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业管理规定

高空作业管理规定
高空作业管理规定

琪乐集团高空作业管理规定编写/日期WRITING/Date:批准/日期APPROVAL/ Date:

集团SHE

签名(章):2011.10.11集团营运中心:签名(章):

2011.10.11

1. 目的

通过建立执行高空作业危险识别体系,并执行一个工作许可制度,保证在高空作业之前,采取必要的预防和保护措施,避免在高空作业过程中发生危险。

2. 范围

这个程序适用于那些需要在具有跌落危险的位置上进行作业的所有员工和承包商。

如果在有符合安全设施的固定平台上作业不在该范围。

3. 定义

1)高处作业:

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1.8米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2)坠落高度基准面

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高度基准面。

3)异温高处作业

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高温是指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2℃及以上时的温度。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于5℃。

4)带电高处作业

作业人员在电力生产和供、用电设备的维修中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的高处作业。低于下表距离的,视为接近带电体。

电压等级(KV)10以下20—35 44 60—110 154 220

距离(M) 1.7 2 2.2 2.5 3 4

5)固定点

固定点是指用来固定安全绳的地方,它用来当作业者不慎跌落时,固定点通过安全绳和安全带能承受必要的拉力,防止作业者从高处跌落造成安全事故。

6)申请人

申请高空作业许可证的人,他可能是将要在高空作业的员工,也可能是承包商。

7)批准人

由公司授权可以批准高空作业许可证的人员。

8)安全绳

是指安全带和固定点之间的绳子,它可以在作业者作业时移动,同时当作业者不慎跌落时为其提供保护。

9)开口

墙壁或隔板中的缺口或空缺,操作人员可能通过该缺口跌落下一层。

4. 高处作业分级与分类

1) 高处作业的分级

a)作业高度在1.8米至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b)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至15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c)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至30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d)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2) 高处作业的类别

高处作业分为特殊高处作业、化工工况高处作业和一般高处作业。

a)特殊高处作业

(1)在阵风风力为6级(风速10.8米/秒)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

(2)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

(3)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

(4)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

(5)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

(6)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

b)化工工况高处作业

(1)在坡度大于45度的斜坡上面进行的高处作业。

(2)在升降(吊装)口、坑、井、池、沟、洞等上面或附近进行的高处作业。

(3)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伤的区域或转动设备附近进行的高处作业。

(4)在无平台无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化工容器、设备及架空管道上进行的高处作业

(5)在塔、釜、炉、罐等设备内进行的高处作业。

c)一般高处作业

除特殊高处作业和化工工况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

5. 高空作业人员的职责

任何高空作业前,都必须优先考虑:

1)当工作现场与工厂目前推行的安全要求相背离、不能保障安全作业时,有权拒绝作业;

2)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是经过培训的有资质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

3)严格按照高空作业规范进行作业,佩戴合理的安全防护用品,避免不当作业引发对人身安全的伤害.

6. 高空作业的人员资质

1)年满18岁,经体格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高空作业;

2)严禁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病和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从事高

空作业;凡洒后人员、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行动不便、女工怀孕、

有职业禁忌症等不适宜登高的人员,亦不准登高作业;

3)对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地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使其认

识掌握高处坠落事故规律和事故危害,牢固树立安全思想和具有预防、控制事

故能力,并要做到严格执行安全法规,当发现自身或他人有违章作业的异常行

为,或发现与高处作业相关的物体和防护措施有异常状态时,要及时加以改变

使之达到安全要求,从而为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发生.

7.高空作业的严禁行为--所有本公司内员工不能搭脚手架进行高空作业,严禁从事脚

手架的拆除,建筑物的拆除工作

1)严禁在石棉瓦,刨花板、三合板顶棚等轻型材料屋面上行走;

2)严禁在六级强风或大雨、雪、雾天气从事露天高处作业。

3)年满18岁,经体格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高空作业。

4)严禁攀爬脚手架,也不准从高处跳上跳下。禁止在高压线下作业

5)夜间作业,须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否则禁止施工

6)严禁穿高跟鞋、拖鞋或赤脚作业;如果是悬空高处作业要穿软底防滑鞋。

7)严禁上下同时垂直作业。若特殊情况必须垂直作业,应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在

上下两层间设备专用的防护棚或者其他隔离设施。

8)严禁坐在高空无遮栏处休息,防止坠落。

9)卷扬机等各种升降设备严禁上下载人。

10)在天棚和轻型屋面上操作及行走十分危险。因此,在天棚和轻型屋面上操作、

行走前,必须在上面搭垫板或下方满铺安全网。严禁直接踩踏天棚,石棉瓦或其他轻型屋面

11)不论任何情况,不得在墙顶上工作或通行。

高处跌落事故类型高处坠落

主要原因

预防与控制要点

洞口坠落(预留口,通道口,楼梯口,电梯口坠落

等) 洞口作业不慎身体失去平衡;

行动时误落入洞口;坐躺在洞

口边缘休息失误;洞口没有安

全防护;安全防护设施不牢固

、损坏,未及时处理;没有醒

目的警示标志等

●预防留口、通道口、楼梯口、电梯口、

上料平台口等都必须设有牢固、有效的

安全防护设施(盖板、围栏、安全网);

●洞口防护设施如有损坏必须及时修缮;

洞口防护设施严禁擅自移位拆除

●在洞口旁操作要小心,不应背朝洞口作

●不要在洞口旁休息、打闹或跨越洞口及

从洞口盖板上行走;

●同时洞口还必须挂设醒目的警示标志

脚手架上坠落严禁工厂自行搭设脚手架,必须由外部有资质的承包商进行

悬空高处作业坠落立足面狭小,作业用力过猛,身

体失控,重心超出立足面;脚底

打滑或不慎踩空;随着重物坠

落;身体不舒服,行动失控;没

有系安全带或没有正确使用,或

在走动时取下;安全带挂钩不牢

固或没有牢固的挂钩地方等。

?加强施工计划和各施工单位、各工种配

合,尽量利用脚手架等安全设施,避免或

减少悬空高处作业;

?操作人员要加倍小心避免用力过猛,身体

失稳;

?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穿软底防滑鞋,同

时要正确使用安全带;

