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要点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要点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要点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要点

附件1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要点

生产企业名称:地址:

生产许可证号:质量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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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下载】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 1

2被检查单位: 地址: 检查人员及执法证件名称、编号:1. 2.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月 日 时 分检查地点: 告知事项:我们是 监督检查人员,现出示执法证件。我们依法对你(单位)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请予配合。依照法律规定,监督检查人员少于两人或者所出示的执法证件与其身份不符的,你(单位)有权拒绝检查;对于监督检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你(单位)有权申请回避:(1)系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2)与本人或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3)与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问:你(单位)是否申请回避? 答:、管路敷设技术通过管线敷设技术,不仅可以解决吊顶层配置不规范问题,而且可保障各类管路习题到位。在管路敷设过程中,要加强看护关于管路高中资料试卷连接管口处理高中资料试卷弯扁度固定盒位置保护层防腐跨接地线弯曲半径标高等,要求技术交底。管线敷设技术中包含线槽、管架等多项方式,为解决高中语文电气课件中管壁薄、接口不严等问题,合理利用管线敷设技术。线缆敷设原则:在分线盒处,当不同电压回路交叉时,应采用金属隔板进行隔开处理;同一线槽内,强电回路须同时切断习题电源,线缆敷设完毕,要进行检查和检测处理。、电气课件中调试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试卷相互作用与相互关系,根据生产工艺高中资料试卷要求,对电气设备进行空载与带负荷下高中资料试卷调控试验;对设备进行调整使其在正常工况下与过度工作下都可以正常工作;对于继电保护进行整核对定值,审核与校对图纸,编写复杂设备与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方案,编写重要设备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方案以及系统启动方案;对整套启动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进行调试工作并且进行过关运行高中资料试卷技术指导。对于调试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技术问题,作为调试人员,需要在事前掌握图纸资料、设备制造厂家出具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报告与相关技术资料,并且了解现场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电气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技术电力保护装置调试技术,电力保护高中资料试卷配置技术是指机组在进行继电保护高中资料试卷总体配置时,需要在最大限度内来确保机组高中资料试卷安全,并且尽可能地缩小故障高中资料试卷破坏范围,或者对某些异常高中资料试卷工况进行自动处理,尤其要避免错误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动作,并且拒绝动作,来避免不必要高中资料试卷突然停机。因此,电力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调试技术,要求电力保护装置做到准确灵活。对于差动保护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技术是指发电机一变压器组在发生内部故障时,需要进行外部电源高中资料试卷切除从而采用高中资料试卷主要保护装置。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试题答案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试题(BS2016-3) 姓名:岗位:成绩: 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50分) 1、《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制定的目的是:为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保证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 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2、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以及 食品安全标准等情况实施(日常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应当遵循(属地负责、全面覆盖、风险管理、信息公开)的原则。 3、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在全面覆盖的基础上,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随机选取)食品生产经营者、随机选派监督(检查人员)实施(异地检查、交叉互查)。 4、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 查,(保障)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5、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信息化建设,市、县级食品药 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记录、汇总、分析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信息,完善日常监督检查措施。食品生 产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供食品生产经营(相关数据信息)。 6、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事项包括食品生产者的(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结果、生产过程控制、产 品检验结果)、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情况。 7、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日常监督检查,应当由(2名)以上(含2名)监督检查人员 参加。监督检查人员应当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随机选派)。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当场出示(有效执法证件)。 8、实施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对(重点)项目应当以(现场检查)方式为主,对一般项目可以 采取(书面检查)的方式。 9、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开放)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回答相关(询问),提供相关(合同、票据、账簿)和其他有关资料,(协助)生产经营现场检查和抽样检验。 10、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监督检查人员要求,在现场检查、询问和抽样检验等(文书)上(签字)或者盖章。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1、被检查单位拒绝在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上签字或者盖章的,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在日常监督检查 结果记录表上注明原因,并可以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签字、盖章,或者采取录音、录像等方式进行记 录,作为监督执法的依据。(对) 2、对日常监督检查结果属于基本符合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就监督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书面提出限期整改要求。被检查单位应当按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食品药品监 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人员可以跟踪整改情况,并记录整改结果。(对) 3、日常监督检查结果为不符合,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停止食品 生产经营活动。(对) 4、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食品生产经营者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未及时 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可以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责任约谈情况 和整改情况应当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对)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生产检查要点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生产检查要点 一、管理 容量在50KW以上的均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其内容包括如下: 1.现场勘探; 2.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 3.进行负荷计算; 4.选择变压器容量; 5.设计配电系统: 1)设计配电线路,选择导线或电缆; 2)设计配电装置,选择电器; 3)设计接地装置; 4)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主要包括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平、剖图) 6.设计防雷装置; 7.确定防护措施; 8.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二、专业人员要求 1.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 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2.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 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 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停用的设备必须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搬运或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三、安全技术档案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如下: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修改临时用电施组的资料; 技术交底资料; 临时用电工程检验验收表; 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 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 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 定期检(复)查表。 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该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其中“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可指定电工代管,每周由项目经理审核认可,并应在临时用电 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 2.临时用电工程必须定期检查,施工现场每月一次,分公司每季度一次,分公司检查 时,应复查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值。 3.检查工作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处理,并履行复查验收制 度。 施工现场开挖非热管道沟槽的边缘与埋地外电缆沟槽边缘的距离不得小于0.5米。 如达不到上述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取绝缘隔离防护措施,并悬挂醒目的区警告 标志牌。 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员负责 监护。 五、接零 1.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路线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

