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1 目的为规范动土作业管理,避免破坏地面及地下设施,保障员工和外来施工人员健康安全,预防事故,特制定本文件。

2 范围本文件规范了动土作业安全管理的内容和要求。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和工程承包方;适用于油(气)库、加油(气)站的动土作业。

3 术语和定义3.1 动土在生产、作业区域使用人工或推土机、挖掘机等施工机械,通过移除泥土形成沟、槽、坑或凹地的挖土、打桩、地锚入土作业;或建构筑物拆除及在墙壁开槽打眼,并因此造成某些部分失去支撑的作业。沟槽长窄形且深度大于宽度的凹地,通常沟槽的宽度不大于5m,一般用来埋设地下管线、导管、电缆或无地下室的建筑物地脚。3.3 支撑防止坑壁塌方的机械、木料或金属液压件等结构物。3.

4 斜坡使沟、槽侧面与垂直面形成一定角度,防止沟槽侧壁坍塌的斜面。3.

5 技术负责人指施工单位具有地质勘察、建筑工程等专业技术资质的人员;通常是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建筑工程师等。4 职责4.1储运安全处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文件;负责对公司范围内动土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咨询、支持和监督检查。4.2油库管理、加油站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等职能处室,负责所管辖业务范围内动土作业的管理和监督。分公司负责审批本单位动土作业许可,监督检查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工作。4.4 施工作业单位填写《动土作业许可证》,落实动土作业方案、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按动土作业审批程序上报。4.5 监护人负责检查施工作业及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施工人员按《动土作业许可证》规定作业。4.

6 作业人员负责持《动土作业许可证》作业,按许可证上签署的任务、地点、时间进行施工。4.

7 油库、加油站应对本范围内的有限空间作业进行监督,有权制止违章行为。4.

8 安全职责4.8.1作业申请人——提出动土作业申请,办理作业许可证;——协调落实动土作业安全措施;——组织实施动土作业;——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技能培训;——对相关安全措施的完整性和可靠性负责。4.8.2 作业批准人——向施工单位提供现场相关信息和安全要求;——核实安全措施,提供动土作业安全的必要条件;——批准或取消动作业许可证;——对动土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负责。4.8.3 监护人职责——全面了解作业区域和部位状况,特别是隐蔽工程信息;——熟悉动土施工方案和许可证内容,掌握应急

处置办法;——施工前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监督施工过程,对“三违”行为和突发状况,有权批评教育、处罚和终止作业。

4.8.4技术负责人——了解施工现场的基本状况,识别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制定施工方案,选择和实施防护措施;——采取纠正措施,消除隐患及危害;——对动土作业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有效性负责。

4.8.5作业人——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因素及控制措施,并按照施工方案和作业许可的相关要求进行作业;——在安全措施未落实时,有权拒绝作业;——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情况异常,应告知作业负责人,并迅速撤离现场。管理要求动土作业的范围

5.1.1 特殊动土作业a) 在库、站进行地面动土施工,当动土深度等于或大于50cm时;b) 在库、站所属道路(包括消防通道)上动土施工;c) 在库站进行动土施工,当动土区域存在隐蔽电缆、管线时,或对电缆、管线情况不明时;d) 建筑物拆除及在墙壁开槽打眼,并因此造成某些部分失去支撑的作业。5.1.2 一般动土作业a) 在库站进行浅层表面动土(包括对道路表面进行修补作业等),在动土深度小于50cm 且不对库容、安全、消防等产生影响时;b) 打开原有管线沟、电缆沟盖板或垫层,在电缆沟中施工时(不包括破坏道路、消防通道、建构筑物基础的情况)。5.2 动土作业许可申请凡特殊动土作业必须办理《动土作业许可证》,审批后方可作业。一般动土作业可以不办理《动土作业许可证》,但必须做好防护和应急措施。特殊动土作业由作业申请人提出申请,按作业许可要求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确定应采取的相关措施,填写《动土作业许可证》,必要时制定动土施工方案。制定方案时应考虑以下内容:——交通状况;——隐蔽电缆、管线、管网等设施的分布情况;——邻近的建筑结构及其状况;——土质类型;——地表水和地下水;——对土壤和水的污染;——架空的公用设施;——挖出物及施工材料的存放;——有害气体易燃气体、液体排放(泄漏);——使用的工器具;——气候;——其他。5.3 动土作业许可审批5.3.1 书面审查收到申请人动土作业许可申请后,批准人(分公司业务主管领导或其授权人)应立即组织业务主管部门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申请人集中进行书面审查。5.3.2 现场核查书面审查通过后,所有参加书面审查

的人员应在现场共同核查《动土作业许可证》和安全施工方案中提出的安全要求落实情况,核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动土作业有关的设备、工具、材料等;——个人防护装备的配备情况;——安全设施的配备、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培训、沟通情况;——安全施工方案中提出的其它安全要求的落实情况。5.3.3 动土作业许可批准经现场核查确认合格,批准人确认同意后签字批准生效。批准人应在参与审核人员中指定监护人。以上所有填写《动土作业许可证》的有关人员都必须到作业现场查看,并在相应栏内签字。

