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处方书写要求

门诊处方书写要求
门诊处方书写要求

处方书写要求与格式

一、书写要求

(一)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并须在执业机构和药学部门、门诊部签名留样及专用签章备案后方开具处方。

(二)医师应当按照治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三)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3天。急诊处方的在普通处方的右上角注“急”字,要优先调剂发药。

(四)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五)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六)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七)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八)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西药、中成药要分别开具处方,每一种药品必须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九)用量。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十)开具处方后得的空白处方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十一)初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天用量;根据我省具体情况,按照疾病诊断,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处方用量不超过半个月量;纳入

规定病种(指各类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有慢性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和列入诊疗项目的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和高血压冠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慢性肝炎等需长期服药的慢性病、老年病,处方不超过一个月量。但医师应注明理由

。抗菌药物处方用量应遵守卫生部和我省有关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管理规定

(十二)药品名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或药典委员会公布的《中国药品通用名称》或经国家批准的专利药品名为准。如无收载,可采用通用名或商品名。药品简写或缩写必须为国内通用写法。中成药和医院制剂品名的书写应当与正式批准的名称一致。

(十三)药品剂量与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十四)药品、毒药、精神药物不得缩写或简写,其用量必须按有关规定使用。麻醉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天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十五)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

(十六)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十七)为门诊医保病人开具辅助药品,每张处方不超过一种;对一般门诊医保患者开乌灵胶囊、胚宝胶囊、补肾益脑胶囊、利血生、益血生等药品,每张处方不超过15日常用量;对伴有白细胞下降情况门诊医保病人开具利血生、益血生药品,每张处方不超过30日常用量。

(十八)医师利用计算机开具普通处方时、需同时打印纸质处方,其格式与手写处方一致,打印处方经签名或盖章后有效。

二、格式

(1)Rp.

强的松片 5 mg×12 片

Sig. 5 mg tid

(2) Rp.

西酞普兰(一泰纳)片20mgX14片

用法: 1次/ 日早1片或Sig. 20mg qd (3) Rp.

阿普唑仑片0.4mg X28片

Sig. 0.4mg qn

(4) Rp.

乌灵胶囊0.33X84粒

Sig. 0.66 tid 或Sig. 2# tid或用法:2粒3次/日(5)Rp.

呋麻滴鼻液8ml×1 支

Sig.滴鼻3次/2日

(6)Rp.

10%鱼石脂软膏20克

用法:外用2次/日

(7)Rp.

5%葡萄糖注射液500ml

银杏达莫针10ml aa III

Sig. aa I ivgtt qd

(8)Rp.

0.9%氯化钠注射液500ml

青霉素钠针480万u

用法:静滴即刻

或Inj. N.S 500 ml

Inj. Penicilline 480万u

Sig. ivgtt. St.

(9)Rp.

氯氮平片25mg×60片

用法:3次/日早2片、中2片、晚4片或用法:3次/日早5 0mg、中50mg、晚100mg

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删除,感谢你们的配合!

门诊处方书写要求

门诊处方书写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门诊处方及病历的书写要求,参照2017年北京市关于处方点评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对门诊处方及病历的书写内容及要 求通知如下: 一、门诊处方方面: 1、单纯开具中药饮片、中医治疗操作(如针灸、火罐、艾灸等)的,若以 往该病已有明确的西医诊断,则书写西医病名、中医辨病、辨证。若无明确诊断,且不接受进一步相关检查者,则仅书写中医辨病、辨证。 2、除第一种情况外所有处方均必须有西医诊断(包括咨询、换药);对于 不能明确诊断的,可记录为“某某疾病待查”(特殊情况如涉及个人隐私、承 担筛查任务的可由临床科室提交医务科另行商议)。 3、所有处方中包含中成药、中药饮片、中医治疗操作(如针灸、火罐、艾 灸等)的,处方中必须包含中医辨证、辨病的内容。 4、如当日单科同一患者处方中只开具西药的处方,可以不用书写中医辩证、辨病的内容。 二、门诊病历方面: 1、门诊初诊患者病历必须记录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中医四诊、阳性体征、必要的阴性体征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及治疗意见等内容; 2、门诊复诊患者病历必须记录中医四诊,必要的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和处理意见等内容。 3、对于单纯咨询或二次换药(第一次来院即换药的患者按初诊患者执行) 的患者,病历中可以不记录中医四诊的内容,但应记录患者的一般情况、重点 咨询内容或换药时伤口的情况等。 4、患者自查(包括实验室检查、影像检查、功能检查等),在无其它任何 治疗时,或只有西医治疗(如激光、牵引、门诊手术)时,可以不用书写中医 辩证、辨病的内容。 【注】:处方全程请兼顾北京市医保政策,切勿违规。 在临床实际工作中,如出现上述规定以外的情况时,可以以书面形式,科主任签字确认后上交医务科另行商议。