?身体有病或疲劳过度、精神不振等不宜从

事悬空高处作业。悬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

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定期进行

体格检查。

石棉瓦,瓦楞板,刨花板等轻型材料屋面坠落没有意识到轻质材料屋面不能

行走的危险,可能因以下原因跌

?轻质材料不能承重导致坠

?在天棚和轻型屋面上操作,行走十分危

险。因此,凡在天棚和轻型屋面上操作、

行走前,必须在上面搭垫板或下方满铺安

全网。严禁直接踩踏天棚,石棉瓦或其他

轻型屋面

?原屋面已有裂纹或破损导致坠落;

?脚底打滑或不慎踩空?必须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拆除工程中发生的坠落严禁工厂自行进行建筑物/脚手架的拆除工程

登高过程中坠落?立足面狭小,作业用力过

猛,身体失控,重心超出立

足面;

?脚底打滑或不慎踩空;随着

重物坠落;

?身体不舒服,行动失控;

?注意力不集中

?手持物品/工具等没能稳固

地抓稳扶手

?站立面破损导致坠落

?高空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

须装入工具袋,攀登过程中手中严禁持

物。

?监护人应坚守岗位,设置醒目的警示标

志,避免其他过往人员影响作业。

?作业前检查登高工具,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工具不得使用。

?穿着合适的软底鞋及工作衣进行作业

?不得任意利用现场设施设备进行攀登

?梯子上作业须系好安全带并高挂低用

梯子上作业坠落?背对作业面操作导致身体

失控,重心失衡坠落

?梯子有破损,导致坠落

?梯子放置不符合安全规范,

导致梯子翻倒/滑倒

?没有系安全带或没有正确

使用,或在走动时取下;安

全带挂钩不牢固或没有牢

固的挂钩地方等。

安全带应绕杆拴挂,严禁把挂钩直接挂在梯

子的踏板或立杆上。

屋面作业坠落屋面坡度大于25°,无防滑措

施;在屋面上从事檐口作业不

慎,身体失衡;檐口构件不牢、

或被踩断,人随着坠落等。

?在屋面上作业人员应穿软底防滑鞋;

?屋面坡度大于25°应采取防滑措施;

?在屋面作业不能背向檐口移动;

?使用外脚步手架工程施工,外排立杆要高

出檐口1.2m,并挂好安全网,檐口外架

要铺满脚手板;

?没有使用外脚手架工程施工,应在屋檐下

方设安全网。

9. 高空作业程序—-

任何高空作业开始之前,都必须首先考虑是否有其它低风险的作业方式可以替代.

发现有害,不安全因素,包括环境,设备,行为,自身身体的不安全因素,员工有权马上停止

1)在 1.8米以下而没有固定保护设施(栏杆)的位置上进行作业,必须使用以下2

种防跌落保护措施才能进行作业:

?便携式梯子(不高于6米)

?带有防护栏的操作可移动的工作平台

2)在1.8米及1.8米以上而没有固定保护设施(栏杆)的位置上进行作业的员工在作

业前必须申请工作许可证。

3)高空作业许可证申请人和审批人员必须一起观察作业区域,分析操作和可能的危险

要素,决定安全的作业程序去操作.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进入和离开作业的高空

地点;固定防止翻倒,保护作业人员;运送工具和材料;保护高空落物可能伤及的

区域人员.

4)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

5)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高处安全作业证,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施

工,否则有权拒绝施工作业。

6)高处作业人员要按照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要检查、作业中要正确使用防

坠落用品

登高器具、设备。

7)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监护点可根据

现场情况灵活选择,通常选低处对工作区域下方进行观察,并防止他人进入工作危

险区.

8)凡高处作业与其它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指定的路线上下,同时必须遵守有关安

全作业的各项规定;多层交叉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并设置安全网。禁止上下垂直

作业,确因工作需要时,要设专用防护棚或其它隔离措施。

9)高空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并

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得在高空投掷材料或工具等物;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禁止嬉戏。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零星材料、零部件等一

切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以防落下伤人,上下大型零件时,应采用可靠的起吊机具。

10)在化学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或附近有放空管线的位置作业时,应事先负责人

取得联系,建立联系信号(如口哨等),并将联系信号填入工作许可证申请表备注栏

11)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情况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

联系。

10. 高空作业许可证

1)所有需要进行高处作业的申请人员,到指定的安全员处领取工作许可证申请表,并

登记序号.

2)一般高处作业由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部门经理共同批准,许可证有效时限两小时

3)化工工况高处作业由部门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和生产经理(或同等职位)共同批准,

作业证有效时限为1小时

4)特殊高处作业由部门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生产经理(或同等职位)及厂长或相关的

生产负责人共同批准,作业证有效时限为半小时

5)在有效时限内工作没能完成应重新开据许可证或办理延时手续

11.高空作业设备的使用及维护

1)所有的从事高空作业的设备必须登记在册,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查。员工在使用

前,必须做目视检查。

2)任何有缺陷的跌落保护设备都必须停止使用,直至更换或修理。在每次使用后所有

跌落保护设备都必须清洁,保持良好状态,必须放回清洁干燥的位置保存。

3)属于特种高空作业的设备,使用的员工必须得到向对应得培训。目前在琪乐集团工

厂属于这样得设备有:五点式安全带、移动式升降平台两种

4)从事什么样的高空作业,要选择合适的防跌落保护设备。

5)任何高空作业必须考虑合适的PPE的使用,在执行高空作业前准备充足而合适PPE,

包括安全帽、安全眼镜、安全鞋、救生绳索、安全带等。

12. 个人防护用品及梯子的使用

1)高处作业人员的个人着装要符合安全要求。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安全帽、安全带和有

关劳动保护用品

2)使用安全带的人员必须得到相应的培训。

3)高处作业使用的安全带,应符合国家标准(GB6095-85)。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除,

