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置房管理方案

空置房管理方案
空置房管理方案

空置房管理方案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空置房管理方案

一、目的:为规范管理空置房,维护其正常功能,避免因管理不当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范围:适用于化州绿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辖小区的空置房管理。

三、定义:指发展商未售出的房屋,或已售出但业主未办理房屋交付手续的房屋。

四、过程及要求:

1、服务处须制定空置房清单,每月核对一次。

2、各类空置房钥匙及由前台负责管理,空置房清单由客服主管负责制作、更新。

3、安全员巡查要求详见安全管理类文件。

4、空置房检查内容:

a.所有门、窗户关闭是否完好,门锁是否完好无损,室内有无其他人员进入迹象;

b.地面无积尘、纸屑,室内无建筑垃圾;

c.天花、墙面有无渗水或室内墙体有无严重裂痕;

d.厨房、洗手间无积水,室内水阀、电闸、燃气阀是否关闭;

e.有无异味、杂物、明显积尘、设备设施损坏现象;

5、空置房检查要求:所有空置房检查完毕后或其他人员使用空置房钥匙开门后,都必须将该空置房房门反锁,最大程度减少被撬或其他安全问题。检查发现问题需及时填写《空置房检查表》。

6、空置房检查问题的处理:房屋外墙渗水、室内墙体裂痕、门锁窗户损坏、房内建筑垃圾等系列问题,由巡视人员做好记录,及时上报物业服务处,由维修人员与发展商协调处理。

7、借用空置房钥匙需经部门负责人同意,非本部门人员不得借用空置房钥匙,钥匙借用不得过夜。

8、前台负责管理小区内空置房的钥匙,包括入户门、信箱钥匙、IC卡等。

9、钥匙按楼栋房号分类放置,由前台负责钥匙的管理。

10、前台每月5号前对空置房的钥匙进行核查,将检查情况及时上报服务处负责人。

11、员工因工作需要领取钥匙,须向前台办理借用手续,并在《钥匙借用登记表》上做好记录,借用人应在《钥匙借用登记表》签名确认,钥匙归还后应注销登记。

12、员工借用钥匙必须及时归还前台,如发生丢失,须向上级领导以书面形式报告丢失原因,并追究相应责任。

13、若遇强暴风、暴雨或火灾等灾害后,应对物业所有空置单元进行检查,发现损坏及时报修处理。

五、营销看房管理要求:

1、营销部根据其工作需要可于服务处借取空置房钥匙陪同客户看房,看房完毕后需及时关闭门窗并将钥匙返还服务处。

2、钥匙返还服务处后,前台人员须安排巡查人员再次确认门窗是否已处于关闭状态,如发现因营销部人员看房后门窗未及时关闭,由巡查人员现场拍照并将情况汇报营销部经理,由营销部经理作出处理。

六、相关记录表格:

《空置房检查表》

《钥匙借用登记表》

空置房管理办法2006

空置房管理办法2006-12-23 19:261.目的 为了使管理处空置房得到规范管理,保证房态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并维护其正常功能。 2.范围 适用于已办理接管验收的空置房的管理。 3.职责 3.1管理处指挥中心负责空置房钥匙的统一保存及管理。 3.2 管理处客服中心负责空置房房号的提供及相关资料的核对修改,并对空置房的现场管理进行抽查。 3.3管理处环境组负责空置房室内卫生的清洁及设施完好情况的检查并及时报修。 3.4管理处维修事务组负责空置房室内设施的维修。 3.5租售中心负责出租、出售及二手房等信息的提供。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空置房分三种情况: 4.1.1已办理接管验收但并未售出的房屋; 4.1.2房屋已售出但未办理入住手续; 4.1.3房屋已办理入住手续但未进行装修及投入使用。 4.2上述空置房中,前两种由物业公司进行维护管理,其管理费用: 4.2.1未售出的空置房由开发商全额支付; 4.2.2已售出的空置房,交付前由开发商承担管理费;交付后由业主自“入住通知书”生效之日起全额支付。 4.3已办理入住手续而未装修及投入使用的空置房的维护管理,原则上由业主自行负责,物业公司予以必要的协助。 4.4空置房的钥匙由指挥中心负责按《钥匙管理规定》进行保存及领用管理。 4.5租售中心每周五将本周出租(包括承租人相关资料)、出售及二手房等信息书面报与管理处客户服务中心及安全事务组;管理处客户服务中心专 第2页共2页 门负责人每周将入住、出租、退房等信息资料与电脑存档的空置房资料 核对修改,编制《空置房号统计表》,并及时传递至各专业组。 4.6管理处客户服务中心委派专人每月对空置房状态进行现场抽查核对,抽查比率不少于30%。如实际检查房态和档案记录不相符,客户服务中心专门负责人负责与有关部门核对并做必要的协调工作。 4.7如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重大问题时,客户服务中心应及时通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4.8空置房室内卫生的保洁由环境事务组组织每月打扫一次。 4.9环境事务组负责空置房卫生的同时,检查室内水、电、气等设施状况,并于《空置房检查记录表》上予以记录;发现异常及时报修,相关记录每月交于客服组保存。 4.10通燃气及供暖试运行时,维修组组织对相关空置房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在《空置房检查记录表》中予以记录。

