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果菜产业项目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果菜产业项目

的通知

各有关市农业局(农委)、财政局:为全面贯彻落实山东省果菜产业振兴规划,加快推动果菜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巩固提升我省果菜产业发展优势,促进农民增收致富,2014年我省继续安排资金,支持实施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果菜产业项目。现将项目立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一)总体思路。2014年,围绕推动果菜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继续在全省苹果、蔬菜和食用菌三个产业的优势产区选择一批重点县(市、区),以发展优质、安全、高效、生态、品牌农业,促进农业生产、生态保护和农民增收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市场供求为导向、资金投入为手段,以改善生产条件、强化技术支撑、转变生产模式以及推进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生产为重点,通过统一规划、整合资源、集中投入、整体推进,打造引领全省果菜产业振兴的制高点,示范带动全省果菜产业不断提升综合生产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再创我省果菜产业发展新优势。(二)基本原则——以县为主,统筹规划。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果菜产业项目以县为单位整建制实施。项目县根据当地“十二五”果菜菌产业发展规划,科学确定发展目标、建设内容、扶持重点,强化政策措施,认真编制年度实施方案。——集中连片,突出重点。项目建设相对集中连片,形成规模,优先安排基础好、发展潜力大、增收效果显著、群众积极性高的区域,发挥整体效应。集中力量,重点解决影响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和“短板”制约因素,最大限度地发挥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省级引导,多方投入。项目建设以社会投入为主。各级财政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导和吸附作用,带动企业、合作组织和农业大户等市场化主体投资项目建设。各级有关部门要以现代农业果菜产业项目为平台,积极开展投融资机制创新,切实加大相关资金和项目整合力度,实现“集中财力办大事”。——竞争立项,绩效管理。项目县采取“竞争立项、专家评审”方式确定,确保把项目放到真重视、真投入、真想干、能干好的地方和单位。省里建立绩效评价制度,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确定下年度项目县资格和资金规模的重要依据。(三)发展目标。通过项目带动,力争到2015年,全省3000万亩蔬菜、900万亩水果基本达到设施农业、园区农业水平,大田蔬菜亩均收入达到5000元以上,设施蔬菜亩均收入达到15000元以上,水果亩均收入达到10000元以上。全省食用菌周年化生产覆盖率达到60%以上,标准化生产率达到85%以上,菇农人均年收入达到15000元以上。全省果菜等高效特色农业产值占种植业产值的比重达到65%以上,带动全省农民人均增收1000元。

二、建设内容根据当前全省苹果、设施蔬菜和食用菌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在总结近几年项目建设经验的基础上,重点实施两个方面内容,一是加大种苗繁育基地扶持力度,二是鼓励支持项目县新建和改造提升一批标准化果菜菌示范园。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承担蔬菜和食用菌产业项目的县(市、区),只承担种苗繁育基地建设,若辖区内没有具备相应能力和条件的实施主体,2014年不再立项。(一)种苗繁育基地建设。选择一批规模大、实力强、技术力量雄厚,对当地或区域乃至全省相关产业发展起到引领带动作用的种苗繁育基地和骨干企业予以重点扶持,鼓励其在当地或到省内其他主产区采取合作、联营、入股等方式建立种苗繁育基地,带动全省种苗繁育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1、苹果苗木繁育基地建设。重点支持引进国内外苹果优良品种和矮化砧木,建设资源保存圃和示范展示园,扩大资源储备与推广利用;新建品种采穗圃、砧木采穗圃、矮化自根砧木苗繁殖圃和苗木繁育圃,提高矮化自根砧苗木的繁育能力;建设苗木分级包装和贮藏等基础设施,引进矮化自根砧苗木起苗机械和苗木嫁接机等;鼓励项目实施主体建立苗木繁育基地,扩大繁育规模。项目建成后,达到年新增50~60万株优质矮化苗木的生产能力,其中,有6个以上分枝的2~3年生矮化自根砧优质大苗的繁育能力达到5万株以上。

2、蔬菜集约化种苗基地建设。重点扶持开展品种资源储备,优良品种选育、引进和展示,新技术和新型栽培模式试验示范;扩建、改造、提升种苗繁育设施,配套完善先进种苗繁育设备,提高种苗繁育水平和生产能力。项目建成后,实现周年生产,年新增优质苗生产能力3000万株以上,种苗质量显著提升。

