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争议典型疑难仲裁问题分析试题及答案(20200429203150)

劳动人事争议典型疑难仲裁问题分析试题及答案(20200429203150)
劳动人事争议典型疑难仲裁问题分析试题及答案(20200429203150)

劳动人事争议典型疑难仲裁问题分析

1.原劳动保障部于()年发布《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认

定劳动关系应当具备的要件。( 3.0分)

A.2003

B.2005

C.2007

D.2009

我的答案:B√答对

2.仲裁庭裁决案件时,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

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如

果仲裁裁决涉及数项,对裁决数额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金额的事项,应当适用终局裁决。( 3.0分)

A.六个月

B.十个月

C.十二个月

D.二十四个月

我的答案:C√答对

3.离退休人员在新单位工作中受伤,应当认定为工伤,适用()。(3.0分)

A.《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B.《劳动合同法》

C.《合同法》

D.《工伤保险条例》

我的答案:D√答对

4.关于加班工资基数认定的政策走向方面考虑,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中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以合同约定的工资数额作为加班费基数,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约定工资数额不一致的,以()为准。(3.0分)

A.平均数

B.低者

C.高者

D.两者差额

我的答案:A×答错

5.很多“两不找”人员自动离职后,劳动关系不是自然终止或解除的,企业要主

动清结,在采用直接、邮寄、留置等方式仍无法送达时,可采用()送达方式。(3.0分)

A.通知

B.公告

C.申请

D.投诉

我的答案:B√答对

6.“劳动者虽以包片等名义或以签订委托协议等形式为用人单位服务,但在工作

过程中体现出人身从属性,一定程度上服从用人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或管理制

度,接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劳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这一认定的主要依据是()。(3.0分)

A.《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B.《劳动合同法》

C.《合同法》

D.《工伤保险条例》

我的答案:A√答对

7.下列不属于我国现行退休的政策依据的是()。(3.0分)

A.《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

B.《合同法》

C.《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我的答案:A×答错

8.在劳动合同续订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即“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的工资。”(3.0分)

A.一倍

B.二倍

C.四倍

D.六倍

我的答案:B√答对

9.在劳动报酬方面,国际劳工组织重在强调()。(3.0分)

A.同工同酬

B.同岗同酬

C.同职同酬

D.同值同酬

我的答案:A×答错

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二条规定:“因企业自主改制引发的争议,()应予受理。”( 3.0分)

A.人民法院

B.当地政府

C.人社部

D.劳动调解仲裁委员会

我的答案:A√答对

1.《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认为,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成立的条件是()。(4.0分))

A.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B.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

C.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D.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我的答案:ABCD√答对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八条规定:“()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4.0分))

A.企业停薪留职人员

B.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

C.下岗待岗人员

D.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

我的答案:ABCD√答对

3.关于社会保险制度与侵权责任的关系,最高人民法院认为:社会保险是一种社会性风险分担机制,而侵权责任是行为人因自己侵害他人权益所应承担的责任,两者在()方面均有明显不同,原则上不存在冲突。(

4.0分))

A.立法目的

B.价值取向

C.保护范围

D.适用条件

我的答案:ABCD√答对

4.关联公司劳动关系存在的问题包括()。(4.0分))

A.劳动合同签订企业与实际用工企业不一致

B.劳动者的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待遇的享受与实际用工企业不一致

C.部分企业恶意规避法律责任

D.劳动争议风险较大,劳动者权益维权容易落空,同时劳动者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时涉及

的管辖地不同

我的答案:ABCD√答对

5.原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六条规定:用人

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该劳动者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连带赔偿的份额应不低于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总额的百分之七十。向原用人单位赔偿的损失有()。(4.0分))

A.对生产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B.对经营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C.对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D.因获取商业秘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我的答案:ABCD√答对

6.原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提出认定劳动

关系应当具备的要件包括()。(4.0分))

A.当事人双方主体资格合法

B.用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

C.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管理

D.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我的答案:ABCD√答对

7.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对当初协解感到不满,加之再就业困难、无力续交

养老保险(养老保险缴费基数逐年提高)等原因开始上访,由于诉求高度一致,

因此上访多呈现群体化的特点,具体包括()。(4.0分))

A.数量上升

B.规模趋大

C.频率加快

D.组织倾向明显

我的答案:ABC×答错

8.《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车辆挂靠其他单位经营车辆实际所有人聘用的

司机工作中伤亡能否认定为工伤问题的答复》指出:“个人购买的车辆挂靠其他

单位且以挂靠单位的名义对外经营的,其聘用的司机与挂靠单位之间形成了事实

劳动关系,在车辆运营中伤亡的,应当适用()的有关规定认定是否构成工伤。”(4.0分))

A.《劳动法》

B.《劳动合同法》

C.《工伤保险条例》

D.《调解仲裁法》

我的答案:ABC×答错

9.有关联关系的用人单位交叉轮换使用劳动者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可以根据仲裁或审判需要将有关联关系的用人单位列为当事人,以有关联关系的用人单位()作为判断存在劳动关系的因素。( 4.0分))

A.发放工资

B.缴纳社会保险

C.工作地点

D.工作内容

我的答案:ABCD√答对

10.关联公司劳动关系的主要类型包括()。(4.0分))

