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违章管理实施详尽细则

反违章管理实施详尽细则
反违章管理实施详尽细则

反违章管理实施详尽细则

////项目筹建处

管理制度

反违章管理实施细则

ZD-058-AZ07

版次生效日

编写审查批准修改原因

1 2011-07

-15 / / / 第一次发布

2 2012-05

-25 / / / 修编

编写部门:安质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项目筹建处(以下简

称“筹建处”)外包工程反违章管理,牢固

树立“违章是事故的根源”的理念,营造“安

全生产人人有责、遵章守纪人人有责”的氛

围,培养从业人员遵章守纪的职业道德和工

作习惯,防范各类人身伤亡、设备损坏等事

故的发生,结合股份公司《外包工程反违章

工作要点》、《反违章管理规范》和筹建处项

目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筹建处反违章工作的目标是:

减少直至杜绝各类习惯性违章,努力实现

“零违章”目标,以“零违章”保证“零事故”。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筹建处新建、改

建、扩建工程承包商的反违章管理。

第二章违章定义、分类

第四条违章定义:违章是指在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制度、标准以及正确的安全作业习惯,而构成的一切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

第五条违章的分类:

(一)违章作业按其性质划分可分为:行为性违章、装置性违章、管理性违章、二次污染违章。

1、行为性违章:指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由于不遵守工程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施工措施所出现的一切不安全行为,其主要责任者是个人。

2、装置性违章:指工作现场的环境、设备、设施及工器具,出现不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及反事故措施和保证人身安全的各项规定及技术措施的要求的一切不安全状态,其主要责任者是管理人员、设备(或设施)的主人或直接领导者。

3、管理性违章:指各级领导直至施工负责人,违反国家、行业、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本单位颁发的技术规程、标准、条例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其主要责任者是指挥者本人,包括:各级领

导、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施工负责人。

4、二次污染违章:指在基建施工中,不遵守规程、规范,随意野蛮施工,或不采取防范措施,可能或已经造成了对现有劳动成果损坏或污染的行为,其责任者是作业者本人或施工负责人。

(二)违章作业按照后果严重性可分为:一类违章、二类违章、三类违章。

1、一类违章:指一旦造成后果,对自身和他人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的行为,或可能对设备造成严重损坏的违章行为,违反《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中“严禁……”的行为或者性质恶劣的违章行为。

2、二类违章:指对自身的健康带来伤害的行为,有可能造成设备停运的行为;违反《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中“应……”的行为。

3、三类违章:指违反规程、制度,尚未构成一、二类违章的其他违章行为。

第三章反违章职责

第六条筹建处反违章职责:

(一)筹建处主任是筹建处安全生产第

一责任人对筹建处的反违章工作全面负责,负责对监督、考核筹建处各类违章行为。

(二)筹建处主任助理协助筹建处主任分管安全,负责对筹建处反违章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监督、考核。

(三)工程部是筹建处反违章责任主体部门,负责对承包商日常违章行为的检查、考核;负责每月28日前汇总本部门查处的违章及处罚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上报安质部。

(四)安质部是筹建处反违章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对筹建处反违章管理工作负监督责任,负责监督、检查工程部、监理单位反违章工作开展情况;负责每月汇总各部门/单位上报违章查处情况,建立健全违章档案;负责组织召开反违章专题会议,分析各类违章行为,提出反违章改进工作措施。

(五)财务部负责对反违章专项奖励发放及违章考核款的管理。

第七条监理单位、承包商反违章职责:

(一)监理单位负责检查、考核承包商日常各类违章行为;制定所监理项目的反违章工作目标,并制定实现反违章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计划;负责每月28日前汇总本单位

查处的违章及处罚情况,上报安质部,牵头

负责对违章行为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二)各承包商负责各自施工班组人员

违章管理,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

建立反违章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反

违章职责,形成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的反违

章工作责任体系;负责每月28日前汇总本

单位查处的违章及处罚情况,上报安质部。

第四章反违章管理

第八条作业前反违章管理要素

(一)按照国家和集团公司招投标等有关规定选择优秀承包商。

(二)签订合同同时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安全责任及职责分工。

(三)安质部、工程部应针对工程特点

及时组织好外包人员的安全培训、入厂安规

考试、反违章教育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的

承包商员工才能进入现场施工。

1、安质部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筹建处

其他相关安全规章制度;各类违章的控制点;

安全设备设施、警示标识、标志;工作票制度等。

2、工程部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施工特点和安全管理要求;工作场所的风险及安全、健康环保要求;工程施工区域内的主要危险作业项目和场所,安全注意事项;工作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及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现场应急反应和报警;现场紧急情况下的疏散、急救和应急处理;事故报告等内容。

第九条施工过程反违章管理要素

(一)每日开工前承包商必须组织所有施工人员召开班前会,结合当日的作业内容和前一天工作情况,对当班的工作班成员进行作业危险分析、安全技术交底。根据《现场作业指导书》,明确作业的方法、落实安全措施。

