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则天时期的选官制度

武则天时期的选官制度
武则天时期的选官制度

武则天是我国古代唯一一位女皇帝,她在位期间重视官员的选举,她所选的官员大都有非凡的才干。武则天曾一连几天在洛成殿亲自测试贡举人,并曾命令把在吏部复试者的名字糊掉而进行暗考,开了后世“殿试”和“糊名”的先河。

武则天的重视科举,促成唐朝科举文章考试的进一步发展。史称“太后君临天下二十余年,当时公卿百辟,无不以文章达,因循遐久,寝以成风”(《通典?选举》)。重视人才的招募是武则天政治生涯中最鲜明的风格,而她在招募人才中最难能可贵的一点是,用无比的创意,以及用开放且多元的方式举才。武则天在革新选才制度上所展现的创意,首推创立武举制度,,即在科举考试当年同时进行武举考试。武举考试分为七科,分别是骑射、步射、射长垛、言语、才貌、翘关举重等,由兵部主考。此外对考生外相貌亦有要求,要“躯干雄伟、可以为将帅者”。武科及第的武士也比照文科及第的进士举行庆典,给予相同的荣耀。考中的可以任用为武官。

武举制度很微妙地另外建立一套有别于文官的武将价值标准,进而使得武将在朝中的地位大幅提升。另一方面,由于武举制度是针对武官实际需要的才能考试,选拔出来的人才更能适才适所。唐朝的中兴名将郭子仪就是武举考试出身。

除了武举之外,武则天极具创意的选才做法中,另一项创新的选才新制是殿试。殿试,简言之,就是由皇帝亲自录用人才。天授元年,也就是武则天改国号为「周」,登基即位为圣神皇帝

的这一年,她首开殿试的先例。武则天在东都洛阳南门内的洛城殿中亲自策问贡士。不论就考试的内容和形式而言,这都是一项别开生面的考试。考试的内容是针对考生对经书内容的理解与诠释能力,以及对国家大政的主张与看法现场面谈。考试的形式则是由皇帝,也就是武则天亲自任主考官,与接受应试的考生在天子的殿堂面对面。

在封建时代这是一种极具开创性的考试方法。由于全国的贡生全部应召至京师考试,殿试共花费了好几天的时间才完成。武则天任内这项新制,与武举制度相同,在她任内实施之后,一直为历代所沿用。

至于黔中南选,玄宗开元八年(公元720)八月,诏岭南及“黔中参选吏曹,各文解每限五月三十日到省,八月三十日检勘使了,选使及选人限十月三十日到选所,正月三十日内铨注使毕”。(13)黔中南选在高宗时是由都监选择土人补授,至玄宗时,改由朝廷派人参选,并明令规定选限日期,使之形成一定制度。德宗贞元时,敕令黔中、岭南选人补注完毕,给牒放上,“其俸除手力、纸笔、园除杂给之外,余并待奏申,敕到后,据旨给付”。(14)说明以土人为官,朝廷同样给予俸禄。长庆二年和太和七年都曾下令权停黔中选补。从五代后唐明宗诏书可以察知,黔中也是三年一降选补使的定期选补。仲子陵即曾”典黔中选补“。唐武宗会昌五年(公元845年)顶格,黔府与岭南、福建、邕容同样,诸道每“所送进士不得过七人,明经不得过十人”。(15)

五代后唐明宗也诏令黔蜀远人解送选举,(16)充分说明黔府的南选是长期实行的.

唐代的南选,至要是黔中、岭南地区,有时还包括闽中、江淮以南广大地区。黔中、岭南都在江淮以南。唐代黔中道比秦代所置黔中郡(主要在现今湘西一带)或汉代牂柯郡(主要在现今贵州境内)为大。这一地区的社会发展状况,一直属于贫困地区,据《南齐书》卷一五《州郡志》云,黔中所属的宁州等地,“道远土塉,蛮夷众多,齐尼甚少”。

唐代黔中道的户口也不多,不只是由于众多羁縻州府管下户口不报户部,还要由于户口隐匿所致。《隋书?地理志》记牂柯等地风俗,“其边野富人,多规固山泽,以财物雄役夷僚”,这是一方面;还有象杜佑所说的全国性户口大量隐漏,史书就屡记西南山区和江南户口隐匿最盛。因此,黔中道正式编户虽只有三万户,十六万人,却不能得出实际人口很少的结论。当然,就该地区社会财富而言,有如唐人罗让所说:“黔中,山南已还,X塉啬薄,货殖所入,力不多也。”(18)说明当地民族众多,而且社会面貌仍相当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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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的选官制度

浅论中国古代选官制度

内容摘要:选官制度,是一个国家或政权选拔官吏的实体和程序规章,又可以称作仕进制度。它与我们今天的人事制度中公务人员录用大体相当。由于官吏担负着国家的日常管理职责,因此中国历代王朝的统治者都把官吏的考核选拔置于特别重要的地位,并十分注意积累经验,完善制度。由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和最高统治者的重视,从夏、商、周三代到明清,中国古代社会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选官制度体系。对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研究,对于了解把握中国古代社会的政府管理体制、研究中国封建社会的行政管理,人员录用制度,尤其是从中汲取经验,对当今中国的政府公务员的选拔和任用有一定的指导意义。本文试从以下三个方面对此作简要的论述。 一、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历史发展进程 选官制度是与国家同步出现于人类历史舞台。苏东坡说: “三代以上出于学, 战国至秦出于客,汉以后出于郡县吏, 魏晋以来出于九品中正, 隋唐至今出于科举。”这段话, 实际上划出了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几个发展阶段。我国古代选官制度,萌芽于原始社会末期“军事民主制”时期的禅让制,而它的正式形成,则是进入阶级社会以后的事。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选官制度的发展,大致可分三个大阶段,即:世官制、察举制和科举制三个时代。 夏、商是我国奴隶社会的建立和初步发展时期。据《礼记•礼运篇》记载,当时诸侯传位和官吏任用,均是“世及以为礼”,即实行世官制。在这种制度下,公门有公,卿门有卿,贱有常辱,贵有常荣,赏不能劝其努力,罚亦不能戒其怠惰。至奴隶社会鼎盛的西周,世官制也进入鼎盛时期。周世官制的特点是:它与当时推行的宗法制、分封制紧密结合。那些担任王室或诸侯国官职的大小贵族,便是受封的各级封君,他们均遵照嫡长子继承制的原则代代相袭,占有封地,所以也就世代垄断官职。春秋时,社会开始大变革,出于争霸斗争的需要,一些大国突破世官制的框架,实行明贤主义。到了战国,社会变革更加剧烈,随着奴隶制的崩溃和封建制的确立,唯功唯贤的新选官制度逐步建立起来,例如:“以客出仕”是战国最风行的仕进途径。“客”, 据史家解释, 就是“宾客”。战国以客出仕的史实中, 仍以秦国最为典型。到此,世官制时代终告结束。 秦汉是我国古代出现的空前的大一统时期。秦统一前后的仕途主要有:保举、军功、客、吏道、通法、征士等,其中保举又称作“任”,是负有法律责任的荐举,即“举其显,复保其微;举其始,复保其终”;吏道即由“吏”(狭义的“吏”,指官府的低级公务人员如“佐”、“史”之类)选“官”的入仕途径,主要通过考课制度实现;通法是指凡通晓法令者,即有可能入仕;征士,即以征召的方式收罗人才。公元前213年,秦始皇接受李斯“焚书”的建议后,“以法为教”、“以吏为师”便几乎垄断了秦仕进之途。刘邦建立汉王朝后,随着国家的统一和强大,幅员辽阔, 国祚长久, 自然需要大批官吏。据《汉书•百官公卿表》统计, 汉朝“吏员自佐吏至丞相十二万二百八十五人”。这么众多的官员显然需要相对稳定的选官制度培养与选拔。考汉代选官, 主要通过吏道与文学两条途径。汉王朝首先创立了察举制度。此制选官,先经官吏察访,然后推荐给中央予以任用;举荐的标准,主要看德行、才能,而非全靠家世。大体说来,汉武帝以前,是察举制产生、确立时期;其后则是此制的规范发展时期。东汉末,由于天下丧乱,人士流移,考详无地,魏王曹丕采纳陈群的建议,实行九品中正制(又称九品官人法)。这实际上是一种发展了的察举制,它规定在地方州郡分别设立大小中正,负责以九个等级品评本地区的士人,作为授官的依据,并对已评定的品级定期予以升降。九品中正制初行时虽有选贤用意,但不久即被门阀势力左右,成为世族把持政权的工具,以至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现象。