A.借调

B.异地工作

C.从事促销工作

D.辞退

我的答案:AC×答错

1.仲裁制度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仲裁终结、办案效率和仲裁公信力三个方面。(3.0分)

我的答案:正确√答对

2.对于“两不找”人员因企业移交档案不及时造成的经济损失,如劳动者无法找

到新的工作或社会保险关系无法接续等,劳动者可以追索生活费或保险福利为由,到人民法院申请仲裁。( 3.0分)

我的答案:错误√答对

3.人事关系的主要特征包括行政管理属性、聘用合同双重性、严格的编制管理。(3.0分)

我的答案:正确√答对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二

条规定,确定人民法院受理国有企业改制案件范围时,要因企业性质不同而区别对待。(3.0分)

我的答案:错误√答对

5.竞业限制是保守商业秘密的手段之一,保守商业保密是约定竞业限制的目的。(3.0分)

我的答案:正确√答对

6.《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劳务派遣期间,被

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3.0分)

我的答案:正确×答错

7.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七条规定:“个人购买车辆挂靠汽车运输经营单位或出租车经营单位,

聘用驾驶员对外经营,驾驶员在工作过程中受挂靠单位的劳动管理,服从挂靠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或管理制度,从事挂靠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的,驾驶员与挂靠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3.0分)

我的答案:正确√答对

8.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

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3.0分)

我的答案:正确×答错

9.《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

发生人事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处理。”(3.0分)我的答案:正确×答错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认为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

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0分)

我的答案:正确√答对

案例分析-关于劳动仲裁案例分析.doc

案例分析:关于劳动仲裁案例分析 案情简介: 刘某于7月25日到某冶金公司工作,双方签订有期限自月7月25日起至7月24日止的《劳动合同书》。 刘某入职时担任行政助理工作,后兼职市场助理工作。 双方约定刘某的月工资标准为元。 某冶金公司以刘某在工作期间不服从工作安排、与上级领导冲突、影响公司工作为由,于1月22日作出了因刘某违纪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决 定。 刘某认为,其在工作中尽心尽力,不存在公司所述的不服从工作安排、与上级领导冲突、影响公司工作等违纪行为。 故此,刘某以要求该公司支付其解除劳动合同相当于1.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为请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 仲裁结果:仲裁委员会审理后认定,该冶金公司应支付刘某解除劳动合同相当于1.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评析: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刘某在工作中是否存在不服从工作安排、与上级领导冲突、影响公司工作等违纪行为,以及刘某所诉的经济补偿金的金额是否符合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金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

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因公司未就其主张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提交充分的证据予以证明,故对其主张无法采信,即公司以刘某违纪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不成立,鉴于双方均无存续劳动关系的意愿,视为双方协商一致,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刘某于7月25日到该冶金公司工作,双方于1月22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 刘某于以前在公司工作时间,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第五条规定: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刘某于以后在公司工作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故被诉人应向申诉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相当于 1.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仲裁答辩书

劳动争议仲裁应诉答辩书 湖北省洪山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你会_____ 第 _____号应诉通知书收悉,答辩人就程正松劳动争议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就申请人请求事项“返还克扣拉动报酬7440元”的申请,我公司做如下解释: 关于罐车驾驶员的趟次费,《中建三局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薪酬试行办法》(中建三砼人字【2008】39号)明文规定如下:“罐车驾驶员计件奖,以出车车次和运距区分,按下表标准套用: 同时规定:罐车驾驶员当月出车车次合计不足40趟时,对应单价套用40--120档。” 公司的计件类型属于“超定额计件制”,是国家法定的一种计件形式,在很多行业和企业都在运用。其基本方法是企业为员工支付底薪,对应地约定定额(如:公司最开始规定的30车/月),定额以内不计件,超出部分才开始计件。但由于公司的计件单价随车距而变化,不加区分都减30车有个体差异,不好操作,所以将定额的完成方式由“30车以内不计件”调整为“40车以内降低标准计件”,即制度所规定的计件形式。

当然,原来各搅拌站和现在设备站在具体执行文件时,为图简便,把120车以内的拉通,把0—40车的趟次费按照40—120车的计件标准来计算,然后减去40趟的计件差价(6元/趟),就形成了大家通常理解的“扣了240元底子钱”。 二、就申请人请求事项“支付2008年10-12月劳动报酬7500 元”的申请,我公司做如下答辩: 程正松2008年10-12月劳动报酬我公司以悉数发放,分别为10月2261.6元,11月2716.6元,12月1908.7元,共计6886.9元,是通过中信银行工资卡直接发至申请人的。关于申请人1月工资(12月出勤)因申请人未办理离职等相关手续未发放,公司将如实发予申请人。 三、就申请人请求事项:支付经济补偿金7500元“的申请,我 公司做如下答辩: 程正松2008年12月21日未经请假擅自离岗,离岗期间公司青山站曾多次电话催、书面通知本人回站办理手续均未果。鉴于申请人无视公司制度,矿工已超过十五天,其行为严重违反企业制度,造成恶劣的影响。经公司研究,2009年1月12日以红头文件的形式发布解除程正松劳务派遣关系,将其退回中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由中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争议案件答辩书

