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内部审计操作规程细则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操作规程细则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操作规程细则

广东省某集团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操作规程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审计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实施审计工作规程的若干规定》,结合广东省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集团公司)工作实践,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是某集团公司监察审计部办理审计事项的准则,审计人员必须遵循本规程。

第三条本规程的内容包括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项目过程中的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审计终结、审计意见和决定的执行,以及审计档案管理。

第二章审计准备

第四条确定审计事项

某集团公司监察审计部应根据当年的年度审计计划和本单位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确定审计事项。

第五条组成审计组

确定了审计事项后,应选派审计人员组成审计组,并委任审计组组长。审计组实行审计组组长负责制,组长负责审计项目的实施工作。审计人员应具备与其

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应当明确职责,互相配合。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厉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六条收集资料

审计组在编写审计方案前,应当了解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并向被审计单位和有关部门收集与审计项目有关的资料。审计组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真实、完整的下列资料,被审单位不得拒绝:

一、被审计单位的性质、规模、经营范围等基本概况和资产情况;

二、组织机构和管理层人员结构、财务隶属关系、人员编制情况;

三、银行帐户、会计报表、纳税鉴定、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表及其他有关的会计资料;

四、会计基础工作情况、财务会计机构和工作岗位设置情况及工作情况;

五、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

六、公司章程、重要经济合同、协议、董事会会议纪要等;

七、前次接受审计检查情况;

八、宏观经济形势对被审计单位的影响;

九、其它需要了解的情况。

第七条编制审计工作方案

一、审计组在实施审计之前,应当根据项目审计的要求和被审单位情况,确定审计目标和审计重点,编制总体审计方案和具体审计计划。

二、总体审计方案是对从审计立项组成审计组到出具审计报告整个过程基本工作内容的综合规划。具体审计计划是依据总体审计方案制定的,对实施总体审计方案所需要的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所作的详细规定和说明。

总体审计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审计单位名称和审计事项名称;

(二)审计方式;

(三)审计依据、审计目的、审计范围、审计策略;

(四)重要会计问题及重点审计领域;

(五)预计的审计工作进度、时间;

(六)审计小组组成及人员分工要求;

(七)其他有关的内容;

(八)编制总体审计方案的日期。

总体审计方案应当由监察审计部负责人审核批准,重要审计事项报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三、具体审计计划法应当包括具体审计项目的以下基本内容:

(一)审计项目名称;

(二)审计目标;

(三)审计程序(包括符合性测试程序和实质性测试程序);

(四)执行人和执行日期;

(五)审计工作底稿的所引号;

(六)其它相关内容。

具体审计计划由审计组组长负责制定。

第八条发送审计通知书

监察审计部应当在实施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并抄送有关部门。特殊情况,审计通知书亦可在审计组进驻被审计单位时向被审计单位递交。审计通知书一式两联。

审计通知书内容包括:

一、被审计单位名称;

二、审计的依据、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

三、审计组组长和其他成员名单;

四、被审计单位配合审计工作的具体要求;

五、审计机构公章和签发日期。

监察审计部认为需要被审计单位自查的,应当在审计通知书中明确自查的内容、要求和期限。

监察审计部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时,应当要求被审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行政负责人)和财务主管人员就提供的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作为审计证据编入审计工作底稿。

第三章审计实施

第九条听取情况介绍

审计组进驻被审单位后,应向其单位领导说明审计意图,提出有关要求,并听取被审单位和财务负责人介绍情况。主要听取被审计单位的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经营规模、范围、财务管理状况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第十条调取资料

根据审计事项的要求,审计组应随时调取有关资料,填写《资料登记表》,办理接收、归还手续。

第十一条实施检查

审计人员根据审计工作方案确定分工,按照具体审计计划,可运用详查、内控测评,抽样审计、计算、分析性复核、观察、询证、监盘以及计算机辅助审计等方法,审查被审计单位银行帐户、会计凭证、帐表;检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向有关人员询问调查;检查内部控制制度。审计重点应根据不同的行业和审

计种类确定,但一般应放在检查国有资产的真实、完整、保值、增值的环节上。

审计组对曾经审计的单位,应当注意利用原有的审计档案资料,并可利用经核实后的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成果。

第十二条收集证据

一、审计证据是审计机构收集的用以证明审计事项真相并作为审计结论基础的材料。

审计证据有下列几种:

(一)以书面形式存在并证明审计事项的书面证据;

(二)以实物形态存在并证明审计事项的实物证据;

(三)以录音录像或计算机储存、处理的证明审计事项的视听材料;

(五)与审计事项有关人员提供的言证材料;

(六)专门机构或专门人员的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

(七)其它证据。

二、审计人员收集审计证据,必须遵守下列要求:

(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防止主观臆断,保证审计证据具有客观性;

(二)对收集的审计证据进行分析、判断,决定取舍,保证审计证据具有与审计目标相关联的相关性;

(三)收集足以证明审计事实真相的证明材料,保证审计证据具有充分性;

(四)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要求,保证审计证据具有合法性;

(五)调查取证时,审计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在场。

三、审计人员现场收集的审计证据,应当经过审计组组长复核后,交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被审计单位或者被审计单位有关部门签名或盖章;审计人员调查取得的其他审计证据,应当注明来源,并由提供者签名或签章。

四、被审计单位或有关人员对其出具的审计证据拒绝签名或签章的,审计人员应当在审计证据或另附的材料上注明拒绝签名或签章的原因和日期。该证据仍可作为审计证据。

五、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或有关人员有异议的审计证据,应当进行核实,对确有错误和偏差的,应当重新取证。

六、审计中如有特殊需要,可以聘请专门机构或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对审计事项中某些专门问题进行鉴定,取得鉴定结论,作为审计证据。

七、审计组对现金、有价证券的盘点监督,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的取证,以及对审计事项进行调查时,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审计人员办理。

