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监测站路检超标车辆复检指南
环境保护部、公安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公安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安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07.21•【文号】国环规大气[2016]2号•【施行日期】2016.07.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公安厅(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环境保护局、公安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贯彻落实2015年8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大气法》),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推进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加快提升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水平,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大气法》,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便民惠民的要求,以降低机动车污染排放水平、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严格实施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全面推行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严格规范新生产机动车和在用车排放检验,加快推进机动车排放检验信息联网;严格监管执法,加强对高排放车辆的环保达标监管,促进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加快推进机动车环境管理的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
二、有效衔接机动车排放检验和安全技术检验制度(一)严格执行机动车排放检验制度。
环境保护部门依照《大气法》建立并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制度,机动车生产企业和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依法进行机动车排放检验。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当严格落实机动车排放检验标准要求,并将排放检验数据和电子检验报告上传环保部门,出具由环保部门统一编码的排放检验报告。
环保部门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将排放检验合格报告拍照后,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上传公安交管部门,对未经定期排放检验合格的机动车,不予出具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公布日期】2024.08.01•【字号】沪环大气〔2024〕138号•【施行日期】2024.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建立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通知》(环大气〔2020〕31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本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流程,加强对检验过程的监督管理,强化落实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一、严格执行首小时申诉检验规定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市民合理权益,按照包容审慎原则,对于首次排放检验结果不合格、且检验结果超标幅度低于10%的车辆,车主可申请1次申诉检验,检验应在首检结束后1小时内完成。
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应严格遵守相关要求,对不符合上述情形的超标车辆,一律不得开展免维修复检。
机动车环保检测监管平台取消免维修复检申请功能。
二、强化维修后复检管理各检验机构要严格落实《上海市推进实施机动车排放检验与强制维护制度(I/M制度)工作方案》(沪环气〔2019〕230号),对尾气检验不合格车辆,打印维修告知单,车辆经维修单位维修并上传维修信息至上海市机动车环保检测监管平台后方可予以复检。
本市3家机动车自检站对于尾气检测不合格的车辆,须采集维修信息数据并汇集至上海市机动车排放检验监管平台,相关维修单位应在市交通委公布的本市机动车尾气超标维修治理站(M站)名单内方可予以复检。
三、强化检验数据管理和设备维护各检验机构应严格按照《汽车排放定期检验信息采集传输技术规范》(HJ1238-2021)进行数据采集和传输,确保人工采集的里程表读数、额定转速、污染物控制装置查验图片、外观检查图片等信息准确无误。
XX市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工作方案

XX市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工作方案为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标志性战役,促进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重点以柴油货车、运渣车、老旧车等高排放车辆为重点,加强路检路查和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冒黑烟车和不达标车辆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督促不达标车辆维护治理,降低机动车污染排放,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二、工作任务(一)持续开展冒黑烟车专项整治行动。
持续开展冒黑烟车专项整治执法行动,进一步加强执法力量,加密执法频次,畅通冒黑烟车上路行驶投诉举报渠道,实施有奖举报,严厉打击冒黑烟车和超标车辆上路行驶违法行为。
(二)加大路检路查工作力度。
1.提高柴油货车路检针对性。
重点抽检柴油货车、柴油运渣车及老旧车辆。
各县(市、区)应加快落实路检路查移动式尾气检测和黑烟检测设备,保障抽检的有效性。
2.增加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内容。
从2020年起,各县(市、区)要逐步增加柴油货车的车载诊断系统(OBD)运行、燃油和车用尿素使用的检查、抽查。
对路检路查尾气超标严重的车辆,要追溯其油品和车用尿素来源,加大不合格、假冒伪劣油品和车用尿素查处力度。
(三)强化车辆集中停放地监督抽测。
1.定期开展监督抽测。
重点在物流园、工业园、货物集散地、公交场站等车辆停放集中的重点场所,以及物流货运、工矿企业、长途客运、环卫、邮政、旅游、维修等重点单位,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车辆停放地监督抽测。
2.督促建立车辆维护、燃料购置和车用尿素添加使用登记制度。
各县(市、区)应建立柴油货车清单,并督促辖区内柴油货车保有量超过20辆的重点企业,于2020年底前建立完善车辆维护、燃料和车用尿素添加使用台账,并向各地交通、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四)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管理。
