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缆线路代维协议

编号:_____________光缆线路代维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鉴于:

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甲方将其正在使用中的部分光缆线路(含管道、杆路)委托给乙方维护。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代理维护的范围和内容

1.1范围:甲方同意将其使用的部分光缆线路(含管道、杆路)的维护工作委托给乙方维护,具体范围详见附件一。

1.2乙方的代理维护工作内容包括以下十项:

1.2.1每月按时向甲方提交各类《光缆线路代维工作报表》。(详见附件五)

1.2.2光缆线路维护、故障抢修及迁改割接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光缆线路代维工作流程》。(详见附件四)

1.2.3 按照甲方制定的《光缆线路日常维护内容及周期》(详见附件二)规定的周期完成作业计划有关内容,及时提交周期维护作业计划的完成结果。

1.2.4光缆、管道维修:补挂井位及光缆标志、对空余子管进行封堵、加套塑料管,重新绑扎、整理,井内抽水、清理。

1.2.5绘制光缆线路图纸:在对光缆线路进行巡查、整治后,线路割接切改后,及时核对、修改绘制出新的光缆线路图纸资料,并更新传输综合网管系统数据。

1.2.6乙方配合甲方进行乙方维护区域内新建光缆线路的工程验收工作,包括竣工资料、传输综合网管系统数据核查,现场工艺验收和电器性能测试。

1.2.7乙方配合甲方对维护区域内各类资产(光缆、管道、杆路、ODF)及资产的使用情况定期进行核对,并根据资产变更情况及时修改传输综合网管系统数据。

1.2.8乙方根据网络调整及时更换接入层ODF标识并绘制最新网络拓朴图。

1.2.9定期组织维护区域内管线资源的核查,并及时更新传输综合网管系统数据,确保传输网管系统数据与现网一直,核查周期每年一次,网络调整频繁时适时增加核查力度。

1.2.10 其他甲方要求乙方实施的代维工作

1.3 维护界面:线路以进入甲方机房的第一个ODF适配器为界,ODF适配器(含适配器)至线路侧由乙方负责维护,ODF适配器至设备侧由甲方负责维护。

1.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维护范围内新入网的光缆线路,由乙方按照本合同要求进行维护,

甲方将按照实际维护工作量和本合同规定的代维单价,与乙方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条代理维护的期限

2.1本合同代理维护期为个月,自至止。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代理维护期满时终止。

第三条代理维护的费用和支付方式

3.1甲方根据乙方所维护的段落按照下表所示维护费标准付给乙方代维费用:

3.2 按照第3.1条代维费标准,本合同有效期内,总计代维费为人民币()元整(详见附件一)。

3.3本合同生效后按季度支付。乙方应在每季度第三个月的15至20日将付款书面通知单交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付款书面通知单和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等额正式发票并确认无误后15个工作日内将确认后的上季度维护费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日常维护要求(包括周期维护作业计划、非周期性维护工作要求)

4.1认真执行《光缆线路日常维护内容及周期》(详见附件二)规定的内容。

4.2核心层光缆线路巡检频次不少于2次/天;汇接层、市区接入层管线巡检频次不少于1次/天;郊县接入层管线巡检频次不少于2天1次,重要、隐患路段和特殊情况时需主动增加巡检强度,巡检频次不少于2次/天。

4.3对于郊县区域的光缆线路,要求有驻地的维护和抢修人员,便于提高工作效率及各项维护指标的有效完成。

4.4处置隐患和抢修故障,并在现场准备抢修必备的熔接机等器材和设备,并制订行之有效的应急方案应对突发事件,保证盯防现场意外出现光缆阻断后能够及时修复,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4.5对于在日常巡检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现场保护;对于各种施工造成威胁光缆管线安全的情况,乙方应积极协调施工方相关负责人以保证安全,并派人现场盯防,直至安全隐患消除;严重威胁线路安全的应与施工单位签定“安全施工协议书”,对于无法保证线路安全的施工作业,立即阻止,杜绝意外故障的发生,待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方可施工;对于汇聚层以上(含汇聚层)层面以及光缆中断造成5个站以上的接入层光缆隐患点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可实施的应急预案并在隐患形成24小时内上交,中断时应启动预案立即抢修。

4.6在汛期、天气恶劣情况下(如阴雨、雷雨、风暴、洪水、久旱酷暑等)和节日、重要通信、重要会议期间,乙方应主动加强巡检,必要时对重要路段进行24小时盯防以保证光缆线路的通信畅通。

4.7如代维期间产生的各类故障是因第三方原因造成的,乙方除积极抢修外,还应提供有关依据及时通报甲方。

4.8文明施工,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涉及甲方机房的施工工作,必须经得甲方代维管理部门的同意,乙方应确保施工现场和设备的安全。

4.9甲方在乙方代维区域内进行基站搬迁、网络调整等与管线有关的事宜时,乙方应积极组织人员配合。

第五条技术要求

中继段光纤通道后向散射信号曲线检查:≤竣工值+0.1dB/km(寿命终了值与竣工值之差即为最大变动量,其值应≤5dB)。

第六条备品备件要求

6.1乙方应按照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对乙方仪表和工具的要求自行配备光缆维护仪表工具、车辆、通信工具和零星材料(具体要求见代维资质管理要求),并由乙方按照所维护光缆的长度配备抢修维护所用备缆及接头盒,乙方应保证维护物资都处于完好状态,任何时间情况下均能迅速出发抢修障碍,并且所配备的仪表、工具只限于为甲方代维专用。

6.2备品包含:光缆、ODF端子板、尾纤、接头盒、法兰盘、衰耗器、连接头等。

6.3乙方所配备的备品备件应在甲方框架招标中标厂家范围内选择。

6.4配置标准:

注:维护用单种程式类型光缆长度不足1公里标准盘长的按照1盘2公里标准盘计算;

超过2公里低于3公里按照1盘3公里标准盘计算;

超过3公里低于4公里按照2盘2公里标准盘计算。

其余材料按照实际需求量计算。

第七条重要考核指标要求

7.1代维期间,不得发生光缆重大故障

光缆重大故障定义:核心骨干层、汇接层发生光缆环双向全阻导致业务中断或接入层光缆环中断造成40个以上基站断站抢修时间超过2小时的故障。

7.2根据乙方所负责维护的光缆长度(以代维合同为准),核心层、汇聚层光缆每百公里故障历时全年不得超过3小时,接入层光缆每百公里故障历时全年不得超过5小时。

7.3通时限要求:核心层、汇聚层光缆故障乙方应在3小时内抢通,接入层光缆故障乙方应在5小时内抢通(不可抗力除外)。

第八条故障处理要求

8.1为确保故障发生时能及时到达故障现场,乙方应在郊县区域设置驻点,从驻点到达故障点的车程时间不得超过45分钟。对于汇聚层以上(含汇聚层)层面以及光缆中断造成5个站以上的接入层光缆中断要求30分钟到现场。

