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困难补助和慰问金发放暂行办法

教职工困难补助和慰问金发放暂行办法
教职工困难补助和慰问金发放暂行办法

教职工困难补助和慰问金发放暂行办法

—2016年9月19日第八届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充分发挥工会联系党政和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切实关心教职工的身心健康,弘扬关心人、爱护人、帮助人的传统美德,真正把关心教职工生活、为教职工排忧解难工作落到实处,努力构建和谐校园,建立和完善工会帮困及送温暖的长效机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困难补助和慰问金发放标准

(一)特困补助

教职工本人或其负主要赡养义务的无收入亲属(限配偶、子女、父母)患重大疾病需长期治疗,或教职工家庭遭受意外事故(如火灾等),导致家庭生活发生严重经济困难,在接受社会和教职工爱心扶助金扶助后,仍然难以缓解基本生活困难状况的,可给予特困补助。由本人申请,分工会审核,具体补助金额,经校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确定。

(二)困难补助

1.教职工本人患有严重疾病,需长期治疗,自负医药费较高,长期病休,收入低,家庭经济困难,补助标准不超过6000元/年;

2.教职工本人患有慢性疾病,需长期治疗,收入较低,家庭经济较困难,补助标准不超过4000元/年;

3.教职工负主要赡养义务的无收入亲属(限配偶、子女、父母)患有重大疾病,医疗费用支出额较大,造成家庭经济困难,补助标准不超过3000元/年;

4.教职工家庭收入低,生活负担较重,补助标准不超过2000元/年。

(三)慰问金

1.生日慰问

学校工会会员本人过生日,校工会赠送生日慰问蛋糕(200元以内)一份。

2.患病慰问

各分工会慰问患病住院教职工时,分工会可持价值200元内的慰问品(限购鲜花或食品)发票到校工会报销。

3.去世慰问

(1)在职教职工本人去世,由校工会向其家属发放2000元慰问金。

(2)在职教职工的子女、配偶去世,由校工会向教职工本人一次性发放2000元慰问金。

4.春节走访慰问

(1)校工会春节期间走访慰问离退休全国、省、市劳动模范,发放慰问金每人不超过1000元。

(2)校工会或委托分工会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家庭生活困难的教职工,发放慰问金每人不超过1000元。

其他特殊情况由校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研究确定给予

慰问。

二、申请、审批程序

(一)特困补助

申请人填写《济宁医学院教职工特殊困难补助申请表》,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分工会主席审核同意后报校工会办公室,提交校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研究审定,讨论结果公示3天。

(二)困难补助

申请人如实填写《济宁医学院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部门核实同意后报校工会,校工会对困难教职工基本情况进行核实后,提交校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研究,讨论结果公示3天。

校工会委员全体会议每年12月举行一次工作会议,研究教职工困难补助事宜。申请人将申请表于每年12月5日之前交分工会。

(三)慰问金

1.生日慰问的蛋糕券由学校招标蛋糕店在教职工生日之时送给教职工本人。

2.在职教职工生病住院,分工会进行慰问后,由分工会填写《济宁医学院慰问金发放审批表》,由所在分工会主席签署意见,持发票到校工会办理报销手续。

三、附则

1.遇有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由校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决定补助金额。

2.困难职工的核定标准参照济宁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有关困难职工最低标准执行。

3.教职工困难补助和慰问金的经费来源由学校工会经费支出。

4.本办法由校工会负责解释。

5.本办法经校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后执行。

附件:1.济宁医学院教职工特殊困难补助申请表

2.济宁医学院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

3.济宁医学院慰问金发放审批表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研究生奖助体系由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和荣誉称号评选三部分组成。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社会资助)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专项(社会资助)助学金、博士学校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特殊困难补助和国家助学贷款。 一、研究生奖学金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3万元每生每年,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2万元每生每年。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名额及经费由国家下达。2018年名额为博士35名,硕士159名。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我校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最高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12000元和18000元。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我校具有中国国籍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其等级、标准和比例如下: 年级 标准(万元)、等级及比例 硕士博士 一年级一等二等三等一等二等三等1.2 0.6 1.8 1.2 二三年级 1.2 0.8 0.6 1.8 1.5 1.2 20% 50% 30% 30% 50% 20% (三)研究生专项(社会资助)奖学金 校长奖学金:每年评选不超过30名同学,每人奖励人民币8000元。朱敬文特别奖学金:每次评选不超过14名,每人奖励金额为5000元。朱敬文普通奖学金:每次评选不超过83名;每人奖励金额为2000元。 二、研究生助学金

(一)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覆盖我校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35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二)研究生专项(社会资助)助学金 朱敬文助学金:每次评选不超过50名,金额为2000元。 同曦助学金:面向安徽籍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A级8000元/年、B级4000元/年、C级2000元/年。总计15万元/年。 (三)博士学校助学金 博士学校助学金覆盖我校非定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 (三)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 学校设立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提供“三助”津贴。 (四)研究生特殊困难补助 学校设立研究生特殊困难补助,用于补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研究生生活有困难或者研究生本人发生突发重病等情况。对于研究生一般困难补助给予500-1000元,个人发生重大疾病、家庭重大变故等情况,视情节轻重,给予困难补助标准为2000-5000元。研究生特殊困难补助由研究生院(研工部)视实际情况发放。各培养单位可视财力状况,对经济困难学生予以资助。 (五)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 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按照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注:以上奖助体系实施依据具体奖助学金评审办法执行。