(二)承包商安全工程师每天作业前要做到“三查三交”(三查即:查作业人员的工作状态,查物料、环境、工器具、防护用品等是否符合安全作业要求,查作业方法安

全性。三交即:对作业人员应交代工作任务和工作地点,交代作业中人员、设备、环境等方面的风险,交代作业中的安防和技防的措施),并填写“作业三查三交记录卡”(见附件3),要求作业人员对各项措施的执行到位,作业中的管理人员和监督人员监督到位,作业后要做到“三每三对照”(每人、每天、每件事,对照标准、对照过程、对照结果)。

(三)施工现场要做到“三措一案一告知”(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应急预案、风险告知)的落实。

1、组织措施落实要求根据作业风险等级的划分,承包商各级责任人员和负责人要到现场,并承担相应的管理、组织责任;工作负责人短时离开现场,必须指定临时负责人,长时间离开应征求监理单位、工程部同意后方可更换工作负责人。

2、技术措施落实要求承包商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学习经审批的施工方案,施工时必

须将施工方案带到现场,并按照施工方案上规定的技术措施进行施工,临时改变时需通过监理单位、工程部审核批准。

3、安全措施落实要求承包商结合施工方案的内容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在作业前,应对施工方案上的安全措施和工作票上的安全隔离措施逐条逐项地进行落实;承包商现场负责人、安全工程师必须在现场检查确认,监理单位、工程部现场管理人员负责检查落实。

4、应急预案落实要求承包商根据施工项目的风险评估,对可能造成的后果,组织相应应急预案的学习、演练,以便紧急时使用。

5、风险告知落实要求承包商认真组织对施工项目的作业环境进行风险评估,告知所有施工人员该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危害程度。

(四)承包商、监理单位、工程部和安质部必须对重要作业如脚手架搭设、动火作

业、高处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特种作业等高风险作业进行重点控制,并依据股份公司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章违章奖惩程序

第十条对发现、制止或抵制各类违章、直接避免了人身和设备事故发生及在反违章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筹建处给予相应奖励,反违章奖励由施工单位安全部门向监理单位书面申请,经工程部、安质部审核,由安质部填报“反违章专项奖励申报表”(附件4)报筹建处项目建设安委会,经安委会领导批准后方可向筹建处财务部办理奖励手续,奖励下发到受奖励单位或个人。

第十一条违章处理分为四种形式:经济处罚、清退处理、离岗培训、安全教育。

(一)对承包商人员存在的一类违章行为,监理单位、筹建处均有权要求承包商对该违章人员进行清退处理(不得再进筹建处

其他基建项目系统工作),并对承包商进行不低于500元的考核。

(二)承包商人员发生二类违章行为,由承包商组织对其进行离岗培训,待监理认证培训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作业,并对承包商处不低于200元的考核,如在一个月内重复发生同类违章行为,筹建处有权对该违章人员进行清退处理。

(三)承包商人员发生三类违章行为,由承包商对其重新进行安全教育,并由承包商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如一个月内重复发生同类违章行为,对承包商进行不低于100元的考核,并由承包商对该名人员进行离岗培训,待监理认证培训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作业。

(四)监理单位、工程部及安质部在对承包商违章人员进行考核时,必须向被考核单位或个人说明被考核的原因,并填写《违章考核单》(附件5)。

第十二条被考核的单位或个人,对考

核结果有异议,在接到《违章考核单》之日起三日内,由被考核单位安全部门书面向考核单位、部门提出复议意见,考核单位、部门接到后,在三日内书面答复;若被考核单位或个人对考核单位、部门答复的处理意见仍然有异议,可以由被考核单位项目经理书面向筹建处项目建设安委会提出,由筹建处项目建设安委会裁决。

第十三条有关违章的考核,在考核单位、部门签发《违章考核单》后,单笔考核2000元以下的被考核单位一周内以现金形式交筹建处财务部,并将反馈单送安质部,作为当月进度款的审核依据之一,如未按规定期限缴纳考核款,筹建处将暂缓支付工程款,单笔考核2000元及以上的从当月的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

第六章违章考核

第十四条违章考核标准:

(一)凡有下列行为(行为性违章)之一

者,按以下规定进行考核:

1、进入施工现场不佩戴劳动保护用具或佩戴不合格劳动保护用具,考核200元/人,劳动保护用具佩戴不规范,考核100元/人(办公室、值班室、施工班组的休息室除外),项目管理人员加倍考核。

2、酒后驾驶机动车辆或进入施工现场者,责令退出施工现场,并考核500元。

3、将点燃的焊、割工具挂在工件上或

地面上,或作照明用,考核200元/次。

4、高处作业时,施工材料、工器具等

放在临空面或孔洞附近,考核200元/

次。

5、沿绳梯、钢爬梯、脚手架立杆等攀爬或任意攀登高层构筑物、攀爬钢结构立柱、斜撑或在横梁上行走,无可靠的防坠落措施,考核200元/次。

6、在高处、孔洞边缘休息、追跑、打

闹或倚坐栏杆,考核100元/次。

7、高空拆模板未按国家相关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进行,运到地面的模板,堆放杂乱,考核100元/次。