论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发展

论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发展、成熟、定型 班级:09 文本⑴班姓名: 蒋旭学号:2009022011 内容摘要:从唯物论的角度来看,任何事物都是从无到有, 从雏形到完善的一个发展过程。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也同样经历了这样一个发展、成熟、定型的过程。选官制度,作为国家政治制度的一部分, 是一个国家或政权选拔官吏的实体和程序规章,又可以称作仕进制度。从夏、商、周三代到明清,经过千年的发展,中国古代社会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选官制度体系。本文将对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发展形成进行简单论述,同时也对古代选官制度对今天公务员选拔制度的影响进行简要阐述。 关键词: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科举制公务员 引言 选官制度是与国家同步出现于人类历史舞台。苏东坡说: “三代以上出于学, 战国至秦出于客, 汉以后出于郡县吏, 魏晋以来出于九品中正, 隋唐至今出于科举。”这段话, 实际上划出了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几个发展阶段。我国古代选官制度,萌芽于原始社会末期“军事民主制”时期的禅让制,而它的正式形成,则是进入阶级社会以后的事。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选官制度的发展,大致可分三个大阶段,即:世官制、察举制和科举制三个时代。 一、世官制时期 夏、商是我国奴隶社会的建立和初步发展时期。据《礼记?礼运篇》记载,当时诸侯传位和官吏任用,均是“世及以为礼”,即实行世官制。在这种制度下,公门有公,卿门有卿,贱有常辱,贵有常荣,赏不能劝其努力,罚亦不能戒其怠惰。至奴隶社会鼎盛的西周,世官制也进入鼎盛时期。周世官制的特点是:它与当时推行的宗法制、分封制紧密结合。那些担任王室或诸侯国官职的大小贵族,便是受封的各级封君,他们均遵照嫡长子继承制的原则代代相袭,占有封地,所以也就世代垄断官职。春秋时,社会开始大变革,出于争霸斗争的需要,一些大国突破世官制的框架,实行明贤主义。到了战国,社会变革更加剧烈,随着奴隶制的崩溃和封建制的确立,唯功唯贤的新选官制度逐步建立起来,例如:“以客出仕”是战国最风行的仕进途径。“客”, 据史家解释, 就是“宾客”。战国以客出仕的史实中, 仍以秦国最为典型。到此,世官制时代终告结束。 在秦统一前后至察举制出现的这段时间里,选官制度是复杂而多样的。秦汉是我国古代出现的空前的大一统时期。秦统一前后的仕途主要有:保举、军功、客、吏道、通法、征士等。其中保举又称作“任”,是负有法律责任的荐举,即“举其显,复保其微;举其始,复保其终”;军功即为按军功授爵;吏道即由“吏”(“吏”,这里专指官府的低级公务人员如“佐”、“史”之类)选“官”的入仕途径,主要通过考课制度实现;通法是指凡通晓法令者,即有可能入仕;征士,即以征召的方式收罗人才。公元前213 年,秦始皇接受李斯“焚书”的建议后,“以法为教”、“以吏为师”便几乎垄断了秦仕进之途。 二、察举制时期期 楚汉之争后,刘邦建立汉王朝,国家得到统一。想要幅员辽阔, 强大统一的帝国国祚长久, 必然需要大批官吏。据《汉书?百官公卿表》统计, 汉朝“吏员自佐吏至丞相十二万二百八十五人”。这么庞大的官员数量必然需要相对稳定的选官制度培养与选拔。汉代选官, 主要通过吏道与文学两条途径。汉王朝首先创立了察举

浅谈中国古代选官制度

选官制度,是一个国家或政权选拔官吏的实体和程序规章,又可以称作仕进制度。它与我们的人事制度中公务人员录用大体相当。 由于官吏担负着国家的日常管理职责,因此中国历代王朝的统治者都把官吏的考核选拔置于特别重要的地位,并十分注意积累经验,完善制度。 由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和最高统治者的重视,从夏、商、周三代到明清,中国古代社会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选官制度体系。 对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研究,对于了解把握中国古代社会的政府管理体制、研究中国封建社会的行政管理,人员录用制度,尤其是从中汲取经验,对当今中国的政府公务员的选拔和任用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本文试从以下三个方面对此作简要的论述。 一、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历史发展进程 选官制度是与国家同步出现于人类历史舞台。苏东坡说:“三代以上出于学,战国至秦出于客,汉以后出于郡县吏,魏晋以来出于九品中正,隋唐至今出于科举。”这段话,实际上划出了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几个发展阶段。 我国古代选官制度,萌芽于原始社会末期“军事民主制”时期的禅让制,而它的正式形成,则是进入阶级社会以后的事。 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选官制度的发展,大致可分三个大阶段,即:世官制、察举制和科举制三个时代。