关于加强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关于加强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维护全公司民工的合法权益,规范企业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促进社会的稳定和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从而保障民工工资有序发放。 二、范围 适用于浩创集团孟庄分公司管辖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各项建筑工程。 三、实施办法 3.1、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全面监控和重点监控相结合,列为重点监控对象的,要定期向劳动保障部门报送工资支付情况。 3.2、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分包单位缴纳一定数额的工资保证金,;以保证农民工工资不因单位资金状况而被拖欠。 3.3、推行分包单位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建立健全分包单位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信息网络,完善监控手段。 3.4、推行施工现场门禁系统,民工上下班刷卡制度,动态监管各民工个体工时情况,以保证民工工资核算真实性、准确性。 3.5、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行动计划,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都必须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权利义务明确、规范的劳动关系。 四、保证措施 4.1、项目部成立农民工工资发放领导小组,负责本项目农民工工资管理的监督、宣传、协调和查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相应的专项监管人员,负责项目农民工工资管理的日常工作。

4.2、各项目部的工程部经理担任该领导小组组长,工程部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由内业资料员负责收集、整理农民工工资管理合同、管理制度、工资发放资料。 4.3、民工进场后,项目部安排相关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同时做好民工相关信息登记,建立录用的农民工用工花名册;并提取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办理进出场门禁卡,以便用于民工上下班打卡。(附表1) 4.4、项目部应建立民工考勤制度,用于编制民工工资支付清单,如实记录民工姓名、身份证号码、用工天数、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情况。(附表2) 4.5、根据合同各分包单位根据实际已完工程量提交已完成节点工程进度款申请报告,项目部及时针对各分包单位已完工程量、考勤信息及分包合同支付比例审核各分包单位工程进度款,并最终确定支付金额。 4.6、各分包单位根据项目部各节点支付金额及民工出勤情况,编制民工工资支付清单,并上交项目部农民工工资发放领导小组审核。 4.7、公司财务将工程款发放至各分包单位,各分包单位和农民工工资发放领导小组相结合根据民工工资支付清单及时支付各节点民工工资,且应将民工工资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班组长或其他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 4.8、各项目部应定期自检,浩创集团孟庄分公司采用不定期抽查。一旦发现拖欠苗头,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避免事态扩大。对于出现拖欠、克扣及农民工工资发放数额不实等情况的项目,由公司研究限期整改和通报批评,同时针对实际情况对项目部处一定罚款。

临时救助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临时救助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70464 临时救助管理制度 Temporary Assistance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一、临时救助对象及范围 (一)临时救助对象 1、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 2、低保边缘户。即持有当地常住户口,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50%以内的城乡困难户; 3、镇人民政府认定需要救助的其它困难家庭。 (二)临时救助范围 1、因患危重病,个人自付医疗费数额较大,致使家庭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 2、因子女教育费用负担过重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3、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 4、镇人民政府认定需要救助的其它困难家庭。 下列情况不能享受临时救助:

1、因赌博、吸毒或拒绝介绍就业造成生活困难的; 2、拒绝提供家庭收入、基本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的; 3、采取虚报、瞒报等手段骗取救助的(二年之内不得申请临时救助); 4、因子女择校上学负担过重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5、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打架斗殴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二、临时救助标准 临时救助针对救助对象家庭生活中遇到的突发性、特殊性困难,重点对以下几种情况进行救助: (一)对因病因灾造成生活困难的,可给予500-800元的临时救助; (二)对全日制在校就读的困难家庭子女,可给予500-1000元的临时助学救助; (三)因其它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可给予300-500元的临时救助。 三、临时救助的申报审批程序 (一)个人申请。户主向当地社区居委会写出书面申请,

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特殊困难补助金管理办法

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特殊困难补助金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加大对我校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力度,帮助研究生在突遇不幸、急需帮助时缓解生活压力,使其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关于印发<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方案>的通知》(华南农办〔2014〕13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特殊困难补助对象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急需获得帮助的非定向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第二条特殊困难补助金是学校提供给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突遇事故,有特殊需要研究生的临时性、一次性补助金。 特殊困难补助金额度根据申报研究生具体情况而定,原则上每笔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8000元。如有特殊情况,须经学校研究生奖助学评审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第三条受助条件及补助金额 1.研究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经学院(部)推荐,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审核,每人一次性补助1000-5000元。 2.研究生本人遭遇重大疾病、遭受重大伤害、发生严重意外事故。每人一次性补助4000-8000元/人。 3.研究生家庭因不可抗力突遭变故,造成家庭财产巨大损失或人员严重伤害。每人一次性补助3000-6000元/人。 4.发生其他突发事件及特殊困难情况。根据实际情况,每人一次性补助1000-8000元。 第四条特殊困难补助金申请程序

