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行政审批流程及建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利与弊[1]

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行政审批流程及建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利与弊[1]
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行政审批流程及建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利与弊[1]

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审批流程及建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利与弊

一项目准备

明确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政府对该项目的政策意见及支持承诺→明确项目投资模式(BOT/BOO)及政府补贴政策→落实项目选址、工艺路线及处理规模→确定项目投资主体、项目公司工商名称预核→组织机构代码办理→注册资本工商登记→开展垃圾资源调研→分析及预测→签定协议(BOT/BOO)。

二项目报批

发改部门审批流程:依据政府对项目政策承诺及支持性意见,编制项目建议书,向当地发改委提交开展项目申请→发改委在项目所在地公众媒体进行立项公示(5个工作日)→出具项目初步服务联系单→取得项目所在地建设(规划)、环保、国土、电力、水利等项目涉及部门支持性意见→银行项目贷款承诺函→城管部门垃圾保底量承诺函→依据当地各部门支持意见,向当地发改委提交上报省发改委出具《项目服务联系单》的申请→依据省发改委项目服务联系单→取得建设、环保、国土、电力、水利省级部门支持意见→项目公司委托甲级资质单位编制项目可研报告、项目申请报告→通过当地发改委向省发改委提交要求进行项目申请报告核准申请→发改委委托发展规划研究院对项目申请报告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发改委在项目所在地公众媒体进行项目批前公示(5个工作日)→当地发改委需向省发改委报告公示情况说明→省发改委出具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意见。

建设部门审批流程:取得规划部门初步选址意见书及项目红线图→环卫部门垃圾保底量承诺函以及相关各部门支持意见→项目公司委托资质单位编制完成项目选址论证报告

→项目公司向建设局申请,由建设局向省建设厅上报选址申请书及选址情况说明,附上(省发改委项目服务联系单、建设局项目初步选址意见附项目红线图2份、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项目在城市总体规划中的位置图及总体规划批复文件、项目在环卫专项规划中的位置图及环卫专项规划批复文件、垃圾运输路线规划图、项目在土地利用规划、基础设施与社会服务设施规划中的位置图、电力路径在电力规划中的位置图及电力路径总图(2份)、国土部门预审意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登记表及无压覆矿证明、环保部门预审意见及环评执行标准、项目无拆迁证明或者政府部门的拆迁承诺书、项目选址范围内无文保区证明及项目选址不在风景旅游区证明、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申报材料电子文档)→省建设厅窗口受理申报材料,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在建设厅网站进行公示(2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组织专家对项目选址论证报告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依据评审意见,省建设厅出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审查意见。

环保部门审批流程:取得环保部门对项目初审意见→环评执行标准,污染物总量控制调剂平衡意见,污水排放纳管标准、请有资质单位编制完成环评报告后,向当地环保部门递交审核申请,取得当地环保局初审意见→委托省环境评估中心对项目环评报告进行评估,取得机构评估意见和聘请专家评审并取得评审意见→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向省环保厅窗口递交要求许可环评申请,并附以下材料:(省发改委项目服务联系单、建设单位环评文件申请报告及落实环保措施法人承诺书的红头文件、项目总平面布置图、环评报告书及电子版,评估机构评估意见及专家评审意见、当地环保部门初审意见,环评执行标准,污染物总量控制调剂平衡意见(均需原件)、省建设厅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审查意见及红线图、国土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省水利厅水保方案批复文件、项目公示材料原件的公示文本,当地环保局和相关团体单位出具的公示证明,公示照片等、当地环境规划及批复文件、涉及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居民拆迁,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拆迁承诺书和建设单位出具的拆迁承诺书,无

拆迁需要的,当地政府出具无拆迁证明)省环保厅在受理以后→在网上及项目所在地公众媒体上同步进行批前公示10个工作日→环保局对公示情况及处理意见上报省环保厅→依据公示结果省环保厅出具项目环评批复意见。

国土部门审批流程:国土部门依据建设单位提交的土地预审申请书及相关附件:(发改委项目服务联系单、规划选址意见及规划设计条件、标明用地范围的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彩图、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及勘测定界图)→出具土地预审意见→当地国土部门向省国土厅上报要求出具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并附上(省发改委项目服务联系单、当地国土部门对项目建设用地情况说明及预审意见、省建设厅项目选址意见书及规划红线图、当地国土部门对项目建设用地实地踏勘表、当地国土部门对项目建设用地不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证明及建设用地范围内无甲类矿压覆证明、当地国土部门对建设用地范围1:10000土地利用现状分幅图、当地国土部门对项目建设用地范围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彩图、当地国土统征所项目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协议、当地国土统征所建设用地涉及乡镇村民同意土地征用会议纪要、当地国土测绘所勘测定界报告及勘测定界图)→省国土厅窗口受理并在网上公示20个工作日→出具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省政府依据省国土厅建设用地预审意见出具建设用地审批意见→根据省政府建设用地审批意见市国土统征所10个工作日内以市政府名义进行征用土地公告→45个工作日内以市国土局名义进行补偿方案公告、→市政府对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方案批复、工业用地使用权招拍挂案审批流程:项目公司提交项目用地申请表→市国土测绘所提供实地踏勘表→省建设厅规划选址意见书及红线图→省政府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国土局提供土地方案公告,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及市政府批复→市国土统征所提供建设用地征地协议→项目公司提供涉地农民征地安置费用支付凭证,参保凭证→市国土测绘所提供建设用地勘测报告及勘测定界图→市国土评估所提供土地评估报告及备案表→市政府项目征地抄告单→省林业厅项目建设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土地出让供地流程:项目公司提交出让供地竞买申请书→项目公司提交项目建设用地挂牌出让报价→项目公司提交企业工商注册营业执照,→项目公司提交法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项目公司提交参加出让供地报名授权委托书。中标办理出让手续流程:项目公司与市国土局签订建设用地出让合同→项目公司缴付土地出让金→市公证处出具土地出让成交确认书。办理建设用地土地预发证流程:项目公司提交建设用地出让合同→项目公司提交建设用地各级政府审批文件→项目公司提交有关税费凭证(契税,耕占税)→项目公司提交规划许可证及平面布置图→)项目公司提交省发改委对项目申请报告审批文件→发证。

