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法基础知识

国际贸易法基础知识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国际贸易越来越成为各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际贸易的背景下,国际贸易法的作用越来越受到关注。国际贸易法是指为调和和规制国际贸易活动,明确国际贸易各主体权利义务,统一贸易标准和法律规则等而制定的国际法律规则。本文将从国际贸易法的基础知识、国际贸易法的功能和国际贸易法的适用范围三方面探讨国际贸易法的相关内容。

一、国际贸易法的基础知识

1.国际贸易法的渊源

国际贸易法的形成源远流长,但其起源可以追溯到各国进行的贸易活动史。在公元前2000年的古代中东和远古罗马时期,已经存在着国际贸易的基

本形式。随着贸易活动的不断发展壮大,国际贸易法变得越来越重要。19世纪时,各国开始意识到国际贸易法的重要性,纷纷制定了一系列贸易法规。20世纪初,随着国际贸易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国际贸易法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国际贸易法体系也逐渐形成。

2.国际贸易法的定义

国际贸易法是指为调和和规制国际贸易活动,明确国际贸易各主体权利义务,统一贸易标准和法律规则等而制定的国际法律规则。

3.国际贸易法的特点

(1)广泛性:国际贸易法适用于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国家和地区。

(2)多样性:由于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和文化背景的不同,国际贸易法具有一定的多样性。

(3)动态性: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和变化,国际贸易法也不断变化和发展。

(4)公平性:国际贸易法主张公平竞争和互利互惠。

二、国际贸易法的功能

1.规制国际贸易活动

国际贸易法通过制定规则、解决纠纷等方式,对国际贸易活动进行规制。

2.明确国际贸易各主体权利义务

国际贸易法明确了出口商、进口商、国家、公司等在国际贸易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

3.统一贸易标准和法律规则

国际贸易法通过统一贸易标准和法律规则,消除了各国间因不同标准产生的经济壁垒,增强了贸易自由化程度,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

4.促进国际合作关系

国际贸易法的适时修订和完善,有助于提高各国之间合作的积极性,促进国际贸易的健康稳定发展。

三、国际贸易法的适用范围

1.适用主体

国际贸易法适用于所有参与国际贸易的主体,包括国家、企业、个人、组织等。

2.适用地点

国际贸易法适用于所有发生于国际范围内的贸易活动,包括货物运输、支付手段、技术转让、服务贸易等各种形式。

3.适用内容

(1)国际贸易合同:国际贸易合同必须遵循国际贸易法规定的基本原则。

(2)关税和贸易制度:国际贸易法规定了关税和贸易制度,规定各国间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

(3)知识产权保护:国际贸易法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4)对外投资:国际贸易法对投资经营的规范作出了规定。

结论

国际贸易法是国际贸易活动中的重要法律制度,对国际贸易活动发展、国际市场的繁荣以及国际经济的稳定,具有重要的作用。了解国际贸易法的基础知识以及其功能和适用范围,可以帮助各国企业在国际贸易活动中更好地遵循相关规定。对于国际贸易法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各国应该加强多

边合作和协商,共同推进国际贸易法的进一步发展。

国际贸易基础知识

国际贸易名词解释 国际贸易:世界各国(地区)之间货物和服务的交换,是各国(地区)之间分工的表现,反应了世界各国(地区)在经济上的相互联系。 2有形贸易:那些有形的,可以看得见的物质属性商品的进出口贸易活动。 3无形贸易:也称服务贸易,指一切不具备物质自然属性的商品或无形贸易的国际交易活动。例如:运输、保险、金融等方面的各种服务的提供和接受,以及其他非实物形态的进出口贸易活动。 4过境贸易:指某种商品从甲国经由乙国向丙国输送销售,对乙国来说,就是过境贸易。 5自由结汇贸易:又称现汇贸易,是以货币作为清偿工具的国际贸易。 6易货贸易:指以经过计价的货物互相作为清偿工具的国际贸易1,又称换货贸易。 7总贸易:指以过境作为标准划分和统计的进出口贸易。凡进入国境的外购商品一律列为进口;凡离开国境的外销商品一律列为出口。 8专门贸易:指以关境作为标准划分和统计的进出口贸易。除了从海关保税仓库和自由贸易区出口的商品以外,其余的均列入该体系的进出口范围。9直接贸易:商品生产国与商品消费国直接进行买卖货物的行为。 10间接贸易:商品生产国与商品消费国通过第三国进行的贸易。对生产国而言是间接出口,对消费国而言是间接进口。 11转口贸易:指商品生产国与商品消费国通过第三国进行的贸易。对第三过来说是转口贸易。 12对外贸易:也称“国外贸易”,是指一个国家(地区)与另一个国家(地区)之间的服务和货物的交换。 13对外贸易值:指一定时期内(如1个月、1个季度、1年),一国的出口贸易值与进口贸易值之和。 14对外贸易量:以一定时期不变价格为标准来计算的对外贸易值。 15贸易差额: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出口贸易总额与进口贸易总额之间的差额。 当贸易

法律知识:国际贸易法基础知识

法律知识:国际贸易法基础知识越来越多的企业涉足国际贸易,因此了解国际贸易法基础知识至 关重要。本文将从以下三个方面为读者介绍国际贸易法基础知识:国 际贸易的定义、国际贸易的规则、以及国际贸易的争端解决机制。 一、国际贸易的定义 国际贸易是指跨越国界进行的商品和服务交换活动,通常涉及进 口和出口。国际贸易的发展可以追溯到数千年前的远古时代,但是直 到近代,国际贸易才真正得到了大力发展。在全球化的趋势下,国际 贸易已经成为各国经济繁荣的基础。国际贸易活动大量增加各国的国 内收入,促进了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和改进,同时也为不同文化交流创 造了机会。 二、国际贸易的规则 国际贸易依赖于规则和协议,以确保交易的公正和公平。国际贸 易规则包括两个主要组织:世界贸易组织(WTO)和国际商会(ICC)。

