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合作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股东各方

第二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

占项目整体股份的 %。

乙方:

身份证:

占项目整体股份的 %。

丙方:

身份证:

占项目整体股份的 %。

丁方:

身份证:

占项目整体股份的 %。

戊方:

身份证:

占项目整体股份的 %。

第三章项目性质

第三条项目地址为:

第四条甲乙丙丁戊五方平均承担项目的债权债务。各方按其占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经营范围

第五条项目经营范围是:

第五章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股东

第六条各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项目股东。项目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七条项目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2)优先按照所占的股份比例认购项目新增资本及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3)股东有权查阅、复制项目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股东会会议决议和项目财务会计报告。(4)任命和被任命为项目高级管理者;

(5)参加制定项目章程。

(6)对项目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7)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项目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8)依照法律、项目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9)项目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项目剩余财产的分配;

(10)法律、行政法规及项目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项目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1)遵守项目合同;

(2)依其所认购的股份比例承担项目的经营成本,及时出资;

(3)不按照前款规定出资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4)全体股东依占股比例承担项目的债务债权;

(5)签订合伙协议后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抽逃其出资。

(6)法律、行政法规及项目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7)有义务为项目的各种经营提供必要的方便。

(8)缴纳三千元人民币作为合作押金,合作期间,押金存入甲方公司账户。

第九条项目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项目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项目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项目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项目债

权人的利益。项目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项目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项目股东滥用项目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项目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项目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项目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项目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项目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股东的退出机制

1、主动退出条款

(1)签订协议满两年后,股东可以自由选择退出该项目,应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申请。(2)如合作协议未满两年,但股东因不可抗力因素须退出合作的,不视作违约,其余股东应同意其退出合作的申请。

(3)经股东投票通过“退出合作申请书”的,选择退出的股东可取回合作押金,并获得当季度的项目分红,该季度之后的项目盈亏与其无关。

(4)股东退出的股份由其余股东按持股比例分配。

(5)股东退出的两年内,不得参与类似该项目的经营活动,否则须向其他履行协议的股东赔偿五万元人民币。

2、被动退出条款

(1)项目股东如有损害集体利益的行为,其他股东可以发起股东会,投票决定开除该股东。(2)被开除的股东须在合法范围内承担股东会通过的赔偿责任,并没收合作押金。

(3)被开除的股东不再享有本协议商定的所有权利。

(4)股东退出的股份由其余股东按持股比例分配。

第二节股东会

第十二条股东会为项目最高权利机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第十三条股东会的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实行一股一权制,股东会的决策以投票形式进行。

第十四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项目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工作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项目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项目操作方案、员工薪酬方案;

(7)审议批准项目的利润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项目增加或减少投资金额作出决议;

(9)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对项目合并、分立、变更项目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1)对发行项目债券作出决议;

(12)对项目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3)修改项目章程。

第十五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1)股东会会议分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原则上定于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一召开一次,监事或持有项目股份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2)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将会议日期、地点和内容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3)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主持召开,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执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的其他股东代表主持;

(4)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一股一权制行使表决权。

(5)项目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项目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6)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有关项目增加或减少投资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项目形式及修改项目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7)修改项目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六章项目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六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项目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七条项目会计年度为新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每一年度终了时应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后明细表:

1、资产负债表;

2、损益表;

3、财务状况变动表;

4、财务情况说明书;

5、利润分配表。

第十八条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十五天内,应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

第十九条项目除股东决定的会计帐册外,将不另立会计账簿。

第二节利润分配

第二十条项目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20%列入项目法定公积金。

项目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十万元以上可不再提取。项目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年度项目亏损的,在依照前条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项目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诀议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项目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的占股比例进行分配。

股东会或执行董事违反前款规定,在项目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项目。

第二十一条项目的公积金用于弥补项目的亏损、扩大项目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项目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项目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五万元。

第二十二条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项目职工的集体福利。

第二十三条项目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项目执行董事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如股东存在违规占用项目资金情形的,项目在利润分配时,应当先从该股东应分配的现金红利中扣减其占用的资金。

