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监理、环境监理收费计算方法

施工监理、环境监理收费计算方法
施工监理、环境监理收费计算方法

施工监理收费计算方法,环境监理可参照计算

一、施工监理收费基价表

单位:万元

注:计费额大于1000000万元的,以计费额乘以1.039%的收费率计算收费基价。其他未包含的其收费由双方协商议定。

二、施工监理收费专业调整系数表

工程类型专业调整系数

1.矿山采选工程

黑色、有色、黄金、化学、非金属及其他矿采选工程 0.9

选煤及其他煤炭工程 1.0 矿井工程,铀矿采选工程 1.1 2.加工冶炼工程

冶炼工程 0.9

船舶水工工程 1.0 各类加工、冶炼工程 1.0

核加工工程 1.2

3.石油化工工程

石油工程 0.9

化工、石化、化纤、医药工程 1.0

核化工工程 1.2 4.水利电力工程

风力发电、其他水利工程 0.9

火电工程、送变电工程 1.0

核能、水电、水库工程 1.2 5.交通运输工程

机场场道、机场空管工程和助航灯光工程 0.9

铁路、公路、城市道路、轻轨工程 1.0

水运、地铁、桥梁、隧道、索道工程 1.1 6.建筑市政工程

园林绿化工程 0.8

建筑、人防、市政公用工程 1.0

邮电、电信、广播电视工程 1.0 7.农业林业工程

农业工程 0.9

林业工程 0.9

三、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人员人工日费用标准

注:本表适用于提供短期服务的人工费用标准。

四、收费基价直线内插法计算公式

y=y 1+

2121y y x x --(x-x 1)

注: 1)x 1、x 2为《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附表二中计费额的区段值;y 1、y 2为对应于x 1、x 2的收费基价;x 为某区段间的插入值;y 为对应于x 由插入法计算而得的收费基价。

2)计费额小于500万元的,以计费额乘以3.3%的收费率计算收费基价;

3)计费额大于1,000,000万元的,以计费额乘以1.039%的收费率计算收费基价。

【例】若计算得计费额为600万,计算其收费基价。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附表二: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表,计费额处于区段值500万(收费基价为16.5万)与1000万(收费基价为30.1万)之间,则对应于600万计费额的收费基价

()万元22.19500600500

10005.161.305.16y =-?--+=

Y

(收费基价) y y (计费额)

2 1

山东省环境监理规范

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 工作规范 (试行)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11月

第一部分环境监理机构职能、义务 一、环境监理与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 (一)环境监理的定位 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是指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机构受建设单位委托,依据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环评及其批复文件、环境监理技术服务协议等,对建设项目实施专业化的环境保护咨询和技术服务,协助和指导建设单位全面落实建设项目各项环保措施。 (二)环境监理介入阶段 建设单位按照环评批复开展环境监理的要求,须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委托环境监理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监理。 (项目可研—环评及批复—初步设计—环境监理—批准试生产—竣工验收监测—竣工环保验收批复) 二、环境监理的职责和义务 (一)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机构须按照经备案的环境监理业务等级和范围开展相应类别的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环境监理机构与环评单位的内设机构、岗位及人员实行分离,原则上一个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理机构不应与环评单位相同;环境监理技术人员应当具备国家或省级环保部门认可的环境监理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并定期参加环境监理业务继续教育培训。 (二)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应当由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注册