通过巡查、随机抽查等方式,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市公安机关交管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排放检验机构严格开展柴油车注册登记前的排放检验,确保车辆配置真实性、唯一性和一致性。
车辆内环境污染检测方案

车辆内环境污染检测方案随着汽车使用的逐渐普及,车辆内部空气质量对人们的健康和生活质量造成了越来越大的影响。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车辆内环境污染检测方案逐渐被广泛研究和应用。
车辆内环境污染的影响汽车内部的空气质量会受到车内外气体的相互转移和化学反应的影响,因此车辆内部空气中的污染物种类比较复杂,常见有甲醛、苯、二甲苯、挥发性有机物等有害物质。
这些有害物质在人体内长时间积累,会引起头痛、头晕、压力感、嗓子痛、过敏、易感染等健康问题。
严重时,还会引发呼吸系统、循环系统和神经系统等疾病,对人体造成极大的健康风险。
车辆内环境污染检测方案监测项目和方法车辆内环境污染的检测项目主要包括温度、湿度、挥发性有机物(VOC)、甲醛、苯、二甲苯、氧化亚氮(NOx)等。
而对于车内空气质量的检测方法主要分为以下几种:•真空采样法:真空管将车内外气体分别采集,根据差异计算浓度;•空气泵取样法:利用空气泵将车内外空气吸入,利用测试设备分析;•电子鼻法:利用传感器捕获车内气味,分析出有害物质成份;•光谱法:利用分析吸收、发射光谱的仪器,检测车内空气中的有害物质;•热导分析法:用热导式气体分析仪检测空气中污染物的浓度等。
检测标准为了保障人们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车辆内部空气质量标准。
如GB27630-2011《汽车内饰空气质量》,JY/T 138-2016《汽车使用车型的内部空气质量评价规范》等标准。
这些标准主要针对车内的甲醛、苯、TVOC、内饰材料释放等问题做出了详细规定,并明确了检测方法和标准值。
检测设备针对车辆内环境污染的检测需要使用到相应的仪器和设备。
常见的检测仪器有气相色谱、热导分析仪、无线网络传感器、多功能气体检测仪等。
同时,为了提高检测效率和准确度,目前市场上也出现了一些检测仪器及软件系统,可以自动、实时地监测车内空气质量,达到了预警和控制车内污染的目的。
总结因为空气污染已经成为我们生存环境的一个重要问题,不仅关系到人们的生活和健康,对未来的可持续发展也有重要的影响。
车辆环保检测注意事项精选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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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环保检测注意事项
车辆环保检测注意事项
检车时一定要带上行车证;二次复检收费减半,三次以上免费;尾气检测周期与年审周期一致;
汽油车环保定期检验达标的要点是:
1、三元催化器工作效果良好,不堵塞,不失效。
2、点火系统正常。
3、发动机各缸压力正常。
4、发动机工作温度正常。
5、发动机无较大的机械磨损,不烧机油。
6、发动机电喷系统各传感器,控制器,执行器无故障。
7、各大排放控制系统(废气再循环,曲轴箱强制通风,燃油箱蒸发回收,二次空气喷射)无故障。
6年内小车换环保标志注意事项
工具/原料
行驶证
身份证
交强险保单
方法/步骤
确定你的'车辆是否在免检范围内,行驶证上注册日期在2010年9月1日以后
申请环保标志,车主不是本人的话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如果身份证不在身边的话,也可以使用驾驶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办理
到当地汽车检测站申请申请环保标志
申请年检标志时,除以上证件还要带上交强险保单,保险未到期带老保单
到当地车管所办理年检换标
注意事项
以上换标均免费。
环境保护监测站路检超标车辆复检指南

顺德区环境保护监测站路检超标车辆复检指南
为方便群众办理路检超标车辆复检,提高工作效率,依据《顺德区机动车排气路检工作方案》、《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事指南。
一、适用范围
经过治理的路检超标车辆。
二、办理部门
佛山市顺德区环境保护监测站机动车排气监控办。
地址:大良街道新宁路55号;联系电话:22238583。
三、复检提交材料
车主或代理人驾路检超标车辆,携行驶证、路检超标通知书.
四、办理程序
1、路检超标车辆的车主或代理人驾车到治理点维修治理,并经治理点初检合格;
2、初检合格后,持相关资料到顺德区环境保护监测站机动车排气监控办复检;
3、机动车经检测排气达标的,归还环保标志副本;排气不达标,继续到治理点维修治理;若反复维修治理仍不达标,移送公安部门报废。
具体流程见附图。
附图:
路检超标车辆复检指南及工作流程图。
机动车环保检验管理规定

机动车环保检验管理规定是为了加强对机动车环保性能的监管和管理,促进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的控制和减少,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确保机动车在道路上的安全运行。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机动车,不论是生产、销售或者使用。
机动车环保检验指的是通过对机动车的排放控制系统、噪声、油品质量等进行检测,评价机动车的环保性能是否符合国家的要求。
一、机动车环保检验的范围和要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机动车环保检验应分为定期检验和不定期抽查检验两类。
定期检验应由车辆的技术状况、环保性能等因素确定检验周期,一般为一年或者两年。
不定期抽查检验应以车辆的使用情况、排放性能等因素为依据,由环保部门或者相关机构随机抽查车辆进行检验。
二、机动车环保检验的内容和方法根据机动车排放性能的要求,环保部门或者相关机构应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对机动车进行检验:1.排放控制系统检验:包括对机动车燃烧系统、排气系统、废气净化装置等进行检测,评价其是否存在排放过高、污染物超标等问题。
2.噪声检验:对机动车的噪声水平进行检测,评估其是否超过国家规定的噪声限值。
3.油品质量检验:对机动车使用的燃油和润滑油进行检测,确保其质量符合国家的标准要求。
机动车环保检验的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实地检验:环保部门或者相关机构应到机动车的生产、销售、使用地点进行现场检验,对机动车的排放控制系统、噪声等进行检测。
2.试验检验:通过对机动车进行实车试验,在不同工况下对其排放控制系统、噪声等进行检测,评价机动车的环保性能。
3.抽样检验:对机动车进行抽样检验,通过对抽样车辆的排放控制系统、噪声等进行检测,评估整体车辆群的环保性能。
三、机动车环保检验的管理和监督为了保证机动车环保检验的有效性和公正性,相关部门应加强机动车环保检验的管理和监督。
具体措施包括:1.建立健全机动车环保检验信息管理系统,确保检验结果真实可靠、数据准确完整,并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机动车所有人。
2.加强对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的监督,确保其设备和人员的技术水平符合国家要求,并及时进行培训和考核。
顺德区机动车排气路检超标车辆公示

顺德区机动车排气路检超标车辆公示(2014年1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第(十一)项的规定,现将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会同区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于1月份的道路抽检中,排气污染物超过国家排放标准的机动车予以公告。
