喧哗与骚动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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陀思妥耶夫斯基是俄国著名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罪与罚》是他的一部卓越的社会哲理小说。与许多的俄国当代小说一样,作者在《罪与罚》反应了俄国当时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探讨了贫穷与犯罪等一些社会问题。

《喧哗与骚动》是福克纳第一部成熟的作品,讲述的是南方没落的地主康普生一家的悲剧。这是作家花费心血最多、本人最喜欢的小说。该书名出自莎士比亚悲剧《麦克白》第五幕第五场麦克白的台词——“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在我看来,这部小说无愧于其名之意,小说里充满了三兄弟喧嚣的声音和愤怒的情绪,以康普生家的女儿凯蒂的堕落为中心讲述了这个曾经显赫一时的家族的没落和衰败。

凯蒂的人生,从一开始就注定是个悲剧,但是这个明亮鲜艳的女子,却曾经有过对自己命运的抗争。她的遭遇如同堕落的天使,是一个真正值得同情的女子。身为家里唯一的女儿,她漂亮热情的同时富有同情心,并且不是自上而下的施舍型的关怀。母亲康普生夫人自生自私冷漠拒绝给予任何爱,但是她性格中依旧闪耀着对弱者充满爱、理解和关怀。她从不认为弟弟班吉是“可怜的宝贝儿”,她说“你不是可怜的宝儿,是不是啊,你有你的凯蒂呢。”爱憎分明、诚实

善良、勇于向旧传统和不良行为说不的凯蒂毫无疑问是福克纳笔下最可爱的女性形象。

这样一个充满热情与爱的女子,当然不会乐意接受任何的束缚。所以当她选择抛弃掉身上过于沉重的责任的时候,她也掉入了欲望的漩涡里。她勇敢的追求自己的生活,但在她接受母亲的安排嫁给一个不爱的男人来掩饰自己的失真的时候,她就已经再无力追求自由了。当她被丈夫遗弃被母亲赶出家门时,她无声的离去接受了这种命运。面对于对于太过沉重的秩序的不公平,她只能默默承受。

但甚至在她被赶出家庭之后,她都还在为这个家庭无私奉献着。面对毫无人性的杰生一次次的索要钱财,她都能始终保持温柔的外表。不得不说这个可怜女子人性中的这一点闪光点曾是这个家庭剩下的最后一点希望了。但女儿小昆丁离家出走毁灭了她所有的希望,她走上了自我毁灭的道路沦为妓女成为纳粹军官的情妇。“凯蒂并不需要别人的拯救,她已经再没有什么有价值的东西值得拯救了”,就连善良的迪尔西都已对她失去了希望。

但显然,作者想要表现不只是一个女人的悲剧,在凯蒂的悲剧背后,应该看到的,是这个社会的悲剧。美国南方清教思想占统治地位,道观对女性严重压抑摧残以至于会造成她们人性的扭曲从而导致她们的堕落。要么低从于这个社会丑恶的习俗,卑贱的活,要么反抗。而凯蒂的悲剧,真是一

个反抗的悲剧,因为自身力量的薄弱,注定只能成为这个制度的祭奠品。

在残留下来的南方旧传统中,家族荣誉感无疑是一样被看得重逾生命的存在。家族荣誉感

傲慢与偏见读书笔记一《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作品描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其实这本书,在初一时已经接触过了,但当时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有耐心,看了几章就没有了兴致,便一直搁在一旁,直至今日才重新拾起。不过再看开头几章时还是觉得很无趣,到后来明白才这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

中最突出的便是淑女观念,女孩子的贞操又是根本。因而,凯蒂的失贞便具有了更多的含义,是一个家族,一种制度的没落。作者表现的,便是在这制度落幕时,作为南方旧传统家庭标本的康普生家庭一家的不同反应。

人生是如此复杂但却纯真、质朴,以至于我们要用一生的时间去思考,作者在十五年的思考中,逐渐成熟,认识更清晰,从失落、烦躁转变为稳重、深情。

作为哥哥,昆丁异常喜爱像玫瑰花般娇美的妹妹。在他眼中,漂亮善良的凯蒂是天使的化身、纯洁的象征,是家族的荣耀。因而,他要做的,就是保护妹妹的贞洁,捍卫家族的荣誉。他从父辈手中接过的家族,没有了祖辈的荣耀和煊赫,但却仍有固守不变的陈规旧法。他对于传统有着近乎病态的执着,以至于偏执地讲它们紧密的系于妹妹凯蒂脆弱的贞操上。这就是昆丁悲剧的,他是一个生活在过去和未来夹缝中的人,传统与变革的撕扯最终让他四分五裂。冷漠的家庭也并没有给他支持,他孤独的走在这样一条不归路上。

如果不是凯蒂失贞,也许昆丁不会这么快地选择自杀。他会沉浸在自己骑士一样捍卫家族荣耀的想象,以凯蒂的贞洁来支撑家族名誉。但是随着凯蒂失贞,这一层自欺欺人的掩饰被无情的揭开,他必须有所选择有所为。他拿出刀想要杀了凯蒂同时自杀,但是愤怒和失望下他只能号啕大哭。他与达尔顿约见,命令他在日落之前离开这个城镇,但却只遭到了达尔顿的嘲弄。这些捍卫战争中的失利彻底暴露了他软弱无能的真实面目,他想象中的自己的高大形象彻底瓦解了。在他孤独的道路上仅身下他自己茕茕孑立,没有出路没有退路,他只能用死来解救自己出困局。他仅仅只是一个心理上的巨人,没有相应的能力来捍卫自己所珍重的一切。

老人与海最后的结果其实才是令人疑惑的。因为老人最后经历了生死搏斗得到的只是一具没有任何作用的鱼架,所

以整个的故事的结局其实还是充满一定的悲剧色彩的。不仅会让我们想说,到底老人的这样的付出值得吗?