劳动人事争议答辩书 答辩人: 代理人: 姓别:年龄:岁民族:籍贯: 工作单位: 因****诉本公司加班费、经济补偿金争议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申请人****并不存在加班的事实,申请人对加班费的诉求无事实以及法律依据 1.答辩人A公司实行严格的加班申请审批制度,申请人****从未按制度申请过加班,因此根本不存在加班的事实 根据2007年12月20日由人力资源部制订并在答辩人A公司内部网站公布的《加班管理制度》第八条加班审批程序规定:“(一)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须事先填写一式两联的《加班申请单》,注明加班时间及理由,并经部门负责人及公司分管领导的批准,加班申请人持有一联、公司持有一联。经核实答辩人A 公司从未收到过申请人****的加班申请,而且申请人****在本案中也未提交过任何《加班申请单》或与加班申请有关的证据,可见****并不存在加班的事实。 2.申请人****并未提供任何证实其加班或答辩人公司安排加班的证据,应举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申请人****向答辩人A公司主张加班费,应对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同时用人单位在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或休息日安排又补休的情况下,才须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因申请人****既未提供任何证明存在加班事实的证据,又未能证明答人公司安排加班,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综上,申请人****在部分周六上班实为对每周40个工作小时的补足,且答

辩人A公司实行加班申请制度,在从未收到****加班申请文件,并且申请人****并未举证证明存在加班事实的情况下,申请人****向答辩人A公司提供出的加班费诉求,既无事实根据,也无法律依据,请仲裁委员会对申请人****申请答辩人A公司支付12160元加班费的诉求予驳回。 二、因****连续旷工,答辩人A公司依法解除与****的劳动关系,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补偿金诉求无事实与法律的依据 申请人****未通知答辩人公司请假,也未按答辩人公司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在申请人****从2013年10月21日整天未上班,答辩人公司10月21日下班前向申请人****发送了《遵守考勤制度通知书》,但直至10月25日申请人****仍未返岗,因此在10月25日答辩人A公司以发送书面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的形式与****解除了劳动有关系。 综上,因****连续旷工,申请人多次发送《遵守考勤制度通知书》,申请人****既未返岗又未办理相关的请假手续,在申请人****连续旷工的情况了,答辩人公司依照劳动法第三十九条依法与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因申请人****是严重违反答辩人公司规章制度而被解除的,因此申请人****向贵委诉请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诉请无事实与法律的依据,请贵委予以驳回。 此致 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单位(盖章) 2014年1月13日

撤销劳动仲裁裁决书申请书

撤销劳动仲裁裁决书申请书 申请人:XXXXX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址:上海市XX区XX路XXXX号XX层、XX层、XX层、XX层 单位代表人:张XX 总经理 被申请人:刘XX 男 19XX年XX月X日出生汉族 住址:上海市XX区XX支路XXX弄X号XXX室 请求事项: 1、请求依法撤销浦劳人仲(201X)办字第XXXX号仲裁裁决书; 2、判决本案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上海浦东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的仲裁裁决事实 认定错误。 申请人以被申请人在工作期间严重违纪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合理有据,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仲裁裁决中认定解除劳动合同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实属事实认定错误。 被申请人在工作期间不但违反公司考勤规定无故旷班,而且还在工作期间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兼职工作,属于严重违纪行为,故申请人依据工作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与被申请人解除了劳动合同。申请人已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了包括:“员工手册及签收单”、“考勤记录”、“请假单”、“改变考勤方式的通知邮件”、“同类

型员工签到记录”、“录像资料”等证据材料。 根据被申请人的考勤记录和请假单来看,两者所展现的事实是相左的,被申请人有伪造考勤记录的嫌疑。其一方面提供了考勤的记录,另一方面又提供了请假单,被申请人在请假期间还能够提供考勤记录,这两者显然是矛盾的。被申请人提供的“考勤记录”这一证据材料不具有真实性。 其次,关于改变考勤方式的通知邮件系申请人群发给其员工的工作邮件,其他员工均已收悉,且都按照签到方式进行了正常的签到出勤,并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了同类型员工签到记录,被申请人却否认邮件和签到记录的真实性,显然是无理的狡辩,是为了逃避相关证据对其造成的不利后果。 再次,仲裁委员会认为申请人对于提供的“录像资料”无法证明该录像未经剪辑增减,因而认定无法作为定案依据,是严重的认定错误。在仲裁争议中,申请人作为用人单位已先行提交了所掌握的一切证据,已经完成了举证的责任承担,被申请人则应承担余下的举证责任,对于该录像资料真实性的鉴定申请应由被申请人提出。 仲裁委员会对于争议事实的认定是武断、不正确的,在申请人提交的诸多证据和被申请人一方存在的诸多疑点面前,没有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而对争议事实做出了错误的认定,实属对申请人权利的损害。 二、上海浦东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的仲裁裁决违反 法定程序。 在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阶段,双方当事人应当积极举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所主张的相关事实。虽然在劳动争议中举证责任分配实行倒置,但是在仲裁阶段,申请人已就相关争议事实提交了所掌握的一切证据,其中包括“改变考勤方式的通知邮件”、“同类型员工签到记录”、“录像资料”等。被申请人虽然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据真实性表示质疑却始终未提供相反之证据证明其主张,仅仅是单方面表示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予认可,如果其否认申请人所提交的证据的真实性,应当当庭提出对证据进行鉴定的申请,劳动争议的举证责任倒置规则并不是免除了劳动者的举证责任,只是将举证的顺序进行倒置。申请对相关证据的鉴定