世界贸易组织是为了促进自由、开放和有规则的国际贸易而成立的。WTO成立于1995年,现有164个成员国。WTO目前为各国提供对 多边贸易规则的纠纷解决机制。 国际商会是一个成立于1919年以代表各国商业利益和促进国际贸 易的组织。ICC在全球范围内拥有成千上万的会员,代表了所有范围的企业和产业。 在国际贸易中,还有其他规则和协议也非常关键,如自由贸易协 定(FTA)和区域贸易协定(RTA)。FTAs和RTAs的目标是降低贸易壁垒,增加市场准入,并创建优惠条件,以促进国际贸易。 三、国际贸易的争端解决机制 在国际贸易中,各种争端和纠纷都可能发生。为了解决这些争端,国际贸易法创立了一种特殊的争端解决机制——争端解决程序(DSM)。 DSM机制被用于解决各种争端,例如关税和非关税措施、贸易政策、贸易便利化、贸易技术措施、知识产权等。DSM主要由WTO负责实施。如果任何成员国认为其他成员国的措施违反了WTO规则,则新成员可

国际贸易知识点

国际贸易 1.对外贸易的产生必须具备的两个必要条件:一是有可共交换的剩余产品;二 是载各自为政的社会实体之间存在交换行为。 2.总贸易体系亦称一般贸易体系,指贸易国家进行对外货物贸易统计所采取的 统计制度,是以货物通过国境作为统计净出口的标准。据此,所有进入本国国境的货物一律计入进口贸易,所偶离开本国国境的货物一律计入出口贸易。 3.专门贸易体系亦称特殊贸易体系,是以货物经过结关作为统计进出口的标 准。凡是通过海关结关入境的货物计入进口贸易,凡是通过办理海关手续出口的货物计入出口贸易。 4.转口贸易也称中转贸易。货物消费国与货物生产国通过第三国进行的贸易活 动对生产国是间接出口贸易,对消费国是简介进口贸易,而对第三国而言,便是转口贸易。转口贸易的货物可以直接从生产国运送到消费国。 5.转口贸易的发生的原因主要是因为转口贸易国地理位置的优越,交通便利、 通信设施发达、贸易限制少、结算便利且费用低,相对于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适用于物流中心;另外转口贸易国的贸易商拥有丰富的商业信息和市场资源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6.对外贸易依存度又称对外贸易系数。以一国对外贸易额同该国GDP或GNP的 比率来表示,用以反映一国经济发展对对外贸易的依赖程度。对外贸易依存度一般通过进口系数和出口系数反映,也可以用一国对外贸易额与该国GNP 或GDP的比率直接反映。中国对外贸易依存度1990年为30%,2003年到达 60.3%。 7.国际分工是指世界各国之间的劳动分工。它是社会分工发展到一定阶段,国 民经济内部分工超越国家界限发展的结果。国际分工是国际贸易和世界市场的基础因为在国际商品交换的背后,隐藏着各国商品生产者之间的分工。可以说,如果没有国际分工,不管这种分工是由于自然条件的差异而产生的,还是由于社会经济条件而产生的,那就没有国际贸易和世界市场。 8.影响国际分工形成与发展的因素: (1)社会生产力是国际分工形成和发展的决定性因素 (2)自然条件是国际分工产生和发展的基础 (3)资本流动是推动国际分工发展的重要力量 (4)政府行为可以推进或延缓国际分工的发展 9.社会生产力是国际分工形成和发展的决定性因素 含义:(1)国际分工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 (2)各国生产力水平决定其在世界分工中的地位 (3)生产力的发展对国际分工的形成、广度和深度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4)生产力的发展决定了国际分工产品内容 (5)技术在国际分工中的作用日渐显著 10.为什么说自然条件是国际分工产生和发展的基础 自然条件是一切经济活动的基础,没有一定的自然条件,进行任何经济活动都是困难的,甚至是不可能的。应当指出,自然条件对国际分工的确很重要,但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自然条件对国际分工的作用在逐渐减弱。因此,自然条件只提供国际分工的可能性,不提供现实性,要把可能性变为现实性,还需要一定的生产力为条件。

国际贸易法名词解释

国际贸易法名词解释 国际贸易法是站在国家之间的国际贸易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法律规范为基础,对国际贸易进行调整和管制的一门法律学科。以下是国际贸易法中的一些常见名词的解释: 1.自由贸易:自由贸易是指国家之间在一定范围内取消或减少贸易限制和贸易壁垒,允许商品、服务和资本在国家之间自由流通和交换的原则。自由贸易的目标是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和繁荣。 2.关税:关税是指国家对进口和出口商品征收的税费。关税可以保护国内产业,增加进口商品的价格,减少竞争,也可以为国家提供收入。 3.最惠国待遇:最惠国待遇是指一个国家给予其他所有世贸组织成员国的对待,也就是说,一个国家对某一成员国享有的特殊优惠待遇,必须同样适用于其他成员国。 4.非歧视性原则:非歧视性原则是指各成员国在国际贸易中不能对其他成员国进行不平等对待。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成员国在与其他成员国进行贸易时,不能歧视不同国家的商品和服务。 5.贸易壁垒:贸易壁垒是指国家对国际贸易的限制或阻碍,包括关税、配额、进口限制、出口补贴等。贸易壁垒的存在会影响国际贸易的公平性和效率。

6.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指个人或企业创造的知识性质的财产 权益。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保护的目的是鼓励创新和创造,促进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 7.争端解决机制:争端解决机制是指在国际贸易中解决争端和 纠纷的机制。争端解决机制提供了一种法律程序,解决贸易纠纷并确保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之间遵守贸易规则。 8.反倾销措施:反倾销措施是指在国际贸易中采取的一项措施,旨在防止国外企业以不正当的价格倾销其产品到国内市场,损害国内产业的利益。 9.发展中国家优惠:发展中国家优惠是指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 家在国际贸易中给予的一种优惠政策。通过减免关税、提供技术援助和投资促进等方式,促进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 10.海关联盟:海关联盟是指多个国家或地区之间为了促进国 际贸易合作而建立的关税和贸易制度的一种形式。海关联盟旨在降低关税壁垒、加强贸易合作和提高经济效率。 以上是国际贸易法中一些常见的名词解释,这些名词在国际贸易活动和相关法律中具有重要作用,对于了解和应用国际贸易法非常有帮助。

