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初次认定呈报表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初次认定呈报表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初次认定呈报表

深圳市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

1、此表适用于各类大中专毕业生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

2、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核实个人填写的内容并确保真实可靠。

3、此表填报一式一份,经主管部门或职管部门认定同意后由单位归入申请人人事档案。

关于2016年度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的通知

关于2015年度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的通知 发布部门:人力资源部 发布时间:2015-6-16 公司各部门、所属各单位: 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公司2015年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条件 (一)申请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备案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经省统一考试入学,完成规定学业,或经广东省组织的自学考试取得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毕业后,在我市相关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其中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在我市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三个月以上。 3、参加过公司举办的新员工培训,有培训记录; 4、已通过本公司试用期。 (二)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的学历资历条件: 1.初次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中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并取得业绩,可申

请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 2.初次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1)大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取得业绩。 (2)研究生毕业或双学士毕业或大学本科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取得业绩。 3.初次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1)硕士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的,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2)博士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的,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个月以上。 二、申报材料 (一)申请人学历学位证明材料(使用原件扫描为JPG格式图片,300K以内,图幅大小适中,在系统上传。以下提及的相关材料均按此要求扫描上传),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1、学历、学位证书; 2、学历、学位证书遗失人员提供学校出具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格式的学历证明书、学位证明书; 3、取得国(境)外高校学历者提交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或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 (二)根据申请人实际情况,分别提交以下材料:

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办法

交通部办公厅文件 厅人劳字[2002]293号 关于印发《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与交通部人事劳动司或交通部海事局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办公厅(章) 二OO二年七月十六日 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发放和管理工作,根据《<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航运船舶实施办法》(交人劳发[2002]20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交通部和人事部联合印制,印制时间和数量由交通部人事劳动司商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确定。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负责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发放和管理工作,接受交通部人事劳动司、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授权的具有船员适任证书签发权的海事机构具体负责相应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办理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分为初级证书和中级证书,初级证书包括员级和助理级。 第五条申请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船员应参加适任证书考试和评估,经考试和评估合格并取得相应的适任证书后,方可向适任证书考试发证海事机构申请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已取得 有效适任证书的船员,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的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第六条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与船员适任证书的对应关系见附件一。 第七条申请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船员所在单位或本人向适任证书原发证机关申请。申请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者,必须持有有效的船员适任证书。 第八条申请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应向海事机构提交下 列资料: (一)《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申请表》(式样见附件二).; (二)身份证复印件;

专业技术资格初次(初级、中级)认定

专业技术资格初次(初级、中级)认定 2007-7-30 一、政策依据 (一)国家人事部《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人职发[1991]11号)(二)广东省人事厅《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暂行办法》(粤人职[1998]15号)(三)深圳市人事局《关于我市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工作的通知》(深职发[2002]12号) 二、办理条件: (一)具有我市户籍或在我市暂住一年以上,并且在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备案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及广东省高等自学考试的毕业生,取得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 (二)专业技术初次认定包括员级、助理级、中级三个档次,申请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必须与相应的学历、资历条件对应: (1)中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并取得业绩,可申请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2)大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并取得业绩,可申请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3)本科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取得业绩,可申请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4)双学士学位,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个月,可申请认定助理专业技术资格。 (5)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并且取得硕士学位的,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可申请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6)博士学位,毕业当年,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个月以上,可申请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7)先参加工作,后攻读硕士学位的,读研究生之前从事“助理”级工作满二年,毕业后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二年,可申请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注:从事教师工作的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 (三)实行初次认定的专业技术系列范围: 除卫生医疗系列(国家已实行统一考试,不再初次认定),其他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都实行初次认定工作。 (四)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计算方法: 以大中专毕业介绍信或者全国普通学校本专科毕业生毕业报到证或者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的签发日期计算,就业报到前已经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以暂住证作为辅助说明材料。

