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法规案例分析答案

物流法规案例分析答案
物流法规案例分析答案

《物流法规》教材课后案例分析

第一章

1、涉及的法规主要为民商法,少量经济法,基本的有合同法,运输法包括海商法、航空法、货运代理的相关法规,其它还涉及海关法、保险法、仓储管理条例等规范。

2、应由C公司根据航空运单向F空运公司索赔,根据题意可以推测,甲公司与F公司订运航空运输合同,F公司向甲公司交付空运单,指明收货人为C公司,C公司即具有空运合同项下收取货物的权利,F公司无法交货,且没有理由证明货物是因托运人或收货人的原因灭失的,C公司可向其索赔。

3、不存在物流合同关系,存在商品买卖(货物贸易)合同关系。

第二章

(一)本案中,收货人按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赔付后即取得代位求偿权,有权向多式联运承运人,即原告东方海外公司索赔。东方海外公司依据运输合同约定赔付后,有权根据其与陆路分段运输实际承运人吴江公司订立的分段运输合同索赔,索赔理由为东方海外交付给吴江公司的集装箱是完好的,但目的地收货人收到的是破损的。因此,原告的诉讼请求合理。

(二)保险公司的代位请求,法院应该支持。富申公司与保险公司之间订有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富申公司在没有过失的前提下货物在运输途中遭火灾灭失,保险公司依合同约定赔付后,即取得代位求偿权。

(三)青海公司能够获得赔偿。提单的作用之一是物权凭证,即使规定了提单只是作议付用,但这一规定与海商法对提单法律性质的规定不符,故运输公司仍不能无单放货,故青海公司能够获得赔偿。

第三章

(一)货物损失的责任应由托运人甲公司承担,甲公司在托运时有义务履行告知义务,向承运人表明货物的品名及特性,并在货物外包装上注明。

(二)货损应由长江物流服务公司承担。本案中,船舶碰撞本属承运人免责事由,但长江物流服务公司提供的是综合物流服务,有义务提供良好的运输包装,本案中货损的直接原因并不是船舶碰撞,而是由于包装不严导致货物遭水浸。

第四章

(1)茂名市粮食局粮油物资公司与辽宁轮胎厂之间存在货物买卖合同关系;轮胎厂与铁路局之间存在运输合同关系,物资公司是该运输合同的第三方受益人,有领受货物的权利。

(2)(3)答案请参见下面案例的审判结果。

茂名市粮食局粮油物资公司与茂名市供销合作联社

铁路专线经营部运输合同纠纷再审案

再审申请人:广东省茂名市供销合作联社铁路专线经营部。

法定代表人:莫谋亮,经理。

委托代理人:詹克俭,广西铁道律师事务所律师。

对方当事人:广东省茂名市粮食局粮油物资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绍伦,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程克,广东省茂名市粮食局粮油物资公司干部。

委托代理人:范李强,广东省茂名市恒河律师事务所律师。

再审申请人广东省茂名市供销合作联社铁路专线经营部(以下简称供销专线)因与对方当事人广东省茂名市粮食局粮油物资公司(以下简称粮油公司)仓储保管货物索赔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1994)粤法经一上字第155号民事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审判决认定案件性质错误,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对本案提审。

最高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1993年5月,粮油公司向辽宁轮胎厂购得长征牌汽车轮胎130套,双方约定由辽宁轮胎厂代办托运。同年6月5日,辽宁轮胎厂向铁路朝阳西站办理了托运该130套轮胎至茂名火车站的运输手续,货物保价13.9万元。该厂在货物运单上填写收货人一栏时,将“茂名市粮食局粮油物资公司”简写为“广东茂名粮油物资公司”。6月17日,货物运抵茂名火车站,该站根据与供销专线的约定,将货车调配到供销专线卸车,双方办理了交接手续。当日,供销专线向粮油公司发出领货通知。6月19日,粮油公司持领货凭证到茂名火车站办理领货手续时,因运单上的收货人与实际不符,未办成领货手续。6月20日,粮油公司按茂名火车站要求出具证明办结领货手续,向供销专线交纳了专线、暂存、卸车等费用,随后去该专线仓库提货时得知货物已于6月19日被人冒领。经查,冒领人所持运单系伪造。粮油公司遂向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供销专线赔偿货损15.14万元,利息4万元,赔偿金5万元。

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供销专线是专门从事货物中转、仓储保管业务的企业,茂名火车站将其承运的粮油公司所有的轮胎调配到供销专线仓库存放,供销专线履行了保管义务并收取了专线费、暂存费,双方已构成仓储保管关系。供销专线应承担保管不善致使代储货物灭失和由此造成粮油公司无货供给需方的损失,遂判决供销专线赔偿粮油公司20.14万元及货款利息。供销专线不服该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认为:粮油公司从辽宁轮胎厂购进汽车轮胎,委托辽宁轮胎厂代办托运,该批货物运抵茂名车站后,由茂名车站调配到供销专线的仓库存放,供销专线接收货物后,即通知粮油公司交款提货,粮油公司依时交纳了专线、暂存、出仓等费用,双方已形成仓储保管关系,作为保管人的供销专线应对保管货物负责。本案货物被冒领的责任在于供销专线,供销专线应承担货物灭失及由此造成粮油公司无货供给下手需方的损失的赔偿责任。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供销专线不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述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称:本案为货物运输合同误交付纠纷,被告应为茂名火车站,冒领是第三者伪造运单领取货物造成,供销专线只

是代表茂名火车站行使交付义务,不应承担责任,供销专线与粮油公司之间从无仓储保管或代领货物法律关系,一二审法院将案件定性为仓储保管合同纠纷,并据此判决是错误的。

粮油公司答辩称:供销专线作为专门从事货物中转、仓储保管发货业务的企业,不能因为专用线是铁路的组成部分,而不承担其利用专用线从事仓储保管业务中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茂名火车站将货物送至供销专线仓库,即完成了货物运输。供销专线已着手对货物进行保管,其收取费用的行为已与粮油公司构成了仓储保管关系。一二审中,供销专线从未否认对粮油公司货损应承担赔偿责任,也未申请追加茂名火车站为被告。一二审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辽宁轮胎厂将轮胎交给铁路朝阳西站办理托运手续后,承运人的责任是将轮胎按照合同约定运抵到站并交给运单载明的收货人。货物运抵到站至交给收货人之前的暂存保管,这是运输合同承运人义务的组成部分。本案收货人粮油公司是在茂名火车站办结领货手续,随后持货物运单到供销专线提货,供销专线也以运单为交货依据,表明交提货是基于同一个运输合同的行为。茂名火车站将货物调配到供销专线是为提高接卸到达货物能力,供销专线对交付前的货物的暂存保管,是代理承运人履行运输合同环节中的一个行为。茂名火车站与供销专线对货物的交接属承运人与代理人的交接。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没有正确交付货物,表明运输合同没有完全履行,由此产生的纠纷应是铁路货物运输合同误交付纠纷。收货人粮油公司既未委托供销专线代理其领取货物,也未也供销专线形成事实上的仓储保管法律关系。粮油公司支付的保管费是因其货物暂存超过免费保管期限,按照铁路法规定向承运人支付的费用,该项费用属运输杂费范围。一、二审法院根据供销专线收取了该货物的专线、暂存费用而认定为形成了独立的仓储保管法律关系不当。

本案运输货物被他人冒领,是在供销专线代理交货时发生的,供销专线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专用线作为铁路的组成部分,其运输范围内的行为应由铁路法调整。现有证据表明,冒领人是以伪造的货物运单领取了货物,供销专线无法辨别运单真伪,也无其他证据证明其有重大过失。因此,供销专线的误交付属一般过失。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精神,代理人供销专线可享受承运人赔偿责任限制。该批货物以保价运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供销专线应按保价金额向粮油公司赔偿,收取的保管等费用应退还粮油公司。供销专线提出其仅是代表承运人行使交付义务,不应承担责任的理由不能成立。

综上,最高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判决:

一、撤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1994)粤法经一上字第155号和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1993)茂中法经字第39号民事判决;

二、茂名市供销合作联社铁路专线经营部按照保价金额向茂名市粮食局粮油物资公司赔偿货物损失13.9万元,并按银行日万分之五的利息支付自1993年6月20日至1994年10月20日占用该款期间的迟延履行金33360元;退还运杂费2412.2元(含暂存保管费)。扣除原审已执行的232072元,茂名市粮食局粮油物资公司应返还茂名市供销合作联社铁路专线经营部57299.8元,并支付自1995年2月9日至付清该款期间的银行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息。

本案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5538元,由茂名市供销合作联社铁路专线经营部各承担3888.48元,茂名市粮食局粮油物资公司各承担1649.52元。

第五章

(1)委托人是新星公司,不存在直接的合同关系。

(2)参见以下详细案例:

【题目】中机通用进出口公司诉天津港第二港埠有限公司港口作业合同纠纷案

全文

原告:中机通用进出口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一平,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王胜然,北京中孚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韩国华,天津市津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天津港务局第二港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宝恩,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马桂兰,该公司干部。

