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法庭实验报告

模拟法庭实验报告
模拟法庭实验报告

20 —20 学年第学期模拟法庭实验报告

行政诉讼模拟法庭案例

何小强诉华中科技大学 案情简介 原告何小强系第三人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2003级通信工程专业的本科毕业生。第三人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是独立的事业法人单位,无授予学士学位的资格。1982年1月12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82)学位字001号《关于下达首批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名单的通知》中载明,华中工学院是国务院首批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1988年1月华中工学院更名为华中理工大学。2000年5月26日,华中理工大学、同济医科大学、武汉城市建设学院合并,科技部管理学院并入,组建华中科技大学。2003年5月12日,第三人颁发的《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授予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凡具有我校学籍的本科毕业生,符合本《实施细则》中授予条件者,均可向华中科技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第三条“……达到下述水平和要求,经学术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者,可授予学士学位。(三)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统考”。2003年6月27日,《华中科技大学本科学分制学籍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凡有下列情况之一,学校不授予学士学位:2、国家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不及格”。2006年12月,华中科技大学作出《关于武昌分校、文华学院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确定非外国语专业的申请者须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是授予学士学位的必备条件之一。2007年6月30日,原告何小强获得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告何小强本科学习期间,没有通过全国英语四级考试。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的规定,以原告何小强不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为由,未向被告华中科技大学推荐申请授予学士学位。2007年8月26日,原告何小强向被告华中科技大学和第三人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提出授予工学学士学位的申请。2008年5月21日,第三人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书面答复原告,因其没有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不符合授予条件,被告华中科技大学不能向其颁发学士学位。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判决书 (2009)武行终字第61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何小强,男,1985年8月5日出生,汉族,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2003级通信工程专业本科毕业生,住(略)。身份证号(略)。 委托代理人:何志锋,男,1950年11月27日出生,汉族,湖北省随州市府何化工厂职

模拟法庭案例

模拟法庭案例三 模拟法庭(经济纠纷) 主持人:大家好,欢迎大家来到商学院模拟法庭。原本是你出力我付钱的的和谐的雇佣关系,却因为一次不小心的意外工伤,使原告工人张喜寿失去了宝贵的左臂,而张喜寿也就一张诉纸将被告武汉三兴纺织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原告能否获得被告的赔偿,赔偿的数额又是多少?现在欢迎10级工商一班的同学做精彩的表演。谢谢! 一、法庭准备阶段 书记员:请原告被告及其委托代理人入庭就坐 原被告是否到庭? 原被告:到庭 书记员:原被告诉讼代理人是否到庭? 原被告诉讼代理人:到庭

书记员:请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应关闭寻呼机、手机等通讯工具; 2、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像,经允许可以摄影的人员,不得使用闪光灯; 3、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4、不得发问、提问、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5、爱护法庭设施,保持法庭卫生,不得吸烟和随地吐痰; 6、旁听人员违反法庭规则的,审判长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旁听公民通过旁听案件的审判,对法庭案件的审判有意见或建议的,可以在闭庭以后,书面想法庭提出。 以上法庭规则,旁听人员必须认真遵守。

(审判长审判员依次进入) (四)(走到审判长面前)报告审判长,当事人已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就绪,现在可以开庭(回到座位) 审判长:谢谢书记员,全体座下。 审判长:现在开庭,首先核对当事人身份。由原告向法庭报告你的姓名、年龄、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职务及家庭住址 原告:我叫张喜寿,男,1984年11月10日出生,汉族,现住武汉市新洲区阳逻街吴家田146号 审判长:由原告委托代理人向法庭报告你们的姓名,说明你们的工作单位、职务及代理权限。 原告委托代理人:我叫周忠平,湖北乾泰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全权代理 审判长:由被告向法庭报告你的姓名、年龄、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职务及家庭住址