审计人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时,应当出示审计人员的工作证件和审计通知书副本。

八、审计组对收集的审计证据,要按审计目标的要求进行整理、归纳、分

类分析和评价,以便形成相应的审计结论。

九、审计组应当在编写审计报告前,对审计证据的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和合法性进行鉴定,发现审计证据不足或取证手续不完备时,应及时补充取证或补办手续。

第十三条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一、审计人员实施审计时,应当对审计工作进行记录,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二、审计工作底稿应记载审计人员在审计中获得的证明材料的名称、来源和时间等,并附有证明材料。审计人员应当对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的真实性负责。

三、审计工作底稿应由审计人员根据审计方案确定的审计项目内容,逐项逐事编制形成,做到一项一稿或一事一稿。

四、审计人员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被审计单位名称;

(二)审计项目名称以及实施时间;

(三)审计过程记录;

(四)审计标识及其说明;

(五)审计人员对审计事项的评价、初步处理意见及建议;

(六)编制者姓名及编制日期;

(七)复核者姓名及复核日期;

(八)索引号及页次;

(九)其他说明事项。

五、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应当做到内容完整、真实,重点突出,如实反映被审计单位的经营活动及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工作底稿不得擅自删减或修改。审计工作底稿中载明的事项、时间、地点、当事人、数据、计量、计算方法和因果关系必须准确无误,前后一致;相关的证明材料若矛盾,应当予以鉴别和说明。

六、审计底稿必须要用钢笔书写,以便保存。

七、审计工作底稿应有索引号及顺序编号

八、相关工作底稿之间,应保持清晰的勾稽关系。相互引用时,应交叉注明索引编号。

审计组组长应当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复核并签名。对需要补充和修改的审计工作底稿,应当要求审计人员进行补充和修改。

九、审计工作底稿未经监察审计部负责人批准,不得向外提供。

十、审计组实施审计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监察审计部负责人请示汇报。

十一、审计人员结束审计后,应当统一汇总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取证材料清单,由审计组长及编制人员签名。审计工作底稿必须归类整理,纳入项目审计档

案。

第四章审计终结

第十四条编写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是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就审计工作情况和审计结果向派出的审计机构提出的书面文书。

一、审计组在实施审计后,应将查出问题进行汇总整理,在组内统一认识后向被审计单位得主管领导、财务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口头交换意见,并在口头交换意见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审计报告。特殊情况下,经批准,提出审计报告的时间可适当延长。

二、审计报告应当有恰当的标题、明确的署名和报告日期,做到语言简炼,表达确切,观点鲜明。内容应当包括对被审计单位实事审计的有关情况,审计评价意见,以及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的定性、处理,处罚建议及依据。

审计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要素:

(一)标题(应包括被审计单位名称、审计事项的主要内容和时间);

(二)主送单位;

(三)审计报告的内容;

(四)审计组组长签名;

(五)报告日期。

三、审计报告的具体内容应包括:

(一)审计依据、审计范围、时间;

(二)派出审计组的审计机构和投入的力量;

(三)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性质、财务隶属关系、企业规模、经营成果等);

(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事实;

(五)对审计事项的评价;

(六)对违反国家财政法规的行为的定性、处理、处罚建议及其依据。

四、审计报告中对下列事项不作评价:

(一)审计过程中未涉及的具体事项;

(二)证据不足、评价依据和标准不明确的事项。

五、审计组应当根据审计工作底稿以及相关资料,在综合分析、归类、整理、核对的基础上,汇总形成审计报告初稿。其内容应当完整、结构合理、语言简练、表述准确、观点鲜明。

六、审计组对审计报告初稿应当集体讨论,并由审计组组长定稿,送交监

察审计部负责人审阅。审计组在提交正式的审计报告前,应当按规定及时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

被审计单位应当自收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之日起10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或审计机构;逾期不送,可视为对审计报告没有异议。

七、审计组对被审计单位就审计报告提出异议的问题应当进行核实,并写出书面说明;认为需要修改或调整审计报告的,可作必要的修改或调整。

第十五条审定审计报告

一、审计组应当将审计报告及时提交监察审计部,并附被审计单位的书面意见及审计组对这些意见核实情况的说明。

二、监察审计部应对审计组提交的审计报告进行审核,审核要点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所提问题,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依据是否得当,定性是否准确,引述的法律、法规、规章是否适当;

(二)处理意见是否客观公正,审计建议是否切实可行;

(三)报告结构是否规范,文字表述是否清楚,措词是否恰当;

(四)对被审计单位和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是否进行了核实,有没有根据核实结果改定审计报告;

(五)审计过程是否遵循法定程序。

三、如发现审计报告中有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问题,应责成审计组继续

核实、修正和补充证明材料。

四、监察审计部应将审核后的审计报告及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交主管审计工作的公司领导审定。其中涉及金额巨大、情节严重的还要提交公司办公会议审定。

第五章审计意见和决定

第十六条出具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

一、监察审计部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一下处理:

(一)对审计事项作出评价,出具审计意见书。被审计单位如有违反国家财政法规的行为,且情节显着轻微的,可以在审计意见书中予以指明并令其纠正。

(二)对有违反国家财政法规的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处理、处罚的,除应当对审计事项作出评价,出具审计意见书外,还应当对违反国家财政法规的行为,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处理、处罚的审计决定。

二、具体处理、处罚规定见《广东省某集团有限公司审计处理、处罚规定》。

三、监察审计部应当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30日内,以某集团公司名义出具审计意见书和作出审计决定,报请所在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送达被审计单位和有关单位和部门。

四、审计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五、被审计单位在收到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其执行情况书面报送审计机构。

六、对被审计单位在财务收支和经营管理上存在的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以监察审计部名义向被审计单位管理部门出具管理建议书。

七、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或审计意见及处理决定如有异议,应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申请复审。

八、监察审计部可根据需要在下达审计决定或审计意见及处理决定三个月内进行后续审计,了解审计意见的采纳情况,监督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