处方书写规范

处方是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发药凭证的医疗用药的医疗文书,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医师处方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1.开写处方必须用钢笔或毛笔,不得用铅笔或圆珠笔.处方若有涂改,医师需在涂改处签名(我院内部规定麻醉药品处方不允许涂改) 2.处方药量以三天为宜,七天为限,慢性病可开一个月的药量.特殊管理的药品按相关规定执行,一类精神药品三天,二类精神药品七天(用专用蓝色精神处方开具);麻醉药品口服三天量,注射剂两天量(用专用红色麻醉处方开具,注射剂我院内部规定为一次量) 3.药物名称中文应采用药品通用名或常用名,英文应采用国际非专利名(INN),避免单纯用商品名. 4.固体药物以克(g)或液体药物以毫升(ml)作为含量或容量单位时可省略该单位,但若以其他量词作为单位时则不能省略该单位,如毫克(mg). 5.复方制剂可不写含量或浓度. 6.如果在一张处方上开几种药,应用阿拉伯数字标出. 7.如果几种药物的用法相同,可将这几种药物的用法用量合在一起写,用法用量前加aa,含义为"各….". 8.几种药物合用可用符号"/"表示. 9.医师若开具药物的用法用量与常规不符,应在该药物用法用量旁再签字确认,以表明并非写错.否则药品调配人员有权拒绝调配. 1.处方书写不完整(主要是手写处方),缺项多。如诊断、患者的年龄未写;药品的通用名、剂型、用法、用量未写;医生漏签名等; 2.部分药品的皮试未注明; 3.“精二”处方超量未注明原因和重签名; 4.手写处方的字体及英文缩写太潦草,划价员看不懂; 5.造影用的药品无单独开处方; 6.超剂量、超天数的处方未注明原因和重签名; 医师开具门诊普通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一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中药材除外)。 7. 处方格式不规范 药学部 2012年2月17日

门诊处方书写要求与格式

门诊处方书写要求与格式 一、书写要求 (一)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并须在执业机构和药学部门、门诊部签名留样及专用签章备案后方开具处方。 (二)医师应当按照治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三)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3天。急诊处方的在普通处方的右上角注“急”字,要优先调剂发药。 (四)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五)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六)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七)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 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 等含糊不清字句。 (八)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西药、中成药要分别开具处方,

每一种药品必须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九)用量。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十)开具处方后得的空白处方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一)初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天用量;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疾病诊断,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处方用量不超过半个月量。但医师应注明理由。抗菌药物处方用量应遵守卫生部和我省有关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管理规定,一般一张处方只开一种抗生素,不得超过7日用量;必需联合应用抗生素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十二)药品名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或药典委员会公布的《中国药品通用名称》或经国家批准的专利药品名为准。如无收载,采用通用名。药品简写或缩写必须为国内通用写法。 (十三)药品剂量与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十四)药品、毒药、精神药物不得缩写或简写,其用量必须按有关规定使用。麻醉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天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十七)开具处方后,必须告知病人开具药物的内容、情况,必须要求患者本人签字、留联系电话,14岁以下或无自理能力 的患者由其监护人代签,同时留下联系电话。 二、格式 药物名称+剂型:含量+数量+盒数

处方书写规范 (3)

目前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处方书写不完整(主要是手写处方),缺项多。如诊断、患者的联系电话未写;药品的通用名、剂型、用法、用量未写;医生漏签名等; 2.部分药品的皮试未注明; 3.“精二”处方超量未注明原因和重签名; 4.手写处方的字体及英文缩写太潦草,收费员看不懂; 5.造影用的药品无单独开处方; 6.超剂量、超天数的处方未注明原因和重签名; 医师开具门诊普通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一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中药材除外)。 7. 处方格式不规范(标准格式请看后页) 质控科、门诊办、药学部 2009年3月20日 处方书写格式 1.标准处方格式 R p:药品名(剂型)单位剂量×总量 S i g.单位剂量用法每日次数 例1:R p:I n j.青霉素钠80万U×6支 S i g.80万U i.m.b i d(皮试) 例2:R p:头孢克洛干糖浆125m g×6袋 S i g.125m g t i d 2.简易处方格式 R p:药品名(剂型)单位剂量用法每日次数×天数 例1:R p:I n j.青霉素钠80万U i.m.b i d×3(皮试)例2:R p:头孢克洛干糖浆125m g t i d×2

