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救生筏操作须知

船救生筏操作须知
船救生筏操作须知

船舶救生筏操作须知

Liferaft Launching Procedures launching inflatable liferafts

一.手动脱钩MANUALRELEASE

解掉筏架上的手动脱钩

Locate and release manual slip hook

二.释放救生筏LAUNCH LIFERAFT

1. 检查筏的稳索是否已系牢

Check that the PAINTER is made fast.

2. 检查检查船边和水面上是否有障碍物或

落水人员Check LAUNCH AREA is clear.

3. 两船员把筏抬起并抛下筏入海

THROW liferaft into water.

三.筏冲气INFLATELIFERAFT

1.用力抓紧稳索去拉筏,直到完成筏冲气。TUG ON THE PAINTER until the liferaft inflates .

2.拉上筏使筏靠上大船边。Pull it alongside.

四.自动释放筏AUTOMATIC RELEASER

如船下沉时,筏体将自动打开,筏就浮出海面上

If ship sinks, the liferafts will break free ,inflate and float to th surface.

五正确的翻起并正浮救生筏

RIGHTING UPTURNED LIFERAFT

由穿救生衣的人员登上装有钢瓶一侧的浮胎底部,使钢瓶一侧处于下风处,拉筏底扶正带,利用体重,顺着风,平稳地向后拉即扶正。扶正后,人员应迅速游出筏底。

LEAN BACK AND PULL THE LIFTRAFT AT LEEWARDS . 注意:如你准备使用救生筏时,才能释放救生筏NOTICE: Never launch a liferaft until you are ready to use it .

瑞福发轮

M/V:RUIFUFA

2012.AUG

浅析船舶明火作业的消防管理(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浅析船舶明火作业的消防管理 (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浅析船舶明火作业的消防管理(最新版) 船舶明火作业的消防管理是船舶消防安全管理中火源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所谓明火作业,在日常生产中也叫动火作业,是指使用电焊、气焊和喷灯烘烤、熬炼等热工作业,其显著特征是在作业过程中有明火焰产生。在船舶修理中,焊接与切割是最常见的明火作业。由于此类作业通常要与易燃易爆物质、可燃物质以及压力容器等在一起共同使用,存在着较大的火灾爆炸危险性,必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为此,笔者对船舶明火作业中的消防安全管理浅谈几点拙见。 一、气焊、气割及电弧焊的火灾危险性 气焊的设备和器具包括氧气瓶、乙炔瓶、回火防止器、焊炬、减压器、橡皮管等。气割的设备和器具除割炬外,其它与气焊相同。主要使用氧气和乙炔、丙烷和氢气,它们都是易燃易爆的气体。 氧气的化学性质活泼,既能助燃,又能促使一些物质自燃,它

的火灾危险性属于乙类。乙炔是不饱和的碳氢化合物,性能极其活泼,在下列情况下可能会发生燃烧爆炸: 1、温度达到300~450℃或压力超过1.5公斤/厘米2时,乙炔分子产生“聚合”发热而引起自燃。温度超过580℃或压力超过1.5公斤/厘米2时,会发生爆炸。 2、乙炔与铜、银长期接触,会生成爆炸性化合物乙炔铜和乙炔银,当受到剧烈震动或温度达到110~120℃时,就能引起爆炸。 3、电石中的磷化钙遇水会产生自燃点极低的磷化氢,当乙炔中的磷化氢含量超过0.15%时,就能引起自燃。 4、乙炔与空气混合,当乙炔含量在2.5~81%时,接触明火会发生爆炸。乙炔与氧气混合,当乙炔含量(按体积计算)在2.8~93%时,接触明火会发生爆炸。 在焊割金属材料作业时,大量高温的熔渣四处飞溅,在设备安装和检修中进行焊割作业,还会遇到许多可燃、易燃、易爆的物质以及各种压力容器和管道,其中隐性的火灾隐患较多,可以说在诸多的明火作业中气焊和气割的火灾危险性最大。

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67255 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船舶消防安全工作方针、消防安全责任制: 1.1船舶消防安全工作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1.2船舶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船长为船舶防火责任人,对船舶防火安全负全面的责任;大副、轮机长、管事对其部门防火安全负责(管事缺编船舶由政委负责);船员对其工作场所和居所防火安全负责。 1.3船舶领导有责对船员进行遵章守纪、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消防演习、消防培训、提高船员消防知识、灭火技能和安全防范意识。 2监督

三副全部业务资料

三幅业务汇总 一、救生设备检查、测试及养护周期 (产品证书一定要保存好) 1.救生艇 ①维护保养周期: 年度:除垢清洗、油漆 月度: 1)设备和属具检查细节 救生艇属具清单及配备要求 01 可浮桨足够配齐桨架、桨叉,并系于艇上 02 带钩艇篙 2 支 03 可浮水瓢/水桶 1 只/2 只 04 救生手册 1 本 05 磁罗经 1 只配有柜箱、支架装置 06 海锚/锚索 1 只/1 根

