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职工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公司职工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公司职工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公司职工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消除职业性危害,预防职业病的发生,提高劳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公司生产特点,特制定本标准。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所属员工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工作。

3定义

3.1职业健康检查:是采用医学方法筛选职业人群中一些较敏感的个体和探讨疾病与职业的关系,从而达到确保从业人员健康和促进安全生产的目的。

3.2职业禁忌:是指员工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可能诱发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3.3职业禁忌症:某些疾病(或某些生理缺陷),其患者如从事某种职业便会因职业性危害因素而使疾病病情加重或易于发生事故,则称此疾病(或生理缺陷)为该职业的职业禁忌症。

4职责

4.1办公室是体检管理工作的负责部门,负责员工体检管理标准的制定与修订工作,下达公司员工年度体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全公司在册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2办公室负责新员工上岗前体检工作,负责与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关的职业

病或职业禁忌症者调离、调换岗位的人事管理工作。

4.3安环部工会负责监督员工体检管理工作的落实。

5控制程序

5.1 职业健康体检应由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健康体检机构进行。

5.2 职业性健康检查范围

5.2.1 从事生产性有害因素或对健康有特殊要求的作业人员上岗前的职业性健康检查。

5.2.2 从事生产性有害因素的其他作业者。

5.3 体检类别职业性健康检查是指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医学检查,职业性健康检查分以下检查类别:

5.3.1 就业前健康检查:是指将要从业有害作业人员(包括转岗人员),应在就业前针对可能接触的有害因素进行的健康检查。

5.3.2 定期职业性健康检查:指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员工按一定的间隔时间(周期)及规定的项目进行健康检查。

5.3.3 应急性健康检查:工作场所发生危害员工健康的紧急情况时,需立即组织同一工作场所的员工进行健康检查。

5.3.4 离岗健康检查:员工不再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应在离岗时进行健康检查。

5.3.5 职业病患者和观察对象定期复查:对已诊断为职业病的患者或观察对象,根据职业病诊断的要求,进行定期复查。

5.3.6 非职业性健康检查:指对不从事有害作业员工的健康检查,不包括由于员工患病所需要的检查。

5.4 体检内容、体检周期

5.4.1 根据公司生产特点和员工从事的作业,可将公司的定期体检分为一般健康监护体检(非职业性健康检查)和有毒有害岗位体检两项,体检项目的内容具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内容制定,每个项目检查内容如下:

5.4.1.1 非职业性健康检查(一般健康监护体检)内容为:内科常规检查、心电图、肝功能、血常规、尿常规、既往病史、现病史、女工增加妇科项目检查。

5.4.1.2 职业性健康检查(既有毒有害岗位体检)内容为:

a. 粉尘作业体检内容为:一般健康监护体检内容+高千伏胸部X射线摄片+肺功能。

b. 酸性物质作业体检内容:一般健康监护体检内容+ 口腔+鼻腔检查+肝脾B超+

胸部X射线摄片(其中肝脾B超与胸部X射线摄片检查为视员工作业危害严重程度和劳动者健康损害状况的选检项目)。

d.致化学性眼灼烧的化学物体检内容:一般健康监护体检内容+眼部检查+耳鼻咽喉科+角膜荧光素染色及裂隙灯观察(检查角膜及内眼):其中角膜荧光素染色及裂隙灯观察为视员工工作危害严重程度和劳动者健康损害状况的选检项目。

f. 有机物质作业体检内容(各类有机助剂):一般健康监护体检内容+末梢感觉检查+肝脾B超+神经肌电图+头部CT+血清学检查(其中肝脾B超、神经肌电图、头部CT血清学检查为视员工作业危害严重程度和劳动者健康损害状况的选检项目)。

g. 电工作业体检内容:一般健康监护体检项目+肱二头肌+肱三头肌+膝反射+视力+色觉+脑电图(其中脑电图检查为视员工作业危害严重程度和劳动者健康损害状况的选检项目)。

h. 噪声作业体检内容:一般健康监护检查项目+纯音听力测试+耳鼻检查;

i. 机动车驾驶作业:一般健康监护检查项目+远视力+色觉+听力+胸部X线透视。

5.4.2 体检周期

5.4.2.1 非职业性健康检查(一般健康监护体检)的体检周期为两年一次。

5.4.2.2 职业性健康检查周期依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规定如下:

