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帮教工作记录[1]

安置帮教工作记录[1]
安置帮教工作记录[1]

安置帮教工作记录营盘安置帮教办公室

安置帮教工作记录表

村(社区)调解员业务知识培训

村(社区)调解员业务知识培训 放生司法所张艳 2011年月日 各位人民调解员: 大家好。今天我和大家共同学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相关内容。在座的大多有着较丰富的人民调解经验,我之所以敢大胆走上讲台,班门弄斧,是抱着向各位请教的想法,以期达到共同学习、共同探讨、加深理解、共同提高的目的,有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一、《调解条例》涉及的几个重要问题 (一)关于人民调解的对象和范围 我国宪法、《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将人民调解的对象界定为民间纠纷,仅限为公民与公民、公民与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纠纷,其特点是调解对象一方必须是公民,且实践中绝大多数为公民与公民之间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纠纷。《调解条例》结合党的十六大以来对社会矛盾纠纷的论述和我省的具体实践,将人民调解的对象界定为矛盾纠纷,《调解条例》第一章第二条第三款规定“本条例所称矛盾纠纷,是指发生在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民事争议。”从矛盾纠纷的主体上看,增加了法人与法人之间、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之间、其他社会组织之间发生的矛盾纠纷;从内容上看,既包括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纠纷,也包括不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但需要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的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恩怨等各种因素。同时,本条的第四款还规定:“法

律、法规规定只能由专门机关管辖处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民间调解方式解决的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不予受理”。这是对人民调解委员会不予受案范围原则性规定(主要包括应当由国家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的刑事责任,不适用调解的行政纠纷等,只要是不适用调解的和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应由专门机构处理的矛盾纠纷,均属人民调解委员会不予受理的范围)。 (二)关于人民调解的实施 在《调解条例》颁布实施前,相关法律、法规对人民调解的实施未作具体规定,认真学习《调解条例》不难看出,其立法的主旨在于规范调解行为。该《调解条例》以开放的姿态,采取多元化的方式对人民调解的实施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矛盾纠纷受理、不予受理和接受委托的不同情形,规定了人民调解员的具体操作程序和行为规范、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有利于人民调解员和当事人在调解活动中正确适用《调解条例》,做到调解依法依理,当事人心悦诚服,矛盾纠纷不隐伏积沉。现结合自己以前人民调解和法律服务工作的一些经历,谈一下对人民调解实施的理解及相关问题。 1、《调解条例》第三条规定:“人民调解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合理、及时便民、诚实信用、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这一原则应当贯穿于从矛盾纠纷的受理到调解终结的全过程,不可偏废。 2、矛盾纠纷的受理。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受理当事人调解申请时,首先应当从两个方面加以审查,一是按照《调解条例》第二条第四款的规定,认真审查该矛盾纠纷是否属于人民调解的受案范围,对于不

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总结

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总结 所谓安置帮教,即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刑满释放人愿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和管理活动。如何作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总结?本文是小编整理的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总结,欢迎阅读。 篇1: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总结在县局的正确指导下,在乡党委政府的关怀下,在村两委及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司法所围绕稳控工作的有效开展,加大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的力度,坚持排查分析,强化思想教育,注重帮困解难等方方面面的工作。在推进自身建设上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市级示范司法所的创建工作,并以此为契机,促进安置帮教工作的健康有序的发展,全乡现在册刑满释放人员14名,帮教率98%,安置率95%以上,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领导重视,网络健全。乡政府十分重视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年度及时调整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公安派出所、民政、综治办、妇联等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同时,与帮教对象所在的村委会落实帮教措施,建立健全安置帮教网络,形成“一对一”、“多对一”的帮教模式,使得安置帮教工作能够真正落实到基层。 二、更新装备,保障有力。今年县局强化了装备保障,又为××司法所配齐一台电脑,基层司法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的运行正常,安置帮教信息系统与有关单位联网,衔接工作和信息采集更规范,为安置帮教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分级负责,措施到位。××司法所建立健全了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组织,完善帮教网络,对每个帮教人员实行一人一档的管理。针对我乡现有状况,刑满释放人员不少外出打工,分布比较广的特点,完全依靠司法所来管理日常工作比较困难,我乡在8个行政村设立了帮教小组,定期同刑满释放人员交流谈心,每年谈心不少于2次,掌握他们的工作和生活状况,并且形成了司法所和帮教小组成员定期交流,及时汇报的工作制度。真正做到了辖区内的刑释解教对象情况清、底数明。