浅谈高校数字化模拟法庭实验室建设

浅谈高校数字化模拟法庭实验室建设 法学是一门应用性、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传统的模拟法庭实验室基础设施陈旧,已不能适应信息时代对大学生的要求。因此,高校法学专业应对传统模拟法庭实验室进行改造升级,逐步将其建设成为能够培养高层次、高技能法学人才的数字化模拟法庭实验室。文章基于传统模拟法庭实验室的不足,通过分析建设数字化模拟法庭实验室的意义,进而提出建设高校数字化模拟法庭实验室的方案。 标签:数字化模拟法庭;职业技能;法律人才;建设 一、引言 法学教育不仅仅是法条、法理的传授,更重要的是专业技能的训练。这就需要一个不仅能锻炼学生实践能力,而且能进行科研和学术交流的平台——模拟法庭。模拟法庭教学是指在教师的指导下,以学生为主体,运用课堂所学的法学理论知识,借助一定设备,模仿真实法庭审判的实践性法学教学活动[1]。作为一个实验教学场所,模拟法庭实验室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模拟审判、辩论等环节的训练,一方面加强了法学专业学生对庭审程序的了解,另一方面也锻炼了学生的思辨能力、处理实际案件的综合能力。这些能力的培养有利于使学生更快走上法律职业道路,发展成为合格的法律人才。目前各高校的模擬法庭实验室为学生进行模拟法庭的开展提供了场地和逼真的庭审现场,但是随着数字法庭在审判机关的应用和推广,传统的模拟法庭实验室已经不能满足学生法律职业技能训练的需要。 二、传统模拟法庭实验室的不足 传统的模拟法庭实验室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其存在的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主要有以下几个: 1.传统模拟法庭实验室的硬件设施和软件环境不足 在硬件配套方面,很多高校没有配备专门的法官桌椅、诉讼桌椅、书记桌椅、审判桌椅、犯人椅、犯人栏、旁听椅、法官服、律师袍、法槌等必备物件。这就使得模拟法庭与审判机关的法庭相差甚远。在软件方面,高校缺少有代表意义的实际案例资源,很多都是学生自己在网上下载的案例,不具有代表性。 2.指导教师的配备力量薄弱 由于我国高校缺乏既是教师同时又从事法学实践的“双师型”法学教师,导致很多教师指导起模拟法庭来显得吃力。学生在模拟法庭庭审过程中往往得不到老师的专业指导,一些差错、疑惑得不到老师的纠正和解答。有些高校的模拟法庭教学流于形式,教师对模拟法庭的工作不够重视,到开庭时匆匆去讲几句空话、套话。究其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通过传统法学理论教育模式培养出来的大多

创客空间建设方案

创客空间建设方案 一、建设背景及意义 (一)建设背景 随着李克强总理在达沃斯论坛上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客”这个新名词也被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2015年3月2日,科技部“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电视电话会议”中进一步强调,推进大众创新创业是新时期科技工作的重要任务。2015年3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共计提出8项重点任务,其中第一条就是加快构建众创空间。 创客是创新创业重要的助推者之一,我国国内目前创客的规模仍较小,进一步推进国内的创客运动,需要高校培养更多的新型创客人才。着眼于新工业革命的兴起,在当前互联网“+”的时代下,培养具有“创新、创造、创业、分享”精神的新时代大学生是高校发展的必然趋势。打破专业界限,基于多学科、跨专业,“跨界融合、集成创新”的创新型高校创客空间是高等院校适应新工业革命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建设意义 高校在开展“创客空间”的建设方面尚没有规律可循,都是在探索阶段。在我院建设高水平院校的形势下,结合我院“培养态度好、知识新、技能强的实用人才”的办学理念,建立具有“我院特色”的“创客空间”。这不仅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精神;也是深化我院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更是落实以创新带动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促进我院毕业生充分就业创业的重要措施。同时,我院创客空间的建设,将进一步提高学院知名度,为建设全国高水平院校及创新创业实训基地示范院校打下坚实的基础,具有十分显著的现实意义。 二、建设方案 (一)整体方案介绍 本方案基于线上“创新创意”互联网资源分享平台,通过创客教学体验区、创客开发制作区、创客交流区、创客作品展示区,采用STEAM创新教学方法,以线下产品制作与线上理论学习相结合的模式,采用先进的物联网技术、移动互联技术、桌面操作工具等建立一个线上线下互联互通的创客空间。通过该平台的建设大学生“创客”们可以协作、共享,实现从创意到产品的转变,再通过社会资源的对接、孵化实现从“产品”到“商品”的转化。 同时也为创业者和投资人牵线搭桥,为在江北大学城创业孵化中心创业企业、创业小团队搭建完美的金融服务平台,并为无办公地点团队提供办公场所和交流平台,是所有创业追梦人寻找项目和灵感青睐的归属地。 (二)具体方案及主要功能 1、创新创意平台 旨在为有创新创意的学生、众多制造商、天使投资者搭建一座桥梁,让学生提出好的创意,整合学生资源参与创意设计,为好的创意产品找到合适的生产者和投资者,为制造商寻找好的产品和投资机会。通过该平台,能够让有创新创意思想的学生零成本地更快实现创业梦想。

刑事模拟法庭心得体会范文4篇

刑事模拟法庭心得体会范文4篇 这次模拟法庭活动,我深刻的了解到法院庭审时所必需的程序步骤,将实体法第一次运用与实践中;我同时也熟悉了一些法庭辩论的技巧和诉讼的方法;下面是整理的关于刑事模拟法庭心得体会范文,欢迎阅读!20xx年关于刑事模拟法庭心得体会范文一我们这次案件的情况是这个样子的:年夏的某一天,被告人A 到B家去玩,A开玩笑说:“你怎么不买辆车”。B说:“没钱买,不行,哪天我们去抢一辆车”。A问:“怎么抢啊?”B说:“把司机的手和脚都绑上扔到路边的沟里就可以了”。 月V日8时,被告人A与乡村村民C(外逃)去市玩,钱花光,于是被告人A想起了B说的抢车的事情,于是AC两人买了水果刀等作案工具预谋抢一辆出租车。后骗取D驾驶的牌出租车,要求D送两人回县,当车行驶到县乡附近时,两人便动手抢劫。被告人A用买来的塑料枪对准D的头部,C试图用买来的胶布捆绑D的手脚。混论中被害人D逃跑,两名被告人后开车逃跑。车后经B转卖以8000元的价格买给了F,扔掉了车上的血衣,车款自用。被抢车价值1。6万元人民币,案发后被追回还给被害人。 这次模拟法庭我被分配到了审判组,担任审判员。在第一次的讨论中我深感自己在老师提出的问题上面知识的不足,我不知道应该怎么去思考,怎么去做,怎么去找出重点并给予回答,这从侧面说明我基本的知识是欠缺的及自身的能力上还是有极大地