5.4 动土作业许可证的期限、延期、结束、取消5.4.1 动土作业许可证期限动土作业许可证的期限由作业许可批准人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明确,最长不得超过30天。5.4.2 动土作业许可证延期批准人在签发动土作业许可证时,明确是否可以延期。具体延期申请和延期时间由现场监护人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在动土作业许可证(第一联)上注明。当作业环境发生变化时,不能进行延期申请,须重新办理作业许可。5.4.3 动土作业结束动土作业结束后,由施工方清理现场,拆除作业设备设施;现场确认无任何隐患后,申请人与监护人在动土作业许可证(第一联)上签字。5.4.4 动土作业许可取消当作业环境发生变化、出现违章、安全措施未落实、发生事故等,监护人和申请人有责任随时停止作业、取消作业许可,并通知相关方。动土作业许可证一旦被取消即作废,如再开始作业,需要重新申请动土作业。取消作业应有提出人或监护人在许可证(第一联)上签字。5.5 动土作业许可证的管理5.5.1 动土作业许可证一式两份,并应编号,编号由许可证批准人填写。动土作业许可证式样见附录A。——第一联:放置在作业现场,让现场所有有关人员了解现场动土作业内容;——第二联:批准人留存。5.5.2 动土作业结束后,作业许可证(第一联)由作业所在单位留存,分公司工程、安全部门备份存档,应保存一年。对于涉及电缆、管线变更的动土作业票应作为一般的技术资料长期保存。5.6 基本要求5.

6.1 作业前应根据《动土作业许可证》的内容在现场划出明显的动土标识,确保油罐、管线、电缆等隐蔽设施设备不受作业影响。5.6.2 动土施工开始前,应先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明确标注地下设施的位置、走向及可能存在的

危害,必要时可采用探测设备进行探测。5.6.3 对地下情况复杂、危险性较大的动土项目,主管部门应与电力、通讯、公用管网等隐蔽设施的主管单位联合进行现场地下设施交底,根据施工区域地质、水文、地下管道、埋地电力电缆、(军用)通讯电缆、永久性标桩、地质和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孔等情况,向施工单位提出具体要求。5.6.4 监护人员对开挖处、邻近区域和保护系统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作业。连续动土超过一个班次的动土作业,每日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检查。5.6.5 当对地下隐蔽设施不明时,应用手工工具(例如铲子、锹、尖铲)来确认1.2m以内的任何地下设施的正确位置和深度。在靠近地下管线、电缆、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基础等处施工时,不能采用机械挖掘,应采用人工作业。对于下方辅设电缆的部位,禁止直接使用镐头和铁棒施工,防止触电。5.6.6 所有暴露后的地下设施都应及时予以确认,不能辨识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施工区域所在单位,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后,方可重新作业。5.6.7 在坑、沟槽内作业应正确穿戴安全帽、防护鞋、手套等个人防护装备。不应在坑、沟槽内休息,不得在升降设备、动土设备下或坑、沟槽上端边沿站立、走动。5.6.8 当作业环境发生变化、安全措施未落实或发生事故,应及时取消作业许可,停止作业,并应通知相关方。在动土开挖过程中,出现滑坡、塌方或其它险情时,应做到:a)立即停止作业;b)撤出作业人员,挂出明显的警示牌,夜间设警示灯;c)划出警戒区,设置警戒人员,迅速通知有关部门,共同对险情进行调查处理。5.6.9 施工结束后,应根据要求及时回填,并恢复地面设施。若地下隐蔽设施有变化,施工单位应将变化情况向作业区域所在单位通报,以完善地下设施布置图。保护系统5.7.1 对于动土深度在6m以内的作业,为防止动土作业面发生坍塌,应根据土质的类别设置斜坡和台阶、支撑和挡板等保护系统。对于动土深度超过6m所采取的保护系统,应由有资质的专业人员设计。5.7.2 在稳固岩层中动土或动土深度小于1.5m,且已经过技术负责人员检查,认定没有坍塌可能性时,不需要设置保护系统。作业负责人应在动土作业许可证上说明理由。 5.7.3 应根据现场土质的类型,确定斜坡或台阶的坡度允许值(高宽比)。土质分类及坡度允许值见表1。土质类型及密实度

