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全员配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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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

建质[2008]91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建筑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配备,全面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我们组织修

订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

备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

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

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建质[2004]213号)中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三日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

(四)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

(五)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六)制订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八)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

(九)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

(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

(十一)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十二)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十三)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十四)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具有以下职责:

(一)查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

(二)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三)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

(四)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

(五)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作出处理决定;

(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

(七)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越级报告或直接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八)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并应根据企业经营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

(一)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

(二)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

(三)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

(四)建筑施工企业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实行建设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度。建设工程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将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报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第十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建设工程项目组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编制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四)保证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五)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六)开展项目安全教育培训;

(七)组织实施项目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八)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九)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第十二条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以下主要职责:

(一)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

(三)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四)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五)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六)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第十三条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

1、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

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3、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四条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

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二)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第十五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应当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在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配备标准上增加。

第十六条施工作业班组可以设置兼职安全巡查员,对本班组的作业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定期对兼职安全巡查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审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第十八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施工许可证或者核准开工报告时,应当审查该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第十九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实施,原《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建质[2004]213号)中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废止。

建筑行业专职安全员配备标准

建筑行业专职安全员配备标准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并应根据企业经营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 (一)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 (二)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 (三)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四)建筑施工企业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 1、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 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3、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四条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二)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工地专职安全员职责

工地专职安全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与要求,做好本工地的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2.负责监督、检查本工地施工场所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情况,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立即督促班(组)整改。 3.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有权对违章者进行经济处罚;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及时处理。 4.参加本工地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性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措施交底,并到现场检查开工安全施工条件,监督安全措施的执行。工地(工区)专职安全员应同时参与审查安全施工措施。 5.协助工地领导布置与检查每周的安全日活动;监督、检查班组每天的班前安全讲话(站班会);督促班(组)加强安全建设。

6.参加工地安全会议和生产调度会,协助工地领导布置、检查、总结安全工作。 7.参加工地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三定”原则督促整改。 8.参加公司(项目工地)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专业检查;参加安全员工作例会。 9.督促并协助工地有关人员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和重要工器具的定期试验、鉴定工作。 10.开展安全施工的宣传教育;负责对新入厂人员进行二级安全教育。 11.总结和推广安全施工经验,提出对安全施工优秀班(组)和个人的奖励意见。 12.负责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13.按“三不和过”原则,协助工地领导组织轻伤事故、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14.组织人员学习贯彻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与要求。

15.协助领导安全建设,开展各项安全活动。 16.协助施工员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有权制止和纠正 违章作业行为。 17.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施工情况;检查和督促本班(组) 人员做好安全施工措施及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 具。 18.协助开展安全施工宣传教育工作。 19.协助建立安全管理台账;做好安全活动记录;保 管好有关安全资料。 20.发生伤亡事故应及时报告,积极抢救伤员,保护事 故现场。 21.参加本班(组)事故的调查分析。

施工项目安全员配备标准

施工项目安全员配备标准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 足下列要求,并应根据企业经营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 (1)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 (2)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 (3)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 (4)建筑施工企业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 1 )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 ①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②1万一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③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 ①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②5000万一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③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2)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0 - 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建筑安全员工作职责是什么

建筑安全员工作职责是什么 建筑安全员需要协助有关领导对职工进行经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监督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上级指示的贯彻执行。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建筑安全员工作职责,下面小编就和大家分享,来欣赏一下吧。 建筑安全员工作职责1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法规、标准、和规定,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 2.努力学习和掌握各种安全生产业务技术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3.经常深入基层,了解各单位的施工和生产情况,指导和协调基层专业人员的工作。深入现场检查、督促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 4.参与对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核,并对其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服务。 5.参加安全检查,负责做好记录,总结和签发事故隐患通知书等工作。

6.认真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协助领导贯彻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7.协助配合部门技术负责人,共同做好对新工人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8.当发现有违反安全施工的行为或安全隐患时候可以勒令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上级领导或部门。 建筑安全员工作职责2 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制定落实项目安全防范措施; 2.每项工程必须按公司规定,组织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以及安全措施的培训等; 3.对不符合安全规范施工的班组及个人进行安全教育、处罚,并及时责令整改; 4.监督施工过程安全资料的形成和归档,并要求其及时、有效、完整地提交检查; 5.严格履行职责,杜绝事故发生。 建筑安全员工作职责3 1、开展公司项目部质量安全专题培训和交流工作。 2、开展项目安全常规检查、季度检查、专项检查,

