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法试题及解答解析

破产法试题及解答解析
破产法试题及解答解析

破产法试题及答案解析一1.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属于企业破产原因的是( ) 。

A .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B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C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有明显丧失偿债可能

D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2.下列人员可以担任破产案件中的管理人的是( ) 。

A .某注册会计师,由于过失伤害被判刑罚,刑罚已执行完毕

B .某注册会计师,由于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刑罚已执行完毕

C .某律师,并且是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该合伙企业是被申请宣告破产企业的债权人

D .某律师,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3.红光印染厂被宣告破产,需要清偿如下费用及债务:

(1)管理、变价和分配企业财产的费用

(2)企业作为保证人对被保证人负担的保证债务

(3)企业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

(4)企业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以上费用及债务的清偿顺序是( ) 。

A .(1)(3)(2)(4)

B .(1)(4)(3)(2)

C .(4)(1)(3)(2)

D .(3)(1)(4)(2)

4.关于债权人会议的说法正确的是( ) 。

A .债务人的所有债权人均为债权人会议成员

B .债权人会议应当有债务人职工和工会代表参加

C .债权人会议主席由全体成员选举产生

D .对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不享有表决权

5 红日公司是碧海公司出资人,其占碧海公司注册资本的30 %,碧海公司有明显丧失偿债

能力可能,蓝天公司是碧海公司的债权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

A .碧海公司、红日公司、蓝天公司均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碧海公司重整

B 碧海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法院不需审查,直接裁定碧海公司重整,并予以公告

C .重整期间,碧海公司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D .重整期间,蓝天公司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6.有财产担保债权人对下列事项不享有表决权的是

( ) 。

A .通过重整计划

B .通过和解协议

C .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D .通过债务人财产的变价方案

7.甲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法院受理了申请,法院确定了 2 个月的申报期限,甲

公司

的债权人乙企业没有在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 .乙企业无权补充申报债权

B .乙企业只有有正当理由,才能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C .乙企业有权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乙企业承担

D .乙企业有权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列为破产费用

8.宏达纺织厂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法院受理了申请,债权人会议对宏达纺织厂财产的分配方案未表决通过,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 .债权人会议二次表决,再未通过的,三次表决,直到通过为止

B .债权人会议二次表决,再未通过的,法院裁定,债权人对法院裁定不服的,可以向该法院

申请复议

C .债权人会议二次表决,再未通过的,法院裁定,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以上

1/2 的债权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向该法院申请复议

D .法院直接裁定,债权人对法院裁定不服的,可以向该法院申请复议9.下列关于债权人委员会的说法正确的是( ) 。

A .债权人委员会的成员由债权人会议选举产生

B .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应经人民法院书面决定认可

C .债权人委员会成员没有人数限制

D .管理人履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应经债权人委员会同意

10.甲企业被宣告破产,乙企业对甲企业的债权是附生效条件的债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 .乙企业的债权不是破产债权,不能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

B .乙企业的债权是破产债权,管理人应向乙企业按清偿比例分配破产财产

C .乙企业的债权是破产债权,管理人应将乙企业的分配额提存,如在最后分配公告日条

件仍未成就,应当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D .乙企业的债权是破产债权,管理人应将乙企业的分配额提存,如自最后分配公告日起

2

个月内条件仍未成就,应当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二)多项选择题

1.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宣告破产,人民法院受理了申请,可以申报的债权有( )

A .附条件的债权

B .未到期的债权

C .诉讼未决的债权

D .该公司作为出票人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向持票人支付了票据金额,承兑人

对该公司享有的请求权

2.某企业被债权人申请宣告破产,人民法院受理了申请,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为了生产经营需要,该企业可以对个别债权人清偿

B .已经开始尚未终结的有关该企业的民事诉讼应当中止,管理人接管该企业财产后,诉讼

继续进行

C.有关该企业的保全程序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终止

D.有关该企业的民事诉讼,必须向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提起

3.下列有关破产程序中的管理人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 。

A .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向法院报告工作

B .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胜任职务的,有权向法院申请予以更换

C .管理人必须由自然人担任

D .在不给债务人或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前提下,管理人有权随时辞去职务4.某公司资不抵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宣告,法院受理了申请,该公司的下列行为无效的有

