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修订前后对比分析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修订前后对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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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23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以2007年第2号主席令颁布了《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新办法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原《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2〕第5号)(以下简称老办法)不再适用。

与老办法相比,新办法在哪些方面作了修订?这些变化对信托公司经营将产生哪些影响?本文拟就上述问题作初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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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重大变更事项审批方面:仅将“董事”纳入“高级管理人员”管理,需报批的10大事项未变。

3、在信托机构的市场退出方面:(1)解散、撤销、破产三种退市方式未变。(2)取消了原撤销规定中“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的表述,因为它已构成破产的基本条件。(3)在破产规定中新增了“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和银监会“可以向人民法院直接提出对该信托公司进行重整或破产清算的申请”的规定。

4、在公司内部管理方面:(1)公司制度建设(业务、内控、财务);高管人员管理(任职资格管理、离任审计制度、新法定代表人核准前原法定代表人不得离任);从业人员信托业务资格管

理;信托赔偿金计提、行业自律等规定均为改变。(2)新增了对公司组织架构、运行机制和内部约束与监督机制的要求;违反审慎经营原则和危及稳健运行时的处置规定。(3)取消了内部审计和向监管机构报送资料的规定。(4)对“接管”的规定作了较大调整:接管条件由“管理混乱、经营陷入困境”和“监管部门认为必要”改为“已经或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受益人合法权益”;接管方法由整顿、重组,必要时接管改为接管或监督重组。

二、业务范围和资产管理方式,在吸纳业界意见后已变为微调,但仍对信托公司未来经营构成实质性影响

1、业务范围——资产管理类业务方面:(1)信托业务(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公益信托等)、投资基金业务均未改变。(2)新增“有价证券信托”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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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要将出租规范为租赁?它们之间有何区别?出租和租赁都是以收取租金为目的而租让物件的使用权的行为。两者的区别包括:(1)出租时间差别。出租一般是短期的,仅几小时、几天或几个星期;租赁则一般都是较长时期。(2)租用品种差别。租赁物件多为企业生产所需的专用设备或是价值昂贵且需长期使用的机械设备。而出租物品则以通用性的物件为主,如日常生活用品、偶而使用的建筑机械等。(3)标的物来源差别。出租物一般是出租人既有的,租赁物可以是租赁方根据承租方要求新购的。(4)使用管理差别。由于出租物件属短期租用.因而对这类物件的维护、保养、管理等工作.统由出租人自行负责。而租赁物件.如融资性租赁.由于长期租用.上述一些管理工作。统由承租人自理。(5)行业组织差别。出租业和租赁业是两个各自独立的行业,

各国政府对它们在税收和某些优惠政策方面也是区别对待的。从上述特征看,对信托财产运用而言,租赁的含义更为准确。

对于新增的买入返售,信托业界已有业务实践在先。受让银行信贷资产同时约定由转让方于信托到期日回购,就是买入返售的典型案例。新办法将上述信托实践纳入规章,有效提升了其合法性、规范性,起到了鼓励推广的政策导向。

卖出回购是买入返售的逆操作。卖出回购是一种以资产进行融资的行为。例如,委托人以一自有物业设立信托,要求受托人以卖出回购的方式为其融资。信托公司将上述物业卖给了投资人,同时约定回购的时间与价格。回购到期日,若委托人无力回购,信托公司作为回购合同的执行主体,便陷入违约的被动地位。所以,卖出回购操作中信托公司承担了委托人的信用风险和合同主体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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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新乳品信托事件的情况便是佐证。

(2)产品定位错位。私募型理财产品风险投资人自担,属于风险与收益"双高"型的理财品种;而目前市场上的信托计划,尽管在制度设计上"不得承诺信托资金不受损失,也不得承诺信托资金的最低收益",在信托文件中反复出现风险提示,但由于银监会对信托计划到期兑付实施严格监管,并对信托计划出现风险的信托公司采取停办新业务甚至取消业务经营资格等严厉的惩罚性监管措施,造成发生信托业务风险的成本畸高,信托公司被迫承担了按期、按预期收益兑付信托财产及其收益的责任。本应由投资人自担的风险责任,发生错位落到了信托公司身上,其结果是一方面投资人获取了低风险甚至无风险的高收益,另一方面信托公司实际承担了全部风险却仅仅获得十分低廉

的佣金收入。如此极度不合理的利益格局,终使信托计划无法成为支持信托公司生存与发展的主要业务模式。

(3)市场教育错位。监管部门、信托公司一方面一而再、再而三地充分提示风险,另一方面又强迫信托公司越位承担风险责任,共同营造无风险的市场现实。然而不经历风险事件的现实教育,委托人风险意识难以建立,一旦遭遇风险事件,又会酿成负面影响极大的公众事件。