空置房管理制度教学提纲

1.0目的 为规范空置房的管理,明确房屋空置期间物业服务费的责任划分,同时保证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 2.0适用范围 2.1适用于已经办理接管验收的空置房的管理; 2.2已出售但未办理入伙手续的房屋; 2.3已办理入伙手续但存在维修问题而不能入住,或业主个人原因未入住的房屋。 3.0职责 3.1客户服务部负责空置房钥匙的统一保存及管理,房产公司检查房屋维修情况等需要到客户服务部借 领钥匙,施工单位要对空置房维修时需向客户服务部办理钥匙手续; 3.2客户服务部前台客服助理负责空置房房号的借用登记,园区客服助理负责空置房室内环境的检查, 检查部合格的房屋通知工程维保部,由工程维保部协调施工单位限时整改; 3.3工程维保部负责空置房设施设备的检查,对移交时有登记的设施设备在保修期内自然损坏的,工程 维保部协调施工单位限时整改。 4.0制度内容 4.1空置房管理费的划分标准 4.1.1已办理接管验收但未出售的空置房由房产公司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收费标准支付物业服 务费; 4.1.2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交楼日起,已进入物业服务管理,由于房产公司方面的原因造成延 期交楼,截止交付业主使用期间的物业服务费由房产公司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收费标准 支付物业服务费; 4.1.3自《商品房买卖合同》法定交楼日期起由于业主原因未按时收楼的,由业主自合用约定交楼日 起支付物业服务费,房产公司负责催促业主办理收楼手续; 4.1.4自《商品房买卖合同》法定交楼日开始,因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问题影响业主不能收房,有业 主、房产公司、施工单位共同协商物业服务费得承担方。 4.2空置房的管理 4.2.1 空置房钥匙由客户服务部按照《钥匙管理制度》进行保管及领用管理; 4.2.2 客户服务部每月至少1次组织园区客服助理对空置房室内环境及设施设备的完好情况进行检

某物业服务中心空置房管理规定 - 制度大全

某物业服务中心空置房管理规定-制度大全 某物业服务中心空置房管理规定之相关制度和职责,物业服务中心空置房管理规定一、目的为了保证空置房完整、干净、安全,加强日常对空置房的管理,维护业主利益,确保空置房的完整与清洁,延长房屋的使用寿命,明确空置房管理责任制度。二... 物业服务中心空置房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保证空置房完整、干净、安全,加强日常对空置房的管理,维护业主利益,确保空置房的完整与清洁,延长房屋的使用寿命,明确空置房管理责任制度。 二、使用范围 适用于XX花城物业服务中心 三、职责: 3.1安全主管负责监督空置房管理。 3.2各片区安全主办负责空置房日常巡查管理。 3.3设备主办负责空置房设施维修管理。 3.4保洁主办负责空置房日常清洁卫生。 四、方法与过程控制 4.1空置房包括:已售且未办入住手续的住宅用房、未出售的住宅用房、车库储藏室及未出售或出售后未办理入住手续的商铺。 4.2服务中心客户部负责及时将空置房的最新清单提供给安全和环境部。 4.3改变空置房的用途须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予以使用。严禁已售的住宅用房或商铺挪作它用,安全部将强制执行,并对允许使用的空置房制作使用清单。 4.4安全部每日对空置房的门窗的关闭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记录在组团巡逻岗交接记录本上,每月有安全部组织入室巡查一次,房屋巡视检查包括:房间的安全问题以及门框、窗户、水管、照明的清洁内容,发现问题须详细记录在《空置房检查记录表》上,及时上报相关责任人处理。 4.5环境部根据安全部的检查情况对空置房及时进行清洁。每季度至少一次。 4.6对空置房检查其标准如下: 4.6.1室内墙面、天花板、卫生间、厨房无污迹、发霉、蜘蛛网。 4.6.2门窗、栏杆、水管等设施无松脱、掉漆、破裂,可视对讲完好使用。 4.6.3地面干净、整洁,无积水、漏水现象。 4.6.4洗手间内、厨房的污水管每半年消杀一次,每半年通风一次,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4.6.5空置房的水阀、电闸、门窗、煤气阀保持常闭状态。 4.6.6销售部门顾客看房须到与服务中心客户前台办理好钥匙使用登记表,并要求其带客参观完毕后及时关闭门窗,前台必须将此类空置房清单予以特别说明以便安全部对此增加巡逻频次。 4.7保修期内:因空置房引起的房屋外墙渗水或室内墙体裂缝,由检查人做好记录,及时汇报部门经理处理,并转返修办跟进处理。 4.8保修期外:发现空置房渗水、裂缝现象,部门经理根据情况,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报上级部门批示,由技术部负责人跟踪处理情况,并将处理结果予以记录。

业主管理公约

业主临时公约 第一条本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住宅; 物业座落位置:_____ 栋_____单元_____楼______ 号 第二条订立业主临时公约的目的 为维护本物业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并营造安全、文明、方便、舒适的生活与工作环境,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订本业主临时公约(下称《临时公约》)。 第三条本物业业主的权利 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服务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3、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5、选举业主委员会,并享有被选举权; 6、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7、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8、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9、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10、有权就物业服务的有关事项向业主大会及其办事机构、物业服务公司提出投诉,并得到答复; 11、有权对本物业的管理服务工作提出建议、意见和批评; 12、对本物业区域内装饰装修中出现的影响公众利益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以及其他影响周围住户正常生活与工作的行为,有权检举、投诉。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条本物业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 1、本物业业主须自觉遵守本临时公约,遵守物业服务企业制定的本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配合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业主在与他人建立合法使用、维护、改造所拥有物业的法律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物业管理的有关制度和本临时公约,并承担连带责任;在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告知受让人有关本物业管理的制度,在制定正式的业主公约之前,还应将本临时公约作为转让合同的附件; 2、维护本物业公共场所(地)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共用设施设备的良好;遵守成都市及大邑县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绿化、环境保护等相关管理规定; 3、依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标准交纳物业公共服务费用;根据有关物业管理法规、规章、规范性