3、食用菌菌种、菌包(料)生产基地建设。重点扶持菌种资源储备,引进、筛选优良菌种;配套完善菌种、菌包(料)生产培养车间、发酵隧道以及拌料装袋、灭菌接种、菌包传输、发酵等设施设备和生产线建设等。项目建成后,一级菌种、二级菌种、三级菌种年生产能力分别达到10万支、50万瓶(袋)、100万袋(瓶)以上,菌包年生产能力达到1000万袋以上或者成品菌料(双孢菇发酵料栽培基质)年生产能力5000吨以上。(二)标准化示范园建设。按照“看得见、易操作、有指标、能考核”的要求,本着“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干什么”的原则,各项目县可结合本地实际,重点从以下5个方面有针对性地选择确定具体建设内容。通过项目建设,确保果菜菌示范园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水平有明显提高。1、基础生产设施建设。主要完善项目区内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机井、蓄水池等灌溉水源和水电管网,硬化主干道,整修生产路等,改善生产条件和环境,鼓励配置选用先进实用机械,提高果菜生产管理机械化水平。2、示范推广新型栽培模式和技术。苹果产业,新建一批成方连片面积200亩以上的苹果现代矮砧集约栽培示范园,全部配套滴灌设施,示范推广肥水一体化技术,带动全省苹果现代栽培模式的推广;采用隔行去行的方式,高标准改造一批树龄20年生以下、成方连片面积200亩以上的郁闭苹果园,示范带动郁闭园改造;更新老劣果园,采用苹果现代矮砧集约栽培模式,改造一批连片面积100亩以上的老龄低效果园,为全省更新改造老劣果园积累经验、树立样板。蔬菜产业,对棚型结构不合理、安全生产能力差、使用年限过长、集中连片200亩以上的设施蔬菜园区,进行整体改造提升或重建,支持采用新型建材和保温材料新建或改造日光温室、拱圆大棚以及“菜菌共生”双屋面日光温室(阴阳棚),示范推广水肥一体化设备和技术,基质、水培等无土栽培技术,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等,推广应用优良种苗、高效低毒农药和生物有机肥料,适量建设棚内沼气池处理瓜菜残枝残叶等,不断提高设施和土地的综合利用效率、可持续生产能力,实现高效安全生产。食用菌产业,重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民参与、特色鲜明、连片面积200亩以上的现代食用菌产业园区建设,鼓励示范推广多功能恒温菇房、光伏食用菌大棚及其他新型、周年栽培模式的菇房(棚)等,配套完善温度、湿度、通风等调控设备。3、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依托已建成的沼气村和沼气工程,围绕沼渣、沼液和农业残留物的综合利用,本着“因地制宜、合理布局、高效实用”的原则,通过建设田间沼液储存、稀释池,输送管道、设施和喷施设备,或建设相应的秸秆粉碎堆沤池,积极推广“畜-沼-果(菜)”循环生产模式,建设一批生态环境好、科技

含量高、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循环农业示范基地,示范引导循环农业发展。围绕食用菌菌渣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支持菌渣有机肥、菌渣栽培基质、菌渣生产养殖垫料等的专业化生产。4、鼓励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基层植保服务组织或植保专业合作社,按照市场化运营、规范化管理、可持续运转的原则,组建果菜病虫害统防统治队伍,配备病虫害防治装备,开展农业重大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提高防控能力和效率。5、推广应用物联网技术。标准果园上,在环境条件监测、病虫害预测预报以及生产过程监控的基础上,利用果园专家管理系统,远程控制微喷、滴灌或肥水一体化等设备,实现果园的自动化管理。设施蔬菜上,实时采集设施内的空气温湿度、土壤水分、光照强度等环境因子,为环境调控提供依据。监测影响设施内病虫害发生的关键因子,实现对病虫害预测预报,有针对性地进行防治指导。远程控制卷帘机、通风机、水肥一体化等设备,实现自动化管理。对设施蔬菜安全生产关键环节进行跟踪,随时掌握蔬菜生长状况、管理措施以及投入品使用等相关信息。食用菌生产上,在食用菌标准化专用菇棚或工厂化生产车间中,推广食用菌规模出菇车间智能控制系统,对温度、湿度、光照、CO2含量等环境参数进行监测和监控,根据食用菌生长模型和环境控制模型,利用计算机管理技术和传感技术优化控制生产过程和环境。三、项目县选择范围和申报条件(一)候选县范围。项目以县(市、区)为单位整建制实施,候选县从国家和我省规划的苹果、蔬菜、食用菌优势区域中选择,综合考虑种植面积、产量、产值、种苗生产能力、工作基础等因素遴选确定,其中,苹果产业15个,蔬菜产业20个,食用菌产业9个(名单详见附件1)。果、菜、菌三个产业项目不在一个县(市、区)重复安排。(二)申报条件1、政府高度重视果菜菌生产,组织发动到位,工作措施有力。县级建立了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制度和奖优罚劣的激励机制,编制了果菜菌产业发展规划,出台了扶持果菜生产的有关政策和办法。基层干部和群众对发展果菜菌生产积极性较高。