请车主在规定期限内选择具备机动车排气维修治理资质的维修厂进行治理至合格,并将经维修治理达标的车辆送至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地点:大良新宁路55号)机动车监控办进行复检。
对反复治理维修排气仍不达标的车辆,我局将移交公安机关作报废处理。
从3月1日起,禅、桂、新片区全天24小时,禁止未持有绿标的汽车在佛山“一环”东线-荷岳路-三乐路-佛山大道-东平水道-佛山水道-佛山大道-海八路围闭的区域内通行(高速路、“一环”、国道及区域边界涉及的道路除外)。
从3月1日起,每日7-19时,禁止未持有绿标的汽车在本区除禅、桂、新片区外的行政区域范围内通行(高速公路、佛山“一环”、国道除外)。
交警部门采用人工设卡和电子抓拍等方式对未持绿色环保标志进入限行区域的车辆进行处罚,请未领取环保标志或环保标志过期的车主,尽快到各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持黄色环保标志的车主请绕道行驶,切勿进入限行区域。
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2014年2月17日路检排气污染物超标车辆名单车主名称车牌号码车牌颜色检测日期复检情况金英马家具有限公司粤XL3769 01.09 复检达标佛山市雄禧贸易有限公司粤XC7613 01.10 未复检谢国清粤XR8953 01.10 未复检谭敏生粤XX7456 01.10 未复检张益良粤X27379 01.10 复检达标梅子文粤X47989 01.10 未复检梁惠宜粤XQ1377 01.11 未复检关玉平粤X53612 01.11 未复检陈裕强粤XQ7407 01.12 未复检峗曹林粤XG8219 01.14 复检达标温学荣粤XE1426 01.14 复检达标廖啟文粤XXP383 01.15 复检不达标许清华粤XP3925 01.15 复检达标梅占祺粤XQP636 01.15 复检达标方正粤XR4037 01.17 未复检伍会成粤XF7136 01.19 复检达标黄艳棟粤XMW688 01.19 复检达标李鹏粤X28887 01.19 未复检胡丽芬粤XQ000801.19 移交交警部门张翠明粤XM115201.20 未复检谭如飞粤XJ533201.20 未复检李恩才粤XF796001.20 未复检张延林粤X3X80701.20 未复检李广冬粤XQ076601.20 未复检蒋美阳粤XT257801.20 复检达标曾育生粤X3335001.20 复检达标黄旺兴粤XA936801.20 复检达标顺德区龙江镇世埠峰成家具厂粤XC819601.21 复检达标赖汉其粤X2431901.21 未复检张添强粤XT181801.21 复检达标余广峰粤XH544701.21 未复检杨晓琼粤XV787001.21 移交交警部门冯永松粤XX125301.21 复检不达标顺德区世壮木业热处理有限公司粤X0075601.21 复检达标邓海洪粤X8903901.22 未复检胡志强粤XF399201.23 未复检赖明坚粤XL365101.27 未复检黄成光粤X43A2701.27 未复检吴志佳粤X4018601.27 未复检张七粤X0W24201.27 未复检袁锦钊粤XTR12801.02 未复检邹辉粤XD405601.04 未复检蔡明福湘M8768101.04 未复检梁炜粤XQ0961 01.04 未复检周金水粤XH1934 01.04 未复检梁杰粤XN7875 01.04 复查合格梁剑峰粤TT1467 01.05 未复检梁子芬粤T38034 01.05 未复检梁嘉威粤X49351 01.05 未复检林钢沂粤XK1679 01.05 复查合格覃荣华粤X67039 01.06 未复检蓝海波粤XK2849 01.06 未复检黄耀宗粤XP0919 01.06 复查合格甘凤礼粤X43378 01.06 未复检陆刚毅粤JUS800 01.06 未复检姚红星粤X38363 01.06 未复检梁勇辉粤YY1345 01.06 未复检陈潮枝粤XR3926 01.06 未复检叶志明粤XH7057 01.07 未复检罗伟海粤X8W605 01.07 未复检朱德程粤X4Z167 01.07 未复检徐祖志粤X04B7601.08 未复检曹松峰粤S9818C01.09 未复检龚志华粤X1772901.09 未复检陈统宇粤XW114801.11 未复检陈强太粤TBK83701.11 未复检王科粤X18B2501.13 未复检林欢林粤YEP19801.13 未复检赵良宾桂KG135301.13 未复检朱国辉粤XR257601.13 未复检钟长贤赣F5980201.14 未复检陈长兵鄂A9580301.14 未复检杨选锋粤X0430601.14 未复检黄升文粤X0070701.14 未复检李泽明粤X8241701.15 复查合格梁嘉宝粤XG628401.16 未复检邱小兵粤XQ112201.16 未复检梁发坚粤XQG43301.16 未复检曾照祥粤HMN88701.16 未复检伍涛基粤X1325601.16 复查合格吴海杰粤XK948301.16 复查合格莫显青粤XT980001.17 未复检黄华清粤X36B4501.17 未复检马传峰粤XK074701.18 未复检钟德安粤XA969601.18 未复检廖谦和粤X4W97101.18 未复检何仍生粤XL1990 01.18 未复检黎洪文粤XC5046 01.18 未复检陈强标粤XV1356 01.18 未复检刘俊辉粤XW9275 01.18 未复检游毅鹏粤XD1197 01.18 未复检贺永羊粤XCS368 01.18 未复检温潮湛粤JUT728 01.18 未复检黄文广粤T90272 01.18 未复检陈国锋粤A4669Z 01.18 未复检钟天西粤XXW938 01.18 未复检杨应牛粤XUZ555 01.21 未复检马机明粤XWW103 01.21 未复检柯昌洪粤AF1130 01.21 未复检蓝日阳粤X5W935 01.21 未复检杨均粤XH8800 01.21 未复检朱孟起粤E20975 01.22 未复检邱木山粤XG7303 01.22 未复检卢邦条粤X86962 01.22 未复检吴锦钊粤XR391501.22 未复检凌小生粤X14B2901.22 未复检秦道军粤XX383501.22 未复检梁敏新粤XS269001.23 未复检陈海棠粤YK458301.23 未复检李常羊粤XGY23601.23 未复检甘存粤XY999001.23 未复检陈玫希粤XG258801.23 未复检廖敏华粤XQ944301.23 未复检周耀权粤X69A0901.08 未复检佛山市顺德区合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粤XQS00901.08 复检达标余生印粤XU407501.08 未复检郭锡添粤XUR06801.08 未复检冯培添粤X33C5001.08 复检达标佛山市顺德区宏邺电器有限公司粤X9000701.15 复检达标佛山市顺德区隆升纸制品有限公司粤XN944201.15 未复检梁顺球粤XT907101.15 复检达标程金粤XSX12901.15 未复检何兆明粤X1708901.15 未复检佛山市顺德区新潮美包装印刷有限公司粤XV320901.15 复检达标梁泽林粤X2Y14001.22 未复检曾宪波粤XV321101.22 未复检佛山市顺德区迎达物流有限公司粤X0Y46101.01 复检达标佛山市顺德区北教镇槎涌工业三乐路南粤XLF63801.01 未复测坊林润泉粤XD068601.01 复检达标区溢新粤XK9756 01.01 未复测韩培江粤XG3935 01.02 未复测董敬标粤XU6236 01.02 未复测陈华堂粤XWQ308 01.03 复检达标刘罗发粤XK1068 01.03 复检达标梁志强粤XW3335 01.03 复检达标梁跃峰粤XEP808 01.03 未复测杨丽彦粤XA7952 01.03 未复测潘丽贞粤XAD086 01.03 复检达标梁伟康粤JLA097 01.04 复检达标郭毅勇粤X7794 01.04 复检达标高贤贵粤XC6939 01.04 未复测徐定华粤Y15312 01.04 未复测顺德区容桂广悦实业有限公司粤XF8794 01.04 未复测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誉霖塑料容器包装厂粤X15365 01.05 复检达标李汉标粤YH0387 01.05 未复测冯瑞枝粤XT6270 01.06 复检达标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陈村客户服务中粤X01600 