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薪酬准则主要变化及对企业影响

职工薪酬准则主要变化及对企业影响
职工薪酬准则主要变化及对企业影响

职工薪酬准则主要变化及对企业影响

随着国际经济的发展,我国也开始向国际化发展,为了尽快完善我国会计制度,实现国际化接轨,我国重新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主要对新旧职工薪酬准则变化对企业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提出了一些措施,希望可以促进职工薪酬准则的实施。

标签:职工薪酬准则;主要变化;影响

doi:10.19311/https://www.360docs.net/doc/c84780295.html,ki.16723198.2016.26.054

在新准则未发布之前,我国还没有形成一个独立、完善的职工薪酬准则。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财务部开已经对职工薪酬准则做了全面修订,于2014年颁布了新职工薪酬准则,要求所有企业按照会计准则标准执行。经过分析发现新旧准则的变化,对企业产生了很大影响,必须及时对其进行分析。

1 职工薪酬准则内容的主要变化

1.1 明确了职工薪酬的定义

职工薪酬准则中对职工薪酬做了详细总结,将其定义为企业为获得职工服务给予职工的各项支出和报酬,主要包括职工工资、奖金、住房基金和各种养老保险等。此外,职工薪酬准则中明确支出,股份薪酬和企业年金仅适用于其他会计准则。

1.2 扩展了职工范围

新职工薪酬准则中明确了职工范围,主要包含修订劳务合同、兼职、临时人员;企业未认可的人员;在企业控制和计划下没有和企业签订劳务合同,当为企业提供职工类似服务的人员。

1.3 职工薪酬概念和内容较完善

职工薪酬主要由事业保险费用、医疗费用和职工福等社会保险费用组成。从薪酬涵盖时间方面分析,职工薪酬包含企业职工在职期间和离职后的全部非货币福利。从对象上来看,企业薪酬不仅提供给职业本人,还给其子女、配偶等提供福利。

1.4 职工薪酬会计处理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

首先,职工薪酬中的项目随工资实现渠道分配。之前实施的制度中企业工资可以扩大到福利费用,在会计期间,企业会按照一定比例,提取养老保险、职工教育费、福利费用和工商保险费用。新准则实施后,企业必须给职工提供服务内

职工薪酬与福利准则讲解

?史上最全的职工薪酬与福利准则讲解,附实操案例~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职工薪酬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制定的目的、依据没有变化)第二条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 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 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 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新增)短期薪酬,是指企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 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除外。短期 薪酬具体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 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短期带薪缺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非货币性福利以及其他短期薪酬。【解读】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不包括在短期薪酬中,而属于离职后福利。带薪缺勤,是指

企业支付工资或提供补偿的职工缺勤,包括年休假、病假、 短期伤残、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等。(新增)利润分享计划,是指因职工提供服务而与职工达成的基于利润或其他经营成 果提供薪酬的协议。(新增)离职后福利,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离职后 福利,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辞退福利,是指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 工薪酬,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新增)第三条本准则所称职工,是指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 职和临时职工,也包括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向企业所提供服务与职工所提 供服务类似的人员,也属于职工的范畴,包括通过企业与劳务中介公司签订用工 合同而向企业提供服务的人员。第四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一)企业年金基金,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

cas收入精选概述及新旧对比致同研究之企业会计准则系列二十

《CAS 14——收入(2017)》概述及新旧对比——致同研究之企业会计准则系列(二十)2017年7月5日,财政部正式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财会〔2017〕22号)(新CAS 14)。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新CAS 14保持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同收入》的趋同,改革了现有的收入确认模型,明确收入确认的核心原则是“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强调企业确认收入的方式应当反映其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模式,确认金额应当反映企业因交付该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金额。基于该核心原则,新CAS 14设定了统一的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模型,即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履行每一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致同将就新CAS 14发布系列解读文章,包括变化概述及新旧对比、五步法模型的应用、合同成本、列报与披露、特定交易的难点解析,及对房地产、建筑施工、零售、电商、网络游戏、软件、电信及制造行业的影响。