( ) 。

A .公司于1年前虚构债务

B .公司于1年前为逃避债务,将财产转移至关联企业

C .公司于3个月前清偿了对某企业的拖欠货款

D .公司于7个月前以自己所有的办公楼为原来没有担保的债权社定了抵押权5.甲公司被债权人申请宣告破产,人民法院受理了申请,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

A .甲公司的出资人乙公司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但是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乙公司未到出资期限,管

理人无权要求乙公司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B .甲公司的办公车辆被某汽车修理公司留置,管理人可以向该修理公司清偿债务,取回车

C .甲公司租赁的丙公司的设备,丙公司有权直接从甲公司处取回

D .丁公司在法院受理申请时已向甲公司发运一批货物,甲公司尚未收到,并且未支付货款,丁公司

有权取回该批货物

6.甲公司资不抵债,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

A .甲公司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

B .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或者其

丿、

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 以上

C .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认可

D .因甲公司欺诈成立的和解协议无效

7.光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宣告破产,人民法院受理了申请,光明公司此前与大发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

A .如确系生产经营需要,光明公司法定代表人有权决定继续履行合同

B .管理人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C .大发公司向有权当事人催告,有权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

D .有权当事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大发公司有权拒绝继续履行8.下列属于破产案件中的共益债务的有( ) 。

A .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B .管理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C .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D .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

9.某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法院受理了申请,该公司拖欠职工工资10 万元,下

列说

法正确的有( ) 。

A .工会或职工代表应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核实后列.出清单公示

B .职工不需申报债权,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公示

C .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有权直接向法院起诉

D .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更正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1o .某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自己重整,法院裁定该企业重整,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该企业或管理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逾

期不提供的,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宣告甲企业破产

B .各类债权人分组讨论并表决重整计划草案,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

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1/2 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C .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重整计划不通过的,法院不得批

D .即使重整计划草案通过,法院也可能不批准11.青山公司被法院裁定重整,重整计划被批准后,青山公司执行了一部分,不再继续执行,法

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青山公司重整前欠碧水公司5万元货款及20 万元的设备款,欠红花公司20 万元货款,欠绿杨公司10 万元租金。根据重整计划,碧水公司放弃了5 万元的货款,重整计划批准后,青山公司向碧水公司偿还了1 o 万元的设备款,尚欠

10 万元设备款,未偿还红花公司和绿杨公司的欠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 .碧水公司放弃5 万元货款的承诺失效

B .碧水公司所受的10万元设备款清偿有效

C .碧水公司未受清偿的10 万元的设备款与红花公司、绿杨公司的债权一起列为破产债

D .如果青山公司可供清偿普通债权的破产财产仅有1O万元,碧水公司未受清偿的债

将得不到清偿

12.兰天毛纺厂拖欠恒通公司货款,恒通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兰天厂破产,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 。

A .法院收到破产申请后应通知兰天厂,兰天厂有权提出异议

B .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将裁定送达兰天厂,兰天厂应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

债务清册、债权清册等资料

C .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向恒通公司说明理由,该裁定为终局裁定

D .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25日内指定管理人

(三)不定项选择题锦绣针织厂属国有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长期亏损,已严重到不能清偿到期债

务。

2001

年9月1日,该厂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依照法定程序,于2001.年12月20日宣告锦绣针织厂破产,并于同年1 2 月25日成立了清算组接管锦绣针织厂。随后,

清算组对锦绣针织厂的财产进行了清理,有关清理情况如下:

(1) 锦绣针织厂资产总额为6000 万元(变现价值) ;负债总额为1 2000 万元。

(2)锦绣针织厂负债的具体情况为:①应付职工工资及劳动保险费200 万元,应交税金500 万

元;

②2000年10月5日,以锦绣针织厂一号厂房、机器设备作为抵押,向建设银行共贷款

2200 万元‘;2001 年2 月1 日从工商银行取得信用贷款2000 万元。

③对其他企业所欠货款3100 万元。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A) 欠甲公司1 999 年9 月到期货款1 60 万元。甲公司多次催款无效后,起诉于人民法