局限的。所以我觉得在这个方面我是需要改进的,同时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第二次的录像的时候,由于审判人员的人数有限,我只是作为一名观众,但这次除了和前几次一样让我更加了解了一个庭审的过程外,让我对审判组处理一个案子的思路有了点印象。还有让我感兴趣的是法官的服装。这次的模拟法庭对于我个人而言我的知识和分析能力是不够的,需要不断的努力学习,强化,需要我接触更多的不同种类的案例对自己不断的训练。在这次模拟法庭中我也在像,的身上看到了很多值得我去学习的地方。这次的模拟法庭就我个人而言是对其比较满意的。 但我更喜欢以这种方式来一次模拟法庭,就像老师之前所说的,单单一个案例其余的问题分别交给审判组,辩护组,公诉组解决但考虑到我们现在的能力还不够所以没有这么做,其实这是大可不必的。因为虽然一开始可能时间会花得多一些但是我觉得这肯定会使我们队整个案情有更大的了解,又因为我们通过了对案情的分析就能够更好的了解一个思维分析的过程,我觉得这个是最重要的,因为只有掌握了如何分析的思维方式你才可能把握好更多的案例。你才能够从中学到更多的东西。否则的话就会出现仅仅留在形式上的错误,或者说是一种形式主义。 我想说是要经过自我思考的模拟法庭一开始肯定会出现很多很多的问题,但是不能因为会出现这些问题而去回避,应该主动的去解决,从中间获得经验。也只有在一次一次不断的对案例的分析中我们才能够真正意义上学到更多的内在的东西,及外在的

行政诉讼模拟法庭

行政诉讼模拟法庭检察院诉林业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案 审判长: 审判员: 书记员: 公益诉讼人: 被告: 被告代理律师: 第三人:

书记员】:现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7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3 条第1 款的规定,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到庭情况。【书记员】公益诉讼人是否到庭 【公益诉讼人】:已到庭【书记员】被告法定代表人及被告诉讼代理人是否到庭 【被告】:已到庭 【书记员】第三人是否到庭 【第三人】:已到庭 【书记员】: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 、到庭所有人员应听从审判员统一指挥,一律关闭通讯工具,遵守法庭秩序,不准吸烟。 2、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得喧哗、鼓掌、插话,不得进入审判区,有意见可以在闭庭后提出。 3、当事人及其诉讼参与人不得中途退庭,如擅自退庭,是公益诉讼人的作撤诉处理;是被告的则依法缺席判决。 4、审判人员或法警有权制止违反法庭纪律,妨碍民事诉讼活动的行为,对不听制止的,可依法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宣读完毕,)【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合议庭组成人员入席。 【审判长】:请坐【敲法槌】(全体坐下,书记员不用)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诉讼参与人己经全部到齐,法庭准备工作就绪,现在可以开庭。

【审判长】:谢谢书记员,请坐。 【审判长】: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下面核对当事人身份。 【公益诉讼人】:公益诉讼人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住所地:兰州市城关区。 【被告】:被告兰州市城关区林业局,住所地: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法定代表人张一,林业局局局长。 【被告】:委托代理人张二,甘肃吉庆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委托代理人张三,甘肃吉庆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三人】:甘肃明达科技教育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兰州市。法定代表人张四,公司执行董事。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45条的规 定,本庭依法公开审理公益诉讼人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诉被告兰州市城关区林业局、第三人甘肃明达科技教育服务有限公司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现在,宣布开庭。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6条、第46条规定,本 庭由兰州铁路运输法院审判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陶表伟、王卫欣依法组成合议庭。由本院书记员董容担任法庭记录。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29条、第30条、第 32条、第47条、第58条的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以下诉讼权利: (一)公益诉讼人在诉讼中享有放弃变更诉讼请求的权利 (二)被告对公益诉讼人的起诉有应诉方有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三)当事人有委托代理人的权利: (四)当事人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五)当事人有在诉讼中进行辩论的权利: (六)当事人在诉讼中经审判长许可,有向证人发问的权利;

模拟法庭(刑事)操作规则

模拟法庭(刑事)操作规则 模拟法庭(刑事)操作规则 模拟法庭目的 1.了解庭审过程,加强法律人意识; 2.进一步深化课本上的知识,了解实践中的法律纠纷,并把两者结合起来,达到学习的升华。 3.锻炼学生的思辨能力和和表达能力。训练法律人必须的语言技能思考能力。 一、模拟法庭的举行原则 1.应该选用有争议的案例,使学生能从不同的角度思考问题,并锻炼分析思辩能力。 2.应该选用尚未有定论的案件,使学生能够用自己的思维对案件进行评价,锻炼其思维的独立性,避免盲从。 3.应该尽可能的达到与真实庭审相同的环境、程序,使学生真切的感受到法律实施的过程,培养学生的法律人意识。 二、模拟法庭的要求 (1)审前要求 1.审里前要求原告被告双方进行充分的准备,对实体法和程序法内容都有透彻的了解,并查阅、收集相关的法律法规,模拟搜集相关的证据,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要求,准备相关的诉讼文件。 2.法官必须对诉讼程序、庭审规则、法律用语以及刑事实体法律有深刻的了解,法官还必须具有根据法律规定和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2)诉讼代理人、合议庭、书记员的要求 1.双方各委托诉讼代理人两名。