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

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 广东省职业技术教研室 2007-3-19 根据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粤人职[1998]15号)的有关规定,对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时应掌握的几个方面作说明。 第一节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范围 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具备下列条件,可申请初次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资格: 1.在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备案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经统一考试入学,完成规定学业,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大学专科和中专毕业生; 2.经省组织的自学考试,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土研究生、大学本科、大学专科和中专毕业生; 3.上述毕业生应在各种所有制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 第二节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条件 根据国家规定,申请初次考核认定相应档次的专业技术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后,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并取得业绩,可申请考核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 2.大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取得业绩,可申请考核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3.研究生班毕业、双学土毕业及大学本科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取得业绩,可申请考核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4.获得硕士学位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符合相应专业中级资格条件,可申请考核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5.获得博士学位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可申请考核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第三节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的材料要求 1.申请人提交的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材料必须真实、可靠;2.申请初次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资格须提交如下材料: (1)《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一份; (2)《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打印件一式五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4)工作业绩成果的证书、证明材料各一份(硕土研究生应对照相应专业中级资格条件提交); (5)免冠大(小)一寸近期正面黑白相片一张。 (6)《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信息表》一份。 第四节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的程序 一、个人申请 在企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达到初次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的时间和条件要求的

《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

附件4: 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 单位_市市政 姓名_卞阳阳____ 初定资格__助理工程师___ 填表时间:2016年10 月24 日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 页脚

填表说明 1、本表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并考核合格人员初次任定专业技术资格使用。1—3页由本人填写,第4页由人事组织部门填写。填写容应经人事组织部门审核认可。 2、毕业生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必须是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且本人所学专业同初定资格系列对口。否则,要通过评委会或参加全国职称资格考试确定其专业技术资格。 3、根据人事部人职发[1991]11号文件精神,大、中专毕业生初定专业技术资格的具体规定: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初定为“员”级资格;大专毕业,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初定为“助师”级资格;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初定为“助师”级资格;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可初定中级资格;博士学位获得者,可初定为中级资格。上述各类毕业生都要由单位人事部门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认可合格后方可初定。 4、本表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如填写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基本情况 卞阳阳性别男出生年月1988.07 出生地省市民族汉 政治面 貌 团员号 1 最高学历毕业时 间 学校专业学制学位2011.7 中国矿业大学工程管理 4 本科 外 语程度英语四级 参加学术团 体及社会兼 职情况 主要学 习经历2004.9—2007.6 省集高级中学2007.9—2011.7 中国矿业大学 个人特长

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A4,正反面打印)

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 单位_______ 姓名_______ 初定资格_______ 填表时间:年月日 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

填表说明 1、本表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并考核合格人员初次任定专业技术资格使用。1—3页由本人填写,第4页由人事组织部门填写。填写内容应经人事组织部门审核认可。 2、毕业生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必须是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且本人所学专业同初定资格系列对口。否则,要通过评委会或参加全国职称资格考试确定其专业技术资格。 3、根据人事部人职发[1991]11号文件精神,大、中专毕业生初定专业技术资格的具体规定: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初定为“员”级资格;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初定为“助师”级资格;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初定为“助师”级资格;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可初定中级资格;博士学位获得者,可初定为中级资格。上述各类毕业生都要由单位人事部门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认可合格后方可初定。 4、本表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基 本 情 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相 片 出生地 民 族 政治面貌 标准工资 身体状况 最 高 学 历 毕业时间 学 校 专 业 学 制 学 位 外 语 程 度 参加学术团体及社会兼职情况 主 要 学 习 经 历 个人特长

起止时间工作部门及岗位主要工作内容 主 要 工 作 成 绩 及 奖 惩 情 况

《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

《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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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 单位_徐州市市政设计院有限公司 姓名_卞阳阳____ 初定资格__助理工程师___ 填表时间:2016年10 月24 日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