8.2在光缆线路设备故障发生后按照“先抢通、后修复”的原则,在甲方的指挥下,利用可用资源抢通业务。在抢通业务后,尽快修复故障。

8.3对于造成传输质量下降的(如渗漏造成衰耗超标等)光缆延时故障,(但没有立即造成重大通信事故),在接到甲方申告后,乙方须在12小时内查明障碍段落,并将检修方案通知甲方,在电路非忙时,进行检修。

8.4乙方每次发生线路故障并抢修完毕后于次日下午4点前向甲方提供障碍分析报告。

8.5乙方日常维护的专业维护人员数量:每百管程/杆程公里不得少于2人,抢修时投入的专业维护人员不少于6人。

第九条代理维护质量的考核

9.1月度考核办法

根据甲方制定的《光传送网线路代维质量月度考核表》(附件三),每月末甲乙双方就本月维护情况进行测评,双方签字确认后作为本月应支付代维费用的依据,应扣除的费用在每季度应付代维费中直接扣减。

9.2 年度考核办法

根据甲方制定的《光传送网线路代维质量年度考核表》(附件三),第四季度末甲乙双方就合同履行期内维护情况进行测评,双方签字确认后作为第四季度应支付代维费用的依据,年度考核表高于90分(含90分)不扣代维费,低于90分,每低一分扣除年总代维费的1%,需要扣除的代维费,甲方可从第四季度代维费中扣除。

9.3 质量分析会制度

每月双方召开一次质量分析会,互通有关方面的问题及代维线路设备运行状况,维护期间可不定期召开双方协调会。乙方应准时参加质量分析会并提供质量分析报告。

9.4 通报制度

对于月度、年度考核结果以及代维工作中发生的问题,甲方将在甲方公司和甲方各专业乙方范围内予以通报。

9.5对于《光传送网线路代维质量月度考核表》、《光传送网线路代维质量年度考核表》内容,甲方根据实际需要与乙方协商后进行合理的调整;

第十条甲方的责任

10.1 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纤芯使用变更情况。

10.2在甲方提出迁移或者光缆线路包括管道、杆路需要大修、改造时,由乙方编制工程计划及工程预算给甲方审定。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施工,甲方也可以选择第三方进行施工,工程验收合格后,由甲方支付工程费用。

10.3遇有不可抗力情况,乙方为甲方利益因抢修的需要不能及时将抢修的方案报甲方审定,可预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施工后向甲方报详细方案。

10.4遇到抢修和日常维修工作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调通相关的电路,并配合测试。

10.5 甲方按合同要求按时向乙方支付维护费用。

第十一条乙方的责任

11.1乙方应保证所负责维护的管线设施完好;乙方在代维过程中造成管道、杆路、井盖等线路设施损坏丢失的,应负责修复增补并承担有关费用;造成第三方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应负责妥善处理、承担相应的责任或费用;如甲方因该等事件而实际承担了任何责任或遭受任何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11.2乙方维护期间免费检查、更换丢失及损坏的井盖,并承担由于井盖丢失、损毁给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和责任。

11.3乙方在维护期间给第三方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4乙方在完成代维工作过程中致甲方设备、线路等设施损坏或业务中断的,除及时修复外,乙方还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1.5在代维工作中,乙方应维护甲方的利益和权益,对于第三方提出的无理要求,乙方应在保障管线安全的前提下,妥善处理。

第十二条保密

12.1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各方应对本合同的存在、本合同的内容、签署及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及对方业务的信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12.2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提供、披露或允许其使用上述保密义务范围内的资料、信息。

12.2如因一方员工的违法行为导致上述信息、资料被泄露、披露,该方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相关损失。

12.3为履行本合同的需要,甲方可将上述信息、资料提供、披露给甲方的母公司、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该等披露不视为违反保密义务。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条款

13.1 如果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为不可抗力,如:战争,火灾,台风,洪水,地震等双方均认为属于不可抗力且足以引起被迫停止或推迟合同执行的原因导致无法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则合同执行相应顺延。

13.2受影响的一方应将不可抗力的出现尽快通过电传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在不可抗力出现14天内,受影响的一方应提供一份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书并通过快件或挂号信寄至对方。

13.3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终止或被排除后尽快通过电传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并通过挂号信通知对方不可抗力已终结或排除。

13.4 如果不可抗力持续作用超过30天,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执行问题。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4.1 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按时支付维护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的,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

14.2 乙方迟延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每逾期一日或发生一次,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14.3 乙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本合同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和相关费用。

14.4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或造成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迟延履行合同义务超过15日,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方式立即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全部已收款项,支付合同总金额15%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和相关费用。

14.5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乙方重大违约,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立即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全部已收款项,支付合同总金额15%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和相关费用;甲方亦有权选择不解除合同而要求乙方补救和赔偿,则乙方应停止一切违约行为,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根据甲方提出的书面要求和时限履行合同相关约定,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和相关费用:

A、违反本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人员伤亡、产权或知识产权纠纷、诉讼索赔或行政罚款、及甲方损失超过人民币元等);

B、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

C、造成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D、迟延履行合同义务超过日;

E、其他损害甲方利益的实质性违约行为。

14.6本条所提“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可得收入和利润损失、商誉损失等,“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违约而直接或间接发生的差旅费、文印费、通信通讯费、诉讼或仲裁费用、律师费等。

第十五条税收

除本合同有特别规定外,甲乙双方应按照中国法律和法规各自交纳各项税金。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

16.1 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提出起诉。

16.2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和执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七条其它

17.1为保证日常维护联络及处理故障的畅通,双方建立24小时热线联络电话,发现危及光缆线路安全时,及时以书面形式通报对方有关人员处理。

17.2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

17.3完整协议:按照本合同的各项原则签订的附件及附属协议等均属于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协商,双方可以更改、修订或补充本合同,所有更改、修订或补充,须经双方书面签订生效,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7.4可分割性:若本合同任何条款被确定为违法或不能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和执行。

17.5通知: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作出。以专人递送的,递交之时视为送达;通过传真、电报、电传发出的,发出之时视为已送达。

