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事故的预防与处理

食物中毒事故的预防与处理
食物中毒事故的预防与处理

食物中毒事故的预防与处理

食物中毒一般分为微生物性、化学性、有毒动植物中毒。主要包括:误食有毒化学物质(如鼠药、农药、亚硝酸盐等)或食入被其污染的食物而引起的中毒,误食有毒动植物(如毒蕈、桐油、蓖麻子、马桑果等)或摄入因加工、烹调方法不当而未除去有毒成分的动植物食物(如四季豆、马铃薯、生豆浆、河豚鱼等)引起的中毒。

学校常见食物中毒事故的主要原因有:食品未烧熟、煮透;生熟食物没分开,导致交叉感染;食物过期变质;食堂从业人员因带菌污染食品;食用有毒、有害物质;食堂卫生管理不符合要求;饮用水被污染等。

一、如何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预防食物中毒的关键是食品本身无毒无害,储存方法得当,加工方法正确,处理过程无污染。

1.把好采购关

(1)不采购腐败变质的食品(如已酸败的油脂,霉变、生虫、污秽等不洁的食品),不采购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2)不采购来源不明、食品标签不清、超过保质期限等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3)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进货验收制度,建立台账。

2.把好贮存关

(1)注意食品的贮藏卫生,防止尘土、昆虫、鼠类等动物及其他不洁物污染食品。

(2)食品贮存场所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鼠药、农药等有毒化学物要标签明显,存放在专门场所并上锁。加强亚硝酸盐的保管,避免误作食盐或碱面食用。

(3)建立严格的食堂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厨房、食品加工间和仓库要注意上锁,防止投毒。

(4)储存食品要在5℃以下,生、熟食品分开储存。

3.把好加工关

(1)蔬菜加工前要用食品清洗剂(洗洁精)浸泡30分钟后,再用清水反复冲洗;一般要洗三遍,温水效果更好;烹调前再经烫泡1分钟。水果宜洗净后削皮食用。

(2)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煮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

(3)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4)加工食品的工具、容器等要做到生熟分开。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5)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食用。

(6)烹调四季豆时先将四季豆放入开水中烫煮10分钟以上再炒。

(7)不吃生芽过多、黑绿色皮的马铃薯;生芽较少的马铃薯应彻底挖去芽的芽眼,并将芽眼周围的皮削掉一部分。这种马铃薯不宜炒吃,应煮、炖、红烧吃。烹调时加醋,可加速破坏其中的有毒物质。

(8)将豆浆彻底煮开后饮用,生豆浆烧煮时将上涌泡沫除净,煮沸后再以文火煮沸5分钟左右。应注意豆浆加热至80℃时,会有许多泡沫上浮,出现假“沸”现象。

4.做好食堂和饮水设施的卫生管理

(1)食堂必须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

(2)食堂要建立卫生管理制度,设有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食品加工操作场所要保持清洁。

(3)每餐要对供应的食品成品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经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每餐的各种凉菜应各取不少于250克的样品留置于冷藏设备中保存24小时以上,以备查验。

(4)食堂应遵守国家制定的操作规范及卫生要求,对公用餐具、容器、用具应进行严格的清洗和消毒:第一步是用热水洗去食物残渣(水温以50℃~60℃为宜);第二步是温水清洗,去除残留油脂等(水温以30℃左右为宜);第三步是消毒,可采用物理法或者化学法杀灭餐具上的残留病原微生物(如病菌、病毒等);第四步是冲洗,即用清洁卫生的清水冲洗掉餐具上的残留药物;第五步是保洁,即将洗净消毒后的餐具、容器、用具移入保洁设施内备用,以防再污染。

(5)学校自备水源(为解决学校用水而建的水塔、蓄水池、水井等给水设施)必须有卫生许可证,并定期请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进行水质检测。

(6)学校要建立自备水源卫生管理制度,包括水塔、蓄水池等二次供水设施的定期清洗制度,并安排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管理。水源管理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体检,经体检合格者方能上岗。

(7)学校自备水源距离厕所、垃圾堆等污染源必须30米以上。水源周围环境必须保持清洁卫生。

5.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

(1)学校每年必须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食堂管理人员每天要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晨检,发现食堂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要求其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3)食堂管理人员对食堂从业人员日常的卫生操作行为要进行指导和监督,食堂从业人员要做到: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要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6.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

学校每年要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防止由于食用不洁食品或误食有毒、有害物质所导致的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事故处理预案