出租房空置房及租住人员管理办法

1.目的 协助公安机关加强管理服务区域内出租屋租住人员的管理,维护空置房的安全,预防各种安全事故。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管理处对管理区域内的出租屋、空置房及租住人员管理。 3.定义 3.1出租屋:凡小区/大厦内除旅店业外以经营为目的向他人出租用于居住的房屋,含居住、办公室、商业用房。 3.2空置房:是指开发商未售出房屋、业主未正式入住房屋、小区配套的空置管理用房。 4.职责 部门/岗位工作职责 管理处经理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出租屋、空置房的租赁及租住人员管理工作,并负责监督、指导 管理员定期统计出租屋、空置房清单,并知会监控中心 定期对出租屋人员资料进行检查、核实、统计、及时掌握租住人员 的情况,并向经理汇报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制止,并向经理汇报 安全员熟悉管理服务区域空置房、出租屋情况,留意该房屋进出人员是否经常变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管理员进行处理 每天巡视空置房、出租屋,异常情况需上报部门 保洁人员每月清扫一次空置房,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 维修人员每月检查保养一次空置房内的设备设施 5.方法及过程控制 5.1 出租屋、承租人的管理 5.1.1管理处协助公安机关对出租人进行管理,要求租住人员遵守出租屋治安管 理规定,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 5.1.2 业主或管理处在租赁合同中必须明确各自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5.1.3业主或管理处不得将住宅楼、未设用专用烟道的商用综合楼出租、出借给 他人兴办产生油烟、恶臭、噪音、振动、热污染等影响其它客户正常工作和生活的服务项目。

5.1.4 通过管理处出租的房屋,租赁管理员必须严格把关,严禁把房屋租给三无人员, 对承租人承租的房屋用于商业或办公用途时,应对其经营范围和性质是否符合物业功能和环境要求进行评价,符合要求后方可出租,并督促其办理合法的营业执照。 5.1.5管理处协助公安机关对承租人进行管理,将承租人及同住人的姓名、性别、 年龄、国籍(或地区)、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服务处所、有效身份证等基本情况在《租住临时人员情况登记表》上进行登记,并定期检查,人员变动及时变更。 5.1.6 制止租住人利用承租的房屋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 危险物品,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告。管理处发现承租人及其同住人员有违法犯罪行为或犯罪嫌疑的,应及时举报、制止、协助公安人员将犯罪嫌疑人送往公安机关。 5.1.7安全员必须熟悉掌握管理服务区域内租房和空置房情况,作为控制的重点。5.1.8安全员必须督促管理服务区域内的租住人员,遵守管理服务区域各项管理 规定,自觉爱护管理服务区域公共设施,设备,遵纪守法。 5.1.9 安全员在巡视时,要留意管理服务区域出租屋人不得改变出租屋的用途, 严禁利用出租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5.1.10安全员对租住人或商铺经营人员搬运物资出入管理服务区域时按《出入 口管理办法》执行。 5.1.11保姆、家教、钟点工、业主亲友及其他相关人员的管理参照以上规定执行。5.2 空置房管理 5.2.1 空置房的钥匙管理依据《钥匙管理规定》执行。 5.2.2清洁管理 5.2.2.1清洁范围 主要包括空置房屋的门、窗、地面、屋顶、墙面以及室内各种设备设施等。 5.2.2.2清洁顺序 一般应遵循由里至外,由上至下的顺序操作。 5.2.2.3清洁方法 A、对覆盖在门体表面的灰尘可采用板刷抹布等进行擦拭; B、地面可用扫帚清扫后用湿墩布等进行擦拭; C、窗户可用板刷和扫帚清扫窗户缝及窗台尘土,再用湿抹布、玻璃刷、报纸等

物业服务网格化管理流程

物业服务网格化管理流程 1.目的 规范物业管理区域工作流程,确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各项业务网格化管理的实施,使对楼宇的综合管理标准化。 2.范围 适用于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已交付楼盘。 3.控制程序 职责管理区域责任制 物业助理负责楼栋设备设施巡查报修及整改,以及楼栋周围公共设施巡查报修整改;负责楼栋内环境卫生和楼宇外50米范围内的环境品质;负责楼栋物业费催收、业主关系维护、装修管理等。 环境管理员负责日保人员点名、公共区域环境巡查整改(不含楼宇外50米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楼宇内环境抽检、环境月度评估、对外保洁付款、对外发函(指针对保洁单位)等工作;负责垃圾清运、消杀、开荒等工作。 保安员负责楼宇日常巡逻签到、风险点排查以及整改、装修管理、租户管理等;负责消防系统、门禁系统、可视对讲系统、监控系统、红外报警系统等消防类、智能化类设备设施巡查报修;负责监控室的管理以及设备设施报修。 工程技工负责公共区域设备管理,负责按照物业助理、保安员开据的《工程维修单》按时进行整改。 接待领班负责会所、样板间、营销通道区域的环境及设施设备维护。

物业助理负责管理区域内安全员、保洁员的全面协调管理工作,并承担管理责任。 业务标准

岗位网格化管理工作流程 物业助理 物业助理须随身携带《工程维修单》,每日须对其所管辖区域的楼宇内部、装修业户、设施设备等区域进行巡检,详尽掌握管辖区域内的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场地的维护状态,对发现的公区维修类问题及时开具《工程维修单》,转于客服前台,并在《管家工作日志》上记录单号,接单人,处理进度,完成时间等信息,每周须对公区维修问题进行分类汇总,统计完成情况,对维修周期长、难度大的问题报工程维修部负责人,拟定专项整改计划直至其整改完毕。原则上公共区域报修的问题整改时间不超过半个月,超过半个月的,需要项目