a. 粉尘作业:一年体检一次;

b. 酸性物质作业:两年体检一次;

c. 致化学性眼灼伤的化学物质作业:一年体检一次;

d. 有机物作业内容:一年体检一次

f. 电工作业:两年体检一次;

g. 噪声作业:在90—100dB(A)的2年体检一次、大于100dB(A)为1年体检一次。

h. 其余岗位每2 年体检一次。

5.5 体检结果处理及要求

5.5.1 所有调入、签定劳动合同的员工,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就业前的体检,由行政办公室向江安县人民医院提供人员名单,行政办公室负责组织体检。在体检期间的同时必须接受有害有毒物质危险性知识及气防应知应会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再根据体检结果分配相应的岗位工作,办公室应建立原始的个人健康监护档案,并备案。

5.5.2 公司在册人员体检结果汇总后由办公室负责存档,每项体检化验分析单要保存到个人档案中,各类所拍片子要妥善保存,个人体检档案中每个项目的检查都要有所查医生的签字。

5.5.3 员工健康监护档案应维护其真实性、科学性、保密性。除公司领导、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按照档案的管理规定查阅外,其他人员无权随意查阅。

5.5.4 体检中发现与职业因素有关的疾病或职业禁忌症,办公室要填写到体检结果一览表中,工种不适者,由办公室会同其相关处室予以调整。

5.5.5 办公室在体检中发现群体中反应且可能与所接触的职业性危害因素有关时,要对作业环境进行卫生学调查,评价,相关处室要积极配合,对所监测超标的岗位和有毒有害岗位监测结果要定期报相关部门,对接触职业性危害因素员工进行体检时,也必须职工接触的作业场所有害有毒因素进行监测。

6 相关/ 支持文件

6.1 《公司职业危害因素监测与分级管理规定》

6.2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公司员工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预防、控制、消防职业痛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的健康 2、范围:全体员工 3、责任者:安全部、制造部、中央研究所、工程部、采购销售部、行政保卫科 4、程序: 4.1总则 4.1.1 职业卫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公司监督、部门负责、分级管理,定期考核”的管理体制。企业内部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4.1.2 第四条企业职业卫生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企业对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职责卫生管理部门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与考核负责。 4.1.3 职业卫生工作是企业安全、健康、环境(HSE)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在执行HSE管理体系过程中,必须按本规定做好职业卫生有关工作。 4.1.4 各级工会组织应依法维护职工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组织实施对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 4.1.5 企业对在职业卫生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或单位给予奖励。 4.2机构与管理 4.2.1 公司安全部在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主管职业卫生工作。公司健康安全科在安全部领导下,负责职业卫生日常管理的具体工作。 4.2.2 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负责指导职业卫生工作,应有领导分管职业卫生工作。 4.2.3 内部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网络”,负责各级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4.2.4 建立职业卫生工作例会制度。制定计划,研究工作,布置任务,通报企业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监测、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及劳动防护检查考核、职业卫生隐患检查及治理等情况。 4.2.5 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职工能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的有关待遇。 4.2.6 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包括健康监护费、职业病诊疗康复伤残费、尘毒监测仪器设备购置费、监测费、职业卫生宣传教育费、培训费、管理费、职业病危害调查费、职防科研费等)应列入企业年度资金计划,专款专用,其经费支出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43562 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 目的 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生产和人员的实际情况,不断增强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全面提高在职人员的健康水平,降低职业病及其它疾病的发病率。制定本制度。 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化学工业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表》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办法》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职工体检管理工作。 4. 职责 4.1集团公司在职职工(包含内退人员)、离休人员健康性常规体检及女职工专项体检中的组织、协调工作由公司工会负责。 4.2根据《化学工业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表》、《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所界定的公司有毒、有害岗位及有特殊要求的在岗职工体检的组织、协调工作由安全环保监察部负责。 4.3拟招录人员入职体检中的组织、协调工作由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编号:SM-ZD-36235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 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消费者消费安全,根据、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就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单位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每年必须参加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生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 第二条在每年的健康检查中、凡发现本单位从业人员中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和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不得再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第三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第四条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