有损坏的不得使用。申请人在作业前必须对安全带认真检查,不得使用不合格的安

全带。发现安全带不合格的,必须报安全管理人员报废,申请使用新安全带。安全

带拴挂要在垂直的上方无尖锐、锋利棱角的构件上,不能低挂高用。不准用绳子代

替,拴挂必须符合要求。多人作业时,人和拴处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以免坠落时,

互相发生碰撞。

4)安全帽要符合国家标准(GB2811-81),使用时必须戴稳,系好下领带。

5)带安全绳的安全带,安全绳的长度不超过1.8米(无缓冲距离)。

6)操作者必须将安全绳牢固地系在不低于操作者腰部的牢固独立的地方。

7)如果高空作业需要使用梯子,必须确保梯子放置牢固,以防止翻倒危险。

8)根据具体操作人员和工作要求选择适当的梯子。梯子仅限用于其设计目的。

9)梯子顶部必须超过平台1米以上的高度,在人员登上平台时可以顺利抓稳扶手。

10)登高作业中使用的各种梯子要坚固,放置要平稳,立梯坡度一般以60度~70度为

宜,应设防滑装置,梯顶无搭钩、梯脚不能稳固时,须有人扶梯监护。人字梯拉绳

须牢固,金属梯不应在电气设备附近使用。大风中使用梯子必须戴安全带并应有人

监护。

11)移动式升降平台使用前必须对其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合格而危机人身安全的项目

后严禁继续使用;制造部负责移动式升降平台的维修保养等,

12)发现不合格而危机人员安全的梯子,必须在安全梯上张贴警示标志,防止其他人员

误判断而继续使用,然后通知相关人员进行维修并报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跟踪。13.特殊高处作业要求—除遵守以上全部要求外,还须特别遵守以下要求:

1)屋面高处作业

a)登石棉瓦、瓦棱板(薄板材料、轻型材料)作业时,必须铺设牢固的脚手

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防止因脚手架、跳板固定不牢,

发生断裂、倒塌等高空坠落事故。

b)清理天沟时,必须使用可移动式的平台进行高处作业.平台放置牢固,以防

放置翻倒危险.作业人员严格佩带安全带和安全帽。.

2)机器顶部的高空作业

a)严禁站立在圆滑的物体表面从事任何形式的高空作业

b)严禁穿拖鞋或其他易滑到的鞋子作业

c)站立在稳固,坚实,有足够站立面的机器顶部时,必须同时按要求悬挂安全

带.安全带必须悬挂在稳固的地方,严禁悬挂在化学品输送管道,消防喷淋

管道等细管上

d)无稳固,坚实,有足够站立面的作业面时,必须搭设有护栏的作业平台进行

高空作业

3)悬空作业

1)定义: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统称为悬空高处

作业。

2)作业要求:

a)悬空作业无立足点,必须适当地建立牢靠的立足点,如搭设操作平台、脚

手架或吊篮等,方可进行施工.

b)凡作业所用索具、脚手架、吊篮、平台、塔架等设备,均必须经过技术鉴

定的合格产品或经过技术部门鉴定合格后,方可采用。

c)在有条件设立悬挂点的地方必须人工安装安全牢固的悬挂点以供高空作

业时悬挂安全带使用

4)化工工况高空作业(包括化学品输送管道,蒸汽管道等)

1)对于化学品输送管道/蒸汽管道等储存和运输化学品的管道/场所将视为

化工工况高处作业进行高空作业管理.

2)在化工企业里虽在2米以下。但属下列情况时,视为化工工况高处作业。

a)凡是框架结构生产装置,虽有护栏,但工作人员进行非经常性作业时,有

可能发生意外的,视为高处作业。

b)在无平台、无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化工设备以及架空管道、汽车、槽

车、特种集装箱上进行作业时,视为高处作业。

c)在高大塔、釜、炉、罐等化工设备容器内进行登高作业,视为高处作业。

d)作业地点下部或附近(可致伤范围内)有洞、升降(吊装)口、坑、井、

排液沟、排放管、液体贮池、熔融物,或有转动的机械,或在易燃、易爆、

易中毒区域等部位登高作业,视为化工危险部位高处作业。

3)化工工况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要求

a)《高处作业许可证》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审批人员应赴现场认真检查,

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

b)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高处作业许可证,经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后,

方可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或停止作业。

c)在化工危险物品储存的界区内或附近有放空管线的地方工作时(即化工危

险部位),应事先与车间负责人或操作者建立联系信号,并设置防护用具,

以防发生意外。

d)如生产出现异常情况或突然排放物料,危及检修人员的人身安全时,生产

当班班长必须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待上述情

况排除完毕,确认安全后,检修项目负责人方可通知检修人员重新进入作

业现场。

e)必须执行上锁挂牌程序,确保管道中物料输送被切断并且残余物料被释放.

管道阀门必须采用阀门锁锁定

f)作业区域必须封闭,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或通行,封闭区域设立明显的警示

标识

g)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器材

设备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

14. 培训

1)所有从事在没有固定保护设施的1.8米以上高度位置作业的员工须经过高

空作业培训。

2)参加高空作业项目的小组成员必须经过本规程的培训

3)培训时要全面介绍《高空作业》培训资料,<<高空作业>>程序,所有高空

作业也必须符合其要求以及国家相关技术规范。

15.应急情况

如出现其它受伤的情况,应立即执行:

1)拨打医疗急救电话120

16.程序评估

1)每年或根据需要对“高空作业操作程序”进行评估。特别是高危险作业发

生意外时,在重新评估相应程序前应停止相应的作业。

2)每年对程序评估时必须注意结合准事故和事故分析结果,和高空作业有关

的一定要慎重修改该程序。

3)以后对程序更新应同评估的结果保持一致。

风电场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风电场高空作业安全管理 规定(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2446-67 风电场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凡在离地面两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什么工种,进行作业的时间、地点,也不论专业或临时,均应执行本制度。 2、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症、恐高症及其他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3、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 3.1闪电、打雷、暴雨; 3.2六级以上大风; 3.3钢管上雨水未干; 3.4高空作业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 当上述情况过后,必须经公司安全员和有关技术人员检查各种作业设备,确认无问题后,才能恢复作

业。 4、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5、凡经常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作,应配备工具袋,高空作业使用的小型工具,均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准在钢管上或脚手架上乱放工具。 6、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 7、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般应高挂低用,即将安全带绳端的钩子挂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较低处进行作业。 8、电焊工在两米以上高空进行焊接时,必须找适当位置挂好安全带。确实无处挂安全带,又无其他方法解决挂安全带时,则应做好其他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操作。 9、进行高空焊接必须先将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带,还要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割下的金属