8、在不合格或未经验收的脚手架及其

它构件上作业,考核500元/次。

9、擅自拆除上下爬梯、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或经批准已拆除上述设施但未设明显警告标志以及未及时恢复,考核200元/次。

10、使用不规范的梯子、损坏严重的梯

子或梯脚无防滑措施,考核200元/次。

11、凭借栏杆、脚手架、瓷件起吊物件,

考核500元/次。

12、机动车驾驶室内超员、装载机内载人、翻斗车厢内载人、无安全栏杆的货车厢载人,考核300元/次.人。

13、非专业操作人员操作起重机或指挥起吊,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考核500元/次。

14、起重工作无统一明确的指挥信号,盲目指挥,重量不明起吊,考核500元/次。

15、操作大型机械人员在驾驶室等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或擅自脱岗,考核500元/次。

16、氧、乙炔瓶等易燃、易爆危险品无

安全施工作业票起吊,考核500元/次。

17、带棱角、刃口的物件未进行包、垫

处理就起吊,考核500元/次。

18、起重机工作完毕后,未及时摘除吊钩上的千斤绳并将吊钩升起,或切断电源,考核100元/次。

19、使用砂轮机、车、钳、钻等切割机

械不戴防护眼镜,考核200元/次。

20、运行中将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打开或将手伸入遮栏内,戴手套或用布、棉纱对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检查维修等,考核200元/次。

21、在易燃易爆或禁火区域携带火种、吸烟、动用明火、穿带铁钉的鞋,考核500元/次。

22、预应力张拉作业应未按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千斤顶的对面及后面站人考核500元/次。

23、掉在安全网或防护棚内的杂物,在

收工前未及时清理,考核100元/次。

24、爆破时警戒不到位,爆破者每次考

核500元。

25、对不遵守明挖放炮“三统一”(统一指挥、统一信号、统一时间)制度的每次考核5000元,并同时停工整顿。

26、随意损坏标识标牌的发现一次按原

价的2倍考核。

(二)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装置性违章)者,按以下规定进行考核:

1、未按要求使用标准电杆、拉线,考

核500元/根。

2、电焊机、卷扬机等小型施工机械无

可靠防雨设施,考核100元/处。

3、现场低压配电开关护盖不全,导电

部分裸露,考核200元/处。

4、电气安装工器具、绝缘工具未按规

定定期检验,考核100元/次。

5、机具库出库的电动工具、机械不符

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考核300元/台。

6、高处危险作业处未装设防护栏杆或未设防护立网,下方未搭设牢靠的安全网等防护隔离措施,考核300元/次。

7、防护隔离层、安全网搭设不牢固、

不可靠,考核200元/处。

8、夜间高处作业无安全警戒线或围栏、

警告红灯,考核200元/处。

9、脚手架上堆物超过其承载能力,考

核1000元/处。

10、安全设施损坏或有缺陷未及时组织维修,或更换工作完毕后不回收,或不及时回收,考核100元/次。

11、易燃、易爆区域使用普通电器(应

使用防爆电器),考核200元/处。

12、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电钻、扳手、电锤、磨光机、砂轮机等)或建筑电动机械(潜水泵、打夯机、磨石机、无齿锯、木工机械等)无漏电保护器,考核200元/次。

(三)凡有下列行为(管理性违章)之一者,按以下规定进行考核:

1、新入场单位筹建处对口管理部门未及时通知安质部开展安全交底及安排作业的,考核对口管理部门500元/次,考核该单位1000元/次;

2、施工前未召开班前会组织危险分析、技术交底考核500元/次,作业前未进行三查三交考核300元/次。

3、发布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命令,违章指挥施工,考核1000元/次。

4、无视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员的警告,未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考核1000元/次。

5、对工人发现的装置性违章和技术人员拟定的反装置性违章措施不闻不问,不组织消除,考核500元/次。

6、安排未经安全教育或安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进行现场施工,考核300元/人。

7、安排不具备特种作业资格的人员进行特种作业,考核500元/人。

安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最新版)

安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最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448

安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最新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调动全体参建单位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规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安全检查与评价管理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坚持“奖惩分明、以责论处”及“重奖重罚”的原则,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思想教育与行政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对安全施工成绩优异的单位和有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事故单位、各级有关事故责任者根据事故的划分,分别建议该单位领导给予行政处分,给予事故单位经济处分;对工

程施工中的“违章”行为按规定给予经济处分。 第三条本办法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制定,适用于大唐东宁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各参建单位及其员工。 第二章安全奖励 第四条安全文明施工先进单位奖励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考核期内未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安全事故,未发生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未发生火灾、垮(坍)塌事故,未发生重大责任交通事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达到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考评合格以上标准; (三)本单位安全组织机构健全,安全管理人员满足要求,月度安全考核分数在95分以上; (四)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整改事故隐患; (五)能够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安全文明施工投入考核在95分以上;

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642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A Group Or Social Organization, It Is Necessary T o Abide By The Rules Or Rules Of Action And Require Its Members To Abide By Them. Different Industries Have Their Own Specific Rules Of Action, So As To Achieve The Expected Goals According T o The Plan And Requirement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通用范 本