平安建设基础知识试题50题附答案

平安建设基础知识试题50题附答案※1、什么是平安创建 平安创建是指通过采取法律、经济、行政手段,使一定区域范围内的社会治安状况得到好转或控制、人民群众得到安居乐业的工作过程。 平安创建的工作目标: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 2、什么是司法确认制度 司法确认制度是指对于涉及到的民事权利义务的纠纷,经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商事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或者其他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调解达成的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经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签字盖章后, 或双方当事人签署协议之后,如果双方认为有必要,共同到人民法院申请确认其法律效力的制度。 ※3、综治办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综治办是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的长设办事机构,与党委zd委机关合署办公,主要

履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方面的调查研究、组织协调、督办检查、考评推动等职能。 ※4、乡镇(街道)的综合治理部门或单位是指哪些部门或单位 从中央、省、市、县到乡镇(街道),均有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简称“综治委”),并下设有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综治办”)。乡镇(街道)的综合治理部门或单位就是指乡镇(街道)的综治委(办),村(社区)设有治保调解委员会。 5、什么是内保条例 内保条例是指《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为了规范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维护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教学和科研秩序,制定本条例。该条例以国务院令第421号文公布,于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6、单位内保的基本方针

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内保工作应当突出保护单位内部人员的人身安全,单位不得以经济效益、财产安全或者其他任何借口忽视人身安全。 7、内保工作的指导监督由政府哪些部门负责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对行业、系统有监管职责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指导、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本行业、本系统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及时解决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8、企事业单位如何设置内保机构 单位应当根据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需要,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治安保卫人员。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应当设置与治安保卫任务相适应的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

乡镇安置帮教工作总结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健全安置帮教工作机制。 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对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建设,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长期以来,我市各级党委和政府都高度重视安置帮教工作,做到了: 1.推行安置帮教工作责任制。将安置帮教工作作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摆上议事日程,做到了与其他工作一样年初同步部署,半年开展检查,平时进行抽查,年底统一考核。 2.加大基层安置帮教工作组织机构建设力度。在及时调整市、县(区)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基础上,在乡、镇街道成立了×××个安置帮教工作接待站,村、居委会成立了×××个安置帮教小组,建立健全了横向贯通、纵向联合的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安置帮教工作网络,并落实了专职人员,在领导、组织、人员上抓落实,确保了帮教工作的顺利开展。 3.加强了各项制度的落实力度。市、区两级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都能充分发挥组织、领导、协调的作用,重点抓衔接登记、例会、档案、统计、信息、奖惩制度的落实,各区、乡镇都能结合自身实际,有特色地落实各种制度,实行了“必访制度”、“一人一档案”、“一帮一结对”等管理制度。 (二)齐抓共管,做好衔接,夯实安置帮教基矗 当前,安置帮教工作存在的最大困难就是帮教对象的就业安置问题,但安置是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环节,只有安其身,才能稳其心。为此我们以抓好衔接为开端,以抓好安置为基础,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局面,夯实了安置帮教工作的基矗 1.大力加强帮扶力度。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市综治委等八家转发的中央八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坚持以就业防脱管这一工作主线,积极为刑释解教人员自食其力创造条件。积极联系劳动社保部门,给符合政策的安置对象落实养老保险,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鼓励刑释解教人员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包括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工作,逐步实现安置就业市场化、社会化和多元化,并鼓励安置对象在社区服务的岗位就业,比如从事社区的清洁、绿化、公共设施养护等公益性的工作。 2.重视和发挥典型的积极示范作用。我市今年注重抓好了对典型的宣传,今年以来先后多次利用《X(X日报》、XX电视台、《海口晚报》等新闻传媒,对部分区帮教安置工作、刑释人员宋某某及陈某某等单位和个人进行了宣传报道,充分发挥了典型的积极示范作用。 3.认真做好衔接工作。防止脱管、漏管。我们能认真落实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刑、在教人员释放解教时的衔接工作的意见》,市安置帮教办收到《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解除劳教人员通知书》后,能及时登记并下发给各区安置帮教办,由他们在一周内通知刑释解教人员原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安置帮教工作站,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安置帮教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乡镇(街道)安置帮教工作站接到通知后,也能立即通知村(居)委会及刑释解教人员家属,动员家属尽可能将刑释解教人员接回。今年以来对所有帮教对象均进行了一次以上的摸底和调查,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 4.多种形式地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我市各级帮教组织不断加大安置帮教工作力度,将安置帮教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健全规章制度,落实安置帮教措施。XX区各级帮教组织对帮教对象坚持做到“三不”、“四个一样”,即:不嫌弃、不歧视、不纠缠过去的犯罪;政治上一样对待、经济上一样支持、工作上一样信任、生活上一样关心。使帮教对象如同普通正常人一样工作、学习和生活,增强了他们自食其力,重新做人的信心。XX 区以帮思想为核心,动员全社会力量,建成组织帮、社会帮、家庭帮相结合的联帮联教体制。近两年来,市、区两级帮教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做好帮教工作“三个延伸”(即:“向外延伸、