2.明确采用的诉讼程序,确定合议庭的人数。上诉案件应由合议庭三人组成,不适用简易程序。 3.书记员一名。 三、庭审过程要求: 1.按照《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程序操作。所有参加者都必须严守法庭秩序纪律。 2.按照《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刑事法律法规,对实体法内容,各方必须进行充分的讨论和争辩,熟悉、正确全面地掌握法律法规的内涵、立法本意以及其内部所蕴含的法理,并以此作为各方进行诉讼活动的法律准则,以此作为各方进行辩论、答辩、审判等法律依据。 3.法庭笔录应该归档,作为以后活动的必要参考,并一次提出相应的模版,方便类似活动中的程序部分工作的开展。 4.教师在庭审结束后应该对案件的实体法争议和程序过程进行评点。 四、庭审前准备 1.案例准备 这是基础的准备之一。首先,案例应有典型性,达到以案学法之目的,避免重复知识点,最好一个案例涵盖三到四个知识点,能让学生法理分析准确;其次,所选案例最好与学生自己的生活经验和现实处境相联系,让学生认识到自己的盲点及学习法律的意义;最后,注意案例分析的方法不能直接逼迫学生接受现有的知识和结果,要先让学生自己判断,使课堂产生意见分歧,进而阐述立法本意,然学生切身感到法律的严谨性和权威性。 2.角色准备 在学生自愿报名和推荐的基础上,确定扮演审判长、审判员、书记

小学创客实验室建设方案

小学创客实验室建设方案 国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创客教育,教育部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十三五”期间全面深人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要“有效利用信息技术推进‘众创空间’建设,探索STEAM教育、创客教育等新的教育模式,使学生具有较强的信息意识与创新意识”。 创客教育由教、学、想和造四个阶段组成,需要建立相应的创客空间(创客教室)及配套的创客教育课程。 一、创客空间(创客教室)建设方案 (一)创客空间布局 1.创客空间总览图 完整的创客空间实验室主要由教学区、操作区、作品展示区、加工台、电子元器件储存区、储物柜和交流讨论区组成。应根据学校实验室大小以及实际规划的不同面积和大小对创客空间进行不同的设计和规划。 2. 功能区设置 2.1教学区 这个区域主要用于老师给学生传授基础的理论知识,为学生们的创新做基础性铺垫。

2.2操作区 学生活动操作平台,配置桌椅,可以定制,也可以使用普通的课桌。宽阔的课桌和舒适的座椅,将会有更好的制作体验。 2.3作品展示区 创客实验室会产生非常多优秀的学生作品,我们要让更多的人看到他们的成果,鼓励和激发学生创造的思维。所以我们需要一个很酷的展示区。展示区的职

能不仅可以存放学生的作品,还可以存放一些有趣味性,较高技术含量的作品,来引导学生发散思维,激发兴趣。 2.4器材收纳区 创客实验室的器材管理,将会是学校面临的一大难题。需要制定一套合理的管理办法,来解决硬件资源在使用时出现的问题。所以,需要一个合理的收纳区域,来帮助解决这样的问题。 2.5多媒体交流区 创客实验室的网络功能,是我们加入网络共享平台的窗口。我们不仅可以完成自身的基本需求,如课堂教学,编程,查阅资料等;还可以与其他创客分享作品和交流经验。

刑事案件模拟法庭剧本

刑事案件模拟法庭剧本 出庭人员: 1、审判人员:审判长王力云、审判员卢伟双、刘旸:书记员;石苗苗 2、公诉人: 3、被告人: 4、辩护人 5、证人 6、法警 案由:非法拘禁、抢劫财物 案情;2008年5月1号六时许,被告人严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在孙昊的协助下将被害人赵爽从晨曦饭店强行带到世纪大酒店5003房间。期间严宇非法关押被害人长达五日,并且对其施加暴力导致被害人身体受到严重损害,5月6日上午九点被害人趁严宇熟睡之际逃跑,在向外逃跑的过程中突发心脏病导致死亡。被告人严宇随即向公安局投案自首。 公诉人、辩护人、证人、被告人已在庭外候审。 ◆【开庭前准备阶段】 【书记员】:请全体旁听人员保持安静,现在宣读法庭规则: 1、未经法庭允许,不得录音,录像,摄影。 2、不得随意走动或进入审判区 3、不得鼓掌,喧哗,吵闹,以及实施其他妨碍法庭审判活动的行为。 4、请关闭随身携带的通讯设备。 5、旁听人员违反法庭规则的,审判长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于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旁听公民通过旁听案件的审判,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有意见或建议的,可以在闭庭以后书面向法院提出。 以上法庭规则,旁听人员必须认真遵守。 【书记员】:请公诉人,辩护人入庭 全体起立 请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入庭 【审判长】:请坐! 【书记员】(面对审判长):报告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已到庭,被告人孙昊、严宇已在羁押室候审。有关诉讼参与人已在庭外侯传,法庭准备工作就绪。请指示开庭! 【审判长】:(敲法槌)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今天就南京市检察院向本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孙昊、严宇涉嫌非法拘禁罪、绑架罪一案进行公开审理。现在开庭!请法警传唤被告人孙昊、严宇到庭! (法警去审判长那拿文书,再去下面带2被告人和2法警上来。) 【审判长】被告人,孙昊。 【孙昊】:到 【审判长】你还有别的姓名吗?