(4)监管错位。对于资金信托业务,原本针对私募理财根本属性在制度设计中采取了备案制,但面对发生错位的市场,银监会在备案制的执行中加入了审查、核准的操作,而且不断细化的信息披露,实际上已是将应对公募的一些监管方法运用于对资金信托业务的监管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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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垫付费用具有有享受产权;解任受托人;信托终止清算(8种情形、清算报告、解除责任);信托公司终止市信托的处置(清算保管信托财产、出具处理信托事务报告、新受托人选任、向新受托人移交);依照信托文件约定收取手续费或佣金;受托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前不得请求给付报酬等基本要求。

???2、新增的有:避免利益冲突;委托他人处理信托事务时的监督和承担责任的义务;涉及关联交易逐笔向监管部门事前报告等规定。

???3、调整的有:佣金标准的确定方式由“与委托人协商确定”调整为“向受益人说明具体标准”。

???值得注意的事,上述规则是对经营信托业务的一般要求,适用于各类信托业务,而对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则专门发布了《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加以规制(笔者将另文讨论)。

???四、固有业务经营规则仍未作具体规定

???新办法初就涉及关联交易新增三项禁则外,对固有业务经营仍未作具体要求。

???五、罚则细化且根据可操作性

???1、处罚事项保留了“擅自设立信托公司”、“申请材料有隐瞒、虚假”、“违反信托业务禁则”;取消了“擅自经营信托业务”;新增了违反固有业务禁则(含关联交易)、超比例担保、拆入;负

通信工程建设资料管理办法

北京网桥通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通信建设工程监理资料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编号: 生效日期:

北京网桥通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通信建设工程监理资料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通信工程建设监理资料的管理,做好资料的编写、归档、保管、查询工作,保证工程质量的追溯。 二、编写依据: 根据国家有关通信工程建设的法律、行政法规,结合通信工程建设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通信工程建设监理资料的管理。 三、资料的覆盖范围: 3.1法规类文件: 国家有关通信工程建设监理的法规、行业有关通信工程建设监理的法规、地方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的相关规定(包括通信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规定、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通信网全程和网间通信质量技术要求等)。

3.2 内部文件:包括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环境管理体系、制度、规范、计划、大纲等。 3.3监理记录:包括工程监理的各类报告、各类监理会议纪要、旁站记录、平行检验记录、验证记录、各种监理凭证等。 3.4 证件类:资质或资格证书。 4、法规类文件管理: 4.1 监理部负责收集法律法规文件。并对法律法规文件的适用性进行评价。 4.2 将收集的法律法规文件报主管领导审批,编制法律法规文件目录,归档。文件目录有文件名称和编号。 4.3监理部根据法律法规文件的内容,确定发放范围,进行发放。保留法律法规文件的发放记录。 4.4法律法规文件的获取途径 A)通过标准书店购买、B)通过通信网络下载、C)通过北京移动通信获取。 4.5法律法规文件的更新 4.5.1 监理部每半年通过获取途径,收集法律法规文件的更新信息,及时获取并更新。

信托公司证券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银监发〔2009〕11号)

信托公司证券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 (银监发〔2009〕11号)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信托公司证券投资信托业务的经营行为,保障证券投资信托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和‘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二法规和规章,制定本指引三 第二条 本指引所称证券投资信托业务,是指信托公司将集合信托计划或者单独管理的信托产品项下资金投资于依法公开发行并在符合法律规定的交易场所公开交易的证券的经营行为三 第三条 信托公司从事证券投资信托业务,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依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二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机制,且有效执行三 (二)为证券投资信托业务配备相适应的专业人员,直接从事证券投资信托的人员5人以上,其中至少3名具备3年以上从事证券投资业务的经历三 (三)建立前二中二后台分开的业务操作流程三 (四)具有满足证券投资信托业务需要的IT系统三 (五)固有资产状况和流动性良好,符合监管要求三 (六)最近一年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三 (七)中国银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三 第四条 信托公司开展证券投资信托业务,应当有清晰的发展规划,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证券投资信托业务发展战略二业务流程和风险管理制度,并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三风险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管理二授权管理二营销推介管理和委托人风险适应性调查二证券交易经纪商选择二合规审查管理二市场风险管理二操作风险管理二IT系统和信息安全二估值与核算二信息披露管理等内容三 第五条 信托公司应当选择符合以下要求的中资商业银行二农村合作银行二外商独资银行二中外合资银行作为证券投资信托财产的保管人: (一)具有独立的资产托管业务部门,配备熟悉证券投资信托业务的专业人员三 (二)有保管信托财产的条件三 (三)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二交割和估值系统三 (四)有满足保管业务需要的场所二配备独立的监控系统三 (五)中国银监会规定的其他要求三 第六条 证券投资信托财产保管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安全保管信托财产三 (二)监督和核查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三 (三)复核信托公司核算的信托单位净值和信托财产清算报告三 (四)监督和核实信托公司报酬和费用的计提和支付三