第二十四条项目当年有盈利时,分红可以一季度一次,如分红,则在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一个月内进行,如果根据项目发展需要,可以暂不分配。但经执行董事提议、股东会决议,项

目可进行中期分红,项目当年无利润时,不得分配股利。项目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将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按股东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五万元。

项目可供分配的利润不足以按单位股份面值百分之六的比率支付股利时,亦可按上款办理。项目普通股股利,应按各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第三节内部审计

第二十五条项目实行的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对项目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第二十六条项目内部审计制度和审计人员的职责,应当经股东会批准后实施。审计负责人向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七章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七条项目所有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择优录用,签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项目辞退职工或者职工自行辞职,都必须严格按照劳动用工合同条款执行。

第八章终止与清算

第二十九条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

(1)项目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项目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项目无法继续经营时;

(4)因项目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5)项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6)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告破产的。

第三十条项目因前条第(1、2、3)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股东会决议确定。

项目因前条第(4)项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

项目因前条第(5)项情形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项目因前条第(6)项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三十一条清算组成立后,执行董事、经理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项目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三十二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例职权:

1、清理项目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有关项目末了结的业务:

3、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项目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项目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三十三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至少一种报刊上

公告三次。

第三十四条债权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三十五条清算组在清理项目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三十六条项目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项目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三)交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项目债务;

(五)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项目财产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

第三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项目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项目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三十八条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三十九条清算组应当自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项目登记机关办理注销项目登记,并公告项目终止。

第四十条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项目财产。

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项目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协议一式五份,股东各留存一份,自签约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全体股东签字: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字):丁方(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戊方(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限公司章程范本(律师审核版)

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 、、 八 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月 第1 页共13 页

1.总则 1.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由 ______ 、、、等四方共同岀资,设立__________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特制定本章程。 1.2公司中文名称为___________ 有限公司,公司股东以其认缴岀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1.3公司英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公司住所地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职务是_____ 。 1.5 公司主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公司股东 2.1公司股东是指在册的股权持有者,公司只承认登记于股东名册上的股东为股权的绝对所 有人,杜绝一切争议 委托书,由指定的代理人行使股东权利。对于应该向公司缴纳或续缴的岀资,该数名共有人共同向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3.注册资金数额及来源 3.1股东岀资

完全缴纳前,不得签发岀资证明书。 3.2未履行、逾期履行或未适当履行岀资义务的股东(瑕疵股东)和抽逃岀资股东每日按未 履行出资或抽逃出资的万分之五向公司支付赔偿金。其他股东对瑕疵出资股东的上述责任向公司 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高管因其未尽忠实义务,勤勉义务造成出资瑕疵、出资抽逃,应对公司承担责任。 3.3股东履行岀资义务以提交验资机构岀具的岀资证明为标志。除非公司章程有特别规定, 瑕疵岀资、抽逃岀资股东按照实际履行岀资部分所代表的股权比例行使股权。 3.4瑕疵岀资、抽逃岀资的股东,公司应告之其于30天内(补充)缴纳岀资或返还岀资,期 限届满,仍未(完全)缴纳或返还岀资,即丧失未缴纳或未返还(部分)岀资所代表股权。该(部分)岀资由其余股东按岀资比例认缴或者过半数股东同意的其他人认缴。 违约股东对除名前的公司债务承担的责任不免除,且还需在应缴或应返还的范围内对公司因

公司章程修改草案

公司章程修改草案

关于<公司章程>修改草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中国证监会、国家经贸委联合 下发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为了规范公司的治理结构,依法治企,现对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过的<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重新修改,修改内容如下: 一、章程原第一章第十一条修改如下: "本章程所称其它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裁、董 事会秘书、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裁助理"。二、章程原第四章第三十一条修改如下: "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人。公司股东享有平 等地位,股东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享有平等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公司应特别关注对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quot; 三、章程原第四章第三十五条修改、补充如下: 修改:"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公司应依法保障股东充 分行使其合法权利:"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 权利;" 补充:"(九)对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重大事项享有知情权和参与权。"