林业部门占用林地审批流程:依据发改委项目服务联系单,当地林业部门出具占用林地初审意见,并提交如下需材料(申请人提出占用或征用林地的申请,填写《使用林地申请表》、发改委项目服务联系单、占用或征用林地的建设单位法人证明)→依据占用林地初审意见,项目公司委托资质单位编制项目占用林地可研报告及查验报告→编制完成后,通过当地林业部门上报省林业厅,要求出具使用林地审核意见书,所需材料如下:(省发改委项目服务联系单、当地国土部门预审意见、项目占用林地补偿协议、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及要求、林地权属证明、项目占用林地可研报告、林地审核申请、当地发改部门出具项目用地批复意见)→材料齐全并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用后,省林业厅出具使用林地审核意见书。

电力部门审批流程:依据发改委项目服务联系单,取得当地电力部门出具原则同意并网意见函→依据电网管理程序,由当地电力部门报市、省电力公司出具同意项目并网意见批复→根据省电力公司并网批复意见,委托当地电力设计院进行电力接入系统方案设计→设计完成后,报当地电力部门,申请组织会审并出具审查纪要→根据审查纪要,委托电力设计院组织电力接入系统初步设计→设计完成后报当地电力部门审核,取得电力接入系统初步设计审核意见→根据审核意见,委托当地电力承装公司进行电力架空线路施工→在初步设计前与当

地电力部门签订《并网原则协议》→在正式并网发电前与当地电力部门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和《购售电合同》。

水利部门水保审批流程:依据发改委项目服务联系单,委托资质单位编制项目水保方案→省水利厅组织专家召开项目水保方案评审会并出具会议纪要→根据会议纪要,水保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上报,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省发改委项目服务联系单、市国土局用地预审意见、建设局项目选址初步意见、水务局取水许可意见、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项目可研报告、项目地理位置图及现状地形图、项目水保方案专家评审意见、环保部门污染物排放指标意见函、环卫部门原则同意炉渣,飞灰卫生填埋的函)→省水利厅出具水保方案批复。

水利部门水资源论证审批流程:依据发改委项目服务联系单及当地水务部门项目取水许可意见,委托当地资质单位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省水利厅组织专家召开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评审会并出具会议纪要→根据会议纪要,水资源论证单位对报告进行修改上报,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流域综合规划报告书及审查意见、流域综合规划同意书、防洪规划同意书、项目建议书、涉及界河的,要有双方协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第三方的承诺书)→省水利厅出具水资源论证报告批复。

三项目报建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初步设计:依据省发改委项目核准批复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需提交下列材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报告及单位营业执照、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设计条件与要求、项目核准批复、建设局出具的建筑设计方案审查批复、以招拍挂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需提供成交确认书及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建设(规划局)划定的用地红线图8份(或国土局实测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图8份及建筑设计方案图一套包括相应的电子文件及规划设计条件中要求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计算书并盖公章、规划公示意见表及附图和照片、文保、供电、路政、旅游等相关部门审核意见)→依据省发改委项目核准批复,组织设计单位完成项目初步设计,通过当地发改部门报省发改委,要求组织专家论证,根据论证意见修改初步设计,完善后报省发改委→省发改委受理,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初步设计批复意见→完善初步设计。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依据省发改委初步设计批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需材料如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报告、建设项目土地权属证原件及复印件、初步设计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总平面布置图、蓝图4份及电子文件需要设计单位注册章和设计单位资质章和设计单位出图章、建设项目单体建筑施工图2套(折成四号图幅)及相应电子文、室外综合配套工程包括道路路灯环卫设施给排水等及总平面图及绿化施工图3份包括相应的电子文件、消防、防雷、人防、燃气等相关专业部门审查意见及凭证、由设计单位提供规划设计条件中要求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计算书并盖公章、提供有资质的测绘单位编制的房屋建筑面积预测绘报告原件、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规划公示意见表及附图)→建设部门根据报审材料在N个工作日内出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具备开工条件。

四审批过程的其他问题和建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利与弊

垃圾发电项目一般情况下并没有严格按照如上程序进行,由于行政手续过于烦琐而且需要的时间很长加上项目建设周期也长(2年左右),各方面也都需要打点打点,所以只要和当地政府签定协议并取得当地政府的支持性文件和项目初步设计、环评报告等必须文件和手续就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项目的开工建设,然后逐步完善行政手续!还有比如说项目公示、环评报告公示、征地补偿公示、规划公示,周边群众调查等基本都基本是半透明进行,环评报告公示一般在项目地和环保部门网站公示但基本没有群众去看的,即使看了也不懂!征地补偿公示基本也是村干部才知道怎么回事,周边群众调查基本都是冒名填写调查报告,周边的群众和市民哪个愿意把垃圾焚烧厂建在自己的周边?垃圾发电厂如果不注意环保问题那

农民种的菜也可能会长的变异!还有,垃圾渗滤液和有毒有害的灰渣也基本是承包给和当地环保部门有一定关系的单位处理,为什么?因为只有他们才能摆平严重的意外环境污染问题,还有,只有他们才可以偷排偷放污染的物质,不过他们也有一定的技术和硬件来承担这个事情的,要处理垃圾产生的渗沥液成本太高,投资商人不可能即使亏本也要保护环境吧?那还投资这个项目干什么?还有,垃圾发电厂的建设和投入成本很高,基本比同等规模的火力发电厂增加一倍成本左右,投资商家也要投资收益啊!但最重要的问题是:中国的现状是垃圾到处露天焚烧,那样污染比垃圾焚烧发电污染大很多倍,起码垃圾焚烧发电投入了大量的资金进行环境保护和治理而且起到了节能减排的作用;中国的土地很有限,垃圾焚烧发电可以节约大量填埋垃圾的土地和减少二次污染;建垃圾焚烧发电厂最关键的问题就是选址问题和工艺问题,选址选对了和工艺选对了和业主的高度负责任的态度对建垃圾焚烧发电厂是利远远大于弊的;加上中国地方政府没有那么多钱去投资垃圾发电厂这样的工程,所以一般就只有招商来进行投资,这也是目前为止解决这一矛盾的最好解决办法!