一、新CAS 14适用范围 新CAS 14适用于所有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但不包括:合并五项准则和金融工具准则规范的金融工具及其他合同权利和义务,以及租赁准则、保险合同准则规范的租赁合同、保险合同。 另外,企业以存货换取客户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的,按照新CAS 14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但没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确认收入。其他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新旧准则的主要变化如下,详细对比内容请阅读原文: 二、新CAS 14核心变化与要求 新CAS 14对收入确认的核心原则是“控制权转移”(即在企业将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的时点或过程中以其预计有权获得的金额予以确认),并采用“五步法”模型确认收入。(一)新CAS 14的核心变化 1、收入确认的模式与理念新CAS14第四条规定,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对于如何认定企业在某一时段内转移对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新CAS 14第11条给出了3个条件,满足其中任何1个条件,即可认定控制在某一时段内转移,从而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企

新准则应付职工薪酬

【知识点】应付职工薪酬 (一)职工薪酬的内容 1.职工薪酬的概念 所谓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 2.职工薪酬的内容 (1)短期薪酬 是指企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除外。 短期薪酬具体包括: ①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②职工福利费; ③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④住房公积金; ⑤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⑥短期带薪缺勤 带薪缺勤,是指企业支付工资或提供补偿的职工缺勤,包括年休假、病假、短期伤残、

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等; ⑦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利润分享计划,是指因职工提供服务而与职工达成的基于利润或其他经营成果提供薪酬的协议; ⑧非货币性福利; ⑨其他短期薪酬; (2)离职后福利 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3)辞退福利 是指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包括长期带薪缺勤、其他长期服务福利、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和长期奖金计划等。

【备注】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3.职工的界定 ①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 ②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如独立董事; ③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向企业所提供服务与职工所提供服务类似的人员,包括通过企业与劳务中介公司签订用工合同而向企业提供服务的人员。 (二)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 1.短期薪酬的一般会计处理原则 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一般会计分录如下: 借:生产成本(一线工人薪酬) 制造费用(生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费用(行政人员薪酬) 销售费用(销售人员薪酬) 研发支出(从事研发人员的薪酬)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 ——职工薪酬》应用指南 一、职工薪酬的范围 本准则将企业因获得职工提供服务而给予职工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对价,全部纳入职工薪酬的范围。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规范的对职工的股份支付,也属于职工薪酬。 (一)职工,是指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也包括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如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等。 在企业的计划和控制下,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为其提供与职工类似服务的人员,也纳入职工范畴,如劳务用工合同人员。 (二)职工薪酬,包括企业为职工在职期间和离职后提供的全部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或其他被赡养人的福利等,也属于职工薪酬。 (三)养老保险费,包括根据国家规定的标准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及根据企业年金计划向企业年金基金相关管理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 以购买商业保险形式提供给职工的各种保险待遇,也属于职工薪酬。 (四)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以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

将企业拥有的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为职工无偿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等。 二、职工薪酬的确认和计量 在职工为企业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企业应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将应确认的职工薪酬(包括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福利)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但解除劳动关系补偿(下称“辞退福利”)除外。 (一)计量应付职工薪酬时,国家规定了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计提。比如,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等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包括根据企业年金计划向企业年金基金相关管理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 没有规定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企业应当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实际情况,合理预计当期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大于预计金额的,应当补提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小于预计金额的,应当冲回多提的应付职工薪酬。 对于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末以后一年以上到期的应付职工薪酬,企业应当选择恰当的折现率,以应付职工薪酬折现后的金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应付职工薪酬金额与其折现后金额相差不大的,也可按照未折现金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企业以其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应当