安置帮教工作基本知识

安置帮教工作基本知识 一、什么是安置帮教工作 安置帮教工作,是指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国家规定期间内(刑满释放后5年内、解除劳动教养后3年内)的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管理活动。 二、安置帮教工作负责部门 区以上政府部门设立含有公安、检察、法院、司法、民政、财政、人事、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工商、税务、国土房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十七个职能部门的安置帮教领导机构,下设安置帮教办公室;各街(镇)设立安帮办;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立帮教小组;组成辖区内的三级帮教网络开展工作。 三、安置帮教工作的范围 主要有四个方面,包括: (一)接收监狱、劳教单位移送的有关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刑满释放、解除劳教通知书及相关档案材料; (二)引导、扶持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就业或协助解决生活出路问题; (三)参与对服刑、在教人员回归社会前的思想教育、就业

技能培训; (四)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帮助教育,并做好预防措施,减少他们重新违法犯罪。 四、安置帮教工作的对象. 安置帮教对象是刑满释放后5年内、解除劳动教养后3年内的释解人员,对没有生活出路(通常是指无家可归、无生活来源、无业可就的三无人员)和有重新犯罪倾向的人员要重点进行教育和帮教。 五、释解人员回归报到程序 (一)离开监所之日起30日内,持《刑满释放证明书》或《解除劳动教养证明书》到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和所属街(镇)安帮办(司法所)办理报到手续; (二)接受户籍所在地帮教工作小组管理并建立帮教措施。 六、释解人员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释解人员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入学、招考不受歧视。对符合条件申请报考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或各类职业学校的,教育部门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准许报考;符合录取条件的,学校应当予以录取,不得歧视。对符合就学、复学、升学规定,本人要求继续上学的,教育部门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给予办理。 七、释解人员在安置就业方面享有的权利

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知识问答

社区矫正知识问答 问:什么是社区矫正? 答: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问:社区矫正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答: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下列四种罪犯: 1、被判处管制的罪犯; 2、被宣告缓刑的罪犯; 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具体包括: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4、被裁定假释的罪犯; 问:全国统一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什么? 答: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对社区矫正人员规定了严格的交付、接收程序和基本监管要求,明确规定了监管处罚、治安管理处罚、刑事处罚的适用条件和程序,包括对社区矫正人员给予警告、治安处罚、撤销缓刑、撤销假释、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收监执行等。

问: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措施有哪些? 答: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了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基本监管要求:一是定期报告。社区矫正人员要定期向司法所报告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的情况;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人员还应当定期报告身体情况和病情复查情况。二是进入特定场所需审批。社区矫正人员进入人民法院禁止令确定需经批准才能进入的特定区域或场所的,应当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三是外出需审批。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正当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应当经过批准,且外出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四是变更居住地需审批。社区矫正人员因居所变化确需变更居住地的,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 问: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教育矫正的具体规定有哪些? 答:实施办法充分体现了社区矫正特色,突出强调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觉参加教育学习,有劳动能力的还应当参加社区服务,增强法制观念,道德素质和悔罪自新意识。同时,根据社区矫正人员的心理状态、行为特点等具体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个别教育和心理辅导,矫正其违法犯罪心理,提高其适应社会能力。 问:社区矫正各有关单位的职责有哪些? 答: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人民法院对符合社区矫正适用条件的被告人、罪犯依法作出判决、裁定或者决定。人民检察院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依法实行法律监督。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和重新犯罪的社区矫正人员及时依法处理。