1.本人申请。研究生本人提交个人书面申请书、《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特殊困难补助申请表》、《华南农业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华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等材料。特殊困难补助金由研究生根据实际情况申请。 2.导师意见。导师根据研究生的实际情况填写申报意见。 3.学院(部)意见。各学院(部)应对申报研究生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认真地审核,审核通过后报研究生院(部)。 4.学校意见。学校对申请特殊困难补助金的研究生进行复核。 5.对复核通过的名单,学校发放特殊困难补助金。 第五条本办法由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部)负责解释。 第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华南农业大学 2015年3月19日 附件: 1.《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特殊困难补助申请表》 2.《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3.《华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申请表》 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大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

高校教职工绩效工资管理细则

高校教职工绩效工资管理细则 为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进一步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及学校绩效工资改革的整体方案,参照省内外高校的做法,制定学校绩效工资管理细则。 一、绩效工资发放标准 教职工绩效工资发放应综合考虑年度考核结果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发放标准 基础性绩效工资是用于支付受聘各类各级岗位的教职工完成岗位目标任务的薪酬,主要体现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因素。 1、考核结果为优秀及合格等次,且当年能完成 100%额定工作量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 100%发放。 2、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等次的;或者教学科研人员未能完成工作任务,当年完成工作量低于 100%额定工作量、但高于或等于 60%额定工作量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 80%发放。 3、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或者教学科研人员未能完成工作任务,当年完成工作量低于 60%额定工作量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 50%发放。 4、病事假、旷工等其他有关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发放,根据《关于工改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工资待遇有关事项的通知》(XX人社秘〔20XX〕290 号)、《XX高校

绩效工资实施办法》(院发〔20XX〕85 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休产假的 女教职工,产假期间,按照国家规定,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绩效考核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予以减免相应任务。其他有关基础性绩效工资的扣发规定,按本文件和院发〔20XX〕85 号文件的最高标准执行。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标准 奖励性绩效工资是用于激励受聘各类各级岗位的教职工高质量、高水平完成和超额完成工作任务的薪酬,主要体现工作量的实际贡献等因素。 1、教学科研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实际完成工作量情况发放。 (1)实际完成工作量在额定工作量内的,按完成额定工作量的比例发放。 (2)实际完成工作量超出额定工作量的,在发放全额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基础上,核发超课时津贴。 2、非教学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发放。 (1)考核结果为优秀及合格等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 100%发放,并按规定核发超课时津贴或超工作量津贴。 (2)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80%发放,不发放超工作量津贴。 (3)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 50%发放,不发放超工作量津贴。 3、划拨至二级单位的附加管

XX医院员工误餐补助管理办法(试行).DOC

1目的 为优化误餐补助流程,规范误餐补助管理,鼓励员工积极投身于本职工作,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医院全体在岗员工(休假及外出进修学习员工除外)。 3定义无 4内容 4.1餐票发放标准及流程 4.1.1误餐补助适用于中午工作延时半小时以上的员工和备案的中午值班员工,标准为10元/ 人·天。 4.1.2人力资源部根据《中信中心医院中午值班人员名单》于每月月底(具体时间为每月28日 -30日间)发放次月值班人员餐票。 4.1.3超出餐标费用由自己承担。 4.1.4餐票仅限当月使用,逾期作废;丢失不补办。 4.1.5医院按月与食堂结算,费用列支医院餐费预算。 4.1.6符合误餐补助标准的员工应提前填写《中信中心医院加班误餐申请表》,经审批通过后, 方可凭此表用餐,食堂凭此表结算。 4.1.6.1员工未经批准自行加班,不予发放餐票。 4.1.6.2若员工遇特殊原因不能提前填写《中信中心医院加班误餐申请表》,可到食堂签字 就餐,并在当天下午下班前补交此表至人力资源部。鉴于手术室特殊情况较多,可 先签字就餐,并于一周内补交此表。 4.1.6.3若员工提前在食堂签字就餐,但经认定不符合误餐标准的,须个人向食堂支付就餐 费用。 4.2加班误餐包括的情况: 4.2.1因急诊抢救或手术原因符合4.1.1规定的。 4.2.2因临时性、紧急性指令工作需加班完成符合4.1.1规定的。

4.2.3其他。 4.3不属于加班误餐的情况: 4.3.1因工作效率低或工作计划不当等主观原因造成本职工作未按时完成的。 4.3.2因个人请假影响工作进度造成的加班。 4.3.3外出参加本市会议。 4.3.4外出义诊。 4.3.5其他。 4.4审批流程 4.4.1每月10日前,食堂负责人应与人力资源部进行上月餐票核对,核对无误后方可按流程办 理结算。 4.5餐票印制 4.5.1由食堂负责印制,须加盖食堂专用章和人力资源部专用章方可生效。 4.6附则 4.6.1科室和个人应尽可能提高工作效率,对于故意拖延工作至误餐时间和谎报误餐者,一经 发现,除当日误餐费用自理外,对当事人及科室负责人各罚款100元。 4.6.2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4.6.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5相关文件无 6附件 附件1:《加班误餐申请表》 附件2:《餐票领用登记表》 2018年6月30日 加班误餐申请表

职工困难补助实施办法

职工困难补助实施办法 为充分体现公司对职工的关怀和爱护,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规定。 (一)补助对象 凡生活确有困难的本院正式职工(会员)、退休工人都可享受困难补助。 (二)补助方法 困难职工补助,根据不同情况可分为定期补助和临时补助两种。 (三)补助标准 1.定期补助:目前暂按总工会有关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低于下列标准的差额部分给予补助。 本院职工最低生活费每月定为300元。 2.临时补助: (1)职工因病或非因公死亡,可根据抚养家庭人口多少给予一次性困难补助。 无供养的补助300元。 抚养一人的补助400元。 抚养二人的补助500元。 抚养三人的补助600元。 参加人寿保险的不补助。