空置房管理规定

空置房管理规定 一、目的 保障房地产公司空置房的完好,严格物业各部门的规范管理。 二、适用于房地产公司委托代管已通过接管验收的所有空置房。 三、职责 1、客户服务中心主管全面负责所辖区域空置房的管理。 2、片区管家负责空置房的日常巡查、管理,物业公司其他部门配 合日常维护。 四、工作规程 1、片区管家负责对空置房进行检查,保证每套房屋每月至少巡检 一次,每月统计房地产公司的空置房,并在《空置房月统计表》上进行更新登记。 2、片区管家对空置房的检查工作。 ●检查的内容及步骤 ●检查房屋的关闭情况。 ●检查水表、电表、气表的关闭情况。 ●检查插座、开关是否有渗水、漏电现象,其它异常情况。 ●检查房屋是否有水浸现象,天花、(给排水管道)、墙面是否有滴、漏、掉灰、渗水现象。 ●观察房屋内是否有其它异常情况。 3、房屋通风10至20分钟。

4、检查完毕后,片区管家需关好门窗及水电总阀离开。 5、发现问题应在《空置房巡检表》上详细记录,如属于工程质量 或配套设施使用问题应及时通知物业工程部,并由物业工程部 集中统一反馈房地产公司,空置房的清洁卫生问题,绿化问题 及时通知客户服务中心,由客户服务中心统一安排。 6、遇到暴风、雷雨或其它灾害性天气应随时检查空置房。采取必 要的预防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通知房地产公司,并详细 记录。 7、片区管家对已记录的问题,在下月巡查重点复查,跟踪处理情 况并记录入档。 8、管家部主管依据《空置房巡检表》中记录的内容进行抽查,检 查现场与记录情况是否符合,根据检查情况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9、与记录情况不符时,需在《空置房巡检表》的“负责人意见” 栏注明:整改要求、整改期限、复检时间、处理意见等。 10、请营销部配合在陪同客户看房后,及时关闭门窗。以确保门窗 的完好性。 11、对查出房屋主体有渗水、外墙砖脱落,空鼓等,我物业部不能 维修的项目请工程部给予配合维修。

房地产计划管理制度

房地产计划管理制度 篇一:房地产工程管理制度以及实施细则 工程部管理制度 为更好的规范公司工程开发项目管理,根据国家、行业管理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保证我公司从设计、开发、采购、施工、验收、保修整个过程均能实现质量、投资、进度及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部是房地产企业的重要部门,本部门实行经理负责制。工程部负责人在总经理、总工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工程部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置副经理,根据工作需要配备若干工程技术人员。工程部工作人员在经理的直接领导下,根据不同分工,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 二、工程部全体工作人员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应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时贯彻落实行业管理部门的文件及规定,自觉遵守集团及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科技创新意识,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三、认真贯彻公司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确保本部门质量目标的实现。参与项目规划方案的构思,提出合理化建议;参与施工图设计管理及图纸会审,参与总包、重要工程

分包等工程项目的招标工作。 四、主办工程项目开工前的协调拆迁、现场地质勘察、三通一平工作。主持审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安全措施及标准化管理方案。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做好工程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确定工程总包、分包单位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工程正式开工前召开由承包方、监理方、项目经理、总监及相关人员参加的工作会议。在本次会议上应重点讲明工程概况、开竣工时间、质量目标等合同主要条款内容。并就分包项目、材料供应、各种签证程序、文件收发方式、计划提报时间、应遵守的我方各项制度及细则等做出详细说明。该会议应有较详细的会议记要,并要由项目经理、总监、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 六、应对工程施工阶段加强管理,自工程破土动工至竣工验收全过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加强施工安全协管。配合监理方定时召开监理例会,做好各工程项目的施工日志。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实现合同目标。 七、对基础工程施工应严格控制座标、高程和层高的准确性。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执行本公司《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空置房打折收取物业费不可行

空置房打折收取物业费不可行 目前,有些城市在制定地方性的物业管理条例或收费方案时,打着为民解忧的旗号,规定业主在购房后,长期(一般指六个月以上)没有入住的,物业服务费收费可以打折扣。 如《江苏省物业管理收费办法》规定空置房物业费为已入住的70%,武汉市的《物业管理条例(草案)》规定为30%-50%,石家庄市规定更是低至两折。不少立法机关的代表和学者认为,房子未住人,物业公司的工作量相对来说就少些,所以就应该适当少收费,是合情合理的。 针对以上情况和理由,笔者实在是不敢苟同。笔者认为,空置房与住人的房屋的物业服务费应当同等交纳,不能有丝毫折扣。其理由如下: 一、不入住的业主和入住的业主享受到的是同等物业服务。有些没有入住的业主说,我都没有入住,没有享受到物业服务,凭什么让全额交纳物业服务费?其实这种说法混淆了公共性服务与特约服务的概念。 在住宅区的日常生活当中,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一般有三种: 一是对公共部位提供的常规性公共服务,即我们平时所说的物业管理服务——由物业服务企业对区域内的建筑物及其配套的公共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以及维护公共秩序与环境卫生的活动,这在《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中表述得非常清楚。这种公共性服务不会因业主是否入住、业主入住数量的多寡而打折或不提供。 二是针对所有住户提供的委托性代办服务,如物业公司为业主代交水电费、电话费等等; 三是针对个别住户提供的个性化的特约服务,如物业公司应业主的要求去他家中维修电器、疏通下水道等等。后两者服务不是法律要求物业公司必须提供服务,即不是它的本职工作,而是物业公司为提升顾客满意度,额外增加的服务。业主不入住,只能说他没有享受到代办服务与特约服务,同时也没有这两项服务的支出;而物业服务即使不入住,业主也在享受,这是因为物业服务也就公共性的常规服务一直在提供,使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公共设备处于完好、干净、运行正常的状态,为小区内的物业保值、增值!因此,即使业主不入住,业主都享受到了物业服务,而且与入住的业主享受到的是同等的物业服务。 二、业主不入住要交足额物业费是有法律依据的。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总的来说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业主在买房的同时与物业公司签定了物业服务合同,是一种合同关系,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和业主支付物业费都是履行合同,如果一方不履行义务就构成了合同之债;另一种是业主房买了,但拒绝与物业公司签定物业服务合同。签定了物业服务合同的,依合同约定交纳物业费,如前所述,没什么好争议的。后一种情况下,个别业主可能振振有词地说,我又没有请你们物业公司,是你们死皮赖脸来做的,凭什么让我交物业费?殊不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这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无因管理。 成立无因管理,有三个要件: 第一,为他人管理事务; 第二,有为他人谋利益的心思;第三,没有约定或法定的义务。我们不妨把物业公司在没与业主签定物业服务合同的情况下对公共部位进行物业管理的行为进行分析:第一点,物业公司为业主管理公共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属于为他人管理事务;第二点,物业公司对公共部位进行管理,是为了整个小区的物业保值与增值,属于为他人谋利益的心思;

