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计划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科学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有效提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效率,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我局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作出的重要指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以深化“大安全”建设为载体,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隐患排查体系,建立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落实好行业安全监管、企业本质安全提升、安全执法整治、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措施,确保单位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趋好。

二、工作目标

通过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进一步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法定义务,加强安全管理,依法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按时完成上级安排部署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全力控制和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单位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三、主要任务

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突出安全生产执法重点,针对安全生产基础差、隐患多、事故易发多发等重点领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组织联合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安全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进程,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深化全员知识培训,狠抓安全执法整治,进一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切实促进和维护单位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四、执法检查安排

执法检查主要分为三类,即日常执法检查、专项执法检查和联合执法检查,配备安全监察工作人员。根据《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全县生产经营单位和各类安全隐患部位划分安全风险等级并分解管理职责的通知》文件指示,我局监管企业按照隐患风险等级划分为B、C类。B类企业全年执法检查计划不少于2次,C类企业全年执法检查计划全覆盖1次。具体如下:

1、全年对22家商贸企业按安全风险等级进行执法检查:

B类商贸企业19家,执法检查计划上下半年各1次;

C类商贸企业3家,全年执法检查计划全覆盖1次。

2、全年对13家机械企业按安全风险等级进行执法检查:

B类机械企业9家,执法检查计划上下半年各1次;

C类机械企业4家,全年执法检查计划全覆盖1次。

3、全年对24家建材企业按安全风险等级进行执法检查:

B类建材企业21家,执法检查计划上下半年各1次;

C类建材企业3家,全年执法检查计划全覆盖1次。

4、全年对29家轻工企业按安全风险等级进行执法检查:

B类轻工企业9家,执法检查计划上下半年各1次;

C类轻工企业20家,全年执法检查计划全覆盖1次。

5、全年对3家信息化企业执法检查计划全覆盖1次。

五、执法主要内容

(1)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并得到落实情况;

(2)相关法律法规有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申领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证,依法从事生产经营的情况;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依法设置(或者依法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有效履行职责情况;

(4)是否按照有关规定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情况;

(5)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取证以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情况;

(6)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规定的落实情况;

(7)是否使用国家禁用的工艺、设备情况;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告知卡的情况;

(9)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情况;

(10)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和正常运转情况;

(11)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事故隐患及时排查治理的情况;

(12)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落实“五到位”情况(安全责任、投入、培训、基础管理、应急救援)

(13)按照有关规定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以及上报备案的情况;

(14)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5)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情况。

六、现场监管执法要求

1、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实施监督检查任务时,必须廉洁自律、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实行责任主办监管人员负责制。

2、进入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人员必须是两人或两人以上,明确检查路线或检查场所,依法严厉查处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认真做好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告知被检查单位,由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3、在现场监管时,对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应督促被检查单位立即予以纠正或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并对整改的情况进行复查;

4、现场监管执法中,如涉及多个执法主体的安监案件,应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密切配合,协调行动,发挥各个执法部门的整体合力,确保重大安全隐患能够得到及时消除或落实整改责任。

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范文最新推荐------------------------------------------------------ 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行为,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2015年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一、编制依据 (一)县安监局监管对象的基本情况 目前,我局直接监管危险化学品企业63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家、烟花爆竹零售点77个,规模以上工贸企业48家。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45处。 (二)县安监局执法力量和执法重点 1、县安监局目前有执法人员12名,执法车辆3辆。 2、根据县安监局执法力量和监管责任,确定县安监局2015年执法重点为:危险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点、规模以上工 1 / 6

贸企业。 二、执法工作量安排 1、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上下半年各检查1次,复查率100%。 2、对烟花爆竹零售点、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和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上下半年各检查50%,复查率100%。 以上为我局日常安全执法检查计划,国家、省和市另有安排的,按上级要求进行执法检查。 三、执法检查重点内容 在对企业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履职情况、安全承诺制落实、“三项制度”建设、安全管理机构建设、安全投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设项目“三同时”、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方面开展执法检查的基础上,根据重点行业企业特点,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一是检查“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危险化