2、政府有较强的资金筹集和整合能力,资金使用管理规范高效。能够足额筹集和落实项目建设资金,能够将各级各部门安排的用于果菜产业发展的资金进行有效整合,按照编制的果菜产业发展规划统一组织实施。2012年以来,在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方面,未被省级以上审计、财政监督部门通报或新闻媒体曝光;在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管理方面,未被省级以上审计、财政监督部门查出重大问题。

3、县、乡果菜菌产业技术推广体系比较健全,技术力量较强。能够满足技术指导、项目建设、项目管理的需求,具有承担省级以上技术推广和试验示范项目的基础和经验。

4、具有与承担项目相匹配的实施主体。实施主体原则上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规模较大,产业化水平较高,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示范带动能力,具有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和实施项目的基础、经验,积极性高。承担种苗繁育基地的实施主体须具备企业法人资格。苹果苗木繁育基地,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母本园、采穗圃和矮化砧木苗繁殖圃面积要在100亩以上,苗圃面积不少于有400亩(含轮作面积),从事苗木繁育5年以上,年育苗规模50万株以上,有注册商标。蔬菜集约化种苗繁育基地,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2013年商品苗供应能力达3000万株以上,智能温室和日光温室等育苗设施搭配合理,育苗设备和技术先进;拥有自主品种、发明专利,有关技术标准和规程较为完善,在行业内影响力大,服务产业和社会能力强。食用菌菌种、菌包(料)生产

基地,具有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拥有菌种、菌包(料)生产技术方面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市级以上科研鉴定成果;菌种、菌包年生产能力300万袋以上或成品菌料(双孢菇发酵料栽培基质)年生产能力5000吨以上。对承担种苗繁育基地实施主体的资格条件要出具3名以上本市、县之外相关专家的论证推荐意见和能够反映其资格能力的原始证明材料。5、项目县在完成建设任务后,须达到以下目标:一是经济效益明显提高。苹果亩收入达到1万元以上,日光温室蔬菜亩收入增加3000元以上,食用菌亩增产值4000元以上。全县果菜菌产值占种植业产值的比重和农民来自果菜菌产业收入的比重明显提高,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明显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二是产品质量明显提高。果菜菌产品全部达到无公害标准,苹果、蔬菜绿色和有机产品认证数量明显增加,食用菌80%以上达到绿色食品标准。三是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率明显提高。新优品种覆盖率达到95%以上,苹果现代矮砧集约栽培、郁闭园和老果园改造,蔬菜集约化育苗、新型设施栽培、菌菜复合棚和食用菌周年化、工厂化生产新技术,菌渣综合利用等综合配套技术推广应用率达到90%以上。四是基础生产条件明显改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满足生产需要;果园生产管理机械化水平明显提高;蔬菜、食用菌保护栽培设施优化升级,温度、湿度、光照等环境调控能力增强,机械化化程度明显提高。五是生态环保和循环农业水平明显提高。通过推广“畜-沼-果(菜)”等生态循环模式,“三沼”(沼渣、沼液、沼气)利用率达到95%以上。通过推广生物药肥、绿色控害、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有效地减少化学农药、化肥使用量,减轻对农业面源和设施的污染。六是农业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通过开展农业物联网技术的示范应用,果、菜、菌生产管理环节信息采集自动化、生产过程可视化、管理智能化程度明显提高,加快推进农业信息化进程。四、资金安排与使用(一)省以上财政资金补助额度。原则上,省以上财政资金对苹果产业项目县每个补助600万元,蔬菜和食用菌产业项目县每个补助500万元。(二)省以上财政资金使用方式、范围和补助标准。对农民等项目受益主体给予直接补助的,应主要采取民办公助、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形式,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提高项目的实施效果;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支持,也应遵循以农民为受益主体的原则,其中,对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基地的农业生产环节,鼓励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或市场化方式给予扶持,对农业龙头企业加工环节,如生产设备购置、技术改造升级等方面的扶持,应严格控制,原则上只采取贷款贴息、产业基金、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扶持方式。省以上财政安排的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严格按照《山东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鲁财农〔2011〕39号)和《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3〕1号)有关规定使用和管理,重点用于以下方面:1、种苗繁育基地建设。苹果苗木繁育基地主要用于引进优良品种、砧木资源和苗木机械;资源保存圃、品种展示园、采穗圃、矮化自根砧繁殖圃、苗圃等的水电路渠和节水灌溉及苗木分级包装、贮藏等基础设施建设等。蔬菜集约化种苗繁育基地主要用于扩建、改造育种育苗基地,配套完善新设备、新材料,储备品种资源,引进、选育、展示新品种,开展新技术和新型栽培模式试验示范等。菌种、菌包(料)标准化生产基地,主要用于储备、引进与筛选优良菌种,配套完善菌包(料)生产和发酵设备,建设接种、菌包生产与培养车间和发酵隧道等。省以上财政扶持资金不超过总投资额的40%。2、标准化示范园建设。主

