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单元划分的一般方法 -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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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公路项目工程单元划分的一般原则

一、单位工程的划分

1、路基工程单位工程划分:

(1)合同段路基长度不足10公里的只作为一个单位工程;

(2)合同段路基长度大于10公里的可分为两个单位工程。每个单位工程长度可大致均衡,但应尽量凑整桩号。

2、路面工程单位工程划分

划分方法同路基工程。

3、桥梁工程单位工程划分

每座大、中桥均作为一个单位工程。

4、环保工程单位工程划分

环保工程每合同段为一个单位工程。

5、交通安全设施单位工程划分

交通安全设施每合同段为一个单位工程。

6、机电工程单位工程划分

机电工程一个合同段为一个单位工程。

二、分部工程的划分

(一)路基部分

1、路基土石方工程分部工程划分

(1)路基土石方工程一般每3公里作为一个分部工程,但遇到大、中桥时,应以桥梁为分界,分成两个分部工程,以大、中桥的两岸桥台中心桩

号分别作为2个分部工程的起止点。

(2)当一段路基的长度不足1.0公里时,可将其并入前一个路基分部工程中。大于1.0公里时,可将其作为一个独立的路基分部工程。

(3)路基土石方分部工程段落中间遇到小桥时,不用考虑将其分成两个不同的分部工程。

2、排水工程

(1)只具有道路功能的排水工程,可按路基工程分部划分的方法将排水工

程作为一个分部工程;

(2)具有市政功能的排水工程,应按排水作用将其分别划分为路基排水、路面排水(含雨水集水井、雨水支管)、污水排水(含支管、检查井)

三个分部工程,划分段落原则上与路基段落桩号相同。

3、小桥分部工程划分

每座小桥为一个分部工程。

4、涵洞工程分部工程划分

涵洞工程以每3公里为一个分部工程。一个分部内有多道箱涵或盖板涵

时,可设置子分部工程。每道箱涵或盖板涵作为一个子分部。

5、砌筑防护工程分部工程划分

砌筑防护分部工程的桩号段落划分应与路基分部工程保持一致。如果是

两侧都有防护砌筑的,应将两侧都作为一个独立的分部工程,并注明左

侧、右侧;如果只是一侧防护,也应注明是左侧还是右侧。

6、大型挡土墙分部工程划分

大型挡土墙每处作为一个分部工程。

一般情况下,可将连续长度大于或等于200m、高度大于或等于6.0m、立面积大于或等于1200m2的挡土墙作为大型挡土墙。小于前面所述的,

可按一般的砌筑防护工程划分。

(二)路面工程分部工程划分

路面分部工程划分方法同路基分部工程。如无特殊情况,路面分部段落的桩号应与路基分部的一致。

(三)桥梁分部工程划分

1、每座大、中桥的基础及下部构造为一个分部工程,每个墩、台的基础与

下部构造分别作为一个子分部工程。

2、上部构造预制及安装、上部构造现浇、总体及桥面系和附属工程、防护

工程、引道工程等均以每座桥为一个分部工程。

(四)环保工程的分部工程划分

绿化分部工程划分方法同路基分部工程。如无特殊情况,绿化分部段落的桩

号应与路基分部的一致。

(五)交通安全设施分部工程划分

1、道路标志以10公里长度为一个分部。小于10公里的以每合同段为一个

分部,小于或等于13.0公里的可合并为一个分部;大于13.0公里的,

应作为两个分部工程,具体划分时可以考虑两个分部的长度相对均衡,

但注意两个分部的分界点应采用整桩号。

2、标线、突起路标的分部工程划分同标志分部的划分。

3、护栏(含中央分隔护栏)、轮廓标的分部工程划分同标志分部的划分。(六)机电工程分部工程划分

1、1KV及以下的站场内外低压变压器、低压箱式变电站,以每合同段为一个

分部工程。

2、道路照明设施(含城区市政道路照明)以每合同段为一个分部工程。

三、分项工程划分

分项工程划分严格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

附录A 单位、分部及分项工程的划分附表A-1 一般建设项目的工程划分

注:①表内标注*号者为主要工程,评分时给以2的权值;不带*号者为一般工程,权值为1。

②按路段长度划分的分部工程,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宜取低值,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可取高值。

③斜拉桥和悬索桥可参照附表A-2进行划分。

④护岸参照挡土墙。

附表A-2 特大斜拉桥和悬索桥为主体建设项目的工程划分

注:①表内标注*号者为主要工程,评分时给以2的权值;不带*号者为一般工程,权值为1。

高速公路工程单元划分要求

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及质量评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做好**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分项、分部、单位、合同段和建设项目的质量检验与评定,使**高速公路项目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化、系统化,确保工程质量,为竣(交)工验收提供完整的基础资料。根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2004年3号令)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施工单位应合理划分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是项目质量管理的基础和前提。各施工单位进场后,根据标段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及时划分单位、分部、分项工程,为工程质量评定创造条件。监理单位不必对工程进行划分,但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对承包人提交的划分表进行审核,确保划分不漏项,不多项,监理对工程进行独立的评定时,同样以承包人提交给指挥部审核后的划分表为依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 第二章工程单元划分的方法 第四条路基工程 1.路基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附录A及公路等级、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等进行划分。还需结合桥隧分部情况、土石方自然段落。 2.整体式路基土石方工程、小桥、涵洞(通道)及排水工程按整幅分段进行分部工程划分;分离式路基的土石方工程、小桥、涵洞