01.06 未复测心冯耀明粤XE776101.06 复检达标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嘉益包装实业有限公粤XM560601.06 未复测司林锦峰粤XH735901.07 复检达标周振敏粤X2Z54001.07 复检达标刘程光粤TL445801.07 复检达标佛山市顺德区泰丰润涌油贸易有限公司粤XF23201.07 复检达标邓星元粤X3766301.07 复检达标卢龙华粤XT783101.07 复检达标宋承峰粤Y82K4501.08 未复测邓立祥粤E4Q20101.08 未复测梁泽辉粤EAW03801.08 复检达标周炽林粤ED404701.08 未复测佛山市彩都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粤XAE76901.08 未复测朱健初粤E1E42801.08 未复测钟日富粤E1V41601.08 未复测周家明粤YV632101.08 未复测区志强粤XCU11101.09 复检达标佛山市顺德区穗晟模塑胶公司粤XJC98601.09 未复测张泽铭粤XT226101.10 未复测佛山市顺德区北教南方粉末冶金制品厂粤X3X42601.10 复检达标吴开德粤RQ638301.10 未复测梁广生粤XU352101.10 复检达标佛山市顺德区永丰食品有限公司粤X36C9901.10 复检达标廖启雄粤TDP18101.10 未复测佛山市顺德区盈顺有限公司顺德陈村分粤XL294301.10 复检达标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侨晟绝缘材料有限公司粤XG844001.10 未复测黄广慧粤XK577901.11 未复测佛山市顺德区志创翔鸿实业有限公司粤XF088501.11 未复测佛山市顺德区巨佳塑料实业有限公司粤XJ293801.11 未复测林湛荣粤YK912101.11 未复测罗扬棉粤X1221801.11 复检达标黄永明粤XXA71801.11 复检达标梁树坤粤XX296001.11 未复测佛山市顺德区冠泸顺贸易有限公司粤XR592301.11 复检达标吴国英粤XE966201.11 复检达标徐斌粤XB30501.11 复检达标赵嘉宁粤X2Z43201.11 复检达标佛山市冠升五金喷涂有限公司粤X9841001.11 复检达标陈城华粤XB012101.12 未复测腾安鞋业(佛山)有限公司粤XSA78901.12 未复测李植发粤XT249201.12 未复测邝于荣粤YJ488601.13 未复测钟天福粤YX537201.13 复检达标代伟粤X0536901.13 未复测广东伊之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粤XYM00501.14 未复测中山市多美化工有限公司粤T3109701.14 未复测佛山市顺德区顺鸿连锁药业有限公司粤XR964201.14 未复测魏政伟豫LKE88601.15 未复测丁元西粤Y8878701.15 复检达标资溪县龙威汽车运输服务中心赣F6787201.16 未复测顺德风胜实业有限公司粤XK699901.16 未复测熊志军粤X8443701.16 复检达标梁光仁粤XF990401.16 未复测蔡勤粤EA300301.18 未复测陈胜粤X9866201.18 未复测刘少华粤X46C1201.18 未复测潭志坚粤XEH12601.18 未复测广东明路电力电子有限公司粤XML30201.18 未复测卢家胜桂R7687501.18 未复测杨胜军粤X1Y46701.19 未复测欧丽华粤XN410501.19 未复测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中宝制冷厨具设备粤XQ955301.19 未复测厂陈景锋粤RA602001.19 未复测梁潜能粤XY239801.19 未复测佛山市亮森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粤EXX31601.19 未复测何达棉粤X3314301.19 复检达标佛山市顺德区尊醇贸易有限公司粤XKL20601.19 未复测靳旭东粤XSY67801.19 未复测黄卫钊粤XNP38201.19 复测达标刘翔粤XB938101.19 复检达标林恩怀粤X30B3701.19 复检达标孙学坤粤Y6X89701.19 复检达标佛山市顺德区诚益实业有限公司粤XAV52001.19 未复测胡继远粤XQN19901.19 复检达标甘练芬粤EFD28901.19 未复测张东粤T3520201.19 未复测曾信紧粤YF624601.22 未复测区盛海粤XM432101.22 未复测梁国伟粤XX572201.22 未复测区钜增粤XL466001.22 未复测邱将华粤T7742501.08 复检达标何文锋粤XHF48701.08 复检达标佛山市顺德区生鱼米业有限公司粤XR395101.15 复检达标潘泽粤X72A4501.04 未复检罗锡鸿粤XW527901.04 未复检龚纠粤X89A5901.4 未复检佛山市顺德区盛发物流有限公司赣K3309101.4 未复检钱汉池粤YX203301.05 未复检梁勇文粤X5506001.05 未复检科左后旗金宝屯宇通运输车队蒙G4971901.05 未复检佛山中至信家具有限公司粤X0156901.05 未复检佛山市顺德区蓝翔物流有限公司粤XA648801.05 未复检韦英海粤X1511501.05 复检合格何锦玲粤XGM12301.07 未复检佛山市顺德区呈祥电器制品有限公司粤X0245401.07 未复检梁胜波粤XQ992301.07 未复检杜志权粤Y4W69701.08 未复检韩宝麟粤ABJ86901.14 未复检李丽梅粤E1A78101.16 未复检梁艳财粤XE941601.04 未复检何锦权粤XF707001.04 未复检大良金怡床餐具消毒服务有限公司粤XK442501.04 未复检吴嘉轩粤XA676301.04 未复检冯磊粤X6Y57901.04 未复检佛山三水成志塑料厂粤EU825301.04 未复检林振荣粤TQ385001.04 未复检吴锦冯粤XE327401.04 未复检梁春芳桂K3869201.06 未复检(无行车证)粤XF446501.06 未复检曾小英粤YS232501.07 未复检符华粤X9095001.07 未复检徐中德赣CL311501.07 未复检罗德传粤YV598801.08 未复检杨艳婵湘E3B02901.08 未复检乐从龙城家具厂粤X5082001.08 未复检李兆昌粤YT676901.10 未复检衡思见粤EC346101.10 未复检吴汉琼粤YQ098801.10 未复检刘锡生赣C7388101.10 未复检郭长宝粤X9880301.11 未复检广州万顺运输有限公司粤A34H4101.12 未复检谢国庆粤X7441901.14 未复检(无行车证)皖K4556801.14 未复检李禄军粤W1868601.15 未复检黄丙珍粤EY709101.15 未复检冯小红粤XV187801.16 未复检(无行车证)粤XX531901.16 未复检杨子东粤YE882101.18 未复检冯永辉粤X1235201.18 未复检(无行车证)粤E1269601.20 未复检顺德区明特变压器制造有限公司粤XT196001.24 未复检梁文权粤X9X24701.24 未复检杨帆粤SF467K01.27 未复检林联粤XJ568401.27 未复检易红刚粤X8356901.27 未复检(无行车证)粤XFY86301.27 未复检(无行车证)粤X2293101.27 未复检张汉成粤X4W37901.27 未复检陆胜江粤EYG16801.27 未复检程金粤XSX12901.02 未复检顺德区顺冠贸易有限公司粤X1182301.02 未复检黄提荣粤XR850801.02 未复检和兴建筑工程公司粤X9A26201.03 未复检顺德立盛灯饰公司粤XU468601.03 未复检胡军强粤XTC00801.04 未复检罗嘉宁粤X8420601.04 未复检邓月英粤XP825501.04 未复检黎永斌粤XV261601.04 未复检冯惠贞粤XQ797901.04 未复检黄伟波粤XAG72801.05 未复检罗燕粤X8909901.05 未复检邓顺强粤X4117101.06 未复检卢振明粤XN139001.06 未复检张志锋粤XV270601.06 未复检关振洪粤XY178601.06 未复检黎志添粤XG536501.06 未复检熤辉五金电器有限公司粤XH583701.06 未复检冯淑枝粤XS612201.06 未复检李新强粤X7247201.07 