安置帮教工作总结

安置帮教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综治委办公室、司法厅、公安厅、民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衔接工作的通知》(桂司通[2013]270号)文件精神,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安排,坚持“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的工作原则和“教育、挽救、感化”的工作方针,认真开展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重新违法犯罪,维护了全区的和谐稳定,现将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作如下自查: 一、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年初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全年工作重点,制定了工作安排和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重点和工作职责,要求全区各乡镇安置帮教小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做好我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同时对各乡镇司法所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安置帮教工作相关制度,确保了我区安置帮教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创新思路、全面落实安置帮教各项措施 安置帮教工作关系到社会稳定,政治稳定大局,为此,我区高度重视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把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探索管理创新理念,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把安置帮教各项工作落到实处。2014年1月至11月全区共接收35名刑释人员,均已安置并帮教。 1、做好衔接、信息处理工作,及时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区安置帮教办公室接受到监狱、劳教所、看守所寄回的刑释解教人员信息资料后,及时登记造册、分类、建立人员花名册,把信息资料传递到乡镇,要求乡镇政府做好衔接、建档、评估和安置帮教工作,尽量防止脱管、漏管现象发生。对各监狱发来的新收监罪犯基本信息做好协查核实、信息反馈工作。 2、多措并举、增强帮教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按照“就地消化、妥善安置、给予出路、保障生活”的原则,我局积极与各相关部门衔接配合,切实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3、认真开展对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调查摸底 为提高服刑在教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切实做好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教育、管理、服务、救助工作,我局认真开展了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情况调查摸底。各乡镇对照服刑人员基本信息名单,通过与当地派出所联系,到各村进行了解,深入到服刑人员家中进行走访,及时掌握服刑人员及其家属的基本情况,详细了解服刑人员子女的生活状况、就学就业情况,切实解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实际困难,为促进服刑人员安心改造搭建起了良好的平台。 通过对我区今年以来安置帮教工作的开展,虽然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同上级的要求、同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目标、同刑释人员内心的迫切希望,还有一定的差距。最后,我们坚信,只要我们不断努力,真正用心去关怀刑释解教人员,用行动去落实安置帮教的每一项措

第陆拾捌期_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重点知识点

【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概述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适用的案件范围」 1.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适用于未成年人涉嫌犯罪的案件。 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涉嫌犯罪行为时已满 14 周岁、未满 18 周岁的刑事案件。 2.未成年被害人、证人参与刑事诉讼的特殊规定 也属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的适用范围。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与普通刑事诉讼程序的关系」 依然依附于普通程序,只是规定了有别于普通刑事诉讼程序的特殊规定,其未予规定的内容,适用刑诉法有关普通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同时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 【贰】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方针与原则 |「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与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 1.在侦查阶段,采取适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特点的方式进行讯问。 2.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坚持优先保护、特殊保护、双向保护,以帮助教育和预防重新犯罪为目的。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时需要对其进行教育或开展相应的监督考察,防止重新犯罪。 3.在审判阶段,法庭教育帮助其认识犯罪原因和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做到寓教于审,惩教结合。 |「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原则」 1.未成年人被讯问和审判时有法定代理人或其他合适成年人在场的权利。 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2.原则上不得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戒具。 |「分案处理原则」 1.坚持分案处理,包括分案侦查、分案起诉和分案审理;一般应当对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分案办理、分别起诉。

2.运用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关押时,必须与成年犯罪嫌疑人分开看管。 3.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处理完毕、交付执行阶段,不得与成年罪犯同处一个监所。 |「审理不公开原则与保密原则」 1.审理不公开原则 (1)审判时不满 18 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2)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宣判应当一律公开,但不得采取召集大会的形式。 2.保密原则 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名誉和隐私,尊重其人格尊严。 |「全面调查原则」 1.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根据情况可以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调查。 2.主要通过制作社会调查报告予以落实。 3.社会调查报告以及其他反映未成年人全面情况的材料应当经过审查,可以作为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的依据,在法庭审理中应当进行质证,并可以作为法庭教育和量刑的依据。 |「社会参与原则」 法院应当加强同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共青团、妇联、工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等团体的联系,推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陪审、情况调查、安置帮教等工作的开展。 【叁】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制度与程序的具体规定 |「办案主体专门化」 1.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和刑罚执行部门内部都应该设立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部门或者人员,并采用区别于成年人案件的评价机制。 2.办案人员应当熟悉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具有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专业能力,尤其是开展帮教、监督考察以及链接社会资源的能力。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议庭统称少年法庭。

安置帮教工作计划正式版

Making a comprehensive plan from the target requirements and content, and carrying out activities to complete a certain item, are the guarantee of smooth implementation.安置帮教工作计划正式版

