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169-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组织及验收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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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0.1 为保证接地装置安装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接地装置安全运行,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电气装置的接地装置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0.3 接地装置的安装应由工程施工单位按已批准的设计要求施工,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和监理单位应有专人负责监督。

1.0.4 接地装置施工采用的器材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

1.0.5 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和现行有关安全标准的规定。

1.0.6 接地装置的安装应配合建筑工程的施工;隐蔽部分必须在覆盖前会同有关单位作好中间检查及验收记录。

1.0.7 各种电气装置与主接地网的连接必须可靠,接地装置的焊接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3.4.2条的规定,接地电阻应符合设计规定,扩建接地网与原接地网应为多点连接。

1.0.8 接地装置验收测试应在土建完工后尽快安排进行;对高土壤电阻率地区的接地装置,在接地电阻难以满足要求时,应由设计确定采取相应措施,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1.0.9 接地装置的施工及验收,除应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的规定。

2 术语和定义

2.0.1接地体(极)grounding conductor

埋入地中并直接与大地接触的金属导体,称为接地体(极)。接地体分为水平接地体和垂直接地体。

2.0.2自然接地体natural earthing electrode

可利用作为接地用的直接与大地接触的各种金属构件、金属井管、钢筋混凝土建筑物的基础、金属管道和设备等,称为自然接地体。

2.0.3接地线grounding conductor

电力设备、杆塔的接地螺栓与接地体或零线连接用的在正常情况下不载流的金属导体,称为接地线。

2.0.4接地装置grounding connection

接地体和接地线的总和,称为接地装置。

2.0.5接地grounded

将电力系统或建筑物电气装置、设施过电压保护装置用接地线与接地体连接,称为接地。

2.0.6接地电阻ground resistance

接地体或自然接地体的对地电阻和接地线电阻的总和,称为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接地电阻的数值等于接地装置对地电压与通过接地体流入地中电流的比值。

注:本规范中接地电阻系指工频接地电阻。

2.0.7工频接地电阻power frequency ground resistance

按通过接地体流入地中工频电流求得的电阻,称为工频接地电阻。

2.0.8零线null line

与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接地的中性点连接的中性线或直流回路中的接地中性线,称为零线。

2.0.9保护接零(保护接地)protective ground

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网中,电气设备外壳与保护零线连接称为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

2.0.10集中接地装置concentrated grounding connection

为加强对雷电流的散流作用、降低对地电位而敷设的附加接地装置,如在避雷针附近装设的垂直接地体。

2.0.11大型接地装置large—scale grounding connection

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所的接地装置,装机容量在200MW以上的火电厂和水电厂的接地装置,或者等效面积在5000m2以上的接地装置。

2.0.12安全接地safe grounding

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配电装置的构架和线路杆塔等,由于绝缘损坏有可能带电,为防止其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而设的接地。

2.0.13接地网grounding grid

由垂直和水平接地体组成的具有泄流和均压作用的网状接地装置。

2.0.14热剂焊(放热焊接)exothermic welding

热剂焊(放热焊接)也称之火泥熔接,它是利用金属氧化物与铝粉的化学反应热作为热源,通过化学反应还原出来的高温熔融金属,直接或间接加热工件,达到溶接的目的。

3 电气装置的接地

3.1 一般规定

3.1.1 电气装置下列金属部分,均应接地或接零:

1 电机、变压器、电器、携带式或移动式用电器具等

的金属底座和外壳;

2 电气设备的传动装置;

3 屋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或钢筋混凝土构架以及靠近

带电部分的金属遮栏和金属门;

4 配电、控制、保护用的屏(柜、箱)的操作台等的金

属框架和底座;

5 交、直流电力电缆的接头盒、终端头和膨胀器的金

属外壳和可触及的电缆金属护层和穿线的钢管.穿

线的钢管之间或钢管和电器设备之间有金属软管过

渡的,应保证金属软管段接地畅通;

6 电缆桥架、支架和井架;

7 装有避雷线的电力线路杆塔;

8 装在配电线路杆上的电力设备;

9 在非沥青地面的居民区内,不接地、消弧线圈接地

和高电阻接地系统中无避雷线的架空电力线路的

金属杆塔和钢筋混凝土杆塔。

10 承载电气设备的构架和金属外壳;

11 发电机中性点外壳、发电机出线柜、封闭母线的外

壳及其他裸露的金属部分。

12 气体绝缘全封闭组合电器(GIS)的外壳接地端子和

箱式变电站的金属箱体。

13 电热设备的金属外壳。

14 铠装控制电缆的金属护层;

15 互感器的二次绕组。

3.1.2 电气装置的下列金属部分可不接地或不接零:

1.在木质、沥青等不良导电地面的干燥房间内,交流额

定电压为400V及以下或直流额定电压为440V及以下

的电气设备的外壳;但当有可能同时触及上述电气设

备外壳和已接地的其他物体时,则仍应接地;

2.在干燥场所,交流额定电压为127V及以下或直流额

定电压为110V及以下的电气设备的外壳;

3.安装在配电屏、控制屏和配电装置上的电气测量仪

表、继电器和其他低压电器等的外壳,以及当发生绝

缘损坏时,在支持物上不会引起危险电压的绝缘子的

金属底座等;

4.安装在已接地金属构架上的设备,如穿墙套管等;

5.额定电压为220V及以下的蓄电池室内的金属支架;

6.由发电厂、变电所和工业、企业区域内引出的铁路轨

道;

7.与已接地的机床、机座之间有可靠电气接触的电动机

和电器的外壳;

3.1.3 需要接地直流系统的接地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能与地构成闭合回路且经常流过电流的接地线应沿

绝缘垫板敷设,不得与金属管道、建筑物和设备的

构件有金属的连接;

2.在土壤中含有在电解时能产生腐蚀性物质的地方,不

宜敷设接地装置,必要时可采取外引式接地装置或改

良土壤的措施;

3.直流电力回路专用的中性线和直流两线制正极的接

地体、接地线不得与自然接地体有金属连接;当无

绝缘隔离装置时,相互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m;

4.三线制直流回路的中性线宜直接接地。

3.1.4 接地线不应作其他用途。

3.2 接地装置的选择

3.2.1 各种接地装置应利用直接埋入地中或水中的自然接

地体。交流电气设备的接地,可以利用直接埋入地中

或水中的自然接地体,可以利用的自然接地体如下:

1 埋设在地下的金属管道,但不包括有可燃或有爆炸物

质的管道;

2 金属井管;

3 与大地有可靠连接的建筑物的金属结构;

4 水工构筑物及其类似构筑物的金属管、桩。

3.2.2 交流电气设备的接地线可利用下列自然接地体接地;

1 建筑物的金属结构(梁、柱等)及设计规定的混凝土结

构内部的钢筋;

2 生产用的起重机的轨道、走廊、平台、电梯竖井、起

重机与升降机的构架、运输皮带的钢梁、电除尘器的

构架等金属结构

3 配线的钢管。

3.2.3 发电厂、变电站等大型接地装置除利用自然接地体

外,还应敷设人工接地体,即以水平接地体为主的人

工接地网,并设置将自然接地体和人工接地体分开的

测量井,以便于接地装置的测试,对于3~10KV的变

电站和配电所,当采用建筑物的基础作接地体且接地

电阻又能满足规定值时,可不另设人工接地。

3.2.4 人工接地网的敷设应符合以下规定:

1 人工接地网的外缘应闭合,外缘各角应做成圆弧形,

圆弧的半径不宜小于均压带间距的一半;

2 接地网内应敷设水平的均压带,按等间距或不等间

距布置;

3 35KV及以上变电站接地网边缘经常有人出入的走道

处,应铺设碎石、沥青路面或在地下装设2条与接

地网相连的均压带。

3.2.5 除临时接地装置外,接地装置应采用热镀锌钢材,

水平敷设的可采用圆钢和扁钢,垂直敷设的可采用

角钢和钢管,腐蚀比较严重地区的接地装置,应适

当加大截面,或采用阴极保护等措施。

不得采用铝导体作为接地体或接地线。当采用扁铜

带、铜绞线、铜棒、铜包钢绞线、钢渡铜、铅包铜

等材料作接地装置时,其连接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3.2.6接地装置的人工接地体,导体截面应符合热稳定、

均压和机械强度的要求,还应考虑腐蚀的影响,一般

不小于表3.2.6-1和表3.2.6-2所列规格。

注:电力线路杆塔的接地体引出线的截面不应小于50mm,引出线应热镀锌。

注:裸铜绞线一般不作为小型接地装置的接地体用,当作为接地网的接地体时,截面应满足设计要求。

3.2.7低压电气设备地面上外露的铜和铝接地线的最小截

面应符合表3.2.7的规定。

2

可利用金属构件、普通钢筋混凝土构件的钢筋、穿线

的钢管等。利用以上设施作接地线时,应保证其全长

为完好的电气通路。

3.2.9不得利用蛇皮管、管道保温层的金属外皮或金属网、

低压照明网络的导线铅皮以及电缆金属护层作接地

线。蛇皮管两端应采用自固接头或软管接头,且两

端应采用软铜线连接。

3.2.10在高土壤电阻率地区,接地电阻值很难达到要求时,

可采用以下措施降低接地电阻:

1 在变电所附近有较低电阻率的土壤时,可敷设引外接

地网或外延伸接地体;

2 当地下较深处的土壤电阻率较低时,可采用井式或深

钻式深埋接地极;

3 填充电阻率较低的物质或压力灌注降阻剂等以改善

土壤传导性能;

4 敷设水下接地网。当利用自然接地体和引外接接地装

置时,应采用不少于2根导体在不同地点与接地网相

连接;

5 采用新型接地装置,如电解离子接地极;

6 采用多层接地措施。

3.2.11在永冻土地区除可采用本规范第3.2.10条的措施

外,还可采用以下措施降低接地电阻:

1 将接地装置敷设在溶化地带或溶化地带的水池或水

坑中;

2 敷设深钻式接地极,或充分利用井管或其他深埋地下

的金属构件作接地极,还应敷设深度约0.5m的伸长

接地极;

3 在房屋溶化盘内敷设接地装置;

4 在接地极周围人工处理土壤,以降低冻结温度和土壤

电阻率。

3.2.12在深孔(井)技术应用中,敷设深井电极应注意以

下事项:

1 应掌握有关的地质结构资料和地下土壤电阻率的分

布,以使深孔(井)接地能在所处位置上收到较好的

效果;同时要考虑深孔(井)接地极之间的屏蔽效应,

以发挥深孔(井)接地作用;

2 在坚硬岩石地区,可考虑深孔爆破,让降阻剂在孔底

呈立体树枝状分布,以降低接地电阻;

3 深井电极宜打入地下低阻地层1~2m;

4 深井电极所用的角钢,其搭接长度应为角钢单边宽度

的4倍;钢管搭接宜加螺纹套拧紧后两边口再加焊;

5 深井电极应通过圆钢(与水平电极同规格)就近焊接

到水平网上,搭接长度为圆钢直径的6倍。

3.2.13降阻剂材料选择及施工工艺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材料的选择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应选用长效防腐物理性降阻剂;

3 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通过国家相

应机构对降阻剂的检验测试,并有合格证件;

4 降阻剂的使用,应该因地制宜地用在高电阻率地区、

深井灌注、小面积接地网、射线接地极或接地网外沿;

5 严格按照生产厂家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操作工艺施工。

3.2.14接地装置的防腐应符合技术标准的要求。当采用阴

极保护方式防腐时,必须经测试合格。

3.3 接地装置的敷设

3.3.1 接地体顶面埋设深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当无规定时,

不应小于0.6m。角钢、钢管、铜棒、铜管等接地体

应垂直配置。除接地体外,接地体的引出线的垂直

部分和接地装置连接(焊接)部位外侧100mm范围

内应作防腐处理;在作防腐处理前,表面必须除锈

并去掉焊接处残留的焊药。

3.3.2 垂直接地体的间距不宜小于其长度的2倍。水平接地

体的间距应符合设计规定。当无设计规定时不宜小于

5m。

3.3.3 接地线应采取防止发生机械损伤和化学腐蚀的措

施;在与公路、铁路或管道等交叉及其他可能使接

地线遭受损伤处,均应用钢管或角钢等加以保护。

接地线在穿过墙壁、楼板及地坪处应加装钢管或其

他坚固的保护套。有化学腐蚀的部位还应采取防腐

措施。热镀锌钢材焊接时将破坏热镀锌防腐,应在

焊痕外100mm内做防腐处理。

3.3.4 接地干线在不同的两点及以上与接地网相连接。自

然接地体应在不同的两点及以上与接地干线或接地

网相连接。

3.3.5 每个电气装置的接地应以单独的接地线与接地汇流

排或接地干线相连接,严禁在一个接地线中串接几

个需要接地的电气装置。重要设备和设备构架应有

两根与主接地网不同地点连接的连接引下线,且每

根接地引下线均应符合热稳定及机械强度的要求,

连接引线应便于定期进行检查测试。

3.3.6 接地体敷设完后的土沟其回填土内不应夹有石块和

建筑垃圾等;外取的土壤不得有较强的腐蚀性;在回

填土时应分层夯实。室外接地回填宜有100~300mm

高度的防沉层。在山区石厚地段或电阻率较高的土质

区段应在土沟中至少先回填100mm厚的净土垫层,再

敷接地极,然后用净土分层夯实回填。

3.3.7 明敷接地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接地线的安装位置应合理,便于检查,无碍设备检修

和运行巡视;

2 接地线的安装应美观,防止因加工方式造成接地线截

面减少、强度减弱、容易生锈;

3 支持件间的距离,在水平直线部分宜为0.5~1.5m,

垂直部分为1.5~3m;转弯部分宜为0.3-0.5m;

4 接地线应按水平或垂直敷设,亦可与建筑物倾斜结构

平行敷设;在直线段上,不应有高低起伏及弯曲等现

象;

5 接地线沿建筑物墙壁水平敷设时,离地面宜为250~

300mm的距离;接地线与建筑物墙壁间的间隙宜有

10~15mm;

6 在接地线跨越建筑物伸缩缝、沉降缝处时,应设置补

偿器。补偿器可用接地线本身弯成弧状代替。

3.3.8 明敷接地线,在导体的全长度或区间段及每个连接部

位附近的表面,应涂以15-100mm宽度相等的绿色和

黄色相间的条纹标示。当使用胶带时,应使用双色胶

带。中性线宜涂淡蓝色标识。

3.3.9 在接地线引向建筑物内的入口处和在检修用临时接

地点处,均应刷白色底漆并标以黑色标识,其代号为

“”。同一接地体不应出现两种不同的标识。

3.3.10在断路器、配电间、母线分段处,发电机引出线等

需临时接地的地方,应引入接地干线,并应设有专供

连接临时接地线使用的接线板和螺栓。

3.3.11当电缆穿过零序电流互感器时,电缆头的接地线应

通过零序电流互感器后接地;由电缆头至穿过零序

电流互感器的一段电缆金属护层和接地线应与地绝

缘。

3.3.12发电厂、变电所电气装置下列部位应专门敷设接地

线直接与接地体或接地母线连接:

1 发电机机座或外壳、出线柜,中性点柜的金属底座

和外壳,封闭母线的外壳;

2 高压配电装置的金属外壳;

3 110kV及以上钢筋混凝土构件支座上电气设备金属

外壳;

4 直接接地或经消弧线圈接地的主变压器、旋转电机

的中性点;

5 高压并联电抗器中性点所接消弧线圈、接地电抗器、

电阻器等的接地端子;

6 GIS接地端子;

7 避雷器、避雷针、避雷线等接地端子。

3.3.13避雷器应用最短的接地线与主接地网连接。

3.3.14全封闭组合电器的外壳应按制造厂规定接地;法兰

片间应采用跨接线连接,并应保证良好的电气通路。

3.3.15高压配电间隔和静止补偿装置的栅栏门绞链处应用

软铜线连接,以保持良好接地。

3.3.16高频感应电热装置的屏蔽网、滤波器、电源装置的

金属屏蔽外壳,高频回路中外露导体和电气设备的

所有屏蔽部分和与其连接的金属管道均应接地,并

宜与接地干线连接。与高频滤波器相连接的射频电

缆应全程伴随100mm2以上的铜质接地线。

3.3.17接地装置由多个分接地装置部分组成时,应按设计

要求设置便于分开的断接卡。自然接地体与人工接地

连接处应有便于分开的断接卡。断接卡应有保护措

施。扩建接地网时,新、旧接地网连接应通过接地井

多点连接。

3.3.18电缆桥架、支架由多个区域连通时,在区域连通处

电缆桥架、支架接地线应设置便于分开的断接卡,并

有明显的标识。

3.3.19保护屏应装有接地端子,并用截面不小于4mm2的多

股铜线和接地网直接连通。装设静态保护的保护屏,

应装设连接控制电缆屏蔽层的专用接地铜排,各盘

的专用接地铜排互相连接成环,与控制室的屏蔽接

地网连接。用截面不小于100mm2的绝缘导线或电缆

将屏蔽电网与一次接地网直接相连。

3.3.20避雷引下线与暗管敷设的电、光缆最小平行距离应

为1.0m,最小垂直交叉距离应为0.3m;保护地线与

暗管敷设的电、光缆最小平行距离应为0.05m,最小

垂直交叉距离应为0.02m。

3.4 接地体(线)的连接

3.4.1 接地体(线)的连接应采用焊接,焊接必须牢固无虚

焊。接至电气设备上的接地线,应用镀锌螺栓连接;

有色金属接地线不能采用焊接时,可用螺栓连接、

压接、热剂焊(放热焊接)方式连接。用螺栓连接

时应设防松螺帽或防松垫片,螺栓连接处接触面应

按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

及验收规范》GBJ 149的规定处理。不同材料接地体

间的连接应进行处理。

3.4.2 接地体(线)的焊接应采用搭接焊,其搭接长度必须

符合下列规定:

1 扁钢为其宽度的2倍(且至少3个棱边焊接);

2 圆钢为其直径的6倍;

3 圆钢与扁钢连接时,其长度为圆钢直径的6倍;

4 扁钢与钢管、扁钢与角钢焊接时,为了连接可靠,

除应在其接触部位两侧进行焊接外,并应焊以由钢

带弯成的弧形(或直角形)卡子或直接由钢带本身弯

成弧形(或直角形)与钢管(或角钢)焊接。

3.4.3 接地体(线)为铜与铜或铜与钢的连接工艺采用热

剂焊(放热焊接)时,其熔接接头必须符合下列规

定:

1 被连接的导体必须完全包在接头里;

2 要保证连接部位的金属完全熔化,连接牢固;

3 热剂焊(放热焊接)的接头的表面荧平滑;

4 热剂焊(放热焊接)的接头应无贯穿性的气孔。3.4.4 采用钢绞线、铜绞线等作接地引下时,宜用压接端

子与接地体连接。

3.4.5 利用本规范第3.2.2条所述的各种金属构件、金属管

道、穿线钢管等作为接地线时,连接处应保证有可靠

的电气连接。

3.4.6 沿电缆桥架敷设铜绞线、镀锌扁钢及利用沿桥架构成

电气通路的金属构件,如安装托架用的金属构件作为

接地干线时,电缆桥架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缆桥架全长不大于30m时,不应少于2处与接地干

线相连;

2 全长大于30m时,应每隔20~30m增加与接地干线的

连接点;

3 电缆桥架的起始端和终点端应与接地网可靠连接。

3.4.7 金属电缆桥架的接地应符合下规定:

1 电缆桥架连接部位宜采用两端压接镀锡铜鼻子的铜

绞线跨接。跨接线最小允许截面积不小于4mm2;

2 镀锌电缆桥架间连接板的两端不跨接地线时,连接板

每端应有不少于2个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螺栓

固定。

3.4.8 发电厂、变电站GIS的接地线及连接应符合以下

要求:

1GIS基座上的每一根接地母线,应采用分设其两端的接地线与发电厂或变电站的接地装置连接。接地

线应与GIS区域环形接地母线连接。接地母线较长

时,其中部应另加接地线,并连接至接地网;

2 接地线与GIS接地母线应采用螺栓连接方式;

3 当GIS露天布置或装设在室内与土壤直接接触的地

面上时,其接地开关、氧化锌避雷器的专用接地端

子与GIS接地母线的连接处,宜装设集中接地装置;

4 GIS室内敷设环形接地母线,室内各种设备需接地

的部位应以最短路径与环形接地母线连接。GIS置于

室内楼板上时,其基座下的钢筋混凝土地板中的钢

筋应焊接成网,并和环形接地母线连接。

3.5 避雷针(线、带、网)的接地

3.5.1 避雷针(线、带、网)的接地除应符合本章上述有关

规定外,尚应遵守下列规定:

1 避雷针(带)与引下线之间的连接应采用焊接或热剂

焊(放热焊接);

2 避雷针(带)的引下线及接地装置使用的紧固件均应

使用镀锌制品。当采用没有镀锌的地脚螺栓时应采

取防腐措施;

3 建筑物上的防雷设施采用多根引下线时,应在各引

下线距地面的1.5~1.8m处设置断线卡,断线卡应

加保护措施;

4 装有避雷针的金属筒体,当其厚度大于4mm时,可

作为避雷针的引下线。筒体底部应至少有2处与接

地体对称连接;

5 独立避雷针及其接地装置与道路或建筑物的出入口

等的距离应大于3m。当小于3m时,应采取均压措施

或铺设卵石或沥青地面;

6 独立避雷针(线)应设置独立的集中接地装置。当有

困难时,该接地装置可与接地网连接,但避雷针与

主接地网的地下连接点至35kV及以下设备与接地网

的地下连接点,沿接地体的长度不得小于15m;

7 独立避雷针的接地装置与接地网的地中距离不应小

于3m;

8 发电厂、变电站配电装置的构架或层顶上的避雷针

(含悬挂避雷线的构架),应在其附近装设集中接

地装置,并与主接地网连接。

3.5.2 建筑物上的避雷针或防雷金属网应和建筑物顶部的

其他金属物体连接成一个整体。

3.5.3 装有避雷针和避雷线的构架上的照明灯电源线,必

须采用直埋于土壤中的带金属护层的电缆或穿入金

属管的导线。电缆金属护层或金属管必须接地,埋

入土壤的长度应在10m以上,方可与配电装置的接

地网相连或与电源线、低压配电装置相连接。

3.5.4 发电厂和变电所的避雷线线档内不应有接头。

3.5.5 避雷针(网、带)及其接地装置,应采取自下而上

的施工程序。首先安装集中接地装置,后安装引下

线,最后安装接闪器。

3.6 携带式和移动式电力设备的接地

3.6.1 携带式电气设备应用专用芯线接地,严禁利用其他

用电设备的零线接地;零线和接地线应分别与接地

装置相连接。

3.6.2 携带式电气设备的接地线应采用软铜绞线,其截面

不小于1.5mm2。

3.6.3 由固定的电源或由移动式发电设备供电的移动式机

械的金属外壳或底座,应和这些供电电源的接地装置

有可靠连接;在中性点不接地的电网中,可在移动式

机械附近装设接地装置,以代替敷设接地线,并应首

先利用附近的自然接地体。

3.6.4 移动式电力设备和机械的接地应符合固定式电气设

备接地的规定,但下列情况可不接地:

1 移动式机械自用的发电设备直接放在机械的同一金

属框架上,又不供给其他设备用电;

2 当机械由专用的移动式发电设备供电,机械数量不超

过2台,机械距移动式发电设备不超过50m,且发电

设备和机械的外壳之间有可靠的金属连接。

3.7 输电线路杆塔的接地

3.7.1 在土壤电阻率ρ≤100Ω?m的潮湿地区,可利用铁塔

和钢筋混凝土的自然接地,接地电阻低于10Ω。发

电厂、变电站进线段应另设雷电保护接地装置。在居

民区,当自然接地电阻符合要求时,可不另设人工接

地装置。

3.7.2 在土壤电阻率100Ω?m<ρ≤500Ω?m的地区,除

利用铁塔和钢筋混凝土杆的自然接地,还应增设人工

接地装置,接地极埋设深度不宜小于0.6m,接地电

阻低于15Ω。

3.7.3 在土壤电阻率500Ω?m<ρ≤2000Ω?m的地区,可

采用水平敷设的接地装置,接地极埋设不宜小于

0.5m。500Ω?m<ρ≤1000Ω?m的地区,接地电阻

不超过20Ω。1000Ω?m<ρ≤2000Ω?m的地区,

接地电阻不超过25Ω。

3.7.4 在土壤电阻率ρ>2000Ω?m的地区,接地极埋设深

度不宜小于0.3m,接地电阻不超过30Ω;若接地电

阻很难降到30Ω时,可采用6~8根总长度不超过

500m的放射形接地极或连续伸长接地极。

3.7.5 放射形接地极可采用长短结合的方式,每根的最大长

度应符合表3.7.5的要求:

塔基础的放射形接地极每根长度1.5倍范围内有土壤

电阻率较低的地带时,可部分采用外引接地或其他措

施。

3.7.7 居民区和水田中的接地装置,宜围绕杆塔基础敷设成

闭合环形。

3.7.8 对于室外山区等特殊地形,不能按设计图形敷设接地

体时,应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在施工记录上绘制接地装

置敷设简图,并表明相对位置和尺寸,作为竣工资料

移交。原设计为方形等封闭环形时,应按设计施工,

以便于检修维护。

3.7.9 在山坡等倾斜地形敷设水平接地体时宜沿等高线开

挖,接地沟地面应平整,沟深不得有负误差,并应清

除影响接地体与土壤接触的杂物,以防止接地体受雨

水冲刷外露,腐蚀生锈;水平接地体敷设应平直,以

保证同土壤更好接触.