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范本

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范本 1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 2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防治职业病,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职工的康健。 3职责分工 3.1公司主管领导和分管领导职责 3.1.1总经理对职业卫生工作全面负责,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把职业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1.2分管职业卫生的副总经理要定期听取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工作汇报,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工作。 3.2安全环保处职责 3.2.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加强劳动保护、预防职业病方针、政策、法令,制定本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2.2搞好作业场所监测,组织安排职业卫生体检,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 3.2.3组织完成上级下达的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研究任务。 3.2.4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改善作业条件治理计划。 3.2.5开展职业卫生宣传工作,普及职业病科普知识。3.2.6负责本公司在建设项目中实施职业卫生方面的“三同时”。 3.3人力资源处职责

会同医务部门开展就业前体检,对因患职业病或有职业禁忌证需调离原作业岗位者给予妥善安排。 3.4资产财务处职责 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包括康健监护费、职业病诊疗康复伤残费、尘毒监测仪器设备购置费、监测费、职业卫生宣传教育费、培训费、管理费、职业病危害调查费、职防科研费等)应列入企业年度资金计划,专款专用,其经费支出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3.5工会职责 监督本公司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情况,宣传防尘防毒的严重意义,组织安排从事无益作业人员疗养。 3.6职工医院职责 协同安全环保处做好职业危害因素接触人员体检工作,建立体检档案。 3.6生产车间领导职责 3.6.1教育员工执行操作规程,普及防尘防毒知识,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防尘防毒器材,爱护防尘防毒设施,提高员工个人防护能力。 3.6.2执行防尘防毒措施和管理制度。 3.6.3按规定组织安排本单位作业人员的康健检查。 4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 4.1应加强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应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审批程序,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 4.2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开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有关工作,并按有关规定报批。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应充分考虑和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建议和措施,应同时建立相应的职业病危害评价等档案。

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制度正 式版

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 目的 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生产和人员的实际情况,不断增强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全面提高在职人员的健康水平,降低职业病及其它疾病的发病率。制定本制度。 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化学工业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表》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办法》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职工体检管理工作。 4. 职责 4.1集团公司在职职工(包含内退人员)、离休人员健康性常规体检及女职工专项体检中的组织、协调工作由公司工会负责。 4.2根据《化学工业有毒有害作业工种

范围表》、《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所界定的公司有毒、有害岗位及有特殊要求的在岗职工体检的组织、协调工作由安全环保监察部负责。 4.3拟招录人员入职体检中的组织、协调工作由综合管理部负责。 4.4公司职工医院为职工体检定点医院,具体负责各类体检工作。 5.管理内容与方法 5.1体检范围 5.1.1在职职工(包含内退人员) 5.1.2有毒、有害岗位及有特殊要求的在岗职工; 5.1.3集团公司离休人员; 5.1.4集团公司拟招录人员;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编号:SM-ZD-75376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人员 健康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人员健康管理 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为保证药品经营行为的规范、有序,确保药品经营质量和 服务质量,依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药店负责人对营业场所卫生和员工个人卫生负全面责任,并明确各岗位的卫生管理责任。 3应保持营业场所的环境整洁、卫生、有序,每天早晚各做一次清洁,无污染物及污染源。 4货架及陈列的药品应保持无灰尘、无污损,柜台洁净明亮, 药品陈列规范有序。 5营业场所环境整洁、地面平整,门窗严密牢固,物流畅通有序,并有防虫、防鼠设施,无粉尘、污染物。

6保持店堂和库房内外清洁卫生,严禁把生活用品和其他物品带入库房,放入货架。个人生活用品应统一集中存放于专门位置,不得放在药品货架或柜台中。 7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戴脚卡上岗,勤洗澡、勤理发, 头发、指甲注意修剪整齐。 8每年定期组织一次全员健康体检,凡直接接触药品的员工 必须依法进行健康体检,药品验收和养护人员应增加“视力”、“色盲“检查项目,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对患有传染病,皮肤病及精神病的人员,应及时调离工作岗位。 9健康体检应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 验的项目内容应符合任职岗位条件要求,体检结果由人力资源部存档备查。 10严格按照规定的体验项目进行检查,不得有漏检行为或替检行为。 这里填写您的企业名字