安全员配备标准详解

安全员配备标准详解 安全员是一线安全工作的指挥员和战斗员,但是,提起安全员这个工作,大多数人都会摇头,为什么?反映最强烈的就是安全员的责、权、利没有得到有效的统一。其次“人手太少!”那么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究竟应该怎么配备呢?该按什么比例配备呢?政策法规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又有何规定呢? 一、企业安全管理员配备的基本规定 作为安全生产领域的综合型基本法,新《安全生产法》对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都作出了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 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企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应该遵守的规定 在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中,有一支经验丰富、管理水 平高的专业人员,他们就是注册安全工程师,企业应该如何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呢?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1号令)第六条规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备1名。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服务。 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规定 在建筑施工领域,常有安全管理人员以“我们公司承包了一片工地,而我却承包了整片工地的安全管理工作”自嘲,这一定程度上反应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的问题。为此,住建部曾于2008年5月13日发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配备问题进行了规范,具体规定如下:

建筑工程安全员岗位职责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39586 建筑工程安全员岗位职责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建筑工程安全员岗位职责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抓好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 2、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意见,参与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协助制定并督促执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参与有关施工安全组织设计和各种施工机械的安装、使用验收,监督和指导电器线路和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企业安全员配备标准

生产、经营及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员配备标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第二章第二十一条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置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 三、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具备相对独立职能。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不足5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1人),要具备化工或安全管理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四、三、安监总局令11号第六条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1名。 五、四、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四〔2010〕169号)20101011 3.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人员。企业要设置配备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

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照冶金、有色、建材企业不少于从业人员3‰、其他企业不少于2‰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企业,要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具备胜任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取得安全培训资格证书,同时享受相当类别管理岗位的待遇。 五、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应遵守的规定: 住建部曾于2008年5月13日发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配备问题进行了规范,具体规定如下:?? 第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并应根据企业经营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 (一)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 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 (二)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 (三)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 (四)建筑施工企业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

安全员配置标准

安全员配置标准 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 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第一条为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和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办法,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和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活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内部设立的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组织建筑施工企业内部安全检查,及时改正各类安全隐患。 第四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项目负责人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应当立即制止。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独立法人机构及其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应当各自独立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本企业(分支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按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建筑结构、动力、机电、大型设备等进行安全管理并负责其安全运行。根据企业生产能力或施工规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数至少为: 集团公司—1人/百万平方米/年(生产能力)或十亿施工总产值/年,并不应少于4人。 工程公司、区域公司、分公司—1人/十万平方米/年(生产能力)或一亿施工总产值/年,并不应少于3人。 第七条建设工程项目应当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小组,小组成员为企业委派到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至少为: (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 1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为1人; 1~5万平方米的工程为2人; 5~10万平方米的工程为3人; 5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工程应当设置安全总监,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

建筑安全员岗位职责

建筑工程安全员岗位职责 1、负责组织并落实项目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对施工队伍负责人及施工人员要做到随时入场随时教育,教育率要达到100%。并做到有名册、有培训内容和培训记录。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在有效期内。(并随身携带操作证复印件)严禁无证操作;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杜绝使用假证。 3、保持执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不出现严重的不合格项,并负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9个要素过程的监控。 4、组织和开展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检查活动,要有检查表及检查的情况和记录。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日常检查工作,并对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按要求每月填写两次文施检查打分表,对存在的问题要附整改回执。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场所做好安全管理人员的旁站监督工作。 5、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时,有权停止施工作业,或勒令违章人员撤出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6、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均应签发“安全生产隐患通知单”,隐患整改率必须达到100%;并对存在的隐患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如不能如期进行整改,将根据存在问题的具体情况依据公司的罚则及公司的责任追究制度作出相应的处理,并做好处罚的记录,每月末将处处理情况报公司安全监管部。 7、对公司安全部、总工办、建委等部门所开具的隐患通知单的问题,要及时逐一进行整改,并将整改回执(盖项目章,并由项目领导签字)及隐患通知单复印件一并上报公司安全部。 8、参加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大型机械和设备、高大异型脚手架、消防设备设施使用前的