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团体或社会组织中,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并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规则,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管理基础工作,深入开展班组安全生产反违章,根据机具设备分公司《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反违章工作是指机械班在预防违章、查处违章、整治违章等过程中,在制度建设、培训教育、监督检查、评价考核等方面开展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违章界定 第三条违章是指在生产作业活动过程中,

反违章实施细则示范文本

反违章实施细则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反违章实施细则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施工管理,规范职工的行为,对 习惯性违章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避免和减少发生各 类人员伤害事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各级安全第一责任者、专业人员要认真履行各 自的安全职责,各单位要把反违章作为安全施工工作的重 点,加强安全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三不伤 害”的能力,确保安全施工。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制定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 理规定》1996年-01-01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5009.2-94《电力

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1995年-04-01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5009.3-98《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1998年-04-01实施。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五条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属公司安全监察处。 第二章违章的分类 第六条从施工(生产)活动的组织与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主要原因及领导原因来区分,违章可分为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指挥性违章三类。 第七条从违章者本人的安全技术素质与思想心理,习惯等因素来区分,违章可分为习惯性违章和偶然性违章两类。 第三章查处违章的原则 第八条反违章要坚持重奖重罚的原则,对违章进行罚

电厂反违章管理办法

反违章管理办法 批准: 审核: 编制: 年月日 电厂反违章管理办法

1.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员工在生产过程中所构成的违章行为的范围、定性及处罚程度。 本办法适用于电厂各部门及个人。 2.引用标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热电厂产业《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热电厂产业《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 热电厂产业《反违章管理指导意见》 3.总则 3.1为了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管理,提高电厂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防止设备事故和人身事故的发生,提高广大员工的反违章意识和“四不伤害”能力,牢固树立“违章就是事故”和“反违章是员工基本技能”的观念,使反违章工作达到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以实现“零违章”确保“零事故”的目标和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管理体系。根据国家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和《电力法》的有关条款,以及《热电厂产业安全工作规定》、《《热电厂产业安全工作奖惩管理办法》,结合热电厂产业关于反违章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事故、消灭违章、确保电力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规范全体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行为,特制订《电厂电力安全生产中违章记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3.2电厂及各部门要加强对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加强业务技术的培训和提高,保证员工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杜绝思想上、管理上、工作上、行为上的违章,以形成习惯性遵章守纪的良好风气。 3.3 各部门要制订相应的制度,开展对反违章管理的检查和考核,建立员工违章档案,最大限度地杜绝由于违章而造成人身和设备事故的发生。 3.4 反违章是企业全员性工作,必须以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考核一级的原则,以形成连锁挂钩、互相制约的考核机制。 3.5 反违章是一项长期、艰苦的工作,必须持之以恒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四不伤害”的能力。 3.6 反违章是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必须贯彻有章可循、违章必究和重奖重罚的原则。 3.7 本办法由综合科、安培科、生技科、等部门共同监督执行。

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 办法正式版

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管理基础工作,深入开展班组安全生产反违章,根据机具设备分公司《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反违章工作是指机械班在预防违章、查处违章、整治违章等过程中,在制度建设、培训教育、监督检查、评价考核等方面开展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违章界定 第三条违章是指在生产作业活动过程

中,违反国家和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违反本单位及上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安全管理要求等,可能对人身、设备构成危害并容易诱发事故的管理的不安全作为、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第四条违章按照性质分为管理违章、行为违章和装置违章三类。 (一)管理违章是指各级管理人员不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不落实安全管理要求,不健全安全规章制度,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等的各种不安全作为。 (二)行为违章是指现场作业人员在生产作业活动过程中,违反保证安全的规

反违章实施细则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690 反违章实施细则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反违章实施细则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施工管理,规范职工的行为,对习惯性违章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避免和减少发生各类人员伤害事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各级安全第一责任者、专业人员要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各单位要把反违章作为安全施工工作的重点,加强安全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三不伤害”的能力,确保安全施工。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制定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1996年-01-01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5009.2-94《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1995年-04-01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5009.3-98《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1998年-04-01实施。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实用版

YF-ED-J7772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 办法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实 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 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管理基础工作,深 入开展班组安全生产反违章,根据机具设备分 公司《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反违章工作是指机械班在预防违 章、查处违章、整治违章等过程中,在制度建 设、培训教育、监督检查、评价考核等方面开 展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违章界定 第三条违章是指在生产作业活动过程中,违反国家和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违反本单位及上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安全管理要求等,可能对人身、设备构成危害并容易诱发事故的管理的不安全作为、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第四条违章按照性质分为管理违章、行为违章和装置违章三类。 (一)管理违章是指各级管理人员不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不落实安全管理要求,不健全安全规章制度,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等的各种不安全作为。 (二)行为违章是指现场作业人员在生产