冶金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汇编

XXXXXX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汇编

起草人:XXX 审核人:XXX 审批人:XXX 实施日期:20130101 XXXXXXXXX 安全处发布 职业健康承诺书 公司全体员工: 根据《中华人民国职业病防治法》法律法规及配套规定,为进一步明确本公司职业病防治的主要工作,有效控制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杜绝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职业健康,特此重承诺: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标准,全面落实企业职业病防治责任,切实履行企业相应法律义务。 2、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对申报容的真实性负责;正确辨识生产过程中存在(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充分掌握物质的危险、危害特性,有效落实相关职业健康防护要求。 3、保证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正常运行,按时发放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定期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健康检测,保证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符合国家标准。 4、书面如实告知员工作业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及其后

果和防护措施等,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专项培训,且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承诺人:XXXXXX 关于成立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车间、处室: 为加强公司职业卫生健康管理,保证职业病防治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的身心健康,保证生产经营工作的正常开展,特成XXXXXX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 XXX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处,由X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XXX任专职职业健康管理员。 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一、制定并整理检查培训的计划和演练,考核救护人员的业务能力,负责分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抢救所需的设备、

健康体检管理制度暂行规定

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

————————————————————————————————作者:————————————————————————————————日期:

卫生部关于印发《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卫医政发〔2009〕77号 (2009年9月1日起施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有关单位:为加强健康体检管理,促进健康体检规范有序进行,保护和增进人民群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我部组织制定了《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八月五日 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健康体检管理,保障健康体检规范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健康体检是指通过医学手段和方法对受检者进行身体检查,了解受检者健康状况、早期发现疾病线索和健康隐患的诊疗行为。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健康体检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健康体检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执业条件和许可 第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申请开展健康体检。 (一)具有相对独立的健康体检场所及候检场所,建筑总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每个独立的检查室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二)登记的诊疗科目至少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医学影像科和医学检验科; (三)至少具有2名具有内科或外科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每个临床检查科室至少具有1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 (四)至少具有10名注册护士; (五)具有满足健康体检需要的其他卫生技术人员; (六)具有符合开展健康体检要求的仪器设备。 第五条医疗机构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申请开展健康体检。 第六条登记机关应当按照第四条规定的条件对申请开展健康体检的医疗机构进行审核和评估,具备条件的允许其开展健康体检,并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备注栏中予以登记。 第三章执业规则

2017年员工健康体检管理规定

重庆宏工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文件(制度)审批表 签发日期:年月曰

重庆宏工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员工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对员工体检流程的统一管理,加强疾病的预防和控制,保障公司员工的身体健康,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及试用期员工。实习生、非全日制员工除外。 3、职责 3.1综合管理部为员工体检的具体管理和实施部门,负责体检工作的安排、医院的选择、办 理体验手续、交纳相关费用,并对员工体检报告管理存档等具体工作。 3.2总经办负责人根据体验报告做出员工是否录用或调岗建议。 3.3公司各部门应积极配合综合管理部体检管理工作的安排。 4、实施细则 4.1体检项目及地点 4.1.1公司体检管理工作包括:应聘人员入职前体检、员工工作期间体检管理工作。 4.1.2员工体检必须到公司指定的医院或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或由公司综合管 理部统一带到指定医院体检,否则,体检结果视为无效并且不予报销体检费用。 4.2员工入职前、在职岗位体检 4.2.1新聘非生产员工在入职报到前必须按规定到公司指定医院接受健康体检,体检费用壹 佰伍拾元(Y 150.00 )由个人承担,在公司工作一年后凭发票予以报销,经体检合格 后方能录用。(发票抬头填写名称:重庆宏工机械) 4.2.2新聘生产工人在入职前可不进行体检,但确定进入试用开始前必须由本人到指定医院 进行检查,体检费用壹佰伍拾元(Y 150.00)由个人承担,经体检合格后方能正式 录用。 4.2.2.1在职员工由公司统一安排健康体检,在体检后未在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离 职,公司按照比例要求扣除健康体检相应比例费用。 4.2.3所有新聘员工健康检查项目主要包括:既往病史询问、肝功(6项)、血糖、肾功2

职工健康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文件编制: 审核: 批准: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1.目的和依据 1.1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2 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有限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3 定义 3.1职业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 3.2 职业病: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名单的疾病。 4机构设置 公司成立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各车间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组员;安全生产部为职业卫生的日常管理机构。 5职责 5.1职业卫生领导小组职责: 5.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