国际贸易重点知识

国际贸易重点知识 一、重点概念 1、国际贸易:是指世界各国之间货物和服务交换的活动,是各国之间分工的表现形式,反映了世界各国在经济上相互共存。 2、复出口:是指输入本国的外国货物未经加工再输出。 3、转口贸易:是指货物生产国和消费国之间,或货物供给国与需求国之间,经由第三国贸易商分别签订进口合同和出口合同所进行的交易。从第三国的角度来看,即时转口贸易。 4、总贸易体系;是以国境作为统计货物进出口的方法。 5、专门贸易体系;是以关境作为统计进出口货物的方法。 6、世界市场:是世界各国交换产品、服务、技术的场所,是由世界范围内通过国际分工联系起来的各个国家内部以及各国之间的市场综合组成。 7、单纯的购销方式:是指交易双方不通过固定市场而进行的商品买卖活动。 8、包销:是指卖方在指定的地区范围和期限,把指定的商品出售给指定的买方。 9、代理:是指货主在进口当地市场指定代理人,在一定的地区范围和一定期限内,积极推销货主制定的商品。 10、寄售:是指货主为开拓市场,先把货物运往国外市场,委托指定商号代销其货物,在货物出售后才收回货款,并支付代销商代垫费用和佣金。 11、拍卖:是指由经营拍卖业务的拍卖行接受货主的委托,在规定的时间和场所,按照一定的章程和规则以公开交易的方式,把货物卖给出价最高的买主的一种交易方式。 12、招标:是指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地点发出招标公告,指出准备买进商品的品种、数量和有关买卖条件,邀请卖方投标的行为。 13、投标:是指投标人应招标人的邀请,根据招标公告或招标单的条件,在所规定的招标时间内向招标人递盘的行为。 14、商品期货交易:是指按照一定的规章制度在期货市场上买卖期货合同的交易行为。 15、对销贸易:包括易货、记账贸易、互购、产品回购、转手贸易等属于货物买卖范畴,以进出结合、出口抵补进口为共同特征的各种贸易方式的总称。 16、补偿贸易:是指在信贷基础上进口设备,然后以回销产品或劳务所得价款,分期偿还进口设备的价款以及利息。17、加工贸易:是指由外商提供一定的原料、零部件、元器件有加工贸易另一方按对方的要求进行加工装配,成品再交给对方,加工方获取加工过程中的劳务费。 18、租赁:是指出租人在一定的时间内把租赁物租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分期付给一定租赁费的融资或融物相结合的经济活动。 19、财政关税:是指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为主要目的而征收的关税。 20、保护关税:是指以保护本国工业或农业发展为主要目的而征收的关税。 21、普通关税:是指与本国没有签署贸易或经济互惠等有好协定的国家原产的货物征收的非优惠性关税。 22、优惠关税:是指对来自特定国家的进口货物在关税方面给予优惠待遇,其税率低于普通关税税率。 23、特定优惠关税:是指给予来自特定国家的进口货物的排他性的优惠关税,其他国家不得根据最惠国待遇条款要求享受这种优惠关税。 24、普惠制:是发达国家对进口原产于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制成品、半制成品和某些初级产品给予降低或取消进口关税的待遇的一种关税优惠。 25、差别关税:是指对同一种商品由于输出国或生产国情况的不同而是拥有差别对待的关税。 26、反倾销税:是为抵制外国商品倾销进口,保护国内相关产业而征收的一种进口关税。 27、反补贴税:是指为抵消进口商品在制造、生产或输出时直接或间接接受的任何奖金或补贴而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28、保复关税;是指发现贸易对方出现歧视性待遇或违背贸易法规或拒绝接受世贸组织裁决后,可以通过征收报复关税的方法给予报复。 29、海关税则:是指一国对进出口商品的规章和对进出口的应税与免税商品加以系统分类的一览表。 30、从量税:是按货物的计价单位作为课税标准,以每计量单位应纳的关税金额作为税率的关税。 31、从价税:是以课税对象的价值量为课税标准的征收方法。 32、复合税:是指在海关税则中,对一个税目中的商品同时使用从价、从量两种标准计税。 33、选择税:是指在海关税则中对同一税目的商品定有按从价标准和按从量标准计征税款的两种税率。 34、滑准税:实在海关税则中对同一税目的商品按其价格的高低分开档次并以此制定不同税率,而使用其不同档次计征的一种关税。 35、差价税:是按照进口货物价格低于国内市场同类货物价格的差额来计征的一种税。 36、季节税:是对有季节性的鲜货、果品、蔬菜等商品,按其进口季节不同制定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税率。 37、进口配额制:是指一国政府在一定时期以内,对某些商品的进口数量或金额加以直接的限制。 38、关税配额:是对商品进口的绝对数额不加限制,而对在一定时期内,在规定配额以内的进口商品,给予低税、减税或免税待遇;对超过配额的进口商品则征收较高的关税。39、进口许可证:是指进口国家规定某些商品进口必须事先领取许可证才可进口,否则一律不准进口。 40、外汇管制:是指一国政府通过法令对国际结算和外汇买卖实行限制来平行国际收支和维持本国货币的汇价的一种制度。 41、技术贸易壁垒:是指那些超越公认的不合理和非科学的强制性或非强制性确定商品的某些特性的规定、标准和法规,以及旨在检验商品是否符合这些技术法规和确定商品质量及其适应性能的认证、贸易障碍。 42、绿色贸易壁垒:是指各国为了保护本国市场,借口为保护环境和国民健康,对进口商品提出带有歧视性、针对性的技术、安全和卫生标准。 43、政府采购:是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实体以法定的方式向社会采购物资、工程或服务的行为。 44、出口信贷:是一种国际信贷方式,是世界各国为了支持和扩大本国大型设备的出口,加强国际竞争力,与该国的出口信贷机构直接通过向本国出口商或外国进口商提供利率较低的贷款,或者通过担保、保险或是给予其满足国外进口商对本国出口商品支付贷款需要的一种融资方式。 45、出口管制:是指出口国政府通过各种经济和行政的措施,对本国出口贸易进行管制的行为。 46、保税区:是海关所设置的或经海关批准注册的,受海关监督的特定地区和仓库。 47、出口加工区: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在其港口或邻近港口、国际机场的地方,划出一定的范围,新建或扩建码头、车站、道路、仓库和厂房等基础设施以及提供免税等优惠待遇,鼓励外国企业在区内投资设厂,生产一出口为主的制成品的加工区域。 二、重要理论 一、对外贸易与国内贸易的异同:(1)相同点:都是商品和服务的交换,交换过程相近;经营的目的都是取得利润或经济效益。(2)差异:对外贸易难度更大(语言、法律、风俗习惯、政策等不同,交易争端解决困难),比国内贸易更复杂(货币和度量衡差别,商业习惯,国际汇兑等),风险更大(信用、商业、汇兑、运输、价格、政治)。 二、国际贸易利益:(1)、对国家:解决社会在生产的继续;实现社会产品的价;,获得成本降低的效益;利用生产要素优势,实现生产要素互补;接受国际经济传递,参与经济全球化;促进经济增长;维护并改善其国际环境。(2)、对企业:降低成产成本,提高企业利润;达到规模经济,提 1

