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执法文书可编辑版责令改正通知书

市场监管局执法文书可编辑版责令改正通知书
市场监管局执法文书可编辑版责令改正通知书

XXX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令改正通知书

XX市监(药)责改[2019]xx号

经查,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的规定。

依据

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立即予以改正/在年月日前改正。(逾期不改的,本局将依据的规定,。)

(改正内容及要求:

如对本责令改正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XXX人民政府或者XXX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XXX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联系人:联系电话:

XX市场监督管理局

(印章)

年月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

工商总局关于加强网络市场监管的意见

工商总局关于加强网络市场监管的意见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工商总局关于加强网络市场监管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强事前规范指导,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格局,推动网络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网络市场监管规范化建设,推进“依法管网”。积极参与电子商务立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修订工作。推动工商法律法规向网络市场延伸应用。适应业态发展和监管需要,以问题为导向,完善规章制度,为监管工作提供充分的法律支撑。鼓励支持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网络市场规制体系。依法履行职责,强化执法监督,不断规范执法行为。面向全系统和全社会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推动网络市场监管法治化建设。 二、强化技术手段与监管业务的融合,推进“以网管网”。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手段,提高监管执法效能。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和电子营业执照推广应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提高数据质量。加强网络市场监管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大数据应用,提高监测监管的前瞻性、实效性。优化网络监管平台功能。建设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监管系统。根据各地软硬件水平和监管压力,探索跨区域监测、监管协作机制,逐步实现总局与各地监管平台之间、工商内部各业务条线之间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完善网络市场监管工作基础设施,提升运用技术手段发现违法线索和电子数据取证能力。 三、充分发挥信用激励约束机制的作用,推进“信用管网”。结合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强化网络经营企业信息公示责任,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落实网络经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制度,及时向社会公示违法处罚信息,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有效发挥失信惩戒机制在网络市场监管中的作用。发挥“守合同、重信用”等激励机制作用,促进网络经营者守信经营。继续深入推进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环境建设试点工作,推动形成公正可信的网络交易信用信息评价体系。注重发挥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作用,支持第三方信用服务和产品应用于网络交易。 四、加强监管统筹和推动一体化监管,推进“协同管网”。网络市场监管是工商行政管理职责整体延伸至网络领域的全局性工作。总局成立网络市场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参照建立相应的统筹协调机制。推进网上网下一体化监管,各业务条线部署工作要同时涵盖网上和网下。明晰跨地区网络交易案件查办、消费维权、质量抽检、定向监测等工作的协同规则,建立衔接顺畅的跨地域监管协作机制。推动建立各级政府层面的网络市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现制现售奶茶果蔬汁监督管理的通知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现制现售奶茶果蔬汁 监督管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年来,现制现售奶茶、果蔬汁等饮品店发展迅速,“网红奶茶”“网红果汁”等饮品吸引广大消费者购买饮用。但检查发现,部分饮品店使用过期原料、卫生条件差、虚假宣传等问题较为突出,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为加强现制现售奶茶、果蔬汁监督管理,保证食品安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 各地要督促饮品店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规范饮品制售行为。从业人员要取得健康证明,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保持个人卫生和手部清洁。采购的鲜奶、奶粉、植脂末、茶粉、茶包、水果、蔬菜、果酱、糖浆、食品添加剂、一次性杯具和吸管等原辅料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贮存、运输和盛放原料的容器应安全、无害,使用前应洗净、消毒,保持清洁。购进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对人体安全、无害。制作食用冰、奶茶、果蔬汁的水,应为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生活饮用水。用于加工制作果蔬汁的水果、蔬菜应新鲜安全并清洗干净。禁止使用腐败变质的水果、蔬菜以及超过保质期的果酱、糖浆等原辅料加工制作饮品。奶茶、果蔬汁等饮品的公示信息和广告宣传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存在虚假内容。产品宣传中使用“无糖”“低脂”“鲜奶”“现切水果”等内容的,要与实际相符。 二、加强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检 各地要组织对现制现售奶茶、果蔬汁等饮品店开展现场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饮品和原辅料进行监督抽检。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复核食品经营许可条件,检查食品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自制饮品、机打饮料或定型包装饮品的行为,从业人员的健康卫生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二)对经营鲜榨果蔬汁的,检查水果、蔬菜的进货查验记录以及保存情况。 (三)对经营冲煮饮品的,检查冲煮所用果汁原浆、奶粉茶粉等产品标签是否合规,杜绝使用无证产品和超过保质期产品。 (四)对销售机打饮料的,检查一次性杯具、吸管和现调饮料机供应商资质及产品合格证明。 (五)对制作饮品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检查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和保存情况。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必备知识》题库及答案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必备知识参考 题库》 (公开资料) (共 200 题,其中判断 100 题,单选 50 题,多选 50 题) 一、判断题(共 100 题) 1.餐饮服务提供者对其加工制作和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对) 2.任何单位将食堂对外承包经营,单位的负责人都要对食品安全负责。(对) 3.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委托社会供餐,也要对食品安全负责。(对) 4.学校(含托幼机构)校(院)长是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 5.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保证食品安全。(对) 6.食品经营企业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经考核合格。(对) 7.大型餐饮服务企业和餐饮连锁企业及设有食堂的大中专院校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 构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对) 8.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负责对购买的食品原辅料、食品加工制作过程、餐饮具清洗消毒、环境卫生等进行管理。(对) 9.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隐匿、伪造、毁灭有关 证据。(对) 10.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的,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1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罚款。(对) 11.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对) 12.倡导餐饮服务提供者公开加工过程,公示食品原料及其来源。(对) 13.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人应当对许可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 14.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对)