的确定参照GB 50007-2002执行。技术负责人设计斜坡或台阶,制定施工方案,并以书面形式保存在作业现场。表 1 土质分类及坡度允许值

土质类型密实度或状态坡度允许值(高宽比)坡高在5m以内坡高在5~10m碎石土密实1:0.35~1:0.501:0.50~1:0.75中密1:0.50~1:0.751:0.75~1:1.00稍密1:0.75~1:1.001:1.00~1:1.25粘性土坚硬1:0.75~1:1.001:1.00~1:1.25硬塑1:1.00~1:1.251:1.25~1:1.505.7.4 在动土开始之前,技术负责人应根据土质类型确定是否需要支撑和挡板。在选择液压支撑、沟槽千斤顶和挡板等保护措施时,应遵循制造商的技术要求和建议。5.7.5 保护性支撑系统的安装应自上而下进行,支撑系统的所有部件应稳固相连。严禁用胶合板制作构件。5.7.6 如果需要临时拆除个别构件,应先安装替代构件,以承担加载在支撑系统上的负荷。工程完成后,应自下而上拆除保护性支撑系统,回填和支撑系统的拆除应同步进行。5.7.7 挖出物或其他物料至少应距坑、沟槽边沿1m,堆积高度不得超过1.5m,坡度不大于45°,不得堵塞下水道、窖井以及作业现场的逃生通道和消防通道。5.7.8 在坑、沟槽的上方、附近放置物料和其他重物或操作动土机械、起重机、卡车时,应在边沿安装板桩并加以支撑和固定,设置警示标志或障碍物。邻近结构物 5.8.1 动土前应确定附近结构物是否需要临时支撑。必要时由有资质的专业人员对邻近结构物基础进行评价并提出保护措施建议。

5.8.2 如果动土作业危及邻近的房屋、墙壁、道路或其他结构物,应当使用支撑系统或其他保护措施,如使用支撑、加固或托换基础来确保这些结构物的稳固性,并保护员工免受伤害。5.8.3 不得在邻近建筑物基础的水平面下或挡土墙的底脚下进行动土,除非在稳固的岩层上动土或已经采取了下列预防措施:——提供诸如托换基础的支撑系统;——建筑物距动土处有足够的距离;——动土工作不会对员工造成伤害。进、出口5.9.1 动土深度超过1.2m时,应在合适的距离内提供梯子、台阶或坡道等,用于安全进出。5.9.2 作业场所不具备设置进出口条件,应设置逃生梯、救生索及机械升降装置等,并安排专人监护作业,始终

保持有效的沟通。5.9.3 当允许员工、设备在动土处上方通过时,应提供带有标准栏杆的通道或桥梁,并明确通行限制条件。排水5.10.1 雷雨天气应停止动土作业,雨后复工时,应检查受雨水影响的挖掘现场,监督排水设备的正确使用,检查土壁稳定和支撑牢固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骤然崩坍。5.10.2 如果有积水或正在积水,应采用导流渠,构筑堤防或其他适当的措施,防止地表水或地下水进入挖掘处,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排水,方可进行挖掘作业。标识与警示5.11.1 采用机械设备挖掘时,应确认活动范围内没有障碍物(如架空线路、管架等)。5.11.2 挖掘作业现场应设置护栏、盖板和明显的警示标志。在人员密集场所或区域施工时,夜间应悬挂红灯警示。5.11.3 挖掘作业如果阻断道路,应设置明显的警示和禁行标志,对于确需通行车辆的道路,应铺设临时通行设施,限制通行车辆吨位,并安排专人指挥车辆通行。

5.11.4 采用警示路障时,应将其安置在距开挖边缘至少1.5m之外。如果采用废石堆作为路障,其高度不得低于1m。在道路附近作业时应穿戴警示背心。 6 相关文件和记录

6.1《作业许可管理程序》。6.5《动土作业许可证》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最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第一章定义及范围 第一条动土作业是指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在0.5m以上的;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cm2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第二条动土作业的范围:生产区域和生活区域由企业组织实施的动土作业。 第三条有资质的外单位在企业所属区域进行动土作业,若其作业对企业构成影响、危及安全,应及时制止。 第二章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第四条动土作业前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必须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获得批准后,方可作业,没有《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准动土作业。 第五条动土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施工负责人对安全措施进行现场交底,并督促落实。 第六条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 第七条动土作业必须按《动土安全作业证》的内容进行。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第八条严禁涂改、转借《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第九条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辩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部门处理,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 第十条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轻轻挖掘,严禁使用铁棒、铁镐或抓斗等机械工具。 第十一条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不准堵塞下水道和阴井。

动土作业安全规范

动土作业安全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本公司的动土作业安全要求和《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规范适用于本公司生产区域的动土作业。 2职责 2.1《动土安全作业证》由动土所在单位办理。 2.2经公司有关水、电、汽、工艺、设备、消防、安全等部门会签,由公司工程管理 部审批。 3、规定内容 3.1 术语和定义 动土作业: 挖土、打桩、钻探、坑探、地锚入土深度在0.5 m 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3.2基本要求 3.2.1 作业前,作业单位和生产车间应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3.2.2 作业前,应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如下: 3.2.2.1 有关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3.2.2.2 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应采取的具体安全措施。 3.2.2.3 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3.2.2.4 事故的预防、避险、逃生、自救、呼救等知识。 3.2.2.5 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3.2.3 作业前,生产车间应进行如下工作: 3.2.3.1 对设备、管线进行隔绝、清洗、置换,并确认满足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3.2.3.2 对作业现场的地下隐蔽工程进行交底; 3.2.3.3 腐蚀性介质的作业现场所配备人员应急冲洗水源; 3.2.3.4 夜间作业的场所设置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3.2.3.5 会同作业单位组织作业人员到作业现场,了解和熟悉现场环境,进一步核实安全措施的可靠性,熟悉应急救援器材的位置及分布。 3.2.4 作业前,作业单位对作业现场及作业涉及的设备、设施、工器具等进行检查,并使之符合如下要求: 3.2. 4.1 作业现场消防通道、行车通道应保持畅通;影响作业安全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3.2. 4.2 作业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篦子板、盖板等设施应完整、牢固,采用的临时设施应确保安全; 3.2. 4.3 作业现场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设警示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需要检修的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可靠断电,在电源开关处加锁并加挂安全警示牌; 3.2. 4.4 作业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完好; 3.2. 4.5 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应符合作业安全要求;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式、移动式电动工器具应逐个配置漏电保护器和电源开关。 3.2.5 进入作业现场的人员应正确佩戴符合GB2811要求的安全帽,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按规定着装及正确佩戴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应统一协调。 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患有职业禁忌症者不应参与相应作业。作业监护人员应坚守岗位,如确需离开,应有专人替代监护。 3.2.6 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办理作业审批手续,并有相关责任人签名确认。 同一作业涉及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时,除应同时执行相应的作业要求外,还应同时办理相应的作业审批手续。 作业时审批手续应齐全、安全措施应全部落实、作业环境应符合安全要求。 3 .3作业安全要求 3.3.1作业前,应检查工具、现场支撑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3.3.2作业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要悬挂红灯示警。 3.3.3在破土开挖前,应先做好地面和地下排水,防止地面水渗入作业层面造成塌方。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样本