院,2001 .年8 月2 日,人民法院经过二审审理,判决锦绣针织厂支付甲公司欠款及违约计200 万元,随后将锦绣针织厂办公楼予以查封,拟用于抵偿甲公司的债权。人民法院受理锦

绣针织厂破产申请时,此判决正在执行之中。

(B)欠乙公司.2000 年6 月到期货款1 00 万元。乙公司多次催款无效后,予2001 年8 月10日起诉于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受理锦绣针织厂破产申请时,此案正在审理之中。

(C)欠丙公司200] .年5 月5 日到期货款150 万元。2001 年6 月5 日,应丙公司的要求,

锦绣针织厂与丙公司签订了一份担保合同,担保合同约定:若2001 .年8 月5 日锦绣针织厂不

能支付丙公司150万元欠款,则以锦绣针织厂二号厂房折价低偿丙公司欠款。

④其他负债4000 万元。

(3)经评估确认:锦绣针织厂一号厂房变现价值为500 万元,二号厂房变现价值为200 万元,办公楼变现价值为300 万元,机器设备变现价值为1400万元。

(4)锦绣针织厂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破产费用为100 万元。

注:抵押合同均已登记。

根据以上情况,请回答如下问题。

1.锦绣针织厂欠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的货款是否属于破产债权?( )

A .均属于破产债权

B. 欠甲、乙公司的贷款属于破产债权,欠丙公司的贷款不属于破产债权

C .欠甲、丙公司的贷款属于破产债权,欠乙公司的贷款不属于破产债权

D .欠乙公司的贷款属于破产债权,欠甲、丙公司的贷款不属于破产债权2.锦绣针织厂的破产财产为( ) 。

A .6000 万元

B .4100 万元

C . 3900万元

D . 3600万元

3.工商银行应得到的破产财产数额为( ) 。

A .702 .1 万元

B .744.7 万元

C .766.0 万元

D .872.3万元

(四)案例分析题

题1

东平水泥厂(以下简称水泥厂) 系一国有企业,其欠枣庄煤炭公司( 以下简称煤炭公司) 的煤炭款300 万元,逾期后久拖不还。煤炭公司经过调查了解后得知,水泥厂管理混乱,亏损严

重、负债累累,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难以还款,便于1 998 年8月6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后认为,水泥厂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又不具备法律规定的不予破

产的条件,便依照法定程序宣告其破产。随后,人民法院组织成立破产组,对该厂的财产进行

了清理,最后形成清算报告,其有关要点如下:

(1)水泥厂的总资产为2400万元(变现价值) 。该厂的负债情况为:负债合计为2600 万元,其中,应付职工工资及劳动保险费为350 万元,应付税款320 万元。

(2)在水泥厂的固定资产中,有8 处房产,水泥厂均领有编号为第 1 至第8 号的《房屋所

有权证》(以下简称房产证),其中第1、2、3号房产证所标明的房产已于1 997 年1月5 日因民事诉讼而被法院扣押,但该三处房产又于1997年2月1日被水泥厂在向某工商银行借款150 万元时用于抵押,该三处房产变现价值为200 万元。此外,水泥厂的第4、5 号房产证所载明的

房产于1997 年2月28日向某建设银行借款100 万元时用于抵押,该两处房产变现价值为

150 万元。

(3)在企业资产中,国家划拨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为750 万元。清算组根据国家有关安置企业职工的政策计算认定,用于安置水泥厂职工的费用为600 万元。

(4)水泥厂在破产还债程序中支付的破产费用为150 万元。要求:

根据本题提供的条件,请回答以下问题:

1.水泥厂的资产应按何种程序清偿债务?

2.本案中的担保债权的数额为多少,并说明理由。

3.依照清偿程序,煤炭公司分配的资产具体数额应为多少元( 角、分省略)? 题2 某试点城市的国有企业于2001年2月1日被债权人申请破产,2001年4月1日人民法院

依法宣告其破产,4 月10 日成立清算组,企业破产时管理的财产和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情况如

下:

1 .企业破产时经营管理的财产评估变现价值如下:.

(1) 第1 号房屋价值300 万元,全部用于对A 银行的债务抵押;

(2) 第2 号房屋价值1 60 万元,属于租用B 公司的房屋;

(3) 对外投资140 万元;

(4) 专利评估作价70 万元;.