模拟法庭刑事案例.pdf

模拟法庭(刑事) 书记员刘磊:公诉人、辩护人、证人、被告人已在庭外候审。 现在请旁听人员保持安静,宣读法庭规则: 一、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应关闭寻呼机、手机; 二、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经允许可以摄影的人员不得使用闪光灯; 三、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四、不得发问、提问、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五、爱护法庭设施,保持法庭卫生,不得吸烟和随地吐痰; 六、旁听人员违反法庭规则的,审判长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于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旁听公民通过旁听案件的审判,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有意见或建议的,可以在闭庭以后书面向法院提出。 以上法庭规则,旁听人员必须认真遵守。 请公诉人、辩护人入庭。 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请大家坐下。 刘磊:(转身)报告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已经到庭,被告人宋钧雷、李敏已提到候审,法庭准备工作就绪。 审判长张莉:(敲法锤)现在开庭。传被告人宋钧雷、李敏到庭。(待被告人到庭后)被告人宋钧雷的基本情况? 宋钧雷:我叫宋钧雷,男,1987年4月11日生,汉族,浙江省桐乡市人,大学文化,市理工大学学生,住本市梧桐街道。。 张莉:被告人宋钧雷,起诉书副本有无收到?何时收到? 宋钧雷:2009年6月5日收到。 张莉:被告人李敏的基本情况? 李敏:我叫李敏,男,1988年7月18日生,汉族,浙江省桐乡市人,大学文化,市理工大学学生,住本市梧桐街道。。 张莉:被告人李敏,起诉书副本有无收到?何时收到? 李敏:2009年6月5日收到。 张莉:桐乡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2条的规定,今天在这里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由桐乡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宋钧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告人李敏故意伤害案。合议庭由审判员张莉、邹伟、于晓磊组成,由张莉担任审判长,书记员刘磊担任法庭记录;桐乡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周祖云出庭支持公诉;受第一被告人宋钧雷委托,浙江诚信律师事务所律师蓝晓芳出庭为被告人宋钧雷辩护,第二被告人李敏自行辩护。 张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4、159、160条的规定,当事人、辩护人在庭审中享有下列权利: (1)可以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回避; (2)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查; (3)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 (4)被告人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作最后陈述。

模拟法庭策划书

模拟法庭策划书

“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即本年度的法制宣传的主题。 四、活动对象 德州学院全体在校生 五、活动地点及时间 12月4日体育楼一楼法学实验室 六、庭审预演阶段活动安排 (一)策划阶段准备工作 在十一月中旬完成模拟法庭的策划工作以及案例选择工作(二)演员角色确定及培训工作 1、确定案例后进行演员的选拔,确定人物性格。 演员角色根据审判的诉讼参与人初步确定为

审判长:一名 审判员:两名 书记员:一名 公诉人:两名 辩护人:三名 被告:一名 证人:两名 法警:三名 2、召集所有演员开会,布置具体任务任务。 A、审判、公诉、辩护三方彩排前完成所需要的司法文书。同时审判方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对判决形成初步意见并列出提纲。 B、向各位演员交代庭审程序,让各自清楚自己的出场顺序。