在我们周围,同样不缺那种自认“不平凡”的人,他们竭力破坏现状,想要发表新见解,他们自认为很前卫,想要人们追随自己,崇拜自己,但在我看来,他们很可悲,把自己丑陋、低俗的一面高调的宣扬出来,自认为很独特见解,与众不同。但同时也不乏真的有新见解的人,这应该无多大的影响,有时独到的尖端的偏见只是一个笑话而已。一个狂热的自认不凡的人,他们会追寻自己的理想,而极端的幻想它,但终究如天马行空般,一切又回到现实,但你已经一无所有,你错过了你自己最好的才华。在火热的激情中,你的天赋已燃烧殆尽,微风拂过,一切支离破碎、灰飞湮灭。

老人靠自己的精神与理念,坚韧地支撑着,他最终战胜了大鱼,也战胜了失败,战胜了自己。我们在学习上也要有这种精神,如:在做数学题时遇到难题,就应该多动动脑,不要动不动就放弃。

在茫茫黑夜的巨浪中,弱小的人类与强大的自然在奋勇抗争,如同面对命运莫测的人生,可以消灭的是肉体,不可以征服的是意志和精神。清晨归来,老人并非一无所有,战胜自然,战胜自我而获得的生命自由就是他胜利的象征。

昆丁从父亲那里继承的“表”记录了他全部的生活经历和精神状态,他曾经把这只象征着家族过去辉煌历史的“表”

砸了,但很快他又想修复它。父亲告诉儿子人类所有的传统和经验都是虚无的,只有时间是永恒的,并且进一步告诫他“我把表给你,不是要你记住时间,而是让你偶尔忘掉时间,不要把心力全部用在征服时间上面”。他用他的行动诠释他对父亲话的理解,一年又一年的沉浸于虚幻的想象中,并且最终让自己的世界归于了无尽的时间。

没有看不见的未来,也没有混沌不清的现在,他将真实清晰的过去握在手中,并且只剩下了过去。昆丁的死,既是为妹妹凯蒂的贞洁殉葬,也是为父亲的虚无主义献祭。但是更多的,他亡于时间的齿轮下,滚滚洪流中,他所秉持的一切最终将化灰,而他作为一个无能的信念捍卫者,先用鲜血染红了这条变革之路。

与可怜可惜的凯蒂和可悲可叹的昆丁不同,次子杰生则是从头到尾的可厌可恶。杰生已经顺应南方发展潮流,成为一个实利主义者。他成天梦想发财,但却没有能力,失去了获得银行职员机会,因此变得仇恨而绝望。他的堕落与凯蒂不同,是他自身性格使然。如果说这个家族是一个阴暗的死角,他就是以仇恨为养料生长起来的毒草。他所说的每一句话都仿佛浸透了腐

蚀性的酸液,他的每一个行为都疯狂而变态。他也从未希求别人救赎或者是自我救赎,他沉浸在世人皆负我的仇恨感中,汲取复仇的力量生存。

但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在杰生让人咬牙切齿的种种语言行为背后,他也有着只能自己咽下的痛苦。与哥哥昆丁继承了家族的精神不同,他选择的是实利主义,并且由于家庭给予的爱的关怀太少了,母亲的冷漠感染了他,使得他更加逐利更加自私。他在感情上是个失败者,在他所重视的经济上也遭受了重大损失。即将到手的职位因为姐姐凯蒂的失贞失去了,他没有昆丁和凯蒂之间那么深厚的感情,联系他们的只有赤裸裸的金钱利益关系,利尽而散,因此他从此走上了向凯蒂报复的道路。

他是家里唯一一个清醒着承受家族悲剧的人。昆丁自尽逃避了现实,家族责任无人负担。凯蒂虽然飘泊在外,更多的确实在为自己的选择买单。母亲冷漠,幼弟无知,还有失贞妹妹的私生女。昆丁担负了家族、母亲、姐弟、侄女的重任,但这些其实并不是他理应承担却不得不背负的责任。

他说:“幸亏咱们祖上没出过国王与总统,否则的话,咱们全家都要到杰克狲(精神病院)去扑蝴蝶了呢。”他清楚的看到了这个家族的弊病,也知道家族的未来如何,但他却没有也不能一抛走之,一年年的熬着。他唯一的发泄方式大概就是从打骂弱小的小昆丁身上获得,这样变态的方式却也让人觉得可怜。不论是昆丁、凯蒂还是班吉都曾感受到过真实的情感,但是杰生却只能看到利益,他的人生始终是冰冷而寂寞的。最后,小昆丁卷走了他的所以钱,他最终沦落得一

无所有,这样的结局也让人感慨。

小昆丁跟班吉则是两个对立的形象,一个人小心大,一个却无知白痴。班吉的条件让他没有办法逃离他的人生,他跟这个家族绑在一起,不能逃避不能改变的接受他的命运。小昆丁却用继承自母亲的叛逆进行了更加彻底的反抗。与昆丁、凯蒂和杰生在夹缝中挣扎求生不同,班吉混沌的接受了命运,小昆丁则无畏的反抗,他们的命运是两种选择不同的结果。小昆丁的成功逃离则更让人看到了其余人身在漩涡中被渐渐吞噬的悲剧。

福克纳用他精心架构仔细描摹的人物给我们呈现了一个家族的悲剧,也是一个时代的悲剧。我们清晰看到这些在时代洪流岔路口的人做出不同的选择,然后走向不同的人生。

这个寓言式的故事告诉我们,个人在外界强大势力的斗争中避免不了失败的命运。但是我们必须勇敢地去面对这些势力,不能认输,即使失败了,也要保持优胜者的风度。老渔夫在与鲨鱼拼杀时,有这么句话:“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给打败。”这句话告诉我们明知必然失败,也要勇敢拼搏,这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亮剑精神”吧。

开始,它看上去非常枯燥,有点像论文,而不是小说。不过看完一半以后,故事情节就陆续出来了,开始显得有些

趣味了。所以,如果你还没有看完一半的话,不要因为枯燥,而把它停下。因为精彩的在后面。

读后感 论文 我把我的人生娓娓道来,仿佛说着的是别人的故事

我把我的人生娓娓道来,仿佛说着的是别人的故事 用冯唐的话来说,写作这回事儿,基本上就是一个从宽阔的马路往狭窄的门不断向前走的过程,走过了窄门,那这个作者就可以成为一个成功的作家了。但是他也认为,当代中国的作家,真正走过窄门的,一个都没有,余华也不例外。 不过,至少余华曾经在窄门前徘徊过,而那让他得以站在窄门前的作品,是《活着》,一部名为《活着》却在叙述死亡的作品。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跟随他的冰冷笔调,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他丝毫没有犹疑,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他用冰冷的笔写尽了人生的悲哀,于是太多的苍凉过后反而有种彻底的平静了。他在青灰色的描述中不时又给些光亮,让我以为峰回路转,熬过去就是天堂,然后又很快的打破我的幻想,连疗伤的机会都没有,只剩下我错愕当场。 不禁想起赵雷的那首《画》: “为寂寞的夜空画上一个月亮 把我画在那月亮下面歌唱 为冷清的房子画上一扇大窗 再画上一张床 画一个姑娘陪着我