并将此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5.1.2审定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并定期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落实等问题。 5.2安管办职责: 5.2.1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5.2.2确定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协助卫生部门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 5.2.3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企业劳动卫生档案的建立工作; 5.2.4负责组织进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5.2.5负责在职员工职业病档案的归档工作。 5.2.6会同人力资源部门联合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全体员工的职业卫生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5.3人力资源部门 5.3.1负责新入厂员工上岗前的健康查体和员工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查体工作。 5.3.2负责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5.4各部门职责 负责本部门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工作。 6 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6.1安全生产部根据公司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时如实地向上级主管部

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全套范文

XXXXXXXXXXXX有限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汇编 XXXXXX有限公司 XXXX年XX月

目录 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四、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六、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七、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九、劳动者职业卫生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十、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十一、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十二、相关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1.总则 1.1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加强对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卫生与安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1.2本制度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公司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规定从公司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职责范围,使各级领导、各部门和员工明确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为劳动者提供安全卫生工作环境和条件。 1.3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凡本单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并追究责任。 2.职责 2.1总经理职责 2.1.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卫生与安全。 2.1.2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设置与公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公司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2.1.3每年向员工代表报告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员工对公司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健康体检信息统计管理制度最新版

. 精选word范本!健康体检信息统计管理制度 为促进中心健康体检信息统计工作的规范化和系统化,充分发挥信息统计在学术研究、业务管理与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涉及体检统计信息是中心通过各种业务渠道产生的业务人员、财务、资产 信息。 二、体检信息统计数据作为中心的重要资产,所有权归中心所有,中心信息安全领导小 组负责监管和授权使用。 三、信息科作为体检体检信息统计职能部门,负责健康体检信息统计工作的组织、协调、 技术支持、监督检查和指导。信息科设置专门体检统计岗位、负责体检信息统计数据的处理、维护、提供等具体工作。 四、信息科应按照中心赋予的相关权限对数据信息进行管理,利用行政技术等多种手段, 保障中心信息统计数据的安全。 五、各业务部门应配备兼职信息统计人员。负责根据中心要求,向信息科提供非信息系 统产生的统计数据。 六、信息科统计岗位应及时、定期和不定期提供统计分析数据、图形、表格等形式报告, 为制定决策、实现科学管理、对外信息发布等提供可靠的数据资料。 七、信息科统计人员应依据《统计法》要求及时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统计任务。 信息统计内容须依据“北京市体检信息平台―体检统计信息系统”各类统计报表内容及格式要求依法上报,依据北京市卫生统计体检相关表格备案频次提供统计数据。 八、需上报的统计数据,应由信息统计人员和体检业务负责人签名后方可上报,对外公 布的数据需经机构健康体检业务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对外公布。体检业务负责人对统计数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 九、信息科统计人员负责完成体检业务范围内的各项统计工作,及时准确提供健康体检 业务支持及业务管理所需的各项数据信息,负责管理本机构的健康体检统计资料,建立原始统计记录和统计台账,确保统计信息数据来源准确,有据可查。 十、信息统计员必须严格遵守机构有关保密规定,不得随意将统计信息外泄,对因工作失误给机构造成影响和损害者,将视情节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一、统计信息使用人如需使用统计数据进行科研、对外发布、或外部合作,应向信息科提出申请,并填写体检信息数据使用申请表说明体检信息数据的用途、具体内容、公布对象范围、使用方式等,由信息使用人主管领导核准后交信息科备案。 十二、信息使用人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中心信息安全领导小组授权信息科收回信息数据和有关资料,并予以口头警告;情节严重的,可处以行政处罚;对中心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触犯相关法律的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一)使用体检统计信息过程中,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的。 (二)擅自向第三方出售、提供或者转让体检统计信息数据的。 (三)未经授权使用体检统计信息数据。 (四)对获得的体检信息数据保管不当,造成数据全部或者部分丢失、被窃,又不及时向信息安全领导小组报告的; (五)在未经许可情况下,改变体检信息数据用途,使用范围,发布对象范围的。 十三、本制度自颁布之日开始实施。 95

