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有关事项(2016年11月2日修改稿)

关于进一步明确“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有关事项(2016年11月2日修改稿)
关于进一步明确“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有关事项(2016年11月2日修改稿)

新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明确“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

有关事项的通知

(送审稿)

按照县委、县政府确保2018年、力争2017年“脱贫摘帽”的部署,易地扶贫搬迁精准脱贫一批是当前紧急而艰巨的任务。为确保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如期完成,现就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目标任务

对“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两年内完成搬迁18839人以上。其中2016年搬迁6663人、2017年搬迁12176人,提前三年完成搬迁任务。

二、搬迁对象与安置方式

(一)搬迁对象

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范围: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主要是居住在深山、石山、高寒、荒漠化、地方病多发等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以及生态环境脆弱、限制或禁止开发地区、2015年人均纯收入2800元以下的贫困人口,受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威胁的优先安排。建档立卡的贫困危房户全部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对象。

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的确认:要经过五个环节,农户申请——村委会初审及公示——乡镇政府审核及公示——县政府(扶贫办)审批及公告——乡镇政府与农户签订协议等。每个环节都要有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并存档备查,对弄虚作假的将严肃处理。各乡镇经过充分入户宣传发动和征求农户意愿,已基本确定搬迁规模(见附表)。

(二)安置方式

分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搬迁户可自愿选择。

集中安置主要包括行政村内就近集中安置、建设移民新村集中安置、依托小城镇或工业园区安置、依托乡村旅游区安置等。

——行政村内就近集中安置。依托靠近交通要道的中心村,引

导本行政村内的搬迁对象就近集中安置。

——建设移民新村集中安置。依托新开垦或调整使用的耕地,在周边乡镇或行政村规划建设移民新村,引导搬迁对象就近集中安置。

——依托小城镇或工业园区安置。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在县城、小城镇及工业园附近建设集中安置区,安置有一定劳务技能、商贸经营基础的搬迁对象。

——依托乡村旅游区安置。挖掘当地生态旅游、民俗文化等资源,因地制宜打造乡村旅游重点村或旅游景区,引导搬迁对象适度集中居住并发展乡村旅游。

分散安置主要包括插花安置、投亲靠友等。

——插花安置。依托安置区已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土地、空置房屋等资源,由当地政府采取回购空置房屋、配置相应耕地等资源安置部分搬迁对象。

——投亲靠友等其他安置方式。引导搬迁对象通过进城务工、投亲靠友等方式自行安置。

无论采取何种安置方式,坚持“建新拆旧,一户一宅”,易地搬迁户的老宅原则上必须拆除,但具有地域特色、民俗风情等有保留利用价值的老宅,在规定产权归县、乡政府或村级集体组织的前提下,可以保留利用。具体按照省住建厅制定的标准执行。

三、建设内容、标准、责任主体及搬迁模式

(一)建设内容

1、村内和新村集中安置区。根据签订安置协议的贫困人口规模大小,原则上按每人2万元左右的标准配套建设水、电、路、气、网等基本生产生活设施和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差额部分由涉农部门按照“统一规划、集中使用、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记其功”的原则,整合扶贫、农村危房改造、山洪地质灾害、水库移民、交通、水利、新农村建设等涉农资金。搬迁户按统一外观设计建设住房。

2.县城集中安置区。根据搬迁户签订安置协议和同步搬迁意愿,主要依托工业集中区,在双碧街以西、南通路以北,与创新创业园和德恒实验学校相邻,规划工业园集中安置点,主要安置各乡镇有意向在园区就业的搬迁户。集中安置点实行统规统建,限价出售给搬迁户的方式进行集中安置,扶贫公司对集中安置点周边基础设施进行配套建设。

3.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实训中心。按总投资约3000万元左右的标准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实训中心。

(二)建设标准

按照“保障基本”的原则,中央和省补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宅基地严格按照当地标准执行)。搬入地在县城及县城以下乡镇和农村的,每户按现有户籍人口(不论人口多少)在人均25平方米的基础上可以增加不超过25平方米的附属设施用房,但在县城的住房总面积不能超过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增加面积部分按实际建设成本由农户自行承担费用,不享受补助。对于确需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根据当地居民生产生活习惯,结合地方财力和农户自筹能力,面积控制在240平方米以内,防止盲目扩大。所有住房均要按住建部门制定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工程住宅设计图集的要求,规范建房风格、层数、规模等。

(三)建设责任主体

行政村村内、新村(旅游区)集中安置点和小城镇集中安置点的建设责任主体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总责;县城插花分散安置由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联席办组织实施;县城工业园集中安置区的建设责任主体为县园投公司;县就业实训中心的建设责任主体为县众泰扶贫公司和职业中专。

(四)搬迁模式

农村村内和新村安置的住房实行统规自建或分散自建,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村两委或搬迁户根据相关规定自行选择有建房能力的

施工队伍自主建设并自负责任;乡镇的小城镇集中安置点和县工业园集中安置点的住房实行统规统建,根据相关规定,项目业主对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进行招标;县城插花、投亲靠友等其他方式分散安置的住房实行购房安置,由搬迁户自行购买住房,县政府根据相关规定及搬迁户购房凭证发放补助。

四、补助标准

1、行政村内就近分散和新村集中安置。建房补助每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万元(按每人25㎡、每平方米补助800元计算,含旧房拆除保证金0.5万元/人),验收合格后发放。

2、县城插花分散安置。在符合开发资质的备选小区购房的,每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补助3万元(按每人25㎡、每平方米补助1200元计算,含旧房拆除保证金0.5万元/人),在备选小区以外购房(包括购买二手房,但不含18家单位集资建房和“三非”建筑)且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每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补助2.5万元(含旧房拆除保证金0.5万元/人)。

3、小城镇、旅游区、工业园集中安置。购房补助每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补助3万元(按每人25平方米、每平方米补助1200元计算,含旧房拆除保证金0.5万元/人)。

4、同步搬迁补助。对同步搬迁的非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在农村集中安置点的可以同等享受基础设施配套,到县城集中安置点和小城镇购房的每户补助0.5万元。

5、旧房拆除复垦奖励标准。坚持一户一宅原则,搬迁户的旧房原则上要拆除,宅基地交归村委。但搬迁户户籍可以不变,其户籍所在地的山、水、田、林、路等基本权利不变。对在集中安置点的旧房,在规定的时间内拆除的可以给予1万元/户的奖励;对在集中安置点以外的旧房,在规定的时间内拆除的,可以给予0.5万元/户的奖励,具体奖励标准由乡镇和村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五、工作要求