四、章程原第四章第三十七条修改如下: "股东有权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过民事诉讼或其它法律手段保护其合法权利。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侵犯股东合法权益,股东有权依法提起要求停止上述违法行为或侵害行为的诉讼。 董事、监事、经理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股东有权要求公司依法提起要求赔偿的诉讼。" 五、章程原第四章第三十九条后增加一条,条款依次顺延: "公司的资产属于公司所有,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各种形式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它资源。公司不得为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六、删除章程原第四章第四十条。 七、章程原第四章增加第二节"控股股东",含章程原第四十一条,并增加九条,原第二节"股东大会"顺延为第三节。第二节内容如下: 1、控股股东应支持公司深化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转换经营管理机制,建立管理人员竞聘上岗、能上能下,职工择优录用、能进能出,收入分配能增能减、有效激励的各项制度。 2、控股股东对公司及其它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

公司章程模板

有限公司章程 (设执行董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市商事登记暂行办法》等规定制定本章程。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全体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 第二章公司名称、住所和申报的经营场所 第二条公司名称: 第三条住所: 第四条申报的经营场所: 第三章公司主营项目类别和经营范围 第五条主营项目类别: 第六条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 许可经营项目: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和认缴的 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 第七条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第 八条股东的姓名(名称,不填写证件号码)、 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如下: 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股东姓名 或名称 缴资期数 出资数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股东对出资的非货币财产须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东作为出资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着低于公司章程规定数额的,应当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 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一、股东的权利: 1.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要求公司为其签发出资证明书; 3.按照本章程规定的方式分取红利。 4.有依法律和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股权、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以及优先认缴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权利; 5.按有关规定质押所持有的股权; 6.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有权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公司拒绝提 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7.在公司清算完毕并清偿公司债务后,按照本章程规定的方式分配剩余财产。 8.参加股东会,并按本章程规定的方式行使表决权; 9.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或者监事的权利; 10.股东会、执行董事的决议、决定内容或者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二、股东的义务: 1.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应当按期足额缴纳本章程载明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 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续; 3.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 4.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5.不得抽逃出资; 6.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章程范本

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章程范本 导语:下面是收集的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章程范本,欢迎阅读。 第一条为规范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经营行为,保障出资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的发展,根据《 *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 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国资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宁波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有关规定、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 * )印发的《宁波市属企业公司章程管理办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是市政府决定设立的市属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市 * 为公司的出资人,依法享有所有者各项权利。 第三条公司注册名称: 公司英文名称:……(缩写: ) 公司登记地址:……,邮政编码:……。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行为和其他活动应遵守 * 的法律法规,遵守市政府和市 * 的相关规定,接受市 * 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实现持续发展,对出资人负责,不得损害出资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 第五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并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本章程对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具有约束力。 第七条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市 * 同意,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 第八条董事长(总经理)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可在境内外设立子公司或分支机构。 第十条公司根据《 * 章程》的规定成立党组织。党组织在公司中处于政治核心地位,发挥政治领导作用,保证、监督 * 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 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完善职工 * 制度,实行民主管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公司员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 * 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公司应支持工会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应服从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管理活动,接受有关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十三条公司经营宗旨: 第十四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十五条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亿元,出资方式……,出资期限……。 第十六条公司不设立股东会。市 * 作为出资人,行使股东会职权,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修改公司章程所需程序

公司修改《章程》所需进行的程序 目录 一、公司董事会成员变更程序。 二、公司修改《章程》所需进行的程序。 三、公司章程修改的法律限制。 四、浅议新《公司法》规范下的公司章程。 五、公司章程的特征。 六、公司章程的性质。 七、新《公司法》规范下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应注意的问题。 八、新《公司法》:公司章程的修改。 九、新《公司法》:让更多人当老板。 十、新《公司法》:“八大改动”新鲜亮相。 十一、附件:新《公司法》全文。