(通道)及排水工程按分幅分段进行分部工程划分。防护工程无论是整体式或分离式路基均按区分左右幅分段进行分部工程划分。 3.路基土石方工程软土地基(含深层及浅层)的处治,以处为单元划分分项工程。 4.路基土石方的分项工程划分按自然段落,尽可能将填方、挖方分开。 5.小桥、涵洞(通道)以每座(道)为单元,划分为一个分部工程。 (1)小桥下部及基础以墩台为单元分别设立分项工程;上部结构含安装、桥面系及附属工程各作为一个分项工程。 (2)涵洞(通道)分基础及下部、盖板构件(含现浇、安装)、进出口及涵背填土分别设立分项工程。 6.排水工程、防护工程的分部工程划分的长度,尽可能与路基土石方分部工程划分的长度相一致。 7.大型挡土墙以每处作为一个分部工程。 第五条路面工程 路面分部工程宜按1-3Km每结构层作为一个分部工程进行划分,便于质量评定和资料的整理。 第六条一般桥梁工程 1.桥梁工程单位工程的划分,上下行线无法分开的以每座为一个单位工程,上下行线可以分开的分左右幅设两个单位工程。 2.桥梁工程的分部及分项工程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附录A规定分类和以下要求进行划分。 (1)桥梁工程的基础及下部构造以每墩台为单元作为一个分部工程;桥梁工程的上部工程分别按梁板、桥面系和附属工程划分为分部工程。 (2)基础及下部构造的分项工程划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二类、三类、四类)88531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注: 一、名词界之: 1.跨度:指按设计图标注的相邻纵向定位轴线的距离。 2.檐高: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檐口滴水的垂直距离。 3.面积:指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 4.层数:指建筑物的分层数(不含地下室)。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层和屋顶水箱间、楼梯间、电梯机房也不计算层数。 5.公共建筑:指医院、宾馆、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候机楼、车站、客运楼等为

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6.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二、工程类别标准的说明: 1.以上各项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划分。 2.住宅及公共建筑符合表中两个条件方可执行本标准,其余符合表中的任一个条件即可执行本标准。 3.室外管沟、化粪池、围墙、按四类标准执行,挡墙按市政定额的划分标准执行。 4.单层多跨厂房应以最大跨度或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与单层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间、办公室等均随该单层厂房的标准执行。 5.单位工程檐高不同时应以其最高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6.一个单位工程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应按其主要使用功能(以建筑面积大小区分)确定取费标准。 7.特殊建筑工程类别的确定须报市造价管理总站,由市造阶管理总站依据施工图纸按有关技术参数确定后执行。 二、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注: 1.车行道:指机动车道(不含路沿及绿化带的宽度)。 2.单跨:指桥梁的设计跨径。 3.管径:指管道内径。 4.河堤、挡墙的高度:指基础顶面至河堤或挡墙顶面的高度。 5.特殊工程:指按照上表所列标准无法确定工程类别的市政工程,按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的说明第7条办理。

市政工程等级划分标准[1]

市政工程类别划发标准及有关规定 (一)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一类工程: 1.道路工程: (1)六条机动车道及以上的高级路面或次高级路面; (2)四条机动车道及以上的并有绿化隔离带的非机动车道的高级或次高级路面。 2.机场跑道、停机坪。 3.桥涵工程: (1)二层或桥面最高高度16m及以上立交桥及路面; (2)单跨跨径Lo≥40m工程; (3)多跨总长度L≥100m工程。 4.最大管径DN≥1200mm及总长度L≥1200m的排水工程。 5.最大管么DN≥1000mm及总长度L≥1000m的给水工程。 6.机械项管工程及箱体最大宽度≥6m的渠箱沉井工程。 7.最大管径DN≥630mm的燃气工程。 8.高3m以上厚1m及以上的防洪墙工程。 9.截面净宽度Bo≥90m的隧道工程。 二类工程: 1.道路工程:四条机动车道及以上的高级路面或次高级路面。 2.桥涵工程: (1) 一层或桥面最高高度小于16m的立交桥及路面。 (2)单跨跨径Lo≥20m; (3)多跨长度L≥70m的桥涵工程。

3.最大管径DN≥1000mm及总长度L≥1000m的排水工程。 4.最大管径DN≥600mm及总长度L≥800m的给水工程。 5.最大管径DN≥325mm的燃气工程。 6.具有明渠、暗渠及截洪沟单独排洪工程。 7.截面净宽度Bo≥7m的隧道工程。 8.城市道路照明工程。 9.高3m以下,厚1m以下的防洪墙。 三类工程: 1.二条机动车及以上的混凝土、沥青混凝土路面的道路工程。 2.桥涵工程: (1)单跨跨径Lo≥10m桥涵工程; (2)多跨总长度L≥30m的桥涵工程。 3.最大管径DN≥500mm及总长度L≥500m的排水工程。 4.最大管径DN≥300mm及总长度L≥400m的给水工程。 5.最大管径DN<325mm的燃气工程。 6.具有抛石石笼砌护底护脚及其相应配套的土石方附属工程等的单独护岸护坡工程。 7.截面净宽度Bo<7m的隧道工程。 8.截面净空面积So≥4m2的砌筑沟渠。 四类工程: 1.道路工程: (1)二条机动车道(不含快速路)以下工程; (2)单独人行道。 2.桥涵工程:

市政工程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市政工程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市政工程取费工程类别划分表

二、工程类别划分说明 (一)土石方工程 附属于一个单位工程内挖或填方量不超过5000m3的土石方工程,按土石方工程类别执行;单独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或一个单位工程内挖方或填方分别超过5000m3的土石方工程执行专业土石方工程。 (二)道路工程 道路工程按道路交通功能分类: 1.高速干道:城市道路设有中央分隔带,具有四条以上车道, 全部或部分采用立体交叉与控制出入,供车辆高速行驶的道路。 2.主干道:在城市道路网中起骨架作用的道路。 3.次干道:在城市道路网中的区域性干路,与主干路相连接, 构成完整的城市干路系统。 4..支路:在城市道路网中的干路以外联系次干路或供区域 内部使用的道路。 5..街道:在城市范围全部或大部分地段两侧建有各式建筑 物,设有人行道和各种市政公用设施的道路。

