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学院学生宿舍上网管理条例

台州学院学生宿舍上网管理条例
台州学院学生宿舍上网管理条例

台州学院学生宿舍上网管理条例(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校园网学生宿舍上网的服务和管理工作,保障学生宿舍计算机网络的系统安全、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维护校园的正常教学、管理、工作、生活秩序,更好地为广大学生服务,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络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台州学院校园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等条例、法规,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校园网的所有管理者和使用者,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遵守社会道德和公共秩序。

第三条校园网是台州学院的基础设施之一,主要服务于各级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信息技术中心针对校园网及其用户所制定的所有规章制度同时适用于本网及本网的用户。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五条学校校园网学生宿舍上网和相关服务由信息技术中心负责规划、建设和管理。

第六条信息技术中心负责安装、维护、连接、设置所有楼栋内信息插座、网络线路、布线槽、网络设备、机柜内跳线等工作。未经信息技术中心许可,任何人不得占用、更换、损毁;不得改变其物理的位置、形态、性能;不得改变其连接关系、运行状态、系统配置。

第七条信息技术中心面向学生公开招聘网络维护员,协助信息技术中心做好楼栋网络设备及运行管理工作。网络维护员在技术上接受信息技术中心的指导并按要求做好网络运行的日常维护工作。

第八条各楼栋的网络设备由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提供安全和供电保障。

第三章用户管理

第九条校内居住的在籍学生,凡接受本条例全部条款的,可以申请接入校园网。

第十条宿舍楼内所有网络设施和网络端口,属于学校校园网基础设施。学生宿舍楼道网络设备箱由信息技术中心专人管理,宿舍楼内所有用户不得开启。宿舍内住户,无论上网与否,都有责任保护楼内和室内的网络设施,有责任保护自已寝室内的设备、网络端口的完好状态,网络连线的完整性。

第十一条学校对使用校园网的学生实行帐号管理。一人一帐号,用户负责本人帐号、

口令管理,并承担本人帐号产生的经济及法律后果,不得转让或偷盗他人帐号。

第十二条学生在将其本人使用的计算机接入宿舍宽带网之前,必须先携带本人学生证到信息技术中心办理上网手续,按要求填写入网申请表格和《台州学院校园计算机网络用户守则》,提供:宿舍楼、寝室号,学生姓名、学院、班级、学号、网卡MAC 地址等信息。所填用户信息必须真实准确。

第十三条用户须按《台州学院校园计算机网络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缴纳相应费用。

第十四条学生宿舍上网,室内所需的计算机、网卡、网线和集线器等设备及费用由上网者本人自理。连接上网后必须安装杀毒软件。

第十五条同一房间内的在住学生,享有完全平等的网络接入权。此权利不因进住的早晚、连网的先后而不同。

第十六条学生宿舍网的IP 地址分配为静态分配。静态IP 地址由用户办妥相关手续后,由信息技术中心管理人员分配。每个用户只限一个静态IP 地址,不得乱设乱用IP 地址。对不遵守规定、扰乱网络资源的正常分配和使用者, 一经发现,中止该接入点的网络服务3 至30 天。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其联入宿舍网资格,并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七条用户对所分配的网络地址在分配的有效期内享有专用权,并承担该网络地址所应担负的网络道德规范责任。任何人未经信息技术中心同意,不得擅自指定使用本校园网所拥有的IP 地址。

第十八条用户在更换宿舍楼栋后应及时向信息技术中心申请变更网络接入地址,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第十九条学生毕业前(每年6月),信息技术中心将自动注销帐号。帐号余额由信息技术中心统一结算,并由学校计财处返还金额。

第四章安全管理

第二十条校园网用户和服务提供人的通信自由、通信秘密以及人身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予以侵害或剥夺。法律或有关管理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校园网所有用户在上网过程中,应该遵守网络礼仪和道德规范,不得通过使用校园网从事危害公共安全、损害公众利益、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窃取或泄露他人秘密以及有损道德规范的活动,也不得通过校园网查阅、复制或在网上发布、传播含有上述内容的信息。

第二十二条校园网的所有用户和网络维护员在所有与校园网相关的活动中必须接受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保密机关、学校保卫处、上级网络管理单位、学工处、信息技术中

心、后勤公司宿舍管理中心等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进行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三条学生宿舍上网用户不得擅自对外提供各种网络信息服务,如私设网站、私设网络论坛、私设代理服务器等。

第五章运行管理

第二十四条服务提供人应该保证通过其服务所提供的公开信息符合国家制定的有关法规和管理办法,符合各级网络管理部门制定的有关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第二十五条积极防范和查杀计算机病毒,不恶意扫描网络端口或发送邮件炸弹;不盗用他人系统帐号,非法进入任何未经授权的计算机网络系统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校园网用户在按规定连网后,有权了解校园网使用性能、用户端的配置参数与方法、系统当前的运行状态;有权就其在校园网的使用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向信息技术中心咨询;用户有权拒绝身份不明的人员行使网络维护员的职权;有权对校园网的运行、管理工作向信息技术中心提出意见和建议;在对网络维护员的工作不满意时,有权向学工处和信息技术中心投诉。

第二十七条网络维护员可以根据需要对所管辖网络和信息服务进行安全性和可靠性检测。但此检测应经信息技术中心的同意,并通知检测所涉及的用户,而且不得侵害用户的正当权益。

第二十八条网络维护员和用户在网络的使用中,对所发现或发生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人或事应该予以制止或向有关部门反映,应该协助有关部门或管理人员对上述人或事进行调查。

第二十九条信息技术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采用新技术、调整网络结构和系统功能、变更系统参数和使用方法、排除系统隐患等,不必通知用户。如果上述工作影响到用户的使用性能和使用方法,信息技术中心则应预先通知相关用户和网络维护员。

第六章责任与处罚

第三十条校园网各管理机构和网络维护员对系统运行过程中一切非人为过错和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后果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一条学生应当自觉爱护校园网络的设备和设施,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私自拉接或改装光缆、线缆、端口;

(二)盗窃或损毁光缆、线缆、端口等设施;

(三)未经允许私自拆卸单位和他人的计算机及其配套设备;

第三十二条禁止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下列活动:

(一)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二)访问黄色网站,浏览、上载、下载或转载黄色影像材料和淫秽信息,或者利用计算机看黄色影碟及玩带有色情内容的游戏;

(三)在互联网上开设赌局,利用互联网进行赌博;

(四)在网上进行非法的集会和聚会;

(五)利用计算机网络发布、传播盗版软件、转载不实新闻报道,发布有损知识产权的音像制品和出版刊物;

(六)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三条学生使用计算机网络必须履行如下义务:

(一)保证其系统配置参数和使用方法的正确有效,改正其中妨碍网络及网络服务系统正常运行或妨碍其他用户正常使用的内容;

(二)保证其提供的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及时更新陈旧信息,删除失效信息;

(三)对所提供的公开的信息、链接的其他网页以及上载的信息进行有效监督,使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的要求;

(四)及时释放其所获取的各项共享资源;

(五)接受国家公安机关、网络管理机构、学校有关职能部门依法依章进行的管理和监督;

