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职学历教育管理办法

员工在职学历教育管理办法
员工在职学历教育管理办法

员工在职学历教育管理办法

[版本1/修改1]

1 范围

为促进公司员工的学习和学历教育,提高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始终保持人才队伍的创新活力和竞争力,以适应公司发展对人才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2引用标准

《人力资源控制程序》……………………………………………………………Q/RS.2.07

3术语和定义

学历教育:员工在工作期间,根据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录取的学生,按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教学计划实施教学,学生完成学业后,由学校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合学位证书。

4培训与资格

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学习,掌握并运用本方法。

5职责

5.1人力资源部职责

5.1.1负责员工在职学历教育办法的制定;

5.1.2负责最终审核部门提交的员工学历教育申请材料,并落实签订培养协议书;

5.1.3负责归口管理员工申请学历教育的相关材料,通过学历教育考试后所取得的各项资质证书及所签订的服务期协议等;

5.2财务管理部职责

负责依据双方签订的服务期协议所约定内容支付或扣除相关费用。

5.3 用人部门职责

5.3.1负责组织、推荐、申报、审核与汇总等工作;

5.3.2负责配合人力资源部跟踪员工在学历教育期间的表现与考核工作。

6工作程序

6.1学历教育计划制定

6.1.1各部门应根据公司规定,结合本部门具体情况,全面考虑、统筹安排,并于每年11月初制定本部门下一年度员工学历教育培养计划,报人力资源部;

6.1.2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结合各部门工作特点和员工进修培养的实际情况,于12月中旬将审批意见反馈各部门;

6.1.3 为保证正常工作秩序,原则上各部门当年脱产参加各类形式学历教育的员工应控制在员工总数的5%以内。

6.2 申报条件

6.2.1基本条件

6.2.1.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思想品德良好,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上进心强;

6.2.1.2申请学历教育培养的专业必须与本人现从事的岗位和专业技术学科相符合;6.2.1.3提出申请时,应在公司连续工作一年及以上;如攻读本科及以上学历,须连续工作满二年及以上;

6.2.1.4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6.2.1.5报考的条件应符合国家及相关院校的有关规定。

6.2.2岗位条件

6.2.2.1申报大专学历者,原则上要求为一线班组长或主管级(含)以上员工。

6.2.2.2申报本科学历者,原则上要求为主任/科长级(含)以上员工。

6.2.2.3申报硕士学历者,原则上要求为主任/科长级(含)以上员工,或研究院设计师(含)以上员工。

6.2.3其他情况

6.2.3.1公司核心岗位或未来发展方向员工,能够出色完成本职工作,业务水平较高,上年度的工作业绩和胜任能力考核在本部门排名前五的;或上年度获得公司级优秀员工、年度优秀团队或优秀管理者荣誉称号;参加市级以上技能比武获得前三名的。

6.2.3.2公司鼓励申请进修或报考国内外的知名大学(211\985工程类院校)或知名科研院所;

6.3 申报程序

6.3.1、申请人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员工学历教育培养申请表》(详见附录1)并附相应材料文件。

6.3.2所在部门应认真核实员工填写的申请表内容,经部门长签署意见后,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6.3.3人力资源部审核部门提交的申请,并结合公司实际需求予以办理审批手续,并将审批结果告知申请人。

6.3.4申请人办理报名手续并参加相应的考试。

6.3.5申请人被录取后持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至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审核无误后签订《培养协议书》(详见附录2),根据《员工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明确服务期限及违约责任等。

6.4管理与考核

6.4.1 各部门应有计划的安排员工学历教育培养,参加各类形式学历教育的员工应该积极配合公司的管理,合理分配时间,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履行工作岗位职责,接受公司的考核。如考核不合格,公司有权中止学历教育培养并停止费用资助。

6.4.2员工参加各类形式的学历教育学习期间,应遵守教部门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外出学习期间必须和所在部门、公司以电话、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保持联系和必要的沟通。

6.4.3员工学历教育学习期间,不得自行改变学习的专业、时间及形式,确需改变者,须报经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

6.4.4员工完成学历、学位培养的学历教育学习,必须持毕业证、学位证、结业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到人力资源部报到、验证、入档。员工完成各类访学、进修、专修、研讨、短期进修班形式的学历教育学习应向公司及所在部门提交个人学习小结。

6.5、费用管理

6.5.1在费用承担上,公司与员工各承担比例如下:

6.5.2凡属学历学位学历教育的考试报名费、考前辅导费由报考员工自行承担。

6.5.3在付款方式上,公司不采用暂借付款的方式交纳培养费用。所需学费等全部费用由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部交齐,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后,将相关费用报销凭证交至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然后到财务管理部报销《培养协议书》所约定的公司应支付的费用。

6.5.4员工应在规定的年限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如确需延长学习年限者,须个人说明原因并提出申请,经所在部门长签署意见后,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审批手续。延长学习年限期间所需费用由个人承担。

6.6员工在学历教育期间享受的待遇

6.6.1员工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公司在职在岗人员享受工资待遇。

6.6.2公司原则上要求员工在学历教育期间,采用无须脱产的攻读方式,确因学校要求(需学校提供证明)须在工作时间离开工作岗位的,经批准后,其缺勤时间按照正常出勤计算支付公假工资,但一年不得超过5天。

6.6.3员工在学历教育位期间,其工龄连续计算。

6.7违约处理

6.7.1员工未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公司不予报销学习期间的任何费用,并扣回学习期间所发放的全部公假工资。

6.7.2员工在学历教育学习期间,如因辞职、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其它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双方签订的《培养协议书》承担违约金。

6.7.3员工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后,应回公司工作,履行规定的服务期。员工若在服务期内提出辞职或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辞退,均须按照《培养协议书》承担违约金。

6.8其他要求

未经批准报考或未与公司签订《培养协议书》的员工不享受本规定所规定的任何待遇,公司不承担任何学习费用,对其所获得的学位不予承认。员工因攻读学位擅自而离开工作岗位的,视为旷工并按公司规章制度处理。