15.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 16.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食品经营许可证。(对) 17.转让餐馆时,可以将食品经营许可证一并转让。(错) 18.食品经营许可的事项发生变化后,应当在 10 个工作日内申请变更。(对) 19.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对监督检查人员现场检查中形成的检查记录、询问记录和抽样检验等文书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对) 20.日常监督检查结果为不符合,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时,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边整改边经营。(错) 21.日常监督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时,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限期整改,并报告整改情况。(对) 22.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的食堂原则上不得申请生食类食品制售项目。(对) 23.制作生食海产品时可以不在专间操作。(错) 24.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对) 25.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在食品库房内存放杀虫剂、鼠药。(错) 26.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使用工业用洗涤剂、消毒剂对餐饮具进行清洗、消毒。(对) 27.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将醇基燃料作为酒水提供给消费者饮用。(错) 28.餐饮服务场所内可以设立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的区域。(错) 29.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蔬菜水果时可以到商场、超市、蔬菜水果种植基地、批发市场 采购,采购时要查验蔬菜水果的感官性状。(对) 30.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肉类时可以到屠宰场、商场、超市采购,在屠宰场采购的应当索取肉品的检疫合格证明。(对) 31.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采购来源不明、标识不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用油。(对) 32.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的酒水饮料可以从取得许可证的生产企业、商场超市采购,不得销售假酒。(对)

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工作实践和相关问题建议

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工作实践及相关问题建议 2015年是莱山区市场监管局的开局之年。莱山区委、区政府充分利用区域优势,立足于强化市场监管、优化市场服务的总体目标,积极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在全市率先实施了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构建起市场监管新体制。 一、莱山区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主要做法 2014年12月22日,莱山区整合原区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全部职能,成立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以来,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全面深化改革为主线,整合资源,优化配置,创新机制,强化监管,各项工作均取得积极进展。 (一)队伍和内部机构进一步优化。市场监管局组建以来,按照人尽其才、能力互补的原则,打破“你工商、我食药、他质监”的工作格局,在部门人员分配上,特别是基层所人员分配上,尽量做到即有原工商局、质监局人员,也有原食药监局人员,并力求充分发挥每名干部的个性和特长,做到因才施用,形成“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整体结构,达到“1+1+1>3”的效应。目前,全局干部职工整体呈现“工商、质监、食药监”、“老中青”合理分配,结构趋于优化。同时将原三个局23科室合并为15个科室,内设机构

精简了34.78%。在此基础上,着力推进三个到位。一是事权划分到位。认真制定“三定”方案,全面梳理行政事权,确保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下划和新增的所有事权,都能“接得住,划得清,放得下,做得好”,使市级层面三个主管部门的每项工作都有明确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对内,我们制定了事权划分若干意见,科学理顺科室之间、科室与基层所之间事权,明晰工作职责,建立起“权责分明、两级联动”的市场监管执法体系,从而实现监管与执法的无缝衔接。二是工作联动到位。我们制定了AB角工作制度,加强科室与科室、科室与基层所、执法大队之间的工作配合,根据不同时期工作重点,合理调配人员,确保工作不断档。三是教育培训到位。把提升干部队伍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作为队伍、职能融合的一条主线和总抓手,在正式合并之后,立即集中1个月的时间,组织开展了以岗位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提高为着力点的集中培训活动,通过培训使干部职工全面了解并尽快掌握注册登记、消费维权、网络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执法办案监管等方面的业务知识。实施了帮带计划,按照“会的带不会的、懂的带不懂的”工作要求,组织各科室、基层监管所制定具体帮带计划。通过明确帮带措施和帮带目标,开展指导、交流、评析等活动,提高基层干部解决工作实际困难的能力,为各项工作的开展夯实了基础。