新《职工薪酬》准则解读

讲义:新《职工薪酬》准则解读 大中小 主讲老师:佟志强 一、新修订亮点 (一)明确了职工范围 除了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外,职工范围还包括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此外,针对此前颇具争议的劳务派遣问题,新准则明确了那些向企业所提供服务与职工所提供服务类似的人员也都属于职工的范畴,而不管其是否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由其正式任命,这样的情况涵盖了通过企业与劳务中介公司签订用工合同而向企业提供服务的人员。 (二)扩展了职工薪酬的适用内涵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三)充实了“离职后福利”内容 这是新准则中首次提出的概念,并区分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完整地规范了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原职工薪酬准则中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便属于离职后福利中的设定提存计划范畴。 原准则的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五险一金”,计提比例应按国家规定,借记“成本费用类”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账户。 新准则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等,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账户。 (四)非货币性福利计量统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某公司为化妆品生产企业,共有职工400人,其中生产工人340人,行政管理人员60人。本月以每套成本为100元的化妆品发放职工元旦福利,市场售价为每套150元,增值税率17%。 借:生产成本59 670 管理费用10 530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70 200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70 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6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 200借:主营业务成本40 000 贷:库存商品40 000 (五)增设“其他长期职工薪酬”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解析 满分试卷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解析 一、职工薪酬的概念与范畴 1.职工薪酬的概念 定义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类别 职工薪酬的类别包括: 第一,职工在职期间和离职后,企业提供给职工的全部货币性薪酬(如员工离职后企业给员工的退休金、离休费等。如果企业走的是社会统筹,即社会养老保险,员工退休后就由社会养老——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退休金)和非货币性薪酬(如公司每年给员工提供一次免费的体检); 第二,提供给职工本人、子女或其他被赡养人的福利; 第三,以商业保险形式提供的保险待遇; 第四,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如企业提供给职工以权益形式结算的认股权)和企业年金。 职工的范畴 职工,既包括与企业订立正式劳动合同的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也包括未与企业订立正式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或虽未正式任命,但为企业提供了类似服务的人员。比如:有的企业的董事是外部人员,虽然他没有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实际上就是根据其经验、专业知识,就董事会上讨论的问题发表意见,这也属于职工;咨询师,给企业提供咨询服务、授课服务,也属于职工,不管名义上是讲课费还是劳务费,或者是在管理费用、应付职工薪酬中核算,在贷方都是应付职工薪酬。 非货币性薪酬 非货币性薪酬主要就是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以自己的产品或其他有形资产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向职工无偿提供自己拥有的资产使用、为职工无偿提供类似医疗保健等服务。 要点提示 职工薪酬的类别包括: ①在职期间和离职后,企业提供给职工的全部的货币性和非货币性的薪酬; ②提供给职工本人、子女或其他被赡养人的福利; ③以商业保险形式提供的保险待遇; ④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和企业年金。

新准则下应付职工薪酬实务处理

新准则下应付职工薪酬实务处理 1.职工薪酬的范围 (1)职工,是指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也包括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如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等。在企业的计划和控制下,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为其提供与职工类似服务的人员,也纳入职工范畴,如劳务用工合同人员。 (2)职工薪酬,包括企业为职工在职期间和离职后提供的全部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或其他被赡养人的福利等,也属于职工薪酬。 (3)养老保险费,包括根据国家规定的标准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及根据企业年金计划向企业年金基金相关管理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以购买商业保险形式提供给职工的各种保险待遇,也属于职工薪酬。 (4)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以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将企业拥有的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为职工无偿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等。 2.职工薪酬的确认和计量 在职工为企业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企业应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将应确认的职工薪酬(包括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福利)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但解除劳动关系补偿(下称“辞退福利”)除外。 (1)计量应付职工薪酬时,国家规定了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计提。 比如,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等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包括根据企业年金计划向企业年金基金相关管理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 没有规定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企业应当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实际情况,合理预计当期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大于预计金额的,应当补提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小于预计金额的,应当冲回多提的应付职工薪酬。 对于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末以后一年以上到期的应付职工薪酬,企业应当选择恰当的折现率,以应付职工薪酬折现后的金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应付职工薪酬金额与其折现后金额相差不大的,也可按照未折现金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企业以其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全面薪酬管理教学内容