安置帮教工作计划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计划资料适用于对某个事项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目的为完成某事项而进行的活动而制定,是能否顺利和成功实施的重要保障和依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我区安置帮教工作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职责法制化”的要求,采取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等有力措施,以管控有违法犯罪倾向人员为重点,不断创新帮教机制,进一步加强衔接、帮教、安置工作,有力推动了安置帮教工作的深入开展,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我区XX年安置帮教工作开展情况总结 一、组织健全,落实责任,帮教安置工作基础扎实 我们始终围绕区委、区政府“构建和

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的工作思路,把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从基础工作入手,一是落实机构。成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郭玫任组长,杜红斌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司法局基层科负责日常工作;全区办事处、乡均相应成立了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站,并在各社区、村成立了帮教小组,形成了横向贯通、纵向联合的三级帮教安置工作网络,落实了专兼职工作人员。全区共建立帮教安置工作机构\\个,专兼职帮教人员\\\余人,奠定了坚实的帮教安置工作基础。二是落实责

安置帮教工作简介

安置帮教工作简介 一、什么是安置帮教工作 安置帮教工作是指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刑满刑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管理活动。 二、安置帮教工作的作用 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是预防减少犯罪的重要措施,是提高监狱、劳教所的改造质量的有效途径,是维护我国社会政治稳定的需要。 三、安置帮教工作的对象 安置帮教工作的对象是刑释解教人员,其主要是刑满释放或解除劳教五年之内,没有生活出路和有重新犯罪倾向的人员。 四、安置帮教的组织领导 从中央到县(区)均以综治委牵头成立由司法行政、公安机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民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妇联、共青团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及由上述部门组成的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办公室均设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乡镇(街道)相应建立安置帮教工作站,由基层司法所负责处理有关日常工作和对外协调事宜。 五、安置帮教工作的业务范围

1、对服刑、劳教人员回归社会前的思想教育、就业技能培训; 2、向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接收单位介绍情况,移交有关档案、材料; 3、引导、扶助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就业或解决生活出路问题; 4、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帮助教育,落实预防重新违法犯罪的措施。 六、司法行政的安置帮教任务 1、研究实施有关安置帮教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制定安置帮教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 3、组织实施安置帮教工作计划; 4、检查、监督安置帮教工作的落实情况; 5、了解、掌握安置帮教工作情况; 6、指导安置帮教工作的开展; 7、研究、解决安置帮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8、组织开展对服刑、在教人员及刑释解教人员的法制教育和劳动技能培训; 9、创办过渡性安置实体; 10、开展安置工作; 11、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安置帮教工作; 12、表彰、奖励安置帮教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

社区矫正人员法律知识竞赛试题库完整

大武口区社区矫正人员法律知识竞赛题库 一、个人必答题 1、社区矫正人员包括: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裁定假释、被暂予监外执行和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 2、社区矫正终止是指社区矫正人员死亡、被决定收监执行或者被判处监禁刑罚的。 3、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4、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 5、社区矫正人员的人身安全、合法财产和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社区矫正人员在就学、就业和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 6、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 7、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即行政拘留的决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8、如果教唆人实施教唆行为的同时,又有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则对教唆人在决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时,应当作为从重处罚的一个情节予以考虑。 9、通过安装针孔摄像头等设备来偷窥他人隐私,属于侵犯他人隐私行为,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10、对殴打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不管被侵害人是否受伤,都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11、行为人使用假的大学毕业证骗取用人单位信任的行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12、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行为,是指以金钱、物质或其他利益诱使他人卖淫,或为他人提供场所,或为他人卖淫介绍嫖客的行为。 13、用作赌注的财物可以是纸币、有价证券,也可以是其他动产或不动产。 14、免费向他人赠送毒品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15、行为人将毒品放入卷烟中欺骗他人吸食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16、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应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17、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人犯放火罪,应负刑事责任。 18、持捡到存折去银行取款,构成诈骗罪。 19、在刑事侦查阶段,对犯罪嫌疑人住处进行搜查时,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其家属、邻居或其他见证人在场。 20、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21、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22、非法拘禁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23、危险驾驶指的是在道路上追逐竞驾或醉酒驾驶机动车,情节恶劣的。 24、醉酒驾驶,是指在醉酒状态下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25、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安置帮教工作汇报

