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臭氧污染防控行动方案(最新)

全区臭氧污染防控行动方案(最新)
全区臭氧污染防控行动方案(最新)

全区臭氧污染防控行动方案(最新)

为深入贯彻落实《XX市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实施方案》和《XX 市XX区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实施方案》,强化工作措施,减少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排放,减轻臭氧污染,借鉴省、市内重点地区臭氧污染防控做法,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 4 月至 9 月为重点时段,以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为重点控制对象,加强治污减排,强化联防联控,防治臭氧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

巩固“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成果,实施动态清零管控。建立“散乱污”企业整治清单,开展动态排查,强化联合执法。重点加强对化工、医药、装备制造、家具、印刷、制鞋、汽车维修等行业“散乱污”企业进行清理整治。

牵头单位:经信局

配合单位:各镇、生态环境局

(二)加强 VOCs 和 NOx 达标治理。

加强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制鞋等重点行业 VOCs 治理,持续推进相关行业VOCs 达标排放工作。继续加强火电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进

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大幅削减 NOx 排放。开展工业企业 VOCs 和 NOx 达标专项检查,对未达标企业集中整治,对治理无望的企业依法关闭。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经开区、各镇

(三)加强移动源污染排放控制。

严格实施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201X 年 7 月 1 日起,提前实施国六排放标准。采用便携式设备等技术手段,加强在用车监督抽测。重点加强对柴油货车排放状况的监督抽测。依法查处超标机动车上路行驶违法行为,并追溯相关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违法行为。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建立使用台账。加快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7 月 1日-8 月 31 日高温期间,合理引导燃油类工程机械错峰施工。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各镇、公安局、交通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

(四)加强油品管理。

全面供应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提升车用燃油品质。持续推进油气回收治理。已经建成油气回收治理设施的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要加强监管,确保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未完成治理设施建设的,要加快进度,6 月 30 日前建成投运。加大对储油库、加油(气)站和企业自备油库的抽查频次,依照相关排放标准,应对加油站、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情况进行抽检,检查率应不低于 20%。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不合格油品、天然气和车用尿素行为。坚决取缔黑加油站点,6 月底前完成专

项检查和台账更新。7 月 1 日至8 月 31 日高温期间,应避免油品储运企业、加油站、化工企业装卸油品及易挥发化学品。

牵头单位:经信局

配合单位:各镇、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

(五)加强汽修行业专项治理。

大力推广使用水性、高固分等低挥发性涂料,采用静电喷涂等高涂着效率的涂装工艺,使用溶剂型涂料的喷枪应密闭清洗,产生的 VOCs 废气应集中收集并进行治理,实现达标排放。坚决取缔露天和敞开式汽修喷涂作业。开展汽车维修企业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汽修企业打磨、喷涂等工艺环节治污设施的安装、运行情况和管理台账,严查、严处治污设施形同虚设、废气直排的行为。

牵头单位:交通局

配合单位:各镇、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局

(六)加强其他排放源污染防控。

加强建筑装饰、道路涂装划线、沥青铺路的污染排放监管,6 月底前,排查建立沥青拌合站管控名单,并实施整治。建筑内外墙涂饰全面推广使用水性涂料。7 月 1 日至 8月 31 日高温期间,应避免开展使用有机溶剂的户外作业。12月底前全面淘汰开启式干洗机。严禁垃圾和秸秆露天焚烧,加强餐饮油烟治理。加强露天烧烤管控,重点整治小食一条街、白马关倒湾和五丁谷等区域露天烧烤行为,城区所有餐饮企业和集体食堂无油烟净化设施或不能达标排放的,必须进行停业整顿。

牵头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住建局、交通局、商务与经济合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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