世界步入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在企业价值创造中发挥主导作用,员工成为知识生产力的载体。企业管理者越来越认识到,吸引、保留和激励员工是企业获取竞争优势的关键因素。没有一个好的薪酬体系,企业就不能获取人力资源方面的竞争优势。因此,在知识经济时代,薪酬作为激励的关键要素,具备了前所未有的功能与特征。全面薪酬战略应运而生。 随环境而动 当代西方企业的薪酬管理变革,是以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欧美的“新薪酬”运动为开端,而后经历90年代的激励薪酬管理,20世纪末的战略薪酬管理,直至21世纪初的全面薪酬管理。企业管理者由此可以意识到,薪酬管理必须随企业内外环境的演化而变革,否则会丧失人力资源方面的竞争优势。 “新薪酬” 是对传统薪酬的变革。传统薪酬以岗位等级结构和职位价值为依据,基本假设是由于岗位间价值不同,在不同岗位上的员工的贡献和报酬也不同。企业薪酬结构是由不同价值的岗位等级和职位等级组成,也即职位等级工资制。这一薪酬结构与科层制或官僚制企业组织相适应,也与相对稳定的外部环境、细化的工作分工、直线的管理模式等相匹配。 传统薪酬在内外环境动态化情况下,暴露出致命缺陷:缺乏弹性和反应迟钝。与传统劳动分工相配合,岗位间的固定工资差异,决定了员工按照岗位职责而工作和相应获得报酬,报酬与员工能力、绩效及市场变化的关系脱节。例如,工作描述是岗位工资制的基础,为任职者明确指出应当做什么,同时也隐含地表明,哪些职责不必履行,或干得好与不好都与报酬无关。强化自上而下的决策和信息传递机制,固化员工的地位差别。一旦这种管理被制度化,具有很强的路径依赖,转换成本很高。最后激励的可能不是组织所需的行为和绩效,而是鼓励员工向传统职位阶梯努力。 传统岗位薪酬制的弊端,唤起企业管理者的思考:员工的报酬支付应以什么为依据?薪酬可以激励和约束员工哪些行为?当时有两个选择:一是构建可变薪酬体系;另一个是淡化精细的等级工资制。前者降低基本薪酬在付薪中的权重;后者则是推行“宽带化薪酬”。 可变薪酬的目的,是将员工报酬由单一地建立在岗位和职位价值基础上,转向针对不同的员工群体或员工特征。企业可以依据职位价值、员工技能、资历、业绩或市场工资变动付薪。所谓薪酬支付的“4Pay” (Pay for Position,Pay for Person,Pay for Performance and Pay for Price)原则,就是对这一薪酬模式的经典概括。 宽带薪酬是上世纪80年代末兴起的薪酬等级结构,主要特征是将企业工资等级数量减少、等级幅度加宽和上下等级边界模糊或者交叉。目前对其尚有诸多争议,但工资等级扁平化和员工激励弹性化被认为是其本质特征。其主要功能优势为:弥补职位描述的缺陷,鼓励员工超越岗位要求的绩效;适应新团队、项目组等管理需要,鼓励员工技能扩展与横向流动;将晋升激励与报酬激励有机结合,解决在组织扁平化基础上两者的激励互补;促进薪酬赋权,扩大一线经理的管理职责等。 这些薪酬模式,尽管有所转变,但还是以物质薪酬为主,侧重点仍是货币性或物质性激励。全面薪酬概念,就是企业管理者和研究者对物质激励的局限性进行全面反思后提出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前后(新旧对比)

修订前(财会[2006]3号) 修订后 (财会[2014]8号) 比较 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职工薪酬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职工薪 酬的确认、计量和相关 信息的披露,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相同 第二条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职工薪酬包括: (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二)职工福利费; (三)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四)住房公积金;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六)非货币性福利;第二条职工薪酬,是指 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 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 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 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 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 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 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 工配偶、子女、受赡养 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 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 属于职工薪酬。 短期薪酬,是指企业在 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 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 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 付的职工薪酬,因解除 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 的补偿除外。短期薪酬 具体包括:职工工资、 奖金、津贴和补贴,职 职工薪酬的 范围进一步 延伸到离职 后福利,对于 给受益人的 福利,也明确 包括在内。更 明确了全职、 兼职与临时 工,劳务派遣 工包括在内。

(七)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八)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非货币性福利以及其他短期薪酬。 带薪缺勤,是指企业支付工资或提供补偿的职工缺勤,包括年休假、病假、短期伤残、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等。利润分享计划,是指因职工提供服务而与职工达成的基于利润或其他经营成果提供薪酬的协议。 离职后福利,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辞退福利,是指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包括长

2019年年新会计准则与旧版内容的不同比较.