环保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环境监理工程师。环境监理机构和项目负责人应对环境监理结论负责。 (三)环境监理机构受建设单位委托,承担全面核实设计文件与环评及其批复文件的相符性任务;依据环评及其批复文件,督查项目施工过程中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组织建设期环保宣传和培训,指导施工单位落实好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确保环保“三同时”的有效执行。 (四)环境监理机构发挥在环保技术及环境管理方面的业务优势,搭建环保信息交流平台,建立环保沟通、协调、会商机制;协助建设单位配合好环保部门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建设项目环保试生产审查和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五)环境监理机构根据工程进度,对建设项目实施专业化的环境保护咨询和技术服务,以驻场、旁站及巡查方式实行监理。及时编制施工期环境监理报告、项目变更环境监理专题报告、环境监理总结报告,并以月报、日报的形式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项目进度和真实情况。 (六)环境监理机构应建立环境监理工作质量保证体系,制定环境监理工作制度,不断提升内部管理和业务水平;建立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做到清正廉洁。 (七)环境监理机构要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和装备,以满足环境监理工作需要。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最新)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须招标的建设工程,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监理人。监理服务招标应优先考虑监理单位的资信程度、监理方案的优劣等技术因素。 第三条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性质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它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和其它阶段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计算,浮动幅度为上下2 0%。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协商确定收费额。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协商确定收费额。 第六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应当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由于监理人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节省投资,缩短工期,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可根据合同约定奖励监理人。 第七条监理人应当按照《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告知发包人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容、服务质量、收费依据,以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容、质量要求和相应的收费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在监理与相关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九条监理人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容和质量等要求。监理人不得违反标准规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监理收费文件(670号文件)

发改价格[2007]670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2007年3月30日颁布,5月1日实施)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币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建设厅(委): 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工程监理行业健康发展,我们制定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自2007年5月1日起执行。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下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1992]价费字479号)自本规定生效之日起废止。 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00七年三月三十日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须招标的建设工程,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监理人。监理服务招标应优先考虑监理单位的资信程度、监理方案的优劣等技术因素。 第三条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性质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它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和其它阶段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计算,浮动幅度为上下20%。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协商确定收费额。 第六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应当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由于监理人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节省投资,缩短工期,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可根据合同约定奖励监理人。 第七条监理人应当按照《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告知发包人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收费依据,以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内容、质量要求和相应的收费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在监理与相关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九条监理人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监理人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第十条由于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量增加或减少

环境监理技术方案规范

环境监理技术方案规范 为进一步深化和推动环境监理工作,落实环境监理相关管理办法,规范环境监理单位和人员的行为,提高环境监理队伍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环境监理工作科学、有序、高效的运行,实现环境监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使环境监理制度得以有效实施。 一、环境监理员各岗位职责 (一)总环境监理工程师主要职责: 1、全面负责并保证按合同要求规范地开展环境保护监理工作; 2、审定环境监理部内部各项工作管理规定; 3、组织编写环境监理方案和实施细则; 4、组建项目环境监理部,调配监理人员,指导环境监理业务,并负责考核监理人员工作情况; 5、审查、签署并汇编环境监理月报、季报、年报、和专题报告等; 6、定期巡视工程现场,指导监理人员工作; 7、根据环境保护实施情况,向有关单位提出建议和意见; 8、参与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理; 9、定期召开环境监理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10、完成本单位及建设单位委派、必须完成的其他相关工作; 11、对环境监理工程师提出的环保工程停工要求做进一步的现场调研,对确实存在重大环保隐患的问题,在向建设单位汇报情况和原因的同时,下发停工令,并抄送工程监理单位;

12、对环境监理工程师转报的环保工程复工要求,须在接到复工要求48小时内做出回复,对可 以重新开工的环保工程签署意见转报工程监理单位; 13、对涉及环保工程的变更设计应进行审查,并向有关单位提出意见; 14、监督检查环境监理工程师对各项环保工程选址确认工作。 (二)环境监理工程师主要职责: 1、在总环境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执行具体环境监理任务; 2、深入施工现场履行监督检查职责,负责编写其分管的监理日志、监理工作月报、季报、年报和专题报告; 3、向总环境监理工程师汇报监理工作情况,并负责编写环境监理情况通报; 4、根据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月计划审核表、月工作进度及执行情况报告表,合理地安排环境监理计划; 5、深入现场调研,听取多方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环保工程经科学合理的分析后,向总环境监理工程师申请下发停工令,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复工要求须在24小时内连同对复工意见一并上报总环境监理工程师; 6、结合环评、设计文件,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环保工程选址确认材料,并在接到环保工程选址确认材料后24小时内做出回复,逾期未予回复者,施工单位可自行开工; 7、完成总环境监理工程师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环境监理员主要职责: 1、在环境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环境监理工作;