第六章审计档案

第十七条建立审计档案

对办理的审计事项必须建立审计档案。审计档案的建立按照《广东省某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档案管理规定》实行。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实施细则

XXXX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职责,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体系,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根据《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暂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是公司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应遵循的基本规范。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运用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确认和咨询工作,以独立、客观的评价和改善企业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以及治理程序和效果,增加企业价值,促进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 第四条公司根据企业的规模、内部治理结构的需要及国家的有关规定,设置法律审计监察部,下设审计科,设审计科长1名,内部审计员2名,造价审计员2名。 第五条法律审计监察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行使内部审计职能,直接对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接受集团公司审计部门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 二、熟悉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和有关生产、经营方面的工作程序; 三、掌握企业会计、内部审计、经营管理、工程造价、法律及其他相关专业知识,并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能熟练运用内部审计标准、工作程序和技术方法;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调查研究、综合分析、专业判断、计算机操作及文字表达能力; 五、内部审计负责人应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具有从事内部审计、企业会计、工程技术、法律、经营管理等工作5年以上经历,并具备一定的领导能力和管理能力。 第三章内部审计的主要职责 第七条法律审计监察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内部管理需要,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参与研究、审阅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制定和修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编制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检查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总结内部审计工作情况。 二、参与组织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对公司有关业务的经营风险进行评估。 三、参与公司对主要存货的定期盘点和工程项目、设备安装关键

XX公司内部审计规范

XX公司内部审计规范 第一条按公司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制定本管理规范。 第二条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发展需要,本公司逐步建立和完善内部审计制度,组成内部审计部门,设置相应人员,具体负责对本公司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实、合法、效益性进行的独立监督和评价。 独立的审计部门由董事会直接管理,向董事会负责。(单位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确定隶属)在设置独立审计部门之前,可以指定专人担负内部审计职责。该人员可以由财务部统一管理,但应保持其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独立性,且其相关工作情况有权直接向董事会报告。(以下统一成为“内部审计部门”) 第三条设置内部审计部门、岗位以及实施内部审计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建设项目实现“质量、速度和效益”三项目标。 ㈠质量目标是指工程实体质量和工作质量达到要求; ㈡速度目标是指工程进度和工作效率达到要求; ㈢效益目标是指工程成本及项目效益达到要求。 第四条建设项目内部审计贯穿于建设项目各个环节,其工作内容包括对建设项目投资立项、设计(勘察)管理、招投标、合同管理、设备和材料采购、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竣工验收、财务管理、后评价等过程的审查和评价。 第五条本公司建设项目内部审计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㈠充分考虑成本效益原则,因项目制宜地设计审计方案,既可以进行项目全过程的审计,也可以进行项目部分环节的专项审计; ㈡技术经济审查、项目过程管理审查与财务审计相结合; ㈢事前审计、事中审计和事后审计相结合; 第六条内部审计部门认为必要的,可以从外部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相关项目的内部审计。但聘请外部人员前应向董事会提出申请。 第七条在对招投标情况进行审计过程中,发现重大缺陷或瑕疵的,审计部门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相关情况。必要时应提醒相关部门或人员暂时停止相关工作,妥善解决问题后在进行后续安排。 第八条内部审计部门应该对所建设项目的投资立项、勘察设计过程进行必要的审查评价,包括对其委托过程、工作成果的科学性、效益性及其各环节的风险管理情况做出必要评价。 第九条内部审计部门应对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情况进行审计。对招投标情况进行审计时,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方案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方案 尊敬的****集团董事长: 根据对您对和诚集团的发展规划以及对内部审计部门的要求,初步拟订如下内部审计工作方案,请批评指正。 方案共分三个单元,第一单元:部门建设;第二单元:审计工作的开展及如何与集团公司的战略目标相匹配;第三单元:资源需求。 ?第一单元部门建设 团队建设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人员招聘 根据公司规模和特点,拟初步配备财务审计人员4名,工程审计人员1?2名,法务专员1名,部门经理一名。 ?岗位培训 根据审计人员的构成特点,有针对性的进行内部审计的系统培训,转变常规审计理念和意识,正确认识内部审计在企业中的作用, 1/8

合理使用审计方法和工具,达到内部审计监督、评价、咨询和提升的 目的。第一期培训大岗如下: .第一模块内部审计慨述 >内部审计的概念和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内部审计的团队建设 >内部审计实务与标准 >内部审计工作流程 >申计基本技术与思路 ?第二模块财务审计(以制造业为模型) >财务审计的主体思路 >内部审计底稿 >各科目的审计要点 >财务审计亶实现目的 2013/4/23 ?第三模块房产审计(含工程审计) >巳拟订尚未发布的工程审计规范 >房产审计和工程审计有区别但又密不可分 >房地产企业的工作流程及环境 >房地产企业审计的重要风险点 2013/4/23 2/8

?第四模块物业公司审计 >物业公司与房产公司是一个生命循环的生命周期 >审计重点 >审计思路 >要达到的目的 2013/4/23 5 愛 ?第五模块内部控制审计 >物业公司与房产公司是一个生命循环的生命周期 >审计重点 >审计思路 >要达到的目的 2013/4/23 6 岗位培训时间预计:人员配备完整后,7?10天时间完成全员培训。 ?内部审计制度、审计处罚制度、内部审计流程、岗位职责 审计部门的高效工作,是建立在准确定位、全员认知的前提下的,审计部门放大限度的发挥其作用,要从独立性、客观性、知识层次全面性、工作范围全面性、团队构成多元性和工作的标准性等多个方面入手。要达到上述目的,首先从形式上要作如下工作: /建立内部审计制度。从集团层面发文,确立内部审计部门的独立性、权威性和一般性工作标准; /审计处罚制度。可以提高审计的严肃性并对违规行为产生实质性的震 3/8