17.6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通信光缆维护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通信光缆维护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一、基本原则 1、本合同旨在明确乙方向甲方提供光缆线路维护服务时,甲乙双方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及光缆维护服务的基本内容等事项。 2、乙方所提供的光缆维护服务,应按照中国联通总部颁发的《长途传输网光缆线路技术维护规程》、《标准化线路维护规范》规定的技术质量标准执行。本条例未涉及的内容参照国务院、信息产业部的有关维护通信光缆的规定及信息产业部(或原邮电部)颁发的《长途电信线路维护规程》执行。乙方必须保证甲方光缆线路的安全。 3、由于乙方管理不善、维护不当而造成损失,乙方应按国家维护规程规定承担直接损失。 4、由于不可抗力给甲方光缆线路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应积极组织抢修,尽快恢复通信。 5、甲乙双方应在交接维护前组织光缆线路检测,甲方交乙方维护的光缆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工程验收标准及交付完整的竣工资料等。 二、维护内容、维护界限、维护区段及长度 1、维护内容: 1.1、日常维护:应按照中国联通总部颁发的《长途传输网光缆线路技术维护规程》、《标准化线路维护规范》(已经标准化的线路才执行此标准)规定的有关技术要求,对光缆路由进行线路巡回、管道光缆及管道设施检修、杆路检修、附属设施(标石,标志牌,宣传牌;防雷设备、防护装置等)整治、护线宣传等日常性维护,对影响线路安全的外力影响点进行严格控制,采取具体措施,做到预防为主。 1.2、乙方负责维护范围内光缆障碍抢修的挖沟、立杆、光缆的敷设、光缆的接续及障碍现场恢复处理等。 2、维护界限: 维护界限:以甲方基站的ODF架法兰盘为分界,ODF架法兰盘外侧(至光缆侧)由乙方进行日常维护及障碍抢修,不含法兰盘;ODF架以内(至设备侧)由甲方自行维护。 3、维护区段及长度:详见甲乙双方每年度签订的委托维护补充合同。

移动公司室内分布系统代维技术规范书

附件一: 移动公司室分布系统代维技术规书 第一章总则 1、本规书是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分公司(以下简称移动公司)就站点代维工作向代维单位提出的技术规要求。 2、本规书主要规定了室分布系统代维工作容及要求、代维方人员配置原则和素质要求、仪表配备要求、双方分工界面和双方责任等。 3、代维单位应按照本规要求开展代维工作。本规未明确的技术要求以移动公司下发的有关专业维护规程和管理办法为准。 4、本规作为移动公司考核代维单位代维工作的基本依据,并作为移动公司在代维合同中对代维单位违反相关规定的处罚依据。 5、本规未尽事宜,可通过双方增补备忘录形式补充说明。 第二章技术规书简述 1、本技术规书为站点专业(包括室分布系统主设备、动力系统、天馈线系统、网络测试等)维护工作的代维技术规书。 2、室分布系统代维工作指的是代维设备的月检、季检、半年检等例行检修(按照移动相关专业的维护规程中维护作业计划规定的各项容)、故障问题的处理工作、配合网优数据分析及处理工作、网络测试以及技术支持和技术交流等。

第三章代维工作容 一、各专业维护的主要容及要求: 按照移动相关专业的维护规程中维护作业计划规定的各项容执行,具体要求见《移动公司室分布系统代维具体容和要求》。 二、配合网优工作 1、代维方按照要求定期进行网络的测试工作,对所收集到的测试信息、数据和网络情况要求进行处理和分析,提出提升系统性能的建议方案,作为确定网络优化方案的基础,有利于移动公司采取有针对性的处理方法或优化措施。 2、根据移动公司制定的网络优化方案,配合进行实施。 三、技术交流 1、针对代维方对本地区年检的总结以及移动公司对代维方年检的验收和评述,双方每半年必须至少进行一次半年总结交流。 2、针对本地区月和季度的代维初步计划,代维方先拟订计划,然后双方每月和每季度必须至少进行一次月和季度的总结交流。 3、针对每周设备维护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双方根据需要每周进行一次月度的总结交流。 4、对突出的一些疑难问题的原因分析和解决方法,双方可不定期进行分析总结交流。 第四章代维工作的评估和认定 1、各项维护容均须有详细记录,并注明维护日期及维护人。 2、移动公司根据当地设备的具体情况制订具体维护表格,代维方应如

光缆线路维护安全生产协议书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光缆线路维护安全生产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甲方:福建省佳力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在维护的过程中能够确保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为泉州维护中心(甲方)的安全生产责任人。 二、甲方必须在维护的过程中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提供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有关学习、辅导材料,定期开展对乙方的安全生产教育。 三、甲方应为乙方在工作中提供相关的安全生产用具:如安全帽、脚扣、安全带、试电笔、滑板等。 四、甲方对乙方在上岗前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安全生产常识进行 严格考试,考试合格后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方能正式上岗。 五、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协议书中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内容与本协议有同样安全生产责任。 六、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安全生产管理,根据维护安全需要不断进行督促指导、检查考核乙方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七、乙方应认真学习、贯彻甲方所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不断自学安全生产知识,提高自我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八、乙方应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进行光缆线路维护工作,对所管辖的线路设备、道路交通、地形地貌、人际环境必须了如指掌,善于发现和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九、乙方在维护的过程中,应保证自身安全和财物安全,于乙方违规操作 或在自家地面独立开展工作,个人的一切事故自己负责。 十、乙方在维护过程中如发现线路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上报甲方,及时排除 安全隐患。 H^一、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安全防范措施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变防 范措施,否则所造成的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乙方负责。 十二、乙方如违反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规定条款,甲方有权进行处罚,轻者 经济处罚,重者解除劳动合同,构成犯罪事实的送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十三、协议书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应共同遵守。

光缆线路代维技术规范书

光缆线路代维技术规范书 第一部分光缆线路代维资源配置投入要求 一、代维驻点设置 1.市级代维管理部门设置(各专业合设): 地市设立一个代维管理部门,有固定办公地点和仓库,设有固定电话、传真和宽带接入,并设有专人24小时电话值班;办公地点应安置在当地分公司附近。负责该地市其代维单位的维护管理工作和公司相关工作的接洽,及所在区域内的光缆线路巡检维护工作。 2.县级代维驻点设置(各专业合设): 根据维护范围和工作要求,在每一县级行政区域设立县级维护驻点。县级维护驻点按无线基站、光缆、固网接入网及集团客户合设,实现各专业综合维护管理。县级代维驻点有固定办公地点和仓库,设有固定电话和传真;办公地点安置在当地县公司附近。 3.片区代维驻点设置(可各专业合设): 达到一定维护数量的县区级行政区域除设置县级维护驻点外,片区代维驻地点设置方式如下: 第一个片区代维驻地点:500-800皮长公里/县以内;(包含500,不包含800) 第二个片区代维驻地点:800-1300皮长公里/县以内;(包含800,不包含1300) 第三个片区代维驻地点:1300-1800皮长公里/县以内;(包含1300,不包含1800)以后更多驻地点的设置以此类推,每增加500皮长公里增加一个片区代维驻地点。 (也可根据分公司要求结合网络状况进行驻点设置);驻点位置按光缆分布等级选择乡镇所在地设置固定办公地点和仓库或由分公司指定驻点位置;办公地点设有固定电话和传真。负责该片区的光缆线路巡检维护工作。 二、人员配置要求 按照代维驻点所代维的光缆数量进行配置,干线光缆和城域网光缆每50皮长公里(如果同路由有多条个光缆,可以按一条光缆的皮长公里配备)配置一名线路巡检维护人员,每