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指公司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经营运作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在充分考虑内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方法、实施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统。 第二章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第二条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第三条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率,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安全、稳健发展。 第四条确保基金和基金管理人的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准、及时。 第三章公司内部控制的原则 第五条健全性原则: 公司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所有人员,各部门之间、人员之间应互相配合、协调同步、紧密衔接,避免只管互相牵制而不顾办事效率的做法,导致不必要的扯皮和脱节现象。 第六条有效性原则: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是指内部控制必须讲究效率和效果,所有的控制制度必须得到贯彻执行。公司内部涉及基金管理工作的任何个人不得拥有超越内部控制的权利。

第七条独立性原则: 公司内部控制的独立性指公司各部门、岗位职责应保持相对独立、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各岗位由专人负责,接受部门领导监督。 第八条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内部控制的相互制约指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公司内部的各项业务,从申请到执行必须经过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相互监督和核查。 第九条成本效益原则: 内部控制的成本效益指公司运用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在业务处理过程中,对投资、研究、交易影响范围广的关键点位须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且必须进行严格控制,而对普通点有一定的监控措施就可以,不必投入过多。 第四章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 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主要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和内部监控。 第十条控制环境 公司管理层应牢固树立内控优先和风险管理理念,努力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营造一个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保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各部门、各岗位职责明确又互相监督制衡。 第十一条风险评估

通信工程施工-管理办法

通信工程施工管理办法 为了使公司工程管理规范化、效率化,更好的提升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为落实公司全员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机制,更好地加强公司的工程施工管理,改善和提高服务水平,确保施工质量和经济效益,达到业主满意,使施工管理程序化、规范化,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制定本施工管理办法如下: 一、施工管理宗旨: 一切为了业主、一切为了工程、一切为了效益。 二、施工组织管理 公司成立工程管理中心,下设施工队、接续组、材料主管、资料室及项目经理。 1.各岗位职责: 工程管理部职责 ⑴、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通信行业各项标准、规章制 度,执行公司各项生产管理制度。 ⑵、贯彻落实各项质量管理措施,落实质量责任,加强施工现场的质 量管理,搞好施工队伍员工的教育培训,提高企业员工技术素质,促进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 ⑶、搞好公司的安全教育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 高员工安全意识,增强员工安全防范能力。督促各项目部落实安

全生产措施。 ⑷、负责公司所有施工项目竣工资料的编制及工程预决算的编制,负 责公司各项施工合同的起草签订。 ⑸、负责办理工程材料的领用、调配及管理。 ⑹、负责项目工程图纸会审及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工作,并组织工程 项目的投标工作。 ⑺、负责对项目施工过程的工期、质量、成本、安全进行全面控制。 ⑻、掌握和了解各项目部施工项目的进度情况,全面督促、指导各项 目的质量安全和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 ⑼、负责组织对在施工地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或专项检查,对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指导,提出整改方案,必要时进行分析研究,制定纠正预防措施。 ⑽、负责建立公司完成施工任务情况台帐,编制公司内部年、季、月施工工作量报表,年、季对公司施工完成情况进行分析。 ⑾、负责组织项目验收,并参与公司重点工程回访工作,掌握收集工程回访及保修情况。 ⑿、认真完成各项报表的填制工作。 ⒀、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⑴、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有关方针政策以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

信托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引导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加强内部控制,增强自我约束能力,促进其诚信经营,维护信托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等法律法规和审慎监管的要求,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内部控制是公司的一种自律行为,是公司为实现其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以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内部管理为手段,以防范和控制风险为核心,通过制定和执行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并动态持续纠正的过程和机制。 第三条内部控制的目标是保障公司经营的合法合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保证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的及时、真实和完整,防范经营风险、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保障公司稳健运行,保证公司财产安全和信托财产的独立、安全、完整。 第四条公司应当按照本指引的要求,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 第二章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建设权责明确、合理制衡、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架构,为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经营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承担责任,监事会、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的监督职责应得到强调和重视。第六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应当充分认识自身对内部控制所承担的责任。公司应通过教育培训和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培育正确的风险理念,形成良好的内部控制文化,使全体员工均充分了解其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 第七条内部控制应当渗透到公司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覆盖公司的所有业务、部门和岗位,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力,任何决策和操作均需有案可查,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统一。 第八条内部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风险状况及所处环境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第九条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约,前台业务运作与中后台支持相分离,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凡涉及资产、负债、财务和人员等重要事项均不得由一个人独自操作。 第十条公司应当明确各岗位职责说明、操作守则和清晰的报告关系,各岗位人员在上岗前均应当知悉并以书面方式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设立履行风险管理职能的部门,并制定和实施识别、计量、监测和管理风险的制度、程序和方法,以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设立独立的法律事务和合规性审核部门或岗位,统一处理各类法律事务,制定和审查法律文件,对创新业务进行法律论证,对有关法律问题出具专业意见,防范法律风险,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设立独立履行内部审计监督职能的部门,承担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任务,