07 艇首缆 2 根至轻载水线2 倍或15 米的长者置于艇首端 08 太平斧 2 把前后各1 把 09 淡水每人3L 储于水密容器内每月更换 10 不锈水舀 1 个附有短绳 11 不锈饮料量杯1 个 12 口粮每人不少于10000KJ口粮包装气密,置于水密容器内按有效期及时更换 13 火箭降落伞火焰信号 4 支按有效期及时更换 14 手持火焰信号 6 支按有效期及时更换 15 漂浮烟雾信号 2 支按有效期及时更换 16 防水手电筒 1 只备用电池和灯泡1 副 17 日光信号镜 1 面配有通信方法须知 18 救生信号图解说明 1 张 20 急救药箱 1 套 21 防晕药每人48H 22 清洁袋 1 个 23 水手刀 1 把以短绳系于艇上 24 可浮救助环 2 个系有长度不少于30 米的浮索 25 开罐头刀 3 把 26 手摇泵 1 只 27 艇机工具足够 28 钓鱼用具 1 套 29 手提式灭火机 1 具用于扑灭油类火 30 探照灯 1 具联续工作不少于3 小时 31 雷达反射器 1 具 32 保温用具至少2 具配员的10% 注:三副应每月检查一次救生艇属具的情况,属消耗物品的应及时更换补齐保持属具处于良好可用状态。

船舶明火作业安全操作须知

行业资料:________ 船舶明火作业安全操作须知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6 页

船舶明火作业安全操作须知 1、船舶进厂修理必须严格遵守交通部、公安部、船舶工业总公司制定的《船舶修理防火防爆管理规定》 2、船舶氧气、乙炔瓶必须分开存放,禁止存放在机舱、人员居住场所,并远离热源。 3、船舶在港内明火作业,必须向主管机关申报,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船方不得擅自扩大明火作业范围,或超过作业时限。 4、装载易燃、易爆等危险货物时,不得在甲板上进行明火作业。 5、船舶在航行中需要明火作业时,必须进行明火作业登记,经过船长审批同意并遵守有关安全规定,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后才可进行。 6、凡能拆卸的管系、机件要进行明火作业时,应在电焊间或工作间进行。无电焊间或工作间的应移至安全地点进行。 7、船员进行明火作业,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指派看火人员,清除作业现场及周围的可燃、易爆物(包括上、下、左、右、背面相邻舱室),配备合适的消防器材。 8、凡能拆卸的管系、机件要进行明火作业时,应在电焊间或工作间进行。无电焊间或工作间的应移至安全地点进行。 9、进入长期封闭或空间狭小的舱室、处所明火作业,必须经过足够的通风换气,使作业现场空气达到足以保证施工人员安全的标准。 10、高部位进行明火作业时,应事先检查作业部位下部环境,清除周围可燃物质,并根据当时风向、风速进行适当围护,防止火花溅落,并派人分层看火。 11、明火作业完毕,作业人员要清理现场。不得留有火种,并进防 第 2 页共 6 页

船舶火灾爆炸应急处理须知实用版

YF-ED-J4970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船舶火灾爆炸应急处理须 知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船舶火灾爆炸应急处理须知实用 版 提示:该操作规程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1. 责任 1.1 船长是船舶火灾紧急情况应急反应的 总指挥,负责发布命令。 1.2 大副、轮机长分别是甲板部、轮机部 的现场指挥,负责执行船长的命令。 1.3 各职船员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按应 急部署投入应急反应。 2. 反应措施 2.1 船员发现火情时,应立即用附近灭火 器材进行扑救,并大声呼喊和按动火警报警

钮,值班驾驶员或轮机员在组织前期施救的同时派人员向船长报告。船长接报后即发出全船火警信号,全体船员按部署进行自救行动。 2.2 除因电机本身起火或必须停止电机外,切不可盲目停止电机,如电气设备失火,则应先关闭该路电源。 2.3 船长尽快电告公司,说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目前的状况,如需外援可通过公司或附近港口搜救中心向航行于附近的船舶简述本船所处的环境,救援要求等,GMDSS操作员(或船长指定的驾驶员)做好一切准备,按船长指示选择使用适当的通讯向岸上汇报,并在灾情未解除之前坚持守听。 2.4 航行中船长或驾驶员在火灾发生后应首先考虑和着火部位,可能的话迅速将船艏转

题库1 船员职务

1.A三副管理救生衣的职责是________。Ⅰ.对全部救生衣编号及分配;Ⅱ.检查救生衣是否放在指定地点;Ⅲ.按期对救生衣进行试验;Ⅳ.驾驶台、机舱、电台应配置足够数量的救生衣。 A Ⅰ~Ⅳ B Ⅰ~Ⅲ C Ⅰ、Ⅱ、Ⅳ D Ⅱ、Ⅲ、Ⅳ 2.D下列哪些图表及规章由三副布置或张贴________。Ⅰ.固定灭火系统操作规程;Ⅱ.训练手册;Ⅲ.雷达使用操作规程;Ⅳ.安全防火巡回路线图。 A Ⅰ~Ⅳ B Ⅱ~Ⅳ C Ⅰ~Ⅲ D Ⅰ、Ⅱ、Ⅳ 3.D三副的基本职责是________。Ⅰ.管理CO2间;Ⅱ.靠、离、移泊时在驾驶台当值;Ⅲ.停泊时编排驾驶员值班表;Ⅳ.保持全船各种救生信号的有效期(不包括驾驶台的救生信号)。 A Ⅰ~Ⅲ B Ⅰ~Ⅳ C Ⅱ、Ⅲ、Ⅳ D Ⅰ、Ⅱ、Ⅳ 4.D三副的基本职责包括________。Ⅰ.主管救生和消防设备;Ⅱ.船舶靠离泊时在驾驶台工作;Ⅲ.负责张贴驾驶台规则等有关规章;Ⅳ.按时向大副提出所管设备的保养计划和修理项目。 A Ⅰ~Ⅲ B Ⅱ~Ⅳ C Ⅰ~Ⅳ D Ⅰ、Ⅱ、Ⅳ 5.D下列有关三副的应急职责表述不正确的是。 A 发生火灾时担任消防队队长 B 弃船时任救生艇艇长 C 船舶破损进水时担任隔离队队长 D 航行值班时发现有人落水立即操落水舷反向舵 6.A三副消防培训职责是________。Ⅰ.接新船时,应做好应变部署表,按照部署表的内容向各位船员讲解其在应变部署表中各自的任务;Ⅱ.如果临时更换个别船员,向新到来的船员讲解其在应变部署表中各自的任务;Ⅲ.对探火员要向其说明防火衣穿着和使用方法;Ⅳ.向有关人员说明各种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A Ⅰ~Ⅳ B Ⅰ~Ⅲ C Ⅰ、Ⅱ、Ⅳ D Ⅱ、Ⅲ、Ⅳ