3.7.10接地体与杆塔的连接应接触良好可靠,并应便于打

开测量接地电阻。

3.7.11架空线路杆塔的每一腿都应与接地体引下线连接,

通过多点接地以保证可靠性。

3.7.12混凝土电杆宜通过架空避雷线直接引下,也可通过

金属爬梯接地。当接地线直接从架空避雷线引下时,

引下线应紧靠杆身,并每隔一定距离与杆身固定一

次,以保证电气通路顺畅。

3.8 调度楼、通信站和微波站二次系统的接地

3.8.1 调度通信综合楼内的通信站与同一楼内的动力装置、

建筑物避雷装置共用一个接地网。

3.8.2 调度通信综合楼及通信机房接地引下线可利用建筑

物主体钢筋和金属地板构架等,钢筋自身上、下连接

点应采用搭焊接,且其上端应与房顶避雷装置、下端

应与接地网、中间应与各层均压网或环形接地母线焊

接成电气上连通的笼式接地系统。

3.8.3 位于发电厂、变电站或开关站的通信站的接地装置

应至少用2根规格不小于40mm×4mm的镀锌扁钢与

厂、站得接地网均压相连。

3.8.4 通信机房房顶应敷设闭合均压网(带)并与接地装置

连接,房顶平面任一点到均压带的距离均不应大于

5m。

3.8.5 通信机房内应围绕机房敷设环形接地母线,截面应不

小于90 mm2的铜排或120 mm2的镀锌扁钢。围绕机房

建筑应敷设闭合环形接地装置。环形接地装置、环形

接地母线和房顶闭合均压带之间,至少用4根对称布

置的连接线(或主钢筋)相连,相邻连接线之间的距

离不宜超过18m。

3.8.6 机房内各种电缆的金属外皮、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框

架、进风道、水管等不带电金属部分、门窗等建筑物

金属结构以及保护接地、工作接地等,应以最短距离

与环形接地母线连接。电缆沟道、竖井内的金属支架

至少应两点接地,接地点间距离不宜超过30m。

3.8.7 各类设备保护地线宜用多股铜导线,其截面应根据最

大故障电流确定,一般为25~95 mm2;导线屏蔽层的

接地线截面积,应大于屏蔽层截面面积的2倍。接地

线的连接应确保电气接触良好,连接点应进行防腐处

理。

3.8.8 连接两个变电站之间的导引电缆的屏蔽层必须在离

变电站接地网边沿50~100m处可靠接地,以大地为

通路,实施屏蔽层的两点接地。一般可在进变电站

前的最后一个工井处实施导引电缆的屏蔽层接地。

接地极的接地电阻R≤4Ω。

3.8.9 屏蔽电源电缆、屏蔽通信电缆和金属管道引入室内

前应水平直埋10m以上,深埋应大于0.6m,电缆屏

蔽层和铁管两端接地,并在入口处接入接地装置。

如不能埋入地中,至少应在金属管道室外部分沿长

度均匀分布在两处接地,接地电阻应小于10Ω;在

高土壤电阻率地区,每处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

且应适当增加接地处数。

3.8.10 微波塔上同轴馈线金属外皮的上端及下端分别就

近与铁塔连接,在机房入口处与接地装置再连接一

次;馈线较长时应在中间加一个与塔身的连接点;

室外馈线桥始末两端均应和接地装置连接。

3.8.11微波塔上的航标灯电源线选用金属外皮电缆或将导

线传入金属管,金属外皮或金属管至少应在上下两

端与塔身金属结构连接,进机房前应水平直埋10m

以上,埋深应大于0.6m。

3.8.12 微波塔接地装置应围绕塔基做成闭合环形接地网。

微波塔接地装置与机房接地装置之间至少用2根规

格不小于40mm×4mm的镀锌扁钢连接。

3.8.13 直流电源的“正极”在电源设备侧和通信设备侧均

应接地,“负极”在电源机房侧和通信机房侧应接压

敏电阻。

3.9 电力电缆终端金属护层的接地

3.9.1 110KV及以上中性点有效接地系统单芯电缆的电缆

终端金属护层,应通过接地刀闸直接与变电站接地

装置连接。

3.9.2在110KV及以上电缆终端站内(电缆与架空线转换

处),电缆终端头的金属护层宜通过接地刀闸单独接

地,设计无要求时,接地电阻R≤4Ω。电缆护层的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CB 50169-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 施工及验收规范 前言 根据国家计委计标函(1987)78号、建设部(88)建标字25号文的要求,由原水利电力部负责主编,具体由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修订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2年12月16日以建标〔1992〕911号文批准发布。 为方便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有关单位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编制组根据国家计委关于编制标准、规范条文说明的统一要求,按《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章、节、条顺序,编制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条文说明》,供有关部门和单位参考。在使用中如发现本条文说明有欠妥之处,请将意见直接函寄本规范的管理单位: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北京良乡,邮政编码:102401)。 本条文说明仅供国内有关部门和单位执行本规范时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本条简要地阐明了本规范编制的宗旨,是为了保证接地装置的施工和验收质量而制订。 第1.0.2条本条明确了规范的适用范围是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的接地装置。 其他如电子计算机和微波通讯等接地工程应按相应的施工及验收规范执行。 第1.0.3条施工现场必须按照设计施工,不得随意修改设计,必要时需经过设计单位的同意,并按修改后的设计执行。 第1.0.4条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凡不符合现行技术标准的器材,均不得使用和安装。 第1.0.5条本规范内容是以质量标准和工艺要求为主,有关施工安全问题,尚应遵守现行的安全技术规程。 第1.0.6条电气装置接地工程应及时配合建筑施工,从而减少重复劳动,加快工程进度和提高工程质量。 第二章电气装置的接地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2.1.1条本条规定了哪些电气装置应接地或接零。第十款至第十四款根据近几年出现的新产品

防雷接地验收规范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施工质量监督 和竣工验收技术评价和业务流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和《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为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实施的一项行政许可项目。(我总结了一套吉林地区实际工作需要的防雷设计审核、施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的工作和业务流程,现就有关情况在此进行共同探讨。)名词解释:设计审核:指县级及其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对防雷装置的设计进行审核并准许施工的行政许可行为; 技术审查(评价):指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认可的防雷专业技术机构(目前为县级及其以上防雷中心)对防雷装置进行的设计文件技术审查,为技术服务性行为; 竣工验收:指县级及其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对防雷装置投入实际使用的行政许可行为; 检测验收:指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认可的防雷专业技术机构对已竣工防雷装置进行安全性能的检测、检验、检查等技术服务性行为; 质量监督:指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认可的防雷专业技术机构对防雷装置的施工质量进行技术监督服务性工作。

第一章防雷装置设计审核与技术审查(评价)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是对防雷装置施工许可的审查,许可性审查是对防雷装置设置的合法性、科学性进行审查,其中合法性审查属于行政性审查内容,主要审核所设计的防雷装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是否符合我国现行政治和经济政策等。对防雷装置的科学性、先进性和规范性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 设计审核和技术审查(评价) 设计审核的实施机关是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行政性审查,审查结果由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核发核准书,出具的通知、回执、意见、核准等必须有气象主管机构的印章。 技术审查(评价)的主体是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认可的防雷技术机构,即县级及其以上的 防雷中心。防雷中心对防雷装置的设计技术进行科学性、先进性、规范性审查。 一、设计审核内容和工作流程 1.1.1 设计审核内容 设计审核工作必须由行政许可相对人(建设单位)提交《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同时提交的材料有: 1.1.1.1 设计人员和设计单位的资格和资质证书; 1.1.1.2 建设项目批准书(建设和规划许可)及相关技术资料; 1.1.1.3 防雷专业技术机构出具的技术评价报告(包括设计审查分析报告、产品质量分析报告、风险评估报告等相关技术资料); 1.1.1.4 其它必备材料。 资料齐全以后,许可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审核决定,对合格者,应当办结有关手续,颁发《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核准书》,防雷装置的在合法性、规范性、科学性以及在符合现行防雷技术规范方面符合要求,允许施工。 1.1.2 设计审核工作流程 设计审核工作由气象主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对防雷装置进行施工许可性审查。

电气装置接地的一般规定

电气装置接地的一般规定 电气装置的分类: 1)交流标称电压500kV及以下发电、变电、送电和配电电气装置(含附属直流电气装置)简称为A类电气装置; 2)建筑物电气装置,简称为B类电气装置。 规范复习的内容主要是电气装置接地的要求和方法。 A类电气装置接地的一般规定 a)A类电气装置接地按用途有工作(系统)接地、保护接地、雷电保护接地、防静电接地。 b)接地装置应充分利用自然接地极接地,但应校验自然接地极的热稳定。 c)发电厂、变电所内,不同用途和不同电压的电气装置,应使用一个总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应符合其中最小值的要求。接地电阻除另外注明外,均指工频接地电阻。 d)设计接地装置时,应考虑土壤干燥或冻结等季节变化的影响,接地电阻在四季中均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但雷电保护接地的接地电阻,可只考虑在雷季中土壤干燥状态的影响。 B类电气装置接地的一般规定 (1)本节适用于交流标称电压10kV及以下用电设备与对地不能构成闭合回路的直流用电设备的接地设计。 (2)不同用途和不同电压等级用电设备的接地(包括保护性接地,

