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勘察资质标准申报材料清单

工程勘察资质标准申报材料清单
工程勘察资质标准申报材料清单

篇一: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清单

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清单

一、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申请资质,应按照以下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1、除《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请表》外的附件材料应装订成册,并列出详细目录及页码范围,规格应为a4纸;技术人员证明材料应按人整理并依照申请表所列技术人员顺序装订;

2、申请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如资质标准另有规定,还应按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

3、附件材料的原件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对,核对部门应在附件材料首页加盖核对章和核对人签名章;

4、申报单位只申请一个行业资质时,应提供二份申报表和一份附件材料。申请工程设计和工程勘察资质的有关材料应分开装订;

5、申报单位申请两个及以上行业资质的,申报材料中每增加一个行业,需在原提交材料基础上增加一份申请表和一份附件材料。

二、首次申请工程勘察资质企业需提交下列材料

1、《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二份及电子文档(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下载中心或山东勘察设计网上下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首次申报系统”制作);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公司章程复印件(需附股东签字或盖章页);

4、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的简历及任命(聘任)文件复印件;

5、《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及技术骨干基本情况和业绩表(个人业绩表见附件1);

6、《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技术人员原聘用单位的解聘证明或地方人才中心(或有关人事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复印件,现申报单位的聘用合同复印件;

7、主要勘察设备发票复印件;

8、固定办公场所证明(自有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租用的:提供出租方产权证及租用合同(协议)复印件;

三、首次申请工程设计资质企业需提交下列材料

1、首次申请内资工程设计资质:

1)《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二份及电子文档(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下载中心或山东勘察设计网上下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首次申报系统”制作);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公司章程复印件(需附股东签字或盖章页);

4)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的简历及任命(聘任)文件复印件,资质标准中对主要技术负责人有业绩要求的应提供技术骨干基本情况及业绩表(个人业绩表见附件1);

5)《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及技术骨干基本情况和业绩表(个人业绩表见附件1);

6)《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证书复印件或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首次注册)、申请变更注册的人员,还应提供注册单位和申请资质单位以及原省级注册管理部门盖章的注册变更表。首次注册人员,还应提供企业注册地省级注册管理部门盖章的首次注册表;

7)《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技术人员及注册执业人员原聘用单位的解聘证明或地方人才中心(或有关人事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复印件,现申报单位的聘用合同复印件;

8)固定办公场所证明(自有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租用的:提供出租方产权证及租用合同(协议)复印件;

2、首次申请外商投资工程设计资质,除需提供1中所列申请材料外,还需要提供:

1)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外方投资者所在国或者地区从事工程设计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银行资信证明;

3)外国服务提供者所在国或者地区的个人执业资格证明及所在国或者地区政府主管部门、行

业学会、协会、公证机构出具的个人、企业工程设计业绩、信誉证明;

4)本规定中要求申请者提交的资料应当使用中文,证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翻译机

构出具的中文译本。

3、首次申请建筑工程专业事务所资质,应当先申报组建方案,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设立设计事务所的报告;

2)书面合伙协议、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及技术骨干基本情况和业绩表;

4)技术人员及注册执业人员原聘用单位的拟同意解聘证明(离退休人员提供离退休证明);5)注册执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证书复印或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首次

注册)、申请变更注册的人员,还应提供原注册单位和申请资质单位以及原省级注册管理部门盖章的注册变更表。

4、在组建方案批准后,申请建筑工程专业事务所资质应提交以下材料:

1)《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二份及电子文档;

2)合伙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合伙协议书复印件;

4)《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

复印件及技术骨干基本情况和业绩表;

5)在国家实行有关执业注册制度后,应提供《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

注册执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证书复印件或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首次注册)、申请变更注册的人员,还应提供注册单位和申请资质单位以及原省级注册管理部门盖章的注册变更表。首次注册人员,还应提供企业注册地省级注册管理部门盖章的首次注册表;

6)《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技术人员及注册执业人员原聘用单位的解

聘证明或地方人才中心(或有关人事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复印件,现申报单位的聘用合同复印件;

7)固定办公场所证明(自有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租用的:提供出租方产权证及租用合同(协议)复印件;

四、申请晋升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等级企业需提交下列材料

1、《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二份及电子文档(用企业勘察设计信息管理

系统制作);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的简历及任命(聘任)文件复印件,资质标准中对主要技术

负责人有业绩要求的应提供技术骨干基本情况及业绩表(个人业绩表见附件1);

4、《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

复印件及技术骨干基本情况和业绩表(能证明做过与申请级别相同的个人业绩见附件1);

5、《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执业印

章的注册证书复印件或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首次注册)、申请变更注册的人员,还应提供注册单位和申请资质单位以及原省级注册管理部门盖章的注册变更表。首次注册人员,还应提供企业注册地省级注册管理部门盖章的首次注册表;6、《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技术人员及注册执业人员原聘用单位的解聘证明或地方人才中心(或有关人事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复印件,现申报单位的聘用合同复印件;

7、固定办公场所证明(自有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租用的:提供出租方产权证及租用合同(协议)复印件;

8、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9、《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的企业工程项目业绩证明材料(①工程勘

察设计企业业绩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②勘察设计合同中涉及项目名称、规模及设计范围、

双方法人签字等相关页复印件。③业主方出具的企业已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

者施工图审图机构出具的施工图文件审查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10、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11、勘察设备发票复印件(申请工程勘察资质的单位提供)。

五、申请增加其他资质的工程勘察设计个业需提交下列材料

1、《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二份及电子文档(用企业勘察设计信息管理

系统制作);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的简历及任命(聘任)文件复印件,资质标准中对主要技术

负责人有业绩要求的应提供技术骨干基本情况及业绩表(个人业绩见附件1);

4、《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

复印件及技术骨干基本情况和业绩表(个人业绩表见附件1);

5、《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执业印

章的注册证书复印件或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首次注册)、申请变更注册的人员,还应提供注册单位和申请资质单位以及原省级注册管理部门盖章的注册变更表。首次注册人员,还应提供企业注册地省级注册管理部门盖章的首次注册表;

6、《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技术人员及注册执业人员原聘用单位的解

聘证明或地方人才中心(或有关人事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复印件,现申报单位的聘用合同复印件;

7、固定办公场所证明(自有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租用的:提供出租方产权证及租用合同(协议)复印件;

8、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9、勘察设备发票复印件(申请工程勘察资质的单位提供)。六、申请暂定资质转为正式资质