行政诉讼模拟法庭心得

行政模拟法庭心得 5月16日下午,我们第二组进行了模拟法庭的演练。整个过程持续将近了1个小时。 我们的案例如下:九洲市龙湾金属冷拉标准件厂,申请征用2.9006亩集体土地,但是没有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和对涉案宗地进行建设。并且,在九洲市人民政府同意征地之前,即1997年7月24日,金属厂已被九洲市龙湾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并注销登记。1999年7月30日,九洲市人民政府颁发九国用(99)字第0018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2007年8月31日,金属厂以九洲市人民政府为被告向九洲市龙湾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九国用(99)字第0018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2008年3月7日,九洲市龙湾区人民法院作出(2007)龙行初字第50号《行政判决书》,确认九国用(99)字第0018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行政行为违法。该判决于2008年4月10日生效。2010年2月,***、###以九洲市人民政府为被告向九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被告赔偿718.7万元。其理由是九洲市人民政府的违法颁发九国用(99)字第0018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行为导致其丧失国有土地使用权。 在第二组中,我担任是被告代理人。因为被告是全权委托,被告代理人在整个模拟法庭中是与审判长、原告代理人并列为需要准备的事情最多的。在正式演练之前,准备工作显得盲目而没有头绪,因为需要准备授权委托书、证据清单、答辩状、质证阶段言辞,开始的时候准备的材料都是不合要求的,经过老师的指点,才做出正确的改正。在这一方面,因此懂得了授权委托书、证据清单、答辩状这些文书的基本格式要求和需要注意的地方。 对于这次模拟法庭的演练,总体来说,自我感觉还是良好的。开始的时候,首先由书记员做开庭前的准备,在宣读完法庭规则和确认原告被告以及其代理人到场后,法官正式入场宣布正式开庭。 整个庭审虽然偶尔会出现一些小小的意外和冷场,不过总体来说还是不错的,至少基本遵循了真正的法院法庭庭审程序分为举证、质证、自由辩论阶段,因为是亲自参加了,相对前面去法院旁听庭审有更深的收获,明确了解的被告代理人需要准备的东西,也了解了庭审过程应该注意的言辞,对于行政诉讼案件的基本过程有了基本的熟悉。 但是,我们这组的模拟法庭,也存在了一些不足和瑕疵。 首先,是审判长对于法庭的程序,不是太过熟悉,以致在原告读完诉讼状后,直接跳到了举证阶段,被告的答辩状因此被搁浅,在被提出时,有返回来诵读答辩状,这时,场面显得有点混乱。不过处理地还算合理。 第二,因为原告在正式庭审前,又临时加了一条证据,在举证阶段着重围绕这个重点发表言论。这让作为被告代理人的我着实难受。因为是临时新提出的,没有准备应对其新加的言辞,只能临场发挥,这时,才知道什么叫做“书到用时方恨少”,于是,针对其证据只能陈述自己已知的言论,因此一度被原告代理人压制,不过,只少,我方也有充足的证据和言辞让原告无可奈何。所以,从中明白,在案件中,对案件要详细再详细地了解,做出充分的准备以确保万无一失。 第三,被告代理人与原告代理人在自由答辩阶段的僵持,使整个庭审显得有些凌乱。因为原告代理人针对“注销”二字一个劲地发表言论,却未给出详细的证据来支撑其言论,在我看来有点显得无理取闹。因为审判长的主导作用没有起到作用,双方因为这个事情你来我往,却依旧没得出结论,事后回想着实让我有点尴尬。 总体来说,这次的模拟法庭还是让我获益良多,因为亲身亲为了,了解到很多的细节需要去注意,否则,可能会发生“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的情况。也熟悉了被告代理人需要准备的材料,需要准备的言辞,并且粗略懂得了作为被告代理人需要怎么样反驳原告观点,并且临场反应做出有利于本方的言论。 以上便是我对这次的模拟法庭演练的一些心得和体会。

模拟法庭案例.

(一、法庭准备阶段) [书记员]:下面宣读法庭规则 (一)查点当事人及其诉讼参加人到庭情况并请入席 (二)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到庭所有人员应听从审判员统一指挥,一律关闭通讯工具,遵守法庭秩序,不准吸烟。 2、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得喧哗、鼓掌、插话,不得进入审判区,有意见可以在闭庭后提出。 3、当事人及其诉讼参与人不得中途退庭,如擅自退庭,是原告的作撤诉处理;是被告的则依法缺席判决。 4、审判人员或法警有权制止违反法庭纪律,妨碍民事诉讼活动的行为,对不听制止的,可依法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请主审法官入席 (四)报告审判员,当事人均已到庭,请开庭 [书记员]:请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审判长]:下面核对双方出庭人员的身份。双方将出庭人员的情况向法庭进行说明。 [审判长]:原告:杨信,男,1962年12月7日出生,汉族,杨信民族艺术工作室,艺术总监,住址略。 委托代理人:张龙,北京市郦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盛建军,男,1956年11月21日出生,北京市丰台区方庄地区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住址略。 [审判长]:被告:北京国际饭店,法定代表人陈旭华,总经理,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9号。 委托代理人:王伟,北京大洋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 [审判长]:上述情况是否属实? [原告]:属实 [被告]:属实 [审判长]:双方诉讼参加人的身份符合法律的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现在宣布开庭。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原告杨信诉被告北京国际饭店公司其他著作权纠纷一案。本案由法官裴桂华担任审判长,与本院法官樊静馨、梁延昊共同组成合议庭,书记员亓蕾担任法庭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出上诉,申请执行。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原告可以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出反诉。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双方当事人是否听清了?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听清楚了,不申请回避。 [被告]:听清楚了,不申请回避。[ (二、法庭调查阶段) [审判长]:现在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陈述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 [原告]: 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停止使用原告作品的电视节目的播放。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7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责任。 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公正费用和律师费用。 [原告]:事实与理由,杨信系京城著名民俗画家。自1995年开始独立创作大量展现老北京民俗风情的彩铅笔画,并先后出版《捧读胡同儿》、《京城老行当》等美术作品集。 [原告]:2007年,原告发现被告未经同意,擅自在其星光旋转餐厅内使用原告美术作品集中七十余幅作品,制作喷绘壁画作为餐厅墙壁的装饰,用于餐厅的商业推销活动。 [原告]:此外,被告还使用原告的作品制作了电视宣传片,在餐厅内不定时播放。原告认为被告是为营造就餐环境使用原告作品,并且改变了部分作品的颜色、字体以及图案的完整。侵犯了原告对上述美术作品享有的著作权,故诉至法院。 [审判长]:原告方,就立即停止侵权这一项诉讼请求,你们对被告现在的侵权状态是否经过确认? [原代]:现在被告方应该是停止侵权了。 [审判长]:那你们是否还坚持第一项诉讼请求? [原代]:不坚持了。 [审判长]:下面由被告就原告方提出的第二、第三项诉讼请求,以及指控的事实理由进行答辩。 [被告]: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如下,1、对于原告出版过诉状中提到的作品集,我们有异议; [被告]:被告的28层餐厅,在进行装修改造中以老北京为主题的设计时,委托北京北电影视制作中心进行整体设计及装修,同时要求北京