7其他

7.1凡公司员工培训时间超过半年的均参照此办法执行;

7.2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沟通、协调、修改、补充、完善;

7.3本办法如与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不一致时,按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8流程图

见图一

9附录

9.1员工学历教育培养申请表(见附录1)9.2培养协议书(见附录2)

附录2:

员工学历教育培养申请表

培养协议书

甲方(单位):

乙方(员工):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

根据岗位需要,为提高乙方岗位技能,甲方决定派乙方接受专项培养。为维护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平等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养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培养内容和费用

1.1 培养内容

1.1.1 培养项目名称:;

1.1.2 培养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期(年、月、天);

1.1.3 培养地点:;

1.1.4 培养单位:;

1.1.5 培养内容包括: ;

1.1.6 培养形式:□不脱产□脱产

1.1.7 培养目标:。

1.2 培养费用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出资费用范围内全部费用,即培养费用总额为: +公假工资。具体项目如下:

培养费(学费、教材资料费等):;

取证费:;

食宿费:;

差旅费:;

其他经甲方确认的费用:乙方确因学校要求(需学校提供证明)须在工作时间离开工作岗位的,经批准后,其离岗时间按照正常出勤计算支付公假工资。

1.3 培养费用支付的条件及支付方式:

1.3.1 乙方通过学校考试符合录用条件(取得录取通知书)后先行垫付培养费用。

1.3.2 乙方在达到培养目标,取得相应证书后,将本次培养所产生的在本协议约定范围内的相关费用的报销凭证交予甲方,甲方审核无误后按照本协议约定予以报销。

第二条甲、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在乙方学历教育培养期间,甲方应做好指导、监督、协调工作。

2.2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安排的培养,在培养期间应刻苦学习,努力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乙方未能达到培养目标的,所有培养费用由乙方个人承担。员工应在规定的年限内取得相关证书,如确需延长学习年限者,延长学习年限期间所需费用由个人承担。

2.3 乙方应严格遵守培养机构的时间安排,准时参加培养,不得缺勤;除甲方不予批准乙方离开工作岗位外,乙方无故不参加培养的,按照旷工处理,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处罚。

2.4 在乙方参加专业技术培养期间,如培养机构在超过国家标准工作时间(如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安排培养课程的,不属加班,甲方无需支付加班工资。

2.5 乙方完成专业技术培养后,应当按照甲方的安排从事相关岗位工作,并有义务按照公司要求对公司其他员工承担相应的内部培养和辅导指导工作。

2.6 乙方承诺在甲方安排的相关岗位上连续服务(年、月、日),乙方的服务期从专业培养开始之日起计算。

2.7 乙方的服务期超出双方原订的劳动合同中确定的劳动合同期限的,除甲方决定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服务期满为止。甲方决定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本协议也随之终止。

2.8 乙方因参加不同专业培养而与甲方多次约定服务期的,总服务期限累计计算,为多次约定的服务期之和。

2.9 乙方经培养取得相关证书的,应向甲方人力资源部备案,甲方按照公司规定给予乙方相关津贴及待遇。经双方协商调整工作岗位的,津贴及待遇按照甲方公司规定执行,服务期继续按本协议履行。

第三条违约责任

3.1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

3.1.1 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1.2 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3.1.3 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3.1.4 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3.1.5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2 乙方单方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3 违约金的计算方法:违约金=(剩余服务期/总服务期)×培养费用总额。

第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是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了适应电力企业体制改革对教育培训工作的的要求,引导员工立足岗位,刻苦钻研技术,努力提高自身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也为了规范公司的教育培训工作,特制定本管理标准。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对公司教育培训的管理、人员资格的考核和培训档案管理等提出了具体要求,以提高公司全员素质,增强质量意识,满足公司对人力资源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内部各级人员的教育培训。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公司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手册Q/GDCF—301.01—2003 4 职责 4.1 综合管理部是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的制定、实施、人员资格的考核和培训档案管理的具体工作; 4.2 各部门负责按时提出培训需求,并组织实施好与部门相关的培训计划;各部门建立相关的培训台帐。 4.3 生产准备部负责公司生产准备上岗人员的资格培训和考核工作。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制定培训计划 5.1.1 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在每年年底前提出培训计划申请。 5.1.2 综合管理部年底根据各部门申请,根据公司的实际需要提出下年教育培训内容;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岗位培训、学历培训、职业健康安全培训、环境卫生、质量教育培训和资格培训等; 5.1.3 综合管理部每年初在汇总各部门需求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工作安排,制订《年度培训计划》,由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颁发。 5.1.4 综合管理部应对年度培训计划进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情况及时补充调整。每半年对公司培训计划进行一次评审、修订。年终应对培训计划执行情况予以总结,形成《年度培训总结》。 5.2 培训计划的实施 5.2.1 培训计划批准后,综合管理部发给有关部门并负责组织实施。 5.2.2 综合管理部在培训前应书面通知受培训部门(人员),以便妥善安排工作。对临时性培训,如:新职工上岗培训,特殊任务的培训等,由责任部门提出具体要求,综合管理部负责安排。 5.2.3 培训后的效果评价、考核由综合管理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要建立有关《培训记录》(如本次培训时间、效果评价、考核结果),《个人培训档案》、《岗位资格名单》、《培训申请》等。