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

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 【法规类别】检察机关 【发文字号】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79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2.03.25 【实施日期】2002.07.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 (第79号) 《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2002年第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实施。 省长:程安东 2002年3月25日 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申领、颁发和使用管理行政执法证件,必须遵守本办

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证件是指由省人民政府统一制作颁发的,确认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进行执法活动资格的证明。 第四条全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统称行政执法机关)进行执法活动,应当统一申领和使用《陕西省行政执法证》,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证执法,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第五条行政执法证件的颁发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管全省行政执法证件的监督管理工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负责其直属执法机构的行政执法证件的监督管理工作。 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的机关,由省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行政执法证件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负责本地区行政执法证件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陕西省行政执法证》由省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加盖陕西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专用章,证件的审查、发放、管理工作由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印制、发放其他任何形式的行政执法证件。 第七条申领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所在部门必须具有依法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能;

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行政执法文书例范本实用模板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文书本模板 执法文书1 市场监督管理局 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 市监字〔〕号 : 本局于年月日对 进行调查。在调查中发现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相关规定,现将该案移送你单位处理。 附件:(有关材料) 联系人:联系: (印章) 年月日 送达回证

本文书一式四份,一份送达,一份抄送人民检察院,一份归档,一份办案机构留存。 执法文书2 市场监督管理局 (查封、扣押)财物移送通知书 市监字〔〕号 : 年月日本局根据《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市监字〔〕号)对你(单位)实施了(查封、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因行为涉嫌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本局依法已将案件移送,相关涉案财物(详见《财物(场所、设施)清单》第号)已于年月日按照有关规定一并移送。 附件:《财物(场所、设施)清单》第号 联系人:联系: (印章) 年月日 送达回证

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一份承办机构留存。 执法文书3 市场监督管理局 案件移送书 市监字〔〕号 : 本局于年月日对 进行调查。在调查中发现 ,此案不属于我局管辖。根据 规定,现将该案移送你单位处理。案件处理结果请函告我局。 附件:(移送案件涉案物品清单或有关材料) 联系人:联系: (印章) 年月日

移送案件涉案物品清单 移送单位(公章): 移送案件接收人:年月日移送案件移送人:年月日 送达回证

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一份承办机构留存。执法文书4 市场监督管理局 案件来源登记表

执法文书5 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有关事项审批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大幅度调整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大幅度调整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大幅度调整特种设备作 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 为落实简政放权政策,适应改革发展要求,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突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市场监管总局对2011年6月30日下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进行了较大幅度的精简整合,于2019年1月16日下发了新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自2019年6月1日起实施。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 (2011年6月30日质检总局公告/已废止)

注:1. 特种设备焊接作业(金属焊接操作和非金属焊接操作)人员代号按照《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的规定执行。 2. 表中A1、A2、A6、A7、G6、D2、D3、S1、S2、S3、S4、Y1、 F1、F2项目和金属焊接操作项目中的长输管道、非金属焊接操作项目的考试机构由总局指定,其它项目的考试机构由省局指定。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 (2019年1月16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告/现行最新)

注1:资格认定范围为300MW以下(不含300MW)的电站锅炉司炉人员,300MW电站锅炉司炉人员由使用单位按照电力行业规范自行进行技能培训。 注2:电梯修理作业项目包括修理和维护保养作业。 注3:可根据报考人员的申请需求进行范围限制,具体明确限制为桥式起重机司机、门式起重机司机、塔式起重机司机、门座式起重机司机、缆索式起重机司机、流动式起重机司机、升降机司机。如“起重机司机(限桥门式起重机)”等。 注4:特种设备焊接作业人员代号按照《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规则》的规定执行。