等级企业需提交下列材料

1、《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二份及电子文档(用企业勘察设计信息管理

系统制作);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的简历及任命(聘任)文件复印件,资质标准中对主要技术

负责人有业绩要求的应提供技术骨干基本情况及业绩表(见附件1);

4、《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

复印件及技术骨干基本情况和业绩表(见附件

1);

5、《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执业印

章的注册证书复印件或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首次注册)、申请变更注册的人员,还应提供注册单位和申请资质单位以及原省级注册管理部门盖章的注册变更表。首次注册人员,还应提供企业注册地省级注册管理部门盖章的首次注册表;

6、《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技术人员及注册执业人员的聘用合同复印件;

7、固定办公场所证明(自有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租用的:提供出租方产权证及租用合同(协议)复印件;

8、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9、《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的企业工程项目业绩证明材料(①工程勘

察设计企业业绩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②勘察设计合同中涉及项目名称、规模及设计范围、双方法人签字等相关页复印件。③业主方出具的企业已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

者施工图审图机构出具的施工图文件审查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七、企业因改制、分立、合并、重组等原因核定资质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改制、分立、合并、重组等情况说明;

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二份及电子文档(用企业勘察设计信息管理

系统制作);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公司章程复印件(需附股东签字或盖章页);

5、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的简历及任命(聘任)文件复印件,资质标准中对主要技术

负责人有业绩要求的应提供技术骨干基本情况及业绩表(见附件1);篇二:工程勘察相关资

质申请资料以及办理流程

工程勘察资质首次申请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

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

5、《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07]202号

6、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清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示范文本》、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规定和标准说明》的通知(建办市函[2006]274号)

7、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

8、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市[2013]86号)

9、关于颁发《海洋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的通知(建设[2001]217号)

二、提交材料:(窗口受理时,所有附件材料复印件需携带原件核对)

1、《工程勘察资质申请表》(网上填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和单位盖章);

2、附件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2)企业章程复印件

3)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申请工程勘察劳务资质,提供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职称证书或高级

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注册人员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注册管理部门盖章的初始

注册申请表或变更注册申请表

5)非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明、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6)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注册人员、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的《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7)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考核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8)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与申

报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包括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间、签字盖章、生效日期)9)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申报前近1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10)办公场所及室内试验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

11)主要技术装备购置发票复印件

12)加盖企业公章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技术、经营设备物资、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

制度文件目录;若已通过相应质量、安全体系认证的,只需提供相关认证体系证书复印件(申请工程勘察综合资质须提供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复印件)

三、申报材料说明及要求

1.《工程勘察资质申请表》一式二份,附件材料一份。

2.附件材料采用a4纸装订成册,并有目录和分类编号;技术人员证明材料应按人整理并依

照申请表所列技术人员顺序装订。需要核实原件的,由资质受理部门进行审查核实,并在初审部门审查意见表中由核验人签字。其中,资质证书正、副本须全部复印,不得有缺页;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材料中要求加盖公章或印鉴的,复印无效。

3.企业申请工程勘察资质,要如实填报《工程勘察资质申请表》,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在申请

表上签名,对其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要清楚、齐全,出现数据不全、字迹潦草、印鉴不清、

难以辨认的,资质受理部门应当告知申请人补正。

四、办理程序

2、申请材料制作;

3、书面申请受理;

4、审核、公示;

5、审批、公告;

6、证书领取。

注:建设部审批事项以建设部公开内容为准。

五、受理部门和时间:受理部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业务受理服务中心,地址和咨

询电话见“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办事部门一览表”。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11:15停止取号);周一至周四,下午1:30至5:00(4:30停止取号)。

六、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评审和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时间);

注:建设部审批事项以建设部公开内容为准。

七、办理结果:

凭《材料接收凭证》或《受理通知书》,到受理部门领取以下证书:

1、工程勘察资质证书正、副本;

2、上海市建筑建材业企业卡;

工程勘察资质升级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3号)

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

5、《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07]202号

6、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清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示范文本》、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规定和标准说明》的通知(建办市函[2006]274号)

7、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

8、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市[2013]86号)

9、关于颁发《海洋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的通知(建设[2001]217号)

二、提交材料:(窗口受理时,所有附件材料复印件需携带原件核对)

1、《工程勘察资质申请表》(网上填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和单位盖章);

2、附件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2)原工程勘察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3)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4)非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明、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5)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注册人员、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的《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6)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与申报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包括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间、签字盖章、生效日期)

7)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前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8)主要技术装备购置发票复印件

9)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工程勘察企业业绩基本情况表》(附件4)、工程勘察合同

主要页的复印件、工程勘察质量合格证明文件(须经施工图审查的,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文件)

申请工程勘察综合资质还需提供:

10)办公场所及室内试验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

11)加盖企业公章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技术、经营设备物资、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

制度文件目录;若已通过相应质量、安全体系认证的,只需提供相关认证体系证书复印件(申

请工程勘察综合资质须提供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复印件)

三、申报材料说明及要求

1.《工程勘察资质申请表》一式二份,附件材料一份。

2.附件材料采用a4纸装订成册,并有目录和分类编号;技术人员证明材料应按人整理并依

照申请表所列技术人员顺序装订。需要核实原件的,由资质受理部门进行审查核实,并在初审部门审查意见表中由核验人签字。其中,资质证书正、副本须全部复印,不得有缺页;复印件

应加盖企业公章;材料中要求加盖公章或印鉴的,复印无效。

3.企业申请工程勘察资质,要如实填报《工程勘察资质申请表》,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在申请

表上签名,对其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要清楚、齐全,出现数据不全、字迹潦草、印鉴不清、

难以辨认的,资质受理部门应当告知申请人补正。

2、申请材料制作;

3、书面申请受理;

4、审核、公示;

5、审批、公告;

6、证书领取。

注:建设部审批事项以建设部公开内容为准。

五、受理部门和时间:

受理部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业务受理服务中心,地址和咨询电话见“上海市建筑

建材业办事部门一览表”。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11:15停止取号);周一至周四,下午1:30至5:00(4:30停止取号)。

六、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评审和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时间);

注:建设部审批事项以建设部公开内容为准。

七、办理结果:

凭《材料接收凭证》或《受理通知书》,到受理部门领取以下证书:

工程勘察资质证书正、副本;

工程勘察资质增项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3号)