表1-3 餐饮服务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重点项(*) 7项,一般项23项,共30项

说明:1.表中*号项目为重点项,其他项目为一般项。每次检查的重点项应不少于3项,一般项应不少于7项。 2.检查结果判定方法:①符合:未发现检查的重点项和一般项存在问题;②基本符合:发现检查的重点项存在1项及以下不 合格且70%≤一般项合格率<100%;③不符合:发现检查的重点项存在2项及以上不合格,或一般项合格率<70%。 3.当次检查发现的不合格项目,应列入下次检查必查项目。 4.存在合理缺项时,一般项合格率的计算方法为:合格项目数/(检查的项目数-合理缺项的项目数)×100%。

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类)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

填表说明: 1.编号:由四位年度号+1位要点表序号+六位流水号组成,如2016-1-000001。生产、销售、餐饮服务、保健食品生产各环节对应的要点表序号分别为“1、2、3、4”。 2.名称:填写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书上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名称。 3.地址:填写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书上载明的生产经营地址。 4.联系人、联系方式:填写法人代表或者负责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5.许可证编号:与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书上载明的内容一致。如果检查对象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填写负责人的身份证号码,并隐藏身份证号码中第11位到第14位的数字,以“****”替代。 6.检查次数:填写本次检查属于本年度对企业开展的日常监督检查的次数。 7.检查内容:检查人员应为两名或两名以上,应明确检查对应使用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 8.检查结果:①符合:未发现检查的重点项和一般项存在问题;②基本符合:发现检查的重点项存在1项及以下不合格且70%≤一般项合格率<100%;③不符合:发现检查的重点项存在2项及以上不合格,或一般项合格率<70%。 9.结果处理:根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要求,对检查结果进行处理,结果为符合的,说明中可不填写内容,结果为基本符合的,选书面限期整改;结果为不符合的,选食品生产经营者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结果处理所使用的相应文书应执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规范的通知》(食药监稽〔2014〕64号)所附执法文书。 10.说明:对发现问题及处置措施进行详细描述,可附页。 11.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用于现场公示,一份留存。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要点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知识要点 1. 建筑业的五类常发事故是指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 2. 新进场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是公司教育、项目教育、班组教育。 10. 在公共场所的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16、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 17、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建筑施工企业最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8、施工组织设计是以施工项目为对象编制的,用以指导其施工全过程各项施工活动的技术、经济、组织、协调和控制的综合性文件。 19、《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20、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 21.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22.建筑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3.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24.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25、混凝土悬臂构件底模拆除时,混凝土强度至少不得低于设计强度的100% 26、浅基坑土方开挖中,基坑边缘堆置土方和建筑材料,最大堆置高度不应超过1.5m。 27.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28.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29.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进入现场检查。 30.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方法、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属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 31.安全管理的核心内容是建立和维持安全控制系统。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问答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问答 为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定了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下面是给大家整理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问答,欢迎阅读。 一、《办法》制定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2013年,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国办发〔2013〕24号)规定,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统一承担,原来由质监、工商、食药部门制定的有关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监管已不能适应改革后的职能调整需要。2015年10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新法进一步强化了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加强监督检查。此前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试行)》、《关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的》、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卫生部制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已不能满足现阶段食品生产经营监管的需要。因此需要制定专门的规