未复检顺本源贸易有限公司粤X2Y74901.07 未复检丽盾门业有限公司粤XLD36901.07 未复检新派美之居家具有限公司粤X6700601.07 未复检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维修分厂粤XTC18901.07 未复检黄兆坚粤XH294901.08 未复检朱志成粤X55C8001.08 未复检潘志林粤XX175801.08 未复检池云水粤XT317101.08 未复检容桂永兴印刷厂粤X9862001.08 未复检三胜家电制造有限公司粤XT167801.08 未复检生鱼米业有限公司粤XR395101.10 未复检潘海源粤X32B4501.10 未复检杨伟传粤XT953101.10 未复检吴国恩粤XK375001.10 未复检高恒光粤XHW16301.10 未复检顺德万筑建材公司粤X3X50701.13 未复检圣特斯教育设备公司粤X3N31301.13 未复检恒基金属制品实业公司粤XV254001.14 未复检郑少东粤X52D4301.15 未复检潘国荣粤XZ099101.15 未复检吴晓清粤XXQ19301.15 未复检伍仲伟粤X2274001.15 未复检邓科源粤X0Z31501.15 未复检潘光仁粤XC729301.15 未复检朱全归粤X7Y87301.15 未复检黎志明粤XDD20501.16 未复检林锡松粤XX186301.17 未复检麦建聪粤XY208601.10 已复检合格周拱悦粤X5W37201.10 未复检吴满钊粤XPS76801.10 未复检顺德科钻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粤XKZ09501.20 复检合格张在军粤EY524901.02 未复检萧浩枝粤X0471601.02 未复检周家军粤B5558301.02 通过复检冯少俭粤XB028501.03陈国强粤XPJ72801.04 通过复检魏令国粤A6802501.04 未复检程伟桃粤HH379501.04 未复检柳赶群粤X6Y22101.04 未复检童修怀粤X90A3201.04 未复检张伟良粤X4117801.04 未复检王松威粤A287QN01.04 未复检左海全粤XV569901.06 未复检王运贵粤XA648501.06 通过复检梁志勇粤X7772901.06 未复检黎永新粤X0W17901.08 未复检曹敬锵粤XX226901.09 未复检陈淦和粤SHH83201.10 未复检陈名财粤XX711601.10 未复检梁桂峰粤XWV77901.10 未复检吴开庭粤XKR23801.10 未复检林良年粤XY482901.10 未复检张永旺粤JQ181001.11 未复检赖万民粤XYT20801.11 未复检杨尚响粤X0302901.11 未复检霍志辉粤XD907101.11 通过复检吴巧伟粤YF304501.13 未复检杨克仕皖P5668801.13 未复检何荣邦粤XE074801.13 未复检李敬民粤X5599901.13 未复检许海龙粤TEU01601.14 未复检林耀祥粤XQ643301.14 未复检吴念德粤B7323001.14 未复检李波顺粤BN574701.14 未复检岑剑波粤XU435301.15 未复检李泽明粤X8241701.15 未复检张学万粤BXS76001.15 未复检林仕正粤T3655701.16 未复检吕悦秾粤J1650501.17 未复检李启成粤X5539601.22 未复检李永粤EAF45601.24 未复检刘杰粤T6570601.24 未复检陈江运粤XG239201.24 未复检林俊明粤XP317101.06 未复检何开胜粤Y0752801.06 未复检黄恩康粤T1247801.06 复检达标陈海粤XYB72201.06 未复检卢国伟粤YV700501.06 未复检梁家浩粤X7351301.06 未复检邓兴国粤X0356801.06 复检达标廖显虎粤XP468501.06 复检达标谢京斌粤B0YH4601.07 未复检顺德区君鸿实业有限公司粤XS988101.07 复检达标李铸光粤XN275201.07 未复检佛山市永兴商贸有限公司粤YV535001.07 未复检何锦鹏粤XP363701.07 未复检杨执朝粤XE948701.07 未复检顺德区顺资豪塑料包装有限公司粤X3549201.09 未复检杜宗斌粤XH328701.09 复检达标梁剑醒粤YQ424001.09 未复检顺德区星冠电器制品有限公司粤XZ340701.09 复检达标顺德区凯宝纸品有限公司粤X7X67501.09 未复检三水区白坭镇金竹兴发五金厂粤EU827501.09 未复检陈树春粤E0M84101.09 复检达标刘明祥粤X0388201.13 复检达标吴仲行粤XQ986301.13 未复检潘仲庆粤X9820001.13 未复检陈振图粤XQ021901.14 未复检何文华粤XK857301.14 未复检何杏华粤X5657101.14 未复检吴毅棉粤XD713401.14 未复检卢肖佳粤XR797101.14 复检达标吴敏朝粤XX062301.14 未复检李海燕粤XL703301.14 未复检顺德区勒流西联彩印有限公司粤XGS42201.14 复检达标周伟林粤XT781601.14 未复检顺德区海强饲料有限公司粤XK101701.21 未复检廖胜东粤X9388101.21 未复检麦明成粤XN106201.21 未复检伍柱明粤XG850401.22 未复检郭锡源粤X9892001.22 未复检叶乃全粤YZ326001.23 未复检邓志扬粤XB833101.23 未复检欧阳锦棠粤XH393501.23 未复检李志强粤X1039001.23 未复检顺德市龙江志达纺织装饰有限公司粤XA885301.23 未复检谭荣添粤X7W30601.23 未复检顺德晖亮塑料包装有限公司粤X5W72501.23 未复检路检环保标志检查情况表(仅区环境监测站)车辆牌号车牌颜色标志情况检测时间黄/绿标志无标志过期标志粤X69A09 蓝绿1月8日粤XKK378 蓝绿1月8日粤XA V869 蓝绿1月8日粤XU2773 蓝绿1月8日粤X48D27 蓝绿1月8日粤XUH363 蓝绿1月8日粤XQS009 蓝黄1月8日粤XU4075 蓝○1月8日粤X5Z459 蓝○1月8日粤XUR068 蓝绿1月8日粤XW3761 蓝○1月8日粤X33C50 蓝○1月8日粤XLG526 蓝○1月8日粤X90007 蓝黄1月15日粤XLC391 蓝○1月15日粤XN9442 蓝○1月15日粤XT9071 蓝绿1月15日粤XSX129 蓝绿1月15日粤XT6667 蓝○1月15日粤X17089 蓝黄1月15日粤XV3209 蓝○1月15日粤XR3663 蓝绿1月15日粤XBH913 蓝绿1月15日粤X4Z142 蓝○1月15日粤X59E88 蓝○1月15日粤X2Y140 蓝绿1月22日粤XSB815 蓝绿1月22日粤XFC123 蓝绿1月22日粤XX1206 蓝绿1月22日粤XY1882 蓝绿1月22日粤X98626 蓝绿1月22日粤X0Y491 蓝○1月22日粤X42070 蓝黄1月22日备注:“○”为现场检查情况。
审车复检流程

审车复检流程
一、初次审车
1.准备车辆资料
(1)车辆登记证书
(2)保险单
2.前往检测站进行初次审车
(1)车辆外观检查
(2)发动机性能检测
二、复检申请
1.提交复检申请
(1)填写复检申请表
(2)提交相关车辆资料
2.安排复检时间
(1)确定复检时间段
(2)确认复检地点
三、复检过程
1.复检车辆外观
(1)验证车身完整性
(2)检查车灯、轮胎等部件2.复检发动机性能
(1)检测发动机排放情况(2)测试车辆行驶性能
四、复检结果处理
1.合格通过
(1)领取通过复检证明(2)更新车辆登记证书
2.未通过复检
(1)接受维修要求
(2)安排再次复检。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排放超标车辆维修复检的通告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排放超标车辆维修复检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8.28•【字号】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发〔2020〕156号•【施行日期】2020.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正文市交通运输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排放超标车辆维修复检的通告为改善环境质量,进一步加强汽车尾气排放污染防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天津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中国保监会关于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4〕186号)和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通知》(环大气〔2020〕31号)任务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维修复检要求我市将全面推行排放检测超标车辆维修复检工作。