(六)发现危害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和计算机网络安全的人和事应及时制止,或向公安机关、网络管理机构和学校职能部门反映和报告,并为有关部门调查取证提供协助;

(七)对自己使用计算机网络行为所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用户必须对其使用网络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违反本条例对他人构成侵害的,必须补偿其给被侵害人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情节严重的,学校信息技术中心可立即先行停止相应网络连接或信息服务,同时将相关情况告知学工处。网络用户须写出包含详细情况的书面检查送交学

工处。

第三十六条由于网络维护员工作不称职或因疏忽而造成工作失误影响网络服务的,由学工处提出处理意见,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撤职处理。

第三十七条学生因过分迷恋网络而影响学习或宿舍人际关系者,学校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干预。

第三十八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的学生,学校视其情节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一)情节较轻者,给予口头批评或通报批评;

(二)情节较重者,给予勒令改正或取消入网资格30—90天;

(三)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构成违法犯罪者,由相关国家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五)造成经济损失者,须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条例由信息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中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刘楼一中生宿舍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营造“文明、整洁、健康、温馨”的宿舍文化氛围,保证住校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保证学生正常的学习和学生的身体健康,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住宿生规则 1、按统一指定的房间、床位就寝; 2、晚上必须在规定时间前返回宿舍;遇到突发事件或病、事假及时报告值班人员;晚上点名后不得私自离开;如有特殊情况,打宿管电话。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制度,按时起床、就寝、熄灯; 3、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共设施,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搬动; 4、严禁私接用电器,严禁乱动公用电源; 5、上课时间,不准出入宿舍区,若有特殊情况,持班主任证明,方可进入宿舍; 6、严禁带领外来人员进入宿舍私自逗留,严禁留宿外来人员或非本宿舍人员; 7、严禁在宿舍内抽烟、喝酒、打牌、下棋、打架等; 8、做好宿舍保卫工作,不准把蜡烛等火种带进宿舍,不私拿同学的物件。 9、未经班主任批准,不准直接去亲戚、同学家过夜。 10、不得向窗外及其他地方乱扔杂物,乱倒脏水。 11、不能把收音机、录音机、随身听、CD、手机等带入宿舍。 12、不能在床、门、门窗玻璃、墙壁等处乱贴乱画。 13、熄灯后,不能在宿舍内说话,影响其他人休息。 (四)宿舍纪律 1、起床铃响后,无故不起床,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2、按规定时间离开宿舍,到教室学习,无故在宿舍内而不到教室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3、休息后,在宿舍内影响其他人休息者(如说话等),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 4、私自更换房间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必要时取消其住宿资格。 5、自换床位就寝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6、值班人员点名查人数时,无故不在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 7、私自移动宿舍内设施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查不到具体人,扣宿舍集体分。 8、带领外来人员到宿舍就寝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5分;同时,取消其住宿资格,并给与相应处分。 9、没有班主任批准、值班人员同意而私自回家、在亲戚、同学家过夜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3分;并给与相应处分。 10、在宿舍内乱倒垃圾、脏水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11、在床、门、窗户、墙壁等处乱涂乱画者,每处扣宿舍集体所在班级1分。 12、私自把有关火种带入宿舍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 13、自己内务整理要求及时、规范,乱摆乱放者扣班级积分1分。 三、宿舍卫生标准 1、地面:干净,床底无杂物,宿舍内无卫生死角; 2、窗户和窗台:窗玻璃干净无尘土、无贴画等,窗台干净无尘土且不乱放其他物品。 3、床上:被子、枕头折叠摆放整齐,统一放在床尾一端;床面伸展、干净,无杂物;

学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学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学生宿舍是大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是反映大学生精神文明面貌的窗口。为加强对学生宿舍的管理,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1、宿管科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及房源情况统筹安排学生宿舍,新生在各院系领取宿舍钥匙后,持住宿凭单到宿舍楼值班室登记后入住。 2、学生须按指定的房间、床号住宿,未经宿管科批准不得私自调换;宿舍楼内的空房间、空床位,由宿管科统一管理,学生不得擅自占用;经学校批准学生宿舍需要调整时,入住者必须予以配合。 3、学生宿舍内禁止使用存放各种火源如酒精、蜡烛等,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病毒标本剧毒等放射性物品。 4、学生有妥善保护宿舍楼内的各项设施、设备的责任。宿舍墙壁、宿舍的家具、设备上,严禁剔、凿、钉钉子及自行拆装或更改使用功能,如有损坏宿舍内配置公共物品者,照价赔偿。 5、应遵守《《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自觉养成讲文明、讲卫生、守纪律、爱劳动,尊敬师长、团结互助和热爱集体的优良作风;室内卫生轮流值日,自觉保持整洁;不在小桌、床铺上堆放杂物;床铺和被褥每天整理。 6、自觉维护公共场所卫生环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禁止往楼梯走廊内泼水、堆放垃圾;禁止在宿舍楼内做饭;禁止将剩饭菜倒入盥洗池内;禁止在阳台、走廊内堆放废弃物和悬挂有碍观瞻的物品。 7、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防火、防盗。宿舍楼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禁止大声喧哗以及其他各种有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 8、宿舍楼内禁止张贴各种营销广告和淫秽图片;禁止各种形式的经营活动;禁止饲养各种小动物;禁止停放自行车。 9、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学生宿舍内除正常使用学习用具电器、电风扇外,禁止使用电炉、电热水器、热得快、电热杯等电加热和电制冷、电炊器具;不准

高中学生宿舍管理条例

高中学生宿舍管理条例 撰写人: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仅供参考)

高中学生宿舍管理条例 为了营造一个宽松舒适、安全文明的寄宿生生活环境,提高寄宿生生活处理能力,特制定条例. 一、内务方面 (一)物品摆放 从外往里说明: 鞋柜→纸篓(簸箕、纸篓、垃圾袋)→床(被子必须按规范折叠,枕头放在原处,枕巾平铺,床单抹平。蚊帐关好,帐门下沿塞到席子下。床上无杂物)→床下(无杂物)→卫生间(毛巾、脸盆、杯子、牙膏、牙刷、热水瓶、拖把、肥皂盒、洗衣粉、垃圾篓) 毛巾必须从外到里,从左到右按床号顺序排列定点挂放。挂放时必须先左右对折,然后上下以三分之一长度对折挂在架上。 脸盆必须从上到下从左到右按床号顺序整齐排放,脸盆边与脸盆架边缘平,所有鞋子必须放在鞋柜内,鞋头一律朝里,鞋柜必须常清理。 杯子必须从左到右按床号顺序排放,排放时杯耳向右倾斜45°,杯中牙膏、牙刷倾斜方向与杯耳一致,牙膏在外牙刷在里,牙刷毛朝上。热水瓶从左到右,从上到下按床号顺序排放,把手垂直朝外,热水瓶架下排右侧排放肥皂盒。拖把放在水池北侧。簸箕放在门边纸篓下面,扫帚放在门后。 洗衣粉一律整齐排放于洗手池下,宿舍内垃圾篓必须定位摆放。篓内必须套垃圾袋,并请同学们把几个篓中的垃圾合并满袋再倒,做到节约垃圾袋。 (二)卫生要求 第 2 页共 7 页