矫正工作及 安置帮教工作汇报 近年以来,高度重视司法所工作,对社区矫正工作及安置帮教工作尤其重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上级相关部门指导下,在司法所、派出所、各综治成员单位通力协作下,不断创新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管理长效机制,充份运用社会关爱、整合各方资源,本着“以人为本,教育转化”的方针,认真开展矫正、帮教工作,并取得一定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社会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基本情况: 自矫正、帮教工作开展以来,乡党委始终把此项工作放在重要议事日程上,成立了矫正、帮教领导小组,由为组长,司法所、派出所、各综治成员单位为骨干成员,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乡党政领导成员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者,各村村委会主任为社区矫正监督人,治保调委会主任为社区矫正志愿者的监管工作队伍,做到工作有人管、有人问,切实把具体工作落到实处。截止目前是,全乡共有矫正对象人、帮教对象人。无一人脱管、失管、漏管,无二次涉案现象发生。 二、双管齐下,管教并举,确保成效。 一是注重方法,切实抓牢握实矫正、帮教人员思想防线。乡党委一直贯彻“以思想教育为主,监督管理为辅”的人性

化工作宗旨,将有限的资源全部投入到对矫正、帮教对象的思想教育方面,用真诚感动矫正、帮教对象,建立起互相信任的联络关系,让矫正对象能够真切的感受到我们帮助其重新回归社会的决心和信心,打破原先陈旧的汇报形式,拓宽矫正对象思想汇报渠道,通过电话交谈、家庭走访、个别谈话、感化心灵等方式方式详细掌握矫正、帮教对象动态。同时,严防死守,积极避免因矫正对象情况掌握不及时而引发的重新违法犯罪情况,积极的养成矫正对象定期汇报的习惯,严防思想二次滑坡。 二是措施得力,确保在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我乡积极的拓宽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方式,积极探索提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方法,针对性地完善个人矫正、帮教方案。通过组织法制教育、公益劳动等活动,密切观察矫正、帮教对象接受社区矫正的思想态度和积极性,对认识不足、思想态度不够端正的矫正、帮教对象进行重点关注,发动村民十户长对其个人及家庭进行密切关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同时组织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村矫正志愿者、派出所民警对其进行不定期走访,深化思想教育,申明各项矫正、帮教纪律,帮助其看清目前社会形势,权衡利弊,以便其端正矫正态度,从内心深处纠正自己的不良行为与思想,真正的树立回归社会的决心。另外,我乡矫正、帮教工作一贯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避免过分教条和墨守成规,针对了解的

2016年最新 社区工作者考试题库-+5套社区专职干部招聘考试知识点及答案

2016年最新社区工作者考试必备题库 1、填空题(20题) 1、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2、党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原则是(总揽全局),协调各方。 3、党的纪律处分有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4、党的基层组织包括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三种。 5、党委议事和决策的原则是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 6、每个党员都必须遵守党章的规定,尤其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 7、党的领导主要是指政治、(思想)和组织方面的领导。 8、“三会一课”制度具体是指(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 9、党员经常性教育的主要目标是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员工作能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10、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算起。 11、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12、党的三大优良作风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 13、贯彻“三个代表”要求,我们必须坚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同时要根据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实际,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不断提高党的社会影响力。 14、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民主集中制)。 15、(请示)是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的公文文种。 16、《宪法》第111条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住地设立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17、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体制。 18、中小学校体育设施向社区开放的时间一般安排在(节假日)。 19、(社区服务)要以坚持网络化、产业化、社会化为方向,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居民群众的需求为目的。 20、社区工作者职业道德的最高境界是(为人民服务)。 21、(社区民主自治)必须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 22、《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5至9)人组成”。 23、社区建设的主要特点:综合性、社会性、区域性、计划性和群众性。 24、社区服务站原则上按(500户)居民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标准执行。P56改单选 25、根据《居委会组织法》规定设立社区居委会,1000户以下的社区,居委会设置5人,1000-2000户的社区,居委会设置7人,2000户以上的社区,居委会设置9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或减少居委会成员人数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办事处)提出,报区县政府批准。P118 2、判断题:(50题) 1、异地入伍的义务兵不予优待(∨) 2、从地方直接招收的军队学员家属享受优待金(×) 3、义务兵因病可以评残(∨) 4、二等乙级(含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享受公费医疗(∨) 5、领取伤残保健金的伤残军人享受所在单位伤残职工相同的生活福利待遇和医疗待遇(∨) 6、转变观念,调整思路是社区自治的前提。(∨) 7、资源共享、共驻共建是社区自治的关键。(×) 8、社区建设是前提,社区自治是主题,社区服务是目的。(∨) 9、推进社区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