2018年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事故处理预案 为有效预防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及时处理师生食物中毒事件,防止事态的扩大,保障广大师生的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处理预案。 一、可能引发师生食物中毒的原因: 由于食品供应部门向师生提供的食品的质量问题,或是因操作不当引起食物变质、不符合食用要求及个别人的恶意下毒等原因造成食物中毒事故。 二、事故的预防: 1、学校加强食品卫生工作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有效措施,责任到人。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厨房。 2、加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按规定做好从业人员的体检和日常晨检工作,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严禁无健康证人员在学校食堂上岗工作。 3、加强学校食品操作程序的日常管理。学校食堂、食品供应部门严格把好食品质量关,杜绝不洁、变质及三无产品流入学校;规范食品加工、操作程序,做到烧熟煮透,加工好的食品及时放入密封间;严格熟食间的管理,防止熟食二次污染;做好留样食物的记录并签名,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严格操作环节中的消毒工作,消毒方法得当、时间保证。 4、规范师生饮用水供应工作,师生饮用水要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身体要符合卫生要求,饮用水存放环境整洁,并加强日常检查,一旦发现变质,立即停用;饮水机要定期消毒,并由供水商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消毒。 5、加强师生的教育。教育师生不吃无证摊贩的不洁食物,培养良好的饮食习惯。 三、事故的处理: 1、一旦发生事故,必须在2小时以内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监督部门报告。 2、学校主要领导应召集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研究情况,并根据情况,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人员分工。 3、学校保健教师要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专项登记工作,包括:班级、人数、姓名、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处理情况等,并积极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县疾控中心

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8号 现发布《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1981年122月1日发布的《食物中毒调查报告办法》同时废止。 部长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及时处理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称《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食物中毒,是指食用了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患。 上款规定的食源性疾患已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管理的,按照 该法执行。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管辖范围内食物中毒事故的监督管理工作。 跨辖区的食物中毒事故由食物中毒发生地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处 理,由食物中毒肇事者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协助调查处理。对管辖 有争议的,由共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管辖或者指定管辖。 第四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以及涉及食物中毒事故调查与处理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报告 第五条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和接收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食物中 毒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报

告,应当及时填写《食物中毒报告登记表》,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 政部门。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发生在管辖范围内的下列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实施紧急报告制度: (一)中毒人数超过30人的,当于6小时内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二)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者死亡1人以上的,应当于6 小时内上报卫生部,并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三)中毒事故发生在学校、地区性或者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的应当于6小时内上报卫生部,并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 部门; (四)其它需要实施紧急报告制度的食物中毒事故。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报告。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跨辖区的食物中毒事故报告,应当通知有关辖区的卫生行政部门,并同时向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报告。 第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每季度末,汇总和分析本地区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情况和处理结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汇总分析本地区全年度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情 况,并于每年11月10日前上报卫生部及其指定的机构。 第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向有关部门通报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的情况。 第三章调查与控制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报告后,应当采取下列措施: (一)组织卫生机构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二)对可疑中毒食物及其有关工具、设备和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 (三)组织调查小组进行现场卫生学和流行病学调查,填写《食物中毒个案调查登记表》和《食物中毒调查报告表》,撰写调查报告,并按规定报 告有关部门。

食物中毒应急处理

食物中毒应急处理 1.什么是食物中毒 食用了被细菌性或化学性毒物污染的食物,或误食了本身有毒的食物,就会引起急性中毒性疾病,这就是食物中毒。 食物中毒既不包括因暴饮暴食而引起的急性胃肠炎、食源性肠道传染病(如伤寒)和寄生虫病(如囊虫病),也不包括因一次大量或者长期少量摄入某些有毒有害物质而引起的以慢性毒性为主要特征(如致畸、致癌、致突变)的疾病。 2.食物中毒的特点 食物中毒的特点是潜伏期短、突然地和集体地暴发,多数表现为肠胃炎的症状,并和食用某种食物有明显关系,没有传染性。 3.食物中毒的主要原因 (1)食品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食堂和饮食服务单位,在加工、运输、贮藏、销售环节疏于食品卫生管理,使食品受到污染。此类食物中毒发生率最高。 (2)滥用食品添加剂或使用非食品原料。如用甲醇配制假酒、食用油中掺入液体石蜡。 (3)误食亚硝酸盐、河豚鱼、毒蘑菇和农药、鼠药等污染的食物。这类中毒病情危重,死亡率高。 (4)食品加工、贮存不当。如四季豆和面豆没有烧熟煮透,没把有毒成分皂素、植物血凝素破坏掉;马铃薯发芽会产生有毒的龙葵素。

(5)农药、鼠药管理不善。如鼠药和沾有鼠药的食饵到处丢弃,使食物受到污染;滥用农药造成上市农作物中农药残留超标。 (6)投毒。常见的有剧毒鼠药或亚硝酸盐。 4.食物中毒的分类 (1)细菌性食物中毒:食物中毒的病原菌污染食物,并在其中产生毒素。细菌性食物中毒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多发生在气候炎热的季节。这是由于气温高,适合于细菌生长繁殖;另一方面,人体肠道的防御机能下降,易感性增强。细菌性食物中毒发病率高,病死率低,中毒食物多为动物性食品。 (2)真菌毒素中毒:常见的有赤霉病麦中毒、霉玉米中毒、霉变甘蔗中毒等。 (3)动物性食物中毒:主要有两种:将天然含有有毒成分的动物或动物的某一部分当做食品,如河豚鱼;在一定条件下产生了大量有毒成分的可食的动物性食品,如含高组胺的鱼类。 (4)植物性食物中毒:主要有三种:将天然含有有毒成分的植物或其加工制品当作食品,如毒蘑菇、桐油;将在加工过程中未能破坏或除去有毒成分的植物当作食品,如生豆浆、苦杏仁等;在一定条件下产生了大量有毒成分的可食的植物性食品,如发芽马铃薯。 最常见的植物性食物中毒为面豆中毒、毒蘑菇中毒、生豆浆中毒;可引起死亡的有毒蘑菇、马铃薯、苦杏仁、桐油。 (5)化学性食物中毒:如农药、鼠药、亚硝酸盐。 5.引起食物中毒的常见食品