实验室建设

实验室建设 一、“十一五”实验室建设总结 按照“十一五”实验室建设规划,根据学校专业设置和实际情况,统筹规划,分布实施,集中优势,重点建设一批基础和专业实验室,建成了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四川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起到了很好的示范辐射作用。“十一五”期间,学校建有19个中心制的实验教学中心(下设87个分室)及1个工程训练中心,形成了以基础课、技术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学实验室为基础的结构层次科学、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实验室体系。制定和完善了实验室工作、人员、安全、开放等各类实验管理制度,并成立了实验室指导委员会对实验室的建设工作进行指导,使实验室建设有据可依,管理更科学、更规范。 “十一五”建设期,学校新增实验用房面积约22000平方米,2007-2010年,共投入11366万元购买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建成多媒体教室10个,1162座,外语自主学习中心和语言实验室3个,256座。截止2010年8月31日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共计22324台/套,总值已达24849万元。2007年以来,我校中地共建项目成效显著,共有13个中地共建实验室建设项目获得中央财政的资助,资助总额达4500万元。(2010年9月建成多媒体教室60个,6653座,语言实验室11个,660座) 学校加强了实验室队伍建设,鼓励教师参加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设置实验教师岗位,部分实验室主任由高职称的教师担任。目前,全校实验队伍总人数有209人,其中专职实验教师44人,副高职称以上人员占45.45%,兼职实验教师41人,副高职称以上人员占56.10%,专职实验技术人员124人,副高职称以上人员占29.84%,本科以上人员占43%。 学校实验教学条件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基本满足了人才培养目标规定的实验教学要求,目前全校实验室承担实验项目2072项,年实验学时数约7693时(不含毕业设计),人时数达2839627人时,实验项目开出率达98%,其中有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课的课程459门,占总开出的实验课课程的77%,综合、设计性实验项目936项,占总实验项目总数的46%。实验室还加大了开放力度,学校大多数实验室都不同程度地向学生开放。开放的形式包括:以开放实验项目为载体向学生开放;以选修实验课程开放;为学生社团完成课外科技活动开放;为学生实验竞赛、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实验预习、实验续做、实验重做、实验拓展研究以及完成毕业设计实验等。 二、目前学校实验室建设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学校的不断扩招使学生数量快速增长,而学校的实验设备与师资力量并未能实现同步增长,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只能维持正常的实验教学秩序,而

刑事模拟法庭流程

开庭时间:2008年12月25日 开庭地点:苏州科技学院模拟法庭刑事审判庭 出庭人员: 1.审判人员:审判长刘建超、审判员万国全、袁大星;书记员:李琳; 2.公诉人:东海省山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张鸿军、杜君豪; 3.被告人:于文清; 4.辩护人:祝鼎超,助理:李佳,东海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5.证??人:陈妍、王晓娇。 案由:故意杀人 案情:被告人于文清与被害人张洁(被告人的母亲)多年来一直相依为命,他们没有工作也没有劳保,生活条件始终比较困难。2004年10月12日,被害人突然瘫倒在家门口,不省人事。被告人立即将她送到泗水区人民医院接受治疗,主治医生诊断为脑溢血且深度昏迷。被告人几乎天天去医院陪夜,自己服侍母亲,每隔两三个小时为母亲翻身、擦身、换尿布。在住院的五十多天中,被害人的病情丝毫没有好转,吃不进饭,大小便失禁,但是可以进行简单语言交流。医生告诉被告人,这病没什么治疗希望了,老人只能靠注射葡萄糖维持生命。眼见母亲治愈无望,经济日趋窘迫,更不忍心看着母亲痛苦万分的表情,2004年12月3日,被告人将其母亲接回了家。第二天下午,在犹豫与矛盾中痛苦挣扎了一天一夜的被告人决定亲自对其母亲实施“安乐死”。他用两条浸泡了盐水的湿毛巾绑在其母亲的手臂上,再用两根铁丝绕在毛巾外,接通了电源,致使被害人遭电击而亡。当晚,被告人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开庭前准备阶段】 [书记员]?(书记员入庭,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请全体旁听人员保持安静,现在宣读法庭规则: 1.所有人员必须服从审判长的指挥; 2.任何人对合议庭及其成员有意见,均不得当庭指出,可以在休庭后以书面形式提出; 3.未经本院许可,不得记录,不得录音、录相和摄影; 4.不得鼓掌、喧哗,不得开启传呼机和移动电话或其他妨碍法庭秩序的行为; 5.不得吸烟和乱扔乱吐; 6.旁听人员不准发言,不得进入审判区。 旁听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述法庭规则。审判长有权制止妨碍刑事诉讼活动的行为,对不听制止的,可依法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书记员]??请公诉人、辩护人入庭!(公诉人、辩护人入庭) [书记员]??请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审判人员入庭) [书记员]??请坐下!(书记员面向审判长)报告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已经到庭,证人已在庭外等候,被告人于文清已在羁押室候审,法庭准备工作就绪,请指示开庭! ★【宣布开庭阶段】 [审判长]?(敲击法槌)东海省山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今天就东海省山河市人民检察院向本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于文清故意杀人一案进行公开审理。现在开庭![审判长]??请法警传唤被告人于文清到庭!(法警带被告人于文清到被告人席) [审判长]??被告人于文清,请向法庭报告你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文化程度、职业状况、家庭住址、有无犯罪前科、何时何因被羁押和逮捕的 [被告人]??我叫于文清,男,1943年6月25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电工,住所地为山河市泗水区清溪镇幸福北路120号,没有犯罪前科。因为涉嫌故意杀人,我于2007年12