再画个花边的被窝 画上灶炉与柴火 我们一起生来一起活 …… 我没有擦去争吵的橡皮 只有一支画着孤独的笔 那夜空的月也不再亮 只有个忧郁的孩子在唱” 第一个突然死去的是友庆。“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贫苦艰难的生活,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都不曾让有庆对生活丧失希望。他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命。所以当他在父亲眼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们都天真地以为悲剧该结束了,事情在慢慢好起来,于是有了一点淡淡的喜乐。可是我们怎么知道他会猝然死去。就

成长的蜕变(读后感)

成长的蜕变 ——读三毛《雨季不再来》有感 “这已不知是第几日了,我总在落着雨的早晨醒来……”窗外的天空,灰色中似乎夹杂着一抹淡淡的蓝;时而清风阵阵,吹过我的指尖,书页轻翻。耳畔《梅花三弄》的乐声渐渐模糊,视线也渐渐迷离起来;仿佛窗外大雨倾盆,嗅到了初夏的气息,看到了三毛在雨中泰然地漫步…… “人之所以悲哀,是因为我们留不住岁月,更无法不承认,青春,有一日是要这么自然地消失过去”,《雨季不再来》是三毛对自己的童年与青春的回忆。三毛,在一生中本该最快乐的时光里,却感到深深的迷茫与孤独;字里行间,都弥漫着伤感的味道。三毛,从小就是一个特别的孩子——本名陈懋平的她,三岁时因为写不会名字中的“懋”字,就自己改名为陈平;三毛还没上幼稚园的时候,就已经在家中的“图书馆”里看了许多带插画的儿童书籍,她还未识字,就已经“玩”了《三毛流浪记》、《木偶奇遇记》、《格林兄弟童话》等等…… 三毛的读书生涯,就是从那时开始的。到了台湾,上了小学,认识了字,从每月一刊的杂志到二堂哥书堆里的书籍;从建国北路上的建国书店里租的儿童故事书,到国外作家的小说……三毛跌入了书的洪流里去,痴迷忘返。春去秋来,三毛童年的日子就跟着小说里的人打转。五年级时,课业加重了,三毛不得不开始在课堂上偷偷看书。联考结束,小学毕业;三毛却仍然扎在书堆里,乐此不疲。初中的课被老师上得刻板生硬,一次数学考试的“鸭蛋”,残忍的老师用墨汁在三毛的眼睛上画了两个“大鸭蛋”。被侮辱的三毛一咬牙,逃学去了墓地看书。后来,逃学的日子告一段落,三毛休学了,童年消逝…… 经历过狂风暴雨的人,纵然会看到雨后天空的彩虹;但只有那些熬过了人生中黄梅雨季的人,才能意识到雨季结束后阳光明媚的美好。人一生中,定会遇见雨季,对于三毛来说,休学的日子,自闭的青春,无疑是难熬的雨季。“雨下了那么多日,它没有弄湿过我,是我心底在雨季,我自己弄湿了自己。”三毛呢喃。掩卷,我不禁莞尔。身为学生,我心里的那场雨季,或是同学的冷漠,或是师长的不解。一切的一切,都是暂时的,雨季来临时,不坚强怎么行!娇弱的花苞若不坚强,雨后阳光下必定没有她的笑颜;小小的树苗若不坚强,雨后的树林必定

《俗世奇人》读后感

《俗世奇人》读后感 本文是关于读后感的,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俗世奇人》读后感(一) 《俗世奇人》里面的一个个人物,一个个故事讲得都是发生在码头上的。 动作干净麻利的苏七块;力大无边的张大力;手巧灵活的泥人张……读了《俗世奇人》这本书后,书中觉得让我最佩服的人是——张大力。一听到这个就觉得他很有力气。他原名叫张金璧,津门一员赴赴武功,身强力蛮,力大无边,所以那里的人都故称他大力。天津人都知道他的名字,他之所以力气大这么多人知道他的名字的原因就是:侯家后有一家石材店,叫聚合成。大门口放一把死沉沉的青石大锁,锁把也是石头做的,锁上刻着一行字:凡举起此锁者,赏银两百。旁观的人不停地嘀咕着,没人举起过,甚至没人能叫它稍稍动一动,您而猜出它有多重吗? 一天,张大力到侯家后,看到这把锁,也看到了上边的字,便俯下身子,使手问一问,轻轻一撼,竟然摇动起来,而且赛摇一竹篮子,人们看到了,都赶紧围上来看。只见张大力手握锁把,腰一挺劲,大石锁被他轻易地举到空中胳膊笔直不弯,脸上遍布笑容老板上来笑嘻嘻的说:“张老师,您没看锁下还有一行字吗?”张大力怔了一下,石锁下写着:唯张大力不算! 张大力扔了石锁,扬长而去!

我最后的感受是:码头上的人,不强活不成,一强就出生各样空前绝后的人物,但都是俗世奇人;小说里的人,不奇传不成,一奇就演出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情,却全是真人真事! 《俗世奇人》读后感(二) 《俗世奇人》是着名作家冯骥才创作的同名小说集,也是冯骥才的第一本小说。全书由19个短篇小说连缀构成,各篇文字极精短,本书用天津方言以及古典小说的白描入笔,极具有故事性和传奇性,读起来让人拍案叫绝。 书中的故事素材均收集于长期流传津门的民间传说,写出生活在天津的诸般奇人妙事。故事生动有趣,惟妙惟肖,使人物跃然纸上,令人赞叹不已。在当时,“天津卫”是天津的古称,它既是水陆交通要道,也是世人瞩目的开放城市。所以,在天津生活的人,“不强活不成,一强就生出各样空前绝后的人物”。他们有的现身于上流社会,有的混迹在市井民间,都是“俗世”中人;然而他们又不是普通人,他们所做的事情令人匪夷所思,是“俗世”中的“奇人”。他们中间有凭着一把钓竿把鱼钓绝的大回;有看病前必先收七块银洋的正骨医生“苏七块”;既有专会溜须拍马的“死鸟”贺道台,也有造假画的黄三爷以假乱真耍得蓝眼丢了饭碗。书中粉刷匠“刷子李”干完活全身不沾一个白点;泥人张从鞋底上取下一块泥巴便单手捏出活人嘴脸……皆是些听起来神乎其神,实际上存在过的人物。这些“俗世奇人”,在作家冯骥才独到的眼里、幽默的笔下,个个生动有趣,活灵活现。