夏、商是我国奴隶社会的建立和初步发展时期。 据《礼记礼运篇》记载,当时诸侯传位和官吏任用,均是“世及以为礼”,即实行世官制。 在这种制度下,公门有公,卿门有卿,贱有常辱,贵有常荣,赏不能劝其努力,罚亦不能戒其怠惰。 至奴隶社会鼎盛的西周,世官制也进入鼎盛时期。 周世官制的特点是:它与当时推行的宗法制、分封制紧密结合。 那些担任王室或诸侯国官职的大小贵族,便是受封的各级封君,他们均遵照嫡长子继承制的原则代代相袭,占有封地,所以也就世代垄断官职。 春秋时,社会开始大变革,出于争霸斗争的需要,一些大国突破世官制的框架,实行明贤主义。 到了战国,社会变革更加剧烈,随着奴隶制的崩溃和封建制的确立,唯功唯贤的新选官制度逐步建立起来,例如:“以客出仕”是战国最风行的仕进途径。 “客”,据史家解释,就是“宾客”。战国以客出仕的史实中,仍以秦国最为典型。到此,世官制时代终告结束。 秦汉是我国古代出现的空前的大一统时期。秦统一前后的仕途主要有:保举、军功、客、吏道、通法、征士等,其中保举又称作“任”,是负有法律责任的荐举,即“举其显,复保其微;举其始,复保其终”;吏道即由“吏”选“官”的入仕途径,主要通过考课制度实现;通法是指凡通晓法令者,即有可能入仕;征士,即以征召的方式收罗人才。

魏晋至隋唐时期的政治制度讲义

阶段三中华文明的曲折发展——魏晋至 隋唐 魏晋至隋唐(220~907 课时1魏晋至隋唐时期的政治制度 1.南北朝时期的政治:(1)三省制。(2)九品中正制度。(3)北魏孝文帝改革*。 2.唐朝的政治:(1)中央机构——三省六部制。(2)地方行政区划的演变。(3)科举制与监察制度。 (4)唐太宗*。 注:带*部分为选修的内容或选修、必修皆有的内容。 [主干梳理] 考点一君主专制的演进 1.魏晋南北朝:形成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三省体制。 2.隋唐:三省六部制

(1)内容???①三省:唐朝中央的三省为中书、门下和尚书,分别负责决策、 审议和执行。②六部:尚书省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 (2)影响???①三省相互牵制和监督,削弱了相权,保证了皇权的独尊。②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重大创造,以后历朝基本沿袭。 考点二 地方割据与中央集权加强 1.背景:唐中期在地方设节度使,名为朝廷藩镇,实为割据势力。 2.问题:安史之乱后形成藩镇割据局面,严重削弱了中央集权。 考点三 选官制度 1.九品中正制 (1)含义:由品评官评定人才优劣、然后授官的制度。 (2)盛行朝代:魏晋南北朝。 (3)选官依据:门第出身。 (4)弊端:不注重才能,真正有才学,但出身低微的人很难为官。 2.科举制 (1)形成:隋炀帝时设立进士科,科举制形成。 (2)完善:唐宋元继承并完善了科举制。 (3)作用???①把读书、考试与做官紧密联系起来,有利于打破特权垄断、 扩大官吏人才来源、提高官员文化素质。②把选拔人才和任命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加强了中央集权。 考点四 选修部分 1.北魏孝文帝改革(选修1) (1)背景???①北魏崛起并统一黄河流域。②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尖锐。③宗主督护制威胁中央集权。④冯太后和孝文帝深受汉族先进文化的影响。 (2)内容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

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制度,中国古代先后实行了一系列的选官制度。其中比较有影响的选官制度主要包括世袭制、军功授爵制、察举制、九品中正制和科举制。 1、世袭制 亦称世卿世禄制,盛行于夏、商、周时代。原始社会末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的禅让制破坏后,出现了“大人世及以为礼”的世袭制。世袭制的特点是王权与族权统一。它通过家族血缘关系来确定政府各级官员的任命,依血缘亲疏定等级尊卑和官爵高下。凡定爵位与官职者都世代享有采邑和封地。 对后世政权的好处:①有利于国家的统一,对祖国疆域的初步奠定和中华民族的形成,都起了重要作用;②有利于封建经济的发展; 2、军功授爵制 军功爵制是在春秋战国奴隶制走向崩溃,封建制逐渐产生和确立的形势下出现的新的军政制度。如战国时期的商鞅变法中规定:按军功的大小授爵和赐给田宅。可见,军功的大小是用人的标准,军功大的授给的爵位就高。奴隶主贵族没有军功就没有爵位。因此这种制度摧毁了奴隶制的上层建筑,有利于新兴地主阶级势力的增强,但豪强地主由此产生,经西汉的恢复,到东汉发展到高峰,成为东汉的显著政治特点。豪强地主势力的恶性发展导致三国鼎立局面的出现和士族制度的形成,使封建政治更加腐败、黑暗。 3、察举制 秦朝以后,封建的选官制度有了发展。汉武帝时建立和发展了一整套选官制度用来选拔人才,其内容包括地方察举和皇帝征召等,其中自下而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是两汉选官的最主要途径之一。各方面人才的涌现是汉武帝时期出现鼎盛局面的重要原因。 东汉时期继续实行察举制,但前后有所变化。初期主要依据人才在地方上的声望,称为“乡举里选”。中期以后,豪强地主势力开始恶性膨胀,门第族望成为选举的主要依据。在选官制度日趋腐朽的情况下,出现了一批世代为官、把持中央或地方政权的豪门大族,累世公卿的世家地主因此形成并发展起来。后期,宦官把持用人大权,选官制度更加腐朽,出现“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的腐朽居面。 4、九品中正制 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重要选官制度。三国时开始实行,隋唐时被废除。东汉末年的军阀混战打破了原有的统治秩序,使汉代的察举制度无法继续实行下去。曹操为发展自己的势力,采用“唯才是举”的用人政策,曹丕当政时创立了九品中正制。具体做法是:中央选择“贤有识鉴”的官员兼任本州的中正官,察访士人,评列九品,作为官吏除授的依据;中正评定士人,家世、才能并重。曹魏后期,尤其到了晋朝,九品中正制发生了变化,不再是选拔人才的途径。由于中正官一职为世家大族所垄断,选官任人唯看门第家世,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等级森严的局面。九品中正制是东汉以来世家大族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它加速了魏晋以来士族制度的形成和发展。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选官用人乃国之大事,为了保证人才选拔,在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国家一方面大力发展教育;另一方面不断探索和完善选官制度,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科举制度的创立与完善。“中兴以人才为本”,自古有“得人者昌”,“失贤者亡”之说。因此认真总结中国古代选官用人的成功经验与失败教训,至今仍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春秋以前,官吏主要通过“世卿世禄”制度产生。战国时,“世卿世禄”制逐渐废除,官吏的选举发生了根本变化。秦在统一之前,“仕进之途,唯辟田与胜敌而已”,而胜敌是其主要途径。秦统一后的官吏,也就多出于军功。到了汉代,朝廷为了适应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封建国家统治的需要,在秦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了一整套选举统治人才的选官制度。这套制度包括察举、皇帝征召、公府与州郡辟除、大臣举荐、考试、任子、纳资及其他多种方式,不限于一途,而且还可以交互使用。以后,我国古代官吏选用又分别出现了魏晋时期的“九品中正制”及隋唐滥觞的科举制。这些选官用人制度对当时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同时也表现出各种弊端。 察举制 察举也就是选举,是一种由下向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汉代察举的标准,大致不出四条,史称“四科取士”,《后汉书·百官志》注引应劭《汉官仪》说: 一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曰学通行修,经中博士;三曰明达