个人声明:上面是本人对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收集的资料进行的归纳总结,仅作为传递信息之目的,内容仅供参考!如有雷同之处纯属意外!关于审批过程的其他问题和建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利与弊的分析仅代表本人个人观点!马继忠

房地产开发项目行政审批流程

房地产开发项目行政审批流程流程始于供地前置环节,并在土地招拍挂后将房地产开发建设审批过程分为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和验收三个阶段。 一、供地前置环节 供地前置环节,分为土地招拍挂之前证明部门应做好的准备工作、土地招拍挂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3个环节。 分为土地招拍挂之前证明部门应做好的准备工作:国土资源部门,提供具备出让条件的土地;环保部门,提供环境规划影响评价文件;地震部门,提供地震安全性评价文件;规划部门,提出土地招拍挂的刚性规划设计条件。 土地招拍挂组织实施阶段,国土资源部门完成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拍挂)、建设用地审批等工作(期间,政府清欠部门要核实开发企业资信度,出具未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的证明),出具《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证》。 土地“招拍挂”,到国土资源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后提交:①营业执照副本②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资质证书④招拍挂申请⑤股东会决议⑥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⑦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⑧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招拍挂报名后向土地资源局①交纳竞买保证金②签订成交确认书③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填写呈报表④补交土地出让金⑤契税⑥公证费⑦代征道路费⑧代征道路管理费。 其中向财政局交纳契税阶段需要提交①成交确认书复印件1份

②国有土地出让合同③土地出让金④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土地相关费用缴纳完成后到国土资源局地籍处进行土地证办理。所需材料:1、呈报表2、出让金发票复印件3、契税票蓝色原件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5、①公司章税②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③营业执照复印件④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⑤委托书6、土地登记申请书7、法人身份证明8、缴纳土地登记费。 首先向国土资源部门提供:1.申请人有效证明材料;2.规划设计条件;3.投标、竞买保证金;4.未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的证明。其中未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的证明包括:①加盖施工总承包企业公章建设单位申请;②第一次开发工程的建设单位提供资金到位的证明;③工程建设单位无拖欠工程款证明。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提供材料后,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证后,到发改部门进行核准证的办理。所需材料①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②建筑规划设计条件③环评报告④营业执照副本⑤组织机构代码证⑥无拖欠款证明⑦核准证申请⑧项目申请报告。(以下所需文件均为复印件,其中⑥需要财务部配合提供资金到位证明)尽快进行项目用地审批环节集中缴费阶段。进入下一工作流程。 审批过程及办理流程 房地产开发建设审批过程分为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三个阶段。审核和办理总用时15天,启用审批专用章9枚。 (一)规划许可阶段。分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及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施工图设

珠海市建设工程项目行政审批管理办法(试行)

珠海市建设工程项目行政审批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和依据】为加强本市建设工程项目行政审批管理,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建设工程项目行政审批的实施与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行政审批包含项目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及备案。 第三条【政府职责】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坚持依法行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进和规范行政审批管理与办理方式,严格行政审批监管和行政效能监察,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审批。 市政府应当按照“三倾斜”、“三保障”的原则加强市行政服务平台的建设,在评先评优、升职晋级、经费使用上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倾斜,从场地、资金和技术上保障“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和“网上办事”、“同网审批”的实施。 第四条【窗口部门职责】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政府职能

部门(以下简称窗口部门)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严格执行本办法规定的各项制度,落实审批事项、审批职能向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到位,审批人员配置到位,对本部门派驻市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窗口负责行政审批及相关服务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窗口工作人员”)和首席代表授权到位,实现审批事项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场内办理; (二)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服务窗口的行政审批工作承担领导责任; (三)明确本部门首席代表和窗口工作人员的审批责任和岗位责任,首席代表或服务窗口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四)对本部门首席代表和窗口工作人员的行政审批工作进行监督,加强行政审批的后续监管。 第五条【行政服务中心职责】市行政服务中心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的日常管理工作,受理对服务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的投诉; (二)结合市行政审批及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日常管理的规章制度; (三)协调解决建设工程项目并联审批中的问题,组织、协调各窗口部门为行政管理相对人提供规范、高效、优质行政审批服务;

规建局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4.18改)

盐亭县规建局工程报建类业务办理流程 一、总流程 项目立项(发改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仅有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所有权的才须办理此项,政务中心窗口受理,规划股、村镇股现场踏勘)→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政务中心窗口受理,规划股、村镇股现场踏勘)→取得土地证(国土局办理)→施工图审查备案(政务中心窗口受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政务中心窗口受理,规划股、村镇股核规费,财务股收规费)→招标文件备案(政务中心窗口受理)→中标通知书备案(政务中心窗口受理)→施工合同备案(政务中心窗口受理)→质量监督登记备案(政务中心窗口受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政务中心窗口受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政务中心窗口受理)。 二、县城、乡镇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理流程(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投资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 持:选址申请书(包括建设单位、项目性质、建设规模等项目相关内容)、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发改部门的批复文件或发改部门的立项批复文件、环境影响报告及环保部门的批复文件→政务中心窗口提交资料→规划股或村镇现场踏勘后签署意见→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局长审批→发证。