《喧哗与骚动》赏析

《喧哗与骚动》赏析 作为一个乡土文学家,福克纳对美国南方小镇和劳动人民有深厚的感情。他找到乡村 社会劳动人民淳朴善良、热情勇敢等精神道德,也看到他们愚昧落后贪小自私的另一精神世界,更着意描写他们无法适应现存社会和变化中的道德观念,往往成为失败者。 《喧哗与骚动》是福克纳最著名作品之一. 在结构上,《喧哗与骚动》是赋格曲式的,这里面的形式的确可以说真是循环的—— 真正说来是没头没尾的,因而也没有逻辑上的起点;我们只好顺随着作者的冗长繁琐的絮絮叨叨来兜冗长的圈子,它用一道光,往内里投向中心,但每一回都是从一个新的角度,新的观察点出发,所以故事的展开是一会儿在这种颜色下,一会儿又在另一种颜色下,一会儿讲到以往,一会儿讲到后来;那些讲到后来的事在当时必然叫人莫名其妙。可在福克纳先生构思的模式里是完整的东西,对于我们必然是不完整的,直到最后一块砖安上了它的位置为止;所以在故事展开的某一个阶段上或从某一个观点上是“真实”的东西,从一个观察点上看来就变得“不真实”;而且我们发现,我们进行的活动之一就是试将真实跟传奇区别开来这样令人入迷的游戏,仔细观察传奇是怎样从真实中演化出来的,而最后得到的结论是:区别本身就是虚妄的。《喧哗与骚动》有结实的四个乐章的交响乐结构,也许是整个体系中制作最精美的一本,是一本詹姆斯喜欢称作“创作艺术”的毋庸置疑的杰作。错综复杂的结构衔接得天衣无缝,这是小说家奉为圭臬的小说——它本身就是一部完整的创作技巧的教科书。 在许多意识流的作品中,这种报流水账的方式破坏了整个作品的戏剧性,而且把这种 叙述降为一种没有可供分析的框架的病案史,甚至降为一种与时代脱节的乱糟糟的原始意识。福克纳从来不只是一个杂乱现象的报道人,他始终是一个生气勃勃的讲故事者。可以举了例子。在《喧哗与骚动》中,他采用了意识流的最极端最如同梦幻的手法,但这种手法只用在该书最前面的两个章节中,而且用这种手法勾勒的一个情节,在后来的章节中也逐渐变得清晰明朗了。 在《喧哗与骚动》各人物中,康普生一家的其他成员或者完全屈从于虚幻世界,如杰生·康普生;或者自我麻醉以求那个世界隔绝开来——如康普生先生之沉醉于自己鸡零狗碎 的哲学,毛莱舅舅之沉醉于烈酒,康普生夫人之沉醉于宗教和缠绵的疾病,班吉之沉醉于痴

秘密花园读后感英文版

秘密花园读后感英文版 秘密花园读后感英文版(一) “we’re alike, you and me,”ben weatherstaff told mary. “we’re not pretty to look at, and we both are very disagreeable.” poor mary! she was only a ten-year-old little girl. no one wants her, and no one loves her. after her parents died of disease, she had been sent from india to yorkshire in england, and lived in her uncle’s family. that is an old house, and very big. although there were hundreds of rooms, most of them were locked. mary felt unpleasant and depressive living there. everyday her life was boring and lonely. with the exception of ben weatherstaff, an old gardener, no one talked to her. she lost her temper now and then, and, she, as ben weatherstaff said, was ugly. she had thin angry face and thin yellow hair. there was a secret garden in her uncle’s home. it is said that the key of the lock of that garden gate was lost. so almost 10 years, except robins, no one went to that garden. mary became more and more curious. finally she

读莫言作品《陪女儿高考》读后感

读莫言作品《陪女儿高考》读后感 篇一:读莫言作品有感 读莫言作品有感 对于莫言这个作家,我也是从网上猜测他可能会得到诺贝尔奖才知道的,因为,我极少阅读,所以对作家也不感冒,但是,当在网上知道他只读过小学,之后就辍学在家务农,21岁当兵,慢慢地走上军旅与写作的生涯,就觉得很佩服、很好奇这么低学历的人是怎样会成为诺贝尔大奖得主呢?我好奇他的作品,想知道诺贝尔奖的作品与作者,因为作品脱销,我就迫不及待地去图书馆借。 目前为止,我只阅读过他的《天堂蒜薹之歌》、《酒国》、《十三步》、《散文新编》、《小说的气味》。 我从他的自述中知道他是一个现实主义作家,他不会去为某个阶级充当吹鼓手或是枪手。他的作品的确是这样,这一点是最令我敬佩的,我想这也是他能获诺贝尔奖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另外,他说,我的作品一直在写人,在我的笔下我都用一种同情的态度,站在人的立场上的一种写作,这可能是我能获奖的最重要的原因。以上这些我从他的作品《天堂蒜薹之歌》中体会到了,它的创作背景是80年代,有个县政府被因为切身利益受到损害的农民放火烧砸而酿成了震惊全国得“蒜薹事件”,引起很大的轰动,促使他放

下手头的创作,仅用了一个月就写出了义愤填膺的《天堂蒜薹之歌》。 我会陶醉于他妙语连珠精彩的、细致、细腻的和虚幻的描写,例如这段文字:“我站在池塘边倾听着唧唧虫鸣,美人的头发闪烁着迷人的光泽,美人的身上散发着蜂蜜的气味。突然,一阵湿漉漉的蛙鸣从不远处的一个池塘传来,月亮的光彩纷纷扬扬,青蛙的气味凉森森地粘在我 们的皮肤上。仿佛高密东北的全体青蛙都集中在这个约有半亩大的池塘里了,看不到一点点水面,只能看到层层叠叠地在月亮中蠕动鸣叫的青蛙和青蛙们腮边那些白色的气囊。月亮河青蛙们混在一起,声音原本就是一体——自然是人的自然,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人在天安门集会,青蛙在池塘开会。”我们没有注意到的、没想到的,随时可以在他的作品里出现。当然,能启发、鼓励他用一种全新的感官去创作的,是美国福克纳老头,他是从福克纳作品的其中一句“我已经一点也不觉到铁门冷了,不过我还能闻到耀眼的冷的气味”。这句话他感到“冷不丁有了气味而且还耀眼”,一种对世界的奇妙感觉方式诞生了,从此他开始大胆的打破常规的描写,开始他奇思妙想的创作王国。 他是一个最高产的作家,平均一年一本新作。《红高粱》共五部,第一部只用了一个星期完成。《天堂蒜薹之歌》只用了一个月就完成,但是他的《丰乳肥臀》,却是腹稿十年