物业公司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物业管理经验分享】

物管从业二十年,本文极具参考价值,如若有用请打赏支持,谢谢! 物业公司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物业管理经验分享】 物业公司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凡在离地面两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什么工种,进行作业的时间、地点、也不论专业或临时的,均应执行本制度; 2.从事高空作业的工作,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疯症及其他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3.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A.闪电、打雷、暴雨; B.六级以上台风; C.钢管上雨水未干;D.高空作业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 4.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5.凡经常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人,应配备工具袋,高空作业使用的小型工具,均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准在钢管上或脚手架上乱放工具;6.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登高工具、安全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 7.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般应高挂用,即将安全带绳端的钩子挂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较低处进行作业; 8.挂安全带,又无其他方法解决挂安全带时,则应做好其他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操作;9.进行高空焊接必须先将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带,还应采取措施,确保割下的金属或火花不致伤人或引起火灾等事故; 10.电焊工所用焊条,应装在焊条桶内,随用随取,用剩的焊条头,应装在铁盒内或找适当地方放好,待工作完毕一同带下; 11.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往高空抛物件,应使用绳索、吊篮、高架车或吊车等传递物件;12.特殊情况下,如果必须从高空往地面掷物件时,地面应有人看管,以确保不伤害他人和损坏设备; 13.高空作业的有小型机具(如葫芦、千顶等)应找好适当位置并用绳、铅丝捆绑牢;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范围 本制度为了预防高处作业出现安全事故、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特制定高处作业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电力公司内所有高处作业。 2职责 2.1安全环保部是本制度的归属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及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2各单位对自己所管辖区内的高空作业安全负责。 2.3作业相关人员对作业过程负责。 3定义 3.1高处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3.2坠落基准面: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基准面。 3.3坠落高度(作业高度):从作业位置到坠落基准面的垂直距离,称为坠落高度。 3.4异温高处作业: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高温是指作业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2℃及以上时的温度。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于5℃。 3.5带电高处作业:作业人员在电力生产和供、用电设备的维修中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的高处作业。低于下表距离的,视为接近带电体。 4 高处作业分级 高处作业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特级高处作业,符合GB/T 3608的规定。 4.1.1 作业高度在2m≤h<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由作业单位副科以上领导负责审批。 4.1.2 作业高度在5m≤h<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由作业单位

副科以上领导负责审批。 4.1.3 作业高度在l5m≤h<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审批。 4.1.4 作业高度在h≥30m以上时,或有下列情况均称为特级高处作业,由公司主管副经理负责审批。 1)在阵风风力为6级(风速10.8 m/s)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 2)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 3)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 4)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 5)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 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 7)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 5 高处作业安全要求与防护 5.1 高处作业前的安全要求 5.1.1 进行高处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险辨识,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将辨识出的危害因素写入《高处作业票》,并制定出对应的安全措施。 5.1.2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5.1.3作业单位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5.1.4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应办理《高处作业票》,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 5.1.5《高处作业票》审批人员应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5.1.6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应在作业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投入使用。 5.1.7作业人员熟知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 5.1.8在紧急状态下(有下列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的)应执行单位的应急预案: 1)遇有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下的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单位内部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单位内部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门卫管理制度 一、外来人员一律凭身份证等证明身份的证件,在门卫处办理登记手续后由门卫负责联系安排,谢绝私自进入公司。 二、公物出门,必须有单位有效证明,否则门卫不予放行。 三、各种机动车辆进出,应自觉接受检查。 四、门卫人员24小时值班,不得擅自离岗。 五、门卫人员应在规定区域内加强巡逻,做到勤听、勤看、勤问、勤查、勤记,严防各种事故的发生。 六、门卫人员必须提高警惕,坚守岗位,照章办事,主动查询可疑的人和事,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治保委员会办公室(安全科办公室)报告。

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强要害部门、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配备防盗、防火设备。 二、单位的财务室、档案室、仓库等,实行专人负责,责任 到人。 三、重点要害部门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岗位纪律,自觉 按照本部门规定的操作规程操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及时关门、关窗。 四、加强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修工作,定期检查设备的安全 状况和财物按规定存放的数量。 五、严禁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重点部门和部位。

六、单位治保会人员要对重点部门、部位常巡查、勤查看、 细防范,发现问题要立即处理并及时通报有关职能部门。 七、定期对重点部门和部位进行全面检查,遇节假日增加检 查次数,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八、重点要害部门工作人员要做好有关保密工作,不得向无 关人员泄露本部门、本部位的情况。 现金、票据、印鉴、有价证券等重要物品使用、保管、储存、 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的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由公司财务科统一管理,千元以上资金往来应使用支票或转账。发工资需提取大笔现金时要专人专车,并在当天发放完毕,财务科严禁存放大笔现金或有价证券。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制度 1、本标准规定了生产区域的高处作业定义、分级与分类、安全要求与防护和《高处安全作业票》的管理。 2、引用标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高处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坠落高度基准面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高度基准面。 异温高处作业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高温是指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2℃及以上时的温度。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于5℃。 带电高处作业作业人员在电力生产和供、用电设备的维修中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的高处作业。低于下表距离的,视为接近带电体。 4 高处作业分级与分类 高处作业的分级 作业高度在2米至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至15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至30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的类别高处作业分为特殊高处作业和一般高处作业。 特殊高处作业 一般高处作业除特殊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 4 高处作业安全要求与防护 高处作业安全要求 无特殊要求的一级高处作业不要办理《高处安全作业票》,班组要专门指定现场安全监护人员。二级及以上的高处作业和一级特殊高处作业必须办理《高处安全作业票》,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方可施工。 《高处安全作业票》各级审批人员必须赴高处作业现场,要检查确认安全措施无误后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熟悉生产现场,经过安全培训考核并合格。对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酒后人员等,不准进行高处作业。进行特级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进行体检。 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高处安全作业票》,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后(包括脚手架验收合格证),方可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施工作业。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带好安全帽,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高处作业应专门指定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一级高处作业监护人由班组指定,二级高处作业由部门指定,三、特级高处作业监护人由安环部和部门共同指定。 高处作业安全防护 高处作业前,作业单位要制订安全措施,措施要完备、可靠并符合现场实际,要将安全措施填入《高处安全作业票》内。