(一)合理选择安置方式和规模

易地扶贫搬迁以就近安置、适度集中为主,兼顾其他方式。优先考虑行政村内就近小集中安置,原则上小集中安置户数小于20户的均视为村内分散安置。本村无法安置的,再考虑移民新村,依托小城镇、工业园、乡村旅游区等方式。鼓励符合条件的对象进入小城镇或工业园安置,有条件的地方在农户自愿的基础上,可开展货币化安置。具体安置方式由搬迁户自主选择、各乡镇可适当引导。

(二)严格执行土地政策,科学规划建设用地

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的前提下,充分尊重群众自愿,坚持“一户一宅”政策,科学规划建设用地,原则上基本农田不能用于建设用地,优先考虑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设用地和农村空心村拆除土地,节约土地资源。原则上行政村就近集中安置、新村集中安置点建设用地由村内自行调整调剂。小城镇、旅游区、县城集中安置点建设用地由国土部门和相关镇政府征收征用,并报上级部门审批。

(三)明确几个具体问题

新田县“十三五”期间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在新田县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县联席办负责组织协调。为了更快地推进项目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的建设责任主体即发包人作为甲方,承包项目的承包人作为乙方,负责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和偿还的新田县众泰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丙方,项目的有关工作由下列职能部门负责具体落实:

1、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由县联席办负责;

2、安置点的地勘、住房及水、电、路、讯、护坡等附属设施的设计、规划、图纸审批和工程质量监管等工作,由住建局负责在最短时限内完成;

3、关于安置点的选址、地形测量、征地、土石方测量及验收计算等与国土资源局相关的工作,由国土局负责在最短时限内完成;

4、项目的预(决)算评审以及涉及到材料采购的由县财政局负

责,并优先安排评审,在送达资料齐全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

5、项目的招投标及招标代理公司的选择由发改委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简化程序,在最短时限内完成。

6、搬迁对象的确定由县扶贫办负责,指导乡镇对2017年的搬迁对象必须在2016年11月30日前确定。

7、搬迁对象安置点的用电由国网电力公司新田分公司负责,不能因安置点没有通电的原因影响项目施工建设。

六、组织保障

(一)人员保障。为了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发改、财政、住建、国土、扶贫办、电力局等单位各安排1人到县联席办脱产办公;配齐配强县以工代赈办的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各乡镇要相应成立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人专抓。

(二)经费保障。一是征地拆迁、与项目直接相关的前期费用、建设住房和必要的附属设施、生产生活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费用从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中列支;二是工作经费由县政府明确本级财政保障。对完成任务的乡镇,验收合格后给予每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0元和每个集中安置点5万元的工作经费,对没有按时完成任务的按比例进行扣减;对县城集中安置点、联席办以及相关部门的工作经费根据需要县财政予以保障,按程序报批。

七、严格奖惩

新田县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任务纳入县委、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县委巡视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作风办要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定期通报。县联席办加强日常调度并按季度考核,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各相关单位要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作为2017年脱贫任务的重中之重来抓,对项目责任单位和职能部门完成任务好并得到省、市表扬的要给予重奖,没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的,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

附件:新田县12个乡镇贫困农户易地扶贫搬迁任务汇总表

附件

序号乡镇建设年度

易地扶贫搬迁计

划贫困人口数

备注

1 龙泉镇2016 226

2 2017 670

2 金陵镇2016 1074 2017 200

3 枧头镇2016 2191 2017 543

4 门楼下乡2016 314 2017 914

5 金盆镇201

6 822 201

7 1371

6 陶岭镇2016

2017 1190

7 新隆镇2016

2017 1200

8 骥村镇2016

2017 1193

9 大坪塘镇2016

2017 1345

10 新圩镇2016

2017 1358

11 三井镇2016

2017 1191

12 石羊镇2016

2017 1205

合计19043

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级融资平台运营管理方案

附件1 易地扶贫搬迁项目 省级融资平台运营管理方案 为切实用好易地扶贫搬迁专项建设基金、地方政府债券和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长期低息贷款,有效解决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资金不足和融资难的瓶颈制约,建立融资、建设、管理、偿债一体化的良性循环机制,加快推进全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运营模式 依托甘肃省扶贫开发和棚户区改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新设立甘肃省易地扶贫搬迁投资有限公司,作为省级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融资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省级平台易地扶贫搬迁融资业务不与省棚改公司原有业务交叉,实行封闭运行,独立运作,省财政厅派专人参与管理。省级平台承接专项建设基金和地方政府债券作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本金,采取统贷统还的方式,按需求向金融机构贷款,支持全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统一融资。省级平台按照政府购买服务协议进行融资,帮助项目县市区统一筹集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金融机构贷款。

(二)按需申报,统贷统还。项目县市区根据本地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任务、建设资金筹集情况、财政状况、偿债能力等综合考虑,在贷款额度内自主决定贷款数额。省级平台根据贷款需求统一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建立贷款偿还机制,县级政府负责项目实施并统筹安排偿还资金,省级平台归集资金统一还款。 (三)县级负责,分级管理。项目县市区政府根据实际设立或指定易地扶贫搬迁融资平台(以下简称“县级平台”),作为本级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本金和金融机构贷款承接主体,市州政府原则上不再设立易地扶贫搬迁融资平台。项目资本金和贷款具体建设内容、使用方式由项目实施县市区根据批复后的项目实施方案确定。 三、贷款准备 (一)服务购买。省财政厅代表省政府与省级平台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协议,购买服务所需资金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和相关程序规定列入财政预算。 (二)资本金注入。省级平台设立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本金专户,按要求承接分配我省的易地扶贫搬迁专项建设基金和地方政府债券作为项目资本金。专户利息收入必须用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 (三)融资合作。省级平台与县级平台签订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贷款融资合作协议。 (四)账户开设。省级平台按照贷款管理要求,在金融