人员健康卫生管理制度

人员健康卫生管理制度 目的:为保证我公司的化妆品生产安全,预防传染病的传播和保证产品质量,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对从业人员实施统一的健康管理,为规范操作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适用范围:适合公司所属的各生产,以及各部门与化妆品有接触活动的相关人员的健康管理。 管理规定: 一、健康管理的范围和要求 1、健康体检的范围:化妆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参加健康检查的化妆品从业人员具体范围包括:生产化妆品的生产车间的一线生产人员、质检人员、设备维修人员、原辅材料和成品仓库保管人员、质检科从事检验的工作人员,质检科、设备科从事技术服务需要进入生产车间的工作人员等。 2、化妆品从业的健康要求: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化妆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化妆品的工作。 二、健康管理的组织办法 1、管理职责:行政人事部负责联系卫生防疫站负责各生产车间及相关部门的健康体检和健康证的办理、年检等工作。在体检过程中,如果发现弄虚作假导致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进入直接解除化妆品的岗位,将追究部门、生产车间领导的责任。

2、入厂体检:凡公司每年新招的上述范围内的化妆品从业人员,均须经过入厂体检。如果有员工调往需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岗位,也应立即办理健康证方可上岗。由行政人事部指定卫生防疫站为定点单位,进行入厂体检,并开展健康知识培训。检查范围包括痢疾、伤寒、病毒型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肺结核、皮肤病等有碍化妆品安全的疾病等等。 3、根据体检结果上岗:上述人员如果检查合格,健康知识考试合格,办理健康证,方可入厂从事化妆品方面的工作。如果检查出有碍化妆品安全的疾病,行政人事部应通知所属部门,并申报公司质量技术部,由所属部门安排其他不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岗位,或者不予安排入厂。 4、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办公室负责保管员工健康证,并建立员工健康档案,记录员工个人信息、从事的岗位、健康证办理的年限、最近一次体检时间、到期日期等信息,具体见附表《人员健康档案》。 5、健康证的年检:健康证有效期为一年,分公司办公室负责员工健康证的年检,保证健康证合格有效。通常在员工健康证到期前,统一组织健康年检。 6、年检结果的处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化妆品生产的工作。如直接解除化妆品生产的员工在任职过程中患有法律规定的传染性疾病,公司将有权将其调离岗位,安排至不直接接触化妆品生产的岗位,员工必须服从岗位安排。行政人事部将健康证年检情况及时通知所属部门。健康证年检不合格的人员,如果属于暂时性的,管理者应安排休息,待身体恢复复检合格后才能继续上岗;如果是难以治愈的有碍化妆品安全的疾病,管理者应安排其他适合的岗位,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及操作规程 珠海市斗门合威机械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 目录 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四、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六、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七、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九、劳动者职业卫生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十、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十一、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十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她职业病防治制度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总则 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与标准,加强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卫生与安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就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公司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车间与员工明确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为劳动者提供安全卫生工作环境与条件。 三、本制度规定从公司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公司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四、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与责任人。 各部门与人员的职责 一、主要负责人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与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卫生与安全。 2、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八条的规定,设置与公司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 目的 规范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2. 依据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 职责 3.1行政部负责员工个人卫生、健康的管理,负责体检工作。 3.2各部门负责监督具体实施。 4.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人员健康管理工作 5.内容 5.1人员卫生管理 5.1.1公司员工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废弃 物,穿戴整洁、得体。 5.1.2各岗位着装影符合劳动保护和产品法防护的要求(冷库应配备 棉大衣,搬运岗位着装应能够保证安全等) 5.1.3公司员工不得在库区内吸烟、打闹、进餐及可能违反药品质量 安全的行为。 5.1.4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得进入药品存储作业区域。 5.2人员健康状况管理 5.2.1对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实行人员健康状况管理,确保 工作人员符合规定的健康要求。 5.2.2凡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包括药品质量管理、验收、养 护、保管、和出库复核岗位的人员,应每年3月到当地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个人健康档案。 5.2.3健康检查一般身体健康检查外,应重点检查是否患有精神病、 传染病(甲肝、乙肝等)、皮肤病等。质量管理人员、验收、养护岗

位人员还应增加视力成都和辨色障碍等项目的检查。 5.2.4健康检查不合格人员,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 5.2.5对新员工或调整到直接接触药品岗位的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合格后上岗。、 5.2.6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若发现本人身体健康状况已不符合岗位任职要求时,应及时申请调换工作岗位,及时治疗,争取早日康复。 5.3人事部门负责每年定期组织直接接触药品岗位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建立企业和个人的健康档案。