读《雨季不再来》有感

读《雨季不再来》有感 昨夜的雨,淅淅沥沥,打在窗上,躺在床上,睁着眼,让目光四处游离。下雨了,我的雨季是不是该来了?告别了纯真年代,走进了豆蔻年华。 那些上课认真听讲的日子,那些下课不忘锻炼的日光,那些追着老师不断提问的时光,那些捧着书勤奋地背的岁月……变成了沉甸甸的记忆,藏在我的心里,任凭时间流逝,它们都不褪色的。雨季中出现的一事一物,也见证了我的成长。懵懂的我,遇到雨天,心情会低落的。长大的我,遇到雨天,会美美地欣赏一番雨天,听那片雨给我带来的宁静与清新。 学习生涯中的磕磕碰碰就如三毛所说的雨季,其过程与她不尽相同,但是在平凡中总有那么一点有趣的事,我们的生活却远没有想像的“痛苦”,反而多了几分别有的滋味:每天与太阳赛跑成就了自己从未有过的美丽;为了一道题与同学甚至老师“吵”得不可开交,在学校的活动中的趣闻……我们在不知不觉中给自己加上了一个又一个的砝码,却在更多的日子,体味到了解出一道难题的酣畅、取得好成绩的兴奋和欣然入眠的快慰. 我对三毛的了解是浪漫、勇敢、潇洒的真性情女子,再回顾三毛在《雨季不再来》中透露的纯势情怀和异质美感,我就愈加欣赏她的任性、洒脱。

我想,在这个时期,每一颗心都是敏感细腻的,充满无限的遐想和淡淡的哀伤,让人捉摸不透,却又始终如影随身,既感到迷茫和恐惧,又亲身体验到因未知与深藏不露而凸显的新奇感和兴奋感。每段由心而奏的歌谣,都是值得欣赏和歌颂的。三毛这段青春的奏响曲,虽然青涩,但却带着不可言喻的异质美感,带着不可抗拒的亲和感,让人欲罢不能。正如舒凡给《雨季不再来》的书序中提到,“这不仅是三毛写作历程起步的回顾,也是表征六十年代初期,所谓‘现代文艺少女’心智状态的上乘选样。” 当笔下肆意挥洒的心情化为文字,我将用它记录永生——这是莫言说的。作为用灵魂书写的笔者,三毛记录下来的青春痕迹,将值得永久保存。而事实上,这样“保存”的做法,为填补心灵的空白,为“回顾”和“眺望”桥梁的搭建,为时刻的思考准备——提供了最好的方法。我想,悠长岁月的每一个变流窜着的灵感都应该被记载,每一个漂浮着的幻想被演绎,每一个占据着的梦都应该被成真,只是一切都将与“文字”有关。我相信,被记录的岁月,被回顾的人生,会让一个人终生都活于感动中。我猜想,三毛做到了。 十年前的三毛,反抗,叛逆,又不忘播种下一个又一个美丽却带青涩,莽撞,迷惘的梦想,还携带一份不轻易触碰的伤感,而十年后的三毛——可以从《撒哈拉的故事》看出,其心境如同渺渺清空,浩浩大海,平静,安详,淡泊。两者

读书笔记之《俗世奇人》

读书笔记之《俗世奇人》 《俗世奇人》这本书写了清末民初天津卫的奇人们、发生的奇事。我深刻的记得那一个个有能耐的奇人们,他们在平凡的生活中缔造出传奇,拥有了不平凡的一生,为世人所传唱。因为他们有能耐、有想法,用自己的手艺,铸造了不平凡。神鞭、苏七块、华大夫……他们的传奇,诞生于俗世,震撼着俗世。 神鞭,拥有着神技与神鞭的他,从一开始的默默无闻开始,一步步似乎是因为上天的指引而走上了杀敌冲锋的这条道路。他的祖宗凭借着智慧与对生活的向往与追求而创造了“神鞭”,这门功夫,随心所欲,指哪儿打哪儿,默默传承。而到了现在的神鞭这一代,因为世道的改变而显现于世,最终因为封建思想与外来洋人与新思想的冲击,而不得不放弃了老祖宗的神技。而祖宗的初衷也是为了更好地生活下去,这神鞭也倒是悟出了这个道理,放弃了鞭子变成了双枪手,更好地生活下去。这也给我启示,告诉我们在适当的时候默守陈规是行不通的,但是还要遵守原则遵守对生活向往的原则,进行改变进行创新,才是真道理,才能获得新生。 苏七块,身为医生的他,对骨科的治疗之分在行,向来是药到病除,但是他却有个原则就是必须在看病时先给七块大洋,否则谁也不给看病。但是他也不是求财心切,只是为了在乱世更好地生存下去,否则他也不会还给华大夫那七块大洋。因为他若坏了这个规矩,他的话别人是不会听的。所以说,当你立出了某一个原则就一定要去遵守,更要去遵守社会的原则。 而华大夫身为牙医,只记得牙不记得人。他本着作为一名医生的职责,本着对职业的尊敬,为了解决患者的疼痛毛病而只专注于去研究患者的牙,更好地去解决问题减少时间,这才是真正的对职业负责拥有职业操守。我们也应该这样不是吗?只是一味的看人做事,而耽误了做事,着完全没有做到所谓职责,只有坚持对职业负责,才有可能做到出色,不想杂念、一味做事的人是一定会有好结果的。 人人都普通人,在俗世中,只有去不断的适应社会,寻找在社会中更好立足的方法,学会为人处世,才能更好地生活,说不定你也会成为一名“奇人”。

红与黑读书笔记-英文

The feeling after reading The Red and the Black Just as Napoleon said, “Every French soldier carries a marshal’s baton in his knapsack”, Julien had an ambition in his heart. He was born in a peasant family, but he believed that he didn’t belong here. His background made him feel ashamed, and he decided never to give in to the fate. He always thought that he should be proud and he always behaved so. Actually, this is the symbol of his inferiority. The more inferior he felt, the more proudly he behaved, and he just wanted to hide his inferiority complex for his background. With these thoughts, he always wanted to conquer himself to get stronger, so he always imagined lots of battles and enemies. The love with Mrs. de Renal was one of his battles. The poor Mrs. de Renal was just a sacrifice. Having been loved with Mrs. de Renal just for a few months, Julien forgot her completely and decided to marry Mathillde. Even such a proud woman as Mathilde fell to Julien’s feet. But both Mrs. de Renal and Mathilde were too innocent, even ignorant, and they were both hurt deeply for the breaking of love. Maybe you can never judge a person only by his appearance, and remember never to give your priceless love to a person who has nothing but a handsome face. Although Julien had too many sins, he deserved our sympathy, after a, he was punished and was sentenced to death. What a tragedy he was! He was always hostile to nobles and always pursued a higher social position. Didn’t he feel tired? He strived to go higher step by step, but finally he lost everything including his precious life. Everyone has his own ambition within his heart, but not everyone can achieve his goal. What decides whether you can succeed or not is not only how much you have paid, but also the way you have chosen. You can only succeed in a correct way. Julien selected an extremely wrong way to realize his goal, so he got serious punishment finally. Just remember that after burying the seed of dream in your heart, please water it with good instead of evil.