食物中毒应急预案75388

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及依据 1、目的 为有效控制、及时预防和减少食源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损害,指导和规范食物中毒事件现场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降低员工生命安全风险,提高后期的抢救成功率,特制定本演练方案。 2、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规定。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组织机构 成立食物中毒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救援组、后勤组、调查组、善后组。 组长: 副组长: 办公室主任: 救援组组长: 组员: 后勤组组长:

组员: 调查组组长: 组员: 善后组长: 组员: 2、职责 (1)组长职责 ①全面负责食物中毒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批; ②组建应急救援队伍; ③领导督促小组成员做好食物中毒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求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④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⑤组织指挥求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⑥向上级汇报和向友邻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求援请求;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求援经验教训。 (2)副组长职责 ①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求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②负责危险源的确定及食物中毒潜在危险性的评估,发生重大事故时,协助组长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 (3)办公室主任职责 ①控制现场秩序,配合主管领导做好事故的评价及传递、上报等信息处理工作;

②做好事故现场拍照、收集证据工作; ③根据领导指示、决策,做好上传下达,协调有关工作事宜。(4)救援小组职责 ①负责治安保卫疏散工作; ②必要时代表救援组对外发布有关信息。 ③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受伤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转院工作。(5)后勤小组职责 ①负责事故处理措施相关计划资金的落实,并收集、核算、计划、控制成本费用,降低资源消耗,对救援活动提供资金保障; ②编制处理事故的所需物资及费用报表,并对物资采购进行监督管理。 ③负责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 (6)调查小组职责 ①负责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发生事故时负责技术处理措施及督促措施落实情况; ②收集各种现场证据供进行事故分析使用; ③通过调查形成调查报告。 (7)善后小组职责 ①负责对食物中毒人员及其家属进行心理疏导,事故严重则对中毒人员给予必要的经济赔偿; ②清理现场恢复正常生产秩序,安抚其他员工的情绪。 三、食物中毒事故识别

四川省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试行)

四川省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试行)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印发 《四川省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川卫发[2004]5号 各市、州卫生局,省疾病控制中心,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进一步加强食物中毒事故处理,我厅组织制定了《四川省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四川省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食物中毒事故的管理,规范报告程序,及时有效处理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食物中毒,是指食用了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患。 上款规定的食源性疾患已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管理的,按照该法执行。 第三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食物中毒事故报告与处理,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报告程序 第四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医疗机构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发现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县级卫生执法监督机构或者疾病控制中心(防疫站)报告,接到报告的卫生执法监督机构或者疾病控制中心(防疫站)应互相通报,并立即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同时,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和疾病控制中心(防疫站)应立即分别向上一级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和疾病控制中心(防疫站)报告。 第五条中毒人数不足30人的食物中毒事故,由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地县级卫生执法监督

食物中毒应急预案演练方案

食物中毒应急演练方案二〇一八年七月

一、本次预案演练目的 根据《食物中毒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为检验本项目部《食物中毒应急救援预案》的符合性、有效性,切实提高项目部应对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增强安全管理人员、后勤管理人员、食堂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处置能力;在突发食物中毒事件时,能及时、有效地应对和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实施应急救援机制,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食物中毒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 二、演练形式和内容 2018年7月5日,员工在食堂就餐时发生三人呕吐、头痛现象,随后人数增加。工作人员及时向项目部领导报告,并打急救中心120求救。应急领导小组及时启动《食物中毒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食堂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专项演练。验证本项目部《食物中毒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和现场救援处置应变能力、运作情况。 三、演练时间、地点 演练时间:2018年7月5日 演练地点:项目部会议室(桌面演练) 四、演练参加人员 负责人: 成员:项目部成员 具体任务: (1)救助中毒成员; (2)保护现场和维护现场秩序; (3)获取并管理各类应急物资; (4)与其他应急人员协同处理中毒事件。 五、演练组织指挥系统及职责 (一)应急预案演练指挥部 总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各部门主任及成员

(1)负责演练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 (2)负责演练中各组的调配指挥; (3)负责与上级部门与当地职能部门的联系; (4)及时处理演练现场的相关事宜; (5)宣布演练结束。 六、参加演练人员的分组及任务 1、食堂:食堂就餐人员出现群体发病 工作人员2人(厨师);就餐人数(10人以上)。 职责: (1)食堂工作人员按常规为成员开餐; (2)数人在食堂就餐; (3)就餐人员中体质较差的1—2人首先出现发病,接着连续发生,发生集体中毒; (4)现场人员甲、现场人员乙,及时向食堂管理负责人报告。 (5)现场人员甲,打医院急救电话:120 2、食堂管理负责人: 职责: (1)接到信息后,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 (2)立即参与现场救援工作; (3)执行分管领导指示; (4)保护好现场。 3、联络协调组(2人)组长: 职责: (1)接到指令后,负责迅速通知指挥部各成员; (2)准确、快速、高效的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应急车辆调度、应急物资调配、相关人员的组织; (3)各组之间工作协调。 4、现场救援、控制组(4人)组长:

细菌性食物中毒案例分析汇编

细菌性食物中毒案例分析(一):一起沙门氏菌食物中毒 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金少华 学习目的: 1. 了解常见细菌性食物中毒的流行病学特点、中毒潜伏期及主要临床表现; 2. 掌握细菌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原则; 3. 掌握细菌性食物中毒的流行病学调查步骤和分析方法; 4. 提出细菌性食物中毒预防控制措施及撰写调查报告。 培训时间:4课时 培训方法:讲解、演练、讨论 参考文献 1. GB14938-1994《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 2. WS/T13-1996《沙门氏菌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3.卫生部第8号部长令(1999.12.24):《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6.1)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2003.5.9) 6.《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2006.1.1) 第一部分复习基本概念 第二部分事件的发现与报告 第三部分现场控制与处理 第四部分卫生学和流行病学调查 第五部分现场调查的实验室支持 第六部分结果分析与评价 第七部分结案处理与措施建议 附件 ·《食物中毒事故个案调查登记表》

·《食物中毒事故调查报告表》 第一部分复习基本概念 教学建议:阅读15分钟,讨论问题10~30分钟,主要是复习食物中毒及细菌性食物中毒的基本概念,能够简述细菌性食物中毒的流行病学特点、中毒潜伏期及主要临床表现。 食物中毒(foodpoisoning),是指食用了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非传染性(不属于传染病)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病。按照中毒致病因素分类可分为微生物性食物中毒、化学性食物中毒和有毒动植物食物中毒。 细菌性食物中毒是指人们吃了细菌或细菌毒素污染的食品而引起的食物中毒。常见的食源性致病菌有:副溶血性弧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泻性大肠埃希菌、蜡样芽孢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变形杆菌、溶血性链球菌,我省以沙门氏菌食物中毒为主。 第二部分事件的发现与报告 教学建议:阅读10分钟,讨论问题10~30分钟,主要是简述事件发生的过程经过,了解食物中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和报告程序,提出问题。 《食品卫生法》规定国家实行食品卫生监督制度,食物中毒事件是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重要内容;同时,《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规定:对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政府需要作出应急处置。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四级) :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 级)、一般(IV级)。注意: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确认、分级均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事件分级一经确认,必须在2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系统上报。 二、食物中毒事件只涉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三个级别,无特别重大(I级),即: ·重大(II级):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较大(III级):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中毒30—99人,并有9例及以下死亡)。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等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等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为了切实提高我单位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能力,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特制定我单位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一、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小组成员职责: 组长: 负责总体协调,组织、指挥、做出相应的应急工作安排。 副组长: 协助现场整体工作安排,收集记录相关情况,形成文字材料。 组员: 负责现场救治,与卫生、药监、医疗等相关部门联系。 组员: 提供一线的情况,查明事因,及时落实相关工作安排,并向 相关方面和部门做好事件解释工作。 三、应急组织联系电话: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话:85253052 区卫生局电话:85227101 公安雁塔分局电话:86772013 四、应急处理程序

1. 对发生食物中毒者或疑似食物中毒者采取紧急处理 (1)停止疑似食用中毒食品; (2)采集病人排泄物和可疑食品等标本,以备检验; (3)组织好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4)及时将病人送医院进行治疗; (5)对疑似食物中毒食物及有关工具、设备和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 2. 对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的控制处理 (1)保护现场,封存剩余的食物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 (2)为控制食品安全事件扩散,责令商家和生产经营者回收已出售的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或者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 (3)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销毁或监督销毁。 3. 对相关用品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 (1)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具及工具,并进行清洗消毒。 (2)对微生物食物中毒,要彻底清洗、消毒,接触过引起中毒食物的餐具、容器以及存储过程中的冰箱、设备,加工人员的手也要进行消毒处理,对餐具,用具、抹布最简单的办法是采取煮沸办法,煮沸时间不应少于5分钟,对不能进行热力消毒的物品,可用百分之七十五酒精擦拭或用化学消毒剂浸泡。 (3)对化学性食物中毒要用热碱水彻底清洁接触过的容器、餐具、用具等,并对剩余的食物彻底清理,杜绝中毒隐患。 4. 食物中毒紧急报告制度