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监督,使审计工作制度化、法制化,根据国家审计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二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方案有: 1.设立审计部,配置若干专职人员; 2.附属财务部,设专职审计人员; 3.不设机构、专职人员,聘请外部兼职审计人员。 公司根据发展规划,逐步形成多层次、多功能的审计监督体系。 第三条内审人员应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审计专业职称、专业知识和审计经验。 第四条内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公司应对审计人员工作进行奖励和处罚。 第五条内审人员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应予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第六条内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部门、个人不得阻挠和打击报复。

第三章审计对象、范围和依据 第七条内部审计的对象: 1.公司各职能部门、员工; 2.公司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 3.公司参股企业的派驻人员; 4.总经理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和人员。第八条内部审计范围: 1.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 2.财务计划的执行和决算; 3.公司资产的使用、管理及保值增值情况; 4.基建工程预、决算的真实合法性; 5.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6.公司领导离任的经济责任; 7.管理活动、行政活动; 8.其他认定事项。 第九条内部审计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2.公司规章制度; 3.公司经营方针、计划、目标; 4.其他有关标准。

第四章审计种类和方式 第十条公司内部审计包括: 1.财务收支审计。对被审单位财务收入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 2.专案审计。对被审单位及人员违反公司经济纪律问题进行审计查处。 3.专项审计。包括: (1)管理审计。对被审单位管理活动的效率性进行审计。(2)效益审计。在财务收支审主计基础上,对其经济活动效益性、合理性进行审计。 (3)任期审计。对被审单位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计。 (4)审计调查。对公司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调查。 第十一条公司内部审计方式有: 1.报送(送达)审计。 被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应在指定时间将有关材料送审计机构接受审计检查。 2.就地审计。 审计人员到被审单位进行审计,后者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第五章内部审计和内容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知识竞赛试题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知识竞赛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共20题,每题2分)* 1.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开始施行的时间是:* A. 2018年1月12日 B. 2018年3月1日 C. 2018年5月1日 D. 2018年5月12日 2.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内部审计的职能定位是:* A. 监督和评价 B. 监督、评价和建议 C. 监督和建议 D. 评价和建议 3.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内部审计的目的是:* A. 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实现目标 B. 保障全体职工利益 C. 为社会审计组织提供服务 D. 保护内部审计部门的利益 4.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本规定和内部审计职业规范,忠于职守,做到:* A. 独立客观公开保密 B. 独立客观廉洁胜任 C. 独立客观公正保密 D. 诚信客观胜任保密 5.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或者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内设机构的直接领导,应当是:* A. 总经理 B. 党组织、主要负责人 C. 财务总监 D. 监事会 6. 下列关于国有企业建立总审计师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国有企业可以根据需要,配备总审计师。 B. 国有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总审计师制度。 C. 国有企业总审计师直接领导内部审计工作。 D. 国有企业总审计师协助党组织、总经理或纪检负责人管理内部审计工作。 7. 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除涉密事项外,内部审计机构可以根据内部审计工作需要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下面对采用的审计结果负责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内部审计机构所在单位应当对采用的审计结果负责 B.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对采用的审计结果负责 C. 提供审计服务的机构应当对采用的审计结果负责 D. 被审计单位应当对采用的审计结果负责 8. 首次明确规定“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其内部审计工作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的是:* A.1994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B. 2003年发布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流程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流程 为充分完善集团内部审计工作,确保审计人员能够顺利完成内部审计任务,根据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内部审计实务标准》的相关规定,制定内部审计业务的具体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审计人员应在内部审计工作中按流程规定遵照执行。 根据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基本任务和要求,审计工作可按以下操作流程进行实施。 一、审计立项与授权 (一)审计立项 审计立项是指确定具体的内部审计项目,即审计对象。审计对象包括集团下属的各子公司,集团内部的各职能部门、各项经营活动或项目、系统等。 审计对象的选择一般由以下三种方式决定: 1、集团法审部通过对集团的经营活动进行系统地分析风险来制定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表,经批准后逐项实施。 2、由集团总经理或董事会下达的计划外专项审计任务。 3、由被审计者提出审计要求,经批准实施审计业务。 (二)审计批准与授权 对于已立项的审计项目,法审部应在审计实施前以正式报告的形式报集团总经理/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批准与授权。 二、审计准备 在确定内部审计事项后,审计人员开始审计准备工作,制订审计计划。审计准备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一)初步确定具体审计目标和范围 1、内部审计的总目标是审查和评价集团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协助集团组织

的成员有效地履行他们的职责。针对已确定的具体审计任务,审计人员应制定具体的审计目标以有助于拟定审计方案和审计工作结束后的审计评价。 2、内部审计的范围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的恰当性、有效性。 2)财务会计信息、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可靠性。 3)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4)资产的完整和利用情况。 5)工程项目的预(概)、决算情况。 6)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可控性和效益性。 7)对法律、法规及政策、计划的遵守、执行情况。 审计人员应根据具体的审计任务确定具体的审计范围以确保审计目标的实现。 (二)研究背景资料 在制定审计计划时应收集、研究审计对象的背景资料。 当审计对象为集团子公司、职能部门时,背景资料主要包括其组织结构、经营管理情况、管理人员相关资料、定期的财务报告、有关的政策法规和预算资料等。 当审计对象为某一项目、系统时,背景资料主要指其立项、预算资料、合同及相关责任人资料等。 如果在以前年度实施过内部审计,则应调阅以前的审计文件,关注以前的审计发现及审计对象对审计建议的态度。 (三)成立审计小组并确定审计时间 不同的审计项目要求审计人员具备不同的知识和技能,根据实际业务的需要,审计部门应安排适当的审计人员,指定审计项目负责人,成立审计小组,并对审计工作进行具体的安排。 审计小组成立的同时,应初步确定审计时间,包括审计开始的时间、外勤工作时间、审计结束及审计报告的提出时间。 (四)准备初步审计方案 审计方案是说明审计目标、范围和具体进行的程序。完成审计工作后,审计方案是审计工作的记录。审计方案在计划审计工作时由审计负责人初步制定,并