填表说明 1、本表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并考核合格人员初次任定专业技术资格使用。1—3页由本人填写,第4页由人事组织部门填写。填写内容应经人事组织部门审核认可。 2、毕业生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必须是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且本人所学专业同初定资格系列对口。否则,要通过评委会或参加全国职称资格考试确定其专业技术资格。 3、根据人事部人职发[1991]11号文件精神,大、中专毕业生初定专业技术资格的具体规定: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初定为“员”级资格;大专毕业,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初定为“助师”级资格;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初定为“助师”级资格;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可初定中级资格;博士学位获得者,可初定为中级资格。上述各类毕业生都要由单位人事部门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认可合格后方可初定。 4、本表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基本情况 姓名卞阳 阳 性 别 男 出生 年月 1988.07 出生地江苏省徐州市民 族 汉 政治面貌团员 身份 证号 320323************ 最高学历 毕业 时间 学校 专 业 学制学位2011.7 中国矿业大 学 工程 管 理 4 本科 外 语程度英语四级 参加学 术团体 及社会 兼职情 况 主要学 习经历2004.9—2007.6 江苏省郑集高级中学2007.9—2011.7 中国矿业大学

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系统个人及单位操作范例

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系统个人操作范例 本范例以首次申报初级职称认定,建筑类专业毕业,从事建筑预结算工作一年为例。 第一步个人操作 登陆“中国广州人事网(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ad8646370.html,/gzpi07/index.html)”,在首页的左下角,找到“业务直通车”下的“专业技术人员”,点击“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图1)。 (图1) 选择“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后可进入登录页面(图2) (图2) 首次申报职称的客户,请先进行注册。 注册成功,返回该页面,在用户类型处选择“个人”后登录。进入“人才数字家园”页面(图3),

(图3) 请在“我的应用系统”(图4)中选择“职称业务申报”。 (图4) 进入系统页面(图5),然后在页面左侧选择“专业技术资格认定”“正常申报” “初级(区县含南方人才市场)” (图5) 选择后,在页面右边,会出现(图6),请点击红色字体的“初级资格初次认定(区县)”

(图6) 进入“选择认定资格系列”页面(图7),点击“认定资格系列”方框后的选择按钮,进入选择页面(图8),以确定您的资格系列。在本范例中,该申请者应选择“工程技术人员”(图9),您可以在图2上方的“关键字”中输入您的专业模糊查询以获取相关系列,例如:你输入“会计”二字,便可搜索获得“会计专业人员”。如果您在申报过程中无法确定您的资格系列,请与我们电话联系。 (图7) (图8)

(图9) 首次申报初级认定人员,可不予理会“数据共享(重用以往在系统中申报过的数据)”,直接点击确实进入具体申报页面(图10)。初次申报者,请从“2、基本信息”开始填写,按照自己的具体情况,逐项填写。如果某些项目是无的,例如“6、专业技术资格历史情况”及“7、参加学术团体情况”,可跳过无需填写。 (图10) 注意事项 1、在填写“基本信息”界面上方“基本信息”中“现工作单位”为选择项,如系统中查询不到您的现工作单位,请将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单位联系电话及“用于办理职称认定及评审”字样,传真到83557984(广州市人事局信息中心),一般情况下两个工作日后继续注册,但在业务高峰期(每年7-9月为职称评审时间段),时间可能会更长一些; 2、在填写“基本信息”界面下方的“认定的专业技术资格信息”(图11)时需注意,“认定专业”项为手工填写,在本范例中,该处应填写“建筑工程造价”。如您不能确定该专业内容,请与我们联系。

关于下放部分专业技术资格认定权限的通知

关于下放部分专业技术资格认定权限的通知 津人专[2001]50号 各区县,各部委办局(总公司),各人民团体、大专院校人事(职称)部门,各职称系列(专业)主管部门: 为贯彻市政府有关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进一步转变职能,提高办事效率,经研究,决定将获得博士、硕士学位专业技术人员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权限和外省市调入(含军队转业)专业技术人员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权限下放到各区县,各部委办局(总公司)。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获得博士、硕士学位人员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 (一)认定条件 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院校的博士、硕士学位获得者,所学专业与现岗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经考核合格后,可认定为相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其中:博士学位获得者,可直接认定为中级资格;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认定为中级资。(二)认定程序 1、本人提出认定申请,填写《初聘(认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二份)、《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考绩登记表》(一份),并提供学位证书; 2、单位审核认定材料,并对认定对象进行考核; 3、主管区县、部委办局(总公司)人事(职称)部门审核认定。 (三)备案及领证 区县、部委办局(总公司)于每季度的最后一周,持《获得博士、硕士学位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备案表》和《颁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登记表》,到市职称工作办公室备案,领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二、外省市调入(含军队转业)专业技术人员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 (一)认定条件 专业技术人员在调入我市前按照国家和外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经评审、认定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并持有省、部级人事(职称)部门颁发或授权颁发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经审核合格,可认定为我市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凡调入我市后再由原所在地评审、认定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或在国家已实行考试的系列(专业)取消评审以后,仍由原所在地通过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均不予认定。