正确处理安全监管中执法与服务的关系(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正确处理安全监管中执法与服 务的关系(新编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正确处理安全监管中执法与服务的关系 (新编版) 在一些地方和监察执法人员中,存在一种观点,就是严格的监察执法会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快速成长,妨碍地方经济发展,而且容易使企业对安监执法有抵触情绪。我觉得,这种观点是片面的,执法与服务本就是相辅相成的,严格的安全监察执法就是对企业最好的服务,既能让企业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收到“杀一儆百”的效果,又能让企业规范安全管理,有效避免事故发生、减少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有些安监部门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不足、专业不对口、素质不够高,如果执法过于松懈或者只是简单走过场,会让企业觉得安监部门来检查无非是查一些鸡毛蒜皮小事,好言相待便可轻松过关;而且有些企业未按照责令整改指令书的要求进行整改或者未整改到位

又不进行处罚,也形成安监执法威慑力不够,对企业的震动不足,间接养成企业的依赖、懒惰习惯和应付了事的思想,安全警惕放松的状态一旦产生,后果可想而知。 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是为了履行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同时也是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帮助生产经营单位发现和治理隐患,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手段只能作为一个辅助手段,督促企业重视安全和落实措施,将企业安全管理向好的方向导向。那么在安全监管中如何处理好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呢? 第一,安监部门要用好行政处罚这一重要执法手段,秉承“执法先送法、监察先服务”的理念,采取先提示、后检查,先警示、后查处,先约谈、后处罚的“三先三后”人性化执法措施,并通过开展“送法下基层”、“送法进企业”等活动,主动为企业、群众、基层提供安全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管理的难题,实现与企业的和谐共处。 第二,在安全生产监察执法过程中,要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直接处罚依据清单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直接处罚依据清单 序号类 别 检查内容 检查 依据 违法行为处罚依据处罚种类 自由裁量 情节适用处罚标准 1 组 织 机 构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 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是 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 人员超过一百人的,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 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是否配备专职或者兼 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 全生 产 法》 生产经营 单位未按 照规定设 置安全生 产管理机 构或者配 备安全生 产管理人 员。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生产经 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 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 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 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 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 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责令限期 改正、罚 款、停产停 业整顿 首次 发现 责令限期改正,可 以处五万元以下的 罚款。 逾期 未改 正 责令停产停业整 顿,并处五万元以 上十万元以下的罚 款,对其直接负责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处一 万元以上二万元以 下的罚款。 2 安 全 培 训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 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 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由主管的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 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安 全生 产 法》 主要负责 人和安全 生产管理 人员未按 照规定经 考核合格。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生产经 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 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 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 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 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 的罚款: (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 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 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 格的; 责令限期 改正、罚 款、停产停 业整顿 首次 发现 责令限期改正,可 以处五万元以下的 罚款。 逾期 未改 正 责令停产停业整 顿,并处五万元以 上十万元以下的罚 款,对其直接负责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处一 万元以上二万元以 下的罚款。

安全生产执法计划编制【安全生产年度执法计划】

安全生产执法计划编制【安全生产年度执法计划】 新的一年终于姗姗来迟,我们站在了新的起点,面临着更大的挑战,那么如何制定安全生产年度计划?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生产年度执法计划,欢迎阅读。安全生产年度执法计划篇一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公司2015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公司及全体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安全环保部提出以下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一、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控制风险、持续改进。 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人身伤亡事故为零;火灾事故为零;爆炸事故为零;生产事故为零;设备事故为零;污染事故为零;急性中毒事故为零;职业病事故为零;轻伤率小于1‰;安全隐患整改率达100%。 三、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及实施方案 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及各级政府部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及时将有关安全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基层,传达到每一位职工,增强公司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及法律观念。 2、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要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人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各级负责人要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贯彻“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职工在自己岗位上要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总结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与预防措施,交流安全工作经验,传达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布置有关安全工作,通报安全检查情况。 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安全培训取得实效,切实提高职工的安全知识水平,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忧患意识,保证生产安全顺利地进行。 1、组织干部职工进行相应的安全知识培训,熟悉、掌握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和自我防护知识,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做好职工安全培训记录。 2、对换岗、转岗、复工人员,单位要进行安全技能和岗位操作方法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并且建立相应的安全培训记录。 3、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按国家规定开展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定期进行复审,做到持证上岗。 4、使职工能够熟练掌握小型工伤的紧急处理措施,将伤害控制在最小程度。 5、使职工能够熟练的使用劳动卫生防护用品,降低职业病危害,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6、使职工能在突发事故中正确熟练地采取自救和互救措施。 7、通过各种形式,使职工明确自己岗位存在的危害因素及预防措施,明确在危害发生时的救护措施。 狠抓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文明生产,定期进行安全自查,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及措施。 1、建立健全生产设备台帐、特种设备台帐、安全设施台帐及测量设备台帐,定期检修保养,定期检测,确保相关证件齐全。 2、严格执行作业票制度,按规定办理各种作业票证,确保作业安全。 3、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场所及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岗位张贴警示标志或告知牌。 4、原料与成品合理存放,并设立醒目的分级存放标志,预防火灾、化学事故。