监理收费计算方法

收费计价直线内插法计算公式 Y= Y1 + ×(X-X1) 说明: 1、X 1,Y 1为【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附表二中计费额的 区段值;Y 1,Y 2为对应于X 1,X 2的收费基价。X 为某区段间的插入值;Y 为对应于X 由插入法计算而得到的收费基价。 2、计费额小于500万元的,以计费额乘以3.3%的收费率计算收费基价; 3、计费额大于100000000万元的,以计费额乘以1.039%的费率计算收费基价; 【例】若计算得计费额为600万元,计算其收费基价。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附表二: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表,计费额处于区段值500万元(收费基价为16.5万元)与1000万元(收费基价为30.1万元之间),则对应600万元计算额的收费基价: Y (收费基价) X (计费额) Y2 Y Y1 X1 X X2 Y2-Y1 X2-X1

Y=16.5+(30.1-16.5)÷(1000-500)×(600-500)=19.22(万元)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表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号 序号计费额(万元)收费基价(万元)备注 1 500 16.5 3.3% 2 1000 30.1 3.01% 3 3000 78.1 2.6% 4 5000 120.8 2.4% 5 8000 181.0 2.26% 6 10000 218.6 2.18% 7 20000 393.4 1.96% 8 40000 708.2 1.77% 9 60000 991.4 1.65% 10 80000 1255.8 1.57% 11 100000 1507.0 1.51% 12 200000 2712.5 1.36% 13 400000 4882.6 1.22% 14 600000 6835.6 1.14% 15 800000 8658.4 1.08% 16 1000000 10390.1 1.04% 注:本规定自2007年5月1日执行计费额大于1000000万元的,以计费额乘以1.039%的费率计算收费基价,计算额处于两个数值之间的,采用直线内插法确定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

环境监察工作制度

环境监察工作制度 一、环境监察人员工作守则 (一)认真学习掌握环保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环保专业知识。 (二)热爱本职工作,熟悉环境监察业务,掌握环境监察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 (三)做到依法行政,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四)正确行使职权,秉公执法,清正廉洁,遵守环境监察人员行为规范。 (五)查处迅速,及时报告环境监察工作情况。 (六)履行工作职责,恪守环境监察工作范围,严守被监察单位业务技术秘密。 二、政务公开制度 为全面接受社会监督,保证环境监察工作公开、公正地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开环境监察的政策、法规依据,包括排污收费制度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二)公开环境监察办事机构、办事人员工作职权、职责,包括内部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及主要负责人。在执行公务中必须有两名以上监察人员参加,佩带统一执法标志,出示环境监察证件。 (三)公开环境监察行为规范、工作制度、工作程序。 (四)公开征收排污收费的法规依据、征收标准和征收、使用情况。 (五)公开在环境监察执法中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情况。包括处罚依据、处罚程序、处罚措施和执行情况。 (六)公开环境监察举报电话和投诉部门,设立举报信箱,建立举报、投诉档案,做到及时处理、及时归档。 三、现场环境监察工作制度 (一)确定辖区内的重点、一般污染源的名录,计划各类污染源的环境监察频率。 (二)对重点污染源及其污染防治设施的现场环境监察每月不少于3次,其中暗访不少于2次。 (三)对一般污染源及其污染防治设施的现场环境监察每月不少于1次。 (四)对建设项目“三同时”、限期治理项目现场环境监察每月不少于1次。 (五)对群众举报的污染源及时进行现场环境监察。 (六)现场环境监察要求两人以上,出示证件后进入现场,并说明检查事项。 (七)现场环境监察要求随身携带有关现场取证、勘查仪器和必要的工具,携带必要的勘验、取证等执法文书及有关材料。 (八)在现场进行实地勘验查询和取证,要向被检查单位有关人员做好询问笔录。 (九)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写明违法事实,履行告知制度。 (十)检查中发现环境违法行为要进行立案或提出处理意见,权限内的及时处理,权限外的要及时上报。 四、现场巡视监察工作制度 (一)确定现场巡视监察的对象、目的和任务。 (二)制订现场巡视监察计划,加强污染源现场巡视监察。完成现场监察所规定的各项监察频次,提高环境监察质量。 (三)执行现场巡视监察公务时,执法人员必须两人或两人以上,并携带取证器材,做好监察取证工作。到达现场后,应主动向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出示环境监察证件,表明执法身份。 (四)每年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节假日及中考、高考期间,组织现场巡视监察工作。 (五)负责组织对主要排污企业不定期夜间巡视监察。