食物中毒应急处理制度

食物中毒应急处理制度 一、如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学校行政领导迅速赶赴现场,及时组织教师和相关人员抢救治疗食物中毒人员,尽可能按就近、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抢救处理。 二、立即用电话向市疾控中心、卫生执法监督所、市教育局、当地政府汇报,报告中毒情况、发生时间、主要症状、中毒人数等。 三、全力保持学校的稳定,全体教职工统一认识、统一思想,做好舆论导向和家长群众的安抚接释工作,避免教师、学生家长和其他人员因不必要的恐慌而引起混乱。如怀疑是人为投毒,应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报告。 四、呕吐有利于毒物排出,病人发生呕吐时,切忌止吐。学校安排人员配合医院、医务人员妥善救治病人,并派人到医院守护中毒病人,有什么情况便于及时汇报、解决和处理。 五、学校领导应派有关人员保护好现场,保管好供应给学生的食物,对可疑的食物和留样食品立即封存。待现场调查取证结束后,按照教育局、市卫生执法监督所的要求进行处理。 六、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要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工作,对发生食物中毒的学生逐一进行个案调查,内容包括主要症状、最早发病时间,如实说明24—48小时前的进餐情况等。做好学生思想工作。让学生积极配合医院医务人员进行治疗,遵守医嘱,争取早日康复。 七、食管办迅速通知班主任、生活老师到现场,安抚本班学生,校医到现场指导急救办法。并由校长报教育局申请该班或全校停课。 八、集中患者以便急救车能迅速运输患者。后勤人员、保安到现场维持秩序,关闭校门,疏导急救通道,防止校外人员涌入学校影响正常的急救工作。 九、班主任组织其余学生回到教室,并从心理学角度疏导学生的心理。避免造成群体臆病现象,等待学校领导得通知。 十、患者送往医院后,当班行政、政教处人员留守学校外,其余行政人员、涉及班的班主任应到医院慰问、安抚患者。

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

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8号 现发布《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1981年122月1日发布的《食物中毒调查报告办法》同时废止。 部长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及时处理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称《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食物中毒,是指食用了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 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 急性食源性疾患。 上款规定的食源性疾患已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管 理的,按照该法执行。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管辖范围内食物中毒事故的监督管理工作。 跨辖区的食物中毒事故由食物中毒发生地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进行调查处理,由食物中毒肇事者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协助调查处理。对管辖有争议的,由共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 门管辖或者指定管辖。 第四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以及涉及食物中毒事故调查与处理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报告 第五条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和接收食物中毒或者疑 似食物中毒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卫生行 政部门报告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 疑食物等有关内容。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 毒事故的报告,应当及时填写《食物中毒报告登记表》,并报告同 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发生在管辖范围内的下列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实施紧急报告制度: (一)中毒人数超过30人的,当于6小时内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 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二)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者死亡1人以上的,应当于6 小时内 上报卫生部,并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 行政部门;

食物中毒应急处置方案

食物中毒应急处置方案 为确保配送各个环节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营养食品事故的发生及危害,保障客户所属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秉承对部队、对企业、对社会高度负责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分清责任、征戒结合的原则,实现既教育惩处事故责任人、又维护本公司的良好声誉,从而最大限度地保障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适应范围 在副食品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学生病亡或者可能有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营养食品安全事故时适用本方案。 三、工作原则 1.充分调查,尊重事实。在副食品配送应急事故处置结束后,立即开展调查取工作,尊重事实,充分考虑当时客观因素,并以此作为事故责任处理的基础。 2.依法依规,照章办事。在充分调查、事实清楚、分析原因、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是本公司的责任决不推诿扯皮,一力承担,然后在向供货方提出交涉,妥善处理。 3.教育为主,惩戒结合。对公司内部员工因工作方式不当,精心大意等导致应急事故发生,则以教育为主,惩处适当,达到既教育其本人,又能引起公司上下的关注,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做好各自工作的效果。 四、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㈠织体系

成立副食品配送应急事故责任处理工作小组,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任组长,该项目项目经理任副组长,有关配送人员为小组成员。工作小组下设事故调查组、事故处理组。如有人员变动,及时进行调整。 ㈡工作职责 1.事故调查组 ⑴组成: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和环节,由公司营养餐配送应急事故责任处理工作小组指定责任心强、业务技术素质高、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 ⑵职责:深入事故现场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实事求是地作出调查结论;同时要组织协调有关人员实施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 ⑶调查重点:一是食品及其原料的来源、卫生状况和流向;二是食品生产加工、配送操作过程的情况;三是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四是采集可疑食品及其原辅料等有关样品;五是进食者在大批患者发病前48小时内就食场所、就食位置和进食数量等;六是其他需要调查的情况。 2.事故处理组 (1)组成:由公司营养餐配送应急事故责任处理工作小结;指定原则性、工作经验丰富、处事老练的人员组成事故处理组。 ⑵职责:依法依规实施行政监督,监督及时召回破损、霉变等有缺陷的食品等,严格控制食品的流通渠道;监督事故应急处置方案的组织实施,督促采用县教育局营养办指定的替代营养食品及时配送到位;对事故责任人按照公司有关