章,对食品生产经营的监督检查工作进行规范。 《办法》的制定和实施,是落实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的具体体现,是落实《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生产经营监管要求的重要措施,也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具体要求,是执行“四有两责”的具体举措。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不能一发了之,必须对企业是否始终按照发证条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监督检查,《办法》通过细化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强化了法律的可操作性,进一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从生产源头防范和控制风险隐患,将基层监管部门对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责任落到实处,督促企业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对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二、《办法》有哪些主要特点?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和要求,本次《办法》的修订,按照属地负责、全面覆盖、风险管理、信息公开的原则,着力破解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作用,主要特点概括起来是“两涵盖两规范”。“两涵盖”,一是涵盖食品、特殊食品、食品添加剂全品种的日常监督检查;二是涵盖生产、销售、餐饮服务全环节的日常监督检查。“两规范”,一是规范日常监督检查要求。对检查人员资质、检查事项、检查方式、检查程序、检查频次、结果记录与公布、问题处理等进行规范;二是规范标准化检查表格。设置了标准化的检查表格及结果记录表格,并配套制定相应的检查操作手册,规范指导基层人员开展检查工作。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23号令)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23号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已于2016年2月16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局长毕井泉 2016年3月4日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保证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食品安全标准等情况实施日常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应当遵循属地负责、全面覆盖、风险管理、信息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第五条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在全面覆盖的基础上,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随机选取食品生产经营者、随机选派监督检查人员实施异地检查、交叉互查。 第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保障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第七条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信息化建设,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记录、汇总、分析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信息,完善日常监督检查措施。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供食品生产经营相关数据信息。 第二章监督检查事项 第八条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事项包括食品生产者的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结果、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结果、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情况。 除前款规定的监督检查事项外,保健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事项还包括生产者资质、产品标签及说明书、委托加工、生产管理体系等情况。 第九条食品销售环节监督检查事项包括食品销售者资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一般规定执行、禁止性规定执行、经营过程控制、进货查验结果、食品贮存、不安全食品召回、标签和说明书、特殊食品销售、进口食品销售、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食用农产品销售等情况,以及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管检查管理方案办法》及监管检查要点解析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及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解析 1、生产环境条件 1.1 厂区无扬尘、无积水,厂区、车间卫生整洁 检查厂区、车间环境,是否符合卫生规范 1.厂区内的道路一般应铺设混凝土、沥青、或者其他硬质材料;空地应采取必要措施,如铺设水泥、地砖或铺设草坪等方式,保持环境清洁,正常天气下不得有扬尘和积水等现象; 2.生产车间地面应当无积水、无蛛网积灰、无破损等;需要经常冲洗的地面,应当有一定坡度,其最低处应设在排水沟或者地漏的位置; 3.查看车间的墙面及地面有无污垢、霉变,不得有食品原辅料、半成品、成品等散落;问题:1.正常天气下厂区有扬尘和积水问题; 2.车间地面(或墙面)有破损或有当场不能去除的污垢、霉变、积水等。 1.2厂区、车间与有毒、有害场所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检查厂区和车间附近是否有污染源 1. 重点查看环境给食品生产带来的潜在污染风险,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将其降至最低水平;查看附近是否有有毒有害污染源,或者污染源是否对生产有影响;查看厂区内垃圾是否密闭存放,是否散发出异味, 是否有各种杂物堆放。 2.不得有对食品有显著污染的区域,厂区垃圾应定期清理,易腐败的废弃物应尽快清除,不得有苍蝇、老鼠等;垃圾一般应存放在垃圾房或者垃圾桶内,不得露天堆放; 3.车间外废弃物放置场所应与食品加工场所隔离防止污染; 问题:厂区、车间内或附近有影响生产或可能污染食品的污染源,不能当场消除的。1.3卫生间应保持清洁,应设置洗手设施,未与食品生产、包装或贮存等区域直接连通。检查厂区卫生间设置和卫生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问题:卫生间不清洁,可能对食品生产产生影响的。 1.4 有更衣、洗手、干手、消毒设备、设施,满足正常使用。 检查企业更衣室设施,是否按规定摆放,更衣室内空气是否进行杀菌消毒,查看是否有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 2016年03月08日发布《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已于2016年2月16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局长毕井泉 2016年3月4日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保证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食品安全标准等情况实施日常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应当遵循属地负责、全面覆盖、风险管理、信息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第五条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在全面覆盖的基础上,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随机选取食品生产经营者、随机选派监督检查人员实施异地检查、交叉互查。 第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保障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第七条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信息化建设,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记录、汇总、分析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信息,完善日常监督检查措施。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供食品生产经营相关数据信息。 第二章监督检查事项 第八条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事项包括食品生产者的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结果、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结果、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情况。 除前款规定的监督检查事项外,保健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事项还包括生产者资质、产品标签及说明书、委托加工、生产管理体系等情况。 第九条食品销售环节监督检查事项包括食品销售者资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一般规定执行、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检查要点