(2)职工家里发生火灾或自然灾害,可根据不同情况一次性补助500元—1000元。但有保险公司赔偿的补助。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3)职工因病住院开刀治疗,可补助营养费100元。 (4)职工患严重疾病确实在家休息,六个月以上而造成生活困难的,可补助300元—1000元。 (5)职工家属(指无工作的)患重病住院治疗,自己负担药费较多,家庭生活水平又属偏低范围,可适当给予补助。 (6)享受定期补助或生活水平属偏低的职工子女上学,学费额较大的,可适当考虑补助。 (四)补助手续和批准权限 1.对公司困难职工要做到“四清”:即家庭人口清,经济来源清,生活水平清,职工抚养人口清,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公司提出申请补助报告。 2.公司要全面掌握职工困难情况,接到员工的申请报告后,要深入基层调查核实,并定期组织讨论研究,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半年研究讨论一次。 3.职工困难补助经公司集体讨论决定后,由困难职工填写困难补助申请表,经总经理签字后领取困难补助费。 (五)凡违反下列条件之一者不予补助 1.凡违反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殡葬改革规定者。

清华大学研究生资助奖励办法(简) - 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清华大学研究生资助奖励办法(简) 为了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学校统筹利用国家财政拨款、学校自筹经费、科研经费和社会捐助等资金,充分发挥学校、院系和导师的积极作用,努力争取各方面资源,进一步完善包括学业资助、优秀奖励、勤工俭学、困难补助、助学贷款等方面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充分发挥奖助政策对研究生的激励与资助作用,调动研究生从事学习及研究的积极性。 资助奖励体系的基本框架为: 经济资助方案: 类型 A :学校资助(万/年) B :院系资助(万/年) 总收入 (万/年) A1:基本奖助金 A2*2 :校设岗位奖助金(助教、助管) B1:院系奖助金 B2:院系/导师 岗位津贴 学术学位 博士*1 3.3 2.6 ≥1.8 ≥5.1 学术学位硕士 1.4 1.6 ≥0.6 ≥2.0 专业学位硕士 0.6 - 各院系自行确定 *1:未来学者奖学金获得者额外获得未来学者奖学金相应金额。 *2 :研究生若已承担校设岗位A2,则院系资助B 部分不做要求。 以上各类奖助金适用对象: 基本奖助金(A1): 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资助奖励体系 前置奖学体系 经济资助体系 奖励荣誉体系 助困应急体系 未来学者奖学金(资助类) 多样化发展项目(奖励类) 基本资助(资助类) 岗位资助(资助类) 国家奖学金(奖励类) 单项奖学金(奖励类) 贷款(助困) 大病救助(助困)

校设助教助管津贴(A2): 助教岗位:原则上仅限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助管岗位:原则上限于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院系/导师奖助金及岗位津贴(B): 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奖励与助困: 1.学校按照规定评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优异、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博士生3.0万元、硕士生 2.0万元。 2.学校设立各类研究生前置支持型奖学金和后置奖优型奖学金,用于激励研究生全面发展与特色发展。 3.学校为研究生提供勤工俭学机会。学校对遇到临时突发性特殊困难的研究生酌情提供特殊困难补助。学校积极支持帮助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按照国家政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对入学时遇到临时突发性经济困难的研究生提供“绿色通道”。 资助总额限制: 研究生在校期间从学校、院系和导师等不同渠道获得的各类资助(不含奖优助困类资金)总金额博士生每年不得超过9万元,硕士生每年不得超过5万元。 研究生在校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学金、奖励、助学金、困难补助、助学贷款等奖优助困类资金的总金额博士生每年不得超过5万元,硕士生每年不得超过4万元。

绩效工资发放实施方案

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考核方案 ●应体现的原则 1、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2、提倡奉献精神和落实分配方案相结合的原则。 3、核编定员,因岗设人,依岗定量的原则。 4、多劳多得、优质优酬、重点向班主任、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贡献 的教职工倾斜的原则。 5、实施绩效考核,改善管理的原则。 6、确保稳定,强化激励的原则。 ●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考核的主要项目 1、工作量奖励 2、出勤奖励 3、教育教学业绩奖励 4、荣誉、科研奖励奖 5、师德奖励 6、其它 ●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考核的主要容 关于工作量(课时津贴)的发放和奖励规定

