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监狱公正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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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监狱公正执法

内容摘要

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既是刑事司法的最后一道工序,也是挽救失足人群和进行普法教育的前沿阵地,因此,上至党中央,下至平民百姓对监狱执法提出了更严格地要求。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实现司法公正。监狱机关是司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狱公正执法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一环,实现司法公正也就要实现监狱执法公正。监狱执法由于其执法主体的双重身份,执法对象的特殊性,执法场所与环境的差异性,而有了自己具体的内涵。因而监狱执法公正也有了其独特的内涵,本文拟从监狱公正执法的内涵,当前监狱公正执法的现状,以及影响到监狱公正执法的原因分析,试图廓清监狱执法公正的整体面貌,寻求实现监狱公正执法的管道,建立监狱公正执法的长效机制,从而更好推动监狱执法公正向更高阶段发展,更好地实现监狱的历史职能和社会职能,维护监狱的安全和稳定,把罪犯改造成合法公民,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谐。

关键词执法,公正执法监狱公正执法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方略,有法可依,执法必严,有法必依,

违法必究是法制社会的基本要求,我国在立法建设方面,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了迅猛的发展,法律不断得到健全和完善,有法可依踏出了坚实的一步,然而“徒法不以自行”,有了好的法律还得执行。法的执行即执法,是指将法律规范的要求转化为人们的行为,使法律规范的抽象规定具体化,使法律由可能变为现实。公正执法是指按照公平,正义原则,国家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执行法律。那什么是监狱公正执法呢?

一监狱公正执法的内涵和外延

监狱制度源远流长,我国得监狱执法工作也有着优良传统和丰富经验。监狱是时代特定的产物,随着法律的出现而产生,监狱执法也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其内涵监狱公正执法,由于其执法主体的双重身份,执法对象的特殊性,执法场所与环境的差异性,而有了自己具体的内涵。监狱公正执法就是监狱按照公平,正义的原则,严格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法>>等国家有关刑法执行的法律,法规,平等地对待每一名服刑人员,特别是在服刑人员的减刑,假释以及其它行政奖惩处遇等问题上,更应该严格执法,按照法律赋予的职权和法定程序无偏差的执行法律。

二当前我国监狱公正执法的情况和问题以及发展趋势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监狱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成功改造了大批国民党战犯,受到世人的称赞。不仅建立了一整套体现全体人民意志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监狱执法制度,而且在全体监狱人民警察中形成和树立了公正执法的工作理念,监狱人民警察的公正执法意识与日俱增,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透明度日益提高,罪犯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为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为罪犯构建和谐的改造环境,实现监狱的安全与稳定起到了积极和卓有成效的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我们也看到监狱工作还存在一些执法偏差。突出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个别监狱劳教警察,甚至是领导干部执法犯法。二是部分监狱劳教警察的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不高,基础工作不够规范;三是少数警察执法责任意识不强,工作方法简单,把文明执法消极理解为放松管理甚至不敢管理,存在执法不严、不公、不作为的现象;四是对罪犯的日常管理严宽失度,失之于松、失之于宽的问题普遍存在,对罪犯的违纪行为不敢管、不愿管和不会管。个别警察在管理罪犯过程中,不按法律、法规办事,对罪犯采取简单、粗暴的管理,以人治代替法治,侵犯了罪犯的部分合法权益。五是我们的一些法规、规章、制度明显滞后于实际工作的需要,制约了各项工作的发展。特别是在我国加入wto 之后,国际人权的斗争更加激烈,而我国监狱少数警察人权意识淡

薄,法律保护意识淡薄,在对罪犯管理上仍然停留在传统的粗放式管理上,侵害了罪犯的合法权益,授人以柄,不利于我国人权斗争,在今后一段时间,这个现象将表现的更为明显。

三影响监狱公正执法的因素

上面已经谈到监狱公正执法的存在的五个问题以及发展趋势,解决好这些问题才能最终实现监狱执法公正,要解决这五个问题,我们就不得不分析这些导致这些问题出现的原因,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体制内的,有体制外的,有主观的,也有客观的,可以总结为以下几方面原因:

(一)体制原因是影响监狱公正执法的根本

监狱的性质在法律上已明确规定,从监狱目前体制上看,监狱既是监狱,又是企业。监狱本身应该追求行刑效益,但事实上它在追求经济效益,大量人力、物力投入其中,。监狱肩负着“两副重担”既要惩罚改造罪犯,又要从事生产经营;既要追求社会效益,还要完成经济任务。若能实现当然皆大欢喜,现实中不乏这两个任务都完成得不怎么好。现在监狱最牵挂领导和干警精力的问题不是管教工作,而是生产经营,由于生产经营投入精力过大,监狱对罪犯思想教育和本质改造因受到时间、精力、投入不足等限制而淡化,

也影响监狱在提高执法水平上投入足够的精力和时间,总之,警察主要是从事执法活动,但现在实际以从事生产经营为主,这使监狱功能发生紊乱,严重影响监狱安全,阻碍了监狱的健康发展,也影响了监狱的公正执法。

(二)监狱法的可操作性弱化是影响监狱公正执法的法制原因《监狱法》颁布实施已有十二年,但其相关配套的实施细则仍未出台,由于《监狱法》发条内容是一些较为笼统的原则性的规定,监狱和监狱执法者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难以把握,难免造成执法上的偏差,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狱公正执法水平。主要表现在:一是《监狱法》部分条文规定较为笼统,较为抽象,又没有司法解释,在具体实践中存在可操作性不强现象。二是有些条款中看不中用,无法落到实处。三是在某些方面监狱法立法滞后。四是个别条款弱制裁性,使得监狱法的威慑力下降。五是监狱法与其他部门法衔接出现缺口和空当,这在一定程度影响了干警的执法效能。同时监狱内部的制度建设失范,有些制度出台缺乏法律依据,造成执法者一定程度上的执法混乱,使得执法效果大打折扣,影响到监狱的执法公正。

(三)社会环境的变化是影响监狱公正执法的外部因素

改革开放的深度拓展,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前面进步,加入世贸的新形势,民间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人民法律意识的觉醒,对整个司法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对监狱公正执法既是机遇又是挑战,机遇是提供了难得监狱自我革新的机会,使得监狱和监狱执法者主动回应时代潮流的呼唤,努力提高执法水平,适应公正社会建立的步伐,挑战也存在,也是影响监狱公正执法的重要原因,一、社会对监狱的负面报道和工作的不理解,二是监狱的自身改革,由于历史的原因和现在条件的限制,很难一步到位,从而延缓了监狱公正执法水平的提高。

(四)监狱内执法的环境的变化是影响监狱公正执法的内部原因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监狱的法制建设也是水涨船高,罪犯的维权意识在长期压制以来总爆发,一方面监狱推行狱务公开以来,罪犯的知情权得到了保障,罪犯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警察执法管理怀疑”增多,并不像以往那样“唯命是从”了。另与之相反的是监狱执法管理者的法律及技能培训跟不上罪犯的维权意识,出现“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现象,对日益细化的管理制度不求甚解,仍然停留在过去的管理中,甚至少数警察对现

在的对发展的罪犯管理理念不是与时俱进加紧更新和学习而是悲观失望持消极抵制态度的,特别是对有关责任人责任追究制度,出现了职业“危机感”,导致出现少数警察不迟到、不早退、不管事的“三不”现象。罪犯亲属对监狱整个执法环节要求了解的欲望越来越迫切,对公正执法的要求越来越高,同时由于罪犯亲属对法律的一知半解和对监狱的偏见,认为只要是罪犯在监狱出了事,病死或者其他正常死亡都应该监狱负责,监狱应该赔偿,否则就告状,不断上访,严重地干扰到监狱的执法,特别是使得监狱执法者感觉执法风险太大,而不敢执法。上述两方面对监狱公正执法都产生着不同程度的正面的或负面的影响,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监狱执法活动。