编号:SM-ZD-25244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检 查要点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检查要点 简介:该规程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情况 1、查阅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内容,施工现场应该编制的施工方案有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施工用电、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基坑支护工程(含土方开挖)、起重吊装等。 2、查阅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审批手续。施工方案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或工地(公司)委派的人员编制,公司安全主管科室负责人审核,公司技术总工程师批准。不得代签。 3、查阅专家论证情况。施工现场应该进行专家会审的有凡高度超过4m或跨度超过9m的钢管、扣件式模板支撑体系、施工高度超过100m以上的悬挑架和搭设高度超过50m的落地式脚手架、凡土方深度在4m及以上或基坑开挖深度虽不足4m,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大的基坑三项。 4、其他安全生产技术台帐资料。 (二)“洞口”“临边”等放高处坠落事故措施落实情况

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doc

表 1-1 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 食品通用检查项目:重点项(* )21 项,一般项 30 项,共 51 项。 食品添加剂通用检查项目:重点项(* )19 项,一般项 31 项,共 50 项。 检查项目1.生产环境条件 2.进货查验结果注:① 检查原辅料仓库;② 原辅料品种随机抽查,不足 2 种的项目序号检查内容评价备注 1.1 厂区无扬尘、无积水,厂区、车间卫生整洁。□是□否 *1.2 厂区、车间与有毒、有害场所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是□否 *1.3 卫生间应保持清洁,应设置洗手设施,未与食品生产、包装或贮存等区域 □是□否直接连通。 1.4 有更衣、洗手、干手、消毒设备、设施,满足正常使用。□是□否 1.5 通风、防尘、照明、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等设备、设施正常运行。□是□否 1.6 车间内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等化学品应与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 □是□否料等分隔放置,并有相应的使用记录。 1.7 定期检查防鼠、防蝇、防虫害装置的使用情况并有相应检查记录,生产场□是□否 所无虫害迹象。 *2.1 查验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供货者的许可证、产品合格 □是□否证明文件;供货者无法提供有效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有检验记录。 *2.2 进货查验记录及证明材料真实、完整,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少于产品保 □是□否质期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检查项目项目序号检查内容 全部检查。 2.3 建立和保存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贮存、保管记录和 领用出库记录。 评价备注 □是□否 3.生产过程控制注:在成品库至少抽取 2批次产品,按生产日期或批号追溯生产过程记录及控制的全部检查,有专供 特定人群的产品至少抽查 1 个产品。 3.1 有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文件,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查并记录和处置。 *3.2 使用的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品种与索证索票、进货查验 记录内容一致。 *3.3 建立和保存生产投料记录,包括投料种类、品名、生产日期或批号、使用 数量等。 *3.4 未发现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超过保 质期的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 *3.5 未发现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 3.6 生产或使用的新食品原料,限定于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公告的新食品原料 范围内。 *3.7 未发现使用药品、仅用于保健食品的原料生产食品。 *3.8 生产记录中的生产工艺和参数与企业申请许可时提供的工艺流程一致。 *3.9 建立和保存生产加工过程关键控制点的控制情况记录。 3.10 生产现场未发现人流、物流交叉污染。 3.11 未发现原辅料、半成品与直接入口食品交叉污染。 3.12 有温、湿度等生产环境监测要求的,定期进行监测并记录。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安全生产现场检查项目(现场检查项)doc资料

