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要求全面推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卡

三部委要求全面推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卡

三部委要求全面推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卡

中新网8月10日电据教育部网站消息,近日,三部委联合发出《全面推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卡加强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了高中资助卡的性质、办理流程、优惠政策、助学金发放等重要事项及相关工作要求。

《通知》指出,高中资助卡是使用专用发卡银行标识代码、面向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待遇的普通高中学生发行的、用于国家助学金发放的借记卡,卡面式样统一设计,印有“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卡”字样。为体现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通知》要求发卡行免收开卡手续(工本)费、三年内享受免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免费提供助学金入账短信通知服务。高中资助卡项目于2012年秋季学期起,从入学新生开始实施。

为充分发挥高中资助卡的积极作用,《通知》作出了以下制度设计:一是在办卡环节实行“一人一卡、集中申领、本人激活”,严格落实账户实名制,防范虚假、伪冒办卡。二是要求发卡银行建立信息反馈、统计制度,及时向三部委报送高中资助卡办卡、补换卡及助学金发放信息,便于政府部门掌握各地助学金发放进度和配套资金落实情况。三是通过助学金入账短信通知服务,使学生及其监护人及时了解助学金发放情况,同时可防范截流、延压助学金等现象。

据了解,此次推出的高中资助卡项目是借鉴前期人民银行、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推广中职学生资助卡有关经验,并结合高中资助卡的特点设计的,在发卡银行选择、业务办理流程等方面与中职学生资助卡基本一致,但增加了对学生监护人责任以及卡片使用用途等要求。要求学校或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将高中资助卡的办理事项提前告知学生监护人并经其确认,确保学生监护人对学生办卡和使用的知情权,助学金入账及银行卡发生交易时,发卡银行应免费向学生监护人和学生本人提供短信通知服务。要求高中资助卡三年内不开通网络支付功能、境外交易功能以及证券交易、外币交易等投资理财功能。

2010年国家针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出台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资助面约占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2011年资助学生48 0万人,资助金额72亿元。高中资助卡推广工作是人民银行等三部委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为维护受助学生根本利益、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而实施的一项实事工程,对于完善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加快发放进度、加强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监管工作、防范骗取国家助学金等不法行为具有重要意义。三部委将视项目实施情况,进一步丰富完善高中资助卡的各项业务和管理功能,为有效落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提供有力支持。

2017年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2017年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促进教育公平是国家基本教育政策。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近些年中央有关部门密集出台相关资助政策措施,已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在本专科生教育阶段实行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的混合资助体系。 1.国家奖学金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本专科学生5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 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3.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一等助学金4000元,二等助学金2000元。 4.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模式:一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即通过就读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二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5.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

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简介

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简介(2015) 来源: 作者: 编辑:办公室日期:2015-11-04 点击率:595 [我要打印][关闭] 摘要: 引题: 关键字: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促进教育公平是国家基本教育政策。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近些年中央有关部门密集出台相关资助政策措施,已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一)本专科生教育阶段: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 代偿、校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绿色通道” 等多种方式的混合资助体系。 1.国家奖学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 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本专科学生5万名,每生每 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 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 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 5000元。同一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3.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 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 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可分设2-3档。 4.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 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 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国 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 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 还本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模式:一是校园地国家助 学贷款,即通过就读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二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通过户 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 申请)。

教育资助政策宣传方案

教育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方案为了更好推进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使资助政策深入人心,实现“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困难而失学”的目标,现拟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2018年7月1日——2018年12月30日 二、活动主题:资助政策宣传 三、活动对象:全体师生 四、活动目的:通过资助政策宣传,让学生了解普通学前和义教阶段国家资助政策,从而达到“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困难而失学”的总体目标。 五、活动方式: 一、成立教育资助政策宣传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 二、召开主题班会。 1、各班级召开主题班会,由班主任向学生介绍普通义教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资助政策(以《资助政策明白卡》为依据),以及发放流程。 2、班主任向学生发放由学校制作的《资助政策明白卡》,并引导学生阅读,以便其进一步了解相关政策优势。 三、利用手机朋友圈和家长群宣传 1、在学校墙体专用版面展示相关资助政策宣传标语,营造良好的资助政策宣传氛围。