三、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办理流程 (一)、⑴县城划拨土地性质的持:①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③建设用地位置界限图(红线图),④项目审批文件(发改部门立项文件),⑤划拨土地审批文件等相关资料,⑥依法审定的初步设计方案。→政务中心窗口提交资料→规划股现场踏勘后签署意见→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局长审批→发证。 ⑵县城出让土地性质的持:①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②建设项目的批准(发改局备案文件),③建设用地位置界限图(红线图),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有关文件资料,⑤依法审定的初步设计方案。→政务中心窗口提交资料→规划股现场踏勘后签署意见→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局长审批→发证。 (二)、⑴乡镇单位划拨土地性质的持:①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③建设用地位置界限图(红线图),④项目审批文件(发改部门立项文件),⑤划拨土地审批文件等相关资料,⑥依法审定的初步设计方案。→政务中心窗口提交资料→村镇股现场踏勘后签署意见→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局长审批→发证。 ⑵乡镇单位出让土地性质的持:①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②建设项目的批准(发改部门立项文件或者发改局

建设工程规划建设行政审批流程

建设工程规划建设行政审批流程 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建设单位或个人提出建设项目选址申请,分局(建筑类)或市政规划科(市政类)受理; 2、分局(建筑类)商建筑工程规划管理科(以下简称建规科)或市政规划科(市政类)组织选址踏勘用地,审查确认,建规科(建筑类)或市政规划科(市政类)向建设单位或个人核发规划条件,分局(建筑类)或市政规划科(市政类)向行政审批服务科(以下简称审批科)发出可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凭证。 3、建设单位或个人持申请材料(需提供资料详附件1)、规划条件,到审批科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科核实材料要件齐全和符合要求的,直接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对要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行政审批服务科不得受理行政许可相关材料。 二、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建设单位或个人提出确认建设用地范围申请和用地范围(1 : 500-1 : 2000地形图),分局(建筑类)或市政规划科(市政类)受理; 2、分局(建筑类)或市政规划科(市政类)审查确认,并向审批科发送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凭证; 3、建设单位或个人持申请材料(需提交材料详附件2),到审批科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科核实材料要件齐全和符合要求的,直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对要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审批科不得受理行政许可相关材料。 三、报审规划建筑方案 1、建设单位或个人提出规划建筑方案(包括纸质文本图纸和电子文本、图件)、报审申请(需提供的资料详附件3),分局对符合规划审查条件的受理; 2、分局组织(规划业务科室参与)方案审查(重要建设项目需组织专家评审、报送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审查完毕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审查书面意见,需修改的应规定时间修改到位。 3、建设单位或个人将拟审定的规划建筑方案的总平面规划图和建筑设计方案按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及周边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4、分局对修改完善后的规划设计成果进行审查,核发《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审批表》,同时对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规划建筑方案,签署确定意见、经办人并加盖确认章。 四、报审施工图 1、建设单位或个人提出建设项目施工图(包括纸质图纸和电子文件)、审查申请报告,分局(建筑类)或市政规划科(市政类)对符合规划审查条件的受理; 2、分局核实施工图(建筑类)技术指标和规划布局是否与规划条件、规划建筑方案相一致,并提出书面意见;市政工程规划管理科审查工程管线规划及管网综合规划图,并提出书面意见。市政规划科核实(市政类)项目(道路、桥梁、公园、绿地、雨污管道等)施工图技术参数与规划布局是否与规划条件、规划设计方案(市政类)相一致,并提出书面意见。 3、分局或市政工程规划科对修改完善后的施工图进行审查,对审定的施工图加盖确认章,向行政审批科发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凭证。 五、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建设单位或个人提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需提交材料详附件

常熟市建设工程项目报批流程和办事指南

常熟市建设工程项目报批手续流程 前言 本指南围绕我市建设管理相关手续办理流程进行详述。 本指南主要法律依据:《建筑法》、《招投标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苏州市建筑市场管理办法》等(详见法律法规汇编),还包括土地、规划、环保、卫生、消防、房管及立项审批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本指南所涉及和以后印发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等均可通过相关建设网站查阅或下载。 常熟建设信息网网址:Error! Hyperlink reference not valid.; 常熟市建设工程信息网:Error! Hyperlink reference not valid.; 常熟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网:Error! Hyperlink reference not valid.; 一、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暨相关手续办理流程(略) 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工程勘察设计(境外设计单位必须与境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联合设计),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勘察、设计单位(详见本指南第四项),并需办理勘察、设计合同备案(详见本指南第七项第三条)。 外省(市)勘察、设计单位进入我市从事勘察设计业务的,应当办理资格核验(详见本指南外地进市企业从业须知)。 主管科室:建设局总工室,电话: #### , 三、建设工程施工图、抗震审查 (一)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抗震专项审查