委托代理人:方国庆,源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中机通用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中机公司)因与被告天津港务局第二港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埠公司)发生港口作业合同纠纷,向天津海事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诉称:1997年8月19日,原告按照被告的通知,将原告的出口货物运抵被告的码头,准备按港口作业合同的约定于8月20日装船,被告出具了收到原告全部货物的收据。8月20日,9711号风暴登陆。被告在事先接到预报的情况下,对原告的货物不采取任何防范措施,致使原告的货物被海潮浸泡,无法继续使用,给原告造成损失5622840元。事后,被告以“损失是不可抗力造成的”为由拒绝赔偿。原告认为,在科技发达的今天,已经预报的恶劣气候,不再构成不能预见的不可抗力,被告不能以此来推卸责任。请求判令被告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被告辩称:(一)原告所称货物受损的事实存在,但这批货物是被告根据与案外人天津市开发区新星贸易公司(以下简称新星公司)签订的港口作业合同,为新星公司进行的港口作业。原告与被告之间不存在任何合同关系。假如被告在此次港口作业合同中有过错,也应当由合同的另一方新星公司向被告提起诉讼,他人无权起诉被告;(二)被告只能根据国家海洋局预报中心的预报采取应急措施,并且事实上已经采取了防范措施。只是由于到来的海潮超出预报的高度并伴有雨,尽管被告尽了最大的努力,仍然无法避免这批货物受损。这种损失确属由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的不可抗力造成,被告依法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天津海事法院经审理查明:

原告中机公司为了出口三聚磷钠和乙炔黑,与案外人新星公司签订货运代理合同,约定委托新星公司以新星公司的名义向被告港埠公司申报集港计划,办理货物交接,支付港杂费等。新星公司向港埠公司申报货物集港计划后,港埠公司通知新星公司于1997年8月18日集港。当日,新星公司通知中机公司将三聚磷钠2498吨集港,次日上午又将三聚磷钠94吨、乙炔黑150吨集港。这些货物被港埠公司分别安排在其所属的标高为5.1米—5.3米的二场、三场、七场等场地存放,准备装船。8月20日15:54时,受9711号风暴的影响,有1074吨三聚磷钠和43.3吨乙炔黑被海水浸泡受损。16:30时,港埠公司将货物被海水浸泡的情况通知了新星公司,并于8月22日出具货损证明。

关于9711号风暴,国家海洋局预报中心于1997年8月19日8时发出第一次预报,预报受9711号风暴的影响,8月19日16:00时潮高将达5.10米,而实际到8月19日16:30时,潮高为4.82米。8月19日16:00时,国家海洋局预报中心发出第二次预报,预报8月20日04:00时,潮高将达5.20米,而实际到8月20日04:04时,潮高为4.96米。8月20日8时,国家海洋局预报中心发出第三次预报,预报8月20日16:50时潮高将达5.30米,而实际到8月20日15:54时,潮高为5.59米。另据天津市塘沽区气象局的气象技术咨询报告证实,9711号风暴来临过程中,天津塘沽新港在8月20日01:28时至01:35时、04:17时至18:06时有雨,同时伴有短时8级以上大风。

被告港埠公司于1997年8月19日上午10点左右收到关于9711号风暴的警报后,对库存的39612.078吨货物采取了如下措施:装火车疏运1500余吨,搬倒1200余吨,货物的种类是机械设备、卷铁、大麦、鱼粉等。海潮来临前,港埠公司没有对原告中机公司所属的货物采取措施。除中机公司的货物受损外,存放于港埠公司库场内的他人货物也有被海水不同程度浸泡的现象。

原告中机公司的货物受损后,曾请求三聚磷钠的生产厂家进行技术化验,证明经海水浸泡过的三聚磷钠已无法正常使用。对受损的乙炔黑,中机公司没有出具检验报告。

上述事实,有原告中机公司与案外人新星公司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新星公司与被告港埠公司签订的港口作业合同、港埠公司出具的货损证明、三聚磷钠生产厂家的技术化验证明、国家海洋局预报中心关于9711号风暴潮的预报记录、港埠公司搬倒、疏运货物的工作单、天津市塘沽区气象局的气象技术咨询报告以及当事人的陈述证实。

天津海事法院认为:

交通部颁发的《水路货物运输规则》第四条第二项规定:“港口作业合同,是指港口经营人收取港口费用,负责将作业委托人委托的运输货物在港口进行装卸、储存、驳运等作业的合同。”本案受损的货物,是基于港口作业合同存放在港口货场的,因此当事人应该是作为港口经营人的被告港埠公司和作业委托人。《水路货物运输规则》第四条第七项规定:“作业委托人,是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或者委托他人为本人与港口经营人订立作业合同的人。”原告中机公司与案外人新星公司之间为更好地完成货物集港等港口作业,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作为代理人的新星公司虽然是以自己的名义向港埠公司申报货物集港计划,进行货物交接,但本案受损货物的所有权人是中机公司,新星公司与本案货损无利害关系。所以,中机公司虽未与港埠公司直接订立港口作业合同,但确实是以新星公司名义与港埠公司签订港口作业合同的实际作业委托人,因此是本案的适格原告。

原告中机公司所属的货物在交由被告港埠公司掌管期间,因9711号风暴的侵袭遭受损失,事实俱在,双方当事人对此无疑义。通常情况下,港埠公司对运抵该公司货场准备装船的货物,负有妥善保管的责任,这是港口经营人的一项法定义务。

此次9711号风暴来临前,国家海洋局预报中心发出了预报,而且预报的前两次潮位都比实际潮位高。如果情况一直如此发展,则“此次风暴潮是不能预见的”理由就不能成立。问题在于,9711号风暴到达天津塘沽新港时,正值该港的天文大潮期,潮位比往年正常潮位增高160——193厘米,并且风向为东北、风速14—15米/秒(7级),使港池内的浪高达1米,港池外部浪高达2米,均已超过安全警戒水位。中机公司的货物被海水浸泡的8月20日下午,国家海洋局预报中心预报16:50时的潮高将达5.30米,而实际到15:54时,潮高就已经是5.59米,超出预报水位29厘米。正是由于风暴潮、天文大潮和海浪三种自然力量的结合,使潮灾加重,海水涌上了码头,以致中机公司的货物被浸湿。这种灾情,连专业的国家海洋局预报中心都没有预见,港埠公司更无法预见。

其次,在9711号风暴即将来临的情况下,被告港埠公司对其货场内堆存的所有货物采取了适当的保护措施。这里所指的适当保护措施,是对应当受港埠公司妥善保管的所有货物而言。港埠公司接到风暴预报后,根据自己的力量,在8月19日至8月20日一天多的时间内,除坚持正常的装船作业外,还采取临时防范措施,有重点地搬倒货物1200余吨、疏运货物1500余吨,有效地降低了整体货物的损失。港埠公司根据中机公司的货物存放场地相对其他货物的存放场地标高较高,预报的较高潮位尚未到来等情况,没有对中机公司的货物采取防潮措施,以致后来在发生预见不到的高潮位时,中机公司的货物被海水浸泡,这是不能避免的自然灾害。作为港埠公司货场内整体货物其中之一的中机公司货物受损,不能说港埠公司对货物的安全弃之不

顾。港埠公司已经对由其保管货物的安全尽到了努力,中机公司的货损确实发生在港埠公司无法抗拒的情况下,港埠公司对此货损没有主观过错。

《水路货物运输规则》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九项规定:“在港口经营人的责任期间内,货物发生污染、损坏等非港口经营人造成的损失,属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港口经营人不负责赔偿。”港埠公司关于其不应承担此次货损责任的辩解,能够成立。

综上,天津海事法院判决:

驳回原告中机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案诉讼费38124元,由原告中机公司承担。

中机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称:9711号风暴已经被预报,被上诉人港埠公司应当预见,在此情况下港埠公司还不对上诉人的货物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以致货物受损,不符合构成不可抗力的法定条件。其次,港埠公司在接到报警后,明知预报的潮位远远超过警戒水位,明知预报的潮位已经超过存放上诉人货物的码头平面,潮水肯定会上岸,但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履行保护货物免受损害的法律义务,港埠公司对此货损有主观过错,应当承担过错责任。请求二审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

港埠公司答辩称:被上诉人在1997年8月19日上午10时左右接到风暴预报后,立即召开了紧急会议,通知作业委托人停止集港,紧急动员所有可以动用的港机突击装船,并将存放在标高较低的货物,搬倒至标高较高的库房中去。上诉人的货物存放在标高为5.1——5.3米的货场,加上货盘的铺垫,标高大约达到5.4—5.6米左右,高于其他存放在标高4.7米货场的货物。在风暴潮来临的情况下,被上诉人应当首先考虑搬倒存放在标高为4.7米货场的货物。由于时间短,加上当时降雨并伴有7—8级大风,许多货物怕淋(包括中机公司的货物)无法作业等原因,此时若强行搬倒,可能会造成更大的损失。上诉人是被上诉人的客户之一,被上诉人对上诉人的货物并无偏见。若先搬倒上诉人的货物,却置存放于标高较低场地的货物于不顾,不符合港口经营者的职业习惯,同时对其他货主也是不公平的。上诉人的货物遭受损失,确系不可抗力造成,被上诉人对此货损没有过错。一审判决正确,应当维持。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法律上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9711号风暴来临后,虽然国家海洋预报台发出预报,但在目前的科学技术条件下,从发出预报至上诉人中机公司的货物受损时,被上诉人港埠公司已经无能力保障应当由自己保管的全部货物的安全。因此中机公司的货损,仍然属于不能避免的不可抗力造成。中机公司以9711号风暴已经有预报,不属于不能预见,因此认为其货损不是不可抗力造成的上诉理由,缺乏法律依据,不予支持。港埠公司作为港口经营人,在收到9711号风暴潮预报后,

已经组织了大量人力和机械设备加快装船和搬倒疏运货物,尽到了港口经营人的职责。由于受降雨并伴有大风天气以及时间、机械设备、货物性质等因素的限制,对包括中机公司货物在内的一些怕遭雨淋或存放场地标高较高的货物未进行搬倒,是合理的不作为,故港埠公司对中机公司的货损依法不承担责任。港埠公司的答辩意见,应予采纳。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据此,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于2000年2月13日判决: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8124元,由上诉人中机公司负担。