2、利用教师朋友圈和家长群宣传义教阶段教育资助政策,让学生全面了解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增强学生对资助政策的知晓度。 3、校园广播宣传。 利用学校电子广播系统,进行国家资助政策宣传,积极营造宣传氛围。 四、家长会宣传 各班应召开家长会,重点宣传国家资助政策,提倡将2016年秋季、2017年春季秋季学生资助情况当面告知家长。各班召开资助、安全主题家长会,班主任应充分备会,并向教导处提交图片、记录等材料。 五、展板宣传。 1、开展资助政策宣传周大型倡议签名活动。 2、将国家和学校资助政策汇总做成展板,在村和村进行为期两个月的展览。 3、各班要出一期资助政策宣传专题黑板报。 六、要求 各班级要落实“资助政策宣传制度,全面宣传学前和义教阶段在校学习期间国家、省及学校出台的各项资助政策及具体的申请流程、申请材料等内容,确保各项工作取得长足发展。 2018年6月30日

2015年学生资助政策

2015最新国家资助政策体系简介 一、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一)本专科生教育阶段: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的混合资助体系. 1.国家奖学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本专科学生5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3.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可分设2-3档. 4.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模式:一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即通过就读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二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5.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补偿代偿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每年补偿或代偿总额的1/3,分3年补偿代偿完毕.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6.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实行学费减免.补偿代偿金额根据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退役复学学费减免金额按照实际收取学费确定,每生每年均不高于8000元. 7.师范生免费教育.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地方师范院校师范生资助由各地自行实施.享受师范生免费教育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但不能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8.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

中职学校资金管理制度

篇一:《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卡管理制度》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卡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赣财教〔2020〕2号)文件精神,规范中职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工作,加强中职学生资助卡管理, 确保资助资金落实到位,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中职学生资助卡(以下简称中职卡)是面向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待遇的中职学生发行的、用于国家助学金发放的借记卡。按照有关规定,中职卡实行"一人一卡、集中申领、本人激活"的原则,每位受助学生只能办理一张中职卡。目前我县中职卡办理和代发国家助学金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 三、每年春季学期的2-3月、秋季学期的9-10月,由各中职学校为受助的新生集中办理中职卡。办卡程序为根据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中职信息系统)中确定的受助新生信息,由受助新生向中职学校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原则应为居民身份证,特殊情况可使用户口簿复印件,但需另附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再由学校集中将受助新生的有效证件资料提供给发卡银行,由发卡银行统一办理后,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监管下交由中职学校分发给受助学生。中职学校要对学生身份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中职卡由学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学生证到发卡银行网点柜台激活后方可使用。 因没有户籍或身份证明而无法办理中职卡的受助学生,可根据学生本人家庭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进行办理。 四、中职卡免收开卡手续(工本)费,自开卡之日起3年内享受 年费和小额帐户管理费的优惠。优惠期过后,中职卡视同普通借记卡使用, 不再具有中职国家助学金发放功能。在办理和发放中职卡过程中,发卡银行及中职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等都不收取任何开卡手续(工本)费、管理费。 五、中职学生资助卡办理后,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监督下由中职学校以班为单位集中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六、发放中职卡时,由受助学生本人凭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学生证等)现场签领。任何人不得代领、冒领中职卡,或代签受助学生姓名。 七、中职卡发放完毕后,中职学校要将中职卡领取签字册(复印件)立即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八、中职学校不得扣压、代管学生的资助卡,不得代取受助学生中职卡中的资

学生资助政策明白卡

学生资助政策明白卡 1、学前教育资助:对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级各类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保育教育费和生活费。资助标准为500-800元/生·年。 2、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在全省65个集中连片特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不含县城),同时鼓励其他各县因地制宜开展地方试点。补助标准为4元/生·天,全年800元/生(2014年11月1日以前补助标准为3元/生·天,全年600元/生)。 3、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补助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农村义务阶段民办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农村独生子女和计划生育二女家庭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补助标准为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1250元/生·年。由学校向受助学生发放补助金或等额价值饭票(卡),并组织学生填写《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登记表》,发放的补助金或饭票(卡)必须经学生本人签字确认,补助资金不得以实物形式发放、不得抵扣任何费用。饭票(卡)未用完者,学校应向其退还等额补助金。 4、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对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和生活费用进行补助,资助标准为1500元/生·年。 5、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实行3年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免除省内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三年级学生的学费2000元/生·年。 6、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对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涉农专业的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集中连片特困县的所有农村学生(不含县城)进行资助。资助标准为1500元/生·年。