船舶火灾、爆炸处置措施

编号:SM-ZD-25612 船舶火灾、爆炸处置措施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船舶火灾、爆炸处置措施 简介:该方案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 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 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 读内容。 1.立即发出火情警报,启动船上火灾应急反应程序,组织自救。 2.应立即用各种可行的手段发出求救信号,以便附近和过往船舶尽速前来救援。 3.电告公司调度室有关的情况,包括是否需要援助。 4 停止相关作业,关闭火灾现场附近的通风口、透气孔、门窗,切断通向火灾现场的电路、油路,设法使起火部位处于下风方向。靠码头船舶应隔断和拆开与岸上的有关连接。 5.迅速侦察火情,查明以下情况:(1)火灾部位;(2)是否有人员伤亡、被困;(3)燃烧物品名、性质、数量等情况;(4)火场附近有无危险品或其它燃烧物处于火灾威胁中。 6.迅速采取灭火行动,根据火源性质采取水喷淋或施放二氧化碳灭火剂或封舱等措施。 7.当火灾威胁到周围船舶、设施、岸基的人员、财产安

船舶明火作业安全操作须知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2105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船舶明火作业安全操作 须知正式样本

船舶明火作业安全操作须知正式样 本 使用注意:该操作规程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1、船舶进厂修理必须严格遵守交通部、公安 部、船舶工业总公司制定的《船舶修理防火防爆管理 规定》 2、船舶氧气、乙炔瓶必须分开存放,禁止存放 在机舱、人员居住场所,并远离热源。 3、船舶在港内明火作业,必须向主管机关申 报,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船方不得擅自扩大明火作 业范围,或超过作业时限。 4、装载易燃、易爆等危险货物时,不得在甲板 上进行明火作业。

5、船舶在航行中需要明火作业时,必须进行明火作业登记,经过船长审批同意并遵守有关安全规定,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后才可进行。 6、凡能拆卸的管系、机件要进行明火作业时,应在电焊间或工作间进行。无电焊间或工作间的应移至安全地点进行。 7、船员进行明火作业,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指派看火人员,清除作业现场及周围的可燃、易爆物(包括上、下、左、右、背面相邻舱室),配备合适的消防器材。 8、凡能拆卸的管系、机件要进行明火作业时,应在电焊间或工作间进行。无电焊间或工作间的应移至安全地点进行。 9、进入长期封闭或空间狭小的舱室、处所明火作业,必须经过足够的通风换气,使作业现场空气达

船舶火灾应急须知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4055 (操作规程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船舶火灾应急须知标准 版本

船舶火灾应急须知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操作规程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1. 船舶发生火灾,无论火灾大小,发现人员必须首先击发火警报警或大声呼叫报警,并立即报告驾驶台或船长。立即使用附近的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2. 船长应按照《船舶应变部署表》的分工,组织全体船员进行灭火,并及时报告公调度室。报告内容:A)火灾发生的部位;B)火灾发生的时间、船位、海况;C)应急灭火的措施、效果及火灾情况;D)根据实际情况是否需要救助;E)人员伤亡情况;F)污染情况。 3. 关闭所有通往火场的通风,切断通往火场的

电源。机舱失火时还要关闭油料进出空阀门,对受火势威胁的高压气罐采取降压排压措施。 4. 应视火情,派出熟悉现场情况的探火员,携带必要的消防用具,探明火源的位置、 火势和火的性质。 5. 在施救过程中,如有人在火场生命受到威胁,应立即采取抢救措施。 6. 如在港外或航行时,应注意减速操纵船舶,使火区处于下风处。用水扑救时要充分考虑船舶稳性和浮性。 7. 在港池发生火灾,应立即停止装卸作业,船长应迅速报告港口当局。根据火情决定是否对外发出火警救援请求。 8. 在释放二氧化碳前,须通知在舱、室内的所有人员撤离,清点人数,确认舱、室无人。关闭通

风,切断电源。向舱、室内释放二氧化碳灭火剂时要一次性放足,并随时检查舱、室的封闭情况,防止二氧化碳泄露。 9. 如须救助,船长应及时发出救助的请求并报公司。救助人员登船后,应介绍火情、 火场位置;以采取的措施和接近火场的路线;向救助方提出进一步灭火的方案,以 便其救助设备和人员尽快进入火场。 10. 灭火后,组织探火员对火场进行检查,确认火已彻底熄灭,严防死灰复燃。及时清点施救人数并救护伤员。 11. 注意保护火灾现场,保留现场必要的实物、照片或录象带等有效证据。 这里写地址或者组织名称 Write Your Company Address Or Phone Number Here