物业作业指导文件-高空作业管理办法

物业作业指导文件:高空作业管理办法 物业作业指导文件:高空作业管理办法 1.目的 加强管辖区域内公共场所的高空作业管理,杜绝事故发生。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管理处高空作业现场管理 3. 定义 高空作业:指悬挂作业和高位作业。悬挂作业指从建筑物上部,沿立面用绳索通过悬挂机构,在专门搭载作业人员及其所用工具的装置上进行的一种作业。高位作业指在三米以上的部位或需用升降机、搭架等进行的作业 4、职责。 部门/岗位工作职责 管理处经理负责对所有高空作业的审批 安全主管(办)、班长长负责具体高空作业的指挥监督和落实工作。 安全员负责现场秩序维护及作业过程监护。 5方法及过程控制 5.1高空作业的手续办理 5.1.1悬挂作业,必须委托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作业人员必须具有高空作业资格。管理处事前必须与其签订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观路责任。 5.1.2管理服务区内的高位作业必须实现报告管理处经理,并由管理处经理批准后指定专人负责作业现场指挥、监护。 5.2作业现场的监控 5.2.1悬高的高空作业如外墙涂补、清洗等,必须由专业机构进行作业,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特种上岗证。 5.2.2现场监护安全管理员应注意自身安全。检查高空作业人员的吊绳有无异常,必须设用2根绳索(主绳和保险绳)。 5.2.3安全管理员必须维护好现场秩序,不得让无关人员进入施工区域。 5.2.4外来施工队必须与管理处签订《高空作业责任书》,登记检查相关的高空作业操作证。 5.2.5管辖区域内公共场所的高空作业、吊装及重物搬运必须事先报告部门经理,并由经理批准后指定专人负责作业指挥、监护。 5.2.6现场负责人及安全员应对施工作业人员交代”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5.2.7三米以上的高空作业,必须上、下各设一名安全监护员。 5.2.8施工现场必须用警戒带圈出警戒区,并在明显位置放置”高空作业,请勿靠近”等字样的标识。 5.2.9对车辆、人行通道上方处的高空作业,必须在通道两边放置警告标识,在可行情况应尽可能将通道临时封闭,指挥行人、车辆绕行。 5.2.10高空作业现场范围附近停有车辆或其他重要设施时,应尽可能移走,确实不能移走时,应采取保护措施,以防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5.2.11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拴安全钩、戴安全帽、穿胶鞋。不准将吊绳、电缆等工作回线缠在身上。 5.2.12吊装重物时,安全监护员应提前劝阻无关人员进入吊装活动范围内,严禁超载吊装。

重点要害部位安全管理规定

重点要害部位安全管理 规定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重点要害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对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规范管理,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部门。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将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部位确定为公司安全生产重点要害部位。 4、重点要害部位,应当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岗位安全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标准等,并明文张挂。设备、设施的操作和管理要由适任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5、建立设备、设施管理档案,内容应包括:位置平面图、设备名称、商标产品质量证书、使用说明书、在岗人员、安全负责人、安全设施、规章制度、操作程序、运行记录、检查维护保养记录。 6、重点要害部位,都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有指示标志,室内场所有应急照明,门开启方向正确,并配有相适应的灭火器材。张贴“闲人免进”标志,控制无关人员进入。 7、各重点要害部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消防自动报警装置及事故应急照明装置,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采取必要的技防、物防等安全防护措施。为在此岗位工作的人员配发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和用品。无人值守的部位,要安装事故报警装置。

8、重点要害部位严禁堆放可燃物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禁止搭设床铺休息。 9、在重点要害部位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获得上岗证书,对未取得上岗证书的人员,不准单独上岗,要保持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对患有严重疾病或存在严重问题的人员,要及时调离。 10、加强劳动安全教育,对有危险和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的重大设备进行检修时,主要管理人员应亲自到场监督维修过程中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对违规操作行为进行制止。 11、按照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和设备、设施使用的有关规定,对重点要害部位的设备、设施要定期送交有资质单位进行校验,并取得合格证书。 1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设施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有资质的专业公司生产、安装、维保,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装。 13、室外使用的设备、设施高度超过15米时应安装避雷装置,并定期检测。

物业高空作业安全协议

物业高空作业安全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做好____________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身安全,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签订此协议: 1.双方同意,由乙方负责处理____________事宜。 2.施工作业期间乙方不得损坏甲方财产设备,如施工期间因乙方原因对甲方财产造成损坏的,乙方需按市场价格赔偿甲方损失。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行业安全管理规定,遵守甲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接受甲方的检查和监督。 4.乙方作为安全管理的主体,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负全部责任。乙方应指定专职安全人员负责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对施工过程中以及施工机具的安全及隐患问题应及时纠正、整改。 5.乙方应强化现场指挥和施工作业监护。乙方人员高空作业必须有乙方施工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安全管理措施和指令,高空作业人员必须遵守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并持有本人有效高空作业证。 6.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和财产损害、人身伤害事故,由乙方负责妥善处理,并应立即组织抢救,及时报告政府安全监督部门。 7.在施工过程中甲方、乙方或第三方的财产、人身遭受损害的,概由乙方负责并全额赔偿,但乙方依法应予免责的除外。

8.乙方严格履约完成施工后,经甲方确认签字后结款。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0 目的 为了规范高空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出现高空坠落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高空作业管理制度。 2.0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员工及外单位人员在公司范围内进行的所有高处作业。 3.0 职责 3.1各事业部、车间负责本部门内高空作业证的审批、办理、监护等全过程的规范管理。 3.2安环部负责对各部门高空作业程序以及过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0 细则 4.1高处作业定义: 4.1.1作业高度在2m≤h<5m时,称为一级高空作业。 4.2.2作业高度在5m≤h<15m时,称为二级高空作业。 4.3.3作业高度在l5m≤h<30m时,称为三级高空作业。 4.4.4作业高度在h≥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空作业。 4.2高空作业前的安全要求 4.2.1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必须严格遵守有关高空作业的安全规定。

4.2.2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整齐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带的栓挂应为高挂低用。不得用绳子代替,酒后人员不许登高作业。 4.2.3进行高空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险辨识,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将辨识出的危害因素写入《高空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并制定出对应的安全措施。 4.2.4车间安排高空作业时,不得安排患有职业禁忌证(如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精神疾病等)、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进行高空作业。 4.2.5车间因工作需要安排高空作业时,应开具《高空作业证》。 4.2.6《高空作业证》审批人员应对高空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4.2.7高空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应在作业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投入使用。 4.2.8高空作业前,作业车间安全负责人应对高空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告知,交代现场环境和作业安全要求以及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 4.2.9高空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带、安全帽应等。作业前由监护人员进行检查。 4.2.10高空作业应根据实际要求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吊笼、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等,跳板应符合安全要求,两端应捆绑牢固。作业前,应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坚固、牢靠;夜间及工作光线暗袋处高空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4.2.11供高空作业人员上下用的梯道、电吊笼等要符合有关标准要求;作业人员上下时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固定式钢直梯和钢斜梯、便携式木梯和便携