模拟法庭开庭笔录(行政模版)(同名44593)

模拟法庭开庭笔录(行政模版)(同名44593)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开庭审理笔录 案号: 案由: 时间: 地点: 合议庭组成人员: 书记员: <庭前准备> 书记员:请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未经允许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 2.不得随意走动进入审判区; 3.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4.不准发言、提问,如对法庭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或闭庭后,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本 庭提出; 5.不准吸烟、随地吐痰; 6.请关闭手机、呼机等有声物品。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及合议庭成员入席。审判长:请坐下。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已全部到庭,被告提供的证人XX在庭外侯传,庭前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 <开庭审理> 审判长:(敲法槌)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现在开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五条之规 定,今天本庭在这里公开审理原告XX不服 被告XX作出的XX一案。 审判长:根据有关法律,现在核对一下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到庭情况。 原告:原告XX,住所地为XX。 法定代表人:XX,职务为XX。 原告代理人: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代 理权限为一般代理。 被告:XX,住所地为XX。 法定代表人:XX,职务为XX。 被告代理人: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代 理权限为一般代理。

审判长:原被告双方对对方到庭人员身份有无异议? 原告:无异议。 被告:无异议。 审判长:经法庭审查,各方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诉讼手续合法,准许参加本案的诉讼。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本案依法组成合议庭。本 案由XX市XX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判员 XX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XX、审判员XX组成 合议庭,由本院书记员XX担任法庭记录。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 七条、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 享有以下诉讼权利: (1)当事人有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的权利; (2)当事人有提供证据、要求重新鉴定或勘验的权利; (3)当事人在诉讼中有陈述和辩论的权利; (4)当事人有申请保全证据、提起上诉的权

模拟法庭案例 完整程序

[背景说明] 本案以现实中发生的实际案例改写而成。法庭审判模拟真实庭审过程,具体程序根据需要有所简化。 [法庭场景和演员] 审判庭(中间高悬国徽,肃穆) 审判席(3人) 书记员席(1人) 公诉人席(2人) 辩护人席(3人) 法定代理人席(3人,设臵在辩护台靠近旁听区一侧,本案中虚设,不发表意见) 被告人席(上述相关席位上摆放好身份标志牌:审判长、人民陪审员2个、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证人) 法警席(3人) [法庭审理程序开始] 书记员(起立)宣布:“肃静!请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入庭。” (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依次入庭就座)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及合议庭人员入庭。” 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旁听人员起立,审判长及合议庭人员入庭,就座。

书记员:“请坐下。报告审判长,法庭审判准备就绪。” 审判长:“现在开庭!”(使用法棰) 审判长:“传被告人白宁、李刚、赵楠到庭!” 三名法警将被告人白宁、李刚、赵楠押解到被告席。法警分别回到自己的位臵立正站好,对面而立。 [法庭调查——宣读起诉书] 审判长:“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诉人起立,宣读起诉书)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 起诉书 京海检刑诉[2003]997、1013号 被告人白宁,男,15岁,1987年7月29日出生,汉族,北京市人,高中二年级文化程度,北京市胜利中学学生,户籍地为北京市海淀区幸福小区1号楼1门7号。因涉嫌犯抢劫罪,于2003年3月4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刑事拘留,经本院批准,同年3月28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逮捕,现押于海淀区看守所。 被告人李刚,男,16岁,1986年9月22日出生,汉族,北京市人,高中一年级文化程度,北京市胜利中学学生,户籍地为北京市海淀区新华路甲4号。因涉嫌犯抢劫罪,于2003年3月4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刑事拘留,经本院批准,同年3月28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逮捕,押于海淀区看守所。 被告人赵楠,男,15岁,1987年3月14日出生,汉族,北京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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