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采气厂文件 采气〔〕号 关于印发采气厂《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实施办法》通知 厂属各单位: 现将《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业务制度-执行类制度 名称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制度 编号/ 制度 文号采气〔〕号 制度 版本/ 主办 部门HSE办公室 所属业务类别全生产监督管理/直接作 业环节安全监督管理会签 部门 生产办公室、技术管理办 公室、开发管理办公室、 设备管理办公室、工程管 理办公室 监督检查者HSE办公室审核部门 解释权归属HSE办公室签发 日期4月12日 废止说明关于印发采气厂HSE管 理制度汇编的通知( 采 气〔〕25号) 中的动土 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废止 生效 日期4月12日 制定目的规范采气厂动土作业管理,有效降低伤害事故。 制定依据依据《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安[ ]20号) 《中石化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安〔〕21 号) 和《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动土作业安全管理细则》( 中油普光〔〕57 号) 适用范围采气厂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约束对象动土作业安全管理 涉及的相关 制度/业务 类别/所属 层级/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1 制定原则和依据 1.1 合法合规、责权对等、风险可控、方便作业原则。 1.2 依据《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安[ ]20号) 《中石化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安〔〕21 号) 和《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动土作业安全管理细则》( 中油普光〔〕57 号) 制定。 2 基本要求 2.1 动土作业是指在生产站场( 含生活基地) 或油气管线地面及其它埋地电缆、埋地电信、地下管道、隐蔽设施等影响范围内, 以及消防通道( 或矿区道路) 上进行挖土、打桩、钻探、坑探作业, 或使用人工或推土机、挖掘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2.1.1 经过移除土石形成沟、槽、坑或凹地的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破等作业。 2.1.2 建筑物拆除以及在墙壁开槽打眼, 并因此造成某些部分失去支撑的作业。 2.1.3 其它使用机械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2.2凡在上述区域内进行动土作业应办理《动土作业许可证》( 见附件)。

动土作业的安全管理

编号:SM-ZD-33390 动土作业的安全管理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动土作业的安全管理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术语和定义 ◆动土作业:是指挖土、打桩、钻探、坑探、地锚入土深度在0.5 m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2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2.1 动土作业应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没有《作业证》严禁动土作业。 2.2《作业证》经单位有关水、电、汽、工艺、设备、消防、安全、工程等部门会签,由生产部审批。 2.3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着装并佩戴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施工单位应进行施工现场危害辨识,并逐条落实安全措施。 2.4作业前,应检查工具、现场支撑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2.5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程示范文本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程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程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操作规程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目的 为了预防动土作业中出现安全事故、保障劳动者的生 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动土作业。 3引用文件、术语与定义 动土作业是指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在0.5m以 上;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m2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 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GB 2811 安全帽 GB 7059 便携式木梯安全要求 GB 12142 便携式金属梯安全要求

GB/T 13869 用电安全导则 GB 16179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JCJ 4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4职责 4.1安全管理员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4.2相关单位是本制度的协助单位,负责本制度的执行。 5管理程序 5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5.1动土作业必须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否则不准动土作业。《作业证》经单位有关水、电、汽、工艺、设备、消防、安全、工程等部门会签,由单位动土作业主管部门审批。 5.2作业前,作业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明确动土作业定义、安全要求及《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的动土作业管理。 3、职责 3.1公司各部门应对自己所管辖区内的动土作业安全负责。 3.2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动土作业过程负责. 4、定义 动土作业 :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0.5米以上;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5、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5.1 动土作业必须进行动土作业风险分析并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没有《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准动土作业。 5.2 动土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负责人对安全措施进行现场交底,并督促落实。 5.3 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 5.4 动土作业必须按《动土安全作业证》的内容进行,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5.5 严禁涂改、转借《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5.6 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