6.居民(厂)区道路:以住宅(厂房)建筑为主体的区域内 道路。 (三)桥涵工程 1.单独桥涵工程按桥涵分类,附属于道路工程的桥涵,,按 道路工程分类。 2.单独立交桥工程按立交桥层数进行分类;与高架路相连的 立交桥,执行立交桥类别。 (四)隧道工程 隧道工程按隧道类型及隧道截面宽度进行分类。 隧道截面宽度指隧道内截面的净宽度。 (五)河道防洪及护岸工程 河道防洪及护岸工程按单独排洪工程、单独护岸、护坡及土堤工程分类。 1.单独防洪工程包括明渠、暗渠及截洪沟。 2.单独护岸护坡包括抛石、石笼、砌护底、护脚、台阶以及 附属于本类别的土方附属工程等。 (六)给排水工程 给排水工程按管径大小分类。 1.顶管工程包括挤压顶进。 2.在一个给水或排水工程中有两种及其以上不同管径时,按 最大管径取定类别。 3.给、排水管道包括附属于本类别的挖土和管道附属构筑物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工程类别和等级表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 (单位:人)序号工程类别甲级乙级丙级 13 市政公用工 程 15 10 5 专业工程类别和等级表 序 号 工程类别一级二级三级 十三市 政 公 用 工 程 城市 道路 工程 城市快速路、主干路, 城市互通式立交桥及单 孔跨径100米以上桥梁; 长度1000米以上的隧道 工程 城市次干路工程,城市 分离式立交桥及单孔跨 径100米以下的桥梁;长 度1000米以下的隧道工 程 城市支路工程、过街天桥 及地下通道工程。 给水 排水 工程 10万吨/日以上的给水 厂;5万吨/日以上污水 处理工程;3立方米/秒 以上的给水、污水泵站; 15立方米/秒以上的雨 泵站;直径2.5米以上 的给排水管道 2万—10万吨/日的给 水厂;1万—5万吨/日 污水处理工程;1—3立 方米/秒的给水、污水 泵站;5—15 立方米/ 秒的雨泵站;直径 1—2.5米的给水管道; 直径1.5—2.5米的排 水管道 2万吨/日以下的给水 厂;1万吨/日以下污水 处理工程;1立方米/秒 以下的给水、污水泵站; 5立方米/秒以下的雨泵 站;直径1米以下的给水 管道;直径1.5米以下的 排水管道 燃气 热力 工程 总储存容积1000立方米 以上液化气贮罐场 (站);供气规模15万立 方米/日以上的燃气工 程;中压以上的燃气管 道、调压站;供热面积 150万平方米以上的热 力工程 总储存容积1000立方米 以下的液化气贮罐场 (站);供气规模15万立 方米/日以下的燃气工 程;中压以下的燃气管 道、调压站;供热面积 50万—150万平方米的 热力工程 供热面积50万平方米以 下的热力工程 垃圾 处理 工程 1200吨/日以上的垃圾 焚烧和填埋工程。 500—1200吨/日的垃 圾焚烧及填埋工程 500吨/日以下的垃圾焚 烧及填埋工程地铁 轻轨 工程 各类地铁轻轨工程。 风景 园林 工程 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 总投资1000万—3000万 元 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

高速公路新建项目招标分类和标段划分标准

附件一 高速公路新建项目招标分类和标段划分标准 一、勘察设计 高速公路新建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应按路线工程(含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交通安全设施、景观绿化工程等)、机电工程(含通信、监控、收费三大系统,隧道通风、照明、供配电、消防等系统,机电预留工程)、外场供电工程、房建工程(含房屋、收费棚、加油站等工程和建筑物内及场区照明、供配电)分类招标。路线工程以40~60公里为一个标段;机电工程、外场供电工程、房建工程宜以一个项目为一个标段;单独立项的桥梁、隧道以单座桥梁、隧道为一个标段。同一类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包含在同一标段内。 二、工程施工 除采用施工总承包招标的工程外,高速公路新建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应按路基桥隧工程(含路基、桥涵、隧道及预留工程等)、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机电工程(不含机电预留工程)、房建工程、绿化工程、外场供电工程分类招标。原则上,路基桥隧工程以建安费2~3亿元为一个标段,路面工程以建安费1~2亿元或15~20公里为一个标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机电、房建、绿化工程等标段划分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三、施工监理

高速公路新建项目监理招标按土建工程(含路基、桥涵、隧道、路面、交通安全设施、房建、绿化工程等)、机电工程分类招标。原则上,土建工程以30~50公里或以建安费15~25亿元为一个标段,机电工程以一个项目为一个标段。 四、施工总承包 高速公路新建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标段划分宜以长度不超过30公里或造价在25亿元以内为标准。 五、其他 高速公路改建项目、普通干线公路新建和改建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参照以上分类和标准划分标段。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二类、三类、四类)68148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注:

一、名词界之: 1.跨度:指按设计图标注的相邻纵向定位轴线的距离。 2.檐高: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檐口滴水的垂直距离。 3.面积:指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 4.层数:指建筑物的分层数(不含地下室)。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层和屋顶水箱间、楼梯间、电梯机房也不计算层数。 5.公共建筑:指医院、宾馆、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候机楼、车站、客运楼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6.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二、工程类别标准的说明: 1.以上各项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划分。 2.住宅及公共建筑符合表中两个条件方可执行本标准,其余符合表中的任一个条件即可执行本标准。 3.室外管沟、化粪池、围墙、按四类标准执行,挡墙按市政定额的划分标准执行。 4.单层多跨厂房应以最大跨度或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与单层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间、办公室等均随该单层厂房的标准执行。 5.单位工程檐高不同时应以其最高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6.一个单位工程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应按其主要使用功能(以建筑面积大小区分)确定取费标准。 7.特殊建筑工程类别的确定须报市造价管理总站,由市造阶管理总站依据施工图纸按有关技术参数确定后执行。 二、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注: 1.车行道:指机动车道(不含路沿及绿化带的宽度)。 2.单跨:指桥梁的设计跨径。 3.管径:指管道内径。 4.河堤、挡墙的高度:指基础顶面至河堤或挡墙顶面的高度。 5.特殊工程:指按照上表所列标准无法确定工程类别的市政工程,按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的说明第7条办理。