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理操作规程

《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理操作规程》——(流行病学调查部分) 流行病学调查组准备工作 1人员准备 流行病学调查专业小组,设组长一名,成员八名。 流行病学调查专业小组组长是通晓流行病学和食品卫生学等相关学科的专业骨干,具有现场调查处理的决定权,直接向首席调查员负责,对调查过程的业务决策和质量控制把关,职责如下: 1.1根据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召集组内成员(具体人数可视情况确定),交待其做好调查准备工作后赶赴现场; 1.2 现场调查思路的确定与执行; 1.3 明确组内各个成员的职责; 1.4 必要时设计、修改《食物中毒事故调查个案表》并对回收的个案表予以审核; 1.5 及时与现场卫生学调查小组、疾控检验工作组进行信息的沟通与反馈; 1.6 及时向首席调查员汇报调查工作的阶段性进展情况,包括口头和书面报告; 1.7 拟定样品采集种类和检验项目并请示首席调查员作出决定; 1.8 参与对事件的流行病学和卫生统计学分析、检验结果进行探讨,参与确定病例定义、病原因子、发生原因、事件波及范围、暴露人数、肇事单位; 1.9 参与调查终结报告撰写的确定; 1.10 其他需要由组长作出决策的事项; 2 调查表及执法文书 食物中毒发生后赴现场时,应至少携带以下文书: 《食物中毒事故个案调查表》、《非产品样品采样记录》文书。 3 着装与证件 应按规定着装整齐,佩戴行政执法证件,树立与保持卫生监督员威严、良好的执法形象; 4 取证工具 照相机等

5参考资料准备 《食品卫生监督程序》、《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及18个单项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和处理原则等有关专业技术参考资料。 6 交通与通讯工具 调查前奏 接到食物中毒事故调查指令后,工作人员应于1小时内赶赴现场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1 召集全体调查人员对事件进行初步讨论,形成调查思路;对调查人员职责进行分工;对《食物中毒个案调查表》进行设计并就其中的重要询问内容以及其它注意事项进行强调。 2 向医疗机构了解情况 根据报告、举报或投诉来源,调查人员至就诊的医疗机构查阅肠道门诊、急诊或住院病历并向接诊医师初步了解病人的临床情况;了解临床样品检验的结果; 3 获得食谱 正式调查之前一般应向提供食物的单位索取食谱,特别是进食史较为复杂的情况下。在无法直接获得食谱时,可以向聚餐组织者(如导游)、进食者(发病者与未发病者)、其他知情人员询问间接获得食谱。 食谱也可通过现场卫生学调查组获得。 4 初步调查 一般预调查5~10名病人,初步了解病史和发病前72小时内的进食史及其它暴露史,估计发病潜伏期。根据不同的潜伏期,提出相应的病因假设。在进食史调查时,可选择已被确认可引起所调查疾病的食物进行询问,同时应注意了解饮水史、旅游或户外活动史及其它暴露史,如动物接触史,以排除或确定其它可疑的传播途径或方式。 5 提出病因假设 经初步调查,对疾病已形成大致印象;以最先发现的病人的临床症状与体征作为最初病例定义的依据,以后随着调查工作的逐步开展,待获得进一步的临床、流行病学和实验室资料后再作修正,形成最终病例定义,食物中毒病例定义的主要要素为: 5.1病名:起初可以采用“……综合征”进行描述,直至取得确切的资料对暴发疾病作出科学定义名; 5.2临床突出症状、体征与伴随症状、体征; 5.3流行病学关联:按暴露因素确定病例。 6 臆症的诊断与鉴别诊断

食物中毒应急处理试卷答案

食物中毒应急处理 一、选择题(不定项选择) 1、食物中毒的特点包括:( A.B.C.D ) A. 发病与食物有关; B. 潜伏期短、呈爆发性; C. 中毒病人临床表现相似 D. 无人与人之间的垂直传播; 2、根据《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要求,及时填写《食物中毒事故处理报告登记表》,记录中毒事故有关内容。( A.B.C.D ) A. 发生单位及地址; B. 发病时间、中毒人数、死亡人数; C.可疑中毒食品及进食时间、进食人数; D.病人中毒表现、就诊或所处地点、救治措施及病人情况。 3、以下情况属于( B )食物中毒事件。 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或食物中毒发生在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一次中毒人数5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 A.Ⅰ级 B.Ⅱ级 C.Ⅲ级 D.Ⅳ级 4、中毒人数超过30人的,当于( A )小时内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A.6 小时 B.12小时 C.24小时 D.48小时 5、一般食物中毒事件(Ⅳ级):一次食物中毒人数( B )人,未出现死亡病例。 A.20-99 B. 30-99 C.30-89 D.20-89 6、在进行流调时,尽可能对所有中毒患者进行个案调查,中毒人数不足100人时,至少应调查()以上人数;超过100人时,至少调查()以上人数。《食物中毒事故个案调查登记表》完成后,由()名调查人员和被调查者分别签字。( B ) A. 90% 60% 3 B. 80% 60% 2 C.85% 50% 2 D.80% 70% 3 7、对病人和进食者的调查的内容。(A.B.C.D.E ) A.发病人数 B.可疑餐次的同餐进食人数及去向 C.共同进食的食品 D.临床表现及共同点 E.用药情况和治疗效果