处方书写规范 处方书写规范 1、认真填写处方前记。 2、处方头:凡处方都以R或Rp起头。 3、处方正文,为处方的主要部分,包括药品的名称及剂型规格的数量。每一药占一行,药品用药单位:凡固体或半固体药物以克(g)、毫克(mg)为单位,液体药物一般均以毫升(ml)为单位,丸剂、胶囊以粒为单位(片、丸、胶囊剂并注明含量),注射剂安瓿包装者以支为单位、瓶装者以瓶为单位(但必须注明规格)。抗生素类以克或国际单位计算,血清抗毒素类按规定单位计算。 同一处方中所有各种药,在治疗和构成剂型上所起作用是不同的,一般应按其作用性质依次排列: 4、1)主药:系起主要作用的药物。 2)佐药:系辅助或加强主要作用的药物。 3)矫味药:系指改善主药或佐药气味的药物。 4)赋型剂(或稀释剂)系赋予药物以适当形态和体积的介质,以便于取用。 5、服用法:这一部分是指出病人的服用方法。处方上通常以拉丁文缩写“Sig”作标志。药剂人员应将服用方法用中文写在标签上,并贴在盛装药剂的容器上,药品包装上,以便病人遵照服用。 6、处方后记:医师签名或盖章,这是表明医师对处方负有责任。药剂人员配方及检查、发药后,亦应签名,以示负责。 医师规范处方示例(省去处方前、后记部分): (一)、(主药、佐药顺序) 1、阿莫先胶囊0.25g x 24粒 Sig 0.5g 四次/日口服 2、去痛片0.5g x 9片 Sig 0.5g 三次/日口服 3、维生素C片0.1g x 18片 Sig 0.2g 三次/日口服 (二)、(管包装示例) 六神丸30粒 Sig 5粒二次/日口服 (三)、(指明用药部位) 1、氯霉素眼药水10ml x 1支

门诊处方书写规定

门诊处方书写规定 1.门诊处方基本要求: 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科室日期中西药名剂型规格数量用法销空医生盖章临床诊断 2.进修医师、实习医师的处方必须有上级带教医师盖章, 如有不合格则由处方章医师负责, 处方签名 无效。 3.医师处方章应妥善保管好, 一旦遗失须向医务处、药剂科备案。 4.熟悉药品的作用与副作用, 注意用药配伍禁忌。 5.药品售出不得退药(针剂除外)。 6.坚持合理用药,不开超量方、跨科方、外配方(指1400种以外的药物), 用药量要符合规定: (1)处方用药品种: A、每张处方限1 —5个品种西药; B每张处方限1 —3个品种中成药; C、肿瘤病人一次门诊限1—6个品种(包括稀释剂、辅助用药); D 、一次门诊不同科别不得开相同药品. (2)处方数: A 、同一病人看一科门诊只能开一张处方; B、中西药同用或内服、外用药在一科门诊内同时处方,药物品种总量限于五种以内(其中中成药 不超过三个品种)。 (3)处方量: A、门诊常见病处方量,西药、中成药限1—5天用量,中药汤剂限1 —7天用量; B门诊慢性病处方量,西药、中成药、中药汤剂限两周用量 C、某些没有严重并发症,又需要长期连续服用一类药物的慢性病(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等)限一个 月内用量;

D、常见病上次门诊药物有两天以上余量或慢性病上次门诊药物有一周以上余量,本次门诊不可重 复开相同的药品。 (4)处方有效期: 门诊处方三天内有效。 (5)医保定点药房配药: 如本院药房缺药或病人要求到定点药房配药, 定点药房外配药仅限于医保卡内有个人账户资金。 (6)处方用药范围: 门诊病员不得使用1400种以外药物, 不得开带“*”药品、超出报销范围的, 一律自费, 不得开外配方。 7、严格执行总量控制, 严格遵循“四个合理”的原则, 严格按照各科门诊普通医保病人费用核定指标 执行,实现以较低廉的价格,提供较优质的服务。 8、合理检查, 掌握检查的指标, 保证一定的检查阳性率, 病卡和检查单要一致, 认真填写检查单( 包 括姓名、性别、年龄、病卡号等一般项目),如B超、胸片、CT、MR等需要写清楚临床症状、 体征可能诊断, 以便辅助科室在打报告时结合临床, 提高检查结果的正确性。

处方规范书写模板

普通 普通 诊断 药品名称及剂型 规格 数量 用法 医院门诊处方格式 费别: □公费 □自费 ?农合 □医保 □其他 医疗证号: 处方编号: 姓名: 李 军 性别:?男 □女 年龄: 28 岁 门诊/住院病历号: 科别(病区/床位号): 内 临床诊断: 急性 开 具 日 期: 2014 年 3月 18日 住址/电话: 祁阳浯溪镇金盆东路125号 Rp 0.9% 氯化钠注射液 100ml x 1瓶 皮试() 头孢曲松钠 1.0 x 2支 用法:静滴 2次/日 x 2 天 50%葡萄糖注射液 20ml x 2支 地塞米松注射液 5mg x 2支 用法:静注 1次/日 阿莫西林胶囊 0.25 x 20片/盒x 2盒 用法:0.5 口服 4次/日 医 师:李x 药 品 金 额: 审核药师: 调配药师/士: 核对、发药药师: 医院门诊处方格式 费别: □公费 □自费 ?农合 □医保 □其他 医疗证号: 处方编号: 姓名: 李 军 性别:?男 □女 年龄: 28 岁 门诊/住院病历号: 科别(病区/床位号): 内 临床诊断: 急性 开 具 日 期: 2014 年 3月 18日 住址/电话: 祁阳浯溪镇金盆东路125号 Rp 复方氨基比林注射液 2ml x 1支 用法:2ml 肌注 立即 氟轻松软膏 10g x 1支 用法:外用,涂患处 2次/日 复方丹参滴丸 27mg x 150丸/瓶x 2瓶 Sig :10粒 po tid 医 师:李x 药 品 金 额: 审核药师: 调配药师/士: 核对、发药药师: 或 0.9% NS 100ml x 1瓶 皮试() Ceftriaxone 1.0 x 2支 bid x 2 天 Sig: ivgtt 40d/分 或 复方丹参滴丸 150丸/瓶x 2瓶 Sig :10粒 po tid