国际商法知识点总结

国际商法知识点总结 国际商法是针对跨国贸易中各种商务活动涉及的国际法律问题而制定的法律规则体系。在全球化的浪潮下,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在全球范围内拓展业务,因此了解国际商法知识成为了一项必备的技能。本文将从合同法、保险法和仲裁法三个方面对国际商法的知识点进行总结和探讨。 一、合同法 合同是商业交易中最普遍的法律文件,其作用在于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国际商务中,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语言和文化背景等因素使得合同法呈现出了一定的特殊性。以下是国际商务合同法中的一些基本概念和注意事项: 1. 合同的成立 合同的成立以双方对于条款的同意为前提,一般可以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在国际贸易中,书面合同更能够确保各方权益,因此在签署合同时应注意其语言、格式、签字等细节。

2. 合同中的条款 合同中的条款应具有明确性、完整性、针对性和可执行性。在合同中应包含货物数量、质量、价格等方面的详细规定,在发生纠纷时,这些条款将作为解决问题的依据。 3. 合同的变更 由于国际商务交易一般涉及比较复杂的条款和法律体系,因此在合同变更时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变更前双方必须就变更内容进行协商,并在变更的合同条款上签署书面同意。 4. 合同的履行 合同的履行目的在于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在履行合同时,应尽可能避免违反合同约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二、保险法

在国际贸易中,由于双方之间存在一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商业保险的一种形式也就应运而生了。保险法是指商业保险行为受到的法律约束,也就是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法律体系。以下是国际商务中保险法的一些知识点: 1. 保险合同的要素 保险合同的要素主要包括保险人、被保险人、保险标的、保险费等。保险合同应准确描述每个要素,阐明保险的责任和义务。 2. 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是指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应承担的责任,主要涉及对被保险人财产损失和相关风险进行的保险赔偿。 3. 保险理赔

贸易基础知识

国际贸易基础知识 国际贸易的概念 国际(International),指国与国间;贸易(Trade),指交易、交换或买卖行为。所谓国际贸易(International Trade),是指不同国家或地区间的买卖双方,从事货物、劳务或技术等交易的行为。双方协商约定,卖方应将买卖标的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给买方,而买方则应将货物价款或等值物品交付给卖方。各国之所以能进行互通有无的国际贸易,这是因为世界各国(或各地区)所蕴藏的自然资源不同,人民禀赋有别,生产技能精拙不一,必须藉由国际贸易做有效的调配、分工与利用。货品由本国卖到他国,称为出口(Export);货品由他国买入本国,则称为进口(Import)。 国际贸易的种类 国际贸易分类方式有很多种,常见的有: ?依货物动向分: ?(1)出口贸易(Export Trade): ?将本国所生(出)产的产品卖到外国去,得到的是外国所支付货款的外汇。 出口贸易不一定是货物,有可能是技术、专利、知识等。 ?(2)进口贸易(Import Trade): ?自外国买进他国生产的产品,而不论此产品是否该出口国所生产。进口贸易与出口贸易实际上是一体两面的,一笔交易的成立必有买方与卖方,就买方立场而言,该笔交易就是进口贸易;而就卖方立场而言,则是出口贸易。 ?(3)过境贸易(Transit Trade): ?货物由出口国输往进口国的运送途中,必须经过第三国,对第三国而言,该笔交易即视为过境贸易。 ?(4)转口贸易(Intermediary Trade): ?是指货物自出口国运往进口国的过程中,须经由第三国或第三地卸下、储存、重组或改装后,再转运到进口国,这种交易方式称为转口贸易,请参阅图1-1。

国际贸易知识点大汇总

国际贸易学期末复习 第一章绪论 1.国际贸易的分类 对外贸易:世界各国(地区)之间货物和服务的交换,是各国(地区)之间分工的表现,反映了世界各国(地区)在经济上的互相依靠。 对外贸易产生的条件:一是有可供交换的剩余产品;二是在各自为政的社会实体之间存在交换行为。从根本上说,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社会分工的发展是对外贸易产生和发展的基础。 2.国际贸易常用术语: (VFT):一国或一定地区一定时期IM(G+S)+EX(G+S) ①对外贸易额(对外贸易值)

构成,是反映一国对外贸易规模的重要指标之一,一般用国际上通行的货币表示。 ②世界货物贸易额:世界上所有国家或地区的CIF(FOB)1按同一种货币单位 换算后加在一起,即得到世界货物进口总额(世界出口货物出口总额)。为把货物贸易额中的服务项目剔除,通常以世界货物出口贸易额代表世界货物贸易额。2 ③世界服务贸易额:各国国际收支的经常项目(货物、服务、收入和经常转 移)中的服务额(包括政府服务和商业服务)减去政府服务额代表。商业服务包括运输、旅游和其他服务。 ④对外贸易量(QFMT):以固定年份为基期计算的进口或出口商品价格指数去 调整当年的进口额或出口额得到的相当于按不变价格计算的进口额或出口额。 ⑤总贸易体系(GTS):以国境为标准统计进出口货物的方法。凡进入国境的货 物一律列为总进口,凡离开国境的一律列为总出口。 ⑥专门贸易体系(STS):以关境3为标准统计进出口货物的方法。以货物经过海 关办理结关手续作为统计进出口的标志。 ⑦贸易差额:一定时期内一国出口(货物与服务)总额与进口(货物与服务) 1离岸价格(FOB):启运港船上交货价;到岸价格(CIF)=FOB+运费+保险费。 2由于CIF>FOB,所以前者总是>后者。 3关境(关税领域):海关征收关税的领域。①国境内设有自由港、自由贸易区、出口加工区则关境<国境;②有些国家组成关税同盟,成员方对外实行统一关税政策,形成共同关境,则关境>国境;③关境=国境。我国、日本、英国、加拿大、美国和澳大利亚采用总贸易体系,而德国、意大利、法国采用专门贸易体系。