食物中毒应急演练方案27422

食物中毒应急处置演练方案 一、演练名称、时间、地点 ㈠名称:就餐职工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演练处置方案 ㈡时间:****年___月___ ㈢地点:**现场; 二、演练目的: 1、检验参演人员能否进入紧急运转状态,是否可以准时到达事故现场; 2、检验相关单位和人员在事故发生初期,是否正确进行人员基础救护措施。 3、检验在事故现场,指挥员是否能正确正常指挥。 二、演练准备工作 物资准备:食盐、温开水、十滴水、鲜姜汁 车辆准备:双排车2台、医务车1台、警车1台 参加人员: 现场指挥组: 总指挥:*** 成员:***、***、***等 参演单位:***、*** 四、演练内容 (一)事件发生及汇报 ****年__月___日,在***的就餐人员有个别发生呕吐、恶心等疑似食物中毒现象。 餐厅管理员**立即来到现场查看情况,并立即向***调度汇报(电话:****):“报告调度,我是****,个别在我餐厅就餐人员发生了呕吐、恶心等疑似食物中毒现象,情况汇报完毕,请指示。” ***调度向餐厅管理员指示:“请将病人吃剩的食物、容器、餐具等和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等做好保留,以便防疫部门采样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依据,同时做好现场的监护和警戒,无关人员不得

靠近,并拨打***医院救援电话:****请求医护救援。若怀疑投毒则应向*派出所报告备案****”。 (二)启动应急预案 ***调度接到餐厅管理员汇报后,立即向*应急救援小组组长、大队长***汇报情况:“报告***,***管理员___于____点____分汇报,在***的就餐人员有个别发生呕吐、恶心等疑似食物中毒现象,已通知将病人吃剩的食物、容器、餐具等和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等做好保留。同时拨打了*医院救援电话,请求医护救援,并向派出所报告备案。并做好现场的监护和警戒,无关人员不得靠近。”组长回复调度:“按正常程序启动《****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通知应急小组成员到现场进行处置,并将情况汇报到***、***”。 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应急小组成员紧急集合,简短说明情况,带领相关人员向****集结。 ___点___分应急救援人员到达事故现场,疑似中毒人员正在接受救治,现场已警戒, (三)抢险步骤 1.成立现场指挥部 大队现场指挥人员达到现场后,立即成立现场指挥部,并分成四个小组:(1)抢险实施组,组长***,成员由***、组成;(2)治安保卫组:组长***,成员由治保大队人员组成;(3)舆情处理组:组长***,成员由党委宣传科、安全环保监督科等组成;(4)后勤保障组:组长***,成员由***组成。 应急救援小组组长***向赶到的现场指挥组成员汇报情况,向总指挥移交现场指挥权。 2、制定救治方案 1)***负责划定安全范围和疑似中毒人员的救治。 2)治保大队做好现场警戒,禁止非抢险人员进入和靠近,禁止外来人员对事故进行录像、拍照等工作。 3)***人员落实抢险人员、抢险车辆到位情况。

突发事 件处理及食物中毒事故紧急处理预案

突发事件处理 指导思想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食堂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维护生活秩序以及食堂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人员组成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范围 食堂餐厅、厨房、粗加工间、备餐间、员工宿舍等 工作重点 (1)检查消防栓、灭火器、应急灯是否完好; (2)天然气使用是否规范; (3)防火防烟分割区及防火分隔是否符合要求,各类管道竖井是否进行有效的防火分堵; (4)周围消防车道设置是否畅通,消防栓和水泵接合器是否易于取用; (5)门、窗等附属设施和广告牌的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消防安全规定,不影响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 (6)电气线路的敷设以及电器的安装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7)食堂内的装修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和烟道、电气设备等火源进行有效的防火分隔,烟道是否落实定期清洗 制度; (8)食堂内用火用电是否规范,食堂厨房烟道是否定期清理。 灭火应急程序和措施 (1)灭火区域的单位要立即用灭火器,消防栓扑救初期火势; (2)接到通知后立即赶到火场灭火,组织疏散人群; (3)灭火区域相邻单位有关人员将易燃物品按统一指挥及时搬迁到安全地点防止火势蔓延,同时听从指挥; (4)消防中控室根据火场情况拨打119报警; (5)按照规定及时所有区域进行检查和通知整改。 安全应急程序和措施 (1)发现事故立即向有关部门汇报; (2)接到通知后立即通知负责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协调处理,并控制事态发展; (3)如果事态严重要立即拨打110报警,疏散扎堆人群,不要堵塞道路和食堂出进口; (4)配合民警维护社会秩序。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履行各自的职责,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共同

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及时有效控制与消除食物中毒事件得危害,保障职工、病人得身体健康与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与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得通知》精神,结合实际、为应对可能发生得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制定本预案。 一食物中毒得定义及情形 食物中毒就是指:食用了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得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得食品出现得急性、亚急性疾病。可分为细菌性食物中毒、真菌性食物中毒、化学性食物中毒。通常进食后感觉肠胃不舒服,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共同进餐得人常常出现相同得症状。 二组织协调与职责 (一)组织原则: 成立职工食堂、营养餐厅群体性食物中毒时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按照统一领导、明确分工、明确任务得原则,在"事件"发生时,由分管院领导根据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得实际情况召集小组成员到位,争取时间,积极救治患者,统一协调,实施得处理。 (二)小组名称: 中山一院职工食堂、营养餐厅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 (三)工作小组成员: (1)总指挥:主管后勤副院长