门诊处方书写要求

处方书写要求与格式 一、书写要求 (一)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并须在执业机构和药学部门、门诊部签名留样及专用签章备案后方开具处方。 (二)医师应当按照治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三)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3天。急诊处方的在普通处方的右上角注“急”字,要优先调剂发药。 (四)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五)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六)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七)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八)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西药、中成药要分别开具处方,每一种药品必须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九)用量。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十)开具处方后得的空白处方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十一)初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天用量;根据我省具体情况,按照疾病诊断,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处方用量不超过半个月量;纳入规定病种(指各类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有慢性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和列入诊疗项目的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和高血压冠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慢性肝炎等需长期服药的慢性病、老年病,处方不超过一个月量。但医师应注明理由。抗菌药物处方用量应遵守卫生部和我省有关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管理规定 (十二)药品名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或药典委员会公布的《中国药品通用名称》或经国家批准的专利药品名为准。如无收载,可采用通用名或商品名。药品简写或缩写必须为国内通用写法。中成药和医院制剂品名的书写应当与正式批准的名称一致。

门诊处方书写规范及范文格式制度

门诊处方书写规范及范文格式制度 (1 )处方内容: 正文:以Rp或R (拉丁文Recipe “请取”的缩写)标示,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2)处方书写规则1、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2、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 、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4 、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6 、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7、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可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药物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药物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应在药名之前写出。8、用量。一般 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9 、为便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10 、开

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11 、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必须与在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12 、药品名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或药典委员会公布的《中国药品通用名称》或经国家批准的专利药品名为准。如无收载,可采用通用名或商品名。药名简写或缩写必须为国内通用写法。13 、中成药和医院制剂品名的书写应当与正式批准的名称一致。14 、药品剂量与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公制单位;重量以克(g )、毫克 (mg )、微克(卩、g纳克(ng )为单位;容量以升(I )、 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 )、单位(U、计算。片剂、丸剂、胶囊剂、冲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霜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注明含量;饮片以剂或付为单位;气雾剂以瓶或支为单位。15、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 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 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 16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用量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开具麻醉药品处方时,应有病历记录。示例处方:[示例处方1 ]总量法形式

(推荐)门诊处方点评汇总

十一月份药占比超标科室分析 十一月份门诊处方书写较以前规范,现将肺病研究所(8.8%)、干部保健科(14%)、肝胆外科(4.6%)、核医学科(4%)、脊柱外科(6.4%)、康复科(31.1%)、泌尿外科(8.6%)、烧伤科(22.3%)、胃肠外科(10.9%)、胃镜室(13.6%)、小儿科(3.9%)、心内科(5.6%)、血管外科(13%)、整形美容科(35.8%)、职业病科(7.3%)、肿瘤防治中心(11.8%)等超标科室门诊处方重点分析,结果如下: 1、整形美容科(3496/5316=65.8%)(30%): 一共9张处方,处方数太少,整体收入过低,其中开具肉毒毒素3支,合计1998元。 2、康复科(20260/26994=75.1%)(44%): 部分药品超说明书使用如长效钙离子拮抗剂一天两次给药、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使用不规范等。本科室大部分是高龄、多病种、栓塞病人的康复治疗,用药范围也是高血压、糖尿病、梗塞、溶栓维持治疗为主。

3、烧伤科(17264/30404=56.8%)(34.5%): 处方书写规范,基本是外科换药,开具的药品也是外用药膏为主。 4、干部保健科(1617020/1719913=94%)(80%): 格华止超过每日最大剂量;开具糖尿病禁用药品(苦甘糖尿病禁用);质子泵使用不规范;部分药品用法不适宜,为病人开具功能相近的中成药的情况大范围存在。养心氏、脑心清、脑心通、稳心颗粒、参松养心胶囊、血塞通、心可舒等药品所含成分类似,功能相近,建议适当减少用量。 5、胃镜室(5734/17090=33.6%)(20%): 处方书写较不规范,抗幽门螺旋杆菌治疗方案没有遵循指南,差异化较大。 6、血管外科(16617/34948=47.5%)(34.5%) 门诊处方不多,基本是血管外科用药,存在相对较多免疫增强使用(3人次开具30只香菇多糖)。 7、肿瘤防治中心(509357/663344=76.8%)(65%) 处方书写不规范,用法不适宜的情况较多;质子泵使用超说明书用法较多;镇痛药使用不规范(奥施康定首次服用阿片类药物或用弱阿片类药物不能控制其疼痛的中重度疼