光纤代维合同(详细版范本)

编号: 光缆代维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 年____ 月___ 日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 代维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之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本着诚实、公平的原则签署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合同目的及合同双方关系 1.1 本合同的目的在于保证甲方光缆线路的通信质量和安全。 1.2 在本合同中,乙方以自有的技术人员和设备根据甲方要求为甲方完成维修任务,款 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项。 1.3 代维光缆线路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不因乙方的维修行为而改变。 第二条各方声明及保证 2.1 双方均具有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义务所需的权力、权利、权限和资质。 2.2 双方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中国的法律规定,不违反各自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规定 2.3 双方确认已完全充分地理解本合同各条款内容及产生的法律后果。 第三条乙方人员 3.1 乙方应聘用熟悉相关技术并具有本合同项目经验的人员完成本合同规定的任务,乙方对所聘人员的行为负全部责任。 3.2 甲方认为乙方聘用的人员不适合执行本合同而提出更换要求时,乙方应立即更换。 第四条代维范围、界面、内容、期限 4.1 代维范围指对光缆线路(不含城市引入)进行路由安全和光传输性能的日常维护,包括光缆线路路由巡检维护、日常维护、光缆线路的部分抢修工作等。 4.2 代维界面 4.2.1 乙方负责维护段是________ ,共计_______ 沟公里。 4.2.2 出现跨省界、业务区的中继段若不属同一维护单位,所负责维护的两维护单位应共同到现场处理,并在现场就代维线路的具体分工界面进一步书面确认。 4.3 代维内容:承担线路巡检、日常维护、抢修时及时做好土方开挖及回填工作和费用,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交通费、水电费及临时构筑物租费等费用。 4.4 代维期限自_________________ 起至_______________ 止。

代维工作要求

移动基站代维工作内容与要求 第一节基站代维工作内容与要求 基站代维内容包括:1、基站环境与安全巡查;2、配套设备周期检测;3、外部告警和配套设备故障处理;4、维护阶段的随工;5、存在问题整改;6、应急油机发电;7、抢险救灾和应急保障工作。具体每项内容与要求见下面各部分介绍。 1.基站环境和安全巡查:对基站的环境及安全进行定期的巡查, 确保基站环境整洁,无安全隐患,符合工程规范。 2.配套设备周期检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周期检测任务, 及时对检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确保机房的安全和设备的 正常运行。 3.外部告警和配套设备故障处理:包括基站环境监控系统告警和 配套设备故障的处理,确保告警和故障得到及时处理。 4.维护阶段的随工:工作内容包括基站投用后因基站整改、工程 施工和其他维护工作所引起的随工。代维公司应按照《移动基 站代维工作流程》要求做好随工工作。 5.存在问题整改:内容包括基站巡检工作中和双方现场检查中发 现问题的整改,包括基站安全、环境、规范和设施,外部环境 或设备本身引起的故障/告警处理,以及检测数据的记录、分 析与处理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整改结果要符合相关规范和 整改协议对质量的要求,并得到移动分公司的确认。 6.应急油机发电:当基站出现停电告警时,移动分公司将根据电 力部门的停电信息、被停电基站的重要性、基站设备的负荷和 蓄电池的容量与性能,而决定是否对有关基站进行应急发电, 如属要发电的,向有关代维公司派发应急发电工单,对于已退

服基站的发电工单,代维公司应在工单规定时限内进行油机发 电,对于未退服基站的发电工单,发电的及时性应保证基站不 退服为原则。各等级基站停电工单对代维人员工作时段的要求 与上述故障/告警工单的要求是相同的。 7.抢险救灾和应急保障工作:代维公司应统一纳入到移动公司 (包括省公司和分公司)抢险救灾和应急保障工作的预案中, 并按移动分公司的要求配备有关资源。在自然灾害易发期(如:山洪、台风、雷雨季节等),应组织抢险救灾和应急保障队伍 到指定地点待命,服从移动公司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具体工作内容与要求以基站代维框架协议为准。 第二节空调代维工作内容与要求 空调代维内容包括设备周期巡检、存在问题整改和故障处理三方面内容。 设备周期巡检:巡检周期为半年。春季巡检要求在2月中旬前开始,5月中旬前完成,以保证夏季来临前空调设备的正常工作,秋季巡检要求在9月中旬后开始,12月中旬前完成。应确保各类检测项目都能按期、如实完成。 存在问题整改:工作内容包括周期巡检工作中和双方现场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具体有设备安全、环境、安装规范和设备运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代维公司要在巡检现场、自查或接到移动所属分公司的整改通知单后,立即或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处理,对于单台空调单项处理材料费在50元以下的一般性零星整改问题,以及故障抢修工作中正常原因损坏配件的更换要免费给予处理,材料费用超出上述规定或问题处理需移动所属分公司进一步协调的,要通过“异常情况报告单”上报给移动所属分公司落实后再作处理。问题整

通信网络代维企业管理体系

附件2: 通信网络代维企业管理体系 前言 本标准是对通信网络代维企业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规范通信网络代维企业的管理体系,指导企业持续改进代维作业绩效,本标准既可用于通信网络代维企业进行业务管理和改进,也可用于外部机构对通信网络代维企业满足通信运营企业、法律法规和自身要求的能力评价,标准所规定的管理体系要求是对运维技术要求的补充。 本标准参照GB/T19001标准,针对通信网络代维服务特点提出来的管理体系要求,本标准既可以与GB/T19001标准联合使用,也可以单独使用。 标准规定的所有要求是通用的,适用于各种类型、不同规模和提供不同专业网络代维服务的企业。 一、范围 本标准为有下列需求的企业规定了管理体系要求: (a)需要证实其有能力稳定地满足顾客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的通信网络代维服务; (b)通过体系的有效应用,包括体系持续改进的过程以及保证符合顾客与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旨在增强顾客满意。 当本标准的任何要求因企业及其所提供的通信网络代维服务特点而不适用时,可以考虑对其进行删减,但应对删减的内容和原因进