反违章管理实施细则

反违章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严惩治违章,预防各类责任事故的发生,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切实保护员工生命与健康,保证设备安全,保证国家财产不受损失。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重庆市电力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渝电总[2007]23号),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2条反违章工作的指导思想:违章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反违章应以教育培训为前提,围绕预防、检查、纠正、处罚和培训五个环节建立起反违章常态工作机制。通过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结合对违章行为的严查重处,逐步提高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意识,遏制违章现象,最终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第3条公司所有员工均有权制止和纠正违章行为,全体员工应自觉认识违章的危害性,积极主动地反违章。 第4条反违章工作实行全面、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管理和下级对上级逐级负责制。各班组负责人必须对本班组违章行为进行认真的查处,凡因自查自纠不力,被上级监督检查发现的应负连带责任,本级查处的违章行为上级不重复处罚。 第5条对反违章成绩显著和制止违章、避免事故发生的车间、

班组和个人经公司反违章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给予奖励。对在工作中因违章造成事故的责任者、班组,执行《重庆市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和《重庆市中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没有造成事故并被公司查出的其它情况的违章行为,按本细则进行处罚。 第6条本细则适用于重庆市中安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部门、班组及外来施工队伍所有在岗人员。 第二章反违章工作组织领导 第7条反违章工作是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有效的反事故措施手段,是一项长期、艰苦的工作。反违章工作涉及生产现场和所有工作班成员以及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公司成立以董事长为组长、副总经理为副组长,各部门第一责任人为成员的反违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反违章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公司技经安监部,技经安监部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生产车间成立以第一责任人为组长、班长及专责为成员的反违章工作小组组织实施本车间反违章工作。 第8条职责划分 (一)公司反违章领导小组的职责: 1. 负责组织制定或修改反违章管理实施细则、各类标准、奖惩办法。 2. 协调解决反违章工作所需的人、财、物。 3. 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复查,重点检查生产车间、班组反违章工作的开展情况。 4. 监督、考核各部门生产管理干部指挥性、作业性违章。

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制度

反违章工作管理制度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杜绝人身、设备事故的发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反违章工作力度,切实保护职工生命与健康,保证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国网公司安全生产监督规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有关规程、规定、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厂科及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章违章行为 第四条违章是指违反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章程,违反安全技术措施及交底要求所从事的活动。违章分三种类型:管理违章、行为违章、装置违章。 第五条违章行为的具体表现

管理违章:是指从事电力设计、施工、物资、生产工作的各级行政、技术管理人员,不按规定要求制定规程、管理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的行为。 管理违章行为的归类: 1 、未及时落实国家、国家电网公司、四川省电网公司及四川甘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有关规定; 2 、未按要求制定有关运行、检修、维护规程制度; 3 、制定的反措、安措计划不符合现场实际、不可操作或没能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反措要求; 4、制定的标准低于国家电力公司行业标准; 5 、设备变更后相应的规程、制度、资料没有做及时更改; 6 、没有更改设计而自行更改施工标准;更改设计、施工后未更改竣工图纸; 7 、对违章不制止,不按照制度采取管理措施; 8 、不能综合应用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等方法,对企业和工作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科学分析,找出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9 、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的例行工作; 10、安全生产各种措施、计划资金不落实; 11 、违章使用临时工; 12 、不能及时公布有资格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的人员名单。 行为违章:是指在电力工程设计、施工、生产过程中,各级领导直至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许可人、设计、施工负责人、作业人员违反保证安全的规定、制度及措施,违反国家及行业技术规程、条例以及保证人身安全的安全组织技术措施等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工程设计人员在设计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的规定而进行的设计,也属于一种违章行为,归为此类)。行为违章主要表现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 违章指挥行为归类: 1 、不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以及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进行指挥; 2、现场指挥不符合有关规定;

发电厂反违章管理制度

电厂反违章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反违章管理职能、违章和定义 本制度适用于全厂各部门、班组 2 引用标准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试行)》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试行)》 华能安〔2007〕342号文件 《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热机和机械部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气部分) 华能安〔2007〕421号文件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重点要求(试行)》 3 反违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反违章是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是行之有效确保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反“三违”是电力行业面临的一项艰巨任务,是安全工作的当务之急,是遏制事故的强有力措施之一,也是安全工作者面临的重要课题。为加强反违章的组织领导,厂成立反违章领导(工作)小组。 3.2反违章领导小组由副总师及以上有关领导,生技部、安监部、运行部、综合部、工会、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部门负责