功能性接地和功能性保护性合一接地),除另有规定者外宜采用一个总的共用接地装置(MEB);对其它非电力设备(电讯及其他电子设备),除有特殊要求者外,也宜采用共用接地装置,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符合其中最小值的要求。 (3)设计接地装置时,应考虑土壤干、湿、冻洁等季节变化对土壤电阻率的影响,接地电阻值在四季中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但防雷装置的接地电阻,可只考虑在雷季中土壤的干燥状态的影响。 (4)在10KV及以下电力网中,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中性线。 (5)由同一台发电机,配电变压器或同一段母线供电的低压电力网,不宜同时采用两种系统接地型式,如不宜同时采用TN和TT系统。 (6)直流电力回路中,不应利用自然接地体作为电流回路的零线、接地线或接地体。直流电 力回路专用中性线,接地线以及接地体,不应与自然接地体连接。三线制直流回路的中性 线,应直接接地。二线制直流配电系统,宜接地,但在下列情况下可不接地:当最大电流不 大于0.03A的直流信号线路;由接地的交流系统供电整流设备供电的直流系统;采用对地绝缘或线间电压不大于的50V系统。

电气装置接地的规定

14 接地 14.1 电气装置接地的一般规定 14.1.1 功能接地与保护接地 电气装置接地涉及两个主要方面:一方面是电源功能接地,如电源系统接地,多指发电机组、电力变压器等中性点的接地,一般称为系统接地,或称系统工作接地。另一方面是电气装置外露可导电部分接地,起保护作用,故习惯称为保护接地。 系统接地的主要作用: -为大气或操作过电压提供对地泄放的回路,避免电气设备绝缘被击穿; -提供接地故障回路,当发生接地故障时,产生较大的接地故障电流,迅速切断故障回路; -中性点不接地系统,当发生接地故障时,虽能保证供电连续性,但非故障相对地电压升高1.73倍,系统中的设备及线路绝缘均较中性点接地系统绝缘水平高,增加投资费用; -中性点不接地系统,需大量安装绝缘监察装置。 保护接地的主要作用: -降低预期接触电压; -提供工频或高频泄漏回路; -为过电压保护装置提供安装回路; -等电位联结。 图14.1-1 电气装置功能接地与保护接地 根据电气装置的要求,接地配置可以兼容或分别地承担保护和功能两种目的。对于保护的目的要求,始终应当予以优先地考虑。

接地配置的设施的选择和安装应满足: -接地电阻值符合电气装置的功能和保护要求,并预计长期有效; -能承受接地故障电流和对地泄漏电流而无危险,特别是热的、热-机械应力、电机械应力引起的危害; -有足够的强度或有附加的机械保护,以适应所在场所的外部的影响; -应采取措施,防止由于电腐蚀作用对接地配置的设施和其它金属部分造成危害。 14.1.2 变电所的接地配置 10kV系统中性点接地可分为: 中性点不接地系统 (包括经消弧线圈接地) 中性点接地系统经电阻接地低电阻接地 高电阻接地 14.1.2.1中性点不接地系统 (1) 接地故障特点 配电系统在正常运行时,三相基本平衡电压作用下,各相对地电容电流I CL1、I CL2、I CL3相等,分别超前相电压90°,I CL1=I CL2=I CL3=UΦωC,其I CL1+I CL2+I CL3=0,系统中性点与地有相同电位。 如L1相发生接地故障,忽略接地过渡电阻,视为金属性接地,10kV系统各支路的电容电流的流向如下图所示: 图14.1-2 10kV系统接地故障示意 从10kV系统接地故障示意图可以得出结论:

防雷接地验收规范修订稿

防雷接地验收规范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施工质量监督 和竣工验收技术评价和业务流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和《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为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实施的一项行政许可项目。(我总结了一套吉林地区实际工作需要的防雷设计审核、施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的工作和业务流程,现就有关情况在此进行共同探讨。) 名词解释: 设计审核:指县级及其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对防雷装置的设计进行审核并准许施工的行政许可行为; 技术审查(评价):指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认可的防雷专业技术机构(目前为县级及其以上防雷中心)对防雷装置进行的设计文件技术审查,为技术服务性行为; 竣工验收:指县级及其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对防雷装置投入实际使用的行政许可行为; 检测验收:指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认可的防雷专业技术机构对已竣工防雷装置进行安全性能的检测、检验、检查等技术服务性行为; 质量监督:指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认可的防雷专业技术机构对防雷装置的施工质量进行技术监督服务性工作。

第一章防雷装置设计审核与技术审查(评价)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是对防雷装置施工许可的审查,许可性审查是对防雷装置设置的合法性、科学性进行审查,其中合法性审查属于行政性审查内容,主要审核所设计的防雷装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是否符合我国现行政治和经济政策等。对防雷装置的科学性、先进性和规范性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 设计审核和技术审查(评价) 设计审核的实施机关是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行政性审查,审查结果由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核发核准书,出具的通知、回执、意见、核准等必须有气象主管机构的印章。 技术审查(评价)的主体是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认可的防雷技术机构,即县级及其以上的防雷中心。防雷中心对防雷装置的设计技术进行科学性、先进性、规范性审查。 一、设计审核内容和工作流程 设计审核内容 设计审核工作必须由行政许可相对人(建设单位)提交《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同时提交的材料有: 设计人员和设计单位的资格和资质证书; 建设项目批准书(建设和规划许可)及相关技术资料; 防雷专业技术机构出具的技术评价报告(包括设计审查分析报告、产品质量分析报告、风险评估报告等相关技术资料); 其它必备材料。

电气设备接地的概念和要求

电气设备接地的概念和要求 编辑人:王琛 接地概念及分类: (1)防雷接地:为把雷电迅速引入大地,以防止雷害为目的的接地。防雷装置如与电报设备的工作接地合用一个总的接地网时,接地电阻应符合其最小值要求。 (2)交流工作接地:将电力系统中的某一点,直接或经特殊设备与大地作金属连接。工作接地主要指的是变压器中性点或中性线(N线)接地。N线必须用铜芯绝缘线。在配电中存在辅助等电位接线端子,等电位接线端子一般均在箱柜内。必须注意,该接线端子不能外露;不能与其它接地系统,如直流接地、屏蔽接地、防静电接地等混接;也不能与PE线连接。 (3)安全保护接地:安全保护接地就是将电气设备不带电的金属部分与接地体之间作良好的金属连接。即将大楼内的用电设备以及设备附近的一些金属构件,有PE线连接起来,但严禁将PE线与N线连接。 (4)直流接地:为了使各个电子设备的准确性好、稳定性高,除了需要一个稳定的供电电源外,还必须具备一个稳定的基准电位。可采用较大截面积的绝缘铜芯线作为引线,一端直接与基准电位连接,另一端供电子设备直流接地。 (5)防静电接地:为防止智能化大楼内电子计算机机房干燥环境产生的静电对电子设备的干扰而进行的接地称为防静电接地。 (6)屏蔽接地:为了防止外来的电磁场干扰,将电子设备外壳体及设备内外的屏蔽线或所穿金属管进行的接地,称为屏蔽接地。 (7)功率接地系统:电子设备中,为防止各种频率的干扰电压通过交直流电源线侵入,影响低电平信号的工作而装有交直流滤波器,滤波器的接地称功率接地。 (8)标准接地电阻规范要求见下表 名称具体要求欧姆防雷保护接地独立的防雷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10 安全保护接地独立的安全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 交流工作接地独立的交流工作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 直流工作接地独立的直流工作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

铝合金门窗工程防雷接地技术及规范

铝合金门窗工程防雷接地技术及规范 铝门窗工程防雷接地技术及检测方法,为金属门窗工程防雷施工提供借鉴;让高层住宅住户增加防雷知识铝门窗防雷接地侧击雷目前,铝门窗及其它金属门窗在各类建筑物中已经得到广泛应用。在高层建筑物建设过程中人们往往只注意屋顶避雷针及防雷带(网)等防直击雷方案的设计与施工、却忽视侧击雷对建筑物的危害。铝门窗防雷接地技术就是建筑物防止侧击雷袭击的有效方法之一。 1.关于雷的概述 雷是一种大气中放电现象。大气中饱和水蒸汽在强力上升的气流作用下产生水滴分裂,人水滴带正电,以雨的形式落地或悬浮空中;小水滴带负电,风吹积聚,当带电板块积聚异性电荷到一定程度就发生放电现象。有时在云层与‘层之间进行,有时在云层与人地之间进行,后种放电现象是通常称为落地雷雷通常分为线型雷(直击雷)、球雷〔侧击雷)和串球雷。雷击危害很大,热效应和机械力效应使建筑物着火和击毁;室内过电压,屋顶对地电位差过大时引起火花及电击伤人;线路感应过电压侵入房屋内,破坏建筑物及设备。建筑物易受雷击的部位如:屋顶屋檐、女儿墙、屋疮、各转角凸起部位、外露金属结构。天面电梯机房、屋顶装饰造形等物。