1、地面、门窗、墙面清洁 宿舍内外地面保持整洁、无积水、无纸屑、果壳等杂物,内外墙、门窗清洁无污,无蜘蛛网。 2.卫生间、便槽、便池(软质卫生低,及时冲洗,开窗通风) 上厕所时一律使用软质卫生纸,及时冲洗,水槽内不准倾倒带有杂物的污水,防止堵塞。厕所要经常开窗通风。 3.垃圾(值日生要每天带下来,并保持楼梯卫生) 值日生要负责全天的宿舍内外清洁卫生及督促本宿舍成员整理内务,垃圾及时清倒到垃圾箱或垃圾车里。 二、纪律方面 1、晚自习下课立即离开教室进入宿舍区,第一次熄灯铃声响后,必须立刻关灯,不准任何人有干扰他人休息的行为。 2、早晨起身铃响后,必须迅速起床,整理内务,卫生值日,舍长有督促责任。 3、爱护宿舍,不在室内乱钉,乱贴,乱画等。 4、不准在室内,阳台,走廊,楼梯间打闹,追赶等。 5、不赌博,不看不健康书刊,不到异性宿舍。 6、不抽烟,不喝酒,不讲粗话,不捉弄同学,不合铺睡觉。 7、不带健身器材,篮球,足球,排球进宿舍。 8、不得对室长,管理人员等顶撞,有意见和建议及时向老师提出。 9、损坏任何公物者,依照学校《公共财物管理条例》进行赔偿。 10、因特殊原因回宿舍或不能按时回宿舍晚休者,必须经班主任批准,并将批条交给生活老师。 11、按要求进出宿舍出示相关证件(住宿证或胸卡)。 第 3 页共 7 页

学生宿舍管理办法

学生宿舍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我校学生宿舍管理,加强高校学生的精神文明建设,优化育人环境,根据仰恩大学办学方针,针对学生教育和管理的新情况,特制定学生宿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仰恩大学学生宿舍住宿的学生。 第二条学生宿舍管理坚持以学生为本,努力为学生服务的原则;坚持优化宿舍区育人环境,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氛围的原则;坚持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风尚,提升学生素质的原则。 第三条学生在宿舍管理区内,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讲文明,守纪律。第二章入住管理规定 第四条原则上所有学生必须统一在校住宿,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在校外住宿。 第五条学生住宿采取以学院为单位,男、女分楼、相对集中的原则,由总务部统一安排,住宿学生按照指定的宿舍楼、房间住宿。 第六条学生有使用宿舍区内公共设施设备及其它娱乐设施的权利。 第七条学生有爱护公用设施和设备的义务,损坏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交由相关部门处理。第八条学生宿舍实行统一的作息制度,作息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学生宿舍熄灯期间,学生宿舍区内路灯以及公共区域照明正常供电,如遇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可机动调整。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第九条学生宿舍来访人员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在宿舍区保安值班室登记后由被访者带入宿舍会晤,来访者应于当天22:00前离开宿舍楼。会客时不得影响其他同学的学习和休息。校外男性来访者不得进入女生宿舍,本校男生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女生宿舍。严禁留宿外来人员,严禁留宿异性。 第十条住宿学生应积极配合学校相关部门进行入宿登记及安全检查。 第十一条自觉维护宿舍区的环境卫生,禁止向窗外和宿舍区公共场所吐痰、倒污水及乱扔瓜皮果壳、纸屑、烟头、瓶罐等杂物。保持走廊楼梯通畅,不得在走廊及楼梯口停放自行车及堆放杂乱物品。 第十二条学生宿舍内部卫生要求整齐、清洁和安全,垃圾放到指定位置。宿舍区内公共部位的卫生由学校的楼房清洁工负责打扫;寝室卫生由室长安排本室成员轮流值日打扫。宿舍内卫生由学生会定期组织自查、评分,并及时告知宿舍成员。 第十三条宿舍为休息场所,任何人都有保持宿舍楼安静的义务,严禁熄灯后在宿舍区内高声播放音响、吹奏乐器、大声喧哗、起哄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熄灯后自觉关闭如手电筒、应急灯等所有室内灯光;严禁在宿舍楼内养宠物;不得迟归、严禁未经请假夜不归宿。 第十四条宿舍设备(包括床柜、家具、空调等)应爱惜使用,不得擅自移动调换,非自然损坏应负赔偿责任。不得在墙壁上乱涂写、乱刻画和乱张贴;不得在室内焚烧废纸和其他物品 第十五条各楼层的走廊通道、楼梯、厕所、盥洗室等公共场所的水、电设施及门窗的日常管理由学校统一安排。学生如因遗失钥匙等原因,需要开启宿舍门的,须凭本人有效证件到总务部借用备份钥匙。 第十六条安全用电。严禁从风扇、空调、开关、走廊、公共卫生间等接电;严禁私自拆装电表、淋浴器等公用设施;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热水壶、电炉、电热棒、电热锅、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不得在宿舍内煮饭、烧菜等。一经发现有如上行为的,将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十七条严禁在学生宿舍内酗酒、斗殴;严禁赌博;严禁复制、传播、观看(听)色情淫秽

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样板

XX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学生宿舍的正常秩序,确保公共财产不受损失,搞好宿舍的治安和卫生工作,把学生宿舍建设成团结互助,文明礼貌、宁静、整洁、愉快、舒适的学生之家,规定如下: 一、凡我校在校学生均可在本校学生宿舍住宿。学生必须服从学校学生科、班主任的安排或调整,按指定床位住宿,未经班主任、学生科同意,不准私自调换床位或宿舍。凡私自调换床位或宿舍者,令其退出所占床位或房间。 二、爱护公物。宿舍楼里的门、窗、水电等设施及宿舍内配置的一切家俱要妥善保管的爱护,铁床不得随意装拆或搬出宿舍外,不得把课室或其他场所的桌椅搬回宿舍使用。学生毕业或因故离校时要如数移交退还所用的物品,丢失或损坏公物要按价赔偿,有意破坏者加倍赔偿。 三、遵守作息制度。按时就寝、起床,午休、晚间熄灯铃响后,要保持宿舍安静,不准大声喧哗、起哄、谈笑、吵闹,不准吹奏乐器、下棋、打扑克、播放收录机或从事妨碍他人休息的其他活动,晚上 22:30 后自觉熄灯(含冲凉房、卫生间),违反者,给予批评教育,不听劝者,没收其器具并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晚上不得无故迟归,延时(22:30 分)返回者,凭学生卡,在校门卫处登记注明后才能入校门。 四、提高警惕,加强安全意识。 1、不准在走廊和宿舍内使用明火; 2、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管制刀具等进入宿舍; 3、不准在宿舍内抽烟、酗酒;