公司内部控制规章制度规范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操纵,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进展,爱护股东合法权益,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内部操纵制度的目的是: (一)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二)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及效率,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增加对公司股东的回 报;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三条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操纵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

第二章内部操纵的内容 第四条公司的内部操纵要紧包括:环境操纵、业务操纵、会计系统操纵、 电子信息系统操纵、信息传递操纵、内部审计操纵、风险评估体系操纵等内容。 第五条公司不断完善其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等机构 的合法运作和科学决策;在董事会下设立三个专门委员会,即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公司 将逐步完善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培育良好的企业精神和企 业文化,调动宽敞职员的积极性,制造全体职员充分了解并履行职责的环境。 第六条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明确界定各部门、岗位的目标、职责和权限,建 第 2 页共 10 页 立相应的授权、检查和逐级问责制度,确保其在授权范围内履行

职能;公司不 断完善操纵架构,并制定各层级之间的操纵程序,保证董事会及高级治理人员下 达的指令能够被认真执行。 第七条公司的内部操纵活动涵盖了公司所有营运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销 售及收款、采购及付款、成本和费用操纵、固定资产治理、存货治理、资金治理 (包括投资融资治理)、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人力资源治理和信息系统治理等。 第八条公司不断完善印章使用治理、票据领用治理、预算治理、资产管 理、担保治理、资金借贷治理、职务授权及代理人制度、信息披露治理、信息系 统安全治理等专门治理制度。 第九条公司重点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治理操纵,加强对关联交易、对外 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活动的操纵,并建立相应操纵政策

[管理制度]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 计划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年第3号)《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于2006年12月28日经会第55次主席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主席刘明康 二○○七年壹月二十三日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规范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业务的运营行为,保障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由信托公司担任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为受益人的利益,将俩个之上(含俩个)委托人交付的资金进行集中管理、运用或处分的资金信托业务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信托计划财产独立于信托公司的固有财产,信托公司不得将信托计划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信托公司因信托计划财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信托计划财产;信托公司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信托计划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第四条信托公司管理、运用信托计划财产,应当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服务。 第二章信托计划的设立 第五条信托公司设立信托计划,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壹)委托人为合格投资者;

(二)参和信托计划的委托人为惟壹受益人; (三)单个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四)信托期限不少于壹年; (五)信托资金有明确的投资方向和投资策略,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六)信托受益权划分为等额份额的信托单位; (七)信托合同应约定受托人报酬,除合理报酬外,信托公司不得以任何名义直接或间接以信托财产为自己或他人牟利; (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六条前条所称合格投资者,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壹,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信托计划相应风险的人: (壹)投资壹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二)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于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关联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三)个人收入于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于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关联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第七条信托公司推介信托计划,应有规范和详尽的信息披露材料,明示信托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揭示参和信托计划的风险及风险承担原则,如实披露专业团队的履历、专业培训及从业经历,不得使用任何可能影响投资者进行独立风险判断的误导性陈述。 信托公司异地推介信托计划的,应当于推介前向注册地、推介地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省级派出机构方案。 第八条信托公司推介信托计划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通信工程管理办法解读

《通信工程管理办法》解读 一、制度概览 需要关注岗位:工程建设部、网络部、计划部全体人员,管理信息系统部、业务支撑系统部工程建设相关人员。 二、制度解读 问题一:《通信工程管理办法》发布的目的是什么? 答:加强全公司通信工程建设管理,建立全生命周期项目管理流程,明确职责分工,全面提升管理效率和水平;建立全公司统一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和标准化工程规范体系,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统筹兼顾工程质量、进度、成本、合规、安全五个要素,确保全公司工程建设合法合规,实现高效率、低成本建设精品网络,将建设需求快速转化为实际生产力。 问题二:立项环节要完成哪些工作? 答:立项阶段要编制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总体进度要求、业务需求、建设方案、设备配臵及选型原则、维护部门、投资金额等内容。建设内容根据专业情况应至少包含站点、路由等信息,应与规划录入数据进行对照,以保证立项与规划的一致性。详见《通信工程管理办法》第九条。 问题三:一阶段设计需要完成哪些工作?