学生资助系统使用说明

学生资助系统使用说明 (网址:http://202.115.194.200/help/) 一、学生用户: 1、在系统首页中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用户名为学生学号, 密码为1111)进入主页面,在系统维护管理中(点击—个人信 息)可以修改自己的密码。 2、基本信息管理:在这个模块中有基本信息和扩展信息两个子模 块,学生可对基本信息进行查询,如发现信息有误可向辅导员 提出申请修改,对于扩展信息在辅导员未进行审核前学生可以 进行修改和新增。当辅导员审核后学生就只能进行查询。 3、表彰奖励管理:点击进入学生申请页面,学生可根据学院发布 的各种表彰奖励信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填写申请理由进 行申请,然后保存再进行提交,等待辅导员审核! 4、违纪处分管理:学生可对自己的违纪情况进行查询,此信息将 作为学生能否进行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等申请的重要参 考依据。 5、资助信息管理:点击—申请发放—学生申请,进入主界面后学 生可以点击不同的资助名称进行相应的申请,学生将信息填写 完毕后可保存再提交,提交后将不能修改自己的信息。 二、辅导员用户: 1、在系统首页中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用户名为手机号, 密码为888888)进入主页面,在系统维护管理中(点击—个人

信息)可以修改自己的密码。 2、基本信息管理:在这个模块中有基本信息和扩展信息两个子模 块,辅导员可对学生基本信息进行查询、修改、新建和删除等 操作,对于扩展信息辅导员可以进行审核,审核前学生可以进 行修改和新增。当辅导员审核后学生就只能进行查询。 3、表彰奖励管理:包括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历史查询三个子模 块,辅导员可以通过设置不同条件来查询不同学生的基本信息 和申请信息,可以查看评审小组的评审意见并对申请的学生信 息进行初步的审核。也可以查看以往获得奖励学生的历史数据。 4、违纪处分管理:包括处分申报和处分查询两个子模块,辅导员 可以通过设置各种条件来查询不同学生的处分信息,对受处分 的学生可以创建新记录数据,对于撤销处分的学生,辅导员可 以将其处分信息进行删除。 5、资助信息管理:包括绿色通道、贫困认定、学生资助三个子模 块,辅导员可以通过设置不同条件来查询不同学生的基本信息 和申请信息,可以查看评审小组的意见,并对申请的学生进行 初审。可以查看正在审核和待审核的学生数据。也可以查看以 往获得资助学生的历史数据。 6、系统维护管理:包括个人信息一个子模块,用户可以更改自己 的姓名,邮箱,身份证号和密码等信息。 三、学院用户: 1、、在系统首页中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用户名为手机

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

教育资助政策 一、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学前教育省政府助学金。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资助标准为300元/生·年。 二、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一)免学杂费。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小学600元/生·年,初中800元/生·年,特殊教育6000元/生·年。 (二)免费教科书。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小学90元/生·年,初中180元/生·年。 (三)寄宿生生活补助。对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给予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为小学生1000元/生·年、特殊教育学生1250元/生·年、初中生1250元/生·年。 (四)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营养改善计划(不含县城所在地学校的学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补助资金800元/生·年。 三、普通高中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一)国家助学金。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一等国家助学金资助。一等助学金2500元/生·年,二等助学金1500元/生·年。 (二)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

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三)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2500元/生·年的生活费补助。 四、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一)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为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滇桂黔石漠化区、滇西边境山区等连片特困地区和藏区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资助标准为2000元/生·年。 (二)免学费。对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资助标准为2000元/生·年。 (三)省政府奖学金。奖励中职学校中全日制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4000 元/生·年。 (四)雨露计划。资助对象:按受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申请方式: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无论在何地就读,其家庭均在户籍所在地扶贫部门申请。资助标