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方案(最新)

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我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推进依法治安,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突出抓好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规定。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的方案》(X发〔X〕15号)、《X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暂行规定》(x发〔X〕7号)要求,各级政府(行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安全生产工作。各级政府其他班子成员在履行岗位业务工作职责的同时,既要负责分管范围内业务工作,又要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全面贯彻落实“三个必须”规定。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提高安全监管效能。 一要强化综合监管责任。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下级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对重点工作不落实,法规制度不落实,造成重大影响事故的有关政府、部门及企业进行约谈。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组织对下级政府和同级相关部门的检查考核,提出考核意见。 二要强化专业监管责任。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专业监管职责。及时研究部署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督

促推进落实。建立健全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检查考核。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督促企业和单位及时消除重大隐患。开展安全生产日常检查,严厉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严格执行行业领域安全准入规定,从源头上把好安全关。依法组织或参与本行业领域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三要强化行业管理责任。行业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健全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措施。 (三)全面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严格执行“五落实五到位”有关规定。 一是建立全员参与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体系,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业务部门、车间、班组、岗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企业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和注册安全工程师,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组织管理和指导协调职责,形成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长效机制。 二是建立科学完善的设施设备操作规程,杜绝“三违”行为,建立科学完善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和劳动保护制度。 三是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企业安全生产日常管理的主要内容,建立班组日常巡查、车间定期检查、企业落实整改措施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做到每个隐患有检查记录,有整改复查验收,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流程图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一般程序案件办理流程图 1、监督检查: 2、整改复查: 4、立案: 3、受理: 5、调查取证: 6、核审: 7、审批: 9、告知听证权利: 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发现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或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填写《现场检查记录》,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到期复查并填写《整改复查意见书》,对仍未落实整改的或仍存在违法行为的立案调查。 有违法行为的初步证据,属于本部门管辖和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适用一般程序办理的,填写《立案审批表》,经主管负责人同意,报分管副局长批准立案。 投诉、举报经过初步核查有违法嫌疑的,或者上级交办、转办的案件,直接立案查处。 案件承办人组织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有关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现场勘验、检查笔录;鉴定结论等。 现场检查,使用《现场检查记录》。 现场拍照、录音、录像 现场勘验,使用《现场勘验笔录》。 登记保存证据,主要是 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封存或扣押相关物品或设备,使用《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询问取证,使用《询问通知书》、《询问笔录》 抽样取证,使用《抽样取证凭证》。 检验检测,主要是委托其它部门协助调查取证,使用《鉴定委托书》; 案件调查结束,承办人员制作《案件处理呈批表》,连同有关证据材 料提交局案审办进行复核。提出案 件适用法律法规和处理意见。 不属于听证范围的,交案审办成员审核无误后,分别在《案件处理呈批表》签名,呈报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审批。 属于听证范围的案件,制作《听证告知书》,送达相对人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10、听证 8、告知 11、案审会审理: 12、送达: 14、催缴 : 13、执行 : 15、分期缴纳 16、申请强制执行: 17、结案: 18、文书归档 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相对人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三天内书面提出听证要求的,由综合法规科组织听证。 召开听证会七天前,发出《听证会通知书》,告知当事人听证的时间、地点和参加听证的人员。 召开听证会,制作《听证笔录》。 听证结束后,写出《听证会报告书》。 对当事人要求陈述和申辩的,由案件承办人进行笔录,使用《当事人陈述申辩笔录》。 听证程序结束后,召开案件审理委员会会议,进行集体研究,确定处罚意见,由局长在《案件处理呈批表》签名批准执行。 当事人申辩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应当采纳的,该案件交由案审会集体研究确定。 案件承办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广州市罚款缴款通知书》和《行政 处罚送达回执》,送达当事人执行。 对行政处罚没有异议的,可以发出行政处罚决定 《当事人陈述申辩笔录》交回案审办重新核审,如无采纳意见的,按原审批意见执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十五天内,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予以结案。 逾期不履行的,发出《罚款催缴通知书》。 对数额较大的罚款,当事人提出延期或分期缴纳罚款的,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案审会集体研究同意后,发出《延期(分期)缴纳罚款批准书》。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本局制作《强制执行申请书》向人民法 院申请强制执行。 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完毕、免予行政处罚或者不予行政处罚的,由承办人填写结案审批表,报大队负责人和分管副局长批准结案。 按一案一档的原则由承办人立卷归档。 当事人不提出听证要求的,提交案审会讨论