5.7 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轻轻挖掘,禁止使用铁棒、铁镐或抓斗等机械工具。 5.8 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5.8.1 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不准堵塞下水道和阴井。 5.8.2 在挖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坑、槽、井、沟上端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 5.8.3 要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架。挖出的泥土堆放处所和堆放的材料至少要距坑、槽、井、沟边沿0.8米,高度不得超过1.5米。对坑、槽、井、沟边坡或固壁支撑架应随时检查,特别是雨后,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措施。 5.8.4 作业时应注意对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保持通风良好。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时,应采取措施后,方可施工。 5.8.5 在坑、槽、井、沟的边缘,不能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如必须时,要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 5.8.6 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下而上进行。更换支撑时,应先装新的,后拆旧的。 5.8.7 所有人员不准在坑、槽、井、沟内休息。 5.9 上下交叉作业应戴安全帽,多人同时挖土应相距在2米以上,防止工具伤人。作业人员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 5.10 在化工危险场所动土时,要与有关操作人员建立联系,当化工生产发生突然排放有害物质时,化工操作人员应立即通知动土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基本要求 1.1动土作业是指工程项目的各种动土作业活动,包括人工与机械形式的土石方开挖、钻孔、打桩以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1.2 动土作业应按照作业许可证管理的范围要求办理作业许可证,涉及用火、用电、吊装、进入受限空间等高风险作业的还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1.3 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JSA,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措施。 1.4 作业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经过培训,持有相应资质证件。审批人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确认和审批。 1.5 地下或周围施工情况复杂的动土作业期间应视频监控。 2 引用文件GB 50201-2012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HG23017-1999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GB50484-2008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中国石化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6〕21号) 3 管控方式与职责 3.1 项目部负责动土作业的管理与实施。项目部各业务管理部门是动土作业的管理责任主体,安全管理部门是动土作业的安全监督责任主体,施工班组(或作业单位)是动土作业的实施责任主体。

3.1.1工程(施工)管理部门负责动土作业的施工管理。组织作业前的JSA及其交底,组织确认外部施工作业环境(如地质条件、地下设施、交叉作业等),检查确认内部施工作业方法、作业条件、安全措施,组织落实作业监护,检查日常施工作业情况。 3.1.2 技术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动土作业的施工技术质量管理。负责组织制定施工方案、方法或程序、安全技术措施,编制JSA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交底,监督检查施工方案、程序及措施的执行情况,检查施工质量情况。 3.1.3 物资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动土作业所涉及的施工设备、器材的采购管理。组织制定或提供机械设备、工器具的操作规程、使用说明/要求、质量证明文件,参与制定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JSA,监督检查机械设备的管理情况。 3.1.4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动土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对作业许可批准人和监护人实施业务培训与资格认定,检查确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并在作业许可证上签字,检查作业过程的安全状况。 3.1.5 施工经理(或施工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动土作业。作业前组织JSA及其交底,组织协调、确认外部作业环境(空间隔离、交叉作业等),组织落实施工作业条件和安全措施,批准作业许可证,检查施工作业情况,关闭作业许可证。 3.1.6 施工班组(或作业单位)负责动土作业的具体实施。提出作业许可申请,指派作业监护人,完善施工作业条件和安全防护措施,按照许可内容和要求完成施工作业任务。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 制度

1 目的 保证公司动土作业的安全,保护公司地下管线、电缆等设施不受施工破坏。 2 适用范围 公司内部的动土作业管理。 3 职责 3.1工程部 是动土作业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动土作业的许可管理和现场的专业检查考核工作。 3.2安环部消防站 参与动土作业的许可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 负责对在消防道路进行的动土作业进行归口管理。 3.3生产、技术、电仪中心等部门

参与动土作业安全措施的制定确认和作业许可管理。 3.5生产中心 负责制定落实与动土作业相关的工艺、设备及安全隔离防护措施,监督检查动土作业安全措施的执行到位情况,纠正制止违章作业,督促消除事故隐患。 3.6施工(检维修、建设项目)作业单位 负责制定和落实动土作业安全措施,做好动土作业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和安全监护工作。 3.7监护人的职责 (1)负责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措施未完全落实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禁止或终止作业。 (2)在作业期间,不得离开现场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 3.8作业人员的职责 (1)持经批准的、有效的作业许可证,方可进入施工作业。 (2)在作业前应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位号)、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作业许可证中的安全措施。