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国家资助政策主题班会

资助政策、助我成长主题班会 欧阳光明(2021.03.07) 白桥中学八年级三班 一、活动主题:“资助政策、助我成长” 二、活动目的:此活动是为了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普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知识,让全班学生全面了解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掌握国家义务教育阶段性等各项资助项目的申报条件和申请程序。 三、活动意义:使国家资助政策深入学生心中,确保国家资助政策顺利实施,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引导他们在获得资助的同时,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教育,懂得感恩,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对国家和社会有所回报。 四、活动时间:2017年11月17日。 五、活动地点:八三班教室。 六、参加人员:八年级三班全体同学、班主任。 七、主持人:张巧巧李楚楚 八、本次班会形式:知识问答 九、本次班会过程: 1、开场白: 主持人:为进一步提高大家对国家中学生资助政策,普及资知识,今天,八年级三班举行以“助学教育助我成长”为主题题的班会

活动。全体大家晚上好! 有人说,风雨中挺立才是真正的英雄。各位同学们,我们感谢国家助学政策给我们撑起的一片碧蓝天空,它赋予我们的是成长中的无私和求学路上的感恩。 有人说,重生是为了脱离地狱,而拨开云天见天日的今天就是我们的天堂,我们要用自己的双手来报答,国家乃至学校给予我们的资助之恩,用自己力所能及的力量,让这个世界充满无私,充满帮助。 2、接下来我问你答,进入本次班会重要环节: 四、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知识问答: (1)、问题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取学杂费吗?杨敬磊同学答:免学杂费。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 (2)问题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取教材费吗? 李晓漫同学答: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免费教科书资金,国家规定课程由中央全额承担,地方课程由地方承担。同时国家为小学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正版学生字典,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 (3)、问题三:国家对寄宿制学生有哪些资助政策? 苏子清同学答:寄宿生生活补助。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可以享受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4)、问题四:你了解国家的营养改善计划吗? 张东同学答:营养改善计划。国家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职学生资助卡

邮政储蓄存折业务风险防范暂行规定 为加强邮政储蓄存折业务风险防范,即日起,邮政储蓄前台受理理活期存折业务时,须按以下规定办理: 1.办理“活期存折开户”、“批量领取凭证”、“卡加办折”、“挂失补发新存折”、“自动换折”、“随机换折”等六项业务时,应对新存折刷折“写磁”,“写磁”失败的应按规定办理“重新写磁”或“随机换折”业务,确保新发存折的磁条信息完整正确。 2.储户凭存折办理“活期支取”、“活期销户”、“账户到账户转账”、“向对公账户的转账”、“折加办卡”、“密码修改”、“密码加办”、“密码取消”等八项业务时,应通过“刷折”方式由计算机系统自动从存折磁条信息中读取账号,完成账号的输入。 3.储户办理第2条中所列八项业务时,如果刷折读磁失败的,应先办理“重新写磁”业务。 4.由于存折磁条失效等原因,无法办理“重新写磁”业务的,应为客户办理“随机换折”业务。 5.“无密户”和只预留印鉴的账户应在开户局办理“重新写磁”和“随机换折”业务;“有密户”可在全国任意联网网点办理“重新写磁”业务,在开户省任意联网网点范围内办理“随机换折”业务。 6.在开户省办理“重新写磁”业务和“随机换折”业务时,储蓄系统校验输入的账户密码、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是否正确;跨省办理“重新写磁”业务时,系统目前只校验账户密码。