内部审计实施细则

内部审计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内部控制审计,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内部审计准则》和****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制度》,结合集团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内部控制是集团为了保护资产安全,经济、有效地利用资源,保证遵循政策、计划、程序、法律和法规,保证信息资料的可靠性和完整性,实现集团经营目标,使各项业务活动正常、有效进行而在内部设立的管理控制程序。 第三条内部控制审计是内部审计人员对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科学合理性,内部控制过程的符合有效性所进行的测试与评价。 第四条内部控制审计既可以作为独立的审计项目组织实施,用以完善内部控制,也可以作为实施其他审计项目的一个程序或方法,以便确定对其依赖程度和进行内部审计的范围、重点及方法,有效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二章内部控制审查的范围 第五条内部控制包括控制环境、控制活动、风险评估、信息及沟通、监督等五要素,贯穿于集团经营活动的全部过程,构成了内部控制审计审查的范围。 1、控制环境审查的内容 (1) 所属单位管理哲学和经营风格; (2) 所属单位的诚信原则和道德价值观; (3) 所属单位组织结构、职责划分的合理性以及管理权限的集中程度、管理行为守则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管理层对逾越既定控制程序的态度等; (4) 所属单位员工能力、各层管理人员的知识与技能、重要岗位人员的权责匹配程度以及人力资源政策及实务; (5) 所属单位员工业绩考核与激励机制的有效性、员工聘用程序及培训制度的有效性; (6) 所属单位员工对企业文化内容的理解和认同程度。 2、控制活动审查的内容 (1) 货币资金控制:不相容职务是否相分离、对货币资金的收、管、支过程中的关键

审计工作制度

一、企业审计工作制度 □ 总则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审计工作,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根据国务院审计署(1985)审研字217号文《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若干规定》,结合我厂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作为审计工作的依据。 第二条根据国家的方针政策、财政法规和我厂的方针目标、规章制度、对全厂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理性和效益性,进行系统地审计监督,以达到堵塞漏洞、完善制度、改进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 任务和范围 第三条审计工作的任务是:确保国家有关财经政策、法令制度以及财经纪律在工厂的正确贯彻执行,保护国家财产,强化企业管理,为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第四条审计工作的范围: (一)厂部及各单位的方针目标的可行性; (二)基建扩改工程、产品设计和工艺改革方案的可行性及效益性; (三)专项工程和大、中修项目的计划,概算、预算和决算的合理性,合法性; (四)财务收支、专项贷款等计划的编制及执行情况; (五)固定资产报废的合理性; (六)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以外的合同是否合理合法; (七)厂部及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往来、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八)确定离任或改任的经济责任情况; (九)制定或参与研究制定工厂有关规章制度及检查其执行情况; (十)办理审计委员会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配合上级审计机关对本单位进行审计。

□ 机构 第五条成立厂审计委员会,并逐步完善专业审计为主、兼职审计为辅的内部审计体系。审计委员会由厂长、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纪委书记等人组成。厂长任主任,总会计师任副主任。其主要任务是加强对审计工作的行政领导和业务指导,对涉及到财务、基建、工程技术等方面比较复杂的审计项目进行研究处理。 第六条审计室是在审计委员会直接领导下的日常办事机构。它依照本规定运用法律、强制手段,对全厂各单位的财务收支和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七条根据审计工作的特点和我厂的情况,聘请若干名有财务、工程技术、设备管理等方面特长的基层职工为兼职审计员。其主要任务是为审计室提供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协助审计室对本单位的审计和交流审计工作经验。 第八条根据审计工作的需要,经过厂长或厂长授权人批准,可聘请临时审计员,参与某项审计工作。 第九条审计室在业务上受上级审计机关的指导,并向其报告工作。 □ 职权 第十条审计工作的主要职权: (一)有权调审或就地审查各经济单位的会计凭证、帐簿、决算及分配方案,查询有关的文件、工艺设计图纸和资料; (二)有权参加有关的会计; (三)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 (四)有权提出制止、纠正和处理违反财经法纪和严重失职等事项的意见; (五)对阻挠、拒绝和破坏审计工作的,经厂长批准,有权采取封存其帐册和冻结资金等临时措施,必要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规定

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规定 □总则 (一)根据有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内部审计的目的是加强公司及所属公司的管理和监督,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三)内部审计是在公司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对公司各部门以及公司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等进行监督,独立行使审计职权,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在业务上同时受上级审计计机构的领导和地方审计机关的监督。 □内部审计的任务 1.主要任务有: (1)对公司及所属公司的资金、财产的完整安全进行监督审计。 (2)对公司及所属公司的财务收支计划、投资和经费的预算,信贷计划,外汇收支计划和经济合同的执行以及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3)对公司及所属公司的会计报表进行审计。 (4)对公司及所属公司的承包经营责任的审计评议,配合上级审计机构对公司主要领导人及所属公司的主要领导人的离任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5)对公司及其他所属各公司基建工程项目的概(预)算的执行、建设成本的真实性和经济效益进行审计。 (6)对公司及所属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侵占国家、公司资产,严重损失浪费等损害国家、公司利益的行为进行专案审计。 (8)贯彻执行有关审计法规,制定或参与研究本公司及所属公司有关的规章制度。 2.办理公司领导、上级审计机构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以及配合上级审计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及所属公司进行审计。 3.对公司的下列项目审计部必须会签(不包括子公司): (1)基建项目; (2)经济合同,包括采购合同; (3)公司的年度会计报表。 4.审计部不定时对上述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职权 1.主要职权 (1)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被审计单位应按时向审计部报送有关计划、预算、决算报表和文件资料等。 (2)检查实物、凭证、帐册、有关文件和资料。