(3)作业许可证所列的安全防护措施经落实确认、监护人同意后,方可作业。 (4)对违反本制度的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监护人不在场等情况有权拒绝作业,并向上级报告。若发现作业监护人不履行职责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5)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劳动保护着装和器具符合规定。 4 管理内容 4.1 基本要求 (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管辖区域及项目延展区域的地面和道路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破等各种动土作业;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2)动土作业涉及到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3)动土作业活动实施前,应做好危险环境与条件的观察识别、作业任务与时机、风险控制措施确认工作。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基本要求 1.1 动土作业是指在xx 油田生产运行区域(含生产生活基地)的地下管道、电缆、电信、隐蔽设施等影响范围内,以及在交通道路、消防通道上进行的挖土、打桩、钻探、坑探地锚入土的作业;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地上构筑物、以及道路通行安全产生影响的作业。 1.2 动土作业必须办理许可证。 1.3 动土作业涉及到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1.4 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持证上岗,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业务培训,油田统一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1.5 作业期间应全程视频监控。 2 职责与分工 2.1 专业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系统)动土作业的监督管理。 2.2 安全环保处负责动土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2.3 二级单位负责动土作业的审查、审批和现场管理。 2.4 许可证由动土作业所属基层单位提出申请。 2.5 项目负责部门组织地下设施主管单位联合进行现场交底,根据施工区域地质、水文、地下供排水管线、埋地油气及燃气管道、埋地电缆、埋地电信、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地质和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孔、不明物、沙巷等情况向施工单位提出具体要求,经水、电、气(汽)、通信、工艺、设备、消防与动土区域所属基层单位等

部门会签后,由项目负责部门签发。 2.6 施工单位根据工作任务、交底情况及施工要求,制定施工方案,落实安全作业措施。 2.7 施工方案经施工现场负责人、建设基层单位现场负责人签署意见及工程总图管理等有关部门确认签字后,由施工区域所属单位的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 3 管理内容与程序 3.1 作业危害识别(JSA) 3.1.1 作业前,项目负责部门要组织施工单位,针对作业内容,进行JSA 分析,制定相应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3.1.2 安全措施要填入动土许可证,并附动土作业点示意图。 3.2 作业安全措施 3.2.1 作业前,施工单位要对作业现场及作业涉及的设备(设施)、现场支撑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3.2.2 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3.2.2.1 不应在土壁上挖洞攀登。 3.2.2.2 不应在坑、槽、井、沟上端边沿站立、行走 3.2.2.3 在坑、槽、井、沟的边缘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时,应保持适当距离,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确保安全。 3.2.2.4 拆除固壁支撑应从下而上,更换支撑应先装新的,再拆旧的。

《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88961 《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制度标 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制度标 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动土安全作业证》由机械电力处负责管理。动土地工人前,应做好地质、水文、地下设施的(如电缆、管道及隐蔽工程等)调查工作,挖土深度超过0.8米,必须按规定办好动土许可证,并采取针对性的安全措施,指派专人监护,方可施工。 2、动土申请单位指定项目负责人负责办理,填写动土的时间、范围、方式(包括深度、面积并附图),交施工单位。 3、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有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弄清情况,才能继续工作,施工点应设置围栏及警告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程

编号:SM-ZD-89844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程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程 简介:该规程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目的 为了预防动土作业中出现安全事故、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动土作业。 3引用文件、术语与定义 动土作业是指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在0.5m以上;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m2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GB 2811 安全帽 GB 7059 便携式木梯安全要求 GB 12142 便携式金属梯安全要求 GB/T 13869 用电安全导则 GB 16179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JCJ 4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4职责 4.1安全管理员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4.2相关单位是本制度的协助单位,负责本制度的执行。 5管理程序 5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5.1动土作业必须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否则不准动土作业。《作业证》经单位有关水、电、汽、工艺、设备、消防、安全、工程等部门会签,由单位动土作业主管部门审批。 5.2作业前,作业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着装并佩戴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施工单位应进行施工现场危害辨识,并逐条落实安全措施。 5.3作业前,应检查工具、现场支撑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5.4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 5.5 严禁涂改、转借《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

动土作业安全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2010年4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动土作业票的办理第三章动土作业安全管理 第四章附则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施工动土作业安全管理,保证人员安全,避免地下隐蔽设施受破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江苏力达宁有限公司内进行地面挖掘、钻孔、打桩、爆破、建构筑物拆除等各项破土作业。 第二章动土作业票的办理 第三条动土作业实行工作票管理制度,动土前应办理动土作业许可证(安全作业许可证),动土工作票由公司安全部门管理。动土作业票一式两联,第一联由公司安全部门存留,第二联交动土作业施工单位执行。动土作业要由施工单位填写,送安全部审批。在各项目装置界区内的动土作业,作业周围环境由各项目装置负责人确认并签字;厂区内公用区域内动土作业由厂主管部门对地下隐蔽设施和动土作业周围环境进行确认并签字;厂际间公用区域或厂区外有本公司地下隐蔽设施的区域内动土作业,由公司主管部门进行确认并签字。 第四条对地下情况复杂、危险性较大的动土项目,施工主管部门建设部根据情况组织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项目负责人、电力科、设备科等部门联合进行现场地下设施交底,根据施工区域相关地质、水文、地下管道、埋地电力电缆等情况向施工单位提出具体要求。 第五条各单位的正常维护、检维修动土作业,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等界区内动土作业,承担作业项目的单位必须持施工方案到相应管理部门审核并办理动土作业票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第六条? 动土作业票的有效期。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系统界区内最长不超过3天,界区外不超过15天。不能在限期内完成动土作业要重新办理“动土作业票”(续批)。 第三章动土作业安全管理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目的: 为了明确动土作业定义、安全要求及《动土安全作业 证》的管理。 二、、职责: 1、各部门应对自己所管辖区内的动土作业安全负责。 2 、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动土作业过程负责。 三、定义 动土作业: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0.5米以上;地 面堆放负重在50Kg/m3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 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四、内容: 1、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1.1、动土作业必须进行动土作业风险分析并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没有《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准动土作业。 1.2、动土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负责人对安全措施进行现场交底,并督促落实。 1.3、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 1.4、严禁涂改、转借《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1.5、动土作业必须按《动土安全作业证》进行,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1.6、挖掘坑、井、槽、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动土作业管理制度(通用版)