第六章

(一)

(1)星日光学仪器厂不能留置这批货物。该厂违反了合同法有关加工承揽的有关规定,与合同目的不符,本身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不得享有留置权。

(2)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承揽人不得擅自更换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

(二)

(1)已交付5个文件柜不合格由B厂承担责任,合同法第二百五十六条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2)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本案中,B厂在没有征得A研究所同意的情况下,委托C厂完成本由其完成的加工任务,即便C厂失火这一不可抗力原因可对抗B厂的履约请求,但B厂不得以此对抗A研究所的请求。

第七章

答案参见详细案例评析。

鹰星保险有限公司与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韩进海运公司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纠纷案案情

原告鹰星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鹰星公司)

被告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外运公司)

被告韩进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韩进公司)

1999年10月16日,鹰星公司承包自荷兰鹿特丹运往中国上海的29卷装饰纸。投保人为香港添百利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添百利公司),收货人是江苏美亚装饰耐火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亚公司),保险条款为一切险加战争险(协会A条款01/01/82)。该批货物于1999年10月6日装船,中外运公司的代理人中外运德国公司签发了以中外运作为承运人的已装船清洁提单,承运船舶为“HANJIN SA V ANNAH”论。该批货物于1999年11月6日到达上海港,1999年11月16日收货人亚美公司从码头提货,开箱后发现货物有水湿现象。1999年11月17日中国外轮理货公司出具了发现货物水湿的报告,1999年11月23日,鹰星公司在目的港的检验代理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委托上海东方公估行对受损货物进行了检验并出具了检验报告,认定货损原因系承运船舶在运输过程中淡水进入集装箱所致,认定货物实际损失为23521.96美元。鹰星公司依保险条款向收货人美亚公司进行了赔偿,收货人美亚公司授权香港美亚新染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亚新公司)接受赔款。鹰星公司按美亚公司的指示进行了付款,并从美亚公司处得到代位求偿权益转让书。所以,鹰星公司据此向两被告主张权利,请求两被告赔偿其损失。

审判

法院认为,此案是一起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纠纷。1、鹰星公司与添百利公司的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公司符合法律的规定,依法成立并有效;2、鹰星公司依照保险条款向收货人美亚公司进行了赔偿并得到了其的权益转让书,取得了涉案货物的代位求偿权;3、被告中外运公司在此案中应是涉案货物的承运人;4、货损的价值应以鹰星公司在上海的检验代理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山海分公司申请的上海东方公估行出具的检验报告为标准;5、被告韩进公司不承担责任。原告鹰星公司仅凭承运船舶名称猜测但没有证据证明韩进公司是实际承运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第二百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决:被告中外运公司赔偿原告货物损失金额23521.96美元;驳回对被告韩进公司的诉讼请求。

被告中外运公司不服此判决,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高院经审理,依法驳回其上诉,维持了一审判决。

评析

本案涉及保险人如何取得被保险人对第三人的权益和诉讼时效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以下简称《海商法》)第252条就海上保险代位求偿问题作了规定:“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是由第三人造成的,被保险人向第三人要求海事法规赔偿的权利,自保险人支付赔偿之日起,相应转移给保险人。”可见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是基于法律规定而产生的,其适用具有强制性。代位求偿权既然是法定权利,其适用必然应符合法定的条件,才能为法律所认可。这些条件包括:(1)被保险人因海上保险事故对第三人有损害赔偿请求权;(2)保险人已经向被保险人实际支付保险赔偿;(3)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以保险赔偿范围为限;(4)保险人应当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

本案中外运承运涉案货物,其应为承运人。该案中的提单为外运总公司的格式提单,标识为SINOTRANS,由中外运(德国)公司代承运人签发,按航运业惯例通过该提单可以识别的唯一承运人为外运总公司。承运人在海上运输过程中未尽谨慎管货义务,对涉案货物发生货损应承担责任,收货人美亚公司对中外运公司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保险人鹰星公司根据保险条款的规定应向收货人美亚公司进行赔偿。虽然鹰星公司是将赔款交给了美亚新公司,但其是根据收货人美亚公司对美亚新公司接受赔款的授权。根据我国民法关于债权转移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转移,债务人向新债权人清偿债务的行为,视为债务人向原债权人清偿债务。因此本案中保险人鹰星公司完成了保险赔偿并取得了收货

人的代位求偿权已转让书,其在保险赔偿范围内享有了收货人对承运人的损害赔偿权。

《海商法》第257条规定,就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一年,自承运人交付或应当交付货物之日起计算。代位求偿权的实质是法定债权让与,时效作为实体权利,也应当包括在受让的权利之内,因此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向第三人要求赔偿的权利,其时效期间应当和被保险人向第三人要求赔偿的时效期间一致,即一年。《海商法》第264条第二款规定,根据保险合同向保险人要求保险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两年,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由于运输合同诉讼时效与保险合同诉讼时效不一致,而且《海商法》也没有像规定承运人向第三人的追偿时效一样规定保险人的代位追偿时效,但一般认为,既然是代位权,保险人对于责任方索赔的诉讼时效应当依被保险人对于责任方的诉讼时效决定。这很容易导致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后向第三人追偿往往已过了时效期间,这样就使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得不到时效上的保证。尤其是被保险人和承运人为外国当事人的情况时,其追偿时效的矛盾就更突出。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与其它民事权利相比,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的期间有其特殊性。从保险事故发生到保险人向第三人追偿,有两个索赔阶段,一是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索赔;二是保险人代位向第三人索赔。保险人向第三人索赔的前提条件是向被保险人作出赔偿。但有时保险人于被保险人就是否应予赔偿而发生纠纷,如果经过一审、二审后,保险人败诉,则保险人在赔偿被保险人后,被保险人对第三人的请求可能已过诉讼时效,这就会剥夺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因此当被保险人首先向保险人提起诉讼请求赔偿,而保险合同诉讼一时难以解决时,应当加重被保险人在保险诉讼期间所负有的向责任第三人索赔的义务,以保护运输合同诉讼时效。否则,保险人可以援引《海商法》第253条的规定:被保险人……,或者由于过失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追偿权利的,保险人可以相应扣减保险赔偿。因此被保险人必须在一年内向第三人提出赔偿请求。本案中原告保险人在一年内起诉,未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

第八章

(1)货运代理定义参见书本。本案申请人在法律上为货运代理人。

(2)其实本案中由于申请人为被申请人的运输代理人,代为支付运费和收取佣金,所以申请人请求的应不是运费,而是代为垫付的运费和佣金,但合同约定上对费用规定的错误并不能否认被申请人未承担应付费用的责任,故被申请人应返还申请人垫付的运输和佣金。

第九章

案例分析参见以下法院审理内容及分析:

2000 年 5 月,梧州A公司与香港公司 B 公司签订协议,购买聚酯弹力丝303.576 吨。2000 年8 月15 日,聚酯弹力丝303.576 吨经海路运抵梧州,发货人为香港 B 公司,收货人为梧州A公司。2000 年10 月17 日,梧州A公司持提单、发票、装箱单等有关单证向某海关申报进口聚酯弹力丝303.576 吨。海关经审查发现,聚酯弹力丝属涉证商品,梧州A公司申报进口上述货物未领取有关许可证件,遂以涉嫌无证到货扣留该批货物,并立案调查。

无证到货没收涉案货物

2001 年2 月15 日,某海关认定梧州A公司未申领许可证件进口涉证商品的行为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根据《海关法》及《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作出没收聚酯弹力丝的行政处罚决定。2001 年 5 月15 日,货物的境外发货人-- 香港 B 公司不服某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以货物所有权人身分向某海关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梧州A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原告诉称,海关没收涉案货物的处罚决定侵犯其所有权,请法院依法予以撤销。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1987 年《海关法》第18 条的有关规定,梧州A公司作为涉案货物的收货人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 日内向海关申报,交验进口许可证和有关单证。但该公司在货物运抵梧州后直至2000 年10 月17 日才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且未能提交进口许可证件。梧州A公司的上述行为属于未领取许可证件擅自进口货物行为,被告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应予维持;香港 B 公司以自己是涉案货物所有权人为由要求撤销上述处罚决定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2001 年12 月24 日,法院一审判为海关胜诉。香港B 公司不服,提出上诉。

未领证且未在期限内报关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大陆实行进口货物许可证件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许可制度暂行条例》第 2 条规定,凡属凭证进口的货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都必须事先申领进口货物许可证。依(2000 )外贸管发第123 号文件的规定,本案涉案货物聚酯弹力丝属于进口许可证件管理商品,须事先取得进口许可证方能进口;根据1987 年《海关法》第18 条规定,进口货物收货人应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 日内向海关申报,交验进口许可证和有关单证。

但本案A公司没有领取进口许可证件,也未在法定期限内办理货物进口报关手续。根据《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第10 条关于「违反国家进出口管理法规,没有领取许可证擅自进出口货物的,没收货物或者责令退运」的有关规定,某海关没收涉案货物的处罚决定认定并无不当。2002 年8 月30 日高院对本案作出终审判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由此案看来,对在没有报请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允许其进出口货物有关证明文件的情况下,擅自进出口大陆许可证件管理商品的行为,是属「无证到货」的行为,也是违反了大陆关于进出口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属于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不仅不能依预定进口,反而会受到相应海关行政处罚。

对法定申报期限要了解

【本案启示】

由本案可获致下列启示:

1. 作为本案货物是否可向海关申请退运处理?