法令,足以决疑,能按章覆问,文中御史;四曰刚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以决,才任三辅令,皆有孝弟廉公之行。 四科取士大约起于西汉,下迄东汉未改。不过有时单举其中的一二科,或全举四科,均有诏令临时规定。察举的标准虽仅有四科,但察举的具体科目却很多,主要有孝廉、茂才、贤良方正、文学(通常指经学)以及明经、明法、尤异、治剧、兵法、阴阳灾异等临时规定的特殊科目。这些都是功名,有了功名,便可实授官职。上述察举诸科,实际上分为岁举和特举,岁举是常制,特举由诏令临时规定,二者都是由下向上推选人才的制度。汉代选官以“乡举里选”为依据,体现的是尊重乡里舆论对士人德才评判的权威性。但是,舆论评价一旦与仕途沉浮相联系,就容易被某些有权势、有影响的人物或社会集团所控制、所利用。曹操审时度势,提出了“惟才是举”的用人原则,这既是对处于乱世求贤的需要,也是对汉代“选举失实”的刻意纠正。 征辟 征辟是一种自上而下选拔官吏的制度,主要有皇帝征聘与公府、州郡辟除两种方式。皇帝征聘是采取特征与聘召的方式,选拔某些有名望的品学兼优的人士,或备顾问,或委任政事。征聘之方,由来已久,如秦孝公公开下令求贤即属征聘性质。秦始皇时叔孙通以文学征,王次仲以变仓颉旧文为隶书征,亦皆属征召性质。到了汉代,汉高帝十一年(公元前196年)求贤诏,也是继承了这一方式。以后自西汉武帝以至东汉,相沿成例。对于德高望重的老年学者,且特予优待。如武帝即位之初,即“使使者束帛加璧,安车以蒲裹轮,驾驷迎申公”,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探究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探究 一、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历史发展进程 选官制度是与国家同步出现于人类历史舞台。苏东坡说: “三代以上出于学, 战国至秦出于客,汉以后出于郡县吏, 魏晋以来出于九品中正, 隋唐至今出于科举。”这段话, 实际上划出了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几个发展阶段。我国古代选官制度,萌芽于原始社会末期“军事民主制”时期的禅让制,而它的正式形成,则是进入阶级社会以后的事。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选官制度的发展,大致可分三个大阶段,即:世官制、察举制和科举制三个时代。 夏、商是我国奴隶社会的建立和初步发展时期。据《礼记?礼运篇》记载,当时诸侯传位和官吏任用,均是“世及以为礼”,即实行世官制。在这种制度下,公门有公,卿门有卿,贱有常辱,贵有常荣,赏不能劝其努力,罚亦不能戒其怠惰。至奴隶社会鼎盛的西周,世官制也进入鼎盛时期。周世官制的特点是:它与当时推行的宗法制、分封制紧密结合。那些担任王室或诸侯国官职的大小贵族,便是受封的各级封君,他们均遵照嫡长子继承制的原则代代相袭,占有封地,所以也就世代垄断官职。春秋时,社会开始大变革,出于争霸斗争的需要,一些大国突破世官制的框架,实行明贤主义。到了战国,社会变革更加剧烈,随着奴隶制的崩溃和封建制的确立,唯功唯贤

的新选官制度逐步建立起来,例如:“以客出仕”是战国最风行的仕进途径。“客”, 据史家解释, 就是“宾客”。战国以客出仕的史实中, 仍以秦国最为典型。到此,世官制时代终告结束。 秦汉是我国古代出现的空前的大一统时期。秦统一前后的仕途主要有:保举、军功、客、吏道、通法、征士等,其中保举又称作“任”,是负有法律责任的荐举,即“举其显,复保其微;举其始,复保其终”;吏道即由“吏”(狭义的“吏”,指官府的低级公务人员如“佐”、“史”之类)选“官”的入仕途径,主要通过考课制度实现;通法是指凡通晓法令者,即有可能入仕;征士,即以征召的方式收罗人才。公元前213年,秦始皇接受李斯“焚书”的建议后,“以法为教”、“以吏为师”便几乎垄断了秦仕进之途。刘邦建立汉王朝后,随着国家的统一和强大,幅员辽阔, 国祚长久, 自然需要大批官吏。据《汉书?百官公卿表》统计, 汉朝“吏员自佐吏至丞相十二万二百八十五人”。这么众多的官员显然需要相对稳定的选官制度培养与选拔。考汉代选官, 主要通过吏道与文学两条途径。汉王朝首先创立了察举制度。此制选官,先经官吏察访,然后推荐给中央予以任用;举荐的标准,主要看德行、才能,而非全靠家世。大体说来,汉武帝以前,是察举制产生、确立时期;其后则是此制的规范发展时期。东汉末,由于天下丧乱,人士流移,考详无地,魏王曹丕采纳陈群的建议,实行九品中正制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历史演变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历史演变 选士制度是一个国家非常重要的的制度之一,选士制度的好坏直接关系着一个国家的长治久安。 一、汉代以前的玄关制度 夏、商、西周实行“世卿世禄制”。到春秋战国时,统治阶层改革旧有制度,更为了富国强兵,破格任用一些地位低下而才干出众的人。战国时期出现“军功爵制度”,又兴起养士之风,招揽有才干、善言辞的人才,不论出身,为国君、诸侯服务。到秦代则以“辟田”和军功为选官依据。但这些都不是完备的选官制度。 二、汉代察举制 到了汉代,为了适应国家统治的需要,建立了一整套选拔官吏的制度,名为“察举制”。所谓察举,就是由皇帝下诏公开征求人才,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主管官员将本人发现或民间公认的出众人才,向各级政府推荐,经过一定形式的考察后择优录用、授予官职的整个过程。“察举”也叫“荐举”,“察”就是自上而下考察、发现人才,“举”是自下而上推荐人才。推荐也叫贡贤,被荐者叫“举士”。 汉代察举的科目,是由少到多不断增加的;增加科目尤以特科为多,是根据对专门人才的需要而设立。这些科目,划一由皇帝确定。按照举期分类,察举的科目可分为常科(岁科)与特科两大类。岁科有孝廉、茂才(秀才)、察廉(廉吏)、光禄四行;特科又分为常见特科和一般特科。在上述科目中,以岁科为先,其中又以「孝廉」一科为最重要。特科中则以「贤良方正」为最重要。 (一)察孝廉 汉代由孝廉一科选举的人才最多,而且孝廉也是汉代察举中非常突出的一个科目,所谓孝廉,是“孝子”和“廉吏”的简称,于民则举“孝”,在吏则兴“廉”。汉代统治者认为,孝是“百行之冠,众善之始”,廉则是官之根本,民之表率,因此对孝廉的考察和荐举十分重视。 察孝廉是以儒家孝为立身之本,廉为从政而设立。“孝”和“廉”在实际的操作难度较大,标准不易掌握;非有实际德行者不能举,又不能谬举,因此荐举者的责任重大。在西汉,举孝廉无须考试,既可委任,且每岁皆举。在东汉,孝廉这科在东汉原有的内容上有了较大变化,其主要体现在:(1)坚持按人口比例岁举孝廉,优待边郡。这有利于边远地区的人才选拔,促进边远地区文化的发展。(2)举孝廉要后要考试——试经,并且有年龄的限制。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以往只荐不试的滥举弊端。(3)中央朝廷官员依照职位高低举孝廉。 (二)举贤良 举贤良是汉代选拔高级人才的主要形式。所谓举贤良,一般以“贤良(方正)和直言极谏”为察举名目,但往往都另外附加一些条件,如可亲民者、文学士、能指朕过失者等。对高级人才的要求既强调了个人的道德品质,又重视通经达变、博学多术、甚至某些特异功能。 汉文帝在文帝二年和十五年两次下诏举贤良;到汉武帝时,举贤良由非制度化向制度化过渡,通过高级官吏荐举人才,并用对策的方式加以选拔的形式成为定例。其后的皇帝在诏举贤良时,对策要求更高,不仅需要对策者对军国大事全面深入了解,而且在对策中要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案。东汉基本沿用西汉举贤良的旧制,但不如西汉盛行。 从察孝廉和举贤良这两个方面来看,两汉时期的察举制是在不断的完善和发