监理收费参考计算(

监理费计算过程(参考) 一、该项目施工监理费计费额5000万: 计算得计费额为5000万,计算其收费基价。 (1)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附表二: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表,计费额处于区段值5000万(收费基价为120.8万)与8000万(收费基价为181.0万)之间,则对应于5000万计费额的收费基价: 收费基价=y = 120.8+ (181.0-120.8)/( 8000-5000) × (5300-5000) =126.82(万元) (2)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X专业调整系数X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126.82×0.85×1.0×1.0= 107.797万元(暂按一般难度系数) (3)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士浮动幅度值)= 107.797万元×(1—20%)=86.2376万元(暂按8折计算) 附表二 施工监理收费基价表 单位:万元

注:计费额大于1000000万元的,以计费额乘以1.039%的收费率计算收费基价。其他未包含的其收费由双方协商议定。 专业调整系数:一般(Ⅰ级)0.85 ;较复杂(Ⅱ级)1.0;复杂(Ⅲ级)1.15 。计算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时,工程复杂程度在相应章节的《工程复杂程度表》中查找确定。 附表三 施工监理收费专业调整系数表 工程类型专业调整系数 1.矿山采选工程 黑色、有色、黄金、化学、非金属及其他矿采选工程 0.9 选煤及其他煤炭工程 1.0 矿井工程,铀矿采选工程 1.1 2.加工冶炼工程 冶炼工程 0.9 船舶水工工程 1.0 各类加工、冶炼工程 1.0 核加工工程 1.2 3.石油化工工程 石油工程 0.9 化工、石化、化纤、医药工程 1.0 核化工工程 1.2 4.水利电力工程 风力发电、其他水利工程 0.9 火电工程、送变电工程 1.0 核能、水电、水库工程 1.2 5.交通运输工程 机场场道、机场空管工程和助航灯光工程 0.9 铁路、公路、城市道路、轻轨工程 1.0

现场环境监察工作管理制度

现场环境监察工作制度 一、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省环保局的委托,省环境监察总队负责对省控重点污染源、省重点行业污染源、省政府下达的限期治理项目、省环保局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省环保局直接征收排污费的排污单位等进行现场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 二、现场环境监察主要对排污单位的以下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做出处理: (一)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情况; (二)限期治理进展情况; (三) 污染物产生、排放及转移情况; (四) 污染防治设施运转和管理情况; (五) 排污申报和排污许可证情况; (六) 缴纳排污费情况; (七)履行限期整改和行政处罚决定情况; (八)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情况; (九)其他需进行现场监察的情况。 三、现场环境监察包括定期监察、专项监察、专案监察、日常巡查等形式。 (一)定期监察 各业务科室根据省环保局确定的省控重点污染源名单、省政府下达的限期治理项目名单、省环保局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名单、