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篇三:2013工程勘察资质标

准实施办法

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实施办法

为实施《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资质申请条件和审批程序

(一)建设工程勘察资质申请条件和审批程序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

部令第160号)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有关

规定执行。

(二)申请工程勘察综合资质,须具有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水文地质勘察专业甲级资质

或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涵盖所有专业类别,取得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的企业,不需单独申请工程勘察专业资质。

岩土工程专业资质涵盖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三类岩土工程(分项)专业资质,取得岩土工程专业资质的企业,不需单独申请同级别及以下级别岩土工程(分项)专业资质。

二、新《标准》有关内容解释

(三)主要专业技术人员

新《标准》中所称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是指下列人员:

1.注册人员

注册人员是指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考试或考核认定,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并按照规定注册,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人员。包括: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2.非注册人员

非注册人员是指按照“工程勘察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要求,不考核其是否具备注册

执业资格的人员。注册人员作为非注册人员申报时,可提供注册证书认定其专业,其学历水平、职称等级、从业经历、个人业绩等条件仍需按新《标准》有关要求考核。

(四)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

新《标准》中所称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是指企业中对工程勘察业务在技术上负总责的人员。(五)专业技术负责人

新《标准》中所称专业技术负责人,是指企业中对某一工程勘察项目中的某个专业在技术上负总责的人员。

(六)学历

新《标准》中所称学历,是指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高等教育学历。

(七)专业技术职称

1.新《标准》中所称专业技术职称,是指经国务院人事主管部门授权的部门、行业、中央

企业颁发的,或者省级人事主管部门颁发(或授权颁发)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教学、研究系列职称的人员从事工程勘察时,讲师、助理研究员可按工程系列中级

职称考核;副教授、教授、副研究员、研究员可按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考核。

(八)专业设置

1.新《标准》“工程勘察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专业设置,是指为完成工程勘察

项目所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以下简称“岗位”)。

2.非注册人员的学历专业、职称证书专业范围应满足岗位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

作为有效专业人员认定:

(1)学历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不一致,职称证书专业范围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个人资

历和业绩符合资质标准对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资历和业绩要求的;

(2)学历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职称证书专业范围空缺或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不一致,

个人资历和业绩符合资质标准对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资历和业绩要求的;

(3)学历专业、职称证书专业范围均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不一致,但取得高等院校一年以上本

专业学习结业证书,从事工程勘察10年以上,个人资历和业绩符合资质标准对主导专业非注

册人员资历和业绩要求的。

(九)企业业绩

1.新《标准》中要求的企业业绩应为独立完成的非涉密工程勘察项目业绩。

2.申请工程勘察综合资质、专业甲级资质的,须考核企业业绩;申请工程勘察乙级、丙级

资质的,不考核企业业绩。

(十)个人业绩

1.新《标准》中要求的个人业绩应为近5年完成的非涉密工程勘察项目业绩。

2.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个人业绩应为所申请工程勘察类型项目业绩;申请综合

资质或两个及以上工程勘察专业资质时,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业绩可为其中某一工程勘察类型项目业绩。

3.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业绩,应为该专业独立项目业绩。如,申请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时,

工程物探专业技术人员业绩应为工程物探项目业绩。

4.申请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岩土工程专业资质时,注册人员业绩总和应涵盖所有岩土工程

(分项)专业资质业绩类型。

(十一)申请工程勘察资质时,每个专业技术人员只可作为1个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申报。(十二)新《标准》及本《实施办法》中所称近5年,是指自申报年度起逆推5年。如:申报年度为2013年,则近5年业绩年限从2008年1月1日算起。

(十三)新《标准》中所称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注册人员、非注册人员)和技术工人,年龄限60周岁及以下。

工程勘察资质标准2013年

工程勘察资质标准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制定本标准。 一、总则 (一)本标准包括工程勘察相应专业类型、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技术装备配备及规模划分等内容(见附件1:工程勘察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附件2:工程勘察主要技术装备配备表;附件3:工程勘察项目规模划分表)。 (二)工程勘察范围包括建设工程项目的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和工程测量。 (三)工程勘察资质分为三个类别: 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是指包括全部工程勘察专业资质的工程勘察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资质 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包括:岩土工程专业资质、水文地质勘察专业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资质;其中,岩土工程专业资质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等岩土工程(分项)专业资质。 3、工程勘察劳务资质

工程勘察劳务资质包括:工程钻探和凿井。 (四)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岩土工程、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专业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专业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级别。工程勘察劳务资质不分等级。 (五)本标准主要对企业资历和信誉、技术条件、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进行考核。其中技术条件中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内容为: 1、对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注册执业资格和业绩进行考核。 2、对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非注册人员)的所学专业、技术职称,依据附件1专业设置中规定的专业进行考核。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需考核相应业绩,工程勘察主导专业见附件1。 (六)申请两个以上工程勘察专业资质时,应同时满足附件1中相应专业的专业设置和注册人员的配置,其相同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以其中的高值为准。 (七)具有岩土工程专业资质,即可承担其资质范围内相应的岩土工程治理业务;具有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等三类(分项)专业资质中任一项甲级资质,即可承担其资质范围内相应的岩土工程咨询业务。 (八)本标准中所称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年龄限60周岁及以下。

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分级标准

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和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 编制说明 一、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和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是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行业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结合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技术工作的特点,在1992年制定的工程勘察设计资格行业分级标准的基础上修订的。 二、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和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按单位资历和信誉、技术力量、技术水平、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管理水平、业务成果等六个方面制定考核指标,主要的考核指标系从1998、1999年度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年报汇总数据中检索、分析、测算而确定的。其中业务成果项供资质考核时备用,不作硬性要求。 三、工程勘察资质分综合类、专业类和劳务类三类;工程设计资质分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分级标准另行公布)、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和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三类。取得工程勘察三项专业中任意两项的专业类甲级资质即可申请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其中的岩土工程专业类须包括岩土工程的所有项目。 四、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只设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资质原则上设甲、乙两个级别,确有必要设置丙级勘察资质的地区经建设部批准后方可设置;工程勘察劳务类资质不分级别。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不设级别;工程设计行业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级别,除建筑工程、市政公用、水利和公路等行业设计工程设计丙级资质外,其他行业工程设计丙级资质设置的对象仅为企业内部所属的非独立法人单位;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根据专业发展需要设置级别。 五、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承担工程勘察业务须领取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原工程设计分级标准中水利、铁道、公路、林业、通信、石油天然气等行业为勘察设计合一,调整后的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分级标准中这些行业均未考虑勘察的技术要求,承担这些行业的勘察业务须领取工程勘察资质。 六、工程设计行业由原来的30个行业调整合并为21个行业。行业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中对各行业制定了统一的考核指标,并根据各行业的特点,分别规定了不同的专业配备要求。 七、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分级标准中的专业配备由主导工艺、土建及公用专业或主要专业、附属专业组成。工程设计单位只具备主导工艺或主要专业的技术力量的,仍可申请工程设计行业资质,但须在工程设计证书中单独注明限定主导工艺或主要专业。 八、工程设计单位若能满足某行业工程设计类型总量1/3以上类型所需的主导工艺或主要专业的要求,并同时满足该行业土建及公用专业或附属专业要求,即可申请该行业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否则,只能申请该行业限定工程设计类型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九、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取得市政公用、公路、铁道等行业任一行业中桥梁、隧道工程设计类型的甲级设计资质,即可承担其他两个行业桥梁、隧道工程甲级设计范围的设计业务。