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流程

精心整理 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 一、发展演变 (一)夏、商、西周时期:选官制度处于萌芽和初步发展时期,主要为“世卿世禄制”。夏朝的建立,标志着“大人世及以为礼”的世袭制代替了“天下为公,选贤与能”的禅让制。它以家庭血缘关系为标准来确定攻府各级官员的任命,依血缘亲疏确定等级尊卑和官爵高下。宗法制度是这一政治准则的支撑与基石。世官制下担任官员的大小贵族必经国学教育,学习相关礼仪知识方可上激化了社够担任官职的人。它是一种自下而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是两汉选用官员的最主要途径。察举的内容有孝廉、秀才和贤良方正、贤良文学两大类科目,其中以孝廉为最多。察举制为一种自下而上的举荐方式会造成用人权的下移,而且它主要根据人才在地方上的声望,称为“乡举里选”。东汉中期以后,随着地方豪强地主势力的发展,用人大权被宦官和豪强地主所把持,致使“门生故吏遍天下”,形成了私人势力集团,并且出现了“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的腐朽局面。 ⑵ 征辟是一种自下而上选拔官吏的制度。主要有皇帝征聘与州郡辟除两种方式。皇

帝征聘主要是选拔某些有名望的品学兼优之士,或备顾问,或委任政事。它是汉代最尊荣的仕途,被征者来去自由,大都待以宾礼。汉代多以“公车”征聘人才。辟除则是由高级官员任用属吏的一种制度。 (六)魏晋南北朝时期(220~589年):实行九品中正制,注重门第出身。 公元220年曹丕称帝以后,接受吏部尚书陈群的建议,创立了“九品官人法”。它规定由着姓世族担任地方州郡的品评官,州为大中正官,郡为中正官。由他们来担任对人才的评定,并将人才分为三等九品,依次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个等级,并授予相应官职。九品中正制在创立之初,评议人物的标准是家世与才能并重。但发展到西晋,主 从此, 1 A. B. A.。“六学” B.唐代的科举分为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为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叫制科。常科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以明经与进士两科最为重要。进士科的考试内容以诗赋为主,明经科以帖经、墨义为主。当时社会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可见进士科录取的严格。武则天时期首创武举和殿试。唐玄宗时,诗赋成为进士科的主要考试内容,并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了科举考试的地位,以后成为定制。 唐代的科举制的发展打破了门阀士族垄断政治的局面,扩展了统治集团的社会基础,适应了加强中央集权需要。提高了官员的文化素质,同时也促进了文化的发展繁荣。向学与读书成为社会风尚。唐代诗歌与文学的发展繁荣与科举制有直接的联系,但科举考试本质上还是为封建国家服务的。

第1讲 魏晋至隋唐时期政治制度的演变与成熟

第1讲魏晋至隋唐时期政治制度的演变与成熟 编者选题表 考点角度题号 魏晋至隋唐时期的政治南北朝时期选官制度的创新调整 1 隋朝加强对地方的控制 2 唐代藩镇割据 3 唐代门下省的作用 4 科举制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 5 监察制度的独立性 6 综合7 1、在南朝皇权伸张时,策试成为君主选官用人常用之制;北朝进行了比南朝更为隆重的策试,北朝后期,还出现了被举荐者因策试未过而落选的情形,士人自由投考的情形也较南朝更多.这反映出( ) A、南朝的制度已落后于北朝B、科举制度的正式确立 C、北朝的制度进化更显生机 D、门阀士族势力的强化 解析:C 仅凭材料君主选官用人制度,不能说明南朝的制度已落后于北朝,故A项错误;科举制度正式确立于隋唐时期,与材料时间不符,B项错误;据材料“北朝进行了比南朝更为隆重的策试”“出现了被举荐者因策试未过而落选的情形”“士人自由投考的情形也较南朝更多”可知北朝的人才选拔机制具有择优录取、公平公正的特点,相比九品中正制更符合国家需要,故C项正确;材料表明选官标准为策试成绩,而非靠门第,故D项错误. 2、(2018·湖北孝感月考)隋文帝杨坚确立了三省六部制以后,又对