读《喧哗与骚动》后有感

读《喧哗与骚动》后之感 读完《喧哗与骚动》,我不得不惊叹福克纳的文笔以及对生活与历史的高度的认识和概括的能力。 在《喧哗与骚动》中,作者让三兄弟,班吉、昆丁与杰生各自讲一遍自己的故事,随后又自己用“全能角度”,以迪尔西为主线,讲剩下的故事。文中四个叙述者的出现时序是错乱的,不是由应该最早出场的昆丁先讲,但是他们所讲的事倒是顺着正常的时序,而且衔接颇为紧密。错综复杂的结构衔接得天衣无缝,不愧是一部完整的创作技巧的教科书……此外,意识流在本书中被应用得颇为频繁,除了作者认为这样能直接向读者提供生活的片段能更加接近真实之外,另外一个原因就是服从刻画特殊人物的需要前三章的叙述者都是心智不全的人。班吉是个白痴,他的思想如果有逻辑、有理性反倒是不真实、不合逻辑的。昆丁在决定自杀时的思绪已经接近一个发烧病人的谚语了。杰生多少也有些不正常,他是个偏执狂,又是一个虐待狂,何况还有头痛病。 尽管他的作品显得扑朔迷离,有时候也的确如痴人说梦,但是实际上还是通过一个旧家庭的分崩离析和趋于死亡,真实的呈现了美国南方历史性变化的一个侧面。我们可以看到,旧南方确实不可挽回的崩溃了,它的经济基础早已垮台,它的残存的上层建筑也摇摇欲坠。凯蒂的堕落,意味着南方道德法规的破产。班吉四肢发达,却没有思想能力,昆丁思想复杂却偏偏丧失了行动的能力。另外一个兄弟杰生眼睛里只有钱,他干脆放弃了旧的价

值标准,转而换之的是新的价值标准即资产者们的价值标准。 当然,透过《喧哗与骚动》我们可以看到福克纳的爱憎分明,看到他的善恶标准。在这部作品中,他鞭挞、嘲讽的是杰生、康普生太太、康普生先生、毛莱舅舅、赫伯特.海德、杰拉德太太和杰拉德等,他同情的是凯蒂、昆丁、小昆丁和班吉,他满怀激情歌颂的则是地位卑微的黑女佣迪尔西。 康普生先生整天醉醺醺,絮絮叨叨地发些愤世嫉俗的空论,把悲观的失望的情绪传染给大儿子昆丁。 康普生太太自私冷酷,无病呻吟,总感觉自己受气吃亏,实际上她是在拖累折磨全家人。她念念不忘南方大家闺秀的身份,以致于仅仅成为了一种“身份”的化身,而完全不具有作为母亲与妻子应有的温情,家中没有一个人能从她那里得到温暖。 女儿凯蒂则以一个轻佻放荡的女子身份出现在这个大家庭中,虽然她轻佻放荡,但是她对弟弟班吉的关爱没有因此受到半点折扣。福克纳表面上把昆丁的死亡归因于凯蒂的遭遇,实则是为家庭的没有前途。 随着金钱势力在南方上升,杰生已顺应历史潮流,成为一个实利主义者,仇恨与绝望有时又使他成为一个没有理性、不切实际的复仇狂与虐待狂。他毫无心肝,处处占人便宜,却总是装出一副受害者的样子。他玩弄了一系列花招,把姐姐历年寄来的赡养费据为己有,并从中吮吸复仇的喜悦。书中一个使人难忘的细节——凯蒂失魂丧魄地追赶载有小昆丁的马车。它让我们感受到

俗世奇人读书笔记感悟

俗世奇人读书笔记感悟 《俗世奇人》讲的是天津的一个小码头的奇人妙事每一个人都有一个小故事,每个小故事都在这个码头上流传。码头上的人都有一个绰号:刻砖刘,泥人张,风筝魏,机器王,刷子李……刷子李则是我最敬佩的一个。刷子李专门干粉刷这一行,最让人叫绝的是他刷墙时总穿一身黑衣服,干完活,身上一个白点都没有。他还给自己立了个规矩,只要身上有白点,白刷不要钱。一天,刷子李收了个徒弟,叫曹小三,曹小三当然听说过师傅的绝活,一直半信半疑。所以想要亲眼看看。 这天,刷子李戴着曹小三去刷一座洋房。一间屋子,一个顶,四面墙,先刷屋顶后刷墙。刷子李可厉害了!一拍在屋顶,一滴不沾。曹小三看傻了。师傅刚刷完一面墙,就得喝茶,吸烟,曹小三意外地发现师傅的裤子上有一个白点。刷子李看着曹小三,于是,他把黑裤子往上一提,白点就没了。曹小三一看才知道,原来师傅里面穿着白裤子,刚才抽烟时把黑裤子烫了。师傅说:“你以为别人的名誉都是假的?那是你自己骗自己,好好学吧!”曹小三第一次学的可能别人一生都没学过。 看完后,大家可能都认为我敬佩的是刷子李高超的技艺,但我更敬佩的是刷子李那学有所成,精益求精的态度。谁能知道刷子李练就这门绝技的顽强。这是多少人练就一生的练不出来的。看到这,我又想起了我自己。

在平时,我总是认为我敲鼓十分厉害,总不会给自己定一个更好的目标,老师再怎么加强我也只能原地踏步。直到一天,颜老师来到我们学校给我们排练,我才敢于精益求精。 那天,颜老师给我们排练,我十分不服气,心想:“就这样一个秃头的老师也能当上中国二级演员?心中又是怀疑又是轻视。可当排练完后,颜老师在我面前大显身手。他紧握鼓棒,有力的敲打起来,这些节奏在我眼前编制出了一幅画面首先看见了两只小老虎在打闹 嬉戏,左蹦右跳。后来大老虎也来了,他们向天上一声一声的吼叫,这声音直入云霄。天上的龙好像得到了召唤,在天上欢腾。一会电闪雷鸣,一会艳阳高照,各显自己的神力,他们与老虎一起玩耍打成一片。就这样,中间的一段打击乐独奏就完成了!我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情不自禁鼓起掌来。这才是真正的大师啊!心中不禁感叹!就这样,我成了颜老师的徒弟,一心一意的跟着老师学,老师也教会了我许多道理,其中最为有益的就是要学会精益求精。真是这样,我才有今天的技术,这得多亏老师啊!