行充分说明。 二、引用标准 GB/T19000-2000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 GB/T19001-2000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三、术语及定义 本标准采用GB/T19000-2000确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应于本标准。 3.1通信网络代维服务 通信网络所有人委托相关企业对通信网络中的设备或系统进行的运行维护活动,包括以维持通信网络性能和保障网络安全畅通为目的、按照规定的周期和标准进行的维护管理活动,也包括为排除网络故障而进行的修复作业。 注:本标准中的企业与GB/T19000-2000标准中的组织含义相同,既可以是通信网络所有人之外的企业,如公司、企事业单位、研究机构、代理商、社团及其组合或其一部分,也可以是承接其他通信网络所有人通信网络运行维护服务的通信网络所有人的一部分。 3.2分包 企业将所承接通信网络代维工作的一部分交由其他企业实施。 3.3维护点 企业为有效实施多场所通信网络代维服务而设置的、具备通信网络运行维护管理和故障修复作业职能的固定生产场所。 四、管理体系要求

代维服务协议书的通用版

协议编号:YTO-FS-PD259 代维服务协议书的通用版 In Order T o Protect Their Own Legal Rights,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Negotiate And Reach An Agreement, And Sign Into Documents, So As To Solve Disputes And Achieve The Effect Of Common Interest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代维服务协议书的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协议文件可用于合作多方为了保障各自的合法权利,经共同商议并达成协议,签署成为文件资料,实现纠纷解决和达到共同利益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甲方: 乙方: 一、总则 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为甲方的计算机系统、办公设备、监控系统、通讯系统、线路及网络应用提供维护服务,(设备、线路清单详见附件)并提供相应的技术咨询服务。为保障双方权益,明确双方职责,本着友好协作的精神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二、乙方服务内容及责任 在协议期内,乙方将向甲方提供下列旨在使甲方协议范围内设备、线路保证正常维护应用的各项维护服务: 1、协议生效后,乙方将派服务人员对甲方附件所列的维护设备进行核对、测试,以确定设备维护期初始状况,并记录在案,建立档案。如检测出故障,则马上进行维护。 2、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将每周对甲方设备、线路进行一次例行检测维护,内容包括:

(1)办公网系统:操作系统的安装和调试;代为安装指定的软件;定期升级补丁;定期进行安全检测杀毒;网络监控;流量监控;故障检测;记录并保存服务器系统日志;数据备份等。 (2)程控电话交换机系统:常规检查交换机系统,电源及电池以确保设备运行并满足安装时的要求,按用户要求及时修改各电话用户的服务等级及功能;对于配线架上的用户、中继、专线、以及外接的设备,可能存在的问题给予建议并及时修复。 (3)闭路电视:常规进行系统全面检测,确认设备运行状态,排除潜在隐患,确保闭路电视系统能正常稳定的运行。 (4)市话电缆、光缆:常规测试各种电信指标;定期察看线路状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5)场区视频监控系统的维护、检修、保养。 3、协议期内,如甲方的关键设备、线路出现故障,导致严重工作事故(如网络系统崩溃、主要线路中断、监控主机瘫痪),乙方应及时派维修人员上门维修,并必须在接到甲方有效保修电话的2小时内到达维修地点,国家法定节假日照常。 4、一般设备、线路发生故障导致非系统崩溃的情况,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保修电话后马上提供电话支持服务,并

营业厅UPS电源代维技术规范书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营业厅UPS电源代维技术规范书 一、UPS电源代维招标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共有167家(新增营业厅不增加代维费用)自办营业厅,为了保障营业厅用电设备的正常运营,需对全市自办厅的UPS电源、蓄电池等供电设备的维护、维修、拆迁、巡检等项目进行招标。 二、服务外包解决方案 1、代维工作范围 营业厅UPS电源代维工作包括营业厅供电设备(UPS主机、蓄电池等)的维护、故障设备维修、设备清洁,设备的拆迁、安装以及每季度进行一次设备巡检工作。营业厅供电设备主要是指营业厅UPS电源主机、蓄电池等相关配套设备。 ( 1)维修费用计算 甲方于2015年3月、6月、9月、12月和次年1月月中结算前期代维费用(即3月份向乙方结算1-2月的代维费用,6月份结算3-5月的代维费用,9月份结算6-8月的代维费用,12月份结算9-11月的代维费用,次年1月份结算12月的代维费用)。 付款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交以下单据: 1)经甲乙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确认的代维工作打分表,甲方由业务支撑中心代维主管签字,乙方由代维单位唐山地区负责人签字; 2)开具由税务部门监制的与本次付款金额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原件;(3)、本协议中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为货币计量单位,采用汇款的方式结算维保费用。

(4)、乙方不开具发票或开具发票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乙方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5)、由于乙方未足额缴纳应缴税款和开具发票不真实、不合格而给甲方引起的一切责任(包括商业责任和法律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3、代维厂家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需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并在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手续,在申请代理资格时需提供当年有效营业执照年审记录, 注册资金需达到贰百万元及以上。 (2)2011年至今与通信行业签订过UPS代维合同。 (3)代维单位必须和我公司签订《安全保密协议》,确保我公司设备资料和客户资料的安全保密。并明确设备及人身安全责任。 (4)代维厂家具备UPS电源、蓄电池等供电设备维修维护能力、具备相关维护经验、遵守各项维护管理规章制度,各种手续健全的正式注册的服务性企业(公司),企业必须具备UPS 电源、蓄电池等供电设备维护维修资质。 (5)代维厂家中标后要在唐山设立办事处,常驻技术人员不得少于4人,车辆不得少于2辆,直接参加维护工作的人员必须与代维厂家签有正式用工合同,并签订安全保障合同。(6)代维厂家应需要配备一定的装备,包括车辆类交通工具、固定和移动电话、仪器仪表(内阻测试仪为必备仪器)、工具等。 (7)所有人员必须接受过1个月以上维护技能和规章制度培训。维护人员必须持上岗证,代维厂家应制订相应的考核标准和制度。 (8)代维厂家向业务支撑中心提供代维员工花名册,联系电话及唐山项目组人员结构等;提供24小时值班电话,不能出现无人接听、没电、不在服务区、欠费等情况,否则移动公司会对代维厂家扣分并进行处罚。 (9)代维厂家必须定期对其所属的代维技术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相关内容的培训,排除事故隐患;根据安全保障合同代维公司所属代维人员在代维工作中发生安全事故与移动公司无关。 (10)代维单位参加维护工作的人员必须与代维单位签有正式用工合同,必须使用移动的手机号,并使用安卓系统的智能手机。 4、代维工作要求 (1)UPS供电设备维护技术标准 1) 代维期间厂家应保证营业厅UPS电源、蓄电池等供电设备的卫生整洁,对于营业厅UPS电源、蓄电池的摆放、配置应给出合理性的建议,厂家应保证营业厅UPS等供电设备的正常运营。 2) 备件返修服务:对于损坏的设备,提供备件返修或置换服务。置换件1周内返回营业厅。 3) 备件保障:厂家应在唐山办事处储备一定数量的备件,以确保营业厅备件的供应和使用。 4) 对于故障处理按照《河北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移动设备管理系统控制程序》有关内容执行,处理时限要求:24小时。在出现故障时应采用先抢修,后分析的原则,重大故障应及时通报相关维护主管。结合唐山公司实际情况,故障处理时限具体要求为:形象厅12工作小时,其他网点24工作小时,故障要求100%排除,不得出现二次故障。注:工作小时是指每天8:30~17:00,包含法定节假日和周末。 (2)UPS巡检:每季度对营业厅UPS供电系统进行1次巡查和基本(充放电)测试,及时发现并记录故障或隐患,对于现场能够处理的故障现场解决,否则将故障上报。最终每季度