整理劳动仲裁案例100例_某某某某某

劳动仲裁案例 整理人尼克 100例

某某某某某文件 盐劳仲〔2008〕1号 关于聘任蒋子伟等两名同志为我区劳动仲裁员的公告 区各用人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聘任蒋子伟、张宇同志为我区专职劳动仲裁员,聘任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止。 特此公告。 二○○八年二月十五日

主题词:劳动仲裁员聘任公告 抄送:市劳动仲裁院,区领导,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人民法院,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深圳市盐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2008年2月15日印发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 太仆寺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制

填写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必须填写清楚。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姓名应与身份证相符,不符则需提供曾用名或其他证明;联系地址,应是明确具体的通讯方式;联系电话应当清楚准确。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参照样本中被申请人的格式填写基本情况。 (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名称应与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一致,联系地址、电话应当清楚无误。被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参照样本中申请人的格式填写基本情况。 (三)如有第三人,应列明第三人的基本情况。第三人可以是用人单位或自然人。 二、仲裁请求应当明确 可以计算金额的应当注明仲裁请求事项及金额。 三、事实和理由应当简明扼要 申请人要按不同争议类型填写。例如: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类争议应填写入职时间、合同、岗位、工资标准、解除及离职时间、解除终止原因等;工伤待遇类争议应填写工伤事故发生时间、工伤的认定时间、劳动能力鉴定时间、伤残等级、医疗期、本人工资、工伤保险缴纳情况、已支付的工伤待遇等;劳动报酬类争议应填写工资标准、工资构成、工资支付方式、工作时间等。填写的内容较多时,可续加中页。 (四)书写要求 申请人在书写《仲裁申请书》时,应用钢笔书写或打印。申请人签名或盖章一栏应由申请人本人、法定代理人签名,申请人为用人单位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及打印件均应用钢笔签名,修改处应注明姓名及日期。 (五)附件标明副本数量 申请人应按被申请人、第三人人数提交《仲裁申请书》副本。附件中的证据清单及证据材料中注明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劳动争议仲裁答辩书

劳动争议仲裁答辩书 答辩人:东莞市××××××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镇祠边区 电话:0769-8×××××6 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 尊敬的×××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于2010年4月29日收到贵会受理的××仲案字[2010]第23号应诉通知书及刘××等10人《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现就申诉人与我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提出答辩如下:答辩意见:被诉人与申诉人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和债务关系。 答辩理由: 一、答辩人历来严格遵守国家劳动法规,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存在用工中的事实劳动关系,没有证据证明申诉人与答辩人曾经存在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其提起的所谓劳动争议更是无从谈起,亦不属于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申诉人在申诉书中称,李××雇请其为××××厂干部宿舍楼装潢。申诉人自己也很明白,他是受李××的委托而到××××厂干部宿舍楼从事装潢工作,并非受答辩人聘请或委托。同时,申诉人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其与答辩人之间存在任何直接的关系,答辩人从来都没有委托或者聘用申诉人从事过任何工作,也从来没有直接支付过工资或任何形式的报酬给申诉人,答辩人的工地管理人员甚至根本不认识申诉人。因此,申诉人与答辩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申诉人要求答辩人支付劳动工资更是无理要求。 二、凡是答辩人在××××厂承揽的装修装饰工程有需要材料或者劳务承包的,均与材料供应商或具体施工人签订劳务承包或工程承揽合同,但申诉人与答辩人之间从来没有任何劳务承包或工程承揽合同。申诉人也没有证据注明双方存在任何劳务承包或工程承揽合同关

劳动争议案件答辩书一审

答辩书 答辩人:***有限公司 地址:***市***区***路***号 答辩人现就原告***与我单位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根据事实和法律答辩如下: 第一、原告与答辩人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首先、从理论上讲,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以劳动力和相应报酬作为对价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双方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而且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还具有用工管理权,彼此之间有从属性,双方形成了人身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有义务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而用人单位除有义务支付劳动报酬外,还应提供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及保险、福利等待遇,这些都是劳动关系区别于其他民事关系的显著特征。 其次,*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社部发(2005)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而对于不接受用人单位管理、约束、支配,以自己的技能、设施、知识承担经营风险,基本不听从单位有关工作指令,与用人单位没有人身隶属关系的,不是用人单位的劳动者。 通过以上理论分析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规定,具体到本案中,一是原告提供押车服务,双方约定按路程远近确定报酬数额,将货物押送至不同的地方,没有发生损失的即视为原告已提供合格劳务,答辩人即按事先约定支付报酬,而对于社会保险、福利、劳动保护和条件等待遇均没有涉及。就双方对报酬的约定而言,其实质纯粹是依据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确定的劳务服务价格,而非工资的体现。二是答辩人的经营范围是预包装食品、百货、

30个经典劳动争议仲裁案例(含解析)