渔业捕捞生产安全操作规程

海洋渔业捕捞生产安全操作规程 -------------------------------------------------------------------------------- 第一篇通则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二篇甲板部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章渔船驾驶规程 第二章拖网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章流网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章围网安全操作规程 第五章渔货物处理注意事项 第三篇轮机部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章柴油机的起动、运转与停车 第二章柴油机的拆、装与维护保养 第三章电器设备的使用与保养 第四章机舱消防 第四篇船员职责 第一章船员的共同职责 第二章甲板船员职责 第三章轮机人员职责

第一篇通则 第一章总则 1.1为了加强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海洋渔业事故的发生,保障渔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促进海洋渔业生产健康稳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操作规程。 1.2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我省所管辖的海洋渔业船舶、设施、人员和其他进出我省沿海渔港和渔港水域的船舶、设施、人员以及船舶、设施的所有者、经营者。 1.3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1.4沿海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落实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各种安全防范规章制度,加强对渔民渔工的技术培训和遵纪守法、安全生产教育;为渔业行政执法提供必要的人员、经费和手段。 1.5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省和沿海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沿海重点渔业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海洋渔业安全生产领导组织,负责本辖区内海洋渔业安全生产工作。 1.6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是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机关,按职责行使职权。 1.6.1各级渔港监督机构,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管理好渔港设施,维护渔港安全秩序;渔港水域保护;依法办理渔业船舶登记;依照规定征收港航费用;负责职务船员培训考试发证;办理船舶进出渔港并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监督渔用航道、航标,使其符合安全要求;发布航行通告;调查处理渔港水域内交通事故和其他沿海水域发生的渔业船舶之间的交通事故。 1.6.2沿海各级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在海上航行、作业的渔业船舶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1.7各级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按照法定检验规范要求,依法履行对渔业船舶实施法定检验的职责。 1.8渔业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对渔业船舶的生产安全负总责。依法履行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义务,确保渔业船舶具备法定的适航条件,并承担因管理不善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一般规定 2.1渔业船舶必须经批准建造或购买,按规定办理检验、登记,取得相应的渔业船舶检验证书、登记(国籍)证书、航行签证簿和渔业捕捞许可证等船舶证书,方可从事渔业生产,并随船携带。未经许可,严禁私自更新建造渔船。 2.2 渔业船舶必须按标准定额配备合格船员。职务船员须持有合格职务证书;150千瓦以上渔船的船员须经相应的专业训练,并取得四项专业训练合格证书;其他渔船的船员须经相应的专业训练,并取得基础训练合格证书。船员证书应随船携带。 2.3 渔业船舶的船名、船号、船籍港,必须经渔港监督机构批准登记后,按规定刷写、悬挂。 2.4 船舶进出渔港必须办理签证,并接受安全监督检查,服从渔港监督或港口调度人员的指挥。严禁在港池高速行驶或争抢泊位,严禁在航道或禁止锚泊处停泊、张网或捕鱼。 2.5渔船离码头后,不论处于在航、作业、锚泊等任何状态,值班人员都须坚守岗位,集中精力用视觉、听觉以及适合当时环境和情况下一切有效手段,保持全方位、不间断的了望,以便对局面和碰撞危险做出充分的估计。 2.6 船员临水作业时必须穿救生衣;起网时甲板工作人员或下舱工作人员须戴安全帽。

渔业气胀救生筏检修站工作条例

渔业气胀救生筏检修站 工作条例 一、渔业气胀救生筏检修站(以下简称筏站)是渔业系统专门从事气胀救生筏检修的业务部门。筏站必须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局申请认可,其检修业务应接受各省(市)渔船检验局及有关分局(处)的监督指导。 二、筏站工作的宗旨是保证渔业生产安全,保障船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筏站的指导思想是质量第一,服务为主,争取最佳社会效益。 三、筏站工作事关船员生命安危,为此,筏站的主管部门应重视筏站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完善行政管理,并注意保证筏站业务工作的相对独立性,积极支持站长的工作。 四、筏站的主要人事变动应事先征求主管检验局、分局的意见。站长应定期向船检部门报告筏站的情况。并向主管验船师汇报有关检修质量方面的问题。 五、筏站实行“站长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全站人员要分工明确、各负其责,要热爱本职工作,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到质量第一、安全第一、文明生产、优质服务。 六、站长、检验员、检修员、备品员须经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严禁无证人员单独上岗操作。检修工作必须严格遵守《气胀救生筏检修工作程序》和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检修、试验要认真细致,数据记录要准确,检修记录要逐级签字负责。

七、筏站除保质保量完成气胀救生筏检修任务外,还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船员的培训工作,传授气胀救生筏的使用保养知识。 八、筏站应建立奖罚制度,对责任心强,坚持原则,遵守劳动纪律、工作有突出成绩的人员,应给予奖励。对因违章、失职而造成的事故和损失,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由于不适当的行政干予造成的事故和损失,筏站有权提请有关部门追究领导者的责任。