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计划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行为,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20**年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一、编制依据 (一)县安监局监管对象的基本情况 目前,我局直接监管危险化学品企业63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家、烟花爆竹零售点77个,规模以上工贸企业48家。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45处。 (二)县安监局执法力量和执法重点 1、县安监局目前有执法人员12名,执法车辆3辆。 2、根据县安监局执法力量和监管责任,确定县安监局20**年执法重点为:危险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点、规模以上工贸企业。 二、执法工作量安排 1、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上下半年各检查1次,复查率100%。 2、对烟花爆竹零售点、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和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上下半年各检查50%,复查率100%。 以上为我局日常安全执法检查计划,国家、省和市另有安排的,按上级要求进行执法检查。 三、执法检查重点内容 在对企业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履职情况、安全承诺制落实、“三项制度”建设、安全管理机构建设、安全投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设项目“三同时”、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救

援体系建设等方面开展执法检查的基础上,根据重点行业企业特点,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一是检查“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相关安全设施的配备、检修及运行情况,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化学品场所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防中毒、防泄漏设备设施和检测报警设施的配备、检修及运行情况,严查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未实现自动化控制、大型和高度危险的化工生产装置未安装紧急停车系统而擅自生产等行为。二是检查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的建立与执行情况,检、维修作业中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特种作业票证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三是查处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开工建设、投入生产运行,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评估未通过或评估不实而继续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四是加强对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备案,应急救援队伍的建立,应急救援演练、员工安全防护培训、自救逃生训练,应急防护装备及救援器材配备、维护的检查。 (二)烟花爆竹。查处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和经营网点违反防火、防雷、防静电规定和标准,库管员、守护员未经安全培训、无证上岗,有关人员违反安全作业规程,违规存储烟花爆竹产品,机动车在库区不使用阻火帽、在库房内违规拆装烟花爆竹包装箱,未按规定建立烟花爆竹流向登记系统,违规经营、储存超标非标烟花爆竹产品,以及违规经营应由专业人员燃放的产品和非法烟花爆竹产品等行为。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未取得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净化市场环境,发现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线索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查处。 (三)工贸企业。围绕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责任、安全管理机构建设及人员配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项目建设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设施设备检测、重大危险源备案、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演练、现场安

浅谈如何做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浅谈如何做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近年来,全国各地随着市、县、乡镇三级安全监察执法网络逐步建立,行政执法工作迫切地摆在各级安监组织面前。各地虽然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积极的、有益的尝试,加大了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各类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但是,在工作实践中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影响了行政执法规范运行。结合新《安全生产法》的宣贯、《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现就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浅谈一些体会: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基础薄弱,一是目前多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的知识水平还局限于某些方面或仅限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知识,缺乏对行政法律的系统学习,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机械片面地理解适用法律的条款,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难免有偏差;二是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还不太规范,对立案、备案、听证、复议等没有具体可操作的规范,还有一定盲目性和随意性;三是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理解重视不够,多数模式上习惯于重检查而轻监察,重行政手段而轻执法手段,行政执法中也是重实体而轻程序;四是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监督制约机制也相对滞后,对执法人员责任心不强,执法不准确等问题,得不到及时的检查和纠正。 这些问题主要有: 一、发展与安全的矛盾使行政执法难以到位。近年来,有些地方政府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大刀阔斧上项目,一心一意谋发展,采取各种措施,制定优惠政策,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外来投资。在一部分领导同志头脑中“重发展、轻安全”思想明显存在,主要表现为:

一是担心安全检查多了、要求严了,影响软环境,怕留不住客商,影响投资热情,所以人为限制各种安全执法检查;二是一味追求速度,不按程序办事,怂恿投资商“先上车、后买票”,甚至“只上车、不买票”,造成“先天性”安全隐患;三是为违法违规者说情,有的甚至直接干预对违法企业的查处、处罚;四是给执法部门领导加压,要求采取各种变通手段,确保项目顺利推进等等,致使执法人员在履行安全检查、调查处理、行政处罚等职责时很难到位。 二、法制建设滞后,给行政执法带来困难。一是目前的安全生产的立法和细则滞后于实际工作。二是带有计划经济色彩的法律法规得不到及时修改。随着国有、集体企业的改制,对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如何监管缺乏具体法规。三是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法律条款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的问题。“有法难依”现象时有发生,比如“三同时”如何具体实施没有配套规定。四是法律、法规规定与现实存在一定差距。许多法规、规定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一刀切”的问题,造成了有的地方执行起来容易,而有的地方执行起来困难。 三、安全监管力量不足制约了执法工作的开展。一是随着烟花爆竹和职业危害监管职能列入安监部门,各级安监机构的监管范围越来越大,而各级安监执法机构力量非常薄弱。执法装备落后,不仅人员数量不能满足面广量大的执法工作需要,而且新招录的执法人员由于刚进入安监队伍缺少必要的专业知识,又未经过专业培训,在进行执法、处理案件时必然会遇到困难,加上基层安监部门有的没有设立专门的法制管理机构或懂法律的专职人员,没有对日常行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基本知识及实践 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总队 郭虎银 第一部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基本知识 本部分重点讲以下几个问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内涵、作用、主要方式,查处案件与执法检查的区别与联系,搞好查处案件和执法检查需要注意的事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构成要素 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内涵 依法设立的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依法委托的组织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实施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活动。 理解此内涵需要注意以下三点:1)主体合法,2)法定授权,3)法律有明确规定 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作用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维护安全生产法律权威的重要手段; 规范安全生产秩序,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三、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主要方式 行政许可

行政审批 行政处罚(查办案件) 监督检查(执法检查) 行政强制(有的需要相关部门配合执行,有的需要在法定时间内执行)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办理主体是法院) 本讲主要学习行政处罚和监督检查的知识 四、行政处罚(查处案件) 行政处罚案件的主要来源:1)执法检查发现的;2)投诉举报的;3)相关单位移送的;4)上级领导交办的。 行政处罚的核心是必须存在违法行为(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是对当事人权力的限制和义务的设定 行政处罚遵循的原则:1)处罚法定; 2)公正公开;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4)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5)行政处罚不免除民事、刑事责任; 6)一事不再罚。 五、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构成要素

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构成要素的理解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1)有责任能力和无责任能力公民的区分; 2)违反安全生产法律规定要找到明确的法律条款; 3)判定是否故意和过失以法律实施后其行为是否仍然存在(经法定部门政策认定的除外); 4)判定其是否构成危害以未遵守法律形成生产经营现实为依据,不能依事故为依据; 5)四位一体,缺一不可。 六、执法检查(监督检查)

安监局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安监局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行动,全面加强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安监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责任,依靠科技进步,加大安全投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应对能力,推动安全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监管和执法,查处取缔主管行业内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严格新、改、扩建项目建设周期管理;落实安全经济政策,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全面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做到依法依规生产经营;督促乡镇(园区)和县有关部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及时查处取缔本区域或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建设行为,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XX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三、执法检查基本情况 县安监局现有监管执法人员16名,监管检查全覆盖对象有:重点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1家)、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1家),甲类危化品经营单位加油站(34家)、乙类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油漆农药