答:1.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一阶段设计,一阶段设计依据项目建议书或可研进行。一阶段设计主要包括工程概述、网络资源现状及分析、建设方案、设备配臵、工程实施要求、施工注意事项、验收指标及要求、运行维护、预算编制、图纸、工程进度安排等内容。 2.一阶段设计编制完成后,工程建设管理部门组织一阶段设计评审,评审通过后进行一阶段设计批复。 详见《通信工程管理办法》第十条。 问题四:当具备什么条件时,工程项目才可以开工? 答:为杜绝为批先建,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必须具备以下全部条件: (一)立项批复已经完成。 (二)维护部门已经明确。 (三)设计批复已经完成。 (四)施工费、监理费合同(订单)按要求完成签订。 (五)项目主要设备已到货。 (六)项目所需的机房电源空调等配套条件已具备。 (七)安全生产费已经支付。 (八)质量监督申报程序已履行。 (九)已完成施工图设计的现场交底工作。 (十)开工报告已经签署。 详见《通信工程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类监管指引

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类监管指引 时间:2009-01-06 13:24:00 浏览量:927 第一章总则 为健全和完善信托公司的风险监管体系,进一步规范信托公司监管评级工作,实现对信托公司的持续监管、分类监管和风险预警,依据我国现行的信托监管法律、法规,借鉴国际上关于信托公司监管评级的良好做法,并充分结合我国的具体实践,制定本指引。 一、功能 (一)有利于监管机构全面掌握信托公司的风险状况。本指引建立对信托公司进行监管评级的分析框架,旨在帮助监管机构及时识别、判断信托公司的风险状况与严重程度。 (二)有利于监管机构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监管评级通过对信托公司主要风险要素的评价,系统分析、识别信托公司存在的风险和问题,据此确定对信托公司的监管重点,包括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的频率和范围。(三)有利于监管机构实施分类监管,针对性地采取监管措施,提高监管有效性。监管评级结果将作为监管机构实施分类监管和依法采取监管措施的主要依据。 二、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信托公司。 第二章评级要素 (一)评级要素包括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合规管理、资产管理和盈利能力等五个方面。 (二)公司治理要素主要评价信托公司股东诚信状况、治理结构以及公司的决策、执行、监督、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旨在引导信托公司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架构,实现受益人利益最大化。 (三)内部控制要素主要评价信托公司内控体系的适当性和有效性,包括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内部控制措施、信息交流与反馈以及监督评价与纠正等方面,旨在引导信托公司强化内部约束机制,牢固树立风险管理理念。(四)合规管理要素主要评价信托公司合规管理体系的建设,对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度和受托文件遵守的基本情况,以及案件治理和配合监管情况等方面,旨在引导信托公司履行诚实、信用、谨慎管理的义务,维护受益人利益。(五)资产管理要素主要评价信托公司的净资本、团队与系统建设、信托业务管理能力以及固有业务管理能力等方面,旨在引导信托公司加强团队建设和风险管理,提高资产管理能力和风险控制水平。 (六)盈利能力要素主要评价信托公司的综合经营能力、信托业务盈利能力、固有业务盈利能力以及盈利模式和盈利的可持续性,旨在引导信托公司建立以信托业务为主的发展模式。 (七)对信托公司的监管评级采用在对上述各要素单独评级的基础上再进行综合评级的方式,最终确定评级结果。 单项要素的评级结果根据定量指标和定性因素的得分情况划分为1-6级,综合评级根据各要素的重要性和级别情况确定为1-6级。

公司主要内部控制规章守则-范本1.doc

公司主要内部控制规章制度-范本1 公司主要内部控制制度 1、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修订了《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的职责权限进行了明确界定,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通过董事会对公司进行管理和监督,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在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对公司进行管理和决策;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落实董事会的相关决议。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 2、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相关职能 结合公司所属行业特点及管理现状,公司设有财务部、人力资源部、证券部、技术发展中心、生产安环部、设备计量部、技术监督部、物资供应部、销售部、进出口部、仓储部等相关职能部室和生产分厂等,各部门按照独立运行、相互制衡的原则,通过相应的岗位职责,使各部门职能明确、权责明晰,避免相互推诿现象的发生。

3、公司部门、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1 公司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公司按照符合现代企业管理的要求,制定了《公司管理层人员目标责任制》、《公司管理部门目标责任制》、《公司技术部门目标责任制》、《生产部门目标责任制》等规章制度,对公司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考核和奖惩等作了明确的规定,保证了公司决策机构的规范运作、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以及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2 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内部控制:根据公司总体战略规划,统一协调控帀股子公司、分公司的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策略;公司建立了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的业绩考核及激励制度,并制定了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以此规范控股子公司重大投资、收购或出售资产、对外担保、签订重大合同等行为。定期取得控股子公司月度财务报表和生产经营管理分析资料,及时检查、了解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及管理状况。对控股子公司重要部门、关键岗位的管理人员实行委派制并定期轮换。结合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对独立特点,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分层管 理、责任到人的管理模式,对子公司和分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分别制定目标责任,并制订了一整套既能灵活适应市场需求又能保证公司统一管理的采购制度和营销制度,有力地保障了公司经营目标实现。 4、公司业务环节内部控制制度 1 销货及收款环节内部控制:根据化工行业市场状况及公司产品特点,为充分调动经销人员的积极性、扩大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公司制定了《公司产品销售细则》,将产品销售市场划