人组成,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任组长、分管生产总工任常务副组长。各部门、班组、驻厂维护队应建立相应的反违章工作小组。 3.3 反违章领导小组的职责 3.3.1 负责组织制定反违章管理实施细则、奖惩办法,制定实现无违章、零企业目标。 3.3.2 协调解决消除装置性违章所需用人、财、物。 3.3.3 协调处理反违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3.4 讨论反违章工作的重大奖惩事项。 3.4 反违章工作小组的职责 3.4.1 检查各部门、单位、班组反违章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措施。 3.4.2 负责监督生产部门各级管理干部,杜绝作业性违章、管理性违章和指挥性违章。 3.4.3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反违章工作的检查、整改及考核。 3.5反违章领导小组工作机构设在安监部 3.5.1 作业性、指挥性违章查禁由安监部负责,同时负责涉及安全管理等方面管理性违章的组织检查整改。 3.5.2 装置性违章查禁由生技部负责,同时负责涉及设备管理,生产、技术管理等方面管理性违章的组织检查整改。 4 违章分类及管理规定 4.1 按生产活动的组织与事故直接原因的联系,违章可分为四类:生产者个人的作业性违章;与生产有关的装备、设施不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反违章实施细则示范文本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反违章实施细则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反违章实施细则示范 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 目的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使反违章工作有 章可循、违章必究,避免和减少各类人身伤害事故,营造 良好的文明施工环境,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2.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项目部范围内的一切施工项目。 3. 编制依据 3.1.《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部分) (DL5009?1-92 1992-09-01实施) 3.2.《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原电力工业部发 布1996-01-01实施)

4. 违章的分类 4.1.从事生产活动的组织与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主要原因及领导原因来区分、违章可以分为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指挥性违章和违反文明施工规定。 4.2.从事违章者本人的安全技术素质与思想心理、习惯等因素区分,违章可分为习惯性违章和偶然性违章二类。 5. 查处违章的原则 5.1.反违章要坚持重奖重罚的原则,查禁违章罚款布线遵守本规定,不得随意降低罚款标准,杜绝“说请风”,做到事实求实严格守法。 5.2.无论因设施、装备等不能满足施工的要求,或完全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交底的施工项目,施工人员有权拒绝施工并可向有关上级领导汇报。 5.4. 对在一个月内重复违章和明知故犯的人员处以2-5倍金额的罚款,并一律下岗。

违章处罚考核管理办法

附件: 大唐广源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违章处罚考核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大唐广源水力发电有限公司(简称广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反违章管理力度,以提高公司系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证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标准》等有关规程、规定,结合公司系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广源公司《违章处罚考核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规定了违章行为分类、记分办法及经济扣罚等内容。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广源公司所属各企业。 第二章定义和术语 第四条下列定义和术语适用于本管理办法。 第五条员工指公司中各种用工形式的人员,包括固定工、合同工,临时聘用、雇用、借用的人员,以及代训工和实习生。

第六条违章行为指在生产经营区域发生的违反电业安全规程、电网调度规程以及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大唐广西分公司、广源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相关规定的行为。 第七条违章当事人指发生违章行为的直接责任者。 第八条违章指挥指生产指挥人员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规、安全工作规程、技术规程及专为某项工作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 第三章组织结构 第九条公司成立反违章工作领导小组。其组织结构与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机构相对应: 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 副组长由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含副职)等公司领导担任。 成员由公司各部门第一责任人担任。 反违章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公司反违章工作要求,领导本公司的反违章工作。 (二)统领和协调公司反违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障反违章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审核违章处理意见和考核决定,对反违章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决策。

电力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规定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电力公司反违章工作规定(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1022电力公司反违章工作规定 Anti-Illegal Work Regulations of Power Companie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实行“谁违章、谁下岗”,逐步实现“零违章”目标,保障员工生产活动中的安全和健康,保证电网安全运行,预防发生各类电力生产事故,教育、引导员工在生产活动中遵章守纪,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公司发电单位。 第三条各单位应认真执行本规定,各级安全监察机构、基层单位、班组应逐级建立职工违章记分卡,对违章人员进行逐级记分和考核。 第四条公司系统所有员工均有制止违章行为的权力,各单位领导、安全监察专职人员应经常到现场检查、监督本规定执行情况。各级管理人员、现场安全员应结合现场工作情

况,认真履行安全监督职责,及时发现制止违章行为。全体员工应自觉认识违章的危害性,积极主动地反违章。 第五条反违章实行全员、全面、全过程管理和下级对上级逐级负责制,各单位领导应对本单位的违章行为进行认真的查禁及考核,凡因自查、自纠不力,被上一级监督检查发现的应负连带责任。本级查处的违章行为上级不重复处理。 第六条安全生产实行重奖重罚的原则,对反违章成绩显著和制止违章、避免事故发生的集体和个人给予重奖,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造成事故,按照分级考核原则进行处罚。 第七条各单位在执行本规定的同时,应制定不低于本标准的考核实施细则,同时应补充完善适应于本单位的违章种类。 第二章违章定义 第八条违章指公司系统范围内,所有员工(包括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工作中雇佣的临时工、民工等)在电力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电力安全生产有关法律、规章制度规定进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反违章管理实施细则—实施方案

反违章管理实施细则—实施方案 1总则 1.1 为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反违章工作办法》、《违章作业处罚及试岗、离岗、内部待岗培训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真正做到以“三铁”反“三违”,有力控制习惯性违章的发生,杜绝由于违章而发生的人身和设备事故,规范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行为和工作行为,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1.2 反违章工作必须做到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各部门要加强对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加强业务技术的培训和提高,保证职工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杜绝行为上的违章,养成遵章守纪的良好风气。 1.3 反违章人人有责。公司每个职工都负有自己不违章及劝阻和举报他人违章的义务,同时具有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抵制领导违章指挥的权利。 1.4 反违章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以“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考核一级”为原则,深入持久地开展反违章工作。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出违章检查、考核办法、报质安部备案。