一、公司董事会成员变更程序: 公司董事会成员的变更有二种类型: 第一种:董事会成员变更,其产生程序或人数与公司合同和章程有关规定一致的,应当自董事会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并提交下列材料: 1、公司董事会决议。 2、《公司董事变动备案表》。 3、新任董事的委派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 4、加盖原工商登记机关档案室专用章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成员名单复印件。 第二种:董事会成员变更,其产生程序或人数与公司合同和章程有关条款规定不一致的,应当自董事会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经原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董事会决议; 3、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4、合同、章程修改对照表 5、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名单》;

6、经委派方签字盖章的新任董事委派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 7、加盖原工商登记机关档案专用章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成员名单复印件; 8、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9、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二、公司修改《章程》所需进行的程序: 1、由公司董事会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提出章程修改草案。 2、股东会对章程修改条款进行表决。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审批的事项时,报政府主管机关批准。如股份有限公司为注册资本而发行新股时,必须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省级人民政府申请批准;属于向社会公开募集的,须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4、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登记事项的,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办理变更登记;未涉及登记事项,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5、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公告事项的,应依法进行公告。如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须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进行公告。

违反公司章程的法律后果

遇到公司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c43468234.html, 违反公司章程的法律后果 关键词:公司章程/违反/法律后果 内容提要: 公司章程是公司的股东(或投资人)依据法律的规定通过相应程序制定的,是公司组织体自治领域范围内的“宪法性”文件,是公司治理的最高行动指南。根据修改后的公司法的规定和公司章程本身的规定,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而且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和章程的规定,公司章程的内容也会涉及到公司组织体以外的主体(交易相对人、被担保人、公司收购人)利益。司法实践中,公司或公司的内部人员的行为违反章程行为可能会侵害公司、股东以及公司以外相关主体的利益、公司以外主体违反公司章程的行为同样会侵害到股东、公司、其他债权人的利益。但是,我们发现,即使是修订一新的公司法对违反公司章程的法律后果的规定也是有限的。这种法律规定的不完善,造成现实中,在相关主体违反公司章程的情况下,如何救济受损的利益、如何界定违反章程的行为以及牵连行为的性质和法律后果,便又成为一个争议的问题。本文尝试以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为基础,结合相关法律原理,并在分析如何界定

相关主体的利益保护的基点上,就违反公司章程的法律后果进行探讨。 引言:2017年10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并决定在2017年1月1日起实施的《公司法》,是我国立法机关在总结司法实践和适应市场经济运行的前提下对原有公司法的一次重大改造。新公司法的修改可以说是适应市场经济运行和公司法人治理之需的一次现代化的转型。新修改后的公司法的字里行间闪绕着“公司法人人格否定”、“股东代表诉讼”、“公司的社会责任”等先进的公司法理论精髓和公司治理理念。但是我们更应当看到的是,纵观整个公司法,在“公司自治”理念的强化指引下,与旧法相比,公司法赋予了公司相当大的自治空间,使得公司自治的条款的增多成为公司法最大的修改部分。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承担公司自治重任的主要公司治理文件是公司章程。即将过去由法律直接规定的相关法定记载对象授权给公司章程或者授权公司章程可以在某一大的方面可以不受对象的束缚,自由的对相关内容作出规定。公司法的修改使得公司章程将从没有独立人格的公司法的奴隶变成人格相对独立的公司治理秩序中的主人、将从只会被动抄袭公司法的法律复述者变成具有独立意思表示和创造力的思想者、将从一个千篇一律只穿“中山装”的人变成一个着装丰富、千姿百态的多面人,将从简走向复杂、从不重要走向重要。由此,公司章程的角色、地位、作用将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可以说,公司章程角色的改变是复杂多姿的社会经济生活和完善公司治理的必然要求、是公司强行法规范向任意法规范的让步,是一