国际贸易法的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

国际贸易法的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国际贸易法(International Trade Law)是指规范国际贸易关系 的法律规则和制度。它是各国间开展经济合作与交流的基础,也 是国际贸易和投资的重要保障。本文将详细介绍国际贸易法的主 要内容和适用范围。 一、国际贸易法的主要内容 1. WTO协议 WTO协议是目前全球范围内最重要的国际贸易法律文件之一。WTO协议制定了各成员国之间开展贸易关系的基本规则,包括市 场准入、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知识产权、服务贸易等方面。WTO 协议还规定了争端解决机制,提供了有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2. 自由贸易协定 自由贸易协定是指两个或多个国家之间为促进贸易自由化而签 订的协议。自由贸易协定的主要内容包括关税减让、贸易限制撤销、市场准入等方面,旨在促进各方之间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 降低贸易壁垒和成本。 3. 投资协定 投资协定是国际间保护外商投资的协议,旨在为投资者提供在 目标国家投资时的法律保护和投资条件。投资协定的主要内容包

括国家待遇、最惠国待遇、公平与合理待遇、投资保护等方面, 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加稳定、可靠的投资环境。 4. 海上运输法和国际商事仲裁法 海上运输法和国际商事仲裁法主要用于解决涉及国际贸易的纠纷。海上运输法包括《海上货物运输公约》、《海上货运单据公约》等文件,规定了海上运输中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海上 运输的安全。国际商事仲裁法则为商业争端提供非正式、高效的 解决方式,为各国企业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 二、国际贸易法的适用范围 国际贸易法适用范围广泛,包括国际贸易、海上运输、保险业务、投资、知识产权等领域。 国际贸易法适用于跨越国界的商品和服务的交易。它涵盖了所 有进出口商品贸易相关的法律问题。其中最重要的是上文提到的WTO协议和自由贸易协定,它们制定了各成员国之间开展贸易关 系的基本规则。 海上运输法适用于船舶在国际海域和港口内的运输活动。海上 运输法与国际贸易法有着密切联系,它主要包括海上货物运输公约、海上货运单据公约等文件,规定了海上运输活动的基本规则。 保险法则涵盖了国际贸易中的承保业务,保险公司是贸易流程 中的重要一环,其对贸易安全和信用保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国际贸易基础知识

国际贸易基础知识 国际贸易基础知识 随着全球化的加速和国际贸易的发展,了解国际贸易的基础知识变得越来越重要。本文将介绍国际贸易的历史背景、基本概念、贸易方式以及涉及到的关键问题,旨在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国际贸易。 一、国际贸易历史背景 国际贸易可以追溯到古代,当时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就开始了物品的交换和贸易。到了中世纪,欧洲各国之间的贸易活动逐渐兴起,这促进了商品和货物的交流和流通。随着新航路的开辟,欧洲各国开始与亚洲、非洲、美洲等地区进行贸易往来,这使得国际贸易开始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二、国际贸易基本概念 1、国际贸易:指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进行的商品和服务的交换行为。 2、贸易顺差:指一个国家的出口总额大于进口总额,表示该国在国际贸易中处于优势地位。 3、贸易逆差:指一个国家的进口总额大于出口总额,表示该国在国际贸易中处于劣势地位。 4、关税:指对进口和出口商品征收的税费,用于保护国内产业和调

节国际贸易。 5、自由贸易区: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与另一个或多个国家或地区签订协议,实现商品和服务的自由流动。 三、国际贸易方式 1、直接贸易:指买卖双方直接进行交易,如跨境零售和批发。 2、间接贸易:指买卖双方通过第三方进行交易,如通过代理商或经销商进行交易。 3、转口贸易:指货物在跨越国境时,经过一个或多个第三方的转运,最终到达目的地。 4、加工贸易:指利用本国劳动力和资源,接受境外订单,对境外原材料进行加工后再出口。 四、国际贸易关键问题 1、贸易摩擦:由于各国经济、文化、法律等方面的差异,以及国际贸易规则的不完善,导致各国在贸易过程中产生矛盾和纠纷。 2、贸易保护主义:一些国家为了保护本国产业和就业,采取限制进口或加征关税等措施,导致国际贸易受到影响。 3、技术壁垒:指一些国家通过技术法规、标准、认证等手段,对进

国际贸易法教学大纲

国际贸易法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10034016 课程名称:国际贸易法(International Trade Law) 学分:3 学时:48 开课单位:商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系 适用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 先修课程:国际贸易概论、国际投资、跨国公司经营与管理 一、课程性质、目的与任务 本课程是高等院校国际商务、工商管理等专业的一门重要专业课程,也是经济管理类其他专业的一门重要选修课程。本课程的教学目标是,使学生在先期学习的管理学和国际商务等课程的基础上,进一步学习和思考跨国公司的经营和管理问题,掌握跨国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了解跨国公司全球化经营的战略,熟悉跨国公司组织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跨文化管理等的特点,为以后的学习和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本课程的基本任务包括:(1)使学生熟练地掌握跨国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基本知识;(2)使学生了解在全球化条件下跨国公司经营和管理的规律;(3)使学生能够对实际中对跨国公司所面临的经营和管理问题有一定的思辨和应对能力。 二、教学内容、基本要求及学时分配