房地产集团全套管理制度

**集团(筹) ** Group 集团总部部门职责及岗位说明书

二零零七年六月(第一版)

目录 **集团总部组织架构图 (1) 1、高层管理人员岗位说明书 (2) 1.1总裁岗位说明书 (2) 1.2执行总裁岗位说明书 (4) 1.3行政副总裁岗位说明书 (5) 1.4总裁助理岗位说明书 (6) 1.5财务总监岗位说明书 (8) 1.6营销总监岗位说明书 (10) 1.7监察审计委员会主任岗位说明书 (12) 1.8监察审计委员会监察审计员岗位说明书 (13) 2、财务管理中心职责 (14) 财务管理中心岗位说明书 (16) 2.1财务管理中心经理岗位说明书 (16) 2.2管理会计岗位说明书 (18) 2.3主管会计岗位说明书 (19) 2.4分/子公司会计岗位说明书 (20) 2.5出纳岗位说明书 (21)

3、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职责 (23) 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岗位说明书 (25) 3.1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经理岗位说明书 (25) 3.2薪酬管理员岗位说明书 (27) 3.3人事管理员岗位说明书 (29) 3.4绩效、培训、企业文化管理员岗位说明书 (31) 4、集团办公室职责 (33) 集团办公室岗位说明书 (36) 4.1集团办公室主任岗位说明书 (36) 4.2行政主管岗位说明书 (38) 4.3文员岗位说明书 (40) 4.4后勤岗位说明书 (41) 4.5前台岗位说明书 (42) 4.6企划主管岗位说明书 (43) 4.7网络管理员岗位说明书 (45) 4.8档案管理员岗位说明书 (46) 4.9总裁秘书岗位说明书 (47) 4.10执行总裁秘书岗位说明书 (48)

空置房物业服务费收取管理办法

空置房物业服务费收取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规范空置房的物业服务费收取行为,维护各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及各地方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结合本公司所属项目当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鑫阳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所属各地产公司(以下简称地产公司)、鑫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非本集团开发的外委项目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空置房分类 按照集团实际情况,将空置房(含住宅、车位、商业物业)分以下三类: 一、未售物业:是指已竣工交房但尚未出售的物业; 二、已售未接房物业:是指地产公司已销售但购买人尚未办理正式接房手续的物业(以购买人签署的接房手续书为准),包括业主未办理完结按揭手续、未按时付清购房尾款的物业; 三、已接未入住物业:是指购买人已办理了正式接房手续,但未正式装修或入住的物业。 第二章未售物业的物业服务费收取管理

第四条住宅、商业物业服务费从同批次预售房屋销售合同约定的集中交房之日起开始计收,由地产公司按照规定标准的 50%支付给物业公司;计收截止时间到物业售出后与购买人约定的交房日止; 第五条车位权属为地产公司的,如车位租金由物业公司直接收取,地产公司则无需支付物业服务费给物业公司;如车位租金需划归地产公司的,地产公司则按规定标准支付物业公司; 第六条清算工作至少半年一次,由物业公司以工作联系函的方式向地产公司提出并附物业服务费明细,地产公司自收到物业公司的书面清算函件后,应在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费用审核和支付工作。 第三章已售未接房物业的物业服务费收取管理 第七条已售未接房住宅的物业服务费收取购买人未按销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接房超过六个月时,地产公司应垫付物业服务费给物业公司,垫付时限自合同约定交付之日起至业主办理正式接房手续止,垫付最长时限为三年,第一年按半价计算,第二年起全价计算;达到垫付条件后 30 个工作日内,物业公司各管理处应向地产公司以工作联系函的方式提出垫付申请,并附垫付物业及服务费明细,逾期视为物业公司自动放弃。各地产公司自收到垫付工作联系函件后,其品质维护部应在 30个工作日内牵头完成核对和支付工作。地产公司有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正式回复至物业公司,不得无故拖延核对工作;物业公司各管理处与地产公司完成了垫付物业服务费的核对工作后,物业公司应与地产公司签订支付合同,合同由物业公司指定部门报审;

房地产开发公司全套管理制度完整版(拿来即用)

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企业管理制度全套文件 X X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X月