大型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办法

集团内部审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强集团内部的管理和监督,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根据国家颁发的有关内部审计管理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内部审计办法,结合本集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审计中心是在集团公司董事会的直接领导下,根据国家的方针政策、财经法规、本集团及各下属公司章程、财会制度及有关文件规定,对集团公司各部门及下属企业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系统地审查、核实、评价和监督。 第二章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三条集团公司设审计中心,由审计中心主任和审计员组成,具体负责集团公司及下属企业的各项审计工作。审计中心直属集团董事会领导,业务上受深圳市国家审计机构指导和监督。审计中心主任由总裁或执行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对总裁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四条审计中心依照法律、政策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参与正常的经济业务,不受其他部门、单位和个人的干预,保持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第五条审计人员要努力学习和掌握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熟悉相关的理论和专业知识,精通审计业务。第六条审计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行为规范,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一)依法审计; (二)廉洁奉公; (三)忠于职守; (四)坚持原则; (五)客观公正; (六)保守秘密。 第七条按照集团审计制度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保证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公正性是审计中心的审计责任;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是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审计中心的审计责任不能替代、减轻或免除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 第八条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第九条审计中心根据审计工作的特殊需要,经总裁或执行总裁批准,可以聘请或召集临时专业人员,对审计中某些专门事项协同审查与鉴定。 第三章审计职责 第十条审计中心对下列单位的财务收支及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一)集团公司内部各部门; (二)集团所属的全资企业和控股企业,包括在境外和内地省份所设立的企业、分公司、办事处、联络处等。 第十一条审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内部审计工作实施细则

内部审计工作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能,使内部审计工作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实施细则。 财务管理审计实施细则 财务管理审计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独立监督和评价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以促进单位各部门强化内部管理,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加强廉政建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审计范围 1、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 2、财务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3、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4、专项资金的筹措、拨付、管理和使用; 5、各种重要经济合同的签订和执行; 6、国家财经法规、上级部门和储备财经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 7、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 二、审计内容

(一)财务管理的审计内容 1、财务内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 2、财会人员的配备是否符合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并适应单位对财务业务的需要; 3、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是否认真执行单位规定的审批程序和报销标准; 4、计算机核算的管理权限和控制制度是否认真执行。 (二)对会计凭证进行审计的主要内容: 1、记账凭证是否按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金额是否一致; 2、原始凭证反映的经济活动是否真实、合法; 3、会计分录是否正确,摘要是否清晰明了,凭证填写格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三)对会计账簿审计的主要内容: 1、账簿设置是否完整、全面; 2、账簿反映的内容是否真实、完整、准确,记录是否及时、清晰; 3、账簿反映的经济活动是否与记账凭证一致。

(四)对财务收入进行审计的主要内容: 1、各项收入是否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2、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到位,有无隐瞒、漏缴,是否设置“账外账”、“小金库”等问题; (五)对财务支出进行审计的主要内容: 1、各项支出是否按计划执行,有无超计划开支,虚假开支和以领代报等问题; 2、专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 3、各项支出有无会计失真现象; 4、各项支出有否进行经济效益分析,有无浪费现象。 (六)对货币资金审计的主要内容: 1、货币资金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有无出租、出借银行账户现象; 2、有无长期挂帐问题,对长期无法收回及支出项目是否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核销手续是否完善; (七)对负债进行审计的主要内容: 1、对单位各项负债是否进行分类管理; 2、负债的形成是否合理、合法,偿付结算是否及时,帐务处理

酒店内部审计工作规程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酒店内部审计工作规程(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55318酒店内部审计工作规程 Hotel Internal Audit Working Procedure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酒店内部审计是酒店任命的审计人员对酒店一定时期内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从真实、合法、效益三方面进行审查和评价的活动,目的是加强酒店内部管理和控制,挖掘内部潜力,提高酒店效益。本文试从酒店的财务报告及其反映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成本费用和损益方面的审计内容进行论述。 一、酒店资产的审计 1、验证酒店各项资产的购入、领用、摊销、盘点和报废等环节的内部控制是否健全、合理和有效,有无贪污、索取回扣、挪用、以劣充优、损失、浪费等问题。如酒店存货的采购、登记、领用是否有严格的内控制度,包括采购价格、采购质量的审批和验收权限界定,存货领用的签字制约机制,存货报废是否符合酒店规定审批手续等。

2、审查各项资产的计价、核算是否正确、合规,资产是否完整,质量是否符合规定和要求,有无随意改变计算方法,任意摊列成本费用等问题。如对固定资产计价是否合理,核算是否正确。从理论上讲,固定资产的价值应包括酒店为购建某项固定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必要的支出,这些支出既有直接发生的,如固定资产的价款、运杂费、包装费和安装成本等,也有间接发生的,如应分摊的借款利息,外币借款折合差额和应分摊的其他间接费用等,酒店是否根据固定资产不同的来源,所涉及不同的费用支出,采用不同的具体计价。 3、审查各项资产的帐证、帐帐、帐实、帐表是否相符,有无漏计多计资产等问题。 4、审查应收帐款是否清楚。酒店应根据由夜审转来的“应收帐”报表以及已离店而未付款的客人的各种原始帐单进行详细审查和计算,审核其报表上的总计数字是否与原始单总计相符,并根据营业部或预订部的有关资料,对签单客人的姓名、房号、公司名称以及客人签字进行审查。另外,酒店是否建立了坏帐审批制度,坏帐准备金的提取和坏帐损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定稿版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内部管理和审计监督,促进廉政建设,维护集团有限公司合法权益,保障企业经营活动健康发展,保证国有资产的增值保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公司本部、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直属企事业单位依照本规定接受审计监督。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三条授权经营企业中财务收支金额较大或所属单位较多的企业应设立独立的内审机构,其他业务较少的企业,可以设置专职内部审计人员。 第四条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并接受上级审计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五条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常设机构在财务审计部,代表集团公司实行审计监督。其职责是: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有限公司的要求,起草内部审计法规、制度等; 2、制订年度和季度审计实施计划;