1.5 违章分类。 从生产活动的组织与事故直接原因的联系角度,违章可分为: A:作业性违章:指在电力生产、施工中,不遵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违反保证安全的各项规定、制度及措施的一切不安全行为。 B:装置性违章:指工作现场的环境、设备、设施及工器具不符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技术规程和保证人身安全的各项规定及技术措施的要求,不能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一切不安全状态。 C:指挥性违章:指各级领导直至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规、《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技术规程和保证人身安全的技术措施进行劳动组织和指挥的行为。 从违章者本人的安全技术素质与思想、心理、习惯的角度,违章分为:A:习惯性违章:指固守旧有的不良作业传统和工作习惯,违反安全工作规程的行为。 B:偶然性违章:指由于缺乏安全技术知识而发生的不安全行为。

反违章管理办法

四川能投屏山电力有限公司 反违章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落实《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使屏山电力公司生产活动中的反违章工作做到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屏山公司各类电力生产、基建工作。 第二条违章的分类 (一)按生产活动的组织与事故直接原因的关系,可分为三类。生产者在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规定发生的个人作业性违章;与生产有关的装备、设施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装置性违章;生产指挥人员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条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及专为某项工作制定的技术安全措施等发布错误的命令或做出错误的决定的指挥性违章。 (二)按违章与违章者本人的安全技术素质、心理、习惯等的关系,可分为偶然性违章和习惯性违章。偶然性违章主要是由于缺乏安全技术知识所导致的违章行为;习惯性违章是由于固守的旧的不良作业传统和工作习惯,违犯安全工作规程的行为。 第三条各生产单位应通过各种有效的宣传形式:如举办安全讲座、安全演讲比赛、安全知识竞赛以及事故案例、典型违章事例对职工进行形象生动的安全教育,使职工认清违章的高度危害性,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第四条反违章工作是安全生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有效的反事故措施,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各生产单位必须由分管生产的领导牵头,加强反违章的组织领导工作。

(一)反违章领导小组,由彭万章任组长,熊仁军任常务副组长,副组长由陈伟、陈宗银、邱凌、曾琪担任,成员由公司职能部门、生产站所负责人组成。反违章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设在安全监察部。 (二)反违章领导(工作)小组的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反违章管理实施细则、 2.协调解决消除装置性违章需用的人、财、物。 3.统—协调反违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4.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复查,重点检查生产站所(车间)、班组反违章工作开展情况。 5.监督、考核公司各生产单位、生产管理部门管理干部的作业性违章和指挥性违章。 6.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总结反违章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反违章工作的管理措施。 第五条反违章工作必须有章可循、有人负责、有据可查、重奖重罚。违章查处的主要原则: (—)发生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指挥性违章,均应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分析,教育有关责任人并落实相应的整改措施和防范措施。 (二)作业性违章的责任者主要是违章本人;装置性违章的责任人主要是技术人员、设备主人或其直接领导;指挥性违章的责任者是违章指挥者本人。领导对装置性违章整改的措施落实不力即演变成指挥性违章,应定为指挥性违章。职工明知是领导违章指挥而不抵制应负同等责任,因受知识面、信息量影响未抵制,按偶然性违章处罚。 (三)对电力生产活动中的违章行为实行经济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电力生产中的事故绝大多数是由于习惯性违章所致,对习惯性违章必须从重处罚。 (四)所有违章行为均应通过违章曝光栏或安全生产简报予以曝

2020年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2020年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 理办法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2020年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管理基础工作,深入开展班组安全生产反违章,根据机具设备分公司《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反违章工作是指机械班在预防违章、查处违章、整治违章等过程中,在制度建设、培训教育、监督检查、评价考核等方面开展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违章界定 第三条违章是指在生产作业活动过程中,违反国家和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违反本单位及上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安全管理要求等,可能对人身、设备构成危害并容易诱发事故的管理的不安全作为、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第四条违章按照性质分为管理违章、行为违章和装置违章三类。 (一)管理违章是指各级管理人员不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不落实安全管理要求,不健全安全规章制度,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等的各种不安全作为。 (二)行为违章是指现场作业人员在生产作业活动过程中,违反保证安全的规程、规定、制度、反事故措施等的不安全行为。 (三)装置违章是指生产作业过程中对设备、设施、环境和作业使用的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规程、规定、标准、反事故措施等的要求,不能可靠保证人身、设备安全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第五条违章按照可能造成的后果,分为严重违章和一般违章。 严重违章是指可能直接造成人身、设备事故,或虽不直接对人身、电网和设备造成危害,但性质恶劣的违章现象。 一般违章是指对人身、设备不直接造成危害,且达不到严重违章标准的违章现象。 第三章职责分工

电厂反违章管理办法

编号:SY-AQ-07155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电厂反违章管理办法 Anti violation management measures of power plant