(五)监狱警察队伍整体素质与公正执法的要求不适应

我们从不怀疑,监狱警察队伍的本质和主流是好的,是一支忠于党和人民的队伍,是一支忠于法律维护法律尊严的队伍,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社会不正之风的渗透,不正确的世界观、不良的人生观其至错误的价值观无时无刻地在误导着我们,使个别警察理想信念发生动摇,思想意识发生了变化,少数警察追求物质享受,甚至收受索取罪犯及其家属钱物而违法犯罪;个别警察综合素质不高,法律专业知识缺乏,执法能力不强,工作不负责任,

是非不分,随意执法。这些人在警察队伍中虽然说只是个别、极少数,但他们直接影响到监狱执法公正,影响到监狱机关的良好形象。

四实现监狱执法公正的途径

(一)社会监督促进监狱执法实现其公正价值

监狱的执法活动是监狱工作的生命线。监狱作为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线,民众对监狱的执法工作寄予了太多的期望;监狱执法不公正,就是对社会正义和法律至上的践踏,也将直接影响到民众对法律的信任与尊崇。所以,公正执法应该是监狱生存的重要意义。同时,公正执法也是监狱法治的灵魂所在,也是依法治监的基本要求。对罪犯进行刑罚执行活动,其隐含和蕴藏的是正义的价值,是协调各方利益后所体现出的社会复合正义。因此,监狱确保公正文明执法,实现行刑公平公正,使得损害群众利益和社会利益的行为得到应有的制裁,也就是在充分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价值,这是监狱执法活的公正价值所在。社会监督不但实现了监狱执法活动公正、正义的价值趋向,确保刑罚执行效益的最终实现;同时也使得监狱与社会的联系更加紧密,使得人民群众真正参与到监狱的执法工作中去。此外,建立以罪犯为主体的监狱公正执法监督新模式罪犯作为监狱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之一,是刑罚执行利益的攸息相关者,

因此罪犯也最具有监督的根本动力。司法活动所固有的,也是最有效的、成本最低的监督就是双方当事人之间激烈的利益冲突和对峙。监狱的社会属性决定了罪犯是社会的一分子,并使之理所当然地成为监狱执法活动的社会监督的主体。监督是罪犯权利实现的维度,因为罪犯权利的实现是建立在监狱公正执法基础之上的。对于罪犯参与社会监督可以进行以下一些尝试,探索建立了“纪检监察部门与即将刑满释放服刑人员谈话制度”,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实践:一是明确谈话目的,规范谈话程序。目的是行动的方向,与罪犯谈话时应当明确谈话的目的,就是为了拓宽监督渠道,及时发现、纠正、解决监狱及干警在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按照一定的程序,填写《纪检监察谈话台帐》、《纪检监察部门预约谈话单》或《非纪检监察业务转办单》等。二是明确谈话的内容,主要围绕监狱及干警公正、文明、廉洁执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三是落实问题的处理。对谈话中反映出的问题,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确保问题得到处理。罪犯通过监督活动的参与,对监狱的执法活动是否依法进行有了最具体、最直接的感受。这样使罪犯感到,尽管他们被剥夺了自由,但那些没有被剥夺的权利仍然能够得到监狱的尊重和法律及时而公正的保护。这样,他们就会认同和信任这种制度,而这对监狱的稳定乃至社会的和谐稳定均产生着积极的影响。

因此,罪犯作为社会监督主体重要的组成部分,也必然会使监狱的执法行为更加规范和公正。

(二)健全和完善执法制度,规范监狱警察的执法行为

从监狱系统近几年来发生的案件来看,制度不完善是关键,由于制度上的不完善,致使权利不受制约而出现的权利滥用现象。因此,完善执法制度是实现公正执法的前提和基础。一是要建立和落实各个执法环节的制度,使各项执法工作程序化。要不断完善监狱机关对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工作的管理,杜绝或减少执法腐败发生。二是增强警察依法办事的自觉性。监狱机关在抓好制度建设的同时,不断增强监狱警察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树立法律至上、公平正义的执法理念。三是保持制度的科学性和稳定性。当前,监狱机关在制度建设方面缺乏科学性和稳定性。因此,必须强调制度建设,做到有制度可依,更重要的是注重制度的科学性和稳定性,要对现有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及时清理和废除不规范、不合时宜的制度,保证制度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三)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实现执法为民思想,构建和谐的监管改造环境

公正执法能不能正确实现,起决定作用的是执法主体即广大人

民警察的执法能力和素质。监狱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监狱人民警察是一支党和人民信赖执法队伍。因此要树立公正执法意识,实现执法为民,就必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警察队伍,建立一套有利于加强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一是坚持党对监狱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从严治警,坚持抓班子带队伍、抓机关带基层的工作思路,把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二是坚持以“严格、公正、文明、高效”为主题,以“创建人民满意”活动为载体,把制度贯穿其中,在抓好经常性工作的同时,又要解决好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三是根据监狱实际,紧紧抓住“公正执法”这一主题,通过教育整顿、执法执纪等教育活动以及座谈会、讨论会的形式,进一步加强警察队伍的执法意识教育,围绕公正执法,如何执法,为谁执法的问题,不断提高队伍的公正执法水平。四是严格实行和落实警察岗位考核和目标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同时,通过健全和完善监督和约束机制,加强执法检查,进一步为警察队伍创造一个良好的公正执法环境,不断提高监狱整体队伍执法水平。五是不断加强监狱人民警察的在职培训,重点培养和锻炼其日常管理、教育改造和应急处置能力,高超的业务技能是实现公正执法的前提和条件。

结语

有一句法律谚语:“执行乃法律之终局及果实”勿庸置疑,监狱的执法公正与否对于法律正义价值的最终实现以及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均产生着积极的影响。监狱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巩固国家政权、维护党的执政地位,是监狱机关的首要职责。可以说,监狱的一切活动,都要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服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随着社会的进步,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完善,“尊重和保障人权”被载入宪法。因此,对监狱警察法制观念,执法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广大监狱警察应当在国家大力加强法制建设的背影下,加强学习和修养,提高法律意识,提高公正执法水平,实现和谐改造环境,为维护社会稳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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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明迪、郭成伟主编:《中国狱政法律问题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1版

3兰洁主编:《监狱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1

4夏宗素主编:《狱政法律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1997年第1版

5张苏军主编:《中国监狱发展战略研究》,法律出版社2000年12月第1版

6引自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当代中国监狱概览》,法律出版社2000年第1版

7梁立民主编。《简明中国监狱史》北京:群众出版社,1994。

8金鉴主编。监狱学总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

9、司法部监狱管理局编《监狱工作手册》第4辑(988--2003)。法律出版社,2003。

1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

1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

12《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监狱二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监狱二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监狱押犯构成正发生着巨大的变化,暴力型罪犯、高智商罪犯的增加,使监内狱情愈加复杂;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新命题,又对监狱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面对日愈复杂的狱情和不断提高的监狱工作要求,监狱工作管理原层级组织结构已明显无法进行高效管理工作,管理效能的低下,将有可能造成监狱工作局部和全面的被动。因此,对监狱管理组织结构进行改造,构建一个加快决策速度、实施快速反应的新的管理机构成为必需。 监狱二级管理,在监狱工作科学化要求中应运而生。但监狱工作实施扁平化二级管理并不是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作为新生事物,二级管理在运行中,特别是运行初期,必然会产生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因此有必要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以继续推进二级管理实施,推动监狱工作科学化发展。 一、监狱二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㈠教育改造风险增大 监狱基层押犯单位押犯人数由原来的一个分监区七、八十人增加到现在一个监区二百人左右,一方面罪犯人数增加必然导致罪犯违纪机率上升;另一方面,原本分属二个或三个单位的罪犯突然间关押在一起,客观存在的罪犯地域团伙之间各种矛盾和利益冲突不可避免,也是造成监管事故的隐患;第三,调整后的押犯单位——监区,只允许有一套事务犯,调整掉的事务犯因为既得利益的失去,存在鼓动其他罪犯违纪、斗殴的隐患。 ㈡民警警力整合情况不容乐观 监狱押犯单位民警人数由一个分监区六至七人,增加到现在一个监区十六、