昨天浏览一专业网站,上有许多精彩劳动争议案例,且每案均有案例分析/律师评点/裁决判决,特费时费力进行编辑处理,在沙龙转载供参考 案例1 —不服调配,能否辞退? 原告:王桂,男,35岁,某安装工程(国有性质)公司职工。 被告:某安装工程(国有性质)。 原告于2004年6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1996年,因我父身边无子女,被告照顾将我从其下属单位天津分公司调入父母居住地的被告下属单位机电厂 工作,2002年3月又调至被告下属单位安装公司,但未安置工作。2002年4月我曾申请调出,因未成,而于2004年4月又撤回申请,但未安排工作。2003年12月3日,被告劳人部通知我到天津分公司工作,我即向劳人部讲明,父已离休,行走不便;母亲有病,没有照顾不行;孩子幼小,要求仍安排在被告在廊坊的下属单位工作。依据国家劳人部劳人老(1983)34号文件第17条“离休干部身边无子女的,按照在职干部的规定,由当地人事、劳动部门负责调一名外地工作的子女到离休干部安置居住地工作”的规定,被告应将我安置在父母身边即廊坊工作。但当时有关人员非让我去天津,否则辞退。2003年12月14日,被告给我送来一份“辞退证明书”,将我辞退。我不服,经申请仲裁,仲裁机构维持了被告的错误决定,故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撤销被告的辞退决定。 被告辩称:原告原在本公司的天津工程处工作,1996年为照顾解决原告的婚姻问题,将原告借调回当地。2002年2月,由于原告不服从调动造成处分。2002年4月4日,原告以孩子小、多病,不适应安装公司工作为理由,申请调出本公司,一年以后又申请撤回请调报告,并承诺服从安排,但仍不下工地工作。本公司劳人部为此曾多次对原告劝导应服从公司安排,但原告均以其父是离休干部,身边无子女为理由拒绝。据此,本公司于2003年12月3日对原告下达了调动通知,安排原告去天津分公司工作,但原告拒绝去天津分公司工作。为此,本公司根据《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第三条第四款的规定,在征得本公司工会委员会的意见后,作出了辞退原告的决定。请求法院维护企业的自主权。 本期问题: 该公司能否辞退王桂,理由是什么?程序上是否合法? 专家点评本案所涉及的辞退,是指用人单位依法对违反劳动纪律,但又不够开除或除名条件的职工,实施的强行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劳动纪律制度。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应适用1986年7月12日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根据该《暂行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必须具备两个先决条件:一是被辞退职工必须具有该条规定的7种违纪行为之一,本案原告被辞退是因其有7种违纪行为中的第4种“不服从正常调动的”违纪行为。二是辞退违纪职工,在处理程序上必须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环节。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企业决定辞退的,还应征求本企业工会的意见,待本企业工会签署意见后,向被辞退职工发给辞退证明书。根据本案认定的事实,原告确有不服从正常调动的违纪行为,但被告却未按上述处理程序办理,即被告辞退原告,在程序上不合法。所以公司不能辞退王桂。 案例2 —合同未办终止手续,劳动关系是否终止?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范本仲裁申请书范本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范本仲裁申请书范本 申请人: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仲裁请求: 1、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作出的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补发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裁决生效之日止的工资(按______万元/月计算)和经济补偿金(按照工资的25%计算);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从_______年_____月至_______年_____月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支付的双倍工资计_______万元(按_______万元/月计算,共_______个月工资)。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于_______年与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但在建立劳动关系后直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被申请人未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申请人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

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申请人在被申请人的平均工资为_______万元,故被申请人应当为此另行支付______万元的二倍工资。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被申请人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以申请人违反被申请人劳动人事手册第条和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款规定,非法解除与申请人的劳动关系,并从2009年8月25日起,被申请人停止支付申请人的工资,根据相关法规,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期间的工资并承担工资总额25%的经济补偿金责任。 综上,被申请人已严重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之规定,特依法提起劳动仲裁,请予支持! 此致 _______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申请人(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劳动争议处理试题

劳动争议处理试题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劳动争议处理》试题(A卷) 一、单项选择题(20分) 1、下列社会关系中,属于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 A、劳动者甲与劳动乙发生借款关系 B、某公司向职工集资而发生的关系 C、两企业之间签订劳务输出的合同关系 D、某民工被个体餐馆录用为服务员产生的关系 2、国际劳工组织成立于() A、1890年5月 B、1919年6月 C、1944年6月 D、1946年5月 3、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是() A、劳动行为与事件 B、合法行为与物 C、劳动行为 D、事件 4、引起劳动法律关系产生的劳动法律事实是() A、合法行为 B、合法行为与事件 C、事件 D、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 A、3个月 B、6个月 C、9个月 D、1年 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最低工资具体标准的机构是() A、国务院 B、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C、各城市人民政府 D、工会与用人单位 7、《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为() A、不低于工资100%的工资报酬 B、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 C、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D、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8、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 A、拒绝执行 B、提出批评 C、检举 D、控告 9、我国《劳动法》规定,未成年工的年龄是指() A、未满16周岁 B、年满16周岁 C、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 D、未满18周岁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女职工应享受的产假不少于() A、30天 B、45天 C、75天 D、90天 11、1994年劳动部发布的《职业培训实体管理规定》指出,实现企业全员培训的基本形式是()