关于申报评定专业技术资格的规定

关于申报评定专业技术资格的规定 国网人才评价〔2010〕37号 为了便于大家准确掌握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以下简称:?评定条件?)、各专业副高级资格评定标准(以下简称:?评定标准?),正确履行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程序,特对申报评定专业技术资格明确规定如下: 一、计算现有资格取得年限、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或业绩成果取得时间的截止时间,以及履行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程序后其资格的取得时间,均以国网人才评价中心每年相应工作安排通知中所明确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年度(即:申报年度)12月31日为准。 二、申报评定专业技术资格一般应具备规定学历。“规定学历”是指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和有关实施办法中已明确规定的符合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本专业学历、学位要求(含后续学历,下同)。即评定或认定资格的规定为:取得中专学历认定员级、助理级资格,取得大专学历认定助理级和评定中级资格,取得本科学历认定助理级、评定中级和正副高级资格,取得硕士、博士学位认定中级和评定正副高级资格。其中: 取得双学士学位可按硕士学位对待。即取得第二个学士学位后满2年或在大学本科学习期间同时取得双学士学位后满4年,可直接考核认定中级资格;取得中级资格后,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经积累达到?评定标准?,可评定副高级资格;副高级资格满5年,可评定正高级资格。

三、申报评定副高级资格,不再受规定学历、年限的限制,采取申报者自取得本专业中级资格后,其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积累是否达到?评定标准?的方法确定(详见附件一);申报评定中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继续实行在规定学历的前提下,严格执行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限(以下简称:现资格年限)、工作后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以下简称:本专业年限)和取得现资格后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以下简称:资格后本专业年限)要求的方法确定,即: “现资格年限”是指截止申报年度12月31日,本人现已具备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限。 “本专业年限”是指截止申报年度12月31日,本人参加工作后所从事的与拟申报评定的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系列一致的专业技术工作累积年限之和。 “资格后本专业年限”分为资格后本专业累积年限和资格后本专业连续年限。“资格后本专业累积年限”是指截止申报年度12月31日,取得现资格后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累积年限之和;“资格后本专业连续年限”是指截止申报年度12月31日,取得现资格后连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 四、符合申报评定中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学历和规定(现资格、本专业、资格后本专业)年限的标准: 1.关于申报评定中级资格。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助理级资格年限满4年,且“资格后本专业累积年限”满4年或“资格后本专业连续年限”满2年,可申报评定中级资格。

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

编号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 姓名: 申报认定专业: 申报认定资格: 工作单位: 主管部门: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年月日

填表说明 1.此表一式二份,供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资格使用。 2.手写的要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打印的要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 3.申请人员应对填写的内容及证明材料真实性作出承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应负责核实申请人所填写的内容,确保材料真实可靠。 4.“照片”用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照。 5.考核认定通过后,将表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6.报送材料以一人一袋整理,每袋封面贴上写有姓名、单位、专业。 7.本表可从安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相关网站下载。(一)基本情况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二寸 (近期免冠) 参加工作 时 间 本人档案存放单位 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学历情况 毕(肄)业学校 毕业时间 专业 学制 学位 第一学历 最高学历 现专业技术资格名称及 取得时间批准部门 申报何专业 技术资格 现任专业 技术职务 累计聘任 时 间 现 从 事 何种专业 技术工作 主要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含工作期间学习经历) 起止时间 单 位 职 务 从事何专业技术工作 证明人 (二)个人专业技术工作小结(含工作业绩、论文论著发表、课题及获奖情况)