7.办理“重新写磁”业务和“随机换折”业务时,营业人员应认真检查存折真伪和开户人身份证件的有效性,并留存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如果为代理人办理的,应同时检查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并留存代理人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8.在刷折读磁失败,且不能办理“重新写磁”业务或“随机换折”业务,而客户又急需用款的特殊情况下,营业人员可以为客户办理“紧急折取款”业务。 9.“无密户”和只预留印鉴的账户应在开户局办理“紧急折取款”业务;“有密户”可在全国任意联网网点办理“紧急折取款”业务。 10.办理“紧急折取款”业务时,交易金额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须经综合柜员授权,在20万以上(含20万元)的,须经支局长授权。 11.办理“紧急折取款”业务时,取款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储蓄系统将校验输入的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是否正确。 12.办理“紧急折取款”业务时,营业人员应仔细检查开户人的身份证件,如果为代理人办理的,应同时检查代理人的身份证件;“紧急折取款”金额在5000元以上时,如果开户人和代理人的证件类型为居民身份证的,还应进行联网核查。 13.网点每日营业结束后,应打印“紧急折取款”业务登记薄,随当日各种凭证一起送事后监督部门,事后监督人员必须对其进行逐笔督查。

中等职业学校资助政策解读

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政策体系内容 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学校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 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高等学校附属的 中专部、中等职业学校等。 一、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 (一)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在校涉 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涉农专业范围,根据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 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教职成〔2010〕4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全国技工院校 专业目录(2013年修订)》(人社部函〔2013〕55号)》及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等规定,涉农专业范 围为:农林牧渔类所有32个专业,以及轻纺食品类的粮油饲料加工技术、粮油储运与检验技术和 医药卫生类的农村医学专业等3个专业。 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有关精神,我省大别山区连片特困区中等职 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二)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 1.孤儿、残疾学生以及残疾家庭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以及见义勇为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其他优抚对象子女且家庭经济困难; 2.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等,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的学生; 3.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4.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5.享受城镇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6.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村家庭中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且经济困难; 7.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且遵守校纪校规、生活俭朴者均可申请认定。对来自国家或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及我省皖北3市7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优先认定。 (四)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与发放程序 国家助学金按学期申请和评定,按月发放。具体流程如下: 1、学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新学期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交,并递 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需提供由当地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 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

2021年规范学生资助工作方案

2021年规范学生资助工作方案 2021年规范学生资助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打赢突破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学生资助工作,确保教育资助政策落实落细,现就进一步规范学生资助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 全面落实党和国家的学生资助政策,加强学生资助工作规范管理,保障以建档立卡学生为重点的贫困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是当前全县教育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基本要求。各学校(幼儿园)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教育资助工作职责、不断规范资助过程,做到贫困学生应助尽助、应享尽享。 二、规范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确保认定结果的准确性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学生资助工作的前提。学校应对在本校就读的具有正式学籍的包含建档立卡和一般贫困在内的所有贫困学生按“特别困难”和“一般困难”逐一认定。要确保所有贫困学生全部纳入贫困学生库。 16年及以后年度已脱贫或未脱贫建档立卡学生、边缘户学生、脱贫监测户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

生、特困供养家庭学生、其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应优先认定为“特别困难”;20XX、20XX年已脱贫的建档立卡学生要根据家庭经济实际情况进行认定。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原则上一学年进行一次。各校(园)在认定时要强化和村委会的协作,按程序规范开展认定,认定结果必须经村委会审核同意,并按要求公示5个工作日,对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学生,各校(园)要及时联系村委会,进行调查处置,确保认定结果公正公平,符合实际。 每学期资助开始前,各校(园)要对资助对象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进行核查,凡应资助而未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要提前按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程序开展补充认定。认定为“特别困难”或“一般困难”后,方可接受资助。 三、加强对资助对象的核查,确保资助对象精准,无遗漏。 各校(园)在确定资助对象时,要加强对特殊情况的研判,确保本校所有应资助的学生全部接受资助。 1.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各校(园)要收集完所有外县籍建档立卡学生的镇级(或村级)建档立卡贫困证明。对于无法及时提供证明的,学校(幼儿园)要及时通过电话、微信等和户籍地镇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脱贫办联系确认,并收集建档立卡贫困证明的电子照片存档。 2.义务段随班就读、特校就读、送教上门、免于就读四类贫困残疾学生均属于在校生。各校要对在校残疾学生全面开展家庭