中医门诊病历处方书写制度

中医门诊病历处方书写制度 1、医师处方权科主任提出,主管院长批准,医务科备案,并将本人签字或印模留样于有关科室。 2(药剂科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生更改并盖章或签字后再配发。凡处方不合规定或签字不清楚者,药剂科有权拒绝配发。 3(有关毒、麻、限剧药处方,遵照“毒麻限剧药管理制度”的规定及国家有关管理麻醉药品的规定处理。处方中有相反、相畏或超大剂量的用药,调剂室可拒绝调配,如属特殊配伍,医师需在处方上签双名。 4(饮片、中成药(包括剂型改革后的各种新制剂)、西药三类药品不得同方书写,饮片处方应注明煎法(先煎、后下、包煎、冲服、烊化等)、剂数、服法和禁忌。药名要用正品名或惯用药名,饮片剂量单位用国家规定的“克”制。中西药都要标明剂型,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5(一般处方以3,5日量为限,对于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增加。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需经医师更改日期,并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医师不得为自己开处方。 6(处方规格应包括以下几项:医院全称、病历号、年、月、日、科别、姓名、性别、年龄、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医师、药价、调配人、核对、发药等各类人员经手处方时应签字或盖章。 7(处方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一般用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师必须在涂改处签字或盖章。 8(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 9(一般处方须保存2年,到期登记后经院长、副院长批准销毁。 10(对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品的情况,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情节严重者应报告院长(业

处方书写规范完整版

处方书写规范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处方书写规范 1、认真填写处方前记。 2、处方头:凡处方都以R或Rp起头。 3、处方正文,为处方的主要部分,包括药品的名称及剂型规格的数量。每一药占一行,药品用药单位:凡固体或半固体药物以克(g)、毫克(mg)为单位,液体药物一般均以毫升(ml)为单位,丸剂、胶囊以粒为单位(片、丸、胶囊剂并注明含量),注射剂安瓿包装者以支为单位、瓶装者以瓶为单位(但必须注明规格)。抗生素类以克或国际单位计算,血清抗毒素类按规定单位计算。 同一处方中所有各种药,在治疗和构成剂型上所起作用是不同的,一般应按其作用性质依次排列。 4、 1)主药:系起主要作用的药物。 2)佐药:系辅助或加强主要作用的药物。 3)矫味药:系指改善主药或佐药气味的药物。 4)赋型剂(或稀释剂)系赋予药物以适当形态和体积的介质,以便于取用。 5、服用法:这一部分是指出病人的服用方法。处方上通常以拉丁文缩写“Sig”作标志。药剂人员应将服用方法用中文写在标签上,并贴在盛装药剂的容器上,药品包装上,以便病人遵照服用。 6、处方后记:医师签名或盖章,这是表明医师对处方负有责任。药剂人员配方及检查、发药后,亦应签名,以示负责。 二、处方内容应包括以下几项 1、一般项目:医院全称,门诊或住院号,处方编号,年、月、日,科别,病员姓名、性别、年龄,疾病诊断; (精神药品、药品处方、急诊处方在右上角需有专用标记;精神药品、药品处方需有病人身份证号码,或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急诊处方需有“急”字); 2、处方正文需有“R”标记;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医师签字; 3、配方人签字,检查核对人签字,药价; 三、处方书写注意事项 1、字迹清楚、涂改必须在涂改处医师签字;皮试标记心须醒目; 2、一般用拉丁文或中文书写; 3、中西药品不能混用一张处方; 4、一般处方以三日量为限,慢可酌量延长; 5、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医师更改日期; 6、医师不得为本人开处方。 四、处方书写格式 1、药品排列以先注射剂(静脉、肌肉)、后口服药、再外用药为顺序; 2、处方格式以每药“两行全量书写法”为准,即第一行为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含量、浓度)、数量(容量)、总量;第二行为用法,包括剂量、给药途径(口服者一般可免写)、给药时间及次数、特别嘱咐(如皮内试验)等; 3、药品应书写全称正名或通用的商品名; 4、药品含量、剂量及数量一律用阿拉伯字码书写;药品用法定计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计算(IU);片剂、丸剂、胶囊剂以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