专职安全员配备方法

一、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其主要职责包括: 1、认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和省市有关建 筑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规范性文件; 2、监督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 3、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并监督检查整改 情况; 4、及时制止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 5、发生事故后,应积极参加抢救和救护,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如实报告,积极配合事故 的调查处理。 二、“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防范措施为落实不放过,职工群众未受到教育俄方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三、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内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足够配备,根据企业生产能力或施工规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数至少为: 1)集团公司:1人/100万平方米·年(生产能力)或每10亿元施工总产值·年,且不少于 4人。 2)工程公司(分公司、区域公司):1人/10万平方米·年(生产能力)或每1亿元施工总 产值·年,且不少于3人 3)专业公司:1人/10万平方米·年(生产能力)或每1亿元施工总产值·年,且不少于3 人 4)劳务公司:1人/50名施工人员,且不少于2人 四、建设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 建设工程项目应当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企业派驻道项目部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为 1)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 1.1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至少一人 2. 1-5万平方米的工程至少2人 3. 5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 2)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按照安装总造价: 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至少一人 2.5000万-1亿元的工程至少2人 3.1亿元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 五、劳务分包企业在建设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 施工人员50人以下的1名 50——200人的2名 200人以上的不少于企业总人数的0.5% 1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员岗位职责示范文本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员岗位职责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员岗位职责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 全面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工作的管理 与实施。 2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和地方法规、文件,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行业标准、技 术规范和企业管理制度。 3 认真落实企业和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 4 参与本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以及各 项操作规程、救援预案的编制,并对其在施工中的执行情 况进行督促和检查。 5 负责制订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并定期进行考 核和评价。

6 制订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对班组活动进行检查和指导,做好施工人员及特殊工种的三级安全教育、健康教育和专项教育,做好新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 7 配合建设单位做好安全开工、复工和竣工的手续审批备案工作。 8 认真执行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9 参与施工现场脚手架和防护网的搭设、施工机具的安装、临时用电设施的设置和模板等重点分部、分项工程的旁站、检查及量化验收工作。 10 负责对施工现场作业区和生活区进行日常巡视和检查,并做好记录,坚决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11 如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有权令其暂停生产,并立即向

建筑安全员的主要职责

建筑安全员的主要职责 建筑安全员负责安全隐患排查。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建筑安全员的主要职责。 篇一 一、持证上岗,主动组织排查各类有关安全隐患,并制定合理方案或填写排查记录。研究本部门主要安全问题,在思想上统一安全责任,认真研究落实公司各项安全规章管理制度的可行性,确保本部门顺利实行安全生产工作。 二、定期日常安全管理培训,建立控制、完善公司突发性事故制度,参与编制事故应急救援和演练工作,特别在重大节日、重大假期进行中。 三、定责定片管理,做到在开工前,对环境设备排查,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做好交接责任、组织、制度、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四、制定对生产部门人员有关安全作业教育作业文件,定时排查,全面履行安全职责,确保员工无违法犯罪。 五、积极开展创建“文明施工”活动的宣传,使人人知晓创建活动和积极参加。

六、巡查有毒有害危险品管理,实验室要对化学物品严格管理,做到“五双”严格手续,定期排查,账物相符。 七、对于安全员不定时巡查或防范工作不重视、发生重大事故不及时报告的,班组管理干部有权越权上报主管部门,安全员要承担相应处罚责任。 八、负责跟班中的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排查现场管理中存在各项不安全因素,参与及时整改和查验。 九、配合管理人员和相关作业人员完成指定任务,听取群众反馈。带动全员参与安全工作,充分发挥群众安全员(群安员)的作用,积极开展群安员活动。 篇二 职责: 1、组织安全文件的编写,安全教育及安全文件的管理; 2、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3、对不符合安全规范施工的班组及个人进行安全教育、处罚,并及时责令整改; 4、负责安全预案及改进方案的编制;

建筑工程如何配备安全员

建筑工程如何配备安全员? 采纳率:42%3级2013.03.03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具有以下职责:(一)查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二)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三)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四)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五)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作出处理决定;(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七)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越级报告或直接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八)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第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并应根据企业经营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一)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二)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

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三)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四)建筑施工企业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第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实行建设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度。建设工程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将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报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第十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建设工程项目组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第十二条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以下主要职责:(一)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二)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三)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四)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五)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六)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第十三条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1、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

专职安全员安全管理规定.