市政工程设计资质的业务范围

市政工程设计资质的业务范围: 根据<市政工程设计资格分级标准>承接任务范围: (一)取得甲级证书的设计单位,其主体专业承担市政工程项目设计任务范围不受限制。 (二)取得乙级证书的市政设计单位,可承担下列市政工程项目的设计: 1.给水排水工程: 水质无需特殊处理,供水量不超过40000吨/日的一般给水工程;管径不大于800毫米的输水管道;人口不超过20万人的城市配水管网。 污水量不超过20000吨/日的一级污水处理厂;污水量不超过10000吨/日的二级污水处理厂;人口不超过20万人的城市排水管网。 2.道路桥隧工程: 工程投资不超过500万元,无特殊地质结构,宽50米、车速小于80公里/小时的各种二级城市道路; 单孔跨径40米以下,桥长200米以下的中、小型桥梁和涵洞。 3.燃气热力工程: 5万立方米以下煤气罐站,年贮配量为3万吨以下的液化石油气贮配站;总容量为6万立方米以下的高压贮站;10吨以下城市供热锅炉房。 新建1000万元以下及改建、扩建500万元以下的煤气、热力输配管网工程。 4.防洪工程: 工程投资200万元以下的二级城市防洪工程。 5.园林工程: 可承担中、小型园林工程设计。 (三)取得丙级证书的设计单位,可承担下列市政工程项目的设计: 1.给水排水工程: 供水量不超过2万吨/日的一般给水工程;日处理污水量不超过5千吨的一、二级污水处理厂。

2.道路桥隧工程: 工程投资100万元以下的二、三级城市道路;单孔跨径20米以下的小型桥梁及涵洞。 3.煤气热力工程: 煤气、热力庭院管网及户内管网设计。 4.园林工程: 承担单位所在地区范围内的中、小型园林工程设计。 (四)取得丁级证书的设计单位,可承担下列市政工程项目的设计: 1.县镇给水排水工程; 2.城市三级道路; 3.采用标准图的小型桥梁及涵洞等构筑物; 4.厂区改、扩建煤气、热力管网及零星小区户内管网; 5.所属本地区范围内的小型园林工程设计。 以上内容,请以国家颁布的最新规定为准。

《工程勘察资质标准》

一、总则 (一)本标准包括工程勘察相应的专业类型、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技术装备配备及规模划分等内容(见附件1:工程勘察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附件2:工程勘察主要技术装备配备表;附件3:工 (三)工程勘察资质分为三个类别: 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是指包括全部工程勘察专业资质的工程勘察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资质 (分项)专业资质。 3、工程勘察劳务资质 工程勘察劳务资质包括:工程钻探、凿井和岩土工程治理。 (四)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工程勘察专业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根据工程性质和实际需要,岩土工程咨询专业资质只设甲级,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专业资质设丙级。工程勘察劳务资质不分等级。 (五)本标准主要对企业资历和信誉、技术条件、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 2、对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非注册人员)的所学专业、技术职称,依据附件1专业设置中规定的专业进行考核。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需考核相应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工程勘察主导专业见附件1。(六)申请两个以上工程勘察专业资质时,应同时满足附件1中相应专业的专业设置或注册人员的配置,其相同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以其中的高值为准。

(七)具有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等三类(分项)专业资质中任一项甲级资质,即可获得岩土工程咨询专业资质,可承担其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岩土工程咨询业务。 60周岁及以下。 二、标准 (3)具有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两个专业甲级资质中任意一项。 (4)企业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的工程勘察项目应满足以下要求:岩土工程勘察甲级项目不少于5项、岩土工程设计甲级项目不少于2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项目不少于2项、水文地质勘察甲级项目不少于5项(或工程测量甲级项目不少于5项),且质量合格。 1-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 “工程勘察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0 ”规定的人员中,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相应类型的工程勘察甲级项目不少于2项。 (4)获得过不少于2项全国优秀工程勘察奖、国家科技进步奖或4项省部级(行业)优秀工程勘察奖、科技进步奖。 (5)主编过1项或参编过2项以上国家、行业、地方工程建设(或工程勘察)技术规程、规范;或者主编过2项或参编过3项国家、行业、地方工程建设(或工程勘察)定额、手册等。 1-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企业拥有完善的技术装备,满足“工程勘察主要技术装备配备 表”规定的要求。 企业具有数字化成图的能力。 (2)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场所及室内试验场所,主要固定场所

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

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 一、总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60号令),结合建筑工程设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中建筑工程设计是指民用建筑和一般工业建筑的总平面设计与单体设计。即建筑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室外工程设计、建筑物构筑物设计、结合城市建设与民用建筑修建的地下工程设计及住宅区、工厂厂前区、工厂生活区规划设计等,以及上述建筑工程所包含的所有相关专业的设计内容,如总平面、规划布置、竖向设计、各类管线设计、园林绿化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与装修、消防、保安、电信、防雷、建筑智能化设施等设计内容。 (三)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分为甲、乙、丙三个级别,边远地区及经济不发达地区如确有必要设置了级设计资质,需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建设部同意后方可批准设置。 二、分级标准 (一)甲级 1、从事建筑设计业务六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五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特级的工程项目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 2、单位有较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适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 3、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建筑、结构和其他专业人员各不少于8人、10人、10人;其中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3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4人。 4、获得过近四届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优及以上级别评优的优秀建筑设计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不少于3项,参加过国家或地方建筑工程设计标准、规范及标准设计图集的编制工作或行业的业务建设工作。 5、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健全。 6、达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7、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专职技术骨干每人15平方米。 (二)乙级 1、从事建筑设计业务四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三项工程等级为二级及以上的工程项目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 2、单位有社会信誉以及相适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 3、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建筑、结构和其他专业人员各不少于6人、8人、8人;其中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1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2人。