七人,民警数量的增加,使基层执法民警数量大幅提升,但由于民警个人性格、能力的差异,基层警力的整合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依然存在民警人浮于事的现象。 ㈢工作效率没有明显提高 监狱二级管理的目的,并不仅仅是管理机构层级和管理人员的精减,更应该体现在处置狱内事件的反应速度和办事效率的提升上,但从目前实施过程中看,由于传统管理思想的根源蒂固,以及基层人员参与管理主动性不强等多方面原因,监狱工作效率并没有明显提高,或者说,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㈠对实施二级管理认识不足 实施二级管理,大多数监狱民警认为其最大的优势在于增加了基层警力,使基层民警有了更多的休息时间,体现了从优待警思想,然而这一变化应该仅仅是二级管理的最初级的效果之一。二级管理通过减少中间管理层级,使管理命令或任务能直接下达、委托到基层监区,命令或任务的完成效率更高;同样的,基层监区执行中的信息将更快、更直接地反馈到决策者手中,使管理工作效率更高,反应更快。 ㈡基层民警综合素质不高 由于长期的职能式管理模式,管理者习惯于发号施令,基层民警也习惯于按上级指令行事,不具备参与管理的能力,又没有进行必要的培训,同时,基层民警中“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的思想严重,“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观念使基层民警放弃自我提高。 ㈢考核机制落后 实施二级管理后,监狱原来的考核奖励机制并没有进行调整,仍沿用原来的

监狱法学答案3

《监狱法学》自检自测题(三) 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20分) 1.()是指在监狱条件下由多数罪犯个体构成的集合体。 2.公安机关自收到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和执行通知书之日起,应当在()内将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3.()是刑罚执行的方式、活动和技术的总称。 4.()是指刑罚执行机关接收罪犯入监时,按规定检查其体格健康状况并进行登记的()和()。 5.尊重和保护罪犯的(),是行刑人道主义的必然要求。 6.监狱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由监狱法律关系的(),也就是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监狱法律关系的()。 7.对犯人的()、()是当代监狱教育的普遍特点。 8.()是分类制度的基础工作和基本环节。 9.以理服人,是指教育者必须坚持()、(),以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去教育罪犯,着重解决其(),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坚持()的方针。10、道德是人类社会生活中依靠()、()和()来调整人与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规范的总和。 二.选择题(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干后的括号内。每小题2分,共20分,含单选题和多选题) 1.行刑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A 原判刑罚执行 B 刑罚变更执行的程序规程 C刑罚执行程序 D 变更规程 2.我国的行刑目的,就是将罪犯改造成为()。 A守法公民 B 合格公民 C 好人 D 诚信公民 3.行刑这种刑事司法活动的实施,是由以下几要素()构成的。 A目的性B规范性C强制性D法律性 4.罪犯是犯罪行为的()。 A 服刑人 B 实施者 C 承受者 D 受刑人 5.财产刑的执行,包括()。 A罚金B没收财产 C 罚款 D 剥夺政治权利 6.制刑权是国家创制()的权力,是国家立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 A刑罚B量刑C行刑D制刑 7. 自由刑的执行,主体部分是()。 A监狱B法院C检察院D罪犯 8.罪犯是指被生效刑事裁判()、在狱服刑的受刑人。 A定罪B量刑C定罪量刑D服刑 9.假释的程序包括假释的()。 A 宣告程序 B 撤销程序 C 审判程序 D 监督程序 10.个别教育的途径是()。 A 个别谈话 B 个别接见 C 社会通信D规劝 三、名词解释:(20分,每个4分) 1、罪犯的反社会性 2、行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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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监狱信息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时间:2011-08-12 来源:本站编辑:监管局 信息技术已成为当代最具潜力的生产力,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信息化水平也已一个地区和城市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是我国政府体系会体系不可分割组成部分,担负着惩罚犯罪、改造罪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职责,其现代化水平直接影响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成败。去年,吴爱英部长在全国监狱信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加快监狱信息化建设,是保障监狱充分履行职能、更好地服务构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是提高监狱管理工作水平、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内在要是实施“科技强警”战略、提高监狱人民警察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因此,加快监狱信 化建设,对推进监狱稳步健康发展有着意义深远的影响。本文结合监狱工作实际,分析信息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并就如何通过加快监狱信息化建设,提升监狱科学发展水平进 探讨。 一、信息化建设对监狱发展的作用 (一)有利于提高安全防控能力。监狱通过加快监控管理系统、门禁管理系统、报警系监狱管理信息系统、会见系统建设,形成了全面监控、快速处置的监狱安全防范与应急系统,信息化改变了安全防控模式,大大提高了监狱安全系数。过去,监狱的安全工作靠 海”战术进行严防死守,稍有疏忽就会发生问题。现在通过广泛应用现代化科技手段,对“三大现场”实施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监控,形成了人防、物防、技防一体的监管安全 范新格局。 (二)有利于提高教育改造质量。监狱的核心目标是提高罪犯改造质量,预防和减少犯因此监狱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提高改造质量为出发点和最终归宿。实施监狱工作信息化建在利用好传统改造手段的基础上,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罪犯改造质量。近几年,揭狱通过教育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先进设备的推广应用,使罪犯教育改造手段更加科学、开放,教育载体更加丰富。特别是心理测试软件的应用,更加准确地掌握罪犯的心理问为警察开展个别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提供了参考和依据,增强了教育改造的实效,大大了教育改造科学化水平,罪犯改造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三)有利于提高监狱办公效率。监狱通过应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提高工作效率,节公费用。揭阳监狱试行应用办公自动化系统以来,监狱内部的通知、通报、工作动态等信息等都通过网络传递,方便快捷,各种文件大幅度减少,节约办公费用。以前监区向机关科室报送各类报表、材料和数据信息,来回路程大概要花30分钟,现在通过网上报送,节约了时间、人力。由于我省各监狱地理位置比较分散,各类行政会议频繁,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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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第14条有针对性地做了几项禁止性规定:“监狱的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1)索要、收受、侵占罪犯及其亲属的财物;(2)私放罪犯或者玩忽职守造成罪犯脱逃;(3)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罪犯;(4)侮辱罪犯的人格;(5)殴打或纵容他人殴打罪犯;(6)为谋取私利,利用罪犯提供劳务;(7)违反规定,私自为罪犯传递信件或物品;(8)非法将监管罪犯的职权交予他人行使;(9)其他违法行为。”司法部“六条禁令”中规定“严禁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服刑人员”、“严禁索要、收受服刑人员及其亲属的财物”。从这些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看出,监狱警察作为执法者必须严格依法办事,特别是《监狱法》规定的“九个不准”,属于强制性、禁止性规范,监狱警察必须做到,否则便是违法行为应当追究法律责任。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和廉洁执法是对监狱警察执法活动的基本要求。 (一)公正文明廉洁执法是时代发展的需要。公平与正义是法律精神的集中体现,而公正廉洁执法是对所有执法者和执法机关的基本要求。随着时代的发展进步,我国国民的法制理念日益健全和完善,所以从党中央到普通百姓都对监狱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期望能够遵照公平、正义的原则,严格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平等地对待每一名服刑人员,同时根据法律赋予的职权和法定程序无偏差的来执行;因此,公正廉洁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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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当前狱内侦查工作存在的不足及对策 狱内侦查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为防范和办理罪犯在狱内犯罪案件而实施的,有专门的调查工作和有关强制性措施组成的刑事司法活动。我们从狱内侦查的概念不难看出,狱内侦查的任务是防范与办理罪犯在监狱内的犯罪案件,而在当前监狱机关行使侦查权的是工作在基层的专兼职侦察员,要想把当前的狱内侦查工作搞好,确保监狱的安全与稳定,就必须充分调动这些专兼职侦查员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积极开展好隐蔽斗争工作。当然,狱内侦查工作是一项非常复杂而又艰巨的工作,绝不是我一个小小的兼职侦察员所能够讨论得了的,在这里,本人只想粗浅地谈一谈自己在工作中观察的和思考的一些粗略想法,以供商讨、交流。 一、当前狱内侦查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分析 1、侦查员队伍比较薄弱 从我们监狱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除了侦察科的专职侦查员以外,每个监区一般只有一名专职侦查员,其他的大都是兼职侦查员,其他监狱的情况也大致如此,首先是多数监狱专职侦查员的数量较少,只占监狱押犯比例的0.05%~0.1%,兼职侦查员也只占到押犯比例的0.2~0.5%。二是监狱侦查员90%以上地位不明确。有的既是侦查员,又是管教助理,有的既是侦查员又是内勤,兼职过多,有的既是侦查员,又是分监区长、副分监区长或带工队长,整日忙于日常的管理、教育和内勤事务,难以把精力集中在侦查业务上,存在应付、