项目部专职安全员管理规定 一、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选拔任命 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专职安全员)由项目部根据规定(每5000万工程合同价最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要求配备。项目部应在工程开工前将专职安全员名单报工程处安全部,处安全部批准后正式任命(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对项目经理负责,施工期间项目部根据工程需要设任用一名专职安全员的此专职安全员享受项目部部长待遇、任用两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项目部要设立安全部并任命部长一名,其他符合条件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享受部长待遇)。项目部安全协管员由项目部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设定,并将名单报工程处安全部备案。 二、专职安全员权力 1、遇有严重隐患或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有可能立即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危险、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先行停止生产,并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研究处理。 2、有权检查所在项目部对安全生产方针或上级指示贯彻执行的情况。 3、对不认真执行指示的单位或个人,有权越级向上汇报。 三、专职安全员的任务 1、参加编制项目部相关安全制度的制定工作。 2、参加项目部的各种工作会议,并根据会议内容提出有关安全的注意事项及合理化建议。 3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

4、指导生产班组安全员开展安全工作。 5、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6、起草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规定、计划和总结、汇报材料,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台帐,认真做好记录,及时报送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月报表”。 7、协助有关部门或独立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8、经常向项目经理提出安全管理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及时宣传和报道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好人好事。 9、参与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考核和评比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工伤鉴定,检查“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情况。 10、经常对施工现场、拌合站场、油库、试验室、驻地等处的危险点的安全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 11、督促有关部门人员按规定及时分发和合理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12、接受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四、专职安全员的责任 1、所在单位如安全工作长期存在严重问题,既没有提出意见,又没有向上级汇报,因而发生了事故,要负责任。 2、在安全检查工作中不深入细致,放过了严重事故隐患,而造成了事故,要负责任。 3、在安全检查评比工作中,由于安全内业资料不全面、不真实,以致影响评比工作,要负责任。

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的人数配备规定

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的人数配备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全面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我们组织修订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建质[2004]213号)中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同时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三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责:(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二)编

建设项目安全员岗位职责

专职安全员岗位职责及安全管理制度 一、专职安全员岗位职责 (一)、安全员的任职条件 1、持有有效的安全员上岗证(通过参加四川省住房和建设厅、成都市 住房和建设局系统举行的培训班获得或通过其它渠道获得的)资格证书。 2、从事现场相关专业管理工作3年以上。 3、具有初级专业及以上技术职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4、经公司考核确认具备相应岗位能力。 (二)、安全员的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做好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2、组织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检查项目施工场所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情况,对查出的事故隐患,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督促落实,在生产中遇到重大险情时,有权下令停产整顿,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3、主持工地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检查开工安全施工条件,监督安全交底的执行,监督班组的安全活动,检查班组的安全活动记录。 4、参加或主持安全专题会议和生产协调会,协助经理、副经理丶总工布置、检查、总结安全工作。 5、组织制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年度安全工作规划,并监督规章制度的落实,负责安全事故年报、月报的报表填制上报工作。

6、开展安全施工的宣传教育,对外联队伍、临时工、进场职工进行进场安全教育,对新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填写教育台帐、教育卡,认真做好记录,与有关部门一起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考试办证。 7、督促并协助工地有关人员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和重要工器具的定期试验、鉴定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对安全施工具有奖惩权。 8、负责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做好日常安全管理的各项归口工作和各种安全生产资料台帐、档案、报表等的收集、归档整理和保存工作。 9、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埋,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报告,并建立档案。 二、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检查制度 1、安全检查的内容 安全检查的内容以《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内容为根本,主要是查思想、制度、机械设备、安全没施、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行为、劳保用品使用、伤亡事故处理等,做到“十查”、“十看”。 ①、“十查” 查持证上岗情况,查安全帽的佩戴,查安全带的使用,查安全网的张设, 查保安器的灵敏,查电力线的架设,查施工现场文明,查临边洞口防护, 查机具安全装置,查灭火器材设备。