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

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 一、项目背景 宁县新庄镇颉家村地处董志塬南端,距县城公里,镇内自然经济条件差异较大,区域之间发展很不平衡。全镇还有个行政村,XX个村民小组生活在缺水、少电、无路、信息闭塞,基础设施极端落后,经济发展缓慢,自然条件极差的沟、湾、梁、峁、掌等地方。这些区域是干旱山区,也是贫困区,这些地区的群众在极端恶劣的自然环境条件限制下,难以摆脱贫困,为了彻底改变他们的居住生存环境,必须下决心实施以工代赈扶贫移民搬迁项目,这对改变生存条件,稳保扶贫成果,促进社会稳定和区域经济发展,推动农村城镇建设,改变生态环境节约建设资金,提高基础设施投资效益,提高人口素质,推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积极响应党中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号召是完全必要的,也是切实可行的,扶贫治本之举措。 二、项目概况 新庄镇位于宁县西南部董志塬南端,东涉马莲河,与中村分界,西南至泾河之滨,与陕西省长武县、宁县长庆桥镇毗邻,北靠太昌乡。海度米,相对高差米。北纬°′,东经′。年降雨量0—0MM,平均气温,光照时数.时,气候温和,光照充足。全镇共辖个行政村,0个村民小组,户,总人口0人,其中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人口窑度每平方公里,钱镇总土地面积方公里,耕地面积。 ㈡社会经济状况 据统计资料提供,,全镇实现国内生产总值万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元。粮食总产量0吨,人均粮食产量XX公斤。全镇通电户数户,街区及个村通上了自来水,自来水受益农户户,受益人口。镇村道路总长公里,柏油公路里,砂石路面.里,全镇村村通车、通邮。行政村通上了有线电话,全镇固定电话装机量达到,建有移动通讯基站。 三、项目区基本情况 搬迁原因 迁出区自然村均处于黄土高原干旱、半干旱山区,居民基本上都生活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沟、湾、梁、峁、掌等不利于人群生存的地形地貌上。农户居住极其分散偏僻,水电路基础设施条件极差,经济收入低,极端贫穷,文化落后、信息闭塞,农业产业结构单一,生产方式落后,人口素质普遍低,且呈下降趋势,居住条件落后等。总之,干旱缺水,无电无路,停息闭塞,上学困难,就医看病难,这些因素是我镇贫困移民搬迁的主要原因。 迁出方式 新庄镇以工代赈易地搬迁采取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整体搬迁,集中安置的方式。迁出区不留一人一户,使迁出区域能够封山禁牧,植树造林,迅速恢复生态植被。

易地扶贫搬迁存在问题和建议对策

易地扶贫搬迁存在问题和建议对策 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保障,深入掌握全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有效防范扶贫领域各种廉政风险,遏制扶贫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座谈交流、现场调查、入户核查等方式,对全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就工作存在的困难和下一步如何规范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作了一些思考。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对照上级精准扶贫决策部署,当前我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是对象确定不精准。一些符合易地扶贫搬迁的贫困户还没有被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范围,有的甚至用危房改造替代了易地搬迁,可能造成部分群众“二次搬迁”;一些可以按危房改造政策改善居住条件,却又被纳入易地搬迁范围,造成了易地扶贫搬迁范围的扩大。 二是搬迁规划变动多。一些镇办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录入过程中,移民、扶贫干部内部沟通不及时,审核把关不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变更申报程序执行不到位,基层干部随意变更信息数据,造成扶贫、移民系统的信息不对称,全区“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变动多次,给推进项目建设、实现人房精准对接造成困扰。 三是项目管理不规范。已全面启动建设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不同程度存在规划审查意见、用地批复、招投标工作、“一书两证”及

施工许可证等项目手续不完备的问题;一些镇办的移民搬迁工程项目档案收集、整理、归档未严格按照精细化管理要求,分类建立规划评估、行政审批、公开招标、工程管理、决算审计等“五卷”资料;个别安置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 四是资金管理有漏洞。一些镇办未落实易地扶贫搬迁资金进行物理隔离、专账管理要求,搬迁专项资金支出控制不规范,甚至存在以借代支现象,财务支出公开公示执行不到位;一些镇办未按照基本项目建设要求分项目规范建账,记账不及时、科目设立不规范;个别镇办在专项资金支出中超范围列支办公费、差旅费、误工费以及加班补助,甚至有个别镇办挪用易地搬迁专项资金用于小城镇项目建设,未做到专款专用。 五是政策执行有偏差。一些镇办对分散搬迁审核、审批不严谨,没有严格执行“五不准”和人均建房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的要求。个别群众存在原址建房、后村搬迁前村、超面积建房问题,个别镇办还存在提前收取易地扶贫搬迁群众自筹资金,未及时结决算,未按照“一房一价”来核算群众自筹资金,而是简单、错误地将“人均不得超过2500元、户均不得超过10000元”的红线标准做为群众自筹资金的收取标准。 六是旧宅腾退推进慢。“一户一宅”政策执行不到位,一些已经搬迁入住的群众没有落实“即搬即拆”要求,相当一部分已经搬迁入住3年以上的搬迁群众还存在“住新房占旧房”现象,全区移民搬迁旧宅腾退工作进展缓慢。

最新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

最新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 xx乡地处平顺县西部台地,周边北依潞城,西邻郊区,西南与壶关结界。全乡辖25个行政村,36个自然庄,国土总面积102986亩,耕地面积27414亩,5081户,16085口人。其中:秦家后等7个村地处西岭沟两侧,交通不便,信息闭塞,十年九旱,自然条件相当恶劣,农业生产力水平较为低下,农民主要靠种植业、养殖业、劳务输出为生。 根据上级有关易地扶贫搬迁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经充分调研,现申请秦家后等7个村,13个自然庄,117户,417口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具体情况如下: 一、迁出村的基本情况 北社乡共有秦家后等7个村涉及申请移民搬迁,其中秦家后(2个自然庄)整村搬迁42户,125人;西北坡村东头自然庄5户,25人;庄上村北岸自然庄22户,82人;牛家后村西麦、东边2个自然庄8户,38人;东河村新农村、常家后、南岸上、东河4个自然庄19户,71人;集林村后沟自然庄3户,13人;北社村西南沟自然庄18户,63人。 迁出原因:

通过对秦家后等7村的实地调查,实行易地搬迁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交通条件落后。欲搬迁的村民中有117户地处残垣沟壑区,居住地方坡陡、路窄、弯多,天晴尘土飞扬,下雨道路泥泞,大中型货车无法进入村内,造成群众生产、生活困难,农产品运销难,群众出行难,与外界的经济往来和信息沟通严重滞后。 2、吃水困难。由于地域偏僻,村民们吃水条件十分恶劣,大部分村民吃水仍靠降水,遇到天气干旱经常缺水,且水源较差,安全用水无保障。 3、居住条件简陋,存在很大安全隐患。需搬迁群众大多住在六七十年代土窑洞或土坯房中,由于年久失修,大部分群众房屋存在窑洞裂缝,房顶梁、掾朽烂,墙体掉土,时常漏雨。给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威胁,存在很大安全隐患。 4、上学就医难,通讯网络难以覆盖。所搬迁7个村中距周边学校都在3公里以上,远的在6公里以上,孩子上学困难,致使个别孩子因故辍学。大部分另迁他处觅学。在医疗方面,

易地扶贫搬迁可行性报告

易地扶贫搬迁可行性报告(此文档为word格式,下载后您可任意修改编辑!)