学校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一、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每间办公室都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督促本办公室做好日常安全工作。 2、落实办公室安全防护措施。门窗必须牢固,底楼及走廊上的窗户要按规定安装安全防护栅栏,机要室、档案室或配有电脑等贵重设施的办公室要有防盗门及必要的技防设施。 3、下班时必须关好窗、锁好门。使用安全锁和防盗门的办公室要用钥匙锁到位,有技防措施的办公室要布防后方可离开。离开办公室前,必须关闭照明灯,切断水源,切断电器设备的电源。 4、离开办公室时要将密级文件、资料锁在文件柜或抽屉内,不得放在桌面上。必要时,应将机密材料送回机要室。 5、办公室工作人员要熟悉本室周围消防器材放置地点及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6、一旦发现办公室有异常现象,要保护现场,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7、临时离开办公室,要随手锁门,杜绝行窃(拎包)案件的发生。 8、严禁在办公室存放现金、有价证券和其它贵重物品。 9、提高警惕,对形迹可疑人员要进行盘查或交保卫处审查。 二、财会室安全管理制度 1、凡设有财会室的单位,必须确定一名负责人专门分管财会室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建立和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防止盗窃、冒领、诈骗事故的发生。 2、财会室必须安装、使用铁制防盗门,并在窗户上安装防护栅栏。财会室应配备保险箱(柜),安装防盗报警器终端并与公安机关或保卫处监控中心联网。 3、现金要日结日清。过夜现金应严格按核定的库存限额存放于保险箱(柜)。如遇特殊情况超过限额时,应报请主管领导同意,并落实专人值班守护。去银行取送大宗现金,必须由两名以上财会人员同行,并派专车、配备押运人员护送。 4、严格执行票据领用制度。各类汇票、支票使用签发时应填齐用途、限额,印鉴必须随时加盖。印鉴和汇票、支票必须分开存放保险箱(柜)内,严禁乱丢乱放。保险箱(柜)必须使用密码。钥匙应随身携带。 5、加强火种、火源、电源管理,严防票据、凭证、现金失火被焚。 6、严禁非财会室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区域,防止现金或票据被窃。

高空作业管理规定_安全管理网

1、凡在距离地面2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任何工种、作业时间、地点、时限,均应执行本制度。 2、从事高空作业的工人,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合格。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及其他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3、凡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在高空作业:雷、雨、闪电,六级以上大风,钢管雨水未干,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当上述情况过后,必须经公司安全主任和有关技术人员检查各种作业设备,确认后方可作业。 4、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5、凡经常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人,应配备工具袋。高空作业使用的小型工具,均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准在钢管或脚手架、建筑物上乱放工具。 6、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 7、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般采取高挂底用方式。 8、进行高空作业必须先将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带,还应采取措施,确保割下的金属或火花不致伤人或引起火灾事故。 10、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向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向高空抛掷物件,应采用绳索、吊篮、高架车、或吊车等传送物件。 11、特殊情况下,如必须从高空向地面抛掷物件时,地面必须有人看管,以确保不伤害他人和损坏设备。 12、高空作业所用小型机具(如手拉葫芦、千斤顶等)应找适当位置放好,并用绳索、铅丝捆绑牢靠。 13、站在跳板上工作时,不得站在跳板的端头。在同一跳板上的作业人员不得超过2人。 14、应尽量避免上、下层同时进行作业。如无法避免时,上、下层之间必须设专用防护棚,或采取其他防护措施,且上层不准堆放工具、物件。 15、高空作业的沿口、孔洞处,应设置护栏和标志,防止失足踏空。 16、高空作业区的下方地面,严禁堆放脚手架、跳板、其他杂物。地面人员禁止在高空作业区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

南部商务区高空作业管理制度 1、凡在离地面两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什么工种,进行作业的时间、地点,也不论专业或临时,均应执行本制度。 2、高空作业前,大厦物业管理单位必须持高空作业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高空作业资质证明)复印件和高空作业人员的高空作业证复印件到管委会安监站登记备案。 3、高空作业中,大厦物业管理单位必须做好现场监管,确保安全作业。公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做好巡查工作,如发现违规操作必须立即要求停止作业,整改完毕后方可继续作业。 4、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症、恐高症及其他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5、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禁止进行露天高空作业: (1)闪电、打雷、暴雨; (2)六级以上大风; (3)钢管上雨水未干; (4)高空作业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 6、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7、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

8、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般应高挂低用,即将安全带绳端的钩子挂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较低处进行作业。 9、电焊工在两米以上高空进行焊接时,必须找适当位置挂好安全带。确实无处挂安全带,又无其他方法解决挂安全带时,则应做好其他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操作。 10、进行高空焊接必须先将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带,还要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割下的金属或火花不致伤人或引起火灾事故。 11、电焊工所用焊条,应装在焊条桶内,随用随取。用剩的焊条头,应装在铁盒内或找适当的地方放好,待工作完毕后一同带下。 12、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上往高空抛物件,应使用绳索、吊篮、高架车或吊车等传递物件。特殊情况下,如果必须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时,地面应有人看管,以确保不伤害他人和损坏设备。 13、高空作业所用小型机具(如葫芦、千斤顶等)应找适当位置放好,并用绳索、铁丝捆绑牢。 14、站在跳板上工作时,不应站在跳板的端头。同一跳板上站立作业人员不能超过2人。 15、高空作业区的沿口、洞孔处,应设置护栏和标志,以防失足踏空。 16、高空作业区的下方地面,严禁堆放脚手架、跳板或其他杂物,地面人员应禁止在高空作业区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17、高空进行清洗工作时,应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防止工器具跌落,确保清洗液和污物不对下面建筑物、道路造成污染或损坏。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范围 为规范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减少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阐明了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以及为其服务的承包商的高处作业管理,是对GS01/D7.15《安全运行管理程序》的进一步细化和补充。 2 术语 2.1 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如在0.5米以上进行作业,基准面有尖锐物的地方,应视为高处作业。 2.2 坠落高度基准面:可能坠落范围内最低处的水平面。 2.3 作业人:高处作业的具体操作者。 2.4 作业申请人:负责组织实施高处作业的人。 2.5 批准人:负责审批高处作业许可证的责任人或其授权人,是有权提供、调配、协调风险控制资源的属地管理人员。公司指定的负责人为单位(部门)主任,被授权人应为副主任(建设项目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应采用书面形式。 2.6 个人坠落保护系统:用于阻止从工作高度往下坠落的一种系统。个人坠落保护系统包括有锚固点、连接器、全身式安全带;还可能包括带有自锁钩的系索、减速装置、生命线、或它们的适当组合。 2.7 锚固点:用于在上面固定生命线、引入线或系索的固定点。 2.8 系索:用于将人员和锚固点或生命线连接在一起的短绳或系带。