国家学生资助政策

一、学前教育资助政策问答 1、《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主要涉及学前教育资助的哪些方面? 答:2015年7月,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印发了《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幼儿资助类项目资金分配原则”和和“幼儿资助类项目资金预算管理要求”。 2、幼儿资助类项目资金按照什么原则分配? 答:幼儿资助类项目资金按因素法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时,先按中西 部省份和东部省份分别确定分配资金规模,再分别按在园幼儿规模、资助制度建立健全、地方财政幼儿资助投入及实施效果等因素进行分配。 3、幼儿资助类项目资金预算每年何时下达? 答:财政部和教育部每年9月底前提前下达各省份下一年度部分幼儿资助类项目资金预算指标;每年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90日,正式核定全年幼儿资助类项目资金预算,并下达剩余部分,同时抄送财政部驻各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省级财政和教育部门接到中央财政幼儿资助类项目资金预算(含提前通知预算指标)后,在30日按预算级次分解下达,提出明确的资金

管理和使用要求,并抄送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县级财政和教育部门在收到上级预算文件后的30日,将资金分配落实到具体项目或者幼儿园,资金分配结果同时录入学前教育相关管理信息条系统。 4.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具体资助办法 (1)资助容 各市县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 幼儿园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5%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具体比例由各市县自行确定。 (2)资助对象和标准 各市县按按照在校时间每生每天不低于2元(一年按200天计算)的标准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进行资助。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将根据各市县资助资金实际发放情况进行奖补。 (3)补助对象主要包括: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重点优抚对象, 城市低保户、农村低保户,儿童福利机构孤儿及社会散居孤儿,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幼儿以及残疾幼儿;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绝育户家庭的幼儿;其他特殊原因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

附件2: 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财教〔2012〕376号)要求,为加强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以下简称国家助学金)管理,更好地体现教育公平,确保调整后的国家助学金制度顺利实施,研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等职业学校是指政府教育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含中师)、成人中专、职业高中(含职业中专)、技工学校、普通本专科院校附属的中专部和中等职业学校等。 第三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的在校学生,符合国家助学金政策条件的,可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 第四条涉农专业范围为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教职成〔2010〕4号)及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规定的农林牧渔类所有32个专业,以及轻纺食品类的粮

油饲料加工技术、粮油储运与检验技术专业和医药卫生类的农村医学专业等3个专业。 第五条为切实减轻贫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家庭经济负担,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有关精神,将六盘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其中包括我省26个国家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和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在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第六条中央和省财政按一、二年级在校学生(扣除涉农专业学生和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15%的比例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市县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本行政区域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比例。各地在确定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的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时,要优先考虑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计划生育家庭学生、少数民族学生,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变故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七条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主要用于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500元。国家助学金补助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按6:4比例分担。国家助学金补助资金地方负担部分,根据学校现行管理体制和财政隶属关系,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全部由省财政负担;省辖市属中等职业学校由省、市财政按3:7比例分担;县(市、区)

学生资助政策明白卡(2018年2月24日更新)