依大陆海关相关规定,如果梧州A公司在法定申报期限内申报进口,且在办理报关手续时向海关申请退运,是可以得到退运的。

2. 要了解正确的进口法定申报期限。

依大陆《海关法》规定,「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 日内,向海关申报。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超过前款规定期限向海关申报的,由海关徵收滞报金。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过 3 个月未向海关申报的,其进口货物由海关提取依法变卖处理,所得价款在扣除运输、装卸、储存等费用和税款后,尚有余款的,自货物依法变卖之日起 1 年内,经收货人申请,予以发还;其中属于国家对进口有限制性规定,应当提交许可证件而不能提供的,不予发还。逾期无人申请或者不予发还的,上缴国库。」

3. 可否以保证金要求海关放行?

依大陆《海关法》规定,「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交验进出口许可证件和有关单证。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没有进出口许可证件的,不予放行。

国家对进出境货物、物品有限制性规定,应当提供许可证件而不能提供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担保的其他情形,海关不得办理担保放行。」

因而提出担保要求海关放行是行不通的!

第十章

(一)

(1)目的地、始发地和被告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故本案中,香港、布达佩斯和B公司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

(2)B公司对货主承担货损责任,应B公司签发的是清洁提单,收货人收到集装箱与提单所载不同。B公司赔偿后可向D公司追偿。

(一)

(1)运输公司应赔偿食品公司的经济损失。船期延误是由于运输公司的原因造成的,且由于运输公司的原因导致黄牛饿死及减重的损失。

(2)法院应支持食品公司的诉讼请求,赔偿额度以食品公司的损失为限。

物流师考试案例分析题

2013年物流师考试物流案例分析经典题 案例一: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一家大型零售企业,为提高物流效率,为其配送中心购买了一套自动分拣设备。但是购买后发现由于规模、技术等原因不能有效使用,出现了手工分拣成本低于自动分拣成本的情况。因此,该设备被闲置起来。请用配送中心设备选择的相关要点对该案例予以分析。 案例一答案要点: 答:(要点) 该公司的问题主要体现在:(1)设备选择时盲目追求先进性;(2)没有充分了解自动分拣设备的基本使用要求,即规模性,当时该类企业的日销售量都不能满足要求。配送中心在进行设备选择时应遵循三项基本原则:(1)先进性:不买落后设备;(2)经济性:尽量在符合条件下,购买价格便宜的;(3)合理性:设备作业能力与物流需求相适应。最后依据系统性原则,要做到先进性与经济性、合理性相结合。落实到设备选择的具体要点有:(1)设备的使用方法;(2)设备的形状、尺寸和重量;(3)设备的作业能力;(4)物流量的平衡。 案例二:有一销售企业,主要对自己的销售点和大客户进行配送,配送方法为销售点和大客户有需求就立即组织装车送货,结果经常造成送货车辆空载率过高,同时往往出现所有车都派出去而其他用户需求满足不了的情况。所以销售经理一直要求增加送货车辆,由于资金原因一直没有购车。 请问: 1.如果你是公司决策人,你会买车来解决送货效率低的问题吗?为什么? 2.请用配送的含义分析该案例,并提出解决办法 案例二答案要点:

答:1.不会。因为本来空载率就过高了,再买车为应急会使其更高;是送货方式不对,不是车太少了。 2.配送是指在经济合理的区域范围内,根据用户要求,在配送中心或其他物流结点对物品进行拣选、加工、包装、分割、组配等作业,以合理的方式,按时送达指定地点的物流活动。它不是一般意义上的送货而是有组织、有计划地送货,要求先配货再送货。具体做法为: (1)制定配送时间表,确定配送时段; (2)要求各个门店和大客户的销售代表在各时段前半个小时将所需商品报到配送中心; (3)配送中心根据所报内容配货,并确定配送路线和配车计划,保证低空载和一次配送多个客户。 案例三:美国机械公司是一家以机械制造为主的企业,该企业长期以来一直以满足顾客需求为宗旨。为了保证供货,该公司在美国本土建立了500多个仓库。但是仓库管理成本一直居高不下,每年大约有2000万美元。所以该公司聘请一调查公司做了一项细致调查报告,结果为:以目前情况,如果减少202个仓库,则会使总仓库管理成本下降200万~300万美元,但是由于可能会造成供货紧张,销售收入会下降18%。 请问: 1.如果你是企业总裁,你是否会依据调查公司的结果减少仓库?为什么? 2.如果不这样做,你又如何决策? 案例三答案要点: 答:1.不会。因为:(1)减少202个仓库只能节省200万~300万美元,却造成了

宝供物流的发展战略案例分析

宝供物流的发展战略案例分析 1、宝供是如何开展第三方物流服务的? 一是物流策划,包括物流规划与模式设计,按客户的需求进行个案分析,为客户度身量体设计 出独特而适宜的物流规划方案,从而支持和满足客户持续发展的需要。 二是物流运作管理,包括运输、仓储、装卸、包装、分拣和理货等管理,以规范化的业务运作 管理系统,规范业务部门的运作标准,明确规定业务运作管理机构的设置及职能、操作岗位及 职责、作业分类及运作流程、各项作业的标准操作程序(SOP)以及各项作业的考核办法。 三是物流信息,包括信息系统规划、信息技术支持、信息管理,为公司和客户双方监控物流过 程提供实时、准确的信息服务。 第三方物流服务,能够向客户提供专业化、规范化和更经济的物流运作管理服务,使客户 放心地将原材料采购、运输、仓储和产成品加工、配送等物流服务业务交由宝供第三方物流企 业去运作,有利于客户专注于主业的发展,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为推动中国现代物流实 现跨越性的发展,全面提升中国现代物流的管理水平和运作水平,进一步满足市场发展的需要, 提升企业的物流服务水平。 2、第三方物流经过的步骤,具体体现在那些方面,并有哪些借鉴的经验?步骤: 1994年起至今,随着客户分销网络的拓展,宝供集团逐渐建立起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体系, 并向境外延伸,形成了国内第一个覆盖全国、提供物流全过程服务的物流运作网络,业务蒸蒸 日上,声誉不断提高。在为客户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宝供集团始终秉承“为客户创造价值”的经 营理念,不断优化客户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降低物流成本。从2000年至今,宝供已先后 完成客户的物流系统整合优化,使客户分销中心数量、库存水平明显降低,服务质量也得到了 很大改善,创造了巨大的整合价值。宝供在为飞利浦公司提供的两年多的服务时间里,通过信 息技术的运用和运作模式的改变,使其从几十万台的电视机库存下降到几万台,利润直线上升。1997年,宝供集团建成国内第一个INTERNET(国际互联网络)/INTRANET(企业内部互联网 络)的物流信息系统,在与客户进行电子数据交换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并在此基础上,实现了 企业间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流程整合,优化了客户供应链,标志着第三方物流服务供应链 体系的形成。 借鉴的经验:

物流包装优秀案例分析

物运输包装优秀案例分析 一、物流包装模数化 在销售包装、运输包装和集合包装系统的设计、计算和排列布局中,普遍存在着重复应用某基准尺寸或尺寸关系。 产品实体,流通过程集合器具,运载工具,及存储销售货架等载体的容装尺寸应该是一个组合协调系统。在这个系统中,计算内外包装尺寸的共同基数就成为系统的包装模数。这个模数规定了系统中各组成部分之间的尺寸数值增大或减小的变化关系。因此,包装模数是协调系统内外尺寸规格组合关系的基础。 在国际标准ISO 3394-1975(E)《硬质长方形包装尺寸-运输包装》中,明确规定"取其底面积600mm×400mm为模数,作为硬质长方形运输包装尺寸系列的基数。" 这个模数值的乘数系列,则所得到的模数值分别为600mm×800mm,600mm×1200mm,1200mm×400mm,1200mm ×800mm等。同样若乘数为1/2,1/3,1/4……则模数值分别为300mm×400mm,200mm×400mm,600mm×200mm,600mm×100mm等。根据这种以外件为基准的模数所设计的包装容器能够最佳的利用运载工具和存储空间。 以SCA公司纸箱集装管理系统为例。1998年秋,SCA包装公司的新型瓦楞纸箱管理系统Easy Stak问世,并迅速占领了相关市场的某些相关领域。由于农产品来自于不同的种植者和市场,一般运往零售商的水果和蔬菜是由不同大小与样式的纸箱混合装载的,极易导致产品的损坏,这对于每一个供应商来说都是一个头疼问题,而Easy Stak系统则实现了纸

箱规格的标准化。Easy Stak 系统允许有一系列开口式瓦楞纸箱,但只存在两种基本尺寸―600×400mm和400×300mm。这意味着一对较小的单元可以跟一个或更多的较大单元相互连接,进行混合装载。 Easy Stak用国际标准来规范瓦楞纸箱两个关键的指标――堆码能力和混装配载性能。它不仅适用于水果、蔬菜,而且可以广泛应用于包括酸牛奶在内的保鲜农产品,另外,甜品和冷冻食品也将从中受益。Easy Stak 系统已经在英国、西班牙和意大利试运行,并得到了瓦楞纸箱包装协会(CPA)和食品杂货流通学会(IGD)的大力支持推广。 二、日本SHARP公司绿色物流包装 SHARP公司通过其“Super Green Initiatives”计划,建立了一个环境可持续性的管理框架,制定了产品设计、制造、物流等阶段的绿色行动计划。 (1)绿色包装行动 1)包装材料的再生设计 SHARP公司观察发现,对于家用电器类商品,大多数的垃圾一般都来自于包装箱里的减震物。公司最初使用的也是普通的塑料减震材料,这类塑料降解过程需要很长的时间,因而对环境的影响较大。现在,公司已经开发出用纸板制作的缓冲材料,取代了普通塑料,纸板更容易再生,废弃后对环境的影响较低。SHARP生产的液晶电视,除了型号特别大的之外,几乎全部都是使用的纸板减震材料。 2)包装材料的重复使用 SHARP公司投入了大量精力改进进口和出口的包装物。公司将可反复