有限公司章程表格范本

有限公司章程表格范本 公司章程的社团规章特性,决定了公司章程的效力及于公司及股东成员,同时对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具有约束力。 为适应 * 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 *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方共同出资设立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_____有限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北京市_____区_____路_____号_____室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开发研究;房地产信息咨询、自有房屋出租。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股东姓名 * 号码出资方式资额 股东-1货币人民币10万元

股东-2货币人民币10万元 股东-3货币人民币10万元 股东-4货币人民币10万元 股东-5货币人民币10万元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投资有限公司章程通用版

投资有限公司章程通用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________等________方共同出资设立______省________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______省________投资有限公司(拟定三个并排序) 第四条、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对新农村建设业、美丽乡村建设业、旅游业、娱乐业、酒店业、建筑业、商务服务业、工业、农业、体育休闲业、高科技业的投资。(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涉及专项审批的经营范围及期限以专项审批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经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_____万元人民币,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八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以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公司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自公告之日起____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九条、公司实收资本是全体股东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股本总额。公司变更实收资本的,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并按照公司章程载明的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缴纳出资。公司自足额缴纳出资之日起____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第十一条、公司设立时股东的首次出资、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及其他登记事项,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公司章程修正案及修订本模板精

公司章程修正案及修订本模板精 1 2020年4月19日

2 2020年4月19日 注意:此为格式样本,仅作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斜体文字为解释语言,不要打印。(版本1:适用于2人以2人以上公司) 永康市XXX 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20XX 年X 月X 日修改) 经公司全体股东讨论,一致同意对公司章程第X 章第X 条作如下修 改: 原公司章程内容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内容 第X 条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XXX (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X 条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XXX (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按实际情况填写) 永康市XXX 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XX年X月X日 永康市xxx有限公司章程(20XX年X月X日修订) 第1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 程。 第二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 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公司的经营期限为20年。第四条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 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第五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均具有约束力。 3 2020年4月19日

第六条本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订立,在公司股东会决议经过后生 效。 第2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第七条公司名称:永康市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条公司住所: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X镇(街道)X村X路X 号。 第三章公司的经营范围第九条本公司经营范围为:XXX、XXX制造、加工、销售(以公司登 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XX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能够用货币出资,也能够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能够用货币估价并能够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 4 2020年4月19日

公司章程律师审核

公司章程律师审核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签署时间: 签署地点:

有限公司章程 1.总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四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公司中文名称为有限公司,公司股东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英文名称为: 公司住所地为:法定代表人为,职务是。 公司主营: 2.公司股东 公司股东是指在册的股权持有者,公司只承认登记于股东名册上的股东为股权的绝对所有人,杜绝一切争议。 本公司股东共四人,股东的姓名(名称)分别如下: 股权代理,如一股权不可分割地由数人共有,数名共有人应向公司提交共同签署的代理委托书,由指定的代理人行使股东权利。对于应该向公司缴纳或续缴的出资,该数名共有人共同向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3.注册资金数额及来源 股东出资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仟万元,股东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 缴纳出资后,股东有权获得公司签发的股东出资证明书,代表其所持有的股权。任何出资未完全缴纳前,不得签发出资证明书。

未履行、逾期履行或未适当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瑕疵股东)和抽逃出资股东每日按未履行出资或抽逃出资的万分之五向公司支付赔偿金。其他股东对瑕疵出资股东的上述责任向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高管因其未尽忠实义务,勤勉义务造成出资瑕疵、出资抽逃,应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东履行出资义务以提交验资机构出具的出资证明为标志。除非公司章程有特别规定,瑕疵出资、抽逃出资股东按照实际履行出资部分所代表的股权比例行使股权。 瑕疵出资、抽逃出资的股东,公司应告之其于30天内(补充)缴纳出资或返还出资,期限届满,仍未(完全)缴纳或返还出资,即丧失未缴纳或未返还(部分)出资所代表股权。该(部分)出资由其余股东按出资比例认缴或者过半数股东同意的其他人认缴。 违约股东对除名前的公司债务承担的责任不免除,且还需在应缴或应返还的范围内对公司因瑕疵出资、抽逃出资而遭受的损失承担责任。 代表三分之二有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股东会可以在公司成立时的注册资本数额之外决议增资。公司授权董事会在人民币贰仟万元范围内进行增资。 增资的股东会决议应有所要增加资本数额及各股东分别续缴数额的内容。各股东续缴的数额以其享有的股权比例确认,非股东向公司认购增加的出资,应有三分之二有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股东有权选择就所要增加的资本放弃续缴出资,并有权要求公司以该增资时股权价格回购股权。 经全部股东同意,股东可以在公司增资时以非货币形式履行续缴义务。,