表中课时数为满工作量的周课时数(1个标准量) 二、行管人员工作量的核定方法: 1、一般行管人员(指校不担任中层及中层以上党政职务的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工作人员,含工勤人员)原则上,其工作量规定为:专任教师工作量的平均值×0.7;个别因工作量过大的行管人员,其工作量规定为:专任教师工作量的平均值×(0.8---1.0)。 2、行政干部工作量的核定方法: 行政干部是指担任中层或中层以上职务的管理人员(校长、书记除外),中层副职的工作量按专任教师工作量的平均值×1.1进行核算,中层正职的工作量按专任教师工作量的平均值×1.2进行核算,校级副职的工作量按专任教师工作量的平均值×1.3进行核算;若兼任两项及两项以上行管职务,中层正职的工作量按专任教师工作量的平均值×1.3,校级副职的工作量按专任教师工作量的平均值×1.4进行核算;若兼课则课时减半计入课时工作量;带班主任按450元每月的标准计入总量。 三、教师及行管人员兼职,其工作量核定方法: 身兼两项或两项以上职务,最多只取两项兼职计算工作量。其办法为,取最高的一项全量计入,其余兼职取半。安排工作时应尽量避免兼职过多。(兼职是指:行管人员兼课;教师兼职是指:兼任行管工作) 四、交流教师奖励性绩效的核定方法:为同类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值的 1.05倍;支教援教教师奖励性绩效的核定方法:为同类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平

员工误餐补助管理办法

员工工作餐及误餐补助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了保护员工合法权益,体现医院福利政策,方便员工生活,鼓励员工更加积极投身于本职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医院范全体员工,不包括长休假及借调外单位员工。 3 引用标准及关联子系统 3.1 《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 1994 〕82 号) 3.2 《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 号) 4 办法 4.1 发放标准 4.1.1 工作餐补助为出勤员工工作午餐补助,24 小时值班人员则按早中晚三餐补助,误餐补助为员工在医院外餐厅就餐的费用,以上费用按月由医院计付,费用列支医院福利费; 4.1.2 每月按员工出勤情况,每人每天补助早餐 2 元,午餐5元,晚餐5 元。按每实际天数计 算,财务账务处理后,直接转入食堂支付员工用餐费用; 5.1.3 员工凭饭票用餐。食堂凭饭票结算。 5.2 发放办法 5.2.1 每月月底前,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当月实际在岗情况,统计当月应补误餐补助金额,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后提交公司财务产权部; 5.2.2 每月2 日前,公司财务产权部将上月员工误餐补助总额转帐到后勤服务公司管理的食 堂; 5.2.3 每月5 日前,后勤服务公司根据截止上月末最后一天员工虚拟饭卡中的用餐费用余额, 按3000 元封顶线在10 日前重新核算每位员工应补误餐补助金额。 5.2.3.1 有关补助金额规定如下: 5.2.3.2 每月员工虚拟饭卡中余额以3000 元为封顶线。如截止上月末最后一天,虚拟饭卡内实际余额为3000 元及以上,该员工本月不再享受误餐补助;如截止上月末最后一天,虚拟饭卡内实际余额低于3000 元,该员工本月享受误餐补助的金额为与3000 元封顶额的差额,但最多补助金额不得超过每人每天15 天,每月30 天的补助标准。

关于自治区职工困难临时救助实施办法

关于自治区职工困难临时救助实施办法 意外总会来临,对于突然有困难的人我们要伸出援助之手,你对于临时救助有什么办法?下面小编带来的是关于自治区职工困难临时救助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与全国困难职工帮扶相衔接,与经费供给水平相适应的自治区职工困难帮扶工作制度,切实维护和保障好广大职工的工作、生活权益,根据《自治区财政专项帮扶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全区职工困难临时救助实行属地管理,地方工会主要负责人对当地职工困难的救助工作负总则,将职工困难临时救助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纳入服务职工规划和困难职工帮扶工作体系。 第三条工会职工帮扶(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帮扶(服务)中心)要履行职工困难救助的申请受理、审核、救助等职责。 第四条工会保障工作部要履行职工困难临时救助主管部门职责,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对接,统筹协调,提高职工困难救助服务水平。 第五条工会财务部门负责做好资金管理、发放工作;工会经审部门负责资金使用监督工作。 第二章救助对象 第六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当年度内因本人及家庭成员患病、子女上学、残疾、重大意外灾害等引起家庭困难,且无法纳

入全国级困难职工救助范围,并满足“(家庭可支配收入-由于患病、子女上学、残疾、重大意外灾害及其他特殊原因等造成支出费用)/家庭总人口≤当地低保标准1.5倍”条件的在职职工家庭。 符合上述条件并加入工会的农牧民工。 第三章救助程序 第七条申请及受理 职工困难临时救助应当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书面申请。基层工会应当及时了解掌握本单位职工的生活状况,符合条件的,应当告知其帮扶救助政策,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等无法自主申请的,应当主动帮助其申请。 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导致家庭困难的相关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等,保证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 第八条审核 调查核实及民主评议。基层工会在受理个人申请后,及时调查核实申请人经济、生活以及家庭赡抚养负担情况等,申请人应当配合基层工会开展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并开展基层民主评议,评议申请人书面声明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调查核实结果的客观性。 公示。应当将审查结果在本单位或居住区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基层工会应将审核意见连同申请、调查核实、民主评议、承诺书、委托授权书等相关材料报送旗县以上工会帮扶中心(服务中心)审批。对公示有异议的,基层工会应当重新组织调查核实,及时提出是否救助的审核意见,需要救助的要重新公示。

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书范文

( 申请书)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BH-050622 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书范文Sample application form for graduate student's difficulty subsidy