电子商务物流案例真题+答案分析

案例一: 电子商务风潮在全球的崛起,非但没有减弱业者对物流的需求,反而更扩大了这样的需求。企业间为了解决物流方面的问题,以赶上越来越迅速的信息交换趋势,势必会越来越依赖快递业者所提供的服务。联邦快递认为,快递业者应该增加自己对顾客的附加价值,朝着做顾客的”全球物流专家”的角色迈进。特别是对企业用户来说,联邦快递的全球物流专家角色,可以提供企业增值的服务。要成为企业全球物流管理的后盾,联邦快递势必要与顾客建立良好的互动与信息沟通模式,企业才能掌握货品的所有配送过程与状况,就如同掌握企业内部的物流部门一样。 联邦快递的全球物流管理部门,已成为产出高附加值的单位,其业务内容包括:一是提供整合式维修运送服务:联邦快递提供货件的维修运送服务,例如,将损坏的电脑或电子产品送修后送还使用者。二是扮演顾客的零件或备料基地:联邦快递可扮演业者的零售商的角色,提供诸如接受订单与客户服务处理及仓储服务功能等。三是协助顾客合并分销业务:联邦快递可协助顾客协调数个地点之间的产品组件运送过程。在过去这些作业都必须由顾客自己设法将零组件由制造商处送到终端用户手上,现在的快递业者则可全程代劳。 联邦快递在2002年8月初,已加强其电子商贸工具组合,并为其整套专为亚洲地区客户而设的电子商贸服务重新命名,此电子商贸工具组合由四部分组成,包括EC网站送运服务、EC虚拟商店、EC库存管理系统以及EC退货管理系统。 联邦快递服务的范围很广。公司提供24小时至48小时的户到户服务,并设“原银奉还”保证。公司的空运航线遍布全球,并拥有世界一流的空运设备,成为全球最具规模的速递运输公司之一,每天为全球210个国家及地区运送230万件货件,提供快捷、可靠及准时的速递服务。 联邦航空公司把各种飞机配件储存在遍及美国的各维修站,每天在这些地点之间都有航班,因此可以很容易地将配件从一个航空站调运到另一个航空站。如果一名芝加哥维修站的机修工需要更换一个咖啡加热器,可以去找仓库保管员寻求帮助。保管员利用维修站的计算机库存管理系统,就可查明所需维修配件的储存地点,计算机在几秒钟之内就可告知管理员所需配件储存在什么地点。如果

物流管理经典案例分析大全

物流管理案例教学 FedEx快递凭什么横行天下 如果说,在一年多以前,美国FedEx(Federal Express,联邦快递)刚刚在中国深圳登陆,国人还大都不知道FedEx为何方神仙的话,一年后的今天,几乎任何一个物流界的人士都可以告诉你:FedEx是一个横行天下的全球最大的货物快递公司。如果再问:它为什么能够全球最大, 个国 的整 万磅,航约 这些数字是个什么概念呢?快递公司以飞机为主要运载工具。飞机的数量是衡量快递公司大小的重要尺度。在美国乃至全球,能与FedEx竞争的是UPS,它自有飞机238架,另租飞机384架;而目前中国邮政拥有的飞机只是以两位数为计算单位的。 战场下来的经济学士1966年,弗雷德·史密斯从耶鲁大学毕业,获得了经济学学士学位。毕业后应征入伍,成为美国海军陆战队的一员,并到越南战场服兵役。1969年,史密斯从越

南战场回到美国后,先购买了一家叫阿肯色航空公司的飞机维修公司,使之变为收购和销售旧飞机的交流中心,两年就赢利25万美元。 早在1962年,弗雷德·史密斯在大学里,他就凭着一名优秀企业家的潜在素质和特有的直觉预见到美国工业革命第三次浪潮将靠电脑、微处理机及电子装备来维系,而这些装备的维修则要靠量少价高的组件和零件及时供应,而有关信件、包裹、存货清单也需要在尽快的时间内获得。他认为创立一种隔夜传递服务公司是十分必要的。弗雷德·史密斯把他的想法写成了论文。而他的教授却认为,论文中的许多观点虽然有某些可取之处,但这些观点是行 据虽然可以为系统节省时间与金钱,但却阻塞了太多人的财源,有许多人就是靠原来的工作流程生存的,如果要采用新的方法传递票据,这些人的既得利益该怎么办? 用飞机为联邦储备系统快递票据的计划失败了,特地购买的两架飞机被闲置在机库里动弹不得,刚刚建立起来的联邦快递公司和年仅26岁的弗雷德·史密斯面临着首战失利的沉重打击。

企业物流案例分析

案例一 佳华连锁公司1997年成立以来,经过几年的努力,已成为在省内区域最大的连锁超市企业。有各种超市业态的大小门店300多家,并且有一个大型的配送中心。虽然公司发展势头强劲,但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已经开始显露出来。 首先是缺货或胀库的问题,如今年某月份有200多个商品断货达一个月以上,有的甚至断货达数月,这就严重影响门店的销售。但同时还有许多商品经常出现积压,形成胀库。表一是某个月任选的8种商品的库存数据和销量情况,它是公司库存情况的一个缩影。 公司采购商品是根据预测来订购。采购部门根据过去历史销售数据,并对当前市场情况进行推测的基础上,预测出所需商品的品种与数量,然后与供应商进行商品的谈判与采购。但采购部门对不同地区和不同门店的需求并不能总是很好地把握。特别是新的商品引进方面,为满足不同地区、不同消费者的各种需求,公司需要引进大量的商品。但商品总量的增加并不代表销售数量的增加。如去年公司引入的新品成活率只有30%多,尽70%被淘汰。 再有是在与供应商的合作上,公司的员工报怨供应商没有给予足够的支持,比如多次发生的送货延迟、送货的品种数量与订单不符等。而采购部门为了防止缺货总是加大订货量,销售不出去的那部分可以退回供应商。退回的商品经常是零乱不堪,还有包装破损,供应商的意见很大。配送中心也需要投入大量的精力来处理这些商品,给配送中心的运营造成不小的影响。而门店对配送中心也有意见,认为配送中心经常断货,送货不及时,有破损。 此外公司的门店虽都有POS系统,但与公司的衔接不好,公司不能及时得到门店的销售信息。而配送中心的库存数据通过电子表格的方式报给采购部门,门店看不到这个数据,并且数据的准确性总难以今人信服。 佳华公司的高层管理者已经认识到必需要采取一些行动,否则公司的成长与壮大就是一纸空谈。 1.请根据上表所示数据计算每种商品的库存天数和总的商品库存天数。(仅以表中给出

企业物流管理试题四及答案

企业物流管理试题四及答案 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20分) 1.企业常用的采购策略有策略、策略、策略。 2.企业的进货方式有、和委托外包进货三种方式。 3.仓储的基本功能主要包括和。 4.影响订货周期主要变量有、、、订货装运时间。 二、名词解释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1. 企业物流 2. 企业运输 3. 标杆管理 4. 配送 5.客户服务成本 三、简答题(每小题5分,共20分) 1. 简述企业采购管理流程。 2. 简述货物运输发运流程。 3. 简述标杆管理的基本方法。 4. 简述销售物流服务的作用。 四、论述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1. 请详细论述我国仓储业的发展趋势。 2. 请详细论述ERP技术及系统的特点。 五、案例分析题(每小题25分,共25分) 福特汽车公司(Ford Motor):配置全球资源的策略福特汽车公司目前大约有60%的成本是用在采购原材料和零部件上。在福特汽车公司的全球资源配置中,它主要在加拿大、日本、墨西哥、德国、巴西和其他一些国家进行原材料和零部件的采购。福特汽车公司的全球范围的采购已经有很长的历史了,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福特公司着重于评价全球范围内的供应商,以获得一流的质量、最低的成本和最先进的技术提供者。最近几年来,福特

汽车公司致力于将这种策略扩展成为集成化的“福特2000”采购战略,它的目标是建立一个适于全球制造的汽车生产环境,零部件的设计、制造、采购以及组装都是在全球范围内进行的。为此,福特汽车公司建立了一个“日报交货”系统应用于它的17个分厂。该系统反映各厂每天生产原材料大致的需求量。 尽管福特汽车公司不要求它位于世界各地的供应商在美国开设仓库,但是能否从当地仓库实现JIT供货仍然是福特汽车公司评价选择供应商的关键标准。这也是全球资源配置成功与效率的关键所在。福特汽车公司与供应商保持紧密合作,并在适当的时候为供应商提供一定的技术培训,这与不同地区以及公司的不同需求有关。一般而言,发达地区的供应商需要的技术支持比不发达地区供应商的少。不少国外供应商都与福特汽车公司在工程、合作设计等方面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因此,对于很多关键部件,福特汽车公司都有当地供应商相关职员提供的有力技术支持,与全球供应商之间的技术交流困难也因此而得到缓和。 福特汽车公司要求其供应商在生产计划变化的时候能迅速反应。对于大多数零部件的供应商而言,国际供应商比国内供应商更缺乏柔性。福特汽车公司最近也尽量保证生产计划的稳定性,短期计划调整的频率也比以前更低。 企业与供应商之间联系时,企业是用户;而企业与用户之间联系时,企业则处于供应商的地位,从而在与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合作中形成扩展企业。在实际供应链运作中,扩展企业处于供应商与用户组成的网络链中,而不仅仅是线性的价值链中,这可以从供应链的模型中直观地看出。从概念上来说,扩展企业在大小和复杂程度上不存在技术上的限制。扩展企业之间的激励和自我约束机制可以解决和处理复杂的各类问题。通讯技术是复杂扩展企业网络的技术基础。软件工具的开发也为扩展企业的运行提供了有力支持。 如果一个企业与扩展企业建立了按扩展企业合作模式运作的协议,虽然企业受到合同有关条款的约束,但并不影响它与不在此供应链中的其他企业之间的合作。 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1)是什么促使了福特汽车公司配置全球资源的策略? (2)福特汽车公司是如何实施配置全球资源的策略的? (3)什么是扩展企业?扩展企业的特征是什么?

