之间逻辑关系;存储结构为数据的逻辑结构在计算机存储空间中的存放形式,有顺序储存、链式储存、索引储存和散列储存四种方式。 数据结构按照各个元素之间前后间关系的复杂程度可以划分为: (1)线性结构:有且只有一个根节点,且每个节点最多有一个直接前驱和一个直接后继的非空数据结构。 (2)非线性结构:不满足线性结构的数据结构。 1.3线性表及其顺序结构性储存 1.线性表的基本概念 线性结构又称线性表,线性表是最简单也是最常用的一种数据结构。 2.线性表的顺序储存结构 ·元素所占的存储空间必须连续。 ·元素在存储空间的位置是按照逻辑顺序存放的。 3.线性表的插入运算 在第i个元素之前插入一个新元素的步骤如下: 步骤一:把原来第n个节点至第i个节点的一次往后移一个元素位置。 步骤二:把新节点放在第i个位置上。 步骤三:修正线性表的节点个数。 在最坏的情况下,即插入元素在第一个位置,线性表中所有元素均需要移动。 4.线性表的删除运算 删除第i个位置的元素的步骤如下: 步骤一:把第i个元素的n-i个元素一次往前移动一个位置; 步骤二:修正线性表的结点个数。 1.4栈和队列 1.栈及其基本运算 (1)基本概念:栈是一种特殊的线性表,其插入原酸与删除运算只在线性表的一端进行,也成为“先进后出”表或“后进先出”表。 ·栈顶:允许插入与删除的一端。 ·栈低:栈顶的另一端。 ·空栈:栈中没有元素的栈。 (2)特点 ·栈顶元素是最后被插入和最早被删除的元素。

论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界限(成稿)

论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界限 [内容摘要]近代刑法理论认为,正当防卫是将本来应由法律保护的利益在法力所不能及的紧急情况下,赋与公民奋起自卫的一项正当权利。它本身意味着对国家刑罚权的一种补充。但在理论和实践中,对防卫行为的认定尤其是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界定上存在较多的争议。本文主要从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关系、正当防卫必要限度的具体内容,并阐在实践中如何认定,由此而提出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界限,并结合我国刑法关于正当防卫内容的规定,对正当防卫制度的完善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观点。 [关键词]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防卫强度正当防卫防卫过当一、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关系 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关系简单的说,正当防卫是合法的,对社会有益的,是权利的合理运用;而防卫过当则是违法的,对社会有害的,对权利的滥用。在法学界主要存在对防卫过当与正当防卫关系的三种观点,即“转化说”、“包容说”、“并引说”三种观点。①“转化说”,该观点认为防卫过当是由正当防卫转变成的,防卫过当是正当防卫的量变引起质变的结果。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正当防卫就转化为防卫过当。该种观点以正当防卫为防卫过当的前提条件。只是由于正当防卫明显超出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而被认为是犯罪。②“包容说”,该观点认为正当防卫本身包括了适当和过当两种情形。该种观点承认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是两个不同的行为,只是防卫过当是正当防卫中的一种情形,为正当防卫所包容。③“并引说”,该观点认为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都纯属于防卫行为,是防卫行为的属概念,二者是一种并引关系。 二、防卫强度 衡量防卫强度的法定因素有两个,一是“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二是“造成重大损害“。前者是防卫强度的说明,后者是防卫结果的表现,对于衡量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来说,二者缺一不可。 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既是划分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界限,又是确定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刑法规定正当防卫不超过必要限度,不负刑事责任,明显超

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比较分析

摘要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都是行为人的利益面临某种正在发生的危险,来不及请求国家机关的保护,不得已而根据自己的力量加以解决。正因如此,刑法明文规定,即便对他人造成了一定损害,也“不负刑事责任”。但是,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是在各自独立的历史条件下发展起来的法律制度,二者在免责根据、成立要件上都有所不同,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正当防卫是对紧急不法的侵害行为所进行的反击,反击的对象是不法侵害人自身,具有“正对不正”的二面结构;相反地,紧急避险则是对与引起危险无关的第三者的利益造成损害,受害对象是与危险来源无关的第三者,具有“正对正”的三面结构。 关键词: 1、正当防卫紧急避险 2、构成要件 3、异同 一、正当防卫的含义及构成要件 家住豫西现年62岁的农民刘山娃(化名),于2003年5月28日从邻村喝酒回家后已是晚上11点钟,当他刚打开院门的大锁进了院子,便听到后院的牛圈中有响动,他想,不好,一定是有窃牛贼在偷他家圈中的2头老黄牛。这时刘山娃一道白光将手电照了过去,此时,这窃牛贼正手拉着一头黄牛准备逃跑,“抓贼,快抓贼啊”。刘山娃便大声喊叫村民,待刘山娃继续喊叫抓贼时,这小偷便从怀里掏出匕首向他刺来,在相互搏斗中,刘山娃夺过匕首刺伤了小偷的右手臂。小偷见打不过刘山娃便夺门而逃,后被赶来的群众抓获扭送到该乡派出所处理。但令刘山娃意想不到的是,事隔2个月后,刘山娃收到了法院送来的民事起诉状。原来,这小偷被刘刺伤后,住院一月有余,花医疗费4000多元。伤愈出院后,这小偷的家属便在县城专门聘请了律师,以刘山娃侵犯了其生命健康权为由,要求刘山娃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刘山娃认为自己刺伤小偷是属于正当防卫,遂拒绝赔偿。经法院判决后,刘山娃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此盗牛贼因刘山娃正当防卫所受的医疗费用损失应自己负责,该法院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依法驳回了小偷王某的诉讼请求。根据以上正当防卫的条件,刘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是侵权行为,即未侵犯小偷王某的生命健康权。因为刘某实施的防卫目的是为了保护本人的人身及财产免受侵害,且对方的侵害是违法,正在进行的。同时刘某的防卫反击,只是针对侵害人王某的人身而非第三者。另外,反击也未超过必要限度,刺伤的仅是王某的右手臂后,制止了王某的盗窃行为,从而排除了小偷王某欲对自己实施的人身伤害。 (一)正当防卫的含义 根据刑法第20条第一款的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行为。刑法明确规定,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我国刑法中规定的正当防卫有两个鲜明的特点:第一,从客观上看,正当防卫行为是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保护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正当行为,它不仅不具有社会危害性,而且是对社会有益的行为;第二,从主观上看,正当防卫行为是防卫人面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出于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合法权利的目的,而采取的一种抵抗和制止不法侵害的防卫行为。行为人主观上不具有危害社会的故意和过失,它同违法犯罪行为有着本质的区别。比如妇女用剪刀扎死正在强奸自己的犯罪分子。这一行为从外表上看好象具有杀人罪的犯罪构成,实际上却是正当防卫的合法行为。

