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明-人身保险教学大纲

朱明-人身保险教学大纲
朱明-人身保险教学大纲

《人身保险》课程教学大纲

一、课程基本信息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人身保险

英文名称:Life insurance

课程类别:学科基础课

适用对象:金融、保险类本科学生

考核方式:考试

先修课程:经济学(宏观、微观)、保险学、统计学、微观金融学等

二、课程内容简介

本书从人身保险发展的实际出发,研究了人身保险的基本原理和实务,在借鉴、吸收国内外相关商业保险著作和最新研究成果精华的基础上,密切联系中国人身保险市场的最新发展动向,实现理论性、实务性、时代性的结合。该书在内容体系上,从理论、实务、经营管理三个层面展开讲解,有利于读者全面、系统地掌握人身保险的基本理论体系和实务操作流程。

三、课程特色与教学目的

1、注重基本原理的系统讲授。人身保险学课程讨论的重点与重要内容仍然是商业保险的理论与经营实践问题。课程设计着眼于体系连贯,在理论、实务、经营管理三个层面按三篇十三章的结构展开,力图使读者全面、系统地掌握人身保险的理论体系和实务操作流程。其中第一篇是人身保险总论篇,主要介绍了人身保险的概念、基本原理、作用、发展历程、数理基础以及人身保险合同等;第二篇是人身保险分论篇,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将人身保险分为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三部分,对各险种分别进行了详细的介绍。第三篇是人身保险经营管理篇,按人身保险业务的开展顺序,对险种开发、展业承诺、再保险、理赔、保险准备金与保险投资,以及人身保险监管等各个环节进行了专题介绍。

2、按照学生的感知性、思维性、记忆性和社会性的学习过程,循序渐进地诱导、启发和鼓励学生主动思考,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见解和检验见解。在教学过程中注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采用案例分析,小组讨论,研究论文等多种教学手段来使学生提高主动参与意识,增强学生的分析判断能力和留给学生思考与讨论的空间;更多注意对学生进行学习方法的指导而不是灌输知识,从而使学生能举一反三,触类旁通。

3、实行模块式教学,就是将整个课程按照上述内容结构划分为若干单元,每个单元再由案例、理论、研讨或者模拟等方式构成。本课程采用灵活的教学媒体,包括:文字教材(包括主教材和学习指导书)、音像教材(磁带、光盘)、课件(包括主讲老师对全书的系统讲授,还有重要内容的文字提示与电子教学幻灯片)以及网上辅导(主要采用E-MAIL、BBS等形式)。多种教学方法的引入使学生乐学善用,提高教学质量。

四、教学内容及要求

第一章人身保险概述

◆本章课时:3课时

◆学习目的和要求

本章主要介绍人身危险与人身保险的一些基本理论。通过本章学习,要求学生掌握风险、危险、危险管理、可保危险及人身保险的基本概念,人身保险的原理、基本原则、分类、特征和功能。

◆本章主要内容

第1节人身危险与人身保险

(一)人身危险的定义、内容:人身、财产、信用、责任

(二)人身保险

概念及要素:标的、保额之限、责任范围、合同的履行、危险范围。

可保危险四条件:危险发生的偶然性意外性、损失的明确性、大量标的有受损的可能性、人身危险有发生重大损失的可能性。

第2节人身保险的原理

损失的分担--转移支付

人身危险的同质性

大数定律

第3节人身保险的基本原则

保险利益原则、概念

意义:区分赌博、防止道德危险、限制赔偿额;

保险法的规定

利益原则要求的时限:订立合同时而与事故发生与否无关

保险利益的消失:除外责任规定的原因死亡,一般不存在保险利益转移

最大诚信原则

诚实守信原因:信息不对称、技术壁垒;适用于双方;

表现:告知和保证;禁止抗辩

告知:两种做法,无限告知和询问回答

保证:弃权与禁止反言

近因原则:保险事故与标的损失间的因果关系,是确定保险赔偿责任的基本原则

近因:能动而有效的原因,与结果间有必然的直接联系。是理赔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原则,被保险人的损失直接由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造成,才给予赔偿。一般不适用损失补偿原则(除住院报销等)

第4节人身保险的分类

按我国《保险法》分类:

寿险--定期、终身、两全、年金等,其标的为人的生命,事故为死亡或生存

意外伤害:事故为非本意千百万死亡或残疾,一般期限不起过一年

健康--对象为身体,范围较广,不属于人寿保险和意外险的一般都归于本类

按发达国家分类:标准为保险构造技术

其他分类方式

第5节人身保险的功能

一般功能:

分散危险

保险金给付

调节收入分配--转移支付

金融融资

特殊功能:

对个人与家庭:经济保障、投资、保证信用、合理避税

对企业:避险、增强凝聚力、促进生产

对社会:积累建设资金、稳定社会生活、扩大社会就业、解决老龄化

核心功能:

一种服务或者产品,其核心功能乃是不可替代的功能

保险公司的转移支付功能是其他金融机构所不具备的

而转移支付功能对应于保险产品的保障功能

所谓保障,是指免于生老病死等各种不幸导致的经济困扰

第二章人身保险的数理基础

◆本章课时:3课时

◆学习目的和要求

本章主要围绕人身保险的费率厘定及其相关内容,介绍寿险精算的概念、内容、起源、意义和原理等基础知识,要求学生掌握这些基础知识,并掌握利息理论、生命表和生命函数、生存年金等寿险精算的重要概念。

◆本章主要内容

第1节寿险精算概论

寿险精算的概念、起源、内容、意义和基础

第2节利息理论

利息概述季度量、利息力、利率、贴现率和利息力之间的关系、现金流、确定年金第3节生命表和生存函数

概述、模型、结构、选择、死亡法则

第4节生存年金

概述、不同支付方式的生存年金

第5节人寿保险保费的确定

拟定原则和构成、保费支付方式、纯保费的确定、附加保费和毛保费的确定

第6节健康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费的确定

健康保险费率的厘定方法、原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费的厘定方法、计算

第三章人身保险合同

◆本章课时:3课时

◆学习目的和要求

人身保险合同时人身保险学研究的重点之一,它从另外一个角度体现了人身保险的本质与特性。要求学生掌握人身保险合同的概念、特征、分类、形式、要素、常见条款、订立于履行以及纠纷、解释和争议处理。

◆本章主要内容

第1节人身保险合同概述

合同与人身保险合同

人身保险合同的几大特征

人身保险合同的分类

人身保险合同的形式

第2节人身保险合同的要素

主体:当事人、关系人、辅助人

客体: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保险利益与保险权益

内容:合同条款、特征、类型、基本内容

第3节人身保险合同的常见条款

基本条款

特约条款:指基本条款以外,由投保人与保险人根据实际需要而协商约定的其他权利与义务,分保证条款与附加条款

保证条款:投保人、被保险人就特定事项担保某种行为或事实的真实性的条款。

附加条款:是对基本条款的修改或变更,效力优于基本条款

有关保险人责任的常见条款

有关保单持有人权益的常见条款

有关保单选择权的常见条宽

第4节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订立程序

成立与生效

人身保险合同的有效与无效

履行

变更与转让

中止与复效

终止

第四章人寿保险

◆本章课时:3课时

◆学习目的和要求

本章主要介绍人寿保险的基础概念、特征与种类。要求学生掌握人寿保险的概念、特征、普通人寿保险、特种人寿保险和创新型人寿保险的概念和内容。

◆本章主要内容

第1节人寿保险概述

概念,特征,种类

人寿保险的概念

危险特殊,经营稳定:危险与年龄相关,比较稳定

以长期性业务为主

采用“均衡保费”法;