国有企业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1 目的和范围更好满足公司员工教育培训需求工作 2 职责负责公司培训计划、培训人员、培训费用、继续教育的管理实施。 3 过程方法及要求 3.1 岗位培训管理 3.1.1 培训计划管理 3.1.1.1 每月的25日由人力资源处下发月度培训需求表,各部门于28日前将此表反馈至人力资源处(遇节假日顺延)。 3.1.1.2 人力资源处经综合平衡后结合年度员工培训计划编制月份员工培训计划。 3.1.1.3 培训计划的完成情况作为对相关责任人及责任部门的考核内容。 3.1.1.4 各部门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如遇当月培训计划无法实施,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可不列为考核内容。 3.1.1.5 未列入当月培训计划又需要进行培训的,需到人力资源处办理临时培训手续,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按临时培训计划执行。 3.1.2 培训人员管理 3.1.2.1 各单位应执行培训计划,各单位负责人要合理安排好授课教师和受培人员的工作时间,以保证培训计划的顺利实施。 3.1.2.2 授课教师在培训前要向人力资源处提交一份授课计划表。 3.1.2.3 授课教师与受培人员都应准时参加,不得无故变更计划规定时间。 3.1.3 培训费用管理 3.1.3.1 按企业当年核定工资总额的 2.5%提取培训费,用于培训管理专项费用。 3.1.3.2 培训经费的开支范围 3.1.3.3 员工外出学习的培训费。 3.1.3.4 员工技能培训费、材料费(工、量具等)。 3.1.3.5 员工教育培训的奖励费。 3.1.3.6 兼职教师的代课费。 3.1.3.7 教学设备、仪器的购置费。 3.1.3.8 教材、图书资料、音像制品费。 3.1.3.9 低值易耗品和教学办公用品费。 3.1.3.10 教育经费应专款专用,违者按《江苏省员工教育条例》有关规定处理。当年结余部分转入下年使用,严禁挪作他用。 3.1.3.11 正常工作时间内安排的培训,授课教师及监考教师报酬按每小时20元计算。3.1.3.12 工作日内业余时间安排的培训,授课教师及监考教师报酬按每小时30元计算 3.1.3.13 双休日安排的培训,授课教师及监考教师报酬按每小时40元计算。法定假日安排

项目人员培训管理办法

兰渝铁路夏(管营)至广(元)段 LYS-3标 哈达铺隧道员工培训 管理办法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中铁七局兰渝铁路指挥部三工区 2012年2月 目录 一、总则 (2) 二、项目人员培训职责划分 (2) 三、新进场人员培训 (3) 四、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4) 五、项目人员安全培训教育 (5) 六、培训考核记录 (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项目人员培训工作,提高项目人员素质,促进项目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结合我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人员培训工作要根据项目生产经营目标需要,结合项目施工特点、重点、难点,重点对项目施工技术、安全、质量、

物资设备管理等内容进行培训,并遵循按需施教、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项目管理和架子队(含劳务工)。 第二章项目人员培训职责划分 第四条各架子队培训工作由项目部统一管理,项目部、工点分级负责、分层实施。 第五条项目总工程师职责 1.审批项目管理人员培训计划。 2.召集项目部安质部、工程管理部等有关部门,主持对进场工点管理人员的培训。 第六条安质部职责 1.配合主管生产副经理做好项目管理人员以及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与质量培训工作。 2.组织对项目部全体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3.监督、指导工点对一般员工(含外协工)进行安全培训。 第七条项目工程管理部等相关部门职责 1.配合总工程师做好项目施工组织与工程技术方面的培训工作。 2.选派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教师授课。 第八条工点职责 1.配合项目部做好项目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2.组织对工点作业人员进场后的培训、考核。 3.做好工点人员的日常培训工作。 第三章新进场人员的培训 第九条对新进场管理人员的培训要制订详细的培训计划,计划的制订要结合工程项目实际和人员状况。项目部组织的培训计划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员工参加提高其自身业务水平和技能的各种培训,提高公司员工的整体素质,保障公司组织能力和管理、运营能力持续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教育培训类别 第三条新员工入职培训:为使新进员工迅速熟悉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所进行的培训。 第四条公司通用性培训,指为公司所有已入职员工提供的,为提高共同性技能和素质而设的培训。该类培训采取内部培训和外派培训相结合的方式。 第五条专业性培训,根据各部门业务特点和专业需求,由公司组织培训或外派培训。 第六条更高层次再教育,为取得更高专业资格、职称、学历而进行的学习、培训。 第三章教育培训权责 第七条综合部是员工教育培训的管理部门。负责建设培训和员工开发体系,制订年度培训计划,统筹各类培训资源。 第八条综合部负责开展新进员工的入职培训、通用性培训,

以及选择外部教育机构开办相关培训课程。 第九条各部门负责搜集内部对口专业及业务培训相关信息提交综合部统筹安排。 第十条综合部要对培训成绩及记录进行保存,并归入员工档案。 第四章教育培训考核 第十一条受训人员应在完成培训一周内根据受训情况提交《员工培训报告》呈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批阅后,交至综合部备案。 第十三条培训内容及考核结果记入《员工培训记录表》,并计入员工档案,作为员工绩效考核、晋升和调薪参考项目之一。 第五章教育培训管理 第十四条培训计划的订立 一、各部门视业务发展需要,结合不同员工工作业绩、专业技能和素质提高的需求,于每年__月__日前拟定部门下一年度的专业性培训需求,交综合部。 二、公司通用性培训需求由综合部于每年__月__日前拟定。 三、由综合部编制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及预算,报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逐步实施。 四、各部门如有超出年度专业性培训需求以外的其他培训,应提前提交《培训申请表》,按程序经审批后方可执行。

员工在职教育管理制度

XXXXX员工在职教育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提高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始终保持人才队伍的创新活力和竞争力,创建“学习型组织”,造就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员工队伍以适应公司发展对人才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在职教育定义 本办法所指的在职教育是指员工在职参加的本科学历(一般指自学考试、成人高考,不包括网络大学、广播电大、民办自考)、研究生学历教育以及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专业领域技能的学习与培训。 三、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员工。 四、再教育申请 (一)申报条件 1.申报本科及研究生学历者,原则上要求为所有管理技术人员以及一线基层管理技术人员。 2.新参加工作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要求参加学历教育的,须在本单位工作满2年。 3.在职期间取得本科学历的或要求参加更高层次学历教育者,一般须在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满3年。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优先安排参加学历教育: 1)年度绩效评价优秀卓越员工、年度优秀员工; 2)被评为公司级以上优秀专业技术人员或先进生产(工作)者、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3)获得市级以上QC(质量管理奖)成果奖、优秀论文奖者、在市级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的主要作者。 5.职称申报与职业资格申请不受职位条件限制,符合报考条件即可。 (二)申报程序 1.每年年末人力资源部制定下一年度员工在职教育方案,包括学历教育和技术职称等教育,提交公司审批合格后按照方案实施。 2.申请人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员工学历教育培养申请表》或《员工申报职称/职业资格申请表》(详见附录2和附录3)并附相应材料文件。 3.所在部门应认真核实员工填写的申请表内容,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4.人力资源部审核依据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各类在职教育本身所列明的各类门槛条件予以办理审批手续,并将审批结果告知申请人。若报名人数较多以申报条件第四条择优考虑。 5.申请人办理报名手续并参加相应的考试。 6.申请人被录取或资格评定合格后持相关证据材料至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审核无误后签订培训协议,根据《员工培训管理