地方机构进行了改革,将州、郡、县三级改为州、县二级制,克服了南北朝时期“地无百里,数县并置”或“户不满千,二郡分领”的弊端.其主要目的在于( ) A、节省中央的财政支出 B、提高中央的行政效率 C、加强对地方的控制 D、打击地方豪强势力 解析:C 隋朝对地方机构进行改革主要是出于政治目的,故A项错误;地方机构的改革与中央行政效率的提高无关,故B项错误;地方机构的改并,加强了对县的控制,故C项正确;材料中没有反映出打击地方豪强势力,故D项错误. 3、唐代前期,各地刺史的日常工作是与尚书省联系;唐代中后期则不同,刺史主要是向当道节度观察使请示汇报.这一变化反映了( ) A、皇权强化导致尚书省的地位下降 B、刺史权力膨胀引起中央政府警惕 C、藩镇势力的发展削弱了中央集权 D、中央利用分权策略加强控制地方 解析:C 唐代地方行政制度,前期为州、县两级制,后期则为道、州、县三级制.刺史由前期与中央(尚书省)联系到中后期向当道节度观察使请示汇报的现象,与唐代中后期地方节度使权力膨胀、藩镇势力发展以及中央集权的削弱有关,故C项正确.A项“皇权强化”、B 项“刺史权力膨胀”均与题意不符,排除;唐代中后期刺史向当道节度观察使请示汇报,无法体现中央对地方控制的加强,D项错误. 4、(2017·黑龙江哈尔滨摸底)“唐代门下省的谏官们常随从宰相参加与皇帝之间的政事讨论,他们随从宰相左右,既可避免宰相与皇帝之间直接的冲突,也很自然地替代宰相说出宰相不方便说出的意见.这是政治上的一种技术.”此处的技术性主要体现在( )

专题八 中国古代的用人制度和选官制度

一、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综述 1、商周时期,采用“世卿世禄制”(世官制)。 在这种制度下,公门有公,卿门有卿,贱有常辱,贵有常荣,赏不能劝其努力,罚亦不能戒其怠惰。至奴隶社会鼎盛的西周,世官制也进入鼎盛时期。周世官制的特点是:它与当时推行的宗法制、分封制紧密结合。那些担任王室或诸侯国官职的大小贵族,便是受封的各级封君,他们均遵照嫡长子继承制的原则代代相袭,占有封地,所以也就世代垄断官职。这种世卿世禄制,与后代的“选贤任能”有着本质上的差异。 在“世卿世禄制”下,也有“选贤任能”的现象,比如商汤重用伊尹,文王起用姜尚等等。但这种选贤任能未能打破世卿世禄制的基本原则,只是较为个别的“破格”现象。 2、春秋时期(公元前770一前475年),选贤任能成为春秋时的流行风尚。 齐桓公纳鲍叔牙之谏,重用同他有一箭之仇的管仲,委以军国要务,奠定了东方大国的基础。秦穆公在用人上不拘一格,把来自敌国的丕豹、少数民族的由余、五张羊皮换来的奴隶百里奚,统统网罗在自己麾下,成为西方霸主。还有如楚庄王任用“鄙人”孙叔敖,问鼎中原,饮马黄河;吴王阖闾重用楚国亡臣伍子胥,几乎灭了楚国;越王勾践重用范蠡和文种,卧薪尝胆,灭吴复仇。整个春秋时期,选拔优秀人才的故事不绝于书。但是,这时的选贤任能,属于一种“伯乐相马”式的人治方式,只是对世卿世禄制形成了较大的冲击,并没有形成规范化的新制度。 3、战国时期(公元前475一前221年),在官吏选拔上广泛推行军功制和养士制。 军功制就是把功劳大小作为选拔官员的基本条件。魏文侯任用李悝变法,规定“食有劳而禄有功” (《说苑·政理》)。特别是秦国,商鞅变法时明确规定:“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史记·商君列传》)真正做到了如同商鞅所说的那样:“利禄官爵专出于兵,无有异施也。”(《商君书·赏罚》) 养士制就是由执政的高级官员豢养一批具有特殊知识或技能的士人,作为人才储备,为己所用。“士”在战国时期已经成为在政治上具有重大影响和作用的社会群体,是当时新型职业官员的主要来源。贾谊曾在《过秦论)中对战国时期以养士著名的四君子称道:“齐有孟尝,赵有平原,楚有春申,魏有信陵。此四君者,皆明智而忠信,宽厚而爱人,尊贤而重士。”秦的相邦吕不韦,门下也有食客数千。李斯初入秦时,就是吕不韦的门客。有的国家,还由政府直接建立机构养士,如齐国的稷下学宫就是一例。 军功制和养士制的推行,彻底打破了世卿世禄制。同春秋时期的选贤任能相比,选官不再是因人而异的“相马”,而是制度化的“赛马”。军功制对

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

教学目标: 1、分析学习综述类文章写作的一些基本方法。 2、根据文本提供的信息解释文中出现的基本概念。 3、明确本文所采用的“总分总”的结构形式和明晰的思路。 教学重点: 理解和筛选文中的主要信息,归纳概括各个选官制度的特点。 教学难点: 从选官制度的角度对苏轼的几句话作出具体说明。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是中国现代学者黄留珠的一篇综述类文章。作者考察了自夏商周三代到明清时期各个时代相应的选官制度,分析了各种选官制度的特点,最后得出结论:我国古代选官制度经历了一个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全文论证严密,思路清晰。 二、介绍综述类文章的阅读方法及步骤。 1、理清全文的结构。 (1)基本方法:列提纲。 (2)提纲的概念:是用简明的语言概括出来的文本内容要点。 (3)列提纲的好处: ①有助于全面把握文本内容。 ②有助于锻炼语言概括能力和思维的条理性。 (4)列提纲的要求: ①抓住主干与重点。 ②文字必须简练扼要。 2、根据文本内容归纳文中出现的基本概念。 本文出现的基本概念有:原始民主制、世官制(世及制)、察举制、九品中正制、科举制等。 3、理请全文的说明思路及葛布粉的说明顺序。 本文以总分总的思路结构全篇,分说部分第2、3、4节都是以时间顺序加以介绍说明,第5节按逻辑顺序分类介绍。 三、浏览全文,整体感知。 给文章编写内容提纲。 第一部分(1节)总说: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有一个十分完整的发展序列。 第二部分(2-5节)分说:不同时代的选官制度及其特点。 第一层(2节)选官制度的雏形,原始社会末期的民主制。 第二层(3节)“世官制”:初期(夏商),鼎盛(西周),衰弱(春秋战国)——世代承袭官职。 第三层(4节)“察举制”:产生与确立(秦汉)——官吏察访推荐,规范(西汉后期、东汉)——按郡国人口率察举,发展(魏晋南北朝)——九品中正制。 第四层(5节)“科举制”:初创(隋唐),发展(两宋、元),鼎盛、衰亡(明清)——“一切以程文为去留”,科举必由学校。 第三部分(6节)总结:我国选官制度经历了一个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历程。 四、研读课文。 1、文章第一节,在指出“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有一个十分完整的发展序列”后,以苏轼的总结加以印证,请筛选组合文中语言,从选官制的角度对苏轼的几句话分别作出具体说明。