第一章概述 1.1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某某市某某乡新华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 二、项目主管部门:某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项目实施单位:某某市某某乡人民政府 四、项目性质:新建 五、项目迁出区:某某市某某乡新华村 六、项目迁入区:某某市某某乡新华村大光山(羊头山)安置点、大黑箐自然村本村、新华自然村本村 七、搬迁原因:由于居住地处哀牢山系麓,山高、坡陡、箐深,地质结构疏松,加之受某某“11·02”特大自然灾害的影响,造成山体滑坡,房屋淹没、倒塌、损毁,已丧失最基本的生存条件。 八、搬迁方式:整体搬迁108户、461人,部分搬迁47户、191人,累计155户、652人。 九、安置方式:集中安置108户、461人,分散(本自然村)安置47户、191人,累计155户、652人。 十、项目建设目标:通过村委会内集中安置和本自然村村就近分散安置,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解决因1102特大暴雨引发山体滑坡、已丧失最基本生存条件

的155户、652人的安居问题。搬迁群众迁入新的安置点后,通过搞好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发展以黑山羊为主的畜牧业和以核桃、花椒为主的经济林果等产业,可稳定解决温饱问题。3-5年后人均产粮将达到450千克以上,人均纯收入达2000元以上,为基本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的目标打下基础。 十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实施进度计划:根据某某市某某乡新华村安置点的实际情况,为彻底解决新华大光山羊头山、大黑箐自然村本村及新华自然村本村安置点155户、652人的脱贫致富问题,本项目计划实施安居工程、人畜饮水、通路工程、通电工程、农村能源建设、科技文化室及公厕建设等七项内容。 项目建设期为1年,即2010年1月一一2010年12月。 十二、投资概算 项目概算总投资736.24万元,其中: (一)直接工程费689.34万元 1、安居工程投资483.4万元 2、人畜饮水工程投资30.1万元 3、乡村通路工程投资98.75万元 4、通电工程投资32.73万元 5、农村能源建设(沼气池)投资38.75万元 6、公厕3.6万元

易地扶贫搬迁“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

易地扶贫搬迁“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WORD版本下载可编辑

目录 前言 (1) 一、基本形势 (3) (一)“十二五”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情况 (3) (二)“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面临的形势 (4) 二、总体思路 (6) (一)指导思想 (6) (二)基本原则 (6) (三)主要目标 (7) 三、搬迁规模及安置方式 (8) (一)实施区域与搬迁规模 (8) (二)搬迁方式 (9) (三)安置方式 (9) 四、主要建设任务 (12) (一)住房建设 (12) (二)配套基础设施 (12) (三)公共服务设施 (13) (四)土地整治 (13) (五)产业发展和就业培训 (13) (六)迁出区生态恢复 (14) 五、资金测算与筹措方案 (15) (一)资金需求测算 (15) (二)资金筹措方案 (15)

六、政策保障 (16) (一)土地支持政策 (16) (二)金融支持政策 (16) (三)产业发展扶持政策 (17) (四)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17) (五)公共服务及社会保障政策 (18) (六)其他政策 (18) 七、组织实施 (19) (一)成立专班运作,加强组织领导 (19) (二)制定专项规划,指导项目实施 (19) (三)积极筹措资金,发挥投资效益 (20) (四)扶持后续产业,夯实发展后劲 (21) (五)部门协调配合,共促项目建设 (21) (六)强化实施管理,保证项目质量 (21)

前言 易地扶贫搬迁是国家在新时期探索实施的一项重要扶贫举措。经我省多次争取,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基本同意从“十三五”开始将某某省23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范围。针对生活在缺乏基本生存条件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实施搬迁,通过改善安臵区的生产生活条件,帮助搬迁群众拓展发展空间,拓宽增收渠道,改善当地的生态环境,达到消除贫困和保护生态的双重目标,促进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组织编制好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对于消除绝对贫困现象、扶持贫困地区加快发展、提升扶贫工作水平乃至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切实发挥易地扶贫搬迁政策作用,进一步提高投资的针对性和实施效果,根据国家、省发改委通知要求,我县在摸清搬迁任务和安臵资源的基础上,编制了《某某×易地扶贫搬迁“十三五”规划》,并力求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以期达到充分发挥中央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的扶贫拉动作用,充分发挥综合使用效益,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和人口、资源协调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起到了示范和推动作用。 “十三五”时期是我县经济社会全面转入科学发展轨道的关键时期,扶贫开发已经从以解决贫困人口温饱问题为主要任务阶段,转入巩固温饱成果、加快脱贫致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发展能力、缩小发展差距新阶段。但是,目前农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总结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总结 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总体上进展顺利,各县都能依照省批方案合理安排,科学规划,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管理,严格执行四制要求,确保工程质量。 易地扶贫搬迁的工作总结1 XX年并将这项工程列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四大工程”的重要内容。我办突出省政府确定的扶贫开发重点任务为引领,采取政策措施支持、运城现场观摩会、左权工作推进会、专项督导、交叉检查、典型交流等一系列重点措施推进,为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奠定了基础,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年,继续安排5亿元专项补助资金、10万人口的移民目标。涉及11个市、73个县。按照省政府易地扶贫搬迁年度目标责任落实任务要求,当年主体工程完工率达到40%;第二年主体工程完工率达到80%;两年滚动入住6万人。截至今年11月底,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年度目标任务完成进展情况是: 1、XX下达易地扶贫搬迁任务10万人,主体工程完工20811户、64369人,完工率%,实现年度目标任务的160%。 2、XX年下达易地扶贫搬迁任务10万人,主体工程完工29596户、93887人,完工率%,实现年度目标任务的117%。 3、XX年已入住17678户、54673人;XX年已入住3132