市政工程类别划分

市政工程类别划分 一道路工程一类主干道沥青砼路面面层厚》10cm 水泥砼路面面层厚》22cm 广场、机场路面》8000m2 二类次干道沥青砼路面6cm《面层厚度<10cm 水泥砼路面18cm<面层厚度<22cm >8000m2广场、机场路面》3000m2 三类支路沥青砼路面面层厚<6cm 水泥砼路面面层厚《18cm 广场、机场路面<3000m2 二桥涵工程一类单跨跨径》30m且多孔跨径总长大于100m的桥梁 二类30m>单跨跨径》10m且多孔跨径总长小于100m,大于等于50m的桥梁 三类单跨跨径<10m的桥梁 三排水工程一类1、顶管工程2、管径》1200mm 3、沉井内部》15m 4、排水设备安装5、排水沟渠断面>4m2(净断面) 二类1、管径>600mm 2、排水沟断面《4m2 3、沉井内径<15m 三类1、管径《600mm 2、排水沟渠断面<2m2 四隧道工程一类截面净宽度》9m 二类截面净宽度》7m 三类截面净宽度<7m 五给水工程一类1、管道试验压力》1mpa 2、DN》1000mm 二类管道试验压力》0.7mpa 三类一、二类除外 六燃气工程一类1、焊缝有探伤要求的管道且管径》300mm,2、调压站(区域)二类1、无探伤要求且管径》300mm 2、有探伤要求且管径<300mm 三类一、二类除外 七供热工程 一类、1、中压以上2、管径》400mm且有探伤要求 二类、管径》200mm,有探伤要求的管道 三类、一、二类除外 八路灯工程 一类1、高杆灯(15m以上)2、桥栏杆灯3、高架路灯 二类1、高杆灯(15m以下)2、包箍灯臂长0.7m以上3、桥栏装饰灯4、地灯5、地缆 三类一、二类除外

公路项目工程单元划分的一般原则

公路项目工程单元划分的一般原则 一、单位工程的划分 1、路基工程单位工程划分: (1)合同段路基长度不足10公里的只作为一个单位工程; (2)合同段路基长度大于10公里的可分为两个单位工程。每个单位工程长度可大致均衡,但应尽量凑整桩号。 2、路面工程单位工程划分 划分方法同路基工程。 3、桥梁工程单位工程划分 每座大、中桥均作为一个单位工程。 4、环保工程单位工程划分 环保工程每合同段为一个单位工程。 5、交通安全设施单位工程划分 交通安全设施每合同段为一个单位工程。 6、机电工程单位工程划分 机电工程一个合同段为一个单位工程。 二、分部工程的划分 (一)路基部分 1、路基土石方工程分部工程划分 (1)路基土石方工程一般每3公里作为一个分部工程,但遇到大、中桥时,应以桥梁为分界,分成两个分部工程,以大、中桥的两岸桥台中心桩 号分别作为2个分部工程的起止点。 (2)当一段路基的长度不足1.0公里时,可将其并入前一个路基分部工程中。大于1.0公里时,可将其作为一个独立的路基分部工程。 (3)路基土石方分部工程段落中间遇到小桥时,不用考虑将其分成两个不同的分部工程。 2、排水工程 (1)只具有道路功能的排水工程,可按路基工程分部划分的方法将排水工

程作为一个分部工程; (2)具有市政功能的排水工程,应按排水作用将其分别划分为路基排水、路面排水(含雨水集水井、雨水支管)、污水排水(含支管、检查井) 三个分部工程,划分段落原则上与路基段落桩号相同。 3、小桥分部工程划分 每座小桥为一个分部工程。 4、涵洞工程分部工程划分 涵洞工程以每3公里为一个分部工程。一个分部内有多道箱涵或盖板涵 时,可设置子分部工程。每道箱涵或盖板涵作为一个子分部。 5、砌筑防护工程分部工程划分 砌筑防护分部工程的桩号段落划分应与路基分部工程保持一致。如果是 两侧都有防护砌筑的,应将两侧都作为一个独立的分部工程,并注明左 侧、右侧;如果只是一侧防护,也应注明是左侧还是右侧。 6、大型挡土墙分部工程划分 大型挡土墙每处作为一个分部工程。 一般情况下,可将连续长度大于或等于200m、高度大于或等于6.0m、立面积大于或等于1200m2的挡土墙作为大型挡土墙。小于前面所述的,可按一般的砌筑防护工程划分。 (二)路面工程分部工程划分 路面分部工程划分方法同路基分部工程。如无特殊情况,路面分部段落的桩号应与路基分部的一致。 (三)桥梁分部工程划分 1、每座大、中桥的基础及下部构造为一个分部工程,每个墩、台的基础与 下部构造分别作为一个子分部工程。 2、上部构造预制及安装、上部构造现浇、总体及桥面系和附属工程、防护 工程、引道工程等均以每座桥为一个分部工程。 (四)环保工程的分部工程划分 绿化分部工程划分方法同路基分部工程。如无特殊情况,绿化分部段落的桩

江苏省市政工程类别及取费计算规则

江苏省市政工程费用计算规则 一、说明 (一)江苏省市政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以下简称本费用计算规则)与《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配套执行。 (二)为了切实保护人民生产生活的安全,保证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建设单位不得任意压低费用标准,施工单位不得让利。此项费用的计取由各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予以核定,并进行监督,未经核定不得计取。 (三)不可竞争费包括: 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2、工程定额测定费; 3、安全生产监督费; 4、建筑管理费: 5、劳动保险费; 6、税金; 7、有权部门批准的其他不可竞争费用。