要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和直接补助等方式,支持项目实施主体示范推广新型栽培模式和技术、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推广应用农业物联网技术等。具体补助范围和标准如下。(1)示范推广新型栽培模式和技术。苹果产业,矮砧集约栽培果园建设资金主要用于苗木补贴、支架及水肥一体化等设施、材料补助;苹果郁闭园隔行间伐改造配套完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老龄低效果园更新改建示范园建设主要用于土壤改良消毒、节水灌溉、矮化苗木及支架材料等补助。蔬菜产业,主要用于新建或改造日光温室、拱圆大棚、新型双屋面日光温室(阴阳棚)所需新型建材、保温材料补助,示范推广水肥一体化设备和技术,基质、水培等无土栽培技术,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推广应用优良种苗、高效低毒农药和生物有机肥料,建设棚内沼气池等。食用菌产业,主要用于建设新型栽培模式菇房(棚),配套完善温度、湿度、通风控制设备等。省以上财政扶持资金不超过总投资额的40%。此外,苹果郁闭园隔行间伐改造减产每亩补助不超过2000元。(2)发展生态循环农业。苹果和蔬菜产业,支持发展“畜-沼-果(菜)”和秸秆生物反应堆等生态循环农业,主要用于沼液储存池、稀释池、田间沼液输送管道或运输设施、沼液喷施设备、秸秆堆沤设施建设和秸秆生物反应堆等。食用菌产业,主要用于有机肥、栽培基质、养殖垫料生产厂车间建设及配套相关的设施设备等。省以上财政扶持资金不超过总投资额的40%。(3)推广应用农业物联网技术。苹果产业,主要用于购置和安装土壤温湿度传感器、土壤pH值传感器、物联网气象站、高清摄像机、智能控制器、节点设备、基站设备和智能管理平台等。蔬菜产业,主要用于购置和安装空气温湿度传感器、CO2浓度传感器、光照度传感器、土壤温湿度传感器、土壤pH值传感器、标清摄像机、智能控制器、节点设备、基站设备和智能管理平台等。食用菌产业,主要用于购置和安装空气温湿度传感器、光照度传感器、O2浓度传感器、CO2浓度传感器、标清摄像机、智能控制器、节点设备、基站设备和智能管理平台等。省以上财政扶持资金不超过总投资额的80%。财政资金不得用于与果菜产业发展无关的支出,不得用于建设农民群众不满意、没有推广价值的“示范园区”等形象工程。省以上财政资金不得用于项目管理工作经费,市、县财政资金可适当安排工作经费,用于项目管理、监理、论证评审等。(三)社会投入。各级各部门要以实施果菜产业项目为契机,加大对产业内各类新型主体的支持力度,推动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创新。要积极创新投融资机制,减少财政直接补助形式,更多地采取风险投资、贷款担保、融资增信、产业基金等市场化方式,努力撬动金融、企业等社会资本支持项目建设,努力扩大项目投资规模。各候选县要在申报书中要逐个列示项目实施主体、资金来源、各投资渠道规模、补助方式和具体用途等内容,对创新机制支持果菜产业发展的具体措施要在项目申报书中单独说明,省里将对创新意愿强、措施实、力度大的县,在专家评审时予以适当加分,并将吸引社会投入情况将作为项目县资格确定的重要依据。2014年,对研发、创新能力强、市场竞争优势明显、投资额度大的种苗繁育项目,经省级考察通过,并征得种苗企业同意,省里以股权投资的形式给予直接支持,省级投资比例可占投资总额度的20-30%,投资额度单独安排,项目单独申报,不受项目县补助额度限制。项目申报书可参照本通知附件2编报提纲的格式编写。(四)整合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是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的重要平台之一。项目县要加强资金整合,以产业发展规划为依据,按照“渠道不变、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记其功、