慈善信托管理办法

慈善信托管理办法 (银监发〔2017〕37 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慈善信托,保护慈善信托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简称《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简称《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简称《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b5E2RGbCAP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慈善信托属于公益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慈善目的,依法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以受托人名义进行管理和处分,开展慈善活动的行为。p1EanqFDPw 第三条开展慈善信托,应当遵循合法、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得违背社会公德、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DXDiTa9E3d 第四条国家鼓励发展慈善信托,支持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依法开展慈善活动。RTCrpUDGiT 第五条慈善信托的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以及监察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慈善信托,适用本办法。 第六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国务院民政部门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各自法定职责对慈善信托实施监督管理。5PCzVD7HxA 第二章慈善信托的设立 第七条设立慈善信托,必须有合法的慈善信托目的。 以开展下列慈善活动为目的而设立的信托,属于慈善信托:

(一)扶贫、济困; (二)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 (三)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 (四)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 (五)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六)符合《慈善法》规定的其他公益活动。 第八条慈善信托的委托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第九条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可以由委托人确定其信赖的慈善组织或者信托公司担任。 第十条慈善信托的委托人不得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与委托人或受托人具有利害关系的人作为受益人。 第十一条慈善信托的委托人根据需要,可以确定监察人。 监察人对受托人的行为进行监督,依法维护委托人和受益人的权益。监察人发现受托人违反信托义务或者难以履行职责的,应当向委托人报告,并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jLBHrnAILg 第十二条设立慈善信托,必须有确定的信托财产,并且该信托财产必须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财产。 前款所称财产包括合法的财产权利。

中国移动通信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中国移动通信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建立全生命周期项目管理流程,明确职责分工,全面提升管理效率和水平,根据国家工程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及所属各省(区、市)公司、铁通公司、专业公司及直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公司)的通信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建设管理总体目标是建立全公司统一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和标准化工程规范体系,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统筹兼顾工程质量、进度、成本、合规、安全五个要素,确保全公司工程建设合法合规,实现高效率、低成本建设精品网络,将建设需求快速转化为实际生产力,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第四条工程建设管理包括职能管理和项目建设两部分,实行“两级管理、三级建设”的组织架构,“两级管理”是指由总部负责对全公司工程建设的职能管理、省(区、市)公司负责对本公司工程建设的职能管理,“三级建设”是指总部、省(区、市)公司和地市分公司分别负责具体项目建设。

第五条各公司要保证必要的工程建设管理人员配置,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设置专职人员,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六条工程建设职能管理由建设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建设由建设单位负责。 第七条建设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二)制定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流程。 (三)制定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及验收相关规范。 (四)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级建设单位在工程实施期间的质量、进度、成本、合规及施工安全等情况。 (五)负责建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需求管理和考核评估体系。 (六)组织工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图设计评审,负责进行工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 (七)负责进行工程初步验收批复。 (八)负责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批复。 第八条建设单位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编制工程实施方案和计划,申请网络资源,组织项目开工、设备安装调测、系统联调测试、验收测试、割接上线及项目交维,工程实施期间执行质量、进度、成本、合规及施工

信托公司证券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

信托公司证券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信托公司证券投资信托业务的经营行为,保障证券投资信托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和《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证券投资信托业务,是指信托公司将集 合信托计划或者单独管理的信托产品项下资金投资于依法公开 发行并在符合法律规定的交易场所公开交易的证券的经营行为。 第三条信托公司从事证券投资信托业务,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依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机制,且有效执行。 (二)为证券投资信托业务配备相适应的专业人员,直接从事证券投资信托的人员5人以上,其中至少3名具备3年以上从事证券投资业务的经历。 (三)建立前、中、后台分开的业务操作流程。 (四)具有满足证券投资信托业务需要的IT系统。 (五)固有资产状况和流动性良好,符合监管要求。 (六)最近一年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七)中国银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条信托公司开展证券投资信托业务,应当有清晰的发

展规划,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证券投资信托业务发展战略、业务流程和风险管理制度,并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管理、授权管理、营销推介管理和委托人风险适应性调查、证券交易经纪商选择、合规审查管理、市场风险管理、操作风险管理、IT系统和信息安全、估值与核算、信息披露管理等内容。 第五条信托公司应当选择符合以下要求的中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作为证券投资信托财产的保管人: (一)具有独立的资产托管业务部门,配备熟悉证券投资信托业务的专业人员。 (二)有保管信托财产的条件。 (三)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和估值系统。 (四)有满足保管业务需要的场所、配备独立的监控系统。 (五)中国银监会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六条证券投资信托财产保管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安全保管信托财产。 (二)监督和核查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三)复核信托公司核算的信托单位净值和信托财产清算报告。 (四)监督和核实信托公司报酬和费用的计提和支付。