(2)副总指挥:后勤处处长 (3)小组成员:医务科、急诊科、护理部、院感科、保卫科、总务科、食堂主管经理、食堂监管员、食堂安全员、行政总值、后勤总值、等 (四)工作职责: 1、总指挥:负责对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得统一领导指挥。 2、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处理好相关事务,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做好中毒人员得救治与事故得调查处理及善后工作。 3、部门职责及分工: 医务科:负责组建应急救援医疗队,组织对食物中毒人员进行现场医疗救助及转运。 急诊科:负责参与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现场救治,按中毒人员得中毒情况,急重轻缓进行处理。 护理部:协助医务人员现场开展救治观察护理工作。 院感科:按规定向越秀区卫生局、越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部门报告,并协助开展事故调查。 食堂、餐厅安全员:对事发现场得疑似中毒食物及有关设备、工具与现场进行有效监控。 食堂、餐厅主管:收集可疑食物并及时送有关部门检验以确定中毒原因。协助做好就餐人员得工作,确保食堂各项工作稳定有序。 保卫科:负责封锁与保护事故现场,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及公安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取证。 食堂、餐厅监管员:及时掌握中毒病人动态,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食物中毒应急处理办法

预防野生菌中毒教案 授课人:贾莉 授课班级:17级1班 教学目标 使学生了解野生菌中毒的特点,掌握野生菌中毒的预防措施,从而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重点:预防野生菌中毒和掌握中毒后的急救措施。 教学要点 1、野生菌中毒的症状。 2、毒菌中毒的临床类型。 3、食用野生菌中毒主要原因。 4、有毒野生菌的辨别。 5、吃野生菌中毒的急救措施 教学过程 一、野生菌中毒的症状。 夏秋季节是食用野生菌中毒的多发期,食菌中毒者绝大多数人都是胃肠炎型轻度中毒,临床表现为剧烈恶心、呕吐、腹痛等,还有少数为神经精神型,临床表现为头昏、恶心、

呕吐,然后出现烦燥、谵妄、幻视等症状。如果中毒严重,对人体损害极大,会引发急性肾功能衰竭或导致休克甚至死亡的肝坏死和溶血性的中毒。 二、毒菌中毒的临床类型。 胃肠炎型。潜伏期为10分钟至6个小时,主要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及流涎等,轻则对症治疗,可逐步好转,病死率低;重则吐泻严重,腹痛剧烈,全身中毒症状严重,并伴有休克、昏迷,病死率高。 溶血型。潜伏期长,一般6个小时至12个小时,病人往往先出现恶心等症状,后出现溶血性黄疸、肝部肿大等,少数病人会出现血红蛋白尿,经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后可很快控制病情。 神经精神型。潜伏期半个小时至6个小时,除胃肠道症状外,尚有多汗、流涎、脉缓、瞳孔缩小等症状,重者可有肺水肿、呼吸抑制及昏迷等,通常伴有明显的副交感神经兴奋症状,出现幻觉、谵妄、昏迷等中枢神经损害,或发生嗜睡、精神错乱、妄想等类似精神分裂症表现。这一类型严重者死亡率高。 肝损害型。潜伏期较长,可达15个小时至30个小时,以中毒性急性肝损害为最突出的临床表现,在初期一两天会有轻度胃肠炎表现,之后有一假愈期,其间除轻微乏力外,似乎已病愈,但实际已发生肝损害,大多数病例接着出现肝、脑、心、肾等内

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预案

紫云自治县卫生监督所 食物中毒事件卫生监督应急处理预案 1、总则 1.1 目的和依据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食物中毒事件及其危害,指导、规范和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迅速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蔓延和事态的扩大,抢救中毒病人,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正常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盐城市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等规定,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食物中毒,指食用了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患。 1.3 工作原则 1.3.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全社会对食物中毒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可能引发食物中毒的危害因素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1.3.2依法规范,措施果断。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完善食物中毒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立健全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及时、有效地对食物中毒事件进行应急处理工作。 1.3.3依靠科学,加强合作。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要重视开展防范和处理食物中毒事件的科

研和培训,为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提供科技保障。各有关科室要通力合作,有效预防和处置食物中毒事件。 1.4 食物中毒事件的分级及应急响应原则 1.4.1 食物中毒事件的分级 食物中毒事件的中毒人数达到30人及以上时,或造成严重影响时,应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处理,具体分级如下:特别重大食物中毒事件(I级):对影响特别重大的食物中毒事件由卫生部报国务院批准后可确定。 重大食物中毒事件(Ⅱ级):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或食物中毒发生在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一次中毒人数5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 较大食物中毒事件(Ⅲ级):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或食物中毒发生在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一次中毒人数5人及以上。 一般食物中毒事件(Ⅳ级):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 1.4.2 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响应原则 特别重大食物中毒事件(I级)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应急响应。 重大食物中毒事件(Ⅱ级)由省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应急响应。 较大食物中毒事件(Ⅲ级)由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应急响应。 一般食物中毒事件(Ⅳ级)由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应急响应。 市卫生行政部门可直接参与各县(市、区)管辖的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响应,必要时,也可将直接管辖的食物中毒事件指定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管辖。 2、卫生监督应急处理工作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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