光缆线路维护服务合同

光缆线路维护服务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现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光缆维护服务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维护服务内容及方式 1.乙方为甲方光缆线路提供有偿维护,具体维护范围为。 2.乙方向甲方提供维护服务的内容及服务标准见附件二:光缆维护外包技术服务规范书。 二、维护服务期限 乙方为甲方提供维护服务的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起 至年月日止。 三、费用及支付 1.本合同总价(含税价):人民币(大写)(¥元);其中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税款为人民币(大 写)(¥元)。具体明细见附件一。 2.上述合同总价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维护服务的费用,以及为履行本合同约定工作而购买备品备件和工具的费用。 (2)乙方为履行本合同工作而支出的全部差旅费、通讯费、食宿费等费用。 (3)乙方向甲方提供光缆维护服务而应交纳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营业税等)。

(4)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内容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就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增值税等)。 3.甲方凭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服务费用,并按下列支付方式和时间支付乙方:。 4.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派专人或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方式在发票开具后日内送达甲方,送达日期以甲方签收日期为准;逾期送达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送达发票金额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若因逾期送达造成甲方无法抵扣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金额相当于逾期送达发票可抵扣金额。 5.如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本合同约定,或不能通过税务认证的,甲方有权拒收或于发现问题后退回,乙方应及时更换,如因此导致未能在约定时限内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当按照约定承担逾期送达的违约责任。 6.本合同总价的所有支付由甲方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等方式)付至乙方。 甲乙双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 甲方信息如下: 指定收款账号:。 开户行:。 户名:。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乙方信息如下: 指定收款账号:。 开户行:。 户名:。

光缆线路代维服务规范

附件2 中国联通湖南省分公司光缆线路代维服务规范 中国联通湖南省分公司网络运行维护部 2014年3月

目录 一、代维单位基本要求 (3) (一)代维资质 (3) (二)代维机构设置 (3) (三)维护人员、车辆及仪表 (3) 二、维护内容、标准及考核 (5) (一)维护内容 (5) (二)日常维护周期 (7) (三)故障处理 (7) (四)考核 (8) 三、附表 (9) 附表1:代维人员技能要求 (10) 附表2:代维器具配备要求 (13) 附表3:光缆线路设备维护内容及周期 (14) 附表4:光缆线路设备巡检记录表 (21) 附表5:光缆线路代维现场检查考核表 (23) 附表6:光缆线路代维月度考核表 (25) 附表7:光缆线路代维年度考核表 (30) 附件8:代维工作报告内容要求 (32)

一、代维单位基本要求 (一)代维资质 详见《湖南联通通信设施代维管理办法》中相关条款 (二)代维机构设置 1、代维单位必须在长沙设立常驻管理人员(日常协调管理一人、技术支持一人,资源管理一人),负责与湖南联通省公司进行日常工作和技术网络方面的交流,参加维护例会,协调地市分公司代维方面的事宜等。 2、代维单位在中标地市分公司必须设立常驻机构和人员,接受湖南联通当地分公司在代维工作方面的领导。 3、代维单位在中标地市分公司应根据分公司的具体要求,建立行政区和县级维护分站,并根据要求建立维护班组,落实维护及安全生产责任。(三)维护人员、车辆及仪表 1、代维单位人员从事工作年限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中的至少一项: 1)一年以上在维护当地从事中国联通通信相关专业代维经验; 2)两年以上从事通信相关专业维护工作; 3)三年以上通信相关专业的工程专业经验。 2、光缆线路代维单位应三班制,每班一名故障接收人员,及时受理故障工单和跟踪工单处理结果并实时在系统工单填写故障处理情况;并负责接收联通方派发的其它各种工单,做好工单的记录、处理、汇总和反馈工作。

代维服务协议书

代维服务协议书 甲方:山西省中煤杨涧煤业有限公司 乙方:朔州市科达恒信计算机网络工程有限公司 一、总则 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为甲方的计算机系统、办公设备、监控系统、通讯系统、线路及网络应用提供维护服务,(设备、线路清单详见附件)并提供相应的技术咨询服务。为保障双方权益,明确双方职责,本着友好协作的精神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二、乙方服务内容及责任 在协议期内,乙方将向甲方提供下列旨在使甲方协议范围内设备、线路保证正常维护应用的各项维护服务: 1、协议生效后,乙方将派服务人员对甲方附件所列的维护设备进行核对、测试,以确定设备维护期初始状况,并记录在案,建立档案。如检测出故障,则马上进行维护。 2、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将每周对甲方设备、线路进行一次例行检测维护,内容包括: (1)办公网系统:操作系统的安装和调试;代为安装指定的软件;定期升级补丁;定期进行安全检测杀毒;网络监控;流量监控;故障检测;记录并保存服务器系统日志;数据备份等。

(2)程控电话交换机系统:常规检查交换机系统,电源及电池以确保设备运行并满足安装时的要求,按用户要求及时修改各电话用户的服务等级及功能;对于配线架上的用户、中继、专线、以及外接的设备,可能存在的问题给予建议并及时修复。 (3)闭路电视:常规进行系统全面检测,确认设备运行状态,排除潜在隐患,确保闭路电视系统能正常稳定的运行。 (4)市话电缆、光缆:常规测试各种电信指标;定期察看线路状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5)场区视频监控系统的维护、检修、保养。 3、协议期内,如甲方的关键设备、线路出现故障,导致严重工作事故(如网络系统崩溃、主要线路中断、监控主机瘫痪),乙方应及时派维修人员上门维修,并必须在接到甲方有效保修电话的2小时内到达维修地点,国家法定节假日照常。 4、一般设备、线路发生故障导致非系统崩溃的情况,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保修电话后马上提供电话支持服务,并根据客户要求的实际情况到现场进行维护服务。 5、一般情况下,乙方接到甲方服务请求,应4小时赶到。如有其它情况或乙方因特别原因不能保证按时到达,应与甲方协商另外预约时间。 6、乙方维护人员到达现场后,应尽快检查出大致故障,给出相应的解决方案,提出维修建议,并马上维修,维修地点由双方商定。