渔业气胀救生筏检修站 工作场地管理制度 一、渔业气胀救生筏检修站(以下简称筏站)一般应设有筏体检修间、钢瓶检修间及存放间、冲洗场(间)、备品仓库、危险品仓库、合格筏存放间、废品仓库和待修筏存放间(或棚)等专用工作场地,以及机房和办公室。 二、筏站的所有工作场地,均应保持清洁、整齐、通风、干燥、无蟑螂、无鼠害。除办公室、休息室外。其他工作场所一律严禁烟火。非本站工作人员未经站长许可,不准进入检修场地、仓库和机房。 三、筏体检修间在修补筏体时应能保持适宜的温度和湿度。 四、各种设备、工具、仪器、仪表应有固定存放处,有专人管理,用毕放回。易燃易爆物品及充气钢瓶应按规定存放,严禁乱动乱放。 五、过期和报废的物资器材应及时送交废品仓库,由站长负责处理,严禁乱丢,以防错装错用。 六、筏站应建立轮流值日制度,加强安全保卫。值班员负责当日全站所有工作场地和设备的安全检查,下班离岗时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船舶明火作业须知规范样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船舶明火作业须知规范(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88313船舶明火作业须知规范 Rules for ships' open flame operation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适用范围 1.1本须知适用于航行、停泊、装卸和航修船舶。 2.明火作业区域环境考察 2.1名词解释 危险区域:经常产生和积聚可燃气体粉尘或装卸易燃易爆货物的场所。 2.2 需要进行明火作业的地点、场所作业批准前必须进行作业环境考察,确认安全。 2.3不属危险区域的开敞甲板,以作业点为中心,10m为半径向上2m,向下至平台或甲板的柱形空间。 2.4危险区域的开敞甲板,从作业点向首尾延伸15m,以船舶宽度为界,向下至平台或甲板,向上2m的柱形空间。

2.5不属危险区域的舱室内,考察作业舱室及吡邻的舱室。 2.6危险区域的舱室内,考查作业舱室及毗邻的舱室。 3.明火作业的基本条件 3.1可燃气体浓度不大于爆炸下限的1%,相对风速小于13.8m/s。 3.2明火作业前,必须确认符合环境考察要求。施工现场须清除易燃易爆物品,备妥足够有效的消防器材,并有防止扩散的安全措施 3.3明火作业前,应拆除作业现场内有影响的电缆或切断其电源并对其安全遮盖。 3.4有隔热舱壁或间架板上进行明火作业前,必须拆除距焊割边缘0.5m内的一切可燃物,对0.5m以外的可燃物,应采取防止焊割热传导的措施及有效遮盖。 3.5可以拆除的管子等器件,应移至电焊间或安全地点焊补,对无法拆除的油管、污水管等,应进行有 3.6效清洗,使管内可燃气体浓度不大于爆炸下限的1%,或采取充惰性气体、水或拆开管子接头,对作业点两端进行

水上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及防范措施

水上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及防范措施 一、水上施工一般规定 1、项目部调度室应随时与当地气象、水文站等部门保持联系,每日收听气象预报,并做好记录,随时了解和掌握天气变化和水情动态,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2、项目部参与施工的各种船舶(包括配合施工作业的交通船、运输船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同时还必须持有各种有效证书,按规定配齐各类合格船员。船机、通讯、消防、救生、防污等各类设备必须安全有效,并通过当地海事局的安全检查。 3、施工船舶要与调度室昼夜保持通讯畅通,并按规定显示有效的航行、停泊和作业信号。 4、施工作业前应向当地海事局申请办妥《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水上施工应设专用救生船,并有专人值班,各施工作业点应配备救生圈、救生衣等救生设备。 5、严格执行船机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维修保养设备,确保安全运行。发生机损等重大意外情况须立即向项目部报告。 6、严格按核准吨位转运货物。载货不得超高、超载,并须进行有效绑扎,防止因货物移动发生意外事故。 7、严格执行船舶供、受油规定,防止泄漏。船舶油污水和垃圾要集中回收并做好记录,严禁向江中排放和倾倒,并配备配齐消防器材。 8、严格执行《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及水上航运安全管理规定,谨慎操作,确保安全,做到“十分把握七分开,留下三分

防意外”。发生水上交通和污染事故应立即向项目部报告。 9、所有船舶必须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救生圈、救生衣等救生设备,在舱面作业时必须穿好救生衣,人员上下通道应挂设安全网,跳板要固定,水上工作平台四周要安装符合标准的栏杆和安全网。同时应做好防冻防滑工作。 10、认真落实施工作业区施工平台设施、桥桩、水底管线的安全警戒保护措施,不得擅自扩大水上施工安全作业区(施工水域)的范围,确保作业区人、船、物的安全。 11、落实作业区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确保与施工作业无关的船舶、排筏、设施不准进入施工水域内,防止本工程施工作业船舶与其他的施工船舶间发生有碍正常施工的安全事故。 12、各作业队应选派有经验、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水上作业安全管理,保障人员、船舶、作业区、和水域环境保护的各项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的落实。 13、施工船舶上的生活垃圾及塑料品等不得任意抛入水内,生活垃圾必须装入加盖的储集容器里,并定期运至岸上倾倒。 二、船舶安全管理规定 (一)施工船舶、船员的安全要求 1、水上施工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向当地海事部门申请办理《水上水下施工许可证》。 2、施工船舶应持有有效的船舶国籍证书或船舶登记证书。 3、施工船舶进出港前必须办理签证手续。不经常进出港口的作业船