走过场的现象。三是机构改革、基层干警调整,侦查员队伍不稳定。据调查,基层侦查员多数不是“科班”出生,大都是“半路出家”,没有经过系统的侦查专业培训,基层侦查员监所管理专业、法律专业毕业生只占10%~20%,有的虽然拿到了法律本科的文凭,也大都是党校或是其他管理院校办的成人教育结业或毕业,对侦查业务不熟,很难满足当前侦查工作的需要。这不难看出在狱内侦查工作最前沿的侦查力量是多么的薄弱了。 2、侦查员工作方法缺乏策略性 狱内侦查工作是一项思想性、策略性很强的复杂细致工作,侦查员的工作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这项工作的成败。有的侦查员工作方法简单,工作标准低,缺乏思想性和策略性,难以及时收集到敌情。尤其在狱内敌情使用上,不求质量,只求数量,对特情缺乏全面考察和调查研究,跟着感觉走,认为只要能汇报情况就可以作为特情使用;有的不注意工作保密,不讲究科学的接头方法,不注意接头的时间、地点、方式,有的在众目睽睽之下,就单独把特情叫走;有的固定在管教室和特情接头;有的让值岗罪犯传信让特情去汇报情况;有的在得到情报后,就急欲解决问题,把相关人员一一过堂;有的只建不管,有事就叫来问问,没事的时候,就不管不问,工作方法简单,工作保密性较差,很容易使特情暴露身份,失去作用而且还会给特情带来伤害。 3、信息收集效果不好 在当前狱内侦查工作中,狱情收集的方法和渠道主要有(1)个

国外监狱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欧美发达国家非常注重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在监狱管理中的应用,充分利用他们超前的发展观念和高人一筹的信息技术优势,结合松散型的、开放的狱政管理模式,建成一座座文明、发达、高科技的现代化监狱。 一、全力推进信息技术在监狱管理中的应用,提高管理效率 (一)注重监狱中央数据库的建立,并实现数据共享 欧美监狱通常配备若干个网络信息计算机中心,每座监房各有1个,监狱总部1个。所有这些计算机中心通过光纤局域网相互连接。每个中心配备有一个奔腾服务器,各部门都有不同的网络信息点。监狱另有一个计算机中心供公众查询。早在九十年代,欧美监狱就开始采用监狱服刑人员数据系统,并且所有的监房已经实现了计算机化管理。进入二十一世纪后,引入PMS(theprisonmanagementsystem,服刑人员管理系统),PMS是一个G2G 和G2C的电子管理工具,它除了用于透明化和简单化的数据处理之外,还可以用于建立中心数据库,为监狱的所有监房提供资讯帮助。 监狱中心数据库包含有关服刑人员的详细情况,内容包括服刑人员种类、犯罪记录、入狱时间、入狱时的详细生理数据、号码、照片、个人详细资料(年龄、住址、家庭成员有关资料等)、医疗详细资料、囚房等等。它能够存贮和处理上万名服刑人员的基本数据、几万个指纹、数万张照片的信息,它在向监狱警官提供被羁押服刑人员的犯罪资料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监狱中心数据库通过网络技术实现数据共享,监狱和当地警察局、司法和安全部门互联,有助于各界方便地对服刑人员进行管理。对于司法机构来说,数据共享使得他们能够采用统一的系统化方法管理监狱的服刑人员资料。例如:服刑人员在监狱内外的活动记录,包括诉讼案件的详细庭审资料。 (二)视频会议系统应用广泛 1、探监不用排长队 以前,服刑人员家属需要等待数小时,才能与服刑人员见上一面。由于视频会议系统的上线,探监者无须再排着数小时的长队等待会见服刑人员,他们也成为这些电子管理工具的受益者。呼叫中心建立在监狱综合大楼,探监者提前在此进行会见服刑人员的预约。在呼叫中心通过从监牢到监狱的视频会议系统,服刑人员家属和服刑人员通过计算机见面交谈。对于传统的探监方式来说,这无疑是一场悄无声息的革命性变革。 2、出庭不用到现场 考虑到服刑人员的健康、安全和其它后勤原因,最高法院使用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在监狱和特别法庭之间进行法庭审判。两端安装电视和数码视频摄像机,中间用综合服务数字网络线路进行连接。服刑人员根本未曾到庭,整个审判通过远程视频会议系统进行。因此,该模式的审判方式成为刑事司法体系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使用远程视频会议系统审判服刑人员优点一是降低安全风险,防止服刑人员在押送途中逃脱和劫持;二是政府部门运转成本最

监狱狱政管理的论文怎么写

监狱狱政管理的论文怎么写 《狱政管理科学化论》 以改造人为宗旨,不断推进监狱工作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是新世纪中国监狱继承传统、开拓创新的重要战略举措,这一战略 的稳步实施,有赖于监狱工作从各个层面上广泛推行,其中,作为 监狱工作最集中概括和全过程表现的狱政管理,其科学化程度如何,不仅从根本上制约着狱政管理自身的质量与效果,而且在很大程度 上影响着监狱工作的科学化乃至法制化、社会化。所以笔者认为, 推进监狱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首要之义在于狱政管理 科学化。 一、狱政管理科学化的内涵 2、狱政管理机制的科学化。狱政管理的机制要根据这一工作的 发展要求,合理设置各个层级的管理机构;优化人员配置组合;专职 化人员工作职责;科学地划分职能权限,做到分工明确、职责清晰、 各司其职、职能互补。 3、狱政管理程序的科学化。在自由刑的整个行刑过程中,狱政 管理发挥着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激励和控制等作用,贯穿于 行刑过程的始终。因此,必须设计合理的管理流程,制定科学的管 理程序,保证狱政管理的运作效应。 4、狱政管理手段与方法的科学化。狱政管理要紧跟现代科学技 术的发展步伐,理性借鉴现代科学技术发展成果中具有普适性的手 段与方法,运用于对罪犯的安全防范、三分工作、信息处置和激励 管理,强化管理效能,提高管理水平。 二、狱政管理科学化的价值 我们所以致力于狱政理科学化,不仅是当前社会历史条件所决定,而且为监狱工作今后发展走向所要求。