光缆线路代维技术要求规范书

光缆线路代维技术规书 第一部分光缆线路代维资源配置投入要求 一、代维驻点设置 1.市级代维管理部门设置(各专业合设): 地市设立一个代维管理部门,有固定办公地点和仓库,设有固定、传真和宽带接入,并设有专人24小时值班;办公地点应安置在当地分公司附近。负责该地市其代维单位的维护管理工作和公司相关工作的接洽,及所在区域的光缆线路巡检维护工作。 2.县级代维驻点设置(各专业合设): 根据维护围和工作要求,在每一县级行政区域设立县级维护驻点。县级维护驻点按无线基站、光缆、固网接入网及集团客户合设,实现各专业综合维护管理。县级代维驻点有固定办公地点和仓库,设有固定和传真;办公地点安置在当地县公司附近。 3.片区代维驻点设置(可各专业合设): 达到一定维护数量的县区级行政区域除设置县级维护驻点外,片区代维驻地点设置方式如下: 第一个片区代维驻地点:500-800皮长公里/县以;(包含500,不包含800) 第二个片区代维驻地点:800-1300皮长公里/县以;(包含800,不包含1300) 第三个片区代维驻地点:1300-1800皮长公里/县以;(包含1300,不包含1800) 以后更多驻地点的设置以此类推,每增加500皮长公里增加一个片区代维驻地点。 (也可根据分公司要求结合网络状况进行驻点设置);驻点位置按光缆分布等级选择乡镇所在地设置固定办公地点和仓库或由分公司指定驻点位置;办公地点设有固定和传真。负责该片区的光缆线路巡检维护工作。 二、人员配置要求 按照代维驻点所代维的光缆数量进行配置,干线光缆和城域网光缆每50皮长公里(如果同路由有多条个光缆,可以按一条光缆的皮长公里配备)配置一名线路巡检维护人员,每超过50皮长公里的,增设一名线路巡检维护人员;本地网光缆每100皮长公里配置一名线

通信光缆维护合同

一、基本原则 1、本合同旨在明确乙方向甲方提供光缆线路维护服务时,甲乙双方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及光缆维护服务的基本内容等事项。 2、乙方所提供的光缆维护服务,应按照中国联通总部颁发的《长途传输网光缆线路技术维护规程》、《标准化线路维护规范》规定的技术质量标准执行。本条例未涉及的内容参照国务院、信息产业部的有关维护通信光缆的规定及信息产业部(或原邮电部)颁发的《长途电信线路维护规程》执行。乙方必须保证甲方光缆线路的安全。 3、由于乙方管理不善、维护不当而造成损失,乙方应按国家维护规程规定承担直接损失。 4、由于不可抗力给甲方光缆线路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应积极组织抢修,尽快恢复通信。 5、甲乙双方应在交接维护前组织光缆线路检测,甲方交乙方维护的光缆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工程验收标准及交付完整的竣工资料等。 二、维护内容、维护界限、维护区段及长度 1、维护内容: 1.1、日常维护:应按照中国联通总部颁发的《长途传输网光缆线路技术维护规程》、《标准化线路维护规范》(已经标准化的线路才执行此标准)规定的有关技术要求,对光缆路由进行线路巡回、管道光缆及管道设施检修、杆路检修、附属设施(标石,标志牌,宣传牌;防雷设备、防护装置等)整治、护线宣传等日常性维护,对影响线路安

全的外力影响点进行严格控制,采取具体措施,做到预防为主。 1.2、乙方负责维护范围内光缆障碍抢修的挖沟、立杆、光缆的敷设、光缆的接续及障碍现场恢复处理等。 2、维护界限: 维护界限:以甲方基站的ODF架法兰盘为分界,ODF架法兰盘外侧(至光缆侧)由乙方进行日常维护及障碍抢修,不含法兰盘;ODF 架以内(至设备侧)由甲方自行维护。 3、维护区段及长度:详见甲乙双方每年度签订的委托维护补充合同。 三、线路维护组织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责 1、乙方成立维护分公司,组建地、县二级管理机构。 2、乙方按维护规范标准进行线路设备维护。确保线路设备质量完好、达标和障碍指标的完成,保证线路畅通。 3、甲方网络运行维护部作为业务领导机构及维护考核责任人,负责维护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并依据考核情况向乙方拨付维护费。 4、乙方应建立维护管理体系,完善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 4.1 乙方组建各级线路维护管理机构。各级线路维护管理机构负责维护区域内的光缆线路日常维护指标的检查、维护力量调配、线路抢修的组织调度。 4.2 乙方设立线路抢修队。线路抢修队负责维护区域内线路抢修、光

综合代维服务及技术规范(2011版)

附件1:综合代维服务及技术规范(2011年版) 目录 第一章适用范围 (1) 第二章综合代维通用服务和技术规范 (2) 第三章无线设备代维服务及技术规范(天馈线、BTS、直放站) (11) 第四章室内分布(含WLAN)代维服务及技术规范 (16) 第五章本地光缆(传输线路)代维服务及技术规范 (19) 第六章动力及外围设备代维服务及技术规范 (24) 第七章接入点代维服务及技术规范 (33) 第八章电缆及其附属设备服务及技术规范 (42) 第九章公众客户及末梢维护服务及技术规范 (50) 第十章集团客户维护服务及技术规范 (51) 第十一章值班监控维护服务规范 (54) 第一章适用范围 1.1无线基站设备 包括GSM/WCDMA网基站、直放站近端和放大器等基站内无线设备;电源设备、基站室外天馈部分(铁塔、天线及馈线等)等配套设备。 1.2无线室内分布系统(含WLAN) 包括室分信号源(包括室内和室外微蜂窝、BBU+RRU、直放站、一体化基站设备主机)、WLAN设备、干线放大器、无源器件、传输设备(近端和远端)、接入交换机、线缆(馈线、双绞线、自拉的2M线)、电源以及HDSL设备等配套使用设备。 1.3本地光缆线路 包括核心机房、汇聚机房、传输局房、传输中继站、移动基站、接入机房、数据POP点机房、营业厅、客户点的所有管道、光缆。 1.4动力及外围设备 除了综合局房、骨干机房外的所有机房、站点的整流器、电池、空调、UPS等配套设备和机房环境。 1.5接入点 接入网机房:基本为正规机房,除各类专业设备外,还包含机房动力配套、走线桥架、配线架等配套设备,实现对小区、楼宇及沿街商户语音和宽带的区域业务覆盖。 有源接入点:无机房,以1个或多个综合柜集中放置交换、传输、数据及蓄电池设备、配线模块等,实现对小区、楼宇或商业客户语音、宽带业务覆盖。