宝供物流市场定位案例

宝供物流市场定位案例 宝供物流企业集团于1994年创建,国内第一家经国家工商总局批准以物流名称注册的企业集团,是中国最早运用现代物流理念为客户提供物流一体化服务的专业公司,也是目前我国最具规模、最具影响力、最领先的第三方物流企业。业务范围涵盖物流规划、货物运输、分销配送、储存、信息处理、流通加工、国际货代、增值服务等一系列专业物流服务。 一、市场细分和目标市场 宝供物流公司以合作伙伴的行业标准不同进行市场的细分,分为日用消费品行业、家电行业、食品饮料行业、软件电子通迅行业、石油汽车零配件行业、医药行业、连锁行业、电力工程机械行业和边缘行业。并以它们作为目标市场。 二、市场定位 1、供应链一体化发展 宝供集团十年来致力于现代企业供应链一体化的高水准服务。近年来,公司开始探索在流通领域中的分销及连锁企业中的配送业务、港口物流业务和快运业务,并已取得成效。基于对未来市场变化的判断,宝供集团决定在未来的三至五年间,投入较大的资源,通过与铁路、航空、港口等社会机构的合作,致力于形成包括供应链物流、快运业务、流通配送为主体的三大物流体系和服务网络,以提升宝供集团整体竞争和企业价值。 宝供物流公司与需要服务的企业一起制定合理的供应链解决方案,不仅涉及他们的产品物流,还要将其销售、生产、采购的各个环节的物流业务作综合性的规划,提供整体优化方案;然后通过宝供的物流服务来确保这个方案的实施。 2、基地战略 为适应中国加入WTO所带来的机遇以及生产模式、营销模式的变化,宝供集团拟在全国15个经济发达城市投资建设大型现代化的综合性物流服务平台(每个服务平台占地面积20-60万平方米),形成一个以现代化物流服务平台为节点的运作网络。 3、网络战略 为了更好地适应市场发展以及客户的需求,发挥宝供全国运作网络的作用,提高物流运作水平,宝供集团将推行网络战略,拟在全国20条主要主要干线构造一个安全,稳定,准时,可靠的快速通道。 4、科技战略 科技战略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客户,向客户提供更多、更好、更快的物流服务,促使物流生产模式由人力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变,不断提高运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为此,宝供加大了技术开发力度,以科技促发展,逐步提高公司的技术水平。 三、宝供的发展方向

现代物流管理案例分析题

案例一: 日本大和运输公司于1976年推出了一种全新的运输服务。这种运输服务和传统的运输服务有着明显的不同,它既完成了城市范围内的短距离运输,又实现了城市间的长距离运输。同时,它所运输的商品都是原来由邮局或铁路承担的与商流活动关系不大的小件物品。正是由于它的独特性,使得这种运输方式很快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请问: 1.这种运输方式的名称是什么?如何解释? 答:名称是宅急便运输;宅急便运输是家庭到家庭、企业到企业以及企业到家庭的小件物品的道路快运服务。 2.这种运输方式有哪些特点? 答:(1)快速化:翌日送达; (2)便利化:通过电话委托取货或送到就近 代办点; (3)简洁化:运费按件计算,托运不需复杂包装; (4)网络化:代办点遍布城市,24小时服务,实现了规模效益。 3.简述这种运输方式的运输模式。 答:它实现了运输与配送的有机结合;具体作业流程上是小货车取货——中转站集货——干线运输——中转站配送。

案例二: 有一销售企业,主要对自己的销售点和大客户进行配送,配送方法为销售点和大客户有需求就立即组织装车送货,结果经常造成送货车辆空载率过高,同时往往出现所有车都派出去而其他用户需求满足不了的情况。所以销售经理一直要求增加送货车辆,由于资金原因一直没有购车。 思考题: (1)如果你是公司决策人,你会买车来解决送货效率低的问题吗?为什么? 答:不会。因为本来空载率就过高了,再买车为应急会更高;是送货方式不对,不是车太少了。 (2)请用配送的含义分析该案例,并提出解决办法。 答:配送是指在经济合理的区域范围内,根据用户要求,在配送中心或其他物流结点对物品进行拣选加工、包装、分割、组配等作业,以合理的方式,按时送达指定地点的物流活动。它不是一般意义上的送货而是有组织、有计划地送货,要求先配货再送货。具体做法为:制定配送时间表,确定配送时段;要求各个门店和大客户的销售代表在各时段前半个小时将所需商品报到配送中心;配送中心根据所报内容配货,并确定配送路线和配车计划,保证低空载和一次配送多个客户。 案例三: 幸福乐器厂生产各类中外弦乐器。每年采购长白山红松木,加工成提琴、吉他、胡琴等乐器,人造革琴盒包装。到汽车运输公司雇车将乐器运输到乐器店。运输损坏率高。因为乐器的形状,运输工具的空间利用率低,至使运输费高昂。分析该物流过程,提出改进意见。

物流案例分析及答案

* 物流案例分析及答案 案例1:某新成立的第三方物流企业拥有3吨普通卡车50辆,10吨普通卡车30辆,高级无梁仓库20000平方米,层高14米,地处上海市的莘庄南部,邻近沪闵路和莘松公路,请比较以下四种市场定位中哪一种最适合于该企业,为什么 (1)上海西部地区的国际货运代理; (2)企业的第三方物流企业; (3)车辆外包,仓库出租; (4)省际运输仓储企业。 ¥ 答:最适合的市场定位应当是:(2)闵行地区外商投资企业的第三方物流企业。 (1)要成为国际货运代理企业,需要外经贸部批准,手续繁琐。更重要的是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主要处理集装箱业务,车辆最好是集装箱卡车,而本企业只有普通卡车,不

具备条件,因而不予考虑。 (2)闵行地区是上海最早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外商投资企业较多,并且具有较长的历史,更往西部的松江经济开发区也有许多外商投资企业。这些货主企业,对于采购第三方物流早有需求。只要掌握了他们的物流需求,并充分结合自己的能力,就有可能提供令人满意的服务。 (3)车辆外包、仓库出租尽管可以极大程度地调动司机和仓库地工作积极性,但是不能发挥企业的规模优势,与物流的整合资源的理念也是截然对立的。 (4)省际运输仓储业的定位是基于传统方式,面向公众的服务方式,并没有凸现物流企业的特点。 : 案例2:甲公司要从位于S市的工厂直接装运500台电视机送往位于T市的一个批发心。 这票货物价值为150万元。T市的批发

中心确定这批货物的标准运输时间为天,如果超出标准时间,每台电视机的每天的机会成本是30元。甲公司的物流经理设计了下述三个物流方案,请从成本角度评价这些运输方案的优劣。 (1)A公司是一家长途货物运输企业,可以按照优惠费率每公里元/台来运送这批电视机,装卸费为每台元。已知S市到T市的公路运输里程为1100公里,估计需要3天的时间才可以运到(因为货物装卸也需要时间)。 (2)B公司是一家水运企业,可以提供水陆联运服务,即先用汽车从甲公司的仓库将货物运至S市的码头(20公里),再用船运至T市的码头(1200公里),然后再用汽车从码头运至批发中心(17公里)。由于中转的过程中需要多次装卸,因此整个运输时间大约为5天。询价后得知,陆运运费为每公里元/台,装卸费为每台元,水运运费为每百台元。 (3)C公司是一家物流企业,可以提供全方位的物流服务,报价为22800元。它承诺