2.国家标准对铝门窗防雷措施的规定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中规定,建筑物根据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防雷要求分三类。建筑物根据其重要性除应采取防直击雷、防雷电波侵入、防雷电感应外还应采取防侧击雷的措施。铝门窗工程防雷接地主要就是防侧击雷规范要求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高于30m时,30m 及以上外墙上的栏杆、门窗等较大的金属物与防雷装置连接万方数据第二类防雷建筑物高于45m时,45。及以上外墙上的栏杆、门窗等较大金属物与防雷装置连接。第三类防雷建筑物高于60m时, 60m及以卜外墙上的栏杆、门窗等较大的金属物与防雷装置连接。 3.铝门窗工程防雷设计 3.1根据建筑物的性质、用途可能遭受雷击危害的程度及影响,合理确定防雷等级或按设计院图纸要求确定。 3.2根据上建平面图纸,立面图纸认真研究建筑物内部配置设备情况及主体结构形式,找出铝门窗相应位置,区别对待易受雷击与不易受雷击位置,对易受雷击位置重点加强设防 3.3一般情况下旷野中孤立建筑物;建筑群中高耸建筑;大尺寸建筑物;周围湿润,地下水位低或地下含丰富矿藏建筑物;用于储藏易挥发易燃易爆物品建筑物;大量使用通信计算机等抗干扰能力较弱的现代化设备的建筑物,都是防雷重点。这些建筑物上的铝门窗一定要进行防雷接地施工。 3.4 根据土建有关图纸查出各门窗预留洞口处等电位体金属引线位置、数量和材料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 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9—92 条文说明 前言 根据国家计委计标函(1987)78号、建设部(88)建标字25号文的要求,由原水利电力部负责主编,具体由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修订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2年12月16日以建标[1992]911号文批准发布。 为方便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有关单位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编制组根据国家计委关于编制标准、规范条文说明的统一要求,按<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章、节、条顺序,编制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条文说明>,供有关部门和单位参考。在使用中如发现本条文说明有欠妥之处,请将意见直接函寄本规范的管理单位: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北京良乡, 邮政编码:102401)。 本条文说明仅供国内有关部门和单位执行本规范时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本条简要地阐明了本规范编制的宗旨,是为了保证接地装置

的施工和验收质量而制订。 第1.0.2条本条明确了规范的适用范围是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的接地装置。其它如电子计算机和微波通讯等接地工程应按相应的施工及验收规范执行。 第1.0.3条施工现场必须按照设计施工,不得随意修改设计,必要时需经过设计单位的同意,并按修改后的设计执行。 第1.0.4条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凡不符合现行技术标准的器材,均不得使用和安装。 第1.0.5条本规范内容是以质量标准和工艺要求为主,有关施工安全问题,尚应遵守现行的安全技术规程。 第1.0.6条电气装置接地工程应及时配合建筑施工,从而减少重复劳动,加快工程进度和提高工程质量。 第二章电气装置的接地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2.1.1条本条规定了哪些电气装置应接地或接零。第十款至第十四 款根据近几年出现的新产品和征求修订意见中要求增加而制订。控制电缆的金属护层根据国标<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J65—83)和1985年版<苏联电气装置安装法规>规定而修订。 第2.1.2条本条规定了哪些电气装置不需要接地或不需要接零,基本与原规定相同。<苏联电气装置安装法规>关于哪些电气装置需要和不需要接地或接零在电压等级上有新的规定,考虑国标<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也正在修订,为同设计规范协调一致,现规定要作相适应的修订。 第2.1.3条当直流流经在土壤中的接地体时,由于土壤中发生电解作用,

最新防雷接地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

精品文档 防雷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 E0 J, U# ~f; z* B- l! p: ( B Z8 o8 ]( E8 x v! [! o* S/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保证接地装置安装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接地装置安全运行,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电气装置的接地装置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第1.0.3条接地装置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2 [, X9 q( I9 S8 a 第1.0.4条采用的器材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井应有合格证件。0 ^第1.0.5条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和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1.0.6条接地装置的安装应配合建筑工程的施工,隐蔽部分必须在覆盖前会同有关单位做好中间检查及验收记录。 第1.0.7条接地装置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 x0 {+ k6 I2 B( h s0 ~第二章电气装置的接地 第一节一般规定8 v/ ]; i/ L5 j | 第2.1.l条电气装置的下列金属部分。均应接地或与PEN线相接:# I- J, ]0 T% ] 一、电机、变压器、电器、手携式或移动式用电器具等的金属底座和外壳。 二、电气设备的传动装置。 三、屋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或钢筋混凝土构架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遮栏和金属门。 四、配电、控制、保护用的屏(柜、箱)及操作台等的金属框架和底座。 1 P% f$ C$ ^& ^9 z: j1 五、交、直流电力电缆的接头盒、终端头和膨胀器的金属外壳和电缆的金属护层、可触及的电缆金属保护管和穿线的钢管。% C! w: A) s- D: f 六、电缆桥架、支架和井架。 5 {9 f2 H. [( X* F 七、装有避雷线的电力线路杆塔。. \' t$ l& n0 Q$ c4 b2 }& O 八、装在配电线路杆下的电力设备。# L$ t+ A/ H: L 九、在非沥青地面的居民区内,无避雷线的小接地电流架空电力线路的金属杆塔和钢筋混凝土杆塔。( Y g/ ~& L- E! [# { 十、电除尘器的构架。 十一、封闭母线的外壳及其他裸露的金属部分。 十二、六氟化硫封闭式组合电器和箱式变电站的金属箱体。 2 Z# X- ~5 v6 n+ k# h+ Z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十三、电热设备的金属外壳。 十四、控制电缆的金属护层。( q: A6 n& V2 l! d' W 第2.1.2条电气装置的下列金属部分可不接地或不与PEN线相接: 一、在木质、沥青等不良导电地面的干燥房间内,交流额定电压为380V及以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

输变电标准讲解资料《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 (DL/T 621-1997) 2008 年 8月

目录 前言 一、本标准对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的基本要求 二、对发电厂、变电所电气装置及配电电气装置的接地电阻的要求 三、发电厂、变电所接地装置的电位计算 四、接地装置的热稳定校验 五、对发电厂、变电所电气装置中电气设备接地线的连接要求 六、线路杆塔的接地装置 七、关于接地电阻的测量 八.低压系统的接地形式

前言 本标准根据原水利电力部1979年1月颁发的《电力设备接地设计规程》SDJ8-79和1984年3月颁发的《500kV电网过电压保护绝缘配合与电气设备接地暂行技术标准》SD119-84,经合并、修订提出的。 标准的适用范围—A类(500kV及以下电力系统发电、变电、送电和配电)B类(一般工业与民用低压)电气装置接地要求和方法。 本标准与修订前标准的重要差别: 2)补充了低电阻接地系统接地要求; 3)修改了有效接地系统要求; 4)补充了GIS变电所的接地要求; 5)修改了接地线等热稳定计算中短路电流的持续时间的要求,并且针对不同情况提出具体规定; 6)增加了变电所接地装置不均匀网格的设计和计算等的内容; 7)补充了对电气装置耐腐蚀和工作寿命的要求; 8)增补了B类(一般工业与民用低压)电气装置接地要求和方法。 下面结合本标准的原文,对上述各项问题将作简要的阐述。 一、本标准对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的基本要求。 1.在系统发生接地故障时接地装置所产生的接触电位差Vt与跨步电位差Vs,均应符合 3、4条的要求。

新的标准,对“低电阻接地系统”与“有效接地系统”的要求一致。见3、4条a 中的(1)、(2)。式(3.4a)来源于标准(SDJ8—79)是参照76版IEEE No80〈变电站接地安全规程〉中美国人达尔基尔(Daljiel)的“3S心颤电流曲线”,它是以统计方法综合了各种躯体和心脏大小与人体接近的动物的试验结果。提示了在0.03~3秒的时间范围内人体开始发生心室颤动的电流(心颤电流)Io(A)有效值和人体吸收能量相关的关系式: 式中t:电击时间S;K:由试验导出的“能量常数”它是人体重量的函数据下包线得出,原标准采用早期公布的体重70kg K70=0.0272。由此可导出(70kg 体重)安全电流 现标准改取人体重量为50kg时安全电流 而接触电位差 U t=I b(R b+1.5ρf)……(1-3) Rb:人体电阻(取1500Ω);ρf:地表土土壤电阻率(Ωm)。

建筑接地装置

建筑接地装置 接地装置也称接地一体化装置:把电气设备或其他物件和地之间构成电气连接的设备。(建筑电气施工技术)。接地装置由接地极(板)、接地母线(户内、户外)、接地引下线(接地跨接线)、构架接地组成。它被用以实现电气系统与大地相连接的目的。与大地直接接触实现电气连接的金属物体为接地极。它可以是人工接地极,也可以是自然接地极。对此接地极可赋以某种电气功能,例如用以作系统接地、保护接地或信号接地。接地母排是建筑物电气装置的参考电位点,通过它将电气装置内需接地的部分与接地极相连接。它还起另一作用,即通过它将电气装置内诸等电位联结线互相连通,从而实现一建筑物内大件导电部分间的总等电位联结。接地极与接地母排之间的连接线称为接地极引线。 安全隔离变压器safety isolating transformer。供给工具、其他设备及配电电路安全特全低电压的变压器。它的输入绕组和输出绕组至少由相当于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在电气加以隔离。 接地装置的分类 接地装置是由埋入土中的接地体(圆钢、角钢、扁钢、钢管等)和连接用的接地线构成。 按接地的目的,电气设备的接地可分为:工作接地、防雷接地、保护接地、仪控接地。 工作接地:是为了保证电力系统正常运行所需要的接地。例如中性点