以上不可竞争费在编制标底或投标报价时均应按规定计算,不得让利或随意调整计算标准。 (四)措施项目费原则上由编标单位或投标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分别计算。除了不可竞争费必须按规定计算外,其余费用均作为参考标准。 (五)管理费和利润以人工费或人工费加机械费为计算基础。 (六)包工不包料和点工按本费用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 1、包工不包料:适用于只包计价表人工的工程。 2、点工:适用于在市政工程中由于各种因素所造成的损失、清理等不在计价表范围内的用工。 3、包工不包料、点工的临时设施应由建设单位提供。 二、费用项目划分 市政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 1、人工费:指应列入计价表的直接从事市政工程施工工人(包括现场内水平、垂直运输等辅助工人)和附属辅助生产单位(非独立经济核算单位)工人的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流动施工津贴、房租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

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新版]

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新版] (一)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一类工程: 1.道路工程: (1)六条机动车道及以上的高级路面或次高级路面; (2)四条机动车道及以上的并有绿化隔离带的非机动车道的高级或次高级路面。 2.机场跑道、停机坪。 3.桥涵工程: (1)二层或桥面最高高度16m及以上立交桥及路面; (2)单跨跨径,o?40m工程; (3)多跨总长度,?100m工程。 4.最大管径DN?1200mm及总长度,?1200m的排水工程。 5.最大管么DN?1000mm 及总长度,?1000m的给水工程。 6.机械项管工程及箱体最大宽度?6m的渠箱沉井工程。 7.最大管径DN?630mm的燃气工程。 8.高3m以上厚1m及以上的防洪墙工程。 9.截面净宽度Bo?90m的隧道工程。 二类工程: 1.道路工程:四条机动车道及以上的高级路面或次高级路面。 2.桥涵工程: (1) 一层或桥面最高高度小于16m的立交桥及路面。 (2)单跨跨径Lo?20m; (3)多跨长度,?70m的桥涵工程。 3.最大管径DN?1000mm及总长度L?1000m的排水工程。 4.最大管径DN?600mm 及总长度,?800m的给水工程。 5.最大管径DN?325mm的燃气工程。 6.具有明渠、暗渠及截洪沟单独排洪工程。 7.截面净宽度Bo?7m的隧道工 程。 8.城市道路照明工程。

9.高3m以下,厚1m以下的防洪墙。 三类工程: 1.二条机动车及以上的混凝土、沥青混凝土路面的道路工程。 2.桥涵工程: (1)单跨跨径Lo?10m桥涵工程; (2)多跨总长度L?30m的桥涵工程。 3.最大管径DN?500mm及总长度L?500m的排水工程。 4.最大管径DN?300mm及总长度L?400m的给水工程。 5.最大管径DN<325mm的燃气工程。 6.具有抛石石笼砌护底护脚及其相应配套的土石方附属工程等的单独护岸护坡工程。 7.截面净宽度Bo<7m的隧道工程。 8.截面净空面积So?4m2的砌筑沟渠。 四类工程: 1.道路工程: (1)二条机动车道(不含快速路)以下工程; (2)单独人行道。 2.桥涵工程: (1)单跨跨径Lo<10m工程; (2)多跨总长L<30m工程。 3.最大管径DN<600mm及总长度L<500m的排水工程及各种渠管工程。 4.最大管径DN<300mm及总长度L<400m的给水工程。 5.土堤工程。 6.截面净空面积So<4m2的砌筑沟渠。 (二)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有关规定 1.道路工程按路面等级划分: (1)高级路面:指混凝土路面、沥青路面、沥青黑色碎石路面、整齐石块路面。

公路工程项目划分和计分评定办法

公路工程项目划分和计分评定办法 1、项目划分 1.1单位工程 在建设项目中,根据签订的合同,具有独立施工条件,可以单独作为成本计算对象的工程。 1.2分部工程 在单位工程中,应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划分为若干个分部工程。 1.3分项工程 在分部工程中,应按不同的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划分为若干个分项工程。

2、计分方法 2.1分项工程 实测项目除按数理统计方法评定的项目以外,均应按单点(组)测定值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进行评定,并按合格率计分。 检查项目评定分数=检查项目规定分数×合格率 2.2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 分部(单位)工程评分=Σ[分项(分部)工程评分×相应权值]/ Σ分部(单位)工程权值2.3建设项目 单位工程优良率(%)=被评为优良的单位工程数/建设项目中单位工程总数×% 3、应提供资料 3.1所用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质量检验结果。

3.2材料配比、拌和加工控制检验和试验数据。 3.3 地基处理和隐蔽工程施工记录。 3.4各项质量控制指标的试验记录和质量检验汇总图表。 3.5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非正常情况记录及其对工程质量影响分析。 3.6施工中如发生质量事故,经处理补救后,达到设计要求的认可证明文件等。 4、等级评定 工程质量评定分为优良、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应按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和建设项目逐级评定。 4.1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分项工程评分不小于85分者为优良;小于85分而不小于70分者为合格;小于70分者为不合格。 4.2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所属各分项工程全部合格,其加权平均分不小于85分,且所含主要分项工程全部评为优良时,则该分部工程评为优良;如分项工程全部合格,但加权平均分小于85分,或加权平均分虽不小于85分,但主要分项工程未全部达到优良标准时,则该分部工程评为合格;如分项工程未全部达到合格标准时,则该分部工程为不合格。 4.3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所属各分部工程全部合格,其加权平均分不小于85分,且所含主要分部工程全部评为优良时,则该单位工程评为优良;如分部工程全部合格,但加权平均分小于85分,或加权平均分虽不小于85分,但主要分部工程未全部达到优良标准时,则该单位工程评为合格;如分部工程未全部达到合格标准时,则该单位工程为不合格。 4.4建设项目(或标段)质量等级评定 建设项目(或标段)工程质量等级评定,采用单位工程优良率和建设项目(或标段)工程质量评分值双指标控制。 建设项目(或标段)所含单位工程全部合格,其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建设项目(或标段)所含单位工程全部合格,单位工程优良率不小于80%,且建设项目(或标段)的工程质量评分值不小于85分时,其工程质量等级才可评为优良;所含任一单位工程不合格时,则建设项目(或标段)的工程质量为不合格。