处方规范书写模板

清远友谊医院处方笺 精二 费别: □公费 □自费 □农合 □医保 □其他 医疗证号: 处方编号: 姓名: 性别:□男 □女 年龄: 岁 门诊/住院病历号: 科别(病区/床位号): 临床诊断: 开 具 日 期: 年 月 日 住址/电话: Rp 医 师: 药 品 金 额: 审核药师: 调配药师/士: 核对、发药药师: 清远友谊医院处方笺 费别: □公费 □自费 □农合 □医保 □其他 医疗证号: 处方编号: 姓名: 李 军 性别:□男 □女 年龄: 28 岁 门诊/住院病历号: 科别(病区/床位号): 内 临床诊断: 急性咽炎 开 具 日 期: 2014 年 3月 18日 住址/电话: 小市 Rp 0.9% 氯化钠注射液 250ml x 1 瓶 皮试 头孢曲松 1.0 x 3 支 地塞米松 5 mg x 1支 用法:静滴 1次/日 x 2 天 (或:用法:150ml+2.5+5 静滴) 5% 葡萄糖注射液 250ml x 1瓶 维生素C 0.5 x 4支 利巴韦林 0.1 x 5支 用法:静滴 1次/日 x 2 天 头孢氨苄胶囊 0.125 x 18 用法:2 3次/日 牛黄解毒片 27 用法:3 3次/日 医 师: 药 品 金 额: 审核药师: 调配药师/士: 核对、发药药师:

儿科清远友谊医院处方笺 费别:□公费□自费□农合 □医保□其他医疗证号:处方编号: 姓名:性别:□男□女年龄:岁月日体重千克门诊/住院病历号:科别(病区/床位号): 临床诊断:开具日期:年月日住址/电话: Rp 医师:药品金额: 审核药师:调配药师/士:核对、发药药师:

处方书写规范

处方书写规范 处方格式 由三部分组成: 1、前记:包括医疗机构名称,处方编号,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室和床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并可添列专科要求的项目。 2、正文:以RP或R标示,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3、后记:医师签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剂人员签名。(签全名,并清晰可辨。) 基本要求: 1、处方书写要求由具有处方资格的医师书写(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未注册医师开具处方需由在本院注册执业医师签字,科主任负责把关),一般项目完整,字迹清晰,药品易辨认,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麻醉处方由具有麻醉处方资格医师书写。 2、处方应用钢笔、碳素笔、圆珠笔的蓝色或黑色墨水书写。处方中修改、增加、减少之处均需医师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不得用两种文字,分子式,自编缩写或用代号,错别字)。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4、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5、西药、中成药处方,每种药品须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6、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可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药物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药物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应在药名之前写出;剂量写在右下方;数量及煎服法分别注明。 7、用量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

门诊处方书写规范及范文格式制度

门诊处方书写规范及范文格式制度 1)处方内容: 正文:以 Rp 或 R (拉丁文 Recipe “请取”的缩写)标示, 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2 )处方书写规则 1、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 完 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 用药。 3、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 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4 、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 或英文名称书写。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 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 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 清字句。 5、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婴 佐、使的顺序排列;药物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 之后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药物的产 地、炮制有特殊要求,应在药名之前写出。 8 、用量。一般 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 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9 、为便于药学专业技术人 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 书写药品名称、 剂量、规格、 幼儿要注明体重。 西药、 中成药、 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6、西药、 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 得超过五种药品。 7、 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可按君、臣、 号,

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10 、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11、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必须与在药学部门留样 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12、药品名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或药典委员会 公布的《中国药品通用名称》或经国家批准的专利药品名为 准。如无收载,可采用通用名或商品名。药名简写或缩写必与正式批准的名称一致。14 、药品剂量与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公制单位;重量以克(g )、毫克 须为国内通用写法。13、中成药和医院制剂品名的书写应当(mg )、微克5 g、纳克(ng )为单位;容量以升(I)、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 )、单位(U)计算。片剂、丸剂、胶囊剂、冲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霜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注明含量;饮片以剂或付为单位;气雾剂以瓶或支为单位。15、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 日用量;急诊处方般不得超过 3 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 16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用量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开具麻醉药品处方时,应有病历记录。示例处方:[示例处方1]总量法形式

门诊处方管理制度

门诊处方管理制度 一、处方使用: 必须按照药品类别使用专用处方。 二、药品用量: 1、急性病 3 天量; 2、慢性病 7 天量; 3、行动不便者两周量; 4、慢性病不超过1月量; 5、出院带药不得超过一周量。 6、急性病严格3天量,超出的,由科主任签字把关。 三、开药原则: 1、不得重复开药。(两次看病间药量未使用完又开同样的药)。 2、不得分解处方。[同一天开两张(含两张)以上处方的同一种药〕 3、用药必须与诊断相符。 4、不得超医师级别开药。 四、处方金额管理: 每张门急诊处方平均药费定额(医保不超50元,留观处方不超100元;农保不超38元)。不得出现大额处方,特殊情况需审批盖章。 五、处方书写: l、一张处方只限开5种药(补液除外)。 2、处方内不得缺项。 3、书写处方的剂量用法要规范 4、诊断必须用中文书写。 六、医务人员所开具处方凡存在下列问题之一者,为不合格处方: (一)印制格式不合格