省环保局直接征收排污费企业名单等排污单位的有关资料制定现场环境监察工作计划。 1、对COD省控重点污染源中的工业污染企业,每年现场监察不少于2次;对COD省控重点污染源中的污水处理厂和SO2省控重点污染源,每年现场监察不少于1次。 2、对国家和省审批的建设项目中的工业污染型项目,每年现场监察不少于1次;对生态影响类项目,视情况进行现场监察。 3、对省政府下达的限期治理项目每年现场监察不少于1次。 4、对试运转期间的污染源(即建设项目、限期治理项目),每季度至少监察一次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情况。 5、对省环保局直接征收排污费企业的现场监察每季不少于 1次。 (二)专项监察。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需要,配合省人大、省政府、省环保局的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对污染严重的区域和流域、重点污染行业、重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现场监察。 (三)专案监察。根据领导批示、其他部门移送、群众投诉和新闻媒体报导等,对具体排污单位和具体污染事件进行现场监察。 (四)日常巡查。对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进行不定期的巡视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查处。 四、现场环境监察必须遵守环境监察人员行为规范和环境监察工作程序的要求,充分发挥各监察支队、大队的主观能动性,

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问题

问题: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以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费方式收费的,其计费额为工程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即工程概算投资额。对设备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占工程概算投资额40%以上的工程项目,其建筑安装工程费全部计入计费额,设备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按40%的比例计入计费额。但其计费额不应小于建筑安装工程费与其相同且设备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等于工程概算投资额40%的工程项目的计费额。 上述规定中的但其计费额不应小于建筑安装工程费与其相同且设备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等于工程概算投资额40%的工程项目的计费额。”怎样理解? 解答: 这个案例是建设部在宣贯监理服务收费标准时举的例子,可以回答这个的问题。 参考案例六: 某沿江炼油企业对规模为300万吨/年的常减压生产装置进行改造, 该项目工程概算14421.7 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6303.77 万元,设备购置费6248.83万元,联合试运转费未列。发包人委托监理人对该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施工阶段的监理服务。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以下步骤计算: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二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X专业调整系数X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X高程调整系数 一、计算施工监理服务收费计费额 1、确定工程概算投资额 工程概算投资额= 建筑安装工程费+ 设备购置费+ 联合试运转费

=6303.77+6248.83+0=12552.60 (万元) 2、确定设备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占工程概算投资额的比例 (设备购置费+联合试运转费)+工程概算投资额二(6248.83+0 ) +12552.60=49.78% 3、确定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设备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占工程概算投资额的比例超过了收费标 准1.0.8 条规定的40% ,则施工监理服务收费计费额应按如下方式确定:(1 )若该建设工程项目的设备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按40% 的比例计入计费额,其施工监理服务收费计费额= 建筑安装工程费+ (设备购置费+ 联合试运转费)X40%=6303.77+ (6248.83+0 )X40%=8803.30 (万元) (2 )若建设工程项目B 的建安工程费与该建设工程项目相同、而设备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等于工程概算投资额的40% ,则B 项目的施工 监理服务收费计费额= 建筑安装工程费 +(1 -40%) =6303.77 + (1 -40%)=10506.28 (万元) (3)从以上看出,该建设工程项目的设备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 和(6248.83 万元)比项目B 的设备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10506.28 X 40%=4202.51 万元)大,但该建设工程项目按(1 )式计算出的计费额却小于项目B 的计费额,若取(1 )式的计算结果为该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服务计费额,则不符合本标准1.0.8 条的规定。 根据本标准1.0.8 条的规定,该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计费额应

监理收费标准(发改价格670号)

工程建设监理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07】670 号)单位:万元序号计费额收费基价 150016.5 2100030.1 3300078.1 45000120.8 58000181.0 610000218.6 720000393.4 840000708.2 960000991.4 10800001255.8 111000001507.0 122000002712.5 134000004882.6 146000006835.6 158000008658.4 16100000010390.1 注:本表为施工监理收费基价,监理费按内插法计算,如工程造价为 6000万元工程监理费计算方法如下:120.8+( 181.0-120.8)/(8000-5000)×(6000-5000)=140.87 万元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改价格 [2007]670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2007 年 3 月 30 日颁布, 5 月 1 日实施)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币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建设厅(委): 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工程监理行业 健康发展,我们制定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自 2007 年 5 月 1 日起执行。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下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 定的通知》( [1992] 价费字 479 号)自本规定生效之日起废止。 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 00 七年三月三十日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合法权益,