市政工程类别划发标准及有关规定

市政工程类别划发标准及有关规定 一类工程 1.道路工程 (1)六条机动车道及以上的高级路面或次高级路面 (2)四条机动车道及以上的并有绿化隔离带的非机动车道的高级或次高级路面。 2.机场跑道、停机坪。 3.桥涵工程 (1)二层或桥面最高高度16m及以上立交桥及路面 (2)单跨跨径Lo≥40m工程 (3)多跨总长度L≥100m工程。 4.最大管径DN≥1200mm及总长度1200m的排水工程。 5.最大管么DN≥1000mm及总长度1000m的给水工程。 6.机械项管工程及箱体最大宽度≥6m的渠箱沉井工程。 7.最大管径DN≥630mm的燃气工程。 8.高3m以上厚1m及以上的防洪墙工程。 9.截面净宽度Bo≥90m的隧道工程。 二类工程 1.道路工程

2.桥涵工程 (1) 一层或桥面最高高度小于16m的立交桥及路面。 (2)单跨跨径Lo≥20m; (3)多跨长度L≥70m的桥涵工程。 3.最大管径DN≥1000mm及总长度L≥1000m的排水工程。 4.最大管径DN≥600mm及总长度800m的给水工程。 5.最大管径DN≥325mm的燃气工程。 6.具有明渠、暗渠及截洪沟单独排洪工程。 7.截面净宽度Bo≥7m的隧道工程。 8.城市道路照明工程。 9.高3m以下1m以下的防洪墙。 三类工程 1.二条机动车及以上的混凝土、沥青混凝土路面的道路工程。 2.桥涵工程 (1)单跨跨径Lo≥10m桥涵工程 (2)多跨总长度L≥30m的桥涵工程。 3.最大管径DN≥500mm及总长度L≥500m的排水工程。 4.最大管径DN≥300mm及总长度L≥400m的给水工程。 5.最大管径DN<325mm的燃气工程。 6.具有抛石石笼砌护底护脚及其相应配套的土石方附属工程等的单独护岸护坡 工程。

各专业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建筑工程 一类工程 1)跨度30米以上的单层工业厂房;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以上的多层工业厂房。 2)单炉蒸发量10T/H以上或蒸发量30T/H以上的锅炉房。 3)层数30层以上的多层建筑。 4)4)跨度30米以上的钢网架、悬索、薄壳屋盖建筑。 5)5)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20000个座位以上的体育场。 6)6)高度100米以上的烟囱;高度60米以上或容积100立方米以上的水塔;容积4000立方米以上的池类。 7)二类工程 8)1)跨度30米以内的单层工业厂房;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的多层工业厂房。 2)单炉蒸发量6.5T/H以上或蒸发量20T/H以上的锅炉房。 3)层数16层以上的多层建筑。 4)跨度30米以内的钢网架、悬索、薄壳屋盖建筑。 5)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20000个座位以内的体育场。 6)高度100米以内的烟囱;高度60米以内或容积100立方米以内的水塔;容积3000立方米以上的池类。 三类工程 1)跨度24米以内的单层工业厂房;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多层工业厂房。 2)单炉蒸发量4T/H以上或蒸发量10T/H以上的锅炉房。 3)层数8层以上的多层建筑。 4)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 5)高度50米以内的烟囱;高度40米以内或容积50立方米以内的水塔;容积1500立方米以上的池类。 6)栈桥、砼贮仓、料斗。 四类工程 1)跨度18米以内的单层工业厂房;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内的多层工业厂房。 2)单炉蒸发量4T/H以内或蒸发量10T/H以内的锅炉房。 3)层数8层以内的多层建筑。 4)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内的公共建筑。

市政工程类别划分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文件 鲁标定字[2002]11号 关于颁发《山东省市政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 各市标准定额(造价管理)站(处)及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1993]894号文《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了《山东省市政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费用定额》)现予以颁发,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费用定额》与《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市政工程价目表》配套使用。 二、《费用定额》的执行日期,按鲁建标字[2002]11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费用定额》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解释、管理。 四、各单位在执行过程,请注意积累资料,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映给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二OO二年六月四日 山东省市政工程费用定额 说明 一、其他直接费 其他直接费包括: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中小型机械及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场地清理费、施工因素增加费。 1.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指工程在冬、雨季施工期间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所采取的各种技术措施及工效降低所发生的费用。

2.夜间施工增加费,指因工程结构及施工工艺需要,必须进行夜间施工时所发生的降低工效、夜餐补助、施工照明及设施等费用。 3.中小型机械及生产工具使用费,指施工、生产所需要的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下的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 4.检验试验费,指对材料、构件等进行一般性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费用以及技术革新和研究试验费,不包括新结构和新材料的试验费,建设单位要求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试验和对构件进行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查试验的费用。 5.场地清理等费用,指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等费用。 6.施工因素增加费,指具有市政工程的施工环境特点又不属于临时设施范围,并在施工前可预见的因素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开工登报,防行车、行人干扰的一般措施及路面保护措施,地下工程的接头交叉处理与恢复措施,因不断绝交通而降低工效所发生的费用,以及因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材料二次搬运费。该项费用分省辖地级市建成区、县级市建成区、县城及镇建成区三类层次,无交通干扰的未建成区施工工程不得计取该项费用。 二、间接费,由施工管理费、安全及临时设施费、劳保基金组成 (一)施工管理费,是指施工企业为组织施工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内容包括: 1.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及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2.差旅交通费,是指企业职工因公出差、工作调动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及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离退休职工一次性路费及交通工具油料、燃料、牌照、养路费等。 3.办公费,是指企业办公用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燃煤(气)等费用。 4.固定资产折旧、修理费,是指企业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折旧及维修等费用。 5.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企业管理使用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家具、交通工具、检验、试验、消防等的摊销及维修费用。 6.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的工会经费。 7.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计提的费用。 (二)安全及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工程施工所必需的生活生产及安全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 安全及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安全设施以及规定范围内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 安全及临时设施费用内容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