(320家)、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1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1142家)及其他生产经营单位。 四、执法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 五、执法检查主要内容 (一)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许可证申领情况; (二)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并得到落实; (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依法设置(或者依法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有效履行职责; (四)是否按照有关规定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培训、考核、取证以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情况; (六)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的落实情况; (七)是否使用国家禁用的工艺、设备;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例分析赵明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例分析 赵明 案例一 某市环科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危险化学品违法案 案件基本情况: 2010年1月25日,区安监局监察大队对环科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危险化学品[液碱(氢氧化钠)10吨和15吨柴油]。其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 处理结果: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对该企业实施停产停业整顿并处罚款人民币三千元的行政处罚,该企业已将储罐拆除,并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罚款。 该案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实施处罚的主体错误。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与法律、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区别: (1)所行使的行政权力来源不同。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的权力来源于行政机关的委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权力来源于法律、法规的明文授权规定。 (2)行使行政权的方式不同。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基于委托取得的行政权不能独立行使,必须以委托机关的名义行使;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可以自己名义行使行政权。 (3)法律地位和行为的后果不同。由于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只能以委托机关名义行使行政权,因此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不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不是行政主体;行政诉讼和行 政复议中,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不具有被告或复议被申请人资格,其行为后果由委托的行政机关承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可以自己名义行使行政权,属于行政主体;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中,可直接当被告或复议被申请人。

2、擅自由5万减到了3000元,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超出法定幅度范围。 3、柴油不属于危险化学品。 4、文书使用不当。 5、送达回执中无收件人签名,送达无效。 6、文书填写不规范。 7、取证不充分。 8、缺少执法文书。 9、现场检查记录中检查场所填写不规范。 10、认定违法事实和作出行政处罚所引用的法律依据未准确到条、款、项。 11、卷内目录缺少文件编号。 12、未正确编写页码。 13、罚款收据复制件未经确认。 案例二 某市中宏工贸有限公司逾期未按要求整改案 案件基本情况: 2010年5月20日某区安监局执法人员对中宏工贸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 1、两名电工未按国家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在岗作业。 2、配电室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等5项问题。 执法人员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指令书》,要求在6月11日前整改完毕。6月13日复查,5项问题整改了3项,有2项逾期未整改。 区安监局于6月23日立案,并在同一天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和《听证告知书》。 依据《安全生产法》八十二条第(四)项,拟对该企业作出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罚2万元的行政处罚。八十三条第(五)项,拟对该企业作出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罚2万元的行政处罚,两项合并,拟对企业作出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罚4万元的行政处罚。 该企业于6月28日提出减轻行政处罚申请(6月26、27日是星期六和星期日),6月28日报《案件处理呈批表》,将行政处罚改为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罚5000

住建局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

住建局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认真履行建筑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建筑领域相关单位严格落实各项主体责任,全面完成2018年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二、组织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年度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工作目标 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督促建筑领域主体单位严格落实“五落实、五到位”,全力控制和预防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管廊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燃气液化气经营场所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建筑领域事故控制指标“零增长”,坚决杜绝建筑领域内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遏制发生较大事故,减少发生一般事故,努力促进全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四、主要任务

推行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强化建筑领域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查处安全生产中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极积开展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诚信机制建设。推进和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开展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推进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五、检查安排 监督检查执法结合行业、季节特点,由住建局组织实施。对局属单位、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综合督查,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结合行业特点,适时对行业监管的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开展专项督查。 (一)全年督查、统一管理,划片包干,责任到人。 (二)全年督查、检查整合建工科、质监站、安监站、城管队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力量,扩大工作面,将监督检查延伸到乡镇、村,克服督查、检查盲区。 (三)全年督查、检查加大频率,开展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管廊管网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不少一次,开展重大节日、重点时段安全生产专项检查3次,燃气、供热,物业等专项监督检查2次。