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汇总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保障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不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影响,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保护职业病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动生产率,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一)总经理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配备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主动听取职工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亲自参加企业内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7.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职业卫生领导工作小组 组长:申宗希 成员:林秋杰、王道由

职业卫生领导工作小组职责: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规定公司综合部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根据企业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2.制订企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3.直接领导本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 4.组织对全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5.经常检查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6.经常听取各部门、车间、职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对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7.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管理责任。 (三)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责 1.由安全生产部安全员兼职担任,协助领导小组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 3.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4.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5.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员工健康管理及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员工健康管理及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一.员工健康体检 从事餐饮加工、制作的人员必须上岗前进行身体健康检查,身体健康检查每年一次。检查合格后取得健康证明者方可上岗。 二.每天进行晨检记录 每天早晨应进行晨检并有记录,发现在岗人员出现腹泻,皮肤湿疹,耳、眼、鼻溢液、黄疸等症状必须马上调离岗位,部门负责人调配其他人员补充其岗位。 三.患病员工离职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若有临时性的疾病如:发热、手部有划伤、身体表皮有疖肿等,需暂时离岗,经医院检查病愈后,再回原岗位工作。 四.禁止无健康证明人员上岗 对无健康证明或持过期健康证明的人员上岗工作,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并对相关责任人提出警告,对造成后果的,应追究责任。 员工个人卫生要求 一.员工应按规定统一着整洁工作服。后厨人员工作时应戴发帽,不穿短裤、短裙,不光脚;男士不得留长发、胡须;女士不得染指甲,不佩戴戒指、耳环、项链等首饰,束起头发或者戴上发套。加工间不得随意摘掉帽子或口罩。 二.专间工作人员在专间内工作须穿戴专间工作服,佩戴洁净口罩和发帽。 三.工作服应定期进行清洗,保持清洁。不得将工作服穿到工作场所以外的地方。四.不得在操作间内吸烟、饮食、嚼口香糖及从事与食品加工无关的事情。 五.工作时不做有碍食品安全的动作,如:抓头发、剪指甲、掏耳朵、剔牙、揉眼睛、吐痰等;咳嗽或打喷嚏时,要用手掩住口鼻,之后立即将手洗净,不得对着食品咳嗽或打喷嚏。 六.员工在工作前,休息后和入厕后等要按照《手的清洗消毒操作规程》的规定洗手。七.手部创伤者不得直接接触食品,应使用带颜色的防水创可贴覆盖伤口,并佩戴乳胶手套等用品方可参加作业,否则应实施调岗或调休。 八.要坚持“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洗衣物、被褥,勤洗换工作服及发帽。 九.员工个人餐具、茶具要集中存放在制定位置,并保持整洁。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一.在下列情况下需要留样。 1.食堂集体用餐; 2.有重要接待任务; 3.承接大型会议、婚宴等大规模集体用餐时。 二.食品留样流程 留样时,由各档口分别负责留样,存放在食品留样专用冰箱内。 1.采样人员穿工作服,戴发帽、口罩,依以下程序洗手:洗手液洗手→清水冲→干手→消毒剂消毒。 2.点燃酒精灯。

员工健康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预防、控制和降低职业危害,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员工的健康卫生管理。 3.职责 3.1 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员工每年常规体检和新员工体检,并对健康异常员工妥善处理。 3.2 各部门负责人配合人力资源部搞好员工每年的常规体检,关注员工身体健康状况,发现健康异常员工及时上报。 3.3 各部门人员积极参与人力资源部举办的体检,合格者方能上岗。 3.4新入职员工需进行入职体检,且体检合格后方才录用。 4. 工作内容 健康标准:负责生产及质量的相关员工必须具备健康证上岗;体检合格的员工可继续从事原岗位的工作,体检不合格的员工视岗位要求决定是否调离原岗位;员工患病痊愈后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合格才可上岗;员工患传染病后,有接触的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合格才可上岗;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直接上级及时汇报自己及他人身体变化情况,特别是突患本制度中不允许有的疾病时;以确保产品不受污染。 4.1 为规范员工健康管理制度,根据公司规定,新入职员工必须参加入职健康体检,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结果与员工登记表等员工档案一并保存。 4.2 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员工每年常规体检并对健康异常员工妥善处理。 4.2.1 为保证员工健康,人力资源部应每年组织一次在职员工健康体检,并填写《健康管理登记表》。 4.2.2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健康体检,每次体检结果存入员工个人档案。 4.2.3 健康检查除一般身体健康检查外,应重点检查是否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如乙肝、甲肝等)、皮肤病等。 4.2.4 未经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将员工档案借给员工本人或其他任何人员,以保障员工个人私隐。 4.3 对在职员工健康体检不达标者,公司将根据员工本人健康状况,给予及时治疗、调整工作岗位,经员工本人申请,可以同意其离职。