多数生存保险是被保险人用于养老之用

具储蓄性质,日渐成为投资手段

保费确定方式特殊

第2节普通人寿保险

死亡保险、生存保险、两全保险、寿险附加险

第3节特种人寿保险

年金保险、简易人寿保险、团体人寿保险

第4节创新型人寿保险

变额人寿保险、万能人寿保险、变额万能人寿保险及我国近年推出的新型寿险产品

第五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本章课时:3课时

◆学习目的和要求

本章主要介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基础概念、特征、保险责任、分类、保险金的给付方式以及现行的意外伤害保险品种等。要求学生掌握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概念、特征、保险责任、保险金给付以及保险的品种。

◆本章主要内容

第1节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概述

意外伤害保险定义、意外伤害的含义、可保危险、特征、分类等

意外伤害:未预见、违背意愿、突然的外来侵害造成被保险人身体明显、剧烈损伤的事实

伤害:致害物、侵害对象、侵害发生及侵害间的因果关系

意外:外来的、偶然或突发、非本意

可保危险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特征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分类

第2节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的内容及特征

保险责任的判定

第3节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金给付

死亡保险金的给付

残疾保险金的给付

医疗保险金的给付

第六章健康保险

◆本章课时:3课时

◆学习目的和要求

本章主要介绍以人的身体为保险对象,以发生疾病或因病、因生育或因意外事故而致残、致亡给个人和家庭造成损失的保险事故的保险,即健康保险。要求学生掌握健康保险的概念、特征以及医疗保险、疾病保险和收入保障保险各自的保障范围和特征。

◆本章主要内容

第1节健康保险概述

概念界定

健康保险的含义

不同国家的定义

承保责任

健康保险的特征

按不同标准的分类

健康保险合同的特殊条款

影响健康保险发展的因素

第2节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的概念、分类、内容和品种

第3节疾病保险

疾病保险的概念、承保内容、品种

第4节收入保障保险

收入保障保险的概念、特殊条款、保险金额以及给付方式

第七章人身保险的营销

◆本章课时:3课时

◆学习目的和要求

本章主要介绍人身保险营销的含义和意义,重点区分了它与一般保险推销的不同之处;具体介绍了新产品开发的各个程序,分析了保险营销策略的拟定以及客户服务和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学生掌握人身保险营销的概念、产品开发的原则、程序和策略,营销环境和渠道、营销策略以及信息管理。

◆本章主要内容

第1节人身保险营销概述

定义、特征、意义、宏观和微观环境分析

第2节人身保险营销的产品开发

产品开发概述、意义、开发的原则、程序和策略

第3节人身保险的营销渠道模式

传统渠道:直销、间销、员工销售

渠道创新:网络营销

第4节人身保险营销的策略

促销策略

价格策略

第5节人身保险的客户服务

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

第6节人身保险的信息管理

信息管理的意义、信息收集途径与方法、信息系统的建立

第八章人身保险资金运用

◆本章课时:3课时

◆学习目的和要求

本章主要介绍人身保险准备金的概念及构成、人身保险投资的基本概念、投资途径以及投资方式,寿险公司的投资管理过程。要求学生掌握人身保险准备金、投资的形式以及投资组合的选择,寿险公司的投资管理。

◆本章主要内容

第1节人身保险准备金

人身保险准备金的概念、构成

第2节人身保险资金来源与投资原则

投资的定义

投资的资金来源

投资的原则

投资的意义

第3节人身保险投资的形式及其投资组合

投资的形式

投资组合分析

现代投资理论运用

第九章人身保险核保与理赔

◆本章课时:3课时

◆学习目的和要求

本章主要介绍核保的理论以及人身保险理赔的含义、原则、主要的理赔机构,包括保险代理人、公司理赔员、理赔服务机构、独立理赔人以及一些重要的理赔服务中介机构等。要求学生掌握人身保险核保的程序和内容,理赔的概念、理赔机构、程序以及发生纠纷时的纠纷仲裁。

◆本章主要内容

第1节人身保险的核保

核保的概念、意义,产生以及发展

核保的基本原理和要素

核保的程序、内容

第2节人身保险理赔

理赔的概念、意义、原则和基本要求、理赔机构、理赔体系的完善

第十章人身保险监管

◆本章课时:3课时

◆学习目的和要求

本章首先对人身保险监管的概念作出了范围上的界定,具体介绍了我国人身保险监管制度的现状,分析了我国人身保险监管的模式。要求学生掌握人身保险监管的界定、人身保险业务的监管、偿付能力的监管、我国人身保险监管制度的现状和监管模式的选择。

◆本章主要内容

第1节人身保险监管的界定

监管的职能、监管体系

人身保险监管与人身保险经营管理

第2节人身保险机构的监管

人身保险公司的市场准入监管

人身保险公司变更的监管

人身保险公司市场退出的监管

人身保险中介人的监管

第3节人身保险的业务监管

业务范围的监管

人身保险合同的监管

人身保险投资的监管

第4节人身保险偿付能力的监管

人寿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

人寿保险公司资本金的监管

人寿保险公司保证金的监管

人寿保险公司总准备金的监管

人寿保险公司责任准备金的监管

人寿保险公司最低偿付能力的监管

人寿保险公司利润分配的监管

五、教学参考资源

1.《人身保险》,张洪涛、庄作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2.《人寿保险》,[美]肯尼斯?布莱克,哈罗德?斯基伯,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3.《保险学》,张洪涛、郑功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4.《保险学》,魏华林等(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

5.“Life Insurance”, Mark S. Dorfman, Saul W. Adelman, 2nd Edition, Dearborn Financial Publishing, Inc.