齐齐哈尔公司内部控制规章制度

齐齐哈尔北兴专门钢有限公司内部操纵循环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规范运作,加强内部治理,防范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内部会计操纵差不多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公司内部操纵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所称内部操纵是指为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欺诈和舞弊行为、实现经营治理目标等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具有操纵职能的方法、措施和程序,要紧包括财务开支审批内部操纵制度、采购与付款业务程序内部操纵制度以及销售与收款业务程序内部操纵制度等三个要紧内部操纵制度。 第三条公司内部操纵体现了如下原则: (一)关键点操纵原则:涵盖公司内部的各项经济业务、各个部门和各个岗位,需要全体职员在生产经营的各个过程参与,并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操纵点,将内部操纵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二)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全体职员必须遵照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内部操纵的权

力; (三)保证公司内部机构、岗位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设置和分工,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四)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在设置各个操纵点时应合理考虑所得到的收益应大于操纵成本的差不多要求,假如无法确认操纵点所带来的收益,则应考虑满足既定操纵前提下,使操纵成本最小; (五)补偿性原则:假如公司在各个操纵环节中某一环节一旦失去操纵,在下一操纵点要适当得到补偿,以保证内部操纵运行的整体可靠。 第五条公司业务程序内部操纵点上一环节操纵点负责人有权指导、监督下一环节操纵点责任人,并对出现的错误和误差承担相应的责任:即下一环节操纵点责任人出现错误和误差所带来的损失除其本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外,其上级不责任人亦应承担相应责任的处罚。 第六条本制度需要公司财务部门、生产部门、销售部门、行政部门、保管部门等各部门及各岗位职责的有效发挥,确保公司内部操纵的有效运作。

《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解读及原文DOC

《2015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解读及原文——政府将编制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目录 《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已经公布,将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广州市法制办在12月4日——全国法制日来临之际,特别对《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做了权威解读和说明。 广州市法制办解读《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 公务员将不得在社会组织中兼职 广州公务员任职社会组织“禁令”明年元旦起生效。 近期,广州市市长陈建华签发的广州市政府令第108号,公布了《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部吸纳了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改革成果的政府规章,将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为了让社会各界更好地学习《办法》,做好法制宣传,广州市法制办在12月4日——全国法制日来临之际,特别做了权威解读和说明。 根据新规,现职公务员将不得在社会组织中兼职,而离退休后确需兼任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批。 焦点1 放开激活社会组织可直接登记 什么是社会组织?《办法》“开宗明义”:本办法所称社会组织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 曾几何时,登记成立社会组织可不是一件容易事,既要找到一个业务主管单位作为“婆婆”,又要经过繁复的手续,递交大量资料,在60日内经过重重审批才能获批能否成立。但是,很多有意愿开展公益服务的草根组织,很难达到审批所要达到的严格要求,因此就存在了大量的“隐性社会组织”,抑制了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管理工作的活力。 为了扭转这种情况,放开激活的改革步子率先从广州迈出。2011年11月22日,根据全省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广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社会组织登记改革助推社会组织发展的通知》,明确规定从2012年1月1日起,除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需前置行政审批外,行业协会、异地商会、公益服务类、社会服务类、

[管理制度]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管理制度)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07年第2号)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于2006年12月28日经会第55次主席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主席刘明康 二○○七年壹月二十三日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 (银监会令2007年第2号2007年1月23日)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加强对信托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信托公司的运营行为,促进信托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托公司,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办法设立的主要运营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 本办法所称信托业务,是指信托公司以营业和收取报酬为目的,以受托人身份承诺信托和处理信托事务的运营行为。 第三条信托财产不属于信托公司的固有财产,也不属于信托公司对受益人的负债。信托公司终止时,信托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第四条信托公司从事信托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信托文件的约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信托公司及其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第六条设立信托公司,应当采取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XX公司的形式。 第七条设立信托公司,应当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且领取金融许可证。 未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运营信托业务,任何运营单位不得于其名称中使用“信托公司”字样。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八条设立信托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壹)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公司章程; (二)有具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入股资格的股东; (三)具有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 (四)有具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任职资格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和其业务相适应的信托从业人员; (五)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信托业务作业指导书和风险控制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和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法律法规和审慎监管原则对信托公司的设立申请进行审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应说明理由。 第十条信托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注册资本为实缴货币资本。 申请运营企业年金基金、证券承销、资产证券化等业务,应当符合关联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信托公司行业发展的需要,能够调整信托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第十壹条未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信托公司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分支机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条文解释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培训系列教材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管理办法》条文解释 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工程定额质监中心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培训系列教材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管理办法》条文解释 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工程定额质监中心