动土作业管理制度(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282

动土作业管理制度(通用版) 1.动土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动土许可证,经生调科批准后方可进行。 ⑴挖土应自上而下进行,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办法,使用机械挖土,要先发信号,挖土机回转范围内不准进行其它作业。 ⑵挖土施工应视土壤性质、温度和挖掘深度留有安全边坡或放置固壁支撑如发现边坡有裂缝、疏松或支撑有滑动、折断等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有效措施,拆除固壁支撑时,必须按回填自下而上进行。 ⑶挖出土方堆放位置,距沟边不得小于0.8米,在沟道转弯的拐角处不得小于1.5米,土方堆置高度不得超过1.5米。 ⑷在坑、沟内作业时,注意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保持通风

良好,发现有毒气体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并查明原因及时消除。 ⑸在靠近建筑物及构筑物的地点动土时,应按挖掘深度,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爆破工程必须在施工前提出爆破方案,经生调科批准后方可施工。 XXX图文设计 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最新版)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最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985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最新版) 1目的:为了加强动土作业的安全管理,保护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保障动土作业施工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名词解释 2.1作业方:指实施具体作业操作的公司基层班组或施工承包商。 2.2高处作业:指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在0.5米以上;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3动土作业危害识别 3.1进行动土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制定动土作业方案,方案

中应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3.2将安全措施填入《动土作业许可证》内。 3.3动土作业方案和《动土作业许可证》应一起上报。 4动土作业许可制 动土作业实行许可办法,必须办理动土作业许可证后方可作业。动土作业涉及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5动土作业办理程序 5.1动土作业由作业方提前一天制定出详细动土作业方案并填 写《动土作业许可证》经作业部门安全员审核合格后,部门负责人审批。 5.2负责审批人员,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动土作业许可证》。 6动土作业方案 6.1动土作业由作业方提出申请,并编制《动土作业方案》按程序报送;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动土作业特殊作业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管理,确保 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和检维修特殊作业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结合公司特殊作业安全管理的实际,特制订动土作业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区域内(包括外来施工)的所有动土作业的安全管理。 三、分工与职责 3.1 安环部是动土作业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高处作业安全管理方案及 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3.2 生产部负责制定和审核安全作业方案,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方案,落实专业安全措施;负责组织、协调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及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3.3动土作业部位所在单位,负责制定动土作业方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负责作业现场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安全监护等工作。 四、基本要求 动土作业:挖土、打桩、钻探、坑探、地锚入土深度在0.5 m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 响的作业。 五、作业安全要求 5.1 作业前,作业单位和生产车间要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 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具体的针对性安全措施。 5.2 作业前,安全员或办证申请人要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和教 育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5.2.1有关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和作业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5.2.2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应采取的具体 安全措施; 5.2.3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正确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5.2.4可能发生的事故及事故的预防、避险、逃生、自救、互救等知识; 5.2.5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5.3 作业前,生产单位要确认如下工作: 5.3.1对作业现场的地下隐蔽设施进行交底; 5.3.2腐蚀性介质的作业场所配备人员应急用的洁净冲洗水源; 5.3.3夜间作业的场所设置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5.3.4会同作业单位组织作业人员、监护人员到作业现场,了解和熟悉作 业内容、现场环境,进一步核实安全措施的可靠性,熟悉应急救援器材的存放 位置及使用方法,查看应急疏散路线。 5.4 作业前,作业单位对作业现场及作业涉及的设备、设施、工器具等进行检查,并确保符合以下要求: 5.4.1作业现场消防通道、行车通道应保持畅通,影响作业安全的杂物应清 理干净; 5.4.2作业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箅子板、盖板等设施应完整、牢固, 采用的临时设施应确保安全; 5.4.3作业现场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并设警示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 5.5作业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完好;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范围本规定是在《天津石化公司动土管理审批程序》的原则下,对在天津分公司界区内的地面勘探、开挖、掘进、钻孔、打桩和爆破等各种破土作业的专项安全管理规定。3 职责 3、1项目所在二级单位主管工程检修的领导负责《天津分公司破土作业许可证》批准。 3、2工程项目主管部门项目负责人负责破土作业危害识别的组织和会签破土作业。 3、3破土施工区域所属单位车间、电力、电信、生产、设备、保卫、消防等有关部门和地下设施的主管单位参加破土作业的会签。 3、4施工单位负责提出动土申请,根据工作任务、交底情况及施工要求,制订施工方案,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明确现场安全负责人,对施工过程的安全作业全面负责。4 文件内容 4、1 破土作业系指在分公司区域内部地面、埋地电缆、电信及地下管道区域范围内,以及交通道路、消防通道上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破等各种破土作业。 4、2凡在上述区域内进行破土作业应按照《天津石化公司动土管理审批程序》办理完《天津石化工程项目动土申请审批表》后,办理《天津分公司破土作业许可证》。 4、3破土作业涉及到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4、4破土作业的危害识别作业前,工程项目主管部门项目负责人根据工程情况,组织电力、电信、生产、设备、保卫、消防、安全等有关部门、破土施工区域所属基层车间和地下设施的主管单位联合进行危害识别和现场地下情况交底,根据施工区域地质、水文、地下供排水管线、埋地燃气(含液化气)管道、埋地电缆、埋地电信、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地质和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孔、不明物、沙巷等情况向施工单位提出具体安全措施要求。 4、5施工单位根据工作任务、交底、危害识别情况及施工要求,制定施工方案,落实安全施工措施后,填写《天津分公司破土作业许可证》,经施工主管