4、不准在宿舍使用电炉、电热杯、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和大功率的音响; 5、不准乱拉、乱接、乱改电线,不准破坏用电设施; 6、不准撬坏宿舍楼防盗铁网,隔层铁栅和故意堵塞敲砸铁门门锁,严禁攀爬窗、阳台进入宿舍; 7、不准任何人无故动用灭火器和消防水龙头等; 8、不准在宿舍内搞庆祝活动或擅自留宿校外人员; 9、不准在宿舍楼顶玩耍或夜宿; 10、未经批准,不准在宿舍楼里从事代售、代销等一切经商活动; 11、不准燃放烟花、鞭炮,违者按《学生管理制度》和政府有关规定处罚; 12、现金、饭票和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防止失窃。 五、美化环境。宿舍内的家俱和生活用品要按规定摆放整齐,布置要美观大方。室内不准另挂窗帘、床帘。宿舍楼走廊、楼梯中及房间内不准停放自行车和堆放杂物,违者要负责按要求粉刷干净。 六、讲究卫生。认真做好宿舍内外清洁卫生工作,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室内地板每月冲洗一次。楼梯清洁,轮流负责。不准往楼下乱扔、乱吐、乱倒等,垃圾应及时倒入垃圾桶,不准倒在走廊、过道上或花池里,违者令立即清理卫生。 七、节约水电。离开宿舍要随手关灯、关风扇,禁止自流式用水冲洗衣服。宿舍房间每月用电度数由学校统一核定,超出部分由该宿舍成员支付。 八、同学间要团结友爱,互谅互让,和睦相处。做到举止文明,不乱拿乱动别人的东西,不讲脏话,不唱低级下流歌曲,不看黄色淫秽书刊,不收听反动广播,不吵架斗殴。

大学学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大学学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大学学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的主要场所。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阵地,也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素质教育的窗口。创建整洁美观、安全舒适、文明健康、温馨和谐、文化内涵丰富的宿舍生活环境是学校和广大学生的共同责任。也为了使学生宿舍的管理工作走向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全体同学要自觉遵守,服从管理。 (一)、管理目标: 整洁美观、安全舒适、文明健康、温馨和谐、文化厚重 (二)、基本要求 (一)纪律方面 (1)、按时就寝,按时、起床, 就寝、起床做到快、静、齐。未按时起床、就寝扣2分/人次;就寝后玩手机、说话打闹、洗漱的扣2分/人次。未按时出舍、私自回舍的扣2分/人次。 (2)、私自串舍、调舍扣2分/人次。查舍时冒名顶替扣10分/人次。 (3)、私自留宿外人扣20分,异性串舍扣20分,并给予纪律处分。

(4)、逃宿漏宿扣50分/人次,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5)、私自用火用电扣2分/人次。 (6)、同学之间互帮互助,团结友爱,杜绝校园,不得在寝室里吵闹、打架、起哄、说脏话。打架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扣20分/人次,先动手打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学校规定开除。 (7)、不拿他人东西,盗窃的扣50分/人次,严重的开除。 (8)、借钱、物及时归还。以强欺弱、敲诈勒索的扣50分/人次,严重的开除。 (9)、随意乱泼脏水、乱扔杂物的扣5分/人次。 (10)、宿舍内严谨吸烟、喝酒、赌博,吸烟扣5分/人次,喝酒扣10分/人次;烟头烟盒扣5分/个;有烟灰扣2分。赌博扣10分/人次。 1 (1)、在宿舍内吃饭和泡面的扣5分/人次。 1 (2)、损坏公物扣10分/人次,并按价赔偿。 1 (3)、不服从老师正常管理,顶撞老师的扣10分/人次。 (二)卫生方面

中学学生宿舍管理条例

柯朱中学学生宿舍管理条例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使学生有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自主、自理精神,特制订本条例。 (一)管理体制 1.学校总务处全面负责寝室的各项管理工作,生管负责日常各项管理工作。 2.每个寝室推选寝室长两名,全面负责寝室的各项管理工作。 (二)行为准则 1.全体住宿生应自觉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本条例,遵守总务处和生管人员的指导,积极配合寝室长的工作,文明住宿; 2.生管人员排定寝室后,个人不准擅自调动,床铺、桌柜等必须按指定使用; 3.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卫生,节约水电,不将饭菜带入宿舍楼; 4.保证安全,不在寝室内外私拉电线,不使用电炉、电热毯等电热器具,不使用明火; 5.不在寝室和走廊内进行球类和棋牌类活动; 6.上课期间(包括晚自修和课间休息)不准私自回寝室,特殊情况需经班主任或导护教师书面同意; 7.男女生之间不能进入对方寝室,寝室不得留宿外来人员和非住宿生; 8.在校期间有事不住宿,需自己向班主任和生管教师说明去向,得到书面同意方可离校。 9.寝室钥匙不得私配或转借他人,否则后果自负,如遗失请及时向生管教师汇报并赔偿; 10.遵守作息制度,晚上熄灯后不大声喧哗,不做其他有碍他人就寝的事情。 11.学生家长或其他来访人员(包括本校非住宿生)看望住宿生,请向宿舍管理教师出示证件,并办理登记手续;无特殊情况,来访人员不应进入学生寝室。特殊情况须得到管理教师同意方可进学生寝室; (三)卫生要求 1.每个寝室应建立值日生制度,由寝室长负责管理寝室内外环境卫生; 2.寝室卫生应做到: (1)床铺平整,床上不乱放东西,被子叠放整齐,枕头放在被子上面,统一放在靠窗一端; (2)地面和桌面干净、整洁,无杂物、无水渍; (3)箱柜整洁,洗漱用品、茶杯、毛巾、鞋子、椅凳摆放均做到一条线; (4)门框、窗框无积灰、无脏印,门上气窗玻璃明亮; (5)室内不乱拉绳索,不乱挂毛巾、衣物。 (四) 食堂用膳制度

学生宿舍管理办法与文明宿舍评比标准

学生宿舍管理办法与文明宿舍评比标准 文明宿舍评比标准 (1) 文明宿舍评比标准 (3) 学生宿舍文明公约 (5) 学生公寓楼安全卫生工作 (6) 文明宿舍评比标准 文明宿舍一月评比一次,符合下列条件的宿舍有资格评为文明宿舍。文明宿舍发流动红旗并按照要求正确悬挂。 1、能严格遵守《宿舍安全卫生制度》和《住校生一日常规制度》,服装整洁,仪表端庄,言行举止文明礼貌。 2、被子、褥子、床单干净,床铺布局合理、整齐、美观;餐具洗刷干净,统一方向摆放整齐有序;卫生用具干净,放置有序。 3、床底干净,无垃圾、无尘土,地面干净无积水、无杂物、无痰迹,休息时鞋必须按规定摆放整齐。 4、房顶、墙壁无蛛网、尘土,无破损,无污迹。 5、室内无乱扯乱挂现象,无乱涂、乱画、乱贴、乱钉等现象,墙壁保持整洁完好。 6、爱护公共财物,公共设施完好无损,进出宿舍要轻轻开

门、关门。 7、午休、晚休时间按时休息,人数全,无迟到,无讲话,晚休按时熄灯。 8、严禁往窗外和楼道倒水、扔杂物。 9、不准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吵闹、打架斗殴。 10、未经生活教师批准,住校生不得在校外过夜。