目录 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招标和投标^14 第三章开标、评标和中标^70 第四章法律责任^111 附录:《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12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规范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释义】本条明确了立法的目的和依据。 一、制定《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背景 2000年1月1日《招标投标法》颁布实施以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国家计 委)单独或者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1件行政法规、12件部门规章、4件规范性文 件,国务院有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发布了10余件部门规章、50余件规范性文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布了数十件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基本形成了以《招标投标法》为基础,以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及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补充的招投 标法律制度,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进招标采 购制度的实施、促进公平竞争、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率、减少和预防腐败,发挥了 重要作用。尽管如此,当前招投标领域仍然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招标人 虚假招标、排斥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弄虚作假、围标串标,评标专家不客观公正 地履行职责,行政监督部门违法设置审批环节甚至直接插手干预招投标活动等。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将从根本上破坏招投标制度的竞争择优功能。 为了解决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2012年国务院正式颁布施行了《实施条例》,进一步充实完善了有关规定,筑牢了工程建设和其他公共釆购领域预防和惩治腐 败的制度屏障,并且为加强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监管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制定出台《办法》的必要性 (一)制定《办法》,是贯彻落实《实施条例》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 转发发展改革委法制办监察部关于做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意见的 通知》(国办发【2012;121号〉,全面清理与《实施条例》规定不一致的规章和规范性 文件是做好《实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重要内容,目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各

财政部内部控制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1) 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通知 (7)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10) 控制环境类指引 (10)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1 号——组织架构 (10) 第一章总则 (10) 第二章组织架构的设计 (11) 第三章组织架构的运行 (12)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2 号——发展战略 (14) 第一章总则 (14) 第二章发展战略的制定 (14) 第三章发展战略的实施 (15)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3 号——人力资源 (17) 第一章总则 (17) 第二章人力资源的引进与开发 (18) 第三章人力资源的使用与退出 (19)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4 号——社会责任 (21) 第一章总则 (21) 第二章安全生产 (22) 第三章产品质量 (23) 第四章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 (23)

第五章促进就业与员工权益保护 (24)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5 号——企业文化 (26) 第一章总则 (26) 第二章企业文化的建设 (26) 第三章企业文化的评估 (27) 控制活动类指引 (29)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6 号——资金活动 (29) 第一章总则 (29) 第二章筹资 (30) 第三章投资 (32) 第四章营运 (34)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7 号——采购业务 (36) 第一章总则 (36) 第二章购买 (37) 第三章付款 (39)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8 号——资产管理 (41) 第一章总则 (41) 第二章存货 (42) 第三章固定资产 (44) 第四章无形资产 (45)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9 号——销售业务 (47) 第一章总则 (47)

浅析企业内部控制规章制度

企业内部操纵制度 内部审计篇 一、内部审计的差不多概念 (一)内部审计的概念 1)概念 2)目的 3)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比较(二)内部审计的进展时期 1)操纵

2)操纵结构 3)企业风险 4)企业风险治理流程(三)内部审计的角色1)监督者 2)检察员 3)协助者 4)咨询师 (四)内部审计过程1)理解期望 2)分析经营状况 3)确认程序与风险4)分析程序与风险5)汇报与跟踪(五)差不多审计方法1)与治理层讨论 2)实地观看 3)批阅书面资料 4)抽样测试

二、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共同涉及的几大专业问题 1)审计通知书与审计业务约定书 2)审计打算 3)重要性与审计风险 4)内外部审计的评价、协调与专家的使用 5)审计抽样 6)审计证据 7)审计工作底稿 8)审计报告 9)审计质量操纵 三、内部审计具体准则讲解 1)内部操纵审计 2)舞弊的预防检查与报告 3)后续审计 4)内部审计督导 5)结果沟通 6)遵循性审计 7)分析性复核 8)风险治理审计 10)人际关系

11)内部审计的操纵自我评估法 12)内部审计机构与董事会或最高治理层的关系13)内部审计机构的治理 14)经济性审计 15)效果性审计 16)效率性审计 四、内部审计实施中需要关注的几个问题 1)符合性测试与实质性测试 2)重要性、审计风险与审计抽样 3)不同类型审计的专门考虑 内部操纵篇 一、内部操纵概论 (一)内部操纵的概念 1)内部操纵的一般概念 2)COSO报告的定义 3)内部操纵的种类 (二)内部操纵的属性 1)职责分工 2)实物接触操纵

3)内部核查 4)充分的书面记录 5)恰当的授权 (三)内部操纵的种类 1)按操纵性质分 2)按操纵内容分 3)按操纵地位分 4)按操纵功能分 5)按操纵时序分 (四)内部操纵的设计原则 1)相互牵制 2)协调配合 3)岗位匹配 4)成本效益 5)整体结构 (四)操纵点与操纵技巧 1)一般操纵点应建立在尽可能接近行动发生之处2)一般操纵技巧 总结:内部操纵的局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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