中国的选官制度

中国的选官制度 选官制度是中国古代重要的典章制度之一,是中央集权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其主要包括奴隶社会的王位世袭制、两汉的察举制、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和隋唐的科举制。 1. 王位世袭制 从禹的儿子启开始,禅让制的惯例被破坏,从此王位世袭制代替了禅让制。王位世袭制的确立,是一次重大的历史变革,它标志着原始社会的“天下为公”为奴隶社会的“家天下”所取代。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它是历史的进步,其根源在于生产力的发展。 2. 察举制 秦朝以后,封建的选官制度有了发展。汉武帝时建立和发展了一整套选官制度用来选拔人才,其内容包括地方察举和皇帝征召等,其中自下而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是两汉选官的最主要途径之一。各方面人才的涌现是汉武帝时期出现鼎盛局面的重要原因。 东汉时期继续实行察举制,但前后有所变化。初期主要依据人才在地方上的声望,称为“乡举里选”。中期以后,豪强地主势力开始恶性膨胀,门第族望成为选举的主要依据。在选官制度日趋腐朽的情况下,出现了一批世代为官、把持中央或地方政权的豪门大族,累世公卿的世家地主因此形成并发展起来。后期,宦官把持用人大权,选官制度更加腐朽,出现“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的腐朽居面。 3. 九品中正制 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重要选官制度。三国时开始实行,隋唐时被废除。东汉末年的军阀混战打破了原有的统治秩序,使汉代的察举制度无法继续实行下去。曹操为发展自己的势力,采用“唯才是举”的用人政策,曹丕当政时创立了九品中正制。具体做法是:中央选择“贤有识鉴”的官员兼任本州的中正官,察访士人,评列九品,作为官吏除授的依据;中正评定士人,家世、才能并重。曹魏后期,尤其到了晋朝,九品中正制发生了变化,不再是选拔人才的途径。由于中正官一职为世家大族所垄断,选官任人唯看门第家世,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等级森严的局面。九品中正制是东汉以来世家大族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它加速了魏晋以来士族制度的形成和发展。 4. 科举制 第一,隋唐科举制的创立和完善。<1>隋朝兴起:隋文帝废除九品中正制,开始使用分科考试的方法选拔官吏;隋炀帝时开始设立进誓愫闷,科举制形成。 <2>唐朝完善:唐太宗时,增加了考试科目,以进士、明经两科为主;武则天时,

浅论中国古代选官制度(一)

浅论中国古代选官制度(一) 选官制度,是一个国家或政权选拔官吏的实体和程序规章,又可以称作仕进制度。它与我们今天的人事制度中公务人员录用大体相当。由于官吏担负着国家的日常管理职责,因此中国历代王朝的统治者都把官吏的考核选拔置于特别重要的地位,并十分注意积累经验,完善制度。由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和最高统治者的重视,从夏、商、周三代到明清,中国古代社会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选官制度体系。对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研究,对于了解把握中国古代社会的政府管理体制、研究中国封建社会的行政管理,人员录用制度,尤其是从中汲取经验,对当今中国的政府公务员的选拔和任用有一定的指导意义。本文试从以下三个方面对此作简要的论述。 一、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历史发展进程 选官制度是与国家同步出现于人类历史舞台。苏东坡说:“三代以上出于学,战国至秦出于客,汉以后出于郡县吏,魏晋以来出于九品中正,隋唐至今出于科举。”这段话,实际上划出了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几个发展阶段。我国古代选官制度,萌芽于原始社会末期“军事民主制”时期的禅让制,而它的正式形成,则是进入阶级社会以后的事。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选官制度的发展,大致可分三个大阶段,即:世官制、察举制和科举制三个时代。 夏、商是我国奴隶社会的建立和初步发展时期。据《礼记.礼运篇》记载,当时诸侯传位和官吏任用,均是“世及以为礼”,即实行世官制。在这种制度下,公门有公,卿门有卿,贱有常辱,贵有常荣,赏不能劝其努力,罚亦不能戒其怠惰。至奴隶社会鼎盛的西周,世官制也进入鼎盛时期。周世官制的特点是:它与当时推行的宗法制、分封制紧密结合。那些担任王室或诸侯国官职的大小贵族,便是受封的各级封君,他们均遵照嫡长子继承制的原则代代相袭,占有封地,所以也就世代垄断官职。春秋时,社会开始大变革,出于争霸斗争的需要,一些大国突破世官制的框架,实行明贤主义。到了战国,社会变革更加剧烈,随着奴隶制的崩溃和封建制的确立,唯功唯贤的新选官制度逐步建立起来,例如:“以客出仕”是战国最风行的仕进途径。“客”,据史家解释,就是“宾客”。战国以客出仕的史实中,仍以秦国最为典型。到此,世官制时代终告结束。 秦汉是我国古代出现的空前的大一统时期。秦统一前后的仕途主要有:保举、军功、客、吏道、通法、征士等,其中保举又称作“任”,是负有法律责任的荐举,即“举其显,复保其微;举其始,复保其终”;吏道即由“吏”(狭义的“吏”,指官府的低级公务人员如“佐”、“史”之类)选“官”的入仕途径,主要通过考课制度实现;通法是指凡通晓法令者,即有可能入仕;征士,即以征召的方式收罗人才。公元前213年,秦始皇接受李斯“焚书”的建议后,“以法为教”、“以吏为师”便几乎垄断了秦仕进之途。刘邦建立汉王朝后,随着国家的统一和强大,幅员辽阔,国祚长久,自然需要大批官吏。据《汉书.百官公卿表》统计,汉朝“吏员自佐吏至丞相十二万二百八十五人”。这么众多的官员显然需要相对稳定的选官制度培养与选拔。考汉代选官,主要通过吏道与文学两条途径。汉王朝首先创立了察举制度。此制选官,先经官吏察访,然后推荐给中央予以任用;举荐的标准,主要看德行、才能,而非全靠家世。大体说来,汉武帝以前,是察举制产生、确立时期;其后则是此制的规范发展时期。东汉末,由于天下丧乱,人士流移,考详无地,魏王曹丕采纳陈群的建议,实行九品中正制(又称九品官人法)。这实际上是一种发展了的察举制,它规定在地方州郡分别设立大小中正,负责以九个等级品评本地区的士人,作为授官的依据,并对已评定的品级定期予以升降。九品中正制初行时虽有选贤用意,但不久即被门阀势力左右,成为世族把持政权的工具,以至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现象。 隋唐之间发生了祸及天下的大规模的农民起义战争,在战争中士族主度和门阀势力衰落,中小地主逐渐兴起,九品中正制遂为新兴的科举制所取代。科举制在中国古代实行了1300多年,其形式和内容随着历史的发展而不断变化。隋文帝于开皇十八年(598年)“诏京官五品以上,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流程的演变历程