省建设项目工程环境监理管理办法

广东省建设项目工程环境监理管理办法 (试行,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升建设项目环评有效性和完善性,落实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强化建设项目全过程环境管理,尤其突出事中监管事后执法,有效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 第二条建设项目工程环境监理是指工程环境监理机构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建设项目工程环境监理技术指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批复文件、工程环境监理合同等,对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实施专业化的环境保护咨询和技术服务,监督和指导防治污染设施及其他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的落实;协助建设单位配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进行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 建设项目工程环境监理有关技术指引由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调整并发布。 第三条我省境内的下列建设项目,应当开展工程环境监理: (一)涉及饮用水源、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 (二)环境风险高或污染较重的建设项目,包括石化、化工、火力发电、农药、医药、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生活垃圾集中处置、水泥、造纸、电镀、印染、钢铁、有色及其他涉及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 (三)施工期环境影响较大的建设项目,包括水利水电、煤矿、矿山开发、石油天然气开采及集输管网、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码头、港口等建设项目; (四)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中要求开展工程环境监理的其他建设项目。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鼓励上述以外的建设项目主动开展工程环境监理。 第四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对所辖区域内开展工程环境监理的建设项目进行监督和管理,建设项目工程环境监理报告作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必要文件之一。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顧。 第二章组织实施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将建设项目工程环境监理纳入工程建设管理体系,工程环境监理费用纳入工程项目预算。 第六条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前,建设单位应按照公平竞争、择优选取的原则确定工程环境监理机构,签订工程环境监理合同。工程环境监理合同应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环境保护责任。建设单位应将签订的工程环境监理合同和工程环境监理方案报送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诒。 第七条建设项目未按要求开展工程环境监理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督促建设单位限期整改。 第八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鼓励具备条件的行业协会开展工程环境监理行业自律管理,规范工程环境监理市场,工程环境监理机构须通过工程环境监理资格行业评定,为建设项目提供专业的工程环境监理技术服务。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點。 第三章工作内容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解析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7]670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建设厅(委):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双方合法权益,促进我国工程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组织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行业组织,制定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自2007年5月1日开始施行。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下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1992]价费字479号)自本规定生效之日起废止。 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 二〇〇七年三月三十日

附: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须招标的建设工程,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监理人。监理服务招标应优先考虑监理单位的资信程度、监理方案的优劣等技术因素。 第三条发包人和建立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性质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它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和其它阶段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计算,浮动幅度为上下20%。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协商确定收费额。

监理收费标准

附件: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 1总则 1.0.1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接受发包人的委托,提供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以及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各阶段的工作内容见《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主要工作内容》(附表一)。 1.0.2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包括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工程监理(以下简称“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和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以下简称“其他阶段的相关服务”)收费。 1.0.3 铁路、水运、公路、水电、水库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建筑安装工程费分档定额计费方式计算收费。其他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照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费方式计算收费。 1.0.4 其他阶段的相关服务收费一般按相关服务工作所需工日和《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人员人工日费用标准》(附表四) 收费。 1.0.5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1)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 (2)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 1.0.6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是完成国家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旋工阶段监理基本服务内容的价格。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按《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