工程勘察资质标准()

工程勘察资质标准(最新)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制定本标准。 一、总则 (一)本标准包括工程勘察相应类型、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技术装备配备及规模划分等内容(见附件1:工程勘察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附件2:工程勘察主要技术装备配备表;附件3:工程勘察项目规模划分表)。 (二)工程勘察范围包括建设工程项目的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和工程测量。 (三)工程勘察资质分为三个类别: 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是指包括全部工程勘察专业资质的工程勘察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资质 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包括:岩土工程专业资质、水文地质勘察专业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资质;其中,岩土工程专业资质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等岩土工程(分项)专业资质。

3、工程勘察劳务资质 工程勘察劳务资质包括:工程钻探和凿井。 (四)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岩土工程、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专业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专业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级别。工程勘察劳务资质不分等级。 (五)本标准主要对企业资历和信誉、技术条件、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进行考核。其中技术条件中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内容为: 1、对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注册执业资格和业绩进行考核。 2、对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非注册人员)的所学专业、技术职称,依据附件1专业设置中规定的专业进行考核。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需考核相应业绩,工程勘察主导专业见附件1。 (六)申请两个以上工程勘察专业资质时,应同时满足附件1中相应专业的专业设置和注册人员的配置,其相同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以其中的高值为准。 (七)具有岩土工程专业资质,即可承担其资质范围内相应的岩土工程治理业务;具有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等三类(分项)专业资质中任一项甲级资质,即可承担其资质范围内相应的岩土工程咨询业务。

市政设计资质等级业务范围

设计资质: 建筑工程设计是指民用建筑和一般工业建筑的总平面设计与单体设计。即建筑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室外工程设计、建筑物构筑物设计、结合城市建设与民用建筑修建的地下工程设计及住宅区、工厂厂前区、工厂生活区规划设计等,以及上述建筑工程所包含的所有相关专业的设计内容。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分为甲、乙、丙三个级别,边远地区及经济不发达地区如确有必要设置了级设计资质,需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建设部同意后方可批准设置。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是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结合各行业工程设计的特点,制定的。 总则规章: (一)本标准包括21个行业的相应工程设计类型、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及规模划分等内容(见附件1:工程设计行业划分表,附表2:各行业工程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附件3:各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二)本标准分为四个序列: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是指涵盖21个行业的设计资质。 2、工程设计行业资质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是指涵盖某个行业资质标准中的全部设计类

型的设计资质。 3、工程设计专业资质 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是指某个行业资质标准中的某一个专业的设计资质。 4、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是指为适应和满足行业发展的需求,对已形成产业的专项技术独立进行设计以及设计、施工一体化而设立的资质。 (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和工程设计专业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根据行业需要,建筑、市政公用、水利、电力(限送变电)、农林和公路行业可设立工程设计丙级资质,建筑工程设计专业资质设丁级。建筑行业根据需要设立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可根据行业需要设置等级。 (四)工程设计范围包括本行业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含厂/矿区内的自备电站、道路、专用铁路、通信、各种管网管线和配套的建筑物等全部配套工程)以及与主体工程、配套工程相关的工艺、土木、建筑、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消防、安全、卫生、节能、防雷、抗震、照明工程等。 建筑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设计、室外工程设计、民用建筑修建的地下工程设计及住宅小区、工厂厂前区、工厂生活区、小区规划设计及单体设计等,以及所包含的相关专业的设计内容(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各类管网管线设计、景观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及建筑装饰、道路、消防、智能、安保、

市政公用行业工程设计资格分级标准

市政公用行业工程设计资格分级标准 12/2/2003 9:36:28 一、总则 1.本标准依据建设部建设[1991]504号文《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单位资格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原则制定。 2.市政公用行业设计业务范围包括:城市给水、排水、燃气、热力、道路、桥隧、防洪、公共交通、风景园林、环境卫生等十类专业工程设计。 3.市政公用行业设计单位分之甲、乙、丙、丁四级。其中甲级设计单位分为综合性甲级和专业甲级。凡申请市政公用综合甲级设计资格的单位,除满足下列资格标准要求以外,还应具备承担五类以上(含五类)市政公用专业设计的能力。 二、分级标准 (一)甲级 1.应有十五年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资历,技术力量雄厚、专业配套、在本行业和社会上有较高社会信誉。 2.独立承担过附表所列两个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并已经建成投产,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3.市政工程专业甲级设计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总数为80人以上,主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人数不得少于10人。市政工程综合性甲级设计单位技术人员总数为200人以上,主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人数不得少于40人。园林甲级设计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总数为35人以上,主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人数不得少于6人。 4.有专业技术特长,具有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近五年内有两个以上项目获得国家或省、部级优秀设计奖。 5.参加过国家、行业、地方工程建设标准的编制。 6.综合性甲级设计单位具有一定的科研力量和相应设备,近五年内获得国家、省、部级科技进步奖。 7.有比较先进、齐全的技术装备,达到建设部规定甲级设计单位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现阶段考核标准,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8.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和综合管理能力,有较高的管理水平。持有省、部级全面质量管理达标合格证书。(二)乙级: 1.应有十年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资历、技术力量强、专业配套、社会信誉好。 2.独立承担过附表所列两个以上符合乙级、大于丙级规模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并已建成投产,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3.市政工程设计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总数为50人以上,主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人数不得少于5人。园林设计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总数为20人以上,主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人数不得少于3人。 4.有一定技术特长,有较先进技术水平,近五年内有一个以上项目获得省、部级优秀设计奖。 5.有比较先进、齐全的技术装备,达到建设部规定乙级设计单位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现阶段考核标准;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6.有一定的综合管理能力,有较好的管理水平。持有省、部级全面质量管理达标合格证书。 (三)丙级: 1.应有五年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资历,专业人员基本配备。 2.独立承担过附表所列两个以上符合丙级规模的市政公用设计项目,并已经建成投产,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3.市政工程设计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总数为30人以上,主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人数不得少于2人。园林设计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总数为10 以上,主专业高级技术人员职务人数不得少于1人。 4.有一定的技术水平,设计成果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