直接接地系统中的变压器中性点接地,其作用是稳定电网对地电位,从而可使对地绝缘降低。 防雷接地:是针对防雷保护的需要而设置的接地。例如避雷针(线)(现称接闪杆、线、带)、避雷器的接地,目的是使雷电流顺利导入大地,以利于降低雷过电压,故又称过电压保护接地。 保护接地:也称安全接地,是为了人身安全而设置的接地,即电气设备外壳(包括电缆皮)必须接地,以防外壳带电危及人身安全。 仪控接地:发电厂的热力控制系统、数据采集系统、计算机监控系统、晶体管或微机型继电保护系统和远动通信系统等,为了稳定电位、防止干扰而设置的接地。也称为电子系统接地。 接地电阻的基本概念: 接地电阻是指电流经过接地体进入大地并向周围扩散时所遇到的电阻。大地具有一定的电阻率,如果有电流流过时,则大地各处就具有不同的电位。电流经接地体注入大地后,它以电流场的形式向四处扩散,离接地点愈远,半球形的散流面积愈大,地中的电流密度就愈小,因此可认为在较远处(15~20m以外),单位扩散距离的电阻及地中电流密度已接近零,该处电位已为零电位。图中曲线U=f(r)即表示地表面的电位分布情况(r表示离雷电流注入点的距离)。 接地点处的电位Um与接地电流I的比值定义为该点的接地电阻R,R=Um/I。当接地电流为定值时,接地电阻愈小,则电位Um愈低,反之则愈高。接地电阻主要取决于接地装置的结构、尺寸、埋入地下的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doc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 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CB 50169-92 条文说明 前言 根据国家计委计标函(1987)78号、建设部(88)建标字25号文的要求,由原水利电力部负责主编,具体由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会同有关单 位共同修订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 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经中华人民共和 国建设部1992年12月16日以建标〔1992〕911号文批准发布。 为方便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有关单 位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 规定,《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 收规范》编制组根据国家计委关于编制标准、 规范条文说明的统一要求,按《电气装置安装

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章、节、条顺序,编制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条文说明》,供有关部门和单位参考。在使用中如发现本条文说明有欠妥之处,请将意见直接函寄本规范的管理单位: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北京良乡,邮政编码:102401)。 本条文说明仅供国内有关部门和单位执行本规范时使用。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电气装置的接地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接地装置的选择 第三节接地装置的敷设 第四节接地体(线)的连接 第五节避雷针(线、带、网)的接地 第六节携带式和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接地 第三章工程交接验收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本条简要地阐明了本规范编制的宗旨,是为了保证接地装置的施工和验收质量 而制订。 第1.0.2条本条明确了规范的适用范围是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的接地装置。 其他如电子计算机和微波通讯等接地工程应按 相应的施工及验收规范执行。 第1.0.3条施工现场必须按照设计施工,不得随意修改设计,必要时需经过设计单位的同意,并按修改后的设计执行。 第1.0.4条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凡不符合现行技术标准的器材,均不得使用和安装。 第1.0.5条本规范内容是以质量标准和工艺要求为主,有关施工安全问题,尚应遵守现行 的安全技术规程。 第1.0.6条电气装置接地工程应及时配合建筑施工,从而减少重复劳动,加快工程进度和 提高工程质量。 第二章电气装置的接地

接地防雷规范要求

请参看下列要求 新建建筑物防雷设计审核、验收和施工要求 1 防雷设计审核 1.1 应提供的资料(防雷设计图纸一式两份,审核合格后一份退回建设单位,一份留防雷所验收存档)1.1.1 防雷设计说明(包括分类依据及设计方案); 1.1.2 基础防雷平面图; 1.1.3 天面防雷平面图; 1.1.4 高层建筑物防雷均压环设计图; 1.1.5 立面图; 1.1.6 防雷设施施工大样图; 1.1.7 规划报建审核书、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 1.2 上述设计资料若属分段设计,办理防雷设计审核时,必须提交设计说明、基础防雷平面图,并保证按施工进度提前补交相应的图纸。 1.3 经审核合格后,凭市防雷设施检测所签发的《广东省防雷设施设计审核书》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 2 工程验收 2.1 隐蔽部分的验收 为保障建筑物防雷设施施工质量,在以下环节必须通知市防雷设施检测所到现场进行检测、验收。施工过程应作好隐蔽工程施工记录(一式三份),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 2.1.1 桩筋与承台钢筋焊接完成并在浇注混凝土之前; 2.1.2 完成承台浇注,焊接完地梁钢筋时; 2.1.3 有裙楼的建筑物,裙楼顶防雷设施施工完毕时; 2.1.4 完成层板浇注,开始驳接柱钢筋时; 2.1.5 每次均压环焊接完成时; 2.1.6 转换层防雷设施施工完毕时; 2.1.7 最顶层绑扎板筋,焊接完天面避雷网格时; 2.1.8 焊接完天面避雷带、避雷针时(暗装的,应在封装之前); 2.1.9 均压环与外墙金属门窗或玻璃幕墙等大的金属物体相连接完尚未填封时; 2.1.10 对已发出整改通知的,在整改完毕后; 2.2 工程总验收 2.2.1 防雷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提前一天通知市防雷设施检测所进行综合检测、验收。若验收合格,领取《广东省防雷设施合格证》;若不合格,限期整改。 2.2.2 建设单位持《广东省防雷设施合格证》到有关部门办理建筑工程综合验收手续。 3 注意事项 3.1 GB50057-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是强制性国家标准,新建建筑物的防雷设计、施工均必须按此规定严格执行。下列行为可导致建筑物防雷能力先天不足,留下永久性的雷击隐患: 3.1.1 防雷设施设计未经市防雷设施检测所审核合格,擅自开工的; 3.1.2 建筑物没有防雷设计或未有防雷设计先开工; 3.1.3 不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和其他防雷设计规范设计;

防雷接地施工规范

防雷接地施工规范 防雷与接地施工规范 工程采用TN-S 制接地系统,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Ω,大楼接闪器采用避雷针与避雷带相结合的方式。防直接雷:在室外较高点与女儿墙四周设置避雷带,用40*4 镀锌扁钢,并构成不大于15m×15m的网格作为接闪器,利用建筑物柱内二根≥φ18mm 的主钢筋作为引下线与地梁和基础内钢筋组成接地装置。 防侧击雷:引下线利用结构内主钢筋并利用结构圈梁钢筋及金属门窗构成均压环,以防侧击雷。从首层起,每隔三层设沿建筑物四周的水平均压环,所有引下线、建筑物内金属构架和竖向金属管道等均连在环上。均压环利用建筑物各层圈梁外侧的水平钢筋(楼面标高处,不少于二根)。接地极利用联合接地体。 保安接地:接地极利用大楼桩基的联合体。接地电阻不大于1 兆欧。变压器中心点直接接地,低压配电系统采用TN-S 系统(中心线与接线严格分开),接地线采用黄绿双色线,所有各个外露可导电部分均作可靠的接地连接。 通信机房接地:按《电力系统通信站防雷运行管理规程DL548-94》之标准执行。 弱电工作接地和电气保护接地等均与防雷接地装置共用。 施工按DBJT08-75-96”防雷接地安装”。 b.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底座,电气设备的传动机构均应可靠接地。 c.配电箱、控制盘、电气操作机构装置的框架均应可靠接地。 d.金属电缆桥架、线槽、穿线用的金属管子均应可靠接地。 e.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的接地,应采用多股软铜线。 f.多台设备的金属外壳的接地,严禁互相串接后再与接地干线连接,而应单独与接地干线连接。 g.接地干线至少应有不同的两点与接地网相连接。 h.所有电气装置和装置外之外露的可导电部分,必须与相应的PE 线可靠连接。 i.接地体的安装位置要正确,连接牢固,接地体埋设深度距地面≥0.6m,隐蔽工程记录齐全准确。 施工应注意:焊接面不够,药皮处理不干净,防腐处理不好。 焊接面按质量要求进行检查纠正,将药皮敲净,做好防腐处理。对于出现焊口有夹渣、咬肉、裂纹、气孔等现象,重新补焊,直至合格。 *配电柜安装施工 a.在低压配电柜的安装过程中,对基础型钢的找正、找平应使用水准仪和水平尺进行检查,基础型钢的水平度和不垂直度的误差应严格控制在《规范》要求之内。 b.盘柜与基础型钢的连接用螺栓固定,使用水平尺、线锤对盘柜组立进行找正、找平。水平度和不垂直度的误差应严格控制在《规范》要求之内。 感谢您的阅读!