6.《面向二十一世纪的中国保险》,张洪涛(主编),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1999年9月7.《危险原理与保险》,张洪涛(主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8月

8.《社会保险》,候文若孔泾源(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11月第1版9.《新形势下的保险资金运用:开放与投资安全》,张洪涛(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6月,

10.《财产保险》,乔林王绪瑾(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10月第1版11.《寿险精算》,李秀芳傅安平(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12月第1版12.《保险法规监管》,房永斌孙运英(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2月第1版13.《保险学》,许谨良(主编),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年

14.《保险经济学》,卡尔?H?博尔奇著,商务印书馆1999年

六、考核方式

期末总成绩以课堂表现、期中考试以及期末考试相结合,其中课堂表现成绩占30%,期中考试及课程论文占30%,期末考试占40%。期末考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

电控发动机期末试卷及答案资料

《电控发动机维修》期末考试试卷B及答案(50份) 姓名学号分数 一、填空题:(21) 1、电控点火系统( )分电器点火和无分电器之分,其中无分电器点火又可分为( )点火和点火。 2、爆震传感器的作用是用来检测发动机工作时的情况,并将其转变成为信号,输送到,电控单元根据爆震传感器的信号发出指令,控制初级电路的通断,调整。 3、爆震传感器一般安装在发动机的。 4、点火线圈初级电路导通对应的凸轮转角成为。 5、凸轮轴/曲轴位置传感器可分为、和三种类型。 6、电控燃油喷射系统按有无反馈信号分为和两类。 7、辛烷值较低的汽油抗暴性较__________。点火提前角则应_________。 8、发动机正常运转时,主ECU根据发动机和信号确定基本点火提前角。 9、在目前应用广泛采用间歇喷射方式的多点电控燃油喷射系统中,按各缸喷油器的喷射顺序又可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在汽油机电控燃油喷射系统中,喷油量的控制是通过对__________________的控制来实现的。 二、选择(22) 1、电动汽油泵的控制方式无() A 点火开关控制 B 发动机ECU控制 C 油泵开关控制D发动机ECU和油泵开关共同控制 2、电控点火系统的点火线圈多采用() A 开磁路点火线圈 B 闭磁路点火线圈 3、电控点火系统的火花塞间隙一般为() A 0.35—0.45mm B 0.6—0.8 C 1.0—1.2mm D 1.2—1.4 mm 4、下列由ECU确定的有( ) A 初始点火提前角 B 基本点火提前角 C 修正点火提前角 5、电子控制点火系统由( )直接驱动点火线圈进行点火。 A.ECU B.点火控制器C.分电器D.转速信号

管理会计-教学大纲

Management Accounting Module syllabus Unit Name: Management Accounting Unit Code: ACCT 103 Credits: 3 1. Unit description This course tends to train the students for fundamental skills in management accounting, accompanies with the applications in management decision making, devising planning and performance management. You will be expected to develop the expertise in financial reporting and control to assist management in the formulation and implementation of an organization's strategy On the completion of the course, you will become familiar with the basic terminology of management accounting. You will be exposed to the contemporary enterprises management accounting practice to enhance the problems-solving ability. On successful completion of the module, learners will be able to: ●Explain the key theories of Management accounting, such as cost-volume-profit analysis, performance evaluation, etc. ●Apply the basic theories of management accounting to solve the practical problems of enterprises differentiation analysis and product pricing in particular. ●Be familiar with the modeling the organization's costs based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inputs and outputs of the resources involved in the production of products and services it provides. ●Use inductive and deductive reasoning about past and future outcomes for continuous optimization efforts in management.

保险代位求偿权在适用范围上的限制.

保险代位求偿权在适用范围上的限制 文/王卓卓 【摘要】保险代位求偿权已经成为保险法理论的热点问题。学者们对保险权的适用范围等问题存在诸多争议。随着保险业的发展,保险公司日益重视保险代位求偿权的行使。然而我国有关代位求偿权的法律制度却不尽完善,即使立法上明文规定的,也有许多疏陋之处。本文针对理论界学术界争论的焦点,详细论述了保险代位求偿权在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和社会保险的适用限制问题。【关键词】保险代位求偿权适用范围限制第三人 保险代位求偿权源于损失填补原则。损失填补原则要求被保险人从保险人处得到的补偿来填补因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财产保险领域无损害即无赔偿,保险代位求偿权适用于财产保险,应无问题。有问题者,人身保险是否适用代位权则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此外,随着社会保障问题日益被重视,社会保险中保险代位求偿权的适用也亟待深入探讨。本文将从这三个领域研究保险到位求偿权的适用限制问题。 补性。所以,保险代位求偿权在健康保险中不适用。 (三)从保险标的来看 人身保险的标的是人的生命、身体或健康,人身利益具有无价值的属性。因此,人身保险关系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中受到的损害自然无法用金钱来准确衡量,所获得的保险金只能算是对直接损失的弥补,而人身损害造成的精神痛苦是无法用金钱来弥补的。保险事故只是保险金给付的条件而并不能决定保险赔付的额度。由此可见,保险代位求偿权并不适用于人身保险。 一、保险代位求偿权在财产保险中的适用 通常,财产保险在理论上可以分为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四种。对财产损失保险适用保险代位权当不存疑议,争议较大的是在责任保险中是否适用保险代位权。 (一)责任保险的性质辨析 所谓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依法应对第三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为标的而成立的保险。责任保险不仅可以保障被保险人自身损害的填补,而且可以保护被保险人致害行为的直接受害人,使受害人及时获得赔偿。因此,责任保险适用“无损失既无保险”原则,同时它又呈现出与传统的较为典型的财产保险的差异性,朝着为第三人利益而订立的保险的方向发展。 (二)保险代位权在责任保险中的适用 责任保险既为财产保险,同样适用损害补偿原则,则无疑应适用保险代位权。只不过保险代位权在责任保险中的适用范围非常狭窄,笔者认为仅适用于共同侵权的情形。即:被保险人和其他共同侵权人致人损害而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时,保险

发动机试题及答案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一、单项选择题 1、汽车行业最早采用流水生产线大批生产汽车的公司是(B)。A.标致公司B.福特公司C.大众公司D.通用公司 2、普及性轿车发动机排量范围为(B)L。 A.~B.~1.6 C.~D.~ 3、微型客车车辆总长度(D)L。 A.3m B.4m C. 4.5m D. 3.5m 4、轿车车按(B)分级。 A.气缸工作容积B.发动机排量C.气缸总容积D.压缩比 5、越野汽车按(A)分级。

A.汽车的总质量B.汽车的载重量C.汽车长度D.发动机排量 6、汽车行驶的驱动条件(A) A.Ft Ff+Fw+Fi B.Ft Ff+Fw+Fj C.Ft F D.Ft F -Ff 7、四冲程V型六缸发动机的发火间隔角为(C ) A.60B.90C.120D.180 8、进气门晚关的目的是(A)。 A.充分利用气流的惯性,增加进气量B.减少进气阻力C.排气更容易D.减少进气量9、气门与气门座或气门座圈之间靠(D)密封。 A.平面B.O型密封圈C.矩形密封圈D.锥面

10、汽油车排放中三种主要有害成分是(C)。 A.HC、NO和硫化物B.CO2、CO和HC C.CO、HC和NOx D.CO、HC和碳微粒含量 11、汽油机冒蓝烟的主要原因是(D) A.混合气浓度太浓B.混合气浓度太稀C.某缸不点火D.烧机油太严重 12、在硬路面上行驶时,汽车的滚动阻力主要是由( B )引起的。 A.土壤变形B.轮胎变形C.车身变形D.其它损失 13、汽车动力性评价的常用指标是最大加速度,最高车速和( A )。 A. 最大爬坡度 B. 最大附着力 C. 最大驱动力 D. 最大牵引力

《管理会计》课程标准(20190426234145)