英文版的读后感

英文版的读后感 导读: 英文版的读后感(一) 《红与黑》英语读后感 The writer writing unfolds, first is entire French society's one typical window -----small city Varriale's political pattern. The aristocrat is born German Switzerland that mayor is restores the dynasty in here highest representative, the maintenance restoration political power, prevents the bourgeoisie free party member is in power in politics regards as the inherent responsibilities. Poor collection post manager Valno the promise originally is the petty bourgeois, as a result of hires oneself the church secret organization saint can obtain the now the fat difference, thus oneself with restoration political power hitch in same place. Transcription hall Father Maslon is the spy which the church sends, all people's words and deeds all under his surveillance, the time which mutually supports in this king place and the sacrificial altar, is person which wields great power with great arrogance. These three people constitute " Three heads Politic ", reflected the restoration influence the aspect which you the city arrogated all powers to oneself in Varriale.But their opposite, is a large

[作文范文]《喧哗与骚动》英语读后感_3000字

《喧哗与骚动》英语读后感_3000字 The book is the author of Faulkner, who is not a great master in the literary world, who will be able to withstand the nature of the book, read such a book "full of malicious readers", Faulkner's omnipresent stream of consciousness, handover and handover of conscious or carefully arranged scenes. It is destined that this book is not read, read two times, even read three times to read the flavor. It is such a stream of consciousness, no punctuation all over the whole piece, and the sentence sometimes has no grammar to say, but after I read it, I really admire Faulkner. This admiration is a respect for a real writer. Such people are just like the Pilgrims who crawl around, looking for temples that may not exist at all. And Faulkner is such a kind of person, and this temple may be the palace of literature. The story of the novel takes place in the Kang Pusheng family of Jefferson town in the southern United States, depicting the history of the decline of the Kang Pusheng family. This is a prominent family who has been

《俗世奇人》读书笔记范文

《俗世奇人》读书笔记范文 《俗世奇人》是我国著名作家冯骥才的一本小说,全书包括酒婆、死鸟、冯五爷、好嘴杨巴、张大力、小杨月楼义结李金鏊等篇章,很有民族风情。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几篇读后感,供大家参阅 《俗世奇人》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清朝晚期一个小码头上各式各样的"活神仙"的奇人奇事,俗世奇人读后感精选。这些人物,每个人都有一个颇有趣味的绰号,如死鸟、苏七块,酒婆、背头杨……他们虽然都是俗世俗人,却个个身怀高招,有独门绝活儿,个个在码头 上都享有盛名,堪称"俗世奇人". 当然他们这些神仙般的本领并不是与生俱来的,都是经过千锤百炼和长期的磨练而成的。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不然那些普通平凡之辈哪有这样的绝活呢? "生活可以平凡,但不可以平淡".这些俗世间的"活神仙"把人生过得一点儿也不平淡。 他们正是靠自己精湛的技艺让自己的人生精彩纷呈,生活有滋有味,获得了他人的敬佩。这些才华顺应了那个时代的需求,成为他们赖以生存的实力。就今时今日而言,才华也是人生不可或缺的,有才华的人是不怕遇不上伯乐的。物竞天择,强者生存,弱者淘汰。这 是大自然的永恒定律。人生就是如此,这不算残酷,事实而已。 若想成为生活的强者,必须拥有赖以生存的实力,而实力离不开勤奋刻苦和持之以恒。任何妄想着抄近道不劳而获的人,最终只会沦为俗世俗人被历史淘汰。 《俗世奇人》是著名作家冯骥才的作品,这本书写的是在天津的码头上,没有才华就难以存活的故事人物,因此造就了一群拥有高超才艺的人,俗称奇人,一奇就演出了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情,却全是真人真事。 这本书里有许多手艺高超的人,如:凭着精湛的医技赢得了民众尊敬的苏金散;力大无穷的张大力;足智多谋的杨巴等等。不过,最令我记忆深刻的还是刷子李。刷子李是一个专干粉刷一行,他刷墙的时候手臂悠然摆动,每刷一次,那长长的带浆的毛刷便在墙上发出"啪啪"的声音,刷过去的墙,好比平平整整地打开一面雪白的屏障。更绝的是他每次刷墙 的时候必穿一身黑衣服,干完活身上绝没有一个白点,也正因为这样所以人们都叫他"刷 子李". 纵观此书,作者的笔风有趣、耐读,充满了地地道道的天津味。书中的个个奇人,在 作家冯骥才独到的眼里、幽默的笔下,生动有趣,活灵活现,而且将揭示道理和凸显手法 合二为一,让人读起来明了、清楚,不愧是一本好书!

英语精选作文读后感格式

英语精选作文读后感格式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或者一段视频后,把详细感受和得到的启示写成的文章。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英语精选作文读后感格式,欢迎阅读。 英语精选作文读后感格式一:《哈利·波特》Hogwarts School of Witchcraft and Wizardry is where Harry Potter and his friends learned about magic. Main Characters:Harry Potter is an 11 year old boy who’s parents died, and he goes to Hogwarts. Ron Weasley is an 11 year old boy who has 5 brothers and 1 sister, and he goes to Hogwarts. Hermione is a 10 year old girl who likes learn a lots , and she goes to Hogwarts. Quirrell is Hogwarts’s teacher,Voldemort’s helper. Voldemort is an evil guy of the magic world. Climax:Harry never thought Quirrell was helping Voldemort. Quirrel cought Harry and let him to get the Philospher’s stone, but when Harry got it, he didn’t give it to Quirrell, and Voldemort came out,from the back of Quirrell’s head!And Voldemort orderd Quirrell to catch Harry and get the stone, but when Quirrell touched Harry, his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 威廉·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作者是 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我竟未曾有闻,井底之蛙,浅陋立显。 同一部小说,有人对作者的艺术技法 条分缕析;有人从时代背景及作者的祖宗八代解构故事诞生的必然因素;有人像杜撰明星八卦一样猜测人物的原型及可能的含沙 射影;还有人拿它与别的小说做一番可有可无的比较。这几者,当属于职业评论家之流。 而我读小说,仅限于故事本身和语言 文字。如同欣赏美人,不宜用手持手术刀的医生的眼光;欣赏美景,不宜用科学家解释眼睛成像的方法。 初读《喧哗与骚动》,感觉很陌生, 甚至有些吃力。故事竟然可以这样组织的。后来才知道这种写法叫做“意识流”。 小说中的这个家庭,让人感觉不到温 馨的气氛,尤其是病恹恹的怨天尤人的母亲,看不出她对四个孩子一丁点儿的关心和爱。

