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通形象知识产权保护及利用

卡通形象知识产权保护及利用
卡通形象知识产权保护及利用

卡通形象知识产权保护及利用

作者王晋刚

据报道,国外动漫产品70%的收入来自于衍生产品,也就是动漫卡通形象的知识产权授权,但国内企业在这方面的收入却少得可怜,其主要原因就是对有关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和保护策略缺少了解。笔者希望通过下文作一简单介绍。

一、卡通形象在中国大陆地区可以获得的知识产权保护类型

在中国大陆,与卡通形象保护和利用有关的知识产权有: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下面逐一简单介绍。

1、专利

根据《专利法》,中国大陆的专利分三类: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其中外观设计专利可以对卡通形象的衍生产品(如:服装、玩具、文具等)提供保护。

外观设计专利的获得需要权利人提出申请,申请时提供产品外观的图片或照片;专利局收到申请后,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8-12个月内即可授权,专利保护期为10年。

2、商标

大陆地区的商标需要登记注册,注册后的商标称为“注册商标”,可以标记?号,其他竞争者未经允许不得使用。

根据《商标法》的八条的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贵公司代理的卡通形象应该申请文字、图形、三维标志商标,以做全面保护。

根据《商标法》,普通注册商标不保护跨类商品,也就是说,商标申请必须覆盖相关的商品类别。根据国际分类,所有商品和服务分为45大类,贵公司必须将可能产生衍生品的服装、玩具等类的商标进行注册,防止别人抢注,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著作权

根据《著作权法》,著作权在作品产生后自动获得,但为了保留创作的证据,重要的著作权要向版权部门进行登记。

登记之外,贵公司还需要建立自己的著作权证据保全体系,对阶段性著作权和一般性著作权作品进行证据保全,为维权做好准备。

另外,已经出版的著作权商品需要著名著作权申明标记?,以方便著作权维权取证。

4、商业秘密

大陆地区没有独立的“商(营)业秘密法”,商业秘密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来保护。

商业秘密保护不需要核准、登记、注册,但需要企业“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这就要求企业有严密的保密制度、保密措施,对外合作时要签订保密协议或保密条款,在聘用员工的劳动合同中要包含规范的保密条款。

商业秘密分为“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与贵公司有关的主要是“经营信息”,需要复杂具体的制度和一列保密协议来保护。

二、卡通形象可能涉及的行业及其需要的知识产权服务

如果开发充分,卡通形象进入多个商品领域,形成一个跨行业的知识产权价值利用链。每个行业都有不同的知识产权利用特点,会产生不同的知识产权保护需求,分别简介如下:

1、视频动画

包括电影、电视、网络动画。

卡通形象要获得社会的认可,关键是赋予卡通形象“故事”和“人格”,所以利用现在最强势的视频媒体推广卡通形象是首要选择,现在市场上最流行的卡通产品如唐老鸭、机器猫等都是通过动画产品来提升商业价值的。

影视作品著作权非常复杂,卡通形象只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原创著作权,还包括剧、音乐、背景等多项著作权,这些著作权最后整合成统一的影视作品著作权。如何授权或者与其他公司合作拍摄动画作品,各方应对合作后相关著作权归属通过合同详细约定,否则容易起纠纷。网络动画的盈利方式比较复杂,需要很多环节才能实现,所以相关合同约定应该尽量规范。在很多情况下,网络动画是卡通盈利的主要支持力。以韩国的流氓兔为例,该卡通没有影视作品,只有网络动画,通过网友无数次的免费观看和下载,流氓兔红遍了全球,通过衍生商品市场,创作者获得了巨大利润。

2、漫画图书

产品可以是动画截图形成的漫画书,也可以授权其他公司另外制作漫画作品。

图书著作权保护方面关键是防止盗版问题,这既需要商业上的适当运作,也需要有严密的商业秘密保护措施予以配合,还需要预先设计好全套的知识产权维权方案。

3、数字游戏

产品可以是单机电脑游戏,也可以是网络游戏,还可以是手机游戏。根据不同的产品形态,需要不同的知识产权保护方式。

与数字游戏开发商的合作需要严密的合作协议作保障,还需要详细的利润分配设计,特别是网络游戏和新兴的手机游戏,其盈利流程较为复杂,知识产权维权也环节众多,需要通过合同与合作企业做好预先的相关权利义务安排。

4、产品代言

也就是将卡通形象作某产品的形象代言人,为其做广告,推广产品。

卡通产品代言的前提是卡通形象已经取得了相当的社会认可。由于贵公司代理的卡通为刘德华先生设计,所以也可以与动漫产品同步推广。在同步推广的过程中要注意著作权授权冲突问题,防止知识产权纠纷的发生。

5、著作权、商标授权使用

著作权授权就是将卡通形象授权传统行业的产品作外观装饰使用,商标授权则是将已经注册为商标的可通标志授权企业作为商标使用。

在进行商标授权前,贵公司必须先将卡通形象申请商标。一般来讲,卡通形象申请商标在动漫作品拍摄之前就应该申请,但授权活动则最好选在卡通形象处在社会认可度的最高峰时进行,且要分行业授权,以求取得最高的利润。

在西方,卡通形象70%的收益来自这个领域,关键是授权的方式和知识产权维权的力度。如果维权乏力,则卡通形象在社会上再有影响力,也授权不出去,即使授权成功也收不到生产企业的许可费。

6、卡通剧

与相关文艺演出团体合作,将卡通形象制作成卡通剧,通过文艺演出获取利润,同时扩大卡通的影响力。

文艺演出的特点是侵权较少,缺点是传播空间有限,盈利有限,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卡通形象的知名度。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主要是与演出团体的合同约定,以及演出现场的著作权维权,如防止现场拍摄相片、视频等。

7、工艺品、旅游纪念品

授权合作企业制作工艺品或专门的旅游纪念品,在旅游胜地销售。

这一领域的开发也是以卡通形象的知名度基础的,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主要是授权和打假维权。

8、主题公园

将卡通形象作迪斯尼那样的主题公园是卡通形象最深层次的利用。

主题公园是知识产权的综合利用与保护的典范,需要专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支持。

三、知识产权咨询机构可以提供的服务

1、知识产权申请、登记、注册咨询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著作权登记、商标注册方面的法律咨询。

哪些产品要申请外观设计?哪些著作权需要登记?在哪些产品分类注册商标?注册哪些商标?由谁来申请、登记、注册这些知识产权?之前进行什么样的查询预警?在这些方面,我们可以提供的专业的咨询服务。

2、合作对象的资信调查

卡通形象的知识产权利用事关重大,若果选择错误的合作伙伴,不但不会盈利,还会使贵公司错失商业时机,甚至可能带来各种侵权风险和财务风险。所以在合作前对拟合作企业进行资信调查非常重要。我们审查的资信范围包括:拟合作的企业进行法律状态、经营资质、经营状态等,确保合作方有能力依约履行合同义务。

3、著作权、商标权许可协议的制作、审查、规范

卡通形象的利用涉及多个行业,也涉及非常复杂的著作权、商标权授权特许关系,需要复杂的知识产权利用合同来规范合作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我们可以为贵公司制定标准的知识产权利用合同,也可以就具体的授权合作合同进行审查修改工作,使贵公司的经济利益得到全面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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