市政设计资质等级标准

市政工程,是建筑行业一个比较大的工程领域。既涉及到市政工程的施工,也涉及到前期的勘察设计。而企业要想承接市政工程的设计,那就需要提前了解市政设计资质等级标准有哪些,下面智旺达就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下市政设计资质等级标准的相关信息,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市政工程设计资质,包括行业资质和专业资质。取得市政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在市场上更有信服力,最重要的是有资格承接业务。对于设计单位而言,资质证书是其生存的命脉,是企业经营的保障。为了加强对不同类型设计单位的监督和管理,建设部门制定有专门的资质标准,不同行业划分有不同的资质类型和等级。市政工程设计资质共有2种类型行业资质和11种专业资质,等级设立从甲级到丙级不等。具体划分情况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设为一个等级: 有的资质只设为一个等级,即甲级。分别为城市隧道工程、载人索道、轨道交通工程。这三类工程,由于对质量要求非常高,稍有不慎容易出现安全事故,

因此小型设计单位没有资格和条件进行设计。这三类项目在规模划分上,均属大型工程,只有甲级设计院可以从事其设计业务。 二、设为两个等级: 1、两种类型的行业资质分别设为甲级和乙级,一种包括行业内所有工程设计,一种是除轨道交通工程和燃气工程以外的工程设计。 2、专业资质中设为两个等级的资质类型有:桥梁工程、公共交通工程。这两种工程分别于公路交通有关,涉及到桥梁和立交桥设计,因此,对于设计单位的技术条件同样要求较高。首次申请的企业,必须办理乙级资质,取得一定业绩后可进行资质升级。 三、设为三个等级: 设为甲、乙、丙三个等级的资质有: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环境卫生工程。首次办理的企业可选择丙级或乙级,两者均没有业绩要求。 如有市政设计资质需要办理,可咨询专业的设计资质代办公司:南京智旺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详细的了解。 南京智旺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https://www.360docs.net/doc/c915980911.html,/是一家专业从事代理各类工程设计资质,勘察资质,施工资质等建筑资质的办理,设计资质代办、设计资质转让、设计资质收购等,且成功率高,周期短,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

市政工程设计资质

一、市政工程设计业务范围包括:城市给水、排水、燃气热力、道路、桥隧、防洪及公共交通、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工程设计。 二、市政工程设计单位有综合性、专业性两种组织形式。 三、本标准仅对承担城市给水、排水、燃力热力、道路、桥隧、防洪及园林绿化等8个专业的市政工程设计单位的设计资格分级标准和承担业务范围做出规定,其它专业在未统一制定前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参照本标准制定。 四、综合性市政工程设计单位的级别,按其主体专业级别确定,其它非主体专业按本标准分别确定其承担各专业任务的范围。 五、市政工程设计申请压力容器设计资格,应按劳动部有关规定办理。 六、承担任务范围: (一)取得甲级证书的设计单位,其主体专业承担市政工程项目设计任务范围不受限制。 (二)取得乙级证书的市政设计单位,可承担下列市政工程项目的设计: 1.给水排水工程: 水质无需特殊处理,供水量不超过40000吨/日的一般给水工程;管径不大于800毫米的输水管道;人口不超过20万人的城市配水管网。 污水量不超过20000吨/日的一级污水处理厂;污水量不超过10000吨/日的二级污水处理厂;人口不超过20万人的城市排水管网。 2.道路桥隧工程:

工程投资不超过500万元,无特殊地质结构,宽50米、车速小于80公里/小时的各种二级城市道路; 单孔跨径40米以下,桥长200米以下的中、小型桥梁和涵洞。 3.燃气热力工程: 5万立方米以下煤气罐站,年贮配量为3万吨以下的液化石油气贮配站;总容量为6万立方米以下的高压贮站;10吨以下城市供热锅炉房。 新建1000万元以下及改建、扩建500万元以下的煤气、热力输配管网工程。 4.防洪工程: 工程投资200万元以下的二级城市防洪工程。 5.园林工程: 可承担中、小型园林工程设计。 (三)取得丙级证书的设计单位,可承担下列市政工程项目的设计: 1.给水排水工程: 供水量不超过2万吨/日的一般给水工程;日处理污水量不超过5千吨的一、二级污水处理厂。 2.道路桥隧工程: 工程投资100万元以下的二、三级城市道路;单孔跨径20米以下的小型桥梁及涵洞。 3.煤气热力工程:

工程勘察相关资质申请以及办理流程

工程勘察资质首次申请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 号)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 号)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3 号) 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 号) 5、《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07]202 号 6、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清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示范文本》、《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规定和标准说明》的通知(建办市函[ 2006]274 号) 7、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 号) 8、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市[2013]86 号) 9、关于颁发《海洋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的通知(建设[ 2001 ]217 号) 二、提交材料:(窗口受理时,所有附件材料复印件需携带原件核对) 1、《工程勘察资质申请表》(网上填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和单位盖章); 2、附件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2)企业章程复印件 3)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申请工程勘察劳务资质,提供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职称证书或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注册人员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注册管理部门盖章的初始注册申请表或变更注册申请表 5)非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明、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6)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注册人员、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的《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7)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考核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8)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与申报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包括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间、签字盖章、生效日期) 9)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申报前近 1 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10)办公场所及室内试验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

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

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 一、关于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的补充规定 (一)申请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岩土工程甲级资质的企业,必须拥有相应的室内试验室和原位测试等仪器;申请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测量甲级资质的企业必须拥有生产数字化产品的能力、以上应在申报表的技术装备栏中注明。 (二)工程勘察专业类资质原则上不设丙级,如确有必要设置丙级工程勘察资质的地区,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于2001年12 月31 日前将设置丙级工程勘察资质的申请函报建设部,函中应明确设置丙级工程勘察资质的理由和设置范围,原有工程勘察单位甲、乙、丙级单位数量等情况,经建设部同意后方可设置丙级。 (三)取得岩土工程专业中勘察、设计、测试监测检测任一内容的甲级资质,即可获得岩土工程咨询监理资质。 (四)取得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的单位可承担劳务类业务,不需单独领取劳务类资质证书(工程勘察专业类资质不包括劳务类内容)。新标准规定了劳务类资质的分级标准,具体的劳务类资质实施细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并报建设部勘察设计司备案。 (五)原有工程勘察单位若具备勘察劳务力量,在换证时应在工程勘察专业类资质申报表中同时注明申请劳务类资质,审查通过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劳务类资质证书。 独立企业法人的工程勘察劳务公司申请劳务类资质由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颁发证书。 (六)工程勘察劳务企业从事工程钻探、凿井不得直接和建设单位签订工程合同,必须和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专业类资质的单位签订合同。 二、关于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分级标准的补充规定 (一)按新标准规定,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划分为煤炭、化工石化医药等21 个行业。 企业具备行业设计资质后,不需单独申请某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即可承担相应范围相应等级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业务。其中具备甲、乙级建筑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可承担相应范围相应等级的建筑装饰设计、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轻型房屋钢结构专项工程设计、建筑幕墙专项工程设计、村镇建筑专项工程设计;具备甲、