2.9 锚固点连接器:把坠落保护设备固定到锚固点上的一个部件或装置。 2.10 减速装置:能吸收坠落过程中产生能量的装置,例如抓绳器、可撕缝合系索、特殊编织的系索、撕开或变形系索、速差保护器/系索等。 2.11 生命线:一根垂直或水平的绳,固定到一个锚固点上或两个锚固点之间,可以在它上面挂系索或安全带。悬挂式生命线指的是固定到两个锚固点之间在水平位置上使用的生命线。通过使用一个滑动接头、或通过打结,可以将系索固定到悬挂式生命线上。 2.12 下降装置:用于从高处结构上(例如工作平台、塔、柱子)或从高处吊车驾驶室里逃生的一个装置或设备。 2.13 全身式安全带:能够系住人的躯干,把坠落力量分散在大腿的上部、骨盆、胸部和肩部等部位的安全保护装备,包括用于挂在锚固点或生命线上的两根系索。 2.14 定位系索:用来固定人员站立位置,让人腾出双手工作不至于导致坠落的系带。 2.15 防坠落速差保护器:一种坠落保护装备,作业人员可以在没有束缚的情况下自由行进,但当坠落发生时会立即锁住。 2.16 临边:地板、甲板或栅格板的边缘1.8米以内;当放置了另外的地板或甲板块时,它会改变位置。 3 职责 3.1 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高处作业的监督管理。 3.2 规划计划处、机动设备处、工程管理部等主管部门负责与承包商制定书面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总则 为预防、消除高处作业事故隐患,有效处置重大高处坠落事故,实施现场抢救和其他救援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主要用于设备、管件和检修物料吊运以及脚手架施工等多项高处作业项目。 3 内容和要求 3.1 进入施工区域必须按照要求正确佩戴安全帽,可有效防止物体打击。使用要求如下: 1)选用经资质部门检验合格,其上有“安鉴”标志的安全帽; 2)使用前先检查安全帽完好,如果不符合要求立即更换。 3)调整好帽箍、帽衬(4~5cm),系好帽带。 3.2 涉及到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带,可有效预防坠落伤亡,使用要求如下: 1)选用经资质部门检验合格的安全带,并保证在使用有效期内。 2)安全带严禁打结、续接。 3)使用中,要可靠地挂在牢固的地方,高挂低用,且要防止摆动,避免明火和刺割。 4)1.5m以上的悬空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 5)在无法直接挂设安全带的地方,应设置挂安全带的安全拉绳、

安全栏杆等。 3.3 必要时设置安全网,可有效防止人、物坠落并能避免、减轻坠落及物体打击伤害: 1)选用有合格证的安全网;必要时,应按规定到有关部门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2)安全网若有破损、老化应及时更换。 3)安全网与架体连接不宜绷得太紧,系结点要沿边分布均匀、绑牢。 4)立网不得作为平网使用。 5)立网必须选用密目式安全网。 4高空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4.1 高处作业,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必须戴好安全帽,安全带应高挂低用。 4.2 高处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4.3 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4.4 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禁止在各种支撑、桁架和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 4.5 跳板铺装应严密牢固,不留空隙,没有探头板。 4.6不得坐在平台的边缘,不得站在栏杆的外侧。 4.7上下脚手架时,要走通道,不得攀爬架体,更不能从高处往下跳。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目标是企业经济指标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管理标准,制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二、安全生产目标 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发展”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是一个整体,当发生矛盾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遵守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积极为员工创造适宜的、良好的工作环境,以保护员工的身心健康和职业卫生;预防为主:为有效地消除和控制危害,需要建立本质安全的科学观念,预防是最佳的选择。需要推行科学的管理体系,建立安全标准化,实行风险预防型管理,积极采用先进的技术、工艺和设计,树立所有意外事故和职业病都是可以预防的观念;安全发展:安全生产的保障需要人机环境的安全系统协调,从人机环境的综合治理入手,坚持不懈、持续改进,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建立安全标准化,也建立了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使公司生产、经营形成安全发展的格局。 三、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工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 四、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明确公司生产区域的高处作业定义、分级与分类、安全要求与防护和《高处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工程范围内生产区域的高处作业管理。 3职责

3.1公司各部门应对自己所管辖区内的高处作业安全负责。 3.2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高处作业过程负责. 4定义 4.1高处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4.2坠落高度基准面: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高度基准面。 4.3异温高处作业: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高温是指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2℃及以上时的温度。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于5℃。 4.4带电高处作业:作业人员在用电设备的维修中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的高处作业。低于下表距离的,视 5高处作业分级与分类 5.1高处作业的分级 5.1.1作业高度在2米至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5.1.2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至15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5.1.3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至30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5.1.4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5.2高处作业的类别 高处作业分为特殊高处作业、化工工况高处作业和一般高处作业。

高空作业管理规定

高空作业管理规定 为加强高空悬挂作业安全管理,制定了高空作业的相关管理规定,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高空作业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高空作业管理规定如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高处悬挂作业安全管理,保护作业人员生命安全和健康,保障高处悬挂作业施工安全,根据《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境内以悬挂作业方式从事建筑物外墙和广告牌的清洗、装饰等作业的企业以及租赁悬挂设备的企业。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的高处悬挂作业是指从建筑物上部,沿立面用绳索通过悬挂设备,在专门搭载作业人员及其所用工具的装置上进行的作业。 第二章安全保障 第四条高处悬挂作业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以下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高处悬挂作业安全规程; (三)施工工艺方案; (四)悬挂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五)悬挂设备安装及调试技术规程;