什么是电气接地

什么是电气接地?电气接地有什么方式 1、接地概述 接地为防止触电或保护设备的安全,把电力电讯等设备的金属底盘或外壳接上地线;利用大地作电流回路接地线。在电力系统中,将设备和用电装置的中性点、外壳或支架与接地装置用导体作良好的电气连接叫做接地。 2、接地的作用 我们往往只知道接地可防止人身遭受电击,其实接地除了这一作用外,还可以防止设备和线路遭受损坏、预防火灾、防止雷击、防止静电损害和保证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 (1)防止电击 人体阻抗和所处环境的状况有极大的关系,环境越潮湿,人体的阻抗越低,也越容易遭受电击。例如,自装过交流收音机的人几乎都受到过电击,但几乎都能摆脱电源,因为此时人所处的环境干燥,皮肤也较干燥。 接地是防止电击的一种有效的方法。电气设备通过接地装置接地后,使电气设备的电位接近地电位。由于接地电阻的存在,电气设备对地电位总是存在的,电气设备的接地电阻越大,发生故障时,电气设备的对地电位也越大,人触及时的危险性也越大。

但是,如果不设置接地装置,故障设备外壳的电压就和相线对地电压相同,比起接地电压还是高出很多的,因此危险性也相应增加。 (2)保证电力系统正常运行 电力系统的接地,又称工作接地,一般在变电站或变电所对中性点进行接地。工作接地的接地电阻要求很小,对大型的变电站要求有一个接地网,保证接地电阻小而且可靠。工作接地的目的是使电网的中性点与地之间的电位接近于零。 低压配电系统无法避免相线碰壳或相线断裂后碰地,如果中性点对地绝缘,就会使其他两相的对地电压升高到3倍的相电压,其结果可能把工作电压为220的电气设备烧坏。 对中性点接地的系统,即使一相与地短路,另外二相仍可接近相电压,因此接于其他二相的电气设备不会损坏。此外可防止系统振荡,电气设备和线路只要按相电压考虑其绝缘水平。 (3)防止雷击和静电危害 雷电发生时,除了直接雷外,还会生产感应雷,感应雷又分为静电感应雷和电磁感应雷。所有防雷措施中最主要的方法是接地。 3、接地种类

DLT621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 DL/ T 621—1997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1997-09-02批准 1998-01-01实施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原水利电力部1979年1月颁发的SDJ8—79《电力设备接地设计技术规程》和1984年3月颁发的SD119—84《500kV电网过电压保护绝缘配合与电气设备接地暂行技术标准》,经合并、修订之后提出的。 本标准较修订前的两个标准有如下重要技术内容的改变: 1) 增加了电阻接地系统交流电气装置保护接地接地电阻的规定; 2) 修订了有效接地系统接地装置接地线热稳定校验的规定;提出3~66kV 不接地、消弧线圈接地和高电阻接地系统进行异地两相短路接地线热稳定校验的要求; 3) 补充了接地网非等间距布置时的接地网接触电位差、跨步电位差的计算方法; 4) 修订了杆塔接地装置和自然接地极冲击系数的计算方法; 5) 提出接地装置耐腐蚀的工作寿命的要求; 6) 增加了气体绝缘全封闭组合电器(GIS)的接地规定; 7) 参考IEC有关标准补充了低压建筑物电气装置的接地系统和接地装置等内容。 本标准发布后,SDJ8—79和SD119—84第六章500kV电网电气设备接地即行废止。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和附录E是标准的附录,附录F 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电力工业部科学技术司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工业部绝缘配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电力工业部电力科学研究院高压研究所。

本标准起草人:杜澍春。 本标准委托电力工业部电力科学研究院高压研究所负责解释。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交流标称电压500kV及以下发电、变电、送电和配电电气装置(含附属直流电气装置,并简称为A类电气装置)以及建筑物电气装置(简称B类电气装置)的接地要求和方法。 2 名词术语 本标准采用下列名词术语。 2.1 接地 grounded 将电力系统或建筑物中电气装置、设施的某些导电部分,经接地线连接至接地极。 2.2 工作接地 working ground、系统接地System ground 在电力系统电气装置中,为运行需要所设的接地(如中性点直接接地或经其他装置接地等)。 2.3 保护接地 protective ground 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配电装置的构架和线路杆塔等,由于绝缘损坏有可能带电,为防止其危及人身和设备的安全而设的接地。 2.4 雷电保护接地 lightning protective ground 为雷电保护装置(避雷针、避雷线和避雷器等)向大地泄放雷电流而设的接地。 2.5 防静电接地 static protective ground 为防止静电对易燃油、天然气贮罐和管道等的危险作用而设的接地。 2.6 接地极 grounding electrode 埋入地中并直接与大地接触的金属导体,称为接地极。兼作接地极用的直接与大地接触的各种金属构件、金属井管、钢筋混凝土建(构)筑物的基础、金属管道和设备等称为自然接地极。 2.7 接地线 grounding conductor 电气装置、设施的接地端子与接地极连接用的金属导电部分。 2.8 接地装置 grounding connection

防雷接地验收规范

防雷接地验收规范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防雷接地验收规范_0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施工质量监督 和竣工验收技术评价和业务流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和《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为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实施的一项行政许可项目。(我总结了一套吉林地区实际工作需要的防雷设计审核、施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的工作和业务流程,现就有关情况在此进行共同探讨。) 名词解释: 设计审核:指县级及其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对防雷装置的设计进行审核并准许施工的行政许可行为; 技术审查(评价):指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认可的防雷专业技术机构(目前为县级及其以上防雷中心)对防雷装置进行的设计文件技术审查,为技术服务性行为; 竣工验收:指县级及其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对防雷装置投入实际使用的行政许可行为; 检测验收:指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认可的防雷专业技术机构对已竣工防雷装置进行安全性能的检测、检验、检查等技术服务性行为; 质量监督:指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认可的防雷专业技术机构对防雷装置的施工质量进行技术监督服务性工作。 1 第一章防雷装置设计审核与技术审查(评价)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是对防雷装置施工许可的审查,许可性审查是对防雷装置设置的合法性、科学性进行审查,其中合法性审查属于行政性审查内容,主要审核所设计的防雷装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是否符合我国现行政治和经济政策等。对防雷装置的科学性、先进性和规范性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 设计审核和技术审查(评价) 设计审核的实施机关是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行政性审查,审查结果由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核发核准书,出具的通知、回执、意见、核准等必须有气象主管机构的印章。 技术审查(评价)的主体是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认可的防雷技术机构,即县级及其以上的防雷中心。防雷中心对防雷装置的设计技术进行科学性、先进性、规范性审查。 一、设计审核内容和工作流程 1.1.1设计审核内容

电气接地的规范要求及接地的各项参数

电气接地的规范要求及接地的各项参数为了主要目的是保护人身和设备的安全,减少公司电气事故发生,控制公司人员和财产不受损失,所有电气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可靠接地。 1、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用电系统、新建扩建、检维修、改造、办公区域、员工宿舍等电气线路接地规定。 2、术语和定义 电气系统配置保护方法有:保护接地、保护接零、重复接地、工作接地等。电气设备的某个部分与大地之间作良好的电气联接称为接地。与大地土壤直接接触的金属导体或金属导体组称为接地体:联接电气设备应接地部分与接地体的金属导体称为接地线;接地体和接地线统称为接地装置。 3、接地概念及种类 (1)防雷接地:为把雷电迅速引入大地,以防止雷害为目的的接地。防雷装置如与电报设备的工作接地合用一个总的接地网时,接地电阻应符合其最小值要求。 (2)交流工作接地:将电力系统中的某一点,直接或经特殊设备与大地作金属连接。工作接地主要指的是变压器中性点或中性线(N 线)接地。N 线必须用铜芯绝缘线。在配电中存在辅助等电位接线端子,等电位接线端子一般均在箱柜内。必须注意,该接线端子不能外露;不能与其它接地系统,如直流接地、屏蔽接地、防静电接地等

混接;也不能与PE 线连接。 (3)安全保护接地:安全保护接地就是将电气设备不带电的金属部分与接地体之间作良好的金属连接。即将大楼内的用电设备以及设备附近的一些金属构件,有PE 线连接起来,但严禁将PE 线与N 线连接。 (4)直流接地:为了使各个电子设备的准确性好、稳定性高,除了需要一个稳定的供电电源外,还必须具备一个稳定的基准电位。可采用较大截面积的绝缘铜芯线作为引线,一端直接与基准电位连接,另一端供电子设备直流接地。 (5)防静电接地:为防止智能化大楼内电子计算机机房干燥环境产生的静电对电子设备的干扰而进行的接地称为防静电接地。 (6)屏蔽接地:为了防止外来的电磁场干扰,将电子设备外壳体及设备内外的屏蔽线或所穿金属管进行的接地,称为屏蔽接地。 (7)功率接地系统:电子设备中,为防止各种频率的干扰电压通过交直流电源线侵入,影响低电平信号的工作而装有交直流滤波器,滤波器的接地称功率接地。 (8)标准接地电阻规范要求见下表 名称 具体要求 欧姆 防雷保护接地 独立的防雷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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