2013年《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最新)

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实施办法 为实施《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资质申请条件和审批程序 (一)建设工程勘察资质申请条件和审批程序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请工程勘察综合资质,须具有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水文地质勘察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涵盖所有专业类别,取得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的企业,不需单独申请工程勘察专业资质。 岩土工程专业资质涵盖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三类岩土工程(分项)专业资质,取得岩土工程专业资质的企业,不需单独申请同级别及以下级别岩土工程(分项)专业资质。

二、新《标准》有关内容解释 (三)主要专业技术人员 新《标准》中所称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是指下列人员: 1.注册人员 注册人员是指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考试或考核认定,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并按照规定注册,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人员。包括: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2.非注册人员 非注册人员是指按照“工程勘察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要求,不考核其是否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注册人员作为非注册人员申报时,可提供注册证书认定其专业,其学历水平、职称等级、从业经历、个人业绩等条件仍需按新《标准》有关要求考核。 (四)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 新《标准》中所称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是指企业中对工程勘察业务在技术上负总责的人员。 (五)专业技术负责人 新《标准》中所称专业技术负责人,是指企业中对某一工程

市政设计资质

市政设计资质 市政工程设计资格分级标准 一、市政工程设计业务范围包括:城市给水、排水、燃气热力、道路、桥隧、防洪及公共交通、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工程设计。 二、市政工程设计单位有综合性、专业性两种组织形式。 三、本标准仅对承担城市给水、排水、燃力热力、道路、桥隧、防洪及园林绿化等8个专业的市政工程设计单位的设计资格分级标准和承担业务范围做出规定,其它专业在未统一制定前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参照本标准制定。 四、综合性市政工程设计单位的级别,按其主体专业级别确定,其它非主体专业按本标准分别确定其承担各专业任务的范围。 五、市政工程设计申请压力容器设计资格,应按劳动部有关规定办理。 六、承担任务范围: (一)取得甲级证书的设计单位,其主体专业承担市政工程项目设计任务范围不受限制。 (二)取得乙级证书的市政设计单位,可承担下列市政工程项目的设计: 1(给水排水工程: 水质无需特殊处理,供水量不超过40000吨,日的一般给水工程;管径不大于800毫米的输水管道;人口不超过20万人的城市配水管网。 污水量不超过20000吨,日的一级污水处理厂;污水量不超过10000吨,日的二级污水处理厂;人口不超过20万人的城市排水管网。 2(道路桥隧工程:

工程投资不超过500万元,无特殊地质结构,宽50米、车速小于80公里,小时的各种二级城市道路; 单孔跨径40米以下,桥长200米以下的中、小型桥梁和涵洞。 3(燃气热力工程: 5万立方米以下煤气罐站,年贮配量为3万吨以下的液化石油气贮配站;总容量为6万立方米以下的高压贮站;10吨以下城市供热锅炉房。 新建1000万元以下及改建、扩建500万元以下的煤气、热力输配管网工程。 4(防洪工程: 工程投资200万元以下的二级城市防洪工程。 5(园林工程: 可承担中、小型园林工程设计。 (三)取得丙级证书的设计单位,可承担下列市政工程项目的设计: 1(给水排水工程: 供水量不超过2万吨,日的一般给水工程;日处理污水量不超过5千吨的一、二级污水处理厂。 2(道路桥隧工程: 工程投资100万元以下的二、三级城市道路;单孔跨径20米以下的小型桥梁及涵洞。 3(煤气热力工程: 煤气、热力庭院管网及户内管网设计。 4(园林工程: 承担单位所在地区范围内的中、小型园林工程设计。 (四)取得丁级证书的设计单位,可承担下列市政工程项目的设计: 1(县镇给水排水工程;

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实施办法建市[2013]86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实施办法》 的通知 建市[2013]86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规划委,天津、上海市建设交通委,重庆市城乡建设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有关行业协会: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和《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我部组织制定了《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与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3年6月7日 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实施办法 为实施《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资质申请条件和审批程序 (一)建设工程勘察资质申请条件和审批程序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请工程勘察综合资质,须具有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水文地质勘察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涵盖所有专业类别,取得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的企业,

不需单独申请工程勘察专业资质。 岩土工程专业资质涵盖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三类岩土工程(分项)专业资质,取得岩土工程专业资质的企业,不需单独申请同级别及以下级别岩土工程(分项)专业资质。 二、新《标准》有关内容解释 (三)主要专业技术人员 新《标准》中所称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是指下列人员: 1.注册人员 注册人员是指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考试或考核认定,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并按照规定注册,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人员。包括: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2.非注册人员 非注册人员是指按照“工程勘察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要求,不考核其是否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注册人员作为非注册人员申报时,可提供注册证书认定其专业,其学历水平、职称等级、从业经历、个人业绩等条件仍需按新《标准》有关要求考核。 (四)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 新《标准》中所称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是指企业中对工程勘察业务在技术上负总责的人员。 (五)专业技术负责人 新《标准》中所称专业技术负责人,是指企业中对某一工程勘察项目中的某个专业在技术上负总责的人员。 (六)学历 新《标准》中所称学历,是指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高等教育学历。 (七)专业技术职称

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等级承担任务范围

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等级承担任务范围 目录 一、工程勘察设计证书按资质等级可承担任务范围2 二、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按等级可承担业务范围8 工程设计行业划分表9 煤炭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11 电力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18 冶金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19 军工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26 商物粮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29 核工业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31 电子通信广电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32 轻纺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33 建材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37 铁道行业建设基础上设计规模划分表39 公路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40 水运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41 民航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43 市政公用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43 海洋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45 水利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45