劳动争议仲裁答辩书模板

劳动争议仲裁答辩书模板 答辩人:××市××××××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xx市××xx边区 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 尊敬的×××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于20xx年x月x日收到贵会受理的××仲案字[201x]第x号应诉通知书及刘××等10人《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现就申诉人与我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提出答辩如下:答辩意见:被诉人与申诉人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和债务关系。 答辩理由: 一、答辩人历来严格遵守国家劳动法规,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存在用工中的事实劳动关系,没有证据证明申诉人与答辩人曾经存在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其提起的所谓劳动争议更是无从谈起,亦不属于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申诉人在申诉书中称,李××雇请其为××××厂干部宿舍楼装潢。申诉人自己也很明白,他是受李××的委托而到××××厂干部宿舍楼从事装潢工作,并非受答辩人聘请或委托。同时,

申诉人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其与答辩人之间存在任何直接的关系,答辩人从来都没有委托或者聘用申诉人从事过任何工作,也从来没有直接支付过工资或任何形式的报酬给申诉人,答辩人的工地管理人员甚至根本不认识申诉人。因此,申诉人与答辩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申诉人要求答辩人支付劳动工资更是无理要求。 二、凡是答辩人在××××厂承揽的装修装饰工程有需要材料或者劳务承包的,均与材料供应商或具体施工人签订劳务承包或工程承揽合同,但申诉人与答辩人之间从来没有任何劳务承包或工程承揽合同。申诉人也没有证据注明双方存在任何劳务承包或工程承揽合同关系,故双方没有任何债权债务关系。 综上所述,申诉人刘×××等10人关于要求答辩人支付劳动工资和赔偿金的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谨此,答辩人恳请贵委依法驳回申诉人的全部申诉请求,以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xx市×××××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二〇xx 年月日附: 答辩书副本贰份。

劳动仲裁不予执行案例分析

劳动仲裁不予执行案例分析 「案情」 原告甲与被告乙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甲任乙公司销售业务员,按销售业绩提成,并每月发给工资300元,后乙公司未向甲支付工资。甲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委员会裁定乙公司按当地最底生活保障线每月150元的标准发给甲工资。甲对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但因甲不懂法,于数月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仲裁裁决。法院根据《劳动法》第83条“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规定,以超过起诉期限为由,判决驳回甲的诉讼请求。 判决生效后,甲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在执行过程中,乙公司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称仲裁裁决适用法律错误。法院经审查认为乙公司的异议成立,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21条第1款“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调解书,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调解书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审查核实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二百一十七条之规定,裁定不予执行:……;(二)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的规定,裁定不予执行该仲裁裁决。 裁定生效后,甲按照《解释》第21条第2款“人民法院在不予执行的裁定书中,应当告知当事人在收到裁定书之次日起三十日内,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每个月300元支付工资。 「争议」 对本案的处理有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应驳回原告的起诉,理由是一事不再理。该争议原告已向法院起诉过,因超过起诉期限而被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原告再行起诉,有违一事不再理原则。 第二种观点认为,应当裁定驳回起诉。理由是: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必经程序,仲裁裁决不予执行后,仲裁裁决自行失去法律效力,争议又恢复到了原来状态,原告应当重新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再向法院起诉。 第三种观点认为,法院应当受理。理由是超过起诉期限,仲裁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该裁决对当事人的纠纷作了处理,即当事人的纷争已用法律的形式加以固定,对法院、仲裁机构及当事人各方均具有拘束力。而在执行过程中,经审查,该仲裁裁决适用法律错误,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实际是人民法院经法定程度否定了仲裁裁决书的效力,争议又回到了

经济赔偿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本.

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本 被申请人: 公司地址: ___ 法定代表人: 电话: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合计人民币元。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合计人民币元。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的加 班费合计人民币元。 事实与理由: X年X月X日申请人应聘到有限公司,职位为月 基本工资为元,入职后被申请人以种种借口拖延劳动合同的签订,也没有为申请人购买职工基本社保。X年X月X日被申请人以申 请人不能胜任工作岗位为由,在未经培训也未经调岗的情况下直接通 知申请人被辞退了,并要求次日不用来上班了。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 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应向劳动者支付本人工资标准2倍的工资,申请人依法应当获得元的双

倍工资差额赔偿。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和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被申请人违法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关系,应当支付经济赔偿金。 3、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申请人一直每周工作6 天,每天工作达10小时,被申请人均未支付加班费,实际延长加班 时长合计____小时,休息日加班合计天,因此应支付加班费合计o 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恳请仲裁委员会 依法支持申请人的主张。 此致 X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月—日 证据及证据目录: 证『: 证据名称:被申诉人的录用通知 证明内容:申诉人在被申诉人处的工资待遇。 书证名称:工资确认单/考勤确认表

劳动争议仲裁答辩状

劳动争议仲裁答辩状 答辩人基本信息,答辩人就本案原告X 公司诉本案被告劳动纠纷一案,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原告不合法诉讼请求,维持X劳动仲裁委员会X 号裁决。答辩如下:一、关于劳 动关系问题:二、本人提出反诉,要求被告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三、请求法院判令原告为被告补交全部工作期间的社保。此致,某人民法院,答辩人,日期。 本人主要针对劳动争议仲裁答辩状这一问题进行详细的阐 述。目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以及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也不断增强,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关于劳动争议仲裁答辩状及其相关的法律问题。以下网站小编为您作出了简要介绍。 通常来说,劳动争议冲裁的答辩人都是用人单位,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用人单位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小编教你写答辩书。 劳动争议仲裁答辩书