企业安全员配备标准

生产、经营及建筑施工企业配备标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令第13号)第二章第二十一条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和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置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 三、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具备相对独立职能。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不足5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1人),要具备化工或安全管理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四、三、令11号第六条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建筑施工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1名。 五、四、关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四〔2010〕169号)20101011 3.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人员。企业要设置配备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照冶金、有色、建材企业不少于从业人员3‰、其他企业不少于2‰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企业,要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土建安全员岗位职责

土建安全员岗位职责 1、参与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安全措施的编制,并熟悉与工程有关的安全规范和法规,熟悉施工工艺流程。 2、负责建立健全本工程有关安全管理制度。 3、有计划地进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教育。 4、检查各级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5、对施工现场每天进行安全巡回检查,并作好记录。 6、检查班组安全生产活动情况。 7、参与并督促有关施工设备及安全防护措施的验收工作。 8、参与日常的安全检查。 9、参与项目每星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并填写安全生产检查表。 10、检查落实各种安全生产合同的鉴订工作。 11、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就检查出的问题进行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整改。 12、负责安全生产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13、参加每天的碰头会,就当天有关安全生产情况进行通报。 所以,安全员在一个工程当中,有着沉重的使命。 1、协助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对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出现的安全问题负主要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的方针政策、规范、制度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3、认真检查督促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的劳动保护及各项安全规定的落实。 4、参加施工方案中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条款拟定工作,检查督促条款的实施,负责安全措施标识的管理和使用,及时记录好安全台帐。 5、负责本工程的常规安全检查活动,并做好检查记录,协助落实奖惩措施,对违章现象进行制止,对一般事故做出处理和记录。 6、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新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及日常生产的安全教育工作。 7、参加对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总结、上报等工

施工安全员工作的岗位职责

施工安全员工作的岗位职责 施工安全员需要掌握施工进度,研究解决施工中的不安全隐患,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施工安全员工作的岗位职责。 篇一 1) 能指定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计划和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 在开工前做好安全条件检查、安全技术交底和符总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审查工作。 3) 负责安全、环保管理的内外沟通和协调。 4) 参与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和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5) 负责施工作业安全及消防安全的检查和危险源的识别,对违章作业和安全隐患进行处理。 6) 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对不符合安全规范施工的班组及个人进行安全教育、处罚、并及时责令整改。 7) 正确填报施工现场安全措施检查情况的安全生产报告,定期提出安全生产的情况分析报告的意见。 8) 处理一般性安全事故。 9) 负责安全生产的记录,汇总、整理安全资料的编制和移交工作。 10) 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或巡视,宣传安全生产规范和条例,保持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良好现状,及时阻止违

规、违纪行为,开具不合格报告并监督整改; 11)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二 岗位职责: 1、审核安全专项方案、安全措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负责监督实施情况,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保证施工生产安全进行。 2、对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日常现场巡检和检查评价,负责组织现场安全防护及机械设备的验收工作。 3、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保卫、职业卫生健康工作的宣传、教育和检查工作。 任职资格: 1、建筑类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有项目安全管理相关工作经验。 2、有安全员上岗证。 篇三 1、安全资料的编制、整理、收集,安全教育及安全资料文件的管理; 2、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3、对不符合安全规范施工的班组及个人进行安全教育、处罚,并及时责令整改; 4、正确填报施工现场安全措施检查情况和安全生产报告,定期提出安全生产的情况分析报告的意见;

施工项目安全员配备标准

施工项目安全员配备标准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全面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我们组织修订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建质[2004]213号)中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同时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三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适用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第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

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的人数配备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全面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我们组织修订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建质[2004]213号)中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同时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三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责:(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二)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三)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四)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五)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六)制订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七)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八)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九)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十一)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十二)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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