(六)悬挂设备安全检查制度; (七)悬挂设备维护、保养及检修制度; (八)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与穿戴制度; (九)作业人员、设备安装维修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制度。悬挂作业企业必须做好上述制度执行情况的记录存档工作。 第五条高处悬挂设备的设计、制造单位必须严格按照GB5083-85《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JG5027-92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等标准和技术规范设计制造,并对所设计制造的设备安全性能负责。设计总图上应有设计负责人和审核者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制造高处悬挂设备的企业必须取得相应资质,产品经省级有关部门组织的质量及安全性能鉴定。设备的安全性能测试工作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安全技术检测机构进行。 第六条悬挂作业设备及电器、机械安全附件、安全装置、安全绳和安全带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或行业标准。悬挂设备应逐台建立产品及使用、检验、维修、保养档案。 第七条高处悬挂作业所使用工具、器材、电缆、水管等必须有可靠的防坠措施。高处悬挂作业人员必须能正确熟练地使用保险带和安全绳。安全绳上端固定应牢固可靠,使用时安全绳应基本保持垂直于地,作业人员身后余绳不得超过1米。无特殊安全措施,禁止两人同时使用一条安全绳。 第八条高处悬挂作业现场区域应保证四周环境的安全,其作业

物业管理高空作业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 物业管理高空作业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第1 页共5 页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的作业安全、顺利进行,依照政府相关法律、法规、条例、专业技术 规范要求,结合管理项目实际情况,有效维护管理项目施工作业环境与秩序,特别制定本协议书。 1 施工及生产作业进场前 1.1 乙方须持有乙方公司及与本施工作业内容相对应的政府核发的真实合法有效之全 部证照、资质证书、专业特殊工种岗位证照,并在施工作业前三日内向甲方提交前述文本复印件 一份备案; 1.2 乙方须指定施工作业现场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并在施工作业开始前提交予甲方, 以便于及时联系与沟通: 乙方单位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现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现场安全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 1.3 乙方现场施工作业全体人员须持有真实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专业技术证件、特殊 工种证件等,并于进入现场前提交甲方复印件一份备案; 1.4 乙方在施工作业进行前应对施工作业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详尽的查看,并制定合理有效相应的施工作业方案、安全管理方案以及应急预案; 1.5 乙方在施工作业前须对进场全体人员进行施工作业现场情况交底、技术交底、专业 规范规程交底,对全体人员进行专门全面的安全管理方面、应急处理方面、安全防范方面、施工作业管理要求方面、施工作业规范规程方面等进行专门的教育与培训,并以书面形式报甲方备案; 1.6 乙方在施工作业前,应前往甲方指定部门办理有关进场之各项手续,并提交相关各类文件资料,签署本安全协议书,经批准同意后方可进场。

重点部门安全管理制度(2021)

重点部门安全管理制度(2021)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358

重点部门安全管理制度(2021) 一、重点部门主要是指关系教学、科研和教职工生活正常运转的重要物资仓库、财务科、档案室、等教学设备集中的科室、配电室等部门。 二、对重点部门的工作人员要做到先审查后试用,不适合的要立即调离或撤换。 三、建立健全文件、资料、档案、安全管理制度,按照《保守国家机密暂行条例》的规定,确定专人负责,严格登记、保管、传递、使用程序,防止失密、泄密和窃密事件的发生。 四、重点部门的门窗、橱柜一定要坚固、完好,符合防火、防盗、防霉烂的要求,做到人走断电、闭水、清除火种、锁门、关窗。节假日贴好封条,或指派专人看守,保证万无一失。

五、凡属工作失职、责任心不强造成的事故和泄密,其后果由当事人自负,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因责任不明、防范不严,措施不落实而发生问题,要追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XXX图文设计 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

(完整word)高处作业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各项目高处作业的监管工作,杜绝高处作业操作安全隐患,加强高处施工作业的管控,确保高处作业安全、有序进行。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高处作业分级》(GB/T 3608-2008)、《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1)等国家法律、法规。 3.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各项目内部员工、委外工程及外来单位施工的高处作业管理。 4.高处作业定义、级别及围栏设置 4.1高处作业定义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4.2高处作业的级别 4.3高处作业的地面应划出禁区,加设围栏、警戒带隔离,并在作业区

不同的位置悬挂有关的警示标志,设置专人防护。 禁区围栏与作业位置外侧间距: 任何人不准在禁区内休息或工作,应在作业区醒目处悬挂标记,写明级别种类和技术安全措施。在作业区入口处悬挂有关标志牌,提醒作业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注意安全。 4.4按高处作业人员分类,可分为公司内部高处作业及委外专项工程高 处作业。依据高处作业分级,公司内部员工可进行一、二级高处作业; 三级、特级高处作业必须由委外单位施工。 5.高处作业实施流程 5.1各项目内部高处作业 5.1.1内部高处作业实施流程 a)一级高处作业(2≤H≤5米) 各项目须每季度定期组织员工开展高处作业注意事项的专项培训,提高人员安全意识。在开展高处作业前,责任部门主管须向高处作业人员告知安全注意事项。 b)二级高处作业(5<H≤15米)

各项目需进行二级高处作业时,由责任部门主管进行现场确认后,填报“高处作业申请表”,经项目经理审批签字后,方可进行现场作业。 在开展高处作业前,责任部门主管须向高处作业人员告知安全注意事项,同时对作业人员的身体状态进行检查,如发现作业人员身体状态欠佳,应及时制止其开展高处作业,对配备的安全防护用具进行检查,确保齐全、可靠,并依据检查情况如实填写“高处作业检查表”。 c)三级高处作业、特级高处作业(15米以上) 各项目若需进行三级高处作业及特级高处作业,须执行委外工程高处作业实施流程,严禁私自进行三级高处作业及特级高处作业。 5.1.2内部高处作业管理制度 a)各项目内部进行的高处作业,不论任何工种、作业时间、地点、 时限、均应执行本制度; b)从事高处作业的工作者,必须进行身体检查且合格。凡患有高血 压、心脏病、癫疯症及其他不适应高处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 高处作业; c)凡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未经安全培训的人员, 严禁高处作业; d)凡与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高处作业:雷、雨、闪电,5级以上 大风,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 e)高处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隔离禁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无关 人员及车辆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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