公司章程修正案-表格

企业内部章程系列 公司章程修正案-表格(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83585公司章程修正案-表格 Amendments to Articles of Association-Forms 说明:为规定公司的组织和活动基本准则,并通过所有股东共同一致认可,从而提升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效率,特此制定。 公司章程修正案表格【1】 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2】 XX有限公司于____年__月__日召开股东会,决议变更公司(登记事项)、(登记事项),并决定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第____条原为:“_____________”。 现修改为:“_____________”。 二、第____条原为:“_____________”。 现修改为:“_____________”。 (股东盖章或签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 1、本范本适用于有限公司(非国有独资)的变更登记。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公司章程修正案,

不涉及的不需提交;如涉及的事项或内容较多,可提交新修改后并经股东签署的整份章程; 2、“登记事项”系指《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的事项,如经营范围等; 3、应将修改前后的整条条文内容完整写出,不得只摘写条文中部分内容; 4、股东为自然人的,由其签名;股东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在签名处盖上单位印章;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签名应当用签字笔或墨水笔,不得与正文脱离单独另用纸签名; 5、转让出资变更股东的,应由变更后持有股权的股东盖章或签名; 6、文件签署后应在规定有效期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为30日内,变更住所为迁入新住所前,增资为股款缴足30日内,变更股东为股东发生变动30日内,减资、合并、分立为90日后)提交登记机关,逾期无效。 请输入您公司的名字 Foonshion Design Co., Ltd

中航资本:公司章程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尚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黑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黑体改复[1992]57号文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在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230000100000267。 第三条公司于1996年5月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审字[1996]45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2,160,000股,于1996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A VIC CAPITAL CO.,LTD. 第五条公司住所: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111号新吉财富大厦23层 邮政编码:150010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919,974,627元。 第七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根据《党章》的规定,公司设立党委;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同时按规定设立纪委。董事会、经理层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经理层作出决定。 第十一条公司坚持依法治企,努力打造治理完善、经营合规、管理规范、守法诚信的法治企业。公司依法从事经营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维护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安全,保守国家秘密,履行社会责任,自觉接受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公司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总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 第十二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经董事会决议确认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公司的经营宗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进行多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充分利用公司的经济资源和人力优势,为公司和全体股东创造良好效益和价值。 第十五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实业投资、股权投资和投资咨询(服务);法律法规允许公司经营的其他业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经股东决定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公司主业范围:综合金融服务,产业投资。

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范本

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范本 *************公司 股东会决议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年**月**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主持,全体股东参加了会议,经全体股东研究决定: 一、修改公司章程第*章第*条(详见公司章程修正案) 二、*******************变更为: **************************************************************************************************************** ************* 上述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效并核准登记之日生效。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年**月**日 *************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于*****年**月**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主持,全体股东参加了会议。 经全体股东研究决定同意公司第**章第**条****修改为: ****************************************************************************************************************。 全体股东签字: ****年**月**日