文明宿舍评比标准 满分100分: 一、安全(20分) 1、宿舍内没有使用热得快等违章电器,没有私拉乱扯电线等现象,不使用明火。(5分) 2、宿舍内没有管制刀具等危险用具。(5分) 3、没有晚归、未归等违反宿舍纪律的行为。(10分) 二、文明(30分) 1、宿舍成员团结向上,积极上进,集体荣誉感强。(10分) 2、宿舍成员文明礼貌,举止得体,积极配合宿舍管理人员的工作。(5分) 3、不在宿舍内抽烟、喝酒;不在宿舍内赌博或变相赌博;遵守宿舍作息时间,按时就寝。(5分) 4、宿舍文化设计布局合理(倡导自己动手),美观简洁大方、有新意、有特色、有文化氛围。(10分) 三、卫生(50分) 1.地面墙壁(20分) 地面干净,无水,无尘,无纸屑,痰迹等,鞋、脸盆等用品统一摆放整齐。(10分) 墙壁干净,无污痕,无乱挂衣物,无蜘蛛网。(10分) 2.床铺及床下(20分) 床上无乱放衣物,被单平整干净。(10分)

学校学生宿舍生活及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宿舍生活及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生活秩序,培养学生讲文明、讲礼貌、守纪律,树立起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团结同学,勤俭节约,爱护公物,遵守公共秩序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在宿舍内的日常行为,应严格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准则》《巴中市学生文明礼貌三十条》,遵守学校制定的有关宿舍管理规章制度,提倡团结友爱和集体主义,反对自私自利和个人主义,尊重宿舍管理人员的劳动,服从管理,配合工作,创造整治、优美、安静、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二章学生宿舍管理机构 第三条学生宿舍由安全及后勤办公室指导管理,安全及后勤办公室由校分管领导、教导处、后勤办、团委、行政的统一领导开展工作。第四条学生宿舍实行室长负责制,负责宿舍楼内的卫生、治安、文化建设及其它事宜,由学生评议、工作人员打分考核。 第五条每层设生活指导教师一名,由学校指派,负责指导和督促本楼层的卫生、治安、文化建设等事宜,受学校分管领导的直接领导。第六条各宿舍舍长一名,负责本宿舍安全防范,卫生值日等自律自控活动,由室内住宿人员推荐产生,室内人员必须接受宿舍长的领导

第七条每个寝室所有室员都必须参与寝室及所辖公区的保洁工作,室长负责督促学生卫生清洁及公共部位的保洁工作和垃圾的清除。 第三章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节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卫生要求第八条 第一款共同保持公用部位的卫生整洁 1、不向窗外和公用部位吐痰、倒水及乱扔瓜皮果壳、纸屑、烟头、零食包装袋等杂物; 2、不得在墙上涂写、刻画和胡乱张贴 第二款学生寝室的内务与卫生要求整齐、清洁和安全,并实行垃 圾篓装化。 每周每天都要进行一次大扫除(上级检查除外),每天的值日生工作由寝室长全面安排与监督; 第三款宿舍卫生打扫工作除个人床面自己整理外,其余实行区域 值日生制; 第四款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整体要求(评分细则详见附件一:评分标准): 1、门、窗地面整洁 (1)门上不得有脚印、球印和积灰; (2)玻璃窗明亮干净,窗框上没有积灰; (3)地面拖扫干净,包括床底地面,不得有烟蒂、痰迹; (4)房门口、楼道地面不得有垃圾、积水。

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范文最新推荐------------------------------------------------------ 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交友、休闲的重要场所,是学院对学生进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是展示高校校园文明成果的重要窗口。为加强学生宿舍基础文明建设和管理、教育、服务的育人工作,根据《高等学院学生行为准则(试行)》《高等学院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规定。 (一)住宿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学生宿舍各项管理规定,服从管理,文明住宿。 1.学生住宿由宿管部门统一安排,按指定的房间、床位住宿,不得随意调换,占床一个月不住者取消住宿资格,其床位由宿管部门收回另行安排。学生一律不得擅自在校外租房住宿。 2.住宿学生须按学院有关规定,根据所住宿舍条件的不同在每学年开学初按时足额交纳住宿费。 3.住宿学生必须服从宿管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宿管人员的检查,妨碍宿管人员的正常工作。 4.学生不准进入异性宿舍。若确属工作需要进入异生宿舍者,须经值班人员同意方可进入,办完事后应自觉离开。 5.住宿学生在宿舍禁止留宿外人,严禁留宿异性,不准寄放亲朋贩卖的货物。如直系亲属来访确因夜深在外找不到住处,留宿学生须持本人学生证和来访者的有效证件到值班室办理手续后方可留宿一晚, 1 / 13

违者予以适当处罚。违反两次以上者(含两次),给予警告处分。 6.同学和亲属来访,必须遵守门卫会客规定,履行来访登记手续,学生上课和自习时间一律不接待来访。 7.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学院作息时间,做到按时入舍,就寝、起床。晚归学生须向值班员出示证件、说明原因、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入舍。无正当理由月累计2次晚归者,给予警告处分。 8.寒暑假原则上不安排学生留校住宿。若确因教学实习或社会实践等需要留校住宿的学生,需经本人申请、分院同意方可办理留校住宿。寒暑假留校住宿的学生须交纳水电费和住宿管理费。 (二)住宿学生应当自觉维护宿舍正常的生活、学习、安全秩序,保障学院和学生的财产和人身的安全。 1.未经宿管部门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学生宿舍叫卖或从事其他商业活动。违者没收所卖商品外,并处以罚款。 2.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宿舍;禁止在宿舍内自炊或燃烧杂物;不准在寝室点用蜡烛,违者除没收其禁用物品外,并给予警告处分。如因违规保管或使用上述物品而引起火灾、爆炸等事故者,将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 3.住宿学生要注意保护宿舍安静。晚休、午休和自习时间不准在宿舍内喧哗、歌舞、大声播放音响或收录机、打扑克、打麻将、下棋、玩游戏机、看影碟或电视,不得进行妨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娱乐活动。对有以上违纪现象的学生,将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1)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的重要场所,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保证正常的生活秩 序,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 宿舍内务卫生规范及要求 床位号要与柜号、桌号、凳号相对应,特殊情况需调动床位,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同意,生活指导科批 准,方可办理。 白天宿舍一律贴靠墙面挂好蚊帐(拆掉外侧两个角保留内侧两个角,由立方体拆成一个平面),物品按指定地方摆 放。 宿舍必须按床号轮值搞卫生,全校统一,星期一住一号床的同学搞卫生,星期二住二号床的同学搞卫生,周而复始, 当日请假的同学需找人顶替,宿舍门前的走廊卫生和绿化带的垃圾,由当日值日生负责清除,不足8人的宿舍由宿 舍长统一安排。 宿舍物品摆放法: 八人间物品摆放法: 1)行李统一放在行李架上; 2)床上除被子、蚊帐、枕头、草席外,不准放任何东西,铁柜顶提倡放艺术装饰品,美化净化宿舍,不准摆放其他 东西; 3)鞋类放在床底下离床脚步向15厘米处排成一直线; 4)毛巾一律挂放在套间的不锈钢架上; 5)水桶一律放洗衣台底下; 6)口杯、饭盒、洗衣粉放在洗衣台上方的台面上; 7)热水瓶放在铝合金窗下面; 8)半干湿的衣服挂放在套间的铁丝上; 9)拖把挂放在套间窗侧的不锈钢钩上;