《管理会计》课程教学标准 课程代码:03013 课程名称:管理会计 课程类型:职业必修课 总学时: 74 讲课学时:44 实验(训)学时:30 学分:6 学分 先修课程:《会计基础》、《中级财务会计》、《财务管理》、《成本会计》 第一部分前言 一、课程性质与地位 本课程是会计学专业的必修课。管理会计是会计学的分支,是一门新兴的将现代化管理与会计融为一体的综合性交叉学科。它运用一系列的会计方法,收集、分类、汇总、分析和 报告各种经济信息,借以进行预测和决策,制定计划,对经营业务进行控制,对业绩进行评 价,以保证企业改善经营管理。为此,本课程以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决策主体为对象,从 现代企业的内部管理需要出发,论述了预测决策会计、规划控制会计和责任会计的基本理论 和方法。学生通过对本课程的学习,将了解现代管理会计学在会计学科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掌握管理会计的基本内容和基本理论,学会如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和现代企业制度 环境中,进一步加工和运用企业内部财务信息,预测经济前景、参与经营决策、规划经营方 针、控制经营过程和考评责任业绩的基本程序、操作技能和基本方法。 《管理会计》作为专业核心课程之一,其先修课程包括《基础会计》、《财务会计》、 《成本会计》、《财务管理》等。学生在初步掌握相关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等知识的基础上,进行《管理会计》课程的学习,要熟悉相关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要掌握管理会计的基本 技能,并能运用所掌握的管理会计知识进行社会实践应用。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管理会计的理论和方法在经济管理尤其是微观经济管理中的作用 已被人们充分认识,日益成为企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其应用范围也越来越广泛。

中学体育教材教法教案精编

中学体育教材教法教案 周次:第1周课次:第1、2次课班级:体育12级1、2、3、4班一、讲授课题: (一)绪论 1.中学体育教材教法的内容和研究对象; 2.中学体育教学大纲和教材; 3.关于教学方法;中学体育教材教法任务和要求。 (二)第一章体育教学目标与教材教法实施 1.体育教学的目标; 2.体育教学原则; 3.体育教学方法和特点; 4.课时计划 二、教学目标 1.了解中学体育教材教法的内容和研究对象 2.掌握中学体育教学大纲教材内容、教学方法、任务和要求。 3. 掌握中学体育教学的目标、原则、方法和中学体育教学的特点; 4.课时计划的形式,种类和设计课时计划的注意事项。 三、教学重点、难点 1. 绪论教学重点:中学体育教学大纲和教材、教学方法、任务和要求。 难点:掌握中学体育教材教法的教学方法、分类与运用。 2.体育教学目标与教材教法实施 教学重点:中学体育教学法的目标,体育教学原则。 难点:体育教学法方法和特点,编写体育课课时计划和方法。 四、教学内容与过程 (一)导入部分: 1.中学体育教材教法是以中中学体育教材为研究对象的分科教学法,它是在总结学校体育理论与体育教学实践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对教师正确运基础理论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技术有积极的作用,对于学生掌握体育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技术也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2.中学体育教材教法是体育教学实践的方法,它既有一定的理论性,又有生动的实践性;它来自教学实践,又用于指导教学实践,并在实践中反复接受检验,同时不断丰富和完善。 3.中学体育教材教法对教师来说,既是体育教学技巧的表现,也是一种教学艺术。 (二)展开部分: 绪论 1.中学体育教材教法是以中中学体育教材为研究对象的分科教学法,它是在总结学校体育理论与体育教学实践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对教师正确运基础理论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技术有积极的作用,对于学生掌握体育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技术也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2.中学体育教材教法是体育教学实践的方法,它既有一定的理论性,又有生动的实践性;它来自教学实践,又用于指导教学实践,并在实践中反复接受检验,同时不断丰富和完善。 3.中学体育教材教法对教师来说,既是体育教学技巧的表现,也是一种教学艺术。 一、中学体育教材教法的内容和研究对象 1.中学体育教材教法的内容 体育与健康基础知识、田径、体操、球类、武术、游泳、轮滑、韵律体操和舞蹈、游戏、民间体育。 2.体育教材教法研究的对象:教师、学生、教材和教学方法 (1)体育教师在体育教学过程中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贯彻体育教学大纲、钻研体育教材并

保险代位求偿权在人身保险中的适用

保险代位求偿权在人身保险中的适用 摘要在我国保险法的几次修正中, 代位求偿权制度都只适用于财产保险合同。保险理论界也普遍认为: 保险代位追偿制度是为了使得被保险人因为保险事故的发生而遭受的损失能得到补偿而设置;基于人身保险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 其损失金钱无法估弥, 故代位求偿权制度不应适用于人身保险。本文对此并不完全赞同,故从其在人身保险中 适用之法理基础, 若干问题探讨,适用之利弊分析以及立法的理论依据和发展方向四个方面进行分析, 提出了相关见解。关键词代位求偿权财产保险人身保险中图分类号:D922.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9)11-071-02 —、引言 在我国保险界, 代位求偿权即: 在财产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由于第三人的原因导致保险事故的发生,保险人在对被保险人履行过赔偿义务后, 自动取得在赔付范围内对第三人的求偿权。也就是说, 直接排除了代为求偿权制度在人身保险合同中的适用可能性。但这并不意味着人身保险合同就不具备代为求偿权生长的土壤。《澳门商法典》人身保险的一般规定第1030条规定: “人身保险合同中, 保险人做出给付后不得代位取得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生之对第三人之权利。上款之规定不适用于在第三人所造成之意外事故中保险人所承担之医疗及住院开支。”《意大利民法典》的损害保险第 1 9 1 6条第四款关于保险人的代位 权规定:“……本条规定亦适用于工伤事故和偶发灾害的保险。”由此可见,代位求偿权并非理所当然地不能适用于人身保险。二、法理基础人身保险主要包括人寿险、 短期健康险和意外伤害险。笔者将以短期健康险和意外伤害险为研究基点, 对保险代为求 偿权在人身保险中的适用之法理基础进行分析。(一)短期健康险和意外伤害险兼具 寿险和财产险的性质我国保险理论界认为, 由于保险代位追偿原则是损失补偿原则派 生出来的权利, 所以代位追偿原则与损失补偿原则只适用于各种财产保险, 而不适用于人身保险。但短期健康险和意外险的精算技术与寿险并不相同, 是用大数法则计算, 在技术上更靠近财产险, 所以日本和一些欧洲国家也习惯把这一类险种称为“第三领域” , 意指兼有财产险和寿险两方面的特点。所以, 保险代为求偿权制度是可以适用于短期健康险和意外伤害险的。 (二)道德风险之预防道德风险是保险市场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比如 依照我国当前保险法规定, 如果被保险人投了健康险, 当保险事故发生后他可以获得双份赔偿, 一份来自对保险人行使的保险金请求权, 一份来自对第三人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请求权。此时,被保险人则可能不顾自己的经济状况和病情实际需要,而追求价格最高的产品,造成医疗资源浪费和保险成本增加。将保险代位求偿权制度应用于健康险和意外伤害险, 避免 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 因为了获取双份医疗费背负不当得利之名。而且, 保险代位求偿权的适用不会导致被保险人的损失无法补偿, 因为即使在保险人处得到的保险金赔付不足以弥补其损失, 其依然可以向侵权第三人行使请求权。三、保险代位求偿权适用若 干问题之探讨保险理论界认为: 人身保险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 而人的生命和身体无法以金钱来衡量, 因而被保险人不会因为买了保险而“不当得利” , 也就不存在保险人因为承担了保险责任而行使代位求偿权的前提。但是对于健康险和意外险这些兼具财产险和寿险性质的险种, 却不能一概而论。(一)排除代位求偿权制度是否引入了道德危机财产保险合同和人身保险合同在理赔阶段最大的区别就是: 财产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只能向保险人或者负有责任的第三人单方追偿其所受到的损失(保险金额不能完全弥