在职学历教育制度

员工在职学历教育管理办法 1 范围 为促进公司员工的学习和学历教育,提高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始终保持人才队伍的创新活力和竞争力,以适应公司发展对人才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3术语和定义 学历教育:员工在工作期间,根据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录取的学生, 按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教学计划实施教学,学生完成学业后,由学校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合学位证书。 4培训与资格 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学习,掌握并运用本方法。 5职责 5.1人力资源部职责

负责最终审核部门提交的员工学历教育申请材料, 并落实签订培养协议书; 负责归口管理员工申请学历教育的相关材料, 通过学历教育考试后所取得 的各项资质证书及所签订的服务期协议等; 5.2 财务管理部职责 负责依据双方签订的服务期协议所约定内容支付或扣除相关费用。 5.3 用人部门职责 5.3.1 负责组织、推荐、申报、审核与汇总等工作; 5.3.2 负责配合人力资源部跟踪员工在学历教育期间的表现与考核工作。 6 工作程序 6.1 学历教育计划制定 6.1.1 各部门应根据公司规定,结合本部门具体情况,全面考虑、统筹安排,并 于每年 11 月初制定本部门下一年度员工学历教育培养计划,报人力资源部; 6.1.2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 结合各部门工作特点和员工进修培养的 实际情况,于 12 月中旬将审批意见反馈各部门; 6.1.3 为保证正常工作秩序, 原则上各部门当年脱产参加各类形式学历教育的员 工应控制在员工总数的 5%以内。 6.2 申报条件 6.2.1 基本条件 6.2.1.1 拥护党的方针、政策,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思想品德良好,遵守公司 各项规章制 度,爱岗敬业,上进心强; 6.2.1.2 申请学历教育培养的专业必须与本人现从事的岗位和专业技术学科相 5.1.1 负责员工在职学历教育办法的制定; 5.1.2 5.1.3

公司员工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XX员工教育培训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规XX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构建XX员工教育培训体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属各单位及其在岗员工。 第三条本管理规定所称教育培训,是指依据实际工作需要,由各单位或部门有计划的组织员工开展的各类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等。 第四条公司教育培训工作以“人才强企战略思想”为指导,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提高员工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为增强XX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第五条教育培训工作坚持长远发展与当前需求相结合、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知识技能与综合素质相结合、个人自学与组织培训相结合、培训考核与职务晋升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教育培训组织体系与职责 第六条XX培训教育工作实行公司和所属各单位两级管理,依据管理权限分级分类组织开展员工教育培训工作。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是全公司教育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全公司育培训体系建设、规划与计划的制定与落实、制度建设、培训项目协调;负责落实集团公司的专项培训计划;指导、检查和考

核公司属各单位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全公司教育培训工作经验交流和表彰活动;开展教育培训工作的专项研究。 公司机关各部门负责提出对口业务的培训需求,以及本部门人员的培训计划;负责协助人力资源部门开展对相关业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效果评估工作。 第八条公司属各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本单位员工的教育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负责本单位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计划的制定,结合业务特点和本单位中心工作,组织开展本单位有特色的岗位培训和专项培训,负责建设本单位的培训课程的体系及师资队伍;负责本单位培训信息系统、员工培训档案和网络学习系统维护;配合公司开展专项培训组织与管理工作。 第九条公司及公司属各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要关心、重视教育培训工作,形成主管领导负责、业务部门组织实施、全员参与的教育培训体系。全公司各级管理者都负有组织本单位、本部门、本团队员工开展教育培训的职责和义务,在组织员工开展培训学习的同时,负责配合人力资源部及时开展员工的培训辅导、效果评估等工作。 第三章教育培训的主要容与要求 第十条公司员工教育培训以岗位培训为重点,采取部办班、外派培训、网上学习、调研讨论和自学等多种方式,有计划地安排各级各类人员进行与岗位相关的知识、技能、能力、素质等容的各类培训,实现促进XX员工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第十一条公司管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应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目标,以学习党的理论体系、管理知识和必

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办法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提高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效益,切实保证教育培训工作的有效开展,根据相关财务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育培训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循公司有关规定,实行归口管理、预算控制和专款专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地市分公司,研发中心、数据中心。 第二章管理职责分工 第四条教育培训部门是教育培训经费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年度教育培训经费预算的编制、审核、执行情况分析及控制。 第五条财务部门是公司的预算汇总管理部门,负责批复年度教育培训经费预算。 第六条总公司审计部和各区域审计中心负责教育培训经费的审计监督。

第七条各职能部门是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部门,负责提出部门年度教育培训需求和教育培训经费预算项目,并报送教育培训部门。 第三章开支范围 第八条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对象包括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和与公司签订代理合同的销售人员,具体开支范围为: (一)使用对象为员工的教育培训经费开支范围 1.培训费:新入司员工岗前培训,在岗员工的岗位资格培训、岗位适应性培训,专业资格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党校培训,专题讲座等。 2.授课费:讲师授课费用。 3.考试费: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参加与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资格考试费用、以个人名义加入与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学会的年度会费。 4.教材资料费:培训教材、教学资料购买费用。 5.员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购置非固定资产的教学设备和教学用具,教育培训刊物,各类考试的出卷、阅卷、监考等费用。 6.食宿费:学员和讲师在培训期间的住宿和就餐费用。