1)白天宿舍一律贴靠墙面挂好蚊帐(拆掉外侧两个角保留内侧两个角,由立方体拆成一个平面),棉被、毛巾被,并按下列要求放好:棉被放在靠阳台的床外,贴墙第一层放枕头,枕头上面是毛巾被,毛巾被上面是蚊帐,草席等物品要求铺垫整齐;除此,床上、蚊帐架上不能有其他物品。 2)开水瓶放在不锈钢铁架最低层,铁架上面一、二层放洗漱用品与茶具,中间三层是鞋架。(如鞋不够地方放可放于床下,鞋尖向外摆成直线即可。) 3)清洁用具摆在阳台一端,水桶随阳台墙体摆成一直线; 4)电脑柜顶不准放任何物品,柜中部几个小框内放书等学习用品,柜台面不准放任何东西。 5)各种行李包、箱放在位于冲凉房顶部的行李台上面。 各宿舍的内务卫生每天必须在早上八点前完成,八点后值班老师组织检查。 2 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爱护消防设施,不得乱动乱用,更不能故意破坏。 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危险物品带入或放在宿舍内; 宿舍内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不准使用任何电器; 宿舍内不准自炊,点火燃烧物品;不准抽烟,点蜡烛; 学生亲友来访必须在宿舍值班室登记,经允许方可入内,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留宿; 不准闲散人员或小商小贩进入学生宿舍区; 发现不法分子或可疑人员以及安全事件时,应立即向宿舍值班老师报告; 学生应积极防盗,关好门窗,锁好柜门,不得将贵重物品或现金存放宿舍内。 凡超过50元现金必须到西校区信用社开存折存放,随用随取,凡将钱包遗忘、乱放而造成丢失的,学校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男生不准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准进入男生宿舍;

中学生宿舍规章制度

中学生宿舍规章制度 【篇一:中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中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一、住宿生常规 1、听到起床铃后,宿舍长负责催叫住宿学生起床,迅速整理内务 工作。 2、早上学生离开宿舍,由本宿舍值日生打扫卫生。 3、按时打饭、就餐,打饭时要排队,严格按学校规定时间就餐。就 餐期间出现问题及时报值班老师解决。要珍惜粮食,珍惜他人劳动,剩饭菜禁止乱洒、乱倒,要倒到指定位置。 4、按时到校上课,到上课前10分钟离开住宿区。各宿舍舍长要检 查本宿舍学生离开情况,发现问题要报告值班教师,值日生要在离 开宿舍前关好门窗。上课期间不准中途回宿舍,因有特殊事出入宿 舍者,必须持有班主任分管主任准许的假条。 5、午间有午自习时,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时间进行自习,禁止在室 外活动,禁止回宿舍。 6、按时上晚自习,不允许无故迟到,早退,旷课。晚自习时要认真 学习,不准说话、打闹或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7、下晚自习后,立即回宿舍,准备就寝,做好洗漱等睡前准备工作,值班教师查床时,舍长及其他同学做好配合,准确无误后舍长签字。熄灯铃响后不准再说话、打闹等出现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更不准 外出宿舍楼。 8、住宿生回到宿舍生活区,同学之间要讲文明,不说脏话,要讲团结,遇到困难要互相帮助,要讲究仪表。言行举止、仪表要符合学 校的要求。 9、晚间遇到停电时,要在教师的指导下,正确使用火烛,以确保师 生安全。 二、住宿生规则 1、按统一指定的房间、床位就寝; 2、遇到突发事件或病、事假及时报告值班人员; 3、晚上必须在规定时间前返回宿舍;晚上点名后不得私自离开; 4、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制度,按时起床、就寝、熄灯; 5、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共设施,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搬动;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汇编精编版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汇编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汇编 蔡寨中心校 学生宿舍文明公约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不参与任何违背社会公德、危害社会秩序的活动。 2.自觉遵守校规校纪,自觉遵守宿舍内的各项管理制度。 3.宿舍成员要团结友爱,和睦共处,尊重他人的习惯,不干涉、不歧视、举止文明、语言礼貌,自觉维护学生的形象。 4.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在公共场所乱贴、乱写、乱画、乱刻,自觉遵守值日制度;个人衣物要勤洗勤换,物品摆放整齐。 5.自觉维护生活秩序,宿舍内不准喧哗、打闹、喝酒、抽烟、赌博,不传阅不健康的书籍和音像制品,不携带或存放危险物品,不私接电源。 6.按时就寝,在就寝时间,不准高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不准点蜡烛。 7.男女交往要文明、大方,不得在公共场所勾肩搭背,不进异性宿舍。不准夜不归宿或留宿他人。不随意动用他人物品。 8.爱护公共财产和设施,损坏公物应主动赔偿;勤俭节约,不浪费水、电、粮食,不攀比追求奢靡之风。 9.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积极配合,如有意见及时向管理中心汇报,不能和管理人员发生争执。保持良好的宿舍文化氛围。 蔡寨中心校德育处

总务处 宿舍管理办公室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第一部分

学生住宿须知 1.住校生需自觉遵守校规校纪,遵守学生宿舍的各项管理制度。 2.凡住校生必须办理住宿相关手续免费住宿,根据班主任安排按分配的房间、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调换,不得擅自校外住宿或留宿他人。 3.自觉遵守作息制度,春秋冬季宿舍门中午关闭,宿舍关门落锁时间春、秋、冬季为21:00,夏季为21:30,熄灯时间顺延20分钟。 4.宿舍内不许外来人员流串宿舍,禁止在宿舍内喧哗、斗殴。不得参与任何迷信,伪科学等非法活动。 5.宿舍内严禁使用任何器具自炊,禁止使用明火、私拉电线,严禁携带或存放任何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6.男女生不得互串宿舍,宿舍内禁止喂养动物。 7.讲究卫生,自觉遵守值日制度,自觉维护公共及个人卫生。物品摆放整齐,禁止乱贴、乱画、乱刻、乱倒垃圾。 8.加强防火、防盗意识,妥善保管个人现金或贵重物品,离寝、就寝时关好门窗,遇到意外情况及时报告值班人员。 9.爱护公共财产和设施,丢失或损坏由个人或全寝人员按学校规定照价赔偿。 10. 每宿舍推选宿舍长一名,负责宿舍的日常管理。同学之间互敬互爱,互相帮助,发扬集体主义精神。 蔡寨中心校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1、住校生需提前告知班主任需要住宿,以便协调房间及床位。未提前申请的,一律不的临时住宿。 2、学生入住宿舍由德育处统一分配、调整和管理,任何班级和个人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床位,未经批准不得校外住宿或留宿他人。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的公共场所。为了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营造整洁、健康、文明、和谐的学生宿舍环境,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学生住宿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榜罗中学在校学生(以下简称学生)。 一、宿舍管理机构设置 1、学校总务处处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及房源情况统筹安排初中部及部分高中部女生入住学生宿舍。 2、学校成立由校领导、总务处、政教处、教务处、办公室、团委、学生会组成的宿舍管理委员会,对宿舍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学生宿舍日常管理由宿舍管理员负责,包括水电管理、安全保卫、生活秩序、清洁卫生、维修、附设服务等工作,宿舍管理员有权按照学校相关规进宿舍实施各项检查工作,学校各主管部门及全体学生应给予配合和支持。 3、各学生宿舍设立学生住宿服务委员会(简称“学服会”),是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机构,主要负责学生生活服务、信息宣传、协调沟通和调研反馈等工作。 二、宿舍住宿制度 1、学生宿舍按照统一安排原则,由学校总务处统一调配。