目录 第1章投资与开发管理制度 (6) 1.1 项目投资与开发管理制度设计 (6) 1.1.1 企业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6) 1.1.2 企业经营计划管理制度 (12) 1.2 项目投资与开发管理操作工具 (16) 1.2.1 项目阶段投资回收分析表 (16) 1.2.2 企业年度总体经营计划书 (17) 1.2.3 投资项目竞争分析调研表 (18) 1.2.4 项目开发成本费用估算 (19) 1.3 项目投资与开发管理管理工作流程 (21) 1.3.1 企业经营决策管理流程 (21) 1.3.2年度经营计划编制流程 (23) 1.4 项目投资与开发管理方案设计 (24) 1.4.1年度经营计划方案 (24) 1.4.2 项目投资分析方案 (26) 1.4.3 项目拆迁安置方案 (31) 第2章设计管理制度 (36) 2.1 设计管理制度设计 (36) 2.1.1 工程设计管理制度 (36) 2.1.2设计图纸自审制度 (44) 2.2 设计管理操作工具 (45) 2.2.1工程项目设计任务单 (45) 2.2.2 设计任务修改审批表 (46) 2.2.3 设计任务修改审批表 (47) 2.2.4 设计跟踪检查记录单 (48) 2.2.5 设计输出文件审查表 (49) 2.3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设计管理工作流程 (51) 2.3.1 图纸设计管理工作流程 (51) 2.3.2 设计变更管理工作流程 (53) 2.4 设计管理方案设计 (54) 2.4.1 工程设计合同书编制方案 (54) 2.4.2 工程计任务书编制方案 (62) 第3章造价管理制度 (67) 3.1 造价管理制度设计 (67) 3.1.1工程预结算管理细则 (67) 3.1.2 工程计量计价管理办法 (74) 3.2造价管理操作工具 (77) 3.2.1工程预算作业进度表 (77) 3.2.2单项工程计量一览表 (79) 3.2.3分项工程计价内控表 (80) 3.2.4单项工程概、预算表 (81) 3.3 造价管理工作流程 (82)

关于空置房的收费管理办法

关于空置房的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规范空置房的物业服务费收取行为,维护各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及各地方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结合本公司所属项目当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xx集团(以下简称集团)所属各地产公司(以下简称地产公司)、xx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物业)所属各分公司、直管项目。 第三条空置房分类 按照龙光物业实际情况,将空置房(含住宅、车位、商业物业)分以下三类: 一、未售物业:是指已竣工交房但尚未出售的物业; 二、已售未接房物业:是指地产公司已销售但购买人尚未办理正式接房手续的物 业(以购买人签署的接房手续书为准),包括业主未办理完结按揭手续,未按时付清购房尾款的物业; 三、已接未入住物业:是指购买人已办理了正式接房手续,但未正式装修或入住 的物业。 第二章未售物业的物业服务费收取管理 第四条住宅、商业物业服务费从同批次预售房屋销售合同约定的集中交房之日起开始计收,由地产公司按照规定标准的50%支付给物业公司:计收截止时间到物业

售出后与购买人约定的交房日止; 第五条车位权属为地产公司的,如车位租金由物业公司直接收取,地产公司则无需支付物业服务费给物业公司;如车位租金需划归地产公司的,地产公司则按规定标准支付物业公司; 第六条清算工作至少半年一次,由物业公司以工作联系函的方式向地产公司提出并附物业服务费明细,地产公司自收到物业公司的书面清算函件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费用审核和支付工作。 第三章已售未接房住宅的物业服务费收取管理 第七条已售未接房住宅的物业服务费收取购买人未按销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接房超过六个月时,地产公司应垫付物业服务费给物业公司,垫付时限自合同约定交付之日起至业主办理正式接房手续止,垫付最长时限为三年,第一年按半价计算;第二年起全价计算;达到垫付条件后30个工作日内,物业公司各管理服务中心应向地产公司以工作联系函的方式提出垫付申请,并附垫付物业及服务费明细,逾期视为物业公司自动放弃。各地产公司自收到垫付工作联系函件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牵头完成核对和支付工作、地产公司有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正式回复至物业公司,不得无故拖延核对工作;物业公司各服务中心与地产公司完成了垫付物业服务费的核对工作后,物业公司应与地产公司签订支付合同,俣同由物业公司指定部门报市;对于已垫付物业服务费的物业,购买人办理接房手续后,因故未足额支付约定交房至正式接房手续期间的物业服务费,物业公司仍足额抒写学地产公司垫付服务费,差额部分由物业公司负责向业主催收。对垫付付期结束后仍未办理正式接房手续的物业,在垫付最长期限截止后30个工作日内,物业公司将垫付款返还给地产公司:

空置房管理流程 (1)

空置房管理服务流程 1 范围 适用于客户服务部已办理接管验收的空置房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3.1空置房:是指在一个物业区域内地产公司已交付验收的住房或商铺,指待售、已售未入伙期间的房屋状态。 4 预期的质量要求 4.1 保障空置房正常功能使用及做好日常维保和管理工作,使房屋保值增值。 5 前提方案 5.1 人员要求 5.1.1 严格按照《员工手册》中相关岗位人员要求执行。

5.2 服务所使用器具、物资清单 5.2.1 签到表格、检查及简单工程维护工具、钥匙、保洁清洁工具 5.3 对服务场所的说明 5.3.1客户服务部管家负责对空置房进行全面管理,定期检查和巡视,包括空置房钥匙管理和信息管理等。 5.3.2保洁部负责空置房的定期保洁工作,保持空置房的清洁。 5.3.3保安部负责对空置房进行定期检查和巡视。 5.3.4工程维修部负责空置房室内设施的维修、养护。 5.3.5开发公司全面负责空置房的修缮工作,保证空置房内外主体、设施、设备的完好。 6 作业步骤 6.1空置房的管理 6.1.1空置房分三种情况: a)已办理接管验收但并未售出的房屋; b)房屋已售出但未办理入住手续;

c)房屋已办理入住手续但未进行装修及投入使用。 6.1.2上述空置房中,前两种由物业公司进行维护管理。 a)未售出的空置房维护费用由开发商全额支付; b)已售出的空置房,交付前由开发商承担物业服务费;交付后由业主自“入伙通知书”生效之日起全额支付(现为自交付之日次月一日起计收服务费。)。 6.1.3已办理入住手续而未装修及投入使用的空置房的维护管理,原则上由业主自行负责,物业公司予以必要的协助。 6.1.4空置房的钥匙由客户服务部负责,按《钥匙管理作业流程》进行保存及领用管理。 6.1.5客户服务部管家每月对空置房状态进行现场检查核对,工程及客服管家配合每月入室二次检查室内水、电、气等设施状况,并于《空置房现场签到表》上予以记录,相关记录每月底交于客服中心保存;如实际检查房态和档案记录不相符,客户服务部管家负责与有关部门核对并做必要的协调工作。 6.1.6如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重大问题时,客户服务部应及时通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6.1.7空置房的卫生由保洁部负责。