形成合力”的原则,在不改变资金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积极整合各渠道、各层次、各方面扶持果菜产业发展的资金,统筹安排,集中使用,积极培育发展果菜产业带和重点生产区域,提高现代农业生产的示范引导效应。在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过程中,要积极整合与果菜产业振兴有关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测土配方施肥、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病虫害防治、农业技术推广、农机购置补贴等项目资金,尽可能与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果菜产业项目区结合起来,集中财力办大事。被确定为高效节水灌溉试点县的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果菜产业项目县,在项目区选择上要尽可能与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区布局一致,高效节水灌溉资金要优先用于果菜产业项目高效节水灌溉设施建设,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不再重复安排。省里将把资金整合情况作为项目县资格确定的重要依据。五、项目县申报审批程序项目县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通过“差额上报、专家评审、竞争立项”的方式确定。(一)申报主体。县级农业、财政部门。(二)申报程序。县级农业、财政部门在广泛征求项目实施主体意见,充分进行市场调查、现场考察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按照申报通知要求编写项目申报书(编写提纲详见附件2),报经市级农业、财政部门审查通过后,由市级农业、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市、县级农业、财政部门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三)审批程序。1、资格审查。省农业厅对各市上报的候选县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县,不参加评审论证。2、专家评审。省农业厅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对各候选县项目申报书进行评审,根据评分结果对候选县进行排序,并报省财政厅。3、确定项目县。省财政厅根据专家评审情况、上年度绩效评价结果和2014年预算安排情况,择优确定2014年果菜产业项目县,并下达省以上财政补助资金。(四)项目实施。项目县名单确定后,省农业厅及时下发专家评审意见,组织项目县修订完善实施方案,并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审核备案。县级农业部门按照修改完善后的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单位开展项目建设。六、有关要求(一)精心组织项目申报。各市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指导相关县做好项目考察、论证、申报等工作。各候选县财政、农业部门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认真研究制定产业发展规划,组织搞好市场调查,积极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精心编制项目申报书。各候选县人民政府要出具《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果菜产业项目实施承诺函》,明确项目实施的具体保障措施,并随申报书一并上报。未出具承诺函的,将取消项目立项资格。(二)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各候选县要仔细阅读理解申报通知,吃透精神,对实施主体、建设地点、建设内容、资金投向、目标任务等,认真开展前期考察论证。要全面详细了解各个项目实施主体的有关情况和投资意向等,并积极采取多种方式,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要切实增强前期论证工作的责任感和严肃性,项目实施方案一经省里备案,实施过程中原则上不允许发生变更,凡出现变更的,将在年度绩效评价时予以扣分;出现重大变更的,将取消下年度申报资格,并视情节和性质追回省以上补助资金。对候选县项目申报书重点不突出、无创新内容和编制质量不高的,省里将不予立项。(三)合理确定投资规模。各候选县要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和市场主体意愿,实事求是确定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候选县与项目实施主体要在充分酝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项目实施意向书,并督促落实自筹资金和各项保障措施。各候选县要出具种

苗繁育基地实施主体的专家论证推荐意见,并对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立项资格。(四)按时上报申报文件。各候选县要严格按照《山东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鲁财农〔2011〕39号)、《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3〕1号)和项目申报通知要求,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认真编制项目申报书,并于2014年6月20日前,将候选县申报书连同资金申请文件一式8份报送省农业厅财务处统一受理,并发送电子文档至67866118@https://www.360docs.net/doc/c73774882.html,,逾期不予受理。省农业厅联系人:宗可栋,联系电话:0531-********;省财政厅联系人:陈曦,联系电话:0531-********。附件: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果菜产业项目附件下载.doc 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财政厅2014年6月3日客服热线:400-605-6886 010-******** 010-******** 136********(24小时)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北环中心邮编:100029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备05083300号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客户咨询师[2] 马老师咨询杜老师咨询段老师留言辛老师留言 400-605-6886 53KF客服系统立即免费通话点击咨询 1企业收藏夹(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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