公路工程 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方法

6 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和质检台帐的建立 “质量评定”的过程就是质量控制的过程,同时也是项目文件收集整理编制的过程。 工程完工时,所有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均已完成,需要做的评定工作,仅是按评定标准的规定进行单位工程、合同段工程、建设项目质量评定。因此,工程开工之前承包人应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附录A的要求进行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施工过程中进行分项、分部质量评定,为项目文件归档做好准备工作。 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划分,应从设计理念、计量单元、使用功能、施工阶段、结构构件等方面综合考虑。 承包人和总监办划分体系应保持一致,报总监办审批。经总监批准的工程划分方案作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监部门进行工程质量评分的依据,应在第一次报送资料时向管理组报送完整全套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表。 6.1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 6.1.1 单位工程划分 单位工程包括路基、路面、桥梁、互通立交、隧道、绿化环保、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工程、房建等九大类单位工程,其中:路基、路面、绿化环保、交通安全、机电每一合同段的为一个单位工程,桥梁(小桥及互通立交的桥梁除外)、互通立交、隧道、房建为每座(处)为一个单位工程。 6.1.2 分部、分项工程划分 (1)路基单位工程 路基单位工程分为路基土石方,排水,小桥及渡槽(每座),涵洞、通道,砌筑防护,大型挡土墙工程等分部工程,其中:路基土石方,排水,涵洞、通道,砌筑防护每1~3km 为一个分部工程,并且,上述各分部工程的段落划分应相同。 小桥渡槽、大型挡土墙每处为一个分部工程。 在划分分部、分项工程中,注意以下几种情况: ①相邻标段接头桩号导致出现的小于1km长度的段落,归入相连的前、后公里的分项(部)工程。 案例1:1标与2标接头桩号为YK29+060。对于1标,yk28+000~yk29+060段土方路基分项工程,长度为1.060km;对于2标,yk29+060~yk31+000段土方路基分项工程,长度为1.940km。

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一)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工程: 1.道路工程: (1)六条机动车道及以上的高级路面或次高级路面;(2)四条机动车道及以上的并有绿化隔离带的非机动车道的高级或次高级路面。 2.机场跑道、停机坪。 3.桥涵工程: (1)二层或桥面最高高度16m及以上立交桥及路面;(2)单跨跨径Lo≥40m工程;(3)多跨总长度L≥100m工程。 4.最大管径DN≥1200mm及总长度L≥1200m的排水工程。 5.最大管么DN≥1000mm及总长度L≥1000m的给水工程。 6.机械项管工程及箱体最大宽度≥6m的渠箱沉井工程。 7.最大管径DN≥630mm的燃气工程。 8.高3m以上厚1m及以上的防洪墙工程。 9.截面净宽度Bo≥90m的隧道工程。 二类工程: 1.道路工程:四条机动车道及以上的高级路面或次高级路面。 2.桥涵工程: (1) 一层或桥面最高高度小于16m的立交桥及路面。 (2)单跨跨径Lo≥20m; (3)多跨长度L≥70m的桥涵工程。

3.最大管径DN≥1000mm及总长度L≥1000m的排水工程。 4.最大管径DN≥600mm及总长度L≥800m的给水工程。 5.最大管径DN≥325mm的燃气工程。 6.具有明渠、暗渠及截洪沟单独排洪工程。 7.截面净宽度Bo≥7m的隧道工程。 8.城市道路照明工程。 9.高3m以下,厚1m以下的防洪墙。 三类工程: 1.二条机动车及以上的混凝土、沥青混凝土路面的道路工程。 2.桥涵工程: (1)单跨跨径Lo≥10m桥涵工程;(2)多跨总长度L≥30m的桥涵工程。 3.最大管径DN≥500mm及总长度L≥500m的排水工程。 4.最大管径DN≥300mm及总长度L≥400m的给水工程。 5.最大管径DN<325mm的燃气工程。 6.具有抛石石笼砌护底护脚及其相应配套的土石方附属工程等的单独护岸护坡工程。 7.截面净宽度Bo<7m的隧道工程。 8.截面净空面积So≥4m2 的砌筑沟渠。 四类工程: 1.道路工程: (1)二条机动车道(不含快速路)以下工程;(2)单独人行道。

Asgard彩虹桥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及质量评定办法(内附详细附表)

Asgard彩虹桥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 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及质量评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做好彩虹桥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分项、分部、单位、合同段和建设项目的质量检验与评定,使彩虹桥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化、系统化,确保工程质量,为竣(交)工验收提供完整的基础资料。根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2004年3号令)和陕西省交通厅《陕西省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合理划分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是项目质量管理的基础和前提。各施工、监理单位进场后,根据标段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及时划分单位、分部、分项工程,为工程质量评定创造条件。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彩虹桥改扩建项目。 第二章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 第四条单位工程划分的依据条件 1、路基以独立标段为一个单位工程,标段内的全部主线小桥和符合小桥标准的通道合并为一个单位工程; 2、路面以每标段为一个单位工程; 3、主线特大桥、大桥、中桥以每座为一个单位工程; 4、每座(处)互通式立交为一个单位工程; 5、标段内的全部跨线桥及引线工程为一个单位工程; 6、交通安全设施以标段为一个单位工程; 7、环保工程以标段为一个单位工程; 8、机电工程以标段为一个单位工程; 第五条房建工程按国家建筑施工质量验收有关标准进行单元划分。 第六条分部工程划分的依据和条件 1、路基单位工程内,连续型工程(如路基土石方)和间断密集型工程(如排水、涵洞、砌筑工程等),原则上以1-3 km长路段为一个分部工程。小桥和符合小桥标准的通道以每座为一个分部工程;涵洞工程、排水工程、防护工程原则上以1-3 km长路段为一个分部工程;大型挡土墙以每处为一个分部工程。 2、路面单位工程原则上以1-3 km长路段为一个分部工程,每座立交区路面为一个分部