万科房地产集团公司全套管理制度及流程(336页)

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目录 一、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组织结构 1、垂直化管理组织结构图 2、项目前期部组织结构与责权 3、设计管理部组织结构与责权 4、商务部组织结构与责权 5、工程管理部组织结构与责权 6、销售部组织结构与责权 7、办公室部组织结构与责权 二、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位说明书 1. 高层管理类 (1)总经理职位说明书 (2)副总经理(分管经营)职位说明书 (3)副总经理(分管营销)职位说明书 (4)总工程师职位说明书 2.项目前期部 (1)项目前期部经理职位说明书 (2)投资发展主管职位说明书 (3)项目开发主管职位说明书 (4)项目规划主管职位说明书 3.设计管理部

(1)设计管理部经理职位说明书 (2)结构设计师职位说明书 (3)图纸审核员职位说明书 (4)资料管理员职位说明书 4. 商务部 (1)商务部经理职位说明书 (2)造价工程师职位说明书 (3)合同主管职位说明书 5. 工程管理部 (1)工程管理部经理职位说明书 (2)土建工程师职位说明书 (3)水电工程师职位说明书 (4)市政工程师职位说明书 6. 销售部 销售部经理职位说明书 7. 办公室 (1)办公室主任职位说明书 (2)人力资源主管职位说明书 (3)行政主管职位说明书 (4)档案主管职位说明书 三、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与开发管理

1、项目投资与开发管理制度设计 (1)企业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2)企业经营计划管理制度 2、项目投资与开发管理操作工具 (1)项目阶段投资回收分析表 (2)企业年度总体经营计划书 (3)投资项目竞争分析调研表 (4)项目开发成本费用估算 3、项目投资与开发管理管理工作流程 (1)企业经营决策管理流程 (2)年度经营计划编制流程 4. 项目投资与开发管理方案设计 (1)年度经营计划方案 (2)项目投资分析方案 (3)项目拆迁安置方案 四.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设计管理 1.设计管理制度设计 (1)工程设计管理制度 (2)设计图纸自审制度 2. 设计管理操作工具 (1)工程项目设计任务单 (2)设计任务修改审批表

物业空置房管理规定

物业空置房管理规定 物业空置房管理规定内容是什么,以下的物业空置房管理规定,欢迎阅读借鉴。 物业空置房管理规定【1】 1、目的 规范空置房的管理以及费用收取工作,维护其正常功能,维护和提升物业品质;有效控制管理风险,改善物业环境。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属项目中已办理接管验收的空置房管理工作。 3、职责 3.1物业服务中心客户服务部负责对空置房进行全面管理、监督工作,包括: 3.1.1负责空置房钥匙的统一保存及管理; 3.1.2负责空置房房号的提供及相关资料的核对修改,并组织现场管理巡查; 3.1.3负责空置房的日常利用管理。 3.2物业服务中心环境服务部负责空置房室内卫生的清洁及设施完好情况的检查并及时报修。 3.3物业服务中心工程维修员、秩序维护员负责空置房的日常巡查。

3.4工程维修部负责空置房的修缮工作,保证空置房内外主体、设施、设备的完好。 3.5物业服务中心经理不定期地对空置房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4、空置房定义 4.1已办理接管验收但尚未售出的房屋; 4.2已售出但尚未办理入住手续的房屋; 4.3已办理入住手续但尚未进行装修及投入使用的房屋; 5、作业程序 5.1 空置房的建档登记 5.1.1客户服务部应通过《业主手册》等形式将有关空置房注意事项告知业主,如切断水、电、气总开关;能从公共通道全览室内的商铺等房屋,在空置前做好房屋清洁;启动报警系统等。 5.1.2客户服务部应做好负责房屋状态的登记、收集、分析,及时编制、修订《空置房情况登记表》,每月25日前送财务及物业服务中心秩序、工程、环境等部门。 5.1.3 空置房钥匙由客户服务部统一保管,各专业部门巡查、维护过程中使用钥匙须到客户服务部办理借用等相关手续,登记在《钥匙借用登记表》上。 5.2空置房管理服务费用的收取

空置房物业服务费减免协议样本

空置房物业服务费减免协议样本 空置房物业服务费减免协议空置房物业服务费减免协议甲方:青岛隆海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二分公司乙方:为加强对本物业项目空置房物业管理,本着维护甲乙双方共同利益的友好原则,根据《青岛市物业管理收费办法》和《关于制定我市空置房物业服务费减免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之相关规定,特订立协议如下: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对乙方提出的空置物业减免申请的受理和审核; 2、甲方负责对乙方申请房屋是否处于真实空置状态进行监督、确认; 3、甲方负责对乙方申请空置物业减免政策的房屋进行水、电、气计量表的抄表和表数确认工作; 4、甲方在确认乙方符合减免政策标准后,按照协议约定退还乙方应享受的优惠款额;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空置房物业费减免申请; 2、乙方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应与甲方签订本协议并依约遵守本协议各项规定,同时,配合甲方完成空置房屋水、电、气计量表抄表和表数核对; 3、、乙方在本协议期出现物业服务费拖欠缴纳情况则减免优惠终止; 4、、乙方享受符合减免标准的优惠款额。