本人承诺本人承诺上述填写信息及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有任何不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申报人(签字): 2016 年11 月17 日

(三)任现职以来的考核情况及单位审核、认定意见 任职时间前3个月前1年前2年前3年前4年考核等次 单位负责人签名:(公章) 单位主管 部门审查 推荐意见 (公章)年月日 县(市、区) 人社部门 审核意见 (公章)年月日 市人社部门 认定审批 意见 (公章)年月日

深圳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文件(职称评审)

核准大中专毕业生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 核准大中专毕业生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 事项内容核准大中专毕业生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 法律依据 人事部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 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我市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工作的通知 数量及方 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者即予许可。 条件(一)申请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在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备案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经省统一考试入学,完成规定学业,或经广东省组织的自学考试取得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2.毕业后,在我市相关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其中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在我市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三个月以上。(二)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的学历资历条件:1.初次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中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并取得业绩,可申请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2.初次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1)大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取得业绩。(2)研究生毕业或双学士毕业或大学本科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取得业绩。 3.初次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1)硕士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的,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2) 博士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的,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个月以上。 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核准表》(从网上录入传送并打印出该表格,单位盖公章,提交原件1份); (二)《深圳市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加盖公章及出具鉴定意见,提交原件1份); (三)申请人学历学位证明材料(验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1、学历、学位证书; 2、学历、学位证书遗失人员提供学校出具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格式的学历证明书、学位证明书; 3、取得国(境)外高校学历者提交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或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 (四)根据申请人实际情况,分别提交以下材料: 1.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接收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提交《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深圳市人事局)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验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 2.由市、区组织、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调入的人员,同时提交: (1)市、区组织、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原人事或者劳动部门)调令或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留学人员行政介绍信(验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 (2)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毕业就业报到证,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或已加盖生源地省教委招生办公章的毕业生招生名册(验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或者在相关复印件上加盖内地档案保管单位公章,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 3.其他人员同时提交:

国家电力公司系统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确认)办法(试行)

国家电力公司系统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 (确认)办法(试行) 根据《关于印发深化职称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通知》(国电人资[1999]433号)有关规定和建立国家电力公司系统专业技术资格考评机制的需要,结合人事部实行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对"初定职务"工作产生的变化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1、符合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基本条件,经考核合格,方可直接认定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2、通过参加全国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含经济、会计、审计、统计和计算机软件专业中级及以下),并履行实际能力水平的考核和审批、确认,其资格方可在公司系统内生效的人员。 二、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条件 1、员级 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 2、助理级 ①中专毕业后,从事员级专业技术工作满四年; ②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 ③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 3、中级 ①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二年; ②获得博士学位。 4、副高级 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前。 三、审批确认资格的基本条件 符合人事部规定的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申报条件。

四、考核标准及方法 1、符合本办法适用范围、需直接认定和审批确认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 2、由本人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确认)表》(一式3份),并提交本人学历(学位)证件、工作总结、经全国考试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审查表》等有关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确认)表》应包括本人基本概况;外语、计算机水平;学习培训及主要工作经历;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及工作成果。 3、考核工作由本人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负责。考核工作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以德、能、勤、绩为考核的主要内容,以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考核方法由下而上地进行。考核结果应包括本人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的考核鉴定意见;单位技术负责人、人事负责人签署的考核认定(确认)意见及审批机关意见。 五、认定(确认)权限 1、员级及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经考核合格后,由本人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审核认定或确认,并归档。其中,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分离的,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考核,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批。 2、中级及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经考核合格后,由本人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报本地省(市、区)电力人才评价指导分中心审批,并归档。其中,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分离的,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考核,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报本地省(市、区)电力人才评价指导分中心审批,同时报国家电力公司人才评价指导中心备案。 六、《国家电力公司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核发 1、直接认定为员级及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其资格证书由本人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自行核发,并盖本单位公