辐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辐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辐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符合辐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方可参加相应的辐射工作。 辐射工作单位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不符合辐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标准的人员从事辐射工作。 2、辐射工作单位应当组织上岗后的辐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两次检查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2年,必要时可增加临时性检查。 3、辐射工作人员脱离辐射工作岗位时,辐射工作单位应当对其进行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4、对参加应急处理或者受到事故照射的辐射工作人员,辐射工作单位应当及时组织健康检查或者医疗救治,按照归家有关标准进行医学随访观察。 5、从事辐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机构(以下简称职业健康机构)应当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6、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自体检工作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将职业健康检查报告送达辐射工作单位。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出具的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应当客观、真实,并对职业健康检查报告负责。 7、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发现有可能额因辐射性因素导致健康损害的,应当通知辐射工作单位,并及时告知辐射工作人员本人。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发现疑似执业性辐射疾病病人应当通知辐射工作人员及其所在辐射工作单位,并按规定向辐射工作单位所在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8、辐射工作单位应当在收到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的7日内,如实告知辐射工作人员,并将检查结论记录在《辐射工作人员证》中。 辐射工作单位对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不宜继续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应当及时调离辐射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和医学随访观察的辐射工作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安排。 9、辐射工作单位不得安排怀孕的妇女参与应急处理和有可能造成职业性内照射的工作。哺乳期妇女在其哺乳期应避免接受职业性内照射。 10、辐射工作单位应当为辐射工作人员建立并终生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照射接触史; (二)历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价处理意见; (三)职业性辐射性疾病诊疗、医学随访观察等健康资料。 11、辐射工作人员有权查阅、复印本人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辐射工作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 12、辐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职业性辐射性疾病的

物流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物流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新职工进厂“三级安全教育” (1)凡新入厂的职工(包括短期合同工和临时工),都必须经过公司、车队、车辆“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作业。 (2)一级(公司)安全教育由办公室会同车队组织实施。教育内容包括: A: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 B:公司概况、生产特点及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C: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基本知识。 (3)二级(车队)安全教育由车队负责人组织实施。教育包括: A、本车队车辆概况及其特点,危险区域、危除因素及预防措施。 B、本车队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C、结合本单位特点进行防火、防爆、防触电、防机具伤害等安全防护、危急抢救知识的教育。 (4)三(车辆)安全教育由原驾驶员组织实施,教育内容应包括; A、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标准化作业程序; B、本岗位工作特点、车辆性能和安全注意事项; C设备、工具及其使用方法,防护用品的合理使用。 2、驾驶员培训教育 (1)凡驾驶业人员必须经上有关培训学校、考试合格取得相应驾驶

证和资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无证上岗者按严重违章处理。 (2)驾驶员的培训教育,执行公司规定。 3、车队长培训教育 (1)公司每年组织一次车队长安全培训教育。 (2)教育内容: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车辆安全管理知识等。 4、“四新”教育 (1)“四新”教育是指采用新车辆、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车辆前,必须进行的安全教育。 (2)“四新”安全教育由办公室和车队负责进行。 (3)“四新”安全教育主要内容有: A、新车辆、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车辆的特点和使用方法; B、安全防护装置的特点和使用方法; C、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内容和要求; D “四新”使用后可能导致的危险、危害因素及其防护方法。 5、职业健康教育 (1)职业健康教育分为上岗前健康教育、在岗期间健康教育、离岗健康教育。 (2)职业健康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规;职业卫生、职业健康知识;重点职业性有害因素防治知识;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及个人防护知识。 (3)办公室负责组织新入厂接触职业危害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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