船舶明火作业须知

编号:SM-ZD-40927 船舶明火作业须知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船舶明火作业须知 简介:该规程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 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 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 读内容。 1. 适用范围 1.1 本须知适用于航行、停泊、装卸和航修船舶。 2. 明火作业区域环境考察 2.1 名词解释 危险区域:经常产生和积聚可燃气体粉尘或装卸易燃易爆货物的场所。 2.2 需要进行明火作业的地点、场所作业批准前必须进行作业环境考察,确认安全。 2.3 不属危险区域的开敞甲板,以作业点为中心,10m为半径向上2m,向下至平台或甲板的柱形空间。 2.4 危险区域的开敞甲板,从作业点向首尾延伸15m,以船舶宽度为界,向下至平台或甲板,向上2m的柱形空间。 2.5 不属危险区域的舱室内,考察作业舱室及吡邻的舱

室。 2.6 危险区域的舱室内,考查作业舱室及毗邻的舱室。 3. 明火作业的基本条件 3.1 可燃气体浓度不大于爆炸下限的1%,相对风速小于13.8m/s。 3.2 明火作业前,必须确认符合环境考察要求。施工现场须清除易燃易爆物品,备妥足够有效的消防器材,并有防止扩散的安全措施 3.3 明火作业前,应拆除作业现场内有影响的电缆或切断其电源并对其安全遮盖。 3.4 有隔热舱壁或间架板上进行明火作业前,必须拆除距焊割边缘0.5m内的一切可燃物,对0.5m以外的可燃物,应采取防止焊割热传导的措施及有效遮盖。 3.5 可以拆除的管子等器件,应移至电焊间或安全地点焊补,对无法拆除的油管、污水管等,应进行有 3.6 效清洗,使管内可燃气体浓度不大于爆炸下限的1%,或采取充惰性气体、水或拆开管子接头,对作业点两端进行有效隔堵。

船舶火灾应急须知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船舶火灾应急须知(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FS-QG-41113 编 号: 船舶火灾应急须知 Ship fire emerge ncy no tice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船舶发生火灾,无论火灾大小,发现人员必须首先击发火警报警或大声呼叫报警,并立即报告驾驶台或船长。立即使用附近的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2.船长应按照《船舶应变部署表》的分工,组织全体船 员进行灭火,并及时报告公调度室。报告内容:A)火灾发生的部位;B)火灾发生的时间、船位、海况;C)应急灭火的措施、 效果及火灾情况;D)根据实际情况是否需要救助;E)人员伤 亡情况;F)污染情况。 3.关闭所有通往火场的通风,切断通往火场的电源。机舱失火时还要关闭油料进出空阀门,对受火势威胁的高压气罐采取降压排压措施。

4.应视火情,派出熟悉现场情况的探火员,携带必要的 消防用具,探明火源的位置、 火势和火的性质。 5.在施救过程中,如有人在火场生命受到威胁,应立即 采取抢救措施。 6.如在港外或航行时,应注意减速操纵船舶,使火区处于下风处。用水扑救时要充分考虑船舶稳性和浮性。 7.在港池发生火灾,应立即停止装卸作业,船长应迅速报告港口当局。根据火情决定是否对外发出火警救援请求。 8.在释放二氧化碳前,须通知在舱、室内的所有人员撤 离,清点人数,确认舱、室无人。关闭通风,切断电源。向舱、室内释放二氧化碳灭火剂时要一次性放足,并随时检查舱、室的封闭情况,防止二氧化碳泄露。 9.如须救助,船长应及时发出救助的请求并报公司。救 助人员登船后,应介绍火情、 火场位置;以采取的措施和接近火场的路线;向救助方提出进一步灭火的方案,以

关于救生艇操作和检查相关规定的解释

标题: 关于救生艇操作和检查相关规定的解释 Title: 内容: Contents: 救生艇是船员在危难时刻的救星,是保证海上人命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但让船员莫名惶恐的是一个统计信息:在救生艇操作事故中伤亡的人比它从海上救起的人还多。相当一部分船员对放艇操作谈虎色变,宁愿违反规定,也不冒放艇导致事故的危险。这种思维方式可能导致的直接结果是船舶在港口国检查中被开具缺陷甚至被滞留,而其潜在危险在于救生艇的操作可靠性没法得到验证,船员不熟悉操作要领,以至于在紧急情况下不能有效予以使用,甚至导致事故。 公司曾就救生艇降落操作问题与大量船员进行过沟通,了解他们不按规定实施放艇操作的原因,结果发现超过半数人员并不知道如何进行操作和检查能符合SOLAS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规定,只是简单的认为:放艇危险。最典型的事例是救生艇的自由降落操作,当进一步问起辅助方式降落和模拟方式降落操作时,鲜有人能准确予以解释。也就是说船员并不一定清楚,即使不必自由降落救生艇,也可以用其他方式的操作满足“公约”的相关要求,保证设备的可靠性,在此,把相关要求进一步予以解释。一、 从存放位置做必要的移动 按照“公约”第III章,第20条6.3的规定:“如果天气和海况允许,货船上除自由降落式救生艇外,应将救生艇在不载人的情况下从其存放位置作必要的移动,以证实降落设备可正常操作”。这个操作应每周进行,并把检查结果记入“航海日志”。 常见的问题是,没有真正进行检查,没有把检查结果记入“航海日志”,或对自由降落式救生艇记录了同样检查和试验。这种检查是很容易验证的,因为吊艇钢丝的导向滑轮转动会留下痕迹,如果滑轮轴的润滑油表面干燥且被厚厚的灰尘覆盖,显然没有在近期进行过这种操作。按规定这种检查的结果应记入“航海日志”重大记事栏,而这一栏只能由大副或船长填写。如果船舶所配备的救生艇是自由降落式仍每周记录这种检查,很容易招致PSCO对记录真实性的质疑,并提出检查操作的细节问题,这显然给船舶带来不必要的风险。如果在实施港口国检查时救生艇不能靠重力自动释放出,船舶无疑会被PSCO滞留。 二、降下救生艇 “公约”在第III章,第19条3.3.1.5规定,每次弃船演习应包括“在完成任何必要的降落准备工作后,至少降下一艘救生艇”。公约没有规定重力式救生艇应降落到什么程度,一般认为是降到船员能够登乘的位置(如果船员从救生甲板登乘)。这个规定并不适用于自由降落式救生艇。这个操作可能面临的风险是如果救生艇的放艇刹车失效,救生艇可能直接降落水面。故如果艇员不需要登艇进行该操作,尽量避免人员登艇,大船的速度应降到足够安全速度(5节)以下,带好救生艇首尾缆绳。按规定,弃船演习的过程同样要记入航海日志,但在实际操作时有两项内容常常被忽略:模拟搜救几位被困于客舱中的旅客(“公约”第III章,第19条3.3.1.8),以及测试应急照明系统(“公约”第III章,第19条3.3.9)。 三、救生艇降落下水,并在水面进行操纵 每艘救生艇(包括左右舷的重力式救生艇及船尾的自由降落式救生艇)都需要在3个月内至少进行一次搭载操艇船员,降落水面,并在水面操纵的操作(“公约”第III章,