浅论海上保险法代位求偿权的范围

理论研究商品与质量2012年4月刊 184浅论海上保险法代位求偿权的范围 □赵凯莉 (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2011级国际法学研究生C班上海200000) 摘要: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是海上保险人实现其债权代位求偿权的一项重要手段,以使自己能够减少更少的损失。货物损失是由第三者的过失或疏忽引起时,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偿后,享有取代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进行索赔的权利。设立这一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护保险人的利益,防止被保险人不当得利。本文简单阐述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的概念,性质,最主要的是介绍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的范围的相关问题。 关键词:海上保险代位求偿行使条件行使范围 一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的法律概念 介绍代位求偿权的概念,从以下几个法条来总结:代位求偿制度作为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权益转让制度,其建立是从18世纪发生的英国1782年马森诉森茨伯一案,现已为各国保险立法和司法普遍接受。我国现行保险立法也确认了这一制度。 我国1995年实施的《保险法》第45条至48条建立了我国完整的财产保险代位求偿制度。其中第45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海上保险作为保险的一类,毫无例外也有代位求偿制度。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第79条规定:"(1)不论是整个标的物的全损还是货物可分割部分的全损,保险人在赔付全部损失后,有权取得被保险人在该已获赔付的保险标的上的任何权益,并取得被保险人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在保险标的上的权利和救济;(2)除前款规定外,保险人赔付部分损失的,保险人并不取得该项保险标的或其存余部分的所有权。但根据本法,保险人从造成损失的事故发生之日起,因赔付了损失,就取得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一切权利和救济,但以被保险人取得的赔偿为限度"。也就是说无论是全损还是部分损失,保险人均可以在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之后,取得向第三人追偿的债权权利。① 1993年生效的《海商法》第252条就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问题亦作了相应规定:"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是由第三人造成的,被保险人向第三人要求赔偿的权利,自保险人支付赔偿之日起,相应转移给保险人。" 因此,根据以上的法律规定,保险代位求偿权是指保险人在其保险责任范围内赔付被保险人保险标的的全部或部分损失后,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享有向海上保险事故的责任方即第三人请求赔偿的权利。②二海上保险法代位求偿权的范围 对于海上保险法中的代位求偿权的范围问题,从下面的保险法的相关条款进行分析: 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范围以保险人的实际赔付金额为限。保险法第44条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海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因第三人造成保险事故,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偿后,在保险赔偿范围内可以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人请求赔偿的权利。"从这两个法条上面可以看到: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的范围限于被保险人具有的权利保险人只有权代位被保险人有权主张的权利,不能超过其自身赔付给被保险人的范围,这是债权转让一般原理所要求的债权让于使受让人(保险人)取代原债权人(被保险人)的法律地位,他对债务人享有的权利范围不得超过原债权人原享有的权利的范围,凡债务人得以对抗原债权人而享有的抗辩权,同样也可以对抗新债权人。③ 然而对于下面的两个法条,笔者有不同的看法,海商法第252条规定:"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是由第三人造成的,被保险人向第三人要求赔偿的权利,自保险人支付赔偿之日起,相应转移给保险人。"这一规定似乎将代位求偿权视为一种债权让与。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第79条规定:"(1)不论是整个标的物的全损还是货物可分割部分的全损,保险人在赔付全部损失后,有权取得被保险人在该已获赔付的保险标的上的任何权益,并取得被保险人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在保险标的上的权利和救济;(2)除前款规定外,保险人赔付部分损失的,保险人并不取得该项保险标的或其存余部分的所有权。这两个法条几乎要求是一样的,没有准确的界定保险人向第三人追偿的范围。下面举一个案例:一只船A在大海上面航行,然而却被一条船B撞的沉没,而保险人和被保险人所达成的保险合同中的投保金额是足额保险6000万元,而出事故时的市场价值是9000万元,此时保险人赔付给被保险人6000万元后,享有向第三人B追偿的权利,然而保险人根据我国的海商法第252条规定和英国的《1906年海上保险法》第79条规定,保险人可以向B追偿9000万,B是否享有责任限制暂且不说;然而如果是根据我国保险法第44条规定和海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保险人只能在赔付给被保险人的范围内享有代为追偿权,所以我认为保险人只能向B追偿6000万元,不能享受额外的利益,其余剩下的3000万元,应该由被保险人向B追偿。然而还有一种想法就是在订立保险合同的时候,被保险人和保险人都会承受一定的风险,因为不知道保险责任事故产生时,保险标的的价值是多少,也可能高于投保时的价值,也可能低于投保时的价值,如果高于的话,那么一般保险人会取得比较高德利益,相反如果是低得话,保险人也应该接受。从上面来看,我认为我国的保险法和海事诉讼法的规定更公平。 除此之外,我还认为,对于代为追偿权的取得,其实是取得的一种债权权利,也就是向第三人追偿的权利。对于在推定全损的情况下,保险人可以在委付的情况下,取得对保险标的的物权权利,如果是由于第三人的责任产生的话,还可以取得向第三人追偿的权利,即债权权利。④那么对于实际全损时,在产生代为追偿权的情况下,保险人可以取得向第三人追偿的权利,可是对于保险标的是不是可以取得物权权利呢?这就要考虑被保险人和保险人是否约定标的物的转移情况。 综合来看,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的范围最主要是要坚持在保险人支付给被保险人的赔偿范围内向第三人行使代为追偿权,要平衡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的利益,如果按照海商法第252条规定和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第79条规定进行追偿的话,那么保险人就可以在保险标的价值上涨的机会下取得多于保险赔偿范围的利益,这对于保险人而言是不公平的。所以实践中,在保险人行使追偿权的时候,应该谨慎的审核保险赔偿的范围。 注释: ①张贤伟.论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制度---兼谈对我国海商法第2522254条的修改[J].中国海商法年刊,2001(12):307. ②史尚宽著:《债法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 ③汪鹏南著:《海上保险合同法详论》,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1996 ④张湘兰著:《海上保险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5 参考文献: [1]张贤伟.论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制度---兼谈对我国海商法第2522254条的修改[J].中国海商法年刊,2001(12):307. [2]史尚宽著:《债法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 [3]汪鹏南著:《海上保险合同法详论》,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1996 [4]张湘兰著:《海上保险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5