价表》(附表二)确定,计费额处于两个数值区间的,采用直线内插法确定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 1.0.7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是按照本收费标准规定的基价和1.0.5(2)计算出的施工监理服务基准收费额。发包人与监理人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范围内协商确定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合同额。1.O.8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以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费方式收费的,其计费额为工程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即工程概算投资额。对设备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占工程概算投资额4 0%以上的工程项目,其建筑 安装工程费全部计入计费额,设备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按40%的比例计入计费额。但其计费额不应小于建筑安装工程费与其相同且设备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等于工程概算投资额40%的工程项目的计费额。 工程中有利用原有设备并进行安装调试服务的,以签订工程监理合同时同类设备的当期价格作为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工程中有缓配设备的,应扣除签订工程监理合同时同类设备的当期价格作为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工程中有引进设备 的,按照购进设备的离岸价格折换成人民币作为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以建筑安装工程费分档定额计费方式收费的,其计费额为工程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计算参考案例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计算参考案例 参考案例一: 某三级公路位于海拔3010m~3480m处,长89公里,工程概算6923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4500万元(未含机电工程),包括土石方59万立方,小桥4座,涵洞208道,路面砂砾垫层733千平方米等。发包人委托监理人对该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施工阶段的监理服务。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以下步骤计算: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 一、确定施工监理服务收费计费额,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计费额为建筑安装工程费,该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为4500万元。 二、计算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 根据本标准附表二,采用内插法计算: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78.1+ ×(4500-3000) =110.13(万元) 三、确定专业调整系数,根据本标准附表三,公路工程的专业调整系数为1.0。 四、确定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根据表6.2-2表规定,三级公路的工程复杂程度属于I级,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0.85。 五、确定高程调整系数,该建设工程项目所处地理位置海拔3010m~3480m,根据本标准,高程调整系数为1.2。 六、计算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 110.125×1.0×0.85×1.2= 112.32(万元)。 该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12.32万元。若该建设工程项目属于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监理人和发包人应在此基础上,根据本标准规定,在上下20%浮动范围内,协商确定该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合同额。 参考案例二: 某配电柜制造厂新建工程项目,有配电柜总装配工业厂房2.4万平方米(部分为空调车间)、变电所、空压站、冰蓄冷制冷站房、泵房、锅炉房、办公楼及有关配套设施,工程建设地点海拔高程为20.50米。建设项目总投资为1900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7400万元、设备购置费480万元、联合试运转费120万元。发包人委托监理人对该建设工程项目提供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服务。 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服务收费按以下步骤计算: 一、计算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收费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 (一)计算施工监理服务收费计费额 1、确定工程概算投资额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联合试运转费 =7400+480+120=8000(万元) 2、确定设备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占工程概算投资额的比例 (设备购置费+联合试运转费)÷工程概算投资额=(480+120)÷8000=7.5% 3、确定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 因设备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占工程概算投资额的比例未达到40% 故:施工监理服务收费计费额=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联合试运转费 =7400+480+120=8000(万元)

环境监理工作管理制度【最新版】

环境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关于“加强基层环境监督执法队伍建设,增强执法力量”的规定,为强化对工业污染源、海洋和自然生态环境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环境监理的主要任务,是在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领导下,依法对辖区内污染源排放污染物情况和对海洋及生态破坏事件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并参与处理。 三条县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应设立环境监理机构。环境监理机构内设立环境监理员,在有条件的地方、乡镇、街道也应设立专职环境监理员。建立、健全环保执法队伍,充实加强环保执法力量。 第四条各级环保部门的环境监理人员,应按规定列入行政或事业编制,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足部分可按规定从环保补助费中给予适当补助。 第五条环境监理机构职责: 1、贯彻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

2、依据主管环保部门的委托依法对辖区内单位或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规的情况进行现 场监督、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3、负责污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放射性物质等超标排污费和排污水费的征收 工作。 4、负责排污费财务管理和排污费年度收支预、决算的编制以及排污费财务、统计报表 的编报汇审工作。 5、负责对海洋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并参与处理。 6、参与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 7、参与污染治理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负责该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8、负责环境监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总结交流环境监理工作经验。 9、承担主管或上级环保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六条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应根据环境监理工作需要,为所属监理机构配备监理车辆和通讯等设备、器材。 第七条环境监理员职责: 1、对辖区内排污单位或个人的下列行为进行巡查、监督: (1)各种污染源各类污染物排放情况; (2)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转情况; 2、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现场调查。 3、超标排污费、排污水费以及与排污费有关的经济处罚款项的征收与催缴。 第八条环境监理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监理公司收费标准

监理公司收费标准 监理公司收费标准是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而制定的。下下面带来的关于监理公司收费标准的主要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须招标的建设工程,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监理人。监理服务招标应优先考虑监理单位的资信程度、监理方案的优劣等技术因素。 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性质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它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和其它阶段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计算,浮动幅度为上下20%。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协商确定收费额。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应当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在保