精心整理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历程 一、中国古代主要的选官制度有: 1.王位世袭制 从禹的儿子启开始,禅让制的惯例被破坏,从此王位世袭制代替了禅让制。王位世袭制的确立,是一次重大的历史变革,它标志着原始社会的“天下为公”为奴隶社会的“家天下”所取代。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它是历史的进步,其根源在于生产力的发展。2.察举制 秦朝以后,封建的选官制度有了发展。汉武帝时建立和发展了一整套选官制度用来选拔人才,其内容包括地方察举和皇帝征召等,其中自下而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是两汉选官的最主要途径之 3.局面。和发展。 4.科举制地方权弄虚作假的现象,被举荐者多为“门生故吏”,无真才实学,随着吏治的败坏,到东汉末年此制也败坏不堪了。魏晋以后实行九品中正制,选拔推荐的权力不再交由地方官,而是由朝廷统一任命“中正”官,专门负责举士选才。这些中正官担任本籍州郡的大小“中正”,由他们把地方人才划分为九个等级,上报给中央,由中央任用。中正官评价人才的标准包括了察举制度所规定的内容,还增加了“家世”和“才实”等条目,注重品德与能力相结合,比汉代较为完善,一时间“儒雅并进”,起到一定积极的效果。但此制度也存在缺陷:一是选官的人,即“中正”官,多为本地的豪族大家所把持;二是选拔标准多以家世出身为重,造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选才结果,阻塞了寒素人才入仕。从任用上看:从秦代起地方上长史一级的官员就要由中央任命,以后历代一直延续,秦汉地方层级分郡、县两级制,地方主官,都由中央下派,郡守如此,县令也如此。但同时也规定,地方长

官有自辟僚属的权力,郡守、县令都可以在自己所管辖的区域内选择任用官员。 第二阶段从隋唐至明清,选任方式以科举为主,以“考试”为标准,用人权完全收归中央。从选拔上看:隋唐实行开科取士,隋炀帝以科举制取代了九品中正制,成为选拔各级官员的主要方式。全国各地的士子不用通过荐举,直接报名考试,经过公开的逐级考试,由官府择优录取。士子在通过逐级政府和中央的笔试之后,要由吏部再进行面试,内容是考察“身、言、书、判”即身体容貌、言语应对、书法笔迹和判词书写。科举考试的内容以儒学为主,兼及见识才能。大致说来,科举考试由礼部考才学,吏部考能力。明朝中期出现八股文,这是一种严格的排偶分股的应考文体,考生易于掌握格式,评卷标准也较为客观。科举制度在发展的过程中,也有过立废之争,朱元璋就曾一度下诏停止科举,但始终未能找到一种超过科举的有效选官方式,所以,不得不在停科举九年后再次恢复。科举制度以相对公正、公平、公开的形式选拔和收揽人才,为整个政治机体输送新鲜血液,在政治发展中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生命线。 观要求。 郡、 利用国家政权合法施暴;另一方面也为了避免各地方之间相互隔绝,不能很好的融合,陷入狭隘的地方性。为了增强不同区域间的融合、交流和发展,保证大一统的局面得以维持,就要推行全国范围内选才,异地为官的制度,而这一制度只有在中央的宏观调控下才能得以实现。 其三,大一统政权的存在,要求国家权力能有效制约地方势力。地方官是国家权力的代表,是政令下达和民情上达的关键环节,必须脱离地方豪强势力,并对其进行制约。中国古代的基层组织往往是在血缘和地缘结合的情况下建立的,人们依靠土地为生,很少迁徙,乡里组织从结构上讲一般比较稳定,地方豪强容易坐大。如汉代就有“宁负二千石(郡守),无负豪大家”之说。乡间豪族势力如不加控制,往往猖狂:兼并土地、荫庇人口、收养私从,当社会发生动荡时就会由患而生乱,与国家利益发生直接的冲突。所以,古代治理中十分强调慎选临民官,一方面是考虑到要对民众进行善治,另一方面就是要加大对地方豪族势力的控制。 其次,中央权威的树立是社会稳定的保证,中央掌握人事权,收回地方自辟僚属的权力,统一官制。

(完整word版)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 选官制度是中国古代重要的典章制度之一。这种制度对我国古代社会的兴盛衰败起着举足轻重的影响,我国历代统治者都十分重视选官制度的制订和实施,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选官制度的内容和方式是不一样的,因此,选官制度在古代社会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发展历史悠久,随着国家的产生、发展而经历了曲折复杂的进程。其主要经历了从先秦时期的“王位世袭”、“世卿世禄”制到商鞅变法的军功爵制、汉代以来的征召察举制、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隋唐元明清时期的科举制,直到清朝末年科举制被废除为止,共约3000多年。 一、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雏形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雏形形成于夏朝时期,不同于尧舜禹传说时代的王位“禅让”制,夏朝作为中国古代历史上第一个奴隶制国家时期,王位按照血缘关系进行世袭,同样的当时社会上的主要官职也都是由血缘进行世袭的,奴隶主贵族世世代代都享有官职世袭的特权,中国古代最初的选官制度——“世卿世禄”制开始形成。 二、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发展 事实上,封建制度确立以前的“世卿世禄”制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并不能称之为真正的选官制度,就是因为“选”这个字并没有能够体现出来。因而,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真正的发展时期应该在春秋战国以后。 春秋以前,官吏还主要通过“世卿世禄”制度延续。战国时,“世卿世禄”制就逐渐走向了没落,官吏的选拔也开始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仕进之途,唯辟田与胜敌而已”,官吏的选拔不再只是出于祖宗血脉的延续,“军功爵制”得到大力发展。秦统一后的官吏选拔,也多出于军功的积累。 秦朝以后,封建选官制度开始了大发展时期。汉朝建立后,为了适应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封建国家统治的需要,在秦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了一整套选举统治人才的选官制度。这套制度包括察举、皇帝征召、公府与州郡辟除、大臣举荐、考试、任子、纳资及其他多种方式,不限于一途,而且还可以交互使用。其中“察举征召”制成为最主要的选官制度。 东汉末年,在军阀混战的冲击之下,乡里组织遭到严重破坏,“乡举里选”的选官传统难以为继。三国时期,曹操为了发展自己的势力,采用“唯才是举”的用人政策,曹丕当政时延续了曹操时的用人政策,并且又为了更好的选拔人才,创立了“九品中正制”,并一直贯穿整个魏晋南北朝时期。(具体做法是:中央选择“贤有识鉴”的官员兼任本州的中正官,察访士人,评列九品,作为官吏除授的依据;中正评定士人,家世、才能并重。曹魏后期,尤其到了晋朝,九品中正制发生了变化,不再是选拔人才的途径。由于中正官一职为世家大族所垄断,选官任人唯看门第家世,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等级森严的局面。)“九品中正制”是东汉以来世家大族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它加速了魏晋以来士族制度的形成和发展。 自春秋战国以来,直至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真正的进入了大发展时期,其中的“军功爵制”“察举征召制”“九品中正制”为这一时期的典型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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