(教学基本要求:A-熟练掌握;B-掌握;C-了解) 三、能力培养要求 国际贸易法是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一门学科基础课。设置本课程是为了使学生通过学习、掌握与国际货物贸易有关的各国的法律规定和各种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学会用国际贸易法的基本只是分析解决国际贸易中出现的纠纷,为今后从事对外经济贸易工作打下基础。该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注重国际贸易法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学习和训练,突出难点和重点,理论联系实际。 四、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 本课程采用多媒体教学,课堂讲授与课堂讨论相结合,运用案例教学激发学习兴趣和启发学

国际商法知识点范围

国际商法知识点范围 第一章国际商法总论 一、概念术语 1、国际商法:又称为国际商事法,是调整国际商事关系的各种法律规的总称。 2、国际商法的渊源:是指国际商法的存在及表现形式,包括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和国法。 3、国际条约:是指两国或两个以上国际法主体依据国际法确立其相互权利和义务而缔结的国际书面协议。 4、国际惯例:是指在国际商事交往的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受到各国普遍承认和遵守的习惯做法、商事原 则和规则。 5、大陆法系:它是指包括欧洲大陆大部分国家从19世纪初以罗马法为基础建立起来的,以1804年《法 国民法典》和1900年《德国民法典》为代表的法律制度以及其他国家和地区效仿这种制度而建立的法律制度。 6、英美法系:是指英国从11世纪起主要以源于日耳曼习惯的普通法为基础逐渐形成的一种独特的法律制 度,以及效仿英国的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总称。 7、法律解释:是指由一定的国家机关、组织或个人,为适应和遵守法律,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政策、公 平正义观念、法学理论和惯例对现行的法律规、法律条文的含义、容、概念、术语、以及适应的条件等所作的说明。 8、仲裁制度:是指民事争议的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选定的第三者,根据一定程序规则 和公正原则作出裁决,并有义务履行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 二、思考题 1、如何理解国际商法的国际性? 答:国际商法的国际性,就是指在商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

容三要素中,至少有一个因素涉及国外,或者说,至少有一个因素具有涉外性。 2、简答国际商法的渊源。 答:国际商法的渊源是指国际商法的存在及表现形式,包括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和国法。 (1)国际条约:是指两国或两个以上国际法主体依据国际法确立其相互权利和义务而缔结的国际书面协议。 (2)国际惯例:是指在国际商事交往的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受到各国普遍承认和遵守的习惯做法、商事原则和规则。 (3)国法:是指一国为调整国际商事法关系所进行的国立法。 3、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各自的主要特点。 (1)大陆法系的主要特点: ①全面继受罗马法 ②实行法典化 ③将法律分为公法和私法两大部分 ④在法律推理形式和方法上采取演绎法 ⑤法学在推动法律发展中起重要作用 (2)英美法系的主要特点: ①判例法是英美法系的主要渊源 ②遵循“先例约束力原则”处理案件 ③普通法和衡平法是法律的两种基本形式 ④诉讼程序上一般采取对抗制 4、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区别。 答:(1)法律渊源的不同 在大陆法系国家,法律以制定法首先是法典的方式存在,正式的法律渊源是指立法机关制定的规性法 律文件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行政法规。在英美法系国家,制定法和判例法都是法律渊源,而且判例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2)法律结构的不同

国际贸易基础知识

国际贸易基础知识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上午好! 我是建工国际贸易部的贾论,首先恭喜大家加入建工国际的大家庭,今天非常荣幸受领导的委托和大家一起学习《国际贸易基础知识》,感谢领导给我这个机会和大家一起交流,分享工作心得。我们大家共同学习,共同进步,迎接新的挑战和机遇。 今天我们学习的内容分三部分。 一、什么是国际贸易? 二、国际贸易术语 三、目前面临的形式和国际贸易风险与防X。 下面正式开讲啦!首先学习一个案例。 自行车是具有不同花色品种的商品。某年初,中国某外贸公司对外成交5000辆自行车,双方约定4000辆为黑色,1000辆为湖蓝色。卖方在备货过程中发现湖蓝色自行车无货,只有其他颜色的自行车。于是,卖方在未征得买方同意的情况下,便擅自将300辆橘红色、300辆纺织绿和400辆银红色的自行车取代原来的1000辆湖蓝色自行车装运出口。由于卖方交付于合同不符的货物,卖方遂拒绝付款赎单。 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带着这个问题我们一起学习。 一、什么是国际贸易? 1、国际贸易概述

国际贸易(International Trade)是指世界各个国家(或地区)在商品和劳务等方面进行的交换活动。它是各国(或地区)在国际分工的基础上相互联系的主要形式,反映了世界各国(或地区)在经济上的相互依赖关系,是由各国对外贸易的总和构成的。 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角度看,国际贸易就是对外贸易(Foreign Trade)。某些国家,如英国、日本等把对外贸易业常常称为海外贸易。国际贸易与对外贸易是两个相互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二者都是指跨国界的商品交换活动,但二者的角度和X围是不同的,因而二者是一般和个别的关系。 2、国际贸易的特点 国际贸易具有不同于国内贸易的特点,其交易过程、交易条件、贸易做法与涉与的问题,都远比国内贸易复杂。其具体表现为以下五个方面:第一,交易双方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在洽商交易和履约的过程中,涉与各自不同的制度、政治措施、法律、惯例和习惯做法,情况错综复杂。稍有疏忽,就可能影响经济利益的顺利实现。 第二,国际贸易的中间环节多、涉与面广,除交易双方当事人外,还涉与商检、运输、保险、金融、车站、港口和海关等部门以与各种中间商和代理商。如果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就会影响整笔交易的正常进行,并有可能引起法律上的纠纷。另外,在国际贸易中,交易双方的成交量通常都比较大,而且交易的商品在运输过程中可能遭到各种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其他外来风险,所以通常还需要办理各种保险,以避免或减少经济损失。 第三,国际市场广阔,交易双方相距遥远,加之国际贸易界的从业机构和人员情况复杂,故易产生欺诈行为,稍有不慎,就可能上当受骗,货款两空,

2023年国际贸易法基础知识及相关法律知识试题(附含答案)