一、《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一)仍然称为基本准则,所有企业均须执行,未按照国际惯例使用“财务会计概念框架”(CF)一词。 (二)明确了会计目标。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从理论上讲,我国的会计目标兼具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但是,我国会计目标显然将受托责任观放在第一位,强调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与国际上普遍强调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有一定差别。 (三)删除了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而代之以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包括可靠性、相关性、清晰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和及时性等八个方面。 (四)权责发生制融合在基本假定中,历史成本体现在会计要素计量部分。 (五)会计要素定义遵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但收入与费用的定义部分地引入了资产负债观,这主要是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编制财务报表的框架》的相关条款。 (六)引入利得和损失两个概念。同时,对于利得和损失又区分为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在理论上,前一种利得和损失实质上尚未实现,后一种利得和损失已经实现。

(七)首次规范会计计量属性。规定了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五种计量属性,而且强调企业在会计计量时,一般应采用历史成本。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中规定,财务报表的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现行成本、可变现价值和现值。 (八)取消了会计记账须用中文以及划分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的要求。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一)符合条件的存货发生的借款费用可以资本化。这一规定体现在《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中,即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范围扩大到某些存货项目,也就是那些需要相当长时间才能够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如造船厂的船舶)。因为象大型船舶这样的存货,造船厂仅靠自有资金根本完不成,必须借助于银行借款,而企业取得的银行借款又分不清专门借款与非专门借款,原准则规定只允许专门借款的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规定不够合理。 (二)取消了后进先出法。一是因为改进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第2号——存货》取消了后进先出法;二是因为后进先出法不能反映存货流转的真实情况。 (三)取消了移动加权平均法。因为移动加权平均法实质上是加权平均法的一种形式,国际会计准则也没有移动加权平均法。 (四)明确了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或者五五摊销法进行摊销。 三、《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会计准则第09号——职工薪酬(2014修订)

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职工薪酬的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并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我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我部于2006年2月2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同时废止。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职工薪酬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短期薪酬,是指企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除外。短期薪酬具体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非货币性福利以及其他短期薪酬。 带薪缺勤,是指企业支付工资或提供补偿的职工缺勤,包括年休假、病假、短期伤残、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等。利润分享计划,是指因职工提供服务而与职工达成的基于利润或其他经营成果提供薪酬的协议。 离职后福利,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辞退福利,是指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 第三条本准则所称职工,是指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也包括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 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向企业所提供服务与职工所提供服务类似的人员,也属于职工的范畴,包括通过企业与劳务中介公司签订用工合同而向企业提供服务的人员。 第四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一)企业年金基金,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

最新10《企业会计准则讲解》第十章职工薪酬

10《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第十章职工 薪酬

第十章职工薪酬 第一节职工薪酬概述 企业作为市场竞争的主体,其所生产产品成本的高低,质量好坏,在市场上是否有竞争力;是企业能否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所在。而人工成本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耗费支出的主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产品成本和产品价格的高低,直接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成果。明确企业使用各种人力资源所付出的全部代价,以及产品成本中人工成本所占比重,有利于有效监督和控制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人工费用支出,改善费用支出结构,节约成本,降低产品价格,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从本质上看,人工成本是企业在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直接和间接人工费用的总和,主要由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福利、教育、劳动保护、住房和其他人工费用等组成。长期以来,我国没有建立起比较广义的人工成本概念,人工成本核算中职工的范围和薪酬的内涵都比较狭窄,使得我国企业人工成本从会计核算上看偏低,没有真正反映出企业实际承担的人工耗费水平,容易使企业在国际贸易中处于不利地位。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以下简称职工薪酬准则)从广义的角度,根据构成完整人工成本的各类薪酬,从人工成本的理念出发,将职工薪酬界定为“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也就是说,从性质上凡是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给予或付出的各种形式的对价,都构成职工薪酬,当作为一种耗费构成人工成本,与这些服务产生的经济利益相匹配。与此同时,

企业与职工之间因职工提供服务形成的关系,大多数构成企业的现时义务,将导致企业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出,从而形成企业的一项负债。 本章着重讲解了除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以外所有职工薪酬的确认、计量和披露等问题。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在本书第十二章进行讲解。 第二节职工及职工薪酬的范围 一、职工的范围 职工薪酬准则所称的“职工”与《劳动法》中的“劳动者”相比,既有重合,又有拓展,包括以下三类人员: (一)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职工薪酬准则中的职工首先包括这部分人员,即与企业订立了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 (二)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如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等。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应当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为企业的战略发展提出建议、进行相关监督等,目的是提高企业整体经营管理水平,对其支付的津贴、补贴等报酬从性质上属于职工薪酬。因而,尽管有些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不是本企业职工,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属于职工薪酬准则所称的职工。 (三)在企业的计划和控制下,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为其提供与职工类似服务的人员,也属于职工薪酬准则所称的职工。比如,企业与有关中介机构签订劳务用工合同,虽然企业并不直接与合同下雇佣的人员订立单项劳动合