XXXX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第[X]届第[X]次股东会 时间:年月日 地点: 股东参加人员:XXX、XXX、XXX 主持人:XXX 记录人:XXXX 应到会股东X人,实际到会股东X人,代表额数100%,会议以当面方式通知股东到会参加会议。全体股东经过讨论,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同意增加新股东XX先生(女士),同意XX先生(女士)全部转让所持有股份。 二、同意XX先生(女士)将XXXXX有限公司X%的股份转让给同意XX先生(女士)。 三、同意公司法定代表人由XX先生(女士)变更为XX先生(女士) 四、同意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变更前内容:XXXX 经营范围变更后内容:XXXX 五、同意变更本公司章程。 六、本决议经到会股东签字(盖章)后生效。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X X X有限公司 年月日 (注:范文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只是收取少量整理收集费用,请预览后才下载,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公司章程 律师审核版

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签署时间: 签署地点: 有限公司章程 1.总则 1.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四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1.2 公司中文名称为有限公司,公司股东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1.3 公司英文名称为: 1.4 公司住所地为:法定代表人为,职务是。 1.5 公司主营: 2.公司股东

2.1 公司股东是指在册的股权持有者,公司只承认登记于股东名册上的股东为股权的绝对所有人,杜绝一切争议。 本公司股东共四人,股东的姓名(名称)分别如下: 2.2 股权代理,如一股权不可分割地由数人共有,数名共有人应向公司提交共同签署的代理委托书,由指定的代理人行使股东权利。对于应该向公司缴纳或续缴的出资,该数名共有人共同向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3.注册资金数额及来源 3.1 股东出资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仟万元,股东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 缴纳出资后,股东有权获得公司签发的股东出资证明书,代表其所持有的股权。

任何出资未完全缴纳前,不得签发出资证明书。 3.2 未履行、逾期履行或未适当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瑕疵股东)和抽逃出资股东每日按未履行出资或抽逃出资的万分之五向公司支付赔偿金。其他股东对瑕疵出资股东的上述责任向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高管因其未尽忠实义务,勤勉义务造成出资瑕疵、出资抽逃,应对公司承担责任。 3.3 股东履行出资义务以提交验资机构出具的出资证明为标志。除非公司章程有特别规定,瑕疵出资、抽逃出资股东按照实际履行出资部分所代表的股权比例行使股权。 3.4 瑕疵出资、抽逃出资的股东,公司应告之其于30天内(补充)缴纳出资或返还出资,期限届满,仍未(完全)缴纳或返还出资,即丧失未缴纳或未返还(部分)出资所代表股权。该(部分)出资由其余股东按出资比例认缴或者过半数股东同意的其他人认缴。 违约股东对除名前的公司债务承担的责任不免除,且还需在应缴或应返还的范围内对公司因瑕疵出资、抽逃出资而遭受的损失承担责任。 3.5 代表三分之二有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股东会可以在公司成立时的注册资本数额之外决议增资。公司授权董事会在人民币贰仟万元范围内进行增资。 增资的股东会决议应有所要增加资本数额及各股东分别续缴数额的内容。各股东续缴的数额以其享有的股权比例确认,非股东向公司认购增加的出资,应有三分之二有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股东有权选择就所要增加的资本放弃续缴出资,并有权要求公司以该增资时股权价格回购股权。 经全部股东同意,股东可以在公司增资时以非货币形式履行续缴义务。,

规章制度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

三一文库(https://www.360docs.net/doc/c43468234.html,)/公文写作/规章制度 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 公司章程是公司活动的依据。公司是否修改自己的章程,法律规定由公司自己决定。公司修改章程也是一种民事活动,要依法进行,修改程序要合法,修改内容更要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公司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以下是由收集整理的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欢迎参考。 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一 根据本公司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第_______次股东会决议,本公司决定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增加股东和注册资本,改变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特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章程第一章第二条原为:公司在______________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名称为:______________公司。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章程第二章第五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 ______________万元。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章程第三章第七条原为:公司股东共二人,分别为 _______。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章程第二章第六条原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体股签字盖章:xxxxx xxxx年xx月xx日 注意事项: 1.本范本适用于有限公司(不含国有独资公司)的变更登记。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公司章程修正案,不涉及的不需提交;如涉及的事项或内容较多,可提交修改后的公司新章程(但应经股东签署)。 2.登记事项系指《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的事项,如经营范围等。 3.应将修改前后的整条条文内容完整写出,不得只摘写条文中部分内容。