通信维护企业光缆线路维护规程

通信维护企业光缆线路维护规程范本(试行) 通信维护企业 光缆线路维护规程范本 (试行) COMCYWX001-2007

前言 为适应当前通信行业发展和通信网络维护管理的需要,规范通信网络维护企业的行为,保障通信网络优质、高效、安全的运行,为客户提供可靠、优质的通信维护服务。中国通信企业协会组织编写了“通信维护企业光缆线路维护规程范本”(试行),以下简称“规程”。 本规程由相关专业专家编写,并邀请行业内有丰富经验的专家参与审稿。规程简明扼要、切合实际,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本规程适用于通信网络代维服务企业,作为自维的通信网络运营企业可参照执行。本规程编写力求统一、规范维护工作行为,使之适应当前通信网络发展的需要。规程使用过程中,如有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内容,请与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通信网络运维专业委员会联系。 本规程编制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中国通信建设总公司 主要起草人:冯璞李文昌韩卫东周然赵银山祖平 余世伟孙文杰李树宇 参加本规程评审的单位有:信息产业部通信工程定额质监中心、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通信建设总公司、广电总局无线电台管理局、江西网新方正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梅泰通信工业技术有限公司、天津城通网络运行维护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审稿人:王建军、王红远、罗钢、支春龙、高健、俞航、

李莉、王燕、王睿、王平、宫本文、侯春辉、苏亚民、冯璞、杨西光、黄欣、丁振中、方杰先、沈伟东、曲煜、张绍宁、路斌。 二OO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综合代维项目质量管理规范

综合代维项目 质量管理规范 (V1.0) 拟制:日期: 审核:日期:

目录 0前言 (3) 1综合代维项目概述 (3) 1.1质量管理目的 (3) 1.2代维质量范围内容 (3) 2综合代维质量目标 (4) 3质量管理组织机构配置及职责 (4) 3.1组织结构 (4) 3.2角色职责 (5) 3.3质量管理人员配置 (7) 4综合代维技术规范(合同技术规范) (8) 4.1基站专业技术规范 (8) 4.2线路专业技术规范 (8) 4.3综合覆盖专业技术规范 (8) 4.4集客专业技术规范 (8) 4.5家客专业技术规范 (9) 4.6其他技术规范 (9) 4.7补充说明 (9) 5综合代维质量控制措施 (9) 5.1岗前管控措施 (9) 5.2过程控制措施 (11) 5.3质量评估措施 (14) 5.4持续改进措施 (16) 6关键质量事件应急措施 (19) 7异常质量事件应急处理措施 (20) 8质量管理规范自检 (22) 9质量管理规范考核 (22) 10质量记录 (22) 10.1文件管理措施 (22) 10.2文档附录 (22)

0前言 一、上海大唐移动综合代维业务部因业务开展需要依据《上海大唐移动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制定。 二、适用于上海大唐移动综合代维业务部综合代维项目或综合代维项目子项目。 三、版本的发布、运行、改进受控于《上海大唐移动质量管理体系》相关文件控制程序。 四、与质量相关联的其他基础活动的管理在本规范中不作详细阐述,具体依据《上海大唐移动综合代维管理体系》要求。 五、本规范中的记录模板为基础模板,各地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可以适当优化调整。 1综合代维项目概述 1.1质量管理目的 一、保证客户质量需求得以实现,成功交付项目,达成满意。 二、规范项目交付过程中质量管理、质量保证及控制活动,使项目预期受控; 三、树立质量管理的团体合作意识,管理者指导项目组全体人员,系统性地开展质量活动。 四、上海大唐移动质量管理体系在综合代维项目的具体体现,打造企业综合代维质量管理品牌。 1.2代维质量范围内容

光缆线路维护服务合同

[ ]光缆线路维护服务合同 合同签订地:[ ] 甲方:中国电信[ ]公司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 乙方: [ ] 地址: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现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光缆维护服务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维护服务内容及方式 1.1乙方为甲方光缆线路提供有偿维护,具体维护范围为[ ]。 1.2乙方向甲方提供维护服务的内容及服务标准见附件二:光缆维护外包技术服务规范书。 第二条维护服务期限 2.1乙方为甲方提供维护服务的服务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费用及支付 3.1本合同总价(含税价):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其中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税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具体明细见附件一。 3.2上述合同总价已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内容所需的全部必要费用及税费。 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就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增值税等)。 3.3甲方凭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服务费用,并按下列支付方式和时间支付乙方:[ ]。 3.4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派专人或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方式在发票开具后[30]日内送达甲方,送达日期以甲方签收日期为准;逾期送达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送达发票金额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若因逾期送达造成甲方无法抵扣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金额相当于逾期送达发票可抵扣金额。 3.5如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本合同约定,或不能通过税务认证的,甲方有权拒收或于发现问题后退回,乙方应及时更换,如因

光缆维护合同

光缆维护合同 甲方: 乙方: 签约地点: 合同编号: 二0一一年月

光缆维护协议内容: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光缆维护合同由维护合同协议条款和建设工程合同条件两部分组成。合同条款种种做出修改,合同条款中的各项条款都是本合同的组成内容。以下各项条款是本合同的协议条款 第一条维护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和顺县公安局治安监控网络 维护地点:和顺县城区 维护范围: 维护内容: 光缆线路日常维护,摄像头日常清理灰层,光纤收发器日常检修,设备日常供电检修。杆上设备定期检查松动并加固。 2、突发故障抢修 人为无法预见的故障情况,根据故障的大小情况决定抢修时间,并上报甲方。 3、大修、迁改、改造 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商议续签或终止合同 维护费用结算标准: 1、 2、 3、 4、光缆线路需要大修改造时,牵头维护方提出改造方案,经双方审核,按审定的施工方案和预算组织施工,竣工决算由牵头维护方委托审计,其大修改费用由光缆产权方承担。 第二条双方一般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核定代维的维护范围

2、做好线路维护工作的配合,并负责大修、改造和迁改工程的相关协调和管理工作。 二、乙方责任 1、编制日常维护作业计划, 2、组织维护人员积极预防线路故障;开展护线宣传及联系配合工作,发现危及线路设备安全的情况,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并及时上报;全力参加障碍的抢修工作。 3、组织线务员按维护周期搞好预检预修,保持线路及设备的完好、传输质量的良好。 4、建立线路设备技术档案和资料,保管好原始记录,并及时修改变更资料 5、合理配置维护和抢修用的器材、仪表、机具、工具和车辆 第三条工作要求 第四条工程质量 第五条价款与支付 第六条维护安全责任 1、乙方严格管理自己的施工队伍 2、特殊环境施工时,采取的安全保护措施及经济责任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安全问题及与第三方发生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 4、工程中发生不可预见问题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其它 第八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计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合同签订后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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