户、10214人,两年滚动入住20810户、64887人,实现年度目标任务的108%。 XX年下达易地扶贫搬迁10万人任务,需总投资亿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财政建房和基础设施补助资金5亿元,;后续产业奖补资金亿元,整村推进项目资金亿元,市县配套、整合部门资金5亿元,农民自筹22亿元。 二、工作亮点 一是制度推动、进展顺利。各地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整个扶贫开发工作的突破口,逐级签订责任书,并建立目标责任制、进度通报制、督察问责制和工作约谈制,定期公布工程进展,推进工作进度。截至10月底,已经提前实现年初确定的主体工程完工率目标任务指标。 二是资源整合、项目叠加。大同市各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整合了危房改造、地质灾害沉陷治理、抗震加固等项目;右玉县通过整合抗震加固、危房改造、以工代赈等资金,人均补助近2万元,自筹部分不足30%;长治市有效整合扶贫移民、民政救灾、林业生态移民、国土部门地质灾害避让搬迁等项目资金,人均补助提高近万元。在此基础上,整合以工代赈项目资金实施移民新村基础设施建设,调动了群众搬迁积极性,提升了扶贫移民工程建设水平。 三是产业配套、跟踪服务。阳泉市组织工矿商贸企业和党政机关对搬迁村的产业发展进行对口帮扶,规定工矿商贸

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总结

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总结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是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十大工程”之一,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各项工作,现将全区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年,省下达我区搬迁安置任务340人,根据各乡镇实际搬迁需求和脱贫攻坚工作总体安排,340人具体落实在9个乡镇,分别是椿树镇7户24人,马头镇24户66人,东桥镇24户69人,三十铺镇10户29人,横塘岗乡25户63人,张店镇9户20人,东河口镇14户45人,翁墩乡6户20人,木厂镇2户4人,合计121户340人。 二、主要做法 1、立足于早抓好对象确定 xx年底,区易扶办下文,对xx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行部署安排。xx年2月中下旬,区发改委组织人员,深入到各个乡镇,进一步宣传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发动乡村对辖区内需要进行易地扶贫搬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全面摸排,及时上报搬迁对象名单,同时印发了《**区xx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3月2日,区政府召开各乡镇、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就xx年全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明确目标任务,细化

推动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经过区、乡镇、村共同努力,xx年省下 达我区的搬迁安置计划全部落实到村到户到人,搬迁规模和投资计划分解到乡镇和安置点,其中集中安置点10个安置44户134人,分散安置77个安置77户206人。计划建设集中安置点6个,安置点的选择从方便贫困群众搬迁后实际生产生活,有利于后续脱贫发展角度出发,多选择在中心村或交通便利之处建设。 2、立足于快推动项目建设任务明确后,为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 搬迁各项具体工作,区委区政府要求乡镇尽快开展安置房建设工作,并通过加强督查、责任包保等措施抓好落实。3月21日—23日,区 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张士银、副区长黄媛媛分别带队,对有搬迁任务的9个乡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时特别强调红线、底线等原则问题的把握,要求乡镇要充分认识到位,严格执行政策,在此基础上切实尽快建设安置房。4月中下旬,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各乡镇开工建设情况进行了督查。5月下旬,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将易地扶贫搬迁作为全区5月份脱贫攻坚工作专项督查内容,从区效能办、区住建局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专门的督查组,采用全覆盖方式,即搬迁对象户户户到,搬迁安置点点点到,逐点逐户实地查看了安置房开工建设和面积控制情况。同时根据 __“倒排工期、节点管控、责 任到人、严明纪律”要求,制定了各个安置点工程进度分月安排计划进度表,每个安置点都落实了包保责任人,全面负责工程建设各项事宜,直至搬迁户搬迁入住。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地形图测绘

分类:CH 编号: 测绘合同书 委托方(甲方): 承揽方(乙方): 工程名称: 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测绘范围(包括测区地点、面积,测区地理位置等): 第二条测绘内容(包括测绘项目和工作量等): 1:500地形测绘约112亩,埋石图根控制点。 第三条执行技术标准: 第四条测绘工程费用结算: 经甲乙双协商,本项目测绘工程费用按包干价¥元(大写:人民币)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和提出技术要求; 2、甲方应按合同要求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和其他款项; 3、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 4、做好检查工作; 5、在乙方完成任务后,及时验收并按双方约定结清所有款项。 第六条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严格按《城市测量规范》和有关技术设计书要求作业; 2、收到甲方有关技术要求后尽快做好技术方案; 3、根据甲方要求安排工期进度确保测绘项目完成;

第七条测绘项目完成工期 进场时间为年月日,提交成果时间为年月日。第八条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以下成果 乙方向甲方提交1式 1 份的电子版成果,电子文档成果为CAD格式。第九条甲乙方双方应对本项成果做好保密工作。 第十条测绘工程费支付日期和方式 合同签订三日内,甲方支付工程款的 50% 作为定金共计元,工程结束乙方提供成果 3日内,甲方应支付剩余的全部工程款。 第十一条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签定后,乙方未进入现场工作,由于工程停止而终止合同,甲方 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2、乙方已经入场工作,工程半途停止而终止合同,甲方除按照乙方完成 的实际工作量进行支付外,还应向乙方赔付总工程款金额的10%。 3、甲方造成的停工、窝工,工期顺延,责任自负。 第十二条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除返回已支付的 工程款外,还应向甲方赔付总工程款金额的10%。 2、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测绘成果时,应向甲方偿付逾期损 失费,每天的逾期损失费按本合同约定的工程总价款的1%计算。 3、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乙方有义务保密,不得向第三方 转让,否则,甲方有权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追究责任。 第十三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四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 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附则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全部成果交

易地扶贫搬迁基础会议纪要

郧西县马安镇惠家河村易地搬迁1-13#楼安置房工程 基础验收会议纪要 时间:年月日 地点:项目部办公室 主持人:总监理工程师 参加人员:详见会议签到表 年月日,上述人员对马安镇惠家河村易地搬迁1-13#楼安置房工程基础分部验收,形成以下会议纪要: 一、施工单位:向安飞 1、原材料进场,送检与检测情况都符合要求。 2、根据设计图纸和施工合同及施工组织设计完成了基础实体施工。 3、质量控制方面,我项目部对工程质施工前交底、施工中控制、施工后验收,确保每道工序合格后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资料与工程实际进度同步,均达到设计和规范标准的要求。 5、工程资料齐全,自评合格 二、监理单位:夏志雄 1、对施工进场的材料,全部经现场监理员见证取样送检,登记台账全部合格。 2、对施工工程中的关键部位已按照监理规范要求进行了旁站。 3、对施工过程中的每个环节做到跟踪检查,发现不合格的问题,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到位。 4、检查质量控制资料完整及技术管理资料等都已符合要求。 5、综上所述,材料检测合格,质量符合验收规范要求,资料齐全,评定合格,