(案例分析)宝供案例

宝供物流案例分析 “中小企业做不到规模化就应当做到专业化,在选择客户时,由于本身的资源不占优势,所以就应当以市场价值和客户价值为取向,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选定一家大型企业为依托,实施一对一营销,慢慢把市场做大,再考虑点对面的营销服务。” “在一个行业内,只要比别人好出一点,一切机会都会向你靠拢;如果能比别人好几点,企业就会有大发展” “大客户原则,不仅仅意味着大的定单,还意味着创新优势的外在推力和难得的机会。通过和宝洁合作,宝供学到了很多东西,……” “高起点的应该是思想而不光是硬件” “只有规范化的企业才能实施信息化” “真正的客户关系是伙伴关系,而不止是买卖关系。”宝供给宝洁提建议,让宝洁直接将需度过待验期的货物运到火车皮上,而非原来的先运到仓库,再运到火车上。这样宝供虽然少了几次搬运费、一次短途运输费、7天的仓储费,但为宝洁节省了大量的开销和减少了破损。 --宝供物流刘武(摘自《谁是我的财富榜样》) 宝供储运总经理和创始人刘武,学历是高中毕业。这里特别强调一下刘武的学历,只是因为在现实中他的思辨能力和对企业发展的前瞻性认识相当出色。也许这又一次证明了文凭并不是衡量个人能力的完全标准。 刘武在1992年承包了广州的一个铁路货物转运站。这个小小的转运站在他手下开始小有名气,因为承担下来的货运任务大多都能及时完成,运输质量比较好,仓库也比较干净,另外他的货运站也是当时惟一一家能够提供24小时货运仓储服务的企业。也正是因为这些原因,1994年刘武迎来了一个对自己和自己未来事业都产生巨大影响的客户——宝洁公司(P&G)。 1994年,美国宝洁公司进入中国市场,并在广东地区建立了大型生产基地。对于刚刚进入中国市场的宝洁公司来讲,产品能否及时、快速地运送到全国各地,是其能否快速抢占中国市场的一个重要环节。1994年的广东,储存和运输两种不同类别的国有企业占据了物流行业的主导地位。宝洁公司首先联系的就是这些大型国有储存和运输公司,但却发现这些公司要么只管仓库储存,要么只负责联系铁路运输,而且,搞储存的仓库又脏又乱。更严重的是,这些国有企业下午5点半就下班,其后想发货也找不到人。而搞运输的只要货物一送上火车,就概不负责了,货物何时到站,有没有人接货,货物破损情况等等,与他们再没有任何的关系。几个月后,宝洁把目光投向了民营储运企业。 被宝洁这样的一个大客户看上,使当时还处在个体户形态的刘武颇感紧张。他说:“我记得第一单生意是发了4个集装箱,通过铁路从广州发到上海。宝洁一再重申自己的标准和要求,这使得我们把实际上已经很娴熟的许多具体操作程序都被重新讨论了一遍。在整个发运过程中,我们好像是在照料小孩一样,对宝洁的货物真是呵护备至。”为了保证这次运输的质量,刘武将集装箱送上火车以

物流法规案例分析答案

物流法规案例分析答案

《物流法规》教材课后案例分析 第一章 1、涉及的法规主要为民商法,少量经济法,基本的有合同法,运输法包括海商法、航空法、货运代理的相关法规,其它还涉及海关法、保险法、仓储管理条例等规范。 2、应由C公司根据航空运单向F空运公司索赔,根据题意可以推测,甲公司与F公司订运航空运输合同,F公司向甲公司交付空运单,指明收货人为C公司,C公司即具有空运合同项下收取货物的权利,F公司无法交货,且没有理由证明货物是因托运人或收货人的原因灭失的,C 公司可向其索赔。 3、不存在物流合同关系,存在商品买卖(货物贸易)合同关系。 第二章 (一)本案中,收货人按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赔付后即取得代位求偿权,有

权向多式联运承运人,即原告东方海外公司索赔。东方海外公司依据运输合同约定赔付后,有权根据其与陆路分段运输实际承运人吴江公司订立的分段运输合同索赔,索赔理由为东方海外交付给吴江公司的集装箱是完好的,但目的地收货人收到的是破损的。因此,原告的诉讼请求合理。 (二)保险公司的代位请求,法院应该支持。富申公司与保险公司之间订有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富申公司在没有过失的前提下货物在运输途中遭火灾灭失,保险公司依合同约定赔付后,即取得代位求偿权。 (三)青海公司能够获得赔偿。提单的作用之一是物权凭证,即使规定了提单只是作议付用,但这一规定与海商法对提单法律性质的规定不符,故运输公司仍不能无单放货,故青海公司能够获得赔偿。 第三章 (一)货物损失的责任应由托运人甲公司承担,甲公司在托运时有义务履行告知义务,向承

运人表明货物的品名及特性,并在货物外包装上注明。 (二)货损应由长江物流服务公司承担。本案中,船舶碰撞本属承运人免责事由,但长江物流服务公司提供的是综合物流服务,有义务提供良好的运输包装,本案中货损的直接原因并不是船舶碰撞,而是由于包装不严导致货物遭水浸。 第四章 (1)茂名市粮食局粮油物资公司与辽宁轮胎厂之间存在货物买卖合同关系;轮胎厂与铁路局之间存在运输合同关系,物资公司是该运输合同的第三方受益人,有领受货物的权利。 (2)(3)答案请参见下面案例的审判结果。 茂名市粮食局粮油物资公司与茂名市供销合作联社 铁路专线经营部运输合同纠纷再审案 再审申请人:广东省茂名市供销合作联社铁路专线经营部。 法定代表人:莫谋亮,经理。 委托代理人:詹克俭,广西铁道律师事务所

物流实务案例分析题(附答案)

1. 物流实务案例分析题(附答案) 网友常用标签(共0个): 案例1: 某新成立的第三方物流企业拥有3吨普通卡车50辆,10吨普通卡车30辆,高级无梁仓库20000平方米,层高14米,企业地外上海市闵行地区,闵行地区是上海最早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外商投资企业多,邻近有沪闵路和莘松公路,交通便利。请比较以下四种市场定位中哪一种最适合于该企业,为什么? 上海西部地区的国际贷运代理; 企业的第三方物流企业; 车辆外包,仓库出租; 省际运输仓储企业。 案例1答案(供参考) 答;最适合的市场定位应当是;(2)闵行地区外商投资企业的第三方物流企业。 要成为国际贷运代理企业,需要外经贸部批准,手续繁琐。更重要的是国际贷运代理企业主要处理集装箱业务,车辆最好是集装箱卡车,而本企业只有普通卡车,不具备条件,因而不予考虑。 闵行地区是上海最早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外商投资企业较多,并且具有较长的历史,更往西部的松江经济开发区也有许多外商投资企业。这些贷主企业,对于采购第三方物流早有需求。只要掌握他们的物流需求,并充分结合自己的能力,就有可能提供令人满意的服务。 车辆外名、仓库出租尽管可以极大程度地调动司机和仓库地工作积极性,但是不能发挥企业的规模优势,与物流的整合资源的理念也是截然对立的。 省际运输仓储业的定位是基于传统方式,面向公众的服务方式,并没有凸现物流企业的特点。 案例2: 甲公司要从位于S市的工厂直接装运500台电视机送往位于T市的一个批发中心。这票货物价值为150万元。T市的批发中心确定这批货物的标准运输时间为2。5天,如果超出标准时间,每台电视机的每天的机会成本是30元。甲公司的物流经理设计了下述三个物流方案,请从成本角度评价这些运输方案的优劣。 A公司是一家长途货物运输企业,可以按照优惠费率每公里0。05元/台来运送这批电视机,装卸费用为每台0。1元。已知S市到T市的公路运输里程为1100公里,估计需要3天的时间才可以运到(因为货物装卸也需要时间) B公司是一家水运企业,可以提供水陆联运服务,即先用汽车从甲公司的代仓库将货物运至S市的码头(20公里),再用船运至T市的码头(1200公里),然后再用汽车从码头至批发中心(17公里)。由于中转的过程中需要多次装卸,因此整个运输时间大约为5天。询价后得知,陆运运费为每公里0。05元/台,装卸费为每台0。1元,水运运费为每台0。6元。

德邦物流企业案例分析

德邦物流企业案例分析 一、公司简介 德邦物流公司是国家AAAAA级综合服务型物流企业,公司总部设在上海,主营国内公路零担运输业务,创始于1996年。截止2013年8月,公司已开设直营网点 3700多家,服务网络遍及全国,自有营运车辆6600余台,全国转运中心总面积超过88万平方米。产品服务包括精准卡航、精准城运、精准汽运、精准空运。从1996年创始至今,德邦每年都在以超过60%的速度在增长。公司始终以客户为中心随时候命、持续创新,始终坚持自建营业网点、自购进口车辆、搭建最优线路,优化运力成本,为客户提供快速高效、便捷及时、安全可靠的服务体验,助力客户创造最大的价值。一直以来,公司都致力于与员工共同发展和成长,打造人企双赢。在推动经济发展,提升行业水平的同时,努力创造更多的社会效益,为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和谐社会的创建做出积极贡献,努力将德邦打造成为中国人首选的国内物流运营商,实现“为中国提速”的使命。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德邦物流也同样是优势、劣势、机会和威胁并存。 二、德邦物流公司的SWOT分析 优势: 1、德邦物流公司拥有规模以上的员工数量及雄厚的资金,遍布全国的服务网络和直营网点。 2、德邦物流公司和全国40多家机场保持良好合作关系,代理南航、国航、深航、上航、山航、海航、厦航等多家航空业务。

3、公司进行科学化、信息化的管理,能有效地提高管理效率,进行资源的最大化利用。通过了ISO9001:2000质量认证,全面推行规范化管理,得到广大客户的认可。 4、员工工作扎实认真,能吃苦耐劳,富有上进心。 5、建立了干部储备制度,不断培训后续干部,为企业创造了活力和源源不断的输送了人才干部。 6、公司的独特的企业文化不断建立和发展。一来,员工的受教育的程度比较高。二来,不断的对公司家人进行补助也建立了独特的文化。 7、公司的发展迅速,每年保持这60%以上的发展速度。发展态势良好而稳健,但同时也没有进行盲目的扩张发展,走长线式发展路线。同时获得了“全国先进物流企业”等荣誉称号。 劣势: 1、国有强企的零担物流的竞争。国有企业既有强大的后台,又有着雄厚的资金,强大的运输团队,同时还有政策的庇护。如果国有企业涉足小额零担运输的话,对德邦物流公司业务将造成巨大的压力 2、企业发展稍显单一。在全国网购大潮的环境下,全国快递业务快速发展,但是德邦却没有涉足快递业务,着实让人遗憾。 3、运输方式略显单一。虽然是标注卡运,但是如果天气过于恶劣,对运输速度造成很大的影响。同时,国家的高铁快速发展,将对德邦造成巨大的打击。 4、大量的直营网点和自买的卡车,一方面虽有利于对运输过程的控