员工在职学历教育补贴规定

员工在职学历教育及技能培训补贴规定 一、目的 1、提高员工文化素质,增强学习创新能力,拓宽个人发展空间; 2、吸引、激励优秀的员工,创建学习型组织。 二、原则 1、员工采用非脱产在职教育的学习形式,不能影响正常工作,统筹安排,解决好工学矛盾。 2、员工所学专业要与岗位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 三、补贴范围 1、员工范围:公司工作满半年以上的合同制员工。 2、学历范围:经过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属于国民教育系列的,国家承认其学历的在职大专及以上成人学历教育,并且该学历在专业认证网站可以查询。 3、职称范围:经过国家专业职能部门签定的,属于职业技能认证方面的,国家或劳动保障冲凉承认的职称,并且该职称在专业认证网站可以查询。 4、专业范围:生产技术、管理营销、建筑安装、项目管理等与公司生产管理相关的、在本公司实用性较强的专业。 四、补贴程序: 1、员工本人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或国家统一组织的成人高考,凭入学通知书、职业技能鉴定表等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员工在职学历教育补贴申请表》,经本部门经理、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并由人力资源部报请公司总裁审批。 2、经批准同意后,人力资源部负责建立员工学历教育及技能培训补贴档案,对员工学年考试成绩单、自考单科合格证书等相关资料进行存档。 3、员工学业结束后,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业技能证书、上岗作业证书等证书

原件及交纳学费发票填写相应补贴金额的费用报销单,报请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转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并由人力资源部报请公司总裁审批报销。 五、补贴规定: 1、补贴原则为学费总额的75%,但最高不超过第4条规定的补贴限额。 2、学费范围:包括学习交纳的学费,不包括教材费、食宿费、学杂费以及补考费。 3、已取得本规定中学历范围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者,参加不高于现学历层次教育的,不适用本规定。 4、学历补贴限额: (1)、中级职称或大专学历不超过4000元; (2)、高级职称或本科学历不超过7500元; (3)、硕士及以上学历不超过10000元。 5、对于弄虚作假者,扣回已享受的补贴金额,并对其进行严厉处罚。 六、费用与服务 1、员工由于业余学习、考试,与工作时间相冲突的可请事假,但须遵守公司考勤请假管理制度。 2、本着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享受补贴人员必须与公司签订服务协议,如在协议规定服务期限内提出离职申请,按服务时间折算,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和培训协议,向公司赔偿本人所享受的补贴费用: (1)中级职称或大专学历服务期限为毕业后一年; (2)高级职称或本科学历服务期限为毕业后二年; (3)硕士及以上学历服务期限为毕业后三年。 七、补充说明: 1、本规定自2011年6月1日起执行。 2、本规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大力实施人才兴企战略,全面提高员工队伍整体素质,逐步造就专业配套、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员工队伍,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构建和谐企业,实现职工教育培训和考试、考核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特制订本制度。 二、指导思想 全面树立“大培训、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理念和“终身学习”、“人人都可以成才”的人才观,坚持“以人为本、面向企业,结合生产,突出技能,按需施教,注重实效”的指导思想,积极引导鼓励员工岗位学习、岗位成才,把员工个人愿景与企业发展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让员工在创造价值中实现人生价值。 三、原则 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必须贯彻“先培训后上岗”和“培训、考核、使用、待遇相结合”的原则。以专业技术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为重点,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全员教育培训工作。 四、策略 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要求,围绕企业可持续发

展战略,教育培训管理坚持“全面、全员”的策略,即全员参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坚持“强制性”的策略,即按岗位、学历、职称等要求达到规定学时和完成各项培训指标;坚持“行政一把手”策略,即“一把手”是部门培训管理第一责任人;坚持“适应、引导”的策略,即培训要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适应岗位需求和员工个人发展需要,积极引导员工终身学习、岗位学习、学有所长。 五、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所有从业人员的各类教育培训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教育培训工作在公司职工教育委员会领导下,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级管理、分级实施的原则,实行公司、基层单位(部室)、班组(施工点)三级教育培训管理网络体系。 六、机构组成 (一)公司职工教育委员会是公司教育培训工作的最高管理机构,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主任:总经理 副主任:党委书记、副书记、各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会主席

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推进公司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升教育培训工作质量和水平,培养造就高素质人才队伍,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创新员工教育培训机制,优化员工专业技术、职业技能与学历结构,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3.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 3.4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3.5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中发〔2015〕29号) 4 术语和定义 员工教育培训是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的先导性、系统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在公司改革发展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它分为培训与学历教育。培训是指公司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岗位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技能;学历教育指在岗员工参加的、与岗位业务对口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学历教育,包括脱产学习和业余学习。 5 职责 5.1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负责审定公司教育培训发展规划、计划和相关制度;负责审定公司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和经费预算。 5.2 公司分管领导:负责公司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和经费预算的审核;负责对内部、外部师资来源的确定、审批。 5.3人力资源部:履行公司教育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等职能。 5.4公司总部培训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口业务的培训工作。 5.5各部门:贯彻执行教育培训工作方针政策,落实国家局、省局和公司各项教育培训任务,把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本部门整体工作规划,并负责本部门教育培训工作的部署、组织、管理与具体实施。 5.6 公司财务管理部和各部门:负责教育经费报销程序把关,严格按照《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6 管理内容和方法 6.1 形式与内容 6.1.1从培训形式上,培训主要包括内部培训、外部培训、自我培训、脱产培训。 6.1.1.1 内部培训。主要指以公司内部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领导干部、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为培训师资,采取短期培训班、培训会等形式开展的培训。