当前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企业的监管执法方面 1.监管执法的精细化程度不够。主要表现:局部检查多,全面监督少;表面检查多,深入分析少;查细小问题多,查大系统、大隐患少;查静态问题多,查动态问题少(生产过程中的违章指挥、操作,颁发许可证后的安全条件监管)。主要原因:一是监管人员少,力量分散,专业不齐全,二是监管目的不明确,监管方案不具体,不详细,甚至没有监管方案,三是监管时间短,有时难免走马观花,应提倡分级监管。 2.行政处罚裁量随意性较大。主要表现:一是同一违法事实,运用法律不一致。二是同一处罚条款,不同县市区局、不同科室,不同承办人之间处罚尺度把握不一致。主要原因:一是对法律法规选择和适用的基本原则把握不准,对上位法与下位法、新法于旧法、特别法与普通法的从属关系理解不准;二是公正、公平执法的意识不强;三是有执人情法、关系法的现象;四是法律、法规、规章之间相互矛盾、冲突,存在“打架”问题。 3.执法程序不合法、不完善、不闭合。主要表现:一是该复查未复查或没有及时复查(特别是不复查会留下很大隐患);二是处罚告知后未留足够的陈述、申辩或听证时间即做出处罚决定;三是只有处罚告知没有处罚决定;四是对事故的处罚案卷中没有调查取证文书,直接下达处罚告知。主要原因:一是对程序合法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程序不合法,执法行为不合法);二是监管人员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三是对法律、法规规定执法程序把握不准;四是缺乏内部监督约束机制。 4.执法文书的制作存在漏洞,案卷管理不严。主要表现:一是文书制作不注重细节,填写不规范,漏填、随意省略。特别是一些县市区局,此类情况不少,如检查路线、许可证号、违法事实的描述;二是法律条款引用不具体,没有确切表述到条、款、项;三是违法事实的描述与法律、法规条款不能准确吻合(如未持证上岗与无证上岗概念不一致);四是未使用重大处罚集体讨论文书;五是执法文书不按时整理归档,统一管理。原因在于: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认为小问题无关大局;二是嫌麻烦图省事;三是档案管理制度执行不严,四是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专业知识欠缺。 5.部分行政处罚(罚款)执行难。主要表现:一是罚款收缴率低;二是处罚案件因执行不到位而长期不能结案;三是财务已列入收账款的则成了呆坏账。原因在于:一是执法力度不够,不敢于碰硬,怕得罪人,不愿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二是罚款数额大,企业确有困难,不能按时上缴罚款;三是企业被关闭,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被判刑或逃匿,找人没人要钱没钱,处罚无法落实。 6.监管执法计划的制定和执行存在诸多弊端。主要表现:一是市局计划受省局、国家总局临时性工作冲击大,调整较大;二是有的计划变更没有报批,影响计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甚至可能在事故调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时,对未批准的计划不予认可;三是部分计划在执行时与县市区局计划衔接不好,如有的专项监管时间不能提前确定,也影响了县市区局月度计划的制定和执行;四是制订计划的限制条件太多,太复杂,操作性差,如以工作日计算工作量,限定监管人数比例,监管工作日数比例,覆盖面,高危企业监管次数等。主要原因:一是省委省政府和省局根据安全形势及时调整对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市局要认真贯彻执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类型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包括什么 按照定义,所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是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法律的或者行政机关的委托,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并依照法定程序执行或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作出直接影响行政相对方权利和义务的行政行为。 安全监察行政执法的特性:一是职权的法定性,二是行使的独立性,三是意思的单方性 安全监察行政执法具体包括:一是行政处罚,二是行政强制,三是行政许可,四是行政立法。 (一)行政立法。法的体系分为宪法、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规章(部门规章和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市县最主要的还是制定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不可以设行政许可、不可以设行政处罚,只可以划分明确安全职责、安排部署工作,要求从严从重打击。 (二)行政强制。紧急情况下撤出人员、责令停止作业、暂扣设备设施、制止非法生产(关门上锁)、执行罚。2006年8月5日,河南南召县白土岗任家窑发生一起小煤矿非法生产的透水事故,死亡8人,追究了县国土局张树俊局长、电业局副书记、纪委书记郭亦文、公安局张耀副局长、安监局杨之亮副局长等14人,县政府5月9日开会组织关闭,国土、电力、公安措施不力,7月20日,县政府派员督查,由于路不好,有关人员没有到矿上检查。