探索建设工程项目行政审批流程

探索建设工程项目行政审批流程 发表时间:2018-12-19T16:12:08.967Z 来源:《基层建设》2018年第33期作者:周峰焦保良[导读] 摘要:在所有的建设工程中关于工程项目报行政机关审批的工作是最重要的一项内容,也是最繁琐复杂的,因为关于建设工程的行政审批部门多,审批环节多且办事程序相互交错,如何在建设工程中对建设工程项目的行政审批流程提质增效,是确保工程项目顺利推进的基本保证。 南京苏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苏南京 210000 摘要:在所有的建设工程中关于工程项目报行政机关审批的工作是最重要的一项内容,也是最繁琐复杂的,因为关于建设工程的行政审批部门多,审批环节多且办事程序相互交错,如何在建设工程中对建设工程项目的行政审批流程提质增效,是确保工程项目顺利推进的基本保证。 关键词:建设工程;行政审批;提质增效;优化 1 前言 在建设过程中,工程项目行政审批环节一直是个让工程管理人头大的环节,因为这个环节涉及的行政部门、环节及程序永远都是错综复杂的,例如工程项目行政审批环节中方案报审环节就涉及:卫生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消防局、供电局、供水局、交通局、规划局、地震局、水利局、公安局、气象局等行政部门,并且其中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就会导致后面的报审环节时间延长,由此可见,在建设工程中建设单位或者项目管理单位如果不加强工程项目行政审批的管理工作,会影响工程的正常推进。然而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进步,我国于2018年5月14日发布了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推动政府职能转向减审批、强监管、优服务,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的文件,进一步优化精简了关于建设工程中的行政审批流程,本文作者则重点分析了国办发〔2018〕33号的发布对建设工程项目行政审批流程的影响。 2 国办发〔2018〕33号文件的影响 2018年5月14日我国国务院办事厅重磅出击,正式发布国办发〔2018〕33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此文件的发布大大精简及优化了工程项目的行政机关的审批环节,文件主要针对以下几点:(1)取消施工合同备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等事项。 (2)社会投资的房建工程,建设单位可自主决定发包方式;如:招标发包、直接发包。 (3)将工程项目行政审批流程主要划分四个阶段;即: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4)根据工程规模、类型、投资分类细化行政审批流程。 (5)将技术审查合并到图纸设计审查中,施工图设计审查后,送审人不需再次涉及到技术方面的设计;如:消防、人防、抗震等设计图再次送往消防局、地震局等机构送审。 (6)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与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而以往则是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后方可办理施工许可证。 (7)参与建设工程项目验收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实行限时联合验收,统一出具验收意见,大大缩短了工程项目的验收周期。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时一并进行设计方案审查,报审人不必在往返不同的部门提交相同的报审资料。 (6)建设单位不必在组织具有相关的工程咨询机构对地震安全性、地质灾害危险性、环境影响及节能等有关事项进行评价及评估,而是由政府统一组织实行区域评估。 (7)地震安全性、地质灾害危险性、环境影响及节能不再作为项目审批条件。 (8)供水、供电、燃气、通信、热力及排水等基础设施提前到施工许可证核发后报装办理。 而以往的工程项目行政审批由于行政审批流程的不规范、审批环节相互交错;国务院对于审批事项只是针对于审批条件、审批期限及审批事项;行政审批机关对于审批事项的差异化和模糊化;不协调的审批环节;政务大厅及电子政务系统的行政审批模式未充分建立,总是需要办事人员拿着各种资料穿梭于个个机关及部门来回的重复着相同的工序:重复的提交材料;重复的提交申请,因此每个工程项目的报审人都在报审环节上浪费着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也影响着工程项目的正常推进。 经过国办发〔2018〕33号文件对工程项目中行政审批环节的优化和精简后,另外我国对于建设工程归档资料的审批及存放也较为落后,目前主要的资料备案方式还是建设单位到城建档案馆开具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然后到建设局办理竣工备案手续,带着由建设局的出具的备案证明在转至档案馆开具接收证明,在转至产权处办理产权,但本次的国办发〔2018〕33号文件并未明确规定这项审批制度的优化。 3 仍需注意的行政机关重点审批的环节 3.1 项目立项阶段 国办发〔2004〕20号文件规定;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非政府投资项目实行核准制或者备案制,这也是立项阶段的第一步,由建设单位或具有相关工程咨询资质的服务机构选择合适的报批制度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即视为立项完成。 3.2 用地规划许可证 由建设单位或具有相关工程咨询资质的服务机构向工程所在地的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也是建设单位的产权凭证,但须注意的是:根据土地取得方式的不同,报审的材料也不同,逾期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或者未办理延期手续的,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则自行失去效力。 3.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各类工程建设的扩建、新建、翻新以及改建项目都应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建设单位或具有相关工程咨询资质的服务机构到工程所在地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审。 3.4 初步设计报审 各类设计文件都应报审至相关的行政机关审批,经由相关的行政机关审批并出具修改意见后,设计单位按照修改意见修改,再次报审直至最终通过相关的行政机关审批。 3.5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建设局行政审批科工作总结

建设局行政审批科工作总结 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本科室按照有关要求,不断改进工作方式,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现将今年的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规范施工许可审批手续。本科室拟草了《XX市建设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批管理意见》,把施工许可流程设定为受理、初审、审批三个环节,明确受理环节由局窗口负责,初审环节由督察站负责,审批环节由行政审批科负责,办理施工许可证所需要提交的材料缩减了2项。该意见的制定,促使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批手续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进一步完善,责任进一步明确,而且进一步加强了建筑现场管理力度。截止今年10月31日,今年共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45份,总建筑面积1580175.51平方米。其中,商品房开发35份,总建筑面积1285922.36平方米;三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1份,总建筑面积123244.11平方米;安置房2份,总建筑面积59962.24平方米;工业项目5份,总建筑面积63522.98平方米;楼、堂、馆、所2份,总建筑面积47523.82平方米。 (二)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备案手续。我科室起草了《XX市建设局关于管理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竣工备案各环节中涉及到的建口各相关单位工作职责,将竣工备案核查制度创新为竣工验收备案联审会议制度,将以前的每个单位经办人、负责人在同一张核查表上签字通过改为各单位相关负责人集中开会通过,大大缩短了建口

相关单位竣工备案时间。截止今年10月31日,今年共办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备案133份,总备案建筑面积900617.44平方米。 (三)做好窗口日常工作。截止今年10月31日,今年窗口受理事项304件,办结数304件,办结率100%,其中,网上办理事项221件,办结率100%,纯收费业务83件,收取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5469.5587万元。 (四)开展特色服务工作。9月份,该该科室会同市建设市场督察站、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等多个部门对全市在建项目进行了督察。加大了对工业项目跟踪服务,对XX区工业项目逐个项目进行上门跟踪、了解情况、现场办公、协调解决;针对602所无人直升机研发中心报建工作特事特办发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简化流程完成昌河144号表面处理厂房、508机载系统调试厂房、429厂房、十位简易机库工程竣工备案工作。 (五)开展“争创诚信示范窗口”主题实践活动。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要求,按照市文明办的安排部署,根据《关于在全市窗口和公共服务行业开展“争创诚信示范窗口”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景文明办2013]23号)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开展了“争创诚信示范窗口”主题实践活动,该活动时间为3013年8月至今年年底,目前该活动还在开展当中。 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本科室按照有关要求,不断改进工作方式,