2023年国际贸易法基础知识及相关法律知识试题(附含答案) 一、单选题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最后一次修订是在(). A.2001 年 1 1 月 B.2002 年 1 月 C.2003 年 1 1 月 D.2004 年 3 月 正确答案:D 2.保障措施与反倾销性质上的差异表现为(). A. 实施保障措施所必须满足的前提条件要比实施反倾销的前提条件更为严格 B. 保障措施的实施期限只能是4年,反倾销的实施期限一般为5年 C. 实施保障措施时出口方成员可获得补偿或行使报复权,而反倾销不允许 D. 保障措施是针对公平贸易条件下的产品进口实施的

限制措施,反倾销主要是针对当竞争行为 正确答案:D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征收反倾销税和价格承诺期限是(). A.3 年 B.4 年 C.5 年 D.10 年 正确答案:C 4.我国于哪一年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A.1947 年 B.1995 年 C.2000 年 D.2001 正确答案:D 5.”保障措施”作为一个正式的法律规则术语,首次出现在(). A.《GAT T1947》第19条 B.《GATT1994》第19条

C.乌拉圭回合达成的《保障措施协定》中 D. 美国《1974年对外贸易法》中 正确答案:C 6.当前,遭受反倾销诉讼次数最多的国家是(). A. 美国 B. 中国 C. 巴基斯坦 D. 印度 正确答案:B 7.目前与反倾销相比,保障措施对我国出口的影响(). A. 比较小 B. 比较大 C.差不多 D. 很难判断 正确答案:A 8.受世界贸易组织约束的贸易扭曲行为包括(). A.垄断 B.倾销

国际贸易知识点

一、名词解释 1.国际贸易额:是将世界上所有国家和地区的出口额按同一种货币单位换算相加后得出的数额。 2.贸易顺差:出口总额超过进口总额时,相差之数称为“贸易顺差”。 3.对外贸易依存度:对外贸易依存度也称贸易依存率,是指一国(地区)对外贸易额和国内生产总值(或国民生产总值)的比率,反映了一国(地区)国民经济对进出口贸易的依赖程度。 4.要素禀赋:在国际贸易中,一国的比较优势是由其要素丰裕度决定的。一国应生产和出口较密集地使用其较丰裕的生产要素的产品,进口较密集地使用其较稀缺的生产要素的产品。 5.关税:是进出口商品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所设置的海关向其进出口商所征收的税收。 6.普遍优惠制:简称普惠制,发达国家承诺对从发展中国家或地区输入的商品,特别是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给予普遍的、非歧视的和非互惠的关税优惠待遇。 7.出口信贷:是一个国家(地区)为了鼓励商品出口,增强商品的竞争能力,通过银行对本国(地区)出口厂商或国外进口厂商提供的贷款。它是一国(地区)的出口厂商利用本国(地区)银行的贷款扩大商品出口,特别是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商品,如成套备、船舶等出口的一种重要手段。 8.商品倾销:是指将一国(地区)产品以低于正常价格的办法挤入另一国(地区)市场内的行动。

9.国民待遇:国民待遇原则是缔约国保证缔约对方的公民、企业、船舶在本国境内享有和本国公民、企业、船舶同等的待遇,也称作平等待遇原则,是对最惠国待遇原则的补充。 10.关税同盟:指成员方之间完全取消关税和其他贸易壁垒,并对非成员方实行统一的关税税率而缔结的同盟。即在自由贸易区的基础上统一了成员方对同盟外 国家的关税政策。如东非共同市场。 11.区域经济一体化: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地区)之间通过订立协议实行某种形式的经济联合,或组成的区域性经济组织。12.品质公差:是指工业制成品在加工过程中所产生的误差。这种误差的存在是绝对的,它的大小是由科学技术发展程度所决定的。13.溢短装条款:它是指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卖方可以多交或少交若干,但以不超过合同规定的百分之几为限。 14.中性包装:中性包装是指在商品的内外包装不显示生产国别(地区)和厂家的一种特殊的包装,可以分为定牌中性和无牌中性两种。 15.定牌:定牌中性包装,是在商品包装上使用买方指定的商标牌名,但不注明生产国别(地区)。 16.象征性交货:所谓象征性交货是针对实际交货而言。象征性交货指卖方只要按期在约定地点完成装运,并向买方提交合同规定的包括物权凭证在内的有关单证,就算完成了交货义务,而无须保证到货。 17.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识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某

国际贸易学知识点归纳

国际贸易学 第一章国际贸易学的研究 1、国际贸易(世界贸易):指世界各国(或地区)之间在商品和服务方面的交换活 动,它是各个国家(或地区)在国际分工的基础上相互联系的主要形式。 对外贸易:指从单个国家(或地区)的角度出发,一个特定的国家(或地区)同其他国家(或地区)之间所进行的商品和服务方面的交换活动。 注:国际贸易与对外贸易是一般与个别的关系。 2、进口:当一个国家从其他国家购进商品和服务用于国内生产或消费时,由此而产生 的全部贸易活动称为进口。 出口:一个国家向其他国家输出本国商品和服务的活动称为出口。 注:在一定时期内,当某种商品的出口量大于进口量,则为净出口;反之则为净进口。 出口部门:是一国能够将产品销往国际市场的各类产品的总和。 进口竞争部门:是一国与进口产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各类产业的总和。 3、国际贸易值(额):用货币来表示的一定时期内各国的对外贸易总值,它是一定时 期内各国出口值之和。(对外贸易总值:指一国的出口值与进口值之和。) 国际贸易量:以不变价格计算的国际贸易值。(对外贸易量:是一国以不变价格计算的进出口值之和。) 4、贸易差额:指在一定时间内,一个国家的出口总值与进口总值的差额。若出口