安置帮教工作情况调研汇报材料

安置帮教工作情况调研汇报材料 安置帮教工作情况调研汇报材料 调查调研安置帮教工作情况调研汇报材料材料汇报调研安置工作情况 区安置帮教工作情况调研汇报材料 一、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基本情况2003年以来,我区的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的关心和重视下,在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和互相配合下,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目前,全区共有列管的归正人员486名,帮教率达98%,安置率达92%,重新犯罪率连续二年控制在3%以内,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归正人员的重新违法犯罪,为维护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 坚持组织协调一体化,着力夯实工作基础 1、建立组织网络。成立了以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为组长、政法委副书记、区府办主任和司法局长为副组长的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小组成员由综治办、司法局、公安分局、法院、财税局、工商分局、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妇联、团委等职能部门领导组成,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局。同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8个街道、镇,也相继成立了党委、政府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为组长的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全区135个村(社区)也成立了安置帮教工作小组,从而形成了区、街道、镇、村(社区)三级网络。目前,全区共建立安置帮教小组164个,帮教人员980人。为全区搞好安置帮教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组织保证。

2、健全工作制度。为了使安置帮教工作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我们制定了落实安置帮教工作的九项制度。即: 报到登记制、司法所长首谈制、档案管理制、回访谈心制、了解考察制、工作目标责任制、例会分析制度、信息情况报告制、年终考核评比制度。为了加强各级党委、政府对安置帮教工作的领导,把此项工作纳入全区创建平安江北的一项工作内容,列入单位目标管理考核。 3、深入开展对归正人员的重点排查工作。每年都要对回籍的归正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清基本情况,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归正人员列入重点帮教对象,由司法所、派出所、村(社区)干部组成帮教小组,进行重点帮教,落实帮控措施。同时,每年对归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分析对策,以便对今后的工作进行指导。坚持帮助教育科学化,着力提高帮教质量 1、帮教工作社会化。根据市局的会议精神,要求建立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志愿者队伍。结合江北区实际情况,我们在四个城区街道开展了安置帮教志愿者队伍建设的试点工作,把热心社区帮教安置工作的离退休党员、干部等组织成帮教安置志愿者队伍,现有帮教志愿者360人,积极开展“一帮一”、“二帮一”和重点对象“三帮一”的结对帮教活动。 2、关心生活、注重实效。每年的元旦、春节期间,各镇、街道都开展了对重点帮教对象和生活困难的归正人员进行走访帮教送温暖活动。两年来共走访了237人,对82名有特殊困难的归正人员发放了22800元救济金和物品。2016年,孔浦街道归正人员鲍某,由于年龄偏大,又无其他特长,一直找不到工作,家庭生活又困难,仅靠妻子

安置帮教工作计划范本(完整版)_1

计划编号:YT-FS-4914-85 安置帮教工作计划范本 (完整版) According To The Actual Situation, Through Scientific Prediction, Weighing The Objective Needs And Subjective Possibilities, The Goal To Be Achieved In A Certain Period In The Future Is Put Forward 深思远虑目营心匠 Think Far And See, Work Hard At Heart

安置帮教工作计划范本(完整版) 备注:该计划书文本主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科学地预测,权衡客观的需要和主观的可能,提出在未来一定时期内所达到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必要途径。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XX年,我乡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在乡党委、 政府的领导和司法局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邓--理论 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 发展观。按照“帮教社会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 规范化”和“健全社会服刑人员监督机制,提高非监 禁刑罪犯教育改造质量”的工作思路,建立机构,健 全制度,积极探索预防和减少“两劳”回归人员和社 区矫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为全旗社会持续稳定作出 了应有贡献。 一、社区矫正工作 为健全社会服刑人员监督治理机制,提高非监禁 刑罪犯教育改造质量,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 确保社会长治久安,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进程,今年协

调有关部门抓好积极社区矫正工作。 (一)建立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管理机制。年初调整了乡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制发了《****乡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计划》,对乡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有条不絮地开展。 (二)开展对全旗社区矫正对象的摸底调查工作。今年开展了2次对我辖区社区矫正对象的摸底调查工作。经调查,我辖区社区矫正对象1人。此社区矫正对象为缓刑,真正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 (三)建立社区矫正人员的信息档案工作。我所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工作职责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信息建档工作,按照一人一个档案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社区矫正人员信息档案,对我辖区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范化管理。 (四)认真抓好社区矫正人员的监控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对社区矫正人员签订监护协议,听取思想汇报,对重点人员进行排查监控,及时掌握矫正人员