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书范文 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书范文篇1 尊敬的校领导: 我毕业于XX中学,家现住在XX市XX区,家里有三口人,{我的母亲长期患有心脑血管疾病,同时还要照顾因患有精神分裂症而生活无法自理的父亲}(写自己家里的困难情况),家里的生活没有保障,只能靠政府救济。十几年来一直过着贫苦的生活.小时候,母亲为了让我能上学,日夜劳碌奔波,但是她那些辛苦赚来血汗钱抛去生活开支根本不够我的学费,只能向亲戚借。那时候真的太困难了,每天除了学习以外,我就会帮家里作家务,分担责任.为了也能够帮家里省钱,每天放学后我都要收集班里一天下来扔掉的汽水瓶和一拉罐补贴家用.由于当时无钱医治父亲的病,家里的学习环境很差,但是我也养成了在困境中学习和生活的意志.上了初中后,家里一直没有什么起色,而且母亲由于奔波劳碌病情加重,还好有老师的帮助,我们才度过了这一段实为艰苦的时期.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家里因为房屋的开销借了一笔债,日常开支,除去还债、所剩也就无几了。 所以学费一直困扰着我们。终于我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XX学校,这是一所专为品学兼优的贫苦孩子开的学校,学校在学费方面的资助帮了家里很多.在这所学校,大家都是因为上不起学而来的,从中我学到了人穷志不穷的道理.大家在一起,除了互相帮助学习外,还积极参加学校得各种助学活动,自己挣得自己的一些

教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教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经XX年2月23日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本办法从XX年春季起执行。 一、公司聘请教师 1、基本工资和交通补助有公司制定标准发放,也可由学校代发。 2、学校每月发放校龄津贴。校龄津贴计算办法:从进校工作日起算,每年50元递增。附校龄:章钦XX年秋季起算3年,皮翠柳、吴晶莹XX年秋季起算2年,葛冰XX年春季起算1年。 3、寒暑假各发放一个月80%的工资津贴。 4、因正常原因去职,按实际工作年限发放慰问金,每年200元。 二、幼儿园聘请教工 1、生活老师每月工资800元。 2、兼职门卫每月工资800元。 3、保育老师每月基本工资800元,月学额津贴按小班(含特色班)30人其他班50人为底线,每超过一人发5元。 4、保教老师每月基本工资1200元,与保育老师一样发放学额津贴。 5、跟车人员每月发放电话补助,按每生2元发放。

6、以上人员校龄津贴按每年每月30元递增,校龄从满工作年限一年起算。附方丽琼、方琼、葛槐、葛艳桃XX年秋起算0年,何颖、方艳秋、胡排、潘艳花、王秀芳、胡放霞XX年春起算0年。 7、在优质课比赛中获得镇县省级奖励的教师,其基本工资中可以加设奖励工资,镇级一等奖20元,县一等奖100元,省一等奖200元(其他等级酌情增减,各级别不叠加)。 8、寒暑假生活老师、保育老师辞退,新学期优先续聘,计算连续校龄。寒暑假保教老师发放基本工资的50%. 9、所有新进教工设一个月试用期,基本工资降100元,不享受福利。 10、保教老师因正常原因去职按实际校龄发放慰问金,每年100元。 三、寄宿部聘请教工 1、食堂员工每月工资700元,主厨另加50元,生活老师每月工资800元。 2、专职厨师基本工资协商确定。 3、校龄津贴按每年每月30元递增,校龄从满工作年限一年起算。附魏旺桃XX年秋起算2年,潘小兰XX年秋起算1年。胡美玲、潘艳芳XX年春起算0年。 4、所有新进教工设一个月试用期,基本工资降100元,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办法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办法 为切实增强临时救助制度的可及性和实效性,有效解决我县城乡居民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问题,根据XX省民政厅《关于转发民政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在脱贫攻坚兜底保障 中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作用的意见》(X民发[XX]45号)精神和有关要求,将县级审批的临时救助中一般审批权限下放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确保此工作的依法依规进行,制定此实施办法: 一、各乡镇(街)自《实施办法》下发之日起,负责一般性临时救助业务的审批和发放。 二、一般性临时救助的对象和范围 临时救助对象分为急难型救助对象和支出型救助对象。范围包括城乡低保户、特困人员、孤儿、建档立卡贫困户、刑满释放人员中的“三无人员”、符合救助条件的其他城乡居民。 (一)急难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 (二)支出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因教育、医疗(具有规律性需长期治疗的)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其中的其他城乡居民是指其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应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低保家庭财产状况有关规定(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拥有的银

行存款、有价证券等流动资产价值按人均市场价值不超过24个月当地低保标准掌握)。申请支出型救助需提供学校或医院(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正规票据。因医疗支出额度较大。造成后续治疗无力承担的,可通过“一事一议”渠道处理。 已经通过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批,但尚未发放救助金的困难群众,应作为急难型临时救助对象予以实施和管理。各乡镇(街)政府安排的一次性救助应包括此类群体。 三、救助程序 (一)对于急难型救助,可以“先行救助”,即根据救助对象急难情形,简化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民主评议和公示等环节,直接予以救助,并在急难情况缓解后,登记救助对象、救助事由、救助金额等信息,补齐经办人员签字、盖章手续。 (二)对于支出型救助,要严格执行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公示程序,规范各个环节工作要求,对申请对象中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及其成员、特困人员,重点核实其生活必需支出情况。 (三)按照省民政厅的要求,将一般性临时救助审批和发放权限下放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救助额度超过一般救助标准、需要通过“一事一议”方式实施的临时救助,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县级民政部门,提请县社会救助联席会议研究审批。