定期检验中排放检测超标的车辆,须委托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开展维修,取得《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后,车辆应赴原排放检验机构开展排放复检工作。
监督抽测发现的排放检测超标车辆及时维修后可到有资质机构开展排放检验工作。
按照逐步推进原则,排放检测超标的柴油车(包括其他压燃式发动机汽车)于9月15日启动实施维修复检;排放检测超标的汽油车(包括其他点燃式发动机汽车)于11月1日启动实施维修复检。
二、加强排放检测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当按照标准规范对机动车进行排放检验,对于定期检验排放检测超标和监督抽测排放检测超标的车辆,需提供《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方可开展上线检测工作。
三、规范排放超标维修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要按标准提升排放维修技术和装备水平,开展规范化检测、维修服务。
机动车检测 环保作业指导书

作业指导书- OBD检验(环检)(一)车载诊断系统(OBD)检查1.1注册登记(1)检查车辆的OBD 接口是否满足规定要求,OBD 通讯是否正常,有无故障代码。
1.2在用汽车(1)对配置有OBD系统的在用汽车,在完成外观检验后,应连接OBD诊断仪进行OBD检查。
在随后的污染物排放检验过程中,不可断开OBD诊断仪。
(2)OBD 检查项目包括:故障指示器状态,诊断仪实际读取的故障指示器状态,故障代码、MIL灯点亮后行驶里程和诊断就绪状态值,具体检验流程应按照附录F进行。
(3)若车辆存在故障指示器故障(含电路故障)、故障指示器激活、车辆与OBD诊断仪之间的通讯故障、仪表板故障指示器状态与ECU中记载的故障指示器状态不一致时,均判定OBD检查不合格。
如果诊断就绪状态项未完成项超过2项,应要求车主在对车辆充分行驶后进行复检。
(4)检验机构应使用计算机数据管理系统存储所有被检车辆OBD数据,不得人为篡改数据。
(5)OBD诊断仪应能实现对OBD检查数据的实时自动传输。
作为排放检验一部分,OBD获得的信息应自动保存到计算机系统中。
(6)对要求配置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的在用汽车,应查验其装置的通讯是否正常。
(7)如车辆污染控制装置被移除,而OBD故障指示灯未点亮报警的,视为该车辆OBD不合格。
(二)OBD诊断仪技术要求2.1 至少应支持ISO 9141-2、SAE J1850、ISO 14230 - 4、ISO 15765- 4 四种通讯协议。
2.2 能够与车辆OBD 系统建立通讯,提供OBD 系统诊断服务用的通讯连接接口,与车辆通讯的接口应满足ISO 15ZD1-3 和SAE J1962 的规定。
2.3 OBD 诊断仪的信息结构应符合ISO 15ZD1-5 中的信息结构和ISO 15ZD1-6 诊断故障码要求。
2.4 能连续获得、转换和显示与车辆排放相关的OBD 故障代码,应按照ISO 15ZD1-6中的描述显示故障代码及故障信息。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通知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0.08.28•【字号】•【施行日期】2020.08.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正文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通知各市州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甘肃矿区环境保护局、交通运输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的《关于建立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通知》(环大气发〔2020〕31号)有关精神,加快建立实施我省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防治在用汽车排放污染,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立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重要意义目前,我省全面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已到了关键时期,但是,汽车超标排放、监管尚未形成闭环管理的问题依然突出,随着汽车保有量持续快速增长,汽车排放已经成为大气环境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
《甘肃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作战方案(2018-2020年)》和《甘肃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全面建立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
这项工作事关打赢蓝天保卫战全局,事关大气环境污染治理取得实效,事关大气环境污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各级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靠实责任,强化组织协调,形成联防联控机制,推动构建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闭环管理制度,有效推进超标排放汽车维护修理,减少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
二、全面建立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一)依法开展汽车排放检验检测服务。
汽车排放检验机构应当依法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或校准的排放检验设备,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技术标准开展检验检测服务。
汽车污染物排放检测设备日常检查方法

汽车污染物排放检测设备日常检查方法1.外观检查:首先要检查设备的外观,包括仪器是否有明显的损坏、破损或松动的部件。
检查仪器的接口和连接线是否完好,并清洁设备的表面。
2.电源检查:确保仪器的电源连接正常。
检查电池电量是否充足,如有必要,需要及时更换并充电。
检查电源线是否有损坏,并进行必要的修理或更换。
3.确认连接:检查设备与汽车尾气管之间的连接是否安全牢固。
确认设备与汽车尾气管连接部分的密封性,确保尾气不会泄漏。
4.检查传感器:检查仪器中的传感器是否正常工作。
可以通过查看仪器显示屏上的数值是否准确来确认。
如果发现传感器异常,需要进行维修或更换。
5.校准检查:定期对仪器进行校准,以确保测试结果的准确性。
检查校准气体是否足够,并按照设备操作手册的要求进行校准操作。
6.气路检查:检查仪器中的气路是否通畅。
查看气路管道和连接口的状况,确保没有堵塞和松动的情况出现。
7.废气过滤器检查:废气过滤器是十分重要的部件,可以有效减少废气中的颗粒物和有害物质。