【VIP专享】电控试题及答案

一、填空题 1、电控燃油喷射系统按有无反馈信号分为(闭环控制)系统和(开环系统) 2、电子控制系统主要可分为(信号输入装置、电子控制单元)和(信号执行装置)三部分 3、电控燃油喷射系统由(燃油供给系统、空气供给系统、电子控制系统)组成 4、电控燃油喷射系统的类型按燃油喷射部位为(缸内喷射、进气歧管)及节气门体 5、电控发动机的进气系统在进气量具体检测方式上课分为(L)型与(D)型 6、空气流量传感器用于(EFL—L)型汽油喷射系统,它的组成是将单位吸入发动机气缸的(进气量信息)转换成电信奥送至ECU。作为决定(喷油器时间)的主控制信号之一 7、叶片式空气流量计基于(电位变化)原理对发动机进气量进 8、油泵转速控制方式一般有(串联电阻式、油泵控制模块式两种控制方式 9、单点燃油喷射又称(节气门体燃油喷射)在节气门处加注燃油连续喷射,而演变成(间歇式)喷射 10、采用多点间歇喷射方式的发动机来说按照喷油时刻与曲轴转角的关系可分为(同步喷射)和(异步喷射) 11、有一定压力的柴油经由共轨分别通向各缸喷油器,喷油器上的电子阀控制(喷油正时)和(喷油量) 12、汽车上常用传感器的基准电压一般不超过(5V) 13、温度传感器包括(冷却液温度传感器、进气温度传感器、排气温度传感器) 17、最佳点火提前角的组成有(初始点火提前角、基本点火提前角‘修正点火提前角) 18、怠速是指(节气门们关闭)油门踏板(完全松开) 19、发动机怠速时进气量的控制方式有(节气门直动式)和旁通空气式两种 20、三元催化转换器的英文缩写为(TWC)所谓三元时指(CO、HC、NOX) 22、汽车ABS系统的全称为(电控防抱死直动系统)他的作用是在制动使(滑移率)始终保持在20%的范围内 23、在汽车ABS系统中制动调节器(串联)在制动主缸与轮缸(电子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轮缸的制动压力 24、电控悬架基本的控制内容有(车高调整、减震阻尼控制式)和(弹簧刚度控制) 25、液压式电子控制动力转向系统可分为(流量控制、反力控制式)、阀灵敏度控制式)三种形式 二、选择题 1、发动机启动困难的机械方面的原因(气缸压缩压力不足) 2、电控发动机的核心部位(ECU) 3、三元催化转换器的理想运行条开门的温度是(400度—800度) 4、装有氧传感器的电控发动机上(起动)工况下不进行闭环控制

《管理会计》教学大纲

理论类课程大纲 课程名称:高级管理会计 一、课程概况 所属专业:会计学开课单位:经济管理学院 课程类型:专业选修课课程代码: 开课学期:6学分:2 学时:34核心课程:否 学时分布 教学团队 拟使用教材: 卡普兰,阿特金森著;吕长江译《高级管理会计(第3版)》,东北财经大学出版

社,2007.5 国内(外)现有优秀教材: [1]郭晓梅,《高级管理会计理论与实务》,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2]刘运国,《高级管理会计:理论与实务》,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3]冯巧根,《高级管理会计》,南京大学出版社。 [5]赵贺春,冯文红,《高级管理会计》,机械工业出版社。 学习参考资料 1. 《会计研究》;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 二、课程描述(300字以内) 《高级管理会计》管理会计是面向会计学、财务管理等高年级学生开设课程。它是现代会计学体系中的重要分支,是一门技术性、实用性、综合性很强的新兴边缘学科。它以强化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特有基本职能,成为企业管理者有效地控制现在、科学地规划未来,在市场竞争中取胜的有用工具,也是财会、经济、管理等方面人才必备的专业知识。 三、课程目标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现代管理会计的理论、主要内容和方法,现代企业内部经营管理问题的有效解决提供相关信息。 四、教学要求 授课教师将按照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有关要求做好课程教学各项工作,严格按照课表规定的时间、地点上课,不迟到、不早退,将根据本大纲要求,认真备课完成教案与讲稿编写等各项课前准备工作;授课过程力求内容充实、概念准确、思路清晰、详略得当、逻辑性强、重难点突出,力戒平铺直叙、照本宣科,同时重视对学生的学习方法指导和课堂教学效果信息的反馈,实现教与学的双向互

轮滑标准教学大纲

《轮滑》教学大纲 课程基本情况 课程名称轮滑课程编号课程类型必修课 学时学分适用专业任何专业 先修课程轮滑平滑技术后续课程轮滑基本花样技术 选修课程建议:轮滑必修课 课程性质和教学目标 .培养大学生树立“健康第一”地思想,积极主动地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在体育地学习中培养学生地运动兴趣,形成终身体地意识.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掌握轮滑运动地基本知识、基本技术和基本技能,促进学生身体素质和机能得到全面发展. .培养学生学习地自觉性,克服困难、勇敢顽强地意志品质,陶冶情操,丰富学生地业余文化生活. .掌握轮滑竞赛地规则及裁判法,提高欣赏高水平轮滑技术地能力. 章节学时分配 章节内容理论学时实践学时 轮滑运动概述学时 学时 安全知识,自我保护法,基本 动作 向前、向后滑行练习学时 停止动作、转弯动作练习学时 弧形动作练习学时 平地花式轮滑概述学时 初级难度动作学时 中级难度动作学时 身体素质学时 考试学时 合计学时 教学内容和要求 .理论方面:简介体育锻炼地原则、内容与方法;体育锻炼地科学原理;如何制定体育锻炼计划;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轮滑运动地特点、发展概况、锻炼价值等.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技术方面:陆上模仿、基本站法、移动重心、走步双脚滑行、单脚蹬地双脚滑行、交替蹬地交替滑行、平花动作等.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身体素质方面:包括一般身体素质和专项身体素质,二者紧密结合.在提高一般身体素质地基础上 考核形式与成绩评价方式 (一)内容 .理论部分() .技术部分():基本轮滑技术动作. .学习态度() ()课堂表现() ()出勤情况() (二)评分标准 .理论部分:满分分 .技术部分:满分分