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由于监理人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节省投资,缩短工期,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可根据合同约定奖励监理人。 监理人应当按照《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告知发包人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收费依据,以及收费标准。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内容、质量要求和相应的收费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在监理与相关服务合同中约定。 监理人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监理人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由于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量增加或减少的,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与监理人协商另行支付或扣减相应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费用。 由于监理人原因造成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量增加的,发包人不另行支付监理与相关服务费用。 监理人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提供的监理服务人员、执业水平和服务时间未达到监理工作要求的,不能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的,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扣减相应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费用。 由于监理人工作失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监理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监理费计算方法

监理费计算方法 一、取费基价标准 序号计算额(万元)取费基价(万元)备注 1 500 16.5 2 1000 30.1 3 3000 78.1 4 5000 120.8 5 8000 181.0 6 10000 218.6 7 20000 393.4 8 40000 708.2 9 60000 991.4 10 80000 1255.8 11 100000 1507.0 12 200000 2712.5 13 400000 4882.6 14 600000 6835.6 15 800000 8658.4 16 1000000 10390.1

二、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收费(监理费)计算书 (一)公式: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高程调整系数 (二)计算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收费计费额:(以北师大工程为例)本工程预算投资额为2883万元,该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计算额为2883万元。 (三)计算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 1、采用内插法确定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 计算额收费基价 1000万元30.1万元 2883万元X万元 3000万元78.1万元 本工程计算为为2883万元的收费基价X计算如下: X=30.1+(78.1-30.1)/(3000-1000)×(2883-1000)=75.292 2、调整系数计算: 监理费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监理与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的规定进行填报。 (1)投标文件中,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系数为0.85;高程调整系数为1.0. (2)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收费

环境监理保护制度(2021版)

环境监理保护制度(2021版) Standard text of safety management ( 安全管理规范 ) 单位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适用于工作计划/工作汇报/新年计划/全文可改

环境监理保护制度(2021版) 一、现场环境监理 1、对重点污染源及其污染防治设施的现场监理每月不少于1次。 2、对一般污染源及其污染治理设施的现场监理每季不少于1次。 3、对建设项目、限期治理项目现场监理每月不少于1次。 4、对自然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综合治理工程、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现场监理每季不少于1次。 5、对机动车尾气、禁鸣路段噪声等按规定进行现场监理。 6、对群众举报的污染源,及时进行现场监理。 二、现场巡视监理 1、保证现场巡视监理次数,提高巡视监理质量。 2、开展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巡视监理。 3、现场巡视监理须带便携监测仪器和取证设备。

4、认真询问,耐心回答有关问题。 5、详细记录现场查访情况,认真填写《现场监理记录》,经被监理单位有关人员签字后,报监理机构负责人阅批。 6、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取证并按规定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三、对排污单位来文、来函的回复 1、坚持分级处理,按权限回复的原则,做到件件复函。 2、上级和主管部门批办件,一周内提出处理意见,报批办单位。 3、对来文、来函应按收文登记、领导阅示、专人处理程序办理,由主管领导签发直接复函。 4、来文、来函一般在15日内复函,对口头、电话报告,做好记录,一般不做正式复函。 5、对已函复的来文、来函,监理人员应按函复意见执行。 6、已来文、来函及函复件,全部资料应整理存档。 四、环境监理档案管理 1、环境监理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应定期移交档案管理人员。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范文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 定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须招标的建设工程,应经过招标方式确定监理人。监理服务招标应优先考虑监理单位的资信程度、监理方案的优劣等技术因素。 第三条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性质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它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和其它阶段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计算,浮动幅度

为上下20%。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协商确定收费额。 第六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应当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由于监理人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节省投资,缩短工期,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可根据合同约定奖励监理人。 第七条监理人应当按照《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告知发包人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收费依据,以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内容、质量要求和相应的收费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在监理与相关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九条监理人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监理人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经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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