行政执法权限下放后的市场监管探讨

行政执法权限下放后的市场监管探讨 行政执法权限下放后的市场监管探讨 【行政执法】行政执法权限下放后的市场监管探讨 我国的文化市场兴起已20余年,经历了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商品经济到市场经济过渡转轨的过程,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按照WTO规则,我国特殊的社会主义文化市场正社向市场经济靠拢。 一、市场管理的趋势 我国“入世”后,遵循WTO规则而公布和修订了众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中共中央、国务院从九十年代末就提出了对行政执法体制的改革和综合行政执法、相对集中行政执法处罚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责任制的思路和意见。其总的精神就是要建立服务便民政府、依法含理行政,降低准入门槛减少审批、强化进入市场事后监管,减少执法层次、下移执法重心,权责相当明确责任、层级监督政令畅通,变多头执法为一家执法、减少交叉执法标准不一。 中国刚签定“入世”《条约》后不久,2001年底经国务院令315、341、343号重新修订发布的《印刷业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和《出版管理条例》将音像制品和书报上刊的零售出租、打复印的审批权力下放到了县级,却在监管执法上仍然是由县级以上政府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即法

律责任(罚则)上规定县级以上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对违反规定的违法活动都可以进行具体的查处和处罚;而随后修订发布的国务院439号令《营业性演出管理铡》、458号令《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不但将行政审批权力下放到县区,还将行政处罚权力(法律责任)明确指定为县级,而对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只是原则性地提出要加强监督管理、受理举报、总结表彰和认为在必要时可以雕处理下级查处的案牛。 由此发展趋势看来,少审批多监管且监管执法重心下移,责权交到县级基层政府己成定势。 二、市场监管的现状 从中央关于行政执法管理改革精神来看,已在按部就班地推进,但实际效果如何呢? 就笔者所知,在大多数的县(区)级政府的文化主管部门一般都没有单独设立,而是内设了一个文化科(股)主管文化市场的审批,作为监管市场的稽查队很多是挂块牌子摆张桌子,一无编制二无经费三无人员四无设备,审批与监管的分离、“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是难以做到,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更是有待于加强了。 就拿我市五个区县来说,从政府主管局的设置上就是四种模式--文化旅游局、文化教育局、文化体育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同时都加挂了新闻出版局的牌子;而在实际管理与执法工作中,只有两个区县的稽查队有专门的事业编制人

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文书定稿

XX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文书(征求意见稿) 目录 1、《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替代原《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工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食药监)、《涉刑案件移送书》(质监)) 2、《(查封、扣押)财物移送通知书》(《查封扣押财物移送通知书》(工商)、《查封(扣押) 3 4 5 6、7 8 9、《询问调查笔录》(替代原《询问(调查)笔录》(工商)、《询问(调查)笔录》(食药监)、《调查笔录》(质监)) 10、《现场笔录》(替代原《现场笔录》(工商)、《现场检查笔录》(食药监)、《现场笔录》(质监))

11、《证据卷页》(主要用于粘贴、打印照片和其他物证(如假冒商标标示等),格式主要源于质监的《证据卷页》) 12、《送达回证》(替代原《送达回证》(工商)、《送达回执》(食药监)、《送达回证》(质监)) 13、《行政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新增,用于明确送达事项,减少送达成本) 、 决定书》(质监)) 20、《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可替代原《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食药监)、《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质监)) 21、《协助扣押(留)财物通知书》(原工商文书,托运,28号令第三十七条)

22、《鉴定(检验)(检测)期间告知书》(替代原《(检测、检验、检疫、技术鉴定)期间告知书》(工商)、《行政强制措施告知书》(质监)、《检验(检疫、检测、技术鉴定)告知书》(食药监)) 23、《延长行政强制措施期限决定书》(替代原《延长查封扣押期限决定书》(工商)、《查封(扣押)延期决定书》(食药监)、《延长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质监)) ) 、 31、《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可替代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食药监)、《行政处罚告知书》(质监)) 32、《陈述申辩复核表》(新增) 33、《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替代原《听证告知书》(食药监)、《行政处罚告知书》(质监))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 第一条为规范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工作,保护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举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投诉,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请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解决该争议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的举报,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经营者涉嫌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线索的行为。 第四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全国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指导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处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投诉举报处理工作。 第五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举报,应当遵循公正、高效的原则,做到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 第六条鼓励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对涉嫌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进行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鼓励消费者通过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消费维权服务站、消费维权绿色通道、第三方争议解决机制等方式与经营者协商解决消费者权益争议。 第七条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同时提出投诉和举报,或者提供的材料同时包含投诉和举报内容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对投诉和举报予以分别处理。 第八条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举报的,应当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接收投诉举报的互联网、电话、传真、邮寄地址、窗口等渠道进行。 第九条投诉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投诉人的姓名、电话号码、通讯地址;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姓名)、地址; (三)具体的投诉请求以及消费者权益争议事实。 投诉人采取非书面方式进行投诉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当记录前款规定信息。 第十条委托他人代为投诉的,除提供本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授