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流程及主要行政审批事项

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流程及主要行政审批事项(附表) 项目前期工作是指建设项目从可行性研究开始到施工开工建设之前所进行的全部工作。本文中项目前期工作指企业投资项目自项目可行性研究开始至勘察设计前的全部工作。 一、项目前期工作流程 1、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企业投资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咨询公司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 可行性研究报告从政策法规、市场供求、产品方案、生产规模、建设方案、财务效益、经济效益等方面及社会各种环境因素进行全面调查、研究、分析,筛选确定项目各种有利与不利因素、项目各方面是否可行、财务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程度,为决策者及相关单位提供决策分析的基础性研究成果资料。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建设单位决策的主要依据,由建设单位决定是否进行该项目建设。 石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可参照《中石化中国石化咨(2005)154号石油化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或《中石化联产发(2012)115号化工投资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办法》。 2、编制项目申请报告 如果企业认为项目经过可行性研究后具有可行性,且决定进行项目建设,如果该项目属于政府核准项目,则需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咨询公司编制《项目申请报告》。 项目申请报告的编制可参照执行国家发改委于2007年发布的《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 3、项目核准及备案 判断项目是否为政府核准项目,主要依据为国家发改委令(2014)第11号《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及国务院国发(2014)53号《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文件规定“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按照规定报送有关项目核准机关核准,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项目,按照本目录执行。” (1)核准项目 按国家发改委令(2014)第11号《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建设单位办理用地预审意见,向发展改革部门上报项目申请报告,发展改革部门审批后,建设单位获得项目核准文件。 用地预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执行。 (2)备案项目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投资(2004)2656号《关于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指导意见的通知》规定“凡是不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均应按要求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属于备案的项目,建设单位采用发展改革部门的备案登记表,直接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填写,报发展改革部门备案,获得备案通知书。 4、建设用地审批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建设局行政审批报告

建设局行政审批报告 一、现状 几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深入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经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优势、高效、规范、完善”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标准,求真务实,步步推进。在提升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功能,规范服务中心运行,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服务质量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1、实施了“两集中、两到位”改革。为了创建便民利商的服务平台,按照县政府所有具有审批职责的部门和所有审批项目全部进入“中心”的要求,我局37项行政审批职能全部进入中心,设立了县规划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在服务中心全面推行了“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的运行模式。目前正在建立网上审批及电子监察系统,有待明年正式投入运行。 2、审批项目范围和程序。目前我局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共37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共2项,上述两项属于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共15项。今年4月份按照县行政审批制定改革领导小组有关要求,我局对现有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和缩减,清理缩减后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共29项,缩减了12%;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共2项,缩减了50%;属于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共12项,缩减了12%。项目办理时间都达到了缩减30%的要求。(1)行政许可项目:其中取消的7项,即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特种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许可、占用1000

平方米以内城市绿化用地审批、古树名木移植审查、修剪砍伐城市树木审批、城市道路照明移交许可和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改造规划许可;委托的有4项,即城市道路占用许可、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审批、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和城市公共客运营运许可;合并的有4项,即县城规划区临时建设许可、乡镇临时建设许可合并为城乡临时建设许可;县城建设工程项目选址许可、乡镇临时建设许可合并为城乡建设工程项目选址许可;县城规划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乡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合并为城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县城规划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合并为城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2)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取消1项,即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取消手续费。(3)属于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的共12项。城乡临时建设项目审批、城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城乡选址意见书审批、城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连续县城排水管网许可、城市排水许可、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及变更审批、住宅区和工程项目建设配套绿化审批、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审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4)属于长期未实施,取消后不影响社会管理的项目有7项,即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特种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许可、占用1000平方米以内城市绿化用地审批、古树名木移植审查、修剪砍伐城市树木审批、城市道路照明移交许可和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改造规划许可。(审批程序附后) 二、做法

产业项目行政审批流程图

松江区产业项目行政审批流程图 ——1——

说明: 1、行政审批流程分为6个主要环节:企业设立、土地储备、土地出让、设计方案审核、设计文件审查、竣工验收。 2、设计方案审核(★):除特殊项目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免于审核。区规划土地局在《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简称《合同》)中注明是否免于审核,对于免于审核的,直接进入后续审批环节,相关部门以《合同》作为审查依据。实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的项目,取消征询环节,区规划土地局直接进入方案审批。 3、并联审批 ①企业设立环节:由区工商分局牵头,组织区税务局、区质量技监局及可能涉及前置审批的区经委、区商旅委、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局、区食药监局、区交通局、区文广影视局、区环保局等12个部门并联审批,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②土地出让环节:由区规划土地局牵头,征询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区环保局、区卫生局、消防支队、交警支队、区交通局、区建设交通委、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绿化市容局或区农委、区水务局、区文广影视局、区民防办等13个部门意见,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③设计文件审查环节:由区建设交通委牵头,征询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土地局、区环保局、区卫生局、区交通局、交警支队、消防支队、抗震办、区民防办、区气象局等10个部门意见,承诺时限:12个工作日。 ④竣工验收环节:由区建设交通委牵头,组织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土地局、区环保局、区卫生局、消防支队、区交通局、城建档案办、区气象局等8个部门联合验收,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4、告知承诺 除用途及危害因素较复杂的建设项目外,卫生学评价审核实行告知承诺。 节能评估和项目立项实行同步受理、同步审批;在受理项目立项核准时,对环评批复等评审评估审批意见实行告知承诺。 5、环评审批( * )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对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承诺时限:12个工作日;对执行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对执行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6、节能评估( ** ) 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规定的节能评估分类管理,对执行节能评估报告书和节能评估报告表的项目,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对执行节能登记表的项目,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7、危化项目安全评价( *** ) 仅对危险化学品项目实行安全评价审批,按国家新规定,法定时限为45日。 ——3——