探析保险代位求偿权适用若干问题

探析保险代位求偿权适用若干问题 摘要:在我国保险法的几次修正中,代位求偿权制度都只适用于财产保险合同。保险理论界也普遍认为:保险代位追偿制度是为了使得被保险人因为保险事故的发生而遭受的损失能得到补偿而设置;基于人身保险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其损失金钱无法估弥,故代位求偿权制度不应适用于人身保险。本文对此并不完全赞同,故从其在人身保险中适用之法理基础,若干问题探讨,适用之利弊分析以及立法的理论依据和发展方向四个方面进行分析,提出了相关见解。 关键词:代位求偿权财产保险人身保险 一、引言 在我国保险界,代位求偿权即:在财产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由于第三人的原因导致保险事故的发生,保险人在对被保险人履行过赔偿义务后,自动取得在赔付范围内对第三人的求偿权。也就是说,直接排除了代为求偿权制度在人身保险合同中的适用可能性。但这并不意味着人身保险合同就不具备代为求偿权生长的土壤。《澳门商法典》人身保险的一般规定第1030条规定:“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人做出给付后不得代位取得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生之对第三人之权利。上款之规定不适用于在第三人所造成之意外事故中保险人所承担之医疗及住院开支。”《意大利民法典》的损害保险第1916条第四款关于保险人的代位权规定:“……本条规定亦适用于工伤事故和偶发灾害的保险。”由此可见,代位求偿权并非理所当然地不能适用于人身保险。 二、法理基础 人身保险主要包括人寿险、短期健康险和意外伤害险。笔者将以短期健康险和意外伤害险为研究基点,对保险代为求偿权在人身保险中的适用之法理基础进行分析。 (一)短期健康险和意外伤害险兼具寿险和财产险的性质 我国保险理论界认为,由于保险代位追偿原则是损失补偿原则派生出来的权利,所以代位追偿原则与损失补偿原则只适用于各种财产保险,而不适用于人身保险。但短期健康险和意外险的精算技术与寿险并不相同,是用大数法则计算,在技术上更靠近财产险,所以日本和一些欧洲国家也习惯把这一类险种称为“第三领域”,意指兼有财产险和寿险两方面的特点。所以,保险代为求偿权制度是可

论海上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

论海上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 [摘要]:保险代位求偿权,是损失补偿原则所派生出来的一种权利,是保险行业中存在的一种权利转移,而海上保险代住求偿权正是这一制度在海上保险领域的具体运用和体现。文仅对海上保险人代位求偿权进行简单概述,阐述海上代位求偿权的性质以及涉及到的法律法规。并论述海上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的取得,以及在现实情况中面临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自己的一些观点。 [关键字]: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行使途径;海商法;保险法 一、海上代位求偿权的基本概述 代位求偿权(Tight of Subrogation),即狭义的保险代位权,是指保险人享有的、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造成保险标的损害而负有赔偿责任的第三人的求偿权的权利。代位求偿权是保险人为维护其利益而代位被保险人行使其权利的权利,在性质上是一种实体法上的权利,体现了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及第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这己为各国保险法理论所普遍认可。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一词,特指海上保险法中的代位求偿权,即在海上保险人在支付保险赔偿金后享有的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造成该保险标的损害负有赔偿责任的第三人的求偿权的权利。它作为保险代位求偿权的分支,与保险代位求偿权有其共性,而特殊性主要表现在海上保险自身的特殊性和与海上保险相关的海商海事制度的特殊性上,一般认为,我国海上保险代位原则有两方面的含义,债权代位原则和物上代位原则。 二、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的法律体系 由于我国没有采取独立的海上保险法的立法模式,有关代位求偿权的问题见于《保险法》、《海商法》和《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之中,但通过多年的海上保险实践,我国已形成了相对比较完善的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的法律体系,具体表现为: (一)1993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以下简称《海商法》)第252条规定:“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是由第三人造成的,被保险人向第三人要求赔偿的权利,自保险人支付赔偿之日起,相应转移给保险人。”第253条规定:“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向第三人要求赔偿的权利,或者由于过失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追偿权利的,保险人可以相应扣减保险赔偿”等。 (二)1995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 第45条第一款规

最新发动机电控技术试题及答案ABC三套

A卷 一、单项选择 01、发动机电子控制系统由( B ) A.喷油器、电控单元和执行器三部分组成 B.传感器、电控单元和执行器三部分组成 C.传感器、喷油器和执行器三部分组成 D.传感器、电控单元和喷油器三部分组成 02. Ne信号指发动机( C )信号。 A. 凸轮轴转角 B.车速传感器 C.曲轴转角 D.升空调开关 03.发动机燃油喷射系统中,以下哪种不属于间歇喷射?( D ) A.分组喷射 B.同时喷射 C.顺序喷射 D.连续喷射 04.桑塔纳2000GSi型轿车哪个传感器无信号时,发动机将无法启动?( A ) A.曲轴位置传感器 B.凸轮轴位置传感器 C.冷却液温度传感器 D.进气温度传感器 05.发动机怠速转速大小与下列哪个传感器信号无关?( A ) A. 动力转向开关信号 B. 冷却液温度传感器信号 C. 发动机转速传感器信号 D.空调开关信号 06.启动发动机时,若节气门全开,则喷油器( B ) A.喷油量较少 B.不喷油 C.喷油量较多 D.喷油量最大 07、下列哪个工况不是采用开环控制(C ) A.怠速运转时 B.发动机起动时 C.氧传感器起效应时 D.节气门全开或大负荷时 08.下列元件哪个属于体积流量型的空气流量计?( A ) A.翼片式空气流量计 B.热丝式空气流量计 C.热膜式空气流量计 D.进气压力传感器 09、在MPI(多点汽油喷射系统)中,汽油被喷入( C )。 A、燃烧室内 B、节气门后部 C、进气歧管 D、气缸内 10、发动机转动时,检查霍尔传感器输出信号的电压应为(C)。 A、5V B、0V C、0~5V之间 D、4V 11、闭环控制系统将输出信号通过反馈环节在(B )信号进行比较,从而修正输出信号的控制系统称为闭环控制。 A、输入与输入 B、输入与输出 C、输出与输出 12、时代超人的空气流量计怠速时的数据流为( A )g/s。 A、2~4 B、1~3 C、2~6 D、4~6

保险学判断题

1、目前我国的保险法规允许个人经营保险经纪业务,也存在个人保险经纪人。 2、海上保险中投保人订立合同时可以不具有可保利益。 3、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人只是在承保时审查投保人是否具有可保利益,订立合同之后不再要求。 4、保险合同的成立就意味着生效。 5、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应偿还被保险人生前所欠债务。 1、错误,不允许。 2、正确。 3、正确。 4、错误。保险合同一般会另外约定生效时间。 5、错误,不需要偿还。 1、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仅仅在财产保险中适用,人身保险中不存在代位求偿问题,因为人身保险合同是给付性合同,而非补偿性合同。 2、保险营销就是保险推销。 3、农业保险不适合作为政策性保险。 4、健康保险一般都会规定一个等待期。 5、再保险的职能在于风险分散和转移。 1、错误,人身保险中的医疗保险适用代位追偿原则。 2、错误,保险营销不等于保险推销。 3、错误,农业保险更适合走政策性保险发展的途径。 4、正确。 5、正确。 1、风险因素一定会导致风险事故。 2、人身保险业务最发达的国家是日本。 3、生产决定保险,保险反作用于生产。 4、多种原因连续发生,且具有因果关系,那么最先发生并造成一连串事故的原因就是近因。 5、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中的保险标的转让应征得保险人的同意。 1、错误。风险因素不一定导致风险事故的发生。 2、正确 3、正确 4、正确 5、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中的保险标的转让不需要征得保险人的同意。 1 、只要认真细致,风险因素都可以被及时地识别出来。 2、保险合同的成立就意味着生效。 3、海上保险中投保人订立合同时可以不具有可保利益。 4、非寿险的保险范围要比财产保险范围广泛的多。 5、目前我国的保险法规不允许个人经营保险经纪业务,也存在个人保险经纪人。 1、错误。有的风险因素难以识别。 2、错误。保险合同的成立并不意味着生效。 3、正确。 4、正确。 5、正确。 1、寿险的保险范围要比人身保险的范围广泛的多。 2、保险合同的成立就意味着生效。