关于建立和完善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的思考与对策研究

关于建立和完善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的思考与对策研究 摘要:行政执法是市场监管部门工作的立业之基,行政执法监督是有效开展行政执法的坚实保障。目前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已不能完全适应法治建设和改革发展的需要,“三局合一”新的监管体制下的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笔者试从当前行政执法监督存在的问题、新体制下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的高度定位和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的对策等方面,思考研究建立和完善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 关键词: 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思考对策行政执法是市场监管部门工作的立业之基,行政执法监督是有效开展行政执法的坚实保障。随着依法行政的不断推进,市场监管执法体制的调整、职能合并和人员整合,目前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已不能完全适应法治建设和改革发展的需要,“三局合一”新的监管体制下的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当前行政执法监督存在的问题 1、监督体系尚未统一。体制调整后,县区工商、食药监、质监三部门进行合并,成立了市场监管部门,但新成立

的市场监管部门仍然履行原工商、食药监、质监执法职能,适用三部门各自的法律、法规。整合前,工商、食药监和质监各机构原来的执法模式自成体系,且运行多年,整合成一个单位后,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不统一等问题凸现出来。行政执法监督目的在于维护执法的权威性、严肃性、统一性,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尚未统一,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执法监督职责难以履行到位 2、监督形式过于单一。以前行政执法监督形式主要是对行政处罚案件的监督,即通过案件评查等方式对行政处罚案件从主体、证据、定性、适用法律、处罚适当性及程序等方面进行监督审查,但是“三合一”后的市场监管部门对行政许可行为、不作为、乱作为等行政行为还没有找到可靠有效的监督手段。 3、监督合力难以形成。在行政执法监督合力的形成上,机关内部执法监督主要由纪检、督查、人事、法制等多个部门负责,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在行政执法监督中形成单个部门管事不管人或管人不管事的现状,对于行政执法监督中发现的执法违规问题,往往点到为止,对违规人员的追责不到位。由于无法形成相互配合的监督合力,从而也使行政执法监督效果大打折扣。 4、监督公正有所削弱。市场执法监管体制调整后,地方保护主义有所抬头,由于人、财、物管理权的减弱和消失,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指导意见

发布部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发布文号: 市监食生〔2019〕53号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指导意见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指导意见 市监食生〔2019〕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含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标准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进一步加强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管,防止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扎实推进健康中国行动,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食品生产经营者对生产加工的食品应当制定产品标准或者确定产品配方,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规定的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及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 二、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生产加工制作过程控制,配备符合要求的计量器具,由专人负责投料,准确称量食品添加剂,并做好称量和投料记录,保证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符合产品标准或者产品配方。

三、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加工食品使用复配食品添加剂的,应当对复配食品添加剂中所包含的各单一品种食品添加剂的实际名称、含量进行确认计算,确保食品中含有的食品添加剂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原辅料控制和检验,对食品原辅料中带入的食品添加剂合并计算,防止因原辅料带入导致食品添加剂的超范围超限量使用。 五、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加工食品应当尽可能少用或者不用食品添加剂。积极推行减盐、减油、减糖行动。科学减少加工食品中的蔗糖含量,倡导使用食品安全标准允许使用的天然甜味物质和甜味剂取代蔗糖。 六、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当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本意见提出的要求,严格按照本意见和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防止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七、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和抽样检验,重点检查产品标准或者产品配方、原辅料及食品添加剂的采购管理和投料使用、产品检验和标签标识等,依法严厉查处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试题库完整