定期检查废气过滤器的清洁状态,如有需要及时更换。
8.清洁设备:定期对仪器进行清洁,以确保仪器的正常工作。
使用适当的清洁剂和布进行清洁,注意不要将清洁剂溅到传感器或显示屏上。
9.检查记录:在每次日常检查后,记得记录下设备的维护和检查情况,包括日期、具体检查内容和结果。
这可以用于追踪设备维护的历史,并作为后续维护的依据。
10.定期维护:在日常检查之外,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是保证设备正常工作的重要手段。
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和要求,按时进行维护和更换易损件。
总之,对于汽车污染物排放检测设备而言,日常检查是确保仪器可靠性的重要环节。
通过定期的维护和检查,可以确保设备正常工作,为准确监测汽车排放污染物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车辆不合格复检次数和时间要求

车辆不合格复检次数和时间要求随着汽车交通的不断发展,车辆的安全性和合格性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和顺畅,车辆检测和合格认证成为了不可或缺的环节。
在车辆检测过程中,有时会出现不合格情况,这就需要车辆进行复检。
为了规范车辆不合格复检的次数和时间要求,减少不合格车辆上路的安全隐患,相关部门对车辆不合格复检次数和时间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一、车辆不合格复检的次数要求1. 车辆不合格复检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一旦车辆不符合安全标准,需要进行复检。
如果第一次复检仍然不合格,那么车主需要在相关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修理,并进行第二次复检。
如果第二次复检仍然不合格,那么车辆将被暂停行驶,直至完成修理并再次通过复检为止。
2. 第一次复检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车辆第一次不合格复检后,车主需要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修理,然后再次进行复检。
这个时间的规定是为了确保车主有足够的时间对车辆进行维修,并保证维修质量。
3. 第二次复检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如果车辆第二次复检仍然不合格,那么车主需要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修理,然后再次进行复检。
这个时间的规定是为了确保车主有更充裕的时间对车辆进行更为复杂的维修,并确保车辆可以符合安全标准。
二、车辆不合格复检的时间要求1. 复检时间应在工作日内进行。
车辆不合格复检的时间应在工作日内进行,以保证检测和维修人员的出勤和工作质量。
2. 复检时间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
车辆不合格复检的时间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以避免车主恶意拖延维修时间,增加道路安全隐患。
3. 复检时间应提前预约。
车主需要提前预约复检时间,以确保检测和维修人员有足够的准备时间和工作安排。
以上就是关于车辆不合格复检次数和时间要求的相关规定。
这些规定的出台,旨在通过严格的管理和监督,减少不合格车辆上路的可能,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和畅通。
同时也提醒广大车主,保养好自己的爱车,及时进行车辆检测和维修,以确保行车安全。
希望广大车主能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机动车排放检测和维修制度实施效果分析

机动车排放检测和维修制度实施效果分析摘要:随着我国国民经济不断发展、经济总量不断提高,机动车保有量也随之上升,机动车排放污染逐渐成为城市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影响人们身体健康,不利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而管控好在用车的排放污染是削减机动车排放污染的关键环节,需要政府、企业及机动车车主等引起重视。
通过在用车排放污染的多种治理手段,其中在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作为公认的控制在用车辆排放污染的有效手段,规定超标机动车经复检合格才能再上路,形成对在用车排放管控的闭环管理。
关键词:机动车排放检测;维修制度;实施引言在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在我国的机动车污染防治法律中早有体现,并且和国内早期汽车维护制度中的“定期检测、强制维护、视情修理”有很大相似性。
在我国机动车排放污染法律法规中,也一直都有规定。
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也逐渐成为我国在用车排放监管的主要法律手段。
但一直以来,我国在用车的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在实践中也面临了不少问题,如立法依据不足、监管体制多元等影响了在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实施效果。
本文以在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作为治理在用车排放污染的切入点,通过完善我国现有在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来更好的削减我国在用车的排气污染,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构建生态文明社会。
1.机动车排放检测和维修制度实施情况分析目前我国的汽车保有量已有3亿余辆,分布也非常不均衡,主要集中在大城市,如北京市的人均汽车保有量约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0倍。
我国汽车工业起步较晚,长期以来对汽车环保技术不够重视,致使我国的汽车环保技术与发达国家存在明显差距。
国内一些大城市在面临环境的巨大压力下,也借鉴国外的在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对在用车的排放污染进行管控。
我国从1989年起,在全国330个城市对在用车排放污染开展了年检、路检及抽检工作。
我国早在1999年就下达了“控制在用汽车排放的计划研宄”,开始探索我国的在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建设。
公路治超超限检测站建设方案

公路治超超限检测站建设方案根据省政府治超办和省厅的统一安排参照《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____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全国治超检测站点规范化建设试点工程实施方案》、《公路超限超载检测站设计指南(试点工程版)》、《_____公路超限超载检测站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建设方案。
本站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公路治超超限检测站建设方案供大家参考选择。
公路治超超限检测站建设方案根据省政府治超办和省厅的统一安排参照《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____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全国治超检测站点规范化建设试点工程实施方案》、《公路超限超载检测站设计指南(试点工程版)》、《_____公路超限超载检测站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建设方案。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一)建设地点某某某超限检测站位于某某某线K666+666 处公路南侧。