(1)新生入校前,总务处按各班寄宿学生人数,将宿舍的床位分配到班,安排到人。 (2)学生宿舍一经排定,无特殊情况不再调整。特殊情况需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认可并签字盖章,报总务处审核备案,再到宿舍宿舍管理员处更换钥匙。 (3)学生应服从学校的住宿安排,在指定的房间居住,并遵守相关住宿管理要求。 (4)每位学生只允许使用一个床位,不得私自调换、私占、出借、转让床位,不得留宿非本宿舍人员。 (5)宿舍楼内空房间、空床位由学校统一计划管理,学校有权对未满住宿人数的宿舍分配学生及合并宿舍。学校需对宿舍布局作调整时,学生应服从宿舍的调整。 4、毕业生退宿 (1)为不影响学生宿舍检修与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毕业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个人物品搬离原住宿舍并到总务处办理退宿手续,逾期则遗留物品做无主处理。 (2)接到学生退宿申请,宿舍管理员须到宿舍验收室内设施是否完好,若无损坏丢失,管理员收回宿舍钥匙,报后总务处办理该生退宿手续。 (3)室内设施如有丢失、损坏,应给予赔偿。如果责任不清,须由本宿舍成员均摊;对拒不赔偿的,不予办理退宿手续和毕业离校手续。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的重要场所,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创造良好、舒适、温馨、稳定的的生活环境,保证正常的生活秩序,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 宿舍内务卫生规范及要求 1.1 学生入校后一律按指定的房间、床位住,不准擅自调换,寝室内应选好寝室长,要服从寝室长的安排; 1.3 宿舍必须按床号轮值搞卫生,星期一住一号床的同学搞卫生,星期二住二号床的同学搞卫生,周而复始,当日请假的同学需找人顶替。 1.4每位同学应注意卫生保持,有生活垃圾尽量自己带到垃圾桶或垃圾池内。1.5不要将剩饭、剩馍、剩菜等乱扔、乱倒,以免影响室内整洁,或造成无谓的浪费。 2 学生宿舍安全纪律管理规定 2.1 爱护消防设施,不得乱动乱用,更不能故意破坏。 2.2 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危险物品带入或放在宿舍内; 2.3 宿舍内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不准使用任何电器; 2.4 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热器及音响设备,不准私接其它用电器,不准点蜡烛,生火自炊,焚烧纸屑及任何物品,不准在宿舍内抽烟,喝酒,打麻将,赌博,看不健康电影; 2.5在日常生活中应注意防火、防电,以免出现火灾等事故。 2.6 学生亲友来访必须在宿舍值班室登记,经允许方可入内,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留宿;男生不准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准进入男生宿舍; 2.7 不准闲散人员或小商小贩进入学生宿舍区; 2.8 发现不法分子或可疑人员以及安全事件时,应立即向宿舍值班老师报告;2.9 学生应积极防盗,关好门窗,锁好柜门,不得将贵重物品或现金存放宿舍内。 2.10上下楼梯要注意安全,不得挤扛、推拉,以免发生不安全事件。 2.11贵重物品不要带回学校,不听劝告而在校内丢失的责任自负; 2.11上课和自习时间不得在宿舍逗留;课间因事回宿舍须凭老师的批条,在值班室履行审查手续后方可; 2.12学生应遵守以上规定,如有违反将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 学生宿舍公物财产管理规定 3.1宿舍内部设施由宿舍成员共同负责管理; 3.2 楼内公共区域即走廊、卫生间、洗漱间的门窗等公共设施,如人为破坏,由当事人按价赔偿;恶意破坏的,加赔处罚。如责任人无法落实,由本楼层住宿人

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教学文稿

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交友、休闲的重要场所,是学院对学生进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是展示高校校园文明成果的重要窗口。为加强学生宿舍基础文明建设和管理、教育、服务的育人工作,根据《高等学院学生行为准则(试行)》《高等学院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规定。 (一)住宿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学生宿舍各项管理规定,服从管理,文明住宿。 1. 学生住宿由宿管部门统一安排,按指定的房间、床位住宿,不得随意调换,占床一个月不住者取消住宿资格,其床位由宿管部门收回另行安排。学生一律不得擅自在校外租房住宿。 2. 住宿学生须按学院有关规定,根据所住宿舍条件的不同在每学年开学初按时足额交纳住宿费。 3. 住宿学生必须服从宿管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宿管人员的检查,妨碍宿管人员的正常工作。 4. 学生不准进入异性宿舍。若确属工作需要进入异生宿舍者,须经值班人员同意方可进入,办完事后应自觉离开。 5. 住宿学生在宿舍禁止留宿外人,严禁留宿异性,不准寄放亲朋贩卖的货物。如直系亲属来访确因夜深在外找不到住处,留宿学生须持本人学生证和来访者的有效证件到值班室办理手续后方可留宿一晚,违者予以适当处罚。违反两次以上者(含两次),给予警告处分。

6. 同学和亲属来访,必须遵守门卫会客规定,履行来访登记手续,学生上课和自习时间一律不接待来访。 7. 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学院作息时间,做到按时入舍,就寝、起床。晚归学生须向值班员出示证件、说明原因、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入舍。无正当理由月累计2 次晚归者,给予警告处分。 8. 寒暑假原则上不安排学生留校住宿。若确因教学实习或社会实践等需要留校住宿的学生,需经本人申请、分院同意方可办理留校住宿。寒暑假留校住宿的学生须交纳水电费和住宿管理费。 (二)住宿学生应当自觉维护宿舍正常的生活、学习、安全秩序,保障学院和学生的财产和人身的安全。 1. 未经宿管部门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学生宿舍叫卖或从事其他商业活动。违者没收所卖商品外,并处以罚款。 2. 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宿舍;禁止在宿舍内自炊或燃烧杂物;不准在寝室点用蜡烛,违者除没收其禁用物品外,并给予警告处分。如因违规保管或使用上述物品而引起火灾、爆炸等事故者,将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 3. 住宿学生要注意保护宿舍安静。晚休、午休和自习时间不准在宿舍内喧哗、歌舞、大声播放音响或收录机、打扑克、打麻将、下棋、玩游戏机、看影碟或电视,不得进行妨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娱乐活动。对有以上违纪现象的学生,将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 4. 住宿学生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文明住宿,礼貌待人。严禁打架斗殴,酗酒赌博,违者将给予纪律处分。