全面薪酬五要素

全面薪酬五要素 企业如何通过薪酬管理来传达公司的理念、激发员工工作热情,从而提高企业和员工的工作绩效,是一个现实的挑战,相信全面薪酬管理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全面薪酬管理是近年来人力资源实践领域比较流行的管理工具,与传统薪酬模式相比,全面薪酬是一种系统解决员工薪酬问题的工具和手段,它包括物质薪酬和精神薪酬,工作多样性、工作参与性薪酬以及员工发展薪酬。全面薪酬的管理精髓在于兼顾企业和员工的价值取向,实现两者价值的互动与整合,平衡两者的利益关系,将员工满意和企业绩效有机联系起来,增加了组织的竞争优势。据统计,目前高达 43% 的企业没有全面薪酬的意识,还有更多企业说的比实际做到的多。今天的企业HR ,背负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沉重的企业期望,那就是更广泛地普及全面薪酬的概念,并将这个概念积极地运用到企业人才管理中。 华恒智信资深咨询专家赵磊老师认为全面薪酬应该包含五个核心要素:工资、福利、环境、晋升以及发展。其中工资和福利是企业中最常见的薪酬形式,例如固定工资、浮动工资、企业福利等;工资是指企业因员工付出的劳动和创造的价值而提供的物质性报酬,相对来说,工资直接关乎员工的切身利益,是员工价值最直观表现,也是衡量企业间薪酬水平的最大权重的因子。 福利的目标通常不是为了直接给予员工工作激励,而是以某种方式给员工提供便利、服务或保障,来吸引、打动、留住员工,增加团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从宏观的角度整体提高企业绩效。目前,福利因素主要承担的是保健因素,但是其激励作用日益明显。 环境要素包含两个方面,即工作环境和薪酬发放环境,工作环境指的是企业能够提供良好的环境使使员工的生活与工作达到均衡,提高员工工作满意度,薪酬发放环境指企业薪酬发放时体现出公平、公正。在“全球最具吸引力雇主”排行榜上名列前茅的都是些大名鼎鼎的公司,有人对20万的学生进行全国性调查,发现对在读的学生们看来,最吸引他们的是这家公司创造的内部环境,而不是它在外界的名声。重视工作环境,这已经成为当前一代就业者的一种大趋势。 晋升和发展环境指的是企业为员工晋升和发展的提供相应的渠道,使员工得到提高,工作实现多样性;晋升和发展要素则是以赫兹伯格的双因素理论为基础建立的,该理论指出,薪酬只是保健因素,并不具备激励员工的作用,而诸如晋升机会、发展空间等才是激励因素,具有激励作用。例如,对于刚毕业的大学生而言,最看重的就是发展空间,包括公司提供的培训和学习的机会,发展就是个人在公司的未来可塑性和晋升空间,而对于公司而言,公司获得利润和远景的实现靠的就是有能力、理性的员工,帮助员工成长是实现双赢的最佳途径,与员工共同成长是企业发展的最佳道路,这就是一次有意义的价值整合。 全面薪酬是解决企业问题的一种有效手段,过去很多企业的薪酬设计都以物质薪酬为主,但是硬性工资的增加无法使员工获得持久性的满意,因此不能实现对员工的长期激励。基于此,企业应该在了解员工需求的基础上,使员工获得更多的知识、机会及发展空间,从而实现全面薪酬的作用。 但是也有HR反映全面薪酬在概念上容易理解,但是实施起来却非常复杂。因此企业在实施全面薪酬时要注意,从战略的制订到具体实施,从内部沟通到财务可行,再到整体实施并获得相应效用,HR都需要及时地随时随地地跟员工沟通,不仅让员工了解全面薪酬管理的策略,而且可以促进HR对于员工偏好的了解程度。HR要转变自己的角色,使自己成为企业内部咨询员、员工的益友,深入了解员工内心诉求、思维模式、成功意愿,从而设计出有效的薪酬方案。在全面薪酬中,一些显性的因素如工资、福利等经济性的激励手段容易被看到,而一些隐性的因素如工作环境、晋升和发展空间,并不能完全被员工观察到,这就需要HR不断与员工沟通,通过员工的反馈来不断完善全面薪酬体系,尤其是非物质性激励部分。某薪酬管理的专业人士指出全面薪酬管理不仅能激励、吸引、留住核心人才,还可以降低薪酬运营成本,在人才流动日益频繁和经济相对疲软的今天,全面薪酬管理对于企业和员工来说是一种有效的双赢。 总之,全面薪酬是一种系统地将物质薪酬向多样性薪酬转换的方法,在薪酬结构中形成了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福利+环境建设+晋升体系+发展体系的结构。由于全面薪酬的内容具有多样性,企业需充分对员工进行调研,了解员工需求,以实现需求和工作的有效对接。同时员工在薪酬选择方面可以通过菜单式选择方法挑选合适的薪酬组合,从而实现员工对薪酬的认同。最后,企业引入全面薪酬能够减少一定固定成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新旧对比