值大于进口值则为出超(贸易顺差),反之为入超(贸易逆差) 5、总贸易:以国境作为统计对外贸易的标准。总贸易额为一国的总进口额加上总出口额。 专门贸易:以关境作为统计外贸的标准。专门贸易额为一国的专门进口额加上专门出口额。 注:过境贸易计入总贸易额但不计入专门贸易额。 6、货物贸易:指物质商品的进出口,也称有形贸易。 服务贸易:指服务的进出口,也称无形贸易。 7、直接贸易:在国际贸易中,商品的生产国直接到商品的消费国去销售商品,后者也乐于从前者购买,即出口国为生产国,进口国为消费国。 间接贸易:商品的生产国与消费国不能直接进行交易,而只能通过第三国商人转手来间接地进行交易。 转口贸易:指从商品的生产国进口商品,不是为了本国生产或消费,而是再向第三国出口的贸易形式。 过境贸易:从商品生产国购货之后,需要通过第三国的境界才能进入本国市场,对于第三国来说,这就是过境贸易。 8、自由结汇贸易:以货币作为清偿手段的,称为自由结汇方式贸易,或叫做现汇结算贸易。 易货贸易:以货物经过计价作为清偿工具,称为易货贸易

国际贸易基础知识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复习资料 (国际经济贸易系) 导论 一、名词解释, 1,国际贸易(international trade):泛指国际间商品和劳务的交换,它是世界各国对外贸易的总和。 2,对外贸易( foreign trade):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与另一国家或地区之间的商品和劳务的交换。 3,贸易差额:一个国家(地区)在一定时期(如一年)内,出口额与进口额的相差数。 4,贸易平衡:出口额与进口额相等。 5,贸易顺差(surplus):出口额大于进口额 6,贸易逆差(deficit),出口额小于进口额。 对外贸易额(value of foreign trade):指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出口贸易额与进口贸易额之和。 7,国际贸易额(value of international trade):专指世界各国出口贸易额的总和。 8,对外贸易量(volume of foreign trade):用进出口商品的计量单位(数量、重量等)表示的反映贸易规模的指标.,反映剔除价格变动因素后的一国对外贸易的实际规模。 9,贸易条件(Terms of Trade):又称为国际商品交换比率,指出口商品价格与进口商品价格之间的比率。通俗地表现为,一个单位的出口商品可以换回多少进口商品。

它是用出口价格指数与进口价格指数来计算的,公式为:出口价格指数/进口价格指数╳ 100。 10.对外贸易地理方向:一国对外贸易额的地区分布和国别分布的状况,即指该国的出口商品流向和进口商品来自哪些国家(地区)。11.国际贸易地理方向:世界贸易额的国别分布或洲别分布状况,这一指标反映了各国(地区)或各洲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 12.对外贸易商品结构: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如一年)内,各类进出口商品在进出口贸易总额中所占的比重。 13.贸易依存度(rate of dependence on foreign trade):一国对贸易的依赖程度,一般用对外贸易额在国民收入(或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来表示。 14.出口贸易(export trade):又称输出贸易,指一国把自己生产的商品和加工商品输往 2 国外市场销售。 15.进口贸易(import trade):又称输入贸易,指一国从国外市场购进用以生产或消费的商品。 16.过境贸易(transit trade):某种商品从甲国经乙国向丙国输送销售,对乙国来说,就是过境贸易。 17.总贸易(general trade system):以国境作为划分进出口的标准。 18,专门贸易(special trade system),把关境作为划分进出口的标准。19.有形贸易:指那些有形的、可以看得见的物质性商品的进出口贸易活动。 20.无形贸易:指一切不具备物质自然属性的商品或称无形商品的国际贸易活动。 21.直接贸易:商品生产国与商品消费国

国际贸易法学教学大纲

国际贸易法学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12014921 课程名称:国际贸易法学InternationalTradeLaw 学分:2 学时:32 适用专业:法学 建议修读学期:6 开课单位:公共管理与法学院法学系 先修课程:国际经济法 一、课程性质、目的与任务 国际贸易法是一门系统介绍国际贸易法律规则的法学专业特色课程,通过本门课的教学,应使学生掌握国际贸易基本的运做过程及相应的法律框架,特别应使学生对中国法与国际法在国际贸易中的各自作用、地位有较为深入的了解,在此基础上,运用国际贸易法的知识,初步能够分析、解决国际贸易中的一些法律问题。学生通过学习该门课程,熟悉该门课程的基本理论及基本知识,完善知识结构,熟悉国际国内关于该门课程的相关法律、国际公约、国际贸易惯例,进一步掌握国际贸易法理论问题的动态发展,拓展分析和运用国际贸易法律规范来处理国际经贸实务的能力,培养司法实践能力,具有在司法机关从事国家执法活动的能力。同时注重培养学生提供法律服务的能力,培养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的能力。(对应毕业要求第4、5、8、9项) 二、教学内容、基本要求及学时分配 本课程比较系统介绍国际贸易所涉及的各种主要法律问题。主要包括国际贸易法的概述、国际货物贸易法律制度、国际服务贸易法律制度、以及国际技术贸易法律制度的相关内容。 具体学时分配如下:

三、建议实验(上机)项目及学时分配 1、课内安排一定的学时,以世界贸易问题作为案例予以分析讨论,加深学生对世界贸易制度的深刻认识; 2、安排学生撰写1至2篇小论文(不占学时)。 四、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 通过多媒体课件的方式进行理论讲解。国际贸易法学具有很强的实践性,教学中需要加强案例分析。注意理论紧密联系我国目前的法制建设实践。课堂教学以讲授为主,结合案例教学、课堂讨论、课外阅读等教学方法为辅讲授相应知识 五、考核方式与成绩评定标准 课程考核采用百分制。考核方式由平时考核和期末综合考核组成,其中平时考核的方式包括小论文、调查报告或实习报告、课堂讨论以及出勤考核,占整个考核部分比重的20%;期末综合考核方式为提交论文,占整个考核部分比重的80%,合计100分。 六、教材与主要参考书目 教材:《国际贸易法》(第四版)郭寿康韩立余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参考书目: 1、《国际贸易法》(第二版)王传丽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5 2、《国际贸易法学》谷浩主编,法律出版社,2015 3、《国际贸易法》(21世纪法学规划教材)王衡主编,法律出版社,2014 4、《国际贸易法》荣振华主编,电子工业出版社,2012 5、《国际贸易法》李朝民主编,立信会计出版社,2012 6、《国际经济法学专论》陈安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 7、《世界贸易组织法》(第三版),韩立余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 七、大纲编写的依据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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