宝供物流案例分析

11级市场营销1102027050 叶丰章 宝供储运是广州的一家物流公司,其前身是广州的一个铁路货物转运站。刘武于1992年在承包这个铁路货物转运站时,该转运站的规模还很小。但由于刘武经营灵活,承包的货运任务大多能及时完成,运输的质量比较好,仓库也比较干净,而且还是当时广州惟一一家能够提供24小时货运仓储的服务企业。而当时的国有物流企业,仓储和运输是分开的,服务质量差,仓库又脏又乱,这种截然鲜明的对比,使刘武的货物转运站越来越受到客户的好评。以致于1994年进入中国市场的宝洁公司也将业务交给这家小小的铁路货物转运站去做。自从宝洁公司成为刘武的客户以后,这家铁路货物转运站的业务环境就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并直接促成1994年广州宝供储运有限公司(简称"宝供",下同)的成立。归纳起来,业务环境的变化表现在三个方面:(1)业务总量的增加宝洁交给宝供的第一笔业务是将4个集装箱发运到上海。为了做好这笔业务,刘武运作得非常仔细。刘武将集装箱送上火车以后,又马上乘飞机去了上海,一方面"督战",一方面还可以考察各个环节,拿到第一手资料,这样才能保证以后的发运可以少出现一些问题,满足客户的要求。结果,宝洁对第一批业务感到非常满意,并从此开始陆陆续续地给宝供加大业务量,甚至一度把自己所有的铁路货运业务全部交给了宝供储运。然而,尽管第一笔业务效果很好,但由于成本很高,宝供并没有赚到什么钱。毫无疑问,如果每一笔业务都这样做,客户自然欢迎,但从经济效益的角度看却是不允许的。实际上,从1994年到1995年,宝供在全国已经有将近30万平方米的仓库,每天的发运量非常大,运营部的人每天都要花很大的力气了解这些货是不是按照客户的要求在规定时间之内发运出去,到达目的地的时间、破损率是不是在控制范围之内、有没有及时把货送到仓库去、签收情况又是怎么样等等。运营部的人拿一个硕大的笔记本,有单子就登记一下,对没有收到货的要及时打电话去询问;对于有破损的,要发个传真调查一下。其烦琐的程度,仅仅靠人工是很难完成的。因此,面对发展迅速的业务量,如何提高运行效率,是摆在宝供面前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2)设立了分公司分公司也是1994年由于业务发展迅速才成立的,并直接与宝洁有关。因为尽管铁路运输很便宜,但当时的铁路运输也有不少缺点,如环节多,时间不可靠,再加上一些装卸、运输过程中的野蛮作业,所以破损率比较高。而宝洁则一再表示:传统的储运公司让客户觉得很麻烦,货到了以后,还要委托另外一个供应商来提货,或者派自己的人去提货,而且一旦出现短少、破损、或者提货不及时等问题时,往往就会造成互相扯皮的现象。面对这种情形,宝供立即在成都、北京、上海、广州设立了4个分公司,这4个分公司都按同样的操作方法、同样的模式与标准来运作。由宝供承运的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仍然由受过专门统一培训的宝供的人来接货、卸货、运货,为宝洁公司提供"一条龙"服务,而且从理论上看,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信息沟通和协调应该比较方便。然而,分公司建立以后,也面临一个问题--通讯问题,即总公司与4个分公司之间联系很频繁。用什么通讯方式才能保证业务的正常开展而且成本也很低?宝供当时的做法是:1996年建立了一套基于DOS平台的用电话线连接的内部网络,以便在全国范围内的分公司之间传递一些信息。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这种通讯方式效率低成本高。例如,总公司在与成都分公司通过计算机联系的时候,往往由于电话线路紧张而失败;另外操作复杂,稳定性差,长途电话成本高以及与宝洁没有"接口"等等。因此,这又给宝供的未来发展提出了一个十分严峻的问

第三方物流案例分析

第三方物流案例分析 2005-3-21 8:18:00 作为第三方物流配送系统在中国的较快发展仅仅是99年下半年的事。...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第三方物流末段存在巨大的市场需求,而现有提供的第三方物流末段服务远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 物流法规第三方物流末段服务案例分析时间:2006-4-21 10:37:09 来源:巨通物流网 ?阅读次数:86 次作为第三方物流...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第三方物流末段存在巨大的市场需求,而现有提供的第三方物流末段服务远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 案例分析:第三方物流企业的经营策略...这个也代表物流成本使美国整体的GDP不断往下走的一个最主要原因。...这是我们Just in Time 的成功案例。...·安徽批发业进军"第三方物流"的趋势思考相关评论发表评论昵称: 内容: 中华零售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所属类别全部案例分析规划方案信息系统相关标准政策法规系统设计新概念基础知识专业论文专家论文综述精益物流...案例分析人气排行榜 1.家乐福 (物流选址 2.第三方物流服务案例 3."沃尔玛"经营案例... 本文分析了我国物流业的市场空间、行业机会和本土化优势,企业面临的技术、成本等劣势,从一个生产企业涉足第三方物流业的案例分析引出一般对策,即根据生产企业的自身优势,从实际出发,找准目标市场,制定实施策略和进入方式。... 案例分析(中级) 案例1:某新成立的第三方物流企业拥有3吨普通卡车50辆,10吨普通卡车30辆,高级无梁仓库20000平方米,层高14米,地处上海市的莘庄南部,邻近沪闵路和莘松公路,请比较以下四种市场定位中哪一种最适合于该企业,为什么?... 物流外包、自营案例分析要点 (一)、物流如何外包(外包的一般步骤)...而取得规模效益,正是第三方物流的优势所在。...企业选择第三方物流服务商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提高柔性的需要。企业...寻找第三方物流服务商会节约资金和资本投入,例如仓储投资。 8 企业内部资源的限制。... 案例1:某新成立的第三方物流企业拥有3吨普通卡车50辆,10吨普通卡车30辆,高级无梁仓库20000平方米,层高14米,地处上海市的莘庄南部,邻近沪闵路和莘松公路,请比较以下四种市场定位中哪一种最适合于该企业,为什么?...(1)通过案例分析说明现代物流与现代物流的区别?... 本课程我们将从第三方物流概念分析比较、第三方物流发展战略与企业运作、第三方物流的客户服务、第三方物流的信息技术、国内外的三方物流发展分析、第三方物流经典案例分析等方面展开讲座,全面介绍第三方物流的基本理论。... 案例1:某新成立的第三方物流企业拥有3吨普通卡车50辆,10吨普通卡车30辆,高级无梁仓库20000平方米,层高14米,地处上海市的莘庄南部,邻近沪闵路和莘松公路,请比较以下四种市场定位中哪一种最适合于该企业,为什么?...(1)通过案例分析说明现代物流与现代物流的区别?... 第三方物流末段服务案例分析作为第三方物流配送系统在中国的较快发展仅仅是99年下半年的事。首先是8848网站发起网上定货,通过网中建店的方式与一些配送公司签署协议进而自建配送系统进行网下送货;上海梅林正广和也于年初在互联网上... 现在,第三方物流在我国企业中应用的实际案例很多,经营第三方物流的单位也在日益增加。下面,结合上海某物流公司的第三方物流实际操作情况,分析我国第三方物流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经济效益以及出现的诸多问题,探讨第三方物流在我国的实际... 三、生产企业涉足第三方物流案例分析以下是一个生产企业涉足第三方物流的真实案例,我们拟通过结合案例的分析得出生产企业涉足第三方物流业的一般策略。"构建现代物流系统设计方案"是一个烟草集团公司提出的对其销售系统业务流程... 2006-6-20 9:56:37

现代物流管理案例分析题

案例一: 日本大和运输公司于1976年推出了一种全新的运输服务。这种运输服务和传统的运输服务有着明显的不同,它既完成了城市范围内的短距离运输,又实现了城市间的长距离运输。同时,它所运输的商品都是原来由邮局或铁路承担的与商流活动关系不大的小件物品。正是由于它的独特性,使得这种运输方式很快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请问: 1.这种运输方式的名称是什么?如何解释? 答:名称是宅急便运输;宅急便运输是家庭到家庭、企业到企业以及企业到家庭的小件物品的道路快运服务。 2.这种运输方式有哪些特点? 答:(1)快速化:翌日送达; (2)便利化:通过电话委托取货或送到就近 代办点; (3)简洁化:运费按件计算,托运不需复杂包装; (4)网络化:代办点遍布城市,24小时服务,实现了规模效益。 3.简述这种运输方式的运输模式。 答:它实现了运输与配送的有机结合;具体作业流程上是小货车取货——中转站集货——干线运输——中转站配送。 案例二:

有一销售企业,主要对自己的销售点和大客户进行配送,配送方法为销售点和大客户有需求就立即组织装车送货,结果经常造成送货车辆空载率过高,同时往往出现所有车都派出去而其他用户需求满足不了的情况。所以销售经理一直要求增加送货车辆,由于资金原因一直没有购车。 思考题: (1)如果你是公司决策人,你会买车来解决送货效率低的问题吗?为什么? 答:不会。因为本来空载率就过高了,再买车为应急会更高;是送货方式不对,不是车太少了。 (2)请用配送的含义分析该案例,并提出解决办法。 答:配送是指在经济合理的区域范围内,根据用户要求,在配送中心或其他物流结点对物品进行拣选加工、包装、分割、组配等作业,以合理的方式,按时送达指定地点的物流活动。它不是一般意义上的送货而是有组织、有计划地送货,要求先配货再送货。具体做法为:制定配送时间表,确定配送时段;要求各个门店和大客户的销售代表在各时段前半个小时将所需商品报到配送中心;配送中心根据所报内容配货,并确定配送路线和配车计划,保证低空载和一次配送多个客户。 案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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