3、负责组织实施内部审计监督,并向总经理报告审计结果; 4、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建立建全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内部审计人员; 5、负责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内部审计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 6、负责审计人员的业务学习、岗位培训和内部审计理论研究等; 7、协助上级审计机关对集团有限公司的审计工作; 8、总结、交流、宣传内部审计工作经验,表彰内部审计先进单位和个人;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第三章审计范畴和权限 第六条内审工作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对集团公司有关职能机构、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对集团公司负责报告工作。 第七条内审工作对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的下列事项进行审计: 1、财务计划、成本计划或单位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2、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 3、经济效益;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实施细则

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总则 (一)根据有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内部审计的目的是加强公司及所属公司的管理和监督,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三)内部审计是在公司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对公司各部门以及公司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等进行监督,独立行使审计职权,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在业务上同时受上级审计计机构的领导和地方审计机关的监督。 □内部审计的任务 1.主要任务有: (1)对公司及所属公司的资金、财产的完整安全进行监督审计。 (2)对公司及所属公司的财务收支计划、投资和经费的预算,信贷计划,外汇收支计划和经济合同的执行以及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3)对公司及所属公司的会计报表进行审计。 (4)对公司及所属公司的承包经营责任的审计评议,配合上级审计机构对公司主要领导人及所属公司的主要领导人的离任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5)对公司及其他所属各公司基建工程项目的概(预)算的执行、建设成本的真实性和经济效益进行审计。 (6)对公司及所属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侵占国家、公司资产,严重损失浪费等损害国家、公司利益的行为进行专案审计。 (8)贯彻执行有关审计法规,制定或参与研究本公司及所属公司有关的规章制度。 2.办理公司领导、上级审计机构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以及配合上级审计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及所属公司进行审计。 3.对公司的下列项目审计部必须会签(不包括子公司):

(1)基建项目; (2)经济合同,包括采购合同; (3)公司的年度会计报表。 4.审计部不定时对上述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职权 1.主要职权 (1)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被审计单位应按时向审计部报送有关计划、预算、决算报表和文件资料等。 (2)检查实物、凭证、帐册、有关文件和资料。 (3)参与有关的会议。 (4)索取有关的证明材料。 (5)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纪、严重损失浪费行为作出临时制止的决定。 (6)对阻挠、破坏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以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7)监督被审计单位严格执行审计决定。 (8)对审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有权直接向上级审计机构如实反映。 2.对违反财经法纪和大量浪费的被审计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和单位负责人,可建议公司总经理给予行政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作程序 1.审计部在年初应根据上级审计部门的部署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报请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2.在实施审计计划时应拟订审计方案,审计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并通知被审计单位要求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在审计中必须做好工作底稿,记录审计过程,各种旁证材料齐全,作好调查记录并应有相关人员的签名盖章。

公司内部审计规定

××公司内部审计规定 ××年××月××日()财字第号 第1条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审计工作的暂行规定》,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和财务控制工作,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内部审计工作必须同经济改革相结合,为经济改革服务。公司设立的审计机构,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通知审计监督,以严肃财经纪律,监督履行财务责任性,改善公司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公司改革健康发展。 第3条遵照审计法规,审计机构在董事长的直接领导下,对公司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系统的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 第4条公司审计机构和人员本着首先维护国家利益,同时维护公司合法经济权益的原则,公允地证实公司财务责任履行情况。 第5条公司的审计业务受总公司审计室领导,同时受地方国家审计机关的指导,向公司领导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6条监督检查公司财务、运销、物资、劳资、计划等经营管理部门及各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法令和财经制度的情况,以促进各部门、单位严格遵守财经法纪,依法经营。 第7条监督、检查和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严密程度和执行情况,着重监督检查公司内所属部门和单位是否遵守下列基本原则: 1、明确划分权责,建立岗位责任制,实行购、产、销、账、钱、物分管的原则; 2、每笔业务(产、销、购、验收、储运),不能由一个人(部门)单独包办到底,必须由两个部门以上的人员处理的原则; 3、所有原始凭证必须连续编号,顺序控制使用,领用空白凭证必须办签证手续并予核对; 4、所有实物财产,要有专人负责保管、保养、维修,以提高使用效率,保证财物安全; 5、所有业务处理必须程序化、制度化; 6、实行公司内部稽核制度; 7、建立一套适合于公司生产特点的成本会计制度; 8、任用人员必须经过慎重挑选、训练,任用品德不良人员容易发生舞弊,任用业务不熟练人员容易发生错误;

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试行)[2018]53号.doc

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试行)[2018]53号 1-绵阳燃气集团[2018年第53号]绵阳燃气集团公司内部审计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集团公司组织结构的变化,加强集团公司各部门控制、支行、子公司财务收支、生产经营活动、内部环节,加强财经纪律,推进廉政建设,根据国家审计署2018年1月12日修订发布的《内部审计规定》,对绵阳燃气集团公司2016年[68号文件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第二条集团公司审计部在集团公司党委董事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第三条集团公司审计部严格遵守国家审计署《内部审计工作条例》和内部审计职业标准,做到独立性、客观性、公平性、保密性。其机构和人员不得参与可能影响独立性、客观履行审计职责的工作。集团公司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不得干涉、干涉。 第四条经集团公司批准,集团审计部可以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审计事项进行审计。第二章内部审计的职责和内容第五条集团审计部应加强与集团公司相关职能部门的合作,维护集团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收集各部门生产经营环节的数据。第六条集团审计部应履行以下职责:(1)对集团各部门及其下属子公司执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的情况进行审计。 (2)审核集团合法性得分、子公司财务收支、经营成果及相关经济活动、合规性、真实性。 (3)根据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工程造价、预算、外包工程