(5)破产前职工以资本金形式投入的款项( 货币资金)30 万元;、

(6)2000 年1 2 月1 日破产企业主动放弃对E 公司的到期债权100 万元。

2.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情况如下:

(1)A 银行对该破产企业发放3 年贷款,本金200 万元,年利率10 %,到期应计利息共60

万尚有1 年到期。

(2)B 公司拥有到期债权700 万元。

(3)C 公司因为破产企业担保,替破产企业偿还债务本息共350 万元。

(4)D 公司因清算组解除合同造成直接损失14Q 万元。

(5)应向税务机关支付税收罚款90 万元。

另外,发现该破产企业对B公司拥有债权190万元,发生破产费用10万元,欠税款1 30 万元。

请回答如下问题:

1.哪些属于别除权,金额为多少?

2.哪些属于抵消权,金额为多少?

3.哪些属于取回权,金额为多少?

4.哪些属于撤销权,金额为多少?

5.破产企业管理的财产中,哪些属于破产财产,金额为多少?

6.哪些属于破产债权,金额为多少?

7.破产财产应按怎样的顺序分配,每一顺序分配的金额为多少? 参考答案及分析

(一)单项选择题

1. B。《企业破产法》第2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由此可见,企业破产的原因包括两类:一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一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

乏清偿能力。

2. A。《企业破产法》第24条第2、3款规定:“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在

征询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后,指定该机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

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人:(一) 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二)曾被

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 三)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四) 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

形。''

3.B。(1) 为破产费用,(2) 为普通债权,(3) 为社会保险费用,(4) 为共益债务。根据《企业破产法》第43、113 条规定可知,破产费用优先于共益债务受偿,共益债务优先于社会保

险费用受偿,社会保险费用优先于普通破产债权受偿。

4. B。考查债权人会议制度。《企业破产法》第59条规定,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

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本法第61条第1款第(七)项、第(十)项规定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债权人会议应当有债务人的职工和工会的代表参加,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第60 条规

定,债权人会议设主席一人,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

5. D。考查企业重整制度。根据《企业破产法》第70条的规定,只有债务人和债权人

可以

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债务人的出资人无权直接申请。《企业破产法》第71 条规定,

不论

申请重整的主体是谁,法院都要进行审查,不能直接裁定重整。第73 条规定,只有经债务

人申

请,法院批准,债务人方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第77条规定,

在重

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6.B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59、61 条的规定,有财产担保债权人对通过和解协议及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没有表决权,对债权人会议有权决议的其他事项有表决权。

7. C。考查债权人的补充申报债权的权利。《企业破产法》第56条规定,在人民法院

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

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8. Co考查法院对债权人会议未决事项的裁定。《企业破产法》第65条第2款规定:“本

法第6 1 条第1 款第(十)项所列事项,经债权人会议二次表决仍未通过的,由人民法院裁II

第66 条规定,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2 以上的债权人对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65

第2 款作出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宣布之日或者收到通知之日起 1 5 日内向该人民法

院申

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1

9. Bo考查债权人委员会。《企业破产法》第67条规定,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

委员会。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

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9人。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应当经人民法院书面决定认

可。根据第69条的规定,管理人履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应及时报债权人委员会,但不需要经其同意。

10. G考查附条件破产债权的清偿。《企业破产法》第117条规定:“对于附生效条件

或者解除条件的债权,管理人应当将其分配额提存。管理人依照前款规定提存的分配额,在最后分

配公告日,生效条件未成就或者解除条件成就的,应当分配给其他债权人;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成就或者解除条件未成就的,应当交付给债权人。”

(二)多项选择题

1. ABCD《企业破产法》第46条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第

47 条规定,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第 5 5 条

规定,

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被裁定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

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2. BD。考查破产申请受理的法律效力。《企业破产法》第1 6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

破产

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第1 9 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注意:是“中止” ,不是“终止” )。第20 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第21 条规定,人民法

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3.CD考查管理人的法律规定。《企业破产法》第22条规定,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申

请人民法院予以更换。第23条规定,管理人依照本法规定执行职务,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