附件 2: CAS16政府补助新旧对比 2006《 CAS 16—政府补助〉2017《 CAS 16—政府补助》新旧差异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和相 关信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和列报, 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制定本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制定本准则。 准则。 第二条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 币第二条本准则中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定义一致;资本性投入调整到第五条。 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者投入的资本。 第三条政府补助具有下列特 征:明确政府是实际拨付者(最终来源) ,其他方代 收 (一)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对于企业收到 的代付的,也属于政府补助。 来源于其他方的补助,有确凿证据表明政府是补助 的对“无偿性”给出进一步定义。实际拨付者,其他方只起到代收代付作用的,该项 补 助也属于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 (二)无偿性。即企业取得来源于政府的经济 资 源,不需要向政府交付商品或服务等对价。 第三条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第四条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 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 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第四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 则:第五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明确日常活动中向政府收取对价的,适用收入准 (一)债务豁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 一 (一)企业从政府取得的经济资源,如果与企 业 则(可看作是将原财会 [2012]25 号文的相关规定 纳入

新会计准则下应付职工薪酬会计处理

新会计准则下应付职工薪酬会计处理 2014-05-06 11:30:58来源:中国财税网 新会计准则下“应付职工薪酬”会计处理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职工薪酬不仅包括企业一定时期支付给全体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也包括按照工资的一定比例计算并计入成本费用的其他相关支出。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职工福利费、各类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未参加社会统筹的退休人员退休金和医疗费用以及辞退福利、带薪休假等其他与薪酬相关的支出。 一、新准则的制定与以往相比有以下几点区别和特点 1、首次系统规范:此准则是相关规范内容的首次制定、归纳和颁布,即是首次在一个准则中系统的规范了企业和职工建立在雇用关系上的各种支付关系,而以往则是分散在其他准则中零星的涉及规范。 2、明确定义:此准则明确定义了职工薪酬的内容,即是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职工福利费、各类社会保险费用以及辞退福利等其他与薪酬相关的支出,共计八项内容,同时明确不包括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和企业年金,这也是会计准则中首次如此明确定义了职工薪酬的内容。 3、增加内涵:此准则所规范的职工薪酬较以往相比内涵大为增加,既有传统意义上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也包括以往包含在福利费和期间费用中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各类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更是增加了诸如辞退福利、带薪休假等新增的职工薪酬形式,以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变化。 4、会计处理:此准则规范和明确了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原则。 (1)首先统一了各类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原则: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确认为负债,根据受益对象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应由生产产品负担的职