(三)行政许可。 1、行政许可的设定,只能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政府规章设定,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不能设定行政许可。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包括对行业的准入(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易制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生产,烟花爆竹、易制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加油站、农药、鼠药经营)、人员资质(高危行业负责人、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检测、培训、护品等人员培训)、设备检测(特种护品安全标志、特种设备安全标志)、审查批准(建设项目三同时、事故调查报告)、应急预案备案。 2、行政许可的受理。《行政许可法》规定了两种情形:一是由企业或者个人提出申请,由发证机关负责受理、审查和决定;二是由下级机关负责受理和审查,由上级机关决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企业在进行生产前,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机关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相关文件、资料。” 3、行政许可的审查。分两种情形:一是只需要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二是需要根据法定程序和条件,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应当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场核查只能进行一次,不能乡、县、市、省、国家五级审查。为了

2020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为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检查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镇2020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在全镇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全镇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增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强有力的开展计划执法工作,促进全镇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中小学校、幼儿园、道路交通、水上安全、建筑施工等重点监管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杜绝全镇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主要任务 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深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和违章

违规行为,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抓好重点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三违”行为的查处;大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更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着力加强安全基础工作,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努力构筑“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参与”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三、执法检查任务 对全镇的危险化学品、职业病危害企业、烟花爆竹经营网点,每年最少开展4次执法检查和2次有针对性的复查,对监管的其他企业每年最少开展2次行政执法检查。 四、执法检查结果的处理 执法检查结果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和《省安全生产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1.要求企业进行整改的,下达书面整改指令;2.应当依法提请相关职能部门关闭取缔的,应及时提出书面报告;3.将执法检查的相关情况记入隐患台帐表。

电力安全监管执法检查手册

电力安全监管执法检查手册 目录 使用说明 1 适用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一般要求 5.执法检查表 5.1电力安全监管执法检查表(通用部分) 5.2电力安全监管执法检查表(专项部分) 5.2.1电力安全监管执法检查表(企业安全主体责任部分) 5.2.1.1组织机构和职责执法检查表 5.2.1.2安全生产责任制执法检查表 5.2.1.3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法检查表 5.2.1.4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执法检查表 5.2.1.5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执法检查表 5.2.1.6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执法检查表 5.2.1.7安全事故隐患管理执法检查表 5.2.1.8电力可靠性管理执法检查表 5.2.1.9电力应急管理执法检查表 5.2.1.10信息报送和事故调查处理执法检查表 5.2.2发电企业安全专项检查表 5.2.2.1火电企业安全专项检查表 火电企业安全专项检查表一(发电机组并网运行及重要发电设施管理) 火电企业安全专项检查表二(氨区管理) 页脚

火电企业安全专项检查表三(贮灰场安全) 火电企业安全专项检查表三(防火防爆安全) 火电企业安全专项检查表四(危险化学品仓库) 火电企业安全专项检查表五(反事故重点要求落实情况) 5.2.2.2风电企业安全专项检查表 5.2.2.3水电企业安全专项检查表 5.2.4电力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检查表 附录:处罚依据相关条款 使用说明 为了有效实施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电力事故,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电力监管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手册。 页脚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内容及要求(检查表)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 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内容及要求 一、重点内容 (一)按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对所有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带储存经营企业(以下简称“两重点一重大”企业)进行全覆盖专项执法检查,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重点检查: 1.自动化控制设施改造使用情况; 2.安全仪表系统配备使用情况; 3.工艺反应系统和储存设施泄爆和紧急排放系统设置使用情况; 4.涉危工艺操作人员专业、学历等情况; 5.涉危工艺反应产品(含中间产品)储存安全管理情况; 6.易燃易爆废弃危险化学品储存情况,特别是涉危工艺如硝化、氧化等反应的危险废物储存及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具体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表》进行对表检查。 (二)对仙游枫亭化工集中区的区域安全风险评估与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排查园区内外安全距离、重大危险源、

自动控制系统和防火隔爆、应急处置设施等,特别是园区内企业对周边单位的安全影响情况,及时消除重大隐患,严防风险外溢。 二、组织实施方式 (一)督促企业自查。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及时督促区域内相关企业和单位,严格对照重点检查内容开展全面自查自改,全面梳理企业的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确保整改到位。 (二)专项执法检查。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应对本区域内危化品企业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县应急局将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相关人员深入企业开展执法检查,重点对枫亭化工园区(集中区)内的危化企业及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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