安全生产检查项目 文件结合现场检查 总共涉及十三大项(应建立文件) 122小项 其中涉及各项规章制度:29个国家法律法规条例:15 个各类表格:17份记录:1份 应签协议:3个应签责任书:3 个计划书:4 份报告:1份预案:5份试卷:1份 其他为照片资料及现场查看验收项 一、方针目标: 1、每月一次的安全例会会议记录(从11年开始) 2、安全生产那责任书(三级:公司与厂长管理员工) 3、各种规章制度上墙,文字材料及宣传资料要存档 二、组织机构: 1、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书复印件 2、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证书复印件 3、公司安全管理员安全培训证书复印件 4、各种规章制度上墙,文字材料及宣传资料要存档 三、安全生产投入: 1年投入数额以千元为单位) 2 3、缴纳工伤保险相关单据的复印件 4、各类安全生产用品采购、领取、使用等表格的复印件 四、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1、岗位培训记录及培训照片,宣传材料及照片 2、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试卷 3、生产现场标识(安全或危险标识) 4、三级教育培训文档资料 5、各种规章制度上墙,文字材料及宣传资料要存档 五、教育培训: 1、员工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试卷 2、安全培训记录卡 3、各类宣传、培训资料、纪录档案 4、各种规章制度上墙 六、安全生产设施: 1、公司建筑结构、厂房设置、设备设施平面图、 2、煤粉制备系统或危险品储库,必须采用密闭式防爆型电气设施(现场检查) 3、触电危险性大或作业环境差的生产车间、锅炉房等场所,应采用密闭式动力照明箱、柜。 4、防火设施和措施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重要设备应配备电气灭火器材、消防水源 5、在消防用水由工厂水源直接供给时,工厂给水管网的进水管不应小于两条。当其中一条发生事故时,另一条应能通过100%的消防用水和70%的生产、生活用水。.在消防用水由消防水池供给时,工厂给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

附件2 淮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

填表说明: 1.编号:由四位年度号+1位要点表序号+六位流水号组成,如2016-1-000001。生产、销售、餐饮服务、保健食品生产各环节对应的要点表序号分别为“1、2、3、4”。 2.名称:填写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书上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名称。 3.地址:填写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书上载明的生产经营地址。 4.联系人、联系方式:填写法人代表或者负责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5.许可证编号:与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书上载明的内容一致。如果检查对象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填写负责人的身份证号码,并隐藏身份证号码中第11位到第14位的数字,以“****”替代。 6.检查次数:填写本次检查属于本年度对企业开展的日常监督检查的次数。 7.检查内容:检查人员应为两名或两名以上,应明确检查对应使用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 8.检查结果:根据检查情况,未发现问题选符合,发现小于8项(含)一般项存在问题选基本符合。发现大于8项一般项或1项(含)以上重点项存在问题选不符合。 9.结果处理:根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要求,对检查结果进行处理,结果为符合的,说明中可不填写内容,结果为基本符合的,选书面限期整改;结果为不符合的,选食品生产经营者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结果处理所使用的相应文书应执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规范的通知》(食药监稽〔2014〕64号)所附执法文书。 10.说明:对发现问题及处置措施进行详细描述,可附页。 11.本表一式三份,一份用于现场公示,一份反馈企业,一份留存。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文章摘于执法大师app)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保证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食品安全标准等情况实施日常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应当遵循属地负责、全面覆盖、风险管理、信息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第五条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在全面覆盖的基础上,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随机选取食品生产经营者、随机选派监督检查人员实施异地检查、交叉互查。 第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保障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第七条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信息化建设,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记录、汇总、分析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信息,完善日常监督检查措施。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供食品生产经营相关数据信息。 第二章监督检查事项 第八条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事项包括食品生产者的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结果、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结果、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情况。