三、狱政管理科学化的基础与突破口 当然,我们更应当清楚,当前的狱政管理科学化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狱政管理工作的高标杆定位,是对狱政管理工作突破传统与 现状的新要求,因此要理性地审察狱政管理工作的传统与现状,找 到狱政管理科学化实践的突破口。 4、罪犯的考核与奖励,定量计分,量化考核,而量化的科学性 不足。我国当前对罪犯考核与奖励的依据主要是百分制考核,以计 分考核确定改造成绩,以改造成绩决定行政与刑事奖励。考核的量 化便于把工作做得精细,但并不是每一项考核都可以量化,如罪犯 思想改造,只适宜定性分析,不适合量化考核,人为给定分数易于 带来弄权与主观随意性。罪犯的劳动改造分应占有适当的比例,但 不能一味地唯劳动数量与质量是举。劳动的数量与质量可以与罪犯 对监狱经济的贡献价值正相关,不能完全体现出罪犯真实的改造程度。监狱组织罪犯劳动,首先不是为了经济效益,而是基于改造的 需要,因此在劳动的过程中,罪犯的劳动改造评价除了定量考察他 的劳动数量与质量外,还应定性考察他的劳动态度、劳动技能、身 体状况。另外,罪犯奖惩时,同样的改造成绩,在不同的地区会产 生不同有时还相差较大的改造奖励,这让人难以理解,为什么同样 的法律规制在不同地区不同人员的操作下,就会有评判结果的非同 质化呢? 5、罪犯劳劳动改造过程中的生产管理是促进劳动改造效果的重 要手段,但唯生产的管理在变相地蚕食着生产过程中的狱政管理。 监狱生产是为服务罪犯劳动改造需要而实施的改造形式,监狱生产 在客观上能够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但这不应是监狱生产的指标追求。充其量只应在生产成本上尽可能地进行成本节约,避免浪费。 然而当前监狱出于对经济效益的追求,生产的任务非常繁重。狱政 管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主要帮助着监狱生产,并在向生产管理 异化。狱政管理所肩负的对罪犯的惩罚与矫正、养成任务,变相地 体现为劳动的强制与繁重、劳动岗位的适应、狱内劳动技能的提高,而罪犯的罪错意识转变、非常态行为的矫正、社会化思想与行为的 养成,却得不到应有的重视与训练。

监狱法学答案4

《监狱法学》自检自测题(四) 一.填空:(20分,每空1分) 1、监狱改造权,即监狱人民警察通过依法监管罪犯,对罪犯进行改造的()。 2.监狱法律关系的消灭,是指监狱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 3.法律行为分为()和()行为,合法行为是其()和()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4.(),是指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在监内服刑的罪犯,符合法定的原因,变更刑罚执行场所的行刑制度。 5.罪犯群体在构成上具有()和()。 6.行刑规范性,是指刑罚执行机关在具体实现()的过程中,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内容和程序进行。 7.求刑权是国家赋予检察机关指控犯罪的特别权力,即()代表国家行使的公诉权。8.我国的行刑目的就是将罪犯改造成为()。 9.(),是指所选择的行刑手段是能够达到最好效果的方法。 10.强迫罪犯从事()是最基本的行刑手段,是中国自由刑行刑的()。 11、()是指刑罚执行机关接收罪犯入监时,按规定检查其体格健康状况并进行登记的制度和活动。 二、选择题:(20分,每空2分) 1、对罪犯非正常死亡的,()应当立即检验,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 A 人民法院 B 人民检察院 C 监狱 D 行刑机关 2、国家法制是由()三项基本内容构成的。 A 立法 B 司法 C 执法 D 刑法 3、教育改造的特性有()。 A 法定的强制性 B 改造的目的性 C 明确的方向性 D 系统的影响性 4、罪犯的犯罪情况,即与其犯罪有关的如犯罪的()以及犯罪的主观心理状态等。 A 性质 B 情节 C 刑期 D 犯罪原因 5、对罪犯进行道德教育包括()。 A集体主义教育B 文明礼貌教育C社会公德教育D 人生观教育 6、识别功能是教育改造的一项()功能。 A基础性B 基本C 全面D 启迪 7、劳动改造的特性有()。 A 法定性 B 改造性 C 惩罚性 D 制约性 8、武装警戒是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为了维护监狱的正常()而实施的警戒活动。 A 秩序 B 安全 C 管理 D 工作 9、罪犯的行为恶习不同于罪犯的()。 A 犯罪习癖 B 犯罪习惯 C 习惯性违法行为 D 行为 10、改造罪犯权具体包括的权利有()。 A 教育改造权 B 劳动改造权 C 监管改造权 D 处罚罪犯权 三、名词解释:(20分,每个4分) 1、行刑制度 2、监狱行刑运行机制 3、验证法律文书 4、监外执行 5、减刑

浅谈监狱信息化建设的发展趋势

浅谈监狱信息化建设的发展趋势 2007年5月29日,司法部在南京召开全国监狱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会议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信息化发展的指示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监狱信息化建设。提高监狱刑罚执行的技术保障能力,提高信息技术在监狱工作中的应用水平,提高广大监狱民警的综合素质,确保监狱安全稳定,提高罪犯改造质量,更好地发挥监狱在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 监狱信息化建设是维护监狱安全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政治需要,也是提升改造质量,实现监狱工作宗旨的内在要求。信息网络技术等现代化教育手段的运用,可以丰富监狱教育改造内容,完善教育改造手段,提高教育改造效果,促进改造质量不断提高。同时,监狱刑罚执行的好坏,也仰赖于采用信息化技术营造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的服刑环境。 当前,监狱管理正处于体制转换的重要时期,一些长期影响和制约监狱工作的深层次矛盾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从监狱管理方的角度看,长期以来,监狱主要依靠监狱警察人盯人的方式来管理罪犯,监狱警察工作严重超负荷,给监狱警察身心带来极大危害;监狱警察自身缺乏足够的安全保障,时刻面临生命威胁;安防设施落后,技术装备老化的问题还未从根本上得到改观,物防问题尚未从根本上得到改善,技防手段严重不足。再从服刑人员的角度看,随着服刑人数不断增加、复杂化,传统的狱政管理和罪犯教育改造方式方法已越来越难

以适应新形势要求;大量刑满释放人员,在法律意识、行为习惯、谋生技能等各方面难以适应回归社会的需要。监狱信息化建设是实现“科技强警”、“科技兴监”的必由之路。 监狱信息化建设大致上可以由以下七部分组成: 1、通讯网络系统 通讯网络系统是监狱工作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狱需要建立一个覆盖全监范围的100M以上快速以太网(建议1000M),它是监狱工作信息化系统中所有子系统的基础平台,是各种信息快速传递的“高速公路”。它不仅要满足所有子系统数据信息的高效传递,同时要能满足同其他各种功能系统的集成与应用,并能实现同上级管理部门、其他相关业务机关(如当地政府、公、检、法等机关)的数据传输(如音视频、数据等)。 2、办公自动化系统 办公自动化系统(OA系统)目前已经有比较成熟的应用软件,而且在社会上的使用也比较广泛。通过这一系统,可以进行文件的收发、工作安排和复命、请示和报告,同时还可以完成通知下达、会议安排、内部邮件收发等任务,从而实现监狱日常办公的自动化、无纸化、网络化,节约办公费用,提高工作效率。 3、监狱管教信息系统 监狱管教信息系统是利用计算机和数据库等技术,对服刑人员在监狱改造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信息,如服刑人员的基本信息、教育改造信息、生活卫生管理信息、家属的探视信息、心理生理健康信