计价审核和价格执行审核。 (4)审核和评估本集团各部门和子公司相关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有效性和实施情况。 (5)集团得分、3米的子公司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绩效考核。 (6)集团成员安排的其他审计工作、董事会。 第七条集团公司审计部根据集团公司年度工作方针、重点工作任务、重点工程项目等,编制集团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包括:审核范围、审核对象、审核内容、审核方法、审核时间、参与部门等。 第八条集团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经集团公司批准后,应分步实施。第九条集团公司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安排审计任务。第十条集团审计部应与集团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实施信息共享、成果共享、整改责任,并按照绵阳燃气集团2017年[21号文件要求做好档案审计工作。 第三章审计方法第十一条根据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审计方法具体分为: (一)直接审计:审计部门对被审计事项直接进行的审计检查。(2)联合审计:由审计部牵头,与集团公司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审计工作组,对审查事项进行审计。(3)委托审计:根据工作需要,当内部审计人员不足或项目审计数量超过规定限额时,审计部门应报集团公司批准,并从集团公司的中介机构库中选择一家中介机构进行审计。-4-第四章审计工作流程第十二条在实施审计工作前,集团审计部应提前三天向被审计单位及集团内配合和参与审计工作的相关部门发出审计通知。对于特殊审计事项,审计通知可以在审计期间送达。受

内部审计作业工作标准制度-模板

内部审计作业工作标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审计业务动态管理和环节控制,重点明确审计组和审计人员审计作业工作标准和工作纪律,根据《xxxx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工作规定》(xx审计〔20xxx〕xxx 号)和《xxxx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控制管理办法》(xx 审计〔20xx〕xxx号),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工作标准关于公司审计部及审计部部长、项目审计组及审计组长的工作要求,以及对审计文书质量、审计案卷资料归档和审计工作纪律的要求适用公司审计部组织实施的各项审计任务(含审计部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实施的审计任务)。 第三条审计任务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实施的,审计组(组长由公司审计部指派内部审计人员担任)在完成全部审计工作底稿答复意见审核工作后,应及时形成《审计报告》初稿,《审计报告》初稿中所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必须有审计工作底稿对应支撑,对审计工作底稿中已反映的问题而在《审计报告》初稿中未予披露的应有书面说明。 《审计报告》初稿同时送公司审计部和受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质量复核,审核无误后,由受托社会中介机构向公司审计部正式出具《审计报告》。公司审计部依据上述《审计报告》编写拟送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的《审计报告》(以下各条款中的《审计报告》均指公司审计部向被审计单位出具

的《审计报告》),两份《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如有不同,审计部应做出书面说明。 第二章执行审计程序的工作标准 第四条审前准备阶段工作主要内容及标准。 1.成立审计组,并指派审计组长、主审。审计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审计组出具的《审计方案》、审计底稿、《审计报告》、《审计结论和决定》等重要审计文书必须经审计组长审核确认并签字认可; 2.审计组开展审前调查。审计组进点审计前,应对被审计单位开展审前调查,组织被审计单位填写相关审计调查表,了解被审计单位机构设置、财务核算体制、内部控制制度等情况,编写《审前调查报告》; 3.编制《审计方案》。调查工作结束后,审计组长应组织编制《审计方案》,确定审计重点,组织审计组成员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 4.签批《审计方案》。《审计方案》必须经审计部部长签批后方可执行,审计部部长签批《审计方案》时,应做到意见明确、注明签批日期; 5.下达《审计通知书》。审计组实施审计工作三日前,应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通知书》,《审计通知书》由审计部部长签发,加盖部门公章,签发时使用部门发文稿纸。 第五条审计实施阶段工作主要内容及标准。 1.召开审计进点会。审计组抵达审计现场后,应首先召开审计进点会,向被审计单位宣布有关事项,提出具体要求;

大型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细则指导手册

大型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细则指导手册

大型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细则指 导手册 一、资产类 1. 货币资金审计目标和程序 (1)审计目标 ①确定货币资金是否存在; ②确定货币资金的收支记录是否完整; ③确定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以及其他货币资金的余额是否正确; ④确定货币资金在会计报表上的披露是否恰当。 (2)审计程序 ①核对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与总帐的余额是否相符; ②会同被审计单位主管会计人员盘点库存现金,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分币种面值列示盘点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后进行盘点时,应调整至资产负债表日的金额。 盘点金额与现金日记帐户余额进行核对,如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做出记录或作适当调整。 若有充抵库存现金的借条、未提现支票、未作报销的原始凭证,需在“盘点表”,中注明或做出必要的调整。 ③获取资产负债表日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经调节后的银行存款余额若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做出记录或作适当的调整; ④检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中未达帐项的真实性,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的进帐情况,如有存在应于资产负债表日前进帐的应作相应调整; ⑤向所有的银行存款户(含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函证年末余额;

⑥银行存款中,如有一年以上的定期存款或限定用途的存款,要查明情况,做出记录; ⑦抽查大额现金收支、银行存款(含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支出的原始凭证内容是否完整,有无授权批准,并核对相关帐户的进帐情况,如有与委托人生产经营业务无关的收支事项,应查明原因,并作相应的记录; ⑧抽查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若干天的大额现金、银行存款收支凭证,如有跨期收支事项,应作适当调整; ⑨检查非记帐本位币折合记帐本位币所采用的折算汇率是否正确,折算差额是否已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⑩验明货币资金是否已在资产负债表上恰当披露。 2. 短期投资审计目标和程序 (l)审计目标 ①确定有价证券是否存在; ②确定有价证券是否归被审计单位所有; ③确定短期投资的增减变动及其收益(或损失)的记录是否完整; ④确定短期投资年末余额是否正确; ⑤确定短期投资的计价是否正确; ⑥确定短期投资在会计报表上的披露是否恰当。 (2)审计程序 ①核对短期投资明细帐与总帐余额是否相符; ②会同被审计单位主管会计人员盘点库存有价证券,编制“库存有价证券盘点表”。列明有价证券名称、数量、票面价值和取得成本并与相关帐户余额进行核对,如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做出记录或进行适当调整; ③在外保管的有价证券,应查阅有关保管的证明文件,必要时可向保管人函证; ④检查有价证券购入、售出或兑现的原始凭证是否完整,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⑤复核与短期投资有关的损益计算是否准确,并与投资收益有关项目核对; ⑥了解有价证券的可变现情况,并做出记录; ⑦检查有无长期投资性质的短期投资项目,并作适当的说明和调整;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