医院职工参加在职学历(位)教育管理规定

医院职工参加在职学历(位)教育管理规定 医院职工参加在职学历(位)教育管理规定 医院职工参加在职学历(位)教育和培训进修及博士后研究管理规定 为加强在职学历(位)教育及培训进修、博士后研究管理,理顺职工参加学习与工作的关系,特制定管理规定如下: 一、学历(位)教育 ㈠职工应坚持”按岗位需求报读,以业余学习为主”的原则。若参加的学历(位)专业与现岗位专业需求不相符,该学历不作为晋升及调资的依据。 ㈡在职攻读委托培养研究生: 1、须为医院在编在岗职工,医教研系列人员来院工作满三年(含流动编制合同期,下同);护技药系列人员来院工作满五年,方可申请。 2、院内无该专业研究生导师,或所选院校或专业为业内公认的高水平学校及导师,可跨院、校(系)报读,但需按程序审批。 3、脱产学习理论课时间:临床型硕士生、科研型博士生半年(第一年的9月至次年2月);科研型硕士生一年(第一年的9月至次年8月);临床型博士生脱产学习时间按其课程表累计时间计算。 4、科室在职攻读委托培养研究生人数不得超过本科室同系列在岗职工人数的10%,科室同系列在岗职工人数不足10人的,在读不得超过1人;如同科室多人被录取,则在控制指标内按年资排序;年资相同按考试成绩排序。 5、在读期间经科室同意可申请脱产从事课题研究或毕业论文撰写工作(含延期),申请脱产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 6、应在规定的年限内完成学习任务。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期完成学习任务,经导师及科室同意,可适当延长学习时间,但硕士生最长不超过4年(含休学),博士生不超过6年(含休学)。 ㈢行政后勤部门人员、非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参加在职学习原则上应利用个人业余时间。因特殊岗位需求在编在岗人员报读委托培养研究生需按程序审批,但脱产学习理论课时间不得超过半年。 ㈣合同人员参加在职学习、在编在岗职工参加本科及以下学历(位)教育应利用个人业余时间。 ㈤参加学历(位)教育,所需费用自付。 ㈥报考在职学习,须在报名前向科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程序审批。 二、培训 ㈠因岗位需要参加上岗培训,经人事部门批准其费用由医院支付;证岗合一人员的上岗证年审费由医院支付。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凭相关证书、发票经人事部门审核后办理报销手续。 ㈡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职工,考核性补贴由在岗科室承担,医院补贴在岗科室70%。根据培训要求需到院内辅助科室轮转的,由在岗科室报送考核性补贴名单(附轮科证明);需到院外科室轮转的,由编制所属科室报送考核性补贴名单(附轮科证明);到院内辅助科室或院外科室轮转的,考核性补贴由医院承担,按核算科室平均奖发放。住院医师培训课程学习费由个人支付;阶段考试费由医院支付,不合格者,补考费用个人自付。属院区编制参加院本部医师培训的职工,考核性补贴由院区发放。 ㈢职工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晋升考试培训、技工考级及各类外语、计算机学习等,一律利用个人假期,假期不足部分按”事假”程序办理,所有费用自付。

新媒体科技公司在职人员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新媒体科技公司在职人员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第一节总则.. 第二节培训制度 第三节培训内容 第四节学历(学位)教育. 第五节教育培训管理.. 第六节培训机制 第七节附则..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上海X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科技公司)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升员工队伍的职业道德、专业素质和业务技能,创建学习型组织,构建终身学习体系,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人努力成才的观念,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在职人员教育培训的规定,结合XX科技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在职人员的教育培训,是指XX科技公司在职人员通过一定形式的学习,在理论素养、思想品德、业务能力、知识水平、专业技能、管理水平等方面得到更新、补充、拓展和提高,获得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上岗证书等,使其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水平与XX科技公司不断发展的事业需要相适应。 第三条XX科技公司所属单位应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在职人员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组织在职学习和脱产培训。培训工作可以项目形式委托国内外有关院校或专门机构开展。

第四条XX科技公司在职人员培训实行统一领导、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分级管理和组织实施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参加教育培训是在职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参加教育培训的成绩和综合鉴定是在职人员上岗、考核、定级、转岗、续聘、任职、评先进和晋升岗位职务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六条培训制度应与在职人员个人职业生涯规划相结合。各单位应根据员工自行拟订的职业生涯规划或组织考察后确定的工作要求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 第二节培训制度 第七条培训分为:学历培训、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培训、岗位培训、专项培训、任职培训。 第八条学历培训是指员工通过学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国外学校学位的教育培训。 第九条岗前培训是指对新进单位的人员和本单位转岗人员新聘岗位前的培训。 XX科技公司所属单位从大专院校(职校)招聘的毕业生,在上岗前必须先参加XX集团或录用单位组织的入职培训; 对转任新岗位的职工进行任职前的培训; 待岗人员重新聘任新岗位的,必须进行任职前的培训。 第十条持证上岗培训指广播电视技术行业规定的专业岗位实行的职业资格证书的培训。

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Pleasure Group Office【T985AB-B866SYT-B182C-BS682T-STT18】

重庆化工码头有限公司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员工教育培训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推进人才强企战略的实施,营造“建学习型企业、当学习型员工”的氛围,促进员工队伍思想素质、文化素质、业务技术素质、管理技能的提高,为公司持续、稳定、协调发展提供人才保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在册员工。 第二章教育培训的原则 第三条公司教育培训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鼓励和自愿相结合、分散学习与集中培训相统一的原则; (二)适应公司生产发展和岗位需要的原则; (三)工学兼顾,学以致用的原则。 第三章教育培训的管理方式及职责 第四条管理方式 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实行集中管理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制定员工教育培训的整体规划,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规划的执行情况,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管理职责 (一)制定教育培训计划;