动土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动土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动土作业定义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在0、5m以上;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m2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2、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2、1 动土作业必须办理《安全作业证》,没有《安全作业证》不准动土作业。 2、2 动土作业前,施工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负责人对安全措施进行现场交底,并督促落实。 2、3 施工人员应穿戴齐全劳动防护用品。 2、4 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 2、5 动土作业必须按《安全作业证》的内容进行,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2、6 严禁涂改、转借《安全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2、7 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相应管理单位处理,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 2、8 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轻轻挖掘,禁止使用铁棒、铁镐或抓斗等机械工具。 2、9 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2、9、1 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不准堵塞下水道和阴井。 2、9、2 在挖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坑、槽、井、沟上端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 2、9、3 要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架。挖出的泥土堆放处所和堆放的材料至少应距坑、槽、井、沟边沿0、8m,高度不得超过 1、5 m 。对坑、槽、井、沟边坡或固壁支撑架应随时检查,特别是雨雪后和解冻时期,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危险征兆,应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陕西延长中煤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共页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 1目的 保证公司动土作业的安全,保护公司地下管线、电缆等设施不受施 工破坏。 2适用范围 公司内部的动土作业管理。 3职责 3.1 工程部 是动土作业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动土作业的许可管理和现场的专业检查考核工作。 3.2 安环部消防站 参与动土作业的许可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 负责对在消防道路进行的动土作业进行归口管理。 3.3 生产、技术、电仪中心等部门 参与动土作业安全措施的制定确认和作业许可管理。 3.5 生产中心 负责制定落实与动土作业相关的工艺、设备及安全隔离防护措施, 监督检查动土作业安全措施的执行到位情况,纠正制止违章作业,督促 消除事故隐患。

3.6 施工(检维修、建设项目)作业单位 负责制定和落实动土作业安全措施,做好动土作业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和安全监护工作。 3.7 监护人的职责 (1)负责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措施未完全落 实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禁止或终止作业。 (2)在作业期间,不得离开现场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 3.8 作业人员的职责 (1)持经批准的、有效的作业许可证,方可进入施工作业。 (2)在作业前应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位号)、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作业许可证中的安全措施。 (3)作业许可证所列的安全防护措施经落实确认、监护人同意后,方可作业。 (4)对违反本制度的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监护人不 在场等情况有权拒绝作业,并向上级报告。若发现作业监护人不履行职 责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5)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劳动保护着装和器具符合规定。 4管理内容 4.1基本要求 (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管辖区域及项目延展区域的地面和道路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破等各种动土作业;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 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4 页

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1动土作业应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没有《作业证》严禁动土作业。 2《作业证》经单位有关水、电、汽、工艺、设备、消防、安全、工程等部门会签,由单位动土作业主管部门审批。 3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着装并佩戴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施工单位应进行施工现场危害辨识,并逐条落实安全措施。 4作业前,应检查工具、现场支撑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5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 6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7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使用适当工具挖掘,避免损坏地下隐蔽设施。 8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 9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9.1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严禁堵塞下水道和窨井。 9.2在挖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当使用便携式木梯或便携式金属梯时,应符合GB7059和GB12142要求。作 第 2 页共 4 页

业时应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2811的要求。坑、槽、井、沟上端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 9.3要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撑。挖出的泥土堆放处所和堆放的材料至少应距坑、槽、井、沟边沿0.8m,高度不得超过1.5m。对坑、槽、井、沟边坡或固壁支撑架应随时检查,特别是雨雪后和解冻时期,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9.4在坑、槽、井、沟的边缘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时,应保持适当距离,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确保安全。 9.5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下而上进行。更换支撑时,应先装新的,后拆旧的。 9.6作业现场应保持通风良好,并对可能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区域进行监测。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待采取了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9.7所有人员不准在坑、槽、井、沟内休息。 10作业人员多人同时挖土应相距在2m以上,防止工具伤人。作业人员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 11在危险场所动土时,应有专业人员现场监护,当所在生产区域发生突然排放有害物质时,现场监护人员应立即通知动土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12动土作业涉及临时用电时,应符合GB/T13869和JCJ46的有关要求。 13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 第 3 页共 4 页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