而父亲不善治家,嗜酒贪杯,读了许多书,受几本古希腊人书籍的影响而无比消极,他的消极影响了长子昆丁。次子杰生是一只冷血动物,他当着黑奴小孩的面将巡回乐团演出的门票扔进壁炉烧坏,也不肯送给这个对演出十分向往的可怜巴巴的孩子。女儿凯蒂和黑人女佣迪尔西是给这座房子带来一点 温情和阳光的两点火种。前者虽然风流成性,从她对痴呆小弟的态度上看,她比徒有大家闺秀外表的母亲强多少倍。黑人迪尔西,她那种黑人特有的博大的爱,在作者笔下,简直像一个高尚的修女或者崇高的圣徒。 最让人难忘的,当然还是小说的语言。有一些诗一样跳动的语句,片面夸大了事物的某一方面的特征,而恰如其分的烘托了当时的气氛,表达了复杂了心情,或者突出了某种细腻的感官感受。 在《喧哗与骚动》各人物中,康普生太太的儿子班吉,这个《喧哗与骚动》里的白痴是一个值得关注的人物。塑造班吉这个人物时。福克纳只能对人类感到悲哀,感到可怜。

读三毛传记有感

读三毛传记有感 流年不与你忘 ——读三毛传记有感 白落梅曾说:”如果有一天,你在红尘某个街巷,遇见这样一个女子。她身材高挑,散着长发,带着一种繁华落尽的沧桑,一种意兴阑珊的美丽。那么,请记得,她的名字叫三毛。”是的,她叫三毛,是我内心深处不及的梦,是流年不曾忘记的一粒红尘。 雨季不再来看似忧。 不亦然。 忆含希。 独自成长,心田满书香。 ——记童稚时 她叫陈懋平,因为觉得”懋”字繁琐,改名为陈平,可她的性格注定让她这辈子无法平凡,她的一生经历成为了一代又一代人传诵的传奇。即使战火纷飞,也没有让她的童年失去色彩。 她是一簇颜色不一样的烟火,盛开

在民国时期。她与别的孩子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她那生来便具有的孤独感,让她的色彩显得如此绚丽。她可以默默的独处,不哭不闹,沉溺于书香无法自拔,用自己的方法去解决所遇到的问题。当然,还有她那可以洞察万物的双眸。 当我上小学之时,才开始于文学海洋中遨游,她早已觉那知识是如此肤浅。当我还不明人生所爱为何物,她已找寻到——文学,文学之美就这样成为了她一生的追求。 只可惜,童年的五彩缤纷下也有黑色的参与。黑来自于同学和老师的误解,让她的自尊心受到了严重的打击,落入无尽的黑暗之中,迫使她离开了学校。 三毛锁上了自己的心门,结识墓园的宁静,浏览自己喜爱的书籍,尘封很久之后心锁已锈迹斑斑,同时也贴上了自闭。幸运的是,这把心锁被顾福生打开了,福生用油画的绚丽,艺术的美丽,让她的内心春暖花开。在福生的帮助下,她走进了文坛。

其实我知道,孤独成全了她的美丽,书香飘进了她的童年。虽然童年伤痕累累的她,记忆中还存留着希望,心田中依然有愈心的暖光照耀。 回忆着她的成长,好似独自寂寥行走,独自追寻着她的希冀。但不是。在我看来,她在幼年便寻得她所爱,知道自己要去往的地方,即便雨季不再来,但在花季之时,花海一定会流入她的心房。 十年生死两茫茫。 不思量。 自难忘。 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 ——与荷西相遇到离别 三毛与荷西曾用六年的时间错过,又用七年的时间相爱相倚,留三毛用余生的时间去离别。 犹记当初荷西对她承诺:六年,多么漫长,等待,如此煎熬,并且她的心早已支离破碎,失去了承担这诺言的勇气,所以她狠心去拒绝了这个男孩,再

俗世奇人读后感800字高中读俗世奇人有感5篇范文

俗世奇人读后感800字高中读俗世奇人有感5 篇范文 冯先生在《俗世奇人》里塑造的人物一个个栩栩如生,完整传神。大家读了《俗世奇人》这本书有什么心得感想呢?以下是WTT为大家准备的《俗世奇人》读后感,欢迎大家前来参阅。 我们的“俗班奇人”-----读《俗世奇人》有感 话说,在那老天津城内呐,有着一群群的人;那这人呐,又是一个个的绝!苏七块,认识吧?什么,你不认识?那泥人张,酒婆,小达子,皮大嘴和甄一口,你总算认识了吧?什么,不清楚?那刷子李一定认识吧!如果你全都认识,那你一定看过冯骥才先生的《俗世奇人》吧!如果你没有看过,把下面我就带你去领略领略在天津卫的这些俗世奇人吧! 天津狗不理包你应该知道吧,可是你知道狗不理又是怎么来的吗?那难道是狗不理那个包子?不是不是都不是。其实是在运河边上有个卖包子的狗子,是当年跟随他爹打武清来到天津的。 你以为他真的叫狗子?不,他的真名叫高贵友,别人只知道是他爹天天呼他的小名:狗子。 他爹老高没啥能耐,那的包子也没啥好,专给一些干重活的粗人吃。老高死了,就归狗子说了算。狗子把包子一改良,不仅味儿美,那貌也美,这下可热闹了起来。

这不,忙的都没空搭理别人了,别家包子店本来就是生气,就骂他“狗不理”这一来,反到成为了一张大大的招牌。 有个官员献了些狗不理包给袁世凯,袁世凯一吃,心中大喜,也给老佛爷慈禧送了点狗不理包,慈禧吃了它,就不吃那餐桌上的任何菜了。而且慈禧还说了这么一句:“老天爷吃了也保管说好!”那可见狗不理包有多美味呀!这金口一开,从宫里传到宫外,京城传到天津,天津再名扬四海,流传至今。 接下来呀,我要给你们介绍一下我们班的土味《俗班奇人》中的大名鼎鼎的肩负:“抠脚大佬”,“虫子刘”等等多个名号刘相贝同学。事例太多,说也说不完呀!下面说一下身为“虫子刘”的他吧!他折磨虫子可是一流的。 现在正是木棉花盛开的季节-夏天。在一堆堆雪白的棉花中,藏匿着一个个小红点-木棉虫。尽管上课再无趣,无趣的想打瞌睡,他还是会找些乐子来。他折磨虫子的方法可谓是各式各样,如:一只虫子六条腿先把虫子的两条腿拔了,看看能不能走,然后再拔掉两条腿,放在桌子上让虫子爬,没想到还能爬。我开始佩服小红虫的毅力了。 正好那天喝可乐,我突然蹦出了一个可怕的想法,竟然还说出来了-把虫子放进可乐里,会死吗?没想到他竟然毫无悬念地说:“我早试过了,不会死。”他还现场直播给我们看,那虫子像是在游泳,也像是在汲取可乐。唉...手法一流呀!还早就试过了。最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他还把虫子捞了出来,涂上闪光粉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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