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师业务学习制度

学校教师业务学习制度

学校教师业务学习制度

1.每周一由教导处或教研组长组织举办业务学习(单周)。

2.学习时间不准迟到、早退,无故缺席者作旷工处理并扣除当月全勤奖和当天工资。

3.每次学习必须按计划,有领导、有组织、有目的,内容要实,主持人必须先备好学习内容,语言精练,主题明确。

4.学习时要带好有关资料,认真做好笔记,虚心听取他人的发言,严守纪律,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会客或接待家长、学生。

5.学习内容由教导处、教研组选学和教师个人选学相结合。

6.学习要有记录,要将所学内容记人业务学习笔记本。

7.学期结束,教师将业务学习笔记交教研组长上交教导处审查。

8.一学年度举行一次业务学习笔记评展,对优秀的给予一定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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