1、前记中“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室和床位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栏目有缺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前记除以上必须栏目外,必须的“患者身份证明编号和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等有缺项。 2、处方正文无病情诊断。 3、后记中“医师签名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等栏目有缺项。 4、处方用纸颜色不符合《处方管理办法》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的要求。 (二)处方书写不合格 1、医师未签全名,或只有医师签章没有签名; 2、处方后记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中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签名,或调剂、复核非双签名; 3、书写不规范的商品名,不写通用名; 4、用不规范的中文或英文缩写或代号书写; 5、药品剂量、单位书写不正确或不清楚; 6、需进行皮试的,处方上未注明; 7、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未划斜线; 8、字迹难以辨认,或修改处缺签名、注明修改日期及签章,或缺其中之一者; 9、其他项目书写有缺项。 (三)不合理用药 1、药品的适应证有与临床诊断不符合的; 2、药品间有配伍禁忌;

处方书写规范48774

处方书写规范 1、认真填写处方前记。 2、处方头:凡处方都以R或Rp起头。 3、处方正文,为处方的主要部分,包括药品的名称及剂型规格的数量。每一药占一行,药品用药单位:凡固体或半固体药物以克(g)、毫克(mg)为单位,液体药物一般均以毫升(ml)为单位,丸剂、胶囊以粒为单位(片、丸、胶囊剂并注明含量),注射剂安瓿包装者以支为单位、瓶装者以瓶为单位(但必须注明规格)。抗生素类以克或国际单位计算,血清抗毒素类按规定单位计算。 同一处方中所有各种药,在治疗和构成剂型上所起作用是不同的,一般应按其作用性质依次排列。 4、1)主药:系起主要作用的药物。 2)佐药:系辅助或加强主要作用的药物。 3)矫味药:系指改善主药或佐药气味的药物。 4)赋型剂(或稀释剂)系赋予药物以适当形态和体积的介质,以便于取用。 5、服用法:这一部分是指出病人的服用方法。处方上通常以拉丁文缩写“Sig”作标志。药剂人员应将服用方法用中文写在标签上,并贴在盛装药剂的容器上,药品包装上,以便病人遵照服用。 6、处方后记:医师签名或盖章,这是表明医师对处方负有责任。药剂人员配方及检查、发药后,亦应签名,以示负责。 二、处方内容应包括以下几项 1、一般项目:医院全称,门诊或住院号,处方编号,年、月、日,科别,病员姓名、性别、年龄,疾病诊断; (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处方、急诊处方在右上角需有专用标记;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处方需有病人身份证号码,或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急诊处方需有“急”字); 2、处方正文需有“R”标记;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医师签字; 3、配方人签字,检查核对人签字,药价; 三、处方书写注意事项 1、字迹清楚、涂改必须在涂改处医师签字;皮试标记心须醒目; 2、一般用拉丁文或中文书写; 3、中西药品不能混用一张处方; 4、一般处方以三日量为限,慢性病可酌量延长; 5、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医师更改日期; 6、医师不得为本人开处方。 四、处方书写格式 1、药品排列以先注射剂(静脉、肌肉)、后口服药、再外用药为顺序; 2、处方格式以每药“两行全量书写法”为准,即第一行为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含量、浓度)、数量(容量)、总量;第二行为用法,包括剂量、给药途径(口服者一般可免写)、给药时间及次数、特别嘱咐(如皮内试验)等; 3、药品应书写全称正名或通用的商品名; 4、药品含量、剂量及数量一律用阿拉伯字码书写;药品用法定计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计算(IU);片剂、丸剂、胶囊剂以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

门诊病历和处方的书写规范

门诊病历和处方的书写规范 (门诊病历封面内容按要求需要全部填写) 1、西医门诊病历的书写 门诊初诊病历 (1)主诉:即本次就诊的主要症状、体征及持续时间,要求能导出第一诊断。 (2)现病史:即反映本次疾病起始、演变、诊疗过程及效果。 (3)既往史:包括与本次诊断相关的既往史、个人史、过敏史及家族史。 (4)查体、辅助检查。 (5)诊断(IMP)。 (6)处理(Rx)。 (7)医师签全名并盖章。 (8)整洁有序、字迹清楚、不能涂改。 门诊复诊病历 与门诊初诊病历的不同点有:(1)须描述治疗后自觉症状变化、治疗效果、重要检查结果、不能明确的须有鉴别诊断内容。(2)既往史、个人史和家族史可省略。 2、中医门诊病历的书写 门诊初诊病历 (1)主诉:病人最痛苦的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持续时间。 (2)现病史:主症发生的时间、病情发展变化的情况、诊治经过及必要的既往病史。(3)望、闻、切诊:与诊断有关的望、闻、切诊的阳性所见,必要的体格检查等,舌象(舌体、舌质、舌苔、舌底脉络),脉象。(两周岁以下小儿需查指纹)。 (4)实验室检查及特殊检查结果。 (5)辩证分析:归纳四诊所得的主症、阳性体征、舌象、脉象等,扼要分析病位、病因、证候属性、病机转化。 (6)诊断:含中医病(症)名、证名及西医病名。 (7)治法:根据辨证写出指导用药的立法。 (8)方药:运用成方可写方名及加减。自拟方可不写方名。每行写四味药,药物名称右上角写特殊煎服法,右下角写剂量“g”或“克”。 (9)医师签全名(右下方) 门诊复诊病历 记录前一次诊疗后四诊变化情况,如治法及方药发生变动,应做到简要辩证分析。如有上级医师的政治意见亦应记录在案。 3、妇科门诊病历

