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12年平均工资、最低工资标准及社会保险缴费表

上海市2012年平均工资、最低工资标准及社会保险缴费表

生育保

工伤保险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单位

机关、事业

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

2599-12993元(注1)22%8%12%2% 1.70%1%0.80%0.50%

个体工商户

2599-12993

个体业主缴付22%个人(包括业主自己)缴付8%个体业主缴12%个人(包括业主自己)缴2%个体业主

缴付1.7%

个人(包括

业主自己)

缴付1%0.80%0.50%

自由职业者2599-12993

…………

非正规就业

劳动组织从

业人员

2599-12993

0.80%0.50%

2599-12993

元12%

2% 1.70%1%0.80%

1949元 (注2)

6% (注2)1% (注2)

……

……

……

原参加小城镇社会保险的从业人员2599 (注3)19% (注3)8% (注3)9% (注3)2% (注3)

1.70%1%0.80%0.50%

失业人员

2599元 (注4)

…………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城镇居民社

会养老保险

参保人员

城镇居民基

本医疗保险

参保人员

2012年上海市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

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30%

14%

……

30%14% 2.70% ……14%(注4) ……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人缴费标准设为每年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1300元5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区县政府(含乡镇)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对应上述缴费档次,补贴标准为每年200元、250元、300元、350元、400元。

外来从业人

22%

8%

0.50%

注3:原参加小城镇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具有本市户籍的从业人员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基数和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的比例根据规定在2011年7月至2014年3月期间逐步过渡,经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协商一致也可按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规定参保缴费。

注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所需费用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缴纳。本标准执行期:2012年4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设为每年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1300元、1500元、1700元、

1900元、2100元、23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区县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对应上

述缴费档次,补贴标准为每年200元、250元、300元、350元、400元、425元、450元、475元、500元、525

元。城镇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按照参保人员的不同年龄分段确定,具体为:70周岁以上人员,

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其中个人缴费310元;60周岁以上、不满70周岁人员,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

3000元,其中个人缴费460元;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500元,其中个人缴费

620元;中小学生和婴幼儿,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680元,其中个人缴费80元。注1: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2993元,下限为2599元。单位缴费基数按单位内个人月缴费基数之和确定。

注2:非城镇户籍的外来从业人员缴费基数根据规定在本标准执行期内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5%。经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协商一致也可按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规定参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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