答辩人: xxxxxxxxx有限公司 地址: xx 省 xx 市 xx 镇 xx 区 电话: 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 xxxx 职务: xxx 尊敬的 xxxx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于 xxxx年 x月 xx日收到贵会受理的 xx仲案字 [xxxx] 第 xx 号应诉通知书及 xxx 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现就申诉人与我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答辩意见: 答辩理由: 综上所述,申诉人 xxx 关于要求答辩人 xxxxxx请求没有事实 和法律依据 ;谨此,答辩人恳请贵委依法驳回申诉人的全部申诉请求,以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xx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答辩人: xxxxx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二〇一 x年 xx 月 xx 日附:答辩书副本贰份。 范文劳动争议仲裁答辩书答辩人:东莞市××××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镇祠边区电话:0769-8××××× 6 法定代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答辩书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答辩书 答辩人:北京市××××××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区××× 电话:010-6×××××1 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 尊敬的×××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于2013年×月×日收到贵会受理的××劳人仲字[2013]第××号立案通知书及××等10人《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现就申诉人与我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提出答辩如下:答辩意见:被诉人与申诉人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和债务关系。 答辩理由: 一、答辩人历来严格遵守国家劳动法规,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存在用工中的事实劳动关系,没有证据证明申诉人与答辩人曾经存在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其提起的所谓劳动争议更是无从谈起,亦不属于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申诉人在申诉书中称,李××雇请其为××××厂干部宿舍楼装潢。申诉人自己也很明白,他是受李××的委托而到××××厂干部宿舍楼从事装潢工作,并非受答辩人聘请或委托。同时,申诉人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其与答辩人之间存在任何直接的关系,答辩人从来都没有委托或者聘用申诉人从事过任何工作,也从来没有直接支付过工资或任何形式的报酬给申诉人,答辩人的工地管理人员甚至根本不认识申诉人。因此,申诉人与答辩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申诉人要求答辩人支付劳动工资更是无理要求。 二、凡是答辩人在××××厂承揽的装修装饰工程有需要材料或者劳务承包的,均与材料供应商或具体施工人签订劳务承包或工程承揽合同,但申诉人与答辩人之间从来没有任何劳务承包或工程承揽合同。申诉人也没有证据注明双方存在任何劳务承包或工程承揽合同关

劳动法案例分析题图文稿

劳动法案例分析题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案例分析 案例一: 39.某制药厂与王某于1996年10月15日签订了为期十年的劳动合同。同时,该厂选派王某去国外学习一项制药工艺技术,共花费人民币十万多元。劳动合同约定,在合同期内,王某不得调离本企业,如违约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时,应负全部赔偿责任。1998年11月10日某合资企业以高薪聘用王某,签订了两年的劳动合同。王某擅自离开该制药厂后,由于其他技术人员尚未掌握这种制药技术,使产品质量下降,在半年时间内造成大量产品积压,直接经济损失达300多万元人民币。为此,该制药厂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王某及合资企业赔偿其全部经济损失,并要求王某回厂履行劳动合同。 试分析: (1)该制药厂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答:关于劳动合同问题:本案中,某制药厂与王某签订的劳动合同合法有效。王某违反合同约定,擅自离厂,属违约行为,理应赔偿制药厂的经济损失并回原厂工作。某合资企业以高新聘用王某,事前未检查王某是否与原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构成了对原用人单位的侵权行为,依法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本案应如何处理依据是什么 答:(2)关于法律依据问题:①《劳动法》第99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②《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

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关于仲裁裁定问题:①支持某制药厂的合法要求;②王某与某合资企业赔偿某制药厂的全部经济损失;③王某与某合资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违法,无法律效力;④王某回原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 案例二: 40.某厂以正常工作安排为由,拒付职工的加班工资。职工不服,推举2名职工代表200名职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委员会收到申请书8日后决定受理,并于3个月后作出裁决,裁定该厂依法支付职工的加班工资及经济补偿金。裁决书于裁决当日送交双方当事人后结案。 试分析: (1)该争议的性质是什么应适用何种处理程序 答:一、本案涉及的职工一方当事人在30人以上,属于集体劳动争议。 职工一方已推举代表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应组成特别仲裁庭,适用特别处理程序。(2)仲裁委员会在处理过程中是否有错为什么 答:二、仲裁委员会在处理该案中存在以下问题: (1)收到集体劳动争议申请书8日后,才决定受理,超过了应该3日的规定。(2)集体劳动争议,自仲裁庭组成之日起应15日内结案,本案已超限。 (3)仲裁裁决后,应向当地人民政府汇报。本案未汇报即结案,不符合规定。39.某机械制造厂招收25名工人后,厂方与工人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为2000年1月至2003年1月。合同内容合法有效。在履行合同中,厂方为完成订单任务,在2002年9月至10月期间,正常工作日每日加班2小时,休息

