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小学招生方案

2016年中小学招生方案
2016年中小学招生方案

宝丰县中、小学招生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的意见》有关精神,为实现2016年我县达到县城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目标,同时,依据学生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有利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原则,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招生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推动义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不断提高,维护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原则。各乡镇初中、小学(含民办)招生工作由乡镇中心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县直初中、小学招生工作由县教体局普教股具体组织实施。

2.免试划片就近入学的原则。按《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任何学校不得通过任何形式的考试选拔新生。按照免试划片、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依据各片区生源数量和中小学的招生计划、标准、校址分布,在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划定每所初中、小学的招生范围。

3.均衡发展的原则。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当前教育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通过初中、小学招生工作,进一步树立义务教育均

衡发展的正确导向,努力办好义务教育阶段的每一所学校,关注并促进每一个学生的健康成长。

4.公开公正的原则。要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坚持做到招生工作政策公开、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要严肃招生纪律,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三、小学招生

(一)招生对象

小学招收年满六岁的适龄儿童(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乡镇招生方案由各乡镇中心校制订,要明确各学校招生计划,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报县教体局普教股备案。

(二)城区小学招生范围及审验手续见附件2

四、初中招生

(一)招生范围:

乡(镇)初中招收本乡(镇)应届小学毕业生。由各乡镇中心校制订招生方案,班额控制在56人以内,报县教体局普教股备案。县直中学招收县城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和城区住户子女。

(二)城区初中招生片区划分见附件3

(三)城区初中招生日程安排见附件4

五、关于军人子女优先就学问题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军区政治部政联【2012】1号文件所印发的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各单位对本辖区内军人子女优先安排就读。

六、跨区域就学问题

根据《河南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相关规定,中小学招生乡镇以户籍所在地为单位实施(办法第二章第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凡不在户籍所在地和长期居住地就学的均为借读生(依据《河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规定》第五章第二十条)。借读生建借读学籍,中学借读生毕业升学只能在原注册学校报名,毕业升学成绩统计在原注册学校(摘自《平顶山市中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章第十二条)。

七、学籍管理

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要求,从今年秋期开学起,我县将采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小学生的信息采集、学籍注册等方面采用身份证信息读卡录入的办法。我县中小学生需办理个人二代身份证。今后学生学籍实行网上管理。我县小学统一使用《宝丰县小学生情况登记表》,作为小学升初中的学籍档案原始材料。

八、招生纪律

1、各学校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严格按照划定的片区招生,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准超计划招生,严禁提前招生,严禁进行虚假的招生宣传,严禁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凡超计划违规招生的学校,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警告、免职等处分。

2、各初中学校均不得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不准办复读班或招收插班复读生;要依据政策规定,采取积极措施,严格控制班额,努力解决初中班额过大问题。

3、在招生过程中,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对于违规招生的学校,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县教体局纪检监察室)

(县教体局普教股)

附件:1、各校招生计划

2、城区小学招生对象及审验手续

3、城区中学招生片区

4、城区学校招生日程安排

二〇一年五月十五日

城区中小学校招生计划

城区小学招生范围及审验手续

1、城区小学招收对象:城关镇户籍、铁路地区户籍及城区非农业户口居民。

2、片区划分:

一批:县直及城关六所小学招收城区户籍学生及居民子女。划片范围如下:

实验一小:昭平台干渠北,龙兴路西,兴宝路南,西一环路东。

实验二小:铁路地区。

实验三小:中兴路东,文峰路北,香山大道西,北一环路南。

城关一小:兴宝路北,南大街西。

城关二小:人民路、兴宝路北,中兴路西,南大街东。

城关三小:文峰路北,人民路、兴宝路南,中兴路西,龙兴路东。

二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居住地片区小学建借读学籍就读。

说明:1、城区学校划片区内的杨庄、周庄、肖旗三个乡镇

的农业户口居民的学生仍由本乡镇学校招生。

2、非出生入户学生,说明合适迁入理由,否则不予

接收。

审验手续:

(1)城关户籍凭户口本审验,交由公安复验。

(2)城区非农业户口居民凭户口本审验。

(3)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需提交父母a、户口本b、父母双方务工单位相关证明(务工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审验复印件加盖用工单位税章和用工单位用工证明,一年发放工资单复印件并盖章)c、租房合同d、流出地乡中心校盖章的借读证明

城区中学招生片区划分

县一中:人民路北、南北大街西、西一环路东、北一环路南,玉带河北(南大街东)、中兴路西、北一环路南的户口所属区域的小学毕业生;

县二中:人民路南、西一环路东、迎宾大道北、永铭路西的户口所属区域的小学毕业生;

县三中:县一中、县二中区域外城区户口的小学毕业生

说明:铁路地区户口的小学毕业生可自由选择到县二中、县三中和杨庄镇一中就读。城区中学不得招收不符合借读条件的农村小学毕业生。

城区中学招生时间安排

7月12日前,县区小学宣传城区中学校招生政策,并向学生发放《宝丰县小学生学生情况登记表》。

7月15日前,学生凭《宝丰县小学学生情况登记表》,按片区到对应中学报到注册并交验相关手续。

7月30日前,城区中学将注册学生分类造册,交局审核。

说明: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统一由县一中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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