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内容及评分表

安全文明生产现场检查内容及评分表 被检查单位:检查单位:湖北省清江路桥建筑有限公司日期: 检查内容分值扣分标准评分 现场布置和防护10 1.临边、临水、洞口、陡壁等危险作业区域无防护或防护不符合规定,未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现场无醒目的安全标语,每发现一处扣1分; 2.未按规定配置消防灭火器材,未按规定设置消防通道,扣2-4分; 3.施工现场未进行交通渠化,施工道路及安全通道路况差,容易堵塞,扣1-2分; 4.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品存放、使用、清理、管理等不符合规定,扣2-5分; 5.个人安全防护不符合规定,进入施工现场人员未文明着装、挂牌上岗、佩戴安全帽等,每发现一人扣1分; 6.夜间施工无照明,无警示,每发现一处扣2分; 7.现场无五牌一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防火责任)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施工现场平 面图),每缺少一牌(图)扣1分; 基坑作业10 1.基坑边坡不符合安全要求,基坑边沿堆物小于安全距离,每发现一处扣1分; 2.基坑未按规定采取排降水措施,扣1-3分;基坑支护未按规定观测或支护设施产生变形,每发现一处扣2分; 3.基坑未按规定设置上下通道或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扣2分; 4.有人员进入挖土机作业半径,扣3分; 桥梁10 1.人工挖孔桩孔壁未进行防护,未设置高出地面围栏,桩孔边沿堆物,人工挖孔未按规定采用机械通风,发现一项扣2分; 2.索塔、立柱施工过程中未按规定设置施工电梯,扣2-5分; 3.悬索桥施工中临时工作索、牵引索、防护围栏设置不符合规定,扣2-5分; 4.水上运输或水上作业平台未设置防护设施或防护设施不符合规定,扣1-3分; 5.跨公路、铁路桥梁施工时未设岗哨管理,扣2-5分,附近无引导和警示标志或未设置防护措施每发现一处扣2分; 隧道10 1.隧道洞口无登记记录或无交接班记录,扣1-3分; 2.隧道内作业环境条件不符合作业标准,扣1-3分; 3.有不良地质情况时,未采取有效预防措施,扣3-5分; 4.有瓦斯的隧道,未设专职瓦斯检查员,扣3-5分;机具、器材未采用防爆型,扣2-4分; 5. 风水电等管线布设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每发现一处扣2分; 6. 爆破作业未按要求设置警戒线、未对洞内及安全距离内人员设备进行清理,无专人值守,扣3-5分; 高边坡 5 1.高边坡作业中存在立体交叉,扣4-6分; 2.高陡边坡作业时未按规定进行有效防护的,每发现一处扣3分;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完整版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附件2 省(区、市)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 编号:

填表说明: 1.编号:由四位年度号+1位要点表序号+六位流水号组成,如20。生产、销售、餐饮服务、保健食品生产各环节对应的要点表序号分别为“1、2、3、4”。 2.名称:填写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书上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名称。 3.地址:填写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书上载明的生产经营地址。 4.联系人、联系方式:填写法人代表或者负责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5.许可证编号:与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书上载明的内容一致。如果检查对象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填写负责人的身份证号码,并隐藏身份证号码中第11位到第14位的数字,以“****”替代。 6.检查次数:填写本次检查属于本年度对企业开展的日常监督检查的次数。 7.检查内容:检查人员应为两名或两名以上,应明确检查对应使用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 8.检查结果:根据检查情况,未发现问题选符合,发现小于8项(含)一般项存在问题选基本符合。发现大于8项一般项或1项(含)以上重点项存在问题选不符合。 9.结果处理:根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要求,对检查结果进行处理,结果为符合的,说明中可不填写内容,结果为基本符合的,选书面限期整改;结果为不符合的,选食品生产经营者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结果处理所使用的相应文书应执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规范的通知》(食药监稽〔2014〕64号)所附执法文书。 10.说明:对发现问题及处置措施进行详细描述,可附页。 11.本表一式三份,一份用于现场公示,一份反馈企业,一份留存。