2014新《职工薪酬准则》设定受益计划会计与税务处理逐词逐句详解——对新准则的响应(二)介绍

2014《职工薪酬准则》设定受益计划会计与税务处理解读 ——对新准则的响应(二) 文/陈文新 目录 一、引言 (2) 二、基本概念解读——什么是设定受益计划? (2) (一)【案例一】——设定提存计划 (2) (二)【案例二】——设定受益计划 (3) 三、设定受益计划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结合单个案例与综合案例的说明 (6) (一)对精算事项的说明 (6) (二)对准则及应用指南会计处理疑难点的单案例解释——兼解释疑难概念与句子 (6) 1.设定受益计划会计处理的整体框架 (6) 2.设定受益计划会计处理详细解读 (7) (1)如何理解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等相关概念及其会计处理 (7) 1)解读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计算方式 (8) 2)预期福利累计单位法确认的当期服务成本会计处理方式 (9) 3)如何准确界定“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 (9) (2)如何理解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与净资产及其会计处理? (11) 1)怎么理解计划资产? (11) 2)怎样理解资产上限? (13) 3)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或净负债会计处理与列报 (15) (3)如何理解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以及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及 其会计处理 (18) 1)【综合案例】——对设定受益计划会计处理核心准则条文的解读 (21) 2)对其他综合收益处理的一个解释 (25) 四、设定受益计划税务处理说明 (26) (一)企业所得税处理 (26) (二)个人所得税处理 (26)

一、引言 设定受益计划在目前国内还不多见,实务中财务人员见过、处理过的还很少。但是既然准则已经明文规定,作为财务人员还是应该搞明白、弄清楚。而且现实中,多家上市公司已经出现了设定受益计划并已经按照新准则进行了处理(包括中兴通讯、中国中铁股份、中国东方航空、淮柴动力、上海电气集团等多家公司都推出了设定受益计划),现实的变化也要求我们必须掌握此处的处理。这里,笔者将对准则条文中的疑难点,通过结合案例的形式,逐词、逐句、逐条分析解读,最后将通过一个完整案例全面展示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流程与报表列示。 二、基本概念解读——什么是设定受益计划? 关于离职后福利的准则是从第十一条开始的,下面从第十一条开始逐条详细分析这些准则,力图把“官话”翻译成接地气、好理解的“白话”。在下文中,准则以及应用指南原文用楷体表示,其余部分用宋体。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离职后福利计划,是指企业与职工就离职后福利达成的协议,或者企业为向职工提供离职后福利制定的规章或办法等。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解读】:如果从来没有接触过设定受益计划,看到准则这段话的感觉必定是满头雾水的,因为其表述过于抽象且不着边际(这也不能怪财政部,IFRS也是如此表达的:Defined benefit plans are post-employment benefit plans other than defined contribution plans.)。按其表达,对设定受益计划的理解是跟设定提存计划的对比进行的,这种表述方式其实是非常不利于理解的。那么究竟什么样的计划是设定提存计划,什么样的计划是设定受益计划?下面通过案例进行比较形象且具体的说明: (一)【案例一】——设定提存计划 A企业与公司员工约定:从员工入职当天起,每个月按照政府规定的缴存比例,向当地的社会保险机构缴存养老保险费。缴存后,就企业而言,没有后续的义务了,该缴存金额就到了员工的个人账户。为简化理解,假设该企业每年为甲员工缴纳12000元基本养老保险,该12000元缴存在甲员工的个人养老账户。甲员工今年30岁,预计工作到60岁退休,假设员工从现在开始工作到退休,企业为其账户将缴纳的名义养老保险金数额是12000*31=372000元。企业从员工30岁到60岁期间,把这372000元缴纳完毕,企业的义务履行完毕。这些钱缴纳到员工个人账户后,就是员工个人资产,其投资产生的损益即投资风险将完全由员工个人承担,而由于员工的寿命等因素也是不确定的,退休后的每个期间员工能够获得的收入是不确定的。折现率统一假定为5%。怎么理解呢?通过四种情形对比说明该问题: 情形一:假设甲员工把个人养老金账户的资产全部存入银行定期,收益非常稳定,年利率5%(复利),假设甲员工寿命是70岁,那么其退休后每年能够获得的退休金计算过程为:从30岁到60岁每年缴纳的12000元,到60岁时的终值为12000*(P/F,5%,31)=849,129.48。假定70岁逝世,那么这849,129.48按年金平摊到这10年,每年可以领取的金额为:849,129.48/(P/A,5%,10)= 109,966.2元。 情形二:其他条件相比情形一不变,只改变预期寿命,假设甲员工预期寿命80岁,那么其退休后每年能够获得退休金就是:849,129.48/(P/A,5%,20)= 68,136.35元。 对比情形一与情形二可以发现,甲员工退休后可以领取的养老金现值总额为849,129.48是已经确定的,是企业前期缴纳的结果,如果甲员工活的越长,其退休后每年能够领取的退休金就越少,情形一甲员工70岁寿命时每年领取的退休金为109,966.2元,显著大于甲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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