xx公司员工误餐补助管理办法

Xx公司员工误餐补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保护员工合法权益,体现公司福利政策,方便员工生活,鼓励员工更加积极投身于本职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以合同的形式与公司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在岗员工(不包括长休假及借调外单位员工)。 第三条参考标准及相关规定 (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2号) (二)《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 第二章发放程序 第四条发放标准 (一)误餐补助为员工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在餐厅享受工作餐待遇而给予的货币补贴,按月拨付,费用列支公司福利费; (二)早餐为20元/人/餐,午餐为40元/人/餐,晚餐为40元/人/餐; 第五条发放办法 (一)每月25日前,公司各归口管理部门应统计本部门员工上一计薪月度实际出勤情况、误餐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报送至

公司综合部,公司综合部根据统计情况确定应补误餐补助金额,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后提交公司财务部; (二)每月5日前,公司财务部将上月员工误餐补助进行整理造册,由员工本人签字领取; 第三章职责与监督 第六条职责 (一)归口管理部门职责 负责本部门员工出勤及误餐状况的统计与初审。 (二)综合部职责 综合部具体负责本公司的误餐补助管理制度的建设、标准核定及日常管理工作。 (三)财务部职责 财务部具体负责误餐补助账务处理、规范性审核以及税务办理。 第七条检查与监督 综合部随时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公司领导,并监督整改。 第八条反馈 (一)综合部对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公司领导的有关工作指示及时反馈相关部门; (二)各归口管理部门将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反馈到公司综合部,便于公司对有关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管理办法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管理办法 中南大学字〔2011〕71号 第一条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解决学生因本人或家庭遭遇突发情况造成的生活困难,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第三条临时困难补助适用范围: 1.学生本人遭受突发事件或突发急重病症,所需费用超过学生及其家庭支付能力,从而影响学生在校基本生活的; 2.学生家庭成员遭受意外,造成家庭经济困难而影响学生基本生活的; 3.因自然灾害使家庭财产遭受较大损失,造成学生在校基本生活困难的; 4.非本人原因致使个人财物遭受较大损失而影响基本生活的; 5.其它影响学生基本生活的情形。 第四条申请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学校不予补助: 1.具有抽烟、酗酒等不良生活习性的; 2.具有高消费行为或生活奢侈浪费的; 3.擅自在外租房的; 4.个人经济困难而又不愿参加勤工助学的; 5.家庭因建(购)房、购车、生产投资等而欠下巨额债务导致学生生活发生困难的; 6.学习不刻苦,经常旷课、迟到,一学年有2门及以上课程不及格的; 7. 由于本人责任造成被盗、火灾等,从而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 8.受到学校或学院通报批评或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第五条临时困难补助标准: 临时困难补助额度原则上按照学校所在地最低生活费用标准确定,以解决学生10至30天的基本生活费用为原则。每人每次补助500元,原则上每位学生一个学期只能申请一次临时困难补助。特殊情况下的困难补助学校另行研究决定。 第六条临时困难补助申报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家庭人口,家庭经济收入情况,申请补助理由,以及在校期间获得资助情况等),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辅导员(或班主任)对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核实,并签注意见; 3.分管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并盖学院公章; 4.由辅导员(或班主任)将上述材料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5.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临时困难补助领款通知》并加盖公章; 6.申请人凭临时困难补助领款通知到学校财务处领取补助金。 第七条学校将对获得临时困难补助的学生进行监督管理,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的,将追回全部资助资金,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本办法自文件颁发之日起实施,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研究生家庭困难补助申请书

研究生家庭困难补助申请书 研究生家庭困难补助申请书 本人XXX,是XX单位的一名在职同志。多年以来,我本人身体健康状况一直不好,长期患有严重的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心脏病、脑梗塞。为维持病情稳定以坚持工作,我平日依靠服用药物降脂、降压、降糖。日常用药种类和数量繁多且加之日积月累服用,这给生活造成不小负担,个人一直努力克服。 申请和审批程序: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城乡医疗救助申请表》,并提供本人户口,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并提交医院正式医疗收费收据,疾病证明等相关资料;送交居委会评议;街道办审核;县民政部门审批。 研究生处: 我叫,系法学院九七级刑法学研究生。我来自××省××市一个贫穷落后的山区,一家七口人。上有爷爷奶奶,下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正在上学,而我又在读研究生,一家人的全部费用均靠父母守着的那几亩薄地的收入。我由于是自费生,家里已为我欠下了近万元的债务,每每念及这些,我总是心存深深的愧疚,惟有以加倍的努力学习来报答他们。 我叫**,于*年*月*日进入公司,根据公司的需要,目前担任**一职,负责**********工作。本人工作认真、细心