行政执法考试保证能过,亲自测试,98分通过。 1、单选题 1、行政处罚只能()。 A、对有行政隶属 B、由公安机关 C、处罚公务员 D、是国家特定 答案:D 2、治安行政案件的审级适用()。 A、二审终审 B、一审终审 C、一审一复 D、一审二复核 答案:A 3、下列行政强制措施当中,()属于间接执行性强制措施。 A、查封、扣押 B、强制收购 C、限价出售 D、代执行 答案:D 4、行政机关向相对方收取公路养路费、港口建设费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 A、行政处罚 B、行政征购 C、行政征收 D、行政征 答案:C 5、行政行为以受法律规范拘束的程度为标准,可以分为两类,即()。 A、羁束行政行为 B、依职权的行 C、要式行政行 D、授权的行政 答案:A 6、《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通常由()的行政主体管辖。 A、违法行为人住 B、违法行为人 C、违法行为损 D、 答案:D 7、()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A、法律 B、地方性法规 C、行政法规 D、国务院 答案:C 8、若发现已生效的行政执法行为违法或不当,则()。 A、原行政机关无 B、原行政机关 C、只有权力机 D、相 答案:B 9、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A、具体行政行为 B、抽象行政行 C、行政处分 D、民事侵权 答案:A 10、下列组织中属于国家行政机关的是()。 A、全国人大 B、各级人民政 C、法院 D、社会

11、下述社会关系中属行政法调整范围的是()。 A、各社会组织内 B、行政机关缔 C、法律法规授 D、行政机关与 答案:C 12、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的监督不包括()。 A、政治监督 B、法律监督 C、对行政立法 D、市场监督 答案:D 13、吊销违法者的经营许可证是()。 A、执行罚 B、行 C、行政处分 D、行政强 答案:B 14、对因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起诉,由原告所在地或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这种管辖属于()。 A、指定管辖 B、特殊地 C、协议管辖 D、合并管 答案:B 15、在行政复议中,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原因耽误法定期限的,可以在障碍消除后的()日内提出申请延长期限。 A、10 B、1 C、20 D、 答案:A 16、在第二审程序中,有权提起上诉的是第一审程序中的()。 A、共同诉讼人 B、人民检察院 C、第三人 D、当事人 答案:D 17、行政诉讼参加人不包括()。 A、原告 B、被 C、证人 D、第 答案:C 18、对妨碍行政诉讼的拘留决定不服可以()。 A、起诉 B、上 C、申请复议 D、申诉 答案:D 19、原告在行政诉讼中的义务有()。 A、举证 B、履行具有法 C、监督审判 D、收集证据 答案:B 20、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案件的审理的主要监督方式是()。 A、提起诉讼 B、抗诉 C、参与诉讼 D、上 答案:B 21、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各自辖区内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是()管辖。 A、级别 B、 C、指定 D、 答案:B 22、《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内作出第一审判决。 A、一个月 B、二 C、三个月 D、六 答案:D 23、下列案件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有()。 A、人民政府对某 B、政府关于在 C、人民政府责 D、某国家机关 答案:C 24、下列行为不属于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有()。 A、行政处罚 B、行政 C、逮捕 D、行

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证专业资格考试(带答案)

缙云县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证专业资格考试试卷 B卷 单位:姓名:身份证号:得分: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30分) 1.以下哪项不是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A ) A.冻结存款、汇款 B.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C.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D.代履行 2.行政机关履行行政管理职责,依照的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A ) A.法规 B.规章 C.规范性文件 D.上级文件 3. 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 C ) A、放弃执行 B、申请本级政府强制执行 C、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D、申请上级机关强制执行 4.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满()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C) A 二年 B 一年 C 三年 D 五年 5.设定行政许可应当维护( B )。 A.公共利益和经济秩序 B.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C.国家利益和经济秩序 D.国家利益和社会秩序 6.下列政府中哪些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A ) A.国务院 B.县级市人民政府 C.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 D.县级人民政府 7.受委托行政机关在委托范围内,以( B )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 A.自己 B.委托行政机关 C.授权机关 D.特定机关 8.某市税务局的( A )是外部行政行为。 A.征收税款的行为 B.购买办公用品的行为 C.租用办公用房的行为 D.分配内部公用车辆的行为 9.以下可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是( C )。 A.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B.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 C.当事人承认有违法行为的 D.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10.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是( D )。 A.拘留 B.罚款 C.当事人承认有违法行为的 D.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办法(试行)》等4则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ca15624416.html,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办法(试行)》等4则 作者: 来源:《中国食品》2019年第02期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电子营业执照的应用与管理,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电子签名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场监管部门发放和管理电子营业执照的行为,市场主体领取、下载及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的行为,以及电子营业执照的政务和商务应用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电子营业执照,是指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统一标准规范核发的载有市场主体登记信息的法律电子证件。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市场主体取得主体资格的合法凭证。 本办法所称电子营业执照文件,是指按照全国统一版式和格式记载市场主体登记事项,并经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加签数字签名的电子文档。 本规定所称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程序,是指由市场监管总局提供的,安装并运行在手机等智能移动终端上,支撑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的软件。 本办法所称电子营业执照系统,是指由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建设、部署和管理的,用于电子营业执照签发、存储、管理、验证和应用的相关数据文件、标准规范、软件系统及硬件设备的总称。 本办法所称市场主体,是指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第三条:电子营业执照系统是全国统一的市场主体身份验证系统,支持市场主体身份全国范围内的通用验证和识别。电子营业执照具备防伪、防篡改、防抵赖等信息安全保障特性。 第四条:市场监管部门是发放和管理电子营业执照的法定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发放电子营业执照不向市场主体收取费用。 第五条:市场监管总局负责全国电子营业执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统筹推进;负责电子营业执照系统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电子营业执照管理规范、技术方案和标准的制定;负责全国统一的电子营业执照库和市场主体身份验证系统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全国范围内跨区域、跨层级和跨行业的应用。