学生宿舍卫生管理条例

理学院1号楼宿舍卫生管理条例(2014-3-11修订版)为优化现代大学生个人素质,培养学生良好的个人卫生生活习惯,使学生宿舍真正成为优雅、整洁的学习生活场所和团结文明的育人环境。理学院将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学生宿舍进行卫生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生宿舍卫生管理规定: 1.宿舍卫生管理实行相关班委(班长,团支书,卫生委员)负责制,宿舍卫生由舍长统一安排值勤。 2.宿舍卫生检查将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的方式,对表现好、差的宿舍及个人予以全院通报表扬或批评。 3.宿舍管理实行学生床位挂号制度,标明床号、姓名以便明确责任人,按照逆时针依次为1号,2号,3号,4号,5号,6号(宿舍内床为上下铺的,小号在下,大号在上)。 4.每学期的卫生成绩将作为班级评优的重要参考。 5.在校、院的检查中,如果有拒检或中伤检查者的宿舍或个人,全院通报批评并交由团总支老师处理。 6.每次校、院级检查后,卫生成绩将由理学院学生会社区部通过公共邮箱的方式,告知各班班长,班长告知每个人,对表现 不好的个人、宿舍、班级责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者交由团总支老师处理。 二、学生宿舍卫生整理规定: 个人卫生: 1.被子统一叠成方块,靠远离梯子一侧放,枕头在被子一侧,靠墙放。 2.床表面除被子、枕头及娃娃外,不允许有任何杂物。 3.室内严禁乱挂衣物,毛巾全部挂于阳台上,墙面贴画要合理。 4.书架上物品摆放整齐,书籍按从大到小的顺序依次摆放。 5.鞋子必须整齐摆放于床下方,鞋跟朝外(若个别宿舍有鞋架,鞋架须放于阳台,鞋子整齐放于鞋架上,鞋跟向外)。 公共卫生: 1.门窗清洁,玻璃上无糊纸及贴物。 2.地面无垃圾,无污物,无积水,保持清洁。 3.洗漱用品、脸盆统一放于床下。暖瓶统一放于桌下。 4.宿舍桌面无垃圾,无污渍,东西摆放美观整齐,凳子一律放在桌下。 5.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清新无异味。 6.阳台上物品须摆放整齐。 7.行李箱整齐摆放在柜子顶部,或者床下。 8.宿舍内所有网线必须贴墙或贴地铺设。 9.每个宿舍内部可以有自己的文化,但要求该宿舍风格统一,整体感觉良好。 三、宿舍扣分标准: 个人卫生: 1.被子不整:被子不叠扣5分,被子不整酌情扣1-2分。 2.床面脏乱:床铺面不平整,床边缘不整,床上乱放物品,酌情扣1-2分。 3.衣物乱挂:在床边或衣橱外面,墙上乱挂衣物和毛巾,酌情扣1-2分。 4.书架不整:书架上书籍等物品摆放凌乱,酌情扣1-2分。 5.物品摆放:桌面上物品摆放不整齐,鞋子摆放不整齐,箱子盒子摆放不整齐,酌情扣1-2分。 公共卫生: 1.门窗不净:门和窗户非常脏乱的扣2分,其余情况酌情扣分。(注:门和玻璃每项1分)。 2.地面脏乱:地面非常脏乱的扣2分,其余情况酌情扣分。 3.物品不规:洗漱用品、脸盆、暖瓶、凳子等摆放凌乱,酌情扣1-2分。 4.桌面脏乱:桌面有垃圾、污渍,物品摆放凌乱,酌情扣1-2分。 5.室内异味:空气浑浊有异味,酌情扣1-2分。 6.阳台脏乱:阳台上物品不整齐、阳台地面不干净,酌情扣1-2分。 说明: 1、个人卫生成绩: (1)学院检查的个人卫生成绩=个人床铺卫生成绩+公共卫生成绩。 (2)公寓科的成绩以A,B,C,D划分。个人卫生成绩出现两次及以上13分以下者取消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的

学生住宿管理办法

学生住宿管理办法 一、管理机构 公寓楼主管领导:主管政教、保卫副校长 分管主任:政教主任 成员:政教主管住宿的干事 二、住、退宿程序 1.学生住宿先到公寓办填写住宿登记表,办理相关手续;凭公寓办开出的住宿通知单,在宿舍楼管理人员处领取钥匙及公寓物品,到指定宿舍入住。无特殊原因,一律不准自行调宿;需要调宿者凭公寓办开出的调宿通知单调宿。 2.入住后需仔细检查宿舍内配备的各种生活物品、公用设施,若发现问题,及时与楼管联系解决。对宿舍物品如有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3.住宿生每学期必须按时交清住宿费,并及时把收据交到楼层管理处以备检查。无收费收据者一律不准住宿。不交费住宿一经发现,加倍罚款。 4.学生退宿先到公寓办填写退宿登记表,凭公寓办开出的退宿单,到指定的宿舍楼管理人员处交清有关物品,办理相关手续,方可退宿。 三、纪律要求 1.学生要文明住宿,应当遵守《榆林市第三中学校规》和公寓办的各项规章制度,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2.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上课上自习时间不准在宿舍滞留,有病有事者应出示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 3.严禁学生私自搬动床和柜子等设施。 4.未经公寓办同意不准私自调换宿舍和床位。

5.不得故意损坏楼内一切公用设施。 6.绝对服从公寓办老师、楼长、管理人员的管理。 7.不得在公寓楼内抽烟、喝酒、赌博等,更不能寻衅滋事、打架斗殴以及藏匿管制刀具等危险用品。 四、卫生要求 1.宿舍不准乱挂乱贴各种饰品,室内物品摆放整洁统一。 2.宿舍内的卫生由学生轮流值日清扫,每日早操前、午课前和晚睡前值日生要将宿舍清扫干净,把垃圾倒入垃圾桶内,由值周学生每天进行检查,按10分、6分、2分三个档次打分。 3.每周一次卫生大扫除,卫生检查时必须统一用公寓办配发的床单、被罩等公寓用品。 4.不准把废弃物从窗户扔出,更不能将污水向窗外或楼道内泼洒。 5.学生宿舍内不得有烟头、烟盒。 6.学生在午睡、晚睡起床后要及时将床铺整理整齐。 7.学生不得将手纸或其它杂物丢入便池内,以防下水道堵塞。 五、安全要求 1.学生离开宿舍要随时熄灯、关好门窗。不准给非本宿舍学生私配钥匙,大额现金要存入银行,贵重物品需妥善保管,丢失学校概不负责。 2.校外人员来宿舍会客,必须到公寓楼值班室办理登记手续。男生公寓家长获得楼管批准方可进入,男性家长严禁进入女生公寓。 3.严禁在公寓楼内使用电吹风、热得快、热水壶、电饭锅、电热毯等大功率用电器,违者没收用电器。 4.学生未履行请假手续,一律不得在校外住宿,不得擅自留他人在本宿舍内住宿。严禁住校学生中午住晚上不住或时住时不住。 六、奖励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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