云阳县学生资助政策明白卡 (2018年2月24日更新) 资助政策: 1.学前教育: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幼儿园就读的贫困幼儿免收保教费和生活费。 2.义务教育:①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一档每生每期小学500元、初中625元,特困生享受二档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其中未享受营养改善计划的城区学校寄宿建卡学生从2017年秋季起每期另补生活费400元);②建卡走读生生活补助:已享受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学校从2017年秋季起每生每期小学350元、初中475元,未享受营养改善计划的城区学校每生每期小学750元、初中875元。 3.高中教育(不含复读生):①助学金:贫困生每生每期一档500元,二档1000元,建卡户学生和特困生享受三档1500元;②免学费:建卡、低保、孤儿、残疾学生每生每期重点高中800元,普通高中400元;③免教科书:建卡户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4.中职教育:①助学金:一、二年级建卡户学生每生每期1500元,其他学生1000元;②免学费:所有学生;③补住宿费:一、二年级和三年级上期贫困寄宿学生每生每期250元;④免教科书:建卡户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过2.5年。 5.大学阶段:①大学新生资助:云阳籍贫困大学新生资助按当年政策执行; ②学费补助:就读全日制本专科学历教育的重庆籍建卡户大学生,实际学费标准在8000元以内的全额补助,超过8000元的定额补助8000元;③助学贷款:贫困大学本、专科生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1000-8000元,研究生可提高到12000元,还款期最长延至20年。建卡、低保家庭贫困大学生可申请补充贷款。 说明:贫困生是指建卡户、低保户、孤儿、残疾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困生指家庭发生重大变故致贫面临失学的学生。 资助程序:1.学生申请2.学校初审3.部门认定4.学校落实5.乡镇核实 对学校资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请家长和学生认真阅读以上信息。凡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务必在每年秋季学期报名时向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贫困证明材料。若逾期不申请,视为自愿放弃。 学生姓名:就读年级: 家长或监护人(签名):联系电话: 就读学校(签章):年月日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步骤与注意事项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步骤及注意事项 一、全国资助系统注意事项: (一)广东省资助系统登陆网址:http://183.62.54.106 (二)浏览器请使用火狐浏览器; (三)导入功能需要使用办公软件Excel 2003或2007版本,请提前安装。 (四)录入2017-2018年春资助学生资料、资助金额(1.国家资助-寄宿生:小学每生每期500元,初中每生每期625元;2.非寄宿生:一般困难小学初中每生每期100元,特别困难小学每生每期250元,初中每生每期375元;3.建档立卡:每生每期1500元;4.幼儿园、学前:每生每期500元)。 (五)在校生信息查看中的学生信息均从学籍系统中取得。当天修改学籍系统中学生基本信息,会在零点同步到资助系统在校生信息中。 (六)学籍系统信息要完善,资助系统才能登录。所以登录不了的学校,第一步要更新学籍系统的学校信息(要填写完整),并且要市局学籍部门审核通过(此步由教办负责学籍人员收集统一联系),资助系统才能同步,才能登录。 (七)名单每学期维护一次,同一学期内不能存在重复学生名单。 二、操作步骤:学校使用学校操作人员用户录入,再用学校审核人员用户审核 (一)学校操作人员登录---资助业务管理----学生信息管理---1【在校学生信息查看】模块(与全国学籍平台同步,全校学生信息供查看录入用)---2【家庭经济信息填报】模块(录入学生家庭经济信息)-----经济信息录入----选择年级—班级—学生------填写好家庭经济情况----保存。3【学生困难等级认定】模块---选择要认定学生名单-----等级认定---困难等级(选择一般困难、特别困难)---认定原因(填家庭欠债XX元或收入少等)---班级认定、年级认定(填同意)---

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简介

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简介 【信息来源: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浏览量: 20705|发布时间:2014-09-01】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促进教育公平是国家基本教育政策。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近些年中央有关部门密集出台相关资助政策措施,已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一)本专科生教育阶段: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的混合资助体系 1.国家奖学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本专科学生5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3.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可分设2-3档。

4.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 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模式:一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即通过就读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二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5.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补偿代偿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每年补偿或代偿总额的1/3,分3年补偿代偿完毕。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6.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实行学费资助。补偿代偿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退役复学学费资助金额按照实际收取学费确定,每生每年均不高于8000元。

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一、免学费政策 (一)免学费范围: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 (二)审核认定: 1.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中等职业学校指导全日制一年级新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学生信息表》,连同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应包含户号页、学生姓名页信息)递交到学校进行免学费资格审核。 2.中等职业学校审核确定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名单后,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将免学费学生相关信息报至同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相关审核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3.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组织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本人在《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学生名单》上签名确认。 4.每学年春季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学校根据全日制学生实际在校情况,在剔除当学期学籍异动学生后重新核定当学期免学费学生名单,并组织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在《免学费名单》上签名确认。 二、国家助学金 (一)资助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比例: — 1 —

1.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2.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3.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4.优先资助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子女、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结扎户家庭的学生、受艾滋病影响致困家庭子女,以及遭遇不可抗力及其它特殊情况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家庭子女。 (三)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四)申请程序: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一周内,中等职业学校符合资助条件学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连同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的复印件一并递交到学校(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额外提供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含)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证明材料),正式提出国家助学金申请。 (五)评审发放: 1.涉农专业学生和在我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可直接认定享受国家助学金资格。 2.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流程如下: a.班级评议小组组织全班同学对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并提出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推荐名单 b.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对各班级推荐名单进行审查,并提出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议名单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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