统一执法文书,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附50种执法文书样式)

统一执法文书,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附50种执法文书 样式) 编者按:近年来,随着全国基层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推进,各地陆续完成“二合一”或者“三合一”乃至“多合一”的机构整合,短期内市场监管执法面临一个执法主体、多种执法程序、多个执法体系、多套执法文书的问题,由此造成执法力量相对分散、执法过程相对复杂、执法成本偏高等。这一问题在基层市场监管所表现得尤其突出。青岛市崂山区市场监管局成立后,致力于统一执法文书,深入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本期特别介绍崂山的经验,供读者参考借鉴。2015年5月,在整合原质监、工商两局职能 基础上,崂山区市场监管局成立。到2015年底,青岛市10个区、市的市场监督管理局陆续组建成立。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的新机制逐步建立完善。 合并后,短期内市场执法面临一个执法主体,两种程序、两种执法体系、两套文书的问题,由此造成执法力量相对分散、执法过程相对复杂、执法成本偏高等问题,在市场监管所表现得尤其突出。崂山区市场监管局以统一执法文书为突破口,进而推开执法体系、执法队伍等管理方式的改革,有效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更加高效、成熟。主要做法第一,率先统一行政处罚文书,综合执法体制改革高效推进。2015年12

月起,崂山区市场监管局先试先行,对原工商、质监文书进行精简整合工作。新版文书以工商文书为基础,吸纳质监文书优点,对原文书中功能和内容完全重合的文书做合一处理,对功能、内容类似的文书进行合并,对无法合并且必须保留的文书予以保留,并根据实际需要增加部分新文书。修订完成后,新版文书共50种,同时符合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 术监督行政处罚法定程序要求。经市工商局、市质监局核审批准后,崂山区市场监管局于2016年6月至9月对新版文书进行试行。试行期间,通过案件实际使用、案例模拟、论证研讨等方式对新版文书进行了充分测试,最终收集有效修改意见27条,并据此对文书作出进一步修正。 第二,理顺行政处罚办理体制,开启全员办案新模式。紧随新版文书改革的脚步,崂山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了执法体制改革,形成案件分类管理、点面相结合、上下联动、处罚与服务相结合的新局面。一是打破质监行政处罚案件由稽查大队统一办理的体制,扩大执法主体范围,区市场监管局各职能科室、市场监管所均可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最大限度地充实办案力量,加强了执法力度。二是重大、疑难、新型案件由公平交易局、稽查大队两个专业办案机构集中办理,对一些影响重大的案件重拳出击,提高重点案件的办理质量。三是公平交易局、稽查大队和科室负责对市场监管所进行行政处罚业务指导,对市场监管所办理的复杂案件,科室要参与共