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办理程序

附件 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办理程序 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档案关系未调入我市,但已于我市企事业单位签订了一年以上聘约(协约),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的专业技术人员,经统一考试入学的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在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符合初次认定条件的,由个人申请,经单位考核小组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合格,报市职改部门审批后,可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一、认定对象及级别 (一)中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可申报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大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可申报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研究生班毕业、双学士毕业及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可申报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四)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申报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五)博士学位获得者,可申报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报送材料要求

(一)《广东省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一式一份; (二)《中山市大中专毕业生初次认定职务审批表》一式一份; (三)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明材料(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表或毕业生登记表或学历鉴定)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验证后返还); (四)硕士研究生晋升中级资格对照资格条件提交论文(原件)、反映业绩情况的成果业绩材料及证书、证明材料; (五)《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信息录入表》一份; (六)免冠小一寸近期相片一张(贴在资格证相片页上); (七)聘用人员需提交一年以上的聘约。 三、受理材料时间、地点 受理材料时间每年:3月20日至3月30日 7月20日至7月30日 受理地点: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6楼634室

审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模板

审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 单位: 姓名: 申报系列及专业: 申报资格名称: 填表时间:年月日 天津市职称工作办公室制

表说明 1.本表供审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使用。1-2页由申请审定人员填写,填写内容经人事(职称)部门审核认可。 2.本表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3.现专业技术职务系指经主管区县局(集团公司)认定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单位内部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不得填写。 4.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本 情 况 姓 名 性别 出生日期 照 片 政治面目 民族 参加工作时间 现任专业技术职 务及任职时间 现从事何种专业 技术工作及年限 学历情况 毕业时间 毕 业 院 校 专 业 学 制 学 位 原学历 后取学历 外语程度 参加学术团 体及社会兼 职 情 况 主要学习培训情况 专业 技术 工作 经历 -1-

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起止时间 专业技术工作名称 (项目、课题、成果等) 工作内容及承担角色完成情况及效果 论 文 情 况 时间题目发表、获奖、交流情况作者名次 -2-

呈 报 单 位 考 核 意 公章 见 负责人:年月日总人数参加人数赞成人数反对人数弃权人数评 委 会 审 定 意 见 公章 主任签字:年月日 区 县 人 事 ( 职 称 ) 部 门 审 核 公章 意 见 负责人:年月日 -3-

单位:天铁集团燃气厂(盖章): 姓名性别男出生日期政治面目民族汉参加工作时间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任职时间现从事何种专业技术工作及年限 学历情况毕业时间毕业院校专业学制学位原学历 后取学历 外语程度主要学习情况 主要获奖情况:(获奖项目、时间、等级、名次证书编号): 主要论文发表、交流情况(论文题目、刊物名称、发表时间): 注:本表格由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填写天津市职称工作办公室制

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表

编号 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表 姓名: 申报认定专业: 申报认定等级: 工作单位: 所在部门: 手机号码: 填表时间:年月日 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制

填表说明 1.此表填写一份,供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内部认定专业技术资格使用。 2.手写的要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打印的要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 3.申请人员应对填写的内容及证明材料真实性作出承诺,部门负责人应负责核实申请人所填写的内容,确保填写内容真实可靠,并作出保证。 4.“照片”用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免冠照。 5.考核认定通过后,将表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一)基本情况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一 寸 (近期免冠) 参加工作时间 身体状况 身 份 证 号 学历情况 毕(肄)业学校 毕业时间 专业 学制 学位 第一学历 最高学历 入职时间 申报何专业 技术资格 现任专业 技术职务 名称 现 从 事 何种专业 技术工作 主要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含工作期间学习经历) 起止时间 单 位 职 务 从事何专业技术工作 证明人 资格证书审核 学位、学历、资格证书 人力资源部审核: (依据申请人内部档案)

(二)个人近一年工作小结 签名: 年月日

(三)工作业绩成果证明材料 (复印件) 部门负责人签名: 本人承诺 本人承诺上述填写信息及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有任何不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申报人(签字): 年月日

(四)任现职以来的考核情况 任职时间前3个月前1年前2年前3年前4年考核等次 申报人签名 部门负责人签名 (五)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评估情况 部门负责人: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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