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及检查结果记录表

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及检查结果记录表

填表说明: 1.编号:由四位年度号+1位要点表序号+六位流水号组成,如2016-1-000001。生产、销售、餐饮服务、保健食品生产各环节对应的要点表序号分别为“1、2、3、4”。 2.名称:填写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书上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名称。 3.地址:填写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书上载明的生产经营地址。 4.联系人、联系方式:填写法人代表或者负责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5.许可证编号:与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书上载明的内容一致。如果检查对象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填写负责人的身份证号码,并隐藏身份证号码中第11位到第14位的数字,以“****”替代。 6.检查次数:填写本次检查属于本年度对企业开展的日常监督检查的次数。 7.检查内容:检查人员应为两名或两名以上,应明确检查对应使用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 8.检查结果:根据检查情况,未发现问题选符合,发现小于8项(含)一般项存在问题选基本符合。发现大于8项一般项或1项(含)以上重点项存在问题选不符合。 9.结果处理:根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要求,对检查结果进行处理,结果为符合的,说明中可不填写内容,结果为基本符合的,选书面限期整改;结果为不符合的,选食品生产经营者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结果处理所使用的相应文书应执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规范的通知》(食药监稽〔2014〕64号)所附执法文书。 10.说明:对发现问题及处置措施进行详细描述,可附页。 11.本表一式三份,一份用于现场公示,一份反馈企业,一份留存。

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

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 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强化食品生产经营风险管理,科学有效实施监管,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风险分级管理,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风险分析为基础,结合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类别、经营业态及生产经营规模、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监督管理记录情况,按照风险评价指标,划分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并结合当地监管资源和监管能力,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的不同程度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风险分级管理,适用本办法。 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等食品生产经营,以及食品添加剂生产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制定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制度,指导和检查全国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 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本省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结合本行政区域内实际情况,组织实施本省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对本省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各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开展本地区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五条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应当遵循风险分析、量化评价、动态管理、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风险分级管理工作,不得拒绝、逃避或者阻碍。 第二章风险分级 第七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风险等级划分,应当结合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特点,从生产经营食品类别、经

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检查基本要点

管理制度参考范本 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检查基本要点 a I时'间H 卜/ / 1 / 5 ..胆■

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重点查员工现场操作是否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同行业员工劳保用品配备和使用有不同的规定,如建筑工人要配备和使用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等,粉碎工要重点配备和使用防尘毒口罩,钳工、机床工重点配备和使用防护皮鞋、防护眼镜等。 二、车间、仓库环境是否整洁,物资堆放是否有序 如氧气瓶、乙炔瓶不能曝晒、倒立,两种气瓶不能同库存放(通 风较好的宽敞场所,可相距5 米以外堆放)。 三、危险物品管理是否规范 如剧毒品、爆炸品的管理是否做到五双,危险化学品是否专库存放,危险化学品是否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等。 四、重点项目、重点设备设施是否安装安全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 五、使用动火是否经过审批及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如动火是否遵守六大禁令、五不动火、十不烧等。 六、高空悬挂和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有无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如制定施工方案、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设置作业现场的安全区域;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专业人员施工;确定专人进行现场统一指挥;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等。 七、车间、仓库、员工宿舍的设置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八、车间、员工宿舍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器材设施是否按规定设置 2 / 5

1、厂房的安全出口一般不应少于2 个;但符合下列要求的可设1 个: 1)甲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100m2,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 数不超过5 人。 2)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150m2,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 数不超过10 人。 3)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250m2,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 数不超过20 人。 (4)丁、戊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400m2且同一时间的生 产人数不超过30 人。 2、厂房疏散通道包括楼梯、走道和门: 疏散楼梯宽度不少于1.1m,走道的宽度不少于1.4m,疏散门的宽度不少于0.9m且门要向外开(当人数少于50人时,可以适当减少, 但门的宽度不少于0.8m)。楼梯、走道应安装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灯。 3、消防器材: 主要是查灭火器要按照企业场所危险等级配置。在配置灭火器时 要根据企业生产性质选配,如石油化工场所应配置泡沫或ABC干粉灭 火器,精密仪器应选配气体(二氧化碳、卤代烷)灭火器,其它场所配置ABC干粉灭火器为宜。灭火器配置标准如下: 九、通风除尘是否达到要求 生产过程中有产生微量热量、蒸汽、烟雾、粉尘的车间,有否利用门窗进行自然通风换气;比较严重的车间,有否采用机械通风排除有害物。 十、电气设备及安装是否符合行业标准和安全条件,电气设备包括发电、变电、输电或用电的器件 1、输配电线路:甲类厂房、库房,甲乙类液体、气体储罐与电力 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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