公司章程模版

公司章程模版

————————————————————————————————作者:————————————————————————————————日期:

XXXXX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深圳经济特区的法律法规,并受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 名称:XXXXXXXXXX|XXX 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一般经营项目可以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批准文件、证件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从事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销售,计算机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网络技术、信息技术、电子产品技术的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网络软件系统集成;智能汽车系统研发、销售、租赁(不含限制项目),人工智能系统研发、销售、租赁。。 许可经营项目:无 公司应当在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和分公司。 第六条公司营业期限为十年。 第二章股东 第七条公司股东共壹个,名称与住所如下: 1.股东姓名或名称:XXXXXXXXXXXXXXXXXXXX 股东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XXXXXXX 第八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 (二)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 (三)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决定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 (四)公司侵害其合法权益时,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纠正该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要求予以赔偿。

修改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

企业内部章程系列 修改公司章程修正案范例(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83876修改公司章程修正案范例 Examples of amendments to the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说明:为规定公司的组织和活动基本准则,并通过所有股东共同一致认可,从而提升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效率,特此制定。 修改公司章程修正案[1] xxxxxxxxxxx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经全体股东协商一致,同意修改公司章程,内容如下: 一、原章程第二章第三条现修改为:公司经营范围:其他印刷(电脑制版),营销策划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 法定代表人签名: 20xx年6月2日 修改公司章程修正案[2] 根据本公司x年x月x日第x次股东会决议,本公司决定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增加股东和注册资本,改变法定代表人、(x)、(x),特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章程第一章第二条原为:“公司在xx工商局登记注

册,注册名称为:xx公司。” 现改为:xxxxx。 二、章程第二章第五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xx万元。” 现改为:xxxxx。 三、章程第三章第七条原为:“公司股东共二人,分别为x”。 现改为:xxxxx 四、章程第二章第六条原为:“xxxx”。 现改为:xxxxx。 全体股签字盖章:x xx年x月x日 修改公司章程修正案[3] xxxxxxxx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时间:20xx年6月2日 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内容:经全体股东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决议: 1、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 2、同意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其他印刷(电脑制版),营

公司章程范本模板(常用版)

公司章程 总则 为完善【】(以下简称“公司”)的经营机制,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界定公司内部组织机构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章程。 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 公司住所: 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注册资本及出资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元(RMB【】)。 股东的名称、住所如下: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丁方:【】 住所:【】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股东各方姓名、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各股东缴纳出资后,公司据此向股东签发股东出资证明书,并依此置备股东名册。 股东会 公司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审议、批准或修改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委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薪酬事项,变更董事会人数或董事会成员组成;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审议、批准或修改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经营计划、财务计划和业务计划;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或财产的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审议、批准公司与任何实体或个人成立合伙或合营公司及其他类似计划、或任何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控制安排等,且公司因此而发生了总额超过人民币【拾】万元(RMB【100,000】)(或其他货币的等值金额)的给付义务,但在主营业务领域针对产品或业务联合开发或联合销售和营销的惯常合作安排惯常合作安排除外; 对公司增加、减少或以其他方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为购买或认购公司的股权而创设或授予任何权利; 修改公司章程(及其任何修正案)或公司的经营范围发生变更; 对回购公司的股权或股份作出决议; 对发行公司非股票类证券(包括但不限于债权类证券)作出决议; 对公司发行股票及上市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股票种类及数额、发行价格、上市时间、上市地点、承销商和上市条件)做出决议; 对公司进行重组、合并、分立、歇业、解散、清算、进入破产程序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以及公司控制权出售或把公司的全部或者实质性的全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设备、子公司或分公司的权益)或业务出售、转让、抵押或许可给第三方或以其他方式进行处置的交易作出决议; 分配股利;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