社区矫正知识问答

1、什么是社区矫正? 答:社区矫正是一种监禁矫正相对应的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它起源于19世纪中期英美等国家,是目前国际上普遍实行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在我国,社区矫正正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里和行为恶习,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法执行活动。 2、社区矫正人员主要有哪些? 答:下列罪犯适用社区矫正: (1)被判处管制的; (2)被宣告缓刑的; (3)被裁定假释的; (4)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包括: ①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②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③生活不能自理,使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3、社区矫正的基本任务是什么? 答:(1)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确保刑罚能够有效实施; (2)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矫正,使其认罪服法,悔过自新、弃恶扬善,人格重新社会化,顺利回归社会,成为守法公民; (3)帮助社区矫正人员解决在劳动就业,生活保障,法律、心里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以利于他们顺利适应社会生活。 4、如何准确把握社区矫正的基本属性? 答:全面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必须把握其基本质属性和基本特征。(1)要牢牢把握社区矫正的刑罚执行性质;(2)要牢牢把握社区矫正的非监禁特征。 5、社区矫正工作队伍是怎样构成的? 答: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由司法个机关执法工作者,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组成,以司法行政机关执法工作者为主体,社会工作者为辅助,社会志愿者为补充。 6、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答: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根据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授权,对拟适用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调查评估; (1)根据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派,接收社区矫正人员; (2)组织社区较真宣告和解除社区矫正宣告; (3)确定矫正小组,指定矫正方案 (4)建立社区矫正工作档案 (5)监督社区矫正人员定期报告 (6)落实日常监督管理措施 (7)定期对社区矫正人员开展走访

模板-2017年安置帮教工作总结

2017年安置帮教工作总结 2017年度**市司法局安置帮教工作总结 2017年,**市司法局紧紧围绕省厅“固强补弱,创新创先”工作部署,按照司法部“两个意见”的文件精神,着力抓好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接收、教育帮扶、服务管理等工作,不断提高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质量和水平。截至2017年12月7日,全市共有安置帮教人员****人,帮教率为**%,就业安置率达**%,再犯罪率为0;加强刑满释放人员信息核查工作,信息核查率**%,反馈率达到100%。 一、主要工作 (一)狠抓落实,夯实刑满释放人员无缝对接 为确保安置帮教无缝对接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2017年我们加大了工作推进力度,通过系统核查、邮寄快递、公文交换、实地排查等方式,确保辖区内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到位。 1、信息核查情况。各区及时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信息核查,及时、准确掌握其基本情况和家庭情况,在一个月之内将有关情况向监所反馈,将核查信息反馈在系统上,形成流畅的信息反馈机制。截至2017年12月13日,信息核查率**%;从2010年4月至2017年12月的历年核查率达**%。 2、衔接管理工作情况。对于重点帮教对象,各区严格落实必接必送措施,接回率达100%;对于人户分离的刑满释放人员,严格落实户籍地和居住地安置帮教机构“双列管”,定

期、不定期调查其生活工作情况;对于没有接受帮教意向的刑满释放人员,做好动态跟踪工作,确保不脱管、不失控。 3、档案管理情况。积极推进安置帮教档案规范化建设, 各司法所按要求建立健全刑满释放人员管理档案,逐一建立刑释五年内、解矫三年内人员的管理档案,严格落实一人一档,建档率100%,规范档案的登记、管理和使用。 (二)合力共建,做强过渡性安置基地 近年来,我市大力加强安置帮教基地建设,规范过渡性安 置基地的功能设置和工作人员配备,为刑满释放人员提供社会适应性服务。目前全市通过政府投入、社会支持等方式,共建有安置帮教基地17个,其中教育矫治类基地5个,社区劳动基地9个,禁毒教育基地3个;聘任具有心理咨询师、培训师和律师资质的专业人员为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积极发挥安置基地作用。 2017年,为有效解决原有安置帮教基地普遍规模较小, 安置能力较弱的难题,**市司法局和**区司法局合作,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依托**大工业园区,投资900万元,拟于今年年底建成集食宿、教育、培训于一体的总建筑面积3000多 平方米的**市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基地。基地设立警务室、教育宣传学习室、图书阅览室、宣告室、档案室、宣泄室、心理矫治室、技能培训室、多功能会议室、社区矫正检察室等区域。基地以警务化管理的综合管理模式, 对社区矫正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进行临时安置、教育矫正、心理矫治、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就业安置和信息化监管,为“三无人员”(即刑满释放后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