同意验收。 三、勘察单位:尚启军 1、地基验槽是经我单位参与跟踪验收合格。 2、现场土质与勘察报告都已相符。 3、基础分部是经现场观察无沉降及裂缝等现象,评定基础分部验收合格。 四、设计单位:付春华 1、基础验收是经我单位跟踪参与,槽底几何尺寸满足设计要求。 2、在观感上混凝土质量还可以。 3、变更情况要及时通知我单位。 4、总体来说,基础分部比较满意,同意验收。 五、建设单位:姚炎炎波 1、基础分部观感不错质量得到了确保。 2、土方回填,分层夯实到位,均已满足设计要求。 3、钢筋制作与绑扎比较规范,均已满足设计要求。 4、隐蔽之前有报验签字手续。 5、总体来说,基础分部比较满意,基础分部验收合格。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X市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X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政策措施,细化年度目标任务,持续推动全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更加有效开展,全面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X年,全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重点围绕新“三率一度”(实际入住率、旧宅基地腾退率、后续帮扶措施落实率、群众融入度),加快安置点工程综合验收,完善基础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推进搬迁人口实际入住,跟进后续帮扶措施,促进安置点规范化建设,持续做好各级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全面提升工作水平,确保既定目标顺利实现。 二、目标任务 全面完成“X”移民搬迁3223户10840人任务,其中易地扶贫搬迁2523户8542人、避灾移民搬迁700户2298人。X年10月底前,10个集中安置点大、小配套全面完成,实际入住率达到100%;X年底前建档立卡搬迁户旧宅基地腾退率达到100%;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搬迁户后续帮扶措施落实率达到80%;搬迁群众融入度全面提升。 X、X年度避灾生态搬迁户实际入住率达到100%;X年度避灾移民搬迁X三期216套安置房实现主体封顶。 三、主要工作

(一)进一步做好易地扶贫搬迁核实工作。由国土分局牵头,区扶贫局、移民办全面参与,各镇街具体负责,集中利用一个月时间,通过“三对三查”,即对照搬迁对象,核查是否超范围搬迁;对照三项协议,核查实际入住;对照入住台账,核查私自出售转让行为,全面核实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确保搬迁政策精准落实到位。一是对照国家搬迁政策条件要求,按照“依据政策、应搬尽搬”的原则,对搬迁对象逐一核对信息,逐户甄别核实,对不符合搬迁政策而实施搬迁的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取消搬迁资格,做到应搬尽搬,精准搬迁。二是对照搬迁“三项协议”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入住期限,实行干部包户的办法,逐户动员督促未入住的搬迁户尽快入住,提高搬迁实际入住率。三是对照入住台账,认真比对安置和入住信息,严查私自出售或转让转租安置房,对出售或转让安置放的上报区移民办,无条件收回安置房,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二)完善安置社区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工程。加快推进安置点的水、电、路、讯及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文化体育,以及商业网点、便民超市、集贸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保障搬迁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围绕X、X、X、X四个安置点,加强社区等公共服务建设,全面完成安置点绿化、亮化、美化,配套建设商铺、停车场等功能设施配套,确保安置社区设施齐备、功能齐全。围绕城区X、X、X安置点,大力引进社区、扶贫爱心超市、卫生室药店等服务性机构和公益服务场所,方便搬迁群众生活,将安置点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典型材料

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永靖县易地扶贫搬迁典型材料 永靖县位于甘肃中部西南,临夏回族自治州北部,是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也是刘家峡、盐锅峡、八盘峡三座水库重点移民安臵县。总面积1864平方公里,辖17个乡(镇)、149个村(居),总人口20.3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6.12万人;总耕地面积35万亩,人均耕地2.16亩。根据国家、省、州扶贫开发的总体安排部暑,今年我县扶贫攻坚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省、州各级部门的大力帮助支持下,坚持精力向农村倾斜,项目向基础倾斜,财力向民生倾斜,把易地搬迁项目建设作为全县扶贫开发和加快区域经济发展的一项最有效、最根本的重要举措,采取多种方式,有序推进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进程,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有效改善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快了脱贫致富的步伐,为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注入了强劲动力。 一、主要做法 (一)分析县情,理情思路明方向 通过这几年的扶贫实践,县委、县政府深深认识到依据自然地理条件全县划分为川塬区和东西山区两大块。以黄河、湟水河两岸为主的川塬区6个乡(镇)水资源丰富,土地肥沃,景色秀丽,是发展高效农业和旅游业的理想之地。但东西山区11个乡(镇)因地理条件限制苦甲陇上,这些地方山大沟深,群众居住分散,基础设施难以配套,扶贫成本巨大,生存条件

十分严酷,一方水土难以养活一方人,全县近80%以上的贫困人口聚居在这里,最基本的特征是“旱、苦、少、缺、穷”。面对现实,只有通过移民这一措施和途径,将贫困群众从不具备扶贫开发条件、不适宜人居生存的极度贫困边远山区迁移出来,摆脱恶劣生存环境的束缚,搬迁到生存条件、发展空间相对较好的区域,增强贫困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和造血功能,才能真正实现在易地搬迁中扶贫、在扶贫中发展、在发展中脱贫。为了有效解决这一制约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有力推进东西山区扶贫开发,县上审时度势,科学决策,把移民作为解决东西山区贫困问题的主要方式,集中力量开展易地扶贫搬迁。为了找准东西山区扶贫攻坚的切入点,县委、县政府通过多方调研,在科学分析县情的基础上,前瞻性的提出了“吃读书饭、种科技田、发养殖财、挣外地钱、往好处搬”的发展思路,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问题。其中将易地扶贫搬迁作为解决东西山区贫困问题的有效载体和途径,严格按照“一年打基础,三年抓提高,五年上水平,十年大发展”的中长期开发战略,项目拼盘,资金整合,集中各方力量,大打易地扶贫搬迁攻坚战,从根本上改善了生存发展条件,走出了一条“政府引导、政策扶持、群众自愿、自主搬迁、一次规划、分年实施、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永靖县易地扶贫搬迁新模式”,为解决东西山区贫困问题创出了新路子。 (二)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定方案 为了积极探索易地扶贫搬迁形式,避免在工作中行政命令,搞一刀切,县上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的方针,通过多年实践,根据不同情况,适时提出了本乡镇、跨乡镇、城镇三