门诊处方书写制度

门诊处方书写制度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医师才能坐诊处方。 2.处方使用中文或拉丁文,以蓝黑墨水或黑墨水书写。 3.处方内容应包括:诊所全称、门诊号、处方编号、年月日、病员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法、用量、医师签字、配方、发药人签字、药价。 4.一般处方以三日量为限,对于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适当延长。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经医师更改日期,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医师不得为本人及其家属开处方。 5.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的处方,应遵照国家有关管理麻醉药品的规定执行。 6.药品及制剂的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省、市、区卫生厅局)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如医疗需要,必须超过剂量时,医师须在剂量旁重加签字方可调配。未有规定之药品可采用通用名。 7.药品剂量、数量一律使用公制和阿拉伯字码书写。药品用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iu)计算;片剂、丸剂、胶囊剂以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浓度、含量。 8.西药处方每一药品须另起一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与普通药,内服药与外用药不得同开一张处方。 9.处方必须由医师本人书写,不准代签,严禁先签好空白处方由他人临时填写药名、数量等。任何人不得摹仿医师在处方上签字。每张处方仅限1人。严禁以甲病人名字给乙病人开方取药。 10.药品用法应写明冲服,含化、口服或皮下、肌肉、静脉注射,以及每次剂量 和每日用药次数。外用药品应写明用法及用药部位 11.药剂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遇缺药或处方错误等特殊情况需修改处方, 应通知医师修改签字后才能调配。凡不合规定的处方,药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及发药。 12. 药剂师(士)有权审核处方,指导并监督医生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对于违 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者,药剂人员有权拒绝发药。 13.项目书写完整,药名、剂型、单位、用法书写正确,不得涂改,如有修改时, 医师应在处方修改处签字。处方年龄项应按实足“岁”或“月”填写。 14.一般处方保存一年,到期登记销毁。

门诊处方制度

门诊处方制度 一、门诊医师开具门诊处方时需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 二、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三、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四、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五、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六、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七、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八、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九、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

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十、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十一、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十二、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十三、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十四、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 十五、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十六、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与院内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药品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量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μ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中药饮片以克(g)为单位。 十七、片剂、丸剂、胶囊剂、颗粒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乳膏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当注明含量;中药饮片以剂为单位。

处方书写规范

处方 一、处方内容 1.一般项目:医院全称,门诊或住院号,处方编号,年、月、日,科别,病员姓名、性别、年龄,疾病诊断; (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处方、急诊处方在右上角需有专用标记;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处方需有病人身份证号码,或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急诊处方需有“急”字); 2.处方正文需有“R”标记; 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医师签字; 3.配方人签字,检查核对人签字,药价; 二、处方书写规范 1.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4.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6.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7.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可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药物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药物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应在药名之前写出。 8.用量。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9.为便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10.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11.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必须与在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12.药品名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或药典委员会公布的《中国药品通用名称》或经国家批准的专利药品名为准。如无收载,可采用通用名或商品名。药名简写或缩写必须为国内通用写法。 13.中成药和医院制剂品名的书写应当与正式批准的名称一致。 14.药品剂量与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公制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μ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计算。片剂、丸剂、胶囊剂、冲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霜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注明含量;饮片以剂或付为单位;气雾剂以瓶或支为单位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15.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 16.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用量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开具麻醉药品处方时,应有病历记录。 17.医师利用计算机开具普通处方时,需同时打印纸质处方,其格式与手写处方一致,打印的处方经签名后有效。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核发药品时,必须核对打印处方无误后发给药品,并将打印处方收存备查。 拉丁缩写: a.c饭前、p.c饭后 qd 1/日(每日一次)bid 2/日(每日2次)tid 3/日、qid 4/日、q2h 每2小时一次、qn 每晚睡前一次、qod 隔日一次、qw 每周一次、diw两周一次、2-3次/d 每日2-3次。 p.o口服、H皮下注射、i.m肌注、i.v静注、iv dirp静滴 三、处方书写格式 1.药品排列以先注射剂(静脉、肌肉)、后口服药、再外用药为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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