汽车维修技师职业等级考试汽油发动机电喷技术试题3含标准答案

汽车维修技师职业等级考试汽油发动机电喷技术试题3含标准答案

汽车维修技师等级考试--------汽油发动机电喷技术试题3 一、填空题(每空0.5分,共30分) 1.使发动机产生最大输出功率的点火提前角称为。 2.电控点火系统一般由、、、、点火线圈、分电器、火花塞等组成。 3.电源一般是由蓄电池和共同组成。 4.是爆燃控制系统的主要元件,其功能是。 5.电感式爆燃传感器利用原理检测发动机爆燃。压电式爆燃传感器利用 原理检测发动机爆燃。 6.对应发动机每一工况都存在一个点火提前角。 7.最佳点火提前角应使发动机气缸内的最高压力出现在上止点后。 8.辛烷值较低的汽油抗暴性较。点火提前角则应。 9.爆燃传感器一般安装在,其功用是。 10.发动机工作时,ECU根据信号判断发动机负荷大小。

11.火花塞的作用是 。 12.起动时点火提前角的控制信号主要是和。 13.发动机正常工作必须满足、、三方面条件。 14.点火提前角随着发动机的负荷增大而。 15.汽油机电控点火系统的功能主要包括、及三个方面。 16.汽油的辛烷值越高,抗爆性越,点火提前角可适当。 17.点火提前角控制可分为点火提前角控制和点火提前角控制。 18.点火线圈初级电路的通电时间由控制。 19.消除爆燃的有效措施为。 20.汽油机点火系统有和两大类。 21.节气门位置传感器向ECU输送

信号。 22.无分电器电控点火系统分为、、三种类型。 23.ECU根据爆燃信号超过基准次数来判断爆燃强度,其次数越多,爆燃强度越。 24.在使用中,拆开点火线圈上的线束,用检查点火线圈电阻。 25.爆燃传感器有和两种类型。 26.压电式爆燃传感器可分为、、三种。 27.一般采用的方法来判断有无爆燃及爆燃强度。 28.爆燃传感器给ECU输送信号。 29.在检测爆燃传感器中,用检测传感器端子与传感器壳体之间的电阻应,否则说明内部短路。 30.点火提前角随着发动机转速升高而。 31.无分电器独立点火方式其特点是每缸有个点火线圈。

《管理会计》教学大纲

管理会计课程教学大纲 编写日期: 教研室: 适用专业:会计学专业 课程类型:专业课 一、课程性质和任务 《管理会计》课程是会计学专业的专业课之一,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了解现代管理会计学在会计学科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掌握管理会计的基本内容和基本理论,学会如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和现代企业制度环境中,进一步加工和运用企业内 部财务信息,预测经济前景、参与经营决策、规划经营、控制经营过程和考评责任业绩的基本程序、操作技能和基本方法。在教学过程中,应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处理好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的关系,运用案例教学,加强对学生分析和解决企业内部经营管理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以符合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目标。 二、课程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第一章总论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教学,重点掌握管理会计的定义、职能和内容;熟悉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主要区别和联系;了解管理会计产生的背景及发展趋势;一般了解管理会计原则和管理会计机构。 【基本内容】 一、管理会计的含义 二、管理会计的形成与发展 三、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关系 四、管理会计的地位及其组织 第二章成本性态分析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教学,重点掌握:成本的主要类型,固定成本,变动成本,混合成本的含义、特点、内容,进一步分类,降低途径、项目、相关范围,成本性态分析目的与方法,各种决策成本的定义;一般掌握边际利润。 【基本内容】 一、成本及其分类 1.管理会计中成本的概念 2.多种成本的分类 二、成本性态与相关范围 1.成本性态的含义 2.成本按其性态分类 3.相关范围的意义 三、成本性态分析 1.成本性态分析的含义与目的 2.成本性态分析程序 3.成本性态分析方法

《冰雪专项理论与实践》教学大纲

《冰雪专项理论与实践》教学大纲 一、制定教学大纲的依据 本教学大纲是依据《沈阳体育学院教学计划》(2005年8月修订),结合我院运动训练专业本科生实际情况编写的。 二、教学目的与任务 (一)总体教学目的与任务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达到具有社会公德、社会责任感、义务感和能够履行职责行为的基本素质;系统地掌握冰雪运动主、副项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冰雪主、副项教学、训练、科研、组织竞赛、裁判和管理工作的基本能力,使学生达到独立完成具体工作的基本水平。 (二)学年教学目的与任务 第一学年: 理论部分:重点学习冰雪运动的概述、分类情况、各项目的基本特征和基本技术理论以及第三副项轮滑基本技术理论(花样轮滑和自由式轮滑)方面的内容,通过学习要求学生掌握冰雪项目的分类情况、各项目的基本特征以及主项和第三副项基本技术理论。 技术部分:要求学生掌握主项与第三副项中花样与自由式轮滑的基本技术。 第二学年: 理论部分:重点学习主项与第一、三副项中的技术与技术教学部分内容,通过学习让学生掌握不同项目的教学特点和教学的一般规律。 技术部分:配合理论讲授的内容完成主、副项技术与技术教学的实践内容,通过教学让学生掌握主副项的教学手段及体验教学过程。 第三学年: 理论部分:以第二副和第三副项的技术理论内容为主,其中第三副项重点介绍轮滑球和极限运动轮滑和滑板。 技术部分: 完成主项和第一、二副项中训练部分的内容通过学习使学生掌握运动训练的基本方法和手段以及从事运动训练工作的基本技能。

第四学年: 理论部分:围绕学生的毕业论文安排相关的讲座(查阅资料、选题、介绍冰雪运动科研现状与发展动态、当前研究的主要问题以及冰雪运动信息讲座和毕业论文指导等)学会调查法、专项测试等方法,达到能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正确使用研究方法,独立撰写毕业论文的目的。 技术部分:以第二副项内容和补充内容为主,继续学习副项的基本技术等内容。 三、教学内容、形式和学时分配 四、教学内容纲要 (一)理论部分 1、速度滑冰 1)速度滑冰运动概述 (1)国际速度滑冰运动起源与发展 (2)我国速度滑冰运动发展过程 (3)速度滑冰运动现状及发展趋势 教学重点:速度滑冰运动现状与发展趋势。 教学难点:速度滑冰运动发展趋势。 2)速滑技术理论与技术分析 (1)速度滑冰技术基本理论 (2)直道滑行技术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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