易地扶贫搬迁富民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附件2 易地扶贫搬迁富民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搬迁群众脱贫致富步伐,真正实现“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的目标,结合省情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发挥优势。依托地理区位、自然环境、土地资源、人力资源和产业基础,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加快产业集聚。 2.坚持分类指导。找准切入点,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宜商则商、宜游则游,构筑各具特色的产业发展链条。 3.坚持群众自愿。加强政府引导,以群众自愿为前提,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充分调动搬迁群众自主创业积极性,着力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立足实际,注重实效。 4.坚持市场导向。立足市场需求,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农村服务业,同时强化技能培训,提升搬迁群众整体素质,提高自我发展能力。 (二)发展目标。按照“一年建设、两年搬迁、三年稳定”的工作要求,实现集中安置区村有主导产业、户有增收门路、劳动者有增收技能,确保易地扶贫搬迁群众人均可支

配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从非农产业中获得的收入超过总收入的50%。到2020年,初步形成种养加、产供销协调推进的多元富民产业体系,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搬迁户分享农业全产业链和价值链增值收益,确保搬迁群众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000元以上。 二、主要任务 坚持易地扶贫搬迁与新型城镇化、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相结合,依据不同的搬迁安置模式,立足安置区资源禀赋,充分考虑搬迁群众生产生活习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提高搬迁群众的就业创业能力,因势利导发展富民产业。 (一)发展特色农牧业。支持搬迁群众面向市场需求,发展特色种养、林下经济、设施农业等产业,努力实现增收致富。发展以马铃薯、玉米为主的旱作农业,落实好地膜实物补贴政策,实施好马铃薯脱毒种薯全覆盖工程,优先安排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项目,不断提高耕地质量。苹果、蔬菜、中药材产业发展资金要重点支持安置区富民产业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油橄榄、茶叶、花椒、核桃、百合、玫瑰、油用牡丹、甜高梁、青稞、油菜、藏中药、小杂粮等特色农产品,鼓励规模化、集约化、设施化、标准化种植示范园建设。合理调整迁出区基本农田保有指标,将坡度在25度以上的陡坡地从基本农田中退出进行退耕还林(草),鼓励推广草粮结合、草林结合、草菜结合、草果结合的牧草生产方式,加快推进优质牧草产业化,使搬迁群众在发展草产业和保护生态

贵州省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政策-三都县

附件2: 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及旧房拆除协议 甲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乙方:(搬迁户户主)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地区〔2015〕2769号)精神,本着自愿、平等、公开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甲、乙双方搬迁安置、旧房拆除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现居住在县(市、区、特区)乡(镇)村组,住房建筑总面积平方米,宅基地面积平方米;核定搬迁人口人;承包土地亩(其中水田亩,旱地亩,自留地亩)、林地亩(以土地承包证数据为准)。属于(①建档立卡贫困户;②自然村寨整体搬迁中需要同步搬迁的非贫困户)。 二、乙方符合国家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经全体家庭成员一致同意,自愿申请搬迁到省(市、区)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安置方式为:(①集中安置,②插花安置,③进城务工、投亲靠友等

自行安置),安置点为,安置房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 三、乙方安置房采取方式建设: ①统规统建;②统规联户自建;③由甲方购买商品房;④由甲方购买保障房;⑤乙方自行购买/建设房屋安置。 四、乙方按照甲方制定的分房(购房、建房)方案,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搬迁入住。 五、乙方搬迁入住新房后3个月内,必须自行拆除迁出地原有旧房及其附属物,为甲方复垦宅基地提供方便。 六、乙方搬迁安置住房补助资金计万元(贫困人口按每人贰万元,同步搬迁非贫困人口按每人壹万贰仟元标准);旧房拆除后奖励资金计万元(每人壹万伍仟元),两项共计万元,按照安置方式及其政策规定使用和结算。 七、乙方须按甲方制定的自筹资金方案,交纳自筹资金。在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向甲方交纳自筹资金元,逾期不交者,甲方有权取消易地扶贫搬迁资格。搬迁对象自行购房安置的除外。 八、甲方在乙方办理安置住房确权办证、户籍登记、社会保险、就业培训、子女就学等方面提供服务和支持。乙方积极配合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各项工作,服从甲方的社会管理。 九、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乙方保证签订协议后在规定时限内自行拆除原旧房屋及附属设施,自

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方案(精品)

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方案(精品) 一、项目简况 项目名称:XX县XX镇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 移民迁出村:梓丰村(芦塘、周村)、栗阳村(北岭、岭上、岭下、北岩)、安元村(汪山、里河)龙山村(龙湾)、郑村村(高建)。 移民安置点:XX县XX镇龙山村龙湾新村。 项目实施单位:XX县XX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背景 XX县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地处皖南山区和陈村水库上游,属军事禁区;全县人口11万人,其中农业贫困人口4.4万人;境内地貌以低山、高丘分布为主,山峦起伏,沟壑纵横,海拔高度一般在50至100米之间;最高海拔1728米。最低海拔34米,相对高差1694米;国土面积1403平方公里,其中山地181.8万亩,水面3.48万亩,耕地0.45万亩,分别占国土总面积的85.8%、2.1%、3.2%,大体是“九山半水半分田”的土地结构,人均占有分别为18.9亩、0.4亩、0.67亩。 XX镇位于XX县西部,距县城33公里,境内四面环山,丘陵、谷地、山冲、河流镶嵌其中,是XX县重点贫困乡镇。全镇辖13个行政村、203个村民组,

总人口19681人,其中农业人口18753人,贫困人口6256人。目前尚有9个行政村中的23个村民小组,1890人,仍生活在缺水、少电、无路、信息闭塞,基础设施极端落后,学生上学困难,群众就医难,经济发展缓慢的高寒山区,至今仍过着“伐薪烧炭换米盐,养鸡养鸭换零钱,养猪为过年”的原始贫困生活。因受极端恶劣的自然环境条件限制,难以摆脱贫困,致使人口素质降低,十几年没有考上一个大学生,没有一户娶过媳妇。为了彻底改变他们的居住生存环境,只能通过易地扶贫搬迁,才能彻底改变生存条件,巩固扶贫成果,促进社会稳定和区域经济发展,推动农村城镇建设,改变生态环境节约建设资金,提高基础设施投资效益,提高人口素质,推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积极响应党中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号召是完全必要的,也是切实可行的,扶贫治本之举措;也是党和各级政府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体现,是党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是构建小康文明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 三、指导思想、建设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部署,积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按照“统筹规划,群众自愿、因地制宜、稳步推进、讲究实效”的原则,以提高移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为出发点,提高移民受益程度,使移民共享改革成果,帮助生活在缺乏生存条件地区的贫困人口脱贫致富,促使安置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恢复和改善迁出区生态环境,为贫困地区建设小康社会创造条件。