关于规范监狱工作执法过程 的思考

关于规范监狱工作执法过程的思考近几年来,随着监狱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监狱系统大力开展岗位练兵,不断加大执法执法培训力度,极大地促进了监狱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但是,监狱工作在贯彻落实“首要标准”的具体执法过程中,仍存在着诸多问题,给执法工作造成不应有的危害,有的甚至导致执法行为违法。为此,本文就监狱工作执法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成因及治理对策,谈点粗浅的认识。 一、监狱工作执法过程中容易出现的主要问题 (一)重劳动,轻教育。劳动改造、教育改造与管理改造,是我国改造罪犯的三大手段,劳动改造与教育改造在执法过程中应该是相辅相成的。只有两者在实践中达到最好效果,刑罚的效果才能以最好的状态实现。但是实际情况常常与此不同,劳动改造与教育改造无法达到最好效果或都不能达到最好效果,结果不是偏向一面就是完全导致失衡。尽管监狱体制改革实施这么多年,但劳动挤占教育时间、场地、资源等现象仍不同程度地存在,劳动作为手段基本上实现的是创造物质财富的功能,而教育依旧没有真正摆脱“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局面。 (二)重文明,轻严格。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是依法治监的必然要求。文明执法强调的是在执法过程中方法要得当、言行要文明、程序要规范等;严格执法则指执法行为要严格要求,无论在动机上、方法上、行为上还是程序上,都要公平公正、有理有节、以人为本、彰显正义。两者实际上是相通的,我们只有严格执法才能体现文明的精髓。然而,在当前的执法过程中,严格执法明显疲软,主要表现在对罪犯要求不严、对违纪罪犯处罚不力等;文明执法日趋异化,主要表现在少数民警不作为、对罪犯宽松管理,有的甚至以哄骗的方式妥协执法等,听一听少数民警的执法用语即可见一斑,如“只要你在我的班上不出问题就行了!”“只要你不闹事,我就给你表扬!”……。

对狱内侦查工作的点滴思考

对狱内侦查工作的点滴思考 狱内侦查已成为防范和打击监狱内犯罪行为,保障监狱内 部安全和稳定的重要手段。它在监管安全工作中发挥着不可估 量的作用。虽然近些年来狱内侦查工作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取 得了一些可喜的成就。但是,我们也应看到其存在某些问题。只有重视这些问题的存在,才能使今后的狱内侦查工作再上一个 台阶。对狱内侦查工作的积极探索,将有利于我们寻找到一整 套行之有效的对策。为狱内侦查工作不断适应新的挑战,确保 监狱的安全,矫正日益严重的狱内犯罪起到积极的作用。 一、狱内侦查工作的特征分析 狱内侦查工作的秘密性:与社会上一般刑事侦查的任务不 同,狱内侦查对象主要是依法被判处刑罚并已交付监狱执行且 在此执行期间又犯新罪或有重大犯罪嫌疑的罪犯。由于狱内侦 查针对的是曾经犯过罪的人,其具有较强的反侦查能力,他们 在实施犯罪前都是经过精心预谋和长期准备,前期表现出周密 性和隐蔽性,一般不易被发觉。这就决定了狱内侦查人员必须 针对狱内犯罪的这些特点、成因、及其规律进行分析和摸索,并有针对性地就这些犯罪采取相应的侦查方式来应对。狱内侦查 也应该采取隐蔽的方式开展秘密侦查工作。要有计划地建立一 支隐蔽力量来对狱内犯罪进行打击。只有侦查工作人员隐蔽身份,不为侦查对象所悉知的情况下,才能发挥有效的作用。 狱内侦查工作的预防和打击性:由于狱内犯罪主要是在罪 犯被剥夺自由后,在监狱这个相对封闭的范围内进行,其具体 要求是在对服刑罪犯进行教育改造,对犯罪分子进行惩戒时, 还要对犯罪分子进行防范,维护监狱的正常治安秩序。随着刑 事诉讼理念的发展,我国的刑事侦查工作也由过去以侦破为中 心逐步过度到以预防和侦破相结合。正如贝卡利亚在《论犯罪 与刑罚》一书中所指出的“:制止犯罪发生的一个最有效的手段,并不在于刑罚的残酷,而在于刑罚的不可避免。”对狱内犯罪,仅仅只靠严厉的打击是不能消除产生狱内犯罪的根源,预 防才是狱内犯罪的“治本之策”。在监罪犯在收监之前实施过犯罪,恶习很深,比较难改,收监后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反社会、反改造、反惩罚的意识和行为。他们都具备在监狱内又实施重 大犯罪的条件和可能。对此,在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的同时,还需要对尚未实施狱内犯罪的罪犯进行防范,避免他们再度进行 犯罪。狱侦工作要在罪犯进行各种破坏活动的预谋阶段及时发 现犯罪的线索,尽量把他们的预谋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 其产生不良影响。但是,对于狱内犯罪仅仅只靠预防还是不够,狱内侦查工作还必须把预防和侦破两项工作相结合起来。对于 那些已经发生的案件一旦发现线索,就应积极主动开展狱内侦 查调查工作,就应该不失时机地把握机会,采取有力措施迅速 组织人员破案。从而维护监狱的良好秩序。也可以使那些蠢蠢 欲动的罪犯打消重新犯罪的念头,避免案件的蔓延扩大。

《监狱专业基础知识》第一章 导论

第一章导论 第一节监狱的起源 一、监狱的产生 (一)监狱的产生条件 监狱是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随着私有制与阶级的出现和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也会随着阶级和国家的消亡而消亡。 从人类阶级社会发展史的角度看,监狱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而监狱作为一种上层建筑,必然要受到经济基础的决定性影响。同时,由于社会、政治、历史、文化、法律等因素的影响,监狱现象又表现出巨大的差异性。不同的社会形态,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国情,都会产生不同的监狱理论和监狱制度。 (二)监狱的产生时间及过程 在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之前的原始社会,由于生产力水平极其低下,人们必须以共同劳动的形式才能维持生存,劳动产品实行平均分配,生产资料是原始社会公有制。当时,没有阶级,没有阶级之间的压迫和剥削,没有犯罪,也没有监狱。到了原始社会末期,由于生产力的发展,社会劳动产品出现了剩余,这些剩余的劳动产品逐渐成为氏族首领使用权力占有的私有财产。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家庭成为社会的基本劳动组织单位,生产资料由原始社会公有制逐渐转变为家庭所有制,劳动产品成为家庭的私有财产。私有制的产生导致社会逐渐分裂为奴隶主阶级和奴隶阶级。人类社会也就从原始社会过渡到奴隶社会,开始进入到第一个阶级社会。伴随着阶级的产生,出现了国家组织形式。掌握国家权力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镇压被统治阶级的反抗,制订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并以国家的意志体现出来,这就是法律。违法者视为犯罪,对犯罪者要进行惩罚,由此出现了刑罚和监狱。 监狱作为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反映着统治阶级的意志,是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进行统治的工具。 二、监狱的演变过程 监狱从产生至今已有几千年的历史。监狱的发展与社会生产方式的发展相适应。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长河中,先后出现了奴隶制国家监狱、封建制国家监狱、资本主义国家监狱和社会主义国家监狱。 古代监狱的主要特点是残酷、野蛮、落后,刑罚以生命刑和肉刑为主,监狱是一个变相体罚的场所,很难谈及监狱管理制度,监狱行刑理论更是无从谈起。 一般来说,近、现代监狱理论和监狱制度始于18世纪。1764年意大利刑法学家贝卡利亚的《论犯罪与刑罚》提出了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和刑罚人道化的原则,对监狱的改良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18世纪开始的监狱改革运动,建立了自由刑为中心的刑罚体系,其中以英国人约翰·霍华德倡导的监狱改革运动对以后的影响最为深远。约翰·霍华德为了寻求监狱改良措施,曾经遍访欧洲各国监狱,考察了各地监狱存在的弊端,并于1777年出版了《英格兰及威尔士的监狱状况》(又名《监狱事情》),对监狱的建筑、矫正目的、矫治手段以及奖惩措施等都作了详尽而科学的论述。因此,他被称为西方国家监狱改良运动的鼻祖。 人类社会进入20世纪以后,各国对监狱问题的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监狱行刑理论和监狱管理制度又有了飞速的发展,教育刑、改造刑理论占据了监狱行刑理论的主导地位,监