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调研报告

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调研报告 行政执法证件是行政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有效身份证明。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是严格行政执法队伍教育和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和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和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的必要手段,也是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重要措施。但是在行政执法实践中,由于某些行政执法机关和人员对依法正确使用和管理执法证件缺乏应有的认识,以致执法证件使用和管理不够规范。 一、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认识不够,无证执法现象较为严重。出示有效的执法证件是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有效的前提。一些取得执法证的人员也存在着不出示或违规使用执法证执法等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效果,也影响了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关系。 执法证件报送不及时、不全面。按照《陕西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规定,未经审核的执法证件无效。就今年来说,一些执法单位不在规定的期限内参加培训考试;有的在办理证件后,证件到期后在不参加培训考试等问题。 执法证件换证率和旧证回收率不高。按照规定,执法证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要到政府法制机构重新换领执法证。

一些执法人员在有效期满后不按规定换领执法证;有的在执法岗位调动后换证迟缓;部分人员调离执法岗位或退休时未能按规定及时上交、注销证件,造成一些执法证件流失在外。 使用法律、法规或规章另行规定的执法证件备案率低。一些使用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和实行地方垂直管理的部门,不按规定将本部门执法证件持证人员花名册及证件样本报送同级政府法制机构备案,为证件的统一管理造成一定困难。 执法证件档案资料不全。长期以来,由于政府法制机构人少事多,加之以前对证件管理重视不够,没有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进行管理,致使执法人员的基本信息、执法资格以及执法证办理情况档案不齐,对证件使用和管理不能进行有效监督。 执法证件缺乏动态管理,证件信息公开程度不够。在全省范围内,执法证件管理还没有一套操作简单、管理方便的系统管理软件,证件的管理多属于书面的、静态的管理,证件信息不能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对外公布,不便于行政管理相对人查阅。 对执法证件的使用监督力度不够。在执法监督检查中,往往只注重对执法行为实体上的监督和纠正,而忽视了对违规使用执法证件的执法行为程序上的监督和纠正,对应当暂扣或注销的执法证件管理失之过软,没有充分树立执法证件

新型市场监管怎么干·市场监管总局

新型市场监管怎么干·市场监管总局 (主持人):大家好,这里是人民网《市场监管在您身边,司局长对话网民》节目,我是主持人《人民日报》记者李心萍。去年4月,中共中央发布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要组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作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主力军,这一年半来新机构带来了哪些改变?今天我们邀请到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登记注册局局长熊茂平先生。(16:01) (熊茂平):你好,网民朋友们好。(16:01) (主持人):执法稽查局局长杨红灿先生。(16:02) (杨红灿):大家好,网民朋友好。(16:02) (主持人):价监竞争局局长燕军先生。(16:02) (燕军):主持人好,各位网民好。(16:03) (主持人):我们一起来聊一聊《新型市场监管怎么干?》。毫不夸张地说,一家企业的生老病死都离不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优化营商环境,市场监管总局的担子不轻,咱们先从企业的“生”聊起。经过一系列“放管服”改革,企业登记的便利度得到了极大的提升,但是我们听说市场监管总局最近有个新的提法,从以前的登记便利化到现在的开办便利化,我想问一下熊局长,两字之差这里面有哪些变化,能给我们带来哪些改革的红利?(16:04) (熊茂平):“企业开办”是一个地区营商环境的一个重要指标。企业开办它所考量的是除办理行政许可之外,企业从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所需要办理的事项、办理的时间和成本。大家都知道,从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国家进行商事制度改革,企业登记注册的便利化大大提升,也就是说企业现在拿到营业执照便利程度已经比较高了。但是拿到营业执照以后还不能具备一般性的生产经营条件,还需要刻制公章、领取税务发票,还要进行社保登记和用工登记。世界银行一年一度对全球190个经济体进行营商环境评估。根据世界营商环境评估2017年度对我国营商环境的评价,我们“企业开办”这个指标在全球190个经济体里面排行第93位,评估我们“企业开办”有7个环节,需要的时间是22.9天。(16:05) (熊茂平):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决策部署,市场监管总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大力推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这样一项工作任务。主要是加强部门间的配合协调,减少环节,压缩时间,优化流程,推进网上办理,一窗受理等等这样一些举措。而且各地政府都把企业开办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抓紧落实。2018年度,世行营商环境评估对我国企业开办这项指标的评估环节大大地压减了,时间评估我们是8.6天,在全球190个经济体里面排名大幅提升。(16:05) (熊茂平):由于企业开办便利度的提高,在国内外经济形势比较复杂的情况下,我们整个创新创业的热情进一步高涨,市场的活力进一步增加。今年上半年,我国日均新设立企业1.93万户。(16:06) (熊茂平):今年我们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进一步推进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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