(二)与财务部共同负责公司教育培训经费的计划和管理; (三)及时掌握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动态; (四)负责协调处理公司教育培训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六条各部门教育培训管理职责 (一)制定、完善员工教育培训制度; (二)按照公司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实施相关培训; (三)负责处理本部门教育培训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四章教育培训类别 第七条根据岗位职责要求和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特点,员工教育培训包括学历培训、专业技术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安全质量培训、专项短期培训和班组长培训等。 第八条学历培训:是为提高员工科学文化水平开展的各种培训,包括委培、自考、函授、夜校等形式的各类教育培训。 第九条专业技术培训:是为提升员工专业技术水平或技能水平开展的培训,包括公司内外短期和继续教育培训。 第十条岗位技能培训:是为提高员工适岗能力或者获取上岗资质的培训,包括特殊工种培训、岗位技术培训。 第十一条安全质量培训:以提高安全质量技能、增强安全质量意识为目的的培训,包括安全技能和安全规章的培训。 第十二条专项短期培训:以管理人员为对象,以创新管理思路、提高管理能力、拓展知识面为重点的培训,包括财务、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基本建设等方面的专业培训。

公司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在职员工教育培训工作,有效提高公司员工队伍整体素质,推动创建学习型组织的进程,形成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风尚,推进员工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培养造就高素质的员工队伍,根据集团公司《员工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育培训工作遵循的原则:员工教育培训工作以坚持从实际出发,因需施教,学以致用,灵活多样,讲求实效的原则;以岗位培训为主,以学历教育为辅的原则;以坚持经常化、制度化,使员工教育培训工作适应企业发展,适应生产经营发展需要的原则。 第三条教育培训工作宗旨:素质教育、强化培训、注重实效、突出重点。 第四条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思想:集中管理、统一规划、因需施教。 第五条教育培训目标: (一)培养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的、新型的各类复合型人才,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经营管理队伍。 (二)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培养一批各层次、各类型的专业技术队伍。 第2章管理体制 第六条加强组织领导。公司要高度重视员工教育培训工作,把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列入企业资产经营责任制考核内容。 第七条教育培训实行公司、职工教育中心、生产科室三级管理体制。 第八条职工教育中心、人事科负责公司教育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制度规范;教育培训总体工作的指导、服务、检查生产部门的培训工作;生产部门负责组织本科室员工日常岗位操作技能、业务知识、安全制度等教育,提出本科室员工教育培训的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加强教育培训机构建设,构建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的教育培训体系,发挥职工教育中心的主导作用,有效利用社会及专业单位的主渠道作用。 第三章教育培训内容 第十条根据公司发展和生产经营工作的需要,结合岗位职责要求

员工在职学历与资格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XXXX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员工在职学历与资格继续教育管理办法为加快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步伐,调动职工在职学习的积极性,保证员工队伍知识结构不断优化、素质不断提高,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快速、健康发展,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管理范围 本办法的管理范围是指申请参加受企业管理的各类学历教育的在职职工。未履行本办法规定程序而参加的专科、本科学历教育者不属于本办法的管理范围。 二、申请条件 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三年(入职满一年,报销工龄可后补)的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满三年),可申请大专、本科学历教育(不脱产)。 三、申请流程 1、大专学历教育(不脱产) 未具有大专学历报考大专学历教育(不脱产)学习者,须本人提出申请,经部门评审推荐,报总经理批准后可报考。 2、本科学历教育(不脱产)

具有大专学历报考本科学历教育(不脱产)学习者,须本人提出申请,经部门评审推荐,报总经理择优筛选批准后可报考。 四、报销管理 1、经批准同意报考大专、本科学历教育(不脱产)的在职职工,先行垫付学习费用,保留学费发票。(本科学历教育副部长以上职务人员全额报销、副部长以下职务人员报销一半) 2、经批准同意报考大专、本科学历教育(不脱产)的在职职工,在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后并工作满一年,凭学费发票和毕业证书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报销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所学专业须与工作岗位对口相关),报总经理批准后可全额报销。 五、培养协议签订 1、经批准同意报考大专、本科学历教育(不脱产)的在职职工,须签订培养协议(附录二)。 2、经批准同意报考大专、本科学历教育(不脱产)的在职职工学费报销约定服务期为学费报销日起三年。 3、经批准同意报考大专、本科学历教育(不脱产)的在职职工在约定服务期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向企业支付违约金。 4、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违约金={剩余服务期/约定服务期(学费报销日起三年)}×培养费用总额。 六、薪资调整规定

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附件1 陕煤集团神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SM/SNCY-QZ(Z)-0012-Ⅰ/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健全公司员工教育培训管理体系,规范培训管理工作流程,提高员工队伍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实现安全、高效生产的目的,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44号令)和《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南矿业公司职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神南司发〔2010〕488号)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教育培训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和规划目标,健全培训管理体制,以适应岗位需求、提高全员素质为导向,以岗位技术培训为核心,以安全技术培训为重点,多层次、全方位的组织开展培训,提升员工队伍整体学习能力、专业技术能力和创新能力,为员工创造职业生涯通道,为公司的快速发展提供可靠的人才保障。 第三条员工教育培训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员工培训与公司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实际相结合的原则,提高培训的针对性、目的性和实效性。 二、坚持员工培训与实行劳动预备制、职业资格证书制相结合的原则,实现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的正常衔接。

三、坚持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生产操作工人培训并重的原则,促进员工队伍素质全面提高。 四、坚持培训与考核、奖惩、待遇相结合的原则,调动员工参与培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第四条员工教育培训工作纳入企业发展战略和员工职业生涯规划,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第二章培训体制 第五条公司成立员工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员工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实施员工教育培训工作。 组长:总经理、党委书记 副组长: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副总工程师 成员:各单位培训工作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对员工培训工作实行宏观管理,负责员工培训工作的筹划、指导、服务、协调和监督。具体职责如下: 一、编制公司培训相关制度,建立培训管理体系; 二、负责调研公司各单位的培训需求,并进行汇总分析; 三、制定公司培训规划、年度培训计划和专项培训计划; 四、指导、协调、督促各单位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并提供培训相关的服务;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实施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人才强企战略,规范并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培养和造就适应集团公司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员工队伍,根据国家《劳动法》、《公司法》、《职业教育法》等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教育培训是企业人力资源开发的基本手段,是提高员工职业技能和整体素质、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有效途径,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和基本职责。系统各企业应将员工教育培训作为优先发展的重要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提供保障。 第三条员工依法享有教育培训的权力,也有不断提高职业技能、适应企业生产经营和岗位工作需要的义务。系统内全体员工须自觉加强学习,严格执行企业有关教育培训的规章制度,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达到工作岗位的要求。 第四条集团公司教育培训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层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系统各企业应以科学发展观和集团公司人才强企战略为指导,以服务企业和员工共同发展为宗旨,以满足企业的实际工作需要为基本要求,以提高员工素质和能力为核心,以岗位培训为重点,以建立高素质员工队伍为目的,全面开展员工教育培训工作。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系统各企业。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六条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在集团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实行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基层企业(含直属企业)三级管理体制。 第七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集团公司系统教育培训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党和国家教育培训的方针、政策,制定集团公司教育培训有关规章制度,审定重要岗位教育培训及考核标准。 (二)根据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组织制定集团公司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