论监狱工作信息化建设

论监狱工作信息化建设 当今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及一些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新成果,非凡是信息技术的突飞猛进,都为监狱工作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监狱作为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担负着维护社会安宁和稳定、预防和减少犯罪的重要职能,更需要积极借鉴、吸收这些人类文明的科技成果,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来保证职能的履行。监狱同时又是社会的窗口,反映了一个国家文明进步的程度,监狱事业作为我国现代化建设事业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必须与整个国家的现代化建设同步、与社会文明同步。因此,以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为核心的信息技术在监狱领域的广泛应用,把监狱各项纷繁复杂的治理工作与当代高科技紧密结合,促进监狱事业的不断发展,是历史和社会发展的必然。新中国的监狱在经历了几十年的发展之后,必将从传统意义上的监狱进入全新的信息化时代。 怎样才能把信息技术和传统的监狱治理有机的结合起来,成为我们新时期监狱工作者一个新的课题。 一、监狱工作信息化概述 监狱工作信息化建设内容应该由相应的硬、软件组成,主要包括发达的通讯网络、先进完备的数字化多媒体安防监控系统、智能高效的办公自动化系统和监狱管教信息系统、实用易用的监狱生产治理系统以及其他应用子系统等,最终实现监狱工作中各种信息的高度集成。各种硬件设施和软件资源被优化组合成一个能满足监狱日常工作需要的完整体系。数字化、智能化、集成化是监狱工作信息化建设的主要指标之一。因此,监狱信息化建设就是要把以计算机和网络为核心的信息技术广泛应用运用到监狱各项工作中去,它是将传统的监狱执法、治理、教育手段和现代科技相结合的产物,是对现代化文明监狱的补充和发展。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监狱工作信息化的内涵将不断得到发展和完善。 实施监狱工作信息化建设的目的是实现监狱各项工作的数字化、智能化、标准化和网络化,提高监狱的安全防范水平、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改造质量。因此,监狱工作信息化具备以下特征: (1)治理智能性。即各种治理和控制设施的智能化,如监管工作中涉及的图象、声音的采集处理、探测报警、门禁系统都应实现智能化控制。 (2)办公高效性。可以进一步提高办公、通讯、决策等方面的工作效率,节省人力、资源、能耗等方面的费用开支。 (3)工作方便性。能够实现信息的快速采集、处理与交换,能够让需要了解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快速地查阅到许可的信息。 (4)监管安全性。采用信息技术建设起来的监狱,能够进一步提高监狱的安全防范能力,确保监狱安全稳定,为监狱做好对服刑人员的改造工作、提高教育改造质量打好坚实的物质基础。

狱内侦查工作

狱内侦查工作实践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监狱法》第六十条规定;“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由监狱进行侦查。”《刑事诉讼法》第225条规定,“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由监狱进行侦查。监狱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本法的有关规定。”这些是确定监狱侦查主体地位的法律依据。然而,《刑事诉讼法》对侦查程序的规定主要是根据公安机关的工作实际制定的,而且在长期的实践工作中缺少进一步的实践与理论总结,在狱内外形势发生巨大变化的今天,对于监狱如何具体行使侦查权的问题,没有进一步符合当前形势发展的规定。为了保证监狱充分、正确方'案,范'文'库欢,迎您1采集地行使侦查权,有必要进一步研究监狱侦查权及其行使在实践中面临的相关问题。 一、关于监狱的侦查范围 现行法律关于监狱侦果范围的规定有三条.其一是《监狱法》第六十条,该条规定:“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由监狱进行侦查。”其二是《刑事诉讼法人第二百二十一条,该条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或者发现判决的时候所没有发现的罪行,由执行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其三是《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款,该款规定:“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由监狱侦查。” 但是,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服刑期间的罪犯在监狱场所外犯罪的案件、罪犯与社会上的犯罪分子共同犯罪的案件、罪犯的漏罪是共同犯罪的案件的侦查管辖问题。对这些问题,有必要加以研究和确定。 (一)罪犯在监狱场所外犯罪的侦查管辖 罪犯在监狱场所外的犯罪指罪犯脱逃或失控后在社会上实施的犯罪、围绕罪犯在监狱场所外犯罪的侦查管辖,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罪犯在监狱场所外犯罪的案件应由监狱侦查。其根据是《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该条规定.对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时,由执行机关移送检察机关处理。第二种观点认为,罪犯在监狱场所外犯罪的案件宜由公安机关侦查。这种观点认为,尽管法律也赋予了监狱侦查权.但监狱毕竟不是国家专门侦查机关,其侦查范围宜限于监狱场所内,否则,会与公安机关的侦查权发生冲突、笔者认为,上述观点都有其合理的一面,但也都有失偏颇、对罪犯在监狱场所外的犯罪案件的侦查.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罪犯脱逃后在社会上重新犯罪作案。由犯罪地发现的案件。它由犯罪发现地公安机关侦查。这样,既有利于案件侦破,又可起到威慑犯罪分子的社会效果。如果由监狱进行侦查,无论警力调配、取证,还是使用强制措施.都缺乏方,案,范'文库欢迎.您4采6集可行性。对于罪犯脱逃后在社会上重新犯罪作案.而重新入监后发现的案子,宜由监狱侦查。这是因为;第一,案犯控制在监狱管理范围内;第二,既然案件是罪犯重新入监局发现的,案件线索,甚至证据材料已被监狱掌握,监狱侦查这类案件有优势;第三,由监狱侦查这类案件,社会效果较好,有利于打击监内犯罪。此外,罪犯脱逃后在社会上重新犯罪而重新