5、、乙方在本协议期出现拖欠缴纳房屋公共部位、公共设施维修费用则减免优惠终止. 三、房屋空置物业费减免标准根据即双方约定及相关规定,乙方房屋空置须连续一年(含一年即365天)以上享有减免物业费的权利,房屋空置未连续满一年(含一年)甲方不予以减免物业费。 空置房屋以水、电、气在空置期间均未使用作为衡量标准,如有使用视为该房屋未空置,乙方不享受物业费减免政策。 申请期限:年月至年月 四、办理程序 1、乙方向甲方提交书面空置房物业费减免申请;2在、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受理,由甲乙双方共同完成水、电、气计量表核对及签字确认后起算房屋空置期; 3、房屋空置期间,乙方应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物业费元/月月··平方米和电梯运行费元/月月··平方米标准向甲方预交全额的的%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的费用【配置电梯的物业费及电梯使用费按按80%收取,未配置电梯的物业费按90%收取】,否则,乙方不享有减免物业费的权利。 4、如乙方入住空置房屋时需书面通知甲方,由甲乙双方共同完成水、电、气计量表核对及签字确认乙方房屋空置的截止期。

物业管理之空置房管理规程完整

空置房管理规程 一、目的 保障房地产公司空置网点房、套房完好,严格物业各部门的规范管理。 二、适用于房地产公司委托代管已通过接管验收的所有空置房。 三、职责 1、客户服务中心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所辖区域空置房的管理。 2、巡检员负责定期对空置房进行巡查、管理,物业公司其他部门 配合日常维护; 3、保洁主管负责定期安排空置房的卫生保洁工作; 4、维修人员负责定期检查维修空置房屋的主体及室内设施。 四、工作规程 1、巡检员负责对空置房进行检查,保证每套房屋每月至少巡检一 次,做好巡查记录。 2、巡检员对空置房的检查工作内容: ●检查房屋的门窗完好及关闭情况。 ●检查水表、电表、气表的关闭情况。 ●检查插座、开关是否有渗水、漏电现象,其它异常情况。 ●检查房屋是否有水浸现象,天花、(给排水管道)、墙面是否有滴、漏、掉灰、渗水现象。 ●观察房屋内是否有其它异常情况。

3、房屋通风10至20分钟。 4、检查完毕后,巡检员需关好门窗及水电总阀离开。 5、发现问题应在《空置房巡检表》上详细记录,并拍照取证。如 属于工程质量或配套设施使用问题应及时通知物业工程部,并由物业工程部集中统一反馈房地产公司,空置房的清洁卫生问题,绿化问题及时通知客户服务中心,由客户服务中心统一安排。 6、遇到暴风、雷雨或其它灾害性天气应随时检查空置房。采取必 要的预防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通知房地产公司,并详细记录。 7、巡检员对已记录的问题,在下月巡查重点复查,跟踪处理情况 并记录入档。 8、客户服务中心项目经理对小区空置房源建立《空置房源统计 表》,依据《空置房巡检表》中记录的内容进行抽查,检查现场与记录情况是否符合,根据检查情况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9、与记录情况不符时,需在《空置房巡检表》的“负责人意见” 栏注明:整改要求、整改期限、复检时间、处理意见等。10、请营销部配合在陪同客户看房后,及时关闭门窗。以确保门窗 的完好性。 11、对查出房屋主体有渗水、外墙砖脱落,空鼓等,我物业部不能 维修的项目请工程部给予配合维修。 12、对已交付的空置房要及时在《空置房源统计表》中予以注销。

物业小区空置房管理规定(9)

物业小区空置房管理规定(9) **管理处管理制度 物业小区空置房管理规定(九) 1.目的 确保空置房的完好、清洁和安全,维护业主利益及延长房屋使用寿命。 2.范围 适用于**管理处。 3.方法和过程控制 3.2小区内空置房的分为三类: A类:已出售但未入伙的空置房(管理处留有钥匙)或未出售的空置房(管理处留有钥匙); B类:已入伙但未入住的空置房(管理处未留钥匙); C类:已入伙但未入住的空置房(管理处留有返修钥匙)。 3.2A类空置房的管理规定 3.2.1安全巡查人员每周对小区空置房外墙面、门窗、室内详细巡查一遍,并做好质量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维修部修缮与处理。 3.2.2技术员每季度对空置房室内设施、本体进行检修,

确保完好无损。 3.2.3技术员每半年协同保洁人员对空置房进行一次清洁、维护,做到不破、不损、不脏,具体标准为: A.防盗门无结尘,门销完好无损。 B.客房木门整洁、门、销完好无损。 C.空置房铝合金窗干净无结尘,玻璃销扣完好无损。 D.毛坯地面无结尘、纸屑,空置房内无建筑垃圾。 E.空置房内开关、灯具无损坏,并且保证能正常使用。 F.空置房内天面下水管口无杂物、墙面无蜘蛛网。 G.空置房厨房、洗手间无积水,洗手间内的污水管半年消杀1次。 H.空置房每半年通风一次,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3.2.4遇有暴风雨季节,安全员应随时查视空置房屋的门窗关闭情况,发现没有关闭的应立即关闭上锁。 3.2.5保修期内,因空置房质量引起的房屋外墙渗水或室内墙体裂痕,技术员做好记录,及时报地产公司返修办通知施工单位及时修复处理。 3.2.6保修期外,发现空置房有渗水及开裂现象,根据情况及部位,部门经理按《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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