房地产开发立项、报规、报建行政审批流程

第一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准备工作 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院对 待建项目进 行研究并制作报告书,应附有详细的规划设计参数和效果图,并落实足够的开发资金。 第二部分行政审批部分 根据我国当前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一般共分六个阶段: 1)选址定点; 2)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 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 4)规划报建图审查; 5)施工报建; 6)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一、选址定点阶段。 此阶段一般办理以下事项: 1、计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 2、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的审查。 3、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4、环保局办理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书(表)。 5、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6、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审查。 2、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预审。 3、公安消防支队、公安交警支队、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文化局对建设工程 相关专业内

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规划总图进行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规划部门确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规划部门对初步设计的规划要求进行审查。 2、公安消防支队对初步设计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 3、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初步设计的交通条件进行审查。 4、人防办对初步设计的人防设计进行审查。 5、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 6、市政部门、环保局、卫生局、地震局等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的相关专业内容进行审查。 7、建委制发初步设计批复,并对落实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 8、建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审查,根据业主单位意见,核发技术性审查委托通知单。 9、建委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发出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发放《建设工 程施工图设 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四、规划报建图审查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公安消防支队进行消防设计审查。 2、人防办进行人防设施审查。 3、建委、市政部门、园林局、环保局、卫生局按职责划分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变更部分的规划设计补充核准规划设计条件,在建设单位缴纳有关规费后,核发《建 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副本)。 五、施工报建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建设单位办理施工报建登记。

工业项目建设前期所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

工业项目审批流程说明 工业项目建设前期所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有13项,竣工验收阶段有5项。其中: 一、建设前期行政审批事项。 1、选址、红线。项目供地后,业主须先至规划局用地规划科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并划定用地红线图。须提供的相关收件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纸质申请表并加盖公章,说明申报原因、建设规模、建设方案实施设想的申请报告,并由开发区国土规划建设局提供同意选址的函件。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 选址结束后,业主应立即委托有资质设计院进行厂区总平布置设计,并确定用电、用水、通讯需求。 2、基建立项。计委办理基建立项手续,所须提供的材料包括:开发区经发局建设项目申请表、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资者开业证明(复印件)、选址意见书及红线图复印件及扩建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 3、环评审批。环保局环保监督管理科,办理时限3-10个工作日(登记表3个工作日,报告表5个,报告书10个)。须提供的相关材料包括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概况和平面图、红线图、选址意见书、总平面图、管线综合图,或建筑使用功能确认函、环境影响登记表或有资质评价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含行业主管部门预审意见)或有资质评价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报

告书(报批稿)(含行业主管部门预审意见及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审查意见);登记表或报告表或报告书在环评初审阶段确定。 4、总平审批即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用地规划科,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须提供的收件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与选址是系同一人可不提供)、申请报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复印件、总平面规划方案图纸(1:500)一式八份及相应的电子文件光盘一份、立项批文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限于新设立企业法人在选址阶段未提供的项目)、涉及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项目,应提交相关部门意见原件。 总平审批后应委托有资质的地质勘察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前的地质勘探工作,待地勘报告出来后,委托设计院进行施工图设计,并经施工图审查单位审图后(由设计院负责委托),由规划局组织进行管综(综合管线总平面规划图)会审并进行施工图审查。即 5、建筑设计方案审查。规划局建审科,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提供的收件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报告、《建筑方案设计规划审查意见书》电子申请表、立项批复、批准的总平面规划图复印件、综合管线总平面规划图及会审纪要复印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建设用地批准书》及附件或《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方案设计图及设计说明文件一式三份(含绿地系统系统平面图、交通系统平面图、透视效果图原件,审查后退还二份)、方案设计阶段电子图形文件1份、提供设计单位盖章的建筑面

住建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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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化住建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提速提效提质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我县的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根据我局行政审批工作的实际情况,借鉴市建委的经验做法,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努力使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规范,审批环节进一步减少,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制度和制约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真正实现阳光审批、高效审批,从根本上达到行政审批“事项、人员”集中,“办公、授权”到位的“两集中两到位”要求。 二、基本原则 1.批管分离原则。实现行政审批和监督管理的相对分离和有机结合,各职能处室制定各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标准,对审批过程进行协助指导,并对批后项目进行监管;行政许可科行使行政审批的执行权,具体办理进驻事项;局纪检部门对审批过程、批后监管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权责统一原则。全面落实审批责任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细化行政审批每一环节的权限和责任。明确界定行政许可科与各职能处室分工。行政许可科为行政审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职能处室为批后监管的第一责任人。行政许可科与各职能处室在审批过程和批后监管中要做到互相配合、互相沟通、互相监督。 第 2 页共 8 页

3.公开透明原则。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过程中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审批流程中各环节具体经办人员的工作职责,并全部对办事群众公布。同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依法公开审批条件、审批标准、审批流程及审批结果,提高审批工作的透明度。 4.高效便民原则。按照“能优则优、能减则减”的原则,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清理审批事项。通过合并项目、并联审批等方式,来优化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提升审批效能。 三、主要任务 我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是“清理、规范、创新、建制”。 1.清理审批事项。根据省、厅最新审批事项清理要求,对我局各项审批事项进行清理。清理后所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日常行政管理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理(除房产交易中心、公积金办理大厅办理的事项外),原职能处室不再办理相关事项。 2.规范审批内容。制订详细的审批规范和标准,对审批事项的法律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审批流程、审批时间、审批收费及审批裁量权限等进行梳理,做到法律依据充分、申报材料规范、审批流程简洁、审批标准亮化,切实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和规范审批自由裁量权。 3.创新审批方式。根据“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各类审批事项进行分类整理,按照审批流程、时间、权限等要求,建立一审一核、联合会审、疑难研审机制,对一般事项要做到高效快捷,对疑难事项要做到处理规范。弱化审批人权力,降低岗 第 3 页共 8 页