监狱信息化的必要性

监狱信息化的必要性 一)新形势下提高监管安全防范水平的紧迫需要 随着社会治安形势的变化及近年来开展的专项斗争,监狱押犯构成发生变化,暴力犯、团伙犯、重刑犯、智能型犯罪及带黑、涉毒性质的罪犯比例上升,狱内改造与反改造的斗争日趋激烈。监管场所不安定因素增多,狱内犯罪具有更强的欺骗性、突发性、纠合性、残忍性和智能性,成为当前影响监管安全与稳定的一大隐患。因此,在监管安全的新形势下,急需要有通过计算机技术实现的强有力的监管改造手段和高效的监狱管理工作机制,有现代科学技术装备的一支高素质的监狱人民警察队伍,有通过信息网络技术支持的领导指挥与决策和应付突发事件的联动应急指挥系统等,为各级监狱机关提供强有力的现代化监管手段。 (二)保证国家对监狱建设投资效益得到充分发挥的需要 监狱分布面广,点多分散,多数监狱地处偏远、偏僻,迫切需要作布局上的调整和监管工作条件上的改善。国家在“十五”和“十一五”期间已经和将继续加大对监狱建设的投资。为确保投资效益的充分发挥,在完成监狱基础建设的同时需要加强信息化建设。特别是,各级监狱机关的纵向与横向组网通讯需求迫切,通讯组织的安全性、保密性和可靠性要求较高,通讯中以罪犯基础档案(含多媒体资料)为主要业务流的业务数据量大,系统内不仅信息传递执法性和专业性强,工作的特殊性需求大,专项应用开发要求高,而且传递量大,要求通讯可靠、准确、及时、保密,没有较高水平信息化建设的保证,国家对监狱建设的投资效益就很难得到充分发挥。 (三)处理监狱突发事件实施应急指挥协同的需要 监狱突发事件往往其性质严重,对社会的危害性大。全国公安系统自实施信息化金盾工程,特别是组建“110”指挥中心以来,综合警力迅速提升,管理与业务手段全面现代化,社会治安信息、案件准确、及时处置,极大地提高了快速反应和协作配合能力,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实施全国监狱系统信息化工程,形成全国监狱系统计算机监管信息网络,形成全国监狱管理与应急指挥系统,监狱发生案件时,可快速反映,果断处置。必要时协调相关监狱,联系公安、武警等部门,协同行动。这也是公安、武警系统信息化应用水平对监狱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客观要求。 (四)依法公正实施刑罚执行的需要 实现以信息化网络技术为基础的监狱网上狱务公开,网上执法监督,实时记录和真实再现教育改造质量的全过程,可以增强对监狱管理改造的监督力度,提高监狱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使监狱执法程序更加严格公正,从根本上杜绝人为的主观随意性,使监狱刑罚执行和教育改造工作始终保持其应有的客观性,从源头上防治司法腐败,确保司法公正。这是现代社会经济与文化发展水平的客观要求,也是中央政法工作和法制建设基本准则以及监狱工作社会化发展方向的要求。 (五)监狱工作社会化和提高罪犯教育改造水平的需要

关于规范监狱工作执法过程的思考

关于规范监狱工作执法过程的思考 近几年来,随着监狱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监狱系统大力开展岗位练兵,不断加大执法执法培训力度,极大地促进了监狱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但是,监狱工作在贯彻落实“首要标准”的具体执法过程中,仍存在着诸多问题,给执法工作造成不应有的危害,有的甚至导致执法行为违法。为此,本文就监狱工作执法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成因及治理对策,谈点粗浅的认识。 一、监狱工作执法过程中容易出现的主要问题 (一)重劳动,轻教育。劳动改造、教育改造与管理改造,是我国改造罪犯的三大手段,劳动改造与教育改造在执法过程中应该是相辅相成的。只有两者在实践中达到最好效果,刑罚的效果才能以最好的状态实现。但是实际情况常常与此不同,劳动改造与教育改造无法达到最好效果或都不能达到最好效果,结果不是偏向一面就是完全导致失衡。尽管监狱体制改革实施这么多年,但劳动挤占教育时间、场地、资源等现象仍不同程度地存在,劳动作为手段基本上实现的是创造物质财富的功能,而教育依旧没有真正摆脱“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局面。 (二)重文明,轻严格。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是依法治监的必然要求。文明执法强调的是在执法过程中方法要得当、言行要文明、程序要规范等;严格执法则指执法行为要严格要求,无论在动机上、方法上、行为上还是程序上,都要公平公正、有理有节、以人为本、彰显正义。两者实际上是相通的,我们只有严格执法才能体现文明的精髓。然而,在当前的执法过程中,严格执法明显疲软,主要表现在对罪犯要求不严、对违纪罪犯处罚不力等;文明执法日趋异化,主要表现在少数民警不作为、对罪犯宽松管理,有的甚至以哄骗的方式妥协执法等,听一听少数民警的执法用语即可见一斑,如“只要你在我的班上不出问题就行了!”“只要你不闹事,我就给你表扬!”……。 (三)重创新,轻实效。创新是推动监狱工作前进和发展的不竭动力,监狱工作创新的目的应该是促进监狱工作取得实效。但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则往往是只注重创新,而忽略实效,主要表现在,一是为了政绩,将重点放在标新立异上,大搞形式主义,如有的单位的顽危犯挂牌攻坚、个别教育谈话等制度流于形式,在一些教育活动方面,只注重活动形式,而忽略活动内容及效果;二是为了完成下达的指标,弄虚作假,或无效劳作,如罪犯的文化技术教育,有的单位根本就没按要求组织授课,有的罪犯根本就不具备获证资格等。

公正执法演讲稿

端公平、扬正义、立公正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好!今天我的演讲题目是《端公平、扬正义、立公正》 应本次演讲的主题,作为晚辈,在这里暂时允许我对“公正”一词作肤浅的解释。“公正”者,法之不阿,端公平之均衡,扬正义之旗帜。 大家都知道,在古希腊,法律女神手托天秤,权法律之公平,评断世间的 是非曲直,这是法律给我们最直观的说教,法律即是要秉持公平;而法律作为普 遍准则,终归必须应用到实际才能发挥作用,在法律的适用上,我国《宪法》就 已明确“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即不论民族、种族、性别、身份地位、教育、宗教 信仰等的差别,在适用法律上人人平等,不能有差别待遇。而结合监狱工作的实 际,监狱干警是法律条文的直接执行者,以法律的精神改造教育罪犯。根据我省 现在对罪犯的奖罚考核操作办法,每月考核以罪犯认罪服法、遵守行为规范、接 受教育改造和劳动改造的情况等四个方面对罪犯进行月综合评定,这是罪犯行政 奖罚的基点,也是监狱公正执法的关健所在。身为监区狱政干事,是对罪犯月考 核的主要负责人,也是监狱公正执法一个对外形象,因此,每月在对罪犯进行考 核时,本人严格按照《罪犯考核奖罚规定》对罪犯进行全面的、公正的考核,并 认真的核对,防止误给、滥给考核成绩,同时杜绝打招呼请托行为,做到对全体 服刑人员一律平等对待,一切按规定严格操作执行,从而在服刑人员中树立了监 狱警察公正无私的高大形象,荡涤着罪犯心灵的污垢,激励他们弃恶从善,改过 自新。 上面提到的法律女神,除了左手托天秤外,右手还执着一把正义剑,以正 义之剑征除非法罪恶。这只是古希腊对法律正义的表述,而在我国古代也有关于 法律正义的传说,古时有正义兽,头上长一角,以角触有违法嫌疑之人,“直则不 去,曲则去之”,由此可见,正义是除恶安良的法宝。监狱作为惩治罪恶、伸展正 义的场所,是对法律正义宣传运用的最后一种手段,以强制性手段弘扬正义。监 狱人民警察作为正义的形象代表,对罪犯进行改造惩治,引导罪犯走向正义。做 为一名监狱人民警察,在日常与罪犯较量中,不仅要与罪恶斗勇,更需要斗智。 在本监区有一名温姓罪犯,属二级病犯,身患高血压及眼疾,由于久病导致心里 阴暗,对改造比较抵抗,不认罪服法,不服从管教,还经常挑衅滋事。在监区专 管警察用尽了各种教治手段,仍无转化的情况下,本人在对该犯进行深入了解分 析,找出该犯经常犯事的原因,然后以一个监狱人民警察的正义对其进行多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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