船舶明火作业须知2012

文件编号: I-SS-42 版本修改: 2012/0 生效日期: 2012-04-16 编写:安监部审核:殷焕宇批准:曹致俊 船舶明火作业须知 1适用范围 1.1本须知适用于航行、停泊、装卸和航修船舶。 2明火作业区域环境考查 2.1本须知中的危险区域系指可能产生和积聚可燃气体、粉尘或装卸易燃易爆货物的场所。 2.2需要进行明火作业的地点、场所作业审批前必需进行作业环境考查,确认安全。 2.3不属危险区域的开敞甲板,以作业点为中心,10米为半径向上2米,向下至平台或甲板 的柱形空间。 2.4危险区域的开敞甲板,从作业点向首尾延伸15米,以船舶宽度为界,向下至平台或甲 板,向上2米的柱形空间。 2.5不属危险区域的舱室内,以作业点为中心,5米为半径的空间。 2.6危险区域的舱室内,考查作业舱室及毗邻的舱室。 3明火作业的基本条件 3.1可燃气体浓度不大于爆炸下限的1%,相对风速小于13.8米/秒。 3.2明火作业前,必须确认符合环境考查条件要求。施工现场须清除易燃易爆物品,备妥足 够有效的消防器材,并处随时可用状态,同时应有防止火花扩散的安全措施。 3.3明火作业前,应拆除距焊割边缘0.5m内的一切可燃物,如因结构原因无法拆除,应采 取足够有效的安全措施。 3.4在隔热舱壁或间架板上进行明火作业前,必须拆除距焊割边缘0.5米内的一切可燃物, 对0.5米以外的可燃物,应采取防止焊割热传导的措施及有效遮盖。 3.5可以拆除的管子等机件,应移至电焊间或安全地点焊补,对无法拆除的油管、污水管等, 应进行有效清洗,使管内可燃气体浓度不大于爆炸下限的1%,或采取充惰性气体、水 或拆开管子接头,对作业点两端进行有效隔堵。 3.6长期封闭的舱室或空间狭小通道作业前,必须通风,使空气中含氧量保持在18-21%, 并且人员进入后无明显不适感。作业时间应保持连续通风。 3.7明火作业前,必须查清作业面的背面及四周,确认无易燃、易爆物品。 3.8明火作业现场必需配备合适的灭火器材。 3.9明火作业的设备质量必须符合要求,使用前,必须确认设备技术状况良好。 3.10明火作业操作者必须持有主管机关认可的合格证书。 3.11明火作业前,必需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特别要查明管系背面及四周情况,确认安全, 方可作业。 3.12明火作业时,必须由对船舶结构有一定了解并熟悉明火作业安全知识的人员对现场及周 围区域进行监护。作业完毕,必须彻底清理现场,在确认无残留火种时,监护人员方可

船舶火灾应急须知

船舶火灾应急须知 1总则 本须规定了船舶发生火灾时的应变要求。 2职责 每个船员都应熟悉掌握消防应急部署中的岗位和任务,行动时按要求作出反应并服从指挥。 3灭火行动 .1船员发现火情时,应立即发出消防警报,就近使用灭火器进行扑救,并报告值班驾驶员,总指挥船长闻警应立即上驾驶台指挥。全体船员听到警报后,应按应变部署分工,携带规定的消防器材迅速赶到现场,根据火的性质使用适当的消防器材灭火。 .2除因电机本身着火或必须停止电机外,切不可盲目停止电机,如电气设备失火,则应先关闭该路电源。 .3航行中船长或驾驶员在火灾发生后应首先考虑风向和着火部位,可能的话迅速将船转到适当的航向,使着火部位背处下风,以免火势蔓延。 .4船长尽快电告公司,说明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目前的状况,如需外援可通过公司或向附近港口海事局和航行于附近的船舶简述本船所处的环境,救援要求等,驾驶员按船长指示选择使用适当的通讯方式向岸上汇报,并在灾情未解除之前坚持守听。 .5外援到达后,船长应提供船舶的状况及防火控制图等资料,并参与灭火指挥。 .6灭火时,应注意灭火者应尽可能站在上风;当使用消防泵灭火时间较长时,由于喷水过多,故最好在泵水时同时排水,以保证船舶的浮力。 .7值班驾驶员或轮机员应将事故及处理经过记录于“航海日志”或“轮机日志”,内容应包括起火时间、扑救情况简要介绍。 4船舶火灾施救指南 4.1机舱起火 .1某个部位起火,发现人应用手提灭火器施救; .2尽快关闭机舱的一切通风装置; .3其他人员迅速启动消防泵用雾状水枪来灭火; 4.2货油舱灭火 .1立即起动消防泵、切断通向着火部位的电源。 .2用雾状水枪射水覆盖着火部位。 .3货油舱爆炸敞开燃烧时应集中水枪喷射燃烧部位,安排人员用雾状水枪射水冷却毗邻的货油舱。