员工在职教育管理制度

XXXXX员工在职教育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提高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始终保持人才队伍的创新活力和竞争力,创建“学习型组织”,造就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员工队伍以适应公司发展对人才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在职教育定义 本办法所指的在职教育是指员工在职参加的本科学历(一般指自学考试、成人高考,不包括网络大学、广播电大、民办自考)、研究生学历教育以及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专业领域技能的学习与培训。 三、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员工。 四、再教育申请 一 申报条件 申报本科及研究生学历者,原则上要求为所有管理技术人员以及一线基层管理技术人员。 新参加工作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要求参加学历教育的,须在本单位工作满 年。 在职期间取得本科学历的或要求参加更高层次学历教育者,一般须在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满 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优先安排参加学历教育: 年度绩效评价优秀卓越员工、年度优秀员工; 被评为公司级以上优秀专业技术人员或先进生产 工作 者、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获得市级以上 (质量管理奖)成果奖、优秀论文奖者、在市级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的主要作者。 职称申报与职业资格申请不受职位条件限制,符合报考条件即可。 二 申报程序 每年年末人力资源部制定下一年度员工在职教育方案,包括学历教育和技术职称等教育,提交公司审批合格后按照方案实施。 申请人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员工学历教育培养申请表》或《员工申报职称 职业资格申请表》(详见附录 和附录 )并附相应材料文件。 所在部门应认真核实员工填写的申请表内容,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审核依据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各类在职教育本身所列明的各类门槛条件予以办理审批手续,并将审批结果告知申请人。若报名人数较多以申报条件第四条择优考虑。 申请人办理报名手续并参加相应的考试。

人员质量教育培训与考核管理制度

文件名称: 质量教育、培训与考核管理制度 起草人: 审核人: 批准人: 文件编号: ykt-qm--1306 生效日期:2013年月日共2页 一、目的:加强质量教育、培训与考核的管理,不断提高员工素质,保证 经营药品的质量。 二、职责: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员。 三、内容: 1、质量管理员负责制定公司年度质量教育培训计划,由企业负责人批准执行。 2、教育培训内容 2.1 教育培训主要内容包括:《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 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公司质量管理制度、人员职责、岗位操作规程及相 关药品经营知识等。 2.2公司质量管理人员每年接受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工作。 2.3、公司新录入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工作,培训主要内容包 括相关法律法规、药品专业知识及技能、质量管理制度、职责及岗位操作规程等。 培训结束,根据考核结果择优录取上岗。 2.4、冷藏药品、进口药品及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药品经营管理知识等。 3、方式与考核 3.1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根据情况需要进行外部学习或培训。 3.2北京市药监局组织的培训的人员、继续教育人员及外出学习人员,培训或学 习结业后,应将学习情况、培训合格证等资料交行政人事部存档。 3.3、公司员工教育培训的考核,由行政人事部与质量管理部共同组织完成,根 ---------------------------- 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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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教育培训实施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员工教育培训实施管理办法 【目的】 规范和促进集团培训工作持续、系统的进行,通过知识、经验、能力的积累、传播、1. 应用与创新,提升员工职业技能与职业素质,使之适应集团业务发展的需要。 【培训原则】以符合业务发展与组织能力提升为基本原则,并注意前瞻性和系统性。2. 【适用范围】集团深圳总部公司所有培训活动的规划、实施、效果 评价等相关的部门** 本办法适用3. ** 与员工。各分康、分公司参照此办法另行制定,报学院备案。 【类别与组织】 学院统一组织。** 类,由9学院提供的培训方式可分为以下4.** 新员工培训:指新进员工在试用期间须接受的入职培 训,包括集团统一组织的集中4.1 学院统一组织,各分公司、** 培训和各部门安排的专业培训。集团总部的新员工由 分康的新进员工由其参照总部的培训内容自行安排。学院统一组织实施的入职培训内容包括: 4.1.1** 公司的历史、概况、业务、发展规划、产品及技术概况等 公司的经营理念、核心价值观、员工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基本人事制度 安全与质量 职业道德与职业精神 职业生涯规划 由用人部门实施的入职培训内容包括:4.1.2 部门承担的主要职能和责任、规章和制度 岗位职责介绍、业务操作流程和作业指导 增进工提升任职能力和晋升职务准备、扩展员工知识面、/指公司为更新任职能力:4.2 。主要包括:作效率所组织的各项培训(含研讨会) 中高层管理人员(包括:集团中层以上领导、各分康中层以上领导、分公司的 :管理技能、领导力提升、决策思维能力等;副总以 上人员) 后备干部培训:角色转变、职业技能提升、管理技能培养等 集团研发人员:项目管理培训、项目团队管理培训等; 集团市场营销人员:营销管理、销售管理、销售技巧培训 售后服务培训:优质客户服务; 其他行政部门:职业精神与职业素质 技术培训、产品培训、岗位业务技能培训有集团各部门、各事业部自行组织, 学院备案。**报 :客户培训(公司的战略性合作伙伴)文化、营 销策略等** 外派培训:因工作需要且没有安排或不能提供内部培训的,可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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