农林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45 建筑行业按资质等级承担任务范围51 建筑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52 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表53 三、建筑装饰资质按等级承担任务范围55 四、环境工程设计证书按资质等级承担任务范围55 五、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证书按资质等级承担任务范围57 六、轻型房屋钢结构工程设计证书按资质等级承担任务范围57 七、建筑幕墙工程设计证书按资质等级承担任务范围58 八、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证书按资质等级承担任务范围59 九、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承担任务范围59 一、工程勘察设计证书按资质等级可承担任务范围 (一)一一综合类工程勘察单位承担工程勘察业务范围和地区不受限制。 (二)一一专业类甲级工程勘察单位承担本专业工程勘察业务范围和地区不受限制。 (三)一一专业类乙级工程勘察单位可承担本专业工程勘察中、小型工程项目(工程勘察中、小型 工程项目见附表),承担工程勘察业务的地区不受限制。

市政设计资质等级业务范围

中大公司的服务范围:业务范围:广东省辖有21个地级市,分为四个区域:珠江三角洲,粤东,粤西和粤北,其中包括珠三角: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珠海,江门,肇庆和惠州;广东东部:汕头,潮州,揭阳和汕尾;粤西:湛江,茂名,阳江,云浮;粤北:韶关,清远,梅州和河源。 1.工商注册代理服务:名称验证,营业场所注册,银行账户开立,变更,纳税申报,注销等。 2.施工资质代理服务:施工资质,勘察设计资质,工程招标代理资质,工程造价资质,项目监理资质,物业管理资质,房地产开发资质等(添加项目,替换证书,升级(性能备案),推迟,重新批准,入库并进入四川备案,转让,剥离等) 3.安全生产许可证代理服务:新的和持续的 4.建筑人才搜寻服务:建筑工程师,九名成员,工程师附属服务,专业职称评估服务,熟练工人,特种操作人员,获得电工培训和认证服务以及其他注册人员附属服务(成本工程师,结构工程师,建筑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消防工程师,注册监督工程师等。 5.房屋建筑,市政,公路和水利的转让和撤资 市政工程是指与城市居民的生活和工作密切相关的市政设施建设。市政工程主要包括供水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道路工程,城市燃气工程,热力工程,载人索道,城市隧道工程,环境卫生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和公共交通工程。

由于项目的设计规模不同,并非所有项目都设置为大,中,小型。因此,某些项目是大型项目,只有A级资格才有资格执行。这些项目包括:城市隧道项目,危险废物处理,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公交快速运输系统,公交枢纽,公共运输车道,电车系统和铁路运输项目。 市政工程设计资格分为行业资格和专业资格。专业资格涉及C级,市政C级只能承担现有类型的小型项目的设计。由于工程特性不同,仅将某些项目归类为小规模设计规模。包括环境卫生项目的卫生垃圾填埋场和转运站,天然气项目的热网系统,道路工程,热力工程,给水工程和排水工程。这些项目的规模分为大型,中型和小型C级资格,用于小型项目设计。 以上是市政工程设计资质业务范围的汇总。等级证书不限于承接项目。B级资格可以承担中小型项目的设计,而C级资格只能承担小型项目。

建设部:《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文件附件一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

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 一、总则 ㈠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的原则,结合工程勘察行业技术要求的特点,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行业管理体制以及工程勘察单位体制改革的实际需要制定本标准。 ㈡工程勘察资质范围包括建设工程项目的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和工程测量等专业,其中岩土工程是指⒈岩土工程勘察,⒉岩土工程设计,⒊岩土工程测试、监测、检测,⒋岩土工程咨询、监理,⒌岩土工程治理。 ㈢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是核定工程勘察单位工程勘察资质等级的依据。 ㈣工程勘察资质分综合类、专业类和劳务类。综合类包括工程勘察所有专业;专业类是指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等专业中的某一项,其中岩土工程专业类可以是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测试监测检测、咨询监理中的一项或全部;劳务类是指岩土工程治理、工程钻探、凿井等。 ㈤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只设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资质原则上设甲、乙两个级别,确有必要设置丙级勘察资质的地区经建设部批准后方可设置专业类丙级;工程勘察劳务资质不分级别。 二、分级标准 ㈠综合类 ⒈资历和信誉 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个主专业中有不少于2个具有10年及以上工程勘察资历,是行业的骨干单位,在国内外同行业中享有良好信誉。 ⑵至少2个专业分别独立承担过本专业甲级工程(参见附表1)专业任务不少于5项,其工程质量合格、效益好。 ⑶单位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0万元人民币。 ⒉技术力量 3个主专业中不少于2个专业各有能力同时承担2项甲级工程任务,每专业至少有5名具有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技术骨干和级配合理的技术队伍,在国家实行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制度以后,岩土工程专业至少有5名注册岩土工程师。 ⒊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 有足够数量、品种、性能良好的室内试验、原位测试及工程物探等测试监测检测设备或测量仪器设备,或有依法约定能提供满足专项勘察、测试监测检测等质量要求的协作单位。应用计算机出图率达100%,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场所。

市政设计资质都分什么等级

市政工程设计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三个等级。市政工程设计资质,包括行业资质和专业资质。取得市政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在市场上更有信服力,最重要的是有资格承接业务。对于设计单位而言,资质证书是其生存的命脉,是企业经营的保障。为了加强对不同类型设计单位的监督和管理,建设部门制定有专门的资质标准,不同行业划分有不同的资质类型和等级。 市政工程设计资质共有2种类型行业资质和11种专业资质,等级设立从甲级到丙级不等。具体划分情况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一、设为一个等级有的资质只设为一个等级,即甲级。分别为城市隧道工程、载人索道、轨道交通工程。这三类工程,由于对质量要求非常高,稍有不慎容易出现安全事故,因此小型设计单位没有资格和条件进行设计。 这三类项目在规模划分上,均属大型工程,只有甲级设计院可以从事其设计业务。二、设为两个等级1、两种类型的行业资质分别设为甲级和乙级,一种包括行业内所有工程设计,一种是除轨道交通工程和燃气工程以外的工程设计; 2、专业资质中设为两个等级的资质类型有:桥梁工程、公共交通工程。 这两种工程分别于公路交通有关,涉及到桥梁和立交桥设计,因此,对于设计单位的技术条件同样要求较高。首次申请的企业,必须办理乙级资质,取得一定业绩后可进行资质升级。三、设为三个等级设为甲、乙、丙三个等级的资质有: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环境卫生工程。 首次办理的企业可选择丙级或乙级,两者均没有业绩要求。综上所述,市政行业所涉及到的工程类型呈现多样化,因此在等级划分上差异较大。未来几年,“十二五”规划完成之后,中国的高速公路网、铁路网等基本形成,因此未来政府投资方向还是会转向市政建设领域,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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