行政审批办事程序及流程范文

行政审批办事程序及流程 一、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一)行政许可内容 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二)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 1、《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六条 2、《湖南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 (三)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许可 (四)行政许可条件 1、经批准的1∶500规划总平面图 2、提供项目涉及的相关文件(项目的红线图、市政府相关文件或发改委立项批复或备案文件等) (五)申请材料 ①申请报告; ②经批准的1∶500规划总平面图; ③提供项目涉及的相关文件(项目的国土证、发改委立项批复或备案文件、园林景观设计要点等); ④绿化景观报建图册(4套),电子光盘2张,应包含绿线控制图,绿化总平面图,植物种植图,重要地段景观效果图; ⑤经济指标复核书一份。 (六)申请表格:

市政务中心城管窗口领取 (七)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机关 株洲市园林局 (八)行政许可决定机关 株洲市园林局 (九)行政许可程序 (十)行政许可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3个工作日。 (十一)行政许可证件 对准予行政许可的,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株洲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许可项目准许证》; (十二)行政许可收费 发生即收。 未达到《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建成[1993]784号)要求的项目,征收城市绿化补偿费。 (十三)行政许可的收费依据 1、《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株洲市收取城市绿化赔偿费城市绿化补偿费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综〔2008〕24号) 2、《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株洲市城市绿化赔偿费、城市绿化补偿费征收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函》(湘价函〔2010〕194号)

基本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办事指南

一、基本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办事指南 第一阶段设计审批 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 一、设置依据 《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重庆市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管理办法》。 二、申报程序 建设单位到区行政审批中心建委窗口领取或自行下载《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申请表》,申请初步设计审批,报送申请资料。 三、需提供的申请资料 (一)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申请表1份; (二)投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1份; (三)国土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用地批准书及附图各1份; (四)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选址意见书及红线图,建设工程规划用地许可证及其附件(含方案审查意见书及附图)各1份; 1〃

(五)消防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建扩)审查意见1份; (六)气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防雷装臵设计审查意见1份; (七)园林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附属绿化工程设计审查意见1份; (八)勘察、设计合同各1份; (九)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及质量审查合格意见各1份(原件); (十)初步设计图说2份(含A4幅面设计说明书、A1-A2幅面初步设计图纸、效果图、热工性能计算书和工程概算)。 注:经济适用房或危旧房改造项目,需提供市建委核发的确认书;项目转让、联建或变更业主单位名称的,应提供市(区)开发办或主管部门同意变更的文件。 涉及高边坡、深开挖、高填方的项目,设计说明书应附项目技术方案可行性评估报告。 四、审批程序 (一)区行政审批中心建委窗口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所有应该提交的资料后,向申请人出具申请资料接件凭证。

(二)区行政审批中心建委窗口将申请人提交的所有资料,及时送达勘察设计科。勘察设计科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申请资料的审查。 (三)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审批条件的,勘察设计科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函复通知书,退回区行政审批中心建委窗口,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决定不予受理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的书面函复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四)资料齐全和符合审批条件的,勘察设计科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审批并发出《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批复》,交区行政审批中心建委窗口,以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取件。 (五)审批过程中,需要进行专家评审、听证、中介机构评估等事项的,所需时间不计入承办时限内,但应书面告知申请人。 五、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承办部门:勘察设计科 负责人:王庆林行政审批员:朱正荣 电话:(023)66238636 3〃

住建局行政审批窗口年度工作总结

住建局行政审批窗口年度工作总结 2015年住建局行政审批窗口在局领导高度重视和政务中心的领导下,窗口工作人员的努力下,以踏实的工作作风,规范的窗口服务,快捷的审批效能,做好各项工作。现将2015年主要工作及2016年工作举措汇报如下: 一、2015年工作 (一)完善规章制度,提升服务质量 住建局中心窗口是进驻县“政务中心”独立对外行政许可的服务窗口,其工作质量的服务水平直接影响到住建局的形象。工作中,我们按照“阳光服务、规范服务、微笑服务、廉洁服务”的理念,树立为群众和企业的服务意识,实现管理向服务的意识转变。科学制定窗口职责及工作规范,职责分工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ab岗、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 窗口人员努力学习(建设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认真学习许可服务事项新的法律依据、条件、程序及相关的政策,熟悉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等:窗口每个工作人员都要精通本岗业务,严格遵守“政务中心”制定的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建设素质高、作风正、业务精、形象好的窗口工作人员队伍,努力打造一支团结、能干的服务团队。 (二)、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中心窗口一直把效能服务当作工作重中之重,对每位前来办事的人和单位及时告知审批主体、依据、材料、程序、时限和收费标准,根据

相关法规及时更新告知单,方便前来办事。同时利用局及中心网络,打造规范服务平台,推进权力清单窗口审批、审核等工作。做到信息公开透明,使窗口的服务能力、服务效率、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截止目前窗口受理6大类,办件累计816件。(1)建设选址、用地、规划类办件382件:其中建设选址意见书27件、用地方案54件、建设用地许可23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100件、乡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140件、建设工程规划核实38件。(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类办件71件:其中房屋建设工程许可67件,总建筑面积134万平方米。市政工程建设许可4件,总造价2000万元。(3)建筑、园林绿化、排水、燃气等资质类受理申报市办件35件。(4)房地产开发资质类办件18件:其中受理申报市12件、市下放县直接办理6件。(5)房改类办件232件:其中住房交易上市证220件、住房补贴5件、补办住房产权证7件。(6)城建档案合同委托书78件。办结率100%,没发生一件错办件,维护了住建局中心窗口形象。 今年以来,窗口为建筑企业及建造师投标开据无在建(证明)970余份,符合新建住宅小区综合查验报告受理2份,为项目经理、总监证书工程竣工符合释放受理26份,夜间建设施工申请受理65份。共收取城市建设配套、城市建设基金、建筑技术服务、城建档案、放线、违规建设处罚等合计:17671876.23元。窗口人员始终贯彻“三严三实”精神为全县经济建设服务。以快捷高效的工作方式,热情周到的服务态度,为企业、群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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