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培育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培育工作,实现搬迁对象稳定脱贫,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总体部署,根据《X 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指导意见》和《X区易地扶贫搬迁“X”规划》有关要求,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X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易地扶贫搬迁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先业后搬、以业定搬”的要求,因地制宜,分类扶持,整合政策,精准落实搬迁后续产业就业措施,确保到X 年全区2524户搬迁群众都有一项稳定脱贫产业或有一人稳定就业,从根本上解决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增收问题,实现搬迁对象搬得出、稳得住、有产业、能致富的目标,为全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助力。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原则。坚持规划引领,示范带动,结合精准脱贫产业配套扶持政策,依托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加快产业配套设施建设,培育区域性产业。 (二)坚持群众自主原则。着眼长远,注重实效,以搬迁户自主为前提,以搬迁脱贫为目标,充分调动搬迁户自主创业积极性,发挥搬迁户在产业发展中的主体作用,鼓励引导搬迁群众根据自身条件和

能力自主选择发展产业,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三)坚持分类扶持原则。根据搬迁安置社区实际条件、资源状况和搬迁户自身能力,找准切入点,坚持分类指导,采取有效扶持措施,切实构建区镇村三级产业扶持工作机制。 (四)坚持市场引导原则。立足市场需求,依托地理区位、自然环境、土地资源和产业基础,大力发展山地苹果、设施蔬菜、畜牧养殖和乡村旅游等产业,保障搬迁户实现稳定增收。 (五)坚持政策整合原则。用活、用好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保障资金,整合做好产业扶持、劳动就业、医疗保障、教育扶持、低保兜底等资源,优先向搬迁集中安置对象倾斜,着力解决搬迁群众发展后续产业资金不足问题。 三、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培育措施 按照“搬迁是手段、脱贫是目的、就业是核心、产业是根本”的总体要求,通过扶持易地扶贫搬迁户发展农业主导产业,各类园区社区工厂就业、公益性岗位安置、培训劳务输出,发展第三产业,社会兜底保障等办法,带动易地扶贫搬迁户大力发展农业主导产业,利用安置小区配建门面房发展社区工厂,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扩大搬迁贫困群众劳务输出,多渠道打造就业创业支撑平台,确保每户搬迁群众至少有一名劳动力实现就地就近就业。 (一)发展农业特色产业脱贫一批。依托镇区安置点,以山地苹果、设施蔬菜、香菇、特色养殖为重点,通过土地租赁、流转等办法,

“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政策指引

“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政策指引 一、易地扶贫搬迁对象 政策原文: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主要是居住在深山、石山、高寒、荒漠化、地方病多发等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以及生态环境脆弱、限制或禁止开发地区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优先安排位于地震活跃带及受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威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政策阐释:政策所指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为生活在特定自然环境和发展条件下需要实施搬迁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国务院扶贫办建档立卡信息系统识别复核并报国务院审定,“十三五”时期,这部分人口分布在全国23个省(区、市),共约1000万人。建档立卡搬迁规模、搬迁对象认定和调整工作是扶贫部门的职责,各省(区、市)如需变更调整,须按程序报国务院扶贫办审核同意,否则不得随意变更调整。发展改革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依据扶贫部门核定的搬迁规模和搬迁对象,组织编制本地方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工作。需要强调的是,生活在边境一线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考虑到戍边的重要性,要加强工作指导,不得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范围。 考虑到迁出地自然环境和发展条件具有同质性,还有部分生活在同一迁出地的非建档立卡人口需要实施同步搬迁。为统筹做好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各地应在严格区分不同搬迁对象性质和规模基础上,将同步搬迁人口统一纳入“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工作方案和年度计划。按照中央有关脱贫攻坚考核工作部署,今后对各地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和核心内容,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搬迁任务完成情况和脱贫情况。建议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同步搬迁人口规模,防止因同步搬迁人口规模过大影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进度和脱贫效果。 二、安置住房建设标准 政策原文:按照“保障基本”的原则,中央补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宅基地严格按照当地标准执行)。对于确需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各省可根据当地居民生产生活习惯,结合地方财力和农户自筹能力,自行确定面积控制标准。要坚决防止盲目扩大住房面积。

乡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申请立项的报告

乡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申请立 项的报告 县发改委: **乡位于**县城以北38公里处,**河穿乡而过,东与**乡相望,西与往流相接壤,南与**乡相连,北与**乡毗邻,乡域总面积83.5平方公里,耕地面积80445亩,辖23个村(街),人口69558人。由于受特殊地理位置、地形地貌、气候条件制约,加之历史、自然、经济、社会等原因,我乡村与村、户与户之间贫富差距仍在拉大。**年,全乡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359户,3027人。 根据县政府精准扶贫工作安排及我乡实际情况,我乡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共安置建档立卡贫困户257户541人。该项目涉及18个行政村的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搬迁,其中**村6户24人;**村2户7人;**村10户25人;**村17户47人;**村18户44人;**村12户19人;**村3户3人;**村7户8人;**村8户14人;**村5户11人;**村27户37人;**村9户14人;**村16户27人;**村76户155人;**村10户17人;**村4户7人;**村26户75人;**村1户7人;

安置区为**乡**村**社区。 搬迁安置方式:根据调查摸底情况,采取集中安置方式进行,依托**镇建设。按建档立卡搬迁户住房建设面积严格执行不超过25平方米/人的标准。我乡安置点总建筑面积13525㎡。安置点位于**乡**村**社区。同时配套水、电、路、网、有线电视、绿化、照明、环卫等基础设施。 该项目计划总投资3246万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378.70万元,地方政府债务541.00万元,专项建设基金270.50,专项贷款1893.5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162.30万元。 **乡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建设,可安置农村贫困人口257户541人。不仅是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改善民生的有效途径,同时对于改善生态环境和人居自然环境以及土地复垦等方面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现申请县发改委予以项目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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