电厂反违章管理办法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为认真贯彻“电力生产安全第一”的方针,保证#1、#2机组168后试生产及正式投产后的人身和设备安全,杜绝和防范电力生产过程中各类违章现象,实现安全生产的“可控在控”,确保主任各项安全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1、适用范围 本办法明确了反违章的职能、管理要求及考核细则。适用于我主任内部及自营工程的反违章管理与考核。 2、引用规范及文件 2.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1994-04 2.2《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1991-09-01 2.3《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1992-09-01 2.4鲁电集团安[2001]537号文《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反违章

管理办法》 3、术语和定义 3.1作业性违章:指在电力生产、基建中,不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违反保证安全的各项规定、制度及措施的一切不安全行为。 3.2装置性违章:指工作现场的环境、设备、设施及工器具不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技术规程和保证人身安全的各项规定及技术措施的要求,不能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一切不安全状态。 3.3指挥性违章:各级领导直至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许可人,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技术规程、条例和保证人身安全的技术措施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 3.4管理性违章:从事电力生产、施工的各级行政、技术管理人员,不按国家电力公司、省电力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制定有关规程、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的行为。

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1439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正式样本

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正式 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 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管理基础工作,深入开展班组 安全生产反违章,根据机具设备分公司《安全生产反 违章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反违章工作是指机械班在预防违章、 查处违章、整治违章等过程中,在制度建设、培训教 育、监督检查、评价考核等方面开展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违章界定 第三条违章是指在生产作业活动过程中,违反

国家和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违反本单位及上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安全管理要求等,可能对人身、设备构成危害并容易诱发事故的管理的不安全作为、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第四条违章按照性质分为管理违章、行为违章和装置违章三类。 (一)管理违章是指各级管理人员不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不落实安全管理要求,不健全安全规章制度,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等的各种不安全作为。 (二)行为违章是指现场作业人员在生产作业活动过程中,违反保证安全的规程、规定、制度、反事故措施等的不安全行为。 (三)装置违章是指生产作业过程中对设备、设施、环境和作业使用的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

电力公司反违章工作规定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2082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电力公司反违章工作规 定标准版本

电力公司反违章工作规定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实行“谁违章、谁下岗”,逐步实现“零违章”目标,保障员工生产活动中的安全和健康,保证电网安全运行,预防发生各类电力生产事故,教育、引导员工在生产活动中遵章守纪,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公司发电单位。 第三条各单位应认真执行本规定,各级安全监察机构、基层单位、班组应逐级建立职工违章记分卡,对违章人员进行逐级记分和考核。

第四条公司系统所有员工均有制止违章行为的权力,各单位领导、安全监察专职人员应经常到现场检查、监督本规定执行情况。各级管理人员、现场安全员应结合现场工作情况,认真履行安全监督职责,及时发现制止违章行为。全体员工应自觉认识违章的危害性,积极主动地反违章。 第五条反违章实行全员、全面、全过程管理和下级对上级逐级负责制,各单位领导应对本单位的违章行为进行认真的查禁及考核,凡因自查、自纠不力,被上一级监督检查发现的应负连带责任。本级查处的违章行为上级不重复处理。 第六条安全生产实行重奖重罚的原则,对反违章成绩显著和制止违章、避免事故发生的集体和个人给予重奖,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造成事故,按照分级考核原则

承包商违章施工处罚实施细则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5933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承包商违章施工处罚实施细则标准版本

承包商违章施工处罚实施细则标准 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1 为加强对承包商的管理,保证施工和生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制定本组则。 2 在集团所属企业施工的承包商适用本细则。 3 承包商违章施工的罚款从上缴的安全风险抵押金中扣除。 4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次罚款100-200 元。 4.1 未经安全教育,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4.2 不戴安全帽。包括不系安全帽带或戴不合格的安全帽;

4.3 在易燃、易爆区使用非防爆工具、携带火种及穿带钉的鞋(无防止产生火花措施); 4.4 安全员不到位; 4.5 强令员工违章作业; 4.6 不按规定按时参加工程碰头会; 4.7 不按规定期限整改隐患; 4.8 不服从安全人员管理; 4.9 立体交叉作业不采取隔离措施 4.10 违反企业出入门管理制度,不佩带出入门证出入,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的; 4.11 施工人员未经允许,擅自进入生产装置区; 4.12 随意堵塞消防通道或取用消防水; 4.13 酒后上班或酒后作业; 4.14 站在石棉瓦、油毡、苇箔等轻型、简易结

构的屋顶上施工,未采取防护措施; 4.15 施工现场的孔、洞、沟未设安全围栏,夜间无安全警示灯; 4.16 擅自变动安全措施或扩大工作范围; 4.17 高处作业不戴安全带和不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 4.18 高处作业上下抛掷物件、垃圾或堵塞通道; 4.19 高处进行切割和焊接作业未采取隔离措施; 4.20 高空作业、高处交叉作业、起重作业、深沟、深坑拆除工程等工作现场四周无安全警戒线和无安全监护人; 4.21 高空作业中无保护移位;倚坐在高空平台栏杆上;在高空无栏杆的构架上直立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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