劳动仲裁案例100例

劳动仲裁案例100 例 申请人王某菊、吴某茹、杨某静、刘某芳、温某钗、王某环、谷某芳、王某丽、李某霞、勒某平诉北京某兴劳保厂劳动仲裁案件。 申请人入职很早,一般都在1970 年至1980年之间就在该厂上班,北京某兴劳保厂于20xx 年无故让员工回家等待上班消息,至今无消息,也未给申请人发放工资,也并未解除劳动合同。 未签订劳动合同,月工资都会低于北京最低工资标准,加班没有工资、拖欠工资等许多违规情况。 10 位申请人自己去北京市大兴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后因为 10 位申请人对法律一无所知,为维护自己最大的利益,申请法律援助,寻求帮助。 承办过程: 由于10 位申请人经济困难,依据《法律援助条例》等的有关规定,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函告北京市大兴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一名律师出庭担任10 位申请人的代理人。 北京市大兴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到函告后,指派北京市京广律师事务

所我来承办此案。 我接到案卷后,由于每个员工的情况不同,我阅卷达十几次,并且 根据情况分清楚需要核实的问题记录在案。 并在第二天就约到了十位当事人一一核实问题,为十位平均年龄在 50 岁的大妈们讲起了劳动法,并把每个人的不同情况做了不同的分 析, 对每个人耐心讲解,北京8 月份的天气平均气温在35度左右,正值 京广律师事务所迁所,没有空调、没有电扇、没有任何降暑设备, 我在闷热的办公室里整理着案件材料,由于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书是她们自己书写的,有许多错误和不全面的地方。 我从第一份开始算起,一会功夫的时间,我身上就被盯了好几个大包,闷热、蚊子,但我一直在坚持,我内心中有一股力量在支撑我, 我一定要竭尽全力维护10 位大妈的合法权益,要不怎么对的起这 10 位大妈对法律的信任?10位大妈看着看着我这样就心疼了,眼眶湿 润了,

劳动纠纷用人单位答辩书

劳动纠纷用人单位答辩书劳动纠纷用人单位答辩书 一、案件基本事实 2007年3月,答辩人与申诉人签订一份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即2007年3月10日至2008年3月9日,约定申诉人在答辩人单位工作。2009年,答辩人与申诉人签订第二份书面劳动合同。 2010年4月,申诉人认为自己的工作能力不能胜任主管工作曾向答辩人提出辞职或准予其休假的申请,答辩人考虑到申诉人为本单位的老员工,遂同意其放假的请求。事后,申诉人自己主动搬离了员工宿舍。 2010年10月,申诉人向当地劳动仲裁院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答辩人支付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以及五险一金。 二、答辩人委托辽宁盛竹律师事务所代理此案,本所景柏青律师在充分核实案件情况后,做出以下答辩意见: 答辩书 答辩人:辽宁某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人:景柏青,辽宁盛竹律师事务所律师 答辩请求 请求驳回申诉人以下仲裁请求: ①请求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X元; ②请求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X元; ③请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X元;

④请求支付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一个月工资X元; ⑤请求补缴住房公积金; ⑥请求补缴200X年X月X日至200X年X月的社会保险。 事实和理由 一、案件基本情况(详见第一页) 二、理由 (一)申诉人关于双倍工资的仲裁请求已过仲裁时效,申诉人不享有胜诉权。 ⑴劳动合同法关于用人单位未订立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工资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 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 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 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 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从上述规 定看,用人单位需支付两倍工资的期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所以,用人单位因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需支付的双倍工资最长期限为11个月,本案中答辩人需要支付申诉人2008年4月10日至2009年3月 9日11个月的双倍工资。 ⑵《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 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5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是指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 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 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调解 仲裁法》自2008年5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2008年5月1

劳动仲裁案例100例

劳动仲裁案例100例 申请人王某菊、吴某茹、杨某静、刘某芳、温某钗、王某环、谷某芳、王某丽、李某霞、勒某平诉北京某兴劳保厂劳动仲裁案件。 申请人入职很早,一般都在1970年至1980年之间就在该厂上班,北京某兴劳保厂于20xx年无故让员工回家等待上班消息,至今无消息,也未给申请人发放工资,也并未解除劳动合同。 未签订劳动合同,月工资都会低于北京最低工资标准,加班没有工资、拖欠工资等许多违规情况。 10位申请人自己去北京市大兴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后因为10位申请人对法律一无所知,为维护自己最大的利益,申请法律援助,寻求帮助。 承办过程: 由于10位申请人经济困难,依据《法律援助条例》等的有关规定,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函告北京市大兴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一名律师出庭担任10位申请人的代理人。 北京市大兴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到函告后,指派北京市京广律师事务

所我来承办此案。 我接到案卷后,由于每个员工的情况不同,我阅卷达十几次,并且根据情况分清楚需要核实的问题记录在案。 并在第二天就约到了十位当事人一一核实问题,为十位平均年龄在50岁的大妈们讲起了劳动法,并把每个人的不同情况做了不同的分析, 对每个人耐心讲解,北京8月份的天气平均气温在35度左右,正值京广律师事务所迁所,没有空调、没有电扇、没有任何降暑设备, 我在闷热的办公室里整理着案件材料,由于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书是她们自己书写的,有许多错误和不全面的地方。 我从第一份开始算起,一会功夫的时间,我身上就被盯了好几个大包,闷热、蚊子,但我一直在坚持,我内心中有一股力量在支撑我, 我一定要竭尽全力维护10位大妈的合法权益,要不怎么对的起这10位大妈对法律的信任?10位大妈看着看着我这样就心疼了,眼眶湿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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