(二)项目内容本项目是新建项目为Ⅱ类治超检测站总面积____平方米折合____亩规划建设面积____平方米。
土地使用形式为永久性购置购置资金____万元。
建设主要项目包括检测引线、房建设施、场地硬化、检测系统、监控管理系统、信息化软件系统和安全设施建设。
具体建设内容为:1、场地清理共清理办公区场地和卸载区场地____平方米包括挖除土方____立方。
2、检测引线建设过磅检测引线长___米宽____米面积____平方米。
路面结构为:____厘米砂砾____厘米水稳基层____厘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3、检测系统设置为安装预检磅、固定磅、复检磅等三个检测磅用钢筋、混凝土浇注底槽。
4、预检系统5、复检系统6、监控设施及信息化建设。
7、深水井建设8、排水工程设计安装独立的排水系统安装长___米直径为____厘米的混凝土预制管。
9、卸载场地硬化(全部硬化)10、办公区场地硬化11、变压器及照明设施12、警卫室新建13、治超岗亭新建14、不停车预检系统15、围墙建设及粉刷16、电动伸缩门两套。
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环境管理工作方案

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环境管理工作方案为落实《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6)2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行业管理,按照“公平、公正、准确、高效”原则,构建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监管体系,提升服务效能,现将有关事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规范检验流程各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指导规范本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的检验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排放检验方法、技术规范和排放标准进行排放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将检测数据实时上传各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一)规范业务开展1.指导检验机构依法使用经检定合格的排放检验设备、计量器具,按照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进行机动车排放检验。
公开检验过程,在企业网站或办事业务大厅显示屏通过高清视频实时公开排放检验全过程及检验结果。
2.严格落实机动车注册登记前的工作要求,通过国家机动车环检监管平台开展环保信息公开情况核实、排放污染物检测、环保信息随车清单核查、排放污染控制装置、车载诊断系统(OBD)和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检查等,确保车辆配置真实性、唯一性和一致性。
3.排放检验时发现有临时更换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用其他车辆代替检验等弄虚作假行为或者破坏机动车OBD的,应立即停止机动车排放检验,不予出具检验报告,并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并配合调查处理。
4.检验机构对排放检验超标车辆,应在授权签字人签发排放检验不合格报告后,将不合格报告交由专人单独保管,并及时告知车主或经办人车辆所有不合格项目,由机动车所有人或使用人签收报告,书面告知其到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修理。
检验机构要在办事大厅、休息区醒目位置张贴本地区可维护修理单位信息,便于车主联系和送修。
汽车排放污染检测操作规程

汽车排放污染检测操作规程汽车排放污染检测是一项重要的环保工作,其操作规程对于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是至关重要的。
下面是汽车排放污染检测的操作规程:一、检测仪器准备1. 确保排放检测仪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并进行必要的校准和维护;2. 检查仪器传感器和相关连接线是否正常,确保无损坏和松动的情况;3. 检查仪器所需的试剂和标准气体是否充足,并且合格。
二、环境准备1. 选择一个合适的检测场地,确保测试区域平坦、无风,远离人流密集的地方;2. 检查环境温度和湿度是否符合检测要求,确保不会影响检测结果;3. 确保检测场地没有其它车辆运行或者其他排放源干扰。
三、车辆准备1. 通知车主提前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以便进行排放检测;2. 检查车辆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是否完好无损;3. 检查车辆的燃油和机油是否符合规定要求;4. 对车辆进行必要的预检查,确保车辆的机械结构没有异常问题。
四、检测操作流程1. 基本信息录入:将车辆基本信息录入检测仪器中,包括车型、发动机类型等;2. 取样准备:确保车辆已经预热至正常运行温度,保证发动机和排气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3. 排放取样:将排气管或者尾气中的气体采样,通常使用尾气探针连接到检测仪器上;4. 气体分析:将采样的气体导入检测仪器进行分析,通过检测仪器测量汽车排放物的含量;5. 数据处理:根据分析结果,计算出车辆的排气污染物排放浓度;6. 结果记录:将检测结果记录下来,包括车辆信息、测量数据和分析结果等;7. 报告输出:根据记录的结果,生成检测报告并向车主提供。
五、检测结果判断1. 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将排气污染物的浓度与限值进行对比;2. 判断检测结果是否符合排放标准,及时反馈给车主;3. 若超标,告知车主需要修理车辆,并进行合格再次检测。
六、仪器维护1. 检测完毕后,对仪器进行清洁和维护,确保仪器的正常工作状态;2. 校正仪器数据,以保证下次检测时数据的准确性;3. 对仪器的标准物品进行储存和管理,定期更换过期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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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区环境保护监测站路检超标车辆复检指南
为方便群众办理路检超标车辆复检,提高工作效率,依据《顺德区机动车排气路检工作方案》、《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事指南。
一、适用范围
经过治理的路检超标车辆。
二、办理部门
佛山市顺德区环境保护监测站机动车排气监控办。
地址:话:。
三、复检提交材料
车主或代理人驾路检超标车辆,携行驶证、路检超标通知书。
四、办理程序
1、路检超标车辆的车主或代理人驾车到治理点维修治理,并经治理点初检合格;
2、初检合格后,持相关资料到顺德区环境保护监测站机动车排气监控办复检;
3、机动车经检测排气达标的,归还环保标志副本;排气不达标,继续到治理点维修治理;若反复维修治理仍不达标,移送公安部门报废。
具体流程见附图。
路检超标车辆复检指南及工作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