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进取心,勤勉不懈,极富工作热情;性格开朗,乐于与他人沟通,具有良好和熟练的沟通技巧,有很强的团队协作能力;责任感强,确实完成领导交付的工作,和公司同事之间能够通力合作,关系相处融洽而和睦,配合各部门负责人成功地完成各项工作;积极学习新知识、技能,注重自身发展和进步。 最近听说研究生处要发放一笔困难补助金,我本不愿给学校添麻烦,但觉得若能拿到困难补助,也可以减轻些家里的负担,所以特此提出申请,望能批准。 此致 敬礼 我是——市——街——社区居民——,借住父母家。我父亲由于脊椎折断、并患有糖尿病,退休的薪金还不够吃药药费的开销,糖尿病已到严重时期,不能进食,四肢浮肿,随时都有危险。母亲患有严重的心脏病,加之年岁以高不能操劳。同时家庭收入仅靠老父亲的微薄退休金来维持全家生活。 申请人:xxx ×年×月×日 家中还有二老,已年过八旬,膝下尚有两子,现家中无劳动力,08年10月大儿子因严重的鼻窦炎在渭南中心医院诊治,花费了1万多元至今依然未痊愈,不能正常干活,还

实验中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

淮南实验中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 考核发放办法(试行) (校四届二次教代会通过) 按照市教育局《淮南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和《淮南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为落实我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明确内部分配政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淮南实验中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试行)》。 一、指导思想 以推进学校持续健康科学发展为目标,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 二、分配原则 1、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公平、公开、公正的分配原则。 2、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一线教师及成绩突出的教职工倾斜的原则。 三、考核小组、考核形式 1、考核小组由校级领导、工会主席、教职工代表组成,教职工代表所占比例不低于考核小组总数的30%,名单报市教育局审批后在校内公示。 2、考核形式: 出勤情况实行月考、月查记载、学期末汇总,由考核小组负责,每月统计一次并公示。考核工作采取考核小组考评、教职工互评、学生评教相结合等方式。学期末由全体教职工参与,对所有教职工分德、能、勤、绩四块考核,并公示考核结果。 工作调动、中途退休人员按实际工作月份发放。 中途上班难以安排原岗位,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临时性工作的人员,不参加评优,其中工作量津贴部分由学校考评小组根据工作实绩确 ^定。 凡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我校教职工必须经过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考核结果,每半年发放一次。奖励性绩效工资包括工作量津贴、班主任津贴、考勤奖、教育教学成果奖、其他(主要为临时性工作)等,每年以十个月计算(上、下半年均以五个月计算)。 四、考核基本要求 重点考核履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实绩。 师德实行“一票否决”。对师德出现问题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师德年度

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最新】

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简称为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鼓励学生积极上进、自强自立,依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且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 第三条学校建立健全“奖、助、贷、勤、补、免”等多位一体的资助体系,采取以助学贷款为主渠道,以“绿色通道”、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社会资助等相配套的资助措施,尽力解决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问题。 第四条各项资助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受资助的学生可以申请学校各项奖学金。

第六条学生资助资金由学校财务处统一负责管理,由学校纪委监察处、审计处负责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学校成立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负责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和学生工作部(处)、团委、财务处、教务处、纪委监察处、审计处等部门组成,负责指导学生资助工作制度修订、奖助学金筹措等有关事宜。 第八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全校学生资助工作的日常事务管理、制订年度资助计划、资助经费的统筹安排以及各类资助名单的审定等工作。 第九条各教学学院成立资助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初审工作。学院要根据学校资助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本院实际,制订本院的资助工作实施细则,对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资助名额的分配和评定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 第三章资助方式

教师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教师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的管理,强化学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对教师在德、能、勤、绩诸多方面进行全面综合评价,实行多劳多得、优质高酬、根据上级实行“绩效工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对我校教师实行如下考核办法 一、师德考评及实施细则(80分) 该项考评以80分为满分,如果被考评人在考评期内对学校做出重大贡献,一次加记5—20分;打架、骂人、酗酒闹事等有严重损害学校声誉,造成极坏影响的,一次性扣除5—20分;凡每期师德量化总分低于48分者,视为师德不合格,本期绩效工资减少20%。 (15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各种会议、各项活动。每缺一次扣1分,请假一次扣0.5分,此条由王月平校长负责记录。 (20分)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守师德,服从领导,爱护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课堂上不抽烟,记20分。如有一次违规行为者扣1分。此条由各班学生会干部监督并上报王月平校长,以学生上报次数为准进行考评。 (15分)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记15分。如上班期间打扑克、打麻

将、下棋等,发现一次扣1分。以值周领导检查情况为依据进行考评。 (15分)讲团结,顾大局,态度积极,工作主动,记15分。如有一次拨弄是非、挑起矛盾、恶语伤人、损人利已者,扣1分。此条由学校领导班子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考评。 (15分)自觉抵制社会不正之风,积极参加公益劳动,记15分。如果有一次乱收费、乱发教辅读物、乱罚款者扣10分;公益劳动不参加者扣1分。由校长进行考评。 二、出勤考评制度及量化标准(60分) 教师出勤考评以60分为满分。如果被考评人员每期出勤率达不到50%,即量化部分低于30分者,该期出勤以零分计,绩效工资在第一项的分数减少20%。 教职工有旷职行为者,一天扣4分,任课教师旷课1节扣2分。 教职工因病、因事缺勤者,应履行请假手续,请假1—3天者由校长审批,4—15天由中心校审批,16—30天者由镇主管领导审批,30天以上报教育局审批。请病假者应出示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每天扣0.5分。假期满后及时销假,超假者按旷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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