市政工程等级划分标准

市政工程等级划分标准 Hessen was revised in January 2021

市政工程类别划发标准及有关规定 (一)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一类工程: 1.道路工程: (1)六条机动车道及以上的高级路面或次高级路面; (2)四条机动车道及以上的并有绿化隔离带的非机动车道的高级或次高级路面。 2.机场跑道、停机坪。 3.桥涵工程: (1)二层或桥面最高高度16m及以上立交桥及路面; (2)单跨跨径Lo≥40m工程; (3)多跨总长度L≥100m工程。 4.最大管径DN≥1200mm及总长度L≥1200m的排水工程。 5.最大管么DN≥1000mm及总长度L≥1000m的给水工程。 6.机械项管工程及箱体最大宽度≥6m的渠箱沉井工程。 7.最大管径DN≥630mm的燃气工程。 8.高3m以上厚1m及以上的防洪墙工程。 9.截面净宽度Bo≥90m的隧道工程。 二类工程: 1.道路工程:四条机动车道及以上的高级路面或次高级路面。 2.桥涵工程: (1) 一层或桥面最高高度小于16m的立交桥及路面。 (2)单跨跨径Lo≥20m; (3)多跨长度L≥70m的桥涵工程。

3.最大管径DN≥1000mm及总长度L≥1000m的排水工程。 4.最大管径DN≥600mm及总长度L≥800m的给水工程。 5.最大管径DN≥325mm的燃气工程。 6.具有明渠、暗渠及截洪沟单独排洪工程。 7.截面净宽度Bo≥7m的隧道工程。 8.城市道路照明工程。 9.高3m以下,厚1m以下的防洪墙。 三类工程: 1.二条机动车及以上的混凝土、沥青混凝土路面的道路工程。 2.桥涵工程: (1)单跨跨径Lo≥10m桥涵工程; (2)多跨总长度L≥30m的桥涵工程。 3.最大管径DN≥500mm及总长度L≥500m的排水工程。 4.最大管径DN≥300mm及总长度L≥400m的给水工程。 5.最大管径DN<325mm的燃气工程。 6.具有抛石石笼砌护底护脚及其相应配套的土石方附属工程等的单独护岸护坡工程。 7.截面净宽度Bo<7m的隧道工程。 8.截面净空面积So≥4m2的砌筑沟渠。 四类工程: 1.道路工程: (1)二条机动车道(不含快速路)以下工程; (2)单独人行道。 2.桥涵工程:

市政工程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市政工程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一、市政工程取费工程类别划分表

二、工程类别划分说明 (一)土石方工程 附属于一个单位工程内挖或填方量不超过5000m3的土石方工程,按土石方工程类别执行;单独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或一个单位工程内挖方或填方分别超过5000m3的土石方工程执行专业土石方工程。 (二)道路工程 道路工程按道路交通功能分类: 1.高速干道:城市道路设有中央分隔带,具有四条 以上车道,全部或部分采用立体交叉与控制出入,供车辆高速行驶的道路。 2.主干道:在城市道路网中起骨架作用的道路。

3.次干道:在城市道路网中的区域性干路,与主干 路相连接,构成完整的城市干路系统。 4..支路:在城市道路网中的干路以外联系次干路 或供区域内部使用的道路。 5..街道:在城市范围全部或大部分地段两侧建有 各式建筑物,设有人行道和各种市政公用设施的道路。 6.居民(厂)区道路:以住宅(厂房)建筑为主体 的区域内道路。 (三)桥涵工程 1.单独桥涵工程按桥涵分类,附属于道路工程的桥 涵,,按道路工程分类。 2.单独立交桥工程按立交桥层数进行分类;与高架 路相连的立交桥,执行立交桥类别。 (四)隧道工程 隧道工程按隧道类型及隧道截面宽度进行分类。 隧道截面宽度指隧道内截面的净宽度。 (五)河道防洪及护岸工程 河道防洪及护岸工程按单独排洪工程、单独护岸、护坡及土堤工程分类。 1.单独防洪工程包括明渠、暗渠及截洪沟。 2.单独护岸护坡包括抛石、石笼、砌护底、护脚、 台阶以及附属于本类别的土方附属工程等。

(六)给排水工程 给排水工程按管径大小分类。 1.顶管工程包括挤压顶进。 2.在一个给水或排水工程中有两种及其以上不同管径时,按最大管径取定类别。 3.给、排水管道包括附属于本类别的挖土和管道附属构筑物及设备安装。 (七)燃气、供热工程 燃气工程按管径大小分类。 供热工程按供热管径大小分类。 1.一个燃气或供热管道工程中,有两种及其以上不同管外径管道时,按最大管外径取定类别。 2.燃气、供热管道包括管道挖土和管道附属构筑物。 (八)其他有关说明 1.某专业工程有多种情况的,符合其中一种情况,即为该类工程。 2.除另有说明者外,多个专业工程一同发包时,按专业工程类别最高者作为该工程的类别。 3.在同一单位工程中,有两种以上不同外径的管道时,其工程类别应按工作量最大的管道外径取定。 4.道路或桥涵工程附属的人行道、挡土墙、护坡、围墙等工程按道路或桥涵工程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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