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部自驾车出差规定教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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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部自驾车出差规

1.0总则

1.1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业务人员的工作效率,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营销部门业务人员将自有车辆用于出差拓展业务。

2.0自驾车补贴标准

2.1如业务人员自驾车出差的,其过路过桥费凭票据实报销,油费按照1.2元/公里的标准凭正规发票报销。差旅费报销时间为业务员返回公司的3~5个工作日内,超过一个月以上的出差单据或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将不予以报销。

2.2报销费用时需逐一填表:1.出差时间;2.起止地点;

3.来回里程;

4.位置共享

5.出差申请;

6.出差总结;

7.拜访记录

2.3补贴仅限于省内跨出佛山市范围以外的城市,住宿天数不能超过2天,如遇特殊情况经业务主管审核,营销总监批准后方可逗留,员工出差前应严格履行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出差,自行出差所发生的费用均由其本人自行承担,公司不予报销。

2.4食宿标准为每人170元/每天(包干制),两人同行(除女性业务员)只核报一间住宿费,伙食费另外补助每人30元/每天,需提供发票按照标准报销(发票金额超出标准部分不予报销)。

3.1有意向驾驶自有车辆出差的业务人员必须填列自驾车出差申请表以及同行人数,经部门主管审核,营销总监签字批准后才可享受车辆补贴。详见出差相关表单。

3.2享受公司车辆补贴的业务员,应保证自有机动车辆保持良好使用状态。

3.0费用审核

3.1费用经办人原则上应在出差回来后的3~5个工作日内填制报销凭证,履行报销手续,当月费用在当月办理报销,特殊情况可另行处理。

3.2现金报销需填写《报销明细单》并附真实、合法、完整的原始凭证,并在《报销明细单》上注明人员、用途、数量、原因和发生的时间等信息。

3.3报销凭证根据对应的金额,依照审批权限,营销总监审核后,经财务主管签字后方可报销。

4.0车辆其他费用及责任划分

4.1出车中应保证车辆的正常使用与安全,车辆丢失或损坏等造成的损失均由驾驶人自行负责。

4.2驾驶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管理规定,严格禁止酒驾、醉驾、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若因上述等个人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4.3驾驶人员在出差期间发生涉及第三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身、财产损失),由其个人及车辆保险公司承担,与公司无关。

4.4用于出差用途的车辆,当次实际出差公里数为准,费用凭票报销。财务审核将按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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