公共基础知识:政治全套知识点总结.

政治全套知识点总结 经济 1、商品的含义?商品的基本属性? 商品是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商品的基本属性是使用价值(商品能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属性)和价值(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 2、货币的含义?货币的本质?货币的基本职能? 从商品中分离出来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就是货币。货币的本质是一般等价物。 货币的基本职能是价值尺度(货币本身有价值,是商品,货币执行价值尺度的形式是只需要观念上的货币,并不需要现实的货币)和流通手段(货币充当商品交换的媒介,货币执行流通手段的形式是只能用现实上的货币,而不能用观念上的货币)。 3、货币流通规律?公式? 商品价格总额待售商品量*价格 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量= = 4、我国为什么要保持人民币币值稳定? (1)对内保持物价总水平稳定;(2)对外保持人民币汇率稳定; (3)有利于人民生活安定、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4)有利于世界金融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 (5)有利于实现扩大就业,缓解我国的就业货币流通次数货币流通次数 5、汇率的含义?什么叫外汇汇率升高和外汇汇率跌落? 汇率又称汇价,是两种货币之间的兑换比率。 如果用100单位外币兑换成更多的人民币,说明外币的汇率升高;反之,则说明外币汇率跌落。压力; (6)有利于实现经济增长,国际收支平衡等宏观经济目标。 6、供求对价格的影响? 供不应求,价格升高---------卖方市场供过于求,价格降低---------买方市场 7、价格和价值的关系? 价值是价格的基础,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 8、商品的价值量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称正比,商品的价值量与社会劳动生产率成反比。 9、价值规律的内容和形式? 价值规律的基本内容是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该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交换以价值量为基础实行等价交换。 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是商品价格受供求关系的影响,围绕价值上下波动。 10、价格变动会产生哪些影响? (1)对人们生活的影响: ①一般说来,价格上升,购买减少;价格下降,购买增加。 ②不同商品的需求量对价格变动的反应程度是不同的。价格变动对生活必需品需求量的影响 比较小,对高档耐用品需求量的影响比较大。 ③消费者对既定商品的需求还会受到相关商品价格变动的影响。互为替代品的价格变动对双 方的影响是同向的,互补商品的价格变动对双方的影响是反向的。 (2)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共基础知识常识部分高频考点

本文档收录整理公共基础知识相关高频考点,并附有记忆口诀,完全可以应对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考试的常识部分,希望对各位考生有帮助! 中国历史高频点 考点一:四大发明 指南针—战国:司南 北宋:用于航海(地理大发现)海上丝绸路(广州、泉州、宁波) 火药—唐末:开始用于军事 宋朝:火铳、火炮 火炸药王:王泽山(2017 年国家最高科技奖得主) 造纸术—东汉:蔡伦(改进造纸术) 印刷术—唐代:雕版印刷 北宋:毕昇——活字印刷术(推动了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 王选-汉字激光编排系统(被誉为“现代毕昇”) 考点二:中国医学成就 名医: 扁鹊:医祖,脉诊,四诊法(望、问、闻、切)、《难经》 建安三神医:张仲景——医圣,《伤寒杂病论》华佗——外科圣手,麻沸散,五禽戏董奉——杏林春暖(杏林代指医学界) 著作:

《黄帝内经》——最早的医学典籍 《神农本草经》——最早的中医药学著作 《千金方》——孙思邈“药王” 《唐本草》——第一部国家颁行的药典(又名《新修本草》)《本草纲目》——“东方的医药巨典” 李时珍(明朝) 考点三:中国农学成就 《氾胜之书》:中国现存最早的一部农学专著(西汉,氾胜之)《齐民要术》:我国最早、最完整的农学典籍(北魏,贾思勰)《王祯农书》:有比较完备的“农器图谱”(元朝,王祯) 《农桑辑要》:最早的官修农书(元朝) 《农政全书》:农政思想,欧洲水利技术(明朝,徐光启) 考点四:中国数学成就 九九乘法表:春秋时期 《周髀算经》:勾股定理/毕达哥拉斯定理(西方)/商高定理 赵君卿(赵爽)做注 《九章算术》:中国第一部数学专著 中国古代数学形成了完整的体系 东汉,刘徽(注) 祖冲之:将圆周率推算到小数点后七位,《缀术》 考点五:中国地理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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