船舶明火作业安全操作须知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船舶明火作业安全操作须 知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90272船舶明火作业安全操作须知 Notes on safe operation of ship open flame operation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船舶进厂修理必须严格遵守交通部、公安部、船舶工业总公司制定的《船舶修理防火防爆管理规定》 2、船舶氧气、乙炔瓶必须分开存放,禁止存放在机舱、人员居住场所,并远离热源。 3、船舶在港内明火作业,必须向主管机关申报,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船方不得擅自扩大明火作业范围,或超过作业时限。 4、装载易燃、易爆等危险货物时,不得在甲板上进行明火作业。 5、船舶在航行中需要明火作业时,必须进行明火作业登记,经过船长审批同意并遵守有关安全规定,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后才可进行。 6、凡能拆卸的管系、机件要进行明火作业时,应在电焊

间或工作间进行。无电焊间或工作间的应移至安全地点进行。 7、船员进行明火作业,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指派看火人员,清除作业现场及周围的可燃、易爆物(包括上、下、左、右、背面相邻舱室),配备合适的消防器材。 8、凡能拆卸的管系、机件要进行明火作业时,应在电焊间或工作间进行。无电焊间或工作间的应移至安全地点进行。 9、进入长期封闭或空间狭小的舱室、处所明火作业,必须经过足够的通风换气,使作业现场空气达到足以保证施工人员安全的标准。 10、高部位进行明火作业时,应事先检查作业部位下部环境,清除周围可燃物质,并根据当时风向、风速进行适当围护,防止火花溅落,并派人分层看火。 11、明火作业完毕,作业人员要清理现场。不得留有火种,并进防火行巡回检查。 12、对明火作业地点有任何怀疑时,禁止进行明火作业。 请输入您公司的名字 Foonshion Design Co., Ltd

船舶火灾应急须知

行业资料:________ 船舶火灾应急须知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8 页

船舶火灾应急须知 1.船舶发生火灾,无论火灾大小,发现人员必须首先击发火警报警或大声呼叫报警,并立即报告驾驶台或船长。立即使用附近的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2.船长应按照《船舶应变部署表》的分工,组织全体船员进行灭火,并及时报告公调度室。报告内容:A)火灾发生的部位;B)火灾发生的时间、船位、海况;C)应急灭火的措施、效果及火灾情况;D)根据实际情况是否需要救助;E)人员伤亡情况;F)污染情况。 3.关闭所有通往火场的通风,切断通往火场的电源。机舱失火时还要关闭油料进出空阀门,对受火势威胁的高压气罐采取降压排压措施。 4.应视火情,派出熟悉现场情况的探火员,携带必要的消防用具,探明火源的位置、 火势和火的性质。 5.在施救过程中,如有人在火场生命受到威胁,应立即采取抢救措施。 6.如在港外或航行时,应注意减速操纵船舶,使火区处于下风处。用水扑救时要充分考虑船舶稳性和浮性。 7.在港池发生火灾,应立即停止装卸作业,船长应迅速报告港口当局。根据火情决定是否对外发出火警救援请求。 8.在释放二氧化碳前,须通知在舱、室内的所有人员撤离,清点人数,确认舱、室无人。关闭通风,切断电源。向舱、室内释放二氧化碳灭火剂时要一次性放足,并随时检查舱、室的封闭情况,防止二氧化碳泄露。 第 2 页共 8 页

9.如须救助,船长应及时发出救助的请求并报公司。救助人员登船后,应介绍火情、 火场位置;以采取的措施和接近火场的路线;向救助方提出进一步灭火的方案,以 便其救助设备和人员尽快进入火场。 10.灭火后,组织探火员对火场进行检查,确认火已彻底熄灭,严防死灰复燃。及时清点施救人数并救护伤员。 11.注意保护火灾现场,保留现场必要的实物、照片或录象带等有效证据。 船舶火灾特点与防治 当前,随着世界航运和海军事业的不断发展,船舶数量和吨位有了较大增加。与此同时,船舶火灾事故与损失也呈逐年上升趋势,各种类型船舶火灾、爆炸事故频发,造成大量财产损失与人员伤亡。船舶是一个相对独立的流动场所,单纯依靠外界救援难度非常大,而且船舶内部空间狭小,设备集中环境复杂,起火源增多,一旦发生火灾,火势蔓延速度快,人员疏散不便,使得火灾的扑救难度增大,实施逃生和消防救援更加困难。特别对于一些运载易燃易爆物品的船舶,不但在有限的空间内集中了大量的人员和设备,而且在舱室内集中了大量易燃易爆品,使得发生火灾的危险性增大,火灾事故造成的损失与危害更加严重。 据统计,世界上每天有5起海上船舶事故,船舶火灾约占船舶事故 第 3 页共 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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